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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历史悠久,1929年始创于上海。历史上的太平人寿,凭借强大的民族资本实力,众口皆碑的企业声誉和稳健专业的经营风格,发愿“唯有人寿保险可以解决人生问题”,在中国近现代保险发展史上,独树一帜,成为实力最强、规模最大、市场份额最多的民族保险业代表,书写了中国保险业的辉煌篇章。
1956年后,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太平人寿移师香港专营海外业务近半个世纪。
2001年11月30日,太平人寿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人身保险业务,成为第六家全国性寿险公司。“老店新开”的太平人寿,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的中资寿险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金23.3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南京、湖南等23个省、直辖市开设30家分公司和340余家三、四级机构,机构布局与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太平人寿秉承“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依托国资股东(中国保险)强大的资本实力、上市公司(中保国际)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和外资股东(富通国际)的国际运作经验,构建起公司体制、管理机制、专业化人才、产品与服务和电子信息化等方面的多种优势,在经营理念、增长模式、经营方式和业务领域等方面,锐意进取,追求卓越,以创新促发展。
勇担社会责任。公司始终坚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变化,确保保险服务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紧密融合,尤其是紧紧围绕保险业新“国十条”“省十条”精神,聚焦社会民生、公共服务、“三农”工作、灾害救助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政保合作,针对性推出火灾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政银保合作小额贷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新的保障形式,为全省提供风险保障约800亿元,发挥了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坚持服务为民。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作为开展保险服务的行动指南,大力推进保险服务进农村、进工厂、进社区,在人民群众享受保险服务的同时,展示行业特色与宗旨精神。公司成立至今,已累计为近21.5万家企业、120万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险服务,承担风险责任1.87万亿元以上;累计支付各类赔款67.75亿元,单笔百万以上赔款102笔,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强化创新发展。坚持“不走老路、少走弯路、开创新路”的理念,持续深化创新驱动,强化创新激励。在注重产品开发、管理机制、政保合作等全方位创新的同时,大力探索虚拟产品保险和网络平台合作。2015年成功落地与蚂蚁金服合作项目,开展退运险、账户资金安全险等多项新业务;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实现湖州“长兴帮”等不同业态第三方平台的系统对接;为“互联网+”热潮中的保险服务做出了有益探索。
〔关键词〕欧债危机;保险业;国家经济安全
中图分类号:F84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2002705
一、引言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形成了原保险、再保险、保险中介和保险资产管理协调发展的比较健全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有保险集团公司8家,保险公司126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0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共有73家,外资保险公司共有53家;全国省级分公司1 294家,中支和中支以下营业性机构68 061家;从业人员达34685万人。从保险业务发展情况来看,2010年保险总资产达到490万亿元,全国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4 52797亿元,同比增长1383%,发展势头强劲。从另一方面看,2009年保险深度世界平均为7%,我国为340%;保险密度世界平均为595美元,我国为121美元[1]。这说明,我国保险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保险业发展和国际保险水平相比仍任重道远。本次欧债危机对我国经济没有直接产生较大影响,但危机发生后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并对一国经济安全与发展提出挑战。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保险业,在处理危机方面应采取相应的经营政策调整,以保护国家经济安全。
二、文献回顾
国家经济安全问题以及保险业发展一直备受学术界关注,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做了大量理论研究。对国家经济安全的本质和特征研究上,张志波和齐中英界定了国家安全的内涵,指出现阶段国家经济安全就是指通过消除经济风险、保持经济稳定以保障经济持续发展,实质是提高国际竞争力[2]。郭连成和李卿燕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点领域进行研究,认为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核心[3]。顾海兵和沈继楼提出国家经济安全是指通过加强自身机制的建设,使经济具备抵御外来风险冲击的能力,应实施“积极而稳健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4]。从经济全球化角度,俞益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5]。黄永红提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所在是要实现经济稳定发展与国力增强,包括经济预警机制的建设和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网络的构建,消除经济安全隐患,增强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6]。从全球经济金融危机与保险相关影响角度,孟汉颖等分析了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养老保险产生的影响,就政府、企业及农民工自身三个层面提出了养老保险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7]。吴建广通过分析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的影响,提出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保险资金运用的战略选择,包括稳健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不动产[8]。孙艳颖和涂吉华对我国失业保险应对经济危机的发展对策进行研究,提出缓解经济危机导致的失业保险支出大幅增加压力的建议[9]。冷煜从金融一体化监管趋势下的保险监管角度,提出我国保险监管组织架构的未来取向[10]。
目前,绝大多数文献研究的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宏观经济战略以及保险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具体政策建议,忽略了保险业在作为国民经济稳定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作用以及与自身发展的有机结合。因而,有必要基于欧债危机防范经验对保险业经营理念变革做出调整以适应自身健康发展和保护国家经济安全。
三、欧债危机对于我国保险业经营理念变革的影响
1单一发展模式与综合平衡发展模式
从欧债危机看,欧洲国家经济增长模式普遍存在缺陷,严重失衡。一般来说,债务问题国家的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在欧洲内部传统的贸易分工格局中具有比较优势,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这种优势随着高福利制度的实施以及国家的工资水平持续上升而逐渐丧失。比如,欧债危机起始国家希腊产业资源配置就不合理,主要支柱产业为旅游业和航运业,属于典型依靠外需拉动产业,具有过度依赖外部需求特征。希腊政府为了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并拉动经济快速发展,对旅游业及其相关的房地产业加大投资力度,其投资规模超过了自身能力,导致负债提高。另一支柱产业航运业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进入发展周期低谷,它的衰退对国民经济其他产业形成了巨大负面冲击。这样,在欧债危机中希腊经济难以抵御危机的冲击。同样的例证可以看到在产业结构中主要以出口加工业和房地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意大利,依靠房地产和建筑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西班牙和爱尔兰以及主要依靠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的葡萄牙基本上是单一型发展模式为主,经济基础比较脆弱,经济发展不均衡,产业结构本身存在致命缺陷。
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稳定器的保险业首先自身要保持健康发展态势。在我国保险业表面辉煌的发展背后,产业结构内部存在着严重的业务比例失衡。表1为2010年全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原保险费收入。
从表1可以看出,在我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尽管产业内各个险种发展都有了较为明显的增长,但是保险产业内部结构极不平衡,整个产业基本以单一发展模式进行运营。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占到整个财产保险业务的70%以上,而与农业发展紧密相关的农业保险所占比例不到4%,信用保险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不到3%,对于经济危机中具有防范贸易损失扩大的出口信用保险占比更小。在人身保险业务中同样的情况仍然很明显,人寿保险业务甚至占到90%以上,健康险业务和意外伤害险业务占不到10%。这样财产保险中的主干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暴露风险以及人身保险的核心人寿保险业务在所面临的长寿风险、利率风险全部加总在整个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上,由整个保险业承担。我国保险业产业内部发展极不平衡具有类似欧债危机发生的前提条件。同时,保险业地区发展严重失衡:2010年东部16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8 50755亿元,占全国原保险总保费的5856%;中部8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 37142亿元,占全国原保险总保费的2321%;西部12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 60620亿元,占全国原保险总保费的1794%[1]。为此,要转变保险经营理念,变单一发展为综合平衡发展,统筹规划,形成各个险种以及各个发展地区之间的相互支持和配合。
2单纯商业运营和参与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
由于历史传统,欧洲债务问题国家普遍实行较高福利的刚性社会保障制度,而由于人口老龄化等原因,其生产力发展长期落后于福利增长,造成福利政策与经济发展极不协调[11]。巨大的福利支出和政府养老服务支出造成财政支出负担沉重、入不敷出。财政收入减少和政府债务的不断上升给国家财政带来巨额赤字,形成恶性循环,是欧债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12]。同时,在欧债危机和全球经济衰退影响下,失业人口激增,这给本已经承担巨大压力的财政支持带来更大的缺口,加剧危机影响。
商业保险公司具有普通商业性公司的经营特性: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同时应该看到,保险产品同样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即保险具有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功能。目前,我国人口即将进入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激增,而由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力度都很有限,如何应对养老和失业问题,仅靠国家财政投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而商业性养老保险可以在这一方面提供有益的必要的补充,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发挥其社会管理的功能,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国家财政提供有力的支持,消除危机发生的根源。同时,保险业作为第三产业重要组成,具有吸收劳动力的作用,可以增加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失业压力。
3虚拟经济投资与实体经济投资
欧洲债务危机的快速蔓延,给全球资本市场造成巨大冲击。为避险需要,资金将会纷纷流回,大量资金从中国资本市场流出,必将导致我国股市较大程度波动,给所涉及的我国公司企业带来经营危机。此外,欧债危机导致欧元的贬值使得中国投资者的在欧资产大幅度缩水,资本回流停滞。从国内保险投资角度看,据统计至2010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90万亿元,资金运用余额为460万亿元。从配置结构上看,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比8006%,权益类资产占比1680%,股权和债权投资余额占比499%[1]。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非常狭窄,银行存款和债券资金占比过大。这样,欧债危机对我国国内债市与股市产生巨幅波动,保险机构的股票和基金资产净值减损,债券收益率连续下跌,直接影响着保险资金占比80%以上的固定收益资产配置的投资收益。
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解决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保值增值难度大的问题,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做出新的具体规定:将现行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拓宽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并增加了“投资不动产”的内容,极大地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指明保险资金投资的具体方向。保险资金运用由原来的以虚拟经济为主要投资方向应该逐渐向以增加社会总福利的实体经济方向转移。加大实体经济的投资比重,投资以养老、医疗为主要经营业务的社区服务实体或者投资以建设保障房、廉租房为主的实体企业。这样一方面增加全社会总福利,同时保证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
4纯粹行业发展与国家经济安全
欧债国家在这次危机中金融机构体制机制不完善,抵御风险和保护金融安全能力不强。可以看到,欧盟国家普遍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不平衡,实体经济基础薄弱,也是欧债危机爆发的根源。最为明显的例子是,葡萄牙服务行业持续增长,创造增加值占国民经济绝大比重,而工业和农、林、牧、渔业创造增加值比重极小。近几年,葡萄牙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从传统的制造业向高新技术行业转型,政府通过大量贷款来扶持高科技企业,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导致融资成本剧增,从而使葡萄牙整个国民经济受到冲击,也给欧债危机埋下隐患。同时由于欧元区存在制度缺陷,使得维持低通胀和保持币值稳定的货币政策和着力于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很难统一协调,加剧危机发生[13]。
应当看到,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也不近成熟,保险业发展滞后于实体经济,如间接融资比重较高、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利率市场化程度不够及国内金融市场开放度较低等,这说明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深化,金融保险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作为国民经济稳定器的保险业在保证本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具有夯实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使命。因此应建立与我国经济地位相适应的金融安全服务体系,发挥保险服务金融的重要作用,提高保险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水平。在保持经济和金融安全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保险业长期发展战略,为重点发展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领域提供急需资金,为高风险领域提供保险。这同时涉及到保险业发展模式的确定,是短期高额获利经营还是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险业是国民经济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保险不能完全脱离国民经济发展,形成完全的虚拟经济,应该与国民经济的第一第二以及第三产业的其他部分形成互相支持和发展的良性循环。国民经济安全和稳定发展是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
四、我国保险业经营政策调整
1积极进行保险产品结构调整
在稳步发展现有主干机动车辆保险和人寿保险产品基础上,大力发展有关国计民生的各个险种,以形成产业平衡发展。重点发展全面覆盖农、林、牧、副和渔业等方面的农业保险,这对于发展现代农业,改变我国“二元制”经济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扩大企业财产保险投保比例和经营规模,积极探索企业财产保险作为财产保险又一主要业务来源的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保险的专业化建设;大力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与本地区发展相适应的区域性特色保险,形成独特品牌;打破行业垄断,营造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并最终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彻底改变目前保险业中“一支独大”和保险产品“同质性严重”单一的运营格局,从根本上为保险业自身发展奠定良好的风险防范基础和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2积极发挥社会管理的职能
目前,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问题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应该汲取欧债危机教训,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大力发展商业性专业化养老保险,提高居民养老生活水平,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从资金利用成本方面减少类似欧债危机发生的可能。同时,作为第三产业重要组成的保险业具有吸收劳动力功能,可以解决由于人口转型所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问题,稳定社会发展基础。值得重视的是,2亿多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失业保险,而他们恰恰是失业风险较大的群体。另外,在目前业务开展基础上,应重点发展和完善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稳定和谐发展领域的保险制度,诸如医疗责任保险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及进城农民工医疗和养老保险等,营造安定团结的经济发展环境。
3调整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方向
从主要投资银行存款、股票和债券,逐渐转移到实体经济投资。欧债危机爆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债务问题国家经济发展存在很大的脆弱性,虚拟经济发展与实体经济严重背离。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结构难以满足保险资产与负债匹配的要求,尤其近两年我国资本市场巨幅波动,造成保险资金面临巨大风险,不利于保险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调整保险投资方向势在必行。加大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投资方式投资不动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参与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资金比例。一方面,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保证保险资金有稳定的收益和风险最小化,另一方面,保险业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逐渐提高全社会居民生活服务水平,增加社会总福利。
4服务于国家经济安全
应制定保险业长期发展战略并全面稳步推进各项保险改革,不断开拓保险市场的广度与深度,丰富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继续推进保险机构治理机制完善和风险管理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保险业国际化进程。大力扶持具有稳定出口贸易功能的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服务于国家应对危机需要和国民经济安全;加速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存款保险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服务于国家金融安全;大力开展高新科技保险、核保险类保险产品设计,为涉及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提供有力保险支持;积极探索水、森林、矿产、煤炭和稀有金属等环境资源保险;参与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低碳企业发展并提供低碳保险,促进现代农业和现代工业发展;以商业保险为牵头,加快政策性巨灾保险建设形成较完善的巨灾风险防范体系,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综上,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应继续坚持经济结构调整政策。经济结构失衡是引发欧债危机的重要原因。对于我国而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保持长期快速健康发展,在快速增长的背后经济结构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现代化农业发展规模小;工业结构中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过小,服务业发展缓慢;国民经济增长主要还是以粗放式、能源高消耗式增长为主,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等。因此为保障我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必须继续坚持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使我国经济朝着结构更加协调和优化的方向发展。在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应当积极发挥保险业服务金融与经济的重要作用。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稳定器的保险业发展自身持续健康发展与发挥其对经济的积极作用两者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目前我们应该积极调整保险经营理念和采取相应对策,给经济发展提供必要支持和有力保障。总而言之,欧洲债务危机给我们所带来的教训和影响不能仅仅放眼于短期政策的微调,更要考虑到今后长远发展的影响。这次危机我们看到我国经济增长模式需要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大力发展保险业,使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名副其实的稳定器。短期内的保险发展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问题,不能只一味地追求短时期的高业绩与高回报,而忽略对未来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影响。应从宏观的角度和长远的眼光,采取真正有效有实质性改变的保险体制改革发展措施,促使保险经营理念真正改变。保险的基本功能是分散风险,应转变经营理念、务实服务经济,保持保险业自身和国民经济协调一致发展,提高防御金融危机能力,保护国家经济安全,达到“双赢”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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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孟汉颖,俞晓勤,周莹莹论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0,(7):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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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笔者对同城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设置及有关情况作了初步了解,截止2005年9月30日,存款余额超过200亿元商业银行经营网点及存款情况见表。
通过上表对比,可以看出: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虽然人工网点数量多,但是网均存款很少,均在5亿元以下,农行网均存款仅为2.8亿元。而招行、民生、浦发、华夏等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网点不多,但是网均存款均达15亿元以上,招行甚至超过了20亿元,达到24.7亿元。城市商行也相类似,数量偏多,人员配备少,网点功能单一,制度制约机制薄弱,网均存款较少,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尤其是与招行等4家行相比,有很大的差距。除网均存款上的差距外,笔者还了解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点数量虽不多,但都实行综合性经营,其特点是网点功能齐全、人员配备充足,一般经营网点员工数都在20人以上。岗位配置为:正、副支行行长2-3人,分工明确,有的侧重外部营销,有的侧重内部管理。高、低柜柜面窗口8-10个不等,配备综合柜员10-12人左右。另配备客户经理、产品经理8-10人左右,专司公、私业务的营销和新品推广工作。这种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经营网点既可经营对公、对私、本外币业务,又可从事票据、贴现、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还可以办理诸如保险、有价债券等中间业务,这种全功能的经营网点通过各种业务的优势互补,形成了团队合力的放大效应,对客户具有强有力的吸引。笔者同时了解到,民生、浦发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工经营网点数量虽不多,但自助银行(区)为数不少,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开展得非常活跃。这种以现代化通讯技术和电子化平台为载体的新型服务工具的使用和推广,与传统的人工网点的柜面服务形成了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新型服务方式的转变吸引了广大有潜质的中青年客户和贡献率较高的vip大客户。
二、经营理念决定经营网点的设置
银行经营网点不仅是服务客户的窗口,而且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如何有效配置经营网点资源,提升网点的竞争力,与银行经营管理层的经营理念有着直接的关系。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银行经营管理层的竞争意识、风险意识、集约化经营意识不强,为抢占市场份额,曾不计成本、不讲效益,尽可能多地在城市主要街道市口、居民小区、甚至大企业(公司)、高等院校内部设立经营网点或设立单一功能的联(代)办储蓄所。这种靠外延广设网点的经营模式,虽然一度对吸收存款,做大负债业务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成本高、效益差、风险隐患多等弊端也逐渐凸现。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监管的加强,经营管理层眼界的开阔,以及电子化发展的快速推进,各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众多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组建及经营网点设置模式、经营理念的出新,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过去那种广设网点、依靠外延扩张型经营冲动已回归理性。各行在加强成本管理、强化内控建设、网点合理布局、加快自助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都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并形成了清晰的理念,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一家银行的经营网点布局在一个城市要形成网络,不仅要方便客户,而且要有一定的业务覆盖面并能产生幅射带动效应。
2、经营网点的功能要齐全,网点要成为能为客户提供对公对私、本币外币、存款贷款、中间业务及以电子化为载体的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各类服务的金融“超市”,或成为把某项业务做大做强的“特色银行”。
3、为满足客户需要,经营网点除必须有足够的“窗口”为广大散户和vip客户提供优质柜面服务外,还要有一批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熟悉银行产品、有营销技巧的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以此实现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由传统的单一柜面“微笑服务”向多元化、人性化服务方式转变。
4、经营网点的形象是银行的无形资产,“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今天银行的经营网点,不仅要有宽畅明亮的营业大厅,统一标识的装修和便民的服务设施,而且要有星级酒店的服务水准,使客户享有“宾至如归”的优质服务和“养眼”的视觉享受。
5、在行式、离行式自助服务银行(区)是人工经营网点的补充,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的金融自助工具是银行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行式还是离行式自助服务银行(区)都应配有存、取款机、以及查询等多种自助设备,才能满足客户多种自我服务的需求。同时,以电子化为载体的自助服务不仅操作要方便,而且一定要安全、可靠,让客户无后顾之忧。
基于以上认识,各家商业银行近年来在经营网点布局调整、开发推出新型金融服务工具方面,开始了新一轮资源整合和更加激烈的竞争。
三、整合经营网点资源,加速银行新型服务方式转变
为实现银行服务转型,就经营网点设置这一具体问题而言,商业银行应根据战略转型和办精品网点的发展目标要求,加快经营网点布局的重新整合和新型金融服务工具的开发、推广工作。
一是更新经营理念。各级经营管理层一定要跳出传统的柜面“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等被动模式的经营理念束缚,充分认识在同业愈演愈烈的竞争中,要想求得速度、质量、效益的三者和谐健康发展,必须要更新经营理念,加快服务方式的转变。一定要整合现有经营网点资源,实行综合经营;一定要从过去靠外延型的单一服务模式,向大力发展无柜台的自助服务模式转变,加速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建设,大力推进知识服务、技术服务、诚信服务、个、亲情服务、综合服务、通过服务模式的转变赢得市场,赢得竞争的主动权。
二是整合网点资源。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人工经营网点重新规划,整合资源。如把3-4个营业面积小、形象不佳、人员较少、功能单一、无发展潜力的小支行通过重新整合,组建成具有形象好、综合的大支行,提高单一经营网点的市场竞争力。通过资源整合一是节省资源、降低成本;二是完善经营功能,形成优势互补,提高网点单产贡献率;三是改变网点形象,更好吸引客户,提升无形资产;四是集中管理,有利于内控建设,降低风险。
三是加速新品开发。银行服务方式的转变是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服务转型过程中,在对传统经营网点资源重组的同时,要以自助服务银行(区)来替补人工经营网点整合后的空缺。要加强以电子化为载体的自助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速度,并加大安全使用金融新产品的宣传和管理,以新型服务工具的推出、新型服务模式的推广占领市场,赢得客户,不断提升银行的经营水平和经营效益。
关键词:寿险公司;战略管理;战略目标
战略管理是一组管理决策和行动,它决定了组织的长期绩效。战略制定与实施对公司的重要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成功或失败的典型案例。世界零售产业巨头沃尔玛以“让顾客满意”作为战略目标,据以实施一系列的战术,如为顾客提供“高品质服务”和“无条件退款”,并每周作关于顾客期望和反映的调查,及时更新商品的组合与摆放,通过建立独特的供应链条、配送中心、商用卫星,培养形成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实施战略管理,使发展战略有效指导日常经营活动,短中期规划与长远目标战略保持一致,最终实现公司愿景。各行业对战略有不同的要求和体现,对于我国保险公司,尤其寿险公司,实施战略管理是公司成长成熟的最佳途径,其建立战略计划、进行战略管理的必要性也较其他行业显得更为突出。
一、我国寿险公司战略管理的必要性
(一)公司产品的长期性和无形性要求寿险公司树立品牌,作好长远规划
首先,寿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的主要产品是人寿保险,从订立保险合同到合同终止往往历时几十年,作为先销售后生产的企业,保险公司能够持续经营是消费者得到应有保险保障的首要前提。虽然我国保险法对寿险公司一旦发生破产,如何保障投保人利益不受影响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试问一个连自己的持续经营都无法保障的公司如何承诺为客户提供终身、优质的服务?无疑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会构成消费者选择保险公司的重要因素。其次,从产品形态来分寿险产品作为一种保险保障服务,属于无形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直接接触与鉴别,只是通过保险公司的品牌形象、产品介绍来进行比较判断,主观成分占很大比重。因此公司的诚信建设、文化理念不仅会影响到已有客户得到服务、实现自身权益的质量,更会成为吸引或失去潜在购买者的重要因素。同时,我国居民对保险的认识接受程度还很低,保险意识水平不高,推广产品必须先推广保险理念,居民对保险的品牌认知度也仅限于几家市场占有率高的公司,而树立保险品牌在保险销售中的重要意义为中小保险公司推广产品带来特别的挑战。
以上产品的特殊性要求寿险公司作好长远的规划,公司整体形象、整体水平的提高与公司业务的发展之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而且这种依赖要强于一般企业。
(二)战略管理符合保险行业的特殊性
保险业恢复以来快速发展,具体来看,寿险保费收入2008年全国总计6658亿元,我国2008年保险密度达到736.74元,保险深度为3.25%,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市场主体从一家国有到21家中资、26家外资寿险公司,同时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也逐渐增多。但是,经过仅仅二十几年的发展,保险市场完善程度、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及保险产品开发、核保核赔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的各个环节都有待提高,发展中的问题仍然不断出现。在行业发展尚不成熟、变化较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更应该有自己的发展战略、长远规划,保证在未来变化的形势下,公司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不会因外界变化而严重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正常发展。
(三)公司的不成熟需要战略管理的支持
保险公司一方面,因为整体行业的不成熟而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另一方面,我国寿险公司自身成立时间短,经验不足,缺乏人才,如何面对未知的市场、应对变化的环境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形成自身竞争力对于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都至关重要。在当前的客观环境下,怎样分配资源,平衡各方面不足,集中力量创造自身优势,立足于中国保险市场,需要各公司有合理长远的规划。战略管理不同于普通管理,更能帮助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之前的协调和统一。
二、我国各寿险公司当前长远战略分析
(一)从企业愿景看公司战略
各寿险公司都纷纷提出公司所培养、秉承和追求的企业文化、企业使命及企业愿景。本文选择各公司所公开的长远发展目标按照构成要素的不同进行如下归类分析:
1.顾客
即寿险公司的目标客户群。大多数保险公司笼统表述为“客户”或是“中国客户”,泰康人寿则较明确提出其市场定位——“融入21世纪大众生活,为日益崛起的工薪白领提供高品质的寿险”。虽然寿险标的不及财产保险标的差异显着,但不同产品针对的需求群体在年龄、经济状况、生活负担等方面仍然有较大差别。对于中小保险公司,分析公司选择客户方面的优势,然后集中资源针对特定群体开发产品并全力经营,实现规模经济不仅是占领市场一席之地的当今策略,即使是长远战略考虑,中国特定群体的潜在保险需求都有很大开发空间,公司也可以在形成的客户资源、特定人群的品牌效应基础上进一步发掘满足保险需求,为凭借专业化经营、提供高品质服务和特色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提供帮助。
2.产品和服务
根据公司的目标产品和服务,可以把我国寿险公司的战略目标分为两类。一类提供专业化高品质的保险保障服务,如招商信诺详细列出“我们的使命是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国际级品质的、价格合理、购买便利的人寿、意外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和服务,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意外或疾病情况下的财务保障。”最终目标产品定位于寿险的还有泰康人寿、华泰人寿、信德人寿、华夏人寿、中意人寿、中英人寿、友邦、海尔纽约等。另一类公司将同时提供保险保障和理财方案或进行全面理财规划作为目标,走综合化道路,如新华人寿的愿景是“在更广阔的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风险保障和投资理财服务”;合众人寿明确订立目标“2010年发展成为国内前七大人寿保险集团,2020年成为国内十大金融企业集团,最终发展成为一流的综合金融企业集团。”金盛目标“成为财务保障和资产管理公司中的领军力量”;信诚、光大永明、瑞泰人寿、中美大都会等都以提供全面的投资理财服务作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愿景。产品和服务是公司存在的核心,一个公司产品的不同直接决定公司的整个运营体系的差别,同样保险公司不同的战略目标会影响当前公司发展的重心及业务发展中的战略合作伙伴的选择。
3.市场
即公司在哪些地区发展业务,可分国内和国际两种。外资公司多作为股东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而定位于中国,中资公司中国寿股份“推进国际一流寿险公司进程,创建‘学习创新型、资源优化型、成长增值型’企业”是目标国际化的典范,而且公司当前发展进程也在一步步靠近该战略目标,太平人寿“成为中国寿险行业管理、流程和制度的标杆,使太平人寿进入国际A级企业,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的杰出品牌,并打造成为中国金融保险业中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百年老店’”。同样体现出走国际化道路的目标。其他中资公司多以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公司为愿景,在当前公司实力状况下是切合实际的,国际市场的复杂是需要一定实力作为保障的。
4.技术
即公司的技术状况及对技术的追求。保险属于服务业,技术体现在专业人才上,不少公司尤其是合资公司提到“专业经营”、“专业服务”,其中中意人寿“创建知识型人寿保险公司”较有特色。产品开发、优质服务及公司治理上如果能形成核心优势将是保证公司持续发展、占领市场的重要技术。我国寿险技术较国际先进水平仍然落后,导致公司产品同质化严重,老百姓想买的产品买不到,同时保费高进一步加剧保险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平衡,在保险市场持续竞争发展的背景下,摈弃恶性竞争,产品的竞争、技术的竞争乃至人才的竞争才是未来保险发展的趋势。
5.对生存、成长和赢利的关注
中国人寿目标中包括“成长增值型”;平安“以价值最大化为导向”;民生人寿希望“把自己建设成为成长性强、富有特色的一流保险企业”;华泰“努力建设一家效益和品质最好的寿险公司”,太平洋安泰“以卓越的绩效,提供高品质的寿险服务,成为客户的最佳选择”;信泰“做稳健于世的百年金控蓝筹”;英大人寿“秉承‘专业规范、高效稳健’的经营理念”。可以看出,公司价值最大化是保险公司一致的追求,这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不会因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或是盲目扩张市场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从近年相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到华泰人寿追求“效益”并将其定为战略目标对公司的经营指导作用显着,在业务质量、投资收益上都有较好的控制。
6.基本信念、价值观
泰康目标成为“最具亲和力、最受市场青睐”公司;生命人寿“秉持‘内诚于心,外信于行’的核心价值观”。除公司多提到诚信这个保险业的最基本最重要理念外,中资公司的价值观中加入不少中国传统文化的色彩。如合众人寿以“和合”为企业理念基石,在核心价值、企业文化中都予强调,并最终目标实现“和睦共生、和谐共事、和美共荣、‘司和万事兴’的完美境界”。基本信念、价值观是一个企业文化的核心,体现了公司经营、人员工作的共同信念,一个得到员工和客户认可的公司价值观可以加强公司凝聚力,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7.定位
平安“以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基础”,联泰大都会“依托全球领先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很多公司在战略表述中并没有指出自己的优势,但不代表它们缺乏优势,不同的背景下各公司正确定位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优劣势,认识企业所处的环境,意识到自身的威胁识别出机会。比如根据股东及公司规模不同,表1分别选择中国人寿、民生人寿、友邦、中意人寿和太平洋安泰五家公司的优劣势进行粗略总结。
8.对公众形象、社会影响的关注
生命人寿肩负“携手提升生命价值”的企业使命,奉行“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经营理念,英大人寿“发扬‘责任心’理念,服务客户、成就员工、回报股东、回馈社会,争取为中国保险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与品牌建设相一致,各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公众形象,这将是公司一直携带的标志,体现着各公司的价值观。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与一致,社会责任的承担是保险公司必须面对平衡的难题,一味强调其一都会将公司下一步的发展置于困难境地。
关键词:寿险营销 个人制 营销渠道 政府监管
一、我国寿险业营销的发展现状分析
1.寿险市场主体经营状况
目前的中国寿险按照实力可以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2003年以前一直占有中国寿险市场55%以上的市场份额,近年来随着寿险市场主体增多和竞争加剧,市场份额有一定下降,但仍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
第二梯队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发展较早、实力较强的股份制保险公司,近年来保持基本稳定的市场份额。2011年底,平安寿险占的份额为12.44%,太保寿险占9.75%。此外,新华人寿近年发展迅速,在2011年年底市场占有份额已上升至9.92%。
第三梯队为其他保险公司。这当中既有一些是全国性公司,如泰康人寿,也有一些是成立不久的中资寿险公司,如民生人寿等,还有数量众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如美国友邦等。从近年寿险市场份额变化来看,一些中资保险公司增长速度很快,外资保险公司也异军突起。虽然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还不足以影响国内寿险市场格局,但其经营机制和经营理念比较灵活,发展潜力和空间大,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
2.寿险从业人员状况
中国保险业个人营销作为重要的销售渠道对保险业的贡献很大,其中寿险业务体现更为突出。近年来,营销员队伍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从2007年1季度的163.5万人发展到2008年年底的256.1万人,增幅达56.64%,同时各家寿险公司重视保护营销队伍,加大了对寿险营销员的投入,这一转变有利于保持寿险营销员队伍的稳定。同时,各保险公司注意并加强了保险营销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加大对保险营销队伍的投入,包括主动为营销员购买商业保险,专门为营销员设计了补充养老保险产品等。但是,当前保险从业队伍整体素质偏低,诚信服务水平不高,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二、我国的寿险营销模式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个人人营销机制及其特点
个人人制度是寿险营销的一种高级销售模式,它是建立在严格的理性、科学甚至数据化基础上的按照市场法则运作的管理模式。利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约束营销员的销售行为,理顺人关系,激发销售人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从而达到营销业绩迅速提升的目的,是营销机制得以健康发展、合理运作的集中体现。总体看,目前的寿险营销已经形成个人业务以个人人为主导,团险业务以业务员直销和兼业为主导的营销模式,各公司没有明确的市场区隔目标,以圈地为主,产品没有本质区别,营销以产品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随着个人人营销机制的不断发展,这种销售方式越来越显示出其鲜明独具的特征,例如保险商品的特性决定了个人营销的主观能动性,佣金制的薪酬方式决定了营销机制的利益驱动性,团队属员的人力资本化决定了寿险营销是一项劳动密集型产业等。
(二)个人人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 经营规划短期行为的弊端
经营规划的短期行为导致了个人人与公司行为目的的不一致,使管理层与销售层产生了矛盾。营销机制对公司发展和市场拓展的影响是间接和长远的,但多数经营者为追求在短期内拓展市场的目的,在制定公司业务规划时多为短期突击行为,表现为重业绩、轻增员;重展业、轻培训;重形式推动,轻理性引导。营销员由于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支持,缺乏与公司进行深入沟通,逐渐陷入了单兵作战状态,久而久之就容易迷失方向。
2.个人人员素质总体偏低
个人人员素质偏低,失信行为严重,对投保人有误导、欺骗、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严重损坏保险行业声誉,也在客观上引发了寿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制约了寿险业的快速发展。
3.业务形式存在的问题
业务形式单调、模式单一、过多过滥,对营销员展业行为产生了消极影响。有些公司业务推进活动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多是通过不断加大奖励措施来保持营销员的最佳状态。这种做法,一方面容易使营销员滋生等靠思想,一旦推进活动结束,业绩就明显下滑,不利于总体业绩的持续稳定提升。另一方面有悖于营销机制自我发展的原则,且在无形中加大了经营成本。
4.各级主管管理职能划分不清
销售人员与主管人员界线划分不清晰,影响了各级主管管理职能的发挥。各级主管的主要职能就是要不断发展属员,迅速壮大自己的团队,同时还要帮助属员提高业绩,解决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但实际上多数主管定位不准,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他们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展业,很少关心属员的发展和团队中存在的问题,走的依然是靠提取业务佣金获取薪酬的路子。这样,就使得各级主管主而不管,团队缺乏凝聚力和亲和力,大量的问题积压下来得不到解决,影响了营销队伍的发展。
(三)影响我国寿险营销的其他因素分析
1.营销方式粗放,营销渠道单一
主要表现在:一,在没有质量保证前提下,单纯以保费数量作为人佣金分配的指标,促成了轻营销管理和服务,重销售市场的粗放型营销管理模式。二,重规模扩张,轻经营效益。各级机构在粗放型的经营政策推动下,普遍不重视对“投入―产出比”的分析,经营费用与成本负担日重,危机日重。三,寿险营销培训急功近利,培训效果不佳。当前虽然表面上看保险公司的培训活动多而到位,实际上培训效果并不理想。
2.部分险种结构单一,开发设计不合理,缺少竞争优势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的基础,虽然近年来各家公司都加大了产品开发的力度,但仍不能适应寿险市场需求,可供消费者选择的险种很少,无法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这种状况使得保险公司的产品同质性大、差异性小,导致过度竞争和有限资源的浪费。
3.保险监管能力弱
我国保监会自1998年成立以来,在规范保险市场行为、完善保险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当前我国保险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不尽如人意之处尚多。表现为监管理念欠科学,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力度不够。
三、我国寿险营销体系的完善对策及措施
(一)发展和完善寿险营销体制
1.严格执行营销员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营销员晋升考核办法
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职级升降机制。重视营销员的工作成果,准确、及时地核发业务员的各项佣金和津贴;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尊重组织发展,不人为地干涉营销人员的组织发展,避免通过长官意志利用行政手段随意任免各级主管,靠公平竞争实现团队的优胜劣汰。
2.优化人队伍素质,走精兵强将之路
首先,把好人的入口关,提高考试人员的文化条件,增加考试内容的技术含量,严格考试制度。营销管理中的增员、选择、训练三者是互为一体不可偏废的。目前,保监部门正不断完善人持证上岗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从源头保证人的基本素质。其次,对已经或准备进入保险行业的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必须是全方位的。寿险公司不能仅注重技能的培训,人对行业、对客户、对公司忠诚的态度和良好的职业习惯更为重要。只有用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筑起寿险营销的高平台,才能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诚信度。
3.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激发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的激励能使营销员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一种心理稳定状态,目标与欲望的平衡将产生无穷的动力,落实在行动上就是每个人永远都有一种不断超越的冲劲。把握营销员内在的、真实的需求是制定激励机制的关键所在。
4.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约束营销员不良执业行为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订立营销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让广大营销人自觉做到自律自强,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做到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保险行业协会内部成立个人人专业管理委员会,建立营销员档案信息,进行不良执业行为登记;三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四是加强监管处罚力度,保险监管部门对个人人的规范行为,应及时查处。
(二)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以客户为中心,一切从方便客户出发,这是真正以客户满意为本经营思想的体现。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以客户需要为最高标准,以尊重客户为道德核心,充分挖掘客户风险需求,开发出能最大满足客户需求的险种,通过最方便、客户最能接受的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保险需求,把客户满意作为全体员工的共同信念和行为准则,贯穿到寿险营销的全过程。
(三)创新并拓宽寿险营销渠道
1.个人营销渠道创新
要创新发展思路,依靠人力素质的不断提高和人均绩效的增加来实现扩张的集约式增长模式;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加对人的培训和辅导,增强人的销售技能;要创新考核模式,从以保费规模为关键考核指标转变成以业务结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关键指标;要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对现有人队伍逐步实现分级管理,变现有的单一管理模式为差异化管理模式。
2.团体直销渠道创新
要创新销售模式,通过推进员工福利计划等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风险保障手段,提高团体直销渠道的创费创利能力;要创新人才培养,努力培养职业化、专业化、具有丰富团体保险和员工福利知识的优秀销售队伍。
3.整合渠道资源
一是建立渠道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产品资源的共享和销售队伍资源的共享;二是共同开发客户资源,银行和团体渠道客户资源可通过资源共享方式借助人队伍实现二次开发;三是个人渠道的客户资源也可借助人开展团体保险的销售,实现客户资源的深度开发;四是共同维护客户资源,通过规范的客户服务体系来实现对客户资源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客户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四)加强政府监管及诚信服务,创造公平有序的寿险营销市场
从政府监管角度,需要做到:一是按照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建立保险营销市场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寿险营销提供政策法规保障;三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定期对保险公司的章程、议事规则、会议决议和内控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强化制度执行,督促保险公司改进,实施重点监管;四是突出以被保险人为主的利益相关的利益保护,保险公司营销活动应体现社会责任的要求。
从诚信服务角度,加强诚信建设,重点在保险市场的主体,即保险公司。保险服务分为拜访、签单、理赔等业务环节,保险公司在各个环节都应以诚信道德观为指导,制定诚信行为准则规范保险从业者的行为,使诚信经营落到实处,不仅要诚信承保,更要诚信理赔,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保险合同通俗化建设,降低保险合同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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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教斌.《寿险公司市场营销问题及对策研究》,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3]关明明.《论我国寿险营销机制的发展与完善》,保险研究,2007年第7期
[4]丁孜山.《试论寿险营销渠道发展》,保险研究,2007年第6期
科学的经营体系和组织机构设计将有效提高对农业风险的管理水平,进而增强农业保险的社会正效应。日本农业保险实行“三级式”的经营体系,即“共济组合经营原保险+共济组合联合会提供一级再保险+政府(再保险特别会计处)提供二级再保险”。三级之外,日本还另设为共济组合联合会提供贷款的机构———农业共济基金。其中,农民会员(政府强制种植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农户加入共济组合成为其会员)组成的共同抵御风险的农民共济组合构成了农业保险体系的基层机构,负责农业保险的基层经营,包括与成员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向会员提供防灾防损的工具和器械,对投保作物进行损失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等。
都、道、府、县成立的共济组合联合会是日本农业保险体系的中层机构,它以农民共济组合为会员,为无力赔偿的共济组合提供一级再保险。另外,联合会也向共济组合提供业务和技术指导。政府农林水产省相关部门和再保险特别会计处构成了该体系的上层机构,为了在更大地域范围内分散农业风险,政府委托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对联合会提供二级再保险。政府对联合会采用超额赔款再保险方式,即在任何一年里,联合会所承保的保险标的损失超过一定水平(通常为最近20年内的平均灾害损失水平),超过平均水平的赔偿责任将由特别会计处承担。在联合会经营亏空较大的大灾年份,农业共济基金为联合会提供贷款。该基金由中央政府和所有联合会以各50%的出资比例组建而成,这样既不会将赔偿负担都压在政府财政上,又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农业保险对风险的分散功能。
日本政府虽在农业保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其职能定位非常明确。农民共济组合、联合会对农业保险负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政府只提供外部支持和管理监督。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最终是以共济组合、联合会这样的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落实到农民身上。这种三级经营模式优势明显:农民合作组织承担经营业务,大大降低了农业保险经营的事务性成本,同时,政府机构只负责外部支持和管理监督既精简了政府机构,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合作组织的正常运营。
财政补贴,为农业保险运营提供经费支持
日本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主要包括3个方面:对投保人提供的保费补贴、对经营者提供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再保险补贴。日本保费补贴比率依费率不同而高低有别,费率越高,补贴越高。日本政府承担共济组合联合会的全部经营管理费用和农民共济组合的部分经营管理费用,其涵盖各种事业费、灾损评估补贴、农业保险事业推广补贴等。据统计,2006年日本农业保险的财政预算总额是1177亿日元(100日元约合7.58元人民币,2012),其中,国库负担的保险金为689亿日元,事业费负担金额为464亿日元,这两部分合计为1153亿日元,占农业保险财政预算总额的98%。此外,日本农业保险制度也有效规避了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性。在规避道德风险方面,日本规定在投保人连续数年无灾害损失的情况下,将部分保费返还给投保人。该制度既激发了农户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又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保险机构的监督和赔付成本。在规避逆选择性方面,日本实行一定范围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立法规定,凡关涉国计民生的农作物、牲畜都被列入法定保险范围,实行强制保险。对实行自愿保险的险种也以对投保者实行补贴、贷款等优惠政策加以鼓励。
日本农业保险发展
经验对中国的启示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中国又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农业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发展农业保险以规避农业风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中国农民利益和实现农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鉴于日本与中国在农业发展基础条件上的相似性,日本农业保险发展经验对构建中国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系统更具借鉴意义。
(一)坚持政策性保险的经营理念
国际经验证明,农业保险不具有可赢利性,世界各国也均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念进行经营。中国也不例外。农业保险的高成本、高风险,准公共产品等特性也决定了农业保险不能以商业化模式进行经营。在理论的商业化模式之下,商业保险公司为追求利润,将向投保农民收取高额保费,导致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和需求降低,最终会使农业保险市场因需求不足而以失败告终。现实的商业模式中,商业保险公司根本不会介入无利可图的农业保险业务。而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之下,有效的财政补贴将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共同纠正市场供需矛盾,最终达到刺激农业保险发展的效果。当前,中国“三农”问题依旧存在,虽然中国正逐年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尤其在农业灾害救济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但对于农业发展需求似乎只是杯水车薪。依照发达国家经验看,单纯的财政直补往往缺乏推动农业发展的综合效力,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方式扶持农业发展不失为中国破解“三农”难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
日本与中国农户生产规模都较小,农民面对农业灾害带来的损失相对可承受,中国政府在大灾之年又往往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因此,农民自愿投保积极性不高。日本政府为稳固农业基础地位,施行了一定范围的强制保险制度,即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作物和畜禽作为强制保险对象。另外,对于非强制性险种,政府通过补贴、贷款等手段调动农民投保积极性,大大提高了日本农民投保率,这在农业保险建立之初意义重大。中国在农业保险发展初期,也要加大强制保险力度,同时辅以必要的财政补贴。
(三)构建以农民合作组织为基础的经营体系
一、充分认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服务民生思想在保险业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意义,提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保险经营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千千万万被保险人的利益问题是人民群众在保险行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保险行业最大的民生问题。切实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正是党和国家服务民生思想在保险业的具体体现。
(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保险市场以消费者的支持为根本,而消费者的信心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利益受到保护的程度。只有把实现好被保险人的利益作为发展的立足点,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金融产品替代性越来越强,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保险业只有把发展建立在维护好被保险人利益基础上,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才能够长久存在和发展。
(三)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保险经营的特点所决定的。保险经营成本未来性的特点,决定了保险机构在缺乏当前成本与利润压力的情况下,可能因谋取眼前利益而实施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短期行为。在保险机构内部,主要表现为少数机构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坐支保费、挪用保费、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问题;在保险市场中,主要表现为产品费率偏高、服务水平低下、夸大产品回报、隐瞒除外责任等销售误导现象和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理赔难现象突出。为避免和减少这些短期行为,保险业必须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在经营理念上从不重视诚信、追求短期利益,向注重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诚信的服务转变。
近年来,保险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被保险人利益保护工作,加强法人治理结构监管,着力推进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监管,通过出台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推动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等具体措施,防范和惩治销售误导,推动公司不断完善理赔服务,被保险人利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但由于被保险人利益实现的滞后性和构成的复杂性,以及认识的局限性,被保险人利益保护的工作还不能完全到位,突出表现在社会反映强烈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2007年保监会受理销售误导投诉770件,理赔难投诉1794件,分别占总有效投诉的13%和30%。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以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为重点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整体工作机制。
二、合理界定被保险人利益的内涵
合理界定被保险人利益的具体内容,是建立和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工作机制的前提。基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在保险消费中,被保险人享有比一般消费者更加全面和广泛的利益。具体而言,被保险人利益是以保险金请求权为核心,以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为补充,以受教育权、救济权为保障的完整的权利体系。
(一)保险金请求权。保险的基本功能是提供经济补偿,即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能获得保险金赔偿,或者被保险人死亡、疾病、伤残或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能获得保险金给付。因此,被保险人的保险金请求权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和最大满足,以确保其寿命、身体或财产风险能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有效转移给保险机构。保险机构应当以永续经营为目标,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从而让被保险人利益得以有效实现。
(二)知情权。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投保人、被保险人难以直观了解,而且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明显,保险机构总体处于优势地位。因此,保险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说明义务,特别是保障责任、交费方式等重要信息,确保投保人明明白白购买保险产品。
(三)公平交易权。保险产品以合同为载体,由保险机构单方制定,具有格式化、固定化的特点。投保人、被保险人由于缺乏谈判能力和选择机会,只能被动接受。因此,保险产品的价格应当与保险责任相适应,不得设定显失公平的条款。同时,应当保证投保人拥有充分选择的权利,能够以一定的成本选取最优的保障服务。
(四)受教育权。保险产品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专业性,被保险人只有掌握一定的保险知识,才能真正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因此,保险行业应当积极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活动,让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掌握必要的保险知识。
(五)救济权。当利益遭受侵害时,任何被保险人都能得到有效救济和平等保护。被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提出咨询和投诉,对相关部门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乃至对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提起仲裁或诉讼,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投保人、被保险人要充分享受上述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一是投保时如实告知的义务;二是按时交纳保费的义务;三是防灾减损的义务;四是接受教育的义务。
三、关于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从推动保险机构改善管理和服务入手,保障被保险人的保险金请求权。首先,坚持把偿付能力监管作为保险监管的支柱之一,以充足的偿付能力确保保险机构能有效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要强化监管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严厉打击坐支保费等危及偿付能力的行为,确保保险机构业务数据真实、财务稳健。适时公布保险机构偿付能力的动态信息,方便被保险人选择适当的风险转移承担者,防范交易风险。对偿付能力存在风险的保险机构在机构设立、产品审批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其次,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监管,通过良好的制度安排,合理界定公司所有者、管理层、员工、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妥善解决他们之间、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促进相关利益主体互相合作、激励相容,从制度上防范销售误导、理赔难等经营风险,实现被保险人利益保护与保险机构持续发展的双赢局面。
再次,推动保险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技术层面解决理赔难的问题。一是深化保险条款通俗化指导工作。保险机构制订的条款要内容通俗、表述准确,对专业术语作出明确解释,防止被保险人产生误解。二是引导行业自律组织建立统一的理赔服务标准。以适当、公平和透明的操作流程,为被保险人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协助,切实防范骗保骗赔行为,确保赔付迅捷安全。同时,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被保险人产生理赔难的错觉。三是推动建立理赔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行业自律组织内成立专门机构,为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不涉及第三方利益,且未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的理赔纠纷,免费提供调解服务,并尽快形成只对保险机构有约束力的调处结果,以减少被保险人的诉累,降低其维权成本。
(二)从规范销售行为入手,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首先,引导保险机构抓住销售活动的风险点,加强对销售行为的控制,从源头上防范销售误导。一是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素质,树立以被保险人需求为导向的销售理念;二是在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和挂牌展业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投保提示制度,提示保险产品的主要特点和销售行为基本规范,接受投保人、被保险人监督;三是加强客户回访,确保一年期以上产品100%回访到位。同时,以业务继续率、退保率等指标为核心,建立科学的业务品质评价和考核机制,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预防欺诈误导等短期行为。
其次,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提高误导失信成本。一是加大对销售误导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追究保险机构在销售人员误导方面的责任,促使保险机构自觉加强销售控制,降低销售风险。二是试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将销售误导的查处情况向媒体公布,通过公众监督促进保险机构改善服务质量;三是实行行业退出制度。依托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和违规人“黑名单”制度,对违规销售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设置一定的行业禁入期限,营造良好的行业诚信氛围。
(三)从稳步推进费率改革入手,保障被保险人的公平交易权。偏高的保险费率,增加了被保险人的保障成本,不仅降低了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导致保险机构为推销产品可能夸大回报进行误导,而且在客观上造成保险机构的依赖思想,缺乏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风险管理、核保理赔等专业服务能力培养滞后。为此,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稳步审慎地将保险产品定价权交还给保险机构,通过市场竞争使被保险人能以更合理的价格获得保障,提升被保险人的满意度。同时,促使保险机构加快推进产品、经营和管理创新,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被保险人多样化、差异化的保障需求。通过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使销售误导和理赔难无处容身。
在这一点上,他认为现在的银行主动性不够,没有把老百姓的存款好好利用起来,也缺乏与实体经济很好的结合。“广州的银行业喝的是珠江水,吃的是广州人民的饭,吸收的是广州人民的资金,而你们没有用好广州人民的钱,就是对不起广州人民”。
欧阳卫民指出,广州存款量为人民币2.5万亿,贷款量为1.6万亿,存贷差高达9000亿,扣除存款准备金2000亿,有7000亿的资金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他分析道,这部分资金应该很好地用在广州,否则只能说明广州银行业没有与企业形成良好的互动。
他透露,广州市政府未来将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存贷比较低的银行用好资金,打造资金供求的平台,而银行也应该主动寻找商机将资金反哺实体经济,尤其是新兴产业。他强调,广东是最大的制造业基地,因此发展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都需要两手抓,而银行应该重视以实业经济为本。他认为,自身的优势不能丢。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不可偏废,要坚持“两条腿走路”。
现在的银行业靠利差过日子,而这种日子或许不会长久。发展综合金融才是银行业的出路。而对现有银行机构做大做强的路径,他指出两个努力的方向:一是大幅增加资本金,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二是加快上市步伐。
广州本土的金融机构要通过扩大资本金的手段力争做大做强。欧阳卫民说表示:“与其与大银行抢存款,拼规模,不如通过大幅增加资本金规模的方式做大做强,本地企业未必愿意将存款放在你的机构,但他们肯定愿意参股持股”,他认为,银行上市也应是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广发银行、广州农商行、广州银行都应加快上市的步伐,各方监管机构都对此很支持。
在银行经营理念方面,欧阳卫民表示,银行应该注重综合金融业务和重视中间业务,目前金融机构靠吃利差的经营理念需要转变。他表示,广州市政府非常重视民生金融的发展,未来广州要大力推进社区金融服务,“让公众足不出区享受到基本的金融服务,这也符合低碳广州的目标。社区应该既能够实现无偿的服务,也能够实现有偿的服务”。
欧阳卫民还建言州证券业,要牢记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他指出要促进企业多渠道上市,包括境内、境外尤其是拥有地缘优势的香港和新加坡。鼓励企业在多层次市场上市,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三板市场,而债券市场的发展对于企业融资亦不可或缺。“市政府将积极支持私募基金发展,别的省、市有的政策,广州可以有,别的省、市没有的广州也可以有”,国有产权基金也是政府将重点支持发展的产品,这对国有资产盘活、保值增值以及支持新兴产业和创业资本都有重要的意义。
证券业和保险业应该多渠道促进企业上市。他告诫证券业要重视债券市场的发展,鼓励发行长期债。此外,还要重视中小企业的集合债。他说,90%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都得不到满足,但是“所有有钱人都是从没钱的人变来的”。
而对保险业,欧阳卫民则指明应重视信用保险和寿险。现在全中国只有一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做信用保险的业务,且只针对出口,而这远远不够。广州的保险业应该对这个领域有所探索,而政府或许可以先成立信用保险部。这样可以减少银行贷款的风险,也有利于银行更好地利用现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