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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健词】建筑施工;技术问题;改进施工;安全管理
引言
近年来,建筑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的整治和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不容乐观。因此,建筑企业在建筑施工中,必须把安全管理放在企业管理目标的第一位。因为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不光是企业要对施工人员负责,施工人员更应该对自己负责。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合理的改进,和深化管理,是我们工程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本人根据自身的的工作体会对如何减少和消灭安全隐患,采取相应对策,作了进一步探讨。
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安全设施的投入和过于节省,管理松懈等因素所致。具体表现为:
1.1 工地现场布置随意,建筑材料及废弃物乱堆乱放,施工道路不畅通;
1.2 部分工地现场封闭管理仍然不到位或是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1.3 工地现场消防意识淡薄,灭火器材配置和易燃物管理不重视;
1.4 生活区和施工区没有分开,生活设施不够重视和规范,存在不符合规定和简陋现象;
1.5 部分工地施工现场标牌仍未很好地设置,且大部分安全标志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1.6 安全机械设备、设施投入不到位,存在盲点和误区;
1.7 上岗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1.8 施工用电不规范;
1.9 安全资料不齐、管理混乱;
1.10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1.11 起重、升降设备机械维修和上岗操作人员不合规范。
2 如何改进施工安全问题
2.1 合理组织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全局统筹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在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中,应根据工程质量、工期节点、原材料进场等方面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将安全生产管理和设施的投入进行详细编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高空设施、起重设备的稳定结构耐度,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对施工总平面的功能区划分,要具体要求,如遇现场临时突况,采取预案措施。在整个项目的施工中,必须全过程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结合具体实际加以合理调整。
2.2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文明施工的意识,就必须加强安全教育的培训和宣传,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目前在工程一线的工人,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他们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在上岗之前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所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也相对比较差,所以他们往往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又是事故发生后最大的受害者。可见,加强安全教育的培训和宣传,是很必要的,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尤为必要。只有这样,才能从本质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2.3 保养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是施工人员每天都必须接触的施工工具,所以要确保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在使用前或使用中更要定期进行机械强度或绝缘性能等特征的试验,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带病”设备进入运行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对机械设备要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有计划地检修,使设备可以保持在安全的状态下运行,从而确保操纵人员的人身安全。在企业购买施工用具的时候,更要注意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保障其质量的证件,并在投入施工现场前进行复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都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是紧密连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保障它的合格、标准,这样才能从客观上消除安全隐患。
2.4 用电设施
电路及变配电设备,必须根据现场用电量统筹规划,认真安排,避免超负荷运行,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减少电路引起的意外事故。施工现场内,不得临空架设高压线路,进入现场内的主干线要埋设固定到位,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的电柱上先设好分电箱,防止维修电工经常上电线杆带电接线,以减少电器故障和发生触电事故。在施工过程中,电的安全隐患是绝对不能轻视的,所以,要加强专人巡查维修,加强监督。
3 加强安全管理
3.1 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的管理,会使得施工现场更加井井有条一些,而不是混乱不堪、无规可循的。在施工现场,要开展“100%戴安全帽,100%系安全”带双百活动;开展架子搭设标准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教育和施工用电预防触电伤亡专项教育活动及文明施工教育;开展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检查活动,做好文明安全工地复查及验收。总之,所有的施工现场都要按照标准化进行管理,做好每一个细节,这样才能使安全系数有效的提高。而对于施工项目中的工程名称,检查日期,气象气温,片区责任人,施工层数,检查员等等信息,都要有相应的负责人,务必做到一切万无一失。
3.2 安全责任制
要实行安全的责任制,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方针目标,并要负责贯彻实施。要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参加架子搭设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改正;企业高层领导必须及时发出警告,督促处理、确保落实,做到警钟长鸣,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以上这些,都是为了最大限度上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生产安全系数,使企业的施工活动和施工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得到最好的发展。
4 结语
在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所有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影响、相互牵制,所以管理起来,难度极高,这就给了施工建设安全工作带来了极高的挑战。但是只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针对性的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督控制,正确地处理管理技术,就一定可以有效地控制。总之,只要思想重视、措施得力、管理严格,不放过任何一个存在安全隐患的死角,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就一定能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方东平,黄新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2]杨文柱.建筑安全工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3]徐德蜀.安全科学与工程导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4]李世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关键词】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国各地新建建筑犹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各种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遍布各地。然而建筑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管理者和施工操作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难以跟上快速发展的建筑工程步伐,这一问题在北方严寒地区尤为突出,一些建筑行业为了在相对短暂的施工期短完成建设周期长的工程,不惜在冬季继续坚持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在建工程火灾隐患。
一、在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及特点
1.易燃可燃材料多,导致火灾隐患的增加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基本都存在大型设备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所必需的易燃液体、气体。若在冬天施工,则还存在大量的生活取暖燃料。与此同时,施工现场还集聚了诸如油毡纸、汽油、木制脚手架、松香水、模板、沥青、装修用的化纤材料、板材以及工程遗留的锯末、废刨花等易燃、可燃材料。以上这些物质都存在导致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而有些工地因为场地的现在,难以满足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以及棚屋之间安全防火所需的距离,如果遭遇火灾发生,财物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在所难免。
2.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火灾
建筑工地现场金属架构,金属管道的分割与连接,以及工程内外部装修等不可避免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章用电、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建筑工地烧水、煮饭、冬季取暖使用的明火大量存在。有些工地不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大小选择相应的电线规格,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容易形成电线负荷过载而发热起火;这些明火作业时引发火灾的罪魁祸首,作业产生的火花飞溅、散落,极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可燃材料,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多,人员复杂,且流动性强。大多数建筑工人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未参加过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有的甚至连火警电话都不知道,消防知识贫乏,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防火和逃生意识,甚至有些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私自拉接电线较为普遍,用火用电也较随意,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的现象较为严重。有些工人在休息期间,在工地内吸烟,烟头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
4.发生火灾事故,扑救难度大
建筑工地通常需搭建一些工地配套的生活和仓储用房,如员工宿舍、工人休息室、场地办公室、仓库等,由于场地的局限性,通常都毗邻建造,成一字型排开,工人生活用房与危险物品库房之间没有足够的防火间距,火灾时,易造成火势的蔓延。且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多,受施工场地限制,施工单位往往将建筑材料随意堆放,没有留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人员的逃生路线受阻。影响了火灾的扑救,严重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建筑工地防火设施的配备明显滞后于工程建设,灭火器材配备不齐全,消防水源不充足。有些施工现场虽配置了灭火器,但是型号不对;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固定在某个位置,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极易造成望火兴叹的局面。
二、加强建筑工地火灾防控的消防安全措施
1.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一方面是针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施工单位可根
据工地防火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横幅、广播、集中开会学习、对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等方面的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尤其是要加强对用火、用电等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必要时,可选择部分文化素质高的人员担当消防志愿者,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的对工地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及灭火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强化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关键在于施工单位,因此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成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组织,负责制定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疏散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建筑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组织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演练;负责施工工地灭火器材配备和维护保养。
3.选用不燃或难燃的外墙保温材料,加强施工现场可燃材料的管理
外墙保温材料应使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多起建筑工地火灾均由外墙保温材料而导致火势的迅速扩大蔓延,因此对外强保温材料要进行防火处理。目前国内使用的保温材料均为泡沫板,其具有价格低廉、保温性好,不宜老化、容易切割等优点,但由于泡沫板属于易燃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整体燃烧,因此,外墙保温材料必须选用难燃或不燃材料。易燃可燃物品应放置达到一定耐火等级的独立区域内,并严格堆放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在建工程对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使用量大、堆放时间长,且动火用电频繁,稍不注意就可能引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引发火灾。因此加强对易燃可燃物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各单位:
按照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消除根本隐患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XXX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整治
粉尘颗粒物浓度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应规范设置环保除尘系统,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进行消防审核验收,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按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工序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控爆措施、落后工艺、除尘方式、火花探测、粉尘清扫等6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务实“精准销号”,销号率100%。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三)开展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等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经规划许可批准、违规搭建的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依法拆除。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危化品作业检维修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应急救援等规定,强化临时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溯源管理、储存仓库、安全距离、“两重点一重大”、防火防爆防中毒、监测监控、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二、活动要求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对应专项,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表(附件1),对照各类专项检查表(附件2-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在11月26日下班前报XXXXXX统一汇总。
(二)督查验证(2021年11月27日—30日)。由XXXX将收集的隐患上报表分发给XXXXX各区域督办人员,由督办人员对各自管辖作业区和协力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实施验证,验证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三)各区域督办人员将验证后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报XXXXX统一汇总后在2021年11月30日报XXXXXXX。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行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挑战,在省综治委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整合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总的要求是,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及公共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下降,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公共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公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的目标,推进和谐桃山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为建国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本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来源:文秘站 )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2、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对已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要明确整治时限、整治措施、整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每一处治安乱点改变面貌,每一个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解决,每一个公共安全隐患都得以消除。
3、坚持“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化解工作不及时、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究单位领导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重点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因学校及周边问题、企业及周边问题引发的纠纷;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各类退休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中暴露的矛盾纠纷等等。
2、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重点:出租厂房、仓库、经营、教学场所等治安复杂地区;学校及周边地区、住宅区及周边地区、企业周边地区。重点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3、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集贸市场、公众聚集场所、贵重物品经营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等。
四、主要措施
(一)深入扎实开展排摸调查。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对本单位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本单位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混乱的部位、场所,摸清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摸清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二)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治安整治和隐患治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调处、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滚动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安全隐患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安全隐患。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建档定责,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耐心疏导,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同时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本文从江州区集会场所的安全现状谈起,分析了集会场所的特点并指出集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而指出预防工作是建设平安社会的关键所在,最后提出消除集会场所安全隐患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集会场所;安全;预防
引言
集会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体育运动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会堂等场所。集会场所具有的人员相对聚集、流动性大,人群组织程度低的特点,决定了这些场所潜在的安全风险较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较高,对社会承担的安全责任较重,也是安全重点监管的领域。为此,江州区检察院基于所办理的案件,针对集会场所的公共安全问题展开了调查,并针对调查情况提出了问题和预防建议。
一、江州区集会场所安全现状
江州区城区面积不大,人口相对也不多,因此在调查中发现江州区主要集会场所的安全情况相对较好,但是也发生过刑事暴力案件。例如:2012年5月23日10时许,崇左市人民会堂刚刚举办完大型六一文艺汇演活动,在学生们陆续离开会场以后,犯罪嫌疑人周某手持刀具和塑料枪支,混入了会堂内,对正在收拾会场的工作人员黎某、胡某实施了抢劫,抢得1000多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之后欲逃离现场,在逃跑时被现场群众和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将其制服并抓获。
人民会堂抢劫案的发生引起江州区检察院院办案人员对集会场所公共安全的思考。集会场所由于其功能的特殊性,如果不事前做好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防范,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极有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而负有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涉嫌渎职侵权的职务犯罪。因为有一部分的渎职犯罪就是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发生重大工作失误,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引发的。此次事件后,江州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预防集会场所安全的建议,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
二、江州区集会场所的特点
集会场所主要包括从事体育运动项目、文化娱乐和大型会堂等活动场所,它们具有共同的特点。首先,这些经营场所具备了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部特征,集中体现了人员密集场所具有的四个特点:一是人员数量多、密度大;二是人员流动性强;三是人员密集的情况经常发生,不是偶尔出现;四是对社会公众开放的经营性场所;其次,体育运动项目、文化娱乐一般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服务性行业,与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再次,这些场所往往出现人员大量聚集的混乱场面,存在的事故隐患较为突出。
三、集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目前,江州区范围内的公共集会场所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不少的隐患:
(一)组织各种集会和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对安全防范意识重视不够、意识淡漠、思想麻痹,在开展活动和集会时没有制定周详的安全防范措施,以至发生抢劫案。
(二)安全保卫工作不到位。5月28日的抢劫案发生,很大程度上与会堂的安保工作不到位有关,如缺少日常的安全巡逻人员,缺乏全方位的安全监控设备等。
(三)对群众的集会安全意识培养宣传力度不够。在平时有关部门忽视了对群众集会时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宣传,群众对于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变能力不强,警惕性不高。
(四)集会场所的消防设施不齐全或陈旧,有的已经失去消防作用,各管理部门没有及时维修或更新,存在安全隐患。
四、消除集会场所安全隐患的对策建议
为了加强对集会场所的管理,保护集会场所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发生,检察机关应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方针,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共同采取多种预防对策,增强预防实效。
第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有关部门需要充分认识集会场所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尽快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安全防范责任,避免发生大规模的集会场所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二,建立和健全人民会堂等集会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民会堂等集会场所的安全防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公共聚集场所组织单位、主管人员安全防范责任制。主管部门要经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公安机关也要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和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责令整改。
第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组织集会和开展活动时,要根据公共聚集场所(临时或固定、场内或场外、人数多少规模大小、类型特点)及可能发生各种问题等情况,分类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加强预防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在确保做好安全防范的情况下再召开会议和开展活动。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公共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关部门可利用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在社区、学校开展公共安全、集会安全知识教育课等方式,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第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要建立和调整充实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定期进行演练、学习。
第六,对集会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那些消防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齐全;对那些消防设施陈旧的和损坏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确保万一发生事故时能发挥其应有的消防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制定该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薛家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群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群房屋的暴恐案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薛家镇稳定发展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此次活动的目标计划是什么?
(一)全面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切实解决出租屋特别是群租房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四)明晰属地和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方案》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答:(一)一个产权单元内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或实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群租房。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群住房集中整治行动有哪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政协工委主任牵头,政法综治科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力量共同参与,组建走访调查和联合执法队伍,全力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治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政法综治科履行牵头协调,派出所、安监科、城综科、城管科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薛家分局共同参与,各负其职。
(三)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方便群众的原则,把握舆论先行的原则,把握先告知、后执法的原则,把握有轻重、有缓急的原则。循序渐进,顺利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四)压实责任落实。各村(社区)是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集中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把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真正做到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五、此次群住房集中整治将做些什么?
答:(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3月1日-3月7日)
1.做实准备工作。一是细化实施方案;二是组建调查队伍;三是落实工作保障。
2.广泛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调查,发放《告居民书》,并利用横幅、电子屏、宣传资料、大型活动、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走访调查和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3月8日-3月21日)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消除隐患,逐步解决问题。
一、2014年12月30日辽宁省铁岭市一家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导致37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对此事的初步调查认定:发生爆炸的企业本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规立项、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储存是造成事故的元凶。
二、铁岭警方介绍该烟花厂总经理陈浩然是一个停薪留职的大学副教授,自己搞研究,生产所谓的“安全环保型鞭炮”并申请了国家专利,此人爆炸后携款外逃,现已被缉拿归案。既是大学教授,那法制观念、安全生产意识似乎应该更强一点才对,但陈某所为恰恰相反,事后逃跑更令人不齿。
三、据报道,陈某原想在吉林四平建厂,但吉林省公安厅没有批安全生产许可证,于是移师辽宁铁岭昌图县,去年8月在双庙子镇建军厂时,当地工商部门给陈某颁发了营业执照,但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辽宁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曾于2014年12月9日到厂里进行检查,要求把样品交省公安厅检查,批准后方可生产。既然没有批准,为何敢公然生产,相关部门难道毫不知情?
四、发生爆炸的企业名为“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拿“安全”当招牌不言而喻。据报道,这个厂生产的所谓“安全环保型鞭炮”,其原料用锤子砸都不爆炸,还申请到了国家专利,当地工人也正是相信了“安全”二字才来工作的。既然“安全”,怎么会炸成这样?媒体所说的申请到国家专利一事是否真实?
五、该厂竟建在居民区内、两个加油站之间,空中有高压线,临近高速公路、电气化铁路,生产车间和原料仓库在一起,办公楼和包装车间在一个楼内。该厂与双庙子镇政府签订了三十年的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建起了厂房,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而国家早已明确规定,鞭炮生产厂厂房选址要避开城镇、村庄、居民点和学校;避开工业区、旅游区和用火用电作业区;避开主要公路及交通要道等。那么当地政府究竟是怎样考虑的?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答题一:
上述材料所反映的是又一起烟花爆竹业的恶性安全事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烟花爆竹这类公共安全产品安全生产的唯一出路在于政府对公共安全政策的严格执行。公共安全是一件公共物品,政府是公共安全的提供者。对于花炮这类高危产业,政府所能做的只能是切实加强监管让其在安全繁荣的轨道上运行!
答题二:
1、国家成立相应部门对烟花爆竹等高危生产行业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审查其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其遵规立项、建设、生产、储存,防止地方监管部门出于各自利益而难以从根本上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2、对行业人员密集、工艺落后、安全事故隐患难以消除的生产企业应由当地政府引导其转产。为保证顺利转产,当地政府可拿出资金进行补偿并可出台对所转产行业的鼓励办法。
3、对经济利益驱使下当地官员与商人相互勾结,为了保护“经济增长点”和解决就业而对安全隐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整改不了了之,政令形同废纸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查处理并形成主管官员引咎辞职制度。
答题三:
烟花爆竹并没有“原罪”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特大烟花爆炸事故的硝烟早已散尽,但爆炸时巨大的“蘑菇云”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阴影却仍然在弥漫。经国务院联合调查组认定,这又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学说:“出现问题是必然的。”
“必然”的问题,为什么此前没有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生产企业如此疏于安全,那么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检查有保证吗?想到这里,几个“可怕”的数字立即跳进了我的脑海:2014年12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据,市场上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仅为417%;2014年9月30日,湖南省质监局对9个市烟花爆竹的抽检合格率仅为219%,而岳阳、益阳、常德和张家界四个地区的产品合格率竟然为零!——如此之低的产品合格率,在燃放过程中发生事故难道不也是“必然”的吗?
近年来中国政府处于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考虑,针对一些大中城市出台了禁放烟花的严格规定,但因为中华民族庆贺佳节的传统习惯,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的需求始终不减,加上国际市场的需求,生产烟花成为一个利润可观的行业。但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很多烟花企业的生产安全被子严重忽视,所以被称为“火药桶经济”。全国有数千家烟花厂,几十万从业者,多数小厂存在隐患,但并非从业者“不怕死”,背后更多的是贫困、是“饿死还是炸死”的抉择——危险,谁都知道;不做,怎么生活?相比下,近年来全国小煤窑事故频发、丧亡不绝,有人之所以做烟花,正是因为“死于花炮的机会比死于煤窑小”。为了发展经济,有些地方有“要奋斗就有牺牲”的观念,这种发展观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国家三令五申强调安全生产,但政令重重止不住爆炸声声,原因正是经济利益驱使下的官员与商人的勾结,为了保护“经济增长点”和解决就业,地方政府往往对安全隐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整改不了了之、政令形同废纸。
再拿烟花爆竹的销售来说,近年来,全国及各地抽检的合格率一直都徘徊在五成左右,却一直未见根本性的改观。而屡屡发生的伤人事故或火灾,大都是由不合格产品所引起的。年复一年,周而复始,监督管理部门都干嘛去了?王德学说:“三年里,我参与调查处理过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共性是没有一起是不可抗拒的,全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
一、加强领导,强化综治意识。
半年来,我们始终把政法综治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有能力、责任心强的领导安排在综治工作岗位上,充实了综冶办公室人员,建立了综冶信息网络机制,明确了信息员工作职责,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办事,照章行事,充实了看楼防院队,做到每季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专题会议,积极配合城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余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利用法律武器做好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今年半年来,我们结合“五五”普法的进一步开展,首先派人员参加全县法律法规培训班的学习,购买了法律知识辅导学习材料,做到人手一份,利用工作布置会,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除此之外,我们还通过下村扶贫工作,对重点扶贫村进行法律宣传,使重点扶贫村在发展经济时,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开展“三打、三排查”集中整治行动。
着眼于打击高利贷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地痞流氓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竭力消除我县因“三类”违法犯罪行为诱发的不稳定因素,同时,通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四、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不稳定因素。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突出一个“防”字。今年年初我们按照县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开展了“防火、防盗、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始终把用火、用电安全,扶贫资料保护等安全问题放在首要位置,着力发挥看楼护院队的作用,做到警钟长鸣,进行24小时值班,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对办公楼防盗网进行了加固。由于我们综治意识的加强,防范措施的到位,半年来我办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关键词:农村; 问题; 举措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rural fire prevention and strengthening rural fir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hope for the peer.
Key words: rural; problem; 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998.1
一、农村火灾防控中存在的问题
1. 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贫乏
因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消防宣传教育滞后,加之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导致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差,消防知识贫乏。主要体现以下方面:一是用火、用电、用气缺乏管理,点蜡烧香、放火烧畲等习俗依然流行;二是自防自救能力差,不懂起火后怎样报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怎样逃生等灭火、自救知识尤为欠缺;三是对火灾的危险认识不足,对火灾隐患根本不重视,对购买火灾保险不感兴趣。
2 .农村公共消防产品供给不足
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消防基础设施都用于保障公共安全,其建设效率具有公益性、长期性和社会性的特点。由于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巨大,投资者不能获得直接收益,个人或经营性组织都不愿也无力提供,无法通过市场机制予以解决,只在政府才是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主要投资者。但多年来,农村消防工作一直得不到重视,农村消防缺少规划,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缺乏投入渠道,导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极其薄弱。据统计,全国95%乡镇未编制消防规划,97%的村庄没有消防安全经费,90%以上的村庄缺乏消防水源、没有配备消防手抬泵等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农村公共财政政策导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消防工作开展的瓶颈性问题。
3. 火灾隐患十分突出
火灾隐患,是指生产、生活中潜在的或固有的火灾危险性或火灾危害。火灾隐患一般有三类情形,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火灾时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火灾时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农村火灾隐患最为突出是建筑火灾隐患,农村建筑多为砖木结构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缺少必要的防火分隔物,一旦起火,便会火烧连营,破坏巨大。其次是农村家庭火灾负荷大,建筑内部随意堆放稻草、茅柴等易燃物质,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扑救难度大。再次是电气线路布置不合理,电气火灾隐患多,农民缺乏安全用电常识,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器设备,甚至违法偷电,导致电气火灾居高不下。
4. 应急救援力量薄弱
消防力量不足是困扰我国消防工作大力发展的关键问题,这种状况在农村尤为突出。由于缺少经费来源,农村基层组织结构松散,农村应急救援队伍基本上处于空白。据统计,全国3.7万多个乡镇中有3.5万个基本没有消防力量,村屯几乎还是空白,大量火灾得不到及时有效扑救,农村火灾死伤人数占全国的65%以上。[1]农村消防力量的缺乏,发生火灾只能靠农民群众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但当前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基本是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这些人逃生自救都十分艰难,哪能指望他们进行火灾扑救。救援队伍少,自救能力差,往往错过了扑救火灾的最佳时机,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火灾危害。
二、 强化农村火灾防控的举措
1. 创新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形式
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的工作,要想取得理想的宣传效果,就要在继承传统宣传教育方式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开拓创新。一是进行火情播报,定期不定期地向村民通报有关的消防安全情况。二是及时提醒群众消除安全隐患,消防执法人员、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执勤当中,发现各种消防管理漏洞,就应该口头提醒,督促群众及时改正。三是发放报警回执,消防队在接、处警时,在报警回执中发放附页,介绍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这样的宣传方式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深群众的印象,更受群众欢迎。四是结合文艺演出、趣味竞赛和农村运动会的形式,进行消防知识抢答,进行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调动村民参与,寓教于乐。
2.保障农村消防公共产品供应
消防安全关系到公共安全,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国家都应保障他们平等地享受公共安全服务的权力。政府部门在追求GDP持续增长的同时,也要将公共安全尤其是农村消防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明确政府在提供消防安全公共产品中的主体地位,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纳入其中,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向农村进行倾斜。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由地方财政承担;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可以承担的,由地方财政承担;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不能承担的,由国家财政下拨专项经费投入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湖南省通道县从2010年至2014年每年落实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50户以上大团寨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与与农村水利设施、道路建设、电网改造、村庄整治等工程联系紧密。在建好水利设施、村镇道路和入户电网的同时,也建设好配套的消防设施。
3. 强化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往往是消防安全隐患的积累导致系统失效的结果。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当前农村火灾隐患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威胁到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农村消防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对于农村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在政府牵头下,配合财政、建设、水利、公安等部门深入调研,全面论证,重点对火灾危险性大的村寨实施“五改工程”――路改、寨改、水改、电改和灶改,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加安全保险系数。要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作用,赋予社区民警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社区民警在开展治安巡查的同时,也应进行防火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有条件的村寨要设立消防协管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形成上通下达、反应灵敏的村寨消防工作监督网络。通过多渠道的消防监督管理,有效预防村寨火灾发生,大力减少农村火灾损失。
4 .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
我国农村地区远离城镇,一旦发生火灾,关键在于自救。所以,农村地区应以乡镇为中心、以行政村为网点,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建立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各个地区要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七部委颁发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建设好消防队伍,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尽快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企业比较发达、集中的地区,应该组建企业联合消防队;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应该以治安巡防队、民兵组织为依托,建立兼职消防队,或组织村民成立志愿消防队。[2]公安消防机构应定期深入农村,指导乡村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建设,组织消防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协助修改和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提高队伍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