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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本质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03 14:49:1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环境污染的本质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环境污染的本质

第1篇

一个地区的环境容量是有限的,所以不仅要求一个企业要达到排放标准,而且要综合考虑本地区全部企业的排放总量是否符合地区环境容量的允许限度。控制污染的上策,是把污染物消灭或减少在工艺生产过程中,把非排不可的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后,再去净化处理。所以,在大中型新建、扩建企业,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从建设期的可行性研究到厂址选择,要搞好环境影响评价,使厂址选择和工业布局更加合理,防止对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在建设过程中,要搞好总体设计,确定合理的工艺流程、产品结构、原材料路线和环境保护措施。这样控制污染才是既经济而又有效的。国内外的实践证明,事后处理污染,单纯依靠排出口处理技术,耗资巨大,经济上难以接受,而且难以根治。以我国污水控制为例,全国日排污水量已超过10亿吨,如果不加控制,到2020年,全国污水将达到每日20亿吨,按传统的二级处理费用每吨300元计算,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这显然是我国经济条件不能负担的。因此,控制污染,必须从事后处理污染,转到预防为主的道路上来。

把预防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各种关系,使污染治理单项工程处在比较理想的优化状态,才能减少治理费用。这样,不仅使各项治理技术工程在我国财政能够接受的条件下,得到有计划的实施。而且由于处理污染物的负荷减少到比较理想的程度,治理技术工程建成以后维持运转的各种条件,如人员配备、能源消耗、设备维护检修等都比较合理可行,减少企业过重的经济负担,无疑将能保证治理技术工程得以顺利运行。

二、回收资源与净化处理相结合,以回收资源为主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国际上在处理工业排泄物的技术路线上,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不仅在净化工艺技术和净化装备上采用现代化技术,更重要的是采用无废物工艺,建立无废工业企业,组织无废生产联合组织。所谓无废工艺,实质上是在物质生产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先进的技术装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投入的资源和能源而增加产品的产出量,从而减少排泄物的产出量,这是主导的而且也是最积极的措施。

当今世界能源日益紧张,资源日趋枯竭,很多国家把“资源再利用”作为一项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而且日益为人们所重视。“资源再利用”也越来越为国际上认为是划时代的环境保护对策。因此,当前控制污染措施的重点,首先应从技术改造、合理利用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三废”入手,即从生产的内涵入手,在简单再生产中获得扩大再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对于非排不可的,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我国现有工业企业的“三废”排放量大,正说明我国工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以及企业管理水平不高,资源和能源的浪费大。同时表明资源的再利用的潜力也是很大的。“三废”作为资源利用是隐藏价值的再实现,虽然这种再实现并不总是可以无条件地达到的,但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一旦存在以及政策对头,其经济效益是非常显著的。各工业部门的实践都证明了,在国家奖励综合利用,实施企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提留办法的鼓励下,调动了企业治理“三废”,开展综合利用的积极性,进一步挖掘企业内部资源潜力,扩大资源来源,增加产品品种和产量,节约能源消耗,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三、企业防治与区域防治相结合

企业防治与区域防治,从系统工程的角度讲,一个区域的环境系统工程是地区、城镇、企业环境系统工程的总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整体和局部或者说是大系统和小系统的关系。他们之间是有机的整体,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企业防治是区域防治的基础,就控制一个区域污染来说,目前主要是控制工业企业的污染。一个企业的污染防治程度,决定着企业的环境质量。一个地区或城市的全部企业的环境质量,也基本决定这个地区或城市的环境质量。从这个意义讲,积极开展企业污染源防治,无疑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它为区域综合防治奠定基础。但是企业的污染防治,又必须在区域综合防治的统一规划下,按区域对企业的要求进行,这样既是最经济的又是最有效的。因为一家一户的单独治理污染,往往投资大、效果差,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往往不可能单独治理,而区域综合防治可以合理利用区域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可以调动全区域的力量,发挥地区优势,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集中处理某些共性的污染物,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较大的效益。

通过各地区进行区域防治的实践,企业防治与区域防治相结合,有以下几种:

第一:合理利用区域环境容量。各地区的环境有明显的差异性,其环境容量也不相同。因此,在控制污染的对策上,有着比一个企业更为广阔得多的选择余地,可以因地制宜,按照当地的生态条件和环境质量目标,实行分阶段的总量控制,在各阶段规定各污染源不同的排放定量。这样,有助于使企业污染处理系统获得较好的效果。

第二、集中处理污染物。在一个地区,特别是一些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在同行业和不同行业中,往往产业相同的污染物,在地区环境保护部门的统一规划下,进行跨行业、跨地区集中处理这些污染物,发挥社会主义专业化协作的精神,克服一家一户的分散治理的那种经济不合理、技术上困难重重、环境效果差的弊病。例如分散的电镀工业的含铬废水集中处理,不仅可以彻底消除整个地区的铬污染,而且可以把各种含铬废渣、废液综合利用起来,制成化工原料,经济效益也是显著的。又如一些剧毒废渣,一时无法利用,分散处理,技术上有困难,也不经济,可以由城市建立统一的毒渣库,以地区为整体,可以传递“三废”资源信息,打通供需通道,建立供需关系,使行业间、企业间、工、农、牧业间“三废”的再资源化成为可能。

第2篇

【关键词】 污染企业; 环境资本; 价值嵌入

对企业(生产者)来说,环境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方面为生产过程提供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为生产过程中残渣、废物和污染物提供载体。环境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资源,是企业投融资决策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随着人们对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日益重视,环境已经由无限使用的无价值的自然物转变为需要付费的资源(谢芳、李慧明,2005)。世界企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WSCSD)在1992年里约地球高峰会议提出了生态效益 (Eco-

efficiency)的概念,其公式为生态效益=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对环境的影响,将生态效益看作一种“产出”除以“投入”的比率。既然有投入和产出,那么就必须为环境资源进行定价。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任何人不应免费任意使用,如不解决其价值问题,势必会造成自然资源的严重短缺。即使未经劳动创造的环境资源也是有价值的,其价值是由自然力创造并由其有用性和稀缺性所决定的。为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资源,解决目前的环境问题,必须解决环境资源的价值问题,并以此为基础进而确定环境和资源的价格,使得环境资源不能再无偿占有、无偿使用,以便通过价格这个经济杠杆去调节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

一、污染企业环境资本估价研究评述

20世纪以来,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西方经济学家对资源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认为资源不仅包括有形资源,还应该包括知识、文化等精神资源。联合国规划署认为,资源泛指对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作用的一切要素。环境作为一种资源和物质、精神资源并列,共同构成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手段和财富。而作为资源价值表现形式的“资本”已经由原来的一种纯经济学描述性的概念,扩大为集实物资本、金融资本、生态资本、社会资本等于一身的综合性的广泛概念。环境资本也开始逐步出现在英文文献中,Epstein and Roy(1997)首次将环境资本概念引入到企业层面,提出将环境作为资本纳入决策范围,和其他资本综合考虑。Azqueta and Sotelsek(2007)对自然环境的估价进行了研究,解释了环境估价重要性的两个理由,一是由于发展的可持续性,环境资本被消耗,其数量、结构和性能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考虑环境资本的贬值和折旧;二是环境资本的估价会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而发生变化。可以看出环境资本的价值呈现出不确定性,因而如何合理地估计环境资本的价值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另外资本市场也会对企业环境资本作出反应,原因是投资者已经逐渐地认识并重视环境资本的价值。实践证明,在生产技术还不能完全突破资源供给的瓶颈时,资源的相对稀缺不可避免。企业必须正视这一现实,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理顺经济运行与环境资源供给的供求关系,找到合理的环境资源估价的路径。

二、污染企业环境资本的价值缺失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前提是资源的稀缺性,保罗・萨缪尔森1999年就提出经济学研究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进行生产以满足人们的需要。主流的经济学把满足人类需要的资源分为有限的经济物品和无限的自由取用物。由于经济物品相对于人类的无效需求总是不足的,因此对有限的经济物品资源进行研究才有意义,而自由取用物的使用不需要付出代价,因此不是资源,不需要进行研究。正如萨伊所说,人类所消费的如空气和水是自然赐予的自由取用物,它们不需要努力生产而得到,也不会因消耗而毁灭,因此不纳入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尽管主流经济学家也承认在人类的物质生产过程中,自然环境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界定研究范围时却按照交易是否付费将整个自然资源一分为二,仅仅将付费的环境资源纳入其研究范围,即使是需要交易付费的自然资源也是处于自由付费取用的状态。主流经济学将使用中必须付费的自然资源作为研究对象,付费与否成了资源是否稀缺的判断标准。某些有用但不付费的自然资源被主流经济学家摒弃于资源研究范畴之外。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长期以来自然资源被认为不过是坚不可摧的基础材料的供应者,可以替代,永不枯竭,不必补偿(李利军等,2010)。既然环境不属于资源,不具有稀缺性,对其消耗和占用就是自由的,没有价值和价格,不进入市场体系,无法通过价格机制进行配置。即使有一些环境通过价格机制进行了付费,但也被认为是权利的价值,属于产权的交易。因此长期以来主流经济学将环境作为“自然要素”,与经济没有太大的关系,实际上是将环境视为了经济的外生变量。环境问题都没有将环境作为经济的内生变量,更没有把环境作为资本看待,只是作为经济增长的外部性来研究(唐跃军,2010)。在产品的定价中,外部成本往往被忽视,对世界资源造成不可逆的损耗这一外部因素未被估价计入成本。这样对节约和合理使用环境资源就不能形成激励。英国学者罗博・格雷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在会计中我们反映了这样一种观念,即不需要负资本保持的责任。由于遵循财产所有权不必受保管责任束缚的原则,使得财产所有者有权毁坏他们拥有的东西。而只有存在财产权的事物才有价格,于是公共物(空气、海洋等)以及拥有的那些不能以价格反映的东西(例如土地维持动物生活的能力)都不能成为会计对象的一部分。”

三、污染企业环境资本的价值嵌入

古典经济学研究的生产函数为Q=f(K,L),稀缺要素是资本、技术、制度和人力资本,并没有将环境资源作为稀缺要素纳入经济分析中去,也没有认识到经济系统是生态系统的子系统。然而,随着经济系统的不断扩展和增长,资源被过度开发和利用,大量的废弃物也不断排放在环境中,导致超越了环境阀值,由于环境自身的自净能力已无法处理这些废弃物,最终导致整个生态系统供给能力日益削弱。如果考虑环境要素和环境吸收能力,生产函数将演变为Q=f(K,L,Env,W),其中Env代表环境的价值,W为生产活动的废弃物。

将环境作为生产要素,可以将传统生产要素理论中忽略的环境中非物的部分内化到生产要素中,使之与作为“物”的土地生产要素并列。将环境作为生产要素后,既能体现投资功能性,又能避免单纯追求增值的局限性,与经济系统结合得更紧密,更能体现环境的价值。长期以来,我国环境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由国家统一调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制度等,政府的强势规制地位比较突出。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政府的规制成本较大,管制效果并不理想。而将环境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交易体系,环境的生产要素使用成本会在市场机制中彰显出来,对企业形成一种天然的节能减排压力和驱动力,促使企业重视环境管理,最终在市场对环境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下,进行清洁生产、环境减量化使用和循环使用,达到低代价的经济增长,从而实现宏观和微观经济主体的共同可持续增长。当然,环境领域的市场调节对政府有更大的依赖性,需要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结合起来。

四、基于价值嵌入的环境资本估价的联动效应

价值创造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现代企业资本是以金融资本、可回收资源资本、原始资源资本和生态资源资本的有机结合形成的多元资本结构体系,通过识别这些创造价值的不同资源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促使企业活动发生根本转变。企业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同自然界不断交换能量的过程,这一客观事实决定了企业必须依赖自然才能生存和发展。当资源成为公共品的时候,一定是资源的经济价值没有被充分利用。考虑到维权费用比较低或者资源的收益大于资源的维权费用情况,将资源的属性由公共变为私有,有利于资源的充分利用。对环境资本进行正确估价可以激励企业去寻找高效率利用资源的方式,减少废物排放,从而也减少投入成本。

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之一就是:只有当所有外部因素都内部化之后,市场经济的优势才能充分体现出来。当偏好、技术和环境等所有的可得信息都作为不同因素列入市场价格时,才能达到这种状态。对于环境这一特定的范畴而言,这就意味着市场价格必须通过反映真实的“环境成本”来说明“生态事实”(Ecologicaltruch)(由欧盟的冯・韦塞克提出)。“生态事实”(例如噪音污染、空气污染)是无法用市场自身固有标准计算的(即不能基于个人偏好计算),而应遵循政治程序处理生态结构问题,从而评估出资源的稀缺度。如果政府制定了控制污染的环境标准,进而使所有的外部因素得以内部化,那么不同的稀缺程度便可以确定下来。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去谈论选择最佳正常手段问题,譬如消除环境问题的强制性投资(如安装过滤器)、预防或使用费用(如污染费或庇古税)或可交易排污权等。重要的一点是:今天绝大多数企业必须为“其他”生产要素(如资本和劳动)付费,然后在销售价格中得到补偿,然而企业却可以免费使用环境资源,即由于内在化不完善,环境投入被“无偿使用”,这样对于节约和合理使用环境资源就不能形成有效激励。如果没有价格保护,环境将遭受单纯市场体制的不断摧毁。只有当环境保护成为市场因素时,或国家在保证产业运行效率的基础上制定强制性标准,公司才可能对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企业环境资本估价的内在逻辑是“环境”作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逐步上升为“环境资本”,赢得与货币资本、知识资本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从而使企业赖以持续发展的资本要素内涵得到扩展。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对环境资源所造成的负外部性问题无法较好的解决,而要解决这一问题, 必须对环境资本进行估价。通过政府管制和企业制度创新将环境资源要素化为“环境资本”,使其由经济增长的外生因素转化为内生因素,并对其进行正确估价,才有可能形成企业新的资源节约型和低污染的发展模式,进而带动整个宏观经济发展模式的 转变。

【参考文献】

[1] 谢芳,李慧明.企业的环境责任与环境绩效评估[J].现代财经,2005(1):40-42.

[2] Epstein, M. J. and Roy, M. J. Integrating Environmental Impacts into Capital Investment Decisions[J]. Greener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1997(17).

[3] Azqueta, D. and Sotelsek, D. Valuing Nature: From Environmental Impacts to Natural Capital[J].Ecological Economics,2007(63).

第3篇

一、中国环境经济学的理论研究

中国的环境经济学理论研究成果大致可概括为如下“五论”:环境资源论、环境价值论、环境生态论、持续发展论、环境产权论。

1.环境资源论。环境资源论,就是指环境是总资源,是人类对环境本质的进一步认识和揭示得出来的。环境之所以是资源,一是因为作为人类生存环境来说,阳光、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为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而且这些环境要素的质量是人类生存的必需资源。二是作为物质资料再生产的条件来说,环境为人类提供了获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物质资源。三是环境的一切要素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将会越来越多地以资源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可以说,环境中的一切,包括环境本身,几乎无一不是人类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2.环境价值论。环境价值论的含义是,环境是一个有价值的客观事物。环境价值论是环境资源论的必然结果,是环境经济学的核心。但对环境价值论的解释及其价值量的理论却不尽相同。关于环境价值论的理论依据。第一种是西方经济学中的“效用价值论”,它认为价值是产生于商品的效用,只要是有用的物品就有价值。环境对人类有用,因此,它具有价值。第二种是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认为未经人类劳动过滤的环境资源没有价值。但从环境资源的功能来看,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如果环境没有这些功能,要创造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这些功能就必须投入人类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原始的环境资源也是有价值意义的。从环境资源本身来看,随着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深化,原始森林等资源没有绝对价值(即指直接通过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但却具有相对价值(即指间接通过人的劳动创造的价值)。第三种观点是在“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结合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自然资源价值观和自然资源价值论。这种观点认为:自然资源是一种财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自然资源的价值决定于它对人类的有用性,决定于它的稀缺性和开发利用条件;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无论是自然状态的土地(自然资源),还是已被开垦的土地,都得到一定的货币额。因此,环境也就具有价值。

3.环境生态论。环境生态论的含义是,环境是一个生态系统;环境的运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的运动;保护环境,也就是维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而要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护环境质量,就要按生态平衡规律办事。“环境生态论”认为,生态系统不仅包括生物界的有机复合体,而且也包括整个环境的复合体。生态系统就是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的组合。这个特定空间就是地球上的生物圈。环境生态论是环境经济学研究环境经济系统发展变化运动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离开了“生态”二字,离开了生态循环和平衡,就不会有环境系统的运动,也不会有环境经济系统的运动。环境生态论基本内容是:(1)环境经济系统的发展变化运动,本质上就是生态经济系统的发展变化运动。(2)环境经济系统是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因而在系统的平衡、效益、目标、规律等基本方面都表现出双重性。

4.持续发展论。持续发展论是建立在环境生态论基础上的,其含义是在致力于追求发展的过程中,保持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持久平衡,使发展不损害生态环境,不牺牲未来的利益,使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协调发展。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也就是三种再生产的综合平衡与相互间协调发展。所谓三种再生产,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由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人类自身再生产组成,它们相互间不是封闭的、孤立地进行的,而是相互间进行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要使社会再生产不断循环并周而复始地进行,就必须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与环境的协调。

5.环境产权论。环境产权论是沈满洪首次提出来的,他认为,环境问题从经济学上看是个外部性问题。它引导人们在研究经济问题时不仅要注意经济活动本身的运行和效率问题,而且要注意由生产者消费活动引起的不由市场机制体现的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产权理论对传统的外部性理论有了实质性的发展,它认为一切经济交往活动的前提是制度安排,它要求制度安排必须以效益最大化为标准。产权理论用于环境损害的行为分析及其环境保护的制度选择研究,称为环境产权论。环境产权理论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其研究前景十分广阔。

二、环境经济政策和手段的研究

第4篇

区别对待说。该说认为,不同情况应做不同对待,特殊情况下加害人即使未违反法律规定也应当承担污染环境责任。上述学说对于违法性要件的不同理解源于《民法通则》与《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不一致。国家环保局《关于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承担污染赔偿责任的法定条件,就是排污单位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并使其他单位或个人遭受损失。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将有无过错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标准,作为确定排污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至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只是环保部门决定排污单位是否需要缴纳超标排污费和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而不是确定排污单位是否承担责任的界限。”

二、对违法性的认识

从法律效果上来说,违法性要件不要说与广义违法性要件说本质相同,对受害人保护最有力,区别对待说和违法性要件必要说对受害人的保护依次减弱。鉴于我国《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将环境污染行为违法性规定为侵权责任的成立要件,广义违法性说中的实质违法说认为侵权责任成立以违法性为必要条件,与《侵权责任法》规定不符。笔者认为,关于污染环境行为是否应当具备违法性的争论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首先,污染环境的行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法律并不禁止排污行为,而是对其规定一定的标准,要求排污者在标准内排污以免超过环境自净能力造成污染。其次,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必定会加强科技创新以降低排污成本,这在一定意义上鼓励了科技发展。因此,可以说排污行为是一定程度内容许的危险,虽然会造成环境污染,但其本身不具有违法性。但这并不代表排污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就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即使排污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但致人损害的,也应成担损害赔偿责任。笔者认为,环境污染责任不是过错责任,而应是一种危险责任。

危险责任,是指从事某种危险活动,或者持有、经营某种具有危险的物品、设备的人,在因其活动或物品、设备造成他人损害时,无论过错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随着社会发展,危险活动日益增多,即使人们尽到注意义务,目前的科技水平也难以阻止或预防损害的发生,也就是说,为了弥补过错归责原则的不足,危险责任逐渐发展起来。危险责任的设立并不是禁止危险活动,也不是为了惩罚加害人,而是本着公平原则,由伴随危险产生的利益的受益者来承担风险,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依此来实现公平正义。因而环境污染行为的违法性并不是危险责任成立的要件,因为这些危险活动是为社会发展所容忍的,因而判断其违法性是否为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是没有必要的。

第5篇

 

基于其广泛的分布性和强大的破坏力,政府从未停止对其展开积极防治与管理措施,以期研讨出适合我国发展国情与实际需求的新型海洋污染防控体系。本文主要介绍了当前海洋环境污染特征,藉此提出了此类污染防控的治理思路,希望通过与国外先进经验的结合实践能够有效改善我国海洋环境。

 

0引言

 

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多由人类活动给所带来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污染,其中污染危害主要侧重于对海洋内部环境自身产生的破坏,比如污染指标超出了海洋的自净能力而造成水质的下降,水域污染带来的海生物变异和死亡,沿岸固态污染导致的海岸线后退、海洋面积的锐减等现象,且这些污染现象都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持久性。由此,积极展开海洋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研究不仅具有极大现实意义,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求。

 

1当前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特征

 

(1)污染源种类多且数量大,治理措施复杂。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源主要来自于人类生活和工厂生产两个部分,仅这两个部分即已包含各式各样的各种污染源。其中来自生活污染源的数量与形式举不胜举,如生活垃圾的沿海堆积、生活污水的肆意排放、填海造陆带来的材料污染、人类沿海实验基地造成的核泄漏等。

 

国海洋污染则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其中造成工业污染的主要来源当属石油污染、重金属污染和海洋有机物污染,且这些污染源的数量极其巨大的,所以面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相当复杂,且难度极大。

 

(2)与人类生活相关度较大,根治难度极高。根据近年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统计数据和图表现实,以人类生活为切入点作分析,其生活污水排放和沿岸固态垃圾占据了污染源的相当大比例,然而这些污染的来源都与人的生活离不开。即使努力治理,像生活排污、农药使用、固态垃圾堆放等污染都是在所难免的,极尽所能也只是可以从一定角度进行限制,根本无法完全将其杜绝。

 

同理,正如前文所提及的石油和重金属污染也很难得到有效根治。因石油产业和重金属开采行业是我国重要经济产业来源,对其调整和治理需要更为尖端的科学技术辅助,稍有不慎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国家工业生产和人民正常生活造成损失或不便。因此,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一定要结合实情,准确把握方寸,慎重而为。

 

(3)污染物危害间接性较大,扩散相当迅猛。由于空气污染会直接促使人呼吸不畅,引发呼吸道疾病;光污染会通过折射和散射直接损坏人的视网膜,造成短暂性失明等严重后果;相对于这两类污染而言,海洋环境污染距离人们日常生活较远,其所产生的危害多为间接性质,故而短期内不会对人类造成直接危害,对工业生产也并无明显影响。

 

究其原因,是因为单凭海洋环境污染还不足以直接、快速地影响人类生活,其可怕之处是在于得不到有效治理而带来的附加隐患,如污染源的迅速扩散和二次污染的形成,石油原液、核物质、有机化合物等液态污染源一旦融入水中,就会借助风势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扩散至无尽海域,轻则只是对海水质量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重则会导致海洋生物的种族灭绝甚至整个生态系统的紊乱。

 

不仅如此,二次污染相较于一次污染更具杀伤力,它在破坏环境的同时让人类在无形中麻痹,产生对环境污染置之不理等消极的情绪。

 

2有效控制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思路

 

(1)完善海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少研究海洋环境的学者都存在这样一个疑惑:为何在海洋污染高清洁率的当下,仍有越来越多海域被污染?越来越多海洋生物濒临灭绝?经对比近年各地方官方出具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调查表与实地考察数据得知。

 

两者在环境污染恢复数据报告上存在较大偏差,可想而知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症结所在。由此,亟待相关部门端正并强化环保意识,秉持自我剖析、自我反省的精神,使之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大的内在推动力,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人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提高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标准。许多公司尤其是一些海外石油公司在其他国家的海域出现污染物泄漏等现象时通常会逃避责任、相互推诿,甚至一些国家也出面来维护本国货轮的利益。表面上看这些国家是将货轮的损失降到了最低,保住了本国的利益,但这种纵容海洋污染而不予以严惩的行为本质上是害人害己。

 

由此,必须建设并完善有关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在海洋污染事件发生后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参与污染的治理和海洋环境的修复。

 

(3)加强国际海洋环保交流合作。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环境法体系的建设从始至终就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不仅因其涉及到各个国家之间的利益,更是由于海洋环境污染在国际交往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国家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国际友好往来,树立共同的奋斗目标,积极筹办和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早日实现对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海洋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

 

3国外海洋环境防污的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现代工业的起步和发展早于我国多年,因而也较早的进入了环境污染带来的困境之中。从宏观上讲,发达国家的环境治理体系与我国并无实质差异,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有长短之处。以美国为例,该国针对环境的保护与立法不仅历史悠久,经验丰富,且覆盖范围相当广泛,甚至可说不存在显而易见的法律漏洞。

 

因其在最初治理环境问题时,便将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及责任处罚等明确纳入法典,清晰划定了“何种行为造成了对环境的污染”、“何种污染行为构成了违法”、“违法后如何承担责任”、“由哪些部门来负责追究责任”等问题,这一先见性和涵盖性相当值得借鉴,正所谓“预防永远胜于治疗”,由此,为弥补我国目前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显著问题,首要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制定严谨全面的法律,最大范围展开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4结语

 

综上所述,限于篇幅有限难尽述细末,笔者希望藉此引起社会正视当前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海洋环境污染投入更多关注,集合众力共同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第6篇

关键词:绿色化学;环境污染治理;治理途径

绿色化学技术的本质就是利用化学科学知识,实现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其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展现的效能是非常理想的。因此绿色化学也成为很多学者和专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1绿色化学的内涵和种类

绿色化学是指以不具备环境副作用或者具备小环境副作用为契机,实现对应化学品在众多领域中的应用。从当前技术发展现状来看,其种类可以划分为:其一,生物技术;其二,催化技术;其三,膜技术;其四,高级氧化技术;其五,微波技术;其六,超声波降解技术等。当前在很多领域和行业都应用到上述的技术,由此展现出来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十分可观的。因此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的过程中,我们同样可以采用绿色化学技术来应对。

2绿色化学视角下环境污染治理路径选择

当前绿色化学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比较广泛,在不同环节,不同领域,其治理的目标不同,由此达到的对应的治理效果也是不一样的。但是在确定绿色化学视角下环境污染治理路径的时候,我们需要首先对于当前绿色化学技术的应用现状进行探究。具体来讲,其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内容:

2.1绿色化学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绿色化学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也有一段历史,其应用环节不同,应用效益的呈现也展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下面我们来一一分析一下:其一,在大气污染控制环节的运用。为了解决实际生产生活中二氧化硫污染问题,可以以煤炭生物脱硫技术应用的方式来解决,比如可以使用生物浸出法,也可以使用表面处理浮选法,还可以使用微生物絮凝法,甚至可以以非生物乳化技术和煤炭生物技术融合的方式,实现煤炭的高效脱硫。其二,在水污染控制中的运用。对于城市生产生活中工业废水而言,在处理的过程中可以使用循环冷却零排放技术或者热水锅炉零排污技术,使得再生废盐水,煮炉水等可以得到循环利用,以达到水污染的综合治理效果。其三,在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中的运用。此处我们援引城市垃圾处理的案例,可以使用热分选煤气化技术,也可以使用固体废弃物电力气化技术,还可以使用固体废弃物电离气化技术,不仅无二次污染,还可以处于较低的运行成本。

2.2绿色化学视角下环境污染治理路径选择

当然我们需要看到当前绿色化学技术的发展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人们对于绿色化学技术的认识还存在偏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还不是很深厚,在确定环境污染治理方案的时候,看不到绿色化学技术的效能,也就没有在此方面加大投入;当前绿色化学技术环境污染治理的人力资源比较缺乏,实际的市场宣传工作也没有做到位,这也是影响其技术推广的重要因素。如果这样的问题得不到改善和调整,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因此,绿色化学视角下环境污染治理路径选择的问题,其实就是要求高度重视绿色化学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的运用。在实现这个目标的时候,还需要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高度重视绿色化学技术的研究,结合实际不同污染源的性质,找到其化学属性和运行规律,由此切实找到技术研究的切入点,在此基础上实现绿色化学技术体系的构建,保证为实际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夯实的理论基础;其二,在制定节能减排政策的同时,将环境污染治理绿色化学实现途径作为重要内容,保证能够在绿色化学技术体系的基础上,切实的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保证在此方面具备优惠政策,使得更多的治理方案倾向于选择绿色化学技术来进行实际工作;其三,高度重视绿色化学环境污染治理专业团队的构建,强化高校绿色化学专家,国家科研机构,环境污染治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保证绿色化学技术在执行的时候,具备充足的人力资源,进而更好的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进行;其四,注重绿色化学污染治理的产业化发展,从绿色化学产品到绿色化学环境污染治理方案,鼓励国内成立以绿色化学为主导的环境污染治理服务企业,使得其成为专业的绿色化学环境污染治理推广者;其五,严格依照国家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实现绿色化学技术方案的合理调整和安排,保证实验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综合考量实际应用领域的不确定因素,由此更加有针对性的去开展实际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以发挥绿色化学治理方案的生态效能;其六,注重绿色化学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标准和规范的建立,针对于不同领域不同治理方案,实现对应步骤的科学界定,保证实际绿色化学技术环境污染治理行为朝着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和进步。

3结语

综上所述,绿色化学视角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关乎到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关系到绿色化学科学的生态效益发挥。我们对此应该树立正确的认识观,积极学习绿色化学技术,并且尝试将其运用到实践中去,以保证绿色化学技术方案生态效益的发挥。

参考文献:

[1]蒋达华,任如山.绿色化学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6,01:36-38.

[2]郑明.浅议绿色化学与环境治理[J].甘肃高师学报,2009,05:42-44.

[3]刘斌.绿色化学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J].广州化工,2009,08:185-187.

第7篇

由于京津冀城市群的特殊地位,近些年,针对该地区的环境污染研究成果较丰富。环境质量是环境系统客观存在的一种本质属性,并能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加以描述的环境系统所处的状态。为了能准确地评价京津冀城市群区域环境污染现状,张婷等、张薇薇等对该区域水质进行评价;Yang等利用信息熵确定权重的集对分析法,客观地评价了北京市大气环境风险。在现有评价方法基础上,Yang等、张先起等利用信息熵确定综合评价法中各指标的权重,避免了权重确定的主观性,改进TOPSIS评价邯郸市地下水水质。研究表明,京津冀地区水质,大气污染依然严重且有恶化的趋势。同时,环境污染评价的区域选择重点集中在北京、天津等城市,在空间上,尚未充分揭示整个城市群的环境污染现状。京津冀地区环境质量的评价方法较单一,缺少多种方法的集成应用。

2环境模型的应用

区域环境管理的重点之一在于掌握区域环境污染的特征及变化规律。环境模型是应用环境系统分析方法解决环境污染控制问题,将既有的数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研究问题中,通过对研究对象的抽象,以反映事物的更为本质的运动规律与特征。在京津冀地区,He等将校准的三维水体富营养化模型应用于北京官厅水库管理方案的研究分析。但由于数据的局限性,缺乏对方案预测的长期效果进行验证。Jia等利用多种类藻类生态动力模型研究北京市河流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相比之下,模型法在大气污染特征的研究中应用更广泛,它能充分考虑气象条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模型法的重要性还体现在污染源解析方面。然而,模型法的不足在于对研究对象进行抽象时所做的假设和简化会产生一定程度偏离事物原来特征,使模拟结果与实际产生差异,同时,模型法因其对数据要求较高而很难广泛地推广。

3污染规律探索

3.1水质污染特征

在京津冀地区水质污染研究中,一方面是以海河为研究对象:邹志红选取海河水系2004年~2006年4个断面的432个数据,运用两阶段模糊法对影响京津地区主要水源水质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海河水系总体仍属于劣Ⅴ类水质,京津地区总体水质随季节波动规律明显,控制污染势在必行。张婷等、陈水蓉等研究表明海河水系局部水质呈恶化趋势。另一方面针对小流域的研究:在北京市,主要针对密云水库及其流域的水质污染规律研究。张微微等研究表明,空间上,密云水库上游的污染风险大于下游出口的污染风险,而且潮河流域TP和TN污染物质对库区TP和TN污染发生的贡献大于白河流域。于一雷等研究表明,密云水库的总氮、硝态氮含量全年几乎都低于3条河流,其中潮河的总氮、硝态氮含量最高,其次是白河,最低的是清水河。除此之外,针对北运河水系的水污染变化特征也有涉及。北运河各排水支流水质均较差,主要污染指标为耗氧型有机污染物及NH+4-N等。在天津市,李国峰等、叶飞等对天津地区蓟运河、潮白新河、永定新河、金钟河、北塘排污河、黑猪河、大沽排污河等主要河流的水质评价及水污染变化趋势进行分析。从时间角度分析表明,枯水期水质最差,58.3%的河流为劣Ⅴ类水质。在河北省内,相关研究最少,彭乾等利用2010年民心河水质监测数据分析得出研究区水质状况总体较差的结论。总结起来,在京津冀地区水污染研究及趋势分析中,研究重点集中在北京,其次是天津,河北省涉及较少。研究结果都反映出该区域内水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且有恶化的趋势。因此,有必要加强进一步的分析研究。

3.2大气污染特征

在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研究中:一方面针对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分析,Li等、Zhang等、Sun等针对北京市CO、BTEX、NO2、O3、PM10等污染指标的浓度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表明由于奥运会前后采取了控制措施使北京各污染指标呈下降趋势。邵平等对张家口市区大气典型污染物NOX、SO2、O3和PM10进行了连续观测研究。结果表明,张家口市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Zheng等分析了天津市PCBs的浓度变化趋势,表明其污染浓度高于中国大部分城市,且存在季节差异性。除了针对单个城市的研究外,赵普生等、王丽涛等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区针对区域PM2.5污染情况分析,前者表明,京津冀PM2.5污染较重北京、天津和石家庄年均浓度均超过了100μg/m3;后者研究表明该地区霾污染的季节变化非常显著,冬季最为严重,其次是夏秋季。然而,孙志强等针对奥运时段北京及近周边区域空气污染观测与比对分析,结果表明夏、秋两季北京和近周边地区首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北京大气中细粒子浓度受周边影响严重,而NOX有向周边扩散的潜势,夏季臭氧则表现出区域污染的特征。该研究再一次强调了区域协同防控空气污染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与传统分析方法相比,在大气污染物空间分布规律的探索中,基于ArcGIS的地统计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优势。Chen等以ArcGIS为平台,通过克里金插值得到PM10、NO2在天津市中心城区的空间模拟分布图,之后,赵文慧等基于同样的方法分析了北京市可吸入颗粒物时空变异性,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尽管如此,地统计方法在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空间预测的应用较少,地统计方法内容丰富,因此更深入的研究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Liao等推荐地统计方法在大尺度空间大气污染物的空间预测中,效果更好。为此,可考虑其在京津冀城市群中应用,其结果会更合理。

3.3污染源解析

目前,在大气污染研究中关于“源解析”的成果较多,它解决了污染物“从哪里来的问题”。Kong等利用化学质量守恒及多元统计方法对天津市不同季节PM10、TSP的污染源解析;而Huang等基于MM5-CAMx-PSAT模型对北京市SO2污染进行源解析。同时,也有大量研究分析影响污染物浓度的因素,它很好地解决了污染物浓度“受什么因素影响”的问题。水质污染影响因素方面,张婷等影响白洋淀水质的关键自然因子是入水量,包括产业和产业结构两方面的社会因子对白洋淀水质有很高的相关性。张微微等研究表明密云水库流域主要是以TN和TP污染为主,可能与该区域平均化肥、农药和农用薄膜使用量增加、畜牧业产值比重增加有很大关系。郭婧等研究表明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对北京市水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缺少生态补水是河系水质较差的主要原因。叶飞等对天津市的8条主要河流:海河、北运河、潮白新河、北京排污河、永定新河、蓟运河、子牙新河、独流减河水质监测数据分析表明天津市河流主要受工业污染。

与水质环境污染源解析的研究相比,大气污染方面的研究已较丰富。影响大气污染的因素众多,其中包括气象条件(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等)、天气类型交通条件、政策法规、排放标准、交通控制措施、能源结构等,并且通过改善此类因素都会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虽然关于污染因素的研究比较充分,但京津冀地区目前的研究现状,主要集中在北京市,天津市也有少量涉及,河北省十分缺乏,有待进一步研究。由此,若将以上两个研究方向的成果有效结合,将为有效地减排、控制污染物浓度提供重要依据。

3.4环境与经济关系

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家提出“节能减排”的目标,使能源、资源、环境、经济成为研究的热门词汇,同时,在环保研究领域他们之间的耦合关系研究也受到了重视。在“环境”与“经济”的关系研究中,最常见的方法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王志华等基于时间序列数据验证了北京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存在,然而,国外的学者从方程的建立、数据的有效性检验等方面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进行了改进与应用。改进后的模型在京津冀地区的研究中涉及较少。在“能源”与“环境”的关系研究中,李林等基于排放清单和环境质量模型分析了北京市能源利用对空气质量的影响;Cai等基于“能值”分析了京津冀地区能源强度、资源结构、环境压力、资源使用效率之间的关系。在“资源”与“环境”的关系研究中,“环境承载力”的概念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是判断社会经济与水环境系统是否协调的尺度。例如,解海静等基于水环境承载力对北京密云水库的变化特征;Lin等利用对环渤海地区的环境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Zhu等对海河流域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承载力的时空差异进行分析。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是靠能源驱动的。

然而,国家既要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又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这使我们会产生疑问:节能对经济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即确定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增长、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费增长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存在,其因果关系的方向如何?关于这个问题,陈操操等对北京市1980年~2008年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结果表明,北京市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状态,体现为从经济增长到能源消费单向的因果关系,能源消费并不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强的外生变量。然而,针对京津冀地区其他城市的相关研究明显不足,从而无法支撑此理论在整个京津冀地区的适用性。

4思考与展望

针对京津冀地区的环境污染的相关研究已有很大的进展,本文在分析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发现相关研究中的不足,总结出今后在该地区的环境污染研究中,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范围方面:在京津冀地区环境污染的相关研究中,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大多数研究是针对北京市展开的,而针对河北省、天津市的相关研究不足,研究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时间维度上,以2008年奥运会为主体的研究较多,时间跨度偏小,规律探索缺乏说服力。在时间和空间角度都不足以充分地揭示京津冀地区的区域环境污染时空变异的总体特征。

(2)研究方法方面:该区域环境评价及预测的方法研究中,主要依靠多元统计方法,集对分析法等,方法较单一,已不能满足目前该地区复杂的要求,应引入更多有效的、合理的方法,如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信息熵法,ANN神经网络等。在大气污染评价的研究中,利用传统指标(PM10、NO2、SO2等)的研究较多,但涉及到经济指标、环境政策、科技投入、产业结构等因素的研究较少,诸如EKC模型和资源环境的承载力等只仅在个别地区的研究中应用。对于LUR,Kriging,EKC等模型的研究中,缺乏数据有效性检验,导致说服力不足。

第8篇

关键词:环境关系;环境社会主体;环境污染;农村;博弈论

Abstract:Theenvironmentalrelationsarebenefitrelationsbetweentheenvironmentalsocialmainbodies,theoccurrenceoftheenvironmentalrightinfringementismainmanifestationoftheunbalancedenvironmentalrelations.Theprogressofenvironmentalpollutionisagameprocessbetweenenvironmentalmainbodies.TherearemanycharacteristicsofthegamebetweenenvironmentalmainbodiesinChina’scountryside,asaresult,theanalysisofmicro-mechanismofChina’sruralenvironmentalinfringementcanaccuratelymastertheessenceofChina’sruralenvironmentalimbalance.Theconclusionisthat,inordertochangetheenvironmentalpollutionconditionsinChina’scountryside,theweakstatusofChina’sruralinhabitantsinthegamingprocessmustbechangedtoformabenignrestrictionmechanismofenvironmentalrelationssothatChina’sruralenvironmentalrelationscandevelopfromimbalancetoharmony.

Keywords:environmentalrelations;environmentalsocialmainbody;environmentalpollutedcountryside;GameTheory

一、引言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然基础和主要目标之一,而人与自然的和谐又取决于人与人之间在环境资源利用上所形成的环境关系的和谐。环境关系是指建立在人与自然物质变换关系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核心和实质是在环境资源利用中形成的人与人以及由人组成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1];环境关系是以社会作为背景运行的,由于人与人在社会中的经济、政治地位的不同会导致在环境资源利用能力上的差别,因此环境关系的决定因素是个人及其由个人组成的组织、集团在社会关系链条中所处的位置;环境关系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是环境主体之间进行环境利用的动力[2],是分析环境关系的细胞,因为有了利益才会有各个环境主体之间的对抗与合作。环境主体可以分为自然主体和社会主体,环境关系中的主体是环境社会主体,主要包括环境资源的使用者、受害者和管理者。中国农村环境关系主体主要有污染企业、地方政府、农村居民和民间环境保护组织。环境关系运行主要是环境社会主体以利益为动力、以环境权利为内容所进行的博弈过程,一般以环境关系失衡和和谐为表现形式。

环境关系失衡会引起环境侵权的发生,而环境关系失衡实际上是环境关系中有一方主体环境维权得不到实现,因此环境侵权是环境污染主体、受害者和政府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在博弈过程中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根据公民环境权理论[3],环境侵权可以分为污染预防阶段和污染侵害阶段,如果在污染预防阶段公民就能顺利维权,污染侵害就根本不可能发生。而在现实中,中国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这就要考查中国农村环境侵权的发生机理有什么特点、在侵权过程中地方政府、污染企业和农村居民的行为受哪些因素制约、这些主体有哪些路径可以选择以及这些主体经常会选择哪些路径等问题,本文主要围绕这些问题逐步进行分析。

二、环境关系主体间博弈的一般分析

环境侵权发生的两个阶段中的第一阶段即污染预防阶段,进入博弈局势的主体主要是居民、企业和地方政府,这个阶段居民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与地方政府进行博弈,通过听证等形式对企业的建设规划合理与否进行博弈;第二个阶段即污染侵害阶段,进入博弈局势的主体主要是污染企业和居民,这个阶段居民主要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与企业进行博弈[4]。

(一)污染预防阶段的居民、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博弈的假设前提:所引进的项目都有一定的污染发生;地方政府对项目潜在的污染危害信息非常清楚;居民对项目潜在的污染危害信息也非常清楚;潜在的受害者能够参与到项目引进中来;地方政府是项目审批和引进的管理者;政府对潜在受害者的意见给予认可。

1.地方政府和居民之间的博弈

在项目引进的初期,居民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预防污染的发生。本文把诉讼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选择模式简化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

第二,当居民的诉讼成本大于受害或者潜在的受害成本时,居民会选择不诉讼,地方政府有选择不作为的可能,但是它也许会由于自律而进行作为。

2.居民和企业之间的博弈

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环境质量的收益和居民因为环境污染而带来的损失需要讨论一下,因为这里有几个重要假设:对一般人来说环境质量是正常物品,因此收入增加时,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也增加;不同的收入的人们的效用函数是近似的;环境质量的价格是固定的[5]。有了这几个假设,关于环境质量的收益和污染带来的环境损失的比较才会在同一个效用水平上[6]。

(二)环境污染侵害阶段的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博弈

环境侵害阶段主体间博弈的假设前提:环境资源属于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没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因此,就必须由政府来代表全体公民行使产权主体职责,对环境进行管理;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人;政府与企业在环境污染监督上的信息不对称;受害居民的行为受诉讼成本和诉讼收益所得决定;政府对环境污染的监督通过同级环保部门进行贯彻,并且同级环保部门能够完全按照政府的要求完成污染监督的职能。

1.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博弈

(三)影响环境主体行为的因素

通过一般博弈分析可以看出:(1)在污染预防阶段,假设成立的情况下,政府作为与居民诉讼的成本有关,诉讼成本高于潜在损失时,居民一般选择不诉讼,地方政府的作为只能靠自律;诉讼成本低于潜在损失时,居民一般选择诉讼,如果地方政府特别注意环境质量,它会选择作为,如果地方政府不注意环境质量,它会选择不作为;居民与企业的博弈主要取决于居民对环境质量的需求、建设项目带来污染损失与经济收入的对比。(2)在污染侵害阶段,假设成立的情况下,居民是否选择诉讼取决于诉讼成本高低、诉讼成功后的收益和诉讼是否能够胜诉;企业对污染的治理取决于政府监督的成本和居民诉讼的成功与否及诉讼所需赔偿的金额;政府监督取决于政府监督成本、污染治理的成本、居民得到补偿的多少和对企业罚款的多少

三、中国农村环境关系主体间的博弈

(一)中国农村环境关系主体间博弈的特点

第一,博弈主体的地位不对等。由于地方政府拥有强大的政治资源、企业拥有强大的经济资源,而中国农村居民由于历史、制度的原因经济收入微薄,政治表达路径和能力有限[7],因此博弈主体之间不是一种平等的博弈,这种博弈不利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博弈主体。

第二,博弈主体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污染企业在信息方面具有优势;政府对污染信息的拥有次之,所以政府在监督上要付出很大的成本;而农村居民对污染信息的拥有最为少。因此这种博弈是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下进行的。

第三,博弈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很容易形成合作。由于目前中国的政治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弊端,使地方政府做到中立很难[8],并且地方政府和企业会产生合作,并成为利益共同体。这样强大的两个集团的合作使农村居民很可能无法进入博弈局势而被排除在外。

(二)污染预防阶段居民和地方政府、企业之间的博弈

在前面分析污染预防阶段的潜在受害居民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几个假设中,第三个假设和第四个假设前提在中国农村的现实中基本上不存在。在博弈论中,信息的拥有情况决定了双方的行为选择战略空间。并且由于信息不对称,当一方参与人拥有更多信息时,这会影响到对方的行为[9]。同时由于信息的缺乏,一方很可能会选择不利于甚至是有害于自己的战略空间[10]。在中国农村环境污染预防阶段,由于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农村居民根本不可能做出合理的选择,不能及时地维护自己的环境权利。因此在污染预防阶段由于环境信息的不公开,导致农村居民被排除在污染预防之外,只能被动地进入到下一个阶段。

而在企业与居民的关于企业创建的博弈的分析中,首先是信息的不对称,居民根本不知道企业的环境影响;再者是居民的意见对政府审批企业的决策影响较小;第三,在对污染损害不知情的情路况的下,农村居民强烈的摆脱贫困的愿望会使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摆脱贫困,增加收入。因此这一阶段农村居民是被动的,他们只能被动地进入污染侵害阶段。

(三)污染侵害阶段地方政府、受害居民和企业之间的博弈

1.政府中立时的博弈局势

第一,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由博弈变成了合作[13],在很多落后地区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政绩考核,不惜以污染当地的环境为代价引进污染项目,这时地方政府与企业已经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者已经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各取所需。当农村居民进行环境维权时,他们会联合在一起对农村居民进行百般阻挠,使农村居民环境维权没有任何希望。这时就不存在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的博弈问题,就直接进入到地方政府、污染企业与农村居民的博弈局势。

四、结论与对策

通过博弈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农村环境关系失衡的本质是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失衡,其主要表现是农村居民的环境维权失利,使中国农村居民在污染预防阶段维权缺位、污染侵害阶段维权地位微弱,因此中国农村环境污染态势仍在加剧。

中国农村生态环境的状况直接决定着整个中国生态环境的转变,所以要从根本上实现中国生态环境的转变,就必须协调农村环境关系。协调农村环境关系的关键就是改变这种不平等博弈的局势,就是使农村居民在污染预防阶段能够参与建设项目的决策,在污染侵害阶段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形成作用于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压力机制;运用综合手段形成企业实现环境绩效和经济绩效双赢的内部动力机制[14];以规则制度形成规范企业污染行为的外部约束机制;培育农村社会中的民间环境保护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形成监督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社会制约机制;从而以综合机制的运行形成良性的农村环境关系制衡机制。这样才能够实现中国农村环境关系的和谐,以此来实现中国生态环境的转变、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中国社会的全面和谐。

参考文献:

[1]苏宏章.利益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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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杨小凯.当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9]肯尼思·阿罗.信息经济学[M].何宝玉,姜忠孝,刘永强.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10]Anderson,NormanHenry.FoundationsofInformationTheory[M].NewYork:AcademicPress,1981.

[11]成金华,吴巧生.中国环境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经济评论,2005(3):12-27.

[12]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M].严旭阳.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第9篇

2012年中国首例城市水源地危机震动广西。根据广西自治区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分析,此次入河的镉约21吨,以溶解态的形式存在,且污染水团相当集中。在龙江河拉浪电站坝首前200米处河段,镉浓度超标最大达82倍。

然而,21吨如此庞大的污染团突然出现,是因为一两家企业大规模排污造成,还是当地日常普遍偷排累积达到爆发点,根本原因尚未彻底查清公布,但和云南南盘江“铬渣污染”事件之后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样,在广西一些河流的周边,一些重金属矿产的开采泛滥而无序,污水无序排放对环境安全产生严重影响。2008年当地就曾爆发过砷污染事件。这一切都表明,当前在资源相对富集、经济又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对资源的粗放开发和对污水无序排放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在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中,重末端治理,轻源头控制,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我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型期,数十年快速发展累积的矛盾与曾经忽视的问题正纷纷凸显,“砷毒”、“血铅”、“镉米”等重金属污染引发公共事件频发,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警钟。

面对频发的环境污染问题,我们还须思考,如何从中吸取教训。从本质上说,这一系列污染事件背后都是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问题。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生产力布局向沿海发达地区集中,依托中西部地区矿产资源的基础性原材料产业该怎么布局,欠发达地区开发资源,承受了环境破坏的后果,如何从资源收益中得到修复环境的补偿,这些都需要从发展观念上予以考量,从制度安排上进行设计。

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和政府监管,是控制环境污染的必要手段。将生产与生活统筹考虑,有机整合,在政策和处理技术等方面探索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是治理环境污染、落实节能减排的有效方法。国务院2011年已正式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源头预防、过程阻断、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控理念,在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流域地区,更应该统筹安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阶段、分区域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政策激励、工程治理、政府监管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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