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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的概念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2 09:40:4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城乡规划的概念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城乡规划的概念

第1篇

【关键字】绿色建筑概念设计;概念设计的原则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绿色建筑的概念设计

1、建筑环境分析与设计

绿色建筑环境分析与设计包括室内外环境分析与设计,其中室内的声环境、光环境以及空气品质等为室内环境分析、设计的主要内容,绿化设计、公共设施集约化设计等为室外环境分析、设计的主要内容。

(1)绿色建筑室内环境分析与概念设计。良好的室内环境对于居住者的身心愉悦、健康有很大的帮助,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学习效率。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概念设计在满足室内环境质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降低建筑能耗为出发点,充分运用可再生资源,减少碳排放,降低建筑设施增多对环境及生态系统造成的压力与破坏。通过利用现场资源来改善室内环境质量,将建筑内部的使用功能区划分归类,如将具有同样使用功能的区域设计安排在指定的空间内,有利于室内自然通风及空调系统的设计和节能,而室内空气的对流畅通又降低了用户对空调等设备的依赖;利用自然资源还可以完成室内的防潮、除湿、换气等事项,同时也增加了室内人员的舒适感和愉悦感。

(2)绿色建筑室外环境分析与概念设计。从宏观方面而言,绿色建筑室外环境分析和设计以保护环境、节约土地、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为重要的出发点,实现建筑工程的科技性、经济性、地域性以及可持续发展。在此笔者将重点对室外环境中的绿化设计进行一些分析。这种绿化设计通常包括屋顶绿化、墙面绿化、阳台及窗台绿化等。对于城市建筑来说,屋顶的绿化设计就是对特定范围内居住环境的生态平衡及生活意境的创造。据研究,城市建筑物植被每增加10%,就能在夏季最炎热的视觉中将白天的温度降低2~3度,这既美化了人居环境,又能使夏季降温、冬季保暖,同时还吸附了浮尘颗粒,降低了大气污染。

(3)建筑材料的选择。根据有效场地选择来减少材料的需求量,并就地选材或在允许的地方使用旧材料,这样省却了高昂的环境代价费用,减少了能耗和浪费。在使用新材料时要首先选择最低消耗、而且具有再生性、可持续生产并能回收的材料。例如在木材资源丰富的地区,考虑增加可再生、可回收的木材材料的使用率;就地选取本地区的青石资源,用于建筑物的基础和修桥、补路等,不仅美化了建筑环境,而且营造了地方特色,还节约了资源。

2、绿色建筑节能概念设计

依照当地气候条件,认真研究节能减排及能源利用技术,尽可能地减少能源耗费,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3、可再生资源的利用

绿色建筑可再生资源利用的概念设计可从多个方面进行评价。绿色室内设计所使用的原材料大多保持着原材料的质朴本色,因此能够就地取材,即选用当地常见的材料或是可回收的材料,对塑料、玻璃和工业废弃物等进行再生的利用。

4、绿色建筑智能概念设计

绿色建筑智能化概念设计可利用温度、湿度以及风力等自然条件设计出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的智能壳体的开闭和空调量,以保障室内智能化生产和脑力劳动者的劳动效率。通过完善的智能化概念设计以促进绿色建筑高标准、低能耗、高效能、低污染的可持续发展。

5、绿色建筑节水概念设计

中国属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节约用水是现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应加强用水管理,调整用水结构,改进用水方式,科学、合理、有计划、有重点的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避免水资源的浪费。绿色建筑供水、排水、卫浴用水、建筑物周围景观用水、绿化用水等都是排水设计的一个重点。绿色建筑内部需要大力提倡并推广节水型器具的设计与应用,在进水设计上要充分利用市政管网的余压,设计建设建筑区域中园林绿地节水灌溉设施;开发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性水用于绿地的灌溉等利用途径;设置合理、完善的室内给水系统,并按照室内水用途分别设置水表,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同时科学设计冷热水以及开水供应系统,或者是采用分质供水。

6、绿色建筑地下空间的利用与节能设计

建筑体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可以使城市从单一的地上空间趋于向地上地下综合空间的开发利用,可以缓解城市尤其是城市中心区土地资源紧张、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等实际问题;同时,由于地下厚实的土层受地面温度变化的影响较小,使得地下空间具有冬暖、夏凉的优势,因此,可设计成一种节约制冷与采暖耗能的最经济有效的建筑形式,从而提高绿色建筑的节能效果。

二、绿色建筑概念设计的原则

绿色建筑不仅关注建筑自身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条件以体现建筑的“绿色”化,同时还要以人为本,创建一个舒适健康、安全便利的居住场所,满足居住人群对建筑功能的需求。绿色建筑概念设计原则围绕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个关键,并将其贯穿于建筑选址、规划设计、功能设定以及建筑材料和技术选用、设备安装乃至建筑工程完工后的营运、维护等进程之中,充分把握概念设计与建筑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自然与建筑物三者之间的互动。

1、整体及环境优先

在设计中,绿色建筑作为一个开放的体系与周边环境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系统,因此,力求所谓的最佳环境效益,就主要体现在对社会、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关心与尊重。如对当地文脉的保持、历史人文景观的保护等,加强对建筑所在地的地形地貌以及技术、材料的重视及利用,搞好建筑环境的绿化,降低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运用独特的美学原则以充分展示建筑体的时代精神。

2、简省高效

绿色建筑概念设计就是要体现对能源节省的原则。要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通过运用电子和信息技术等诸多手段实现建筑的智能化,并加强建筑与社会发展互动关系的预见性研究,使近期规划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为建筑物后期扩展和建造留下充分的余地。

3、健康舒适

在保证适用性的基础上,增强建筑的自然通风、透光等,提高住户的舒适度又能减少能耗,保证住户工作及生活、学习环境的绿色、健康。

三、结束语

中国地域辽阔,地区气候环境差异较大,因此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特点加强绿色建筑的普及与推广。通过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研究探讨力求达到绿色建筑概念设计节能、环保的目的,同时加强政府对建筑节能设计管理的职能,建立良好的设计环境和政策支撑,提高绿色建筑设计的综合能力,充分利用建设区域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并将其科学合理地运用于绿色建筑概念设计之中。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30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

[2] 陈宇峰.绿色建筑的概念设计[J].福建建设科技,2008(3):3-4.

第2篇

关键词:GIS技术;城乡规划;应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城市”工程的普遍开展,城乡规划实践呈现出许多新面貌。作为“数字城市”工程的核心技术,GIS可普遍应用于城乡规划实践的各方面,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规划、管线管理等。GIS具有反映地理空间关系及综合、统计各种空间和属性数据的能力,为地理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开发提供了先进技术手段,它的普遍应用将使城乡规划工作走上自动化、科学化的道路。

1. GIS技术和城乡规划的概念

(1)GIS(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称为地理信息系统,是一个空间信息系统, 集测绘学、环境科学、城市信息学、地球管理科学和计算机技术等为一体,是一门综合技术。GIS为特定应用目标建立,在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的支持下, 用于数据的输入、存储、查询和检索,对有关空间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更新,同时GIS技术还具有空间模拟、科学预测等多种功能,能解决复杂的规划和管理问题。目前,地理信息系统已成为先进工具,被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管理决策[1]。

(2)城乡规划是随着社会、经济和工程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下,城乡规划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一些国家对城市规划的理解是在强调城乡规划与改建的目的,一方面重视安排好城市形体包括建筑、街道、公园、公用事业等,另一方面更重视社会与经济目标的实现;另一些国家强调它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城乡规划的设计指导空间的和谐发展,以满足社会和经济的需要;还有一些国家认为城乡规划就是城市空间的布局,它是建设城市的一种技术手段,它的目的在于合理、有效的创造生活与活动环境。

我国对城乡规划的理解是城乡规划是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它是为了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从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城乡规划就是合理的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以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确保城市的经济和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及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2]。

2. GIS在城乡规划领域应用的必要性

(1)城市化的进程对城乡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使世界的经济、社会和人口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包括环境污染、耕地减少、住房拥挤、交通阻塞等在内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加大了城乡规划的工作量,传统的城市的运作方式已跟不上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城乡规划面临严峻挑战,如何用更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城市进行规划和管理,GIS技术就能满足这种科学管理方式,它保证了空间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准确反映了城市的现状与发展。

(2)随着城乡规划和管理的数据增长加快,传统的数据处理方法已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的集聚中心,它传递的信息包括地理、资源、环境、人口等方方面面,多层次和多样化数据反映着城市现状和变迁,并处于不断的更新变化中。传统方法不能有效的利用、处理和分析这些数据,而GIS技术可以实现支持处理、分析和有效存储海量数据,并利用遥感技术对数据进行及时更新[3]。

(3)城乡规划管理高质量和高效率的要求。城乡规划的任务是对城市建设的经济和环境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作出决策。传统的规划管理由于人力、时间所限,常以常规分析方法对城市空间作定性处理,这样很难对数据进行充分地分析。GIS技术能客观的、科学的对城市相关的各类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运用各种数学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城乡规划相应的数学模型,辅助城乡规划和管理。

3. GIS在城乡规划中的作用及应用

(1)GIS使城乡规划更为直观和理性。地理信息数据包括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通过对道路、建筑、人口等相关信息的查询, 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了直观的规划资料。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以地理空间数据及城市发展现状为基础,通过开展基础地形图数据的测绘、入库与动态更新,建立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与智能化。在规划最终成果的制作阶段,提供基于GIS标准的规划成果数字产品,使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得到直接为GIS系统所接受的规划成果,方便规划管理部门更好地利用GIS技术优势,为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实现办公自动化服务。

(2)GIS具有数据存储管理和海量分析功能。GIS具有强大的图形操作功能,支持土地集成化管理,对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及土地权属界线信息可以第一时间掌握, 并支持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使城乡规划更具科学性和透明性。GIS在各地规划审批中的应用较多,例如,通过数字化制图后,将海量空间信息以数据库形式存储,利用GIS技术搭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图形绘制系统,支持规划业务审批,存储业务审批图文信息;利用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在建设项目报建时,通过申请卡,记录到属性数据库中, 制作数字化地形图景,并对建设工程规划进行准确定位,进行规划审批工作[4];将适时更新的影像图叠加上基础地形数据,开展现状地图的绘制,进而开展土地利用的调查分析等。

(3)GIS对城乡规划有辅助决策的作用。利用各种基础数据资料,基于GIS环境的空间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各类规划编制的条件分析、方案制定与评价选择提供空间分析支持和决策辅助。GIS可以辅助规划师,通过对规划方案的模拟、规划方案的选择、规划方案的评估等进行辅助决策支持。利用GIS有效的管理空间数据,进行空间可视化分析,以确定商业中心位置,并根据分析数据进行潜在市场的分析。GIS对城乡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技术支持,GIS可以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反馈, 以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例如,对旧城区进行改造时,GIS可以对总建筑物层数、退进变化的高精度三维地理模型进行总量的调查,进而开展拆迁分析,预估拆迁工作量;将GIS利用在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统计分析包括城市道路红线位置、主干道车辆流量、人行道上流量等具体内容,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有效信息。

4.结语

近 些年,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经济的长足发展,城乡规划技术创新逐步具备了条件,GIS技术的积累、研究和实践也日趋成熟和完善。GIS技术提供了多层次和多目标的综合服务, 对于组织和管理地理空间信息的技术系统,它为城市规划的建设提供了更多的帮助,是城乡规划建设创新实践的技术基础,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GIS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为计算机数据管理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提供更加广阔的前景 。

第3篇

城乡规划作为政府回应城乡发展现实需要的决策行为,在当今城乡快速发展的情势下备受关注,而城乡规划功能目的之实现,则有赖于城乡规划依法有序实施。为维护城乡规划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之中。当前有些地方,譬如,安徽省已开始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重点围绕城乡规划实施相关内容,来试行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以下简称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以克服领导干部随意更改规划等规划实施“走样”的窘境。但不可否认的是,现行已有的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据此,研究如何完善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近年来,我国学界多围绕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实施许可制度等角度出发,以探寻城乡规划依法有序实施的路径,而较少从离任审计角度来寻求规划有效实施的路径。据此,本文拟从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这一新的视角出发,探寻如何完善并构建有效的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以助力城乡规划依法有序实施的内在理路之形成。

1 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概念的厘定

论及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必先厘清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由于城乡规划所具有的独特性,从概念上分析,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管控责任,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政治或行政责任,它是领导干部违反城乡规划实施管控之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不利性法律后果。从本质上分析,领导干部对规划实施进行管控,不仅是一种行政职责使然的行为,更为一种职责内含的义务。作为委托行使职务行为的领导干部,不但拥有权力,也须履行权力所要求的职责。在城乡规划领域,领导干部及其所在的机关,不仅拥有规划制定、实施的权力,更有组织实施好规划的职责,如果其对规划实施不加以管控抑或通过权力予以“寻租”,这显然就违背了职责本质要求。从词形上分析,“职责”是“职务”和“责任”的组合体,因此职责内含义务是不言而喻的。况且“责任”本身就内含有对由特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的负面情形所应接受惩戒的义务。如果职责内不含有义务,权力必会滥用。因此,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管控,应定位于领导干部既有管控的权力,更有管控的义务,如果不作此定位,势必会造成国家对领导干部管控责任进行追究时之依据缺失。

审计是监督行政的一种方式。对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情形进行离任审计,不仅是监督领导干部规范行政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的必要举措,其是我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生活中,某些领导干部随意改变规划抑或利用手中权力违规实施规划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就规划实施的情况在其离任时不加以审计,那么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就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从审计的内容上看,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有明显区别的,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重在审计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即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建设用地及项目许可情况等内容,而不是其它。因此,从本质上看,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这就决定了其审计的方式方法、内容等异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2 我国现有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缺陷

客观上讲,我国当前并无统一的关于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的制度规范,但在现实中与此相关的规范还是零星存在于某些规章制度内。依现有规范内容综合分析可知,目前我国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足以反映出现行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并没有完全反映出规划领域内责任的特殊属性。

(一)审计组织实施机关位阶低,难以树立审计应有的权威

据现有的规范内容分析,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之组织实施机关仍由当地审计机关担任,其审计模式的实质就是下级审计上级。在形式上,由审计机关来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并无不妥,这也符合我国现行审计制度要求。但仔细分析之,可明显发现问题。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之对象为省、市、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相对于审计机关而言,其权力持重更为明显。虽我国审计机关受当地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对当地政府的权力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不管怎样,相对于政府而言,审计机关是下级机关,其实际上所拥有的权力显低于政府。因此,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难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涉和影响,进而其审计权威难以树立。据此毫无疑问,现行的下级审计上级模式的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难免缺乏公正性和可信度。

(二)审计时间具有滞后性,难以发挥审计监督的应有作用

审计机关对城乡规划管控离任进行审计,通常与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期?染?济责任审计具有同步性。从工作开展的便利性上分析,这种同步性的审计极大地节约行政资源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问题的关键是,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管控责任与经济责任存在交大的差异。譬如,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绿线”“蓝线”管控执行等对城市发展及其整体利益具有极大的影响,如果在执行期间就存在问题,但直到领导干部离任时才对其进行审计,其造成的损失就难以挽回。更为关键的是,当审计机关在进行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时,确实发现存有重大问题,这是否意味着原先的规划可以撤销抑或更改,答案显然不是一概肯定的,直接撤销或更改规划所带来的社会风险也是很大的,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存在错误的规划不能撤销又不能更改,显然这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何况,直到离任时才审计城乡规划管控责任,这往往会导致所进行的审计成为“形式”。据此可说明,现有的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存在审计时间具有滞后性,难以起到审计监督的作用。需延伸说明的是,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重点应落在“审计”上,而不是“离任”上。因此,在审计的模式上,应采用“先审后离”,而不是采取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同的“先离后审”的模式。

(三)审计方式方法存在局限性,难以适应审计监督的需要

按我国审计法的规定,对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的方式方法,主要是采用检查、验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等书面材料的形式进行,即使是其后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南(2012)》对审计的方式方法作了细化,但这些方式方法仍只能适用于领导干部离任时的经济责任审计,而不能适用于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城乡规划管控侧重的是“管控行为”,这些行为有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违法违规的抑或未履行。因此,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重点是对管控行为的审计监督。于此,如果依旧采用传统的“检查、验看凭证”的方式对其进行审计,难以起到审计监督的作用。当然,这些行为的“载体”有可能是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的,但这种书面形式与会计凭证是有显著区别的。譬如,用地许可虽是书面文件,但其与会计凭证明显不同。据此,如用经济审计的方式方法对其进行检查、验看,显然是行不通的。

值得延伸说明的是,我国现行已有的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没有引入公众参与以及社会监督机制等第三方评价机制,这使得该项审计工作之结果的正当性及实效性大打折扣。当然,除上述主要问题及缺陷外,我国现行已有的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还存在诸多其它问题,限于篇幅原因,本文不再赘述。

3 我国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完善进路

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本文也不例外。据上内容毋庸置疑的是,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是存在问题的。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值得深思的。为达致理论上的自洽,笔者认为根据实体与程序等方面内容对其予以规范上的完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内在理路,这也是我国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得以完善的根本进路。

(一)在城乡规划法中加入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条款

为使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能够顺利推行,应在法律层面对其加以宣示。接下来的问题是,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既与审计有关,更与城乡规划实施管控有关,那其应该在哪部法律上予以宣示?也许有人会讲,既然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作为审计的一种类型,其应在审计法内予以宣示,但笔者则有不同的看法。虽然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是审计内的一种类型,在一般法理论上,其应受审计法的规制,但究其实质,其与城乡规划法更有极为密切的关联,且审计的内容多与城乡规划法所定的实施内容有关。因此,笔者认为,在当下规划实施过程中所生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形下,在城乡规划法中加入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条款更为恰当。如将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强行加入审计法内,这会使得审计法之法条内容变得突兀,且破坏了整部法律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当然,这不是说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不受审计法的规制,而是作为一种单行法上的特例而存在。

那么,将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条款安放在城乡规划法何处为妥?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际,笔者认为将其放在城乡规划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内”为妥,因为审计的目的之一就是需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追责,如将其放在“总则”抑或其它章节之内,就显得没有凸出审计之目的功效。除此之外,还可以将所有与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相关的内容独立成章。当然,对于这一法条放之何处,学界仍可进一步讨论。

(二)在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的程序

依过程论分析,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剑指”的是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管控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其是督促纠正领导干部对城乡规划实施管控不力行为的过程,同时也是国家依法治国的必然结果。于此,不管是作为过程的监督还是作为依法治国结果的监督,其都需要法律程序作为载体。严格意义上讲,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非当前法律上的概念,但该审计具体可概述为相关机关在进行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时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的总和。依通常程序法理,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程序至少应包含主体、客体以及程序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主体”解决的是“谁”承担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组织实施工作,客体则是解决审计“谁”及审计“什么”的问题,而程序运行机制解决的“如何”开展该项审计工作。

接续上述内容分析,由于现行审计模式为下级审计上级,即相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审计的主体为下属的审计机关。因此,这种审计的权威在相对意义上讲是不存在的。因此,在设计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时,必须在法律上明确应由上级审计机关主导该项审计工作的实施。当然,由于城乡规划的实施涉及到规划方面的专业知识,上级审计机关在进行该项审计时,应邀请相关规划部门抑或第三方部门参与。至于客体方面的内容,因为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概念本身就较为清楚地表明了该项审计的对象,就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的规划管控履职情况,所以此项内容无需赘述。接下来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城乡规划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的程序如何运行的问题。笔者认为,在运行环节上,审计程序的启动、审计、作出决定、说明理由、公示等该程序运行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审计程序的启动应有别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如上所述,应采取“先审后离”的模式;而审计过程中的方式方法不能简单的采用检查、验看凭证等方式方法,而应采用听取群众意见、调阅相关卷宗以及吸纳专业人士评价意见等综合的方式方法进行;公示环节则是要将审计结果向社会,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在公示阶段发现问题等必须立即纠正。

第4篇

关键词:数字城市;数字规划;系统框架

Abstract: Digital urban plann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nsist the digital city.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digital urban planning, this article elaborates the content and features of the digital city planning, proposes to the digital city planning’s build objectives, business scope and the system’s framework and so on.

Key words: Digital city; digital planning; system framework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数字地球”(Digital Earth)、“数字城市”(Digital City)概念的提出和相关技术的逐步完善,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技术也面临着重大的变革。如何在城市规划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更有效地利用城市空间、优化配置城市资源,适应信息化社会和数字时展的需要?这就要求在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建设管理中运用新理念、新技术,不断提高城市规划行业的科技含量,以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要求。因此,深入地研究数字城市规划系统的构建及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数字城市规划的相关概念

1.1数字城市

Al.Gore在提出“数字地球”概念之后,又于1998年9月提出了“数字化舒适社区建设”,即“数字城市”建设的建议。数字城市(Digital City)是数字地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数字地球应用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建立数字地球的最关键部分,一个城市的各行各业都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城市各种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就构成了数字城市。

数字城市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

狭义的数字城市就是城市空间信息系统,是建立在网络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办公自动化基础之上的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广义的数字城市就是信息化的城市或城市的信息化,是建立在宽带网络技术、空间信息技术、现代通讯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基础上的城市网络信息环境。

1.2数字城市规划

1.2.1数字城市规划概念的回顾

“数字城市规划”是伴随着“数字城市”的发展与建设而诞生的,是指基于数字城市(Digital City)背景的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是在数字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城市空间数据基础设施、以及数字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支持下,所开展的以数字信息为主要媒介的城市规划。

2数字城市规划的内涵和特征

2.1数字城市规划的内涵

数字城市规划(Digital Urban Planning)就是将信息技术贯穿于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公众参与以及监督评价的每一个阶段,为规划决策提供所需的数据、模型、优化的方案和环境的虚拟表现等技术支持,以实现城乡规划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同时为城管、建设、房管、交通等社会管理和公众信息服务提供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它是传统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相结合的必然产物,是一种全新的规划理念和方法。

2.2数字城市规划的特征

作为数字城市中一个重要的子系统,数字城市规划是数字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实施和发展牵涉到整个数字城市的战略部署,从这个角度出发,在构建数字城市规划体系中,规划的系统性特征是必须首要考虑的,一般说来,该系统性特征主要表现在城市规划信息的完整性、支撑技术的多样性、系统功能的完备性等三个方面。

信息的完整性主要体现在基础地理数据、规划成果等信息的完整上。这些信息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在数字城市规划的系统平台上,需要动态更新、不断扩充完善。支撑技术的多样性体现了技术的优势,技术的优势决定了规划系统自身的质量状况。在数字城市规划系统中,所包含的技术是广泛的,具体包括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辅助与遥感技术(RS)、CAD、DEM、虚拟现实技术(VR)、数据库技术、空间分析技术、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及多媒体技术等。这些技术的合理结合支撑着整个体系的正常运转。同时,这些支撑技术自身不断发展完善,使体系更为完善。系统功能的完备性表明系统的服务项目的多样性,其功能越完备,服务质量也越能得到满足。

3数字城市规划系统构建目标

3.1建设目标

坚持省、市、县协同联动,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规划数据标准体系,以“一张图(在同一坐标系下实现多信息、多图形的一体化应用)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得到全面应用,规划编制成果质量得到极大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评价等各环节与省、市、县三级管理形成纵横衔接、流畅高效的信息流,为各级规划决策提供数字化、可视化和科学化的先进技术支持;搭建省、市、县联通的信息网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整合多源空间数据,实现规划与城管、建设、房管、交通等城市管理部门空间数据共享,为“数字城市”建设奠定基础。具体分解为:

3.1.1互联互通

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信息传输网络,实现规划管理信息的分级统一管理、快速传递和信息共享。

3.1.2工作协同

通过网络连通与资源共享,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计算机辅助报建、审批、监管、决策、评价与服务,实现基于业务管理的跨省、市、县三级的数据共享与汇总。

3.1.3网上监管

利用网络、3S、数据库等技术,实现对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管手段信息化、监管对象空间可视化、监管方法智能化、监管行为常态化和监管结果公开化,形成完善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动态监管机制。

3.1.4决策智能

采用3D、VR、BI等先进技术手段,结合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和挖掘各类数据,为城乡规划管理决策、分析和预测提供各种分析模型和数据,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决策智能化。

3.1.5资源共享

建立全省统一的数字规划标准体系,建成各级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提供以空间信息为基础的各种增值信息服务,使之满足规划管理与决策、跨部门信息调用、跨级别协同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的需要。

3.1.6阳光规划

建立全省数字规划政务公开与服务系统,加大规划政务公开、规划信息公开、规划方案网上公示力度,推动全省“阳光规划”的深入落实。

4数字城市规划业务范围

数字规划建设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监管、规划评价和规划服务五个部分。

4.1规划编制

规划编制主要包括规划编制任务的管理、项目的审批、规划编制成果的处理与入库、规划编制成果的利用等内容。

规划编制工作是规划实施的基础,编制成果的质量直接影响规划的实施,因此,要通过数字规划建设实现规划编制成果的管理规范化、数据标准化和利用共享化,要通过规划编制的数字化建设,实现规划设计单位与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之间从规划生产到规划管理的数据一体化,达到规划“一张图”管理的目标。

4.2规划审批

规划审批主要是规划的“一书三证”审批、规划方案的审查、批后管理等,规划审批是数字规划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促进业务规范化、标准化。通过数字规划的实施,要实现对审批业务的网上受理、办理、效能监察,对审批项目的数量、类型、时间、占地面积、用地性质等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为城乡规划管理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4.3规划监管

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城市规划编制都经过了严格、科学的论证和审批,规划监管是规划依法实施的有力保障。数字规划的建设,采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进行不同时段的卫星遥感影像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控制五线及规划审批结果对比、叠加分析,可提供有效的建设项目跟踪监管信息,及时发现建设中的违法现象,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动态监管。

4.4规划评价

规划评价是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估,对城市建设和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数字规划的建设,要采用地理信息、遥感影像、虚拟现实、数据挖掘与分析等技术,充分利用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监管中积累的海量规划管理数据、空间数据,以直观、快速、准确的方式,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4.5规划服务

规划服务主要包括对企业、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服务,也可说是“数字城市”的基础空间数据服务。

从政府作为社会管理主体的角度,规划部门应当能够为公众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服务,通过网站实现政策信息的网上实时、规划业务信息公示等。

5数字城市规划系统框架

5.1总体架构

数字城市规划系统工程,应在网络互通的基础上,省,市,县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即可独立运行,又能实现业务协同。全省数字规划总体框架为“1套保障体系、1个信息资源库、2个基础平台和5个基本系统”,即“1125”工程。

1套保障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人才、网络、安全等。

1个信息资源库,即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建立覆盖全省范围的规划管理基础和业务数据。

2个基础平台,即城乡空间信息平台和城乡规划电子政务平台,是各类应用系统的基础运行平台。

5个基本系统,即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城乡规划审批系统、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系统、城乡规划统计评价系统、城乡规划综合服务系统。

省、市、县三级数字规划工程架构基本相同,只是按照各级规划管理部门的实际需要,信息资源库和应用系统覆盖范围和内容侧重有所不同。

6结束语

数字城市规划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着城市建设进度,数字城市规划工作的日臻完善,将极大推动数字城市战略的实施,为城市发展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黄小兵 试论数字城市规划及其完成策略

第5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设计;生态建筑;城市形象;环境因素

城乡规划主要服务于乡村居民,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城乡规划的地域特征十分明显,不仅会受到文化和习俗的制约,而且生态环境对城乡规划设计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生态建筑设计必会成为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的主要发展方向,它符合目前我国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设计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它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力量。

1城乡规划设计中生态建筑设计的概述

城乡规划是对城乡之间的经济、文化和资源等多方面进行统筹规划,以此来刺激城乡的经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城乡规划的区域比较广,会对城乡的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等造成很大的影响。城乡规划设计需要立足实际,满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1生态建筑应该适应当地环境

生态建筑应该根据当地的环境特征进行设计和建设,如果违反了当地的生态法则,就会给城乡规划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生态建筑的创新应该建立在结合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将生态建筑设计与环境充分融合能大幅度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此外,在建造生态建筑的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对原有环境造成破坏。

1.2生态建筑的建设应采用绿色环保材料

施工材料是建筑的基础,如果要想建造绿色的生态建筑,所使用的施工材料就必须是环保的。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为了减少建设成本,在采购环节弄虚作假,购买价格便宜质量差的材料,不仅会降低工程的整体质量,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而且,建筑在长时间投入使用后,还会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一定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施工单位使用的是绿色环保材料。

1.3营造城乡和谐的氛围

现代人的生活压力都比较大,城乡规划打造出和谐的氛围,能够有效缓解人们的物质和精神压力,而且和谐的氛围还能提高人们的生活热情和对工作的积极性,让他们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来迎接每一天。

2城乡规划设计与生态建筑设计的联系

2.1城乡规划设计与生态建筑设计的不同

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态建筑设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侧重点和起到的作用都是有区别的。城乡规划的出发点是为了促进规划区域的经济文化发展,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方法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以此实现城乡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总之,将生态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设计有机结合起来,能大大加快城乡建设的步伐。

2.2城乡规划设计与生态建筑设计的统一

城乡规划设计的目的是解决城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虽然其与生态建筑设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的效果却有共通之处。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不仅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还能有效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建筑设计如果立足于城乡规划设计的要求,就能从根本上减少发展给生态带来的负面影响。

3目前生态建筑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3.1没有将理论与实际进行有机融合

生态建筑设计需要不断总结长期以来设计的经验教训,来对未来的规划设计进行改善,只有这样,生态建筑设计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城乡规划设计。生态建筑设计过程中必须要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没有进行调研,那么生态建筑设计就根本不具有科学性。现在生态建筑发展的难点是没有与城乡规划设计有机结合,大大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建设进度。总之,目前生态建筑设计有两点问题有待解决:第一,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第二,没有将相关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建设中,这两个问题极大阻碍了城乡建设脚步。

3.2生态建筑理念意识比较差

在建造建筑之前,对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实地考察,将生态学和建筑学的理论组合起来应用到实际施工中,对建筑来说不仅是一大创新点,而且还能起到促进人体健康的作用。但是,由于有关部门的生态建筑理念意识差,城乡规划设计中根本没有深层次体现出生态建筑设计的理念,而只是停留在建筑设计表面,比如在建筑周围增加一定面积的绿地,这样浅显的理念根本不会促进城乡规划设计的发展。

4城乡规划设计中生态建筑设计的策略

4.1不断创新观念和方法

要想实现人与自然和和谐统一,就必须在城乡规划设计中融入环保观念。只有将城乡规划设计与生态建筑设计有机结合起来,并不断进行创新,才能大幅度提高城乡规划的效果,改善城乡的生态环境。在生态建筑设计过程中,应该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国内外的经验教训,来确保实现建筑与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统一。培养发散思维是创新观念和方法的重点。施工单位在建设生态建筑之前应该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建筑的布局作出合理的规划,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来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要知道,城乡规划设计与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是息息相关的,合理的规划设计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并起到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社会背景下,应该综合考虑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生态环境,以此为基础来进行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态建筑设计。

4.2深化城乡规划体制改革

城乡规划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是推动城乡规划的主要力量,所以,城乡规划体制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和我国政策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生态问题早已经成为我国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深化城乡规划体制改革能使生态建筑设计充分在城乡规划设计过程中体现出来。体制改革的深化需要立足于当前城乡规划的实际和周围的自然环境,能极大提高生态建筑设计的科学性,并且还能降低建造成本,节约建筑空间,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

4.3结合城乡规划的实际需求

城乡规划设计会受到交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实际施工中,应该尽量规避不良因素的制约,如果存在不可变因素,就应该重点结合生态建筑设计的实际需求,使其与当地的生态环境相适应。生态建筑设计应该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理念,从采购原料到工程施工都应该坚守这一理念,如果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矛盾,相应的调整也必须在满足工程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以保证施工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内容,科学的城乡规划能极大促进城乡各方面的统筹发展,生态建筑设计体现的是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理念,应该将其融入到城乡规划设计中,这样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卢晓峰.城乡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建筑设计分析[J].低碳世界,2017(7):155-156.

[2]王延川.试论城乡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建筑设计[J].门窗,2017(4):149-150.

第6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科学化;民主化;管理;实施

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城乡规划需要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形势,并努力实现由行政规划向公共政策的转型。城乡规划体系必须要具有符合我国国情,并且要结构科学、功能齐全、运转灵活,执行高效,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还必须要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要求。

一、新形势对城乡规划的要求

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城乡规划体系要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来实现自己的转型。我国目前正在处于转型期,不管是文化形态、价值观念还是经济结构均在依照自己的发展规律进行着转变。这些转型表现在社会中便是发展模式的转型、各种制度的转型以及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并且这三大方面的转型不是相互独立进行的,而且不断的交织过程中逐渐实现新旧的转变。在新的历史形式下,城乡规划也面临着转型的命运。具体而言,目前的城乡规划已经不是传统观念下依照政府行政命令进行的简单的拆迁、改建的行政工具,也不是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开发商赚取高额利润的途径,而是政府用来对城乡的发展和建设进行指导的手段,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共安全以及公众利益提供保证的措施,更是政府借此来对城市的空间资源进行有效调整的途径。

在新的历史时期,城乡规划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首先,以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为导向。在以往,城乡规划单靠政府的发展计划和行政命令来执行各项城乡建设工程,在新的历史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将成为城乡规划的源动力,也是新的历史形式赋给城乡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其次,更加突出“公众”在城乡规划当中的作用。新形势下的城乡规划更加关注公共领域和公众利益,有关的政策也被称之为“公共政策”,政策内容也重视社会公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就是“以人为本”理念在该领域的重要体现。最后,强调和突出城乡规划从指定规划到落实执行整个过程中法制性。依法治国是我已经明确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在该方略的指导下以及近年来在大力建设法律体系的努力之下,我国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已经显著提高,重视城乡规划的法制性也是在法制背景下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

二、提高了城乡规划管理和实施科学性的措施

(一)强化城乡规划的管理力度

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和法制性。重视在规划当中经常使用的地理信息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工作,为城乡规划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应该严格管理部门内部的各种技术规程和规范流程,精简各种办理手续,提高办公效率,在某些技术规程方面应该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和细化,提高其可操作性,防止因为技术规程规定模糊而出现问题。全面、认真地梳理规划管理当中的每一个环节(如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批后跟踪管理、规划验收、规划编制审批、规划设计条件制定、红线图和定点图等等),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

(二)提升设计水平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原则,完善设计单位数据库与专家数据库,分为建筑类、规划类、交通类、景观策划类4个门类。定期邀请专家进行审查把关[1]。规划与设计方案一旦形成,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出具公告,在城市规划网,规划展示馆同步向社会进行规划公示,向市民广泛征求意见,科学采纳建议来完善规划与设计水平[2]。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建筑设计的评选工作,有力推进全市城乡规划与设计水平的提升,同时,加强了建设工程的放,验线工作,严格控制建筑立面用材的材质和色彩,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督管理,大大提升城乡建设水平[3]。

二、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和实施的有效性

(一)公众层面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认识到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及其它和群众日常日常的关联性,并努力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为了让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城乡规划的现实价值和重要意义,因为有意识地宣传一些关于城乡规划管理、编制、执行等方面的知识,让群众能够从更深层次上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在宣传和教育方式方面,可以选择展览、讲座、旁听等传统方式,也可以选择开设网络论坛、定期发送有关短信等现代的方式。总而言之,就是要利用各种方式让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了解城乡规划,并提升群众参与城乡规划的能力。

(二)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首先,建立长效的参与机制。根据城乡规划的特点,出台一套可行有效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管理办法,使公众参与真正的落到实处,有法可依,保障公众的程序合法、公众的意见得到合理处理[4],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证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保证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政府或少数官员的主观决策,避免出现隐瞒和欺骗广大群众的现象[5]。

其次,定期公开城乡规划的有关信息。城乡规划属于公共工程的范畴,而且城乡规划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有必要强化城乡规划过程中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为群众获取有关知识提供更加更加便利的途径。同时需要重视的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城乡规划的前期论证以及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来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完善参与形式

公众获取的信息不同,参与程度不一样,参与效果有差别,针对不同的规划项目,选择不同的方式方法,拓宽公众参与的途径,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现代媒体,通过图片、影像、现场讲解等形式,开辟专门的网站、接待管理部门、专用场所(规划展览馆),从规划的科研、编制、决策、实施、监督的各个阶段,全面开展公众参与,自始至终的贯彻公众参与的理念[6]。

参考文献:

[1] 田雪,王文泉. 国家政策在城市规划中的落实――试论在“十七大”精神指导下的城乡规划管理策略[J]. 辽宁建材,2009,(04):109-110.

[2] 张晓斌,赵国裕. 基于地块多维分析与认知的规划方案生成探索――以宁波市庄桥区块概念规划国际征集方案的形成为例[J]. 规划师,2010,(10):158-159.

[3] 白磊. 欧洲的绿色城市主义――从《Green Urbanism:Learning from European Cities》看中国城市发展[J]. 城市问题,2006,(07):208-209.

[4] 刘丹,杨启劲,彭中礼. 城乡统筹:规划管理的模式转换与体制创新――基于湖南省的调查和研究[J]. 中国行政管理,2010,(09):223-224.

第7篇

关键词:四年制;城乡规划;课程体系构建

Abstract: because of CFG pile construction period is short, treatment effect is good, quality easy to control, settlement of small, high bearing capacity, stability, fast, short time limit, etc, in recent years in the modern house is widely used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foundation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application principle of CFG pile, the instance of the application of CFG pile and CFG pile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are analyzed.

Key words: CFG pile; Foundation; Foundation treatment

中图分类号:G423.07 文献标识码:A

现今的城乡规划学科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理念都发生了转变,传统工学的学科门类和建筑工程的学科体系,远远不能涵盖现代城乡规划学科的内容,不能满足社会发展与人才知识结构的需要。在学界的共同呼吁下,城市规划由原来所属的建筑学一级学科中独立出来,由二级学科升格成为与建筑学并列的一级学科——城乡规划。

1、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的困境

1.1思路的转变

我国的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远滞后于西方国家,绝大多数院校以工程技术领域的建筑学学科为向导,对建筑学与城乡规划的差异性认识不够,导致专业教学过程中一味模仿建筑学的课程体系,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这包括对城乡规划专业本体认识存在误区;以及对课程体系的安排不符合城乡规划专业的认知规律。

1.2就业的局限

一方面,社会对城乡规划专业人才的主体定位依然以“设计型”人才为主。另一方面,就业渠道相对狭窄。在我国,专业学生要成为政府工作人员首先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这往往是难以通过的,而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工作岗位有限,从而使得很多高校培养的城乡规划专业人最终走进了设计单位。

1.3教学的制约

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绝大多数以建筑学教育为支撑平台,师资队伍也主要由建筑学专业背景的教师组成。办学背景和师资队伍的制约,是如今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滞后于学科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1.4思维的缺失

在当前教育体制下学生们已经习惯于记忆和背诵知识,普遍缺乏独立的思维和敢于创新的能力。在规划的教学中,我们常会面对学生这样的困惑:在评析方案时,为什么教师说这个方案也好,那个方案也好,到底优良方案的标准是什么?学生们普遍缺少独立思考的能力。

2、新时期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改革的方向

2.1全面城市的认知

城乡规划教育已经由传统的空间形态和工程技术领域逐步进入到对社会和经济、区域发展、生态保护、城乡管理等多学科领域的交叉和融合。在基础教学中,需要告诉学生,城乡规划“是什么”,使其全面了解城乡规划的本质、规划本身的运作机制、相关学科对城乡规划的影响等知识,引导学生对城乡规划本质问题展开思考。而不是忽略这一环节,直接教授学生城乡规划方面的理论知识,对于缺乏实践的在校生来说是相当枯燥难以理解的。

2.2扎实技能的培养

在学科内涵和外延都大大丰富的今天,城乡规划的专业技能培养的要求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整。过去以各种工具训练为主的绘图能力训练在计算机广泛应用于规划设计后应适量降低强度,而对快速记录城市、快速表达构思的徒手绘图训练则应该得到加强。除此而外,还应继续加强模型设计与制作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调查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结合城乡规划实际工作的特征,还应注重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随着城乡规划的社会属性越来越强,学生与社会沟通,交往的能力也亟待提高。

2.3 健全人格的形成

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对未来的城市规划师的培养不仅限于传授知识和教授技能,也担负着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的职能。首先,要让学生建立正确的“城市观”,正如吴志强先生所谈到的城市“五观”认识城市, 要认识到城市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人服务的,城乡规划要为人服务;它是一个有机,复杂的整体,需要整体系统地去审视:认识城市要有全球意识。城市发展要与地球或自然相和谐。其次,要注重道德观念的培养,逐步使学生明确一个城乡规划工作者肩负的使命,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

3、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障。其中,低年级阶段课程体系所奠定的专业基础对学生形成良好的专业素质,奠定科学的城乡规划思维方式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在建筑学的基础上加点儿佐料就可以了的”(陈秉钊.2003)。因此,城乡规划专业前两、三年专业基础教育与建筑学专业为同一平台是相当不合适的,这将会导致学生对专业认识的偏差,以偏概全,以建筑思维取代城乡规划专业思维。城乡规划专业基础教学工作应使学生能全方位接触城乡规划专业知识,获取高年级专业学习及未来城乡规划工作的相关能力,并初步形成城乡规划价值观,奠定职业道德及职业素养的基础。

3.1 构建原则:两个规律的尊重

(1)城乡规划学科的认知规律。城乡规划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非常强的专业。所涉及专业知识面宽广、体系庞杂。专业教学强调的是对专业的认识及职业技能素质的培养,而这一切都是基于对城市的认识。城市认识遵循“从整体到局

部,从高层面到低层面,由外而内,由上及下”的规律,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使学生全面地接触、了解城市及城乡规划学,有利于系统地,整体地把握城市,避免步入“盲人摸象”的歧途。

(2)学生学习的规律。人类认识事物及学习的基本规律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专业课程的安排应该循序渐进,使其符合学生的专业认知水平,避免难度过大使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

3.2 课程体系建设方案

(1)合理划分教学阶段

第一、规划设计初步(一年级,第1、2学期)阶段:进行专业启智教育,了解城乡规划专业的基本情况,了解城乡规划专业四年的教学安排,了解职业及就业情况;重点掌握城乡规划专业要求的基本技能,逐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初步了解设计思维;初步理解空间.城市空间的概念;初步尝试关注并思考城市问题,了解城乡规划专业的社会学属性等。

第二、规划思维训练(二年级,第3、4学期)阶段:系统培养学生认识城市的基本能力。了解结构、系统的基本概念;掌握城市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初步掌握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初步理解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了解公共政策制定的不同表现形式;初步掌握基本的空间设计方法.并初步具备规划设计表达的基本能力。

第三、规划设计(三年级,第5、6学期)阶段:全面培养学生的规划技能,初步掌握城市道路、工程系统方面的规划技能;了解建筑功能定位与城乡规划,市场之间的关系,了解项目策划的基本要求,初步掌握从单一功能的小型公共建筑到复合功能的中型建筑设计的方法、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深入理解建筑与社会、心理、行为、城市环境、基地条件等的相互关系,掌握居住区、商务区规划技能,并对材料、结构有一定的认识。

第四、规划设计(四年级,第7、8学期)阶段:主要学习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社会、城市经济、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初步掌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基本能力,并初步理解管理、策划、技术规范等与设计相关的知识;了解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

在当今社会经济变革的时期,城乡规划学科也正处于调整和变化之中。正如我国的城乡规划工作者,一方面日益认识到自身知识结构的不足;另一方面却正是他们在支撑着中国城市的飞速发展。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的调整不可能一步到位,因为历史的影响在短期内很难消除,就业渠道也决定了高校专业教育不得不针对就业市场确定教学计划。但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一点,以单一学科为支撑的城乡规划专业基础教学改革是必要的,这是我国的城乡规划学科及专业教育同国际接轨的必由之路。当前的重要任务,是四年制城乡规划专业的高校要行动起来,结合城乡规划学科的发展变化、结合我国当前的城市建设实情,结合本院系自身的特点来制定系统的、整体的城乡规划专业基础教学体系,为培养新时期合格的专业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唐春娇,林从华.“五年制”不是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教育的唯一选项[J].高等建筑教育,2005,3:6-9.

[2]隗剑秋.关于四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毕业设计教学的思考[J].高等建筑教育,2007,1:102-104.

[3]田伟丽.城市规划专业建筑初步教学模式探讨[J].科技信息,2012,7:294,261.

第8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过程;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城乡规划法实施两年多以来,从国家到地方层面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都面临着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的任务。本文从几个地方省市的实践出发,试对 城乡规划法 地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配套立法对策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城乡规划的概念与发展

城乡规划指国家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一定时期内城乡住宅、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在用地布局、建设要求等方面的部署、安排。

我国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始于改革开放初期。1982年,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设了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农房建设工作,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成立了城乡建设处。但是这一阶段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缺乏法律的规范,只停留在政策性的行政管理层面。直到1993年国务院《时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便》,以行方面的部署、安排。 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城乡规划建设问题,城乡规划制度在我国才有了法律依据,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二、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

随着民主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对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治理产生影响的行为”,具体就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民个体及其所组成的社会组织团体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手段,按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并影响政府公共政策或公共事务的行为过程。它是普通公民行使公民权利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合法行为。是法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城乡规划执法,是指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据现行的适用于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对相对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使或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施行,将原来的城市、乡村二元规划执法体系统一起来,这使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的程度更加广泛和深远。主要表现在: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效果好坏直接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程度,良好的效果也是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是城乡规划和谐有序发展的保证,也是人们得以在和谐社会中幸福生活的保证。如此定位,正是基于城乡规划执法的内容、程序及其特征,也是基于当前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执法的执法理念和执法现状,更是基于社会主义法制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而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开展,既能够结合城乡规划执法的自身实际,又能够高效地完成城乡规划执法所应肩负的职责,尤其能起到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整洁、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但从我国当前的执法实践来看,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现状还不理想,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缺失,不仅影响到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顺利开展,还直接妨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它需要规划执法工作者联系执法实践,反复试验,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思考分析,尽快发现问题所在,探索出一系列有效促进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可行性对策。笔者基于本人的经验,总结出以下方案,以供参考。

三、加大城乡规划执法的法制宣传

倡导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城乡规划执法之所以得不到广大民众的理解、支持,~个重要的原因是民众对城乡规划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解不足,对城乡规划执法的内容了解不够。因此,要首先逐步深化城乡规划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逐渐消除民众对城乡规划执法的误解,最终获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倡导公众融入到城乡规划执法中来,让民众有自我管理的能力,执法和民众自治两结合来提升城乡规划执法的效率 这既是改善自身执法形象的方式方法,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需。经验证明,可以用以下几方面来培育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环境。

A: 打造生动形象的城乡规划执法文化,营造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环境

近些年来,暴力执法一直是城乡规划执法过程中非常恶劣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媒体每有曝光。特别是当弱势群体受到执法人员的野蛮暴力时,往往引起群情激愤,暴力冲突常常恶化为民众群体性抗法事件,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究其原因,从表面上看是群众不支持城乡规划执法,执法人员工作态度恶劣,但根本原因是双方缺乏必要的沟通和理解,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执法的缺失。让城乡规划执法深入社区,深人人心,城乡规划执法人员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将规划执法的相关理念、法律法规融入文艺节目中,通过寓法于乐的方式,推向社会,扩大影响,使民众更加理解支持城乡规划执法工作,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打造良好的环境。

B:引导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积极落实执法公众听证制度

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内容关系到公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公众利益休戚相关,这必然促成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进行。城乡规划管理执法要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同时还要兼顾到国家的政策方针,不仅要着眼于当前的实际,还要有长期的规划蓝图,而这些又必须受地方性因素的制约。正是基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特定性、综合性、复杂性、先导性的显著特征,就更要积极容纳公众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活动中来,以便集思广益,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要改变公众只是规戈0管理执法的被动接受者的旧观念,树立公众本位的执法理念,真正将“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公众是城乡生产生活的主人,理应成为规划执法的主体,将规划管理执法的公共权力向公众迁移,最终实现规划执法理念的革命性突破。可以实行公众听证制度,规划执法的一系列重大法律法规要在报批前向社会公众听众,并将听证情况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一并申报,这样才能实现规划执法的民主。现阶段,最令人关注的是要将公众听证制度落到实处,而不仅仅是一种流于表面的形式,实施真正的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机制。

C:推进公众参与对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的执法监督力度

执法部门和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联动长效机制根据城乡规划执法的综合性特征,有必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开展执法部门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定期工作例会、专项问题协调会和各部门重大案件联席会议等,对违法案件,形成执法部门和公众参与联动执法,这样势必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具体的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实践中,可以在不同地区选派或委托相应的规划管理执法报告员,及时汇报该地区的相关情况,组织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有效地参加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活动,将执法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充分发挥出来。通过不断探索,最终要将这种执法部门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城乡规划管理联动执法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以制度性的方式固定下来。

发挥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作用,加强对小城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执法监督力度,规范的城乡规划执法新的《城乡规划法》颁布以来,从法律体系上将城市和乡村二元对立的状况统一了起来,但在执法实践中,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仍然是执法相对薄弱的环节。由于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开发等原因,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的违法建设明显增加。特别是一些领导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由政府牵头通过命令取得合法证件的建设,常常因为领导调动,整个建设项目处于瘫痪状态,成为城乡合理规划的重要顽疾,而且这些项目往往伴随着强行征用土地的现象,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和谐因素。城乡结合部一向是相关法律法规关注相对薄弱的地区,针对城乡结合部规划执法的这个特征,在执法时可以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监督力度,这样能在很多程度上有效制止违法违规建设的出现。而小城镇的建设,要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发挥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作用,遵循科学规划的执法理念,避免盲目执法造成的不协调现象,规划执法在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时,要做到规范化。让公众参与到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执法中来,积极培育规划管理执法自治,对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执法形成积极的监督和督促,第一时间解决出现的问题,就能避免由于执法力度不够造成的不良后果。

结束语: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作用不仅仅是一个行政执法问题,它还是关系到执法部门和公众之间关系的问题,特别关系到一个地区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关系到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因此,必须对其加以高度重视,它不仅是执法工作者的事,也是整个社会、全体人民群众的事。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综合性工作,需要执法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将法律法规理论和执法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更加科学有效合理合法的执法形式。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生态视角;规划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5.11 【文章标识码】B 【文章编号】1326-3587(2014)01-0080-01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但也迅速改变着地球上的生态系统,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困扰着人类社会,我国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是与工业化、城市化相伴而生的。环境污染的中心是城市,但是如今也蔓延到乡村中来。坚持城市和乡镇是相互依赖的统一整体进行规划,构成一个经济复合生态系统。

一、生态型城乡规划的概念

城乡规划是按照城乡的性质、规模和条件,确定各个功能区的布局和各要素的布置,为城乡建设的各方面制定措施。统筹城乡的和谐发展,就要将乡村地区的建设活动尽可能纳入到规划管理的范围内,加强编制相关规划或建设指引,引导合理建设布局,抑制城市污染向农村污染转移,另外要加强城市和城市边缘的规划和改造。生态城乡发展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以自然系统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自然生态良性循环、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人类居住区。

城乡生态化意味着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因为它不仅涉及到城乡物质环境的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重构,更涉及到发展观、价值观、生活方式、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科技水平、人口素质、意识观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些因素都将影响到城乡的生态化发展。上千年的生态退化和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更要求我们必须现在就行动起来,以新的生态视角开辟一条非传统式又非西方化的城乡生态化发展之路。

二、如何进行生态型城乡规划

合理的城乡规划对保护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树立生态理念,在生态的视角下进行城乡规划。最根本的就是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形成良好的人地关系。我们从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注重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治理城乡污染。这样以建设“生态城市”、发展“低碳经济”作为目标,规划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平衡发展模式。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必须以政治文明为前提。没有政治文明,就不可能有体现生态文明的城乡规划。我们要在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程序,并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各阶层的意愿和利益,使其能更加透明,为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条件。

首先,城市政府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例如改变以GDP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引入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为地方政府执政提供更明晰的指导方针,逐步建立有利于营造城市良性合理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公共治理模式,丰富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和激励手段,为促进低碳生态城市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变发展型政府为监管型政府,变管制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

其次,社会公众要参与到城乡规划中来,探索实现城市公共治理主体多元化的途径,推行信息公开,使得城乡规划更能体现公众参与的性质,反映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

最后,各个部门要加强联系,在城乡规划中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和增强人大与政协对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并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咨询,实现科学决策。可以实施环境效益评价体系,对于规划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生态的问题要进行相关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并进行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城市是大多数人民赖以生存的环境,也是创造生态文明的集中地。既然城市污染是影响生态环境的中心,那么生态型的城乡规划也必然以城市为中心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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