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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安全风险评估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31 16:30:3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自然灾害安全风险评估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自然灾害安全风险评估

第1篇

【关键词】自然灾害 雷电灾害 风险评估

1 风险基本概述

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界中发生的.能造成生命伤亡与财产损失的事件。人类活动可以改变这些事件发生的频率,扩大或减小其危害及影响范围,改变生命财产的受灾损失率及其抗灾性能。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干旱、风暴潮、海啸、地震 、台风、滑坡、沙尘暴、雪暴、雷电等。

雷电灾害:雷电灾害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它威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服务。雷电灾害已被联合国十年减灾委员会确定为十大自然灾害之一。

1.1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意义

风险评估是认识和评价风险的有效方法,也是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准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决策依据。

1.2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现状

(1)可借鉴的灾害风险评估体系:在教育、医学、环境、农业、军事等行业,风险评估已经获得了较成熟的发展,形成了许多评估理论、方法和模型,取得了很多的成绩。

(2)国内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现阶段。QX3-2000是气象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其中有雷击电磁脉冲(LEMP)对气象信息系统造成损失的风险的评估方法。

GB50343-2004雷电防护分级规定:

①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A、B、C、D四级。

②雷电防护等级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划分:

a.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b.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3)存在问题:

可靠性差:这些雷电灾害风险的评估模型存在定量化不足和缺乏选择性等不足之处,参数的选取大多以经验为主,取值不连续而且很难达到比较高的精度。

可操作性差:对风险的理解不够全面和准确,对评估原则和评估流程的说明不够清楚,没有重用户的参与,评估体系复杂而且可操作性差。

2 风险的几个概念

2.1 风险

(1)风险定义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或者具有不确定性的可能损失。

(2)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它是不利事件或损失发生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数,用数学公式表示为R = f (P,C)。

(3)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预测、识别、评估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的处理风险,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2.2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经济单位判断其所面临的风险、引发风险事件的原因,以及确认风险单位的带有综合性质的技术。

(1)风险特征:风险的客观性、风险的主体性、随机性(不确定性)、潜在性(可能性)。

(2)风险分类:

按风险的存在性质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

按风险的对象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按风险的产生原因: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

按风险的承受能力分为:可承受风险和不可承受风险。

(3)风险来源:不同的风险具有不同的风险来源,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例如:雷电灾害风险的来源(IEC62305)可分为S1、S2、S3、S4等4类。

S1是雷电直接击中建筑物;

S2是雷电击中建筑物附近的地面;

S3是雷电直接击中引入设施;

S4是雷电击中引入设施附近的地面。

(4)风险识别方法。常用的方法包括检查表法、潜在损失一览表、风险分析调查表、保单对照分析表、资产――损失分析表、关键路线法、工作分解结构法、事故树分析法。

2.3 风险态度

风险态度是指风险主体对风险的看法和观点。分为风险爱好型、风险中庸型和风险逃避型等3种类型。

面对风险,应正视它并认识它,寻找有效的措施来降低风险或让风险产生效益。风险评估就是人们处理风险的一种常用措施。

2.4 风险意识

影响风险评估结果的因素:主要有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方法和评估体系与评估参数,其中评估主体的风险态度是很重要的而又是容易被忽略的因素。

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风险处理的前提和基础。风险评估对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使风险管理者和风险预防者正确的认识和评价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最有效的或者最好的风险处理措施。

3 风险评估的要点

3.1 损失频率的评估

损失频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风险事件,即损失发生的次数。

具体的评估方法有定性分级和概率测算两种。

3.2 损失程度的评估

损失的程度常以货币价值来体现:既要评估潜在的直接损失,也要估计潜在间接损失和财产修复期的净收入损失。

3.3 年总损失额的评估

年总损失额的概率分布反映经济单位来年可能出现的每一种损失金额及相应的概率。

4 雷电风险评估的目的和内容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指实现系统防雷为目的,运用科学的原理方法,对系统可能遭受雷电灾害的概率及雷电灾害产生后的严重程度进行分析计算,提出相应技术防范措施。

第2篇

1雷电灾害风险评价体系理论

雷电灾害风险的评价与管理工作,是当前国际减灾防灾管理中较为先进的模式,已经成为灾害科学等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课题。雷电灾害的风险评估是指在一定时限范围内,对风险区遭受到雷击灾害的概率,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其内容主要包括2个层面:一是对发生雷击灾害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进行雷击风险的评价;二是对评估区域内发生的雷击灾害进行综合性分析。通过对雷击灾害风险进行识别、估测、评价,并以此为基础对各种防控风险的方式进行优化组合,就可有效管控雷击灾害带来的损害并且妥善处理损失,以最小的成本来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目标。

2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目的及作用

就减轻雷电灾害带来的损失而言,通常有3种方式:一是加强雷灾天气的预警工作,提醒人们在雷电灾害到来之前做好相关预控措施,例如关闭各种用电设备等;二是防雷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建筑物的防雷能力;三是强化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能力。我们国家虽然对雷暴的临近预警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依旧处于起步阶段,对于一些特殊的公共行业来说(电力、医疗等),要求在雷暴来临之际关闭所有的电力设备有些不切实际。而目前的技术对雷电灾害救援工作来说也还不够成熟,所以进行防雷建设的就成为最重要工作,防雷措施可以大大提高建筑物的防雷击能力。雷电风险评估是根据评估目标所在地雷电活动时空分布特征及雷电灾害特征,分析、评估、计算雷电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危害范围等方面的综合风险,达到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功能分区布局、确定防雷类别(等级)和最佳防雷措施,并能实时应急处理雷电灾害事故的目的。雷电风险评估是雷电防护目标实现综合雷电防护的首要程序,为科学设计、经济投资、应急处置雷害提供准确的数据,是实现预防为主,科学防雷理念的必要条件。因此,一方面要加强雷暴灾害的预警工作,另一方面要通过对雷灾风险的研究,确定雷电灾害高发区域的范围,以此来有效地提高防雷资金的可利用效率,合理安排防雷工程的建设,根据雷电灾害风险程度依次确定最佳的防雷计划,对不同目标采用差异化的防护,使防护措施有最高的性价比,防止防雷工程的盲目性建设。

3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方法

雷电灾害带来的风险与其他自然灾害的风险本质相同,都是多种自然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往往受到某个区域自然系统、社会系统等因素的影响。在相同的区域内,因雷电造成灾害的风险机制大致相同,孕灾环境也别无二致,因此可以采用相同的风险评估办法,来表示该区域内雷电灾害风险的大小以及对比关系。以历史气象灾害统计的相关数据为依托,采用模糊数学法、灰色系统法等数学方法,对当前的雷灾风险作出预测。当前公认评价较好的自然风险形成机制,主要包含的内容为:在某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风险,由自然灾害危险性(H)、暴露(E)、承灾体的易损性(V)、防灾减灾能力(C)4个风险因素相互交织而成,表达式为:R=H•E•V•C。但是这些因素比较抽象笼统,因此需要与雷电灾害的形成机制相互结合,再采用多元分析法或者分层分析法等数学方法,对其进行量化,得出该区域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计算公式才可以更加准确、详细地对雷电风险进行预测,而且可操作性更强。

4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表达式

由于文中涉及雷电风险评估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人以及建筑物,因此建筑物遭受雷击风险的通用表达式为:此外,若该建筑物使用类似避雷针等预防雷击的装置,那么建筑物遭到雷电打击的风险大小可以依据该装置的避雷效果呈现降低趋势。

5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系统的设计

把建筑物所受到雷击评估的流程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设计成雷电评估数据库,进而建立雷灾风险评估系统。该系统能够对建筑物受到的雷击风电度做出快速的评估,然后依据评估的结果,以最快的速度找出有效防治雷击的措施,进而减小损失。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建立雷击灾害风险评估界面,同时要求设计数据处理窗体,存储输入、修改评估参数。2.建立数据库,主要用于保存雷电闪击次数及损害几率等常量,在该系统运行时,能够有效、快速地对建筑物所受到的雷灾风险值进行估算,进而采取适当的防雷保护措施。3.评估系统由很多功能不同的窗体组合在一起,每一个窗体都表示一定的功能块,所以用户可以在相关窗体下执行相应功能模块的操作。评估系统模块组成图如图1所示。

6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现状和未来

第3篇

在过去的 20 余年中,自然灾害在全球范围内造成日益严重的经济与社会影响。以全球气候变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环境变化使得灾害发生的频率与强度均有所提升。与此同时,人口与财富在高风险区的日益增长和集中,无序的资源开发与不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均使得社会 - 生态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不断上升。如何有效应对灾害风险的挑战成为了世界各国与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话题。当前学术界达成的共识是,灾害风险特别是巨灾风险无法单纯依靠单一部门、单一主体、单个区域的力量来解决,必须依托不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时间尺度与空间尺度上得以防范,而政府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而且,政府在区域综合灾害风险防范中发挥着多重作用。从灾前阶段的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灾害监测体系与预警机制、公众教育,灾中阶段的应急处置与救灾,到灾后恢复重建,均存在大量的工作由政府投入财政资金完成。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灾害风险防范中发挥了十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在过去的十余年中,我国学者集中针对巨灾保险市场失灵与政府介入方式开展了讨论,普遍认为在我国政府应在巨灾风险转移( 特别是巨灾保险) 中发挥主导作用。2006年 6 月,我国政府在《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中国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至此,我国政府开始在国家综合减灾体系中发挥全能型作用: 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被分配到安全设防、救灾救济、应急管理与风险转移等对应的职能部门,用于自然灾害的备灾、应急、恢复与重建等各个环节以有效减轻自然灾害风险。目前,我国公共财政收入早已突破十万亿元大关,但有限的财政资源应如何在不同的防范措施上进行投入、在众多的部门之间合理分配,仍然缺乏相关的研究与讨论。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在防灾救灾领域使用的大量财政资金应如何有效整合、优化,才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防范事业的有力发展,为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 这是在综合风险防范资金投入中一个亟待讨论的问题。

一、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优化问题的导出

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财政投入必须通过政府机构的设置进行运作,并在风险防范的各个环节体现其功能,最终实现灾害风险的减轻。我国学者曾提出了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结构优化模式”与“功能优化模型”.其中,结构体系指安全设防、救灾救济、应急管理与风险转移四个维度,其具体构成是政府针对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机构设置。

其中,安全设防机构在我国主要是指进行防灾能力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类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使用由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安排的计划类项目经费。

救灾救济在我国主要针对国家减灾委和民政部,主要使用由财政部安排的中央救灾资金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准备的救灾救济资金。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由国务院应急办综合协调各部委工作,统一部署安排。风险转移工作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使用各类金融工具实现灾害风险的有效转移。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财政投入的结构优化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 有限的财政资源应如何在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分配,而在各个部门内部又如何在灾害风险防范事业与非防范事业之间分配。

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财政投入的功能体系是指政府在备灾、应急、恢复与重建等灾害风险防范周期的四个环节上分别进行财政投入。功能体系是系统输出的体现,是系统结构决定的结果。功能体系与结构体系之间存在联系,但差异较大。例如,备灾环节就分别涉及安全设防与风险转移(风险转移的灾前安排) ; 应急环节主要对应应急管理; 恢复与重建环节至少同时涉及救灾救济和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的资金支付) .一个系统功能的实现需要一到多个系统模块共同执行,因此在上述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环节与功能中,通常都涉及到一个或若干个政府职能部门。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财政投入的功能优化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 在备灾、应急、恢复与重建等各项功能( 或各个阶段)上,政府有限的财政资源应如何投入方能最大化地减轻灾害风险?

二、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优化的重点

( 一) 必须准确评估灾害风险度

从国际先进经验可以看出,开展客观的定量风险评估是优化政府在综合灾害风险防范体系中的资金投入的先决条件,定量估算各种投入措施的效益与成本的基础。由优化目标可知,评估的风险应是一级政府所辖区域和给定时间范围内某种或多种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不确定性,风险评估得到的结果应能够以定量形式( 如损失的超越概率曲线) 进行表达。必须构建区域综合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特别是考虑多种自然灾害的“多灾种”风险评估模型,完善区域自然灾害承灾体与脆弱性数据库,使模型具备现状评估与情景模拟( 预估) 的能力。

发展针对防范投资优化的综合灾害风险评估模型首先要重点发展“多灾种”的综合模型,以及对间接经济损失风险的建模。由于政府进行防范投资的规划与预算以区域综合为导向,同时还需要在各种部门与职能之间进行优化,风险评估模型必须是在单灾种基础之上完成的综合风险。而“多灾种”不等于单灾种的简单加和,区域内各自然灾害灾种之间的“群发”与“群聚”等相互关系变得十分重要。这一问题在当前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研究中亦是前沿问题。其次,风险评估模型中必须表达灾害事件的间接损失,否则会造成防范投资效益的低估。当前研究者普遍使用投入 - 产出、可计算一般均衡等模型针对灾害事件估计间接经济损失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考虑间接损失的风险评估模型发展仍然缓慢,尚无法满足防范投资优化研究的需求。

( 二) 应该准确估计防范投资的效益与成本

灾害风险防范投资的效益与成本均有着高度的“机会”本质。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曾经提出,灾害的经济学是“减负与加正”的经济学。一笔财政资金若用于某类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则放弃了其用于其他部门或事业从而获得收益的机会,是为防范投资的机会成本; 另一方面这笔资金也可挽回或避免一定的损失,是为防范投资的效益。风险防范投资的效益与生态环境服务价值等许多“非使用”或“非市场”价值类似。防范投资的效益与成本均有着高度的“机会”属性,其估计过程依赖于情景假设,即不进行防范投资与进行防范投资的情景对比。

三、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难点

在成本方面,政府进行综合灾害风险防范投资时规模较大,防范投资行为对经济结构与运行状态势必造成难以忽略的影响。例如,政府若大规模开展抗震加固工程,其工程需求势必为建筑行业带来大的发展契机; 政府若大力扶持灾害保险,投入相当的财政资金用于保费补贴,则相应也会为保险行业的发展形成影响。若要将上述影响在优化模型中充分考虑,则必须使用一般均衡框架,否则难以准确估计防范投资的机会成本。此时,须依赖投入产出模

型或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然而,当前我国政府在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投资分散于各个部门,对于编制恰当的投入产出表或社会核算矩阵、检验模型参数造成了很大困难。 在效益方面,当前研究中多采用可直接计量的如效益、成本( 如 CATSIM 和 WCRM) 或 GDP 增速与稳定性等指标。事实上,福利经济学讨论社会最优时一般使用社会效用函数,要求防范投资所带来的单位边际社会正效用恰好等于其带来的( 因其他事业投资减少而造成的) 社会边际负效用。由于公众普遍持有风险嫌恶的偏好,在不减少期望损失的情况下降低灾害损失的不确定性也可带来效用的提升,因此,单纯使用现有研究中使用的可直接计量经济指标会导致防范投资社会效益的低估。

然而,如何准确估计社会效用水平的变化本身是一个难题。当前在资源、生态与环境经济学领域有一些显示偏好与陈述偏好的方法值得借鉴。此外,使用由于投资而减少的人员伤亡、心理伤害等更多非单纯经济维度的收益应如何定量度量,则需要进一步讨论。

第4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 自然灾害 国际投资

日本3月11日发生的强震及其次生灾害表明,自然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会给国际投资带来相对较大的风险。这种风险虽然出现频率较低,但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而且难以预测和分散。加上国际投资的地点分布广,投资量大,更使加强对国际投资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风险的管理日趋重要。本文就国际投资中可能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的种类和危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金融管理方法,同时也提出了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一、国际投资中自然灾害风险的种类及其危害

从风险的本质来看,我们可以把自然灾害风险理解为:在一定时间内某种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大损失的不确定性。根据不同的考虑因素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分类方法。在国际投资中,根据其特点和灾害管理及减灾系统的不同,可以将自然灾害风险分为以下七大类:(1)气象灾害风险。包括热带风暴、龙卷风、雷暴大风、干热风、暴雨、寒潮、冷害、霜冻、雹灾及干旱等;(2)海洋灾害风险。包括风暴潮、海啸、潮灾、赤潮、海水入浸、海平面上升和海水回灌等;(3)洪水灾害风险。包括洪涝、江河泛滥等; (4)地质灾害风险。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火山、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水土流失等; (5)地震灾害风险。包括与地震引起的各种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沙土液化、喷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与水库决堤等;(6)农作物灾害风险。包括农作物病虫害、鼠害、农业气象灾害、农业环境灾害等; (7)森林灾害风险。包括森林病虫害、鼠害、森林火灾等。

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投资方向的不确定,投资方式的多样性,不同的自然灾害都有可能对国际投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其中尤以地震灾害与农作物灾害对国际投资影响最大,也最常见。据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境内投资者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85.1亿美元,同比增长13.2%,截至3月底,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673亿美元,由此可见,对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管理成为了我国国际投资者的重要工作。

2011年日本地震后,据摩根士丹利近日的研究报告显示,将会使今年全球经济增速减少0.25%至0.5%。世界银行3月21日《东亚经济半年报》表示,日本东北部海域11日发生的9级大地震及海啸,将给日本带来1220亿至235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约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至4%,而日本灾后重建可能需要5年时间。由此可见,此次地震对各行各业影响巨大,不仅包括日本本国的财产遭到巨大的打击,各国在日本的经济投资也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包括今年的日本地震,国际投资的自然灾害风险造成了越来越多的损失。下图为2000至2010年全球因为自然灾害引起的经济损失,可见在没有大灾发生的情况下多数年份的全球经济损失规模稳定在300-600亿美元之间,而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当年的经济损失可能超过1700亿美元,达到正常年份规模的4倍之多。

以2010为例,据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部门(UNISDR)1月24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全球共计发生了373起自然灾害,洪水的发生频率最高,全球共有大小洪灾182起;另外,全球还发生83起风暴灾害、29起极端天气灾害以及23起地震。

此外,2010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损失也是近20年来最严重的。其中,年初发生在海地的强地震和发生在俄罗斯的森林大火造成的人员伤亡最为惨烈。

同时,世界知名再保险公司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表示,2010年全球一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950起,经济损失达到1300亿美元。公司在灾害报告中说,2010年是1980年以来自然灾害高发的年份之一,九成自然灾害是由飓风、洪水等天气原因引发的。预计2011年因为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和洪水等导致的自然灾害会进一步增加。

例如,2010年4月14日,冰岛第五大冰川——埃亚菲亚德拉冰盖冰川下一座火山喷发。火山烟尘覆盖了挪威北部、波兰北部海岸、德国、法国、比利时、英国南部海岸以及俄罗斯西北部地区,导致欧洲空中交通瘫痪,而由此给在欧洲地区的国际投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同时欧洲旅游业蒙受的损失初步估计在10亿欧元左右,也使对旅游业的投资蒙受巨大的损失。

对于我国来说,就自然灾害的不同类别而言,洪水是导致我国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一种自然灾害。近二十年来,洪涝灾害导致的年均经济损失超过1000 亿元。地震是导致我国伤亡人数最多的自然灾害。据统计20世纪以来中国发生6 级以上地震650 次,其中震级达7 级以上的地震98次约占世界的十分之一,震级达8级以上的地震9次,全球发生的4 次震级达8.5级以上的特大地震,有2次发生在中国,地震死亡人数高达59 万人,约占全世界的二分之一。此外干旱、热带风暴和雹灾等气象灾害,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在我国也时有发生。

二、防范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的对策建议

据统计与预测,世界开始进入自然灾害多发的时期,国际投资也面临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风险。直面自然灾害,抗击国际投资风险也就成为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部分提出了防范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投资国的自然地理认识

在国际投资中,对自然灾害风险的预防是防范损失最根本的办法。而预防最行之有效、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办法即是加强对投资国的自然地理认识,只有在投资前对投资国是否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自然灾害严重程度、灾害防范措施等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效地降低投资金额面临的灾害损失,预防资金因为盲目投资造成后悔莫及的悲剧。

以地震多发区环太平洋地震带为例,这是地球上最主要的地震带,它像一个巨大的环,沿北美洲太平洋东岸的美国阿拉斯加向南,经加拿大本部、美国加利福尼亚和墨西哥西部地区,到达南美洲的哥伦比亚、秘鲁和智利,然后从智利转向西,穿过太平洋抵达大洋洲东边界附近,在新西兰东部海域折向北,再经斐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我国台湾省、琉球群岛、日本列岛、阿留申群岛,回到美国的阿拉斯加,环绕太平洋一周,也把大陆和海洋分隔开来,地球上约有80%的地震都发生在这里。 因此,对于在该地区的房地产、实体资产以及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的投资对象的投资应相对谨慎。

(二)加强对投资对象的风险评估

目前,已有的成熟的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4种:

(1)基于指标体系的灾害风险评估。基于指标的灾害风险评估体系构建侧重于指标的选取以及权重方法的优化,涉及的空间尺度范围较广,既包括全球、也包括国家和市级等空间尺度。目前,适用于全球灾害风险评估的指标计划有Hotspots、美洲计划,此外,不少方法也利用指标体系从国家、市级尺度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了评估。基于指标体系的风险评估是借鉴空间信息格网技术,将具有致灾因子各种属性(如强度、频度)和脆弱性指标(人口密度、土地利用、建筑物等)数据转变成格网形式,通过一定数学法则叠加得到具有空间拓扑关系的灾害风险值,最终达到灾害风险评估的目的。转贴于  基于指标体系的灾害风险评估研究在国内外发展都较为成熟,适合以较大区域作为研究对象,但此种方法主观性强,无法模拟复杂系统的不确定性与动态性。

(2)基于风险概率的灾害风险评估。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如gambel分布),对历史灾害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灾害发展演变的规律。在此基础上,结合承灾体损失数据,建立灾害发生概率与其的函数关系式,以此达到预测未来发生的灾害风险。

(3)基于情景的灾害风险评估。利用各种数值模拟软件对不同情景下自然灾害强度(对于洪涝灾害来说,如淹没深度、淹没时间、流速等)的模拟,并叠置承灾体属性信息(如土地利类型数据、人口密度等),以直观地显示灾情的时空演变特征与区域影响,从而达到自然灾害动态风险评估。

(4)VaR模型。在对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评估上,我们可以采取VaR方法对其风险进行评估。

VaR的中文含义为“风险价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既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最小损失。投资主体采用VaR风险计量模型来计量各种业务和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并将其水平与所承担的市场风险相挂钩。以提高其资本充足度,增加其资本实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正常情况下的国际投资的自然风险是由许多微小的、独立的随机因素组成。而每一种随机因素不能压倒一切因素作为主导作用。具有这种特点的分布即是正态分布,适合采用方差——协方差进行国际投资风险的计算。投资主体便可以根据模型估算的市场风险价值进行风险管理,将该测量出的风险值和要求的损失上限进行比较,当风险值小于该损失上限对说明投资金额的风险还在控制之中;而当风险值大于该损失上限时,说明投资主体必须采取必需的手段进行调整,控制好投资金额的风险。

(三)对投资对象要有充分调研

在同样的地域环境中,不同的投资对象收自然灾害的影响自然不同,以本次日本地震灾害为例,受到影响最大的自然是房地产、工厂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而面对暴雨、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农产品遭受损失最大。因此,对投资对象的确定应该建立在对投资对兴国自然环境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相应可能损失最小的投资产品。

三、国际投资中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

自然灾害引起的国际投资风险引起了各国的重视,以下是相对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和运用。

(一)运用政府财政对自然灾害损失进行补偿

财政补偿的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构成了国际投资自然灾害损失传统的资金补偿来源。但是,以我国为例,政府的财政收入总量有限。这些有限的财政收入中,由财政预算安排的灾害救济支出只是财政支出计划中的一小部分。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国家财政提供的自然灾害救济款平均每年只有9.35亿元,只相当于灾害损失的1.35%。20世纪90年代国家财政提供的自然灾害救济款平均每年只有18亿元左右,只相当于灾害损失的1.8%左右。可见,当巨灾发生时,依靠国家财政救济支出对灾害损失的补偿程度是比较低的。

但是,政府财政补偿是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对受灾方第一时间的补偿,具有最快、最直接的特点,对稳定市场社会安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运用商业保险及其金融衍生品管理自然灾害风险

(1)保险转移风险

对于国际投资,保险转移风险可以分为单一的和综合的两种方式。所谓单一风险的保险转移就是指国际投资方购买保险将某一种自然灾害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的转移方式,例如美国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仅承保单一的洪水风险。所谓综合风险的保险转移是指投资方通过购买保险将两种或以上的自然灾害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的转移方式,国内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险种条款大都为投保人提供了这类风险转移方式。例如企业财产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往往包括雷击、暴风、暴雨、台风、洪水、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和地方突然塌陷等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

(2)再保险转移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8条的规定,再保险的定义为:“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实质是在全体被保险人之间对风险的又一次转移和分散。因此,从另一个方面说,再保险转移方式是原保险人以缴付分保费为代价将风险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

如今,再保险已经成为整个保险业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再保险应该成为国际投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伦敦、纽约、苏黎世、慕尼黑、中国香港等都是著名的国际再保险市场,通过这种超越国界的再保险安排,使风险分散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对于国际投资风险的化解,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使从而能分散消化得更为彻底;另一方面,一批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展、壮大起来,这样,大大方便投资对象分布广泛的国际投资方的投保,也使其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3)其他保险类风险转移方式

在国际上,所谓的其他保险式风险转移方式是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简称ART,是除开上述两种保险产品的保险转移方式。其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风险载体,二是可选保险产品。风险载体主要包括自保、自保公司、风险自留集团、共保集团和资本市场。可选保险产品主要包括有限风险再保险、多年期/多险种产品等。

笔者认为,由于载体不再局限于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选产品也不再局限于单调的保险产品,传统保险方式可能产生的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可以由此而发生改变,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国际投资,投资方向、投资金额灵活多变,规模巨大,新型灵活的保险方式可以更好地适应国际投资的安全性稳定性的要求,也可以为不同地投资量身订做保险产品。

(4)巨灾债券及其衍生金融产品

目前国际市场上的巨灾债券多是针对地震、飓风和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设计的。如美国东海岸的飓风、加州的地震、欧洲冬季的暴风雪、日本的地震和龙卷风等。巨灾债券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结的债券。在资本市场上,需要通过专门中间机构(SPRVS)来确保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可以得到及时的补偿,以及保障债券投资者获得与巨灾损失相连结的投资收益。巨灾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

巨灾债券的一个核心概念是触发条件,即赔偿的条件,赔偿性触发条件是以其实际损失赔偿数额来表示的,指数性触发条件则用某种特殊的指数来表示,如行业损失指数和参数指数等,是一种损失的相对水平。由此可见投资者的收益和损失是由发生怎样的自然灾害风险或风险程度如何决定的。根据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款,投资者可能会损失全部或者部分在剩余时间内应得的利息,还可能会损失部分本金。

笔者认为,相对于其他保险产品,巨灾债券流动型、规模大、损益高,与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紧密相关,这就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风险对冲的投资工具。与常见的金融工具期货相似,巨灾债券也可以开发其期货,期货分为可以分为预测发生灾害和预测不发生两种。当国际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投资对象时,可以做多与投资对象相关的预测灾害发生的巨灾债券期货,或做空预测灾害不发生的巨灾债券期货,这样,即使灾害发生,由巨灾债券期货带来的收益可以补偿部分国际投资的损失。如果对冲量适当,完全可以锁定国际投资的最大损失。

相应的,还可以开发巨灾债券的期权、互换等,充实巨灾债券的风险对冲金融衍生品。

值得一提的是,有专家表示,此次日本地震有望超过2005年的“卡特里娜”飓风,成为首个触发多个巨灾债券的自然巨灾。据统计,日本地震将使面值共17亿美元的10只债券面临触发点挑战。  (5)利用天气指数等自然灾害期货

天气指数期货指的是每个月的开始,期货市场主管机构都会根据过去10年当月的气温情况,为降温度日数或升温度日数确定一个初始值,比如40度(华氏)。为使市场运转起来,指定的做市商将接着喊出“出价”和“要价”,前者比初始值稍低,后者稍高,这是投资者可以买进或卖出的度数。

对于国际投资者,天气的变化对部分投资产品的收入影响巨大,而对于投资者,对天气的预测和农产品的收益行程对冲,使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锁定收益,或将因天气原因引起的损失降至最低,也就使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相应减小。。

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现有期货市场,今后如果让天气指数期货这样的衍生品能够发展起来,保险公司可以在这些市场上转移承保风险,加之一定程度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其在技术上的困难将会大大降低,不可能总是出现“投资险越做越亏”的情况。

同理,可以以降雨量等自然灾害指标为标的,进行期货的创立与交易。

综上所述,在进行国际投资前,应对投资地区的自然地理状况有深入的了解,对投资对象有全面的风险评估,对于不同的自然灾害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转移方式。保险转移方式、再保险转移方式、ART方式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相结合,金融市场与政府相结合,金融衍生品的开发使得自然灾害风险的转移既以保险市场为基础,又有资本市场作后盾,更有政府作保障。

2010年的汶川地震、2011年的日本地震都给世界经济带来了重大的损失,国际投资者应该时时以风险管理为标尺,尽最大可能地减少风险,避免突如其来的巨大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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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和《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

气象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市属气象灾害高发区,年平均雷暴日数35天,年最高雷暴日数达44天,每年大到暴雨日数达9天,冰雹日数达28天,大风天数达29天。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造成的灾害程度也在不断加剧,因气象灾害导致的人员受伤、火灾、信息系统瘫痪等事故时有发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是防御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气象灾害风险控制和灾害防范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从构建“和谐”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组织,依法管理,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规划、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特别是对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工程必须在项目动工前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确保公共安全。我市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雷电、暴雨、洪涝、干旱、风灾、连阴雨、高温、寒潮、霜冻、冰冻、雪灾、雹灾、雾灾。评估的具体范围是: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煤矿、供电、化工企业,贮存燃油、燃气、火工等易燃易爆场所;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城乡、重点领域、区域发展和建设规划;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结构调整区划;

(五)其他依法需要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场所和设施。

上述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气象行政许可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第六章第条的规定,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交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程序

对按规定需要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各级建设、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纳入项目审核与竣工验收许可制度,做到事前评估与事后审验相结合,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凡属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时应同步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办理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到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办理气象行政许可申报;

(二)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类型、类别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该项目是否需要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或雷击灾害风险评估的意见;

(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具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资质的法定机构签订有关合同。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并对评估结论负责,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机构应在签订有关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评估结论;

(四)建设单位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四、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市、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组,气象、发改委、建设、规划、安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二)靠实部门职责。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是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建立并落实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上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技术收费标准和市政府规定的有关项目减免收费政策,确保风险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发改部门在审批重点建设项目、易燃易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作为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的重要条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申请报告中未包括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不予立项、审批、核准。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在进行项目规划建设许可时,应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合格作为前置条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督促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到位。

第6篇

[关键词]应急物流 风险 风险评估

应急物流是指以提供突发性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事件所需应急物资为目的,以追求时间效益最大化和灾害损失最小化为目标的特种物流活动。在突发性很强的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需要大量的应急物流活动,解决和处理突发事件及其带来的损害,以免灾害变成灾难。

自2003年“非典”爆发以来,我国开始重视应急物流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国家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对应急管理的研究也进入了实证分析的阶段。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检验,目前,我国的应急物流体系在组织协调、供应链结构优化等方面取得了进展,有效的缩短了应急响应时问,降低了社会成本。以往这些应急物流虽有不少研究成果,但是采用风险分析研究少见,本文从风险的视角研究应急物流的风险评估体系。

一、应急物流风险评估体系构建

应急物流风险是指应急物流运作过程中在规定的费用、进度和技术等约束条件下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离, 包括所有风险事件及其相互关系, 是风险性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数。

应急风险评估体系由应急物流风险识别、应急物流风险估算和应急物流风险对策组成。其中,应急物流风险识别主要阐述事件发生环境、原因及事件特征,是判断风险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应急物流风险估算主要是根据根据风险识别中的内容,通过估算模型,定量或定性估算事件发生的强度、后期发生概率及事件损失等后果,是风险评估体系的核心与重点;应急物流风险对策主要是回答如何通过应急物流使物资安全、快捷、有效达到指定区域,以及为决策者提供权衡风险的大小,做出物流方案,是降低应急物流风险的科学依据。

二、应急物流风险识别体系构建

风险识别体系构建是应急物流风险评估体系构建的第一阶段,主要由事件种类、事件原因和事件特征三部分构成。

1.事件种类

对突发事件的分类,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对其给出了不同的划分方法。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应急物流按照突发性事件所发生的领域,可以分为三类:突发自然灾害、突发疫情和突发社会危害。

(1)突发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火山、地震,海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如汶川大地震、2008年雪凝自然灾害,印尼海啸等。

(2)突发疫情。突发疫情可分为人群疫情和动物疫情,人群疫情主要是由细菌、病毒等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所引发,如2003年的SARS病毒、2009年的甲型HINI流感等;动物疫情主要是病害对动物造成危害所引发,如2001年英国爆发的口蹄疫、2004年我国爆发的禽流感等。

(3)突发社会危害。突发社会危害包括突发事故灾难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其中,突发事故灾难包括重大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公共设施及设备事故等,如山西煤矿事故、丰田“召回门”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如美国的“9•11”事件、俄罗斯地铁爆炸案等。

2.事件原因

尽管突发事件总是通过偶然的形式出现,令人难以预料,措手不及,但实践表明在这种偶然性背后,总是潜藏着深刻的必然性,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在这些突发事件中,有难以驾驭的自然灾害易于造成突发事件,有市场经济的某些消极因素易于导致突发事件,有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易于诱起突发事件,有群众思想觉悟的差异易于产生突发事件,也许是其中一个因素所造成的,更有可能是多个因素造成的。

3.事件特征

突发事件的形式和种类很多,而且几乎每一次事件的发生,由于环境和原因各异,都有其各自的特殊性。对突发事件给出以下的特征描述:突然性主要考虑事件发生事件;社会性主要考虑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及影响;经济性主要考虑经济损耗;危害性主要考虑对道路交通等救援渠道的损害。

三、应急物流风险评估体系

1.评估体系建立原则

指标体系构建是应急物流风险评估体系的基础。根据突发事件的特征与原因,在设计应急物流评价指标体系时,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系统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选取有代表性并能反映应急物流风险本质特征的指标。系统性与代表性的结合使得所选指标能够便于操作,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能基本反映应急物流风险的实际情况。

第二,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应急物流风险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是确保评价结果合理的基础。对于指标的涵义、内容等也必须科学明确,删除意义较小的指标,确保应急物流风险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另外,也要考虑到该指标体系在现实条件下的可操作性。设置的指标应当简洁实用、意义明确,为研究应急物流的风险及其抗风险能力提供依据。

第三,独立性与可比性相结合的原则。在选取应应急物流风险指标体系时,要尽量选择那些具有独立性的指标,删除具有明显相关性的指标。选取的应急物流风险指标体系应该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上具有可比性,指标的范围以及同一指标上的定义区间、数量化标准等应该保持一致,这样能够为决策者提供比较准确的信息资料,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作用。

第四,动态性与静态性相结合的原则。应急物流风险指标体系的构建需要充分考虑到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的结合。在建立应急物流风险指标体系时,应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结合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对系统的变化过程进行评价,并依据所得的系统风险水平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五,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应急物流风险指标体系中的定量指标是用来反映应急物流风险的量的属性,可以用具体的数值表达。通过对相关的资料和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能够充分利用定量指标的信息,反映出应急物流风险指标体系实质的目的。

2.应急物流评估指标体系

应急物流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结构,以特定事件应急物流等级作为目标层,等级高低表示应急物流风险的发小;准则层主要是稳定性、技术性及协调性的总体反映,因此三个指标也成为准则层的批判依据;指标层则根据实际需要,划分不同等级的指标层。以风险识别系统为基础,以应急物流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原则,本文建立了应急物流评估指标体系。

目标层:应急物流风险评估目标

准则层:稳定性、技术性和协调性。其中稳定性主要是考虑突发事件地区具体环境反映;技术性主要是考虑物流技术和设施的具体反映;协调性主要考虑的应急物流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指标层:稳定性准则层指标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水平、自然条件和社会因素等四个指标;技术性准则层指标包括应急物流仓储、应急物流运输、应急物流配送、应急物流信息、应急物流技术熟练度、应急物流技术创新程度;协调性准则层指标包括人力资源、组织情况、协作沟通、决策水平。这些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或间接反映准则层,其指标来源于统计数据、设施比较及专家评分。

3.风险等级

本文采用5等级划分:高风险、较高风险、中等风险、较低风险和低风险,可以用最大隶属法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越高说明应急物流运作过程中在规定的费用、进度和技术等约束条件下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离越大,应急物流效果越不理想。

四、应急物流风险对策

应急物流风险对策是根据风险评估体系估算的结果,做出降低风险的决策,其主要包括应急物流技术完善措施、应急物流政策保障机制、应急物流资源优化措施等。其中,应急物流技术完善措施主要包括仓储、运输、配送等技术设施筹备、设计和完善;应急物流政策保障机制主要从政府角度出发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应急物流的有效进行;应急物流资源优化措施主要考虑应急物流中的物资的配置情况安排。

参考文献:

[1] 王丰,姜玉宏,王进. 应急物流[M].中国物资出版社.2007.1

第7篇

一、高度重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布的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城市高层建筑物日益增多,雷击事故逐年增多,雷电灾害危害程度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我市是雷电灾害多发区,年雷暴日数高达58天,最多时达到100天,每年由于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非常严重。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雷击风险处理和灾害防治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切实落实防雷减灾职责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健全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明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范围

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市雷电环境特点以及国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规范标准,大型建设工程和高层建筑、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具体范围包括:

(一)大型企业,化工企业;

(二)石油石化、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供应储存场所;

(三)发射塔、基站等通讯设施,机场、高铁、轻轨、隧道、索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

(四)高耸观光塔(梯)、高层建(构)筑物(包括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30米以上高度的各类建〈构〉筑物)、高架桥、大型游乐设施;

(五)重点文物保护建(构)筑物;

(六)车站、医院、学校、商场、体育场馆、影剧院、居(村)民集中居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水、电、气、风电场等能源生产供应储存设施;

(八)其他涉及公共安全或环境安全的重点防护目标。

第8篇

关键词:大型活动

公共安全

风险评估

1.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问题分析

1.1大型活动的界定及类型

所谓“大型活动”,是指由单位(社团)主办或政府组织,在特定时间内面向社会临时占用或租用公共场所举办的,由不特定的多数人参加的公共活动。

1.2公共安全的涵义与特点分析

公共安全,是指公众的安全。具体来说是指社会公众享有安全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及良好的社会秩序,公众的生命财产、身心健康、民利和自我发展有安全的保障,最大限度的避免各种灾难的伤害。1

2.影响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的风险因素分析

2.1对“风险”的认识

通常认为风险(risk)的定义为:能够对研究对象产生影响的事件发生的机会,它通过后果和可能性这两个方面来具体体现。风险概念中包括三个因素:对可能发生的事件的认知;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后果。

2.2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的风险因素探究

第一,大型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人员多,同时这些人员还处于分散状态,组织性很差,但又在一定时间内高度集中,往往使活动场地处于饱和状态。

第二,大型活动举办所使用的公共场所是人员高度集中,流动性大的城市公共场所。在建筑形式上,大型公共场所一般空间高、跨度大、面积大,多为封闭式建筑,疏散出口少,无窗和固定窗结构多。

第三,大型活动的顺利举行有赖于场所外交通的顺畅。若举办地点的交通堵塞,人群滞留,不仅影响了大型活动的正常进行,还会引发一系列的安全问题。成为影响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的风险因素。

第四,周边治安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大型活动开展的质量。

第五,突发性事件是影响大型活动的重要因素。突发性事件因其突发性、不确定性、破坏性、紧迫性等对大型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第六,当前世界上的民族冲突、地区冲突、宗教冲突、文化价值观冲突呈现尖锐态势,一些恐怖组织采取恐怖手段,扰乱社会治安、伤害无辜百姓,尤其在大型活动的举行期间,更加容易利用活动的高影响力来实施报复性的恐怖活动。

第七,人类目前面临着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自然灾害频频发生。

3.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意义

第一,风险评估是实现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管理社会化的关键工作,它使更多的利益主体被纳入到评估体系中来,共同解决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管理问题,从而形成利益风险的共享分担合理机制。

第二,风险评估能够帮助公共安全管理科学准确地把握风险及可能出现的危机和危害,以此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为大型活动举办创造安全环境。

第三,风险评估的结果能有效的保证大型活动的顺利举行,而且还能有效的避免出现安保人员不够或者缺失的现象。

第四,风险评估顺应了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改变的潮流。

4.我国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现状

4.1我国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提出的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大型活动举办的规模会越来越大,涉及面也越来越广。

现今安全领域出现了公共资金短缺,资源紧张等现象,政府已经无力再管。只有引入私人资本,调动公共组织的积极性进行风险评估,才是解决各种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

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第12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也促进了大型活动的风险评估的发展。

4.2我国开展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国内现有公共安全评价活动,人口级的有自然灾害、流行疾病、交通事故、环境损失、安全生产、儿童营养监测等,项目级的有艾滋病干预、煤矿安全生产整改、消防火灾审核、食品毒物控制、生殖健康促进评估等。其中,一部分评价方法与指标已经实现国际对接,具有很好的公信力;另一部分评价方法和体系尚处于发育阶段,效果有待检测。2

4.3我国开展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问题

第一,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不够,理论框架不完善。第二,尚未建立可以使用的大型活动灾害数据库,历史数据使用效率低。第三,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不完善,评价方法多依赖专家打分。第四,大型活动的前期情报收集不充分。

5.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理论和方法

5.1风险管理涵义

风险管理是管理者选择与贯彻安全措施的过程,以便以可以接受的投入,使风险控制在一定的可接受的水平之内。其过程包括了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科学的决策。3

5.2风险评估的主要方法简介

面对着严峻的人口与社会风险问题,联合国、国际NGO、外国政府以及国外一些研究机构,基于监测、描述和解释国际社会公共安全的需要,在研究和实践中设计了一系列公共安全评估框架①。

目前常见的自动化风险评估工具包括:COBRA——COBRA(Consultative,Objective and Bi-functional Risk Analysis)风险分析工具软件、CRAMM——CRAMM(CCTA Risk Analysis and Management Method)定量风险分析工具、ASSET——ASSET(Automated Security Self-Evaluation Tool)安全风险自我评估的自动化工具、CORA——CORA(Cost-of-Risk Analysis)风险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6.完善我国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设想

6.1纳入法制轨道

虽然我国现阶段出台了一些大型活动的法律法规。如公安部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北京市的《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但我国大型活动公共安全的风险评估工作目前处于起始阶段,好多评估工作还不很规范,所以,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使大型活动的风险评估不再是个别的不规范现象,而是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确保评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6.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6.2.1行政审批

主管机关具有风险评估的行政审批权力,主要负责提出、制定并批准提出申请单位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策略,领导和组织安全评估工作。

6.2.2组织协调

大型活动的信息系统拥有者具有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权力,将负责制定安全计划,报主管机关审批;组织实施信息系统自评估工作;配合强制性检查评估或委托评估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文档等资源;向主管机关提出新一轮风险评估的建议;改善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安全保卫计划。

6.2.3措施整改

大型活动的承办方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修正安全方案,使安全方案成本合理、积极有效,并在方案中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风险出现的几率;规范活动,减少在在活动举行阶段引入的新风险;确保大型活动的安全性得到相关机构的认证。

6.2.4具体实施

风险评估机构应提供独立的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对大型活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评估,以判断这些安全防护措施在特定运行环境中的有效性以及实现了这些措施后系统中存在的残余风险;提出调整建议,以减少或根除大型活动的脆弱性,有效对抗安全威胁,控制风险;保护风险评估中获得的敏感信息,防止被无关人员和单位获得。

6.2.5辅助支持

大型活动信息系统的相关机构为风险评估提供辅助支持,遵守安全策略、法规、合同等涉及大型活动风险的安全要求,减少安全风险;协助风险评估机构确定评估边界;在风险评估中提供必要的资源和资料。

6.3规范风险评估工作

现行的风险评估工作存在评估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等问题。所以,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成立专门的评估机构,使公共组织成为评估主体,并使之脱离政府,独立的进行公共安全的风险评估工作。

7.结论

可见,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是保证大型活动顺利进行的有效途径。针对目前我国风险评估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本文的分析,我认为要规范大型活动风险评估工作,就要充分发挥公共组织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消除一场活动一个标准的不规范现象,同时,要建立起大型活动历史灾害数据库,为风险评估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并形成利益风险共担机制,将保险公司,保安公司纳入到评估体系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机关的指导作用和监督作用,以保证大型活动的顺利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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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1.吴爱明,公共安全:公共管理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J].行政论坛,2004,11 (66)

第9篇

关键词:雷电灾害 风险评估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P4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225-01

雷电是发生在因强对流天气而形成的雷雨云层间和雷雨层与大地之间强烈瞬间放电现象。雷电一般产生于对流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强烈的闪光和隆隆的雷声的同时,还常伴有强烈的阵风和暴雨,有时还伴有冰雹和龙卷风。雷电往往对人员、牲畜、建筑物、电子电器设备等带来损害,甚至引起火灾和爆炸事件。特别是近年来由于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和大量现代化的办公设备投入使用,雷电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危害越来越大,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也愈来愈严重。加强雷击防范,对雷电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已变得越来越重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向前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关系着国计民生重大工程项目的增多,提高重大工程项目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转,是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终极目的。无数事例足以证明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十分重要,它对完善防雷减灾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1 雷电灾害的危害

自然界的雷击分为直击雷、感应雷。直击雷是雷雨云对大地和建筑物的放电现象。它以强大的冲击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强烈的电磁辐射损坏放电通道上的建筑物、输电线、室外电子设备、击死击伤人、畜等造成局部财产损失和人畜伤亡。而感应雷是由于雷云层之间和雷云与大地之间放电时,在放电通道周围产生的电磁感应、雷电电磁脉冲辐射以及雷云电场的静电感应、使建筑物上的金属部件、管道、钢筋、和由室外进入室内的电源线、信号传输线、天馈线等感应的雷电高电压,通过这些线路以及进入室内的管道、电缆、走线桥架等引入室内造成放电,损坏电子、微电子设备。直击雷和感应雷的入侵通道不同,其次是由于被保护的系统屏蔽差、没有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综合布线不合理、接地不规范、没有安装浪涌保护器(SPD)或安装的浪涌保护器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等,使雷电感应高电压及雷电电磁脉冲入侵概率大大提高,损坏相应的电子、电气设备。

2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灾害风险评估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方面来理解。广义的灾害风险评估,是对孕灾环境、致灾因子、承灾体分别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灾害系统进行风险评估;狭义的风险评估则主要是针对致灾因子进行风险评估,即从对危险的识辨,到对危险性的认识,进而开展风险评估,通常是对致灾因子及其可能造成的灾情之超越概率的估算。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属于灾害评估的一种。雷电灾害风险定义为由雷击导致的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内的可能平均年度损失。通过对评估项目现场的详细勘察,采集相关数据,结合有关气象资料及设计图纸,依据国标规范对数据具体分析,计算出精确的评估结果,并提出相应的雷电防护设计指导意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应该成为开展综合防雷的必经程序,是实现科学防雷、全面防雷的基础和前提。

通过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可以达到:(1)更全面反映评估对象的防雷现状。准确估算建筑物遭受雷击的概率;当邻近建筑物遭受雷击时,对所评估对象的间接雷击损害风险;雷电波通过服务设施侵入时,对所评估对象的雷击损害风险。(2)知道可能遭受雷击的主要风险分量,提前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对防雷对象所在地的地理、地质、气象、环境等条件作充分调查勘测,并结合详细的设计图纸(包括土建、设备、初步设计等分册)取得可靠数据后,把现场勘查采集到的数据,经科学的计算和处理,提供最翔实的评估结果,有针对性采取相应雷电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3)更合理地采取防雷措施,避免因盲目而造成浪费。从经济价值上知道雷电防护的必要与否,并采取恰当的雷电防护措施,既达到雷电防护,又节约防护成本。

3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 缺乏配套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社会防灾减灾的一部分,是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有效手段之一。在施行的《气象法》、中国气象局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均对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做出了规定,但缺乏配套的实施办法或细则。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作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组成部分,实施过程中上同样缺乏有力的政策文件支撑,给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在“宏观政策”上狠下功夫,把握雷电风险评估工作的发展思路,不断推动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3.2 闪电定位资料应用缺乏规范指导和约束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分项目预评估、方案评估及现状评估,目前开展的大都是建设项目的方案评估,对建设项目提出科学合理的安全对策,指导施工图的防雷设计。对于雷评报告,要反映评估项目的目的和内容,更重要的是评估项目的评估结论。不同的评估单位虽有一定的差异,但大都采用了气象资料和规范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如普遍运用的闪电定位等历史资料就属于气象资料之一,但现价段不同产品的闪电定位设备,整体性能和参数都存在着一定差异,其所采集的资料也缺乏统一性,导致了在闪电定位资料的应用过程缺乏相应技术规范指导和约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闪电定位资料在评估报告中的科学性。建议尽快编制出台“闪电定位技术规范”或“雷电预警技术规范”,以促进闪电预报预警工作的开展,也规范闪电定位资料的开发与应用,提高雷评报告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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