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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宣传,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培训,使其认识到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从源头上对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充分发挥水资源管理制度在调节水资源利用方面的作用。增加水利部门在经济发展之中的分量,使其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将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之下,对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对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通过水利部门对区域水资源环境进行具体的论证,将评估结果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依据。
2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法制建设
在进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加快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法制化进程。提高政府和水利部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使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能够有法可依,使创新制度的执行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需要提高社会参与度,在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之下,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使水资源管理朝着市场经济方向发展。广泛的社会参与可以使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得到更加全面的落实,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使水资源管理成为全民的责任。
3对监督体系和考核制度进行创新
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需要建立全新的监督体系和考核制度,全面、科学、系统地对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有效激励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节水工作的开展。创新的监督体系需要对水资源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监督,通过不同的监督形式,对不同领域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水资源管理成果和管理的决策者进行考核,通过制度创新对水资源环境代价进行严格的控制,将决策者的政绩加入到考核体系之中。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需要对管理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制度实施起到十分关键的激励作用。
4结束语
一、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的特点及技术要求
什么是“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呢?这个系统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运用各种高新科技手段,对流域或地区的水资源及相关的大量信息进行实时采集、传输及管理;以现代水资源管理理论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为依托对流域或地区的水资源进行实时、优化配置和调度;以远程控制及自动化技术为依托对流域或地区的工程设施进行控制操作。
这种系统的主要特点是:①对水资源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的内容包括水量和水质。实时监测的意义在于:只有掌握瞬时变化的水量信息,才能科学、准确地进行资源配置及调度;只有掌握瞬时变化的水质信息,才能对环境质量进行动态评价和有效监督,也才有可能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保证供水安全。②这种系统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框架,除了采集水资源信息外,还广泛采集流域或地区内的气象、墒情等自然信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信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信息以及需水部门的需水信息。③它不同于以往的水资源监测系统,仅仅具有监测功能。这种系统更重要的功能是进行实时配置调度。它是在监测的基础上,以大量的综合信息为基础,采用现代水资源管理数学模型,为水资源的实时配置、调度提供决策支持。这种模型势必突破“就水论水”局限,体现经济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的协调统一,体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原则,体现“依法治水”的原则。④这种系统应是高新技术的集成。系统的设置应充分吸收国际上最新技术,坚持高起点。它包括监测技术、通信、网络、数字化技术、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计算机辅助决策支持系统、人工智能、远程控制等先进技术。⑤它的设置应是因地制宜的。针对不同流域、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基础设施状况,水资源管理中不同的重点问题,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的设置也应具有不同的特点。系统的设置还应与防洪调度指挥系统的建设相结合。
这种系统的技术要求是:①以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为基础,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传输和在线分析,有效地提高监测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率,确保监测信息的有效性。②充分掌握所在地区水资源供需状况,建立相应的资料库和水量、水质模型、供需水模型及生态环境分析模型。供水方面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主水、客水、污水回用等等,需水方面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等。③充分运用现代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高度技术集成,快速、高效、准确、客观地分析处理大量监测数据信息,并根据已建立的供需水模型和水环境分析模型等,动态生成水资源优化配置、调配计划等辅助决策方案。④以综合分析和辅助决策为基础,实现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远程控制和科学管理等,即实现水资源调控的现代化。⑤系统应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动态可扩展性,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二、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的基本结构
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应具备水资源实时测、水资源实时预报、水资源实时调度和水资源实时管理等功能。其功能概要详见图1。系统的总体结构又可分解为以下主要部分(参见图2):①数据库(包含图形库、图像库和CIS系统),②模型库(包括方法库),③知识库,④在线数据采集子系统,⑤综合信息管理子系统,⑥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⑦实时控制管理子系统。其核心是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以及数据库、模型库、知识库。其他各部分则为系统核心的补充、延展和支持。
系统总控目的是建立系统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控制各库和各子系统的协调运行。
在线数据采集子系统提供相关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数据可靠性在线分析功能。其重点是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位、水质及水温等)的实时动态监测和监测数据的自动化采集、监测数据预处理,以及监测数据可靠性的实时在线分析处理等。该子系统还应提供与各类监测仪器衔接的数据采集接口,通过接口模块动态收集监测数据资料,确保存入数据库中的监测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综合信息管理子系统管理各种水资源水环境监控项目的数据资料,具有监测数据资料的输入、存储、整编、查询与传输等功能,对水资源监控数据资料进行综合管理和处理。该子系统还应提供对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以及实时控制子系统的数据传输接口。
实时控制子系统主要完成两个功能:一是将系统综合分析与辅助决策的成果以实时报告(如水资源预报、水质分析公报、企业排污超标警报、水资源调配建议方案等)和多媒体报警信号(如大屏幕指示、声光警报等)的形式进行动态输出,以供决策部门进行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参考;二是将输出指令直接作用于可控自动化水资源调配和控制设备(如给、排水闸门等),通过有线/无线/远程控制技术对系统所涉区域内的重点给、排水设备及重点控制工程进行远距离的调节控制。
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对实时监测获得的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其主要功能就是运用模型库中的相应模型对监测数据资料进行智能化的综合分析,参照知识库中的专家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形成水资源(包括水量、水质、水情和水环境等)动态状况的分析成果;并根据分析成果,产生辅助决策报告或直接控制指令。系统还应专门设计有多库协同器,进行各库之间的协调。多库协同器提供系统各库的协同规划、综合调度、人机交互、资源共享、冲突仲裁和通信联络等处理功能。
综合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是本系统的技术核心,它将以国内外近年在水源、水环境和农田水利等方面的科研成果为基础,结合现代高新技术进行综合开发,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实用性强、又便于扩展和更新的具有决策支持能力的智能化综合分析系统。
数据库是整个系统运转的基础,准确高效地收集和及时处理大量复杂的监测数据资料是整个系统设计和开发的重点。数据库及综合信息管理子系统是面向数据信息存储和信息查询的计算机软件系统。本系统的数据库内容包括:①水利工程档案库,②监测仪器特征库,③原始监测数据库,④整编监测数据库,⑤监测网站资料库,⑥人工巡视检查资料库,⑦数据自动采集参数库,⑧模型输入输出数据库,⑨成果数据库,⑩实时控制日志数据库等。图形库和图像库是数据库的延展和补充。
模型库及其管理子系统提供相应分析处理使用的处理模型和计算方法的例程库。包括各种时态和空间模型、在线数据可靠性分析算法等。包括水情预报模型、水量评价模型、水量预测模型、水质评价模型、水质预测模型、水污染模型、需水模型、生态环境分析模型、洪水演进及仿真模型、决策支持模型等等。
知识库及其管理子系统是用于知识信息的存储及其使用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系统。本系统的知识库内容包括:①各监控项目的监控指标,②日常巡视检查的评判标准,③监测数据误差限值,④专业规律指标,⑤专家知识经验,⑥水利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规范的有关条款等。
三、水资源实时监控管理系统的实施
(中经评论·北京)2007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对黄河、长江等四大流域的污染调查得出了惊人结论:四大流域的整体污染现状已成为常态;同时,重点监控的9个大湖泊中整体水质为V类和劣V类水质的就达7个。V类水已不能和人体接触,劣V类水更是丧失基本生态功能,甚至不能用作农业用水。如何合理利用保护水资源,促进经济协调稳定发展,成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流域性水资源管理困境
流域污染的常态性已经基本确定,水污染正伴随工业化的高速推进从支流向干流、从城市向农村不断蔓延发展。那么,为什么污染状况没有随着近年来持续的治理行动而有所好转呢?
(一)水资源的公共产品特性
水资源是公共资源,其产权常具有模糊性。流域内的每个团体或个人都难以具备界定明确的权力去维持流域环境不受污染和可持续利用。巴泽尔指出,当产权无法充分界定时,部分有价值的产权总是存在于公共领域,对公共领域中存在的可被攫取的资产价值将导致人们的寻租行为。当生产和消费行为带来水资源污染时,其污染成本由全社会共同承担,而产生的收益由排放者独自占有;而且水资源污染给排放者自身所带来的损失远远小于污染治理成本,从个人理性的角度出发,排放者没有治理污染的动机,从而必然导致对水资源的过度污染和使用,治理产品的提供不足,这就是但丁所言的公共领地的悲剧。
(二)市场失灵下的政府解决思路
解决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的一个方法是根据科斯定理,将外部性内在化,即明晰资源产权,由排污者和受害者双方讨价还价解决污染问题。然而,公共资源产权的界定首先是非常困难的。即使能够界定,成本也是高昂的。当产权界定清楚后,确定污染赔偿的讨价还价过程本身也将增大交易成本,当涉及人数众多时,“搭便车”现象将发生,从而导致市场机制的失灵。即使采用民主投票方式确定污染的价格,根据阿罗不可能定理,也难以产生满意的投票结果。因此,单纯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水资源污染问题必然导致市场失灵。当市场失灵时,避免公地悲剧就需要依赖于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通过政府的管制来保护水资源。政府常采取的策略是排污收费、直接管制、排污消减补贴,这些措施的强制执行将有效减少市场讨价还价的交易费用和效率低下状况,从而提高水资源保护效率。
(三)政府失灵
市场失灵条件下通过政府管制是不是就能有效解决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的问题呢?政府作为国家权利的执行机构,并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由不同利益和目的的部门和人群组成的集合。由于水资源的效益涉及农业灌溉、水力发电、水路运输、地下水勘探与开采等部门的利益,水资源管理实际上由水利、电力、交通、城建、地矿、农业等14个不同或相同级别的局、部以及流域各省市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这些政府部门的行为主体和市场中的经济人一样也要受到自身权利、职位和相关物质利益的驱动,谋求个人效用最大化。根据公共选择理论,这时必然出现多数获利集团的个人边际利益大于社会边际利益,或个人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的结果,从而导致公共目标的偏离,最终导致“政府的失灵”,从而在我国出现水资源管理“多龙治水”、“政出多门”的管理格局。“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地方政府以本地利益为导向,采用宽松的排污管制措施促进当地投资和GDP增长;流域上游没有足够的动机和激励去减少不合理产业布局,常常为了增加GDP而引入高污染、高水耗的项目,导致水资源从源头就被污染。在此情况下,水资源的保护重任就只能依赖于环保部门的严格立法和执法。实际情况又怎样呢?国家环保总局近期检查的11个省份的126个工业园区,有110个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在抽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超过一半运转不正常或停运,四成以上被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因此,仅仅依赖环保部门是不可能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的
四)政府监管困难
即使不存在政府失灵,政府也将面临信息不对称和隐的监管困境。企业排污是私人信息,环境保护部门不可能每天24小时监督全国的所有排污者的排污状况,这必然导致一些排污者利用没有监督的空档增大排污。同时,当采用矫正性税收对污染排放量征税时,税率往往难以确定,税率过高,成本转嫁给消费者,造成消费者福利损失;当采用使用量、排放量、排放物含量标准时,若排污权数量过大,会使区域内污染物的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数量过小,排污成本超过社会经济技术承受能力,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甚至会导致非法排污或偷排。
(五)政府失灵下的市场失灵
当政府失灵时,水资源的污染问题该如何解决?会不会求助于市场?在我国,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缺乏对水资源经济产品属性的认识,供水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福利,供水水价不能有效体现水资源的全部价值构成,最多只能补偿生产经营成本,而不能体现资源水价(即水资源费或水权费)和环境水价(即水资源处理费)。因此,水资源的价格远远背离了水资源的价值构成,从而依赖市场价格机制不能有效调节水资源的使用和保护。许多冶污企业建起了先进的生产线,却处于闲置状态。因此,在政府失灵的情况下,我国的水资源市场也表现为失灵状态。当水资源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存在时,此时应该求助于谁,应该采用怎样的管理机制来有效解决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污染问题呢?
二、水资源的有效管理机制
对于水资源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管理困境,必须系统设计水资源管理机制,从制度、文化、领导力、执行力等方面着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水资源管理体系,避免“多龙冶水”的割裂格局。
(一)构建以流域为核心的水资源一体化管理模式
目前的流域、部门和行政区域三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导致各部门常基于部门利益、地区利益,而不是自觉地从全流域和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角度来使用水资源。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权威对水资源实施一体化的全面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体化管理的途径一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以行政辖区为基本单元的开发模式;二是由一个单独的部门统筹、管理全国的水资源。地方政府维护公共资源的出发点是地区利益,出于这种目的,上游城市必然不是从全流域的经济发展出发来配置水资源,分割管理状态依然难以改变。纵观法国、英国、荷兰等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最突出的一点是由一个部门统筹管理。如英国环保局一管到底,不设水利部,水管理直接进入市场,政府只是宏观调控。同时,对于跨省、跨地区的大江大河统筹采用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质与水量统一管理模式。法国按大流域分设了几个水务局,荷兰以流域为单元设立水董事会,由水法赋予权力,依法管理水量水质。借鉴各国的成功经验,我国有必要建立一个单独的政府部门统筹负责全国所有水资源的取水、排水、供水、节水、防洪、防涝、治污、灌溉、污水回用等事务,实现水资源的统一规划、调度、运营和监督治理。同时,该管理部门内部按照流域设立不同的分支机构,统一管理流域内的水量和水质,从而避免各部门相互争权、推诿、扯皮,缓解政府失灵的状况。
(二)政府管制下的市场交易机制
一体化的水资源管理机制使具有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控制权的权威管理部门通过计划、命令、协调等方式实现对资源的统一配置。但通过指令性计划来配置资源的计划经济形式,由于决策者的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常常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在此情况下,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管制和市场机制的双重结合可提高水资源的配置效率。即,政府首先制订相关政策、法规,然后水资源使用者再根据自身利益在可供交易的市场中进行使用量、排污量的抉择。这些市场化交易机制包括:市场化的水价体系、排污权交易和流域水资源补偿制度等方式。转
(1)市场化的水价体系。目前的福利型水价体系无法激发使用者和排污者内在的节约和创新思想,冶污企业由于长期亏损也没有冶污的积极性。国外经验表明,利用市场定价原则,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能够达到合理使用水资源的目的。因此,我国需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水价体系,通过市场定价机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水资源的用途、地区等因素制订灵活多样的交易价格,通过买卖双方的自主谈判实现市场化水价体系的正常运行。
(2)排污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是指政府根据流域的承载能力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企业按照市场价格向政府购买排污权,包括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排放地点和方式、有效时间等,这是排污权交易的一级市场(政府一排污者);如果企业减少排污,购买的排污权得到节省,可在市场上售出排污权而获利,这就是排污权交易的二级市场(排污者一排污者)。这种市场化运作机制可以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使其可以选择更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方式主动减排。
(3)流域水资源补偿机制。在流域中,上下游地理位置的不同使上游拥有使用权的优势地位。如果上游用水过多或者排污过多就意味着下游水资源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了使下游的水资源满足自身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用水的需要,下游需要提供一种补偿机制弥补上游节约用水、减少排污的机会成本,从而激励上游保护水资源。
(三)节水文化的建立
水资源一体化管理体制和市场交易机制仅仅是从“拉”的角度运用经济、行政手段来引导人们的行为,而不是人们发自内心的自愿“推”动水资源的保护。但是,公众的监督参与更能克服信息不对称和隐带来的监管困境,怎样形成公众参与的节水文化呢?首先,要尊重价值规律,将水价调至真正体现其价值的价格水平上,使人们意识到水的宝贵,这是树立节水文化的根本之举。其次,文化的建立常取决于支持这种文化的领导权威和倡导者,节水文化在我国现阶段是~种全民节水文化,不可能依赖于某个公益组织,而必须依赖于政府的推动,应把水资源保护作为政府业绩考核、干部选拔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使官员成为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倡导者、领导者和监督者,使政府成为节水文化的主导者。再次,提供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的途径,包含预案参与、过程参与、末端参与、行为参与和信息完全公开机制。最后,增强全民族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培育节约用水的社会风尚。
三、水资源管理机制的实施要点
水资源管理机制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科学的处理好以下矛盾。
(一)处理好水资源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流域水资源一体化管理机制将改变现有管理体制和利益格局,在改革中要妥善调整各部门的分工、人员;其次,水资源管理总部、流域水资源管理分部也将与各地方政府部门发生相关业务往来,彼此之间如何分工、合作、协调等都是需要解决的关键事项。
(二)处理好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交易之间的关系
水资源管理机制是通过制订政策、法律、法规等实现水资源的宏蹰调控:依赖于市场化的价格交易机制自主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就要求明确政府的权力范围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避免政府权力过大压抑市场的积极性;同时,又要避免政府权力过小,难以干涉市场不合理的交易活动。
(三)处理好上中下游水资源分配的关系
流域一体化管理体制直接关系到上中下游的水资源权力和经济利益,这就需要解决好以下关系:(1)上中下游合理分配水量,可以按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成长能力为基本指标;(2)合理确定流量控制关系,合理调节各区段对水资源的利用时差;(3)合理确定利益分割比例;(4)合理确定水资源污染成本分担原则,可依照“谁污染,谁冶理”和预留“污染治理费用”的原则进行。
(四)处理好流域区与非流域区水资源使用的关系
水资源不仅是本流域的资源,同时还是整个国家的战略资源。流域水资源的配置不仅要考虑本流域的经济生活环保发展需要,还要结合国家的整体战略部署,处理好流域区和非流域区水资源调用量、使用效率、使用时段等关系。
(五)处理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关系
工业生产的经济收益高于农业和公益事业,因而工业企业的水资源价格承受能力也更大。在建立水资源市场交易机制时,要满足农业生产和维系生态平衡对水的基本需求,防止无序竞争对农业和公益事业产生破坏作用。
1.1思想认识不足,节水意识淡薄
基于上述水资源配置分析,当用水保证率提高时,菏泽市农业、工业、生态则将出现不同程度缺水状态,水资源短缺形势严峻。菏泽市部分工业存在生产能力大于污染处理能力的问题,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工业年排放COD总量要达到1.25万t,加上城市生活污水,万福河、东鱼河、洙赵新河等3条主要河流综合污染指数年际变化呈逐年上升趋势。农业、个别服务行业也存在水资源浪费、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从节约用水、可持续发展来看,部分领导干部、取用水户、社会群体没有认识到人与水资源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重要性,仅仅把节水当成目前的权宜之计,没有认识到节水工程的长期性。部分领导干部、负责人对水资源管理制度了解不深,认识不全,个别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对制度理解不透彻,宣传方式不灵活、范围不广,执行力度不足。
1.2缺乏统一管理,开发过程紊乱
菏泽市属于资源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并存地区,菏泽地下水的浅层水苦咸,深层水氟化物偏高,整体地下水水质较差,因此只能以黄河水作为饮水水源,导致很多非法取水现象。比如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城区自备井必须全部关闭,但有些饭店、宾馆、洗浴中心等依然在使用私自设置的自备井,这种现象不仅加剧了水资源的供求矛盾,而且增加了废水排放量。另一方面,菏泽市作为全国棉粮生产基地,对用土量的需求很高,加上一些需要泥土为原料的工业如烧窑等,导致河堤破坏严重,甚至部分河堤的外大堤已低于水面。减缓了水资源的流量,进而破坏了水工程的运行。水资源的开发管理中缺乏统一的工程规划,对开发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没有事先提出明确的应对措施,导致开发过程中出现影响整体工程进程的不良现象。
1.3法律政策欠缺,监管力度薄弱
目前,山东省水资源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是菏泽市相关的水资源政策法规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政策法规配套情况存在差异。部分法律法规偏于理论,实际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不同部门出台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和法规存在不衔接甚至冲突的情况。与水资源法律相关的配套的考核制度、激励奖惩制度、补偿制度等仍然不完善甚至缺失。没有相应的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导致水资源法律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偏差,或者执行不足,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1.4经济手段不力,宏观调控失衡
根椐山省135号令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或者河流、湖泊、水库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水资源费。农业灌溉、农村非经营性取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也不缴纳水资源费。从河流、湖泊、水库中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自备水源0.30元/m3,公共供水0.20元/m3;从地下水取水的,自备水源0.55元/m3,公共供水0.45元/m3,微咸(劣质)水0.15元/m3,疏干、排水0.10元/m3。对于超采区内公共供水、自备水源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当地地下水相应公共供水、自备水源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合理的价格是配置资源、保护资源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从上述政府颁布的号令可以看出:由于水价成本核算不科学、不全面,造成了水价不合理、水价偏低的现实,导致了许多水资源浪费的情况,部分污水处理企业无力偿还贷款,甚至亏损,难以达成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目标。
2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对策
2.1提高节水意识,加强宣传力度
菏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认清本市现在的水资源形势,加大节水宣传工作的力度,加强自身以及群众、工业企业等群体的节水保水工作的责任心,减少生活用水的浪费,认识到水资源匮乏的严重性和节水保水的紧迫性。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建设一个节水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环境。在污染治理方面,坚持节约与治污并重,工业企业中着力宣传开源节流,节约水的使用量。严肃查处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对执法不力、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也要追究相应责任。政府还应积极引进、开发科学技术,提高农业、工业用水的利用率,提高企业工业等治理污水的能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达到优化配置的目标。
2.2合理配置水源,统一规范管理
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是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基础,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规范管理首先要菏泽市政府要认识到自身的宏观调控作用,运用政府的权威明确划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协调他们之间的矛盾,使得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衔接有序,责任到位,角色明确。其次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协调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体制,加快建设现代化的信息采集、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对水资源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管理[7];最后是提高管理部门人员能力和水平。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做好设1期陈佳佳:区域水资源政府管理对策研究125施配备工作的同时,应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本领,学习典型代表事迹和其他地区先进的制度和技术,对受训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和奖惩,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2.3完善法律政策,提高监管力度
菏泽市政府为完善水资源法规体系,使水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应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每个环节的政策规范。水资源开发方面包括水能开发、水文工作管理、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利规划、水利建设资金、水管理体制、水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等;水资源利用方面包括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转移等[8];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方面包括保护水质和水量、水生自然保护区保护,防止污染、枯竭、堵塞和过量开采,建立起完善的污染赔偿制度等;水行政执法方面要注重对水政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和执法程序的公正公平,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考察和监督管理。
2.4制定合理水价,发挥宏观手段
论文关键词: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
论文摘要:开展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适宜“自下而上”,由各地方根据情况先行开展相关法规建设,包括制订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等另一方面,伴随着洪水资源利用的实践推进和各种制度建设的探索.适时“自上而下”,由国家推出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国范围内洪水资源利用的开展。
洪水资源利用是指按照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建设和完善滞、蓄、调、引、灌等工程设施,综合采用规划、预报、调度、应急预案等非工程措施,实施洪水风险管理,对特定规模洪水的公益性增值利用,具有综合、风险、公益、增值等特征。在洪水资源利用过程中,涉及洪水风险管理、洪水资源利用规划、河湖水库调度、蓄滞洪区优化运用、地下水回灌等多种行为.需要调整多重利益关系,亟须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一、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1.适应洪水资源利用趋势的内在需要
我阚水资源短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的日益增加,缺水威胁将进一步加剧,适度利用洪水资源将成为解决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洪水资源利用在规模和总量上都将呈现日益增长趋势存洪水资源利用过程中,包括洪水资源利用规划、洪水风险管理、江河湖泊水库调度、蓄滞洪区优化运用及其补偿、回灌地下水等,需要一系列制度予以支持。这些制度的确立和运作,单纯依靠政策难以完全奏效,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上予以规范化、法制化.
2.协调洪水资源利用复杂利益关系的迫切要求
在洪水资源利用过程中,涉及各级政府、各级防总、各级政府部门、水工程管理单位、社会公众等多重主体,各主体利益关系复杂而多元。在我国.虽然这些主体的根本利益具有一致性.但个别时候针对具体事件,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利益冲突或矛盾。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就会形成新的不安定因素,这就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协调各方的利益.发挥法律制度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有效地开展洪水资源利用活动
3.解决洪水资源利用法律缺位的关键举措
尽管目前我同已确立了“保障安全、充分利用”的洪水资源利用基本政策,要求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洪水资源。然而前我同存洪水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却处于缺位状态:除了《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明确提出“鼓励对雨洪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之外.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以及各种涉水部门规章均未规定洪水资源利用问题。洪水资源利用法律缺位,导致洪水资源利用面临着一系列法律瓶颈,严重制约着洪水资源利用的有效开展。为此.在推进洪水资源利用过程中.有必要加强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
二、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
1.确立洪水资源利用的基本原则
洪水资源利用具有利害两重性.其“利”体现在洪水一旦资源化,就可以像其他水资源一样进行兴利:其“害”体现在,除了洪水本身可能存在的危害性之外,还可能因为洪水资源化措施的实施带来各种附加风险.如洪水预报误差风险、调度操作误差风险等。因此,为了充分利用洪水资源.需要适度承受洪水风险,并协调好不同主体之间基于洪水资源利用的利害关系.而这首先需要明确洪水资源利用的基本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保障安全原则.即利用洪水资源必须结合实时的工情、雨情、汛情,科学决策、审慎操作.保证度汛安全。
二是统一规划原则,即通过合理的规划,按照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间基于洪水资源利用的利害关系。
三是因地制宜原则,即利用洪水资源时需要注意结合各个流域的工情、雨情、水情,综合考虑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采取适宜的利用措施,实现洪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是综合利用原则.即从全流域通盘考虑,既要考虑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河库洪水错峰调度以发挥防洪减灾效益.还要考虑如何通过科学调度增加水库容纳水量及调蓄滞洪水量来提高水能水量利用率,综合增加发电、灌溉和防洪效益。
2.确立政府主导的洪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
洪水资源利用作为一项有风险的公益性事业,需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体制,赋予洪水资源利用主管部门较强的行政权力,以满足应急管理决策的紧迫性和复杂性需要。为此,需要明确洪水资源利用主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追究者的法律责任.以避免无序利用、不合理利用引发新的生态与环境问题。
3.确立洪水资源利用规划制度
洪水资源利用与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同,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与驱动机制.需要在政府主导下编制专业规划,结合具体的雨情、汛情、工情.科学决策,相机实施。为此.需要明确洪水资源利用规划编制的组织形式、编制主体、决策程序、法律地位和有关机构及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机制.规定洪水资源利用规划的执行与监督等。
4.结合洪水资源利用方式设计不同的法律制度
洪水资源利用主要有四种方式:水库调度.区域内河系联网调度以及跨区域或跨流域水量调度,蓄滞洪区的优化运用,通过工程措施主动回灌地下水。不同的洪水资源利用方式,其法律制度建设重点存在很大区别:
①对于水库调度而言,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洪水资源调度及风险责任承担。为了充分发挥现有水库等工程的调蓄水功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洪水资源,需要改变传统的水库调度模式。建立动态的汛期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动态的汛限水位、调整具体的水库汛期调度方案。在此过程中,伴随着洪水风险的增加,需要确立相应的风险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②对于区域内河系联网调度、跨区域或跨流域水量调度而言,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洪水资源在不同区域、流域之间的配置、调度以及不同区域、流域之间在水资源、水环境方面的利益平衡。为了尽可能滞留洪水,可以利用联网的河系或跨流域调水工程等,将本流域、本区域的汛期“弃水”调度到其他流域或区域加以储存或利用,这就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流域之间的水资源配置规划.并进行相关的水量调度制度建设。由于洪水往往夹杂着各种污染物.因此,在洪水资源调度过程中,需要有效控制与管理污染物。限制污染灾害在地区间转移,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3)对于蓄滞洪区的优化运用而言,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蓄滞洪区的功能调整和受损者的利益补偿为了合理利用洪水资源.有必要将蓄滞洪区的运用从单一的被动防洪调度转变为主动的蓄洪兴利和错峰防洪等多种形式.为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调节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制定和实施适宜的人口政策、产业政策,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布局,促进蓄滞洪区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区内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应当根据各流域防洪规划、洪水资源利用规划的要求.结合蓄滞洪区的土地利用、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水平,以不同淹没水深及淹没时间为参数.划分蓄滞洪区的启用级别.确定相应级别的启用决策机构。实现蓄滞洪区分级运用管理。在此过程中,需要加强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立法.依法界定有关区域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明确补偿资金的来源,规定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和用途。健全补偿基金的征收、分配和管理运作、资金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规范补偿金的发放、使用和监督等。
(4)对于主动回灌地下水而言,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回灌设施建设与管理以及洪水水质的管理问题。有效回灌地下水往往需要修建地下截坝、拦水闸,开挖深井、渗沟等工程.为此需要对回灌设施建设与管理制定专门的法规标准。此外,洪水在较短的时间内汇集,水质难以控制,因此在回灌地下水的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监督控制措施,保证水质不被污染,以免污染了地下水源,造成新的自然灾害。需要明确可回灌地下的洪水水体质量标准体系,建立洪水水质检测、报告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大利用决策的信息支持力度,完善利用洪水资源回灌地下的决策机制。对无视洪水水质,强行决策致使地下水体污染的,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5.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为控制或减轻洪水资源利用过程巾可能遇到的突发性水灾损失.必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应急预案的演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各级应急响应中的责任义务与协同机制、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的措施、应急决策后的评估制度以及相关责任追究制度等。
6.其他制度
除了建立、完善或落实上述法律制度外,还需要建立洪水资源利用的生态补偿制度、跨区纠纷解决机制、水质监测与控制制度等各种制度措施。
三、政策建议
1构建由法律、法规、规章所构成的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
在今后开展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构建由法律、法规、规章所构成的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在法律层面.可通过修订防洪法,增加有关洪水资源利用的条款。如将防洪规划扩展为洪水管理规划,确立洪水资源利用规划的地位;明确洪水资源利用的协调机制.加强中央、地方和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在洪水资源利用行动中的沟通与协调,扩展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职能;将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由洪泛区、蓄滞洪区向整个防洪区推广.由建设项目向与土地利用有关的规划推广;在保障措施中,明确洪水资源利用资金的来源,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洪水资源利用投人原则,明确洪水资源利用基金在洪水管理基金中的比例等。在行政法规层面,需要及时出台“蓄滞洪区管理条例”,合理确定蓄滞洪区的规划管理制度、科学利用制度和损害补偿制度,以促进蓄滞洪区的优化运用:需要在将来出台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中建立地下水回灌制度,保障地下水的有效供给,从根本上缓解地下水环境恶化趋势。在部门规章层面,为了具体指导我国洪水资源利用实践,可以在有关水部门规章的制定、修改时加入洪水资源利用的相关制度。比如,在已纳入水利部立法工作安排的“雨洪影响评价分级管理规定”“雨洪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丹江口水库管理办法”“尼尔基水利枢纽库区管理办法”“东平湖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中规定与洪水资源利用相关的制度。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及相关地方立法机构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结合本地区洪水资源利用的实际需要,将国家确定的洪水资源利用制度予以具体化。
2.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上下联动路径进行推进
在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可以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上下联动路径进行推进。一方面,洪水资源利用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适宜“自下而上”,由各地方根据情况先行开展相关法规建设,包括制汀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等。通过地方性立法先行.不仅可以满足缺水地区科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的立法需求,而且可以因地制宜,积累经验。另一方面,伴随着洪水资源利用的实践推进和各种制度建设的探索,适时“自上而下”,由国家推出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国范围内洪水资源利用的开展。从洪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设上看.也只有在法律法规层面引进洪水管理理念并对防洪法进行修改,并出台蓄滞洪区管理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之后.才能表明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真正建立。
3.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建设
在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建没过程中.可以考虑分为三个阶段:2015年前为政策先导与框架确定阶段,重点是由地方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同时尽快推进已经列人水法规体系总体规划的蓄滞洪区管理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防洪法的配套法规:2015-2020年为主要法律制度完善阶段.重点是将防洪法修改完善为洪水管理法:2020年之后为制度进一步健全阶段.重点是进一一步修改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从而逐步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洪水资源利用法规保障体系。
一、水资源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水资源管理现状
1949年以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开发利用水资源,治理水旱灾害。这一时期,中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特点是采用分级、分部门的管理模式。按照行政区划在各级政府设立了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的管理,并且在各级政府的水利、电力、农业、建设、矿产、环保、交通等部门之间划分水资源管理职能。例如,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水利和防洪,建设部门负责城市供水,矿产部门负责地下水勘察,交通部门负责航运、航道建设和管理等。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往往只重视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利益而忽视水资源的整体性和多功能性,忽视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且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影响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0世纪的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以及出现了连续干旱,我国北方和许多沿海城市水资源严重不足,水污染日趋严重,有些城市和地区出现了地下水过量开采、造成水源枯竭、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问题,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时有发生。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不足且时空分布不均,增加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另一方面,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导致水资源的无序开发,用水效率低下,不重视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水法》,提出要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即“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核心问题是理顺不同部门和不同层次(中央、流域、省、地方)之间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但从10多年的实施情况来看,水资源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尚未真正解决。
1998年以后,中央政府实行了机构改革。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水利部和建设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地质矿产部之间进行了职能的调整,本着一事一部的原则,基本上把水资源的统管职责划归水利部门。但由于种种原因,水资源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基本格局尚未真正改观。
2.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造成水资源问题除了自然因素外,人为因素特别是水资源需求管理上的不足也是影响水资源问题主要原因,它们包括:
(1)水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未能形成良好的法规体系和政策监督机制;
(2)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关系不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管理模式并未形成,也难以形成;
(3)水资源权属管理滞后,水权制度尚未形成,影响水市场运作和发展;
(4)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与贯彻不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尚未全面实施;
(5)用水方式落后,用水效率低下,水资源短缺与水浪费和污染并存;
(6)水资源管理仍处于粗放、落后状况,缺少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
因此,进行水资源需求管理是抑制不合理的水资源需求、缓解水供需矛盾、防止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恶化的有效途径。
二、水资源需求管理概述
1.水资源需求管理的基本概念
水资源需求管理是近年来国际上正逐渐兴起的一种先进的水资源管理理念和模式。由于正处在不断发展之中,尚未有统一的解释。从水资源综合管理的概念进行引申,水资源需求管理一般来说可以理解为:为了抑制由于水资源需求增长所造成的用水矛盾加剧、生态系统破坏和水环境容量衰减,促进水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与高效可持续利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宣传等一系列手段,而进行的涉及水行政管理者、用水户及水经营者三大群体的综合系统。
其中“水行政管理者”是指政府决策者、政策制订和执行者、代表政府行使职能的规划和管理者;“用水户”是指水的终端用户以及对问题关注的公众,包括具有经济效益的经济各行业用水部门、具有社会效益的生活及公共用水者、具有生态环境效益的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水经营者”是指水服务提供者,包括水利工程开发者、各级趸供(售)水经营管理者(非终端用户)、废污水处理经营管理者等。因此,所有受水资源开发利用有利或不利影响的群体,即所谓利益相关者,都是水资源需求管理行为的主体。
水资源需求管理涵盖了水资源综合管理与需水管理,即在水资源综合管理的基础上将重点加强需水管理,强调从整个流域的观点出发,从源头到终端用户全过程对需水进行管理,达到可持续的供需平衡。
2.水资源需求管理的可持续性原则
水资源需求管理模式中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意味资源利用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也要维护子孙后代对其利用的权利。可持续性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经济、财务的可持续性、技术可持续性、运行可持续性、体制可持续性、资源基础与健全环境的可持续性。
水资源需求管理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由之路。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本保障。所以,水资源需求管理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要条件,而人们又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进行水资源需求管理的基本指导思想。
3.水资源需求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活动
水资源需求管理的主要内容涉及水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管理机构体制、经济效益与调节手段、社会需求与利益相关、机构能力建设以及有关的科学技术手段等。这些内容特别需要围绕水权、取水许可制度、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三个方面的主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实践。
我国早期的水利管理主要强调工程管理,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考虑全面的水资源管理,重视对过度需水采取控制措施。我国现代的需水管理大约始于1982年。当时华北地区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开始显现并不断加剧,山西省尤为突出,因此率先开始对水资源的需求采取控制措施,通过了《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中央政府也逐渐加强对需水的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尝试改革水利管理体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包括1985年国务院94号文件《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198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后续的《水利产业政策》,加强水资源的宏观调配,建立取水许可制度,逐步加快了需水管理的进程。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水资源需求管理的各项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建立、健全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修改国务院(1993年)第119号令《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在竞争用水激烈的地区进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调整水价,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建立鼓励用水户参与管理用水者协会组织,建立经济自立灌区,变革水管理体制,进行各方面的能力建设等。从2002年开始,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正式启动,其别强调了对水资源的需求管理和对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水行业的各项活动,配合制订水行业的各种行动计划和行动纲领,开展水资源需求管理领域中的工作,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并认真履行对国际社会做出的承诺。例如,参与水行业的国际协作网络组织——全球水伙伴,成立中国地区技术咨询委员会,多次举办有广泛代表性的研讨会,推进各部门、单位、团体、社群的协作、沟通,加快水资源需求管理的步伐。
4.水资源需求管理与现代水利的关系
“现代水利”或“资源水利”,是以水资源需求管理为基础对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达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现代水利”和水资源“需求管理”分别与“传统水利”和水资源“供给管理”相对应。过去,为了解决缺水问题,人们一般倾向于开发新水源、扩大供水,尽最大可能满足用户要求,总的来说需求不受约束,即所谓的“供给管理”。但随着人口的继续增长以及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方法日益显露出其不可持续性,具体表现为:资源渐趋枯竭,环境日益恶化。例如,在黄淮海平原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黄河断流、水土流失严重,一些北方城市水资源严重短缺、水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荒漠化面积扩大、沙尘暴危害加剧等等。人们开始认识到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是有限的,不能无节制地开发利用,否则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于是开始把目光转向水资源的需求方面,即所谓的“需求管理”。
需求管理对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要求有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公众介入,有足够透明度的决策和管理,科学的水行业战略规划,以及强调水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公正性与有效性等。供给管理强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反映了人类从畏惧、崇拜自然的远古洪荒时代进入文明社会后,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达及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强烈要求主宰自己命运的思想;而需求管理则侧重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倾向于抑制人类过多地向自然界索取,尽量约束人类本身过度膨胀、只顾眼前利益、损害环境与生态系统的种种不适当需求。
在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过程中,做好水资源需求管理是关键。只有约束人类对水资源无限制的需求,对有限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面临的主要水问题,真正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实行水资源需求管理的措施建议
1.水资源需求管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进入21世纪,水问题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在推行水资源需求管理中面临的主要挑战是:
(1)如何改善水资源与环境的管理;
(2)如何缓解水资源短缺、用水竞争激烈、水污染严重、水环境恶化的矛盾;
(3)如何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4)如何防止浪费和污染水资源,普及推广节水减污高效的用水方式;
(5)促进国际合作,协调参与者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行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的水管理体制,对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环境恶化等问题进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做到除害兴利结合,防洪抗旱并举,开源节流并重,强化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管理机构,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整体水平,使水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在国际上,面临日趋严重的水问题,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频繁举行水问题方面的国际会议,实施各种水管理项目,采取行动,帮助各国政府解决水与贫困问题。因此,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都为中国推行水资源需求管理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实现水资源需求管理的措施建议
针对当前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下列措施逐步加强水资源需求管理:
(1)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形成完善的法规体系和政策监督机制。立法规划既要体现新的治水思路,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中心,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加强水资源需求管理,应该修订水法规体系,突出重视水资源合理配置、节约保护、高效使用和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等方面的内容,以及有关水权、水市场的法律法规内容,用法规推动水管理体制的改革。
(2)理顺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理顺不同部门和不同层次(中央、流域、省、地方)之间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划清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界限。加强流域统一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真正形成“一龙管水,多龙治水”的格局。在水管理体制改革中还应当重视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认真总结以往在部门之间进行协调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对如何建立这种机制进行深层次的探讨。
(3)加强取水许可制度改革。理顺取水许可制度管理体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水资源权属管理,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完善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申请报告的审批制度;建立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制度;维护生态水权和环境水权等自然水权。
(4)加快建立健全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指标体系与合理的水价体系,有效抑制低效用水和水污染严重的用水需求,建立起鼓励节水减污、高效用水的激励机制。
(5)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管理水资源。采用诸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系统、水资源定额管理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综合运用运筹学、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等各学科知识来为水资源管理服务。
摘要:本文对水能资源开发中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针对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作一些分析和探讨,从而对规范水电市场应从加强管理入手,使水电市场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作进一步的说明。
[关键词]:水能资源加强管理规范水电市场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新的时期和新的经济导向,对能源的渴望和需求越来越强烈,水能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能源,越来越受到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关注,水电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发展的同时,水电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和新的矛盾,从九十年代末的简化审批程序到今年的“整顿规范水资源的开发秩序”的这个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去深思,也有很多政策亟待改进和完善,目前水电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违规建设电站屡禁不止。在水电资源的开发中,大多数的开发业主基本能根据上级各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但也有部分业主怕麻烦或根本就不管理,缺漏手续照样建设,对各类通知视而不见。且大多数水电资源的开发是在交通条件差的边远地带,执法难度大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建设工程质量差。近年来所兴建、扩建、改建的水电项目大多数是股份制和个人投资开发的,工程没有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要求运作,多数开发商为了节省投资,简化程序,将工程直接承包给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人,质量难以保证。
三是安全设施不到位。从每年的安全检查中,所到建设工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电源线路凌乱、作业人员不载安全帽、对地质差的隧洞不做临时支撑或只有简易支撑,石料场和工程爆破地段没有设立警示牌,脚手架不牢固等等。
四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许多业主是“家族式”开发,家族式管理模式,大多是不懂管理、不懂业务、不懂技术的“三不懂”人员到现场管理,造成施工垃圾乱堆乱倒,堵塞河道,有的为增加部分水头,硬将河道拉深。
五是工程竣工验收难。水电站的开发兴建,当业主通过各式途径和各种方式拿到项目批复后,对于工程竣工后不经有关部门的验收,只要求能上网,一但上电站上网后就什么也不管,有关部门也很难管。
六是水电站运行工无证上岗。
目前所有运行的水电站运行操作工中,绝大多数是未经培训或从未接触过电能知识的人在岗在位,业主只要求其能操作发电上网就行。
七是同网同价。根据中央和有关部委的文件,近年来已下发不少文件都强调同网同价问题,且不说是我们同是一个华东网,就是同省同地区市都不能同一的上网电价。且丰水季节上网难,即使上了省网,电价也比其它上网电价低,这就制约了水电的开发和发展。
其他如投资环境差,发、供电网络尚待完善,上网电价差异大,洪水时不能上网,即使上网也不能结算电费或弃水电量由各电站分摊等问题的存在。究竟该如何解决水电市场中的这些问题呢?
一、加强水能资源管理是规范水电市场的关键
加强水电市场管理是规范水电行业的重要措施,这就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规范性的制度,目前闽政[2005]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了开发过程中的审批、建设程序,但对于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违规问题没有在文件中体现。要求各级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至,环环相扣,缺项不能办理各种手续。如: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在业主申报项目时,缺少行业审查意见或缺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审批条件的任一项时,不得办理立项审批。供电部门在缺少水电站蓄水前验收时不得办理上网事宜。物价部门和工商部门是最后的把关者,在缺少前置审批条件和竣工验收中的任一项时,都不应审批电价或注册登记,政府出台的文件也应环环相扣,哪一个部门违规办理相关项手续,就得追究相关责任或行政告诫。同样,如果符合办理条件而不办理也要追究其行政不作为,促使水电项目开发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二、加快电力网络建设,消除区域内电能电价差距
电力网络的建设是水电企业效益的关键,目前,很多地方电力网络的发展明显滞后于水电开发的进程,造成有电送不出,弃水现象严重,省电网不能上,即是上了省电网,电价也低的惊人或者干脆就不给电费,在这种情况下,电力调度部门是关键,政府应出台相应的调度制度,节能型、绿色型的水能资源应作为上网的安全优先条件,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调度部门应确保水电上网后再考虑高耗能的大电上网。这样既节省了能源又充利用了绿色的水能资源,对供电行业也能取得更大的利润。
三、成立水电企业协会
成立水电企业协会,及时为小水电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科技、业务咨询、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服务,研究和解决水电企业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技术和其他一些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水电运行工的业务素质
每年举办一至二期培训班,传授新知识、新技能,解答电站运行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提高水电行业运行工的业务素质。严把安全审核关,对于水电企业中在岗人员无运行证、上岗证、操作证、电工证的要求各水电企业限期整改,对在限期内既不组织培训,又不另聘有证人员的采取强制措施,不得该企业发电上网。
五、优化投资环境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关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其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当前的水利水电建设中,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不仅不适用于现代的水利水电建设,也还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另外,在现代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人力资源管理在水利水电建设中,主要是以网络技术为保障,并在管理过程中利用先进的系统将信息化技术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相结合。在水利水电建设中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能够更好地使得员工积极参与到其中,增强其在工作中的团结感和归属感,进而实现人文化的目的。
二、当前水利水电建设中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现阶段,对于水利水电建设中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过于落后。在当前的企业发展中,大多数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依然还在使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已经不适用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水利水电企业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对员工在内部职称上的提升都是以工作年限为主,而不是以其管理能力来衡量的。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导致水利水电建设单位在人事资源管理上的工作不到位,同时,相关管理人员在管理方法和模式上还具有一定的陈旧性,因而使得管理与实际的情况不相符。二是人力资源严重缺乏。在当前的水电发展中,大多相关的企业都在面临相同的问题,就是人力资源严重缺乏。具体来说就是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技术工人以及技术骨干等人才。为了能够更好的推动水利水电的发展,作为企业,就必须要建立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及相应的薪酬体系。如果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出现问题,则不仅会严重影响市场的竞争规则,还会影响水利水电建设的监理工作,进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三是管理过于混乱。企业在对水利水电建设时,经常会因为管理的问题而影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进行。具体来说,就是市场竞争不规范、偷工减料以及克扣工资等情况。另外,施工队伍中的素质问题是影响水利水电建设监理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工程质量监理。
三、水利水电建设中人力资源管理实施的具体策略
1.1农村生活需水量预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城镇人口特别是小城镇人口增长较快,相对农村人口则逐步减少。1998年辽宁省农村人口为1939万人,到2000年减少到1886万人,预测到2005年将减少到1794.7万人,2010年减少到1638.1万人,2015年减少到1481.3万人。但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用水量在逐年增加,所以总体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增长幅度相对缓慢。1998年农村生活用水量为6.9亿m3,预测2005年农村生活需水量为7.1亿m3、2010年为7.7亿m3、2015年为8.2亿m3。
1.2工业需水量预测
工业需水量预测,即电力工业、一般工业、乡办工业及村和村以下工业。根据辽宁省计委提供的全省工业产值发展指标,在确定万元产值需水定额时,充分考虑了辽宁四大支柱产业的具体特点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崛起,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工艺水平提高等一系列因素。需水定额逐年下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断提高。对乡镇工业企业的重复用水进行了估算,由于村及村以下工业受生产条件的限制,水的重复利用暂未考虑。1998年工业用水量30.5亿m3,预测到2005年工业需水量为36.3亿m3、2010年为47.4亿m3、2015年为54.1亿m3。
1.3城镇生活需水量预测
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辽宁省的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事业在近几年迅猛发展。比如1993年全省城镇人均日用水定额为135L,到1998年则升至200L,城镇生活用水量也由1993年的8.6亿m3,猛增到15.7亿m3,是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用水量增幅最大的部门。据辽宁省计划生育部门预测,辽宁省的人口高峰将发生在2016年,峰值为4500万人左右,根据人口增长趋势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预测到2005年城镇人口有一定增加,全省人均用水定额与2000年比有了明显提高。到2010年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供水事业的发展,用水定额在2005水平年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人口增长幅度相对放慢。到2015年用水定额比2010年略有提高,人口略有增加。1998年城镇生活用水量为15.7亿m3,而城镇生活需水18.1亿m3(现状年缺水),预测到2005年城镇生活需水量为24.1亿m3、2010年为28.2亿m3、2015年为32.8亿m3。
1.4农业需水量预测
针对辽宁省水资源贫乏的实际,结合农业灌溉的特点和农业灌溉规划,全省农业灌溉的发展必须走节水之路,原则上农业灌溉的发展不再新增用水量。目前辽宁省的水田灌溉定额平均为12000m3/hm2,预测到2005年全省水田平均灌溉定额将降低到10305m3/hm2,同时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计划“十五”期间水田面积将减少6.67万hm2;旱田、菜田进一步发展节水灌溉。1998年农业生产用水量为90.9亿m3,预测到2005年农业生产需水量为102.9亿m3、2010年为103.6亿m3、2015年为103.3亿m3。
1.5行业用水结构变化分析
1)工业用水1989年至1995年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用水量增加较快,由1989年占总用水量的18.6%增加到24.9%。1995年至1998年工业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用水比例有所下降,一般在21%左右,预测全省工业未来发展速度将会加快,工业需水所占比例有所提高,到2015年达到25.9%,但整个工业用水趋势相对比较稳定,一般在20%~25%之间。
2)农业用水随着节水灌溉的迅速发展,农业用水所占比例由1989年的71.8%逐步下降到1998年的63.2%,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也比较符合前几年的发展趋势,到2005年下降到60%、2010年下降到54.4%、2015年下降到49.4%。
3)城乡生活用水在整个社会用水中所占的比例变化较大,由1989年的9.6%提高到1995年的15.5%,预测未来随着人口增长速度的减慢,到2015年达到19.6%,这主要是由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城乡生活用水迅速增加;其他用水主要考虑环境需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环境意识在不断加强。
2水资源可利用量预测
2.1水利工程现状供水能力
辽宁省共有蓄、引、提、井等类水利工程11万多处。其中:蓄水工程:现有水库工程900座(水利部门管理的水库),其中大型水库23座,中型水库62座。设计供水能力61亿m3左右,现状供水能力55亿m3;引水工程近2700处,设计供水能力56亿m3,现状供水能力47亿m3;提水工程4100多座,设计供水能力50亿m3,现状供水能力37亿m3;地下水井工程9万多眼,设计供水能力72亿m3,现状供水能力69亿m3。上述四项合计供水能力208亿m3。在地表水蓄、引、提工程的供水量中,存在着重复计算的供水量,如水库将水放入河道,又经引、提水工程再把水引、提到工农业用水部门中去,有的中间又经过二级或三级提水。这部分重复水量约50亿m3左右,所以目前辽宁省的现状供水能力为158亿m3。
2.22000年和2005年可供水量分析
根据辽宁省水利建设“十五”计划安排,共有25项供水工程,这些工程有4项正在兴建中,计划“十五”期间完成。其中有17项工程可增加可供水量7亿m3,水利工程总供水能力将达到165亿m3。
2.32010年可供水量分析
2005—2010年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已建成通水,每年可为辽河流域中下游城市群提供18亿m3可供水量。其中2010年使用12.8亿m3的可供水量(《辽宁省水利“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水资源专项规划》);青山、锦凌水库建成供水,每年可提供2.4亿m3可供水量;引白济阜工程每年可向阜新增加供水0.8亿m3;上白石、观音阁水库等工程的剩余水量完全发挥效力以及其它新建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增加的可供水量;总计新增可供水量23亿m3,2010年可供水量达到188亿m3。
2.42015年可供水量分析
2010—2015年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每年还可为辽河流域中下游城市群增加提供5.2亿m3可供水量(扣除2005—2010年间已利用的12.8亿m3)。假设“北水南调”工程已实施,可提供15.5亿m3可供水量。其中2015年使用8亿m3可供水量。其他小荒沟等水库工程和引水工程再加上其它小型水利工程和污水处理回用可增加提供6亿m3的可供水量。2015年与2010年相比可增加可供水量20亿m3,到2015年全省可供水量将达到208亿m3。如果没有“北水南调”工程的供水,全省总可供水量为200亿m3。
2.5污水资源化及可利用量分析
辽宁省每年排放废污水量28亿m3左右,造成地表水体严重污染。据监测,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的大部分河段为4~5类水质,有的超过5类,水污染造成了整个生态环境恶化,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根据环保规划,沈阳、抚顺、鞍山、本溪、辽阳、大连等城市将建城市污水处理厂,部分处理后的污水可用于环境、工业和农业用水。现状年污水处理回用量为0.4亿m3,2000年为0.9亿m3,2005年为2.4亿m3,2010年达到5.4亿m3,2015年达到6.5亿m3。如果实施三、四级处理,全省可获得6亿多m3的水资源,可以增加环境用水、城市绿化用水和农业用水,城市水环境的改善将带来一系列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
3利用自然增长率法校核不同水平年需水
通过对1990年至1999年10年的用水量进行分析,辽宁省年均总用水增长率为1.3%,其中工业用水增长率为2.5%、农业用水增长率为0.13%、城乡生活用水增长率为6%。在利用用水自然增长率的办法进行预测需水时,同时考虑全省计划生育部门的人口预测:在2016年左右全省人口将达到峰值,约为4500万人;考虑工农业生产中的节水力度的不断加强,其用水定额不断下降,从1998年至2020年工农业及城乡需水增长率在现行增长率的情况下适当压缩。同时考虑它受水资源开发工程的建设及输水工程建设的制约,根据规划未来水资源开发的力度和输水工程建设的加大,通过比较分析,《辽宁省水利“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中预测的需水量和可供水量与自然增长率法预测结果比较接近。
4结语
根据需水预测和可供水量分析,到2005年预测需水170亿m3,预计可供水量可达到165亿m3,还缺水5亿m3;到2010年需水190亿m3,可供水量将达到188亿m3,缺水2亿m3,主要是西部资源性缺水;到2015年需水209亿m3,假设有“北水南调”工程可供水量将达到208亿m3,缺水1亿m3,主要还是西部资源性缺水,如果没有北水南调工程,全省供水量将达到200亿m3,缺水量将达到9亿m3,主要是中部地区和西部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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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ofWaterRequirement&SupplyandDemandforWaterResourcesinLiaoning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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