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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业合作组织确实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农业合作组织能够将疏散的力量形成合力,能够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与优势,有效规避小农主义的诸多弊端,同时还能够在支农惠农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市场化路线是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保障,市场化手段是农村真正面向现代化的基本保障。农业合作组织在推动农业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中作用突出。但当前农业合作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扮演的力量并没有较大地体现出来,农业合作组织比较涣散,难以形成合力,组织体系不健全,数量上虽然取得了比较大的突破,但农业合作组织的质量与水平却并不高,严重影响新农村的建设。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深入研究农业合作组织,不断完善和提升农业合作组织的水平,使农业合作组织发挥应有的力量。
1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业合作组织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农业合作组织能够将农村松散的力量组织起来形成合力,并最终推动农业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但在当前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比较明显的问题和弊端,这些急需引起我们的重视。1.1农业合作组织体系整体薄弱。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理应发挥自身应有的效力,全面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当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体系整体比较薄弱,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力。一方面,在农业合作组织内部,缺乏科学完善的组织制度与管理条例,使得农业合作组织像一股松散的游击队伍,农闲时则人员齐整,农忙时则形同虚设。农业合作组织应该是一股集体的力量,并结合当前新农村的建设环境,以及党和政府对新农村的建设支持等进行合理的本地化,确保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但由于缺乏完善的组织体系,使得农业合作组织力量涣散,难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难以赢得农民的信任。另一方面,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快速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智慧农民,更需要专业素养比较强的人来引领农民朋友快速走向致富。但在当前农业合作组织建设过程中,组织内部的整体素养偏低,使得他们难以准确把握农村经济的发展脉络及发展方向,难以结合市场变化与需求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这种不规范、不健全、整体偏薄弱的组织体系下,农业合作组织对于市场环境的把控能力并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1.2农业合作组织发育不良受外界因素影响大。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农业合作组织应该是独立性的发挥作用,以快速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当前情况下,农业合作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先天缺陷,后天不足”。一方面,农业合作组织在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的指导与规范,缺乏经验性的习得和借鉴,使得农业合作组织发育不良。部分农村地区在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盲目跟风的情况,存在着“邯郸学步”的尴尬。在这种现状的影响下,农业合作组织虽然建设速度比较快,建设的规模比较大,建设的数量比较多,但其自身的质量与水平却并不高。农业合作组织难以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实践中往往形同虚设,可有可无。另一方面,在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过程中,村委自治委员会对于农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并不够,农业合作组织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难以独立地发挥作用。1.3农业合作组织的覆盖面小。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与力量,需要农业合作组织不断扩大覆盖面。在农业合作组织作用发挥的过程中,既需要对经济作物进行规范化的指导,也需要对粮食作物进行科学的梳理与规范。但当前农业合作组织在建设和与完善的过程中,农业合作组织将关注的重点停留在经济作物上,盲目跟风号召农民积极种植经济作物。但在经济作物成熟后,因市场因素造成大量滞销时,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农业合作组织的覆盖面小,往往作用的发挥仅仅局限于经济作物或者粮食作物的种植生产等初始阶段,对于经济作物或者粮食作物后期的营销、销售等往往缺乏后力。此外,在农业合作组织中,其核心元素是农民的合作与共享。农民通过技术共享、风险共担、劳动力合成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合作与共赢。但在当前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实践中,农民之间的合作意识比较薄弱,农民对于农业合作组织的认知并不高,往往仍在农业的发展以及其他方面存在比较深的“小农意识”。
2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建设需求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理应发挥关键与核心的力量。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在农村与农业快速发展的当前情况下,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既是发展的需求,也是市场的需求。那么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作用是什么呢?2.1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土地制度是与家庭承包制相关联的农业经营制度的核心问题,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地区的发展,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产业化经营,需要合作与共享。但在当前新农村建(下转30页)设过程中,受小农意识的限制与制约,在农业种植的过程中,仍停留在“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现象,农村土地仍然是小块经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单独依靠农民的力量来实现“化整为零”显然是不现实的,单独依靠农民的意识来实现规模化经营更是不可能的。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快速推动农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不断提升产业化经营的规模与力量,需要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从而有效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2.2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户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变得非常密切,农户种植粮食作物,农户种植经济作物,通过市场交易来将粮食转换为钱,这是农村市场化的必然途径。但由于农户在出售粮食作物或者经济作物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模式比较小,这势必会造成比较大的市场交易成本。以出售经济作物为例,单一农户在自家数十亩的土地上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由于缺乏市场交易信息,使得他们难以直接对接商家,通过中间商环节,则会造成交易成本的增加,售卖费用的降低,严重影响农户的切身利益。可见,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前,农户因分散化比较强,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交易成本必然会增加。通过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可以将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可以将农户自己种植的各类作物,以集团化的销售为主,从而占据市场的主动性,不断提升农户的切身利益。2.3转变农户弱势地位的需求。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特别是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当前形势下,在市场交易环节中,农户因力量分散,农户因市场需求信息的获悉渠道单一等,往往处于市场交易的弱势地位,难以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甚至在农户与市场、政府的博弈中常常败下阵来。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可以帮助农民实现提高自身与政府和公司的谈判地位这一愿望。转变农户在市场环节中的弱势地位,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立足点,更是农业合作组织建设的主要诉求。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能够将松散的单一农户组织起来,做到信息的共享与沟通,做到互通有无,实现集约化、集成化发展。
3新农村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对策
在新农村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严重影响农业合作组织力量的发挥,严重影响新农村的建设进度,严重影响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农村地区的农业合作组织形式比较多样化,但同时也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农业合作组织体系整体上发展比较薄弱,尽管农业专业组织数量庞大,但是发育不健全,特别是受外部环境制约,真正发挥的作用有限,最终导致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产业覆盖面小,农民的合作意识较弱。结合当前农业合作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如下对策。3.1完善内部组织体系的建设。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的形式比较多样,但无论是专业合作社、还是技术协作社等,他们自身内部的组织体系都不完善。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组织的力量,需要不断完善他们组织内部体系的建设。在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建设过程中,需要结合农合组织自身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构建完善的领导组织体系及作用发挥机制,使得农业合作组织真正形成合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3.2优化农业合作组织的质量。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的数量非常多,但农业合作组织的水平与质量并不高。在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帮扶作用,充分发挥法律的援助力量。在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过程中,要设置完善的法人体系,确保其经济活动应与其他企业法人具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作为农业合作组织的支撑力量,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引导功能,多措并举,快速推动农业合作组织的深入发展,不断提升农业合作组织的水平与质量。3.3提升农业的合作意识。在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过程中,农民的参与意识与合作意识是基础与关键。当前农民的市场意识并不高,合作意识比较薄弱,为推动农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农民的合作意识,需要强化对农民的培训,使得农民认知到合作社的重要力量和作用,使得广大农民认识到合作的集成化力量。
4总结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能够将松散的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农村地区的市场化程度。但农业合作组织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比较明显的问题,组织体系不完善,数量庞大但质量不高等。为推动农业合作组织持续发挥作用,应该加强政府的指导与帮扶,不断提升农民的意识等。
作者:赵建平 单位:丽水学院
[参考文献]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对于指导农民产业化生产、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应用、加快农村经济合作交流、增强农民经济发展意识、提高农民经济生活中的地位,都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它不同于农村合作社,是适应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型农业经济组织,能够满足农民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提供组织化平台,使农民的利益最大化。随着政府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新亮点,深受广大农民的喜爱。随着科技生产力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劳作方式和销售方式己不能适应国际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方式向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转变,必然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把农村个体经济转变为集体经济,促使农村产业由微观经营模式转变为规模经营模式,体现了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和现代化,提高了产业信息共享和先进技术的应用,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工业化社会转变的重要举措。农民入股经济合作组织,将自己的土地交给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解放了劳动力,再不是以单纯的农业产业为家庭经济的支撑,或服务于经济合作组织,或外出务工,在土地产出效益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自己的收入,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推动了农业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我国加入WTO后,国际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国内企业加大了对农产品的科技投入,增加产品科技含量,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农民的产品面对国际、国内企业双重竞争压力,分散经营的模式和农民的现有素质都决定了农民难以成为市场的主体,市场竞争力得不到提高,收入水平的提升陷入了困境。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在资金、技术、信息、加工等环节展开互助合作,形成一个个具备实力的团体,提高了农产品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并把风险降到最低,为农民利益争得了最大化。同时在形成产业链条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第一产业延伸到二、三产业,又为农民增加了一条增收途径。并通过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培训制度,促使农民的素质得到整体的提升。
2农村合作经济在现代农业中的作用
现代农业是一个动态和立等历史的概念,它是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实现现代农业的必要条件,一是农业生产的物质条件现代化,二是农业组织管理现代化。曾任国家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给以现代农业总结:是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商品率为途径,以现代科技和装备为支撑,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在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综合作用下,农工贸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以其鲜明的特点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1以较高的综合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向可持续产业发展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以其产业化生产制度和机械化生产模式,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农产品的公共成本和外部成本,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最直接、最明显的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农业发展本身是可持续的,经济合作组织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模式,广泛发展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了水、土地等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达到了区域生态的良性循环,使农业本身成为一个可循环的生态系统。
2.2以先进的管理方式,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
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户自愿地组织在一起,进行共同生产、共同管理、共同销售的。经济合作组织以提供给农户产前、产中、产后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形成了紧密联系、有机衔接的产业链条,进一步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而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都逐步向市场化接轨,更要求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利用本地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通过外联市场、内联农户,把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从而,带动以当地资源为主导的特色产业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2.3以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农业劳动者科学素质,促进农业劳动者现代化
农业合作经济把技术教育培训和信息化服务列为其工作的重要方面,一方面组织农户不断进行实用技术的短期培训,提供给农户技术、信息咨询,从而帮助农户改进生产技能,推广普及新品种、新技术,以先进的科学技术减少农业的风险和损失。一方面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结合起来,以“示范户”的形式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和农业的科技含量。
2.4以科学的农业机械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经济;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建立新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从事同类或多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为加快发展、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和提高社会地位,为市场经济中保护自身利益,在资金、技术、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技术组织,可以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的新型组织,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经济组织,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在很多时候还需要充当中介组织。就是这样的一个新型组织,其建立和运营对农村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
1.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正是由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国家对农业是非常重视的。在近些年的国家政策,都重点放在农业。只有农业发展好了,其他产业才能发展地更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努力地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为了促进农村经济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现在农村都是实行家发展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提高收入有限,农村经济已经发展到了瓶颈。只有建立起新型的农业合作社,才能使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规模经济的需要
适应了当时的发展形势,使中国的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形势的变化,这种一家一户的小家庭式生产与当今已不完全适应了,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能够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以一家一户的家庭式生产,产量实在有限,难以满足农户提高收入的需要。如果要想使农业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规模化经营。农民只有把土地交到农村专业合作社手中,让农村专业合作社来统一经营和管理,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才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确保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
3.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当今的农业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将很难发展。农业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要提高农民的经营水平。然而,农民个体的力量是薄弱,只有把农民联合起来,才能抵抗市场的风险。只有建立新型农业合作社,才能把农民联合起来。通过农业合作社,能够提高农业的经营水平。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经营组织,就是统一把农产品销售出去,为农民获取更多的利润。农民只负责生产,剩下的经营就由生产合作社来做。农业合作社具有议价的功能。有了农业合作社,面对商家的就是生产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可以站在农民的立场上,可以跟商家议价,可以获得农民与商家之间可以接受的价格。这样使农民不用去寻找商家而节省交易费用,农民的收入也能提高。农业合作社作为一个中介组织,可以为农产品的销售获得更多的利润空间。农业合作社作为一个为农民服务的组织,也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避免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农业合作社就可以按市场行情,安排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农民在市场经济才处于有利地位。
4.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科技兴农的需要
当今农业要适应现代化的发展,就必须进行科技兴农。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才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也可以说是农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基本动力。中国把农业科学技术作为农业的第一生产力、放在发展农业的首位,走技术农业之路、知识农业之路,是正确的科学决策,也是一个永恒的决策。党提出‘科教兴国’基本国策之后,科技兴农已成为发展农业的重要战略,农业科学进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时期,大发展的时期。农业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坚持科技兴农的政策。
5.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
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经营组织,肯定需要一些有管理经验的人来经营。为了经营好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必须引进一些营销人员、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来共同经营。因此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可以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社,来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现在,大学生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很多大学生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给大学生提供就业的机会。如果农村普遍推广农村专业合作社,将需要更多的人才到农村去,大学生将有广阔的就业机会。而且,农村有广阔的市场,就业前景相当良好。所以,大学生应该深入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政府也应该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去就业,大学生也转变就业的观念。
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不仅可以解决了部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也能解决部分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新型农业合作社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保证农民能提高收入,农民就愿意留在农村进行农业生产。
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制度,对促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实现农村经济的飞跃发展,必须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党和政府应给予农村重大支持,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普及和完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业合作 产业化 经营
入世后,我国面临的机遇便日益增多,同时面临的挑战也更多了。市场经济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当然也包括农业。科学技术成为了第一生产力,信息技术不断的刺激着经济增长。如何在这样的浪潮下生存,并适应下来?答案就是产业化模式经营。如何形成产业化模式,如何抵挡来自国际上的农业冲击?那就是将农民合理有效的集合起来,统一成一个整体。这样就会形成整个农产品流通过程的一体化机制,竞争力也就提上来了。我们也就有资格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农业上分一杯羹。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崛起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传统的“老”农业模式开始无法完全满足市场以及社会的需要。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成为了首要的任务,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的最为有效的手段,通过农民自主的联合,形成龙头式组织,来带动整个地区的发展。因为是农民自己的产业,更加容易得到当地人的认可。通过参与组织到运作,农民的担心减少了。农业产业化的道路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已经毋庸置疑,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其各方面的优势从现有的结构模式中脱颖而出。在发展农业经济的过程中,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必须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表现的主要方式有:第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调整农业的经济结构,客观上扩大了农民的收入。第二,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与收获,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过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使效率显著提升的基石和前提条件。传统农业转型到现代的科技农业的方法,首选农村合作经济,也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符合我国现行市场经济的条件。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市场的不断细分,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致,加上人们对于生活的物质追求不断提高,这些都刺激着农村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农业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风险也伴随着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第三,农村合作经济的不断发展,是建设理想小康社会的绝对条件。小康社会是经由我党提出,时至今日我国一直不懈追求的主要任务,也是时代的发展潮流。而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是对于农民的居住环境——农村的不断建设和改革。当然,难点也出现在这里,焦点是如何让农民的收入持续不断地、稳定快速地增长。建设小康社会,前提基础是农村产业化的实现,也是是否可以进行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概念和形成原因
所谓的农村产业化,就是说把市场当成基本导向,中心为效益,通过将农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有的技术和管理方式都配置成最为科学高效的配套模式,使生产力、生产效率达到最大化的方法。产业化的思路是,首先将主导产业确定下来,再将整个区域细致划分布局,依托龙头来强力带动。在整个农业的产业化发展道路中,最为主要的发展形势是用规模化的经营来保证市场的需求方针,龙头企业牵线带头,发挥纽带的作用,将该地区各种模式带动起来,实现共赢。面对国内与国外的大市场,使农村商品的生产与农产品的审查形成一个健全的服务体系。整个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服务是首要的目的,是建立全面系统的各种农产品的服务体系的全过程。
在20世纪8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浪潮开始席卷整个国家经济结构,同时经济效益不断扩大的需求也刺激着各个行业。产业链之间不断的变化以求适应新的环境,单一的结构不再适应市场的需求。由于整个工业产业和刚起步的第三产业在实质上与市场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国家更是运用宏观调控的方法,结合国情等特点,率先将二者重新整合完成,资源的配置与调整也基本符合了市场的需求。
但是,几千年来我国的农业一直处于粗放的状态,且分布广,区域分布不均匀,技术含量偏低。这与当时的市场经济已经脱轨。农业整个产业的滞后导致其无法参与市场经济中,城乡经济差异不断变大,经济壁垒产生,农业发展没有了依靠,更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农业产业化应运而生。
三、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挑战
当前发展农村的经济过程中,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要目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还处于萌芽期,也就是所谓的探索阶段,在发展中我们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仍有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1)我国绝大多少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前期统筹的规划和科学的设计,只是靠着对于新事物的不断摸索和实践得来的肤浅认知。对于法律主体的地位也不够明了,甚至在法律法规上,对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概念、意义、宗旨、核心、服务形式等都没有明确的给出定位。这些现状严重影响到合作经济的发展,以及在日后经济利益分配过程中,各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2)没有及时有效的融资机构也是现在大多数合作经济组织的通病。以前获得资金的形式主要是来自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但是面对瞬息万变的现代市场经济,那种单一的形式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发展的需要。单一的资金获得形式将影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会影响到其辐射带动的能力。
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思路
无所不在的挑战充斥着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中,无论是大的组织,小的联盟都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同样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影响,而且在建设的过程中,还要面对现代化农业的崭新要求,同时还要满足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农产品的供求关系上、整个农业的市场环境逐渐转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不只是需要制定相关联的整体发展思路,更是要在必要的过程中注重突出它的主要特征与个性,立足于长远的发展和不断的创新,真真正正的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带领广大农民致富增收,发展新现代农业的致富经济体。在整体的发展规划中需要通过国家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可中进行实实在在的整体规划,要始终不移的坚持政府所支持的方针,努力的营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不得不承认,在我国,农民还是处于弱势的群体,他们需要不断地扶助与帮忙,需要政府的关怀。所以在整个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无法离开政府的亲切帮助,少不了政府的参与和带动,同样没有广大人民的积极拥护和参与也是不行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始终遵守着互利、自愿的基本原则,尊重农民们的自主的意识和选择权,通过不断的引导,使农民走上正确快捷的发家致富之路,还要注意在发展中对于广大农民的利益的维护,保证农民的经济利益不受到丝毫的损害。
五、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采取的有效举措
第一点:正确对其引导
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下,其主体还是农民,但是如果没有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农民很难放下心去干。所以政府在这里的作用就很大了,政府要不断提高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注度,引导农民不断提高对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关心、扶持、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起到带头的作用。
第二点:扩大优惠政策
通过不断地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完善和帮助发展中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必要时可以通过立法来确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和合法的身份。并出台一些鼓励、扶持、奖励制度来增加农民的积极性
第三点:农民自主、政府监管
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要始终不移的坚持走农民自己的方针,坚持民办,决不能由政府或者是组织插手进入。政府在整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仅仅只是作为一个监督者,断然不能去插手管理的事物。
第四点:知识传播
通过宣传、组织、学习等形式,让农民了解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他们的地位是什么,合法权益是什么,以及有哪些先进的知识需要他们掌握。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法律意识,这样当受到损失时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农民了解了,知道了,自然也会配合工作,使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更好地发展。
六、总结
通过实践、理论与时间的三重考验证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当前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业市场经济、发展小康社会的主要手段和有效方法。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要素的优化配置,打破了原有的资源闲置的局面。推动了整个农村的产业结构和人员配置的调整,对于农村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主要发展趋势是建设小康社会,其重点就是发展农村,从党的号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可以看出,但是难点也同样在农村,因为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要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新农村,实在是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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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与特征
近年来,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数量在不断增多,参与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经营种类多且涉及领域宽,以种植业、养殖业与市场信息服务行业为主,具体来说,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1 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各类农业企业
该形式是以龙头企业为主,多农户参与且联结的一种经济联合体,近年来,我国的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多,营业额也在不断增加。以宿州市第一轧花厂为例,该企业是以棉籽收购加工为主,集榨油与织布于一体的综合性加工企业,该企业充分发动带头作用,实行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签订生产收购合同,在经营中实行购苗、购料、防疫、赊欠、借贷的统一规则,大大提升了农民收入。
1.2 个人带动类型
一直以来,我国都支持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原则,包括种植、运输、农民经纪人等等都属这一类,目前,全国内这类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数量在不断增多,多数都是由先富起来的农民带头,发动亲属、同乡等参与其中,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1.3 专业协会带头
与以上两种方法相比,这一类型由专业部分带头牵引,主要针对某一生产经营服务项目形成,将分散的组织集结在一起,实行统一经营,同时要进行技术指导,进而促进农民经济水平的提高。
1.4 农业服务部门带头
该类型主要是由乡镇农技、农经、林业与兽医站等部门带头,吸收大部分农户参与其中,为农民提供技术、产品购销等多种服务,促进农户进入到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同时也适应新形势,转变经济职能,拓展工作范畴,满足当地农村发展需求。从当前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来看,浙江、山东、上海等地对这一类型普遍认可。
1.5 发挥科技人才的优势
主要是发挥科技人员的优势,依赖自身力量,引进资金,组织各类协会组织,带领群众奔小康,以科研机构、中介组织为典型,实现一体化农技推广,促进农业经济水平的提高。
2.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1 优化了农业产业化结构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同类生产与消费的结合,突破传统范畴,实现了资金、技术等要素的配置,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调整。北方地区简历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主要是围绕大豆、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为主导产业,占该地区合作社的90%以上,产业结构的调整效果十分显著,大大推动了该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
2.2 促进市场流通速度的加快
从有关的统计数据来看,近年来,各地的粮食外销率在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外效率也在提高,大大改善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市场流通速度。
2.3 使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深入
要想深入发展农业的产业化,关键是要突破传统的限制,形成利益的共同体,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中的专业农协,正是通过各类服务将生产、销售与加工等环节联为一体,实现双赢。
2.4 使交易成本降低
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各类经济组织都是根据市场的行业与农民签订了生产与销售合同,形成订单农业,降低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
3. 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关键是为了服务农民,建立农民需要具备专业的特点及组织,推进农民的互助与合作,实现农民自我服务水平的提高,解决当前我国农民小户种植中的问题,但从其发展过程来看,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
3.1 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
从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来看,政府出台了各类的服务政策,但由于落实不到位,导致其在激烈的竞争中无法立足。
3.2 经济组织的实力不够
尽管随着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济实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仅能维持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无偿或低附加值的服务内容严重制约了各种产业向广度与深度的发展,限制了协会发展,阻碍农村经济的进步。
3.3 对该组织的认识不够
很多农民与干部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很多农民担心回到传统的合作社模式中,非常排斥这一组织,严重阻碍这一组织的发展。
3.4 缺乏带头人
从全国的发展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快关键是有组织者与带头人,但从总体发展情况来看,这样的带头人较少,导致合作组织难以建立。
4.解决当前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问题的对策
4.1 加大宣传的力度
利用现有的宣传手段,营造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良好外部环境,使社会对其都有准确且客观的认识,使农民自愿参与其中,将其作为农村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
4.2 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与扶持
要想实现产业化的经营目标,关键是需要政府参与其中,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下,完全依赖农民解决多方利益关系是不现实的,因此,要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功能,在资金、技术与信息上给予支持,保证其正常运转。
4.3 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
这就要求建立契约机制、分配机制与监督约束机制,在管理中发挥各自的功能,解决好各方的利益关系,明确风险,保证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
4.4 加大带头人的培养力度
为夯实“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迈向基本现代化”基础,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就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分解落实省、市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考核,推动全镇各村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为抓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考核内容
根据市对我镇考核的主要内容,分解量化到村的有12个指标:
1.创建小农场(100亩以上)
2.推广机插秧面积
3.新增设施种植业面积
4.新增林业绿化面积
5.新增持证专业证书劳动力人数
6.村庄环境整治
7.低收入农户脱贫
8.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12%的村
9.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的村
10.秸秆两季综合利用及双禁率
11.新增农村三大合作组织
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12.5%
三、考核方法
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目标以镇当年下达的任务为准),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为10分。
1.创建小农场(100亩以上):基本分8分,此项指标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不得分。
2.推广机插秧面积:基本分8分,按完成目标任务比例加减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基本分的50%。
3.新增设施种植业面积:基本分5分,按完成目标任务比例加减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基本分的50%。;无此项考核指标得基本分。
4.新增林业绿化面积:基本分5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不得分。
5.新增持证专业证书劳动力人数:基本分5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分。
6.村庄环境整治:基本分10分,以镇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考核;无目标任务得基本分。
7.低收入农户脱贫:基本分1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任务的不加分。
8.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12%的村:基本分2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任务的不加分。
9.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的村:基本分10分,按完成目标任务比例加减分,加分不超过本项基本分的50%。;无此项考核指标得基本分。
10.秸秆两季综合利用及双禁率:基本分9分,由镇秸秆“双禁”领导小组另行发文实行专项考核。
11.新增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基本分5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不得分,无此项考核指标得基本分。
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12.5%:基本分5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目标不得分,超额完成目标按比例加分。
有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村另加3分。
四、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结果,取前6名予以表彰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其中50%用于奖励村主要负责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形成的经济实体;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r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和成熟,并逐渐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使其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会经历诸多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例外。主要表现在:
1.建社初期运转困难
多数合作社处于初创阶段,由于业务量少,社员收入不多,有的合作社从事的产业商品化程度低,农产品销售未能实现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合作社没有收来源,合作基础薄弱,缺乏资金,运转困难,带动能力不强。多数合作社为民服务的方式多数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开展一些农业技术培训之类的服务,少量合作社提供了一些生产资料供应及农机化服务,多数合作社不能开展为社员服务项目。
2.缺乏资金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保障是主要问题之一。因为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大多来源于社员以及本社的资金积累。而这两个主要的资金来源数额有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为服务型的组织,且很多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时间较短,资金的积累相对有限,资金来源渠道少,加上政府的扶持资金少或缺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艰难。
3.合作社贷款难
发展后续资金短缺 从运行的合作社看,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还缺乏外部资金的支持,各大银行贷款都要求抵押,合作社的大部分资金都用于经营,租赁的土地又不能作抵押,因此各大银行的信贷资金难以贷到,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4.存在信任缺失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多种问题,很多都是由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信任缺失造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的小农经济模式,使农民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小农经济意识。导致农民对于集体经济缺乏必要的信任感,自私自利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运营效率降低。
5.宣传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目前来说,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距离转化为规范化、市场化的公司都还有一段发展道路,为加快这一进程,有以下几个方面建议供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考。
1.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格局
“三农”问题关键是农民素质问题,必须形成宣传教育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气候和氛围,同步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服务。抓好宣传教育。政府要创新工作思路,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引导农民打消各种不应有的顾虑,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中来。抓好培训和管理。
2.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农业是基础产业,是事关农民富裕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农业发展。项目资金扶持。要采取灵活的方式解决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尤其是金融部门应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探索小额贷款捆绑使用,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积极发放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利率。财政、工商、税务、计划、国土、交通、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出台扶持政策,制定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为合作社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制度
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政府应该积极搞好引导、管理和服务。首先要成立明确的主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部门,具体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登记、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其次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还应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运作规范、绩效优良、发展潜力巨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适当的给予表彰鼓励,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键词】博弈论 合作社 大农 小农
一、理论基础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缺乏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治理制度,在大农领办的合作社中,这些龙头企业或者大户往往是以投资者的身份进入合作社的,其提供的资本是合作社运行与发展的核心资本,农村资本固有的稀缺性使核心资本的拥有者(大农)常常演变为合作社的经营者和治理的驱动者,在成为合作社企业家的同时被赋予高度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
理论上说,合作社绩效的提升不仅取决于合作社参与者尤其是企业家能否发现并把握外部利润,还取决于能否有效地抑制企业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对企业家实现有效激励。由于股权配置的高度集中、核心资本的逐利性和大农机会主义行为,合作社往往成为大农取利的工具,引发组织内部的信任与合作问题并引致合作社的治理冲突。在实践中,具有强势交易条件的大农利用其对合作社的经营垄断权和决策权侵害社员的正当权益,导致“大农吃小农”的现象屡见不鲜。
我们将以博弈论的方法分析大农带动的合作社动态形成和发展过程。
二、博弈论分析
(一)第一阶段:成立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由农村中具有一定的企业家才能和一定资金的大农所推动的。由于家庭式的分散经营导致生产不规模,广大单干中的农民收入很低。在此时,那些具有带头创新精神的大农就会抓住时机,联合广大小农组建合作社。大农获得规模化和机械化带来的好处,并拓展销售渠道和新的市场,政府也会给予支持。小农也在合作社寻求新的市场中获得农产品价格的提高,拓宽渠道减少成本。
在这一阶段,二者是具有共同的合作基础的,此时合作社主要靠大农投资和管理,小农无需承担太多责任。大农有组建和不组建两种策略,与之相对应的,小农具有参与和不参与两种对应策略。
二者的博弈行为如下:
对此博弈行为的解释,R为成立后大农的收益,g为政府支持此项目出资,c为组建合作社的成本,r为小农的获益。
在次我们可以看出,只要R+g-c>0,r>0,也即成立合作社,大农的所得大于成立合作社的净投资,小农也由于加入合作社而有所得,那么(组建,参与)就是这个博弈的均衡,而这个条件是很容易满足的,所以初期合作社的成立一般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
(二)第二阶段:成长阶段。
这个阶段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阶段。主要原因是大农在合作社中所占的资本投入规模很大,充当合作社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并且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容易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小农。主要体现在高价提供合作社服务,低价收购小农产品。并且,此时,随着小农参与合作社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们不仅仅只想像初期那样,仅仅满足于获得一开始的较少的经济获益,他们更需要深入参与和管理合作社的运行。
这一阶段,双方的博弈中,大农有专断、放权两种博弈策略,小农有继续参与和退出合作社这两种策略行为。
我们可以将二者的博弈表述如下:
R1表示大农对合作社进行专断式管理时,大农所获得的收入,c表示对合作社日常进行管理所付出的成本,αM为专断情况下,小农有一定概率离开合作社所带来的预期损失。r1表示专断式治理下小农获对比不加入合作社所得的收入增量,βN表示大农的机会主义倾向有可能给小农造成的预期损失,s为小农能够参与或未能参与合作社管理的心理满足或损失的度量。
R2表示大农对合作社进行共享式管理时,大农所获得的包括未来预期折现的收入,r2为共享式治理下小农的收入增量,C1为大农投入到合作社的沉没成本,C2为小农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的沉没成本。
给出下面的不等式:
若上面两个不等式成立,则(专断,参与)就是均衡状态。
①式成立是因为R1较大,αM较小,R2不大。②式成立主要是因为C2与不等式左边相比是较大的。R1大是因为大农通过牺牲小农利益来增加自己的收入,αM较小主要是α太小,原因是参与合作社的惯性使得小农退出合作社会产生不适,以及小农和大农在城里合作社时签订合同时为大农主导,退出的话会受到合约惩罚,还有就是小农作为单独的个体,力量微薄,一两个退社并不能给大农造成什么影响。C2较大的原因也是和上面的原因有类似之处,较大的退出成本使得只要小农由于专断管理受到的净损失小于退出成本,那么小农就不会退出。而这个均衡状态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小农的利益受损,大农通过掠夺小农获益,这个均衡短期可能是存在的,但是长期,必然导致小农退出,合作社。
那我们就要使得(放权,参与)成为博弈的均衡,那下面这个不等式必须要满足:
此时的关键是要保证α足够大,即小农退出的可能性很高,如果大农采取专断管理模式,小农能够给予大农强烈的信号,使得大农相信一旦其采取专断经营模式,小农一定会退出。
要保证α足够大,最关键的是小农在合作社中针对大农的谈判地位要有明显提高。小农不能仅仅是一个合作社简单的产品供应者,还要保证其也具有一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
要做到这一点,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创新是必不可少的。要由合
作社一开始成立时的粗放的大农或核心成员管理并高度掌握着合作社的剩余控制权与索取权,转变到大农和小农对合作社的共享共管模式。具体办法是在合作社中设立专门的小农利益保障机构,其成员由小农代表组成,对合作社管理层有监督职能并且能够代表小农在关系着合作社重大事件决策中和大农进行协商谈判,维护小农的基本利益。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复苏,合作社经济不断的涌现以及发展。如何成立,怎么成立合作社已经不是现在关注的主要问题了,如何妥善处理合作社内部不同成员的利益分配和分工合作,能够让合作社长久地存续和壮大发展下去,才是困扰着我国农村合作社的大问题。共享型的合作社管理模式才是以后农村合作社发展的趋势所在。
三、结论
在合作社中,具有企业家性质的大农,其才能的发挥是合作社组建、发展的关键所在。而要发挥企业家才能,就必须赋予其控制权以实现控制权与其才能的匹配。但是,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家天然地具有机会主义的倾向,需要建立规范的治理机制。
我们可以获得如下启示:一、小农主体地位严重弱化的合作社绝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没有小农的支持和拥护,合作社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二、农民企业家是农村宝贵的人力资源,他们富有创造性且具有经营能力,有“困中求变”的决心和勇气,他们是合作社发展的宝贵财富,要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赋予其合作社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三、尽管企业家先天性地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但是,通过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设计与创新是能够有效地克服企业家的机会主义倾向,提升合作社的经营绩效的。大农和小农之间是有利益共同点和合作基础的。
参考文献:
[1]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5).
[关键词]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生产经营方式 农民专业协会 村级经济合作社 贸工农一体化企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的短缺经济时代已经结束,农业市场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农业增产已经不能实现农民的增收,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逐渐减弱;资源配置分散,生产资料浪费严重等问题更加凸现出来,与日益发展的社会化大市场存在很大的不适应性。因此,补充和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是时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一些省份建立起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把农民有效的组织起来,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新形势下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一种新的尝试。
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的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要加快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既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但更重要的是要完善我国的农业生产体制,建立一个良好的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引导农民自发的组织起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走自主化、高效化、集约化的农业发展道路。从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形势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
1.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
目前,社会化大生产要求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就是要以专业化的生产、服务和销售方式,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实现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有效对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只有这样,农民才能够按照市场信息,有计划地组织农产品生产、运销、减少市场风险,既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稳定发展,又有利于城市农副产品的稳定供给。从而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最终增加了农民收入。
2.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减少资源浪费。
在以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模式下,农户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单位,占有和掌握了大量的农业生产资源,大量的农机具、畜力等农业生产资源在全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被闲置,甚至报废,这种生产资料的分散和闲置造成了农业资源的极大浪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就是要组织各种专业技术服务队,服务于农业生产,如水利灌溉队、农田机耕队、病虫害防护队、农作物收割队等,还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结合当地实际,组建种植、养殖、机械、加工、建筑、运输等各类企业,实现专业化协作、产业化经营和优质化服务,减少农业资源的浪费,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3.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在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下,广大农户由于受思想意识和认识水平的局限,再加上信息来源渠道不畅,最新的农业科研成果很难运用到农业生产活动中,造成农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也低,农民增产不增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就是要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名义,加强与科研单位的合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带动农民,推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4.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有利于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优势产业规模的形成。
农业生产与工业及其他产业的生产有所不同,受地域性、季节性和农民认识水平的影响较大,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最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就是要求各地专业合作社,要立足于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优化配置和组合产业相关的品种、技术、资金,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引导带动周边农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促进新产业带的形成和产业规模的扩大。通过培训、技术指导、生产资金担保等服务,引导和吸引社员以及周边农户发展特色农业,建立各具特色的核心示范中心,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促进了当地特色产业规模优势的形成,创出了自己的品牌,有效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增加了农民收入。
5.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多年来,由于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足,加上农村基层组织占有和掌握的农村经济资源十分有限,因此,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从根本上讲,还是要依靠农业自身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空壳的问题,即“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个集体”,才能够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和标准,去加强和改善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6.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有利于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乡、村两级的政府职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就是要充分利用其信息、技术、销售等有机结合的服务功能,区域性、专业性和外联市场、内联农户的特点,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与农产、农产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了合作各方优势互补的服务机制,解决于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农民单家独户又办不好的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有效地在政府与农户之间架起了桥梁,成为政府落实农业产业政策、实施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为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宏观调控与服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的基本模式
在全国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迅速发展起来,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形式上讲,主要有三种基本模式:
1.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协会是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自愿结合的经济组织,通过某一项产品共同开发、生产、经营,或就某一产品的生产技术进行交流、推广和学习,而形成的专业性组织。农民专业协会拥有140多种不同专业,按行业划分可分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瓜菜、林业、农产品加工和其他,共7大行业。拥有专门知识的农民组成的农民专业协会,在生产性投入、生产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都更有优势,其产品的质量、品种、产量都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2.村级经济合作社。村级经济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民办、民管、民受益”的互经济合作组织。是在经济发达地区一些原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上,社区内的农民进行分工,成立专业化的生产组织。在山东、广东、江苏、福建等省区,原有的集体经济与组织基础较好的村社,实行村内的分工,形成了村级经济合作社,在村内逐步组成了种植、养殖、机械、加工、建筑、运输等各类村办企业,使村内每一成员参与一项专业性生产活动,这种村内的分工与专业化生产,提高了每个农民的专业化生产技能,提高了村集体的经济实力,增加了成员的收入,也有利于改善生产条件,有的村镇还成为某一产业的专业村。
3.贸工农一体化企业。近年来,一些原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了拉长产业链条、拓展生产经营范围而介入了农业生产,出现了一批贸工农一体化联合经营企业。这类企业利用其资金、技术、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一开始就把农业专业化生产提高到较高水平上,对农民进行一定的专业技能培训,或者使其成为企业员工,或者按要求向企业提供初级产品,然后,对农产品再进行专业化程度更高的精加工和深加工,这样,即保证了原材料的来源渠道和产品质量,又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并使农民特别是纯农户分享到农产品加工、运销过程中所获得的后续收益。
三、对建立和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议和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国广大的农村迅速发展起来了,但它毕竟是在新的农业生产形势下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还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发展能力不强、管理制度不够规范、政府支持力度不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为了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的建议和思考:
1.健全法律法规制度,营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新形势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农民合作互助形式,它必将对我国未来的农业生产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制定和出台至在鼓励和保护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在法律上要明确界定各级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性质、任务和地位。具有经营性质的企业和村级经济合作社要在工商部门登记为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法人实体,承担法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具有经营性质的农民专业协会要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团法人,从事非赢利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经验交流等活动。政府职能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2.建章立制,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农民专业协会,或者是村级经济合作社,也无论其规模大小,都毕竟是一个组织体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都必须建立起必要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要制定和出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的规范和要求,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原则和目标,构建出适合当地特点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并就该组织体系中的运行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监督保障机制和政府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职能定位等问题作出相关规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也要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制定自己的组织运行章程.以确保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正常运行;拓展融资渠道.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投入争取各级财政对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提高专业合作组织的积累能力,逐步建立起专业合作组织自身的积累发展机制。
3.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更多的生存空间
我国农村的发展并不只是农业的发展,而是一个以农业为主体,兼有工、商、建筑、邮电通讯、教育、服务等多行业并存的社会体系。因此,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广阔的,为此,应该按照完整的社会体系,来规划和设计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思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地进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并且,我们也深信,随着城市空间的拉大和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会有很多新兴产业将不断地转移至农村,也必将接纳和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民,所以,也必将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更大的生存空间。
4.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适度协调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关联度大,政策性、技术性、群众性强,各级农业部门的支持、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都必须始终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做到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引导不强迫,避免急躁冒进、一哄而起、归大堆。要培训一支高素质的业务辅导员队伍,指导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实施民主管理,完善自律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总结推广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以及热心为民、乐于奉献、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优秀带头人,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共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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