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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从事城市供水活动,对城市供水水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水质,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深度净化处理水)的水质。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本规定所称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碳、膜等技术对城市自来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形式直接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单位,是指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深度净化处理供水)的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涉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主管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的规定分工负责。
第五条对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组成。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由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等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国家站)组成,业务上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中心站,承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
地方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以下简称地方网),由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的国家站和其他城市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地方站)组成,业务上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指导。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点、水质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质监测任务的需要,确定地方网中心站。
第七条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其中,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的水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水利、环境保护和卫生主管部门。
第九条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城市供水单位应当选用获证企业的产品。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在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或者经改造的原有设备、管网,应当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编制供水安全计划并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定期巡查和维修保养;
(三)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
(五)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工作;
(六)定期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供水水质检测数据;
(七)按照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有关水质信息;
(八)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
第十二条城市供水单位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城市供水单位将水质检测数据报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地方网中心站汇总;
(二)地方网中心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送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
(三)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汇总、分析地方网中心站上报的报表和报告,形成水质报告,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城市供水单位从事生产和水质检测的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但是,仅向本单位提供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除外。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
第十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
(二)对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八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和督察,并提供工作方便。
第十九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并在取得抽检水样检测报告十五日内,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检查意见书。
发现供水水质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委托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监测站或者其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
第二十一条被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督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机关申请复查。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十四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依据所在地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五条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六)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措施;
(七)应急供水设施、设备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后,应当立即向有关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或者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接到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报告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接到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报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知有关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
第二十七条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扩大,并保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用水;有关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查明情况,组织抢险抢修。
城市供水单位发现供水水质不能达到标准,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发生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事故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取证。调查取证应当全面、客观、公正。
调查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不得谎报或者隐匿、毁灭证据,阻挠、妨碍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取证。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一)供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
(二)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
(三)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选用未获证企业产品的;
(四)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有关制水材料的;
(五)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城市供水设备、管网的;
(六)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
(七)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的;
(八)违反本规定,有危害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城市供水单位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二)城市供水单位未按规定上报水质报表的。
第三十一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不履行本规定职责、、、循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水利工程; 施工机械;管理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施工机械的选择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作业内容选择施工机械。以堤防工程施工为例, 堤防工程作业内容包括土石方挖掘、铲运、填筑、压实等基本内容, 以及伐树除根、表层清理等辅助作业, 每种作业应选择机械与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量选择施工机械。在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期限内, 按照施工计划中的月作业强度和日作业量选择施工机械。
根据运输距离和道路情况选择施工机械。选择施工机械时应考虑运输机械的经济运距和道路条件。
根据土质选择施工机械。在堤防工程施工中, 土的性质和状态直接关系到施工机械的作业质量、效率和成本。如铲运机主要适合沙土, 粘土和砂砾土尚可用, 而对软土、块岩和坚石就不适用。
根据气象条件选择施工机械。雨水会迅速改变土壤状态, 特别是粘土。例如, 久晴不下雨、土质干燥时可选择轮式施工机械进行作业, 反之应选用履带式施工机械进行作业为宜。
2 水利工程施工机械的合理配置
2.1更新观念, 开拓视野, 一切从工程实际出发
水利工程, 大都远离城镇, 位于远离交通干线的野外, 因受到施工现场条件的限制, 施工机械配备除了要满足施工的要求外, 还需要考虑配备相当数量的维修设备和材料、半成品加工、设备以及机械的运输等。但这些设备由于施工强度的原因, 往往闲置十分严重, 利用率很低,可谓得不偿失。由于受物资供应、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制约, 不得不如此配制。但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 上述的制约条件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 施工单位应从工程本身的实际需要出发, 本着快、省、适用的原则, 以企业的实际拥有为主配制, 尽可能不配或少配利用率不高的施工机械。例如在中、日几家水利水电承包商同时承包施工某水电站时, 中国承包商基本上都配足所需的车、钳、铆、焊等维修设备, 修建了相应的厂房, 并配备了相应的维修人员; 而日方却几乎没配一台, 只在施工现场布置了适量的施工机械配件库和总成。日方的思路是: 进场, 就预先从施工机械供应厂商处采购足够的配件和总成。施工中只要施工设备一从工作面上撤下来, 只要机械维修人员认为没有把握运行完下一个工作循环的, 无论是配件或总成, 哪怕它没坏, 也毫不犹豫、毫不吝啬地将其换掉。坚决不能让机械停工在工作面上。其结果是: (1)减少了部分利用率不高的设备和部分备用施工机械; (2)维修速度快, 不影响施工;(3)减少了部分厂房及附属设施;(4)减少了征地。而中方承包商则除了增加上述开支外, 施工中更可能常常让设备“累死”在工作面上, 然后才送去修理, 再经“车、钳、铆、焊”按部就班维修......两者比较, 哪个经济,哪个更有利于施工进度就不言而喻了。
2.2 在确保工期、质量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效益
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工期、质量、价格三要素。而施工机械的配置在整个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 施工机械的配备要紧紧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要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认真研究以下因素:
(1) 工期和工程量。
(2) 工程特征和结构的限制。
(3) 设计上的限制。
(4) 地质、水文和气象上的限制。
(5) 现场地形和条件。
(6) 资源供应情况。
2.3 要兼顾施工中其它方面的要求
(1) 配备能力要满足施工的强度和质量要求。
(2) 不能突破施工规定的其它有关标准。
例如: 某工程的进场公路已竣工运行, 而施工单位在 进行施工机械配备时, 为其选定的运输车辆的荷载却超过该公路桥涵承载力的1倍, 之后不得不重新配备施机械。从而, 造成了多方面的浪费和不良影响。
3 施工机械的选择程序
(1) 按要求定出期望指标。根据目的提出拟装备的机械应满足的性能或其他要求, 并用两类指标形式表示。一类是技术类指标, 如性能、规格、技术参数等; 二类是经济类指标, 如费用、消耗额等。
(2) 按重要性进行分类。将基本的指标作为“必须达到”的指标, 将期望的指标作为/ 具备也很好0的指标, 以便根据指标的重要性订出其等级和进行评分。
(3) 确定备选方案。根据提出的指标要求, 选择能满足基本指标的机械设备作为备选方案。
(4) 对各方案进行评价和选择。首先把不符合“达到”指标要求的方案删去, 然后对保留下来的每一方案按其重要性和作用分为10个等级; 将各方案每一指标项目的等级乘以相应的评分数, 就是指标项目的得分数, 根据各方案的得分初步选择方案。
(5) 初步方案再评价。若多个可供选择方案的得分很接近时, 还必须考虑各个方案潜在的缺点和不良后果, 并考虑预防性措施以及发生时应采取的应急办法, 在此基础上最终决定选用。
4施工设备管理
机械经常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这种/ 轻管理, 重使用0的行为直接影响机械的技术状态和使用寿命。而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故障的机械, 尤其是大型机械, 项目部都不愿承担高额的维修费用。另机械管理人员往往不在项目部或不是项目部重要组成人员; 生产管理人员对机械的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等又了解不多; 而操作手往往处于施工受支配地位, 这样机械管理被大大削弱了。
应积极做好设备的组织工作。项目部一成立就应建立项目设备组织管理体系, 根据项目的大小做好组织计划, 确定机械种类、数量和主导机械, 编排所有进出场计划和机械总量控制, 并深入了解各机械技术状态, 撤换低劣机械, 为工程顺利进行做好准备。
应做好所有设备的查验、保养、调试工作。建立健全施工机械管理台账, 详细记录机械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性能、出厂日期、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等。
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随时观察设备的动态状况, 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杜绝因油水等问题影响正常运转; 要严格执行机械保养制度, 避免过时保养; 机械的易损件应做好储备, 避免因构件周期过长影响工程施工; 对缺口机械应进行租赁, 保证工程如期进行。
应重视信息管理。机械使用率一般较低, 而在工程急需时, 机械设备的配置与生产强度又不配套,故必须组建信息网, 进行信息管理, 开展各种形式的租赁业务。应根据网络进度计划图, 确定各种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使用时间、闲置时间和维护时间, 使机械设备能在单位工程之间协调或租赁使用。
5小结
施工单位拥有机械设备数量的多少、品种的齐全、性能的优越、完好率的高低, 是企业能否承担投资大、施工强度高、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复杂、质量标准高的工程项目的标志。
参考文献
关键词: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制度 青草沙水库
中图分类号:TU9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3(a)-0056-02
1 青草沙水库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特点
首先,青草沙水库作为上海最大、最有影响力的饮用水水源地,占地面积66.15 km2,环库大堤48.4 km,分上游闸、下游闸、输水及长兴泵房,呈现出点多、面广、路程远等特点,这给工程现场管理及效率带来了很大困难;其次,青草沙水库作为水利工程属性,超出常规泵站设备范畴,除了机电、管道、暖通外、更多的是堤坝构筑物、大型闸门、大型电机水泵、金结、涵养林、水生态动植物等,具有非常多的专业门类;再次,工程安全作为企业一切工作的底线,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必须狠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最后,青草沙水库管理团队是新组建团队,在人力资源分配上非常紧张,应届毕业生占了80%,没有工作经验,专业不对口,给青草沙水库工程项目管理带来了很大挑战与困难。
2 项目负责人制度实施目的
为保障上海水源地供水安全的重任和以上四项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的困难要求经理室在工程项目管理的体制机制上必须创新,传统的职能制管理模式并不符合当前青草沙水库管理实际需求。因此,在青草沙水库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通过制度创新,遵循现有企业的管理程序,建立矩阵式的项目负责人制度,由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有效解决工程管理上的困难,并让青年员工得到有效锻炼。
3 项目负责人制度的设计与架构
3.1 项目负责人的任命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成功,项目负责人的选人用人是项目成败的重要关键因素,原则上从项目实施部门内由部门主管提名推荐,要求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责任意识、作风端正、吃苦耐劳、敢于负责、用于担当;且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与工作能力与管理技巧;能坚定维护企业的利益,经理室授权后担任。
3.2 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权力、利
项目负责人经经理室授权后作为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代表经理室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对实施项目进行全面领导、统一指挥,并负责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是项目责任、权力、利的主体。
(1)责任。项目负责人作为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现场管理者、协调者、策划者,在项目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首先,要严格坚持贯彻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企业内部各项管理规章管理制度。其次,要遵守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并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合同、沟通协调,完成从项目的前期酝酿筹划、项目可行性论证、立项申报、招投标、合同签订、现场管理、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任务,进行各阶段(见图1),全过程有效管理控制。
(2)权力。项目负责人在承担所负责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是经理室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是工程项目专门牵头人,是协调各方面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工程项目责任主体,是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的核心,因此,必须给予一定的决策权、否决权、主导权,并有直接与经理室沟通的渠道。
(3)利。工程项目作为员工本职岗位上额外承担的工作任务,如何调动员工积极性是项目负责人制度设计的难点与重点,也是该项制度是否有生命力的关键。那么,项目负责人通过辛苦努力负责工程项目后,到底能收获什么呢?首先,青年员工能通过工程管理实践,体会到大工程、大项目的运作过程,在技术与管理上获取一定的经验,锻炼了青年员工综合素质,对做强自身是非常可贵的机会;其次,在企业内部的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与考评中,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将会给予更多关注与倾向;最后,可以为经理室选拔适合的技术、管理带头人,为职业发展获得加分,为人才梯队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消除“项目负责人是临时性的,目竣工后身份随即解除,竣工后就跟我没关系”等错误想法,以此赢得更多青年员工参与度与成就感。
3.3 对项目负责人的监督管理
(1)在项目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上。项目负责人不一定是专业对口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采用头脑风暴等借脑方式,一方面,要借助设计院、监理单位、评估单位等技术力量;另一方面,项目负责人制度也要求项目实施部门站在宏观的角度,参与重大关键节点的技术核定与把关,全面审查项目实施目标是否偏离目标,项目质量是否达到使用要求,通过多角度、多方面的参与技术审核,确保工程质量的可靠。
(2)在签证与支付上。所有的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现场签证,在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必须经部门主管、计划财务部、分管经理一同审核后上报上级单位支付,形成协同监督制约机制,发挥共同决策机制,避免造成项目负责人权力过大,承担较大风险。
(3)在工程安全上。项目负责人应接受安全保卫部及上级安全部门对工程现场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在签订安全协议的前提下,三级安全教育、开工安全交底、班前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行为告知书等一系列安全规范要求是每位项目负责人应该烂熟于心。此外,时刻监督施工现场,时刻叮嘱参建各方强化安全责任与意识。不符合要求,坚决要求落实整改,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守住安全的底线,确保工程安全。
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上级单位、经理室、工程项目实施部门、相关部门(纪检部门、安全保卫部、计划财务部)共同发挥各自技术、安全、经济方面的监督,形成立体监督与保护机制,使得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得到有效监督与保护。(如图2)
3.4 项目负责人能力培养
(1)沟通协调能力。
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汇报对象多,参与供应商多,哪怕一个最简单的工程项目,也涉及内外多个部门与单位的沟通协调。对内有上级各主管部门、内部各部门,对外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甲供料供应商等。可以说,项目负责人是连通各方的一个重要枢纽、信息中心、重要协调组织者,项目负责人的协调能力直接决定了项目的顺利开展与否。项目开工、供应商进场、施工、完工、审计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协调,无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造成工期、质量、成本、安全不可控等风险,且参建各方都代表自身立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方面不同的声音,为了顺利推进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往往做大量的说服、解释工作,力争设计出一套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充分高效的沟通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具备较高的灵活性与应对能力是树立甲方在项目管理的核心地位是非常有利的。
(2)多专业综合知识能力。
一个工程项目涉及到的专业,并不是单单一两个专业所能涵盖,往往呈现出多专业的综合体,比如最简单的装修工程,就有建筑结构、暖通、供电、给排水、照明、合同、造价、审价、支付等非常专业知识,很显然,项目负责人不可能,也没有这个条件像设计院或者乙方一样完全具备全部专业背景。除了技术专业知识外,管理类的知识也是格外重要,如:相关的法律法规、项目的流程、管理现场制度的规定等。因此,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且快速学习的能力以及较宽的专业知识面,以及具备一些通用性、套路性的知识与技巧,做到既懂技术又懂经济,既懂流程又懂管理技巧、既有现场经验又有协调管理的能力,这对树立甲方项目管理的专业性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3)控制管理能力。
工程施工过程中,总免不了会出现各类问题,比如有些施工单位不服募追秸确指令,在施工现场违纪违规,对甲方的项目管理形成挑战;又比如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义务,甲方督促又屡教不改的,这些种种的状况,都随时考验着项目负责人把控全局能力。工程项目管理的控制能力与管理技巧需要一定的历练与学习,同时也需要采用一定的制度工具,比如:定期工程例会、制定奖罚条例等,形成人治与法治共同管理,同时,为增强项目负责人的领导能力与判断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尽可能多地负责项目管理,每次的项目管理都是学习的机会。此外,参加培训项目,浏览相关杂志书籍以开阔眼界,了解更多新知识,使知识系统化,最后也要不断自我总结,及时改正错误,积累经验,向供应商交流学习探讨项目管理经验。在现场管理中,拥有较好的应变能力,决策能力、较强的控制能力与技巧对树立甲方项目管理的权威性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4 结语
工程项目管理管理有许多中管理制度与管理模式,各有优缺点,但青草沙水库在工程项管理实践中采用了项目负责人制度后,有效解决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问题,契合了青草沙水库企业文化与背景。在该文中,对项目负责人制度的应用做了阐述,针对其他一些新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的应用还需要做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管理 农村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7)01-0284-01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农村水利建设中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发挥着防汛抗旱、保障洪水排泄安全的重要作用,在农业生产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随着我国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农业生产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首当其冲。解决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问题成为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1 当前我国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特点
1.1 服务范围广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一项服务公众的公益性项目,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所在区域避免遭受水灾和旱灾的不良影响,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农民的正常生活和经济效益。目前,云南省农村许多水利工程大多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是政府为了满足和保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所建。
1.2 特定区域的服务
当前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很大一部分属于饮水工程,因此,饮水工程建设都是在特定区域建设的民生工程,对固定面积区域产生影响,不存在礼仪冲突,反而很好的做到利益共享和利益共存。
1.3 公益性特点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往往都是由政府出资、群众出力建设,属于不计经济效益的公益性富民工程。这也成为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由于收不到经济回报,工程很难吸引外来投资的管理,只存在政府的干预和宏观管理,由政府出钱进行维护、维修和管理,渐渐的提高了生产成本,政府难以承受与日俱增的工程建设消耗,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开始出现了被忽视和力不从心的局面,甚至许多工程遭到破坏,价值大打折扣,最终丧失了原有功能[1]。
2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现状
2.1 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涉及到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关系重大的民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有相关专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建设监管。但是就目前的现行水利工程建设来看,工程建设竣工后随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撤离,水利工程立即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极容易遭受到自然灾害等不定因素的破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一般由引水、输水和配水等部分构成。其中,配水是直接惠及农民生产生活,也是农民唯一能使用的部分,引水和输水两部分属于农民集体共用的部分,这两个环节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引水和输水经常出现技术问题,且一旦出现问题就难以维修。另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很大一部分都是承包给建筑商全权承办,承包建筑商一般只管建设不管维修,造成了水利工程管理上出现断节现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诸多因素。
2.2 水利工程管理职责模糊
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势必造成管理职责的不明确,管理职责主体概念模糊。由于农田水利工程属于公益性的公众项目,由农户、村名小组、村民委员会等共同使用,当工程出现问题需要维护和维修时,就会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往往因此而影响工程维修被搁置,引起更严重的破坏,不利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高效、持久使用,由于维护不到位导致引水工程、输水、配水工程等不能及时修复,而最终造成工程得不偿失 [2]。
2.3 农民观念守旧
农民习惯于靠天吃饭,依赖自然,加之每年的农业生产活动的收入有限,对经济投入较大、人工投入较多的农田水利工程心存疑虑,很大程度上会质疑水利工程建设对农业生产产生效益能否达到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预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会对农作物产生怎样的积极影响。这些观念是普遍存在于农民之间的,就算农业生产活动喜获丰收也会将功劳归功于“天”,对小型水利工程的效益忽略不计,甚至张冠李戴。云南省这样的现象甚是严重,大关县的气候和降水条件同等情况下能基本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这就更加深了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不认可程度。
3 新农村背景下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建设发展途径
3.1 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
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首先要将管理职责落实到人、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大关县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模糊极易造成水利工程因长久未修而产生技术性问题,见于此考虑,可以通过各村民委员会轮流管理的方式来明确管理职责和主体,一村民委员会管理或多村民委员会轮流管理,自行对水利工程进行维护和维修。为了避免技术难题难以解决状况的出现,也可以通过平均分配维修费用,进行缴纳,雇佣专门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管理等。这样不仅能够确保水利工程引水、输水、配水充足,还能延长水利工程寿命,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效率。
3.2 增强农民科技认知,普及节水灌溉理念
要想改变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看法,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中最看重的两个因素就是生产效率和经济投入收益,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农民对生产方式的选择,小型农田水利可以此为出发点,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同时,让农民真切的感受到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和益处,从而使农民认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好,进而促进农民对水利工程的管理,形成良性循环。除此之外,要普及节水灌溉理念[3]。大关县由于所处地理位置,降水丰富,水利工程建设的引水、输水和配水工作相对简单,但是节约用水的灌溉方式也是务必要普及,这样才能保障水利工程防洪抗旱的主要功效。
总结
总之,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公益性项目,在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要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将水利工程管理责任落实在具体管理主体上,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转变农民观念,相信技术,为农民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如何进行创新设计。
1.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现状
我国国家水利管理体制是以国务院授权水利部统一管理,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管理。流域机构在流域内按照水利部的授权行使水资源管理职责。各省市下设水利厅局履行各自区域内水资源管理职责。由于水利工程的多样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内容也存在差异。但是其管理模式大同小异,机构设置繁杂全面,分工太细,职责交叉。另外,由于各方面原因的影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长期存在着体制不顺、机构臃肿、经费短缺、管理粗放等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由于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的分离,经常出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防洪安全的执法权和管理权、水政渔政的执法权和管理权等工作的错位或缺位,以及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水费计收体制、水利工程管理或养护、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诸多矛盾。在运行机制方面,习惯于商品生产和工程建设严重依赖上级的行政命令,单位职工吃“大锅饭”, 职工收入差、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水土资源的综合收益率低,忽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不科学,机构臃肿,因人设事,因人设岗,造成了人员臃肿且人才比例失衡的问题。由于没有经费,长期以来,没有加入社会保障体系,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非常严重。另外,大部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资产、财务管理薄弱,难以做到规范化管理。大多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创新能力差,没能依托行业和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多种经营。而水价、电价偏低,水费收取困难,未能实现良性循环。并且我国大多数的大中型水利工程修建的年代时间都已经过长,受当时技术、资金条件的限制,设计要求低、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不高。水利工程老化失修、跨塌水毁严重、水资源损失浪费惊人、存在重大的水利工程安全隐患。鉴于以上的这些问题,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必须要适应时代的需求,进行改革和创新设计。
2.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创新设计
2.1事企分开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类按照以下标准来进行:第一,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定性为事业单位,称为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第二,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称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其中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企业。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事业单位。第三,承担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定性为企业,称为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合理定岗。
企业性质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构建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由企业董事会或上级机构聘任,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工资方面要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定薪,明确职责,合理拉开各类人员收入差距。事业性质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聘用制,按岗聘人,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要撤并不合理的管理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通过竞争方式选任,实行优胜劣汰。在工资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同时,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把职工收入与工作责任和绩效紧密结合起来。
由财政全额拨款的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企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围绕与水利工程相关的项目进行,保证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的足额到位。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划分承担供水、发电及多种经营职能部门和对内部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职能部门。将经营部门转制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下属企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不得兴办与水利工程无关的多种经营项目。
2.2人员分灶
企业性质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行筹集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资金,财政不予补贴。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支出以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要纳入单位的经费预算。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广开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鼓励分流人员大力开展具有行业和自身优势的项目的多种经营。在清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现有经营性项目时要与分流人员的安置结合起来。利用水利工程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进行经营的企业,要优先安排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流人员。各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做好转制前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工作。
2.3管养分离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实行科学定岗,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和养护人员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剥离出来,组建专业化的养护企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企业的资质标准。各级财政部门商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培育维修养护市场主体,规范维修养护市场环境。
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非农业用水与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水价要根据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调整,分步到位。要逐步推广按立方米计量,改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和方法,,改进收费办法,减少收费环节。严格禁止乡村两级在代收水费中任意加码和截留。
3.结论
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实现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的创新,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是一项势在必行、十分紧迫的大事。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创新设计可以从事企分开、人员分灶、管养分离几个方面来进行。■
【参考文献】
[1]刘学才.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j].现代农业科技,2010,(11).
1.水利工程和环境的关系
通过建设水利工程,不仅会对当地的经济和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而且会对附近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自然面貌,甚至对气候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这些影响具有利也有弊。工程人员在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这种影响对外界自然的影响程度,应当尽可能发挥水利工程其有利的一面,消除其不利的一面。
2.水利工程效益的随机性
每年的水文状况都会有所变化,农田水利工程还与气象条件的变化有密切的联系,水利工程规划更是流域规划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兴建一项水利工程会对周围地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工程人员必须充分考虑到。总的来说,既有兴利的一面,又有淹没、迁移、移民不利的一面。因此,制定合理安全有效的工程规划是非常重要的。
3.水利工程规模的浩大
水利工程的建造一般技术复杂,会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工期较长。所以,在兴建时必须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建立新型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的前提和基础
水利工程是国家生产最根本的保障,水利管理单位应按照水利改革意见严格实施要求。依据产权明晰、职责明确以及管理规范的原则,实现资金、人员配置、机构职能等方面的分离,同时又要兼顾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明确水利工程管理、完善维修保养
完善水利工程的维修和保养费是水利管理单位的改革和前提。基于水管单位进行体制改革,财政部还要按照水管单位的不同类别和性质,要求定岗人员的核定的基本支出,并按照水利工程的维修保养标准核定其维修保养经费。从源头上落实水利单位的经费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管理的万无一失,完善水利工程维修保养机制。对于企业性质的维修保养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的现代化制度,构建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政策。对于招聘的员工来说,一定要和企业之间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双方要平等的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完善安全运行机制,多多听取员工们的建议,与员工之间构成和谐的同事关系。
四、保证维修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
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做出调整后,作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该接受之前水利管理单位的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水利行政、水利工程管理以及防汛。身为水利工程保养维修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管理任务,负责水利工程日常的运行、管理、查修、合同签订以及实施等。
五、未来水利工程的发展
由于当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出现人口增长过快的趋势,导致了水资源利用不足、城镇地区供水紧张、使用能源短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现象。因此,水灾预防、充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更是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对象。水利工程未来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点:(1)强调非工程的主体地位,将防灾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紧密结合;(2)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水利工程资源;(3)使水利资源不仅要满足人民大众日常的生活和生产,更要做到保护和改善周围的生活环境;(4)大范围的进行水利工程资源的调度;(5)在利用水资源的基础上尝试水资源的开发和研究,争取为水利工程做贡献。合理开发水资源,充分利用水资源,为人民生活以及平时的生产生活提供稳定的环境和物质基础。
六、走科学发展道路、建设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的施工不同于其他工程类。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导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导流的方法一般有两类:一是采用分段围堰;二是坝身底孔导流。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危直接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生产生活,工程建设完成后,工程人员如果不进行及时的看管,不仅会影响水利工程发挥的积极效应,严重地还会带来灾难。因此,每个水利工程都应该设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有效的发挥工程的积极作用,充分、合理、安全的利用水资源。
七、水利工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水利工程带给我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作为人民群众,要尽可能保护水利资源设施,积极宣传保护水资源的措施,开展以水利资源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争取把保护水利贯穿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把保护水利资源当成是一项基本义务和应尽的责任。
八、结语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程管理;启示;对策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已基本逐渐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同时从结合计划经济到结合市场经济转变,管理体制的初步建立促进了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向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但是这只是初步的现代化,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实现,日益表现出水资源供求短缺、水污染的日趋严重、洪涝灾害频繁发生等现象,这些现象充分表明了我国的水利工程管理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以及国外西方国家水利工程管理相比,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就目前的水利工程管理现象表明,现执行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措施等不适应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如何加强我国水利工程管理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通过结合国外水利工程管理的成功经验,分析我国目前水利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适合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若干对策,以改善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促进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
1国外内水利工程管理对比分析
即使我国与国外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上完全不同,而且经济发展情况也不尽相同,同时各国的水利工程管理的体制以及发展历程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但可以肯定的是,通过对各国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等进行对比分析,仍可找出各国之间在水利工程管理观念上的某些一致性,从国外的成功经验上得到启示借鉴,以改善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
1.1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上对比
(1)国外的管理体制。国外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水利工程管理已经实行了分级管理体制,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分工管理。就以在水利工程管理有卓越成效的德国来说,其水利工程管理又不同部门分工管理,主要由联邦环保部、州环保局和水利协会。其各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都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突出分工协作的重要性。水利工程的管理、建设等由该国的堤防工程部门负责执行,而其余利工程政府全不直接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管理体制上很突出的特点是分级明确、分工协作。
(2)我国的管理体制。就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来分开,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和社会公益型两类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即中央管理以及地方管理。与国外管理体制相比,显然我国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是处于政企不分、政事交叉以及职责不明确的管理状态;经常出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防洪安全的管理权等工作的错位或缺位;同时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上存在较多矛盾。显然,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严重缺点就是政企不分,职责不明确。
1.2水利工程管理法规上对比
(1)国外的管理法规。在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完了完善的水利工程管理法规,可以说各项水利工程管理都是有法可依的。如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程序等。如荷兰的水利工程管理的成效得益于水利法规体系的完善,无论是防洪工程的规划、管理,还是洪水预警预报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部分执行。
(2)国内的管理法规。从上世纪开始,我国以及各省份都相应出台相关的水利工程管理法规,如《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为水利工程管理实现有法可依提供了基础。但是从最近几年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来看,我国的水利工程管理法规不如西方发达国家法规的完善。水利配套法规体系仍需要不断完善建设,另外,即使有法可依但仍存在有法不依或者执法不严等问题,不利于我国水利工程管理法规的实施。由此表明了我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首先不断完善水利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其次落实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以法治水。
1.3管理技术
(1)国外的管理技术。在西方发达国家,水利工程管理的成功得益于国家注重管理技术的推广以及应用,有效合理的管理技术的应用不仅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以及运行费用,而且正确的管理技术还能确保工程的正常运作,对提供合格的水产品起到关键的作用。就拿德国的水利工程管理来说,该国十分重视工程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制定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手册等,通过技术手册等介绍水利工程管理中的最先进管理技术,让行业及时地得到学习。对于一些新技术、方法等先通过公报的形式在协会内部交流,供参考使用。
(2)国内的管理技术。对于我国水利工程管理来说,部分管理手段还是相当落后。部分工程在先前建设时,由于没有考虑必要的管理技术,致使现今工程存在养护维修阶段,防汛抢险技术水平相当落后,设施也出现严重缺乏。如部分地区水利工程管理设施中还没有水文自动化调度系统或者下游警报系统。现代化的管理设施,以及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严重缺乏。
2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针对以上分析的国外与我国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对比,可发现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管理体制落后,权责不明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仍采用传统管理体制,没有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管理表现出权责不明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营性资产产权过于单一,所制定的产权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导致缺乏活力。
(2)机构过于多而复杂,管理技术水平以及管理人员素质落后。这问题在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中尤为突出,相当多的管理部门责任存在交叉重叠,导致权责不明确;而且并没有通过有效途径去宣传管理上的新技术、新方法,导致所采用的管理技术已沿用多年,根本不能适应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
(3)过于单一的治理目标。目前我国每年都尚有发生水污染、洪涝灾害等问题,归咎原因在于水利工程管理方法过于单一。例如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时,只顾及工程问题,如没有兼顾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造成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仍会出现各种弊端。
3启示和对策
结合国外对于水利工程管理的成功经验所得到的启示,并针对我国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对策进行改革。
(1)借鉴荷兰的经验,完善水利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水。建立完善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同时,与城市规划法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一切水事活动都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依法行政,使水利法规能够真正落实到每个水利建设工程中。
(2)精简机构,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基于现代网络化的不断普及,网络化管理已日趋成熟。采用网络化、智能化的管理手段,不仅精简多余的管理机构,而且还能使管理更为规范化。采用先进的管理水平,通过杂志等刊物来宣传管理的新技术等。同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促进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3)注重结合生态保护。借鉴德国水利工程管理的经验,应注重环保,主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程都不应该建设。尤其是在治水观念上应从过去单一的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转变为结合生态保护的多目标综合治理。
(3)正确处理好建设和管理的关系。首先,每一项水利工程在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组织中都要考虑工程管理问题。要把工程管理设施、监测观测、交通通信及信息化工程等管理项目纳入工程建设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其次,工程验收中要把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任何一项水利工程建设都要按照其等级履行相应的验收程序。对没有组织验收的水利工程,不得交付使用。验收报告中应附具水利工程管理预案,验收后必须由验收主持单位出具验收纪要或验收单,并纳入工程管理档案。验收纪要(单)中,应对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管理提出要求,对管理预案提出评价意见。对列入建设计划的管理措施没有完成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最后,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台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分管的各类水利工程定期进行普查,建立小(二)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台帐,需要报废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需要交付使用的,要通过验收后交付使用;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研究予以解决;需要维修改造的,可按轻重缓急,编制维修改造计划,逐步实施。对微型水利工程可实行动态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通过产权改革,实行社会化管理。对每年需要上水利工程管理台帐的,可由工程管理单位按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列入,作为水利部门编制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就目前的工程建设发展速度来看,我国水利工程数量将有迅猛的发展势头,若不结合生态保护,水利工程对自然环境影响将日益严重。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应采用适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水利管理模式,注重水利工程管理环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多目标的综合治理方式。
结语
通过国内外水利工程管理方式的对比,分析我国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对策,改善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管理在社会生活生产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既关系到水利工程能否顺利进行,也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紧密相连的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水利工程管理也提出了科学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的管理能有效地增强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也能使水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并能有效减少洪涝灾害的产生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极有可能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本文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确保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具有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养殖、种植、旅游等功能要素的水利工程体系,为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发挥了巨大的基础作用和支撑作用。水利工程的这些不同的功能要素,从总体上可划分为社会公益型和生产经营型两大类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分为中央管理和地方管理。由于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的分离,形成了条块分割、政企不分、政事交叉、职责不清的管理体制;经常出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水政渔政的执法权和管理权、防洪安全的执法权和管理权等工作的错位或缺位;并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和编制、灌区输供水时空分布、灌区水价核定、水费计收体制、供水收益分配等方面也存在诸多矛盾。
(2)、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的进步,在水利工程管理中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建立了完善的运行管理模式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水利工程的进步,对于合理调配水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管理模式,在运行体制上还沿用传统的粗放式的管理,思想观念比较落后,习惯于听从上级的命令,而没有创新意识,导致基层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缓慢,工程建设效率低,经济收入不高。由于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所以水利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无法协调,这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3)、现场管理不严谨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现场管理是管理中要面对的重要问题,工程管理人员要按照相应的管理要求对施工建设进行严格监督,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却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施工现场管理非常混乱,管理人员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为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要对工程质量进行及时检查,避免质量问题的出现。
(4)、质量管理问题
水利工程管理方面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质量管理问题,水利工程作为民生工程,质量以及安全是保证其能够更好的造福百姓的保障,同时,也是保证水利事业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基础。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一直以安全、经济、美观为目标,要想更好的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对建设中出现的不合理问题要进行解决。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项目,其中应用的施工技术非常多,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使用何种施工技术就存在着比较大的随意性,这样对水利工程的质量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其作用的发挥也产生了影响。
(5)、成本管理问题
成本管理是工程管理的三大控制要素之一,成本管理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要加强对成本支出的控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实际运行中,由于设计图纸与实际操作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实际施工中无法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所以会增加施工成本。此外,由于施工中,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导致资金没有合理的利用,增加了工程的成本支出。
(6)、人员管理问题
人是参与施工的主要要素,也是对工程影响最大的因素,所以要做好人员管理,包括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现阶段的水利工程施工中,严重缺乏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所以在工程建设中,不利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施工人员是执行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而目前很多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不高,综合素质较低,所以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对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工程存在诸多的质量安全隐患。所以为了改善这种现状,要加强对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二、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的完善
要使水利工程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就要加强水利工程的力度。首先,要对水利工程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使其水利工程管理的专业素养得到提高,让其形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其次,水利工程管理者要促进多个部门之间的黑市,明确每一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利用科学的激励制度来使各个部门明确起水利工程管理的职责。最后,要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追踪制度的建立,利用动态与全面的监控,使水利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具有保障。
(2)、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思想的更新
水利工程行业发展需要创新的引导,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也需要创新思想的支持。加强水利工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规范的明确,对于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进步具有促进作用。但是,这些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实践工作当中,这一现象的原生是因为许多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者的思想较为落后。水利工程企业要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思想的更新,利用培训活动或者集体会议,引导企业管理者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
(3)、内部制度改革
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撤并不合理的管理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全面实行聘用制,按岗聘人,职工竞争上岗,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水管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方式选任,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积极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明确职责,以岗定薪,合理拉开各类人员收入差距、要努力探索多样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逐步实行社会化和市场化。
(4)、加强成本控制
成本管理是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而成本控制又是成本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实践中,要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成本管理水平。首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合理编制施工成本定额,为项目评估提供可靠依据。其次,要明确该水利工程项目的特点及管理需求,并将其作为成本考核的客观依据。再次,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内控机制,加大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最后,要努力实现成本管理的动态化和常规化,及时纠正或改进管理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5)、加强质量管理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程,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利益,还与集体和国家的利益有关。因此,政府也应当负起监管的责任,对水利施工企业进行监督。在施工前应当确保该施工单位具有资历,抵制浑水摸鱼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政府要采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确保工程的质量。还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制,对于不符合施工规范的行为,要采取措施。可以指派专人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贯穿整个工程。对于严重违反施工条例的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如果在后期出现质量问题,要追究具体的责任人,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6)、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管理人员。只有专业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才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合理的管理活动,才能使整个工程朝着有序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应当成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先决条件。水利部门应当采取定期组织培训的方式来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也可以采用外派交流学习的方式使管理人员获得更多的管理经验。
(7)、节约成本,拓宽资金来源
要通过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来减少成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成本问题。应当紧密联系实际,以项目评估为依据,制定出工程所需的成本。要加大对于工程的监管力度,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在了工程上,避免浪费以及资源配置不均的现象。在节约成本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可以适当吸取企业以及个人的资金,以保证资金来源。
三、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管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保障,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力度,对于水利工程行业自身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积极作用。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体制,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协调好各个工序之间的衔接工作,为促进水利工程行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孔新宇.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常见的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3).
[2]邢忠义,牛春艳.浅析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对策
引言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涉及的内容都比较广泛,而且新疆地处的环境也相对偏僻,涉及的内容点也相对较多,这就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针对百姓们的饮水和灌溉技术还有小型的水库、蓄水池、灌溉区和引水工程等等相关的问题和内容。这是我国新农村中农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和核心内容,并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民的生活和劳作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具体化操作步骤[1]。
一、在面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和进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和进步一直都关乎着我国的新农村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并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一直以来都是水利工程事业中的基础实施内容,它的进步和发展不仅仅能够帮助进一步加快当地的农业事业的发展进程,还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水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问题指的就是农村的饮水、灌溉、蓄水、抗旱等等一些与水相关的重要的工作内容。这些工作的内容与农民的生活分不开,都是非常重要的方法和内容。但是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也会对农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本文以下内容将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加以深讨:
(一)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还没有起到足够的重视,管理职责没有明确
对于传统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阶段仍然采用的是旧时的粗放管理形式,设置上缺乏一定的专门监督和管理部门,而且没有进行一定的改进和完善,所以经常性的出现一些问题:就像技术灌溉中的设备的老化和年久失修问题,供水管道没有进行及时更换而遭到严重腐蚀,管道腐蚀过后的水量流失,还有就是一些设备已经存在问题但是还在坚持使用。我国其实政策上要求农民参与到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去,但是还是有很多农民的参与意识不够积极,再加上制度上的不完善就会大大降低农民的参与度和关注度。这就明显证明着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还没有起到足够的重视,并且管理职责没有明确地进行划分。这部分人员认为该项工作还不能有效地连接他们的经济利益所以直接选择忽视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内容。
(二)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不熟悉造成工作效率低下,运营不善
现如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由于组织内容上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往往导致管理运用的形式单一,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工作的效率,逐渐打消工作者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无法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项目完整地进行下去。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没有设立一些专门的管理机构,一般就是村民自主进行管理,还有一些地区根本就没有管理人员,这样就会造成这方面人员责任感的缺乏,就更加谈不上为农业发展做出实际性的经济效益。而且一些管理人员过分看重建设而忽视管理。(多个)农民缺乏一定的管理维护意识,并且业务能力水平不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管理人员一般都不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思想上还会存在一定的懒散性,没有自主学习意识,整个队伍的人员水平就会整体下降,而且基层人员缺乏相关的实质性经验,深造机会少,不能承担重要的工作内容。缺乏资金上的优势,也没有足够的宣传力度。
二、在面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进步和发展过程中能够积极实施的有效应对手段和方法
(一)完善和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人员的职责权限
如果想要改善现阶段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进程,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明确人员的职责权限做到分工明确,不同的人员要有针对性,对自己工作的内容慢慢加深研究和理解,逐渐掌握这方面有效地重要方法。明确工程实施的主体,应该有效地做到政企分开管理,采用世界上先进的、科学的、合理的新型思想理念,不断提高工作的效率,从而发挥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真正意义所在。管理人员要及时地发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问题,一旦发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严重事故,就要根据指定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走正规化的办事手续,不能想当然或者随意更改操作步骤,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理性化。遇到严重的过失要追究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具体每个人的工作的内容和职责,有效地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内容,帮助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最大限度的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意义,无论上经济上的利益还是社会上的意义。此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也要满足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需求,积极配合做到共同发展[2]。
(二)积极转变原来的传统理念,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参与性和积极性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是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中重要的工作内容,它能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实施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积极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各项方针政策的实施,不断完善和健全这方面的工作机制和理念,准确地掌握该项工作的中心点,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还要深化改革机制,建立多元化发展方向,不断激发农民的办事积极性,争取资金和政策上的全面支持,为以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基础。
(三)管理和建设相分离,培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的人才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田水利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农田水利工程一般都是具有长期化要求的工作内容,所以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中,我们要保持着可持续发展的远大目标,不可因为一定的局限性遏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发展和进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类型人员做系统化的培养和教学,提高他们的综合办事能力和专业化素养。还要大力提倡和应用新型的技术和设施,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化的发展随时都能跟得上时代的脚步。并且要根据实际的市场机制和具体工作内容,完善用人机制,鼓励专业化的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优势化水平,自主学习,保证整体的人员能力总值。同时采用管理和建设相分离的模式,不断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内容[3]。
结束语:
我国的水资源虽然丰富但是却存在着严重的分配不均问题,所以我国的治水工作一直从未放松过。中国新农村的发展中是当今国家发展的核心问题,主要缩短农村和城市间的差距,所以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政府和党关心的重要话题之一。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问题就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组成,我们重视这方面的内容的建设和实施,加大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处理建设改进问题,既要保障这方面工作的正常运用还要不断创新和发展这项事业的新格局,发挥它的最大作用为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改进的过程中要保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科学的、有效的应对方案,这样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不费吹灰之力。
参考文献
[1]李芹,吕建国,刘瑞凤.试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及对策[J].中国外资,2013,22:203-204.
[2]崔世彬,张庆华,马静,曹三海.泰山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问题与发展对策[J].水利科技与经济,2011,08: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