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18: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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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上海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护理需求增加,如何保证“老有所养”成为一个急迫的问题。与此同时。家庭结构的变迁、人口流动性的加大,传统的家庭照顾模式又面临挑战。医疗护理与生活护理的边界不清,带来过度住院问题,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严重压力。建立老年护理制度,成为探索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一种途径。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进步,人口预期寿命不断提高,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生育率大幅下降,导致中国从1999年末就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社会的护理需求日益紧迫。
1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家庭养老难以为继,而设施养老不仅不符合中国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且严重不足。至2006年末,上海共有养老机构560家,床位6.98万张。设施养老供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只能以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方式应对未来更为严重的老龄化趋势。即使在发达国家,也以居家养老为主,90%以上的老人仍然生活在家庭之中,美国95%的老人过着家庭生活,英国只有占2%的老人住在养老院里,因此,我国探寻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成为一种必然。发达国家在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同时,也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提供老年人所需各种服务,进行社区照顾,这种家庭与社区结合的模式可以作为我国养老模式的借鉴。
目前我国社会化的居家养老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老年护理服务提供不足;二是护理费用负担沉重。据老龄办13前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显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满足率却只有15.9%,其中家政服务满足率为22.61%,护理服务则仅为8.3%。居家护理不足,导致老年人及家人常以医院护理代替居家护理,符合出院指征但是拒绝出院的情况经常发生,理由就是出院后无人照料。仅以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为例,其所负担的上海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费用比为1:3.5,医改实施前为1:2。对2001年_2o07年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分析可知,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门诊次均费用无显著差别,而住院次均费用有显著差别。老年人医疗费用高,既是生命周期规律的必然,也有可能是由于缺少其他护理途径而过度住院,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由于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往往并无明确的边界,导致监管困难,而过度监管又会造成社会矛盾,因此,为控制过度住院的费用必须另辟蹊径。
在老年护理保险推出以前,各国无论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均不负担护理费用,参保人为转移护理费用而过度住院,出现制度缺陷下的投机行为。投保疾病保险或养老保险之类保险的老年人将医院当作护理场所,大量老年人长期的住院费用加剧了各国医疗保险支出。为规避道德风险,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经营者也希望建立专门的老年护理保险。对此,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纷纷建立老年护理保险,通过护理保险将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护理问题,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节约医疗保险基金。
相同的背景和需求,启示我国建立老年护理保险既有必要也很可行。护理保险是指借助国家或社会力量,对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服务。与养老退休金从经济上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不同,护理保险是集治疗、护理、生活于一体的一种保障方式,通过对老年人的身心护理,使其度过愉快的晚年。通过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把护理问题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有护理需求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的护理问题。由于国情和传统不同,各国实施的方法也各具特点,大致有以下四种类型:(1)单独作为法定的护理保险制度,这以德国、以色列等国为代表;(2)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这以荷兰等国为代表;(3)实施基本以实物给付的护理服务制度,这以丹麦等国为代表;(4)实行以公费负担的护理津贴制度,这以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为代表。以上(1)、(2)都具法定地位;(3)是以法律作后盾(生活支援法等),税收作财源(居民税);(4)是以严格的给付条件为基础,属于老人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德国和日本。
美国以商业性的老年护理保险为主,一般采用现金直接给付护理费用。目前美国老年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一样,有向“管理式看护”方向发展的趋势,许多保险公司介入护理服务市场,将保险服务与护理服务结合起来使得实物护理服务的给付增加。德国建立了单独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原则,所有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护理保险。护理保险提供在宅和住院两类护理,并承担一些相关的其它费用。日本实施强制性的护理保险,65岁以上人员保险费从养老金中直接扣除,4O~64岁人员在缴纳医疗保险费时缴纳护理保险费。护理保险采取实物给付为主,现金给付为辅,按照专门机构认定的等级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2上海建立老年护理保险试点的设想
上海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平均水平更为提前,且呈现出高龄化、发展迅速等特点。根据市统计局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8万人,占总人口的8.9%;15~64岁的人口为1408万人,占79.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12万人,占11.9%。据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检测统计信息的数据,至2006年末,全市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的老年抚养系数为28.1%。虽然尚处于社会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但对未来的挑战不容忽视。
为解决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上海打造“9073”服务格局,即90%家庭养老、7%居家养老、3%机构养老。2008年起居家养老的对象从主要面对6O岁以上、生活自理困难并有低保的老人,放宽到8O周岁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本市城镇户籍、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人,经过评估给与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但相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员,符合目前居家养老申请的老人只占相当小比例,且有相当大部分人群并不重叠。因此,为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退休职工普遍存在的居家养老问题,有必要进行老年护理保险试点,探索符合上海情况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2.1制度设计原则
上海从2001年起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形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制度,实现了对户籍人口的制度全覆盖。医疗保险基本覆盖户籍人口,可以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制度,使护理保险成为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后的第六大险种。护理保险可以先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始试行,首先覆盖6O岁以上人员,同时服务有特殊需要的60岁以下。护理保险试点成熟后,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扩展,逐步将全部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纳入护理保险中。
2.2主管部门
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在试行时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主管,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原始参保数据。条件成熟后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参保人员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构成。
2.3资金筹集模式
参加护理保险暂不增加目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而从个人医疗保险帐户资金中划拨,并从目前结余的工伤保险中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以增加基金利用率。目前上海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结构不合理.个人帐户沉淀,严重削弱了基金统筹能力。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按工资水平2%缴纳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为了改变个人账户资金沉淀的结构,可以从个人账户资金中划拨一部分,如1.5%作为护理保险基金,则有17.5亿。以2007年末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为基数,按照12%的退休人员需要护理、月平均护理费用800元、护理保险平均支付比例50%计算,护理保险基金年支出需17.6亿。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的资金基本与护理保险的支出资金相等,而工伤保险中划拨的资金可以作为风险保障资金。
2.4服务范围
初步考虑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为设施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的医疗护理、生活护理服务项目。为了鼓励居家养老,应把家庭护理,设施养老中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全部纳入护理保险中。倡导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保险服务。
2.5保险支付
护理保险的支付可以采用目前医疗保险的支付形式,确立由医院、养老院、护理机构、社区等组成的定点机构,由护理保险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向定点机构比例购买护理服务。其中生活护理可以借鉴目前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以社区为依托,由助老服务人员上门进行护理服务,护理保险通过社区向助老人员支付费用。同时为鼓励家庭成员照顾,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护理服务。为防止道德风险,鼓励义工服务,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的服务不直接支付现金,而是以“时间储蓄”的形式,为将来个人及直系亲属接受护理时抵冲护理时间。
2.1制度设计原则
上海从2001年起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形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制度,实现了对户籍人口的制度全覆盖。医疗保险基本覆盖户籍人口,可以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制度,使护理保险成为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后的第六大险种。护理保险可以先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始试行,首先覆盖6O岁以上人员,同时服务有特殊需要的60岁以下。护理保险试点成熟后,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扩展,逐步将全部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纳入护理保险中。 2.2主管部门
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在试行时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主管,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原始参保数据。条件成熟后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参保人员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构成。
2.3资金筹集模式
参加护理保险暂不增加目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而从个人医疗保险帐户资金中划拨,并从目前结余的工伤保险中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以增加基金利用率。目前上海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结构不合理.个人帐户沉淀,严重削弱了基金统筹能力。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按工资水平2%缴纳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为了改变个人账户资金沉淀的结构,可以从个人账户资金中划拨一部分,如1.5%作为护理保险基金,则有17.5亿。以2007年末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为基数,按照12%的退休人员需要护理、月平均护理费用800元、护理保险平均支付比例50%计算,护理保险基金年支出需17.6亿。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的资金基本与护理保险的支出资金相等,而工伤保险中划拨的资金可以作为风险保障资金。
2.4服务范围
初步考虑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为设施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的医疗护理、生活护理服务项目。为了鼓励居家养老,应把家庭护理,设施养老中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全部纳入护理保险中。倡导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保险服务。
2.5保险支付
护理保险的支付可以采用目前医疗保险的支付形式,确立由医院、养老院、护理机构、社区等组成的定点机构,由护理保险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向定点机构比例购买护理服务。其中生活护理可以借鉴目前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以社区为依托,由助老服务人员上门进行护理服务,护理保险通过社区向助老人员支付费用。同时为鼓励家庭成员照顾,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护理服务。为防止道德风险,鼓励义工服务,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的服务不直接支付现金,而是以“时间储蓄”的形式,为将来个人及直系亲属接受护理时抵冲护理时间。
2.6给付条件
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需要按照对参保对象的评估情况设立不同等级的给付比例和时限。评估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牵头在医院设立专门评估部门,并有一定的社区工作者参加。每~年或两年重新进行一次评估,以使护理等级适应实际情况。可以参照日本模式,65岁申请护理的参保人必须在限定的情况种类中。65岁以上参保人申请护理时,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护理等级。可以探讨将ADL作为确定护理级别主要依据的可行性,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等级评估标准。护理保险按评估等级支付相应护理费用,并确定一定的自负比例。
2.7相关措施
护理保险不仅涉及到保险费用给付,更重要的是护理水平的提高和护理服务质量的提升,这就需要增加护理人员包括专业和非专业、增加护理培训,以满足护理需求。护理保险所筹措的资金使用分为三部分:一是支付专业护理机构护理费用;二是支付以社区服务为代表的非专业护理机构服务费用;三是购买其他护理服务。通过资金使用的导向作用,增加社会对护理服务的投入。
卫生和民政部门需要联合制定护理事业发展计划表:首先理清上海目前专业设施护理总量、建立专业护理人员名册。兴办一批专业护理机构,为生活严重不能自理或有特殊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护理产业,开办民营护理机构,提升护理总量。其次增加专业护理人员,与卫生院校联合培养专业护理人员,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护理服务。第三,鼓励家庭护理,发展和培训非专业护理人员,推广“时间储蓄”概念,增加社会对护理事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发展NGO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提供多种护理渠道。第四,增加社区老年护理服务设施,5年之内,做到2.5公里半径内都设有一所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助老服务社。
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近日,肥西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县医、养、健结合工作试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自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文件下发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整合养老及医疗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五保老人医、养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如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自2017年5月设立老人医疗专护区以来,累计得到及时救治的五保老人2600多人次,五保老人生病救治不及时和无人护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县十五个五保供养中心均设立医疗专护区。
二、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呼唤医、养、健结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调研时了解到:医疗专护区运转经费不足、医务人员缺乏等,影响和制约了医、养、健结合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支持、关怀。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养结合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和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落实鼓励措施,引导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加快发展。要根据全县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出台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激发民间投入的积极性。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好“医”、“养”界限,尤其是要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政策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搞好政策衔接,支持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步入良性循环。
(二)强化资源整合。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合作、业务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养老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吃不饱”的乡、村医疗机构就近和“住不满”的养老机构等“结对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良性互动。乡镇卫生院要逐步把村(居)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和老人健康诊疗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事业留出空间。
(三)推进融合发展。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养老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督促全县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确保到2017年底,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过多的县、乡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与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
(四)突出人才支撑。要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服务水平。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方面,给予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五)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医、养、健结合工作进一步摆上位置,抢抓政策机遇,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财政投入,有序推开卓有成效的试点,合力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健康幸福的新肥西作出新的贡献。
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12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1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24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17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关键词:医养结合、模式、综述
随着老年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成为中国现阶段必须直面的社会问题,而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成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中国传统是以家庭养老、自我养老为主的“医养分离”养老模式,既由子女、自我、亲戚提供养老资源,这种模式下的社会医疗和养老供求矛盾突出。因此,探寻“医养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成为时代需要,也是将人口老龄化转化为健康老龄化的有效途径。论文将以合肥市为例,研究具体实践中“医养结合”的发展问题和相应解决措施。
一、相关概念
1、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指把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两者进行结合然后通过两者相结合,来最大化的利用社会资源。其核心的概念就是,将养老和医疗护理两者有机的相结合,然后形成新型的1+1的模式,这样则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大化的利用,将其作为一种新型的模式推出,有利于缓解现在的社会老年化的问题,实现老年人养老机制的新模式。
其存在的价值就是要缓解我国的老年化的社会压力和人口老年化带来的种种问题,把养老机制和医疗机制相结合,做到可以实时的护理和对持续稳定对老年人进行照顾。
2、医养结合的发展要素
医养结合要实现的是养为主,健康疗养,通过已有的试点工作可以得到健康的管理,通过与医疗结合的医养结合的模式,来缓解即将到来的老年化的社会压力。医养结合的发展要素就是要医疗和养老的结合,想要有很好的发展,就需要落实这两个因素,所以就是说,就医和医疗的水平要跟得上,医疗设备和技术要切实的以老年人的需要为第一重要的目的和宗旨,最后强调的是养老的服务措施和政策要完善。在推进医养结合的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现实问题就是,落实并且结合实情出发,切记好高骛远,一口吃成一个大胖子,结合中国各地的社会现实和当地的生活习惯,社会构造和人际关系的构成,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医养结合的模式进程,只有务实的发展才能实现医养结合的稳步推进,才能保障医养结合的发展要素持续增长。
3、医养结合的分类
根据中国的实情出发医养结合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分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合,医疗机构的单核转型成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养老中心增加医疗服务部门。以上的三种模式是现在的医养结合模式的主要类别。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合,这就是要求两个机构能够有一个紧密的合作协议,由两个C构的合作展开,医院安排医疗人员定期的去养老机构去对老年人进行诊治和护理,然后当养老机构的老人有了健康问题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去联系到医院的相关的部门。而对于第二种模式医疗机构的单核转型成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这种模式就是充分的利用现有医疗的设施,转型为老年人的疗养院和老年人的康复中心,来实现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而第三种就是在养老院中增加医疗机构,这种方式是现有的养老机构的结构的完整化和现代化,实现功能的全备,为老年人增加健全的医疗机构,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医养结合的模式。
二、医养结合的模式研究
医养结合现有三种主要模式,人们愈加的的发现实现医养结合是现在时代的需求。社会老年化现象加剧,老年人在病发的时候就是频繁的奔走于医院和家庭之间,或者是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这种不必要的奔波,对于老年人来说就是折腾,对于许许多多的老年人来说,他们需要的是安稳的静养。此外就是长期且专业的护理,而且这种频繁的奔波,也会让养老机构的整体的氛围变得躁动,不利于培养适合老年人生活氛围的生存环境,由此可见,医养结合是满足现有需求的正确模式。
现代社会人口发展趋势仍旧是人口自然生长率降低,导致每家子女数量规模小型化,甚至会出现一个家庭得赡养四个老人的局面,这就造成了后代很大的养老负担,直接导致后代巨大的经济负担,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从此出发,坚定必然地缓解此问题的巨大压力,贯彻落实该模式的发展有利于未来长期稳定的社会趋势,所以现在的中国才会有社会养老化的需求。总结必须要完善这种养老机制,把医养结合作为当先适应国情的最好选择,完善不足,提升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幸福指数。
此外我们看到传统的养老机制仍然存在着很多弊端,传统的养老机制只是单纯的负责衣食住行,对于传统的机构来说,满足老年人有饭吃,有地方住就万事大吉,但是这样是不满足现代居民多样化的需求。传统的模式还受制于必要的医疗机制的缺乏,老年人和家庭与这种传统模式都不相适应,持续采用传统模式对于老年人和当地的家庭来说都不是长远之计,只有当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相结合的时候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就会有很好的提高。
随着社会资源的不平均分配趋势的加剧,国家对于医疗的设备的运用更多的是装备到经济发达的地区,这样就就造成了对养老机构的忽视,很多老年人在病发的时候可以去医院接受了很好的治疗与护理,但是回到养老院之后,由于得不到很好的医疗护理,在养老机构就会出现病情反复的现象,这样则得不偿失,相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中医疗和养老的绿色通道的开通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三、医养结合的问题研究
医养结合现在也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具体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其一,就是人员的缺乏。每种先进的模式的背后都需要高专业素养的人员去参与其中,但是现在的养老机构的普遍薪资待遇较低,这就直接导致了医养结合的模式推进道路的艰巨性,所以现在的情况都是在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普遍缺乏高素质水平的专业工作人员。
其二,资金投入的短缺。现在很多的养老机构就是为了盈利而生,所以对于那些高大上的养老机构来说,当他们投入的资金越多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老年人想要进去的时候,就得付出更多的经济费用,而现在的大体的情况就是,那些大部分的养老机构都是比较的廉价的,这也就导致了养老机构的设施的缺乏,而且由于资金量的投入不足所以也就导致很难将医疗的设备情况提高到应有的水准,这还间接的造成了恶性的循环就是老年人不愿意去住,从而也就导致养老机构亏损现象。
其三,老年人在医疗报销方面的局限性,这是现在的一个社会问题,现在的医疗报销在养老的方面的局限性,就是当医疗机构单核的转变成养老机构的时候,如何去报销医疗费用,这个现有的政策还不能很细致的去解决这个矛盾,所以医疗的养老模式的推进,还需要现有的政策的完善。
其四,政府部门干涉现象,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这样也就导致了在很多方面的分权不合理的现象,会出现权利的交叉,我国负责养老机制的是民政部门,而对于医疗来说则是卫生部门来负责的,这样想要去形成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就会出现两个权力部门的交叉,使两者的管理发生混乱的现象,而且对于机构来说不知道如何去审核两个部门的标准,这样就会造成不必要的财力劳力的浪费和消耗。而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是一个需要慢慢去实践的过程。
四、医养结合的对策研究
通过对医养结合现有的难题的研究,然后针对性的去解决问题,就是最好的对策。
首先应形成专门的对口培训,培养专业的护理人员,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对口,是目前最好的形式。由政府出Y去培训,政府通过资金的补助去鼓励相关行业的护理人员的培养;通过高校直接开设相应的专业进修培训,可以更好的形成专业的人才,形成专业的人才队伍,有利于医养结合的模式的推进。
其次就是政府作用的发挥,政府应该是去发挥相应部门的作用,去通过行政化的管理去推进这种模式,目前的现状就是很多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进行这种模式的试点了,但是可惜的是这并没有被政府纳入专门的研究部门,如果能够通过法律的形式去法律化的纠正这个问题,就可以很好的推进这项工作。
通过各部门的相互合作去推进这种模式制定出详细的,具体的,细节的全面的机构相互合作的形式。在当地的实践之中,最需要注重的就是,落实结合当地的实情去分析这个问题,就是要严格的践行医养结合的评估体系的结合。增加养老服务的设施,就用养老的床位来说,现在的现状就是我国的养老的床位不足百分之二十,这和发达国家的百分之六十的差距太大了,造成这种尴尬的状况的原因,除了有现有的床位不足的现状更有床位的闲置现象。
五、总结现有研究的局限性
1、概念不清
目前对医养结合概念的界定模糊,尚未形成完整清晰的概念界定。学者给出的定义往往只是从实际试点工作的特征出发解释医养结合,将医养结合看作为位老年人提供集养老与医疗于一身的服务网络,没有切实的分析现有的养老机制的现状,定位不够准确,为医养结合的现实推进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2、理论不明
纵观所有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研究论文,大多都是从现有的研究出发,立足实际研究工作,这种概括性研究的缺点在于只能从特殊性去解读医养结合,不适用于普遍性的社会。完整的理论尚未建构,这也为未来的研究提供目标方向。
3、试点推广工作尚待酝酿
医养结合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并不是偶然的,有其发展的历史性意义。但是医养结合发展至今并没有形成广泛的规模,仅仅将试点工作作为研究者研究对象。所以接下来更加重要的是调研活动的开展,由点到面深入发展医养结合模式,使医养结合模式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得以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玉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EB/OL],(2013―01―01);
[2]黄家豪,孟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困境与对策,中国卫生院研究所,2014,29(11.):63-68;
[3]高小芬,于卫华,医养结合模式养老下我国长期护理分级制度的不足与建议[J]护理学杂志。2014,29(11):71―73;
[4]刘晓雪,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照顾服务制度[J],社会福利2013(1):23-24.;
[5]吴洪磊,论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对失能老人救助功能―基于医养结合长期照顾模式的考察[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出版社,2014(2):23――29.。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议程安排,我就卫健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搞好医养结合、推进全区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作个简要汇报。
一、开展医养结合优质服务,提升健康养老产业内涵
一是推进医养深度融合。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要求,我区率先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审批,实行备案制。积极稳妥的将闲置床位较多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引导支持设立老年病科和康复护理科。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营养指导、疾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2017、2018年,我区在二级以上医疗单位为老年人开设方便就医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80%以上。
二是促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团队,通过老年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相结合,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为老人提供连续性、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开展为老年人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健康宣传、提供慢性病管理服务,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管理。2018年共为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21250人,社会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共3家。
三是加强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健康小组长的优势,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护士一起组成家庭医生团队,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上门巡诊,健康宣传,基本实现社区老年家庭服务全覆盖。截止目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共14358人。
二、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一是强化试点引领。一是注重学习借鉴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健康养老产业布局重点规划和医疗规划框架内,采取试点先行,总结经验的方式,在健康养老方面结合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特色优势,发挥医疗卫生资源在养老方面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及养老服务建立健康养老的新模式。我区今年以灯塔医院为试点单位开设了老年康复护理科,设置病床30个,配备医护人员19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目前已收完全失能病人共15例,逐步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突出项目建设。经过近两年的准备今年灯塔医院在宝莲寺镇刘王坡村征地249亩,用来建设新院(预计在2022年完工)。其中医养结合项目建筑面积将占总建筑面积14.93%,可以满足500人床位需求,新建成的灯塔医院将集医疗、护理、托老、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六位为一体,实现全程无陪护照顾模式。
三、目前现状
一是健康养老发展不平衡,城区发展最大的制约在于社区配套用房困难,造成健康养老服务项目难以落地;二是养老机构民办私营居多,但有一定规模,医疗完善,上一定档次养老机构偏少,存在医疗资源介入不足问题;三是社会力量投入健康养老事业的热度虽高,但具体项目落地少,一些服务、保障、医保跟不上,现行的医保政策,不能把日常人工护理费、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而加重群众的经济负担。四是健康养老问题涉及到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医养结合需要具有合法资质,现有的医疗资源是以医疗为目的配备,要实行医养结合,需要针对性的升级改造,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支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失能、残疾、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社会化运营、市场化运作,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
通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市场培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机制,逐步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医养结合试点、智慧社区创建相促进,具有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到2021年,为符合条件的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象服务率达到100%、农村达到60%以上,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0%以上、农村6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全县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达到90%以上,逐步构建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养老服务基础。
1.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措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社区闲置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养老设施,采取回购、租赁、置换等方式,加快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设施配套。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规范社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建设医养服务机构,推动医疗机构为居家养老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建立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促进医疗服务向社区和老年人家庭延伸。2020年力争建成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不少于30%的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点,将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整合、改造和提升。
2.推进老年人住宅环境适老化改造。在无障碍改造方案充分征得受助家庭和相关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统筹推进社区配备助行设备和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加快居住小区道路、园林绿地、建筑物等已建公共区域无障碍改造,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对现有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城市老年服务设施、农村敬老院等进行改造升级,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3.全面摸清老年人需求和服务供给底数。对县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信息采集,掌握老年人数量、分布及其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对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人和80周岁居家养老老年人进行重点筛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对县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新增、改造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依据。
4.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采购护理床和轮椅等物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设立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维护(租赁)服务站点,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依托社区养老服务阵地,用好老年大学等资源,推进老年教育进社区。支持社区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实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统一登记管理。
5.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由政府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购买生活照料、膳食供应、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6.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快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管机制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准入、竞争和监管机制,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财政资金资助项目适时开展综合评估,确保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符合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三)搭建“智慧养老”平台。
7.探索“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将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商和机构接入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信息查询、定制个性化养老等服务。推广智能养老产品,做好高龄老人及体弱多病等特殊老年人智能设备的普及应用。
(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8.探索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巩固家庭基础养老功能,发挥基层阵地作用,整合行政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资源,依据“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文体结合”的原则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加大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发挥地方老年协会作用,积极拓展老年志愿服务,探索推广“时间银行”、邻里互助等有效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农村失能、残疾、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切实解决困难老人生产生活问题。同时,农村敬老院要在发展定位、运营管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形式上实现转变。
(五)拓展养老消费市场。
9.支持本土企业开发适老用品用具,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需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投保自愿的原则,全面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年人及家庭抗风险能力,建立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人风险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失能的老年人的生活基本照料以及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从根本上解决此类老年人的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1月)。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工作清单,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自评总结阶段(2021年2月)。对照验收评分表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建设标准、资金管理、资料台账和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查漏补缺。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1年3月)。民政部、财政部将适时组织开展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四)巩固推广阶段(2021年4月—2021年9月)。归纳总结试点成功做法和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巩固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和协调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西部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
1长期护理保险实施背景
从21世纪开始,中国就进入了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在未富先老的社会发展现实及严峻的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与老年人相关的各种社会问题就逐渐凸显出来,首当其冲的便是老年人的照料问题。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我国3600万失能老人;2013年,失能老年人规模增加到3750万人;预计到2050年,我国将有1亿的失能老年人。这部分老年人群体缺乏独自照料自己的能力,需要借助外部力量来达到照料自身的需求。但随着我国独生子女成为家庭主力的时代到来,传统家庭照料的人力资源出现人力匮乏问题,我国几千年来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将面临巨大挑战。鉴于此,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也成为了老龄化趋势下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2西部地区老年人特点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建设设想
西部地区作为全国范围内老年人及其失能老年人比重较大的地区,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较迫切,但由于经济发展、财政压力、基础设施等因素的影响,西部地区的长期护理保险的开展较艰难。尤其是西部地区失能老年人居住在农村社区的占较大比重,需要从西部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特点的长期护理保险,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2.1西部地区老年人特点
2.1.1老龄人口比重较大。从西部地区各省区市老龄化程度来看,重庆和四川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最多,老龄化程度最高,分别高达12.4%和12%;与2017年测算的全国老龄化率平均值13%基本持平。
2.1.2老年人多集中在农村,农村失能老年人数量大于城市。《西部蓝皮书:中国西部发展报告(2015)》的西部地区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研究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西部老年人中,农业户口占78.3%,非农业户口占21.4%。数据表明,在问卷调查对象中,大多数的老年人居住的地方是在农村社区(72.5%)。从城乡区别角度看,我国西部地区城镇和农村完全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的比例分别为5.0%和6.9%,农村高于城市。其中,农村轻度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比重高于城市13个百分点,而城市中度和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比重分别比农村高出5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
2.1.3经济发展较落后,老年人参保能力、意识弱。相较于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落后,经济实力不强。同时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导致西部地区城乡差距较大,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劳动能力弱甚至是没有劳动能力,经济实力大打折扣,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参保能力相应的与经济实力成正比。相对于城市,农村地区对于保险的短视行为严重,不能正确地评估自身照护需求。另外,传统非正式照料模式和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老人在观念上希望得到传统的家庭照护。
2.2西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建设设想
基于西部地区老年人的特点,西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还需要走很长的路,经过不断的实践去完善,最后形成具有西部地区特色的、适宜的长期护理保险。根据2016年国家人保部公布的15个试点城市,以成都、重庆、新疆三个西部地区省市为代表的西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较于东中部地区发展滞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长期护理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都还在不断地探索当中。笔者根据西部地区老年人的特点,提出西部地区关于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构想,希望能给西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设提供值得借鉴的意见。
2.2.1结合西部地区老年人特点,提供“订单式、组合式”照护项目。综合对长期护理保险有较大需求的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可以把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分为关怀型、医疗型、生活型、技能型;并且划分清楚这四种类型所对应的照料项目。同时,四种类型可以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订单式”、“组合式”的针对性的提供。关怀型的护理项目主要包括对老人们精神上的一种关怀和慰藉,有效缓解以及治疗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医疗型的护理项目主要包括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等,这种类型的护理项目主要是针对失能程度低的老年人,不仅可以方便老人们及时得到治疗,也能减轻其所在家庭的照护成本,提升老人的幸福感。生活型的护理项目主要包括对老人的生活照料方面,这类护理类型主要是针对由于高龄或者慢性病导致的腿脚不方便的老年人。技能型主要包括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的护理项目,主要是针对有专业化护理需求的中度失能或者是高度失能的老年人,大多数由专业的护理机构来提供,老人们可以选择住进护理机构或者是护理人员上门提供服务。既方便失能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又可以优化配置护理资源,这四类护理类型可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进行组合,真正把“订单式”需求落到实处。
2.2.2加强西部地区农村的护理人员以及护理机构的有效供给。由于二元结构的性质,城乡失能老年人自身的资源禀赋有很大差异。城市中公共产品资源丰富等方面的优势,城市失能老人在寻求社会帮助中有更多的选择。而农村地区居住分散,传统家庭照料能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的支持单一而且薄弱。在设计西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农村老年人的需求现状,合理配置护理资源,制定政策鼓励养老及护理机构向农村地区发展,鼓励企业盘活农村闲置用地建造养老护理机构。除此之外,还应提供补助鼓励农村地区有护理需求的老年人向城市护理机构转移。
2.2.3加强政策宣传,提升老年人保险意识。老年人群体存在着接受新鲜事物程度低的现象,对于长期护理保险这个新兴事物的接受程度比常见的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等低得多。在保险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排斥的情况,在政策施行之前,应该通过公益讲座、知识讲堂以及各种宣传手段加强老人们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识程度,打消老人们的疑虑。
2.2.4增加护理培训,重视轻度失能老年人的非正式照顾。对于一些轻度失能老年人来说,他们并不需要专业化强的护理服务项目以及过长的护理时间,不一定要到专业的护理机构去接受服务,而是可以选择非正式照顾的方式,通过家庭其他成员、邻居或者其他亲人来提供护理服务,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满足大多数老年人想在家里接受护理的需求,也不会对其所在家庭造成较大的负担。荷兰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安排中,就很重视对于失能老年人的非正式照顾,并对这种居家护理的方式负责部分费用。由于西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群体在农村地区有较大的分布,基于农村地区护理机构较少,以及老年人传统观念的影响。在西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就可以对有此种意愿且失能程度不高的患者采取非正式照顾的方式,适当给其所在的家庭相应的补贴,同时重视对非正式照顾提供者专业的培训,确保患者可以得到相应的护理照护。
关键词:老年人;长期护理;比较分析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之家庭结构的变化、人类疾病谱的变化使得目前老年人养老及长期护理面临巨大挑战,而这给传统家庭养老、护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仅仅依靠家庭可能即便其亲属即便用尽人力、物力、财力,也难以让老人体面养老,保证其晚年的生活质量,长期护理则可以缓解此种压力,也正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口所迫切需要。比较分析国外现有长期护理制度的发展状况,研究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展的护理制度,可以为我国建立适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借鉴。
1 国外长期护理制度模式设计
1.1 覆盖范围及保险对象
根据德国法律规定的“护理保险遵从医疗保险”原则,法定和私人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必须参加护理保险;既没有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也没有参加私人医疗保险的国家官员、军人等由国家负责。此外,月收入在610马克以下的人不需缴纳保险费。
日本政府采用强制保险的方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将40岁以上的老人全部纳入长期护理范围,并规定 65岁及以上的国民为第一号被保险者,40~64岁的国民为第二号保险者(见图1)。前者只要有护理需求,都可以接受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而后者的护理需求则被限制在《护理保险法》所规定的护理需求内。
美国实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模式(见图2)。社会保险及救助的覆盖范围较小,医疗救助中的长期护理是面对贫困人群的医疗保障计划。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以自愿保险方式,保险公司往往将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限制在50至70岁之间。
1.2 缴费及资金来源
德国法定护理保险理论上是雇主雇员各承担一半的保费,但实际操作略有不同(见表1)。私人护理保险采用的是预付基金制度,缴费率是根据参保人参加私人护理保险时的年龄、个人最高可获偿付金额、风险附加保费等因素来确定的。法律规定私人护理保险费不能超过法定护理的最高限额。
日本护理保险第一类被保险人按其收入确定保险费,由市町村征收保险费。第二类被保险人的保险费首先由国家统一征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免缴费用,医疗救济对象、低收入及生活贫困者减免50%。日本护理保险给付所需费用的50%由公费负担, 其余50%由护理保险费负担。公费负担的比例分别为国家25%、都道府县12.5%、市町村12.5%(见图1)。
美国医疗照顾计划主要分为A部分和B部分(见图2)。医疗救助中的长期护理是一项贫困人群医疗保障计划,无需缴纳保费。商业保险保费的缴纳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给付期限、等待期、投保方式的变化而变化,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越小,其费率越低。
1.3 服务分类及支付方式比较
德国的护理分为住宅和住院护理两大类。按需要强度又可分成三类:第一类护理主要是指在个人饮食、卫生、日常行动方面;第二类护理主要是指1天至少需要3个不同时间的3次服务;第三类护理需日夜服务(见表2)。
日本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分为两种护理类型 :一是居家护理,二是专门机构护理。两种护理类型又分为6个等级7个层次,每一护理等级都有具体的护理费用规定,即:要支援1:每月4970单位;要支援2:每月10400单位;要护理1:每月16580单位;要护理2:每月19480单位;要护理3:每月26750单位;要护理4:每月30600单位;要护理5:每月35830单位。
美国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有护理院、辅助护理设施和家庭健康护理。护理院提供的服务仅限健康护理和康复治疗,且须在医疗照顾定点护理院接受护理。家庭健康护理针对无能力出门而只能在家接受护理的护理对象;家庭健康护理A部分的最高给付次数为100次,在护理过程中租用医疗器械需要承担20%的费用。
2 我国部分地区的实践――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青岛市在我国率先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属首例。1987年,青岛市先于全国十二年、山东省七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发展进程较快的城市之一。
青岛市于2006年开展了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护理机构的老年医疗护理试点,于2011年在部分二级及三级医院中开展了医疗专户试点工作,青岛市总结多年试点经验,于2012年7月下发了《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其覆盖范围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2014年12月30日青岛市下发了《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管理办法》中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大至农村地区。
2.1 主要内容
“用人单位及个人无需另行缴费,每月月低,将当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记入比例划转0.2%的资金量的2倍为比例,从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列入陈真职工护理保险基金;每年年底,以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0.2个百分点为标准,从职工居民(不含少年儿童和学生)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列入城镇居民护理保险基金。”同时青岛市从福彩公益基金中划转2000万元至城镇居民护理保险基金中。
青岛长期护理保险在给付水平方面,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且规定了高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服务形式分为:专护、老护及家护,其中专护是指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并接受较高医疗条件护理,其护理保险基金报销其护理费用的90%;老护则是由于患有重性慢性病,生活无法自理,需由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为其提供长期医疗护理服务;家护则是根据其自身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需在家中居住并接受由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所提供的上门护理服务,老护和家护的报销比例均为96%。费用结算专户与二、三级医院的参保人其结算标准分别为每床170元/日、200元/日,而老护、家护则以60元为标准结算。
同时,此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采取了总额预付制,实行共付保险,以避免医疗护理过渡消费,此外,还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不断放开医疗护理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降低服务成本,并不断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3 启示及展望
3.1 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选择
中国应当采用社会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模式。纵观国际,美国商业长期商业保险目前实施已有较长时间,其商业保险发展已经非常完善,但其覆盖面及市场份额仍相对较小,且可能其面临逆向选择等风险,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于我国只能作为补充。德国和日本等多国所采取的是企业、个人和政府共同付费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得到的成效,不仅化解了老年人的护理费用危机,减轻了政府和个人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保证了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让其可以体面养老。
3.2 完善筹资机制
通过研究分析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我们可以发现其并没有独立的资金来源,而是依附于医疗保险。这可能缺乏会可持续性,但如果增加企业缴费,那会有悖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精神:适时适当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因此,应慎重考虑企业缴费部分。而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如此之严重,这与我国20世纪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有直接关联,计划生育政策为我国的发展带来了人口红利等有利条件,而其社会成本今天看来,大多转化到了独身子女父母身上,国家应当对采取措施,保证其晚年的生活质量,因此,国家和政府应当对长期护理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3.3 加强护理员专业培训与管理,建设护理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
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中,专业护理人员仍有缺乏,而日本等国家有较为完善的护理人员专业培养系统,这也是其制度能够发挥较好效应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国还未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前,应当未雨绸缪,先将人力、物力等基础条件准备好,以保证我国长期护理服务制度地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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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看病是所有老年人绕不开的人生课题。一次次地住院、转院、出院……无休止的折腾,不知让多少家庭和老年人深陷疲惫,不堪其苦。
为缓解养老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近日,国家卫计委联合民政部等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医养结合,并提出到2017年,80%以上的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作为国家较早开展医养融合尝试的地区,很多地方都在探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综合立体式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体系,让更多老年人受益。
慢病管理:社区+全科医生
家住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的张婆婆在家迎来了罗湖医院集团移动体检车上门为她进行移动X光片检查。87岁高龄的她长期咳嗽未愈,加上一直受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的困扰,体胖行走困难,去医院看病成了难题。
为了帮助老人,罗湖区医养融合服务团队派出由全科医师、资深护士、康复师组成的专业医生护士上门为张婆婆诊断病情、预约体检车巡诊。经诊断,张婆婆明确为间质性肺炎,团队予以抗感染、上门雾化吸入对症治疗,老人病情渐趋稳定。
随着早期来深圳的“拓荒牛”陆续退休,养老已成热点问题。罗湖区目前正在实现为辖区所有老龄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100%;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70%以上。
而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村社区居民从2015年夏天起就能在家门口的社区慢病医养中心得到护理服务。这家慢病中心通过会员制方式,为老人开展慢病风险评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三甲医院联手,提供在线咨询、电子处方、远程会诊等慢病管理服务。中心已获得卫生部门资质审批,能刷医保卡。66岁的顾菊香患有颈椎病、关节炎和糖尿病,去大医院一趟,转公交、排队挂号,开的也是常用药,折腾得实在吃不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老人决定就在家门口治病。
社区医疗更多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倾斜。很多地方已出台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方便老年人就医。
生命绿色通道:养老院+社区医院
南京市秦淮区欢乐时光老年公寓的卢天恩也感受到医养结合的好处。96岁的他好几次病危,多亏在养老院值班的社区医生把他从死亡线上救下。
在欢乐时光老年公寓入住了300名老人,平均年龄80多岁,绝大多数患有各种疾病,只有十多人生活能完全自理,其余都是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医疗需求强烈。2013年初,欢乐时光老年公寓与相隔不远的红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联姻”,在南京市率先试点医养融合,为养老院老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医疗服务。
社区医院配备的专业医生和护士,能对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提供专业诊治服务,无需子女或护工陪侍,还有像输液、B超、生化、心电图、胸片检查都可以在这里完成。
因为有专业医务人员坐诊,老人看病及时方便,使得老年公寓床位年年爆满,而红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一改社区医院的冷清局面,前来看病的老人络绎不绝。
上海市普陀桃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桃浦镇第一养老院两家机构在同一个大院内,四楼互相连通,通过空中走廊可以直达,十分便捷。84岁的黄美琴老人前几天突发呕吐、腹痛,她就打了一个电话,对面的医生和护士很快就上门出诊护理,感觉像在家里一样温馨。
医养互换:医院转型护理院
78岁的黄老太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儿女都工作,无法照料她,家人把她送到了扬州五台山医院老年康复楼。医保报销后,老人每个月自付2000~3000元。五台山医院是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这里的老年康复科也成为当地知名的医养结合护理院。目前150张床位已全部住满,与综合性医院以治病为主不同的是,护理院以养加康复为主。
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人民集团医院滨湖医院老年科于2010年正式运行,该科设立托护养老和医保住院两种管理路径。“医”“养”互换时仅切换信息和管理路径,改变床头标识,无须搬移床位。84岁的张建廷和老伴一起入住,两人间的病房里独立卫生间、悬挂式电视机、落地玻璃窗、红色储物柜等一应俱全,床头分布着各种功能的白色插头和按钮,老人和家属可随时通过按钮呼叫。
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医疗康复和养老服务的融合势在必行。“医”包括康复、保健、医疗和护理服务;“养”则包括生活照料、心理服务以及文化活动服务等。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书记甄炳亮认为,要解决医养结合的缺口,首先提升养老服务医疗保障能力,加强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开通绿色转诊通道,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集中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方便老年人在社区就近获得医疗服务。鼓励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发展老年病医院,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更为重要的是,要鼓励多方社会资源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将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作为促进健康养老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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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副司长何莼:(医养结合)要求各地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规划的时候,为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足够空间。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的医养结合机构。
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走向深入
从社会保障来看,制度更加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得以合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基本养老金不断调整增加,逐步形成了养老金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不同制度不同人群相对应的调整机制。最新数据显示,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达到每月3315元,水平居全国前列。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来看,数量持续增加。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有养老机构660家,床位总数114907张。累计建设576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381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5500多家老年活动室,累计为29.5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从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来看,也有新的发展,2014年来,3万名低龄健康老人通过“老伙伴计划”为15万高龄老年人提供了家庭互助服务,同时,为1000户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性改造、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护老者培训、爬楼机租赁等措施,对老年人安心居家养老起到了重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长期困扰上海老龄事业发展的一些瓶颈开始逐步破题,医养结合、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老年护理保障等“尖端问题”的解决有了实质进展。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全面扶持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等开展签约服务。6月上旬,市政府召开医养结合推进大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各部门意见。积极探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在徐汇全区以及浦东、普陀、杨浦、闵行等4个区的部分街镇开展评估试点,着力夯实梯度保障、精准服务的工作基础。积极开展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探索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的路径。
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几大核心问题
本市面临快速老龄化和深度老龄化的双重挑战。2014年,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为414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8.8%,比例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倍。预计到2020年和2025年,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高达530万和600万左右。尤其是随着独生子女父母逐步步入老年,应对老龄化的任务更趋艰巨繁重。从上海老龄事业的发展情况来看,老龄工作中存在几个关键问题,或是长期存在,或是逐渐凸显,若能更妥善把握,有利于将老龄事业更往前推进一大步。
核心问题一:老龄工作力量的发挥
无疑,上海应对老龄化的挑战仍然艰巨,本市依然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迫切需要全面践行积极老龄化理念。要确保上海老龄事业顶层设计和战略思考落地,工作压力非常之大,如何才能让老龄工作的力量发挥出来?量力而行的冷静思考是必须的,而面对问题和矛盾能逆流而上,尽力而为也极其重要。首先,要把职责落到实处。我们应当想清楚哪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政府责无旁贷的、哪些是政府应当协助解决的、哪些是政府应当推动社会组织帮助解决的、哪些是应当由老年人通过市场自主解决的,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才能让工作的边界和层次更清晰,有政府工作的“责任清单”,我们的职责才能更明确。其次是如何促使各方面减少扯皮,形成合力。老龄工作条线庞杂,部门约有三十余家,资源共享、法律要求、政策衔接、工作合力等有很大的整合需求,壁垒很难避免。比如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的标准、民办养老机构用地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水电气优惠等工作的实际操作中都有体现。老龄工作委员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显得非常关键;同时,通过更严格的考核评估机制评判工作成效和投入产出,也是重要举措。三是法治氛围的塑造。维护老年人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所以通过宣传法律,弘扬传统美德让全社会形成保护老年权益的氛围非常重要。我们要引导全社会自觉尊重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更要牢记居家养老是基础,为支持家庭和子女承担养老责任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撑,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关爱老人、赡养老人。
核心问题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内涵的深化
“9073”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早早就得以明确,这为上海的养老服务工作立下了一个比较科学的标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与“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法律要求是吻合的。这一体系作用的发挥、内涵的深化还应走在进行时,不是完成时。执法检查了解到几个倾向,反映了当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不足。首先是居家、社区养老部门相对机构养老工作推进的不足。“基础”和“依托”的部分享受到政府公共资源相对有限,政策相对分散。相比机构养老服务的推进以床位数量为硬指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的评判是偏软的。其次是机构养老床位指标“虚化”。设施布局与人口布局没有匹配,按照“户籍人口”测算的床位数量配比与人口迁移情况没有对接;机构床位指标的完成按照“建筑封顶”计算,实际并不能全面投入使用;土地资源有限,床位“保存量、托增量”的压力较大。
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到今年第二季度,全市及各区县的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3―2020年)将全面完成,这一指标性规划的出台是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发挥作用的大事,如何提升督查力度确保规划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是当务之急。要根据养老实际,不断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硬件建设、能力提升及政策配套,为老年人就近养老提供更加全面、更具质量的服务。要加大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养老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抓紧研究新时期的养老服务格局和标准,力求根据上海人口老龄化实际,让“十三五”规划在养老服务内涵深化上加强综合设计,努力构建更加符合未来发展需要,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梯度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
核心问题三:医养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