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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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缺乏好的投资渠道的今天,票据理财开始崭露头角。由于专业性比较强,票据市场之前非常小众化。但近几年,因为互联网金融的推广,票据理财也与大众投资者搭上了界。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互联网票据理财产品与银行同期理财产品相比,因具备低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一些比较不错的票据类理财平台标的,一经便被秒抢。
然而,随着近期天津银行等3家银行票据案的曝光,不少投资者担心其所投资的互联网票据平台也受到涉及。针对此类平台是否受到银行票据案的影响,互联网票据理财要注意哪些风险等问题,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没发现跟被曝光的3家银行有直接合作关系的平台,但互联网票据理财也并非零风险。
互联网票据理财市场兴起
因为专业性的限制,票据理财长期以来是非常小众的投资市场,得益于互联网的发展,票据理财越来越吃香。所谓互联网票据理财,就是借款企业以其持有的合法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担保,通过互联网平台并向个人投资者融资,项目到期后,以银行无条件兑付的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归还投资者本息。
《投资者报》记者调查发现,互联网票据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可达6%~7%,最少1元起投,以“高收益、零风险”的旗号招揽投资者。因为投资者的本息来源最终从银行处获得,在票据合法真实、无瑕疵的情况下,除非银行倒闭,否则很难出现逾期兑付的情况。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告诉记者,目前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可以分为4类,一是专业垂直类,如金银猫、票据宝等;二是互联网类,如京东“小银票”、 苏宁票据等;三是银行类,如平安银行小票通等;四是业务涉及票据平台,如开鑫贷、民贷天下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90多家P2P平台有票据相关业务。
据记者了解,互联网票据平台在上线初期大多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为主,目前多个平台都在进军商业兑票。实际上,各平台之间的收益率差异较大,目前低的在4%左右,高的能达到7%~9%。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目前,票据理财累计规模已达到180亿~200 亿元,其中京东票据领跑互联网票据市场。
互联网票据理财并非零风险
《投资者报》记者通过对比互联网票据理财与P2P网贷产品发现,在收益率相差不多的前提下,互联网票据理财,由于银票到期后由银行无条件兑付,安全性很有保证。对比P2P网贷产品的高风险,以及愈发走低的综合年化收益率,其在风险方面的竞争优势使得投资者更心仪。此前,苏宁、京东都推出过年化收益率高的票据理财产品,因其收益率高、额度少,很快就被抢购一空。
然而,最近频发的票据案件与互联网平台本身的安全性等因素,仍值得投资者关注和警惕。银率网主编殷燕敏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专业从事票据理财的平台,是独立运作的,并非与某家银行建立长期的固定合作关系,最终他们所质押的票据决定了他们与哪家银行打交道。“如果他们持有的票中,出现了出事银行对应的票,则对他们有影响。”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则表示,3家银行的票据事件对P2P网贷行业票据业务的成交规模影响并不大。并且,“目前没有发现跟这几家银行有直接合作关系的平台。”
殷燕敏同时提醒投资者,在发行银行不倒闭、汇票本身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投资者仍然要注意发行平台的信用风险。因为很多的平台为了更好的宣传和推销这类理财产品,会以超高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但这种超高的收益率可能是来自于平台的补贴,也有可能平台利用质押的票据进行其他的投资,这样的话,一方面这种高的补贴不可能持续;另一方面一旦票据发行平台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就会导致难以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切莫被高收益诱惑,一定要注意投资风险。
电子商业汇票或能规避风险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互联网急速发展,传统金融理财已无法满足资金供给方的金融需求,互联网和金融理财结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普惠和便利性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在改革和创新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如何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成为当下聚焦的热点。
1投资者应提高投资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不断提升,但是大部分居民的投资理财知识很匮乏,投资理财的风险意识也不高,面对高收益,很多投资者会放松警惕,投资于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产品中,一旦出现理财诈骗的显现,将会对投资者造成极大的损失。投资者在选择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的时候应主要关注两点:第一,看投资理财公司是否经过正规注册。第二,了解平台经营流程是否透明,各项资金的来源是否清晰。目前正规的投资理财平台都会有第三方资金保障,投资者的所有资金都不经过平台,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2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机制建设
目前我国个人征信机制不健全,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与银行的征信系统没有结合,征信调查主要还是通过线下调查贷款审查以及个人信用卡还款信誉状况,审查力度较差,对贷款方的偿还实力很难有效评估,这样就导致了互联网信用贷款有很多漏洞,因此应尽快建设健全的互联网征信共享机制,将互联网金融投资平台产生的信用信息统计到银行的征信系统,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开放征信系统接口,为由互联网金融资格的主体提供征信支撑。
3政府联合相关部门推出政策支持
宏观上讲,风险资本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中国风险资本发展缓慢的直接原因就是风险资本的来源比较单一。多年来,风险投资主要来自财政科技拨款以及银行科技开发贷款,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数量极为有限。有限的财政投入和银行贷款不足以满足众多高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因此中国投资理财市场要想发展,首先必须放开风险资本准入的限制,同时要结合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参与投资。
4加强互联网理财投资的市场监管
金融市场监管单位应该承担不同阶段的任务,一是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创业者获得金融主体的许可。其次,建立严谨的审查制度和稽核流程,监管理财平台是否有专业的审核团队对所有阶段人的征信资料、深入审核、严格把控,为投资人甄选安全有保障的优质借款项目团队。
二、规范银行理财投资市场的相关对策
1银行需要构建稳定合理的理财产品结构
银行必须依据自身的业务能力、市场角色、主题客户来构建理财产品品种结构。要构建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品种结构,必须以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的特点为基础。从银行的经营原则来看,要追求稳健,力避风险;从银行的市场角色来看,要发挥在与利率有关的产品开发上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从银行的主体客户上来看,要认识到他们偏好低风险产品这一现实。理财产品品种结构构建的原则应该是以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为主,要兼顾安全性和收益性。对于高风险产品,要在正确认识自身的经营原则、市场角色、主题客户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业务能力,保持适度的数量和规模。
2进一步加强理财产品本身的透明度
商业银行设计理财产品时,不应采用模糊的语言,应该将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投资期限、商业银行所需承担的义务、投资者需要自担的可能损失,以及最终收益率的计算方法等。使投资者拿到理财产品说明书时,能够明确了解投资标的状况,消除商业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误解。同时,在当前理财产品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应当坚决抵制个人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切实防范银行不审慎展业行为造成金融投资者的不当购买、错误购买理财产品而引发的风险,确保理财业务稳步发展,尤其对片面宣传预期收益而忽视风险提示的销售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
3加强教育和风险提示
很多理财产品纠纷都是因为顾客对理财产品的误解造成的,许多投资者并不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认为理财产品与储蓄一样没有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与顾客加强交流,确保投资者了解投资风险,让投资者知晓“买者自负”的原则,通过加强风险提示,让投资者及时了解风险所在,避免顾客在风险感知上的缺失和错位。
4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对银行投资理财市场的监管力度
当前,银行业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银行理财业务合规稳健运行,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当前要特别注重委托贷款型和信贷资产信托收益权型两类理财产品的监管规范,防止其成为规避信贷规模和银行合作限制的新通道,确保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管政策取得实效。对于有着正常融资需求流程的委托贷款型和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型理财产品可予以支持,对可以规避信贷规模控制和银信合作限制的理财产品应予以禁止。监管部门应加大事前审核力度,尤其要注重审核委托贷款和信托收权成立时间与理财产品设立时间,对没有时间差或时间差极短的产品要坚决叫停。
三、规范股票理财投资市场相关建议
1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市场制度的建设
监管政策的缺陷是造成股市持续低迷的深层次原因。事实上,货币政策的不稳定性和监管政策的制度性缺陷都会对股市造成极大的影响,但人们普遍能够看到货币政策不稳定对股市的骚扰,却往往忽视了监管政策的制度性缺陷才是导致股市持续低迷的深层次原因。政府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应该加强完善退市制度,主板退市制度考虑改变事实上以利润作为单一的退税标准的局面。在引入市场交易类指标之外,同时综合考虑主营收入、净资产等评判标准。另外,如果上市公司严重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严重违反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不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在信息披露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也应被终止上市。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学生群体的生活费用不断增加,闲散资金比较充裕。在此基础上,部分学生尝试通过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但是在使用理财产品时,学生群体应该更为谨慎和仔细,尽量在保证收益的同时降低理财风险。
一、学生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的风险
(一)理财经验不足
学生群体理财经验相对不足,缺乏明确的投资方向,这也是其出现理财风险的重要原因。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其理财资金主要来源于家长,且资金并不宽裕。多数学生是人生第一次尝试理财,难免缺乏相关的理财经验,这就非常容易选择错误的理财产品,导致理财收益率不足,甚至是理财失败。
(二)资金数量风险
多数学生群体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学生的资金都是生活费和零用钱,或是奖学金。在日常生活中,这部分资金可能要用于其他地方,因此资金的稳定性较低。因此,许多学生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经常犹豫不决,既想获得足够可观的受益,又想保证投资的灵活度,这无形之中会面对非常困难的抉择,而这也成了投资理财的重要风险隐患。
(三)理论知识缺乏
理财方面理论知识的欠缺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理财风险。学生完成学业之后的空闲时间毕竟有限,这就造成其没有足够的精力用于理财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在缺乏理论经验的前提下盲目开展相关活动无疑会面对更多困难和风险。在对部分学生的调查中发现,多数学生对于理财只是一知半解、道听途说,或者是完全从周围朋友获得相关信息,自己根本没有清晰的投资方向。
二、学生选择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的建议
(一)挑选知名理财产品
学生群体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建议挑选知名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还能够有效控制理财风险,降低上当受骗的几率。目前,国内许多大型互联网公司,如阿里巴巴、腾讯等,都先后推出了理财产品,例如理财通、余额宝等,这些产品相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而言门槛更低、收益率也相对更高,对于学生来说是不错的选择。而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企业也开始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如蚂蚁金服、零钱宝等,这些产品各具特色,同时也具备非常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学生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挑选合适产品实施投资理财。
(二)切莫只重效益而轻风险
理财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同样伴随着一定风险。学生群体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不能够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风险的存在,盲目地相信产品宣传而缺乏对产品的考核和分析,最终将会导致理财失败,甚至会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理财而言,安全才是首先需要关注的因素。特别是对于学生群体而言,有限的理财资金,更应该选择最为稳妥的理财方式。近年来,理财公司跑路的新闻报道比比皆是,比如北京的安信普华投资、上海的德庄金融等。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大量用户将资金投入到理财产品,但最终不但无法获得收益,反而是资金也难以收回。学生更应该时刻警惕互联网金融产品陷阱,学会抵抗优惠、以免上当受骗。
互联网是学生快速接触新鲜事物的途径,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和风险。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共同特点在于可靠,但其背后却可能隐藏着一定的问题和风险。因此,学生群体更要认真分析,选择合适的产品,并且时刻关注产品背后可能潜在的问题和隐患,切莫忽略风险沉溺其中,最终沦为受害者。
(三)注重产品的流动性
除了上述建议之外,学生群体还应该注重产品的流动性。毕竟,学生群体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资金也是相对固定和有限的。如果理财产品较为固定,无法提取和收回资金,那么非常容易影响到正常消费,这样的理财行为也是不可取的。目前,国内不乏有许多优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上文提及的余额宝等,就具备非常良好的流动性。用户将资金投入到理财产品中后,仍可以按照个人意愿对资金进行消费、支出和转出,并且几乎不用缴纳任何手续费用。相比于银行各类理财产品,许多互联网产品都体现出更加人性化的一面。除了余额宝,目前还有许多理财产品都具备较强的流动性,对于学生群体来说,选择这样的理财产品无疑是最为理想的。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学生群体涉足投资理财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但是,由于学生本身对于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充分,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在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挑选上更要小心谨慎,挑选更为安全、健康的理财产品,丰富个人理财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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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 互联网理财现状 余额宝 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017-02
一、引言
互联网理财是指投资者或家庭通过互联网获取商家提供的理财服务和金融资讯,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不断调整其剩余资产的存在形态,以实现个人或家庭资产收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进入21世纪,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等互联网经济的猛速发展。由此,第三方支付公司、电信运营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向支付结算、信用中介等传统金融服务领域渗透。互联网金融在整个金融市场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余额宝”、“微信财付通”为首的高回报率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包括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网易、苏宁等几家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纷纷推出自家理财产品。这些互联网企业推出的新兴理财产品看似与银行传统的理财产品没有多大区别,但是凭借良好的流动性以及高于银行活期利率的收益率,吸引了大量理财者的注意。相较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不稳定的收益与风险等问题,互联网理财产品更接近于一种“傻瓜式”的理财方式,即以简单直接的回报率作为吸引广大理财者的准绳,极大程度的简化了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弱化了由于进行投资非互联网理财产品而存在的不稳定的市场风险。
大学时代是赚取人生第一桶金的黄金时期,是理财的起步阶段,大学生的可支配收入对于大学生进行互联网理财有着重要影响。从总体来看,各高校设置互联网理财的课程较少,大部分大学生通过网络渠道获取有关互联网理财方面的有关知识,但是零星且不深入。大学生作为未来金融市场主力军具有接受能力强、知识储备丰富的特点,同时也存在风险控制及承受能力不足、易沉迷网络的缺点。因此,研究大学生互联网理财现状并提出策略,引导大学生正确参与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大学生互联网理财现状的调查过程
为研究大学生互联网理财现状,本着每一问题都有特定的目的的原则设计了专门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针对在校大学生,采用网上问卷与纸质问卷并行的方式,共发放500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500份。其中,男生和女生的比例分别为39.13%和60.87%。通过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科学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真实的结论以及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
三、大学生互联网理财现状的分析
1.大学生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了解程度。调查显示,有70.4%的大学生不怎么了解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这些互联网理财产品,非常了解和不了解的大学生分别占17%和12.6%。可见,大学生对基本的储蓄方式了解程度较大。虽然大学生对互联网理财产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知道如何购买以及操作,但是大部分大学生的了解程度不深,包括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计算以及风险程度。
2.大学生互联网理财分布情况。由调查结果知,在进行互联网理财的大学生中,有73.9%的大学生选择余额宝进行理财,分别有4.3%、0.5%和1.5%的大学生选择理财通、零钱宝和现金宝进行理财,而选择其他类互联网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的有19.8%(见图1)。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互联网理财投资方式单调。并且,在这类人群中,他们选择互联网理财产品看重的因素,分别有35.1%和31.7%的大学生选择收益率和风险程度,同时有17%和12.5%、3.7%的大学生选择变现能力、投资门槛和其他。可以看出,收益率以及风险程度也是大学生进行互联网理财的重要因素。
3.大学生的投资风险特点。
调查显示,分别有43%和51.2%的大学生自认为属于风险中立型和风险规避型投资者,只有5.8%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是风险偏好型投资者。从大学生将自己的生活费结余的用途来看,有43.9%的大学生将生活费结余存入银行,有20.9%的大学生将生活费结余购买余额宝互联网理财产品,存入银行以及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占比较大。生活结余用来其他消费的有30%,而购买股票与购买基金的大学生分别有4.3%和0.9%,占比较少(见图2)。可以看出,大学生主要选择银行这种基本的储蓄方式,同时进行互联网理财的大学生也较多,而对于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理财产品接触较少,反映出大学生投资理财更偏向于稳定的理财方式。
4.大学生对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的态度。由调查结果知,有60.4%的大学生认为互联网理财产品有风险,但是不大。同时也有31.4%的大学生认为互联网理财产品有风险,但是风险较大。总体来看,大部分大学生认为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较少,而只有少部分认为风险较大。于是,针对那些认为互联网理财产品有较大风险的大学生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其中,认为互联网理财产品存在资金被盗以及存在个人信息泄漏风险的大学生分别有25.7%和44.4%,这两种风险占比较大,而认为有其他风险的大学生占比较小(见图3)。可以看出,大学生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信任程度决定了大学生们的参与度。互联网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隐患。支付宝账号被盗以及计算机病毒等都是进行互联网理财存在的风险,这使得风险厌恶者以及不信任网络的大学生不参与其中。
5.互联网理财对大学生的影响。调查显示,有32.4%的大学生认为通过互联网理财可以使得理财意识增强,29.5%的大学生认为可以收获理财收益的快乐,23.7%的大学生认为使得网购增加,12.9%的大学生认为应该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其中获取收益。从中看出,大部分大学生认为互联网理财有较大的积极性影响,只有少部分的大学生认为互联网理财有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包括长时间沉迷于理财产品受益风险动态走向,而荒废学业以及产生的连锁不良影响。
四、调查成果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大学生的互联网理财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大学生互联网理财知识匮乏,了解渠道少且认识程度浅,互联网理财品种局限于“余额宝”等最简单的理财方式,思想较为保守;其次,大学生的互联网理财观念较为薄弱,认为理财可有可无或者离自己比较远,同时,还有大学生在选择互联网理财产品时过度依赖于父母,独立性较低;最后,由于互联网本身是一把双刃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问题,个人信息被盗等缺点降低了大学生互联网理财的参与度。
五、互联网理财建议
1.大学生应该提高互联网理财意识,学习互联网理财知识。大学生作为未来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应该多学习互联网理财知识,为将来投资于更广阔的金融市场积累经验和知识,同时不要铺张浪费,把钱用在正确的地方。虽然互联网理财越来越受大学生的关注,但是大学生不能因此而沉溺于互联网理财,耽误学习,还是应该以学习为重。
2.大学生应该提高互联网理财风险意识。大学生应该具备风险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自身的投资行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提高互联网理财管理水平,多样化理财以减小风险。同时要看清当今互联网金融来势汹汹的本质,“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能轻易相信某些公司企业所做出的绝对承诺,如所谓的“固定收益”、“零风险”等。
3.各高校应该提供有关互联网理财课程。学校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场所,面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学校应该为大学生开设有关于互联网金融和投资理财的课程,除《理财学》、《证券投资分析》等传统必修课外,有必要增加《互联网理财》、《互联网理财产品分析》等有关互联网理财的选修课。各类专业交叉学习,有助于拓展大学生的知识面,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4.政府部分应该加强网络监管。政府部门应该发挥对互联网理财行业的引领、监管作用,加强对互联网理财行业的监管,有效保护理财者个人信息,提高监管力度。改变原有的监管模式,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互联网监管部门联合的跨部门监管机制。另外,政府机构应积极倡导银行金融机构的利率市场化,提高各行各业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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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量力而行;小额理财,顾名思义,就是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少。然而,大多数上班族也同样面临着“收入少,消费却不少”的问题。所以投资者在进行小额投资理财时投资资金有限,低于风险能力较低,无法承受巨大的损失。那么小额理财投资者必须要有正确的理财观,有多少钱理多少财,量力而行。
选择适合的理财方式;小额投资理财的方式纷繁复杂,银行储蓄、货币型基金、互联网“宝宝”类、PP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几百元投资;互联网“宝宝”类产品,1元起投;银行理财产品,五万元起;P2P理财产品,50-100元起投,像一点钱理财平台就是100元起投,年化收益率在8%-11%。建议投资者在选购理财产品时,应该仔细熟悉了解小额理财产品的特性、投资风险、投资方向,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方式。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如果投资者认为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很多,应该如何选择呢?这时投资者应该组合投资,分散风险。因为小额投资理财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低,所以要在保障本金的基础上,再投资有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上班族可以根据上面的方式来选择小额投资理财产品,而且每个人的收入不同,所以理财方式也不同,只要投资者有正确的理财观,再选择适合自己的小额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组合,那么资金保值增值指日可待。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 金融消费者 权益保护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业正由单纯的支付业务拓展到融资、理财等传统金融业务领域。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推出的“余额宝”自2013年6月13日上线以来,其规模和客户数均呈现了爆发式增长,仅数月就抢占了华夏基金雄踞七年之久的公募基金头把交椅。随后,现金宝、活期宝、微信理财通等各种货币基金型互联网理财产品纷纷面市,同样受到热捧。互联网理财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云计算等高新技术,以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为竞争优势,成为普惠金融的一支新军。然而,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特殊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我国在互联网理财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一、互联网理财发展现状
2013年号称“互联网金融元年”。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理财和互联网保险等新业态以意想不到的惊人速度迅猛发展。互联网的元素使得金融操作变得更为灵活多样,最新颖的金融投资消费理念不断被国民所认识和接受。
国内银行、保险、投资等金融控股集团很早之前就已借助互联网向用户提供金融理财服务,但与传统的理财服务无本质区别,因而并未受到太多关注。2013年横空出世的余额宝等新兴互联网理财产品既有和活期存款一样的灵活性,又具有“操作简单”、“支付便捷”、“收益较高”、“无资金限制门槛”等特点,正逐渐改变原来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业务模式,备受年轻人追捧。据现代国际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对互联网理财产品使用情况的调研结果显示:受访者中超过85%使用过互联网理财产品,仅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受访者年龄小于25岁的占比为47.9%,这一年轻群体乐于接受新事物,但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风险承受能力也较低。
互联网理财拓宽了社会公众的投资理财渠道,提高了中小投资者闲散资金的收益,实践着惠普金融的理念。余额宝得到市场充分认可后,更多的电商、银行、证券及基金公司之间加强了合作,陆续推出了多款类似“余额宝”的互联网理财工具(详见下表),并拓展了余额宝的部分理财功能,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理财需求。
国内部分互联网理财工具一览表
资料来源:基金公司网站和媒体材料。
二、互联网理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风险。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的法律盲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诸多问题。互联网理财业务本身也没有一个成熟的模式,其过度扩张将引发一定的法律风险。如互联网理财与影子银行、与非法集资的界限还不是特别清晰;销售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公司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近期发生的理财平台用户资金被盗案中,某互联网企业要求客户先举证“不能归责于客户自身原因”方可“全额赔付”,导致客户索赔无门。
2.过度宣传风险。新发售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往往采用过度宣传手段,对此需保持谨慎态度,尤其是有些宣传放大产品收益性,而对亏损等风险提示不足,很容易对金融消费者产生误导。如某些互联网理财产品公开宣传其“7日年化收益率”能达到多少,是银行活期存款的多少倍,但那其实只是动态时点数,投资者很难获得那么高的收益率。夸大宣传不利于树立互联网理财产品良好的公众形象。
3.网络安全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多通过外包模式实现科技保障,而自身对系统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的资源投入相对不足,与银行、直销等渠道相比,其抵御黑客攻击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较弱。就互联网理财而言,一旦用户信息泄漏或窃贼利用技术手段导致用户资金被盗,不仅举证困难,还存在侵权人难以找到的维权困境。因此,在缺乏严格有效技术标准的环境中,一味追求简洁、便利,忽视技术安全必然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4.收益兑付和流动性风险。投资理财类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原有的客户保证金转换成货币基金等投资理财产品,是今年我国互联网金融中出现的新业务模式。互联网直销基金大多提供7×24小时交易服务,而货币市场基金有固定交易时间,有的产品为保证流动性需要垫付自有资金。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收益兑付风险和垫付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二)原因分析
1.立法处于空白。目前,我国包括互联网理财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属于典型的“监管空白”,涉及金融理财方面的基本法律主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以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部门规章,但对于互联网理财的监管机构、法律主体资格、业务范围、内控风险及法律责任等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需尽快予以完善。目前针对互联网理财的金融监管规范规定,很少涉及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有关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的规定更是空白,对不当销售行为仅有原则性且抽象的规定,难以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有效救济。
2.监管机构缺位。我国目前对于互联网理财的监管主体和创新行为均没有明确规定。以“余额宝”为例,该产品涉及基金销售及支付结算,应属证监会监管;同时它又是支付宝旗下的产品,而支付宝是由人民银行监管的。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主体不明确,往往导致被动的事后监管或无从监管。此外,对于互联网理财,还缺乏严禁变相吸收存款、资金来源及应用的要求及监管、产品宣传未充分揭示风险、禁止夸大收益等方面的监管规定。
3.行业自律亟待加强。目前,我国已成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较为分散,参与机构和类型不多,行业纪律尚不明确,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其发挥实质性自律作用仍然有限,特别是缺乏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内部约束机制,缺少行业公认的示范合同文本以平衡金融消费者与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行业诚信积分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还有待建立。
三、加强互联网理财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促进互联网理财健康发展
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对互联网理财进行规范,是实现互联网理财健康发展的基础。为适应互联网理财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要,尽快填补法制空白,在密切关注信息技术、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等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出台风险预警提示,适时修订完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票据法》等金融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建议增加说明义务、适当性原则、禁止投资劝诱行为等规定,同时引入金融交易举证责任倒置及损害金额推算机制等,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二)明确监管机构和原则,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
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对互联网理财实施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的功能监管,严格规范资金运用、杜绝虚假宣传、遵守合规销售、风险揭示、信息披露等规定。建议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际协调机制,形成以“一行三会”为主,商务部、工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为辅的既专业分工又统一协调的监管制度。同时,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协商机制,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加强相互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与交流制度,资源共享,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给予金融消费者更为全面的保护。
(三)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起着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由自律组织制定自律公约和行业标准,实现对会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约束,有利于营造合法合规经营的行业氛围,强化整个行业对各类风险的管控能力。目前,我国已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网络现代服务业企业联盟等,建议加强对这些中介组织的指导,积极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将社会力量引入到市场监督机制中来,更好地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一金融监管核心目标方面的主要建议包括:一是要广泛开展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消费者投资理财教育工作,采取多样化和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模式,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互联网理财领域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三是畅通互联网金融投诉渠道,建议由人民银行开发全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网站, 实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直接与网络投诉、查处等对接,并建立网上金融投资风险预警平台,对非法互联网金融平台、高风险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及时向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预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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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理财 货币基金 监管
一、引言
在过去的几年,中国经济领域正进行着一场大变革,而深化经济改革的进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亮点。特别是在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金融行业异军突起,因其具有门槛低、便捷度高等特点很快吸引一批民众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进展火热。
各种理财工具竞相推出,互联网金融百舸竞流。不仅理财渠道,理财项目不断新增,互联网金融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理财方式。用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在商场超市购买种类繁多的商品,打车不用现金,当抢微信红包已经成为节日期间小小的期待,去众筹平台上当一次股东,在P2P平台上体验数倍于银行的超高收益,此番种种已经体现出互联网金融开始悄然改变普罗大众的理财消费习惯。像民众所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中国人的理财观念带来了变化。而门槛低、便利化和不错的收益则是其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
但互联网金融领域也是危机频发,如P2P平台卷款跑路、众筹平台的相继倒闭、电子白银期货诈骗等,因此对于金融消费者的正确引导,降低风险也是行业发展中的燃眉之急。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一)互联网技术革命性降低的成本
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降低革命性的成本,以前只有中产阶级才能申请信用卡,现在学生在一个电商网站上多次交易,也可以打网络白条了。正因为我们有了互联网,所以可以大幅降低成本,使在校的W生、底层的劳动者,收入微薄的情况下也可以理财了。
(二)效率高,更简单
理财领域在生活中相对来说,以前是非常不方便的领域,无论是买理财产品,都需要银行柜台实体排队购买,有时候买一些相对高收益的信托产品还要有大量的资金要进行繁琐的面签。但互联网金融兴起后,这种理财变得越来越方便快捷,简单便于操作。
(三)受众广
互联网金融的新兴理财模式下,客户能够打不受时空的限制, 在互联网上直接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方便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
(四)发展快
互联网金融依托于大数据和网络连接的便利性得到了快速增长。以平安集团旗下的陆金所这一独立的P2P平台为例,上线发展两年便成为估值数十亿美元拥有数百万用户的大型独角兽公司。
(五)监管弱
一是风控弱。由于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建设,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所以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监管和法律约束方面有待加强,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六)高风险
一是信用风险高。目前我国信用监管体系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监管政策还有待完善,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发生恶意骗贷、非法集资等风险问题。尤其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给了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可乘之机。二是网络安全风险高。我国缺乏一个安全的互联网环境,容易诱发网络金融犯罪。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导致大众投资理财观发生变化
随着我国GDP的持续高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可用投资理财资金越发充裕。目前的传统投资理财途径主要有银行存款、债券投资、购买股票、持有外汇、房地产、贵金属、艺术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等。房地产、债券投资对资金要求过高;银行存款的收益率太低;股票、艺术品、贵金属等要求具备专业知识技能;股票、外汇、期货投资则风险过高。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优势在于以超低的门槛限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客户体验,使居民的投资资金的收益大幅提高,推动了个人理财市场的迅速发展。
另外我国目前存在很多的中小型企业,由于信用和实力的限制,这部分企业很难通过传统的金融机构取得发展所急需的资金。金融脱媒的发展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所促进,使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得所需资金,个人理财产品项目或者企业融资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发行,使市场上出现很多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与传统的货币市场基金相比,更有流动性优势,这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实时赎回与转账结算相比传统货币市场基金的优势之一,使得此类金融理财产品在风险水平和流动性上与银行活期存款相较无异,收益水平却明显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在家庭金融理财投资选择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2014年以来,以余额宝、苏宁零钱宝、微信理财通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相继抢滩中国金融市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用户众多,大规模的以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替代银行活期存款的金融变革已经到来。
四、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大众理财市场发展的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因缺乏明确法律规范、行业标准和有效的监管,风险危机随时可能爆发,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产品项目和服务越来越多,这一问题更为显著。第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工产品有相当显著的信用风险、政策风险和技术风险,例如余额宝、陆金所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工产品等。第二,现行法律缺失现实情况下也很难划清与非法集资、诈骗的敏感金融犯罪的关系,加之P2P网贷平台跑路现象严重。第三,有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出现了“水土不服”,在国外盛行的众筹模式转而在国内则被定为“非法证券活动”,隐藏着巨大的法律政策风险。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控制风险是现阶段解决互联网金融面临着风险频发与监管缺失的双重制约境况的必要措施,也是目前互金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知识技能培训
大多数不具备专业金融知识的普罗大众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参与者和中坚力量。为了消费者更为清晰的了解互联网金融产品、提升风险意识,提高消费者的投资消费判断力,降低其在互联网金融投资中的风险负担,就必须要做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此外,互联网金融提供者在宣传产品时不可对其风险进行刻意回避,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受众风险意识教育。
(三)加强整个行业的自律性
是对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行业监管的有效措施,行业自律是规范行业准则、维护行业间的良性竞争和正当利益的重要途径。通过行业内有效的交流,减少行业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风险,维护同业成员的共同权益以及协调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的合作共赢。鼓励建立行业协会组织,如P2P行业协会、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三方支付协会等,加强对各行业平台的有效监督和正确指导。
参考文献
[1]郑联盛.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影响、本质与风险[J].国际经济评论,2014,05:103-118+6.
[2]刘澜飚,沈鑫,郭步超.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探讨[J].经济学动态,2013,08:73-83.
互联网理财就是通过互联网的渠道进行理财投资业务的一种方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经济迅速发展,出现了余额宝、腾讯理财通这样的货币基金类理财产品,拍拍贷这样的P2P网贷类理财产品等。互联网理财相对于传统理财收益高,互联网理财让理财变得更便利化和自由化,与很多证券、期货等理财方式相比,互联网理财门槛更低,为客户带来更为舒适的投资环境,因此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得以快速发展。大学生群体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主要使用者,也是互联网金融消费高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本文以宁波地区大学生为主要调研对象,对大学生的理财状况进行调查,分析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大学生的理财行为和特点,并对大学生理财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宁波大学生理财行为调查
本次调查将采取配额抽样调查的方法,以问卷调查为主,资料研究等定性调查方式为辅,在宁波地区对大学生群体进行调查。发放问卷数量为120份,有效收回问卷120份,其中:宁波大学34份,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16份,宁波工程学院20份,浙江万里学院25份,宁波大红鹰学院25份。调查样本的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宁波大学生理财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理财收益程度
在大学生选择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时候,理财产品的收益程度便会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在考虑到自己资金相对充沛的情况下,较高的收益率和安全性并存的理财平?_才能吸引到更多的大学生去进行理财,余额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约3.95%)吸引了84.2%的受访者去使用它进行理财(见图1)。
(二)资金充足程度
月末结余的生活费资金的多少是大学生能否进行理财的前提,由于不同家庭收入的差异大,导致大学生月末生活费的剩余使其对理财产品的态度也截然不同。如图2,调查中仅约56%的受访者月末有结余,其余44%的学生都为“月光族”。月末生活费的余额是其进行理财重要的因素之一,更多的生活费对其生活方式和理财方式也有更多的选择空间(见图2)。
(三)理财便捷程度
大学生是最紧跟潮流的群体,而对于产品的简便程度当然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据调查,80.9%的大学生都以便捷程度来选择理财产品。如若操作繁琐,必定无法吸引与时俱进的大学生群体进行互联网理财产品选择,八成的受访者选择余额宝,它的强大和广泛化就是凭借其便捷性而横扫其他同行业产品(见表2)。
(四)风险偏好程度
不同风险偏好的居民理财的模式也是不同的,例如保守型理财偏好者的一般会偏向余额宝或其他理财软件等低风险的理财品种;稳健型理财偏好者则主要通过银行储蓄资金,其中也可以将少量的资金用于购买基金或者其他的理财产品;积极进取型的理财偏好者则主要通过投资基金或者汇市进行理财;而冒险型理财偏好者主要进行的是对股票或其他互联网高收益高风险的理财品种进行投资。由于大学生群体并没有太多闲余资金的情况,因此大多喜爱低风险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并不会去选择难度较高的股票或证券投资,89.2%的受访大学生都意愿承担的风险损失在5%到25%之间,并不会去选择难度较高的股票或证券投资(见表3)。
四、促进大学生运用理财的对策建议
(一)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
大学生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的使用者,大部分大学生眼中理财仅是简单的数字概念,定期放在一些金融App便顺其自然。而他们更多需要的是在互联网理财方面长期和独立的思考并付诸实践,并减少盲目的理财行为,这就需要大学生树立科学而正确的理财观念,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财意识和能力。
(二)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资金防患意识
社会不法分子不良之风深入我们的生活,而大学生却是刚涉足社会的小青年,单纯而又美好的心灵很容易经历伤害和欺骗,因此建立良好的自我防范意识很有必要,一切活动都应量力而行。根据以往的经验,很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有安全漏洞,但是非专业人士均很难发现。因此大学生要做到:在操作的时候一定不能大意,避免盲从心理,避免钱财损失和信息泄露;网络支付必须谨慎,勿进陌生支付链接,在公共场所的网络环境下更要谨慎登录自己的资金账户,从而防范各类互联网理财风险。
(三)学校应加强互联网金融和理财类课程的开设
良好的学习氛围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起决定性作用,大学生正确的消费心理和学习的积极性是形成良好的投资理财意识和能力的重要因素,学校应加强互联网金融和理财类课程的开设,如大学可以举办一些互联网虚拟理财大赛,亦可在除《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理财学》等必修科目以外增设《互联网理财产品分析》等选修课程,加强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和理财知识的学习和积累。
(一)互联网理财业务特点(1)品类比较单一。目前,出现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基本上全都是网络平台与货币基金的合作产品,其本质都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担任媒介或供应商的角色,为在平台上交易的个人用户推出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其收益随着货币基金收益率的波动而波动。例如,余额宝就是支付宝支付平台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投入资金均用于购买天弘基金。由此可见,目前互联网理财业务投资品类比较单一,可供选择的投资项目有限。(2)收益率偏高、风险较低。就整体而言,银行理财产品是年化收益率,收益率水平相对稳定,尤其是固定收益率产品,其收益是固定无风险的,收益率也相对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紧盯货币基金,采用的是7日年化收益率。7日年化收益率的波动性更强,多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呈现出波段式的变化。货币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运作,专门投向以短期的银行存款以及有固定票息的债券为主的风险小的货币金融工具,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开放式基金,属于稳健型理财产品,具有高安全性、收益稳定的特点。(3)成本低、流动性强、投资门槛低,充分利用客户的闲散资金。互联网理财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电子支付,申购和赎回均不需要实际的交易场所,只需耗费少许网络流量,交易快速便捷,成本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流动性极强,真正开启了理财产品的“T+0”模式,可用电脑、手机通过互联网随时交易,随时申购和赎回,并可立刻将赎回的资金通过理财产品的支付平台进行购物和其他消费,相当于收益率偏高的活期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长期储存了大量网购用户的备付金,通过互联网理财概念,将这些闲散零碎的资金集合起来,进行了充分利用,推进了资金的合理优化配置,使用户得到收益的同时,也不影响客户对于备付金的使用,客户能够随时转出并进行消费支付,真正实现了投资零门槛、大众化。(4)投资者受众年轻化,投资期限短期化。互联网理财产品是产生仅一年多的新事物,目前客户群多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老客户,接受并适应网络支付和消费模式,客户群为相对年轻、愿意接受新事物的时尚网络人士。从长远来说,互联网上发售的那些理财产品,基本属于流动性强的短期投资,因此非常适合投资股票、期货和商场上的生意人等经常拥有大量短期现金流的客户。
(二)传统银行理财业务特点(1)品种多、范围广,适合各类人群。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更加广泛,不仅仅局限于货币基金。目前我国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品种接近5万,部分产品还包括股票等高风险的金融工具。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各有不同,因而理财产品的风险和针对的客户群也各不相同。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不仅局限于股票等金融工具,同时越来越多地出现与红酒、艺术品、文化产业等挂钩的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都相对高,其风险与收益与相关产业的市场变化相关,与金融市场的关联不大。如表2,传统银行理财产品只有部分现金管理类产品可以做到“T+0”和低门槛,其余大多有一定的投资期限,整体流动性较弱,尤其是封闭性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间不可提前赎回,也不能追加投资,因而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更加适合有中长期的投资需求的客户,投资者如果对资金流动性要求不高且追求稳定收益率,则应该考虑投资传统银行理财产品。而一些收益率较高的传统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都高达百万,属于小众化产品,普通客户难以企及,这类产品则适合企业和年龄偏大,有经济实力的个人。(2)收益率稳定。整体来看,目前传统银行理财产品以稳健为主,收益率比较稳定,平均收益水平不高。大部分传统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介于4%-5%之间,面对的客户也是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低的人群。(3)传统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比较严格,机制更加完善。2003年4月2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等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理合法、有秩序的运行和发展。2005年起,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文件相继推出(见表3)。2005年9月,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正式明确了银行理财投资者的管理原则和行为制度规范,成为银行理财法规的基础。此后,相关部门会定期出台银行理财监管的法律法规,管控银行理财风险。此外,银监会会定期和不定期对理财市场的理财产品进行抽查和监管,在不断加强对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管中,进一步促进传统银行理财的行为人保持理性,不断推进银行理财业务的良性健康发展的脚步。而互联网理财因为上线时间不长,从理财产品的发展阶段来说还处在试用阶段,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还有待完善。因此,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存在更大的监管问题风险,其未来发展也难以定论,需要对于监管政策保持关注。
二、政策建议
(一)加强对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监管目前,互联网理财业务属于新生事物,大部分互联网理财业务还游离于监管之外,还存在一些技术风险隐患,有关部门急需加强对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监管,引导互联网理财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近年来互联网科技和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然而,相关部门的立法却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几乎没有涉及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条款。2014年7月,央行终于开始拟定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原则,随着《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即将,互联网理财业务的法律法规要尽快建立。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相关配套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保护理财客户权益,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交易法等,为保障互联网理财业务的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依据。此外,应赋予各相关部门对金融理财业务监管的职责,相互协作,各尽其责,做到对互联网理财业务全面监管。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作用。
(二)银行需加大科技投入,积极与互联网理财相融合目前互联网理财业务收益率开始下滑,国家相关部门也即将出台监管互联网理财业务的法规,互联网理财业务近期增长规模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银行必须抓住时机,加大对科技建设的投入,跟上网络时代的步伐,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运用在银行系统中。通过这些先进技术加速信息处理效率,更加精确的处理大量数据,统计客户信息,分析客户现有需求和潜在需求,借用自身已有的平台和资源,积极与互联网理财相融合,对接互联网理财业务,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通过线上交易成本低、门槛低等优势拓展更多客户,线下为线上做依托,为线上理财产品的开发设计和安全运行做强大的依托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