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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22 17: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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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第1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积极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市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以包叙定市长为组长、许忠民、吴家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委主任兼任整规办主任),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成立了由区县(自治县、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整规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委、市农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扒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有的建立了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XX]15号文件,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质检、药监、经委、商委、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部分区、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药监、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XX年3月至9月,用6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3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市场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第三阶段,9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包叙定主持召开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市整规办主任、市经委主任余远牧、市质监局长孙波、市工商局长金起农、市商委主任王学斯分别就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等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包叙定、副市长许忠民、吴家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1日至5日,市整规办和市工商局与市级8个委局分别组织了一次对全市重点整治的集贸市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对重点整治的216个市场进行了督查,并上报了集贸市场。

二、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XX]15号文件提出的十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和措施,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实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这次专项整治,市政府确定观音桥、朝天门、学田湾、道门口、龙溪、马家岩、西物、渝州、袁家岗、泰兴电脑等10个市场为市级重点市场,各区县确定了216个重点市场,全市重点整治的市场共226个。整治的重点商品是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按照分步推进的要求,XX年4月以前重点开展强化税收征管,整治偷税漏税;春节前后开展了节日商品大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伪劣食品、烟酒等节日商品;春耕期间集中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不法行为,防止坑农事件发生;四、五、六月全市组织力量对市级10个重点市场和区县216个重点市场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六月对夏季饮料市场、保健品和药品市场进行整治;七月份对建筑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斗争;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诚信市场”、“文明市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

(一)认真清查、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企业、个体工商户XX年度的年检、验照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4.38万余人(次)对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普遍进行了清理、检查,认真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是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均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年检,建立“经济户口”管理档案。对全市纳

入整顿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普遍进行了清理,其中办理市场登记证的集贸市场1212个(占77.35%),出租场地或摊位的交易场所256个(占16.34%),将自有或自用场地(或柜台)出租50%以上的商业企业99个(占6.31%);全市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机构1112个,其中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556个(占50%),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146个(占13.13%),“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村社等单位410个(占36.87%);全市在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总数为223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13825户(占95.77%),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非法人企业9445户(占4.23%)。通过清理整顿市场主体,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了一批无照经营。共清理市场主体239199户(次),查处“三无企业”52户,变更登记17475户,注销企业1900户,吊销营业执照616户,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摊位7522个,取缔无照经营3640户,共罚款576.63万元。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打假的重点商品是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据工商、质检、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不完全统计,至8月底止,共出动13万多人(次),检查市场1567个,检查经营户和企业109.84万户(次),查获假伪劣食品330.45吨、种子42.42吨、化肥556.4吨、农药13.95吨、药品2879盒、饮料52012瓶、商标标识及包装242.2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9598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911万元,查处案件5469件、结案4349件,其中大要案(50万元以上)39件,捣毁制假窝点612个,共处罚款104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20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515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如渝中区工商分局查处案值50万元的何某假冒伪劣手机拼装窝点案、梁平县工商局查处42头注水生猪案、开县工商局查获案值10万元的注水牛肉窝点案、涪陵区工商分局查获案值20万元的假冒“老干妈”、“陶华碧”牌豆豉窝点案、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查获70多辆拼装“力帆”、“新感觉”牌摩托车窝点案、城口县工商局查获案值近10万元的拼装假冒摩托车案、永川工商局查获43吨发霉变质大米案;市质监局在观音桥农贸市场查获案值8万元的云南石屏县豆制品、生产含甲醛次硫酸氢钠的豆腐皮案(1200件)、以及案值54万元、118吨不合格食用油案;沙坪区质监局查获案值69万元无证生产农药案、大足县质监局查获案值50余万元的生产假农药窝点案;市药监局查获标值60万元的销售

假药窝点案、查获无证照无任何冷藏设施非法销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惩处。

同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41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275件,查处各类案件5023件(其中10万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万元案件30件,50—100万元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万元,罚没款1376.25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

今年以来,市质检局先后两次组织近郊区县质检局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进行了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专项检查白酒、茶叶、调味品、化妆品、棉花及制品、日化产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卫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种商品,共检查专业市场120个,摊点6618个,检查商品质量30030批次,质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将茶叶、肉制品、卫生巾抽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质量公告;对定量包装的饮料、小食品、调味品、酒类、茶叶、米面、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涤用品等10大类商品的质量、净含量、标准方法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产企业,70家经营户,合格率达到85.9%;检查农贸市场含有的食品摊位1643个,检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块的食品276批次,数量21.26吨;各区县质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查获含吊白块的食品73.77吨,货值47.9万元;对主城区大型建材市场销售的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和石材进行突出检查,抽查641批次、9298户经营户、产品货值1260万元,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95.63万元。质检部门还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进行了检查,共检定计量衡器195000台(件),受检率达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台(支)。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检验,将酱油、食醋、粉丝、饮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妆品等17种商品确定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共强制检验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块食品强检647批,合格率为71.06%;毛肚产品强检598批,合格率为65.8%;细木工板强检394批,合格率仅为7.6%,并将检测结果在重庆日报上质量公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促使一些不合格生产企业积极整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卫生系统积极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监测,在全市15个区县(市)40个集贸市场开展粮油食品、肉制品、腌腊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30余类商品卫生质量免费监测。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对5个集贸市场的大米、小食品、蔬菜、酱油等29类食品987件进行了抽样监测,合格率达89.12%。向社会公告了12期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4至8月在全市集贸市场中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综合市场和批发市场672个,检查

食品经营户13927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61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4户,查处和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假冒伪劣食品20吨,取缔集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1个,罚款25.92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分别建立了2—3个食品经营示范市场。

(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

市药监局在彻底关闭了南岸区南坪二贸易区药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药品经营户,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经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印发了《整顿南坪地区药品流通药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责令无证照药品经营者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做到撤货、关门、走人、转向。同时,采取由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反复地对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园等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设置联合执勤点蹲点,执法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使违法经营户既无法开门营业也不能暗地经营,并及时查获了一大批违法经营的药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药品库房。另外,还发动群众举报,收到24件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以查户口方式查获了一批设在民宅中的非法药品仓库。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挂靠经营药品户153户,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案24件,没收药品标值110万元,罚款56.95万元。

针对国家药监局对重庆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抽验,抽检品种95.1%为不合格,以及市场周边设置共40多个未经批准且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库展和经营门店,对中药市场的生顾构成了极大威胁的实际情况,在渝中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整顿中药材市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以市药品稽查总队、医药监分局、工商、公安、物价、卫生、城管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队伍武艺中药材市场衣周边经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工作,了整治通告,对市场内的药材经营户重新登记,组织360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上岗业务培训,对165户经营户核发了《重庆中药材市场准入证》,建立了《违法违规记录》,药监分局在市场内设立办公室,加大了监管力度。取消了市场周边21户经营药品的资格,对3家医疗器械、24家保健食品经营门店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查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44起,没收违规经营和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性保健用品488种,价值11万元;查封无证经营的药品库房7个,货值130余万元。经国家药监局XX年抽检,其抽检药材品种合格率由4.9%上升到67.5%,超范围经营中西成药得到有效遏制;95%的药材使用了物价局统一标价签,从业人员佩证上岗,经营秩序有所

好转。

(五)开展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

市国税、地税机关按照[XX]1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全市国税系统对在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办理国税登记的有133934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116754户,实行建帐征收的9865户。对109279户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检查,发现有问题户13101户,查补税款1672.94万元,加收滞纳金28.34万元,罚款163.28万元,调整双定户29198户。全市地税系统将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户、以批发为主的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列入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不主动申报的;二是建帐业户设置虚假帐户、帐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三是应建帐业户不按规定建帐的;四是发票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五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通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2684余户,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共693万余元。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国税、地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调整定额,调整定额户79238户,平均提高业户税负水平20.81%;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四是坚持查帐征收,积极推进业户建帐工作,对5688户纳税进行了建帐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银行划转税款,既为11万余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便利,简化了办税程序,也保证了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实现,加大了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开展市场治安整治,净化市场治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我市公安机关对纳入管理的1412个集贸市场,建立了756个市场治安室(警务室),朝天门等大型批发市场设置了治安派出所,全市共有市场治安工作人员6744人,其中公安民警1034名,工商干部1782人,联防队员1385人,保安1167人,市场治安员1376人,为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与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认真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偷盗扒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鱼霸”等违法分子依法惩处,共查处欺行霸市案件158件,处理捣毁“菜霸”、“肉霸”、“鱼霸”团伙42个,“市霸”人员158人;截至8月底止,共破获发生在集贸市场及周边的刑事案件166

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为70%;查处治安案件2958件,调解治安纠纷989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罚款1689人,为群众和经营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9万余元。在对全国重点市场观音桥农贸市场的治安整治行动中,捉获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举捣毁了以谢靖为首的6人牛油垄断经营团伙,查清了他们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行凶斗殴的犯罪事实,并将其逮捕法办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极大,该市场内的治安问题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较整顿前下降了68.9%。经过整治,86%的经营户认为市场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北碚区公安分局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摧毁了以王兴强为首的8人地恶团伙。该团伙以武力为后盾,在北碚城区开屠宰场强买强卖,垄断生猪屠宰和销售,经营户因拒绝在其开设的屠宰场买肉而多次被殴打至伤,严重扰乱了肉食品市场秩序。王兴强等6人因强迫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同时,协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清理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18407个,收缴黄色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为了切实抓好市场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边整整治边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场治安(警务)室工作职责》、《值班巡逻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岗位职责》、《按处警规定》,使市场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条件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重点部位增设电视监控设备,组织市场保安人员、城市低保巡逻队员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根据市场发案特点和市场货运流量,及时调整力量加强巡逻,捉拿偷盗、扒窃、敲诈勒索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举,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况

(一)为了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预期目标,切实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分别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确定的10个重点市场和各区县确定的216个重点市场,重点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场,重点抓规范;注重对经营户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坚持打击与防范、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2.开展大规模的全市集中统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四月份和五月份已分别组

织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及食品卫生检查和药品市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统一行动和联合执法,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行评代表评议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领导率领7个督查组分片到40个区县(自治县、市)检查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10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也分别组织了督查活动。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市场有线广播,广泛宣传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强化政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如国务院七部委检查组来渝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和这次全市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都能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工商局整顿办报送,便于整理全市综合材料。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导、督办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边查处边规范,不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市场(包括招商商场)须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分(县)局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经济户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2.完善和推进市场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所两级市场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若干巡查组,分(县)局巡查队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不定期地对各工商所和重点市场巡查。

3.农贸市场普

遍建立肉食品、粮食进销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制。猪、牛、羊肉销售必须有“两章一证”,否则不准入市;对进货及销售情况建立每日记帐的台帐制度。在有条件的综合集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由卫生局实施卫生监督员派驻制。

4.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买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两,可在“市场监督岗”向管理人员投诉,市场开办者实行先行补偿或退赔,再由工商所依法对业户进行处理。这项制度已纳入全市工商企业信用工程,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中推广开来。

5.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对违规市场由区(县)局挂黄牌警告,并登记备案。

6.建立商品销售索证制度。商品交易市场普遍推广使用了“商品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购货单),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大正商场、港渝广场等市场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买到假货包退赔”以加强信用监管。

7.不良经营行为警示制。对集贸市场经营户违法违章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违章违法案件登记簿》,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对违规者黄牌警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者予以重处。按照市政府“食品卫生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顿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后执行。

8.建立市场业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了渝中区在市场业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的经验,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市场业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经营户责任书制度。工商所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将经营户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及违规责任等逐项列明,双方签字,并存入“经济户口”档案。

10.建立和完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食品污染物监测制。由市质监局不定期地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告。由市卫生监督所对集贸市场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畜禽肉中兽药、抗生素、有害添加剂残留及调味品、大米等渗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情况定期公告,以引导消费。

第2篇

台党委:

根据省台党委《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行政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逐一对照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了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行政党支部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全面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三类具体问题,并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逐一排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经查,今年以来尚未发现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行政党支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在台党委的领导下,健全完善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提高监督实效。

XXX党支部

第3篇

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这次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在全市开展的“两整”活动,其核心内容实际上是“一项整顿、四项整治”。“一项整顿”就是对全市党政群机关干部作风进行整顿;“四项整治”就是整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涉及到八个部门来牵头负责,这些内容是八月份全市12个调研组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市四大家领导用了一天的时间听取调研组汇报后形成的,可以这样认为,这四个方面是影响经济发展最突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涉及民生,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有的还影响到的整体形象,比如说人文环境;有的涉及到企业的发展,比如说企业周边环境。我们这次抓“两整”能否取得成效,重要的标志就是“四项专项整治”要立竿见影,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感到效果。所以,涉及部门要高度重视,不管从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来讲,还是从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来讲,还是从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的角度来讲,都要把阶段性整治活动作为当前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务求取得阶段性的效果。我们要看到,这“四项整治”在全市开展的“两整”活动中最具有典型性、带动性。这四项整治成功了,全市人民就会说市委市政府开展“两整”活动非常成功;如果这四项整治不成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会直接导致“两整”活动走过场。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我们全市抓“两整”,不如说是要我们八个部门抓“两整”,所以市委对大家寄予了厚望,这也是全市人民对大家的期望。希望大家不辱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做好这项工作。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关于标本兼治。根据八个专项整治方案,我们要做到阶段性成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长效成果的巩固相结合。我们首先要思考的是:三个月的阶段性成果怎么体现,实际上就是要抓好四个方面的整治。关于综合治理。要实行八个部门牵头负责和相关配合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八个牵头部门在拟定方案的时候,要按照这个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便于市领导协调,便于“两整”办考核检查,不要到最后我们追究责任的时候,找各种理由推诿,这就要求各单位对各自的职责要进行明确,要有书面材料。在“两整”工作过程中,各单位能做的就做,不能做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要分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分不清楚,工作不力的责任全部由你本部门承担。如行政服务中心整改不是自己整改,而是牵头整改,这就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单位。宣传部门的人文环境整治也同样如此。

三、找准突出问题,重点整治

这次我们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两整”活动,一定要把“四个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找准,找出短期问题与长期问题,短期问题要在这三个月时间内重点整治,然后长短结合抓整改。问题找准以后,对这些问题的整改下手要准、要狠,要敢抓敢管,敢于负责,敢于担当。首先,必须下定决心抓。问题找准了抓不到位,就要追究责任,该公开处理的要公开处理。有的是问题本身要我们积极整改,有的是下面没按领导的意图落实,那么就要找准问题根源,重点解决。如果问题出在执行力不强,就要查找到执行不到位的人,比如违建,就要抓住违建的典型事例,公开处理失职人员;还有我们管理服务人员严重失职的,要严厉追责。所以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主张不仅限于“两整”办来抓典型,各单位也要抓典型,最终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第二,顶风上的要重处。大家要借“两整”的契机,借船过河,对不听指挥,还在顶风上的,你们要主动抓典型。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一手抓机关的作风整顿,用机关良好的作风来保证我们专项整治的效果,用专项整治的效果来检验我们整顿机关作风的成果。我们这八个牵头部门面临双重任务,既要抓干部作风整顿,又要用作风整顿来促进四项整治,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同时,这八项工作也是业务工作,不是让你搞业务外的事情,实质上也是市委市政府集中精力帮助你们突破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你们的业务工作。大家要充分领会市委市政府的意图,全力推动工作,务求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

“两整”为什么要强调标本兼治呢?因为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管长远。一方面要靠教育来提高市民、国家公职人员和窗口行业服务人员的素质;另一方面要建立一些制度,违反制度就要进行责任追究。

首先,我觉得宣传教育要抓好这几个层面:

一是市民教育。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局要抓住这个机会,认真研究一下市民的教育问题,不是说现在要把他们组织起来开会、办培训班,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利用各种媒体的有效的宣传,让他们来接受文明意识方面的教育。前些年我就说过,文明办要和工青妇等部门一起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但这几年,过去我们认为所谓务虚的一些东西几乎没有搞了,例如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就是每年申报评比文明单位,一申报一评比就完事了,平时没有看见什么大的创建活动,创建单位都是一些有权的部门、有钱的部门,创建目的是为了加一级工资,指导思想也不正确。这样,恰恰最需要开展文明创建的部门没有看见开展什么活动。

二是公职人员教育。利用“两整”这个机会,让机关的公职人员或从事具体服务工作的人员在素质上切实有所提高。我们的公共服务、行政服务目前落后于企业的服务,例如保险、金融、电信等行业的公共服务都比我们要好,恰恰是政府部门的窗口服务不优。越是市场主体改革到位的部门反而服务要好,越是没有改革的这些单位服务就有问题,这种现象值得我们反思。

三是公共服务人员教育。刚才同志讲的非常好,出租车行业,在过去老是管事、管车,现在就是要管人,如果把人管住了,可能事也管好了,车也管住了。年我管招商引资的时候,外面客商说的领导都这么好,但乘坐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却总说不好。原来就曾经为这事搞过一次整顿,但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第二,我觉得有进一步宣传发动的必要。目前,几乎各个部门都召开了动员发动会议,但有的行业宣传发动还不够充分,必要的时候还要进行再组织再动员。刚才我问春晓同志开会的对象有多少人,我们全市的两整动员会一下子有好几百人,你们开会开到了那个层面?要开大会让职工直接听到你的声音,利用这个机会开个三四百人的大会,把有关材料花点本钱印发下去,把重要的材料做到人手一册,避免信息层层衰减,这样,效果会好一些。不要到了下面,就剩两句话“市里面在搞‘两整’,现在你们不能瞎搞!”

宣传发动的后期工作要通过一定的形式,结合剖析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分片等把转段动员推向深入,要让员工都知道市委市政府这么大的动作,不是仅仅限于上面的两句话。如果员工只是从报纸、电视上了解到这件事,那么他知道的都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就会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不太清楚。一个地方出了问题,被问责的还是领导,一个还不要紧,如果这个行业的服务人员问题出得比较多,就会直接影响部门的形象。这一次整治的对象有公共服务行业,有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不像过去搞“三讲”,搞党员先进性教育,主要只涉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一次活动涉及所有的人,公共服务人员一出问题就可能影响整体的效果。所以,发动要更充分一点,宣传要进一步加强。

第三,我觉得要注重典型宣传。这段时间,报纸对“两整”活动的动态宣传还是不错的,下一步要抓好典型宣传。现在主要是报道整治的初步效果,如人文环境整治等,这一阶段以典型问题为主,报道问题是怎么改的,或者案件是怎么查的,某个人是怎么教育的。当前各个科局只要是被“两整”办负面通报的,报纸上要登,其他媒体也要公开。同时,各科局党委决心要大,要敢于查处反面典型,也要在新闻媒体上报道。刚才听到,公安局查处内部案例就很好,对“两整”活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大胆处理和公开报道,通过这种形式达到震慑效果。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三个月集中整治之后,再对“两整”活动中出现的好典型进行宣传,抓工作的典型,作风建设的典型,整治活动的典型等等,抓好这些典型宣传的目的是要推动工作,表明市委、市政府和各个部门抓整治的态度和决心,对干部起到教育效果,让老百姓了解我们的态度。

第4篇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排查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已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全面排查检查,排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率已达100%;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今年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认定1877户,并出具认定报告。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程序,公开公正

严格落实三级公示。一是集体评议公示。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二是乡(镇)进行入户审核公示。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住建局审批。三是县住建局进行审批公示。县住建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在补助对象所在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改造户相关情况录入“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四类的补助标准政策的宣传落实,鼓励各地给予配套支持,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会同财政第一时间全额下拨上级补助资金,做到一分不截留、一刻不停留。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实地抽查审核,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

(三)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特别加强了改造前、实施中、改造后验收等三个关键环节的规范和把控。改造前,通过改建申请、公示、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并符合规划和国土部门对建设用地的要求后,才能开工建设;改造中通过通用图集指导村民建房,引导农户聘请取得“农村工匠证书”的师傅或有建筑专业资质或具有三年以上建筑施工经验的师傅实施改造施工;要求村镇建设人员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巡查指导,做到四到场”(即建筑放样到场、沟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竣工后,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实地抽查审核。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技术力量薄弱。目前工作人员少。他们要承担美丽乡村建设、污水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任务,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力量明显不足。

(二)确保贫困户住房长久安全难。贫困户住房条件复杂,多数为土木结构,而且多户连体居住,修缮加固只能保一时安全,难保长久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

第5篇

按照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排查整治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及违规违纪问题以及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不落实问题,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排查整治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完善农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管理方面的制度措施,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开展宣传,做好动员。在全区农村经济管理系统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利用会议标语、刷写大字块、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宣传扫黑除恶行业清源的重要意义。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以多种形式召开培训会、座谈会,动员全体农经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这次专项行动中。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二是定期汇报和定期监测工作进度和具体情况。实行按月例会,听取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按月填报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推进统计表,监测开展检查次数、部门联合执法次数、出动执法人数。上报发现了哪些问题,整治了哪些问题。三是组织集中检查和相互检查、相互开展自查,区里指导各镇街农经管理人员深入村、屯、户排查是否存在垄断农村资源不交费,民主决策不落实,财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镇街组织各村互检,检查财务制度不落实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在镇街的督导下,各村按着工作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自纠。据统计,开展检查76次,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检查单位或场所180个。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互查和自查,发现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

(一)民主决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村民代表会议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问题。个别村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参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会议决议没有法律效力。

2、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没有记录村民代表发言内容,没有表决的具体情况;不能真实反映村民代表会议的过程。

(二)村集体财务公开不落实的问题

1、财务公开内容专业化,公开的内容专业化,公开的内容是按会计科目整理而来,村民看不懂。

2、土地补偿费使用情况不公开

3、机动地收入未公开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

1、大额支出票据无明细

2、年末未编制决算

(四)违规违纪问题

1、挪用村集体资金给外村使用问题。

2、收入经营和承包收入不入账问题

(五)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1、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2、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3、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4、民主决策机制残缺不全的问题

5、经济公开制度不完善问题

6、民主理财监督机制不健全

7、内部牵制机制不到位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采取对应的整改措施。

1、责令立行整改,对于挪用集体资金给外村使用,收取集体经营收入私自截留,五荒收入不入账的问题;责成当事人马上入账,并依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处理。对于未公开的土地补偿费使用和机动地收入,责令问题所在村依规公开;未编制决算的,责令补编决算。

2、开展业务培训。针对部分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不规范;财务公开内容专业化,村民看不懂等问题开展专业培训,要求镇、街履职履责指导各村如何做好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集体财务公开内容应当具体、通俗、易懂。

3、完善规章制度。

利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机,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完善健全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十五项制度。

四、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针对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结合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上组建了经济合作社,在开展村集体经济活动中创新了新型管理体制,制定完善了各项运行机制,具体为:

第6篇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印发了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细制定工作重点及要点、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将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中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李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经济和商务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县工商局、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李局长兼任。明确职责分工,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明确重点,狠抓环保专项行动

(一)、明确重点,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15家,截止10月19日止,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接受12369环保热线投诉案件22件,其中已受理22件,办结率91,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1、对县城集中生活垃圾填埋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对不规范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查处,加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站建设。

2、检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未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和工业排污口。

3、县安监局、公安局、经济与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六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周万忠废旧轮胎炼油厂依法取缔关闭、通关瑞鑫制炭厂依法限期整改。

4、对尾矿库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重点流域、重污染源进行检查,未批先建项目0个,未落实“三同时”项目0个;不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无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企业,无私设排污管线企业,无排污口设置不规范企业。

6、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15个乡镇的医疗卫生系统的ⅲ类医用射线装置(30台,其中10台报废损坏或停止使用),森鑫达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的2枚ⅴ类源。主要存在问题是资金不到位,部分防护措施得不到落实,欠缺专业的管理人员。

7、检查了我县危险化学物品存放、使用、保管等相关问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1月至9月15日期间,未查获危险化学物品案件。云南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制胶工段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甲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堆浸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氰化钠进行检查,均无危险化学物品泄漏事故发生。与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元磨高速公路段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为提高应急能力,将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县人民政府承办,进行危险化学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对往年挂牌督办案件进行跟踪检查,县屠宰场于10月12日-1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

9、其他方面,对县城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弃物进行检查,认真解决群众来访案件,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

(二)、措施有力,全面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到本次环保专项行动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保障群众健康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县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我局检查相结合,全部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三、客观分析,实施求实,总结经验。

(一)、部门之间联动性弱。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实生产工艺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

(二)、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企业重经济、轻环保,致使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环保执法设施滞后,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由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环保经费不足,环保执法设施滞后,给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四、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深入广泛地宣传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概念深入人心,让人人行动起来,参加环境保护事业中来。

第7篇

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我区消防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安全意识,我区××年月至××年月联合小组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综合进行综合治理整治,在此基础上,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于月开始再次对存在火灾隐患学校进行整治,现将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部署。

××年月日下午,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琼山区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部署会,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主持,区安监局、教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城监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当前我区学校教学楼、宿舍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决定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教科局、文体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和下面其他乡镇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治,要求各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全面细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整治工作。

××年月中旬,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前次专项治理的成果,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再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复查,重点检查“学生寄宿所”,特别是对校外寄宿学生住宿所的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加强整治。

根据要求,联合小组对我区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家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清理整顿和登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学校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学生寄宿所”普遍存在没有三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意见书),没有配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从业人员基本没有持证培训上岗,用火用电随意,各种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部分学校甚至存在教学楼只设置一个疏散楼梯,幼儿园设在层及层以上情况。小学周围米米范围内设有一个加油站。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办公,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消防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我大队也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卫生部门还针对两个严重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寄宿场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取缔,停止营业。对三门坡小学附近的加油站,联合小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搬迁。通过这次检查整治,检查小组对各个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复查,力求长效。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按照限期整改时限,我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复查。从复查情况看,各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基本上已经整改完毕,三门坡加油站也已经按要求搬迁。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个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等火灾隐患未能按时整改。月中旬,对“学生寄宿所”检查的同时,我们再次联合教科局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单位检查,根据目前学生上课等实际情况,经与教科局、整改单位联合研究决定,由教科局和我大队共同把关,要求各整改单位利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由消防大队负责复查,复查结果作为该单位办理年审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主要好的经验做法。

⒈积极配合,齐抓共管。这次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联合检查,由区政府组织,文体局、教科局带队,各职能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

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决不放过。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我大队及时将检查、复查情况抄送教科局。在整改期间,教科局有关人员主动上门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单位遇到比较难以整改实际问题,我大队主动与教科局、整改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⒊联合监督,共同把关。针对目前我区私立学校、幼儿园数量多、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经与教科局研究,决定今年私立学校、幼儿园办理年审必须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否则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坚决取缔。

五、存在不足。

⒈管理混乱。目前我区个别学校、幼儿园的主管单位是市教科局,未通过我区教科局审核及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已经开办,容易造成失控漏管的局面。

⒉一些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对消防安全不引起足够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不完全落实。

第8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明国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岳存义、张智华和苏庆春同志担任,局办公室、污控处、自然处、法规处、监察室、宣教处、稽查大队、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信息中心、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环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国荣同志担任。

各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

展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增强联合执法合力。

二、制定措施,精心安排

我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我市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局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34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政办函[2005]23号文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使该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制定了《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将该项工作分为4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作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了使专项整治行动有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制定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方案》,在整个行动过程中联合新闻媒体计划跟踪报道设置宣传专栏,并掀起三个: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二是集中整治、解决问题的,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

三、确定专项整治范围,明确目标和重点

在去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扩大整治范围,集中治理以下八个方面问题。

1、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2、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3、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4、检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5、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6、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7、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进行督查;8、对制革、造纸、化工、水泥、炼焦、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情况。

第9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竞争机会。截至目前,我市未出现有损害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清理损害营商环境的规定和做法,我市共对3个采购人、1家机构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对1家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市公安局实验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未执行现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市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

(2)江苏牧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旺苍县职业中学男生公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旺苍县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采购金额46.9万元千分之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3)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村居民聚居点规划设计等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的规定,苍溪县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

(4)苍溪县中医医院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擅自改为其他机构进行分散采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苍溪县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

(5)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在“2020年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中未依法及时、有效、完整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苍溪县财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并主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整治工作机制,精心抓好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宣传、监管、整改等各项具体工作,破解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堵点痛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共清理了11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市级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标对表展开清查活动,全面梳理解决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二是定期组织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技能等培训,不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理念,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采购服务;三是要求各级采购人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工作作风,确保政府采购过程规范、合法。

(三)强化跟踪问效。主动对标营造更加公开、更加公平、更加公正的营商环境总要求,定期对专项治理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对采购人的采购活动进行清查,主动加强对容易产生问题的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全面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执行管理水平,持续优化采购活动的办事程序,并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目前已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将于10月上线运行。建成后将实现适时、动态的在线监督管理,倒逼各类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操作程序,做到采购行为公开透明、采购程序规范合法,最大限度为各方参与人提供全方位的政采服务,力争实现“一网通办”和“一次都不跑”,全面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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