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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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面临的主要问题:
1.跨国并购范围小、成功率低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2009年国际并购进入低潮。外界对中国企业的跨境并购给予很大的期望,但是国内企业应当保持清醒头脑和谨慎态度,在把握机会的同时,做好深入研究和准备。
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目前仍然主要集中在资源采掘、工业制造业领域,近两年金融业跨国并购也时有发生;不过,服务业跨国并购总体上相对较少。事实上,近年,全球范围供水供电、工程承包、消费电信等领域的跨国并购非常活跃,而我国相关上述行业企业未能敏锐地捕捉到相关国际机遇。另外,我国跨国并购还需要提高成功率,这里的成功率,包括并购实现的成功率和并购后企业经营的成功率。从并购实现的成功来看,目前我国资源领域的跨国并购已经引起美国、日本等战略对手国家的注意,正是由于美国国内某些人政治上的提防,才部分导致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不能成功。
2.企业境外投资缺乏引导和规范
华尔街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也激化了各国相互转嫁风险的内在利益驱动;全球金融危机呈现更加复杂的形势和局面,势必对我境外投资构成新的影响。
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有能力开展境外投资。在促进企业对外投资,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和经营过程,规范中国企业投资和经营行为等方面,需要配套开展相关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
3.境内外证券市场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潜能未被发掘
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经济运行的困难增加,但总体来看,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风险可控,证券机构在欧美市场的业务有限,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影响相对较小。
4.配套金融服务的产品品种少、功能质量差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球金融业历经了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峻的挑战。从金融服务品种来看,我们看到,目前只有面向对外投资的法人贷款初步形成规模,但即使是这样,在联想收购IBM的PC业务等著名的境外投资大项目之中,境内机构贷款也只占少部分。同时,我国还没有专门的股权基金、股权贷款等金融品种和金融机制直接用于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境内股权融资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管道显得非常间接。至于企业对外投资中需要的离岸金融、信用担保、贷款保险等,目前只有少数得到金融主管层授权的金融机构能够提供,并且服务费率、效率等方面,和企业的要求都有一定差距。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实现我国对外投资方式创新健康发展的对策思路
中国的对外投资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国际直接投资市场上的地位较低。金融海啸已经在全球许多国家登陆,面对可能到来的经济衰退,全球正在采取救市措施。尽管在这样的背景下,使得我国在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方面遇到一定的困难,对外投资仍要继续,中国对外投资仍具有巨大的潜力。下面就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实现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创新健康发展提出了几点对策:
1.推动和实现并购投资健康发展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环境下,当前许多国家正面临严重缺乏资金的困境,形成了对外来资本的深度需求,而且出价均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各国政府对外来资金的一些限制也有所放松。这自然给中国企业去海外投资收购带来机会。
首先,拓展跨国并购的产业领域。引导我国供水供电、工程承包、消费电信等领域的服务商,积极寻找并购商机,实现企业国际化不断迈上新台阶。其次,提升跨国并购计划的命中率。在这方面,政府和企业都应该积极行动。政府应该在多双边经贸合作中,通过会谈和签约,努力敦促经贸合作伙伴,为中国企业开放更大的产品和要素市场领地。还有,提高跨国并购发生后的整合效率和经营成功率。为此,在跨国并购发生前,要充分总结不成功跨国并购提供的经验教训,企业要分析和判断形势,提出合适的谈判条件;对没有把握获得好效果的,宁可不实施并购;并购发生后,企业一定要有整合的长期规划和分阶段目标,并落到实处。
2.充实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
目前金融危机持续蔓延,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急需的重要资源产品处在低位运行,在此情况下,只有鼓励企业积极地走出去,才能弥补国内资源和市场的不足。 危中求机,中国企业此时出击并购海外矿业资源,抓住当前金融风暴时机,扩大海外投资,提高自身的资源储备。
现阶段,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方面,初步建设企业境外投资的公共、准公共管理和服务框架。首先,财政出资设立企业境外投资咨询和培训部门。由外经贸主管部门设置编制约10人左右的办事机构,定期举办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咨询会、引导会、培训班、研讨会。其次,逐步充实民营境外企业商会体系。一方面,要拓展原来以国有企业成员为主的相关企业协会(五矿商会、工程承包商会)的工作机制,将民营企业的入会、服务和协调纳入进来;另一方面,要加大全国工商联体系对民营企业境外分支工作的参与,积极构建海外企业商会,并努力在企业经验推广、竞争秩序协调等方面,开展工作。还有,积极面向企业对外投资,培育培训、翻译、信息、财会、规划等方面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海外投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资质认证制度。
3.为境内主体通过内外证券市场投资境外企业创造宽松环境
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从全球范围来看,熊市无处不在,影响无处不在。从中国证券行业角度来看,应该说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国内证券行业的从业机构所受到的影响相当有限,完全可以控制。而国内证券市场受到的影响和冲击非常大,并且迄今为止,许多影响仍然在进一步吸收的过程之中。 在这样的背景形势下如何更好的进行对外投资是一我们迫不及待需要研究的问题。
首先,要以松绑为基本思路,逐步放松和简化企业境外上市的资质管理,放松和简化各类主体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使广大民营企业拥有和国有企业一样的境外上市机会。其次,按照国际惯例和经济安全要求,逐步面向境内企业在境外证券市场开展换股、认购、收购等操作,建立宽松、规范、有序的备案登记和资质管理制度。还有,要在上海、深圳、香港等证券市场,建立海外企业上市中国证券市场的板块,并力图为中国主体“不出国门”参股境外企业提供机会。
4.丰富和拓展面向对外投资开展的金融品种和关联服务
当前从华尔街开始的金融海啸愈演愈烈,目前已经造成全球房地产的持续下跌、诸多全球大型投资银行倒闭、各国股市暴跌、欧美金融机构亏损和全球经济增速急速放缓等严重后果。但任何时候都有机会,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其实,尽管股指暴跌、房价下挫,但仍有很多投资品能给你带来不错的回报。
首先,仿照美国OPIC、德国DEG等机构,建立政策性对外投资专业融资机构,建立严格、规范的政策性对外投资配套融资专业审批制度。其次,逐步面向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内金融机构之中,建设基会融资、股权贷款等金融产品品种。再次,在商业性金融机构之中,面向企业对外投资,培育贷款保险、贷款担保等金融产品 。另外,对所有商业银行放开经营离岸银行业务。还有,继续大力促进国内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走出去”,并在境外加强与非金融“走出去”企业的联系。
参考文献:
[1]John Campbell.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in the Product Cycle.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es vol.80.
8月4日,笔者和研究团队来到天津滨海新区的天津临港经济区,与天津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多位高管进行了深度交流。天津临港所面临的情况,心头的困惑和所作出的努力,是一个很典型的政府投融资平台思考和实践自身转型的鲜活案例。
如今,一个很典型的趋势是,很多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完成了政府投融资、区域开发建设的历史性任务之后,机体内自觉萌生出市场化的觉醒与努力,表达出了强烈的求变欲望,希望用企业化的行为盘活既有资产,走出去闯一闯,但路径还有待系统梳理,加上基因中的风险厌恶本质,面对全新的运营管理时代和市场机遇,仍然显得踌躇而迷茫。
转型胎动下的市场化探路
在近年来的调研中,笔者遇到不少处于这样境地的国企,我们有时会用“有政府价值,无企业价值”来形容它们,如果不思进取,不求革新,或者生不逢时,有心无力,很可能就沦为政府的一堆累赘,失去价值自生自灭。而如果找到一条适合自身又契合市场的路径,它们很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车,爆发出惊人的成长力量。
作为天津临港经济区的建设运营平台,天津临港控股如今要思考的是,临港经济区的基础使命,也就是“精卫填海”的政治任务工作完成后,怎么从起步阶段跨越到起飞阶段?如何寻求转型发展之路?如何形成自身良性的造血功能,同时能够算好政治账和经济账这两笔账?
与很多政府性质的产业新区一样,天津临港一开始就是做一级市场,土地整理之后招来大企业卖给它们。但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天津临港也必须介入到二级园区的开发当中,筑巢引凤,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放在吸引和培育中小企业身上。这一点,也是很多政府性园区平台所面对的共同趋势――由一个土地开发商转型为园区与产业运营商,这是新使命,新风口。但做二级园区的问题在于,招哪些企业,如何降低空置率,如何提升园区的产值和利用效率?这又是一个悬在它们头上的典型难题。
天津临港正在多方努力尝试,在整体思路上更注重产城融合,把精力更多专注在城市与园区运营上,除了做孵化器、二级园区以及社区商业来繁荣区域业态和生态之外,一个重点还在于打造金融板块,希望能够借金融撬动招商,帮助引资和园区服务,形成一种“产融结合”的状态,求得产业资本、土地资本和金融资本三合一。
在多次与外部的交流碰撞中,天津临港的高管团队共同表达出一个迫切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借助外部的力量为自己把脉出招,“跳出临港看临港”,找到一条园区市场化的道路,一起合作探讨出一个政府融资平台转型的前行方向和顶层方案。
自身利益与区域发展的共赢
目前,天津临港控股市场化的主要方向是走产融结合的路子。笔者发现,天津临港控股之所以走这样一条路,是基于已有基础和现实考虑。
首先,产融结合大力助推了区域招商。金融机构可以为区域内的商业企业提供各项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本地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土壤。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使许多有远见的企业发现临港经济区提供的商机。为驻区企业提供配套金融服务,是国内众多先进经济开发区的成功经验。通过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的方式,解决企业生存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促使更多企业将业务转向临港经济区进行发展。
其次,这条路支撑了既定产融结合战略的落地。借力金融资本,对行业进行整合,是产融结合的显著优势。通过进入金融行业,临港控股借助资本的力量,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对既定战略中的业务实现延伸,以融促产。此外,以配套方式提供的金融服务也是公司其他业务的有力补充,有利于拓展上下游渠道。临港控股依据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坚持“产业为本、区域为势、金融为器、创新为魂”的发展战略,结合区域开发企业最佳实践,产融Y合成为临港控股实现稳健发展的必经之路。
此外,产融结合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产融结合,可以同时控制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通过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产融结合,企业可从内部直接进行融资,节省了外部融资产生的交易费用,降低交易成本;另外,金融资本为产业资本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信息支持和更多融资便利,促使一些相关费用不同程度地降低,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由于我国金融业牌照管理严格,金融机构牌照总体稀缺,而稀缺必然导致超额利润。因此,产融结合可有效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
借助产融结合,临港经济区金融市场由此得到进一步完善。在金融体制的改革过程中,政府在制度设计中,对金融实行了一定程度的管制,从而导致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动力不足。产融结合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储蓄率偏高、储蓄向投资转化渠道不畅这一现象。因此,产融结合有利于区域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
启示和反思
天津临港控股在多年区域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对过程中取得了辉煌成就、获取了大量资源,在此过程中,天津临港控股及其控股公司的业务能力与经验得到了大幅提升。然而,临港控股的核心能力仍有待提高,造血能力不如人意,目前正处于还债高峰期,同时也面临着继续为区域开发建设的巨大融资压力。
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天津临港控股由此明确了产融结合的发展战略。然而,产融结合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为地方投融资平台和产业经济发展带来诸如培育企业集团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投融资效率、创造协同价值以及公司治理效应等诸多效益,也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包括金融产品价格波动、财务风险、公司治理风险、泡沫经济等。地方投融资平台只有在基于企业自身条件的基础上,正视上述问题,借鉴相关的案例,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并执行正确的发展战略,才能取得预想的效果。
在笔者看来,地方投融资平台转型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产业地产,当下,产业地产正在进入拼资源的时代,谁手中拥有最好的资源?当然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况且,产业园区这种公共服务产品的属性本身也适合由国企来提供。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投融资平台就要把产业地产的一切环节都抓在自己手里,怎么更好地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资源来做好产业园区,就是一个崭新的带有很强技巧性的问题了。
实际上,地方投融资平台做产业地产最重要的在于搭建平台、铺设渠道、建立规则,然而让专业的社会力量进入,一起把这个蛋糕做大做漂亮,这才是真正导向成功共赢的技巧。
天津临港控股的种种努力不可谓不务实,但一种游戏法则的顶层设计可能才是更为急迫的。怎么把蛋糕重新划分,怎么找到业务核心,怎么算总账,都关乎整个转型的成败。
内容摘要:实施融资担保模式可以提高我国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放大倍数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引导基金的持续运行。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虽已具备实施融资担保模式的一定条件,但在采取融资担保模式之前尚需解决贷款资金的获得与使用问题。
关键词:融资担保 地方政府 创业投资 政府引导基金
融资担保模式是指根据信贷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在创业投资企业债项信用评级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的情况下,引导基金以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其通过负债增强投资能力。融资担保的具体做法是,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公开市场发行证券或者从特定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由引导基金对其融入资金的还本付息予以担保。在创业投资机构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由引导基金代为偿付。为补偿所承担的风险,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机构收取一定比率的担保管理费。目前我国各地方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普遍没有采取融资担保模式,本文试从引导基金实施融资担保模式的意义与条件入手,分析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实施融资担保模式的适用性。
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融资担保模式的意义
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用融资担保模式,对提高引导基金的放大倍数、控制投资风险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可以提高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放大倍数且增加园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供给
在参股子基金或跟进投资的运作模式下,由于引导基金需直接向创业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企业支持的创业企业提供资金,受引导基金自身的资本规模限制,流入地方政府科技园区的民间资本放大倍数有限。如中关村引导基金在过去六年中投入资金5328万元,带动合作机构投资额为22448万元,放大倍数为4.2倍。而融资担保模式不需要直接占用引导基金的资金,这样引导基金就能够为更多的创业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使流入地方政府科技园区的创业资本以更大的倍数扩张。美国SBIC项目自1994年开始实施融资担保模式到2002年止,财政共拨款2.285亿美元,并自2002年开始财政不再对SBIC项目投入资金。但仅在2002财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就批准了313家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注册申请,引入私人直接投资61.66亿美元,为小企业投资公司担保债务资金82.791亿美元,使当年可用于小企业投资的资金高达144.451亿美元,是累计财政拨款总额的63.22倍。
(二)可以有效提高引导基金的使用效率
在参股子基金的运作模式下,对于创业投资企业来说,引导基金的资金为无成本资金,因此个别子基金在引导基金完成出资后迟迟不进行项目投资,导致资金闲置。在融资担保模式下,创业投资企业对引导基金提供的债务担保承诺要支付承诺费,对已发生的担保债务要支付利息、担保费及管理年费等成本,这就会迫使合作的创业投资企业重视投资项目的选择及资金的使用效率问题,从而提高引导基金的整体使用效率。
(三)可以降低引导基金的投资风险且解决投资收益与风险不匹配问题
在参股子基金的运作模式下,为吸引参与合作的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基金采取较强的让利政策,在承担高的股权投资风险的同时只分享相当于同期国债收益率的回报率。这种低回报率与高风险的严重不匹配不利于引导基金的持续运行。在融资担保模式下,引导基金不直接承担投资风险,仅在创业投资企业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偿付担保债务时才出资代为偿付。担保(债权)人的身份使引导基金能够优先处置创业投资企业的资产,从而降低了投资风险。而在创业投资企业发生违约偿付之前收取的承诺费、担保费等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抵补了代为偿付担保债务所发生的损失。
(四)可以解决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资本规模偏小问题
目前我国设立的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在1亿元到20亿元之间,其中由地方政府独资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多为5亿元人民币,这些引导基金多采取参股子基金的方式,运行一段时间就会显得资本规模不足,难以持续运行。如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当初设计的总规模为5亿元,到2008年末时已累计投入了3.75亿元,离当初设计的5亿元总规模仅剩1.25亿元。而园区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仍未得到充分满足,在单个创业投资基金规模日益扩大的趋势下,这些资金如果还采取参股子基金的方式的话,将远不能实现引入民间资本解决园区内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的政策目标。但在融资担保模式下,由于引导基金可以在不直接向创业投资企业提供资金的情况下极大地扩大引入资本的倍数,这些资金作为提供融资担保的保证,就能满足引导基金持续运行的要求,并保证政策目标的实现。
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实施融资担保模式已具备的条件与不足
(一)目前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实施融资担保模式已具备的条件
首先,法律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对创业投资企业实施融资担保。《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引导基金“根据信贷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对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投资企业,可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这为地方政府引导基金采取融资担保模式提供了制度依据。
其次,融资担保模式给创业投资企业带来较高的杠杆收益,提高了其与引导基金的合作积极性。利用引导基金提供的融资担保,创业投资企业能够较快地获得比引导基金提供参股资金更多的管理资本规模,并且在资金筹集规模及使用上拥有更多的灵活性,因而融资担保模式将会比参股子基金模式更受创业投资企业的欢迎。目前,因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创业投资企业的融资环境恶化也为地方政府引导基金采取融资担保模式提供了有利机会。
再次,地方政府所在地区有众多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多与地方政府机构及中小企业已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这为地方政府引导基金采取融资担保模式时与之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奠定了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担保资金的融通问题。
最后,部分地方政府早在20世纪末就建立了政府担保机构,这些担保机构在贷款担保、票据担保、融资信托计划担保、公司债券担保等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地方政府引导基金采取融资担保模式实施融资担保管理储备了人才。
(二)地方政府引导基金采取融资担保模式存在的不足
在操作层面上,地方政府可以债券融资担保和贷款融资担保两种方式向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但如果地方政府引导基金采取向合作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的模式,就要考虑贷款资金的获得与使用问题。我国《贷款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对于创业投资机构而言,其获得担保性贷款的目的就是要扩大对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这与我国《贷款通则》中的规定不符。在这种情况下,引导基金可能难以找到能够提供贷款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在取得贷款后不能向创业企业提供股本性资金支持。这是融资担保模式能否得以实施的根本性问题,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还需要取得政策的突破点。
地方政府引导基金采取融资担保模式吸引民间资本从事创业投资能否取得成功还会受到自身信用级别的限制。目前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多以国有企业的身份存在,资本规模有限,担保信用级别并不高,对拟发行债券融资的创业投资机构吸引力不足。而在提供贷款担保时,由于我国相关政策规定担保机构可以提供保证金贷款倍数为其注册资本的5-10倍,且银行提供的贷款额度与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挂钩,这就使政府引导基金的放大倍数存在许多不确定性。
如何确定担保费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引导基金融资担保模式的成功运行。由于我国担保市场起步晚,相关数据积累少,已形成的数据代表性较低。又因国情差异较大,借鉴其它国家(美国SBIC)的相关费率可能会出现偏误。这些都加大了引导基金确定担保费率的难度。如果在融资担保模式的实施早期收取过低的相关费率,引导基金融资担保项目就可能在运行一定时期后难以实现收支的自我平衡;而收取的相关费率过高,又会缺乏对创业投资机构的吸引力,难以实现引导民间资本从事创业投资的目的。
综上所述,当前实施融资担保模式对政府引导基金的持续运行具有很强的积极意义。但是各地方政府在采取决策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突破政策上对贷款资金使用方向的限制,并科学论证我国当前对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融资担保的适宜费率。
参考文献:
关键词:房地产REITs 信托 基金 融资
中图分类号:DF43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7)08-042-04
一、REITs简介
REITs的全称为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香港证券及期货检查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在2003年8月1日公布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以下简称《守则》)中解释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以信托方式组成而主要投资于房地产项目的集体投资计划。有关基金旨在向持有人提供来自房地产的租金收入的回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通过出售基金单位获得的资金,会根据组成文件加以运用,以在其投资组合内维持、管理及购入房地产。”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REITs是一种集体投资计划,其利润来源于房地产本身的租金收入,是一个在设立之后可以再投资的发展平台。
REITs在亚洲的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地区等得以发展,是由于这些地区都是通过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或者修改其投资、信托等法律的形式构建适合的制度框架,从而促使这一融资模式在本地区生根发展。美国的REITs具有税收上的优惠,即在对基金的盈利征税之后,要求其收益的90%以上分配给持有人,而对持有人免税。这一避免了双重征税的优势在亚洲地区尚不存在。
根据REITs收益来源的不同,可将其分作权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型三种。所谓权益型是指其主要收入来源于房地产的租金的REITs,这种类型受利率影响相对比较小。抵押型是其收益主要来源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抵押型REITs股息收益率比权益型REITs高,受利率的影响比较大。混合型REITs则同时采取上述两类的投资策略,具有权益类REITs和抵押类REITs的双重特点,收益率亦介于二者之间。需要指出,香港证监会颁布的《守则》在REITs的概念中明确限定了REITs只能够是权益型的。
通过了解REITs的含义、发展历史及基本类型,我们可以看出它具有如下的一些特征:首先,它是一种集体投资计划,即可以在公开市场募集,这样就决定了其资金规模较大,与房地产业的资金要求相匹配。其次,其收益来源于房地产的租金收入,相对比较稳定且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第三,它是一个可以长期经营的金融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短期的投机行为,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最后,有规范的法律构建的制度要求,从而避免了制度性风险。
尽管REITs与资产证券化在运作方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有学者认为REITs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但是假若我们仔细考查二者的产生渊源、作用领域以及一些运作上的细节,我们就会得出不能将二者混同的结论。首先,资产证券化最初是由“1968年设立的隶属于美国住宅与城市发展部的政府国民抵押协会购买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作为证券化资产的来源,于1970年首次发行转递证券给投资者”而出现的。由此可以看出,REITs与资产证券化是通过两种不同的途径出现在历史上的。其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在能够在未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领域均可以开展,而REITs则仅限于运作房地产的租金收入或者抵押贷款收益。另外,REITs模式中基金的制度安排、资产比例限制、收益分红的要求等具体规则都是其在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中经验的积累,与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明显不同。由此可以看出REITs和资产证券化虽然在运作思维以及方式上很相似,但是二者是两种不同的融资工具。强调这些的目的在于使我们避免类型化的思维,从而能够更清楚地认识REITs,使其能够独立发展,保证融资工具的真正多元。
二、 REITs运作过程中的法律关系
从设立REITs的角度来看,整个过程可以分为资产重组阶段、上市准备阶段、上市发售阶段、发售后的运营阶段以及最后REITs的终止。在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如下主体: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受托人、托管人和基金单位的持有人以及必要的特设公司和中介公司。
(一) 资产重组阶段
在整个REITs的设立过程中,资产重组虽然并不一定会显明体现在法律框架或者基金的说明书中,但它却是一个必要的准备阶段。只有先将发起人所拥有的不动产进行重新整合,实现拟发售资产与发起人的资产的独立,才能保证投资人的权益而避免关联交易等风险,从而为基金的设立奠定基础。
此阶段的第一个环节是资产筛选。发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及市场预期和风险防范等目的挑选拟发售资产,形成不同的资产组合,从而获得投资人更多的认同。具体而言,商用写字楼等资产具有较高的租金收入,但是如果只有单一的资产则可能会随市场波动而出现整体疲软,从而影响基金的收益。发起人可以考虑将不同类型的资产进行整合,从而保证比较稳定的收益率。
第二个环节是资产清理。即假若拟发售资产本身有抵押等不便于资产转移的负担,发起人要变更资产所有权状态使之回复为完整的所有权。
第三个环节是资产转移,即发起人要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拟发售资产转移给特设公司,并拥有向特设公司请求拟发售资产取得对价的债权,这个债权是在上市发售成功之后特设公司将持有人认购得资金转移给发起人的基础。这样的转移也是实现《守则》中所要求的REITs只能“透过特别目的的投资工具持有房地产项目”(《守则》第7章“使用特别目的投资工具”)的要求。通过特设公司持有拟发售资产,实现了拟发售资产与发起人其他资产的独立,从而降低了关联交易的风险,也为下一阶段的信托契约的运作做好铺垫。当然,资产转移之前要有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
以越秀为例,在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越秀城建)的安排之下,越秀城建将其拥有的白马商贸大厦、维多利广场、城建大厦、财富广场四处地产以信托方式委托给柏达、金峰、福达及京澳四家注册于英属处女群岛(BVI)的离岸公司,这四家离岸公司为越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越秀投资,注册于香港的上市公司)所特设的全资子公司。在这个信托关系中,越秀城建为信托人及四处房产的实益拥有人,四家离岸公司为受托人及四处房产的注册拥有人,受托人有义务在基金上市发行之后将投资人认购基金单位的资金转付信托人以实现信托目的,越秀城建因此享有对四家公司的债权。信托制度在此处发挥了隔离资产以保证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功能。
(二) 上市准备阶段
上市准备阶段即按照相关法律的要求来组织REITs的结构。《守则》的一般原则(GP)之GP1“清晰的法律形式及拥有权结构”的规定以及《守则》对REITs的受托人、管理人等作出的严格要求保证了REITs架构中各方的制衡,从而有效实现了风险防范。REITs作为一种融资模式,其规范的结构要求是它得以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REITs中存在着信托和基金双重法律关系,因而出现了基金的管理人、受托人、基金发起人、持有人等主体。
本阶段的第一个环节是选定合格的受托人。法律要求REITs需以信托形式组建,因而上市前的准备也就是依据法律要求来建立信托的架构。受托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守则》中要求受托人必须是根据香港地区的《银行业条例》第16条的规定而获发牌的银行,或者上述银行的附属信托公司,或者是在香港境外成立而获得证监会接纳的银行业机构或信托公司。受托人负有以信托形式为持有人的利益而持有有关计划的资产及监察管理人行为的目的性的一般责任(《守则》4.1A)。受托人应将拟发售财产与自身财产相隔离,并在国内公开上市发售之后将发售所得作为信托资产的对价支付给委托人。
第二个环节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管理人须拥有足够的可动用的财政资源以及良好的公司架构。管理人的职责为以持有人的利益来管理运营基金资产,具体而言包括对外以基金资产为基础的借款及其限额、投资性的房地产项目、管理基金资产产生的现金、确定股息支付的时间、管理基金资产的物业及修缮、负责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受托人和管理人必须相互独立。同时,受托人对管理人有监督之职责。受托人在管理人资质出现问题、出于持有人利益的考虑有充分的理由或者应除管理人外持有基金单位价值75%的持有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通知辞退管理人。
第三个环节是订立信托契约设立REITs。至此REITs的结构也已经初步显现出来:受托人为基金的受托人,管理人为基金的管理人,而基金单位的持有人为基金的受益人。
第四个环节是管理公司须获得接纳或者另行委任上市人,以新申请人的身份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的具体筹备工作。在此,管理人须确保有足够的资源和专业知识来应对法律的要求。
以越秀为例,在此阶段越秀投资选择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 (Aisa)Limited(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作为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受托人,信托人另行设立Holdco(越秀房托(控股)2005有限公司)来独立受托拟发售资产。越秀投资将柏达、金峰、福达及京澳四家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全部转让给Holdco。由此,Hodco成为四家公司的股东,而四家公司分别是白马商贸大厦、维多利广场、城建大厦、财富广场四处地产的名义拥有人,因而Holdco实现了对四处地产的名义上的持有即以信托方式持有。这也就意味着原本四家离岸公司的偿付地产的出让价款的债务转移到Holdco身上,即Holdco“向越秀投资签立及交付承付票据的方式”交付拟发售资产的对价。越秀城建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与四家离岸公司的信托关系延伸到Holdco身上,Holdco也通过受让股权而实现了对四处地产的持有。
应该说越秀模式中最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信托计划是较为特别的,其间的特设公司也较多,会使人认为REIT的设立过程过于复杂。在一般情况下,信托契约的设立可以在上市准备这个阶段来架构而不必过早开始。但是越秀模式中这样的操作也是有其特定目的的,“值得指出的是越秀投资如此复杂的变动,除了清晰所有权结构以符合香港证监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使用特殊目的投资工具’章节的监管要求外,使用BVI公司而非注册于内地的公司持有物业单位还有着显著的税收优势。”
(三) 上市发售阶段
上市发售就是将REITs的基金单位在证券市场上公开挂牌交易。基金单位的发售过程与新股发行在销售方式上大体一样。持有人在证券市场上购得的基金单位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流转。
在发售过程中,发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认购一部分基金单位以保持在持有人大会上的发言权以及享有相应比例的基金收益。越秀投资在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中持有33.1%的基金份额。
在发售结束之后,受托人应将发售所得资金用以偿付对发起人所负的债务,从而也就实现了信托目的。
(四) REITs存续期间的法律问题
如果说发售之前主要是发起人的利益主导着各主体的运作,那么发售之后随着持有人的出现,REITs的就需要以持有人的利益为中心进行持续经营。在这个阶段,存在如下运营事项:物业估值、对外投资及贷款、计划文件修改和持有人大会等。
1、物业估值
物业估值就是总估值师每年一次通过实地考察的方法对REITs计划内的房地产项目进行评价估值。总估值师须具备法律要求的资质,估值师最多连续3年为房地产项目进行估值后的必须退任,退任后至少3年不得再行担任。估值报告在获得证监会允许后应公布以备查阅。
2、对外投资及借款
REITs计划在存续期间可以出于增值目的考虑而对外投资。《守则》对其对外投资作了明确的限定以防范风险。REITs可以购入在建、重建或修缮的未完工项目,但是这些房地产项目的累积价值不得超过购买时REITs总资产的10%;不得在未获得受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为任何人的债务作担保;不得购入任何可能使其承担无限责任的资产。如果一个REITs计划的名称中指明某一类别的房地产项目,则该计划最少要将非现金资产的70%投资于该类项目上。
REITs可以通过资产抵押形式获得贷款,但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总值的45%。
3、持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会是持有人为自身利益而决策有关REITs的重大事项的机关。与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相比较,REITs的持有人大会的运作相对简便。持有人表决的事项分为特别决议和普通决议,相应的持有基金单位的比例限制是25%和10%以上,相应的在决议过程中,亲自或者委派代表投票的决议通过比例分别为75%和半数。两名以上持有不少于10%的已发行基金单位的持有人可以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
4、计划文件修改
在财务、法律、成本或者纠正明显错误方面上必要的并且保证不会对持有人的利益构成重大损害、也不会大幅度免除受托人、管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士的责任的情况下,得到受托人的书面证明之后,管理人或受托人可以无需征询持有人的意见而修改计划文件。
5、派息
REITs每年须将不少于其经审计年度除税后净收入的90%分派给单位持有人作为股息。
(五)REITs的终止
经持有人在全体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的形式批准,一个REIT计划可以终止。在此决议作出之后,会出现如下法律后果:首先,要将持有人大会的决议通告各持有人。其次,REIT所有的经营活动暂时中止,包括有关计划的设立、注销,出售和赎回其单位;基金单位的转让登机停止,持有人名册在未获得受托人批准之前不得做出任何改动;REIT也不得再对外投资;而管理人、总估值师仍需负担原有的责任直至REIT解散。下一步是变现资产,通过公开拍卖或者其它任何形式公开竞投出售REIT计划中的房地产,在偿付债务和保留足够的债务拨备之后,将剩余资金按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通过对上文五个阶段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REITs模式对于发起人和持有人而言是一个双赢的模式。发起人可以通过这样一个模式将自有资产及长期的收益这样一些稳定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快速变现,从而可以迅速进行下一步的房地产开发。持有人也多了一个投资理财的工具,REIT基金单位相对于其他投资工具而言具有风险较低、收益稳定且较高的特点。REIT的风险低是由于REIT模式本身严格的风险防范的架构,资产的独立性、管理人的职责、受托人对管理人的监督、物业评估与公告、投资及贷款的限制、持有人大会等措施都有风险防范的考虑。REITs的收益能保持较高水平且稳定一方面是由于管理人的运营成功,另一方面也受资产本身的质量的影响,可以想象优质资产的收益是显然会更保证,这是在最初的资产筛选时就应该注意的问题。
三、 REITs模式在融资方面的优越性
归纳起来在融资方面REITs有如下几个主要的优势。
1、 融资规模较大。REITs的融资是将发起人的资产一次性变现,在资产规模上有一定的要求,否则难以在证券市场上成立一支基金,相应的其变现之后的资产规模也相当可观。对于开发商而言可以很好的缓解资金方面的压力。在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REITs的融资功能表现在发售基金单位和获得贷款两个方面。在越秀案例中,资产总值评估为40.5亿,越秀在证券市场募集到约20亿资金(67.9%的基金份额),通过银行贷款获得12.6亿元,共计32亿多元全部作为资产转移的对价支付给了越秀投资。
2、风险较小。对于发起人而言,风险来源于发行折价,而发行折价的原因来源于证券市场的不景气和市场上投资者信心不足。对于市场的不景气,发起人可以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售而避免风险。同时,发起人应该在筛选资产时选择优质资产以及不同的资产组合来提升投资者信心,同时可以提供担保。例如,越秀REITs的设立过程中,越秀投资作为GCCD BVI履行责任的担保人以提升投资者的信心。最后,如果在发行过程中出现折价现象,发起人还可以通过自己认购更多的基金份额来防止折价损失,而在市场上的基金单位价格回升时进行转让以收回折价损失。
3、长期发展的平台。因为REITs在存续期间仍可以收购在建项目进行对外投资,因而对于发起人而言,在证券市场上设立REITs就是获得了一个长期发展的平台。在此后的发展中,发起人可以将自己的地产项目融入到已经的REITs中而实现资产变现。例如,“越秀REITs的‘发售通函’载明,越秀REITs未来将‘透过收购缔造商机及制订发展策略’。在基金单位上市后,越秀投资向越秀REITs授予优先购买权,收购其旗下若干位于广州的甲级办公及商业楼宇:预计2006年落成的‘越秀新都会’,预计2007年落成的维多利广场裙楼上的两幢办公楼,预计2008年落成的‘亚太世纪广场’预计2009年至2010年落成的‘珠江新城双塔’之西塔。对于越秀投资,越秀REITs还意味着未来多了一条便捷的物业变现通道。”
REITs作为一种新型房地产融资工具对于中国的房地产开发中的融资具有明显的优势,因而一定会成为房地产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也应该看到目前这种模式的研究和应用还都很不成熟,我们应该进行更多的探索,以寻找适合中国的REITs发展之路。
凤凰科技讯1月24日,据阿里巴巴财报披露,其旗下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口碑”已经完成了一轮11亿美元的融资。
官方消息显示。口碑此轮融资的领投方包括银湖资本(Silver Lake),鼎晖投资(CDH Investments) ,云锋基金(Yunfeng Capital)、春华资本(Primavera Capital)。
其中,银湖资本在中国曾参与过阿里巴巴集团和携程旅行网等企业的投资。鼎晖投资董事总经理谢方认为,本次对口碑的投资也是鼎晖投资在TMT领域最大的一笔投资。
口碑CEO范驰表示,口碑将在本地生活服务的行业解决方案、数据产品等方面继续重点投入,扩展更多第三方合作伙伴,为线下商家提供从平台、流量到营销、供应链服务的全产业链服务,加速建立本地生活服务生态圈。
【关键词】VAR模型;风险投资IPO;退出方式
一、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升,金融投资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一部分,不仅可以实现个人金融资金的灵活管理,同样可以为企业资金运转,实现现代金融资金规划的计划而科学的进行投资,是推进现代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发展的途径,基于VAR模型对风险投资IPO的推出方式进行分析,降低风险投资IPO投资的风险,实现现代金融投资协调发展呢。
二、影响风险投资IPO的组成部分
1.市场运行价值
风险投资IPO企业发展的主要来源,也是一种个人理财方式。结合社会经济投资管理实际,对风险投资IPO的运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风险投资IPO的市场经济运行因素进行分析,风险投资IPO的投资比重大小,金融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受到企业经济的市场价值影响,当市场对企业产品的需求量高,社会价值高,风险投资IPO的金融运行稳定;反之,如果企业的市场运行效果较差,经济受益稳定性低,将会导致风险投资IPO的稳定性大大降低,投资者将会在此时进行风险与测。
2.投资者自身金融需求
对风险投资IPO的影响因素中,也包括投资者自身的金融需求,如果投资者需要在长期的金融投资,则会出现风险投资IPO持续性发展,那么,企业经济发展的经济来源则会出现持续稳定的金融投资,即使企业的经济投资运行结构存在暂时性的问题,长期投资者会减少风险投资IPO,而不会完全推出;瑞如果投资者的、金融投资是想通过风险投资IPO,获得短期的金融收益,投资者会在企业金融运行较低的时候,将股票转让,将风险投资变成一种稳定的经济收益,获得短期的经济收益,但无论哪一种金融投资心理,前提都是对金融投资股票的风险性综合预测,从而合适的时机进行金融投资。
3.投资风险的预测能力
风险投资IPO是一种金融理财投资形式,对风险投资IPO的金融投资具有影响的艺因素中,风险预测的准确性,也是对金融投资者金融运行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投资者对企业的金融预测能力较高,对市场金融投资风险的预测能力较高,则会对金融投资的把握性强,金融投资的稳健性高,反之,金融投资稳定较低。
三、基于VAR模型对风险投资IPO退出方式的验证
1.市场资产波动分析
于VAR模型对风险投资IPO退出方式的投资,可以实现现代金融投资评估能力得到提升。依据VAR模型的金融管理模式,对现代风险投资中公开募股投资进行分析。VAR模型可以结合市场金融运行,现市场波动投资,即善于将股票的运行稳定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将风险股票运行投资变成可靠地数据模型,合理进行金融投资的风险评估,当公开募股金融投资的出现投资风险,VAR模型将通过直观数据实现市场数据资产波动,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金融投资,从而实现了基于VAR模型对风险投资IPO退出的时间进行预测。
2.资本风险价值法
基于VAR模型对风险投资IPO退出方式的应用,在于VAR模型可以及时进行资本风险价值法的判定,所谓资本风险价值法,是从不同的金融投资结构进行金融投资,结合企业的金融分析,可以依据VAR模型函数模型,建立企业金融公开募股的资本价值评估,例如:某企业实施社会公开募股,投资者实施资本风险价值法,得到企业股票运行的最高风险点大,当企业金融在后期运行中大到这一数据点下,金融投资者可以采取股票转让或者降低金融投资比重的形式,保障自身的金融投资资金损失最低,大大提升金融投资者的风险预测能力。
3.信用风险评估
信用风险评估,也是现代VAR模型中重要的构成部分信用风险评估,逐步在企风险投资中的应用,大部分是实现现代金融投资管理与金融企业的信用建立风险联系。一方面,被投资企业的信用评价,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进行评估,例如:某企业的短期金融投资偿还能力,长期负债的偿还循环性等等方面,都可以对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另一方面,VAR模型的风险投资预测,可以从投资者自身的利益角度进行分析,包括股票分红的准确度,股票运行的账目公开晨读等方面,都是VAR模型对风险投资IPO退出方式进行选择的重要部分,当金融投资者从企业的信用中发现信用风险,可以依据自身金融投资的比重,进行信用风险的金融损益核算,掌控金融投资的最佳风险低点,从而进行风险投资IPO投资退出。
4.风险控制模型
此外,风险控制模型,也是基于VAR模型对风险投资IPO退出方式的主要形式,金融投资者在企业投资中,善于结合金融市场的投资IPO进行投资前预测,可以合理进行金融风险投资的初步风险评预测,建立金融投资风险控制模型,当企业的投资IPO出现金融运行风险,可以提出有效的应对方式,最大限度的保障金融投资者的金融收益。例如:将某企业的投资IPO风险归结为A、B、C三个等级,提出不同的风险控制方案。
四、结论
VAR模型是现代金融投资的风险管理模型,能够对金融的运行,推出提供有效的管理方案。基于VAR模型对风险投资IPO退出方式进行分析,可以减少金融投资的经济损失,稳定金融收益,促进现代金融管理结构科学分配,理性投资。
参考文献:
[1]李瑞.基于VAR模型风险投资IPO退出投资回报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
[2]张波,裴海英.影响风险投资IPO退出方式的重要因素及实证分析[J].管理现代化,2008,01:56-58.
[3]余汶芨.私募股权基金IPO退出与被投企业公司治理的关系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4]张相福.私募股权投资对创业板IPO公司真实盈余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5]杨磊.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收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10.
【关键词】PPP;资产核算方式;金融;资产
2014年我国正式启动PPP模式以来,PPP模式已成为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供给方式,我国当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PPP市场。截至2021年1月,全国累计入库项目(管理库)10,034个、投资额15.5万亿元;累计签约落地项目7,159个、投资额11.6万亿元,落地率71.3%①。但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出台针对PPP项目会计核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PPP项目资产核算方式的不统一,会影响PPP项目公司的会计计量结果,进而会导致PPP项目未来的投资收益水平的预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影响社会资本方、财务投资人及银行等机构对项目投资预期的判断。截至2020年底,本文市场调查了67个PPP项目,PPP项目资产采用金融资产核算方式的有26个,采用无形资产核算方式的有23个,采用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混合核算方式的有6个,采用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有1个,暂未确定核算方式的有11个。根据统计结果,采用金融资产核算方式的项目数量略多于采用无形资产核算方式的项目数量。
一、PPP项目的几种资产确认方式
目前,PPP项目资产核算方式通常采用无形资产、金融资产,或混合资产(即金融资产+无形资产)②等三种形式。
(一)理论依据
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出台有关PPP项目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或指导性文件,普遍参照财政部2008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文件。该文件以解答的形式阐述了BOT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时企业一方的会计处理方法。该文件规定BOT模式所建造的基础设施,应当区别条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金融资产或混合资产。根据财政部2010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文件,该文件除了明确BOT业务的会计处理之外,也指出“某些情况下,合同投资方为了服务协议目的建造或从第三方购买的基础设施,豁免合同授予方基于服务协议目的提供给合同投资方经营的现有基础设施,也应比照BOT业务的处理原则”。按照该文件理解,采用TOT、ROT运作方式的PPP项目,也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要求的BOT项目会计处理方式执行。
(二)PPP项目的资产确认方式
1、确认为无形资产。对于PPP项目初始投资形成的资产,可以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2、确认为金融资产。对于PPP项目初始投资形成的资产,也可以确认为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有关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3、确认为无形资产与金融资产的混合资产。该种方式适用于:根据有关合同约定,项目公司未来一部分收入是可以无条件地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该部分收入可确认为金融资产;另一部分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项目公司采用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混合计量,即“混合模式”。
二、采用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核算的差异对比
为了更直观地比较两种会计核算方式下产生的不同会计结果,我们对两种确认方式下的项目公司现金流情况进行比较。假设某一PPP项目分别采用不同确认方式核算项目资产,项目公司现金流情况对比如下表1:经过上述对比,可以发现两种计量方式会产生如下结果差异:
(一)项目公司收入不同
无形资产核算方式下项目公司收入高。两种方式每年收到的现金流相同,但因收入确认标准不同导致每年项目公司的收入金额不同。金融资产方式下,收到的现金流④将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方式进行计量,一部分确认为当年利息收入,一部分确认为投资本金;而无形资产方式下,将收到的现金流全部计量为项目公司当前收入。
(二)项目公司成本不同
无形资产方式下项目公司的成本高。无形资产方式下,项目公司在运营期每年要对项目建设总投资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方式不需要摊销。两种方式其他成本的计量方式相同。
(三)项目公司每年的税前利润不同
项目合作期内,两种确认方式下项目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相同。无形资产方式下项目公司每年的收入额相同,但因合作期内项目成本表现为前高后低,导致税前利润前低后高⑤;而金融资产方式因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项目公司收入前高后低,虽然项目公司成本合作期内也表现为前高后低,但整体而言,项目公司税前利润表现为前高后低。
(四)对项目税收的影响
两种确认方式下,项目公司的税费缴纳金额和缴纳时间也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1、增值税不同,但不影响项目公司可供分配利润。金融资产核算方式下,因收入总额相对较少,导致项目公司的销项税额较少,合作期内累计缴纳的增值税额也相对较少。但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影响项目公司的净现金流,但不影响项目公司会计利润。2、所得税不同,影响项目公司可供分配利润。通常情况下,金融资产核算方式下项目公司享受前期亏损所得税前抵扣优惠政策⑥的可能性较小,导致项目公司应缴所得税额一定程度上要高于无形资产核算方式。故,金融资产核算方式下,项目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可能会低于无形资产核算方式。综上,PPP项目合作期内,无论是采用金融资产方式还是无形资产方式,项目公司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上不存在差异,但因两种核算方式下项目公司缴纳的所得税额存在差异,导致项目公司的净利润存在差异。因多种因素影响,无法断定采用哪种核算方式下PPP项目的投资收益率(FIRR)水平高,哪种方式下投资收益率水平低,需要结合具体项目的投资条件计算确定,实务中两种情况都可能出现。从投资角度看,通常情况下,金融资产核算方式下项目公司利润分配表现为前高后低,项目进入运营期投资者即可享受项目公司分红,较早实现投资资金回流,一定程度上提高投资者信心;而无形资产核算方式下,项目公司要在运营期一定时期之后才能实现分红。对于投资期较短或保守的财务投资者而言,更希望项目公司采用金融资产的核算方式。
三、金融资产核算模式的适用性情形
(一)政策及理论依据
根据财政部2008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文件,以及财政部2010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文件的有关要求:PPP项目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还是无形资产,或是混合资产,主要基于两点:一是项目公司是否有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二是收取的现金金额是否可以确定。
(二)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几种情形
按照金融资产核算的确认要求,PPP项目资产理论上⑦可以采用金融资产核算方式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项目公司具有收取约定或者可确定金额的合同权利。财金〔2017〕92文出台之前,大部分PPP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且部分没有绩效考核要求,政府按照一定的收益水平支付项目公司投资收益;即使是缺口补助项目,政府也会对缺口补助部分予以全额补足。上述情形下,项目公司取得收入的权利和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是可以确定的,可以采用金融资产核算方式。财金〔2017〕92文对新入库项目提出了明确的绩效考核要求:对于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项目,不得入库。该文件没有对无绩效考核的老项目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对新入库项目也只要求项目建设成本的30%纳入考核,项目公司70%的收入仍是可以确定的,该部分可以继续采用金融资产核算方式。但根据财金〔2019〕10号文有关要求:一是规范的PPP项目应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不得通过降低考核标准等方式,提前锁定、固化政府支出责任;二是对于存在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向社会资本回购投资本金、承诺固定回报或保障最低收益的项目应予以退库处理。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或由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资代表为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还款承诺等方式,由政府实际兜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应予以退库处理;三是对于社会资本方实际只承担项目建设、不承担项目运营责任,或政府支出事项与项目产出绩效脱钩的项目,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无法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已入库项目应当予以清退。综上,根据财金〔2019〕10号文有关要求,PPP项目的全部收入均应该与绩效考核挂钩,可以理解为项目公司未来的收入是不确定的。按照财金〔2019〕10号文执行的PPP项目,理论上不存在固化收入的合同权利,也就不符合金融资产核算方式的确认要求。2、项目公司未来现金流入相对稳定,正常情况下会超出一个临界值水平。实务中存在一部分使用者付费项目或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未来的现金流入比较稳定,如客流量较为稳定的收费公路项目、需求量较为稳定的城市自来水供应项目、污水处理量较为稳定的污水处理场项目等,这类项目考核标准比较容易达到,同时收入相对稳定可靠,可以采用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的混合模式计量。上述类型的项目需具备如下几个特点:一是项目性质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所必需的配套设施,有使用刚需;二是项目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量和明确的收费价格,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全年收入金额和收入获取时间;三是这类项目的收费权在项目公司。类似这样的项目,可以设置一个保守的项目公司收入临界值(假设为A),超出A的部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假设为B),那么项目公司全年的收入=A+B。因为A的部分收入金额基本确定,可以采用金融资产核算方式计量;B部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采用无形资产核算方式计量。
四、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1、两种资产核算方式各有利弊,需要结合项目条件选择适当的核算方式。通过本文第二部分的比较分析,选择不同的资产核算方式,会带来不同的会计计量结果。在实际操作中,金融资产核算方式下通常可以较早的实现项目公司分配利润,但金融资产核算方式下项目公司的累计会计净利润通常会低于无资产核算方式。从项目投资角度而言,哪种资产核算方式下项目的投资收益水平更高,需要结合项目的各项条件具体确定。2、金融资产核算方式的使用存在合规性瑕疵。根据财政部2019年的财金〔2019〕10号文有关要求,合规的PPP项目要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项目所有收入均应该与项目绩效考核挂钩。可以理解为,合规的PPP项目未来收入的取得均存在不确定性,不满足金融资产核算方式的确认要求,当前实施的大部分PPP项目资产全部⑧采用金融资产的核算方式存在合规性瑕疵。因此,若PPP项目资产使用金融资产核算方式没有合理的依据,尤其是财金〔2019〕10号文出台之前的部分项目,没能及时有效的整改,会存在一定项目审计风险,未来可能会面临会计追溯调整的问题。3、金融资产核算方式的使用存在操作性困难。从投资者角度看,金融资产核算方式可以较早的实现资金回流,降低未来不确定性风险。同时,避免过多现金留存项目公司造成项目公司资金闲置。但政府方角度,以及银行等债权人角度看,更希望选择无形资产核算方式使项目资金留在项目公司。政府方希望项目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以保障项目的正常实施。银行等债权人希望项目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用来还本付息。另外,两种核算方式下项目公司对当地缴纳的税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整等问题。综上,因为不同参与方存在上述利益诉求的分歧,在实际实施中,具体选择那种核算方式会存在一定的操作困难。
(二)建议
(一)我国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方法
金融投资理财以货币活动为主,因此,一切与固有资产有关的理财行为和理财方法都不属于金融投资理财,也就是说,家庭买卖房地产的行为不是金融投资理财行为,但是家庭购买住房公积金或者住房保险,就是金融投资理财。明确了这个意义之后,我们很容易发现,我国普通家庭的金融投资理财方法其实是比较简单的。按照最基本的金融投资理财风险排列次序,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方法分为以下几种:风险最高的是股票和期货,股票是所有家庭理财当中收益率最高的一种方式,但也是风险最高的一种,其优点是比较容易操作,但需要专业知识,期货投资与股票投资的原理几近相同;风险中等的是基金和国债。基金是专门收集社会闲散资金进行再次投资的一种金融活动,也就是说,所有购买基金的家庭相当于同时将资金委托给一个小型金融投资组织,成为组织的共同股东,承担分红和风险。基金投资的风险相对较小,但收益率不如股票和期货,国债则与基金的金融活动模式基本相同;风险最小的是储蓄和购买保险,这两者的投资与收益之间的时间间隔比较长,虽然投资的风险几乎为零,并且可以使家庭始终持有可用资金(或在某些风险中有所保障),但其收益率是最低的。
(二)探讨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意义
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也是社会金融活动的一种形式,只不过相较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来说,家庭的金融活动与其说是使用能够资金,还不如说是管理资金,因此,家庭金融活动多用“理财”来描述,而不是直接用“投资”。普通家庭金融理财的最终目的是使家庭持有的货币量不断增长,以满足家庭消费需要,对此进行探讨能够帮助我国大多数参与金融活动的家庭提供更好的理财建议,使家庭理财的最终目的能够实现,即提高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家庭理财一旦被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为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作出贡献,就能故事我国居民的购买力提高,从而拉动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此外,家庭理财能力的提高能够使我国金融活动中这部分散户的金融行为科学性增强,有助于家里较好的金融投资秩序,死我们金融行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因此,重视普通股家庭作为金融活动中的一个重要角色,探讨家庭理财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我国经济的宏观和围观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我国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现状
(一)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已经成为家庭生活的重要事务
家庭理财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勤俭节约”、“紧紧手,年年有”和“积谷防饥”的家庭财务管理意识,实际上就是家庭理财的缩影。现代社会的家庭拥有更多的生育资源,摆脱贫困已经不再是家庭经济活动的主要目标,而大多数家庭都必须要负担老人养老、子女读书上学、结婚生育和自身养老的责任,这意味着小康之家也不得不考虑到这些经济问题,家庭经济压力实际上是无处不在的。而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受众的资金并不足以开创一份额外的事业,那么,只有选择投资理财一条道路;另外,现代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使货币以一种缓慢的方式一步一步走向通胀,虽然国家经济并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但是,货币的购买力下降还是十分明显的,家庭要使手中的货币价值能够包吃住,就必须依靠家庭理财实现家庭资金的增值。基于这两点原因,家庭理财已经成为目前我国普通家庭中最重要的事务之一。据可靠资料统计,我国有80%以上的家庭都在参与金融投资理财,尽管所采用的方式不一样,但是,家庭资金确实以不同的方式流向金融市场,并创造了相应的价值。
(二)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形式具有时代性特征
普通家庭在金融投资理财中所选择的理财方式极具时代性特点,这与家庭理财对金融市场活动的影响力有限的特征是相吻合的。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最主要的理财方式是储蓄和购买国债,到如今演变成了储蓄和购买一系列保险。采用这种理财方式的大多数中老年人,他们的理财观念相对柏寿,对风险的规避心理较强;而中国的金融市场真正活跃起来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之后开始的,从那以后,各种类型的理财方式纷纷出现,股票一度成为家庭理财中的热门方法;股票大盘的动荡和储蓄、国债的低收益率使热衷于家庭理财的人们将目光投向基金。如今,购买基金已经成为家庭理财总应用最多的一种模式,并且深受80、90后一代青年人所推崇。家庭理财在不停的时代展现出不同的特征以及成为此种金融活动的重要发展成果,而这个成果,还将随着家庭理财的发展延续下去。
三、我国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金融投资理财将成为普通家庭最主要的理财方式
社会财富总量的累积增长并不会平摊到每一个大众家庭并使之受益,而是根据市场参与和投入分得相应的利益,而普通百姓分得社会效益增长的成果除了劳动收入外,就是资本投资收益了。但资本投资是有风险的,并不是每个投资者都能获利;而如果你不参与投资的话,那你就干脆没有得利的机会了。根据美国当前社会家庭收益增长分析,基本上是每个美国家庭每年约有50%以上的收益增长部分来自资本利得。在这样可观的资本增值环境下,不参与资本投资,无论你现在有多少财富,在市场经济变化中都可能被财富边缘化。而普通大众不被边缘掉的最可行措施,就是参与资本市场运作了。我国未来的经济以金融业的蓬勃发展为主,社会生产力过剩已经使我国青年一代遭受着比较大的就压力,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财富分配的越来越不平均,普通家庭的成员在未来能够通过自身工作满足高质量生活需要的可能性越来越弱,家庭需要以理财为主要方式,合理分配家庭资源,保证家庭生活质量;另外,在家庭能够选择的理财方式之中,金融投资理财的优势越来越明显,伴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理财产品也日益丰富。如银行存款,以前相对比较单一,而近几年各大银行推出的各种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汇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又有准储蓄型产品,能够稳获高于同期存款的收益,还有与股票收益挂钩的产品,通过买人民币理财产品间接投资股票,此外其他各种理财品种也极大丰富,基金的热卖就是人们信任并且积极投入金融投资理财的一种表现;相反固定资产投入对家庭理财的帮助作用越来越小,以房地产投资为例,10年前的这种固定资产的收益率是比较稳定的,但是在2008年到2012年之间,房地产的收益率陡然提高,然后又随着政府的一系列房屋购买限制令和银行贷款的约束,使房地产进入了一种低迷状态。一旦家庭将资产投入到房地产上,则其收益效果救很难确定。相较之下,金融投资的收益更加灵活,并且因为收益周期较短,对家庭的不良影响仍是可以规避的,这使得金融投资理财成为未来家庭理财的主要方式
(二)普通家庭金融理财对金融风险的对抗力加强
由于金融投资理财将会成为普通家庭理财最主要的方式,因此,家庭资金在未来的金融市场中将扮演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随着人们对金融投资理财的重视长度提高,家庭对抗金融风险的能力也会逐渐增强。在全球性出现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之下,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存在许多不稳定状况,再加上金融中介机构和投资方式和投资产品的不断发展和增长,这就给普通家庭投资构成了极大的风险环境。普通家庭受限于专业金融知识的储备量,从而不能有效地对金融市场进行准确的判断,大多数家庭的投资方向甚至是出于对周围邻居、亲朋好友的跟风,这就给百姓家庭的资产安全埋下了隐患。普通家庭的投资一般具有投资规模较小、投资方向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投资质量不高等特点。这些因素都是家庭金融投资潜在的风险。那些热衷于家庭理财的金融投资“散户”开始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学习,力求从根本上巩固自身对金融投资环境的认知,从根源上弥补自身的不足,以便于能够更好地去判断瞬息万变的市场投资环境。还有些家庭型金融投资者通过金融书籍、报纸、电台、网络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来进行金融知识的学习,金融知识的储备是一个精细、漫长、与时俱进、及时更新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学习过程里,投资者可以从根本上提高自身的投资意识,摒弃以前的投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缺点,提升自己的市场判断力,进而提高投资质量,保障家庭资产的安全,从根源上面降低家庭投资的风险。
(三)普通家庭金融理财将呈现出目标统一下的多元化模式
目前金融市场提供给将普通家庭的金融投资方式是比较多样化的,但是,受到理财者个人能力的限制,大多数家庭使用的理财方式都比较单一,并不能实现家庭资源的最优配置。然而,金融投资理财成为家庭最主要的理财方式已经是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而家庭对抗金融风险的能力将会有所提高,这一切都与理财者个人对金融市场的判断力提升和对家庭财务管理能力的提升有关。一个成功的家庭理财者必然不会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在既要追求收益、又要规避风险,还要兼顾资源的优化配置的理财要求下,普通家庭金融理财必然呈现出一个目标统一下的多元化理财模式。从理财者的身份和责任来看,家庭中只要是能够胜任理财责任的任何一个成员,都可能参与理财互动,这必然使家庭理财的模式发生变化;从科学理财对风险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来看,最有效地处理金融危机、度过风险的方式就是购买不同层次饿种类的理财产品,获得多样化的收益,或者,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至少保证某一个或某几个理财产品还能够发挥作用;第三,金融市场提供给家庭理财者的理财产品形式多样,家庭理财者有必要根据家庭的需要去选择这些理财产品,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个多元化的理财模式,例如,对“零花钱”的投资以短期利润率高的为主;对“读书基金”和“养老金”的投资来说,应当一较长年限的、稳定性较强的理财产品为主。
四、对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建议
(一)树立良好的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观念
为了实现家庭收入的保值与增值,应该培养对理财知识和技巧的认知,并将之转换为理性的处理投资项目和规避风险的技巧上。理念作为一种理性的观念,在理财方面就是通过理财者不断遭受的挫折和损失而完善和成熟起来的。
(二)善于利用投资收益
在满足了基本的财产保全以后,在仍有富余的情况下,通过金融市场上提供的诸如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形形的金融投资理财工具,进行增值计划。这些工具的特点是高收益、高风险。在这个过程中,知识在资产积累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如何选择合理的投资组合,规避风险,赚取最大利益,成了个人经济生活中新的时尚。
(三)重视理财中的家庭个体差异
家庭经济的状况不同,家庭成员不同的个人喜好,所以,在投资的工具上侧重点不同,资金的注入也不一样,产生的投资理财的方式有所差异。就拿中国南北部做比较:从家庭的资产总量来说,北方家庭可能不如南方家庭,关键是理财观念和方式有很大差距。经济稍差的北方家庭有放弃理财的想法,中等家庭将财富主要用于养老、孩子上学、买房等保障性开支上,主要理财方式为储蓄。富裕家庭则大多将财富用于消费,而南方家庭则更注重财富的增值。较为贫困的家庭努力进行脱贫致富,中等家庭认为保障性开支需要更多支付,必须让现有财富尽快增值以确保生活的正常运行,小康家庭则将盈余用于更多方式的投资上。
五、结语
关键词:企业 金融投资 管理
当今时代是个市场市场经济时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经济体制也在进行不断变革,这也就促使了企业必须改革其管理方式。正是这一连串变更,直接促进了企业的融资方式和金融投资管理的不断变化。从我国企业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直接看出企业的融资方式已经得到发展完善。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更多的是进行实物投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企业更多的是利用股票和债券来进行融资。这种金融投资方式大大的提高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性,也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如今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金融投资已经成为企业获取利益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怎样对金融投资进行管理,是现代企业必须研究和掌握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在金融投资上所投入力度的大小,选择何种方式投资,是否正确的选择了投资方向,这些都有可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所谓一步错,步步错,所以企业对金融投资的管理要格外重视,还要谨慎判断。目前,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已成为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 企业金融投资及管理含义
企业的金融投资是一个市场经济下的概念,它不同于实物投资,金融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信贷、发行股票和债券等。企业的金融投资管理的含义,其实就是对企业投资的资金进行的管理,主要包括投资公司决定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投资,怎样管理投资程序,怎样合理分配投资资金等内容,通过金融投资企业可以获取相应的市场回报率,也就是利润。企业金融投资方式还可以选择扩大再生产,这也是一种投资方式,或者是采取购买债权和股票的方式进行投资,不管企业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投资,企业都应该提前做好全面的准备工作,首先就要对市场方面进行调查,其次要分析和对比看看哪种投资方式的性价比最高,然后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最后选择出对企业发展最有利的投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利润。
通常情况下,没有统一固定的企业金融投资管理方式,由于各企业特点不同其管理方式也各异。这里基本上可以把企业的投资管理分为传统投资管理和现资管理,这两种管理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管理的投资资产类型的不一样。
二、金融投资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1.投资回报率可观
企业进行正确的金融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的回报率,使企业取得一定的收入。这也是金融投资管理最直接的作用。所以,通过金融投资企业可以有效地达到融资的目的。例如,07年我国的上市公司雅戈尔在1至9月仅仅依靠金融投资这一种方法就能够获利2亿多美元,此项利润是企业总收入的98.5%,甚至还被一些知名的报刊杂志点名批评,说雅戈尔公司不把重点放在本职工作上,而是通过“投机取巧”来获利。我们先不去评论雅戈尔公司选择金融投资这种发展战略好不好,但是我们必须承认,雅戈尔公司确实通过金融投资获得了相当可观的利润,这也的确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2.完善企业运行机制
企业的金融投资管理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帮助完善企业运行机制。有效的企业的金融投资管理,可以提高企业对市场经济运行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把控,同时促进了企业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进而保证企业平稳快速发展。但是,要想使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真正发挥上述作用,就必须要做到一个前提,即企业自己必须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只有具备了这样的决策能力,才能真正发挥金融投资管理作用。众所周知,企业的金融投资是有风险的,而且这些风险会产生重大影响,关乎企业投资的成败。所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一旦投资出现差错,哪怕只是一丝一毫的小小错误,都极有可能使企业面临巨大的风险,甚至使企业资不抵债,最终只能走向破产倒闭。所以在做金融投资操作时,企业需要具备高度的风险意识,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使做出正确的投资管理决策,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3.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工作离不开各部门各工作人员的努力,要想做好该项工作,就必须从企业的资金、投资项目和企业的人才基础出发。只有综合了全面的可靠的可投资因素,企业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才能获取可观的收益。所以,企业加强对这些方面工作的管理力度,可以为企业构建良性的发展环境。
三、 企业做好金融投资管理的方法
1.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进行金融投资管理,主要可以从下述5个步骤进行:1.制定合理可行的投资计划。2.要仔细分析这项投资。3.组建投资组合。4.是对投资组合进行修正。5.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第一步,即确定投资政策,这是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的重中之重。企业只有先做出了正确的投资决策,才能保证后面的步骤正常进行。只有做好了每一项步骤,才能使企业真正获利,企业也就做出了正确的投资。但是这第一步投资政策的确定并不好做,而且还很困难,一旦投资政策选择错误,会对企业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企业在确定金融投资政策时,一定要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结合本企业实际发展的需要,进行深刻分析,还要有金融投资的风险意识,不可盲目投资,必须要仔细分析、慎重思考,谨慎投资。企业还要建立有效的投资管理机制,才能完善企业的金融管理体系。
2.加强投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在当今时代下,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与人才之间的竞争。人才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也就对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企业在进入投资市场时,企业自身必须要有专门的投资分析人才。只有拥有了专业的高技能的人才,企业才能做好金融投资工作。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更多的投资管理人员,企业应该采取各种能够吸纳人才的方式来招揽人才。例如,提高薪酬,提高福利待遇,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人才。公司还要对现有的投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软实力,促使企业能够做出正确的投资分析能力。
3.加强企业预算管理
企业预算是一种管理手段,它运用于企业内部管理之中。预算管理是帮助企业正确处理责、权、利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管理方式。它一般通过企业内部各部门及相关职员的合理分工,运用一套管理规则和措施,科学合理的对年度收入与支出、成本与费用进行预测,并且还能预测出未来的发展的蓝图。
企业预算工作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前提,预算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一切运营活动,所以说,企业预算工作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加强企业的预算管理我们要重点主意以下几点:
(1)无论是单位领导、财务部门领导或者是负责编制单位预算的财务人员都要在意识上高度重视预算管理。一套全面的预算管理是完善的财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则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量有所增加,财务管理内容更加多样化,预算管理渗透到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
(2)完善单位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个环节,预算编制应遵循合规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原则,并且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鱼位采用先进的编制方法。
(3)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依法理财观念,通过《会计法》、《预算法》等的学习进一步充实理论知识,每年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该方面的培训与再教育。
(5)建立预算管理责任制。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制,充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负责人身上,单位领导对于预算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财务主管在预算管理承担重要的任务和责任。还要将责任与奖惩升迁挂钩,从而促进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四、结束语
就目前的市场环境,我们不难看出,企业金融投资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一个重要方面,加强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可以为帮助企业构建良性的、健康的发展环境,同时促进企业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不断完善自身,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站稳住脚提供保障。目前,已经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在日常的工作运行中对金融投资的管理加大了力度,以此来促进企业的发展。管理好金融投资,已经成为当今企业强化自身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已成为现代企业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王洋.论企业金融投资风险的评估.[J].商业经济.2010(20)
[2]王倩.张小东.企业金融化的经济效益和风险防范.[J]中国商界.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