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1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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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农产品品牌对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促进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品牌是现代农业成果的集中体现,是衡量现代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县各级农业部门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推进品牌大县建设的要求,大力实施农业结构调整,特色农业和主导产业强势推进,品牌农业在全县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全县已建成市级以上品牌农产品61只,其中省级以上28只,有力地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但是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我县农产品品牌仍存在小而散的情况,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品牌发展不平衡,特别是精品名牌缺乏,制约着我县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品牌对于提高我县农产品的竞争力和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突出经济转型、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坚持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整合做大做强一批同类农产品品牌,全面提升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业支撑。
(二)主要目标。以做大做强品牌为目标,努力提高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到2015年,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基本建立。全县培育50个左右(其中新培育20个)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省名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农产品等),培育和建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为主的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在粮食和蔬菜、畜禽、水产、花卉、茶叶、竹笋、干鲜果等七大主导产业中,形成产业集聚高、特色明显、有一定技术领先优势的十大品牌农产品,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
三、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一)夯实农产品品牌创建基础。要围绕优势主导产业,有效提高优势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建设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各种模式的规模基地和示范园区。通过基地、订单、股份合作等途径,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联合成利益共同体,大力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基地+农户”的一体化经营发展模式,实现品牌化经营,提高产品规模效益和市场化水平。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安全化管理。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取得“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质认证和QS、ISO9001、HACCP、GAP等质量管理认证。
(二)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坚持“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商标”的导向,加强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牌产品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销大户、种养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增强商标意识,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积极申报注册商标,取得商标国际保护,避免出口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
(三)培育发展区域品牌。通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农业产业集群基础上促进企业和品牌的合理布局,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品牌。对有明显的产品特色和地方优势的农产品,做好证明商标的培育和推广运用工作。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行业协会等加强协作,对有历史文化内涵的传统农产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到成熟一个推荐申报一个。实现培育一个地理标志产品,建设一个农业区域品牌、带动一片产业、富裕一方群众。
(四)加强品牌认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行业协会申报各类农产品品牌的认定,包括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等。按照认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地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优化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配套服务
(一)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介。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导、形象推介、广告宣传等,扩大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展销会、农博会、推介会等公共平台打响农产品品牌。进一步举办好每年一次的全县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开展农产品品牌和农产品包装评选活动,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注重产品质量的同时,重视产品的外观包装。积极推进品牌农产品专卖店、专销柜、放心店建设,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二)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建立市场监控体系,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合作,共亨有关信息,积极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打假活动,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品牌建设服务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等服务,建立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办好县农产品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全方位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研究等工作,提高对市场供求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引导企业、基地、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支持品牌企业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形成互利共赢格局。
(四)积极引导品牌整合。鼓励同类农产品进行品牌整合,小品牌整合成大品牌,促进品牌做大做强,改变品牌小而散的状况。今后,在县内同类产品中,原则上支持重点品牌,在政策上引导品牌整合。
(五)完善保障机制。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对农产品品牌企业给予倾斜。在农业基地建设、区域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进步等项目安排实施中,要积极扶持鼓励农产品品牌建设。在用地、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关键词: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5-17 -02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长期的农业生产和百姓生活中形成的地方优良物质文化财富,实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制度,对优质、特色的农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保护,是合理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农耕文化的现实要求,有利于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入世后国际组织都必须保证地理标志的使用应遵循的既定法规。2014年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登记注册数量已达4576个,其中绝大部分是农产品。南京是六朝古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形成了许多具有浓厚地域特点的农副土特产品。在南京已获得的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有5个属农产品范围。
南京市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保护和培育并不理想,与同类的省会城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除去地理位置外,也还有不足之处,存在的现状应引起重视。
一、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和维护,内在动力不足
经政府和一些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的努力,南京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已有一定的品牌效应,但是还缺乏共同维护地理标志品牌而应付出的主动性。一些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企业和农户只着眼于眼前利益,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意识不充分,也不积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仅仅靠政府扶持,没有全体生产者的主动参与,已经很难对不断增长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进行有效的维护和培育。
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重叠,政出多门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有三个部门都在管理:国家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这三个部门均依据各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地理标志产品的资质认定,各自的认定又出现交叉重叠,形成地理标志产品的多头认定、多头管理的现象。
三、市场诚信机制缺乏,消费环境不健全,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不力,导致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形象受损
消费者无从鉴别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的优劣、真假,存在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风险,也无法关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牌建设,市场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认可度尚不尽人意。
四、地理标志缺乏严格有效的行政执法打假管理机制,打击假冒侵权措施不力是制约我国实施及利用地理标志的最大障碍之一
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上面受管理权限影响,三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管理部门,目前还没有有效的协调机制,在打击假冒侵权上形不成合力。打假不力,直接影响了地理标志产品在市场上的声誉。
五、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评价体系及质量监管体系缺乏,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我市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利益个体众多,质量把关一般都不严,很难进行标准化生产。各生产、销售环节还没有形成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也缺乏相应的组织进行规范化管理,影响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声誉。
另外南京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土地的经营规模不断缩小,加之很多农产品生产费用居高不下,也对相关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逐渐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规定了“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保护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国家又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并在国家相关农业发展的文件中提出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和培育名牌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等要求。
农产品地理标志属于涉农知识产权范畴,代表着农产品的独特质量和信誉等与原产地相关的产品特征,在市场上有很大吸引力,容易引起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认可,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一个新的亮点和增长点。作为中国六大古都之一的南京,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众多,文化积淀深厚。历代“南京人”在这块土地上辛勤劳动,创造了不少具有特色的自然与人文的地方民俗及与饮食文化相关的优秀农副产品,除已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盐水鸭、雨花茶等几个优良产品外,还有南京湖熟板鸭,江宁横溪西瓜,高淳炻器,六合的猪头肉、富硒米、活珠子、水芹、龙袍蟹黄包,溧水洪蓝玉带糕,江浦桥林茶干等。培育和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是促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有效培育南京市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明确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管理的牵头部门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和保护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农业主管部门无论是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地域的认定、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技术规范的制定和评价方面,还是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上,都已基本配套齐全,且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利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不收取使用费。故建议由农业部门牵头统一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二)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鼓励和扶持发展优质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是政府行为,是农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首先,地理标志产品大都是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受益主体是广大农民。其次,地理标志产品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和产业化进程。再有,地理标志是一个巨大的无形资产,其地域内涵还会成为宣传城市形象的名片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亮点。因此培育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对于保护当地特色产品,发展农业自主品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制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申报规划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要求地方政府应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利用纳入本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中,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市农业部门可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进行梳理,摸清本市“地理标志”资源的状况,对农副土特产品的产、销和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发掘、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会同市相关部门拟定本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规划和鼓励政策,形成促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政策体系。
(四)加大对培育申报地理标志的农产品经费扶持
农业部门应加大财政补贴,列出专项资金,作为加强对“地理标志”这类具有知识产权的农副品牌产品的引导、扶持、培育的专项经费,一旦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成功,将使农民长期受益。同时对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户应给予一定的扶持补贴,以调动企业和农户使用专用地理产品标志、创品牌农产品的积极性。
(五)维护农产品生产者利益,做好综合管理和服务引导。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在我国尚属于起步阶段,相关的保护措施和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何有效地培育和保护我市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维护“地方特色产品”在消费者中的良好声誉,还需政府各相关部门形成抓好综合管理的合力。只有强化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一要严格打假和依法实施保护。农业部门应协同公安、工商、质检、行业协会等各部门的力量,运用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联动打假,信息共享,重拳打击伪造假冒和侵权,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模式的有效性,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诚信收益。
二要加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管理。质量是品牌的生命线,没有优质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就培育不出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品牌。农业部门应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评价体系及质量监管体系,同时还应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和农户的质量意识、品牌质量意识,强化精品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积极申请使用专用地理标志,严格按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工和生产,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及其他原产地特征,维护我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声誉。
三要深化服务,分类引导。农业部门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要加强指导,配套“农产品公司+农户+标准化”的产业化模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和农民转变观念,鼓励差异化竞争,以效益促发展,不断提高品牌经营的自主意识,通过集体努力来培育和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发挥电子商务互联网效应,开发地理标志农产品旅游休闲功能,以南京特殊人文历史文化和生态景观作为开发旅游业的优势,实现产业综合创收。
四要加大宣传,营造农产品创品牌氛围。政府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特点进行宣传,可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开设本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小专栏,发掘南京地区特色农产品的历史和民俗文化内涵。农业和商贸部门还要搭好地理标志特色农副产品与市场消费者信息沟通的桥梁。如高淳区政府搭台,每年举办固城湖螃蟹节,螃蟹产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156吨增加到如今的1.6万吨,螃蟹销售收入从966万元增加到16亿多。螃蟹养殖业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政府的宣传推动影响力很大。
让具备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维护农产品品牌,彰显独特品质,不仅可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增值增收,还有利于深入开发南京农业地理资源,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收入水平。愿培育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能为南京市创造出更多的农产品增值、企业获利、农民增收受益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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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以“生态农产品”为总体品牌形象,重点围绕粮食、畜禽、水产、果蔬、花木、食用菌等六大优势主导产业,制定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战略,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的农产品品牌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把我市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营销富农的发展之路。
二、建设目标
到2016年,每个县区培育1-2个有区域特色,产品销售达5-10亿元的特色农业产业,2-3个有一定影响力和产业支撑力、销售过亿元的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全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省级名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等新增15个以上;新增“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识产品230个以上,其中有机农产品5个以上;鼓励农业外向型企业境外注册商标,每县区培育1个以上出口创汇过500万美元的外向型农业企业。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引导品牌有序发展
1.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各县区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实施名、优、新产品的品牌培育;老品牌、老产业提档升级;生态农产品营销推广等三大战略,重点围绕各地特色产品和主导产业,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制订相应工作计划,打响生态农产品品牌。
2.整合优质品牌资源。各县区要整合农产品资源,以“三名商标”(知名、著名、驰名)、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三品一标”为重点,聚力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对已具有一定品牌优势的农产品企业,要积极扩大基地规模,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对同类农产品品牌,要进行整合规范,切实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商标、统一地域标识,形成同一地域、同类产品保留1-2个品牌,改变小、散、杂的现状,避免恶性竞争;要强化地域观念,增强商标意识,把品牌和地域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地域标识商标注册保护工作。
(二)夯实基础,强化主体培育
3.大力扶持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品牌培育中的主导作用,对有市场、有产品优势的重点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聚力扶持,做强做大;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要予以重点引导,扶持做大做强。沭阳县要大力扶持花木、食用菌、水禽等生产加工农业龙头企业;泗阳县要大力扶持食用菌、生猪、果蔬等生产加工企业;泗洪县要大力扶持优质稻米、水产等生产加工企业;宿豫区要大力扶持粮食、罐头食品和肉禽等生产加工企业;宿城区要大力扶持蔬菜种苗、肉禽等生产加工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大力扶持罐头食品、蔬菜等企业;市湖滨新区要大力扶持水产养殖加工企业;市洋河新区要大力扶持蔬菜加工企业。要扶持企业建立基地,开展订单生产,重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基地生产、产品营销和品牌推介。同时,要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农业招商,瞄准国家和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促进企业来宿投资,为品牌培育提供后续资源。力争通过三年建设,各县区分别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以上。
4.积极培育合作组织和协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建立区域性产业联合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和协会在品牌培育中的作用,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大力引导和支持合作组织、行业协会自主创建原产地优势产品品牌,重点培育洪泽湖水产、骆马湖水产、成子湖水产、中扬青虾、戴场岛水产等水产品品牌,泗洪大枣、西南岗西瓜、泗阳鲜桃、洋北西瓜、丁庄大菜、南蔡蔬菜、华冲番茄、吴集白萝卜、茆圩草莓等果蔬产品品牌,梅花青壳鸡蛋、新袁羊肉等畜产品品牌,做响泗洪大米、泗洪大枣、泗阳杨树、八集花生、宿豫凤鸡等地理标志品牌。大力支持专业协会对已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原产地标识的申报。到2016年,每个县区要支持2—3个合作组织或专业协会成功申报2—3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
(三)狠抓品质,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
5.加强优质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市、县农业部门要充实蔬菜、水产等重点产业推广队伍,大力引导企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推广市场认知度强、效益好的优质新品种,深入基地指导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大力扶持果蔬新品种种苗的推广,实行种苗补贴政策,提高种植户的积极性,降低市场风险。在品种的推广过程中,要强化农业质量标准意识,制定优势产业主推品种的地方标准,逐步形成一个品种有一套完整的生产技术规范,切实提升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6.加快品牌农产品基地建设。在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的同时,要根据国内外通行规则和市场需求,进一步推进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尤其是加快有机农产品基地的规划建设,2014年底前,各县区要全面启动有机农产品(水产品)基地建设,每年各县区要分别新增500亩以上有机农产品基地1个。
(四)做强营销,提高品牌市场影响力
7.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强化与上海、南京、苏州等大中城市对接,设立优质农产品展销店,在大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设立农产品营销点,在大型超市设立优质农产品销售专柜,加强与企事业单位食堂、大专院校等农产品消费大户对接,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力。全力拓展各类电子商务渠道,在京东、天猫商城等网络销售平台开设区域综合性农产品销售店铺,到2016年,各县区在国内主要网络销售平台开设农产品销售店3个以上;大力培育农产品经纪人,以全市职业农民培训工程为载体,开展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育和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农产品和市场更广泛对接;加强名牌农产品的宣传力度,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大型农业会展活动,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户外等多种载体上推介和宣传品牌,重点在国家、省级报刊和央视上宣传名牌农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充分依托省、市主流媒体,制定实施名牌优质农产品营销方案,力争用三年时间,打响我市优质生态农产品品牌。
8.拓展农产品出口市场。重点扶持水产品、宠物食品、果蔬罐头等三大农产品出口支柱产业发展,按照“龙头企业+基地”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临淮、半城、龙集等水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以及新庄黄桃、太平山芋等出口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同时要积极把握国际农产品市场动态,拓展鲜切花、果蔬加工、畜禽产品等出口产业,提高我市农业产业的外向度。
四、强化政策扶持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宣传工作,奖励补贴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单位。
1.鼓励品牌认证。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农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国家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江苏著名商标、江苏名牌产品的农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鼓励“三品”认证。对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和3万元奖励。
3.鼓励农产品出口创汇。对在境外新成功注册商标的农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农产品企业到境外参加各类展销推介会的,按照摊位费的50%给予补助;对出口创汇过500万元美元的外向型农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鼓励农产品品牌营销。对在天猫、京东等主流网络销售平台开设综合性农产品销售店铺的,按“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网络创业的实施意见”执行奖励;对年销售收入(农副产品)首次突破亿元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含粮食仓储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以上奖励不累加重复,以最高一级计奖。所涉奖补资金,市财政承担50%、县区财政承担50%。各地要制定出台相应的扶持和奖励政策,促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将农产品品牌创建纳入对各地年度目标考核,定期督查,严格奖惩。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共同推动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同时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工商、质监、农业、文化、科技、商务、供销等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农产品品牌保护和监管。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州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全州优质农产品市场,全面提升我州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围绕“农业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总体目标,以“品牌促产业、产业促发展、发展促增收”为导向,加快推进2014年“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引导扶持,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全面提升我州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农业跨越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抓住培育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机遇,力争完成道孚、炉霍、、色达、理塘、稻城、巴塘、得荣8个县的整体认定,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2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初步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农产品品牌的发展格局,走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路子。
三、工作重点
(一)搞好农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各县农业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当地实际,做好“十二五”期间农业区域品牌建设规划,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业区域品牌,提高区域品牌产品的市场增强竞争力,促进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健康发展。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牢固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的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争全州每个县建设1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标准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30万亩。
(三)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完善我州“三品一标”品牌推荐申报、评(认)定机制和管理办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区域品牌认定和评估机制,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并将其作为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依靠品质打造品牌。围绕川藏高原特色农产品规划布局,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着力建设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特色水果、生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五大产业基地,集中培育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力争完成道孚、炉霍、、稻城、巴塘、得荣、德格、新龙8个县的整体认定,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2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
(四)加强农产品基地全程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产地准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建立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等多个环节的农产品产地生产档案,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大力推行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行为,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夯实农产品品牌创建的基础。
(五)建立“三品一标”品牌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三品一标”品牌保护和监管、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品牌届期续查、年度审查、动态抽查以及公众监督等办法,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三品一标”品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农产品区域品牌健康发展。依法对“三品一标”品牌实施统一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准出制度、准入制度、宣传推介、外形包装、品牌保护、指导服务等。定期公布“三品一标”品牌名录,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区域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快农业区域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加快农业区域品牌建设是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各县农业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抓好区域品牌建设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主体,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销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产品区域品牌意识,制定当地农产品区域品牌创建规划。围绕发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发展,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工商局的指导下,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增强农产品品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取得良好成效。截止目前,全县有各类农产品有效商标235件,其中省著名商标4件、市知名商标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同时,我局今年已经正式向县委县政府呈送报告,拟将粉条、黄牛、筠姜作为我县待申请地理证明商标进行打造。
一是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库,实施精准培育。
认真核对和梳理全县农业品牌商标,对其商标注册和著名、知名商标认定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培育库,按照地理标志、著名、知名商标三个类别层级,实施分级、分层、分类培育,主动挖掘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形成“培育一批、扶持一批、申报一批”的商标品牌梯度培育模式。对未注册商标的,及时提示申请注册,提供跟踪服务,指导其及时正确办理农产品商标的设计、注册等有关事项;对已注册商标的,鼓励其发挥商标价值,打造著名、知名商标,并适时引导条件成熟的地理标志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开拓海外市场。
二是构建双向联系机制,加强行政指导。
全县6个工商所均确定了农产品商标联络员,依托商标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送法上门、宣讲上门、咨询上门、维权上门、培训上门等“五上门”服务,对我县重点商标使用企业开展商标助
企大走访活动,引导农产品企业制定完善商标使用制度,指导商标权利人依法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提高商标管理水平,总结、推广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使用和管理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附加值。截至10月,我县工商系统共开展上门宣传咨询活动35次,与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座谈18次,对农业品牌商标使用企业开展商标助企大走访活动4户。
三是加强绿色食品商标品牌培育创建。
探索、完善和创新商标战略发展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商标监管效能和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围绕我县茶业产业、肉牛产业等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创建工作,指导企业积极依法认定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并在经信部门的配合下给予政策倾斜。
四是支持小微企业商标快速发展,实施农村经济转型精准扶贫。
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发展注册商标,打造知名商标,争创自主商标品牌,运用商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企一标”精准扶贫工程,积极实施“精准扶贫送商标”等活动,努力提高小微企业商标拥有率。
五是紧紧围绕“质量塑造品牌,品牌开拓市场”的思路,做大做强商标品牌。
充分发挥我县良好的生态优势,叫响生态、绿色牌,支持企业及组织利用市场手段,对现有品牌进行必要整合,对已获得著名商标称号的,要继续加大宣传力
度,搞好深度开发,提升档次,迅速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着力营造商标发展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不断提高农产品商标数量和质量,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综合经济实力。
六是实施农业品牌战略。
加强农业品牌的规划,统筹谋划,分层推进,积极构建区域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不同层次的品牌发展体现。构建区域公共品牌,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品牌集群。着力抓好“苦丁茶”“红茶”区域公共品牌的保护和推广力度。加强部门配合,以农业区域公共品牌推广、农产品品牌保护为重点,系统谋划设计,鼓励企业创建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为绿色食品加工业提供品牌支撑。加大品牌指导力度,以品牌指导为引擎,变无序推荐为精心孵化,壮大全县农产品品牌队伍。把指导、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用品牌引领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同时以品牌指导为利剑,变个案查处为机制保障,保护企业品牌权益。
推动全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区农业品牌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品牌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是带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农业品牌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加快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区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农业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品牌数量不断增多,农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农业产业效益不断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但是区农业品牌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农民品牌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品牌建设积极性不高;大部分品牌弱、小、散、杂、乱,缺乏在全市乃至全国的知名品牌;农业品牌管理不够规范,市场竞争力不强,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此,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模式,强化措施,切实推进我区农业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和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上档升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指导思想。坚持“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原则。以优势产品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支撑,突出绿色特色产品优势,大力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农业名牌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较大规模的名牌企业群体,带动全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大力推广“两江源”农业公共品牌,发展目标。围绕张关老腊肉、放牛坪土鸡、统景歪嘴李和梨橙、渝盛御兔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全力打造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竞争力,产品知名度、美誉度高的品牌。2015年,发展全国名牌农产品2个、市级名牌农产品14个,申报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认证绿色、有机食品30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实现规模生产基地全覆盖。其中,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有机食品8个,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发展市级名牌农产品4个。
三、工作措施
一)根据“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要求,做好品牌规划。牢固树立“创一个品牌、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思想。围绕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全力做好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一是以统景为中心,向周边延伸,打造10万亩柑橘基地,着力培育和壮大“统景梨橙”品牌。二是以“三山”为重点,打造15万亩歪嘴李生产基地。三是以兴茨路为重点,打造2万亩杨梅生产基地。四是以关旱路为重点,打造万亩葡萄生产基地。五是以张白路为中心,打造万亩高山设施蔬菜基地。六是以兴隆南天门为中心,带动年出栏30万只土鸡。七是依托阿兴记,以大盛、统景为中心,建成年出栏800万只肉兔养殖基地。3年内,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通过无公害认证,凡是没有通过无公害生产的农产品不得上市。
二)采取技术、资金、项目等综合扶持措施,强化品牌培育。一是培育品牌主体。按照“扶优、扶强、扶大”原则。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面广、竞争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品牌发展主体,倾力打造农业品牌。二是支持商标注册。加大注册商标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注册,积极引导各类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商标意识,加快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快速发展。同时,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注册商标,取得商标国际保护。三是打造知名品牌。依托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产品品牌,培育做强做大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农产品,着力打造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力争把水果打造成我区农业第一产业,把歪嘴李打造成我区第一农产品品牌。四是增强品牌文化。各品牌主体在创建农产品品牌时,要挖掘利用好地方的历史、文化、旅游等资源,把地方特色文化注入农业品牌中,丰富农产品文化底蕴,提升品牌文化品位。
三)坚持“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商标”导向,促进品牌升级。树立“大产业、大基地、大品牌”理念。抓住主要区域,抓准特色优势,抓牢重点对象,抓实关键环节,引导支持企业按产业带培育品牌,跨区域整合农产品品牌,力争一个产业形成一个主打品牌,使区域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之间相互促进、上拉下推,有效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促进品牌优化升级。对现有无公害农产品品牌,要积极提档升级,力争在3年内50%达到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对已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力争升级为有机食品;对现有市级品牌农产品,要支持申报国家级品牌。
四)制定优势产业主推品种目前尚无标准的地方标准,建立品牌标准。一是建立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广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加快制定农产品生产标准,实行科学、统一、规范化管理,力争在短期内重点内销、外销农产品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重点抓好张关老腊肉、放牛坪土鸡、歪嘴李、统景梨橙、渝盛御兔、兴隆杨梅及嫩南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程制定,做好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订和推广应用。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管要求,以现有农产品质检机构为基础,结合优势农产品布局,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三是建立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健全完善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模式,充分发挥其在推广农业标准的主力军作用。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开展以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科学种养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技术培训,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行统一品种管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质量要求,加快标准化种植园、养殖园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集中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
五)突出抓好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品牌保护。一是加强全程质量监控。加快建立和完善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基地备案、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以及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农产品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动态监控,明确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二是加强品牌农产品跟踪监管。落实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农产品地理标识和名牌农产品标识制度,力争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牢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三是加强农业品牌保护。定期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消费者投诉和擅自扩大、转让、冒用品牌农产品称号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四是严格农业公共品牌管理。要保护好“两江源”放牛坪土鸡”歪嘴李”渝盛御兔”统景梨橙”等农业公共品牌,凡是区境内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若要使用农产品公共品牌,其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准入标准,并经品牌拥有者授权,才可免费使用。对农业公共品牌及其产品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生产技术,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包装贴牌、统一价格销售。
六)全面提高农产品形象和影响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搞好品牌推介。一是加强形象宣传。开展农产品LOGO网上全球征集活动。通过展示、展销等活动,重点推介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农产品,扩大知名度。二是抓好节庆活动。挖掘区内特色农业资源,办好统景印盒李花节等系列特色节会,开展“梨橙王”飞鸡”等创意农业评比活动,组织举办周末赶集,参加国家、市、区级各类农展会、农交会等,开展农产品网上展厅和“农—超”农—校”对接,拓宽农产品销售途径,变“坐销”为“行销”
四、保障措施
11月7日,由农业部主办的全国百家合作社百个优质农产品品牌会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交会期间举行,会上公布了从全国140多万家合作社中推选出的百个品牌。该活动既挖掘了农产品品牌价值,也体现了对农民合作社这一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品牌从此有了官方颁发的“金字招牌”。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出席会时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在抓好农业生产的同时,着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品牌主体,积极指导营销,强化服务监管,为优质农产品品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韩长赋指出,近年来,农业部和地方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从规范认证、试点示范、展示展销、品牌传播、品牌研究等方面开展工作,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大农业品牌培育、塑造、营销推介和宣传保护,品牌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国有5万多家农民合作社注册了商标,有的还获得了中国著名商标、著名品牌和驰名商标称号,3万多家农民合作社通过了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产品质量认证,一大批农产品品牌人们已经耳熟能详。很多地方逐渐形成了品牌农业产业集群,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力量,直接带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据了解,这次开展百家合作社百个农产品品牌推选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农民合作社品牌创建、品牌比拼的热潮。各地农业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农民合作社报名参选。通过层层推选、公平评选和结果公示,最终确定了百家合作社的一百个农产品品牌。
韩长赋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通过品牌战略带动效益和竞争力。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在抓好农业生产的同时,着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一要培育品牌主体。要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和“一村一品”的主体培育,发展壮大农业品牌建设的优秀人才队伍,支持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系,共同打造农业品牌。二要积极指导营销。要重视农业市场研究与开发,深入分析市场结构、和流通渠道和中高端消费者群的需求,为合作社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市场咨询与服务,促进农业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发展,创新农产品营销渠道。三要强化服务监管。要健全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和监管体系,建立农产品品牌红黑榜,健全品牌退出机制,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守信宣传和失信惩戒,为优质品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韩长赋表示,农业部愿意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品牌隆重推介、站台助力,也希望各新闻宣传单位进一步加大公益宣传力度,选择最有力、最见效的宣传方式推介宣传品牌农产品,深入挖掘农产品品牌的文化内涵,加快和互联网技术在农业品牌培育和推介中的应用,助力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
关键词: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
一、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现状
农产品品牌营销即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优良的产品和良好的企业形象并运用有效的经营方式集信息、资金、生产、销售、服务等功能为一体,制定总体营销计划,规划统一营销方案,开展整体营销活动等一系列有效手段的一项战略性长期行为吐鲁番应以当地得天独厚的气候、地理及物产资源为依托,发挥地域优势,创造属于自己的名优传统农产品,成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资源依托。全区可分为吐鲁番、鄯善、托克逊3大种植区,根据市场行情,形成了葡萄制干、鲜食、酿酒、制汁的高效种植格局,围绕葡萄产业已形成了楼兰酒业、红柳河园艺场等一批自治区级龙头企业,推出了红柳、楼兰、驼铃等一批名牌产品。但是,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缺乏农业品牌的经营与运作当前,吐鲁番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着新的困惑,农产品结构不合理、标准不符合市场需求、销路不畅等矛盾日渐突出,这本质上都是缺少农业品牌经营运作的结果。虽然葡萄、哈蜜瓜等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但这些特色产品目前大多仍处于”有名品无名牌”的窘境中,大多数农业产品是没有品牌商标的初加工产品,根本就没有体现当地农业产品的优势和特点。
2.农产品品牌价值没有得到合理提升吐鲁番是我国葡萄干的主产区,当地生产的葡萄干优势明显,但是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产业优势没有得到完全发挥,品牌价值提升的潜力仍然很大。限制其品牌价值提升的因素主要在于主体的意识、产品的档次、产品的质量、供应数量的均衡和供应商的规模这五个方面,因此提升品牌价值的途径和策略主要应从以上方面入手。
3.农产品品牌建设速度缓慢吐鲁番地区农民的设施农业主体建设的积极性不够高,主要是农民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小富即安”思想严重,更愿意依赖传统的技术,实行”春种夏管秋收”的种植模式,而不愿接受新的费工、费力、费心的种植技术。
二、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可行性
1.吐鲁番地区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是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基础:吐鲁番地区有丰富的热量与光照资源,它独特的盆地自然条件有利于农产品生长,自然资源丰富,品种繁多,全区各地大多都有以自身地域优势为依托的特色农产品,许多地方都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如葡萄、哈密瓜、小白杏、红枣、葡萄干等等。
2.当地农民有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家对健康越来越重视,看重商品质量,喜欢用品牌的商品,宁愿少买点,也要买好的,特别是农产品。
3.各级政府的支持是吐鲁番地区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有力保障:吐鲁番地区各级政府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发展,提出一县市一品牌的发展思路和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主要面向集团采购、礼品和高端消费群体的销售策略。
三、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必要性
1.吐鲁番地区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在吐鲁番地区对农产品实施品牌营销,将会提高当地特色农产品附加值,使品牌农产品的销售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销售价格。
2.积极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需要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战略可以挖掘国内各地对品牌农产品的消费潜力,提高对本国农产品的消费水平,拉动消费需求。
3.提高吐鲁番地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应对外来农产品的冲击需要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品牌农产品一般都经过严格筛选,种植,加工和包装,最终产品必须通过多重程序检验,产品质量可以得到很好的保障;同时通过品牌营销推广,极大地提高其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于提高本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应对外地农产品对本地市场的影响,将会起到非常有效的积极作用。
四、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战略的具体实施策略
在吐鲁番地区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是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形成资源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笔者建议:
1.进行科学规划正确引领农产品品牌建设吐鲁番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专注于当地的主导产业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一要搞好规划布局农业,科学规划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二是品牌创建要分步分层推动,建立梯次推进的品牌培育机制;三要加强引导扶持,引导支持企业按产业带培育品牌,跨区域整合农产品品牌,力争一个产业形成一个主打品牌,做到培育”优”,扶持”强”,防止”乱”,突出”好”,使产业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之间相互促进,上拉下推,共同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
2.强化品牌培育工作,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力强的吐鲁番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名牌,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促进吐鲁番地区特色农业大区面积的增加
3.对品牌农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监管,帮助农产品品牌建设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管,做好品牌农产品商标、标识、域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和保护工作。
4.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品牌推荐申报机制以及自治区级品牌评定管理办法,形成政府、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和协会参与的品牌识别与评价机制。
5.为品牌建设提共配套服务,支撑农产品品牌建设完善品牌建设服务系统,建立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广、人才培训、贸易和中介评估服务标记。
参考文献:
放宽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行直接登记制,取消注册资本限制、企业登记验资报告,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挂省名,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名、市名登记核准条件,开辟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免除合作社年检手续,培育农业品牌经营主体。
二、统一认识,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实施
各乡镇、街道要把培植农业品牌、发展品牌农业作为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把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全力推动农产品品牌战略全面实施,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性互动格局。
三、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
增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要特别重视特色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防止商标的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工商、农业、林特部门要指导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商标注册。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商标注册,当地乡镇、街道可根据实情况实行补助政策,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在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积极争创省、市著名商标,提高产品竞争力
加强名牌商标培育力度,将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特色农产品商标,推荐认定省、市著名商标。区政府将根据黄区委发[2008]25号规定对荣获省级农产品著名商标奖励5万元、市级著名商标奖励1万元。重点培育“黄岩蜜桔”证明商标、“东魁”杨梅为省、市著名商标。根据《关于加快黄岩蜜桔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产业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设立“黄岩蜜桔”证明商标、“黄岩东魁”杨梅、地理标志产品使用管理基金50万元,扩大“黄岩蜜桔”证明商标、“黄岩东魁”杨梅、地理标志产品使用面,打响“黄岩蜜桔”证明商标、“黄岩东魁”杨梅知名度。
五、加大品牌投入,提高产品知名度
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品牌宣传经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组织参加农业博览会、举办桔柑节等推介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区农业品牌知名度,着力打造农业品牌优势,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闯市场,向品牌要效益,创立一批在市场叫得响,占有率高的省、市著名商标农产品,真正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增效增益。
六、加大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力度,增强市场服务功能
相关职能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加强其信息网络和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市场的信息采集、功能和仓储、冷藏等设施的配套服务功能。鼓励倡导设立黄岩著名农产品专营店、网上交易、直供配送等现代交易方式,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选择一批高质量、精包装的品牌产品,进入超市、酒店等高档市场,力争品牌农产品进超市达到总产量的20%左右。
七、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业品牌化工作健康发展
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主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产品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络,与涉农企业建立商标打假维权工作制度,开展涉农商标专用权专项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创牌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八、加快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高起点规划,多渠道筹资,建设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基地。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基地建设,建设一批上档次、有规模、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基地,提高我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九、坚持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创办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重点培育和发展与农民形成紧密利益关系的农产品加工型、市场流通型、种子种苗型、技术服务型、中介组织型等农业龙头组织。采取“公司+农户+品牌”、“公司+基地+农户+品牌”等经营模式,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把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信贷重点,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通过资质评估,优先支持实力强、信用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农产品收购环节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