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7:07:5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事业单位会计规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规则;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资产管理
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历史背景
1997年颁布并实施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为事业单位财务行为提供了较完善的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保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自颁布15年来,中国财政体制和社会事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和发展,行政事业单位所处的内外、政治环境等逐渐在改变,如资金管理方式由传统的国库分散收付制度改为国库集中收付制之后,预算资金由原来层层下拨给行政事业单位,改为统一保管在国库单一账户。原有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不再适应当前新变化、新形势的需要。《旧规则》已成为影响我国会计制度体系建设的落后因素。
2012年1月,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将事业单位的会计改革和财务管理的变革提上日程。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于2012年4月起实施,对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保证社会事业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以发展目标和计划为依据,采用科学的方法编制的年度收支计划。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的管理模式替代原有的层层拨付制度,从而提高部门预算的执行效率,所以编制好预算是关键。
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范围,《新规则》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结余”预算相关对顶及管理办法,从而使预算管理科目更加全面;关于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在原“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基础上增加了“根据事业发展目标确定”强调行政事业单位事业目标导向作用。
关于支出预算的编制,原规定中,收入预算范围涵盖了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支出预算范围涵盖了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新规则》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根据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这一支出预算的数据来源,使支出预算更加客观,更贴近事实;在第九条、第十条中强调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规定编制的财务预算在执行前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核定。对于已经批准的预算,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且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明确了关于事业单位决算的涵义,即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并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从而明确了事业单位决算的含义、范围,提出了编制决算的必要性,并强调必须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新规则》将执行预算放在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预算制定后须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准才能生效,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经过批准的预算,需配套制定相应的执行计划,且根据单位项目具体执行进度以月为单位编制用款计划,并在计划额度内分配资金,支付方式需通过财政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
(二)强化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管理
1.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
关于事业收入范围,《新规则》第十五条中新增了“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新规则》对规范上交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提出新的规定,即,按规定应该上缴国库的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不缴,不得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
《新规则》将行政事业单位支出中的事业支出进一步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在第十九条中明确了两者概念,概括来讲,基本支出,即为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必要支出。项目支出指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任务和目标所发生的额外支出。
新增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三条强调支出管理的重要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直接规定事业单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如没有统一规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己规定,但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的规定不得和法律、国家政策相抵触。在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事业单位应当正确归集各项费用,不能归集的,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新增二十六、二十七条,强调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效率。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票据管理制度管理,以确保票据有合法的来源、真实的内容、正确的使用,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三)规范事业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在《新规则》第五章中新增了结转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转资金是指因未执行或未完成的预算,需要按规定在下一年继续占用和使用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使用和管理,不得违反同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新规定明确了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即,非财政拨款结转按规定可以在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规定提取事业单位员工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可用来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从而达到加强事业基金管理的目的。
(四)完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新规则》中,事业单位资产核算范围有所扩大,在第三十六条中,将在建工程作为单独一类资产列人资产管理内容;加强了对资产管理的具体要求,新准则提出,事业单位应当以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为原则展开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活动,建立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管理,确保资产完整性和安全性,为事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保障。关于流动资产,新准则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流动资产;第四十条,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从原来的500元调至1000元,专用设备从原来的800元调至1500元,将“档案、加剧、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纳入到固定资产核算范围,且对行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科目做出重大调整,《旧规则》规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在《新规则》中,明确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新规则》规定,严格控制资产的对外投资管理,加强审批制度及投资对象的限制,明确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不得涉及风险比较大的企业债券、股票、基金,且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结余对外投资。新规则对事业单位处置相关资产作出了新的规定,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资产,出租、出借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产,实现资产使用效率最大化,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公用。
三、对贯彻落实《新规则》的建议
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完善和弥补了《旧规则》在使用过程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能够与目前社会事业的新形势以及财政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为了使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能够尽快落实,应尽快实施已正式颁布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一步明确财政补助收人与支出的界定;进行一次全面的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下一步新制度的执行做好准备;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2).
关键词:会计工作 内控制度 法律责任
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概述和形式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法律关系中各主体因为没有履行会计法律义务或者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要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我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对会计工作的具体违法行为有明确的规定,是财会工作正常运行的保障。会计法律责任具体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伪造或销毁会计资料以偷逃税款或者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等,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民事责任是会计法律责任中的重要形式之一。会计人员诸如做假账或者对外提供违反实际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等会计违法行为,对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造成损害,并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损失的,相关会计人员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会计法律责任产生的成因
会计法律责任产生的成因分为单位负责人违法违规成因和会计人员违法违规成因两个层次,在不同层次上又有主观因素成因和客观因素成因之分。
(一)单位负责人层面的成因
1、客观成因
现阶段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对许多会计违法行为规范的定义不够明确,《会计法》与《刑法》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比如《刑法》中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而《会计法》中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大多为一般原则性的,加上会计违法行为中存在多个责任主体,如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一般会计人员等。但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还没有对这些主体的会计责任作出明确划分,仅仅是做了些简单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做到依法追究其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虽然《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实中很多单位负责人对自己所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缺乏自我监督的动力,容易产生不作为或不当作为的违法行为。他们往往只注重本单位的统筹决策,而认为会计工作属于财务部门的范畴,会计责任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客观上导致会计法律责任风险。
2、主观成因
主要是基于单位负责人为完成业绩指标、粉饰政绩、逃避税收或者获得投资、取得借款又或者营私舞弊中饱私囊而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篡改或利用不正当的计量方法对会计数据、原始凭证进行人为夸大或缩小,使得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质量有关的载体资料(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存在失真现象,从而导致会计法律责任风险。
(二)会计工作人员层面的成因
1、客观成因
会计人员地位的非独立性,对单位领导只有建议权没有变更权和阻止权,会计人员往往对领导只有服从,从而被动的“协助”作假造假,使会计信息失真,更由于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制度的缺失,使会计人员陷入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2、主观成因
在处理具体会计事务中,许多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对会计法律责任问题没有清晰的认识,没有从会计从业人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没有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开展工作,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出现了工作偏差和错漏现象,个别会计人员为了一已私利对会计信息造假,以上种种都导致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产生。
三、规避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措施
建立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内部管理,从制度设计上和制度运行上去控制风险,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有效堵塞漏洞,遏制和打击犯罪,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提高单位领导法制观念
单位负责人要学习《会计法》,深刻了解并掌握会计法律责任的内涵,从而高度重视本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工作,对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能做超越法律法规禁止的会计事项,更不能授意会计机构或者人员做假账等。同时单位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会计机构加强《会计法》的学习,定期或者不定期举办培训班,让会计人员深刻掌握会计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事业单位提高效率、防范舞弊,规避或降低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必要措施,首先要做好制度设计。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内控建设。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亲自挂帅、各部门骨干参加的内控制度建设小组,制定内控制度建设计划,制定保证各项业务有效开展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二,坚持内部制约,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实行会计人员的定期轮换,有效防范和控制违法舞弊等行为的发生。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现金支付实行集体研究或联签制度。第三,健全内部审计,重视会计监督。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内部审计,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切实整改,有效规避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第四,强化信息系统管理,确保系统有效运行。事业单位要加强信息系统设计和运行的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先进、安全、全面、有效,以利规避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第五,严格审批授权,明确审批责任。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权限、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同时,针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完善,有效规避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第六,建立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事业单位要建立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单位负责人对内控的有效性负责,对个别单位领导随意因个人意志导致内控制度失效的要予以追究责任。第七,明确职能分工,实行权责利挂钩。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限和责任,即对每个部门和人员授予权利的同时明确其相应的责任,做到责任和利益挂钩,过失和处罚对等。
(三)实施全面预算控制管理
事业单位要编制年度总体目标和计划,在此基础上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单位各项经营活动要在收入预算中得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要在支出预算中得到落实。事业单位要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经规定程序批准后的预算要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对确需调整的预算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对预算外的不予列支。对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考评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实施价值和行为的双重管理。
(四)发挥单位会计监督作用
会计监督是事业单位重要的内控制度。会计工作的政策性和法制性及专业性是区别于其他工作的主要特征。单位负责人和会计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真正发挥会计监督作用。会计监督的作用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会计工作的萌芽阶段,在社会中介、财政、审计等部门介入之前就能发现、纠正、阻止会计违法违规事项的发生。
(五)提升会计人员职业素质
会计人员要努力学习会计知识,通过自身学习,不间断参加继续教育,及时补充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并在会计实践中积累工作经验,丰富职业阅历,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为规避会计法律风险提供条件和保证。与此同时,单位负责入也应进行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强化,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原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本单位工作正常发展和社会进步。
综上,事业单位负责人增强会计法律意识,强化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实际操作,依法履行各项会计责任,确保本单位各项会计工作合法有序,这对规范会计工作、净化会计市场、进一步提升会计工作水平,有效规避会计法律责任风险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会计管制;问题;对策
一、会计管制概述
会计管制是指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介入会计行为,而会计行为包括企业管理当局加工生成会计信息的会计行为,也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质量承担鉴证责任的审计行为。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都是会计管制的主体。会计管制的客体主要包括会计规则、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管制分为会计信息披露管制和会计职业管制。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会计信息具有公共物品性、外部性、分布的不对称性和供给的垄断性及竞争性,导致会计信息市场失灵,这是会计管制必要性的根本出发点。各国进行会计管制的目的虽各不相同,但无非是基于稳定资本市场、纳税和管理企业、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会计管制存在的问题
1.会计管制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会计管制法律规范缺乏可操作性,会计管制法律配套的法规不完善。《会计法》相关规定比较抽象,实际操作比较具体复杂,难于掌握,缺乏定量的标准。会计管制的相关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有时相互之间甚至存在一定的矛盾。目前的会计管制法律主要限于《会计法》中相对完整的规定,其他辅质的法律、规则都还不完善。特别是缺乏适当的诉讼机制,实际操作中力度有限。
2.政府行政部门行为中存在的问题。现行《会计法》虽然规定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均负有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责,但三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却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分工不清导致部门之间要么相互推诿、要么重复检查,使会计管制的力度大打折扣。
3.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公平竞争。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存在的众多不公平竞争也都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不公密切相关。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与其原来所举办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大量业务往来,往往将他们管辖企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指定给这些事务所。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违规降低审计收费标准招揽业务,在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竞争中,当客户与注册会计师对一些会计原则问题或其它专业问题的观点、立场不一致时,客户由于不认同注册会计师的立场而改换审计人员,在某些时候也会含有一定的贿赂成分。
三、解决我国会计管制问题的对策
1.改进会计管制必须坚持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导向。国内外会计管制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会计管制是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导向进行持续改进。政府实施会计管制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让企业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使利益相关者获得可靠的信息,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应有之意。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从公司持续、良好的经营业绩中获得。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公司经营业绩,利益相关者的根本性和长远性利益也得不到保障。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才是维护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长效性保障机制,会计管制必须及时地通过自身的调整和改进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会计管制的相关法律必须得到有效实施。我国会计管制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得到良好的遵循,有法不依的情形还比较严重,必须围绕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充分利用会计管制的法律机制,除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外,应把着眼点放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上。应从会计信息加工、披露及鉴证等各环节狠狠打击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在涉及会计管制的有关法律中必须强化执法主体的行政和民事责任,以及执法人员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以减少以至避免这些执法主体和个人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
3.改进会计信息披露管制要优化和整合会计规则系统。实施会计管制必须有可资依据的恰当的会计规则系统作基础。财政部门作为我国会计的行政管理机关,在宏观会计管制方面负有领导责任,应维护财政部会计规则制定的权威地位,其他部门的会计规则应与财政部所的会计规则相衔接。
4.改进会计职业管制模式应审时度势。会计职业管制也应顺应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以维护投资者、政府、社会中介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为根本宗旨,以提高审计质量为直接目标,审时度势地进行改进。需要在政府的管制与会计职业团体的管制之间找到合适的结合点。政府必须拥有对会计职业管制的最终管制权力,会计职业团体作为自律组织拥有的只是对会计职业的初始管制权,这两种管制权力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不应是替代关系。在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设置独立会计管制机构的情况下,应更多地发挥会计职业团体初始管制的自律作用。
一、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含义
笔者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能力为目的,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活动为对象,通过对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加工和利用并向内部管理提供信息,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过程的预测与决测、规划与控制、分析与评价等职能的一个会计分支。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共同点是: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都属于会计范畴,都起源于企业生产管理;目标相同,不管是向内部或外部提供会计信息,都是为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能力为目的。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区别。管理会计是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过程中价值形成和价值增值的预测与决策、规划与控制、分析与评价,确保资源有效利用,提升供给公共产品及服务的能力;财务管理则是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收支执行为主线,确保各种形态资产的安全完整。具体有以下几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同:管理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仅限于内部管理人员,是保密的;财务会计信息是相对公开的,包括内外部的利益相关方都可获悉。会计对象不同:管理会计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活动;财务会计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会计主体不同:管理会计为了能提供便于管理用的信息,会计主体可以是多层次的(如可以是一个责任单元或责任中心);财务会计以行政事业单位为主体并反映其资产负债的财务状况、收支信息等。会计事项的处理规则不同:管理会计不局限于会计规则、可以不受规则限制;财务会计则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计量单位不同:管理会计可用非货币单位计量(如实物单位等);财务会计则以货币计量为主。
二、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准备条件
修改的国家会计法规增加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相关条文规定,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转型并同时实施管理会计的重要外部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并消耗财政预算资金,依据《会计法》的规定用财务会计的方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消耗的来龙去脉并形成会计信息,依据《审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等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对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评价。财务会计工作理所当然的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也需要有相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合理建立并有效实施,是实施管理会计的重要内部管理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合理建立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可为管理会计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合法、合规及真实的财务会计信息,也可为管理会计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真实、客观的非财务会计信息。管理会计所使用的基本信息有的来源于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财务会计信息,有的来源于职能活动非财务信息。建立完善适应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需要的内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财务会计支持条件。管理会计所使用的基本信息来源于财务会计信息,有的是财务状况等信息的直接使用,有的是对财务状况等信息的调整与加工。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必须服务并服从于管理会计提取信息的需要。划分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成本项目并确定成本归集方法、成本项目的类别与性能,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基础条件。根据经政府批准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即“三定规定”确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依据职能划分活动项目并确定责任单元。在责任单元内依据职能活动划分成本项目、确定成本归集方法。按照成本项目费用与职能活动任务大小的变化关系,确定成本项目的类别与性能。
三、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环节与技术方法
关键词:政府会计改革;政府会计准则;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
一、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实施的背景
政府会计准则的推行是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下出台的,政府会计改革是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号召,建立符合现行部门预算管理的政府会计体系。2014年底,财政部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开启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进程。2015 年10 月23 日,财政部第78 号文《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称《基本准则》),自2017 年1 月1 日起施行。2015年7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和2016年8月份发出《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政府会计改革的推进对我国的财政体系和行政事业单位有着深远的影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其前提和基础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包括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
二、政府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中统驭性的法规是《会计法》和《预算法》,具体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以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有关基金会计制度等。自2012年起,财政部相继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在某些方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办法,为进一步推行财政体制改革打好了基础。
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会计核算体系是我国政府会计工作领域的基本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在我国财务管理体系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构成了财政体系的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能够完整反映政府部门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能够为决算报告提供数据支持,为政府的财政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和政府职能的有效运行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国情的变化,经济的高速发展,政府部门职能的改变和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需求下,仅仅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已经远远满足不了日渐繁杂的政府会计经济事务。例如,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是计提折旧、摊销后都是“虚提”,折旧费、摊销费用都是计入基金项目并不直接计入成本,所以不能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的实际状况,这就违背了会计核算中的收入与成本匹配的原则。成本费用核算的不准确就会影响政府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的披露,也会影响政府的实际运行成本情况、科学评价政府绩效等方面的反映,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因此,在新的形势下,现行政府会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当旧的制度和准则不能适应层出不穷的新需求新问题的时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制定及成为政府会计体系变革必然要求,这也会是政府会计工作准则的一个新突破和新发展。“一石激起千层”,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调研。而四项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为具体落实实施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了行动的指南。
三、对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创新性解读
(一)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统一性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打破了政府部门的性质差异,一般情况下,不再区分行政和事业单位。将行政事业财务规则以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统一,基本实现了会计科目统一、核算内容和报表统一,为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各部门、各单位编制财务报告及进行成本核算打好了坚实的会计核算基础,有利于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政府部门之间的对比。
(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核算“二元化”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中二元化特征最为鲜明,为了满足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核算的双重功能,在核算基础上,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也体现了“二元结构”,创新性的引入了“8要素”的会计核算思路,将会计要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预算收支表会计要素,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结转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另一类是资产负债表会计要素,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政府主体的财务信息。
(三)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具有互补性
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是此次政府会计准则的突出特点。所谓适度分离是指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双重功能,同时提供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政府部门的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所谓相互衔接是指在同一会计核算体系中,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要素相互协调,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同时提供政府部门的真实情况。二者既各司其职又是统一的有机整体,不同的核算方向提供完整的政府主体的财务信息和报告。
四、政府会计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
(一)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资产和负债的管理
通过推行政府会计改革,在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下,能够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真实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由此会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自身的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基础,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果,实现资产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二)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政府主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按照“实提”的原则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等,应按照要求编制收入费用表,由此,才能合理反映单位运行成本、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建立并有效实施预算绩效考评制度,提升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能力。
(三)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廉政建设杜绝腐败
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不仅仅提供决算报告,还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对象,不仅仅是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还有广大的民众。政府财务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尤其是对政府资金的使用和“三公经费”的公开,有利于民众的了解政府的运行情况和运行效率,加强了民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由此保证了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减少腐败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晨明.《政府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新坐标,新起点[J].财务与会计,2016(04).
[2]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J].财务与会计,2015(23).
[3]《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 号,2015(10).
[4]张月玲,刘艺明. 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构建研究[J].财政监督,2014(17).
[5]崔学刚,叶康涛等.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与国家治理――第六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J].会计研究,2015(7).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客观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结果真实观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多重涵义。一般地,真实性是指会计本身所具有的如实、客观地反映特定主体所发生的事项及交易等,公允地、如实地披露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一种质量特性。显然,这里的真实性强调的是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结果――无论采用什么样的会计规则与程序,生产出来的会计信息只要符合以上标准便是真实的,对于这种理想的真实性,不妨称其为结果真实。
(二)程序理性观
当前会计信息的生产、替代均需要遵循一定的,大家共同认可的会计规则(一般体现为会计法律、准则以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笔者认为,这种会计规则既然为各方所共同认可,那么在会计循环时只要遵守了这些会计规则与程序,我们便应该认为这样的会计信息是真实的。这种真实就是程序理性。
(三)真实观的协调
当前,各国会计环境的差别导致了它们会计规则之间的巨大差异,对同样的经济业务,不同的国家通过各自的会计规则进行处理后所生成会计信息差异甚大,实质上就形成了真实性的多样化,本应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的会计却由于这种差异而成为国际经济交往的阻碍。因此,协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外在原因
1.法规不健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已初见规模。但《企业会计准则》、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相继颁布的具体准则共同起作用,状况较乱。《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急需进行修改,出台相应的实施措施。
2.会计理论不完善。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如会计期间假设,是人为地划分时期,其结果必然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货币计量假设,假设币值不变,遇到通货膨胀时,货币计量假设基础上核算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如实反映客观情况。真实的现在情况;重要性原则,是将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对不重要的事项,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谨慎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了估计成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外部监督乏力。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
(二) 内在原因
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搞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人员失职。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之手。有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
3.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4.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有些单位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责任制不明晰,会计交接手续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会计法规建设。
《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收支不予办理。在实施《会计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反普遍、处罚难办。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会计法》的修订工作,将修改《会计法》的不足之处,明确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将虚假会计信息提供给国家、社会、投资人,并导致损失的人员在《会计法》中规定给予重罚,详细规定处罚的具体标准,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逐步废止《企业财务通则》和众多的行业会计制度,使指导会计工作的技术标准只有《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使具体业务核算必须遵循相应具体准则的规定,防范会计舞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二)加大执法力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美国20年代经济危机前后,虚假会计信息充斥证券市场,政府通过法律将会计责任明确界定给企业经营负责人,违法乱纪者给予重罚,较好地杜绝了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三)逐步完善会计理论。
会计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有些原则、假设虽有缺陷,但还将继续使用。我们在发展会计理论的同时,尽量减少信息失真的程度。会计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会计理论也将不断创新和发展,使提供的会计信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统一向企业派遣会计人员的制度,被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调整、任免和管理由委派机关负责,使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制约,使会计人员“顶得住又站得住”,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
(五)加强监督力度。
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监督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应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依法执业,客观公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使之在履行职责时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杜绝伪造、编造会计信息的现象的发生。不断吸收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综合治理
现今,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转轨变型期,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成份日趋多元化,资金渠道也在不断拓宽。但是,正是由于转型时期的相关政策法规尚未健全,一系列复杂的经济现象和不规范的经济行为才不断地出现。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当然很多,但会计监督的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
会计监督弱化,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会计信息失真,必然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解决这个问题,强化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是防止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但为什么还出现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原因:
1.造假成本低廉,诱发造假行为
我国涉及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做出处罚规定的法律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但由于种种原因,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惩治力度不够的现象,不能起到惩戒作用。比如:(1)发现机制缺乏有效性和健全性,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各种制度尚未理顺,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现象仍较普遍。(2)惩罚乏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缺乏刑罚和经济制裁,而且缺少道德和名誉损失,舞弊者不以为耻,有的还以此为荣,良好的道德和信用并不能带来相应的收益。(3)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他们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与普通商品造假一样,造假的会计信息造成的后果是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泛滥。(4)利益驱动,某些企业经营者存在违背会计规则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使自己收益 (报酬、升迁等)增加的动机。
2.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不健全,控制不力
目前,一些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仍存在着不健全的问题,随着计算机在会计领域的广泛使用,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监督制度却没有建立起来,因而使“两套账”或“账外账”等违纪现象有了钻空子的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控制不力,必然导致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等违纪现象的出现。
3.单位负责人会计信息准确意识薄弱
由于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致使许多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对会计工作不重视,对有关会计方面的知识也不愿意认真了解。由于单位领导不了解会计知识,不认真监督,便给有些想钻空子的人提供了机会。财务数据是领导者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对这个问题事业单位的领导者必须予以重视,只有领导者懂业务,才能对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也才能有效地避免其下属单位人员做假帐、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业务的问题。
4.外部监督不得力
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其内部会计信息的使用人数较少。因此,使社会大众很难有机会对他们进行真正有力的监督,这就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外部条件。据大量有关资料显示,每年的财税检查,有许多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账目不够清楚,存在着许多偷税、漏税、欠税现象。特别是在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上,事业单位代扣代缴,有不缴或少缴的问题,没有有效的外部监督,便使人没有了做好工作的压力,这样,他们往往疏于业务,不认真做自己的工作。
二、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措施
1.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再教育,强化会计监督意识。2000年7月,新《会计法》实施,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就要求,单位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加强责任意识,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保证会计信息准确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搞好财务监督。无数事实证明,某项工作只有领导重视,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问题,对于财务制度,更是这样。
2.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要保证认真执行财务制度,最关键的还是财务人员,因为他们是具体干这项工作的。要使财务人员做好财务工作,关键是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要让他们知道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其次,要让他们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做事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第三,应尽量为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使会计人员掌握现代会计知识,与时俱进,及时更新知识体系,提高规避防范违反财务制度的能力。
3.健全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事业单位要根据新任务、新情况,制定出适用的规章制度,使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事业单位还要制定出明确的岗位责任制,确保权益的相互制约、相互牵制。对关键岗位及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稽核。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随着近年来,我国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加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既是社会与国家发展的要求,也是行政事业单位自我约束和加强发展的需要。所谓会计的内部控制,就是在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的约束下,由企事业单位以固定方法与特定的程序通过自行的设计、直接应用于本单位内的会计规则、方法与程序的总称。
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营体制的多元化转变趋势越来越彻底,加之加入世贸十多年来,我们经济环境变化极大,而我们的行政事业单位因为历史原因与体制原因,财务管理制度仍不完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和内部控制失效现象都较为严重。在此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内控制度也应该顺应改革潮流不断创新和改进。
随着一系列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措施不断出台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规模的不断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日益复杂化。在目前我国传统会计内部控制业务的提升和扩展阶段,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内部审计,既是适应新时期新形势要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必然需求,可以更好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对行政事业单位诸多方面有着非凡的意义:会计内控工作可以进行实时的财务控制来防范单位的会计管理风险,实现责、权、利的相互统一原则;可以保证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合法和完整的形式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策分析提供全面而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可以不断的改善单位的财务管理体系,促进财务机制的规范化和高效性,完善内部的治理结构;可以更好的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整体协调发展,使单位的财务工作为整体发展战略提供更多的服务;可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科学管理水平,促使自身资源的优化配置,并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可以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合理和有效流动提供合理科学的引导。
二、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其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常有会计信息的核算失实情况发生。单位内会计机构的设置不够规范,分工不够明确,而且内部会计人员在专业技能与职业道德方面的知识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导致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严重的乱挤乱摊各项成本费用、假账乱账、乱调账目、违规发放各类工资奖金、乱分福利等违纪违法行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失实现象严重,会计秩序极为混乱,社会影响极差。
其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内部控制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存在严重的制度的失效或不健全情况。①内部控制的独立性不强,规范范围不全面。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机构与其他业务部门是平行的,内部控制人员往往受制于单位本身,缺乏独立性。②内部控制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较低,实践经验不丰富,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全面,难以胜任内控业务本身的专业性与广泛性,无法实现内部控制预期的效果和质量。③内部控制方法不当,手段较为落后。目前我们多用账项基础审计与多种方式交叉使用的内部控制方法,无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内发生的新业务、面临的新风险给予及时的控制。
其三,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缺乏全面规范的计划,即便有全面的年度预算,在其执行方面也难以做到真正的统筹安排,盲目性极强,并没有将所有的资金使用在恰当的地方,使用超支现象极为普遍。同时,对收支的管理不严格,开支标准与开支范围的扩大随意性较强,一些项目资金也没有实现专款专用,通过巧立名目来挤占资金和挪作他用现象很严重。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首先,建立健全会计内控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内部控制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结构,合理的设置内部控制机构,建立健全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机构的良好组织到位与绝对权威性,实现内部控制工作的最大覆盖率。同时,也要加强会计内控的宣传工作,在整个单位内部营造重视内控的氛围。
其次,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建设,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会计内部控制不但需要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来规范实施,更需要专业素质高、道德水平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内部控制人员队伍和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方法。我们要根据内部控制内容的不断调整和拓展,培养和更新内部控制人员的知识水平与专业素质,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进修,强化内控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内控人员在风险分析等全新模块方面的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也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改进单位内控方法,提高单位内控水平,促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的现代化发展。
最后,建立健全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制度。内部控制体系牵涉到诸多相关制度,仅仅改善内控建设是无法实现目标的,我们一定不断规范健全诸如预算的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自我评估控制制度等辅助控制手段,通过这些相关制度的建设,为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协助作用,全方位的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现更高效的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何君.试析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J].中国总会计师,2010,12:56-58.
[2]武燕.略论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J].中国集体经济,2012(04):69-71.
[3]忻世民.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J].新会计,2009,10:28-29.
[4]白海荣,赵运胜.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1,20:86-89.
会计体制创新是对会计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体制创新的内容主要有:(1)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政部管理全国会计工作。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中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构成要素(会计组织体系、会计信息管理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市场体系和会计人才体系)及其关系的创新,宏观会计模式与微观会计模式及其关系的创新。(2)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建立适当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转变国家对会计工作管理的直接控制职能,实行分级管理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自主管理。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的范围、内容、要求、程序、方法、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等的创新。会计规范的体系(包括会计法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惯例和会计职业道德)、内容、作用和相互关系等的创新。(3)会计机构设置。设置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关系的创新;企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类型(单独设立、不单独设立、记账和联合会计单位)的形式、职责权限的创新;基层单位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职责权限的创新;会计监督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体系的创新。(4)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专业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和表彰奖励等的创新。(5)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会计规章)的内容、作用与其他会计规范关系的创新。(6)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形式、内容、作用与会计法规的关系的创新。
会计体制创新要从宏观的国家方面与微观的企事业方面进行探索,国家确定的会计体制要有利于建立企事业的会计体制,而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会计体制也要能与国家的会计体制相衔接,使之能保证经济的顺利进行。
2、会计制度创新
会计制度创新是对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应遵循规范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制度创新的内容主要有:(1)建立会计制度,其理论基础、原则、内容、方法、特点(系统性,目标性,规范性,技术性,时间性,强制性,社会性等)及其关系的创新。(2)会计制度体系,其性质、构成(按其制定的单位及其适用范围分为国家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地区会计制度和企业、事业会计制度,按其内容分为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其内容范围分为综合会计制度、专项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和其他制度中会计制度)及每种会计制度的内容、作用的创新。(3)企业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5)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6)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其内容、作用、质量、要求、规范、程序、手续、职责、考核等的创新。(7)会计信息系统制度,信息系统的建立、范围、内容和质量,信息的输入、加工、整理、传递、贮存和输出的创新。(8)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建立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要实行财务公开,披露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去向(接受单位或个人)、渠道、内容、要求、作用和保护等的创新。(9)财务管理系统制度。企业推行管理信息化,相应要求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建立财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性质、特点,系统的范围、内容、要求、子系统、环节、程序、整合、时间、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措施和奖罚等的创新。(10)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会计监督的范围、内容、标准、要求、程序、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检查和奖罚等的创新。(11)学习制度。以人为本要重视对人的培养,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学习的范围、内容、要求、形式、人员、考核、时间和奖励等的创新。
在会计制度创新研究中,还要对会计制度与会计法规、其他法规的关系,国家制定的会计制度与企事业单位制定的会计制度的关系,中国会计制度与国际通行会计规则的协调等进行创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