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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15 17:13:4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企业信用信息管理

第1篇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信用信息问题日益突出,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研究开始倍受关注。本文基于信息管理的理论,对如何构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企业信用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企业信用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转化为企业信用信息,产生信用资本,为企业带来相应的信用收益。企业信用信息是一种资源,它可以使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提高竞争力,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动力。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开放程度还不够大、利用率比较低;企业信用的大部分信息仍然分散在各政府部门,信息联网内容单一,信用信息资源不能被有效整合,无法通过信用信息来约束企业的信用行为;失信惩戒的市场约束作用尚不明显;企业失信的社会制约机制还未形成;政府部门对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究其原因,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和发挥作用是其症结所在。因此,研究如何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对于开发和利用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的内涵

V.Slamecka 等学者指出,人们对信息的认识是不断深入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信息的内涵有了重要的拓展,在原来“消息”、“知识”等内涵的基础上,又有了两个新的内涵:信息是一种资源;信息是一种商品。信息作为经济资源和商品的新观念,以及信息经济引人注目的发展,促使人们进一步关注信息管理,对信息管理提出新的需求,并将其推向一个新的时期。

信息管理的实质就是人们综合采用技术的、经济的、政策的、法律的方法和手段对信息流进行控制,以提高信息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效用价值为目的的一种活动(马费成,2002)。

企业信用信息是随着信用的产生而产生的,是指与信用有关的信息,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政府部门、合作伙伴、竞争对手、消费者等相关的活动中与信用有关的行为记录,它是判断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信息。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失信来源于信息的不对称。要建立防止企业失信的机制,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就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我们认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就是以经济、技术、法律等措施为保障,向市场主体提供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相关信息的动态过程,是对于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的动态过程进行全方位管理的工作体系。通过这种机制能够优化市场信用信息资源,规范市场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

总体来说,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机制。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是指通过合法、公开的渠道或根据与有关部门的合约,将分散在社会有关方面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分类、整理、储存,形成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活动。企业信用信息可以分为企业基本信息、信用能力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是企业信用信息资源能够得以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的基础,也是信用信息产品开发的起点。没有准确、及时和可靠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企业信用信息产品的开发质量也得不到必要的保证。 企业信用信息的评价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评价机制,实际上是增加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可识别性,即用一定的符号来表示企业信用的好坏程度、高低水平等状况。作为企业信用可信程度的依据,企业信用信息评估是由公正、独立的评价机构,采用规范的评价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对企业信用信息做出的综合评价。包括评价原则、评价模型、评价指标、评价等级、评价方法等。

3.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它是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目的实现的途径。企业信用信息机制的建立就是要根据不同性质的信用信息,选择合适的机制,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利用。从理论上分析,企业信用信息主要依靠四种机制:一是信用信息的自愿机制,即企业自愿将信用信息予以对外披露;二是信用信息强制机制,即由法律或规章授权某国家行政机关公布企业有关信用信息。强制机制一般适用于企业的黑色信用信息及部分出于自身考虑不愿主动公布的信用信息;三是市场化机制,即由需要特定信用信息的企业向有关信息提供方购买信用信息;四是互利共享机制,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者同时也提供关于自身和其他企业的信用信息,即信息使用者同时也是信息提供者,相互之间实现信用信息的互利共享。

4.企业信用信息的法规保障机制。完备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是建立在有政策、法律保障环境的基础之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法规是调整各类主体在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传播和利用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5.企业信用信息的技术支持机制。企业信用信息技术就是在生产企业信用信息产品和提供信息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转换、通信和安全等方面相关技术、处理方法以及所有相关软件的总和。特别是以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则是构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的支撑条件。

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的必要性分析

1.信息不对称指交易双方的一方拥有相关信息而另一方却没有这些信息,或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相关信息,从而对信息劣势者的决策造成不利影响。信息不对称可以分为事前不对称和事后不对称。事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逆向选择”, 事后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大,信用市场中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信用评价方的信息成本和市场交易费用也就越高。所以,信息不对称导致授受双方的不均衡博弈,使得信用风险的产生成为必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可以加速企业信用信息的传递和共享,使信用信息尽量公平地为经济交易的各方所共有,使交易各方最大限度地了解各自真实的信用状况,避免发生信用合约签订之前信用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信用合约签订之后信息优势方的道德风险行为,减少交易成本。

2.企业信用信息的有效性与时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类别的信息具有不同的时效特性,企业信用信息的时滞性主要是指信用信息采集的滞后性、评级的滞后性和更新的滞后性。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能够及时收集各交易方的信用信息,当信用状况改变时,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递给信息需求方,避免信息滞后给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带来不利的影响。 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健全的市场化企业信用信息供给机制,这导致信用信息产品(如各类信用报告、信用评分)数量较少且供应不足,从而使市场参与者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在时间上和数量上都难以得到满足,这就必然要求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

4.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是优化信用资源配置的保障,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使信用信息资源不断向信用状况好的企业集中。在企业信用信息充分共享的情况下,授信机构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信用申请企业的信用状况,减少因缺乏信用信息而出现的授信决策失误。同时,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有更多机会选择优质的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为企业间选择满意的合作伙伴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企业良好的信用信息将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经营成本。反之,不良企业的付款信息将增加供应商要求现金结算的比例,从而加大企业的资金需求,增大企业的经营成本。 为了防止企业不法牟利,必须建立“守信者奖、失信者惩”的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和查询机制是保障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运作的前提。健全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本身对失信企业具有惩戒效应,并能够消除或抑制交易中的不良动机。

三、构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的对策

1.基于人文方面的对策。目前,我国企业信用信息市场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我国征信行业发展无法可依、无法保障以及企业信用信息供给严重短缺的要因之一。因此,必须加快企业信用信息方面的政策与法规建设,主要包括:(1)建立界定企业信用数据开放范围的法规,包括必须开放的数据源及监管机构的责任,保证企业信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更新。(2)出台关于界定企业数据保密范围的法规。(3)制定公平信用报告的法规。通过这些法规的制定来强制有关行政机构和社会部门以法定途径和方式将企业信用信息以商业化或义务的形式向信用信息中介机构开放,并为商业化的信用信息中介机构在市场上开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级、保存和服务提供基本法规依据。

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应建立在我国的信用文化基础之上,这就需要我们树立起正确的信用价值观念,培育全民的“信用至上”意识,珍视信誉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别要重视企业的信用文化建设。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从业队伍的建设,规范从业人员,建立从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制度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2.基于经济方面的对策。市场机制能够通过价格信号自动地以较低的成本合理地配置资源,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对企业信用信息生产的自组织过程来实现。它表现为三个方面,(1)市场机制允许多个征信企业为进行企业信用信息竞争性的生产,刺激信用信息生产效率的提高。(2)信用信息生产存在风险的原因在于其投资是不可逆的,但成功的信用信息生产却具有巨大的收益,为征信企业的信用信息生产提供动力。(3)市场能够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信用信息生产。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征信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使企业征信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另外,积极培育企业征信产品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强大功能,更多地使用市场化的手段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资信评级。 基于信息技术方面的对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各种功能,能够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传递和共享效率,是对构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的重要技术支持。(1)尽快组织和开展企业征信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2)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这是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关键,结合国外经验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应该分三个层次建设企业信用数据库:一是政府部门除了按照一定的标准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如工商注册数据库、工商年检数据库和工业企业普查数据库等等,还应当根据企业征信需求建立一些专门的企业征信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服务。例如日本通产省专门斥巨资建立了“海外企业数据库”,记录与日本企业交易过的海外客户信用信息资料,专门供日本商社对外贸易合作时查询使用;二是规范行业内企业征信数据库的建立与运行。在同一行业范围内企业的信用资料比较集中,因此以行业为主形成的企业征信数据库是征信服务的另一个重要形式;三是加强征信企业的自身征信数据库建立与完善。(3)加快基于网络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联网整合、传递和查询。(4)采用知识挖掘、数据挖掘等新技术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内容进行深度分析挖掘,增加信用信息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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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 琴戴 娴杨 涛:从信息经济学角度谈信用信息传递机制的建立[J].财会月刊,2005(12)

周城雄:我国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北京大学,2004

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促进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机关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公布、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信用记录以及对判断企业信用状况有影响的客观信息。

前款所称企业包括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立本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遵循统一归集、政府、信息共享的原则,为行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可以委托经营性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

第五条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省级有关行政机关负责确定和公布本系统有关企业信用信息的具体项目、范围和标准,收集、整理本系统的信用信息,并负责信用信息的提交、更新和管理。

第二章信用信息内容

第六条企业信用信息由身份信息、业绩信息、警示信息和提示信息组成。

第七条下列信息记为身份信息:

(一)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机构代码;

(三)企业取得的专项行政许可;

(四)企业的资质等级;

(五)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查的结果;

(六)其他有关企业身份的情况。

第八条下列信息记为业绩信息:

(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受到省级以上行政机关有关表彰的情况;

(二)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

(三)被金融机构评定为“AAA”信用等级的;

(四)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的;

(五)获得“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省名牌”产品的;

(六)被评为省质量信誉等级A级、AA级、AAA级企业的;

(七)通过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以及产品被列入国家免检范围的;

(八)被评定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

(九)被评为“价格诚信单位”的;

(十)被国家评为环境保护模范、先进企业的;

(十一)被列入“绿色通道”的进出口企业;

(十二)省级行政机关认为可以记入的有关企业信用的其他业绩信息。

第九条下列信息记为警示信息:

(一)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给予撤销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二)因违法行为未通过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以及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等级的;

(三)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因违法构成犯罪,有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交易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第十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下列信息,记为警示信息:

(一)对本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

(三)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以及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四)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五)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下列信息记为提示信息:

(一)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的负债及担保状况;

(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拖欠工资情况;

(四)企业的欠税情况;

(五)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欠缴情况;

(六)企业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许可、认证时提交的有关资料;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

(八)其它经省级行政机关确定可以记入的信息。

第十二条提交的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交信息的单位名称;

(二)被提交信息的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注册号;

(三)信息内容;

(四)信息的有效期限。

除前款规定外,提交警示信息的,还应当同时提交下列电子或者书面文档:

(一)移送信息的通知书;

(二)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三)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四)仲裁机构的裁决;

(五)决定、判决、裁定、裁决执行情况的说明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信用信息归集

第十三条省级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制定本部门传输、维护、管理、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系统信用信息的审核、提交。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及时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交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对提交的信息数据进行追加、修改、更新和维护,对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具备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实时更新和维护信息数据;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每月追加和更新一次,属于特殊情况急需记入或者更新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可以即时提交。

第十六条企业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提供本企业符合提交范围的各项信用信息,并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设定:

(一)身份信息的记录期限至企业终止后2年为止;

(二)业绩信息的记录期限为企业受到表彰、获取称号的有效期限;

(三)提示信息的记录期限为3年;

(四)警示信息的记录期限为3年,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对企业的限制期限超过3年的,依照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记录。

记录期限届满后,系统自动解除记录并转为档案保存。

第四章信用信息公布和使用

第十八条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布。

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属于个人隐私、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内容,提交信息的行政机关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公布和披露。

第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登陆信用**网站查询企业的身份信息、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并通过身份认证查询企业的提示信息。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以及周期性检验和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应当及时查阅企业信用信息记录。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对于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记录或有多项业绩信息记录的企业,给予鼓励:

(一)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抽查;

(二)在周期性检验、审验中,可适当减少检验、审验程序或予以免检、免审;

(三)在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鼓励措施。

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对警示信息期限内的企业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或者抽查;

(二)不得列入各类免检、免审范围;

(三)不得授予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关荣誉或者称号;

(四)不予出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所需的合法经营证明;

(五)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前款规定外,法律、法规、规章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限制登记注册、对外投资、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运用,不得违法限制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企业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本企业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向提交信息记录的行政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记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信息确有错误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该记录;因信息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行政机关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对该机关落实政务公开以及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

行政监察机关、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利用工作之便,违法提供、公布、利用企业信用信息,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损害企业信誉,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监察机关及相关行政机关对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提供、追加、更新信息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驻晋办事处、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告媒介等单位有关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布、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3篇

1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在关于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法律体系建设中,只有几种较为片面的与信用有关的法律,如《会计法》、《合同法》、《票据法》、《刑法》、《税法》等。虽部分城市如上海和深圳也出台了关于信用方面的法律,但这些法律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对企业进行管理。

1.2 企业信用信息的分散性及隐蔽性使信息收集难度增加。在当今社会,企业的信用信息主要分布在企业内部、工商管理、银行、质检等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分布具有分散和隐蔽的特点,使得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比较困难。

1.3 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没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信用信息管理要求信用信息收集要及时、连续和完整。传统的手工收集的方法已不能满足信用管理建设的需要,有一定的限制和滞后性。

2 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的对策

2.1 尽快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的相关法规体系。国家应加快相关法制进程,尽快将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以政府为主导来促进企业信用档案体系的规范运作。区、县政府负责制定总体规划与规章制度,培育和监管信用市场。按照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规范有序地建立全区、县企业信用档案体系。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制定企业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披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和相关制度。

2.2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收集体系。要对企业信用档案进行档案化管理还要有正确和高效收集档案的措施,才能满足档案化管理的需求。从企业信用档案的收集制度上来看,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充实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为全区、县信用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服务,积极推进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同时,建立企业信用综合评级系统,根据各行业的企业信用信息,按照不同的权重,建立区、县企业信用综合评级系统,向各部门和社会提供企业信用综合评级信息,促进企业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不同的信用信息在信息采集时具有不同的情况,具体的信息采集方式应该按照以下的几个方式进行:可以采取定期采集、不定期采集和一次性采集三种方式相结合。如企业经营状况这类“一年总结一次”的信用信息,可以根据其的惯例,采用定期采集信息的方式。

2.3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机制。要健全管理机制,政府及部门要把企业信用档案体系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工作目标。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舆论宣传,共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的建设。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的组织领导上应由政府主导,工商部门或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的信用机构具体负责建档,其他能够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部门如工商、海关等全力配合,各级档案部门指导信用档案信息的采集、整理及保管利用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立信用档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挥职能优势,协助有关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办法,规范和完善信用档案管理。

第4篇

企业构建信用管理体系保护自身信用交易行为,防范企业信用交易风险,这一系列行为都离不开政府方面的积极扶持与推动。在我国,政府主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介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它相比于其它部门在面向企业的职能定位与功能提供方面更加具有优势。本文就以它的功能优势与功能定位开题,延伸分析工商管理运用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相应功能对策。

关键词:

信用管理体系;工商管理;优势;功能定位;对策

企业在进行信用交易过程中一定会存在非现金流与赊销,这对他们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是一定阻碍。为了消除这一阻碍,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常规化开展和宏观经济结构的正常运行,就必须建设一套信用管理体系,对所有授信企业的信用度实施考察,实现对企业信用行为的有效监管。为了确保监管过程的有效性与公正性,政府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对企业进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管理行为进行干预,它具有强制执法功能,也是希望基于社会宏观经济角度来确保社会企业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转。

一、工商行政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功能优势体现

从目前来看,实际上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金融机构、跨国征信机构、税务机构以及海关机构都在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与管理,所以客观讲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监督介入方很多。但对政府、社会及企业三方发展而言,与企业监管关系最密切的还莫过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以政府希望以该部门作为主导来干预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体现该部门在企业方面职能定位的有效优势。从职能定位角度来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中发挥三大功能:第一,它能制定、起草和执行与企业相关的信用管理行政法规,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提出硬性指标;第二,它能够实现对企业设立、营业执照办法与企业经济户口功能的有效审批,并为企业建立经济户口;第三,它能够查处企业的违约失信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所以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直接面对企业实施有效监督,主导企业信息管理体系的构建过程,具有强大的法定职能优势。另外,它也可以起到规避政府职能大规模调整和现行组织法修改的作用。总结来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监管管理是全方位、多角度的,它不但能实现对企业的信息监控管理,发现并制裁企业所存在的失信行为,也能直接推动企业征信对象的保理业务发展进程,所以说政府借助工商行政管理主体来干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也是当前中国政府及企业相互扶持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工商行政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功能定位

1.对信息的收集与加工管理

企业构建自身信用监管体系的前提就是建设一套完整的征信体系,这样能确保企业的信用监管体系构建始终保持动态发展状态。客观讲,我国目前依然是非征信国家,企业征信制度并不发达,所以政府必须指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帮助企业建立经济户口、企业年检等主导征信方式,辅助企业来实现信用信息收集过程,也间接促进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在信息收集以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确保信息价值能够最大化发挥,还会进行后期加工,并将加工好的数据交给企业及政府部门作为信用管理与行政管理依据,为以后的信息供给服务提供做准备。具体来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以一定标准来加工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评级,最后构建信息查询平台,制定信用评级标准,借助网络来面向社会及其它政府部门来提供有关企业的所有信用信息查询服务,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点带面,实现辐射性监督管理机制,令全社会都参与到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的监督过程当中。

2.市场引导

考虑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仅仅适合于当前尚不完善且征信规模较小的现实市场,而伴随市场中征信业的不断发展完善,政府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来必然会从直接征信中退下来,所以就目前来看,工商行政管理之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依然定位于市场引导功能。它为当前企业提供信用评级、分析与风险评估功能,鼓励保险公司对企业失信行为开发必要险种,以达到防范企业信用风险的目的。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有着引导和培育专业保理公司的职责,为授信企业追讨企业债务,并同时为授信企业提供理赔服务。

三、工商行政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功能对策

工商行政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应该起到一定的技术完善作用,下文将针对企业的信用监管技术完善来提出两点功能对策,以体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于企业发展的优势特性。

1.为企业构建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及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工商行政管理为企业构建信用信息数据库与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为了打击企业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直接维护。同时,它也能确保信息公示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在这一完善过程中,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会被不断充实完善,例如失信举报制度、信息查询系统等等都能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过程。以信息查询系统为例,它就主要将企业信息划分为3类,其中包括企业登记信息事项、企业正面信用信息以及严重失信信息,这一类信息主要面向全社会公开,始终保持信息透明度;还有失信行为信息被处罚记录信息,该类信息限制只允许当事人进行个案查询使用;另外第三类信息则代表企业在年检后所获取的经营信息,比如企业盈亏状况信息与资产负债信息等等。上述三类信息都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通过信息查询系统共同管理,目前诸如此类企业系统的构建也被视为是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中符合法律规范的正确思路。

2.为企业创新信用评级方法

我国政府目前也与时俱进,借鉴国际做法来干预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例如以工商行政管理为主体的要素分析法,它就基于5C和5P标准评判方法来监督管理企业。所谓5C就是企业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抵押(Collateral)和情况(Condition),5C主要从企业行为规范来约束他们的信用体系构建过程。而5P分别为个人(People)、偿付(Payment)、目的(Purpose)、保障(Protection)和前景(Prospects)。5P与5C相对应,它通过企业技术规范来约束他们的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两种方法对授信企业在信用评级过程中都会有所提示和帮助,并且所涉猎范围全面,能够进一步促进企业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良好互助与监督关系。

四、总结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重要作用的现今时代背景下,企业必须基于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出发,结合自身状况及能力来不断发展信用管理制度,并同时重视工商行政管理之于自身的干预与辅助过程,实现未来合理、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二者之间也必须把握好“度”的关系,做到适当干预,以有效解决问题为准则,在新形势下寻求更有效率的工行管理职能运用方法,帮助授信企业突破自身局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李敏.试析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的工商管理运用[J].现代商业,2013(6):160

[2]王睿.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过程的工商管理运用研究[J].才智,2014(10):340-340

第5篇

摘要:目前,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我国政府大力提倡、开展的主要内容,只有创建信用体系、提高各企业的信用意识,市场经济才能稳定发展,国家才能日趋繁荣。现在绝大多数企业在管理、业务中都应用信息化完成相关工作。因此,构建信息化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极具意义。

关键词 :信息化;信用管理;体系

随着企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工作步骤的日益加快,信息化已经是企业业务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信息化已在大多数企业开展并逐渐加深其使用范围与功能。本文从信用管理方面对信息化软件的功能扩展进行探讨,从信息化系统的采集、评价、查询等方面探讨信息化环境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问题。

一、信息化与信用管理体系的关系

1.信息化是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的平台

目前国家大力开展信用建设,因为信用是市场经济良性运作的保证,是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信用管理的不断提升才能带动企业的不断发展,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

信息化平台是方便企业工作的工具,能够最大限度降低人工的运算、查找、搜索等工作。在信息化环境下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有利于企业将信用管理与现有软件集成使用,提高企业信息的利用效率与信用体系的构建周期。

2.信用管理体系是信息化良性运作的保证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很多信息都是从互联网中获取,虽然大大降低了信息的获取成本,但是获取的信息不能全部保证其真实性。如果合理的在信息化系统中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就能过滤一些对企业无关、虚假的信息,促使企业信息化的良性发展、运作。另一方面,企业在应用自身的信息处理业务时,需要增强信用意识,制定相关信用政策、利用信息化最大限度的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建立以企业为核心、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信息为主线的信用管理体系。

二、信息化环境下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1.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的内在要求

企业间的竞争已从过去的个体竞争发展到了企业联盟间的竞争,即供应链的竞争。供应商、客户、企业间一方出现问题,则整个价值链利益受损,甚至瓦解。因此,在信息化环境下创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成为企业的内在要求,是企业健康、安全发展的前提。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工作平台的不断先进,互联网信息的广泛应用,采用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已经被很多企业应用,这就使得开展信用管理的意义尤为明显,构建信息化平台的信用体系的势在必行。只有构建了合理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企业才能不断增强自身的信用,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加快发展步伐。

2.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的外在驱动

企业外在的信息要求企业构建信息化的信用管理体系。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就需要不断的进行商业活动,不仅在现有的市场,而且需要不断扩展销售渠道,把目光放在信息化运作模式上。在信息化的运作模式中,商业风险尤为凸显。商业风险的形成,主要是由于信用体系的构建不完全造成的。因此企业需要确定准确的客户信息、获得客户信用状况,控制信用风险,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信用管理体系也以帮助企业最大化的过滤企业无用信息,规避商业企业风险。

三、信息化环境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部门

信息化环境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需要企业设立专门的信息化信用管理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信息化的顺利运行,企业信用管理的组织实施。该部门可以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化信用管理工作。

(二)完善评估系统

1.自我评估。根据企业现有信息化管理平台上的数据,对本企业经营状况、管理状况进行评估,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风险机制体系。对企业的产品、市场、技术等能力进行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给出适合的企业信用策略。

2.行业评估。对企业所在的行业进行发展评估,是企业时刻了解该行业所处的地位,并根据行业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

3.供应链评估。针对企业的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供应链数据库,对客户及供应商的生产状况、供货能力、支付能力、日常业务量进行评估,加大与优质供应链的合作,降低企业风险。

(三)改进信息化系统功能

企业在信息化使用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业务、财务方面。信用管理也是从这两个方面约束、促进企业的信用意识,改进企业信用模式,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的。因此信息化环境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主要从信息化的总账模块、应收款管理模块、应付款管理模块、采购模块、销售模块来构建信用管理体系。

在各个模块中增加信用动态跟踪及反馈语句,在信息化的使用过程中,实时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分析。

四、构建信息化环境下信用管理体系需注意的问题

1.企业内部培养信用意识

牢固的信用意识是企业信用体系的顺利实施的前提,企业开展信用管理首先要从完善自身信用着手,依法开展商业活动,诚实信用、保证提供给客户的信息真实,按时交税,接受政府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只有自身信用了,才会和信用的企业长期合作,促进企业持久、良性的发展。

另一方面,只有企业加强了信用意识,才会及时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保持与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合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2.政府加快信用法制建设

国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信用管理,并且用法律法规支持企业建立信用机制。建立政府网站,进行企业信用评估,确保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如果政府能建立、完善这样的信息化信用管理平台,那么,企业在进行交易时,都可以去政府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交易方的信用等级,明确并降低信用风险。

3.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构建信息化环境下信用管理体系也要充分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也就是加强信用服务公司的建设与管理力度。信用服务公司相当于会计行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帮助分析企业信用风险,创建信用平台,使企业在信用管理建设中少走弯路。

综上所述,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不是企业独立进行的,需要企业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与政府的职能,做到环环相扣,才能实现信息化环境下信用管理系统的构建目标。

课题来源: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编号:2013SJD630100;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课题编号:201411054009Y; 苏州市职业大学教改项目(研究性课程)SZDYKC-140203。

参考文献:

[1]陈丹,赵树宽,巩顺龙.电子商务的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情报科学,2006.1:47-51.

第6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2-0212-02

中小企业是整体社会经济活动当中最为重要构成部分,其在整体国民经济当中所发挥的作用价值愈发重要。但是受制于多方面原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长期缺失,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一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小企业自身所面临的主要难题,而是全社会所亟需解决的一项发展难题。因而,就基于目前的信用社会背景下,不断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的改进与完善,现已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

1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现状分析

目前,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情况已经十分严重,使得相关的政府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甚至是企业客户难以及时、有效的获取到详细的企业信息,致使企业发展出现了明显的瓶颈限制,而企业信用信息缺失的原因则主要是由于以下追矫嫠造成的[1]:

首先,企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中小企业往往在信用积累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而信用意识的缺失则是造成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所面临的最大阻碍,虽然采取各类措施方法来实施宣传教育,然而中小企业的有关人员却对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认识程度却相对有限,参与和配合程度也相对较差。其次,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健全。鉴于当前有关的配套法律制度依然还未能够得到及时建立,中小企业不需要向有关的金融机构或是消费者提供以信用信息的义务,而当事采取宣传亦或是上门劝说的方式来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则在短期之时还无法达到预定的目标要求。最后,信息完整性与准确性不足。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对企业的大致介绍、注册资本、投资情况、管理人员情况及核心的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内容。这些内容在我国当前的征信体系之下难以有效的核查、落实下去,由此也就在企业的信用记录当中无法得到如实、确切的体现。

2 中小企业实行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的意义

基于上文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现状分析表明,受制于中小企业自身重视程度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缺乏行业规范性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现象已经十分严重,而通过对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采取专项档案管理措施,能够将中小企业直接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便可实现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推动与促进。现就中小企业实行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的意义阐述如下[2]:

2.1 促进市场规范化

企业本身的信用档案是企业的核心资产要素,这将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例如企业在改制上市、驰名商标申报、开拓新兴市场以及在政府管理部门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估及监督工作当中均具有着无可替代的价值作用。有关的政府部门利用针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的查阅、公示以及应用,可以更为有效的加强对企业的市场监管。政府可通过设置企业信用评估“黑名单”与“红名单”的方式,来实现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合理引导与规范,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3]。

2.2 维护消费者利益

当前,鉴于我国中小企业在信用信息档案管理方面仍不尽完善,部分中小企业为了获取短期效益,不惜采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行为,致使广大的消费者遭受了重大的损失。曾经引发全社会所广泛关注的“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恶性事件的出现便是企业信用缺失的直观体现。若具备了一个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体系,只要出现企业任何一次不诚信行为都会被记录在企业档案当中,对于企业的市场信誉将会是毁灭性的的打击,从而便会产生出强大的威慑力,甚至无需司法接入,便可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约束。

2.3 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当前,各金融机构为了避免出现坏账,对于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调阅及应用极其重视,同时也会将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作为考虑是否给予贷款的重要依据[4]。但是由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信息缺失不全的情况,由此也就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因此,构建起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相关的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审核之时便可极大的减少审批程序,进而也就能够促使金融机构更好的服务于中小企业,为其提供以更加有利的融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2.4 加强中小企业自律性

目前我国社会已经越来越开放,网络系统十分发达,只要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管理足够完善,具备相应的权威性,那么只有企业出现了不诚信的行为,则借助于强大的网络体系,必将会促使这样的企业在市场竞争当中没有立足之地。中小企业要想能够在愈发趋向于激烈化的市场竞争当中取得一席制度,赢得客户的新来,就必须要想方设法的通过各种途径手段来促进自身美誉度的提升,对此中小企业自然也就会不断的加强对自我的约束,并提升信用自律意识。

3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的策略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对中小企业实行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其意义价值巨大,通过综合考虑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现状情况,现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5]:

3.1 提升中小企业的征信建设认识

持续扩大中小企业的信用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升中小企业参加征信建设的认识,加强包括银行、工商、海关、司法与劳动等各部门在强化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当中的主动性。借助于实施全面、广泛、持久性的宣传工作,来促进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能够得以切实有效的增强。构建起信用建设由资深做起、由当下做起的理念,积极的协调并引导企业主动加入到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工作当中。借助于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宣传教育,引领有关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妥善发挥出信用体系建设作用,保障只要牵涉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内容均可被及时的纳入到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库之中。

3.2 持续加强立法建设

加强法制建设,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对中国小企业不诚信行为的检举,并且还应确保被检举企业针对不诚信行为实施补救纠错之后的核销权。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有关法规、政策依然还存着一定的不尽完善之处,对此应当基于对《信用信息征集法》的制定基础之上,还应当制定以《企业信用举报核销法》,社会各界就企业所出现的诚信行为应当具有举报权,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机构应在基本事实明确、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将此类信息记做档案存储起来[6]。但同时,针对被举报的企业仅需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采取一定的整改处理措施,便可申请将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予以核销。从而,便可实现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动态化管理,并据此达到有法可依。

3.3 建立起高效化的信用信息管理机构

就相关的机构部门进行科学的合并、整理,构建起高效化同时还可满足于社会需求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构。只要是牵涉到企业信用信息内容的涵括工商、海关、税务、银行、统计、环保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工作范围其均应当予以大力配合,共同来为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依据我国的具体工作国情,同时结合以国际管理,可优先考虑建立起专项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国家级主管部门,此部门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税务总觉以及中国人们银行等部门抽调人员合并组间,并直接隶属于国务院领导,针对全国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采取集中化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的效率与水平。

4 结语

总而言之,针对中小企业实施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无论是从政府、消费者还是中小企业自身来说都有着极其深远的价值意义。但是就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现状来看却依然存在着企业重视程度不足、法规制度不健全、信息完整性与准确性不足等问题,对此就必须要提升中小企业的对征信建设的认识、持续加强法制建设、建立起高效化的信用信息管理机构,从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化管理,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潘海波.完善信用档案建设助推中小企业更好成长[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8):29-30

[2]李志珍,卫刚华,罗立,等.宝鸡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践与思考[J].征信,2015(7):54-56.

[3]谢臻.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瓶颈分析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3(33):190-192.

[4]刘敏.在经济园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武汉金融,2014(1):47-48.

第7篇

浅谈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及企业信用规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整个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实践中,特别是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企业信用问题是当前经济活动中十分突出的问题,也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主要是信用行为的监管。提高企业公平、公正的信用水平是工商部门整顿和规范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和归宿点。本文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意义、框架、作用及规范做初浅的探讨。

一、工商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意义

1、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入世的需要。

随着加入WTO,我国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冲击。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培养遵守国际规范、规则的意识,特别是建立信用体系,这是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政府入世,企业同样要入世;政府要按国际贸易规则办事,企业同样要按国际贸易规则经营。世贸组织规则中强调的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和政策透明度原则,其核心是国家信用原则,全球的自由贸易靠的是信用,维护国家的利益靠的是作用力。要更好的规范企业信用行为,工商部门必须把握新的形势,改进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2、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企业生存、健康发展的需要。企业的经济运行主要是靠信用来支撑,没有信用的企业最终是要的。维护信用企业的合法利益,打击不讲信用的企业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工商部门通过对企业信用行为监管,将不遵守国家法律和经营道德的企业从市场中清除出去,使诚信企业得到保护。

3、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有利于全社会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浓郁氛围,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工商部门推行信用监管,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来使企业经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人人恪守经营运行规则,个个按章办事,造就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4、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工商部门监管职能的重要体现。工商部门担负着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任,市场信用是市场管理的核心。围绕着这一核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我们必须以创新的精神主动而不被动,自觉而不盲目的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二、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框架构成

根据工商部门所担负的职能,信用监管体系框架构成主要有四个方面:即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合同监管、市场行为规范、信息透明和接受社会监督。

1、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中的信用管理。市场主体的登记是确立市场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它是确保企业信用的基础。登记注册的信用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企业名称使用管理。企业名称登记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其使用过程要体现企业信用制度。二是企业的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企业经营的实力,同时也代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承担商业信用的能力。加强对企业注册资金、注册资本的审查管理,查处企业虚报、抽逃注册资金行为,是保障企业信用度的重要措施。三是对企业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信用行为的审查。四是对企业法人代表信用资格的审查。规定了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五是对企业经营期限的信用审查。六是对企业章程的条款审查,体现企业诚实信用,按所订立的章程开展经营活动。

2、合同监管是工商部门对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手段。企业信用往往是通过履行合约来表现的,合同管理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能。工商部门根据《合同法》对企业订立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企业履行合同。对合同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对欺诈虚假合同进行查处。指导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保护恪守合同条款、诚实信用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掌握企业信用信息,应用自己职能,收集企业履约能力、经营状况,失信记录及违约行为的情况,为企业签约提供服务,减少企业签约的盲目性,防止上当受骗,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推进企业信用按市场规则运行的进程。

3、加强日常监管提高企业信用意识。这是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中的核心部分。企业信用意识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强日常管理,才能逐步实现。围绕监管职能,我们一是要加强打假治劣的力度,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制假售假已成为仅次于贩毒的第二大公害,假冒伪劣行为说到底就是不讲信用、不讲道德,不惜破坏市场秩序,追逐暴利的行为。信用环境的恶化,造成交易成本增加,秩序混乱,经济运行不畅,经济发展受到阻碍,同时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国家形象,也影响我国对外贸易,迫切需要我们加大打击力度,使制假售假行为无处藏身,净化市场环境,净化企业信用行为。二是通过企业年检工作开展事后企业信用监管。 在年检中有目的地对企业的资本使用、资金流向、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对企业亏损金额、亏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警示和改进意见,加强企业信用的履行能力,同时向企业主管部门反映企业经营情况,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清理“三无企业”。三无企业是无信用能力的企业,它即没有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可能,又没有承担社会义务的可能,已经失去了市场主体资格,没有信用可言。

4、企业信息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信用体系的建立,只有采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近年来。工商部门大量的应用计算机联网技术,已经成为对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模式。广泛采用计算机技术,通过收集整理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情况、失信记录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等涉及企业信用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公开、透明地向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关系,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促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规范企业信用行为,保护公平竞争

1、当前我国企业不守信用的表现主要有:一是合同履约率低。据国家工商局20xx年统计,全国每年签定合同超过40亿份,而合同履约率仅有40左右。二是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严重。利用签定合同搞欺诈、骗取钱财的行为屡见不鲜,企业因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侵害造成损失而破产、倒闭现象数不胜数。三是逃避各类债务现象严重。采用各种手段逃避企业和银行的债务,使其他企业和银行遭受损失。四是市场交易行为严重不规范。由于缺乏信用,一些企业害怕上当受骗,非现货交易而不做,丧失营销良机,错过交易的最好的时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五是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突出,造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上述这些不守信用的表现值得我们深思。

2、抓好企业信用行为规范,保护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在承认其主体追求最大利益行为的同时,也有一定的规则约束其主体合法经营。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开展市场竞争的基本要求。守信用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也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手抓”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只有加强信用意识,才能更好地和国际接轨,这是入世新形势对每个企业的基本要求。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工商部门要充分应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具体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宣传法规,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当前要根据我国入世的新形势,加强对企业入世教育,帮助企业了解世贸,了解国际贸易规则,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要组织企业学习《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规,提高合同履约意识、竞争意识、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增强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自我保护能力和企业公平竞争能力。

二是以建设“服务型工商”活动为契机,开展信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诚信。要在企业合同订立上为企业把关,防止合同欺诈和不履约行为;要在产品销售环节上为企业把关,防止“三无产品”流入市场;要在经营信用度上为企业把关,防止企业投机经营不守信用行为;为企业讨回公道、保护合法权益服务;为企业追讨合同欠款服务;为企业宣传自己、创造信用环境服务。

三是加快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数据库的建立,发挥征信服务效能。工商部门在对企业登记和日常监管中积累大量的企业信用信自资源,如企业的资产情况、经营业绩、产品情况、商标使用、合同履约、签约动产抵押、投资等等,这些企业信息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东西,我们应该把企业信用信息社会化。在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应用计算机网联技术,加快建立工商部门企业信用数据库,尽快使征信数据开放。征信数据规范为全社会所用,同时也使企业信用接受社会监督。在目前阶段,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服务的实施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企业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资料、资信情况、违法违规记录及商标使用、合同信用等记录通过工商互联网向社会开放,允许公众查阅,同时给每个企业都建立网上经济户口,实行电子监控。

(2)严禁失信人员担任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担任企业董事长、董事、经理、会计等,并建立电子档案。对失信企业在工商年检中给予处罚或划定为B级企业,限制企业行为,规范企业信用度。

(3)建立失信企业名单档案。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充分披露不讲信用的企业行为,向社会曝光,让舆论谴责不讲信用者,接受社会监督。

(4)通过计算机网络工程提供信息,进行行业监督。工商部门要积极牵头,成立各行各业的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对失信企业进行民间处罚。

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议

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自主创新、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人以及改善我国经济贸易结构等方面起着大型企业难以替代的作用.然而,近期我国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外资中小企业高频率地暴露出一系列信用缺失现象,如金融诈骗、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等,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深人研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要求,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和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健全信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市场交易手段的成熟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二)有利于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快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我国加人WTO后,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连通为一体,在国际贸易中,守信用的企业必将得到长远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业必将被淘汰。同时,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将有利于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和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燕、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三)有利于政府执行经济管理职能,提离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使政府有关部门便捷及时地获取中小企业资信和经济信息,不仅有助于贯彻、执行政府调控目标和经济发展战略,而且够实现政府决策建立在准确的市场信息基础之上,及时地制定和调整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动态化。

(四)有利于提高社会信用管理水平,节约社会交易成本

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能够最大程度上满足各交易方和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改变各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合理地配置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地市场交易,极大地促进社会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地遏制一些人在交易中通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谋利的行为,从而有效降低市场交易的风险,节约信用交易成本。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信用建设最大的问题是尚未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进而影响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具体来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信用管理运行的法律环境差

我国针对中小企业制定的法律仅有一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需要相对完备的法律作保障,从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以至失信行为惩罚等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全过程都需要专门的法律与其对应。与美国、欧洲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信用立法还比较落后,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诚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这便得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

(二)“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信用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

发达国家在建设信用中介机构方面一般采取“第三方征信”制度。“第三方征信”制度,即在银行和个人作为当事者之外,由“第三方”即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我国信用中介机构建设刚起步,中介机构执业不规范,“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有些信用评级机构违背诚信公正的规则,不顾实际情况,以经济利益至上,迎合被评级对象的要求尽量把信用等级评高,致使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地评估,造成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动力不足。

(三)中小企业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正常获取信用数据途径不畅通

我国征信数据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而且部门之间彼此不能完全实现数据共享,互通有无,加之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统一的检索平台和社会共享机制,信息获取途径的人为和天然阻碍是导致信息弱势方上当受骗、失信者能频频得逞的客观基础。

(四)中小企业内部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是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有机构成部分。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甚至无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不注重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和践行,导致信用管理混乱,自律性不强,由此带来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

(五)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

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体系,政府也没有形成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系统。大量处于罪与非罪、刑事与民事、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明确的界定和及时准确的惩罚,失信成本过低而获利过大,导致失信者侥幸得逞的心态恶性膨胀。再者,我国失信惩罚机制还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造成了守信成本高、失信收益高的结果。

(六)杜会对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

建国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的培养。再者,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使得很多企业对于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我国很多人和企业对信用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的道德层面上,认为信用仅仅是衡量一个人或企业道德标准,认为信用是信用文化,只能靠思想教育来实现。

三、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加快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并制定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在中小企业征信、信用评估、失信惩戒等环节上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不究,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制环境。

(二)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在中小企业信用法规建设的基础上,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手段,建立中小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中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记载和反映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状况的原始材料,而且企业的帐户和信用往来应实行“实名制”,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资信数据库,证实企业是守信或是失信,并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监控。对失信者进行及时惩戒,如公布失信企业的“不良记录”、“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让它们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健全“第三方征信”制度,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扶植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真诚鼓励外资、合资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有关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形成公私并存、内外资相竞争的良性发展。同时,要在扶持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的同时,应坚持市场化方向,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健全中小企业“第三方征信”制度,建立严格的中介机构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最终建立独立于政府和客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即让中立机构组建社会征信机构,保证信用数据信息的客观真实有效。

(四)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平

首先,应由政府牵头,通过使用统一的信用编码,建立起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数据库,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检索的共享平台,实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信誉管理系统以及税务、质检、公安、司法、海关、证监等部门和各类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共享,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其次,强化对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参照国外的成功做法,把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信用行为,如借贷、租赁、交易记录和刑事行为记录等纳人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中来,建立起企业内部的信用约束机制。其三,加强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管理,建立信用评估机构和人员的准人和资质管理机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按照“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完善信用评估制度,扶持和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和管理办法。

(五)完善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

一是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选用专人对企业进行全程信用管理;二是中小企业应注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开发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靠质量取信于民,在企业内部培养一种“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经营理念,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加强企业信用自律意识;三是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企业财务信息,同时,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建立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防止自身发生失信行为,塑造企业守信的社会形象;四是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管理规章,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第9篇

关键词:网络环境 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构建

诚实信用作为当今企业必须坚守的企业准则之一,越来越受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它既体现出企业履行责任的能力也能反映出企业主动接受道德范畴约束,成为市场经济的试金石。

一、企业信用管理简述

企业信用主要是指以企业为核心,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誉活动总称。具体分为资金信用、商业信用以及商誉信用等。在百灵威科技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诚实守信、自我激励、不断创新、实现卓越”的价值观是百灵威诚信体系建立的最好典范。

所谓的企业信用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制定相关的信用政策来协调或者调整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活动获得有效控制风险的最佳管理方法,换句话说也是指企业通过有效管理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过程。

(一)信用管理特点

企业信用管理的特点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整体战略管理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企业的信息通过网络上传播能够以飞快的速度进行传输,企业必须在宏观发展和微观把控上予以重视;第二,基于信息不对称而采取的不确定管理。市场经济的弊端之一就是信息的不对称,而信用管理可以很好地应对出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第三,信用管理又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企业运营的目的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下的风险最小化,而有效的信用管理是必不可少的;第四,信用管理是系统集成管理。对于企业信用管理的实施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方式就可以完成而是需要多方面、系统性的策略。

(二)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网络环境下的企业信用体系的本质是有效地管理客户信息,通过创建企业客户信息数据库、获取客户信用信息、评估和分析获取信息以及对信息的及时有效披露等。进一步讲,在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体系建立是为了获取可靠信息企业采取的一系列有关于确保信息对称度活动。

二、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创建的必要性

随着网络技术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广泛应用,进行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创建是非常有必要的。从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全新的企业经营模式、创新企业管理方法等方面都需要加大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创建工作。具体讲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全新商业运作模式客观要求

无容置疑,网络信息化推动全球信息朝着开放性和全球性方向发展,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全新商业运作模式,需要有全新的销售渠道来适应发展。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日渐凸显,要想控制企业风险,就必须确定客户的信用状况,因此就必须在网络环境下创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目前,百灵威科技公司致力于研发和生产超精细化学品,目前销售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市场需求做出科学的经营策略,而信息的搜集,很大程度要要依赖于计算机系统,单纯的人工搜集以及不能够达到公司发展需要。全新商业运作模式运用使得百灵威科技公司更加重视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

(二)全新企业经营模式内在要求

企业间相对封闭的状态在信息时代到来之后土崩瓦解,企业联盟的形式日渐兴盛。合则两利,分则两败的形式被很多企业家所认同。在这个倡导双赢社会体系里,在网络环境下创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成为企业间建立密切关系的内在要求。目前,百灵威与国内外很多研究所、化工企业、高等院校建立起长期有效的互利合作关系,通过客户诚信信息系统的创建,能够及时有效地甄别优良客户,为公司的发展挖掘潜在的客户群体,保证客户队伍的可信度。

(三)创新企业管理方法的应题之意

时代进步,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任结构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离日渐明显,使得建立在网络基础上的信用体系面临着巨大挑战。采用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管理系统已经被很多大企业所采用,而有学者认为当前信用体系的建立的核心就是完善网络平台。面临着突变的信息时代,百灵威科技管理策略不断更新,而建立相应的信用管理体系成为应题之意。目前,公司建立起完善的网络管理体系,其中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工作被当成是重中之重。

三、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

在网络环境下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需要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信息部门和信息评估系统,它们通过流程性工作逐步完善企业的信用体系创建。为了确保百灵威科技公司在网络环境下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需要提升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创建步伐以及完善信息评估系统。

(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

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健全信用管理部门。它是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部门,而要想管理部门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就必须将每一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尽管目前企业的组织结构类型将其划分为职能型、矩阵式、事业部以及混合式组织机构,但是大多缺乏相应的信用管理部门,因此成立相应的信用管理部门非常关键。根据相对对立性、开放性原则,建立相应的信用管理部门,完善其职能,并密切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全面推进信用管理部门工作。百灵威科技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在原有基础上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全面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二)完善信息评估系统

完善信息评估系统要坚持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模型配置可变性的原则下建立,根据百灵威科技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察各项因素,构建完善的企业客户信用评估体系。

第一,行业状况评估。通过对百灵威科技公司生产成本结构、行业周期性、行业盈利性、行业成熟性系统分析当前企业的行业状况,并适时根据行业变化采取积极有效的策略;第二,经营状况评估。通过综合考虑百灵威科技在行业中风险分析、经营策略分析、产品分析、市场分析、技术创新力以及信用记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起完善的企业信用风险机制体系;第三,管理状况评估。通过衡量百灵威科技公司管理层素质、企业文化创建、组织建设和制度完善、以及行业中的地位进行综合分析,对当前以及今后企业的管理状况做出明确分析;第四,财务状况评估。分析百灵威科技公司财务状况,具体需要通过其财务报表、变现比率、负债率、盈利能力进行系统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司财务中出现的问题;第五,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客户日常业务量、回款时间周期情况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客户建立信用等级考核制度,加大与优良客户的合作力度,规避与不良客户的合作,为公司降低运营风险。

四、结束语

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体系的创建是一个复杂多变的,需要企业结合自身情况,灵活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策略,逐步求准、求精,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因此,百灵威科技公司,要在实际的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高度重视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体系的创建,为实现“促进科技与工业发展,造福人类”的使命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王强,杨茂江,刘琛.基于统一信任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模型[J].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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