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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崇明的陆某4年前取得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请批复通知》,但没有及时建房,一年后,开发商根据房屋拆迁许可证,取得了陆某所在地范围拆迁人资格。房屋根本不存在,陆某该如何补偿安置?因和开发商达不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陆某向崇明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该局做出《不予受理通知书》。陆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崇明县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2006年12月20日,陆某取得了 《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请批复通知》,但他当时没有建房。2007年9月,一家开发商根据崇明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取得了陆某所在地范围拆迁人资格。这个时候,陆某房屋还没有建造起来。2010年9月16日,陆某以与开发商达不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由,用邮寄方式向房管局提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申请。房管局于2010年9月18日收到陆某的申请,经调查核实,认定陆某申请裁决的房屋不存在,依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若干规定》第九条第 (四)项之规定,于2010年9月20日做出 《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于当日向陆某进行了送达。陆某不服,2010年10月8日,他向崇明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崇明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辩称,该局收到陆某的行政裁决申请后,经调查核实,查明陆某申请的房屋不存在,依据相关法律,于法定期限内做出不予受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崇明县法院认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崇明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具有做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该局收到原告的行政裁决申请后,经调查核实,认定原告申请裁决的房屋不存在,并依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若干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不予受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房屋实际不存在,其申请裁决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维持崇明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做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1 绿色建筑环保难题
1.1 建筑能耗高
据建设部相关数据统计,国内建筑的建造、运行及建材生产合计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9.5%,而采暖能耗更为惊人,北方地区采暖能耗是欧洲的6倍之多。
1.2 碳排放量大
传统建筑所需水泥生产过程是碳排放的大户,农村建筑大量采用的砖瓦不仅浪费能源资源而且破坏耕地。
1.3 未来建筑垃圾无法处理
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只有27年左右,钢筋混凝土建设的房屋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垃圾无法处理,20年后大量建筑的拆除将带来巨大的建筑垃圾处理难题。
相比于高楼林立的现代化城市,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建筑现状更加堪忧。作为农业大国,中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而中国广大农村目前却有300亿平米左右的建筑处于不节能、不安全、不舒适、不美观的局面。北京的房山大水之时,电视画面不仅看到的是洪水肆虐,更看到了农村房屋的现状。
2 农村房屋的现状
2.1 缺少总体建设规划
村庄道路、管线铺设、配套设施无规无矩、杂乱无章,总体反映出村庄布局散、建设乱、交通不便、社会居住功能差等特点。
2.2 资源能源严重浪费
农村地区建造房屋多以砖瓦、木材等为主要材料,这些材料的使用对土地资源、环境资源、森林资源和能源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浪费。
2.3 房屋建筑性能低
在抗震、抗风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建成后房屋在保温、隔热、配套设施方面的缺失严重影响了房屋整体的居住性能,同时也造成了使用过程中能源的巨大浪费。农村住宅在保温隔热性能方面的明显不足,直接导致了房屋在冬季取暖和夏季制冷方面存在严重耗能现象。
3 落实节能减排的建筑节能措施
要实现“生态文明·美丽中国”,首先要实现 美丽乡村,其关键举措就在于落实新型城镇化,而推广绿色建筑则首当其冲,只有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才能改变中国城市建筑窘境和落后的农村面貌,真正实现“中国梦”和“生态梦”。
3.1 以绿色生产方式生产绿色建材
以北新建材为例,我们首先从原材料的获取方式上,大大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降低对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通过大量消纳电厂脱硫石膏、电厂粉煤灰、钢铁厂高炉矿渣等工业副产品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通过生产过程的技术创新,大幅降低能耗,整个制造过程节能减排,产品本身绿色、安全,通过绿色环境标识认证。
3.2 以绿色建造方式建造绿色建筑
北新建材的石膏板等新型建材产品均为轻质建材,自身重量轻,运输成本低,通过轻质化使运输过程节能减排。房屋建造可实现工业化预制、产业化输出。与传统施工方式相比,通过干法代替湿法的工艺改良,以及轻钢结构建材的广泛应用,大大缩短建筑整体建造时间,节省成本、减少施工现场污染。同时建筑运行及使用过程节能减排,环保舒适。
3.3 打造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
北新建材所有产品在房子拆除后,有的可以直接使用,有的可作为原材料再次生产环保建材,以此循环再利用,减少建筑垃圾,减少能源消耗。以绿色原料、绿色生产、绿色产品、绿色建造、绿色应用和绿色可回收的绿色产业链打造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实现更加“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的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模式。
3.4 打造绿色建筑
(1)围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应用领域,以加快推进产业升级。
(2)通过延长产品链、提高产品系统能力和配套能力,通过加强资源协同和市场整合,来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品牌集中度。
(3)通过市场机制和行业规范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4)模式创新,可以通过整合下游市场,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
要实现“美丽中国”,首先要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可替代高耗能传统建筑的新型房屋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当务之急。
北新建材新型房屋技术
最具代表性、也最适合新农村建设的是:既抗震减灾又节能环保的新型轻钢房屋建筑技术:
以结构技术为主,兼顾建筑内外装饰、保温隔音、水暖电气和建筑设备配套及生态学等方面的完整高效节能型绿色建筑体系。
北新建材轻钢结构房屋
(1)房屋性能优越:抗震保温,通风防潮,95年结构安全保证。
(2)套内面积利用率高:墙体厚度仅为传统房屋1/3,套内使用面积高出10%以上。
(3)施工简便,耐候性强:干法施工、工厂化组装,不受季节、气候、地理条件限制。
2.农村80%以上的新房是为新婚夫妻结婚而建造,结婚就得建新房这已是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农村,各村各户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而结婚基本投资的房屋投资却相对“平均化”了,无论收入高低,现金多少,如果是为了娶媳妇,就不得不建造新房,不仅要建,而且要参照本村已有新房的较高水平,否则就很难“交差”,这种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的结果使农村住房进一步“高标准化”,于是造成农村住房闲置量与日俱增,常见一幢楼房只住一对夫妻,甚至空无一人,因为有相当一部分夫妻要求父母建房,只是为了象别人一样“有房”,并不是为了“住房”。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是农村住房用地面积增多的又一原因。现在的农村,新房建成了,儿子结婚了,小夫妻却都要过二人生活,父母于是很知趣地留在老房子里生活,如果新房是在旧房子拆除后的宅基上修建,家中就会选择一块菜地或者在可耕地的一角建造简易房居住,这是产生一户多宅,住房用地面积增大产生的重要原因。
4.农村住宅用地和承包地的界定没有严格的操作细则,在相当的程度上取决于乡村干部的主观操作,这种操作催生部分居民放弃旧宅,重新选择新的宅基地建造房屋,在农村,历史传延下来形成的村落,甚至近几十年来规划的村落由于单户住宅面积较小,且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居民于是选择在开阔地带,交通相对便利的地方建房,有条件的就建“门面房”。而旧房屋由于四邻并未完全“撤出”,仍有少许人居住,不宜马上复耕,于是旧房又荒废在那里,这是产生一户多宅,耕地浪费的又一原因。
5.农村三十年不动地的基本政策的施行,使农民住房用地随之成了私有化。县、乡、村所做的新农村建房规划成了“纸上谈兵”,中看不中用,乡村根据村落现状和当地地理条件煞费苦心绘制的新村规划图很难得到贯彻落实。因为被划成住宅区的土地往往为少数居民所承包,他们或者只需建造一幢房屋,或者一幢与不需要,而大量急需建房、准备娶媳的农户却苦于自己没有规划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望地兴叹”,情急之下,只能“通融”一下乡村干部,打个球,在自家可耕地中相对较靠近规划区的地方建房。当然,乡村干部也有义务帮助村民协调一下,让两者交换一下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诸多原因,使换地成功率极低,这样就造成规划区中房屋实际建造数量有限,且建造时间延续数年至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耕地和宅用地交错使用,两者均受不利影响,违规建房者造成四邻耕地使用更是受损。至于拆除违规建筑问题,由于建房是农民在自家耕地上,用的是自家的钱,这钱往往是一户人一辈子的心血,如果,将会严重激化干群矛盾,甚至拆除现场就会形成恶性事件,所以,根据现实调查发现:纯粹农村违规建房被依法强制彻底拆除的可行性几乎为零。这种执法缺乏可行性的结果,反过来又向村民传递一个信息:违规建造的房屋是无法拆除的,只要建了,就能使用,于是违规建房就越来越多,无法控制了。
6.大部分农村人搬迁到城镇居住以后,仍不放弃农村的旧住宅和宅基地,原因是旧传统观念在起作用,他们认为老住宅是祖父物业,必须代代相传,虽然已离家多年,老宅仍不放弃。当然,土地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不仅是生活之源,又有可能孕育着更多的发展机会,同时也是最后的生活保障,在城市谋求发展的农民,在激烈的竞争中又会把老家的土地当作创业失败的最后保障,因此,农村居民对承包的土地不愿流转,对住宅、宅基地也同样不愿放弃。这是造成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增多的又一原因。
那是一个偏僻的郊区, 家里的生活十分贫穷,可以说是穷的叮当响。爸爸兄弟二人,时常穿着的都是破旧的衣服,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并且都是吃玉米、番薯等杂粮的时候多,吃米饭的时候少。奶奶、舅公们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忙碌在生产队的田中,能填饱肚皮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奶奶爷爷祖父祖母一家人合住着祖辈们留下来的低矮潮湿的土屋中,那时房屋只有三个房间,爷爷奶奶住一间,祖父祖母住一间,我的两个舅公住一间。由于土屋太窄,只能几个人合住在一间房屋中,一家人受尽委屈。由于房屋建造数年,遇到下雨天,常常是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那时一家人都在想:要何时才能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呢?有一个自己的书屋,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可是那时温饱都成了问题,哪里又有钱建造房屋呢?
到了1978年,落实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后,我们家开始有了剩余的粮食,也有了积蓄。1983年,我家审批了地基,开始建造第一幢房屋。房屋从开始审批,到动工建造,再到正式完工,前后经历了将近三年的时间,花了大概八千多元。1986年1月,终于,我们家拥有了自己的房间,虽然还不是二层楼房,只不过是农村常见的三间六,但是在那个年代也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1994年,我们家又建造了一幢二层的新房子。1997年,父亲也在城区购买了三室二厅的商品房。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屋,自己的房间, 自己的书房,实现了我们一家的梦想。
竹制生态建筑材料指的是以竹子为主要材料制作的建筑材料。实际上用竹子作为建筑材料并不是近现代才开始的事,我国使用竹子作为建筑材料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由于竹子生产于湖南湖北地区,所以在过去湖南湖北民间住房的建造中使用的最为广泛的建筑材料就是竹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近几年对竹制建筑材料这个课题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认真分析了竹子组成结构的基础上,在生产建筑板材时加入了竹材,加入竹材的建筑板材在承重能力上符合科学的标准。另外,竹子的生长形状虽然呈圆形,但是通过竹材重组技术可以将竹子制造成一些方形或者板型的建筑材料,使竹子的使用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很大的扩充,且竹材实际的使用价值也得到了提升。在农村住房的建造中使用竹制建筑板材,一方面使原生态的竹子得到合理的利用,另一方面还降低了房屋建造的工程造价,使房屋的建造更加生态环保。
2木质生态装饰材料
在农村住房的装饰中,装饰材料可以脱离城市化的各种合成材料,采用木质生态材料。木质材料在农村中的取材比较方便,因此农村住房在装饰的过程中可以将室内墙面设置成生态木质材料,天花板的装饰材料采用厚度比较薄的生态木质材料,用具有一定厚度的生态木质材料作为地板装饰材料,南方天气通常以湿热为主,在农村住房装饰中采用木质材料不仅有冬暖夏凉的效果,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房屋建造的耗能性。生态木质材料由于不含甲醛,在农村住房的装饰中可以用于所有需要装饰板的地方,用生态木质材料进行房屋的装修,不仅可以降低传统装修中的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还能让房屋使房屋整体充满自然的气息,并且生态木质材料的安全性能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因此其在住房装饰中可以替代任何一种装饰材质。
3低放射性石材的使用
低放射性石材主要用于农村住房中厨房、卫生间的装饰中,厨房、卫生间的墙体、天花板通常情况下都要用石材来装饰,传统的装饰材料一般都选用的是大理石等石材,但是大理石石材的辐射性比较强,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低放射性石材相对来说是一种比较环保无污染的住房装饰材料,其的质感良好且颜色丰富,因此在住房装饰的过程中人们可以按照各自不同的装修风格使用不同颜色或类型的石材,这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提高了低放射性石材的使用效率,同时又增加了人们对房屋装饰的可选择性。另外,低放射性石材有一个最主要的性能就是吸水率低,卫生间一般水汽比较重,厨房的油烟气较重,因此厨房和卫生间在装饰中采用低放射性石材,不但可以使厨房和卫生间保持干燥,还容易对其进行清洁。
4水性涂料的使用
农村住房在装饰过程中,装修涂料是其中必须使用的一种材料,装修涂料通常都在木质材料上使用,但是传统的装修涂料污染性比较大,如果用在室内装修中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水性涂料具有环保无污染的特点,因此在目前的农村住房装饰中被广泛地使用。水性涂料不仅具有环保的特点,其的使用期限也特别长,因为其具有较高的强度和硬度,因此其的使用范围比较多元化。在农村住房的装饰中使用水性涂料,不仅可以提高装饰用品的耐用程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村住房整体的耐老化程度。
5结束语
关键词:农村框架房屋;房屋质量;震害原因;抗震
中图分类号:TU113 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我国是一个多震的国家,地震灾害十分严重。已有的震害经验标明,90%以上的人员伤亡是由房屋倒塌所致。我国大陆近年来发生的6级以上地震,80%以上的经济损失是由房屋损毁造成的。近年来发生的我国地震频繁,2008年5月至2014年8月我国6级以上地震及损失请见表1。
为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必须采取工程预防措施。在城市和城镇中的正规设计与施工的建筑物,可以通过抗震设计和保证施工质量来实现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规范提出的“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汶川地震的震害调查结果也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国家的行业规程《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已于2008年10月1日施行,其考虑了农村房屋的的实际情况,抗震设防目标比《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低,但对于广大的农村而言,不可能套用城市中的预防经验。
随着广州地区农村经济水平提高,农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06年以来,广州地区新建的房屋基本采用了理论上抗震较好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因此本文主要对广州白云区农村中的框架结构质量问题做分析和提出对策。
二、工程实例及质量问题分析
以白云区太和镇的混凝土框架结构的五栋房屋设计、主体结构建造过程进行跟踪和质量问题分析。工程的基本概况如下:
1 基础施工过程中A栋结构设计人进行验槽,D栋设计人对桩的持力层进行确认,确保钻孔桩持力层及入岩深度与设计图纸一致,桩底清理干净。C栋仅凭业主监理,无法到达设计所提的持力层,并没有对桩底清理干净,钢筋笼的制作也没有严格按图纸制作,桩长约10m~15m,钢筋笼的长度才3m,完全按施工人员的经验施工。C栋桩基施工完毕后业主觉得桩底未清干净,不安全,故委托D栋的专业设计人进行复核。复核发现因桩底未清干净须对基础进行加固。
B、E栋没有设计人验槽,也无法确认持力层是否满足要求。 由此可见B、C、E栋从基础开始房屋就已存在安全隐患。
2 模板工程
施工过程中发现各栋模板工程的问题比较多,如构件截面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甚至有些构件根本没有按设计图纸做,而是施工工人为了操作方便而故意不按图纸施工。如楼梯半层悬臂休息平台处省去了支承平台板的悬臂梁和封口梁,直接做成悬臂板。由此可见模板存在的问题是不按图施工。
给结构安全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模板的支撑体系存在问题,造成构件严重变形、开裂。
3 钢筋工程
(1)原材料、钢筋加工
原材料检查发现钢筋供应商提供的钢筋等级不符合图纸要求,如D栋要求直径12及以上使用HRB400级钢筋,但供应商部分楼层提供了HRB335级钢筋。钢筋的原料供应质量无法保证。而且存在瘦身钢筋钢筋的加工一般也是由钢材供应商加工的,箍筋的135°弯钩没有加工,仅加工成90°弯钩。如汶川地震中一栋框架结构房屋,柱根部箍筋未按要求绑扎,导致开裂。
(2)检查发现各栋纵筋数量不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梁、柱箍筋的设置或直径也有不符合图纸要求的。钢筋的搭接不满足规范要求,有些柱子的纵筋是同一个截面断开。梁柱节点处理不规范。
4 混凝土施工方面出现的质量问题
A、D、E采用商品混凝土 C30,浇筑的过程使用天泵或地泵,但施工的过程中施工队为方便其施工,千方百计的在商品混凝土中加水,从而无法保证商品混凝土的质量。B、C栋采用现场搅拌的混凝土,配合比由施工人员按经验添加,混凝土质量更是无法保证。浇筑的过程中施工工人未充分振捣密实混凝土,造成构件空鼓。在混凝土中夹杂木屑等杂物没有清理,造成构件中形成薄弱点。例如丽江地震中某三层教学楼,在室内地面标高处的钢筋混凝土柱的裂缝中掏出装水泥的牛皮纸袋,钢筋混凝土柱子全在底部断裂。再如江西瑞昌地震中一栋中学框架结构教学楼,框架柱牛腿出现明显裂缝,仔细观察发现混凝土柱内夹有木块。
浇筑的过程中未对标高进行控制,致使楼板不平,D栋五层楼面高低相差达70mm~80mm。其无法保证构件的尺寸,影响构件的承载力。
5 混凝土保护层问题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主要是用来确保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的。保护层调小则影响结构的耐久性;太厚侧减小了构件的有效截面,降低了构件的容许承载力,且容易开裂。五栋楼的保护层厚度均有问题,主要是板、柱的保护层太小,梁侧的保护层太大。
6 混凝土的养护问题
除D、E栋养护较充分外,其余各栋养护均不规范,未能按要求充分养护。
建造的过程中C、D栋的业主曾对施工队的不规范做法提出整改意见,但施工队基本没有整改,因为他们的技术力量根本就没办法达到规范的要求。
从以上五栋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施工的全过程可以看到,设计图纸的作用不大,没有政府部门的任何指引,基本上是业主出钱,施工队按自己的经验乱施工,设计图纸只起参考作用。调查发现广州天河、花都、南沙等区的新建的农村房屋大多采用框架混凝土结构,其房屋建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白云区的房屋类似。
从以上的实例的农村房屋的主体结构建造全过程中,可以看出这样建造的房屋无法按设计人员的意图实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无法实现合理的梁铰机制,更无法实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关于“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要求。因此这样建造的房屋结构的质量堪忧。
相对而言,农村地区的框架结构已是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形式。但从汶川地震极重灾区的震害现象,可以看到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震害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类,整体破坏和局部构件破坏。整体破坏形态,主要表现有:整体倒塌、严重倾斜、部分倒塌、侧移过大。整体破坏表现出来的形态与构件的局部破坏有着密切的关系,结构发生严重倾斜或倒塌,大多是由于梁、柱破坏引起的。由于广州地区的农村房屋密度大,居住人口众多,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后果非常严重,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震前的预防工作。
三、抗震防灾建设的对策
历次震害表明,布置合理,并严格按国家规范设计和施工的框架房屋具有相当出色的抗震性能。广州的农村经济水平相对较高,其建造的房屋完全可以按照现行的设计规范设计和施工,但目前广州农村房质量难保证,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质量差、政府部门无监管。施工质量差的主要原因是农民个人无法找到正规的施工队为其建造房屋。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1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是造成目前农村房屋建造时政府部门无监管的源头,因此建议修改此法以便主管建设的部门有法可依。
2 整顿广州农村周边的建材售卖场所,特别是售卖钢材、水泥等建筑主材的市场杜绝回炉钢、瘦身钢、过期水泥及其他不合格的建材进入市场。采取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正规的施工单位给有经济条件的村民提供正规的施工服务,以确保施工质量。
3 镇或乡主管建设的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监制标准的农民建房的技术服务合同,并监管各村农民建房时合同的执行情况。向各村的农户推荐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地质勘察单位,以供有需要的村民聘请。并组织对本地区所管辖村庄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抗震知识和必要的施工技术的培训。组织工程师志愿者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如2014年广东就启动了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活动,专业志愿者参与乡村建设咨询服务。
4 村委会是监管的根本。村委会对本村的房屋建设质量负有监管责。村委会可在以下几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
(1)公布该村政府所建楼房的地质资料供有需要的村民参考。
(2)收集有资质的施工队的资料,以供村民选用优质的施工队。
(3)监督村民与施工队签订建房合同。监督施工过程中各方的合同执行情况,处理或协调各方的合同纠纷。
(4)定期逐户向村民收集施工队或施工队负责人的信息,包括建房过程是否按图纸施工、是否野蛮施工、是否安全施工、施工质量等情况,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统计、整理并公布。以便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找到合适的施工队。对不按图施工、野蛮施工、施工质量差,村民意见较大的施工队负责人采取一定措施,如限期改正,甚至禁止其在本村承建房屋,对禁止承建房屋的施工队应通报给相邻的村。
结语
历次震害表明,一旦发生强震,受灾最严重的是农村地区,因此需要重视震前的预防工作,而不是热衷于灾后的救灾活动。长期以来,广州农村新建房屋的结构安全得不到关注和重视,但广州农村新建框架房屋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及时修订相关法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农民积极主动配合一定会将广州农村的新建房屋建造成抗震性能好,美观耐用的农民房。
参考文献
[1]鄢家全,郝玉芹.关注农村的地震安全问题[J].国际地震动态,2003(11).
[2]葛学礼,等.村镇公共建筑震害原因分析[J].建筑结构,2011(11).
[3]温增平,等.汶川地震重灾区典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震害现象[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9(06).
[4] 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S].
一、新农村建造整体工作近期开展情况
今年,我乡在做好河谷综合整治和其他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各村新农村建造的指导和治理。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治理民主”二十字目标为指导,针对农业生产设施薄弱、农牧民稳步增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问题进行探讨,结合各村实际,研究确定了各村新农村建造项目77个,综合建造项目31个,其中,生产发展建造项目12个,生活宽裕建造项目5个,乡风文明建造项目5个,村容整洁建造项目6个,民主治理建造项目3个,并按照计划,逐步付诸实施。目前开工或完成的项目有:各村居民点绿化项目;居民点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机井维修项目;“平安村”、“婚育新风示范村”、“文明村”、“信用村”、“卫生红旗村”创建项目;“五好”村党支部创建项目;抗震安居房屋建造项目;卫生所配套设施项目;牲畜品种改良项目;河谷连片300亩经济林种植项目;***2万亩人工饲草料基地建造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前期预备工作等建造项目。
二、***村新农村建造项目开工情况
***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造州级示范村,得到了市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村村民以饱满的热情在乡党委政府的带领下,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造中。通过广泛宣传,组织群众讨论,围绕“产业新突破、塑造新风貌、培养新农民、建造新民居、创新新机制、建好村班子”六项重点工作,确定了***村新农村建造项目21项,其中,财政奖补项目5个,自建项目16个。目前项目建造情况是:
一是完成了居民点绿化160亩,投入资金2.5万元,使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5%。
二是完成了***一期4300亩人工喷灌草场的更新补种,投入资金30万元,现已进入播后治理阶段。
三是以草定畜项目,已完成各牧民草场载畜量核定,与牧民100%签订了以草定畜合同,后期进入设卡清点治理程序。
四是牲畜品种改良项目,即引进纯种公羊2只,高代杂交公羊10只,种公牛3头,牛犊30头,已全部落实到人,正在收集牧民的引种资金,乡财政投入2万元,月底可进入引种操作。
五是居民点铺设1.5公里泊油道路,交通局已进行了规划,统一招标后,安排施工。
六是抗震安居房屋建造,目前签订建房合同的牧民有22户,已在***居民点开工建房。
七是防疫服务体系建造,村级防疫员资质培训项目,已投入1万多元,配备了防疫站点的器材设施,村级防疫员、接种员已进行了一轮培训,八月还将进行再培训。
八是卫生所基本医疗器械和设施已配套,现正开门服务。
九是“平安村”、“婚育新风示范村”、“文明村”、“信用村”、“卫生红旗村”“村务公开、民主治理示范村”等创建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十是沼气池建造项目,已落实20户牧民自愿修建,正与农业局对接,组织施工队伍投入建造。
十一是农村低保项目,已有12人享受低保。
十二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造,投资14万元,正在***修建一个蓄水塘坝,提供村西500亩耕地用水。
未开工建造项目有:村道亮化项目,安装路灯15盏,计划八月份开工建造;自来水净化工程,财政补助项目,被上级取消;引进小型牧草收获机械(10套),目前落实了2套;牛羊养殖育肥协会,培养农民经济人5人,项目正在计划运作;雨棚建造项目1个,计划八月份建造;文化室配套桌椅、卫生厕所、垃圾处理填埋场,安排在七至八月开工;有线电视安装正在调解中;民主公开、政策宣传栏在六月安装。
三、村庄居民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
加大村容村貌集中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治理力度。成立由村长任组长的村容村貌治理领导小组和卫生检查小组,对每户居民实行了门前“三包”卫生治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制度来规范和引导村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拆除、制止违章搭建、乱建附属建筑物,保障道路畅通,开展了两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认真治理“六乱”现象,全力抓好村内环境卫生。
计划完成道路硬化1500米,建造一个候车雨棚,安装路灯15盏,
完成农户改厕、改厨、改圈20户,新建沼气池20个,建成卫生厕所一座,垃圾处理填埋场一座。
村庄绿化情况,两年来,村庄占地面积达3000亩,村庄绿化面积达到了1050亩,现在村庄绿化率达到35%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只扶持示范村和重点村,且覆盖面较窄,对其他村的财政扶持力度不够,致使许多建造项目不能申报,得不到落实。
2、乡、村经济实力薄弱,对许多改变农村面貌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项目无力承建,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造的快速推进。
3、有的自建项目资金缺口较大,没有财政补助,按原计划实施比较困难。
4、部分农牧民主动参与意识较弱,有等待观望和等、靠、要的思想观念。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5-087-01
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否可以转让,买卖是否应该有效,在怎样的情况下买卖才能被认定为有效。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买卖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己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故买卖应认定无效。
一、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权属辨析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杈性质辨析
农村宅基地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它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权属性质辨析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无偿给村民使用。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以及其他附着设施。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的权利,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就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权能。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而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
二、我国农村宅基地房屋制度缺陷分析
(一)宅基地房屋买卖法律制度
我国关于土地和房屋买卖的立法涵盖了多方而,从宪法、法律法规到行政规章等不同层次的法律规章制度。目前,我国关于宅基地的立法主要集中在一些法律和规范中。例如《宪法>、《物权法》、《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二)宅基地房屋买卖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1.物权的法理角度看,宅基地房屋买卖法律制度有不完善的一而
既然房屋的所有权是村民所有的,建造建筑物也是经过政府审批的,而且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所有,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宅基地使用权是依附房屋而表现出来,所有权人不能单独行使占有、使用土地的权力,只能是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而房屋买卖赠与是对处分所有权的行为,是否有效笔者认为应按法律的位阶来看只能依法律的规定,其他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均不能否认合同的效力。
2.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来看,不宜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我国政府是禁止农民的房屋向城市居民转让的,所以绝大多数的法院也是根据这个判定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从房地产权现状为土地使用权在法定的期限内表现为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分房屋及从买卖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出发,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符《合同法》《民法通则》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也不利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三、规范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的法律对策
(一)目前法律没有禁止农村房屋转让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应维持现状
我国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农村房屋转让出售的。根据法无禁止即白由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白由转让出售是不违法的。故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对订有房屋买卖合同并己交房付款的,依据《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合同有效较为适宜,特别是对于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备案的应认定为有效,不宜改变现状。
(二)从现在看,国家对村民售房可参照城市房改房的有关做法
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基于其特定的成员身份无偿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通过购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如果不具有该种身份,可以通过向土地的所有权人补交土地费用的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这里分两种情况:具有成员身份的人,如果其己无偿取得我国法律法规的标准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购买他人的住宅,但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补偿金。如果是没有宅基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合法审批后,无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补偿金。这样做与我国目前的土地政策并不违背,国家采取政策保护的仅仅是耕地,但是耕地与宅基地的性质不同,经过合法审批,宅基地上己建造了建筑物或其他附属设施的,一般不会再恢复到耕地性质,允许农村村民出售房屋与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政策并无抵触。而且,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这样宅基地的收益部分可以作为村集体所有的共同财产,用于村集体建设的基金。
关键词:义乌农村居住区 耦合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comprehensive reform pilot start in the round, Yiwu ushered in a new round of construction boom, the city changes change rapidly,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like a raging fir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Yiwu new rural area in the construction of resources, economy, environment and culture development unbalance problem undertook study, built Yiwu to the new rural ecological residential area construction system coupling measurement model for the settlement of Yiwu, existing problems in new rural construction to provide theoretical guidance and technical support, similar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socialist rural areas has certain reference significance.
Key words: Yiwu, rural, residential area, coupling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党的“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给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资源一经济一环境一社会之间的发展矛盾日益突出。农村住宅平均使用年限普遍过短,这在经济极为发达的浙江义乌更为突出,根据在义乌城乡结合部地区抽样调查显示,农村住宅平均寿命约为20年,个别地区农村住宅寿命不足15年,住宅过短的使用年限不仅造成经济成本的增加,而且对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程度加剧。此外,在义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明显落后,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多数农村在村庄建设规划、建造实施、居住环境改善等方面欠缺经验,具体表现为:农村建设无村庄建设规划,无建造技术标准,建筑形式与使用功能之间矛盾突出,缺乏协调,基础设施等建设滞后,不注重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不注重住区公共空间的营造和文化的培育等[1]。因此,农村住宅区既有建设模式急需完善,同时,其本身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函待解决,才能全面实现农村小康建设目标,促进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
1.义乌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建设品位及建设标准不高,存在着大量的土地浪费现象
为扩大城市规模,提高义乌市城镇化水平,自2000年开始,义乌市陆陆续续开始了城市周边新农村建设工作,义乌城市规划院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向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城市学习,并在满足广大村民愿望的基础上,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旧村改造规划工作。规划设计要求,凡是进行旧村改造的村庄,不论家庭经济情况如何,土地面积大小如何,每户均建造为4层半,建筑外观立面、色彩、空间构成基本相同的连体排屋。连体排屋在义乌城市周边
图1 义乌某旧村改造后效果图
周边的大规模出现,使得义乌城市规模得到了有效的发展,城市的美观度,整洁度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广大农民瞬间享受到了城市居民,甚至优越于城市居民特有的物质生活条件。但是随着旧村改造的不断深入,由此带来的弊端逐渐显现,虽然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市中到处都是4层半,甚至3层半,高度不超过13米的连体排屋,见图1,俨然一个农民城,这与经济极为发达,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义乌城市形象极不相称,更为严重的是,旧村改造中,广大居民享有超大居住面积的同时,却发现旧村改建后,建筑密度超大(超过了40%),绿化率极低(低于15%),在2009—2012年新建的村居建筑中,除了新建房屋和宽敞的水泥硬化路面以外,几乎看不到绿地和树木的影子,更谈不上村中有公园,门前有绿化,与想象中别墅的身份极不相符;另外超大连体别墅的建成,造成居民有房住不完,房屋空置率很高,这给寸土寸金,土地资源有限的义乌造成了极大的土地资源浪费。土地的严重流失,使得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农村无业游民逐年增多,靠房屋租金过日子成为义乌很多地方的普遍现象。
1.2建筑外立面雷同,统筹规划滞后
在义乌近十年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每年都有大批崭新的旧村改造村居建筑落成,综观义乌的旧村改造建筑,不难发现,所有旧村改造建筑外观造型除了色彩方面略微有差异以外,其外观形状基本相同,在义乌,看不到村与村之间建筑的差异,感受不到村居建筑的丰富多彩。统一设计风格,统一的建造经营理念实在有悖于义乌国际化的发展理念。在新农村规划设计方面,对未来发展缺乏长远打算,规划设计一味迎合群众的经济利益,导致大量“三和一”用房在新农村建设中屡见不鲜[2],图2为义乌某村旧村改造房屋中最为常见的两间用房平面方案图, “村村专业街,到处是作坊”式的镇村工业发展现象在义乌非常普遍。
图2义乌某旧村改造平面方案图(2间)
1.3 过分注重房屋出租经济效益,忽视绿化及环境保护
近年来,义乌在环境保护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0年5月,义乌名列全国绿化委员会刚公布的“全国绿化模范县(市)”,成为了浙江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市。
2008年,义乌市委、市政府以建设“森林城市、品质义乌”为目标,确立了创建森林城市的目标,提出“森林下山、上路、进城、入村”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封山育林工作。义乌市还相继实施了绿色村庄、城市绿肺、立体绿化、废弃矿山修复等十大民心工程。这些项目的开展为美化义乌,改善义乌生态环境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土地资源稀少,农民想多建房以提高建筑本身的使用功能在义乌十分突出,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义乌的许多村庄在旧村改造中,村中绿化率由原来的大于30%降低15%以下,以提高土地利用率,这就导致很多新建的村庄,除了漂亮的建筑,繁华的商业街,几乎看不到一丝绿地,一棵树木,见图3所示。村民在建房过程中,基本上将第一层按商铺进行处理,中间层根据出租要求划分为多个空间,以满足不同人群的生活所需。通过旧村改造,很多村民靠租金提高了经济收入,但是随之而来的脏乱差现象在新农村中日益增剧。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发的社会冲突逐年增多,直接影响到义乌的和谐稳定,这已成为义乌在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图3缺少绿色的义乌新农村建设
1.4 新农村建设滋生了一批懒汉村民
城市的快速扩展,新农村的加快建设,极大地推进了义乌城市化的发展水平,经济的繁荣,使得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义乌,外来人口的剧增,带动着出租用房市场迅速发展,但是原本作为人文优势的东西被弱化,凸现出特有的“文化硬伤”。主要表现在:部分村民靠房屋租金生活,根本不愿就业,缺乏进取精神,部分富二代满足现有的生活,开始比吃、比穿住、比豪车,沉浸于吃喝玩乐之间,外来人口的增多,导致部分义乌本地家庭矛盾突出,离婚率呈上升趋势。这些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义乌整体市民素质的提高,有悖于义乌向国际化迈进的战略意识。
2.义乌新农村生态居住区建设系统的总体要求
为了引导农村生态村建设,促进建设过程中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文化之间的协调发展,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12月5日了国家生态村创建标准(环发【2006】192号)提出了建设国家级生态村的建设指标体系和标准。义乌市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建设要求:(1)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村容整齐、绿树成荫、水清汽洁;(2)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我保护环境意识强;(3)经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4)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3]
3.义乌新农村生态居住区建设系统耦合
3.1 耦合的概念
耦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运动方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至联合起来的现象,是在各子系统间的良性互动下,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动态关联关系[l6]。它是物理学概念,后来被引入到对系统关系的分析研究,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农林业资源系统,城市交通,物流、供应链,城市复合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等多个领域。通过对义乌新农村建设中各要素耦合作用的协调程度的研究,可以分析并解答义乌新农村居住区建设矛盾和问题,并运用仿真手段模拟不同条件方案进行优化决策。系统耦合可为协调义乌农村生态居住区建设资源、经济、环境和社会之间的矛盾,实现生态化建造模式转变,优化农村住区建设管理决策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4]。
3.2 建设系统内耦合机理
义乌新农村生态居住区建设系统藕合分为两类:一类是居住区开发建造行为与资源、经济、环境和社会等四个子系统内的耦合;另一类是资源、经济、环境和社会等四个子系统间的耦合。这两种耦合共同决定和构成了农村生态住区建设系统耦合机理。
生态居住区建设系统开发建造包括:居住区建造时序、农民住房建设、基础
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等四个因素。资源子系统包括:建设土地利用、建筑材料利用、建筑设备利用、劳力资源利用、水资源利用、清洁能源利用等六个要素,建造主分量中的建造时序包括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和拆除回用等四个阶段,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均需一定条件的资源支撑,建造时序各阶段则要求输入不同类型的资源条件。从显性影响和直接需求分析,规划设计阶段需要考虑上地的利用和建筑材料利用等,建设实施阶段需要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劳力资源利用、水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等,运营管理阶段需要建筑设备利用和清洁能源利用等,拆除回用阶段需要考虑建筑材料利用等[5]。
3.3新农村生态住宅区建设系统内总体耦合关系
根据对建造主分量与资源、经济、环境和社会四个子系统内的耦合机理分析,可构建农村生态住区建设系统内总体耦合关系[6]
图4新农村生态住宅区建设系统内总体耦合关系
4.利用耦合关系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利用耦合关系进行的新农村规划设计,彻底颠覆了义乌固有的新农村建设模式,改变了义乌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建筑高密度、低容积率,低绿化率的现状,规划中引入新的规划理念:公园式居住+公园式购物模式。公园式居住模式使得整个小区休闲和动感,整个居住区被绿色包围,呈现出生态、自然的园区景观,也体现出“在绿色中运动,在森林中呼吸”的设计理念;公园式购物模式使得居民在购物中游玩,在游玩中购物。两种模式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陶冶居民的生活情操,从而彻底改变义乌目前混乱的居住状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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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何绍福.农业耦合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博士学位论文].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5
[6]姜涛,袁建华,何林.人口一资源一环境一经济系统分析模型体系.系统工程
理论与实践,2002,(12):67一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