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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6248(2012)02-0064-04
环境公共物品是公共物品的组成部分,但与一般公共物品相比来说,环境作为公共物品具有特殊性。环境公共物品不但是维持正常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持续发展的基础。环境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纯公共物品,由于其自然性质多种多样、各种环境要素所涵盖的地理范围不同,而且人为参与的力度不断加强,环境的性质与现代社会紧密结合并且发生着深刻变化。因此,对这样一个特殊公共物品的认识以及科学地对环境公共物品进行分类研究,是公共物品理论和实践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公共物品与环境公共物品的分类
(一)公共物品及其分类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书中定义公共物品时指出:“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1]以此为基础,美国经济伦理学家乔治?恩德勒在《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一书中提出:“甚至可更广义地理解公共物品,即把它理解为社会和个人生活及追求经济活动的可能性的条件。”[2]与公共物品相对应的物品为私人物品,它是指一种物品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对其他人没有产生外部效果。公共物品有2个基本特征,即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公共物品在需求方面,人与人之间无须为争夺公共物品的消费权而竞争,即一个商品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商品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人们不能被排除在使用一种公共物品之外,任何一位公民都可按既定的法律程序消费该物品,任何人包括公共物品的提供者都不可能阻止他人享用公共物品。
关于公共物品的分类,美国经济学家james指出,根据保罗?萨缪尔森的定义所导出的公共物品是“纯公共物品”,而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的产品是“纯私人产品”[3]。在此基础上,根据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有无可以将物品分为4类,见表1。而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是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称作准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公共物品进一步可以分为以下3类: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险和非竞争性,如国防、环境保护等;第二类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可以比较轻易地做到排他,如公共图书馆、公共电影院等,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俱乐部产品;第三类公共物品与俱乐部产品恰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无法有效地排他,如公共渔场、牧场等,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公共资源。俱乐部产品和公共资源产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二)环境公共物品及其分类
环境公共物品通常是指各种环境物品以及环境服务。环境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人类共同的财产,因而环境是公共物品。环境物品作为公共物品,同样也具有2个基本特征:第一,环境公共物品存在消费的非排他性,是指己消费不能阻止任何其他人免费享受该环境物品的消费。例如,即使某人自己出资治理了城市的大气污染,他也不可能阻止其他居民免费“搭车”。第二,环境公共物品存在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某环境物品的消费完全不会减少或干扰他人对此物品的消费。如大气环境,某人呼吸新鲜空气不会影响他人对新鲜空气的吸收[4]。
对于环境公共物品的分类,一般是按照它作为一种特殊公共物品所包含的2个基本特征进行分类,即根据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有无把环境公共物品分为3类:第一类是纯环境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如大气、生物多样性、臭氧层等;第二类是指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如公园、公共体育设施等;第三类是指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无法有效地做到排他,如公共渔场、牧场等。这种分类方法虽然是以公共物品分类作为依
据,但是环境公共物品与一般公共物品在一些方面存在着差异,所以关于环境公共物品的分类也要考虑到这些不同。环境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性质和特殊形式的自然和社会的存在,涉及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是整个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随着人类开发自然能力的提高和环境本身所具有的各种自然性质,环境公共物品呈现出包括自然和社会方面的多种特性。因此,对环境作为公共物品的分类还需进一步的研究。
(三)环境公共物品分类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环境物品的需求不断增加,而环境状况不断恶化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给人类安全有效地使用环境造成了更为严峻的威胁。如何合理地使用环境,在满足时人使用环境公共物品的同时,保障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是当前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对环境公共物品的价值分析和分类分析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内容。环境公共物品分类分析是研究环境公共物品的基础,也是研究公共物品的基础之一。
1.充实公共物品理论的内容
公共物品理论是现代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公共物品是公共物品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环境公共物品分类以及相关方面的研究,对于充实公共物品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科学有效地使用环境公共物品
对环境公共物品分类进行研究,有利于科学有效地使用环境公共物品,减少不可再生环境公共物品的消耗,促进可再生环境公共物品的循环利用,科学有效地使用和保护环境公共物品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于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的分类分析
(一)环境的属性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中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也就是说,环境是指人们周围的境况以及可以直接和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包括自然因素中的各种物体、现象和过程以及人类发展中的社会和经济的因素、成分等。按照环境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分类,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是社会环境的基础,社会环境是自然环境的发展。
1.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是环绕人们周围的各种自然要素的总和。人类是自然的产物,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自然环境影响着人类的活动,所以自然环境也是指可以直接和间接地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自然环境的分类比较多,按照其主要的环境组成要素,可分为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等。
2.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是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环境中创造出来的人工环境和人类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社会环境是人类活动的必然产物,社会环境是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人类通过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加工和改造了的自然物质、创造的物质生产体系、积累的物质文化等所形成的环境体系,是与自然环境相对的概念。社会环境一方面是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发展的标志,另一方面又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而不断地丰富和发展。社会环境所包含的内容是广泛的,可以说自然环境所包含内容之外的东西均是社会环境所包含的内容。社会环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宗教、风俗以及人类建造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其他形态和作用的人工物品等要素。社会环境包括如自然条件的利用、土地使用、建设设施、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文化宗教、医疗教育、生活条件、文物古迹、旅游景观、环境美学和环境经济等众多内容[5]。
(二)环境公共物品属性分类
基于环境的属性分类,环境公共物品可以分为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和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有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体、宜人的生态景观、舒适的旅游环境等天然的自然物。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包含关于环境的社会、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它的生产主要由社会完成,具体地说是由政府、企业及社会公众来完成的。
1.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
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包括自然界自然存在的一切,如阳光、空气等,它们的产生变化和消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更不能靠市场机制随意进行生产和
费。但是人类在对这些物品使用的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对这些物品产生了一些影响,如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效应使全球气候变暖,人类活动对空气、水的直接污染也不同程度地改变了其原始特征。
尽管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大部分是由自然界提供的,不同于经济学所阐明的公共物品大部分是由政府提供的概念,但是从客观方面来讲它们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因此,可以根据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的基本特性对其进一步分类,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是纯环境公共物品,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如阳光、大气、生物多样性等;第二类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可以做到排他,如原始森林公园、海滨沙滩等;第三类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无法有效地排他,如水资源、草原等。第二类与第三类可以称为准环境公共物品。这3类自然属性的环境物品对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非常重要,所以保护好它们是十分重要的。
2.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
社会属性的公共物品不同于自然属性的公共物品。首先它不完全是由大自然提供的,主要是由政府、企业和一些非政府组织提供,其供给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利用环境、创造环境,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包括社群环境、经济与生活环境、社会外观环境3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它们反映了社会环境的结构、功能和外貌。社群环境主要包括社会构成、社会状况、社会约束与控制系统,以此反映社会群体的特征和结构;经济与生活环境主要包括由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所反映出来的生活环境、生产环境和市场环境及其结构和功能;社会外观环境包括自然与人文景观,即自然与人文的有形体与环境氛围配合的系统。从狭义角度说,社会属性的公共物品指的是人类的生活环境条件,是与人类基本生活条件有关的环境,如居住、交通、绿地、噪声、饮食、娱乐、文化教育、商业和服务业等。许多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也体现出公共物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特征。通过为城乡居民提供舒适、清洁和便利的公共物品,从而提高社会环境质量[6]。因此,可以根据环境公共物品的不同表现形态进一步分类,社会属性环境公共物品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是实体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如人文景观、绿化工程、城市环保设施等;第二类是文化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如环保活动、绿色文化等;第三类是服务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如文体教育、商业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居住条件等。
三、结语
根据以上对环境公共物品分类的分析可知,环境公共物品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提出了基于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分类的概念,在分析和总结公共物品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按环境属性分类的方法,把环境公共物品分为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和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并对这两类环境公共物品的组成进行了探讨。环境公共物品及其分类的分析有助于对公共物品理论更全面的认识、对环境公共物品更深入的思考,从而指导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实践。
参考文献:
[1]保罗?萨缪尔森.经济学[m].胡代光,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
关键词:公共品;市场
在传统的经济学里,市场一般指私人品交易的市场。公共品由政府供给,政府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供给公共品不存在交易问题,因而不存在公共品“市场”。本文研究指出,公共品的供给与需求同样由一个特别的“市场”来决定,同样有其本身的运行规则和秩序。
一、公共品的涵义
公共品的英文名为publicgoods,在国内被译为公共品、公共物品、公共产品、公共益品、公共货物、公共财产、公共商品等。目前较普遍接受的概念为公共品、公共产品和公共物品。公共产品和公共物品译法容易给人以Publicgoods是有形物品的误解,而事实上Pubicgoods在较多的情况下是劳务(服务),是无形态的产品,较少的情况才表现为实物形态。故“公共品”的译法较合乎其本身的经济含义。
公共品是与私人品(privategoods)相对应的概念,其严格定义首先由萨谬尔森于1954年提出:“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人对它的消费。”这是公共品的基本特征“消费的非竞争性”之一,用数学语言可表达为:
n
X=Xi=∑Xi(i=1,2,3,…,n)
i=1
X为某一公共品的消费量,Xi为某人i消费这一公共品的消费量,即任意消费者i的消费量与所有消费者(包括消费者i)加总的消费量相等。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公共品的边际消费成本等于零。
而对私人品来说,消费是具有竞争性的,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必然减少另一个人的消费,消费量具有累加性。用数学公式可表达为:
NX=∑Xi≠Xi或X=∑XiЭXi(i=1,2,3,…,n)
i=1
即对任一群体的消费者,其消费私人品的消费量是各自消费量的加总。
公共品的另一基本特征为“消费的非排他性”,或称“消费的难排它性”,即在技术上无法将没有购买者排除在消费的范围之外;或是技术上可行,但由于排除成本高于排除带来的收益而造成经济上的不可行。而对私人品来说,通常其消费是严格排他的。私人品也存在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存在这种特征的私人品常称为“准公共品”(quasi-publicgoods)或是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的私人品(见下分析)。
公共品的两个基本特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消费的非排他性”之间有一定的影响,但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消费的非竞争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消费的非排他性,”消费效用的不变使得公共品的所有者成员缺乏排除外来者的激励。“消费的非竞争性”主要来自消费品自身因素,即本身的消费容量。消费容量的决定来自消费品的规模和特性,一般物质类消费品的消费容量决定于其规模,如国防设施;能量类消费品的消费容量决定于其规模和特性,如广播、电视决定于其覆盖面(特性),而电力决定于其规模;信息类消费品的消费容量决定于其特性,如法律法规、知识、技术,其消费容量趋于无限大。
公共品的“消费非竞争性”特性来自其消费容量对共同消费群体来说充分大,以致每个消费者的消费效用并没有影响到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效用,即使再增加部分的外来消费者,每个人消费效用水平仍然不变。理论上,具有这种足够大消费容量的产品称为纯公共品。现实中,纯公共品常见于信息类产品,如法规、政策、推广技术、新闻等,物质、能量类的纯公共品较少见,仅有国防、航灯、广播、电视等少数产品。
相对于纯公共品,如果一个产品的消费容量有限,并仅供一个人消费时其效用水平才最大和不变,则该物品为纯私人品。现实生活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产品的消费容量处于纯公共品和纯私人品之间,这部分产品随着消费者的增多,容量会满载而出现拥挤,消费者的效用将出现递减。这类产品常称为拥挤性公共品或俱乐部产品(clubgoods),如高速公路、公园、学校、社区游泳池等。
公共品的“消费非排他性”既来自自身的因素,也来自外部因素。自身因素方面,是产品主体(个体或集体)无法控制产品的消费流量或范围,原因是产品在消费时呈现效用外散效应,而这种效用又不可分割。如航灯,当其闪亮时,其灯光照便布满了所服务的海域,使得航灯的所有者很难把没交费的船只排除在外。这是一种效用散发型的外部性导致的“消费非排他性”。此外,还有一种毗邻效应的外部性导致的“生产消费非排他性”,即某一产品在生产或消费时,会引发出另一种产品的生产或消费效用,这种效用可正可负,却又无法避免。如某人在自家的院子里种果树,目的是收获果子,同时对周围的生态无形中贡献出一份绿化;又如某人喷自感良好的香水,却引起周围人的恶心。对效用散发型外部效应,不仅公共品有这一特性,部分私人品也有这种特性,如某人在自家门口栽花,其“美化”却无偿与周围的邻居分享。同样,对效用毗邻型的外部效应,公共品和私人品都存在,只是私人品存在的情况较多。无论哪种外部性,如果其外部性覆盖面是全局的,并且具有以外溢效用为主、外溢效用不可分割的特征,便为纯公共品,反之,则称为准公共品或纯私人品(外溢效用忽略不计)。
俱乐部产品和外部性产品虽然在性质上有相异之处,但两者都具备‘稍费效用不可分割“的公共品共同特征,都可称为准公共品。准公共品按消费人群可分为地方公共品、城市公共品、社区公共品、公司(集体)公共品、家庭公共品等类。纯公共品的提供者是政府,准公共品的提供者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市场里的经营法人、自然人。公共品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共品从消费的不可分割性出发定义公共品,广义的公共品从提高公共福利的高度上定义公共品。”按广义公共品定义,政府的所有服务均列入广义公共品的范畴,包括界定和保护产权、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供社会基础条件、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社会保障条件、提供社会发展条件。提高社会公共福利等方面。
二、公共品市场
公共品供求理论属公共财政学、公共经济学范畴,其中,公共选择理论是其核心。在公共选择理论里,布次南通过研究政治投票与公共收支的关系,推出公共选择所依据的“政治市场”理论。公共品市场在国内外文献中是个空白的概念,因为一般认为,公共品是政府或集体团体供给的产品,并没有通过市场交易,因而就无所谓市场的存在。对此观点,国内理论主流持赞同态度。另一方面,国内部分学者持有不同的认识,如吴俊培1994年提出Publicgoods应译为公共商品,刘心一1999年提出“公共商品满足公欲,私人商品满足私欲,市场是两类商品的综合体”的见解,倡导公共品存在市场的学术观。
公共品是否存在市场,应从市场的构成、运行规则、产权特征等方面来考察。何谓市场,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市场指有形市场,即商品交换的场所;广泛的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无形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通过多种交易形式达到交易的市场。现代市场随着交易形式的扩展,已形成多样化的市场体系,对市场的理解应上升到交易总和的高度上来理解,只要存在交易主体和交易对象,便会形成一个市场。当然,市场有规范市场、残缺市场,公开市场、地下市场之分,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应指完善规范的市场,这种市场的构造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素:(1)有完全产权的市场主体。这里的完全产权,指产权主体具有独立排他的所有权,能自由交换所有权派生权能和获得产权交易的剩余;(2)有合法的交易对象,即有产权被社会保护的可交换的商品;(3)交易遵守市场一般运行规则,主要包括市场进出自由原则、自愿交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4)违反市场规则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即进入市场的主体的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从产权角度,市场之所以形成,是因为产权主体在法律保护和市场运行规则框架下能够自由地交换产权。从交易的本质上来说,商品的交易首先要完成产权的交易,然后才有商品的完全交换或部分交换。如农户甲用一只羊交换农户乙一袋米,这种交换过程首先发生在两者同意完全交换各自的所有权;如果农户甲把一只羊租给农户乙,每月收取1公斤米的租金,则这种交换是部分交换,即所有权派生权能束中的使用权交换。这两种交换都是交易双方先订立契约(产权交易),后才付诸交易行动,实行实物交换或使用权租借。
市场里的产权主体,既有独立的自然人,又有各种形式的组织(法人),如家庭、企业、各种赢利和非赢利机构。应注意的是,各种组织是通过独立自然人的产权市场交易,才以共同产权主体的形式“法人”进入市场的。如企业便是以相对稳定和长期的契约代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瞬间契约而形成产权共同体(企业法人)。市场里产权共同体存在的原因是通过较固定的产权交易形式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带来市场效率;或是共同产权增加的收益大于组织的交易费用。
对私人品来说,由于有着明确的产权边界,即生产和消费都具有明确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因而能通过私人生产和市场交换来生产和消费。而对公共品来说,由于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私人生产者无法收回生产成本(消费的非竞争性使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使消费者容易搭便车,不愿意生产或购买)。因此,公共品必须由公共产权主体去提供,这个产权共同体便为政府。
按市场形成的四个基本要素及市场的产权特征,公共品的供求是否存在市场决定于两方面的条件:一是政府是否是社会公众通过公平的契约交易而形成的产权共同体;二是政府生产和供给公共品是否遵循市场原则。如果这两个条件具备,公共品的产权契约交易与私人品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政府就象一个特殊的企业组织,私有产权的主人——社会公众谋取福利,以公共产权主体形式参与市场运作,生产和供给公共品,弥补私人产权单独交易基础上的“私人品市场”所固有的缺陷。
关键词:公共品;市场
在传统的经济学里,市场一般指私人品交易的市场。公共品由政府供给,政府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供给公共品不存在交易问题,因而不存在公共品“市场”。本文研究指出,公共品的供给与需求同样由一个特别的“市场”来决定,同样有其本身的运行规则和秩序。
一、公共品的涵义
公共品的英文名为publicgoods,在国内被译为公共品、公共物品、公共产品、公共益品、公共货物、公共财产、公共商品等。目前较普遍接受的概念为公共品、公共产品和公共物品。公共产品和公共物品译法容易给人以Publicgoods是有形物品的误解,而事实上Pubicgoods在较多的情况下是劳务(服务),是无形态的产品,较少的情况才表现为实物形态。故“公共品”的译法较合乎其本身的经济含义。
公共品是与私人品(privategoods)相对应的概念,其严格定义首先由萨谬尔森于1954年提出:“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人对它的消费。”这是公共品的基本特征“消费的非竞争性”之一,用数学语言可表达为:
n
X=Xi=∑Xi(i=1,2,3,…,n)
i=1
X为某一公共品的消费量,Xi为某人i消费这一公共品的消费量,即任意消费者i的消费量与所有消费者(包括消费者i)加总的消费量相等。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公共品的边际消费成本等于零。
而对私人品来说,消费是具有竞争性的,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必然减少另一个人的消费,消费量具有累加性。用数学公式可表达为:
NX=∑Xi≠Xi或X=∑XiЭXi(i=1,2,3,…,n)
i=1
即对任一群体的消费者,其消费私人品的消费量是各自消费量的加总。
公共品的另一基本特征为“消费的非排他性”,或称“消费的难排它性”,即在技术上无法将没有购买者排除在消费的范围之外;或是技术上可行,但由于排除成本高于排除带来的收益而造成经济上的不可行。而对私人品来说,通常其消费是严格排他的。私人品也存在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存在这种特征的私人品常称为“准公共品”(quasi-publicgoods)或是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的私人品(见下分析)。
公共品的两个基本特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消费的非排他性”之间有一定的影响,但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消费的非竞争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消费的非排他性,”消费效用的不变使得公共品的所有者成员缺乏排除外来者的激励。“消费的非竞争性”主要来自消费品自身因素,即本身的消费容量。消费容量的决定来自消费品的规模和特性,一般物质类消费品的消费容量决定于其规模,如国防设施;能量类消费品的消费容量决定于其规模和特性,如广播、电视决定于其覆盖面(特性),而电力决定于其规模;信息类消费品的消费容量决定于其特性,如法律法规、知识、技术,其消费容量趋于无限大。
公共品的“消费非竞争性”特性来自其消费容量对共同消费群体来说充分大,以致每个消费者的消费效用并没有影响到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效用,即使再增加部分的外来消费者,每个人消费效用水平仍然不变。理论上,具有这种足够大消费容量的产品称为纯公共品。现实中,纯公共品常见于信息类产品,如法规、政策、推广技术、新闻等,物质、能量类的纯公共品较少见,仅有国防、航灯、广播、电视等少数产品。
相对于纯公共品,如果一个产品的消费容量有限,并仅供一个人消费时其效用水平才最大和不变,则该物品为纯私人品。现实生活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产品的消费容量处于纯公共品和纯私人品之间,这部分产品随着消费者的增多,容量会满载而出现拥挤,消费者的效用将出现递减。这类产品常称为拥挤性公共品或俱乐部产品(clubgoods),如高速公路、公园、学校、社区游泳池等。
公共品的“消费非排他性”既来自自身的因素,也来自外部因素。自身因素方面,是产品主体(个体或集体)无法控制产品的消费流量或范围,原因是产品在消费时呈现效用外散效应,而这种效用又不可分割。如航灯,当其闪亮时,其灯光照便布满了所服务的海域,使得航灯的所有者很难把没交费的船只排除在外。这是一种效用散发型的外部性导致的“消费非排他性”。此外,还有一种毗邻效应的外部性导致的“生产消费非排他性”,即某一产品在生产或消费时,会引发出另一种产品的生产或消费效用,这种效用可正可负,却又无法避免。如某人在自家的院子里种果树,目的是收获果子,同时对周围的生态无形中贡献出一份绿化;又如某人喷自感良好的香水,却引起周围人的恶心。对效用散发型外部效应,不仅公共品有这一特性,部分私人品也有这种特性,如某人在自家门口栽花,其“美化”却无偿与周围的邻居分享。同样,对效用毗邻型的外部效应,公共品和私人品都存在,只是私人品存在的情况较多。无论哪种外部性,如果其外部性覆盖面是全局的,并且具有以外溢效用为主、外溢效用不可分割的特征,便为纯公共品,反之,则称为准公共品或纯私人品(外溢效用忽略不计)。
俱乐部产品和外部性产品虽然在性质上有相异之处,但两者都具备‘稍费效用不可分割“的公共品共同特征,都可称为准公共品。准公共品按消费人群可分为地方公共品、城市公共品、社区公共品、公司(集体)公共品、家庭公共品等类。纯公共品的提供者是政府,准公共品的提供者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市场里的经营法人、自然人。公共品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共品从消费的不可分割性出发定义公共品,广义的公共品从提高公共福利的高度上定义公共品。”按广义公共品定义,政府的所有服务均列入广义公共品的范畴,包括界定和保护产权、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供社会基础条件、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社会保障条件、提供社会发展条件。提高社会公共福利等方面。
二、公共品市场
公共品供求理论属公共财政学、公共经济学范畴,其中,公共选择理论是其核心。在公共选择理论里,布次南通过研究政治投票与公共收支的关系,推出公共选择所依据的“政治市场”理论。公共品市场在国内外文献中是个空白的概念,因为一般认为,公共品是政府或集体团体供给的产品,并没有通过市场交易,因而就无所谓市场的存在。对此观点,国内理论主流持赞同态度。另一方面,国内部分学者持有不同的认识,如吴俊培1994年提出Publicgoods应译为公共商品,刘心一1999年提出“公共商品满足公欲,私人商品满足私欲,市场是两类商品的综合体”的见解,倡导公共品存在市场的学术观。
公共品是否存在市场,应从市场的构成、运行规则、产权特征等方面来考察。何谓市场,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市场指有形市场,即商品交换的场所;广泛的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无形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通过多种交易形式达到交易的市场。现代市场随着交易形式的扩展,已形成多样化的市场体系,对市场的理解应上升到交易总和的高度上来理解,只要存在交易主体和交易对象,便会形成一个市场。当然,市场有规范市场、残缺市场,公开市场、地下市场之分,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应指完善规范的市场,这种市场的构造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素:(1)有完全产权的市场主体。这里的完全产权,指产权主体具有独立排他的所有权,能自由交换所有权派生权能和获得产权交易的剩余;(2)有合法的交易对象,即有产权被社会保护的可交换的商品;(3)交易遵守市场一般运行规则,主要包括市场进出自由原则、自愿交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4)违反市场规则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即进入市场的主体的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从产权角度,市场之所以形成,是因为产权主体在法律保护和市场运行规则框架下能够自由地交换产权。从交易的本质上来说,商品的交易首先要完成产权的交易,然后才有商品的完全交换或部分交换。如农户甲用一只羊交换农户乙一袋米,这种交换过程首先发生在两者同意完全交换各自的所有权;如果农户甲把一只羊租给农户乙,每月收取1公斤米的租金,则这种交换是部分交换,即所有权派生权能束中的使用权交换。这两种交换都是交易双方先订立契约(产权交易),后才付诸交易行动,实行实物交换或使用权租借。
市场里的产权主体,既有独立的自然人,又有各种形式的组织(法人),如家庭、企业、各种赢利和非赢利机构。应注意的是,各种组织是通过独立自然人的产权市场交易,才以共同产权主体的形式“法人”进入市场的。如企业便是以相对稳定和长期的契约代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瞬间契约而形成产权共同体(企业法人)。市场里产权共同体存在的原因是通过较固定的产权交易形式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带来市场效率;或是共同产权增加的收益大于组织的交易费用。
对私人品来说,由于有着明确的产权边界,即生产和消费都具有明确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因而能通过私人生产和市场交换来生产和消费。而对公共品来说,由于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私人生产者无法收回生产成本(消费的非竞争性使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使消费者容易搭便车,不愿意生产或购买)。因此,公共品必须由公共产权主体去提供,这个产权共同体便为政府。
按市场形成的四个基本要素及市场的产权特征,公共品的供求是否存在市场决定于两方面的条件:一是政府是否是社会公众通过公平的契约交易而形成的产权共同体;二是政府生产和供给公共品是否遵循市场原则。如果这两个条件具备,公共品的产权契约交易与私人品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政府就象一个特殊的企业组织,私有产权的主人——社会公众谋取福利,以公共产权主体形式参与市场运作,生产和供给公共品,弥补私人产权单独交易基础上的“私人品市场”所固有的缺陷。
一、图书馆服务的公共物品特性
1.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含义
在普通的市场之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衣服、水果、私家汽车等,这类物品就是私人物品。私人物品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是排他性,只有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够使用该商品;第二是竞用性,如果某人已经使用了某个商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同时使用该商品。然而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不满足排他性和竞用性的物品,非排他性是指无法排除一些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便可以使用”,非竞用性是指某个人使用某物品并不妨碍其他人使用该物品。经济学中通常把既不具有排他性,又不具有竞用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把不具有排他性但具有竞用性的物品叫做共同资源。
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私人物品由于具有排他性和竞用性,市场机制就是在具有私人物品的场合才有效率。既不具有排他性又不具有竞用性的是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的特性,不可能由市场而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因为公共物品的社会成本和私人收益严重偏离,成本无法在短时期内收回,投资收益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2.图书馆服务的公共性
图书馆作为一个社会公益文化机构,同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图书馆被看成基础设施,它密切关联着一切个体。图书馆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目标的重要形式与内容。
二、图书馆服务公共性的特征
1.图书馆服务的某些特殊性
从图书馆服务消费上来看,在某一特定时间,对于一本唯一的特定图书来说,某个读者借阅了则其他读者在同一时间就不能再借阅了,这个特征在一定的程度上具有竞用性。但是这个竞用性与私人物品的竞用性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私人物品被个人消费之后就不能再重复使用了,但是图书馆服务不一样,它只在特定的时候具有竞用性,只要该读者归还了该图书,就不会影响以后的读者使用该图书。
2.图书馆投资收益的特殊性
要建立一个图书馆,除了图书馆的建筑以及各种电子设备等是固定投资,图书馆的服务的持续还需要源源不断地追加投资,如不断地增加各类新书和期刊、电子数据库、书架等。并且这些源源不断的投资追加进去之后,要收回成本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甚至是趋于无穷远的过程。
图书馆作为一个公共的藏书机构,而藏书又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它需要持续不断地收藏新书进入图书馆。收藏新书就需要不断地追加投资,图书馆作为一个社会公益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图书馆的目的是满足读者对文献信息的需求,不断地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技能等。私人一般是不会投资图书馆的,所以图书馆大都是由国家和社会集资兴办的。
3.图书馆服务的边际成本等于零
在经济学和金融学中,边际成本(marginal cost,简称MC)是指在一定产量水平下,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产量所引起成本总额的变动数。由定义得知边际成本MC等于总成本(TC)的变化量(TC)除以对应的产量上的变化量(Q),即MC=TC/Q,通常只按变动成本计算。边际成本用以判断增减产量在经济上是否合算,它是在管理会计和经营决策中常用的名词。对于一个既定的图书馆来说,多一个读者借阅并不会引起图书馆成产总成本发生变化,借阅图书需要一定的人工机器服?眨?但是成本甚微,可以忽略不计。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共管理学的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学界的关注。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两者的差别是由于翻译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但这种差别何在?后者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笔者认为,在今天的中国探讨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不能仅仅以西方学者的观点为依据,而主要应根据中国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探讨。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对公共部门的科学界定来确定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一、关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区别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点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赖于政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关键词]展示设计;公共系统;传播
中图分类号:J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74-01
一、概述
展示设计的公共系统是为展示功能服务的所有展示设备与活动的系统总称。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一部分越来越成为展示设计中不可或缺,重要性不断增强的部分。由于各种原因,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目前对于这部分内容的研究仍处于萌芽阶段,所有的信息和手段只是作为辅助因素被零零散散的统计与利用,或是以经验的形式在设计工作者之间进行传递与交流,并没有进行完全系统化的设计与安排,我们在这里首次提出展示设计的公共系统的概念,探讨的目的就是对展示设计中的公共系统进行定义规范并深入研究,以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理论体系,也就是将经验之谈转换成书面理论,以供展示设计工作者参考和利用。
二、展示设计中的公共系统的基本特征
(一)综合性
展示设计本身就是由多种专业知识组成的,是包含广泛的!综合性强的学科。其公共系统的研究领域也涉及视觉传达、信息技术、策划与管理、市场供求、消费心理、建筑空间、美学、传播学等诸方面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绘画、雕塑、灯光照明、视频、音响、现场演示、舞台美术、计算机多媒体、装饰艺术、照明技术、工程管理等专业技能的综合性支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相较于其他设计元素,其综合性特征尤为突出。
(二)多维性
展示公共系统设计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人在展示空间中的行为往往以动静相间的运动形式来观赏或接受展示信息,人、环境、展品、时间是展示设计中4个相互影响的基本要素,而需求决定了这些要素的组构关系,决定了其空间多维多元的性质。这种多维性的展示特性使观众在身临其境的参与过程中产生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的视觉角度的位移变化,从而全方位的接受!观赏展示信息,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是展示设计的多维性决定了其公共系统设计的多维性。
(三)公共空间系统
在展示设计中,空间是一切设计活动的先决条件,因为没有空间,展示活动无从谈起。展示空间按照其功能设计来划分,可以分为展示空间、共用空间以及辅助空间三个部分。展示空间研究的是展位的布置与设计,即展示展品的职能,因此它不属于公共系统的范畴,而共用空间和辅助空间就属于公共系统的范畴,事实上,公共空间系统就是由共用空间和辅助空间组成的。
展示的共用空间就是指观众行动、休息、交流、娱乐的空间,共用空间与展示空间之间应该形成一定的比例,与展会组织者预估的观众人数也应该一致,以保证观众在观看展品之外各种正常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三、展示设计中的公共系统的设计价值
(一)传播价值
现代的展示设计不仅能够在展台设计本身给参观者带来视觉冲击力,当我们在展会中运用一些高科技包括声光电技术以及数字化技术等,不仅在视觉,甚至在听觉!嗅觉!触觉等方面带来前所未有的体验,给参观者带来意想不到的震撼,特别是触觉这个层次,在虚拟现实技术日益成熟的今天,当参观者能够与我们的展品进行交流互动的时候,这种体验是传统形式的面面相觑所不能比拟的,所以,现代展示设计中的公共系统将这个吸引眼球的职能便得到充分发挥,这就是它的传播价值。
(二)经济价值
众所周知,展示是一种高消耗的产业,很多时候,我们的设计都只是一次性的,随着时间、地点、参展物品的转换,这都需要我们重新进行设计合施工,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支出,而对社会来说也是资源的浪费,而展示设计中的公共系统不但能够尽量减少自身所带来的浪费,同时为达到展示效果,打破传统的接收模式,衍生富有冲击力的内容,并带来更大化的经济利益。
(三)和谐价值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任何一项经济产业要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都必须寻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可以预见,生态化将成为会展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会展业的生态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注重场馆的生态化设计 投资者在兴建会展场馆时将从会展场馆选址,建筑材料选择到内部功能分区,突出生态化的特色,有关管理部门也会对此制定相应的规范。目前绿色会展场馆的概念在国内已经相当时兴。
2 大力倡导绿色营销理念 会展城市在组织整体促销或展会主办者在对外宣传招徕时,都将更加强调自身的生态特色和环保理念,以迎合参展商和大众的环保需求心理。
3 以环保为主题的展览会将倍受欢迎 随着中国会展业的日益成熟,国内会展产品中必将涌现出大量与环保相关的专业会议或展览,并且这些展会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
关键词:会计信息;本质属性;认识
一、简述会计信息本质属性的代表性观点
会计信息的本质属性问题是会计研究的基础,会计学科的特点决定了会计与信息有着天然的联系,会计信息本质属性一直是学者研究的重点,然而至今依然观点不一。我们会发现大部分理论都是基于会计信息供给与需求,并偏重于需求,但无论公共物品理论还是私人物品观点在某种情况下都不能很好地解释会计信息在各种情形下表现出来的特性或现象,不能在真正意义上解决或诠释会计信息所表现的特征或现象。会计信息的基本属性问题,亦即被广为认可的所谓的会计信息的产权问题依然是大家争论的焦点:是公共物品还是私人物品。我们需要从本质上认清会计信息属性的真正面孔,会计信息严格地说并不具备产权的属性,只是一种中性的物品,所说的私人物品或公共物品都是会计信息被运用后的两种外在表现,而这两种表现都是在成本效益的原则下呈现出来的,并且是在成本效益原则下的两种表现形式。
二、解析会计信息属性与信息的关系
信息是会计存在的主要内容,会计报告是信息的一种载体方式,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联系,信息是能够传递、传播、被人或物所感知的信号,这种感知总是或多或少地带来正效益或者是负效益。美国会计学会认为,会计是对经济信息进行确认、计量和表述的过程,以便于信息使用者能够做出判断和决策。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定义为,会计作为一项服务活动,其功能是就一个经济个体主要财务方面提供量化的信息,以帮助信息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以及在不同的备选方案中做出最终的选择。从这两个定义中都能够发现,无论会计如何定义都与信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会计的作用就是提供信息。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被逐步运用到经济领域,当信息被运用到经济社会领域后,并以会计报告为载体的形式表现出来之后,被冠之于一个专有名称,即会计信息。
会计信息来源于信息,具有信息的基本特征。从结绳记忆到现代的会计电算化,都是为了传递着某种信息,可以说会计的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信息的气息。会计信息是会计概念与信息概念的交集,会计信息是一种反映主体价值运动的经济信息,是对经济事项的说明,会计信息的基本形式是数据及定义,是会计数据被加工或者处理后的会计数据解释,是经济和包括社会活动在内的过程中的会计运用。随着人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不断进步,会计信息的作用也日益突现,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通过会计信息系统,采取特定的会计核算模式、程序和方法,对取得的原始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分类计算,通常以货币形式编制成财务报告或者其他资料,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会计信息是以会计报告为载体,以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会计理论中一个基本范围。
三、会计信息属性剖析
1.会计信息向多元使用者的历史转变。我们认为的会计信息作为一种商品形式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在商品经济的早期阶段信息不可能作为独立形态的商品进入流通,而且也发挥不了商品的作用,所以会计信息原本没有商品的本质属性。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产生了会计信息的产权界定,这种产权界定具有无意识的社会属性,认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责任归属管理当局。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的依存性决定了以管理当局利益集团为主体,而实质的产权所有人是股东和债权人,这要求管理当局要报告内部的管理业绩和经营状况。这一发展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会计信息的直接使用者就是所有者与债权人,会计信息的使用人非常清晰,因此企业的经营者的报告目标非常明确,报告也较为简单,相对来说提供报告的成本也就低;第二阶段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扩展到利益相关的第三人,因此提供经营状况的目标人相对较为明确;第三阶段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完全转向多元化,这就使得会计信息提供者的目标对象变得模糊、不明确,并且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目的各不相同,那么对会计信息的要求重点也就不同。这时对于管理经营团体的会计信息提供者,面对的是复杂的信息需求方,也就提高了会计信息提供的成本。 转贴于
2.会计信息需求状态本身具有多层次性。信息需求是信息消费者消费信息产品与服务的需要与能力,会计信息需求具备信息需求的潜在性、有效性、相关性三个特点,因此会计信息需求就分为三个层次:潜在的需求状态;被唤起的需求状态;被认识到的需求状态。
3.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阶层性。1973年10月,AICPA财务会计研究小组报告一共提到了12个目标,把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分成了5个层次,可以看出信息提供者不能满足各阶层的信息需求者,针对性已经模糊。会计信息需求以上特征的多元化、状态多层次、使用者多层次性,使得会计信息使用对象不明确。在会计信息需求不明确的情况下,会计信息提供者以什么为提供原则,给他们带来了难题,也为会计信息的提供有了选择披露内容的自由空间,也产生了会计信息的披露超载或不足。对于会计信息的需求者,由于会计信息的提供是面对不同的需求者,再由于不同会计信息的需求者目标不同,因此会计信息需求者需要甄别会计信息,在甄别会计信息的过程中需要付出成本。
四、结语
在理性的条件下,会计信息被冠之以利用的属性之后,便产生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表象,是现有产权制度安排下的产物,当把所有的限定和障碍都剥离之后,会计信息的物质性就会显而易见,是被假定某一方所拥有而产生的结果。如果选择的参照物不同,那么就会有不同甚至相反的表现,而其中之现象,会计信息的提供是在被贯之以有用性之后的事情,无论如何选择会计信息的参照物,只要投入的成本小于或等于所带来的效益,会计信息就会被提供,这种参照物可能是投资人、债权人、受托人或管理者等诸多与之相关的对象。所有的过程是一个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不断博弈,因此不能仅仅孤立的把会计信息看作是公共物品或私人物品,所有的结果都是在一定的参照物之下的以成本效益为原则的选择,因此应以成本效益原则确立会计信息的本质属性特征。
参考文献
[1] 郭道扬.会计史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 葛家澍,裘宗舜.会计信息丛书——会计热点问题[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关键词:公共物品;理念;创新
1.公共物品的定义、分类
1.1公共物品的定义
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是指通过谁来出资来进行生产供给。根据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中的纯理论》中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区分开来并开始正式使用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每个人的消费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公共物品的三个基本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我们所说的农村公共物品是指农村地区,农村或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和服务。与我国农村实际相联系,农村公共物品就是指为了满足农村的物质和精神的生活需求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
1.2公共物品的分类
农村的公共物品主要是用来满足农村公共需求,受益者是全部农村社会。农村公共物品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全国性的纯公共物品,包括公共秩序的维护,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在性质上接近纯公共物品的农村准公共物品,包括公共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三是乡村范围年内的基层性农村公共物品,包括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交通等。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公共物品研究很早,已经形成了系统的公共物品理论。归纳起来,国外对于公共物品供给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将公共物品供给的决定诉诸政治程序。例如布坎南及公共选择学派,他们拓宽了公共物品的理论研究领域。另一种思路是设计一种计划程序,诱导个人基于自身的利益而真实显示其对公共物品的偏好。即激励机制设计问题。所以,国外学者并没有把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进行研究,而只是作为公共物品理论的一部分进行研究。因此,对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方面的论述并不多。
我国关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研究起步较晚,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现状、供给模式、供给制度、供给效率以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的收入、农村公共物品与农民负担等问题的研究才逐渐增多。韩鹏(2008)认为农村公共物品在供给总体不足之外,其供给结构也不够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属于“供给主导型”的供给模式,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今天,难以与农村之需求相适应。王淼申(2010)认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供给的体制存在缺陷,供给的结构不合理,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为此,应做好以下几点:建立向农村倾斜的供给体制,形成多元化的供给格局。刘悦(2010)认为我国现行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仍然是传统的单中心供给体制,这种体制有三方面特点:(1)政府是农村公共物品的单一供给主体。(2)实行制度外筹资机制。(3)自上而下的公共物品决策机制。叶子荣、刘鸿渊(2005)认为,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是以自给自足为主、政府供给为辅的供给体制,农民并未从实质上摆脱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责任。
3.农村公共物品的理念创新
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学者对农村公共物品的研究都是集中在问题的本身及对问题的反应。很多时候并不考虑在这些问题背后支持这些问题行为的背后因素。一方面,学者们承认农村公共物品对经济社会的重要性也试图用理论去完善现存的机制;但另一方面,在进行研究的时候他们又不自觉的陷入到发现问题-治理问题-继续发现问题的这种模式当中。事实上在农村公共物品的理念当中一定要注重价值理念的创新,这就要求我们在这方面提高政府的责任,提升公民社会的公民意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公共物品的理念进行创新。
3.1公正理念
在当代政治语境当中,公正意味着尊重自由和个体权力,它是这个社会制得以存在的一种首要价值,约翰?罗尔斯(1998)认为一个社会我们各种权力的公正原则,应当不依赖于任何特殊的德性观念或最佳生活方式的观念,也就是说,一个公正的社会,尊重每个人的关于他自身的选择的自由。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权利滥用的倾向,作为服务对象和接受者的农民,缺乏必要的参与和表达意愿的程序机制。由于我国农村公共物品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体制忽略了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导致现行的农村公共物品过剩和供给不足的现象。为提高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有效性,防止无效公共物品的过度供给和农民急需的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应当按照农民需求的原则来供给农村公共物品。
从决策程序上来看,应加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决策体制的民主化、科学化,设立和完善必要的听证程序,以保障农民更好地参与,阻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从根本上确保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正义,与我国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有机结合起来。
3.2政府理念
公共管理者所需要关注的基本问题是政府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欧文·休斯(2007)认为公众对于政府的认识,一方面要求政府以更为快捷有效的方式提供更多的商品或服务,而另一方面又经常出现将公务员视为私营部门的寄生虫。公务员不是被人们视为人民的工具,而是由于其权力和繁文缛节(拖拉和我效率)而受到人们的质疑。在我们进行制度设计的时候,对于一种支持这种背景的理念考量较少,这也是造成政策迟迟不能落实,出发点与结果相悖的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主要是靠财政拨款,而地方政府财力严重不足,为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地方政府逐步走向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道路,通过公共资源的市场化运作来发展城市基础设施,这就是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我国掀起的“城市经营”浪潮。随着“城市经营”实践在我国城市深入展开,其弊端也日益凸显:
(一)城市基础设施价格体系不合理,福利性定价与垄断高价并存,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发挥
长期以来,我国把城市基础设施被当作社会公益利事业来办,片面强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公益性和福利性,实行低价或无偿提供政策,只强调其公共服务性质,不认识公共服务也是社会经济活动,因此亏损都由国家进行贴补,使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产品如水、公共交通等的价格背离和低于价值,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一方面企业经营亏损,靠政府补贴维持经营,地方财政不堪重负,企业缺乏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价格信息扭曲,不能如实体现供求关系,客观上纵容了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另外一个极端是城市基础设施产品的垄断高价。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公共物品,必须实行普遍服务制来保证穷人也能够享受基础设施服务。而近年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以牺牲市民的福利水平为代价换取政府收入的增加,必然使市场化经营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地方政府严重越位导致的行政垄断难以打破,竞争机制没有形成
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由于各级财政资金有限,银行也在进行改革,依靠城市政府很难再贷款,使得一些城市开始尝试组建各种国有企业或公司,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城市燃气公司等,由于这些公司大多是由政府直接出资建立或干脆由隶属于原行业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建成,这就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些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很完善,造成经营中的效率难以得到有效的提高;二是这些公司并没有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彻底的脱钩,仍然带有浓厚的政府色彩,使得在该行业中一般的非国有公司很难与之进行平等的竞争,充分竞争机制并没有形成。
(三)政府缺位严重
政府不仅存在严重越位,同时由于我国政府扮演角色的模糊,政府缺位现象也严重。如:许多城市政府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只重筹资建设,而忽视对于建后的经营效益的关注,对于一些基础设施运营中出现的违背社会效益的现象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这是典型的政府缺位的表现。据报道,2004年7月13日国务院六部门在对全国532座污水处理厂的检查中发现,有275座非正常运行,占51.7%;其中,43座基本没有正常运行,占8.1%;运行负荷不足30%的121座,占22.7%;出水水质超标的111座,占20.9%,平均超标天数为152天。
二、“城市经营”的理论基础
“城市经营”是对公共物品进行市场化运作,其理论基础是公共经济学中关于城市公共物品的性质的基本理论内容。传统上,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公共物品,必须由政府提供。其原因是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意味着同一单位的公共物品可以被许多人消费,它对某一人的供给并不减少对其他人的供给。这里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边际生产成本为零,即增加的消费者引起的边际生产成本为零。二是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这种产品不但是共同消费的,也不存在消费中的拥挤现象。按照帕累托最优所要求的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资源有效配置原则,这些产品应该免费提供,即由政府提供。而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指的是由于排他成本高昂,公共物品一旦提供给某些人,就不能阻止另外一些人从中受益。这样,每个人都相信他付费与否都可以享受公共物品的好处,那么,他就不会有自愿付费的动机,而倾向成为“免费搭乘者”(FreeRider),从而公共物品的投资无法收回,使得没有任何厂商愿意对公共物品产生投资激励,从而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并带来效率上的损失。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利用财政机制对公共物品进行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所以纯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决定了其必须由政府提供。如国防、天气预报以及绿地等。
然而,城市基础设施大部分并不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还有不少公共物品只具有这两个特性中的一个。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公共物品又可以划分为排他的公共物品和竞争性的公共物品两类。对于能够排他的公共物品而言,虽然消费是非竞争性的,但在技术上却可以排他。如公园、桥梁、煤气厂、地铁、轻轨、自来水厂、垃圾焚烧厂等,就是典型的“准公共物品”。由于这类物品具有显著的外部利益,所以一般需要政府提供。但由于这类产品又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故可以将“免费搭车者”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因而其收益可以定价,供给成本也有望得到补偿,这就使市场化的提供方式成为可能。
对于竞争性公共物品而言,在未出现拥挤现象之前,大家可以同时享用互不影响,从这一点看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但当达到拥挤点之后,吸纳一个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不为零,人数过多或拥挤将降低现有消费者的收益。这是由于随着经济的发展与需求的急剧扩大,一些过去还具有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已经出现了相当程度的竞争性。如随着我国水资源危机的日益加剧,其竞争性已日益显著。再如,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道路的拥挤程度日益加剧,这使得过去的纯公共物品已经变成了准公共物品。
由以上公共经济学中公共物品的两个基本特征可以得出,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以及收费机制作用的发挥,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向竞争性演变,而其非排他性也可以通过收费机制来进行排他,即大部分的公共物品逐步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而城市公共物品大部分具有地域性的特征,其准公共物品的特征也比较明显,因此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经营和管理。
三、对当前我国“城市经营”的改革建议
(一)规划是前提
城市基础设施采用市场化经营,而市场行为常会导致发展的无序,为了追求局部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整体的发展利益。城市规划则恰好是从城市的整体利益出发,通过对城市发展状况准确把握,科学地分析和确定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同时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布局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部署。它是一切城市建设活动的标准和依据。只有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才能保证其最终目标的实现。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微观企业的规制
当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经营,实际上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必然涉及许多敏感、有争议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公私合作、政企分开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必须严格地遵循法制,同时要使已有的行为尽量规范化、法制化。同时在多方主体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的过程中,即放松进入规制的同时,政府要加强对这些微观主体的质量规制和价格规制。
(三)进行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区分,确定可以市场化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城市经营”是对城市公共物品的市场化运作,为此,需要对公共物品进行分类,只有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的公共物品市场机制才能得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