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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要求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4 15:54:0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建设工程监理要求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

第1篇

关键词:结构设计;框架剪力墙;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31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剪力墙是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的一种结构体系,具有施工方面、工艺技术简单、整体性好、用钢量少和结构刚度大等优点,能够较好控制结构的水平力,承担各种荷载引起的内力,目前在城市高层建筑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及推广。但剪力墙结构构造复杂,如果建设单位没有做好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设计工作,就容易出现一些突发状况,特别是薄弱层刚度弱及承载力水平突变等情况,这不仅会影响到建筑工程抗震性能的发挥,而且也会给建筑的质量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剪力墙结构设计工作的研究力度,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剪力墙结构进行优化设计,从而确保建筑的质量安全。

1.在框架剪力墙设计中应该严格遵守抗震规范

底层框架剪力墙房屋的震害随着楼层数的增加而加剧。因此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应满足高度和层数的限值.所谓房屋总高度是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

对不同设防烈度的第二层与第一层侧移刚度比的限值规定在历次地震中,底层框架房屋结构之所以发生严重破坏,其原因就在于底层层间刚度与上部层间刚度比过于悬殊。当地震作用集中在底层时,由于底层较上部结构小得多的侧移刚度,造成非常突出的底层弹塑性变形集中现象。因此,控制底层与上部侧移刚度比是很必要的。

2.对于剪力墙合理数量的确定

剪力墙的合理数量按许可位移决定,按高层建筑规范中一般装修材料,框架—剪力墙结构顶点位移与高之比 U/H 不宜大于 1/700,装修要求较高时 U/H 不宜超过 1/850, 在满足这个要求的前提下,增减剪力墙的数量。用结构自振周期校核剪力墙布置数量是否合理,因为从地震作用本身来分析,剪力墙结构刚度小,地震作用小,位移限制能宽松的满足, 但这种结构在工程上有可能不很合理 , 结构的自振周期有可能不在合理范围内, 结构自振周期的合理范围大致在:

T1=(0.09- 0.12)NS

式中: NS——楼层数

剪力墙数量多导致框架—剪力墙结构刚度就大一些 , 地震时周期短地震力也加大一些 , 材料耗量增大。日本震害调查表明当每m2 楼面平均剪力墙长度少50mm长时, 震害严重;在 50-150mm 之间时,震害中等;长150mm 以上,震害轻微,目前我国尚无这方面的成熟经验,设计中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筑物高度、地区设防烈度及参考上面方法取值。

3.框架剪力墙的布置

剪力墙的平面布置一般原则是均匀、分散、对称、周边。分散原则是要求剪力墙片数不要太少,而且每片剪力墙刚度不要太大,连续尺寸不要太长, 使抗侧力构件数量多一些, 分散一些, 每片剪力墙的弯曲刚度适中,在使用中不会因为个别墙的局部破坏而影响整体的抗侧力性能,也不会使个别墙的受力太集中, 负担过重 而引起过早地被破坏,刚度过大的墙承担的内力也大,相应的基础处理难度增加,同时也考虑到剪力墙相距太远,楼面刚度要求大, 很难满足要求,周边的原则是考虑建筑物抵抗扭转能力,便于保证刚度中心与平面中心相吻合;剪力墙布置在周 边对称位置,增加抵抗扭转的内力臂,在不增加剪力墙面积的情况下, 提高抗扭转能力。剪力墙布置的位置应设在平面形状变化处, 平面形状变化处;角隅、端角、凹角部位往往是应力集中处,设置剪力墙给予加强是很有必要的,在高层建筑的 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处,楼面开洞严重地削弱楼板刚度, 对保证框架与剪力墙协同工作极为不利。因此,在工程设计中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来加强这些薄弱端部,如楼梯间,电梯井道处,竖向管道井等是十分有效的。

4.底层框架柱网的设置

底层应为全框架,至少应是框架形式,即在内柱纵、横轴线的内、外墙中均设柱或构造柱,且纵横两向均应形成框架形式。底部框架结构的柱网不宜过大,一般控制在7.5m左右,并且框架梁上悬墙数目不应超过一道。首先从使用功能上,底框结构大多为商住楼,该跨度对应上部可分割为两开间(4.2m+3.3m或4.5m+3.3m),(大于4.2m,已为大开间,其面积比受到规范限制),无论上部为住宅楼,还是办公楼,上述跨度对应的上部开间尺寸足以满足砌体结构所能实现的功能。而且可以控制框架梁上仅有一道悬墙。同时考虑底部框架梁横断面高度取值应控制在1/5~1/8梁跨,如果柱网过大,会使梁断面及配筋出现异常现象,而上部悬墙数目增多,更会加重这种现象。控制柱网尺寸,给出规定限值,限制框架梁上的悬墙数目,对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来说非常重要。

5.框架-剪力墙中的连梁设计

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框架与剪力墙、剪力墙与剪力墙的连接方式有铰结与刚结两种。铰结为通过楼板连接来保证剪力墙与框架协同工作,刚结为通过连梁连接来保证剪力墙与框架协同工作。在铰结体系中,由于没有考虑连梁的约束作用,使得楼板作用显著,要保证剪力墙与框架协同变形和工作,楼板必须绝对刚性。在刚结体系中,连梁对墙和柱都会产生约束,连梁将承担着较大的剪力和弯矩,约束作用明显,并可以与楼板一同作为连接构件,传递弯矩、剪力、轴力。当结构遭受小于其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时,整个结构处于弹性工作阶段。当遭受高于其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时,连梁形成塑性铰消耗地震能量,结构刚度降低,自振周期加大,地震力降低,减轻结构破坏。但由于连梁跨高比小,两端连接的墙或柱刚度差异较大,连梁变形产生较大的内力而破坏。连梁破坏有脆性的剪切破坏和延性的弯曲破坏,设计时应尽量避免连梁发生剪切破坏,让连梁先屈服,形成塑性铰。连梁设计时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5.1对连梁的刚度进行折减,既保证了塑性铰出现在连梁上,又减少其内力,满足结构设计要求。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5. 21 规定,在内力与位移计算中,抗震设计的框架 - 剪力墙或剪力墙结构中的连梁可予以折减,折减系数不宜小于 0. 5。结构设计中,连梁折减系数一般取 0. 7。

5.2 若连梁刚度折减后内力还是过大,截面设计困难,可在连梁截面高度的中间开设水平通缝。

5.3 为保证连梁的延性,设计时应做到“强墙( 柱) 弱梁”,“强剪弱弯”,截面尺寸应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5.4 不宜将楼面主梁支承在连梁上。

5.5在连梁超筋的解决方法。

5.5.1减小连梁截面高度;

5.5.2对连梁弯矩、剪力进行调整、调幅,塑性调幅设计;

5.5.3当连梁破坏对竖向承载力无明显影响时,可考虑大震时连梁不参与工作,但连梁本身设计应满足非抗震设计的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要求;

5.5.4连梁刚度折减。折减系数不应小于0.5;

5.5.5连梁铰接处理;

5.5.6连梁中部设水平缝。

6.结语

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也是影响建筑工程抗震性能及质量安全的重要影响。因此,建设单位首先要确定好剪力墙数量,分析剪力墙结构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出一系列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好合理的处理,尽可能避免安全隐患的出现,从而确保剪力墙结构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要求;设计要点;注意事项

建筑剪力墙结构工程具有抗侧刚度大,能有效的减少侧移,且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建筑中。在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过程当中,施工单位会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板来承受竖向和水平方向的各类荷载,从而有效地控制建筑结构产生的水平力。以下就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要点及其注意事项进行了探讨。

一、剪力墙的概述

剪力墙是指在现代建筑工程中主要用来承受风荷载或者地震作用引起的水平荷载的墙体。其又被称为抗风墙、抗震墙或者结构墙,主要是指竖向的钢筋混凝土墙板,建筑物的水平方向仍然是用钢筋混凝土的大楼板搭载墙上的。由于剪力墙结构不仅在性能上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而且具有非常好的刚度,因此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二、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的要求

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的要求主要表现为:(1)楼层之间最大位移和楼层高之间比例进行调整的要求。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楼层之间的扭转变形和剪切变形的处理上。建筑物的剪切变形处理是用竖向构件的数量进行控制的。因此,一旦竖向构件的数量过多,剪力墙的剪重比例势必变得偏大。这种不合理的剪力墙结构设计将直接导致建筑楼层之间的扭转变形,且变形的程度较大。在这种情况之下,剪力墙结构同样难以满足建筑物楼层之间发生位移的需要。因此,在剪力墙结构的设计中,建筑物楼层之间的位移不能仅仅依靠竖向构件的刚度进行调整,还应该尽可能地减少楼层之间的扭转变形,这就需要注意调整楼层之间最大位移和楼层高之间的比例。(2)楼层之间最小剪力系数的要求。在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过程中,建筑物楼层之间应该遵循调整最小剪力系数的原则。首先,在施工的过程当中,为了降低房屋及构筑物的自身重量,进一步增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应该在短肢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占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40%以内的前提之下,尽量控制剪力墙的数量。其次,在遵循上一前提的基础之上,对剪力墙进行大开间处理,使得剪力墙结构的侧向刚度变得更好。这样,建筑楼层之间的最小剪力系数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因此减少,有效地降低了现代建筑工程的成本。(3)剪力墙连梁超限进行调整的要求。剪力墙的跨高比小于2.5,可能会出现剪力和弯矩超过相应的规定限度的现象。因此,剪力墙结构设计还应该遵循剪力墙结构的连梁跨高比大于2.5的原则。应该注意的是,剪力墙的连梁跨高比也不是越大越好,例如:在保证剪力墙连梁刚度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当剪力墙的连梁跨高比在5~6之间的时候,剪力墙的剪力或者弯矩就会出现超出规定限值的现象,势必导致剪力墙结构出现异常。所以,在剪力墙的连梁跨度比超过5的时候,我们就应该采用框架梁的方式进行剪力墙结构设计了。总之,在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过程中,必须对剪力墙连梁的超限情况进行调整,一方面保证剪力墙建筑的施工质量,一方面实现对现代建筑工程资金成本投入的有效控制。

三、现代建筑工程中剪力墙结构设计要点的分析

1、剪力墙结构设计中的平面合理布置。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过程中,由于全部竖向荷载和水平力都是由钢筋混凝土墙来承受的,因此剪力τΩ醚刈牌矫嬷饕轴线的方向进行布置。并且在剪力墙的平面布置中,为了使剪力墙的质量中心与其刚度中心保持一致,剪力墙的平面应该尽量讲究对称,这样还可以起到降低剪力墙扭矩的作用。另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对于以抗震为主要目的的剪力墙结构,在对其进行设计的时候应该避免使用单向的平面布置形式,否则将大大影响剪力墙结构的抗震效果。

2、基础方案合理设计的分析。基础方案设计是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的基础,因此需要相关设计人员积极深入实际、展开考察、调查和研究,特别是要积极预防和处理可能会发生的质量问题。具体的考察项目应该包括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条件、水文状况等等,同时要对设计技术标准、临近工程项目的布局状况等实行妥善、科学的规划,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所设计出的基础方案能够积极发挥有效作用。相关设计工作者要本着不断修改、更新与完善的原则,在已制定设计的基础方案上进行完善,这样才能确保其质量。

3、剪力墙结构设计中的承重构件科学设计分析。建筑基础方案设计确定后,相关设计人员需要依据有关制度、指标以及规范等来加强对承重构件的设计,从而有效保证建筑主体结构质量,确保其稳定性、安全度。例如:要重点加强剪力墙承重构件的优化设计,集中把握剪力墙墙体自身的配筋率,根据我国当前制定并实施的一些指标中已经明确规定:通常的剪力墙抗震有三个等级,水平方向、竖直方向的配筋率至少要在0.25%以上,同以往对比起来,当前的配筋率安排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甚至正在接近国际化水平,因此,要想确保剪力墙设计质量,相关设计者就需要重点把握基础方案设计,承重构件的设计等等,要在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注重一些科学指标以及工艺参数的正确选择与完美结合。

4、剪力墙暗柱钢筋的科学配置。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过程中,依据相关规范规定,一、二、三级剪力墙加强部位都必须设置暗柱、端柱。这主要是为了满足抗震的要求,因为设置暗柱、端柱等边缘构件的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可以消耗大量的地震波能量,其边缘构件抗拉能力强,相应的结构整体稳定性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四、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的注意事项

现代建筑工程的剪力墙结构设计时, 为了保证建筑结构的稳定性,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必须保证剪力墙结构的顺利建设,这是剪力墙结构设计的基础工作。其次,要充分考虑剪力墙结构的安全性问题。剪力墙结构本身的建设就是为了增强建筑的抗震性能,保证房屋及构筑物的安全施工。反过来,在剪力墙结构的设计中,保证剪力墙结构的安全可靠度,也能够使剪力墙结构的功能得到最大化程度的发挥,同样能够达到经济合理的设计目的。最后,还应该考虑剪力墙结构的工程造价问题。为了节省工程造价,可以从技术手段以及原材料的使用等方面着手。例如,在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过程中,将原材料的含钢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力求达到在不损害建筑的安全性的前提之下充分发挥原材料的最大用途,就能实现剪力墙结构的优化设计。

结束语

现代建筑工程剪力墙结构设计时,为了保证建筑及其构筑物的坚固性,剪力墙的建筑材料一般选用钢筋混凝土。并且由于剪力墙结构具有抗侧刚度大、用钢量小以及抗震性能强等优点,目前已经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秦艳,焦维.剪力墙结构在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应用[J].科技致富向导,2011

[2]田琦.剪力墙结构设计在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应用[J].中华建设,2013

第3篇

一、工程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的必然性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就是通过市场调IJ3]’-会济活动、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组织形式。

建筑业改革是走在国家体制改革最前列的行业之一,招标投标就是运用市场机制的典型范例。早在党的召开后的1980年,国务院就颁发了建国以来第一个关于招标投标的行政法规性文件,即《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为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改变单纯用行政手段分配建没任务的老办法开了先河。2000年1月1日已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则为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军队建筑市场向社会开放也是比较早的。1986年l1月,总后勤部印发了第一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军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暂行规定》。1994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23号通令”,制订了《军队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使军队的招标投标活动有了比较大的发展,对规范我们招标投标活动推进了一大步。

从市场经济理论上看,招标投标制最大程度地适应_『市场经济体制。招标投标充分运用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使施工任务的获得方式由上级分配转变为由施工队通过投标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这一改变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是实行招标投标制,有利于根据市场需求配置资源,作为建筑产品生产者的施工企业,其利益与建筑使用单位的选择是联系在一起的。建筑商生产什么产品要由市场需求来决定.而价格是影响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建筑商势必要认真研究价格因素所引起的市场需求的变化,并据此调整和确定生产经营决策。只有能够真正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的建筑商才能得到使用单位的认可,也才能获得利润。根据需求安排生产,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资源配置,既可使用有限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又可使现有资源条件下的需求得到很好的满足。

二是实行招标投标制,有利于施工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外在压力和追求利润的内在动力迫使企业必须优化组合生产要素,以有效利用各种生产资源,尽量以最大的利益,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节约。建筑业的成本是以定额来计算的,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就可能以低于定额的用工、用料完成一定的建筑产品,企业就可以从中获得利润。

三是实行招标投标制有利于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市场调节资源促进企业不断改善内部条件,按照经济原则利用生产资源,不断改善生产手段和管理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从建筑生产来看,只有通过注重科学,加强管理,改善生产手段,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企业获得利润,同时也为社会、用户提供高质量、经济适用的建筑产品。

实行招标投标制,更具有多方面的实现利益。首先,实行招标投标.有利于落后工程建设程序.有力促进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有效地防止“三边工程”的发生,充分保证工程开工后的顺利进行。其次,实行招标投标制有利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通过编审标底,把握工程造价管理的龙头,扭转造价管理的被动局面,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第三,实行招标投标制,有利于优胜劣汰,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打下良好基础。第四,实行招标投标制,有利于从源头防范和治理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的特点,加之建筑市场还不够规范,公开与竞争机制尚未健全,致使建筑领域成为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发区。只有实行招标投标制,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才能有效地防止幕后交易的种种腐败现象。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对于发展建筑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军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应重点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实践中,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做好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呢?我认为,应把握好以下五个问题:

一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建筑市场的主体,最主要的就是招标单位一建设单位,投标单位一施工企业。没有合格的主体,市场机制就不能充分的发挥。目前,出现的工程事故、质量问题,大都与市场行为主体行为不规范有关。如綦江虹桥跨塌事件,就是建设单位将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所致。因此,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应当是招标投标管理中的首要问题。对于招标单位,主要是防止违规招标或假招标、肢解招标,对工期提出不合理要求等;对投标单位主要是防止不合格主体参加投标,如无资质、低资质,违法分包低于成本承包等问题。

二是对招标方式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建筑市场的客体一各类工程必须进入市场。只有所有客体全部进入市场,才能通过市场实现其有效的配置。主要是扩大公开招标面,普遍实行邀请招标方式,严格限制直接发包和议标方式。对特殊情况确需议标和不招标项目要严格审批。

三是强化工程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的宏观管理,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现代市场经济与自由竞争市场经济不同,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辅以国家的宏观调控,以校正市场的缺陷和不足,实现宏观管理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这就要求工程主管部门及主管部门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必须加强宏观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为追求超额利润置工程质量于不顾的劣质工程,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构件等等。

四是招标投标要体现“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三公”,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最佳状态。只有保持三公,市场竞争才能有序,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持“三公”,要在培养市场、健全市场机制等方面的不断实践中,在法规规章上、操作方法上、政策引导上和招标方式等方面下大功夫,做好文章。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也欠健全,作为工程主管部门,立足“三公”、保持“三公”、实现“三公”显得尤其重要。,

三、对招标投标具体操作方式的思考

一是改革传统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应取消议标方式,扩大公开招标。考虑到军队工程建设军事时效性等特点和降低招标成本,应实行邀请招标即有限竞争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以最大限度地吸引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拓宽竞争范围,提高竞争水平。

二是改变标底的确定方式。从制度上防止标底泄密。主要方式是淡化标底;由原来招标办审定的单一标底改为复合标底,或者不设标底,直接由投标单位报价加权平均。这样可以减少工作量,适应军队工期要求特殊的特点,但要防止不平等问题。

三是改进评标委员会组成,建立专家评标制度。按照招标法统一要求,评标委员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专家参与,可以设想分级建立评标专家库,供招标单位在组织评标委员会时随机抽取聘请。

四是改进评标定标方法,减少人为因素。从定性评标过渡到定量评标——百分制评标,使评标结果更具科学性、更有说服力。定标由原来的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单位定标,改为评标会议会定标。定标结果还要报上一级工程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出现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影响招标投标的效果。

第4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 存在问题 发展探讨 制度分析

1.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现存问题以及矛盾。

1.1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市场规范化发展水平和程度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实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时间相对不是很长,在较短的发展阶段和时间之内,也开始逐渐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企业和公司,这些企业和公司的组织架构不完全相同、社会来源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对于政府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来说,对于监理单位在这个方面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和提升,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很难从真正的意义上准确的把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各类企业。与此同时,由于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制度也是具有一定强制性色彩,在一定的程度上削弱了社会市场经济能够发挥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理优质服务的角度来考虑供求长效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来说,在短时间内比较难的尽快形成,导致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理市场缺失一定的公平性竞争性体制机制,直接或间接的导致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理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组织程度相对比较低。在现在的发展阶段,由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化、规范化、组织化的程度相对较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理市场呈现出鱼龙混杂的发展态势,对于多数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理企业来说,目前仍然处于一种公司发展和创始的初级和初期发展阶段,因此,专业化的优质服务水平还没有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仅仅能够采取人云亦云、重复发展等一系列的传统发展模式,没有能够很好的形成具有自身发展显著特色或独特特征的优势。

1.2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体制不能够完全的适应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化竞争和行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从目前的情况看,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显著发展特点就是呈现出“条块分割”的弊端和状态。这个弊端也是由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初级管理体制和制度而派生出来的,必须充分考虑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职能交叉和职能重叠的问题。这样就会相应的导致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效率的相对低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优质资源的浪费现象,因此就难以适应和充分满足现代市场的发展需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管理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还不高,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和按照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等一系列的规定。目前来说,国家层面已经陆续颁布了许多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法律法规,其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工程监理质量的方面也有许多的规定,需要从各个方面和不同的角度针对工程监理的性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地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责任、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权利、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义务等诸多方面做了更加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制度约束,能够充分的反应和体现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以及功能作用等。

1.3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即必须具有较高的相关建设工程监理专业的学历知识以及更加复合型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知识结构,需要具备更加丰富的工程监理实践工作的宝贵经验。因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是一种技术型、密集型、智慧型的行业,主要就是综合考虑现代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规模较大,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技术较为新颖,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新工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新材料、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新设备等方面的新型技术也处于层出不穷的发展状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工程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规范也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发展状态,因此,上述的工作环境都必须要求监理行业的监理从业人员能够始终坚持做到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如果仅仅是凭借着较为单一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工程技术知识或者是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知识,已经很难胜任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各项工作任务要求。

2.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探讨及对策建议。

2.1建议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进行充分的授权。特别是对于建设工程单位来说,要正确处理好与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科学签订关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委托工程的合同文本,在合同文本之中,建设工程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企业明确委托与被委托以及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和模式,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企业在得到委托业务的范畴和范围之内,严格依据工程建设单位最初的授权,对于所承建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工程开展和实施一系列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

2.2建议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目前,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主要是通过和采取资格证书来衡量,这种考试更多的是严格依据理论知识的不全面考核来通过短期的突击而取得的,而通常拿到考试证书的监理行业从业人员往往是缺乏一定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的人员。当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考证热”的持续升温和蔓延也是一种好的现象,同时需要大批的具有真正的工程监理现场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参与进来,首先要获得国家认证的资格证书。学习借鉴国内外的一些成功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努力培养出一大批更加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人才。建立健全完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总监定期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工程项目的监理质量高低来做文章,赋予工程总监以更多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艺术、业务水平和协调能力,努力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2.3进一步建立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工程监理的主要程序和工作步骤。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业主来说,必须授予监理更加充分的权利,坚持促进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工作的“第三方作用”,重点强化沟通、联系、协调等建设工程活动事项和关键环节。将从事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理工作的大量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上升到非常关键的位置,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工程管理过程和活动之中,要努力的维护建设单位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要严格维护承包商的切身的合法利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合同文本作为准绳和标准,公正的客观的正确的处理建设工程活动中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争议,最大限度的推进工程项目的快速建设,共同探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监理工作的实现路径。

【参考文献】

【1】杨晓林,刘兴忱.建筑工程监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2】中国建设管理协会组织编写.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G].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3】刘涓钰,刘特. 浅谈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科协论坛(下半月),2009,(02):135-136.

【4】蒋云霞,蒋坤正.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行业机会及发展建议[J]. 建筑经济,2012,(07):16-18.

第5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 制度缺陷 完善机制 举措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9-0115-01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传统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已经跟不上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难以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大规模的建设要求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从1988年试点以来,经过五年的试行和推广,对建筑工程建设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辅助作用。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国家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正式得到推行,对承包单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对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的操作,规划工程建设、控制工程质量、协调工程运作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行,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

在建设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可以适当建议性避免由于建设单位不了解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程序和市场行为准则造成的不当建设行为。工程监理单位还可以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建设工程合同,在建设全过程约束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采取事前防范,事中及时制止,事后批评、处罚和调整等措施最大限度的规范工程建设。有利于对工程材料的控制,机具设备的运用,技术方法操作的规范。

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行,有利于建设工程预定功能的实现并使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设规模逐步加大,建设领域的矛盾也日益尖锐化,安全事故频发,个别地区形式十分严峻,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甚至是危及生命。在建设过程中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有既懂技术又懂法律以及相关安全知识的专业监理人员的参与,可以及时发现并改正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并使之达到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完成,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终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三、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行,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实行安全监理制,有利于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可以通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介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改变政府被动的安全检查方式,共同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提高我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国家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立法层次不够、立法不完备等,在实行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和限制,也显现出了一定的缺陷。首先,监理制度内容不够全面,法律规定过于简单。其次,我国工程合同文本和条款不完备,使得一部分合同流于形式化。还存在部分监理人员的理论水平过低,知识结构不合理,现场实践经验不足,协调沟通能力不够,素质亟待提高现象。最后,没有明确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利:监理工程师只有建议权,没有出图权和修改权,使监理工作不能充分、全面地展开。另外,在设计阶段没有配套的监理规范,在设计阶段,监理工作无章可循,工程监理形同虚设。

面对这样的境况,我们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监理作用,推进社会建设进程。

我们要完善法律体系,健全监督机制。目前,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规,大多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要提升工程建设监理法律地位。我们应总结经验,借鉴国际做法,建立和建全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体系,使建设工程监理有法可依,使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制度法,规范化。

我们还要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从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筑业飞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层出不穷,对建设工程材料、规格、程序相关标准和规范也不断更新,这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与时俱进,自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规范职业道德,发挥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有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领域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我们要在前进中不断探索,在挫折中不断总结,使制度进一步法制化,使思想进一步人性化,使程序进一步科学化,使质量进一步提升化。提升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总体水平,推动建设工程监理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委会.2012年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研究协作组.建设工程监理知识与相关法规掌中宝.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第6篇

从建设工程监理试点到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再到建设工程监理的全面推行,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在良好的发展势头下,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逐渐扩大,其监理内容不仅包括了工民建、市政公用等建筑产品,还涵盖了公路、桥梁、水利建筑以及电力建筑等多种建筑内容,已经实现对整个建筑领域的基本涵盖。与此同时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使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已经形成了一种稳步发展的态势。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虽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其发展时间较短,所以在稳步发展的同时,其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的显露出来。其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没有达到“全面性”两个方面。其中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主要是由于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批不严谨以及对工程监理企业缺乏监管,使得部分工程监理企业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工程监理企业根本没有能力承担相应责任和进行赔偿。而工程监理制度没有达到“全面性”,主要是说绝大部分的工程监理活动基本都是从项目施工阶段开始实施的,其监理工作重点也主要放在建设项目的实体质量方面,而忽视了建设工程监理在项目可研、设计、试运行等其他建设过程当中的监督作用。

二、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策略

2.1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

缺乏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是阻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想要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就必须要改变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错误认识,明白其在建设项目当中的重要性。这里提出的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所说的不仅仅是施工单位,还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及质量监督结构。因为,正是这三方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错误认识,阻碍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首先,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认为工程监理制度是为自己服务的,所以工程监理制度的内容必须要按照业主自己的要求来进行服务;其次,很多施工单位仗着自己跟业主方的“特殊关系”并不把监理机构放在眼里,所以对其所提出的要求并不放在心上;再次,质量监督机构认为工程监理取代了自己对建设工程产品的职能,进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种种错误认识的相加,使得建设工程监理处在了监理效果不够理想,监理意见得不到落实,监理决定得不到实施的尴尬境地,使得近些年豆腐渣工程频频出现,当真正出现问题时,责任却又归咎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使得工程监理成了工程项目建设当中“费力不讨好”的部门。所以,想要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就必须要改变建设工程各方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使其真正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投资浪费,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推动。

2.2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

想要真正的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就必须要先对建筑市场的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保证给予完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其实,在我国在建筑行业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当中与工程监理工作相关的条款还是很多的。但由于市场管理监督机制还比较薄弱,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并不能很好地对建筑施工工程起到监督和约束的作用。笔者认为想要净化建筑市场的秩序,使工程监理制度的作用更好的发挥出来,首先就应该做好对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工程监理行业质量关,对于资质不够或申请指标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对那些违法对不合格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其次要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的年检工作,保证工程监理企业的每一项工作行为都能够规范、合理,形成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企业需责令整改,整改过后仍不符合规定,坚决执行撤销该公司的工程监理资质,进而保证工程监理行业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提供保障。

2.3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工作,其不仅对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以及知识宽度有要求,其对于工作人员的道德品质也是有一定要求的。然而,在实际的工程监理工作当中,很多在岗的监理工作人员并没有达到一个合格监理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甚至都没有工程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证,这使得工程监理制度很难真正的发挥作用。一个合格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不仅要具有工程项目施工的经验,充分了解工程项目施工的各项环节,还应该具有一定的经济知识和管理知识,另外还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有充分的了解,只有如此才能发挥出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作用,进而达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效果。为此,监理企业应当加大对专业工程监理人才的引进力度,让他们能够投身到这一份崇高而又光荣的工作当中发挥他们的光与热,为和谐的建筑市场秩序做出贡献。与此同时,监理企业还应该加大对现有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对于能够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要不断的更新他们的工作观念和专业技能;对于没有从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则必须要求他们参加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部门主持的统一的技能考试,做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够持证上岗,进而保障每一个从业人员都具有一个合格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思想素质。

三、总结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与建设工程的关系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产业革命发生以后的欧洲,随着社会对房屋建造技术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的建筑业开始出现专业分工,社会对建设监理的需求逐渐产生。随着建设监理需求的发展,欧美、日等工业发达国家把建设工程监理逐步推入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美国的《统一建筑管理法规》、日本的《建筑师法》及《建筑基准法》等,都对建设监理的内容、方法以及管理组织做了详尽的规定。在建设工程中形成了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

一、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的建筑业与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产生的结果,国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和建设工程监理完全相同的概念。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所谓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及建设工程各种要素

(一)、建设工程监理

管理组织或建立执行者接受事主委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某些相关行为进行监控、约束、监督、疏导、协调,使其做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能够科学合理的实现目标,这种行为就是监理。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下,代表建设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与有关技术标准、建筑工程合同的要求,对承包单位在建设资金使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等方面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促进工程项目质量、投资、总起等多个目标的实现,这就是建设工程监理。

(二)、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是独立于承包商与业主之外的第三方,监理承担工程监理的任务,一般就是监理企业或者单位,在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被称做“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被称做“监理人”,也可称为“工程师单位”,或者简称“工程师”,但与《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师有所不同。

(三)、承包商

承包商可以是施工企业,也可以是工程公司,既与业主签订了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承担、执行并且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各种任务的实施者。也称为“承建单位”,在以前的施工合同里属于“乙方”,在现行的合同中被称为承包人。

(四)、业主

对项目的投资者、拥有者、使用者或是最高决策者的统称为业主。一般被称为“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过去的施工合同中属于“甲方”,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又被称为“发包人”。

三、疏理几种关系,明确各方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贯穿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密切的关系。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的关系主要包含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和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业主之间的关系。

(一)、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

所谓建设监理就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在科学管理的思想中看,只有被称得上“项目”的工程,才会具有监理的需求和条件,达不到称为“项目”条件的工程,不需要也不能实行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单位、工程业主、监理单位在组织管理上的措施、施工单位进行的管理,通过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式,最好的实现项目管理的一种管理。

由上可知,工程监理的任务就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中心任务就是对项目的进度、投资以及质量目标进行控制。

下面介绍一下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监理的比较分析:

1、相同点。

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都是服务于工程项目的,在管理思想、手段、理论、方法上两者没有太大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模式与建设监理的服务模式是一样的。

2、不同点。

①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是对施工的进度、质量、资金的监督管理,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各种专业服务的集成,它的工作内容包括招标、造价咨询、施工管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所以从业务范围来讲,建设工程监理只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并不是其全部。除此之外建设工程监理不包括设计工程的管理,而项目工程管理就包括这项。

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

建设工程管理不仅管理施工企业的项目,比如建设单位方、设计方、供货方和施工方等建筑业中的项目各方都需要进行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过程的核心,所以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业就成了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如果建设单位缺乏项目管理的经验,则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来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如果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缺乏经验也可委托项目管理公司来提供项目管理的服务。除此之外,若参与项目的各方具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的经验,也可以成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建设工程监理则有所不同。依照《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就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等进行监督。由此可见,建设单位就是建设工程监理唯一的服务对象。

(二)、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1、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关系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是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属于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但不属于从属关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践活动中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单独执行其职责和任务,而业主也不得违约超越合同规定随意干涉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同时也要保持公正立场,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和承包商存在有任何业务之外的经济联系。否则,如果影响到业主的利益,业主则有权要求解除委托合同,并更换监理工程师。

2、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这两者也是经济法律的关系。业主把将要投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则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任务并获取相应的报酬,其责任、义务、权利都由承包合同进行相关规定。

3、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的之间关系

这两者属于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合同和经济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合同规定确定的,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承包商要接受监理的监督和管理,从而确定了这两者的关系。工程监理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合的规定权限职责对承包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在执行工作过程中,不只是要对工程的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还要公正的处理有关工程的变更、索赔、费用调整、工程付款等涉及到的承包人的合法权益问题。

总之,由上可得,建设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的关系主要就是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和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处理。要在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权限、范围、要素的基础上再进行监理,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监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疲软问题;发展措施

前言

随着我国通信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以通信监理企业为代表的通信建设企业层出不穷,基本上成为我国通信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然而,多数通信监理企业在业务规模上均呈现出规模小、业务流程不严谨等劣势,导致我国通信监理行业出现明显的疲软现象,且严重制约我国通信监理行业的良好发展。针对于此,通信监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立足于本企业的疲软问题,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致力于寻求出一种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彻底解决行业内部存在的疲软问题上。

1我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现状

自我国正式推行项目监理制度以后,已有21年的历史。经过过去几十年的经验积累,我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在内容与制度方面均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然而,自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国内社会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导致通信行业出现供不应求现象。久而久之,导致我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出现明显的疲软问题。虽然我国针对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的疲软问题采取了一系列解决措施,但是由于我国缺乏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力度以及并未构建起一套完成的规章制度,导致疲软问题并未从根本处消除。再加我国通信建设管理部门的管理力度匮乏,使得行业管理创新能力难以得到切实提高。长此以往,很容易导致我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出现较多隐患问题,很有可能无法实现长足发展目标[1]。

2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疲软问题的成因分析

2.1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与技术制度体系缺乏规范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体经济格局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当中。虽然,计划经济的弊端影响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但是重技术、轻管理的问题并未得到完全消除。如此一来,使得我国部分行业在实行内部管理过程中,对于管理内容的贯彻与落实并未予以高度重视。或者是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方面的发展,对于行业管理内容并未做到切实贯彻。长此以往,很容易导致行业发展出现疲软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与技术制度体系缺乏规范化管理,且相关部门对于监理行业的管理缺乏重视程度。如此一来,使得我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出现管理秩序混乱、行业竞争不足等疲软问题[2]。

2.2缺少现代化企业机制,用人制度与分配制度明显不符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与技术制度体系缺乏规范化制定与落实是导致我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出现疲软现象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主要集中体现在相关监理企业比较现代化企业机制匮乏,用人制度与分配制度明显不符。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多数监理企业在组织规模方面呈现出小作坊企业特点,监理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规定要求相差甚远,无法有效贯彻日常监理内容与要求。最重要的是,监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存在明显不足,再加上管理人员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未予以高度重视,企业员工往往对于自身的工作存在定位不准问题。除此之外,监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不均衡情况突出,无法与市场经济要求相贴合,因此导致用人制度与分配制度出现明显不符问题[3]。

3关于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发展措施的相关分析

3.1政府部门给予适当支持,解决行业疲软问题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必须明确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主要竞争。针对当前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发展规模过小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从政策环境层面给予适当支持,如从财务税收层面给小规模通信监理企业减压。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不应该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最好充当引导者角色,大力鼓励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避免出现恶性竞争问题。可以根据当前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合理补充相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促进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的发展进程。

3.2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力度

针对现阶段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人力资源管理不足的问题,建议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力度。在具体优化过程中,建议企业应该立足于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正确发挥出企业管理人员的领导职能与管理责任。如不断加强监理师的职业素质,这也就意味着企业的发展侧重点不应该只局限在经济效益方面,还应该加强人才方面的培养力度。可以采取培训活动等形式,加强监理师的职业素质。与此同时,管理人员需要践行人力资源管理原则,约束与规范员工个人行为,确保企业不再出现疲软问题。

3.3结合取长补短原则,实现错位竞争发展

所谓的取长补短原则主要是指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应该积极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如市场口碑优势等,做好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立足于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明确企业当前的规划计划。有计划地推行品牌营销计划,确保企业定位精准、合理。在此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可以结合“VR+BIM”、“互联网+”等前沿技术,利用好技术优势,确保监理效果,如此一来,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势必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得一席之位,增强本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达成预期的建设目标。

第9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控制;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设行业飞速发展,建设市场日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已经成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建设工程各环节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不够成熟,使得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与实际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是当前建设行业需要重视和关注的课题。

一、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监理模式不合理

当前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模式具有这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监理工程仅仅局限于工程施工阶段;第二,“一监多工”的监理模式,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经常会与多个工程建设单位合作,在监理人员不够的情况下,会出现一名监理人员对多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情况;第三,混合型的建设模式,一方面表现在监理人员由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另一方面是监理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由建设单位控制。这样就难以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加上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致使工程监理出现一些不科学、不合理以及不规范的问题。

(二) 监理工作不到位

监理单位各项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无法满足监理工作的需求。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市场机制不健全,监理费用较低,一些监理单位为了提高效益,监理工作完全是应付式,同时,监理人员素质和监理人员力量薄弱等都对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 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由于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技能,使得监理的作用得不到展现,加上监理人员大多来源于一些建设行业相关部门,对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无法保证监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的作用,导致监理工程失效。

二、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

(一) 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制建设

要想规范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此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增强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监理单位公正守法地开展监理工作。另外,监理人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做到清正廉洁,这样才能做好工程监理控制工作,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二) 转变经营策略,优化行业结构

针对当前建设行业对监理的需求,监理单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实现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还需要满足市场对监理工作在技术、设备以及专业知识技能方面的要求,对监理对象实施全方位的监理和控制。监理单位还需要招贤纳才,组建优秀的工程咨询队伍,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各环节的设计、施工以及技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保证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及成本管理的目标实现。

(三) 坚持相应的监理原则

首先,以保证质量为基本原则,按照相关规定中的质量要求,将工程质量作为监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统一协调工程成本和进度方面的内容,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其次,在保证合同约定有效性的基础上,明确建设工程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对工程项目进行实时的动态监督和控制。如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违约或索赔现象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清监理工作职能,为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四) 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从当前监理工作的要求来看,现代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与实际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同时,建设行业不断发展,新的技术、工艺、材料以及设备不断涌现,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标准性得到更新和提高,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这就需要监理人员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才能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水平,促进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当前,我国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增多,有效的监理工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因此,建立有效的工程监理机制,规范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行为,学习有效的先进管理方法,是提高我国工程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保障。同时,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水平和职业素养,对建设单位树立良好的监理形象,积极履行监理职责,建立适应现代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的监理体系。(作者单位:连云港天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侯昌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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