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1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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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河南省;现代农业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运用的日益广泛,“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寻求新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指的是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利用互联网模式的数字化、信息化等特点,凭借互联网开放、透明、共享的特性,充分挖掘和应用有效信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以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体系、重构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完成经济转型和升级。“互联网+”计划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入融合,以产业升级提升经济生产力,最后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作为最传统的产业,农业在“互联网+”的大趋势中具有非常大的潜力。“互联网+”的发展理念渗透进农业发展的计划、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从而优化升级农产业链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催生出高效的新型产业模式。在“互联网+农业”中,所谓“+”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农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在农业发展过程中,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将人力资源等因素整合优化,充分利用互联网的高科技作用,为农业发展提供智慧支柱,提升农产业发展质量,促进农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农产业发展。“互联网+农业”将信息经济与传统农业结合,必将给传统农业带来新机遇,增加农产品企业发展空间,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互联网+”形势下河南省农产业发展现状
在2016年,中央政府明确指出,加大力度推进“互联网+”的现代农业。由此互联网的大数据、云计算现代信息技术开始大量地运用到农业安全生产发展中,加快农业的产业升级。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一直注重农业信息化建设,特别是近几年,河南省充分利用互联网加速本省农业信息化脚步。许多企业通过阿里巴巴、速卖通等综合网络销售平台,产品销往全国乃至世界市场。目前,河南省共有162个农业信息网站、9个农业专业网站和18个涉农网站,及多个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涉及从育种、技术指导、流通、储存、加工、销售、科研的整个农产品产业链。“互联网+”改变了原有的销售模式,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河南省65家骨干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达到整个贸易额的10%。但由于自身经济、资源相对落后,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我省在大规模推广“互联网+农业”模式中仍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农村网络普及度不够,农民网络交易意识淡薄。虽然农村的互联网应用已经较过去有了很大改善,但部分地区上网的基础条件仍比较薄弱,网上获取交易信息有些滞后,没有实时更新。加上进城务工的影响,农村留守的劳动力文化水平相对不高、素质偏低,专业人才更为缺乏,难以吸收、消化新技术,新技术难以推广开来。由于深受传统农业思想的束缚,大多数农户仍然习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交易方式,对新兴的电子商务不甚了解或者不够信任互联网的经营模式,网络交易意识十分落后。2.农业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网络农业信息平台是农户获取农业技术需求信息的重要渠道,其完善与否会对农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目前,河南省农业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并不完善,表现在相关农业科研机构、管理部门的网络建设滞后,网页信息更新少、网络平台互动性差、网上农业信息不全面,农户的难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难以满足农业从业人员的信息需求。3.乡村级物流配送体系没有成型。大多数农村地区中,现代的物流配送中心几乎是一片空白。我省农业产区存在地域广阔、村庄分散等特点,特别是贫困地区,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问题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同时,由于购销产品量少而分散,也大大增加了物流成本。另外,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特别是一些生鲜产品,由于冷链物流标准不高,在运输过程中容易腐烂变质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网络销售的难度。
三、利用“互联网+”促进河南农业经济发展的对策
河南省作为我国第一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和农村人口第一大省,在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具有极其的重要地位,农业经济发展关系全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为河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拓宽了新的渠道。研究利用“互联网+”促进河南省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建议,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体系。“互联网+农业”的本质不是互联网与农业的简单拼接,而是将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全面融入到农业经济发展的整个过程,这是一个渐进的、动态的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从全局出发,加强和完善其顶层设计,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规划,从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等各个方面入手,将互联网思维有机融入到现代农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对“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建设任务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形成全省统筹布局、部门协同推进、各市分类指导的“互联网+农业”发展新体系。2.构建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信息化,由于信息不对称,传统农业经常出现类似“增产不增收”的现象。要充分互联网技术这个媒介,突破时空限制,大力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工程,逐步构建现代农业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实时农业相关的各类信息,及时为广大农民、农业企业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从而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业产业链中各类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引导和宣传,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流通。完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职能,促进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行市场化。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引导经营性组织参与病虫害防治、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农资配送等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到田到户。3.培养壮大龙头企业,发展现代农业加工物流体系。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现代化的物流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大型多功能的综合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引导和鼓励个人及企业进入流通领域,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平台促进河南省农产品的市场营销和流通。培育引进一批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加工与物流龙头企业,以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产品为主攻方向。促进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有机结合,以农业主导产业为核心,向产前产后相关产业延伸,积极构建良种繁育、规模生产、精深加工、物流销售和循环利用于一体的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种植和养殖业的比较效益。4.提高新型农民培育效率,加快农村城镇化脚步。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型农民是关键,而互联网的普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当地资源和特点,开始有针对性的农村互联网培训平台,可以在智能终端上提供在线课堂、互动答疑、专家指导等多方面服务。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移动化、智能化,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在整个技术及技能培训过程中,使农民从思想深处转变对互联网农业的认知,积极主动加入到“互联网+农业”的实践中。
参考文献:
[1]白冰洁,高美玲.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分析[J].南方农业,2016(8):114-116.
[2]牛树海.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现状及发展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06(6):5-7.
企业规模扩大化和业务深入化涌现一系列单机电脑无法独立完成的核算任务;同时,网络通信技术的智能化更新、多样化发明以及科技领域的持续创新为会计信息系统带来更多的变化和发展的可能,共同推动了会计电算网络化,电算化系统向网络化发展成为必然。
(一)单一电算化系统的缺陷
当前,我国会计电算化应用系统大多以单机或小型局域网的形式存在。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持续发展,应用于各领域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展现出越来越多地不足之处,表现在:
1.数据传送周期长。传统的会计操作中报告打印和软盘是同级部门和上下级部门达成信息数据交换分享的普遍方式,导致增长了传输周期和加大了数据信息处理的失误率和错误率。
2.数据出入效率低。会计电算化对单一形态下的所有硬件资源体现排他性,导致每一个操作员不得不只能使用一台设备。
3.数据共享不可达。由于单机对系统的利用较为独占,系统经常会出现一时忙得不可开交,一时闲置无用,对资源造成极大浪费,没有达到优化配置,低效率不利于创造效益。
(二)网络电算化系统的优势
现代信息技术的主流具体突显在计算机数据信息网络化、及时化、共享化。具体来说,网络电算化系统涵盖以下优势:
1.加快信息传输速度,建立良好的信息通道。在网络会计电算化系统中,计算机通过特定的语言通信方式互相进行联系,不仅可以减少信息传输的时间,提高传输速率,也可以减少错误。
2.增加信息共享、数据资源共用的功能。在互联网大环境中,每个计算机系统既是彼此独立又依存共享,可以储存自己的资源数据,同时拥有的资源也可以为其他计算机系统所共用,达到共存共享的新境界。
3.规范化信息和代码化数据。网络化对会计系统规范信息数据有什么影响呢?电算网络化可以满足多个用户同一时间登陆系统进行业务操作的任务,大量数据同时上传到系统,不能出现网络错误,因此严格地规范信息的详尽是必然的。
4.分工更加细致化。经济业务的操作流程与普通会计两者在传统的会计电算化系统中差别甚微,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按提供凭证、签字盖章的流程走一遍,呆板且繁琐,效率低下。每当这些人员出差远在异地,根本无法见面完成操作流程,势必会影响办公进度,从而耽误工作,造成损失。
5.网络化、智能化报账。不仅像上文提到的赋予会计人员用户权限,还对报账人员设置用户权限划定授权范围和操作内容。通过在线审核后,还可以在线预约报销时间并主观错开报销高峰,节省办事时间。报账流程就由繁变易,借助提高网络办公效率可以加强企业单位办事能力。
(三)网络化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会计行业逐步更新相关专业技能,办公自动一体化的推进,使会计电算化对传统会计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1.对会计职能方面的影响。现代企业单位引用了网络电算会计系统后,带来信息全、运算快、精度高、及时提醒的诸多优势。
2.对会计报表方面的影响。在会计工作中,编制会计报表是一项重要环节,也象征着会计工作的完成。在网络电算会计系统中,编制会计报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会计报表格式设计”;二是“数据来源定义”。为企业投资者以及企业本身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3.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从表面上分析,会计电算网络化是传统会计改变数据处理方式引发的一场变革,但实质上,会计电算网络化在公司的发展中还能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
4.对会计人员职责的影响。随着科技进步,会计软件的操作更加灵活简便有效率。计算机已逐步取代人工,可以针对财务工作中的信息确认、数据处理、输入记录和报告分析等一系列工作进行智能操作。
二、互联网环境下会计电算化的发展现状
会计实务在信息时代网络环境的影响下发展迅猛,但同时由于网络自身的局限性,会计电算化也会出现一些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算会计科技含量提高,但基础薄弱
会计电算化知识丰富,与多个学科有相似内容,所以交叉学科比较多,但是各个学科的发展速度不同步,从而加大了多类学科与会计实现一体化的难度。
(二)电算会计安管难度大,控制方法复杂
传统的纸质信息载体和人工处理可以体现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在相关财务软件的使用影响下,财务会计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组织已然改变。
1.网络化的电算会计岗位和职责有所变化或调整。保留手工分工制度,积极采用更先进的、符合新的工作要求和环境的岗位分配制度,合理分配人员。先进的机器化操作不但满足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而且要兼顾调配符合单位实际规模的财务部门工作人员。
2.网络化系统不是单一的系统,而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人机系统。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安全与否、操作人员的流程正确与否和职责履行与否以及系统的技术操作合理与否和管理组织制度及方法合适与否都会影响网络化系统的安全性。
(三)网络化系统中安全法规建设相对滞后
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和网络化过程中,我国财政部制定了一连串的有关会计软件的开发、试验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但是与计算机财务操作相关的工作内容依然以传统的手工会计和簿记为根本,所以在缺少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电算化实务中存有许多问题无法合理有效地得到解决。
(四)网络数据库的开放性对电算会计的安全构成威胁财务管理的范畴中广泛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享受新科技带来的一切便利,但是网络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有好处自然也有危害风险。
三、网络化电算会计的完善及建议
目前我国电算化高速发展,因此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相关问题和风险,冷静分析、思考对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彻底解决网络化电算会计发展障碍,为助推发展会计电算网络化添砖加瓦,故经分析发展现状后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一)重视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保障数据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第一,关于信息输入企业要制定标准规则;第二,必备完善的信息审核制度,审核原始单据的是否真实、合规、完整和合法,审查电子版输入是否与纸质版一致、是否留下人为标记、是否处于正确的步骤中,为下一步操作提供依据。
(二)提升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质量及综合素质企业内部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其有意或无意行为都极有可能导致信息数据不安全、损失财产、泄露机密等结果,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而且网络化电算会计系统运行工作时,人的作用至关重要,影响重大。
1.增强知识更新。财务从业人员要主动积极的更新相关专业知识、计算机网络知识和信息安全知识,尽量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
2.提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危机意识,加强道德教育、注重思想品德的影响,树立工作责任心,在源头上杜绝内部窃取或修改信息等违法行为。
3.持续后期教育。不论任何领域,不间断地学习深造,吸收新的知识和技术可以在竞争压力大的社会和职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积极引导计算机系统发展,建立健全规范引导重视计算机系统安全问题的研究与讨论,至今而言,不论是计算机系统安全问题的相关研究案例还是网络安全事故,在中国没有显著个案,不利于我们总结经验以防范计算机安全风险,我国应积极开展这方面研究,建立健全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规范条例,同时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关键词】道路货运企业互联网 发展思路
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业的融合,道路货运企业互联网发展空前繁荣,纷纷触网,通过模式创新,信息共享、利益多赢不断突破行业边界,发挥资源价值,激发碎片化需求。传统货运“多、小、散、弱”,存在严重的高能耗,低效率、高风险的弊病,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有效组织和集约运作,打通了供需双方的信息壁垒,撮合“空车”与“货源”的直接对接,减少了货车空驶,大大提高了车辆,司机等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行业“零而不乱,散而有序,资源共享,信息对称,服务高效”。速派得、运满满、一号货车、云鸟配送、好多车、传化、天地汇、卡行天下等一批货运互联网企业蜂拥而起,市场总量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一、互联网与传统货运融合的分类
(一)信息平台模式
最初发展的在线物流企业大部分是信息平台型物流企业,搭建货车与车主之间的信息对接,平台一端对接客户,另一端对接司机。平台的价值体现在货源的集中和车辆的整合。但这些平台只是信息中介,网站不参与与线下业务的成交、安全、成本、周期以及一流货源的对接,无法进行事前、事后的监督和控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物流业供应链条。
(二)众包模式
这种模式基于LBS位置服务,用户在平台送货请求后,火车司机在线抢单,不仅可以实时对接用户多样化的需求,并且能有效分配调动社会上的闲散劳动力。但这种模式目前尚未打通支付闭环,运费结算单价比较高,物流本身复杂的流程和无实物产品的特征决定业务很难标准化。
(三)“拼货”模式
以整车为单位,将车辆的空间按照货物的体积大小划分安排,通过系统统一调配,多点取送,多装多卸,整合社会闲散运力资源,达到成本和效率的最优化。
(四)招投标模式
通过平台货运需求,司机在平台展开竞价,用户根据报价选择接洽性价比合适的司机。
(五)网络交易平台模式
将时下流行的电商O2O模式引入道路货运中,集中多家物流服务商,搭建互联网平台,可为客户提供网上下单,网上投保、网上上查询、网上跟踪等物流服务,客户可以在网上选择不同的物流运营商,鼠标一点,即可在线完成物流交易,服务商就可以上门提货发送。
(六)综合服务平台模式
集多项服务于一体,就综合物流服务生态圈。如天地物流的定位是公路港物流平台,目标是打造供应链+大数据驱动的物流生态圈。
二、互联网化推动业态创新
(一)货运业务扁平化、透明化
无论是哪一种融合模式,都是为了有效解决传统货运的痛点,体现的共同特点是:一是整合多、小、散的车、货等资源,实施有效利用,降低资源控制率,提升了行业的组织化程度。二是多数互联网企业都对车、货双方资质层层筛选认证,还通过投保理赔、风险保证金等方式制约,努力构建信用体系,大大降低了行业风险。三是向价格招投标、网络交易平台过渡,价格支付体系逐步正规和完善,避免了无序恶性的价格战。四是对车辆实施导航及轨迹跟踪,并及时告知客户,解决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不知车辆在哪里、不知货物在哪里、不知货物什么时候到达“三不知”问题,使一线信息与监控后台、客户对接。有些改变了传统货运存在双方信息不对称、资质不符合规定,降低了货运成本、增强供需双方的互信,提升了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二)轻资产化模式重构行业生态
传统货运的发展模式是建场地,买车辆、找货源、运货物的基本流程,其中建设物流园区、购买车辆需要投入巨额资金,物流园区投资多数都在数亿元以上,重资产模式使企业背负了沉重的建设成本和时间陈本,企业投资回报率和盈利水平非常低。二互联网不仅是开展单纯的货车运输,而且将园区、仓库等某类特定资产组织起来,实施无限端管理,紧密连接供应链,创造了新的业态。企业通过较小的投入就可以获得较高的回报。
(三)O2O商业模式日益深入
2014年以来,互联网加速渗透传统货运业务,尤其O2O商业模式得到了快速推动,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目前仅APP就达200家,这些O2O企业线上做平台,聚积货源和车源信息,线下加强实体网络建设,集中园区、货源、车辆等资源,发挥汽车货运到门、机动灵活的特点,向上门经济延伸,增强客户收发货的便利性和实效性。以线上促线下,以线下促线上,线上线下齐发力,创造了客户的全新体验。
(四)行业进一步细分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出现,传统货运的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调整,大规模、大批量、成批次的煤、钢铁、水泥等初级原材料运输需求逐步向多品种、小批量、小规模、多频次的工业半成品或成品的运输需求转变,催生了供应链的下游及终端B2C服务模式的快速扩张。行业分工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业态不断升级。
(五)资本推动快速扩张
当前互联网企业所引领的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新常态下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和引擎。传统货运互联网的进程中,同样离不开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的联姻,企业获得巨额资本后,不断地试错验证和快速成长,呈现四个“加快”;行业细分加快,资金投入间隔时间加快,城市“地盘”扩张速度加快,平台的用户聚集加快。
【关键词】简政放权 市场经济 普惠金融 政策建议
一、金融业简政放权基本情况
从2002年起,我国开始分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简政放权速度越来越快,时间间隔越来越短,从以前的3年一次、2年一次逐步扩大到1年2次、1年3次。2002~2016年1季度期间,国家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15批次3046余项,其中金融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2批次540项,金融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全国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比例为17.73%。
从表1可以看出,金融业在所有12批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占比超过15%以上的就有9次,可以说金融业简政放权已成为国家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分析得知简政放权工作虽然有取消、下放、合并、减少、调整等多种表现形式,但金融业主要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为主,而且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远大于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取消项目形式实现放权的行政审批的占92.1%,下放6.8%,其他形式占比1.1%。大范高频率的简政放权,大幅降低了从事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门槛,将更多的选择权交给了市场自主性调解。
行政审批权限取消和下放后,金融管理部门从管理者变成了服务者,行政审批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制度性的交易成本得到了最大限度的降低,激发了企业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活力,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既丰富了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形式,又为投资者和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选择,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成为了社会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潜在风险分析
(一)市场自律机制不健全,自主调节能力不完善
我国现在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还没有获得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和承认,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不够成熟完善。根据1947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补充内容“全部或是实质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由国家规定国内价格的国家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可见行政和贸易垄断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标准,垄断程度越高,市场自律调节能力越弱,对价值规律越难做出正确判断,反映在经济结构上就会出现部分行业产能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以及地域发展不平衡。简政放权作为打破垄断的最有效手段之一,通过打破行政垄断和扫除制度障碍的方式解除束缚市场主体上的的绳索,从而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2013年以来,国家陆续取消和下放了一批含金量很高的金融业行政审批项目(例如贷款卡核准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等),这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市场自发性自律规则还没有充分的时间形成,部分市场主体对政府“看得见的手”放开后如何调整缺乏预见性,大多处于政策空窗期和适应期。但是简政放权本身作为一种经济信号,向投资者明确传达了国家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在投资者理性、完善的市场准入、自律和退出机制前提下,市场主体发展繁荣并不会给市场和消费者带来风险,反而会刺激竞争,为投资者、消费者创造更多的财富和机遇。
但是在市场主体非理性的情况下可能超前预支政策效果。金融行政管理权限放开以后,投资者选择趋于非理性和多元化,市场上投资理财、P2P、股权众筹等公司纷纷设立,低风险、高收益的宣传席卷传媒和新媒体。与传统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较低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相比,投资者更容易受到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等高收益承诺的诱惑,对收益的关注甚至超过了对本金安全的考虑,逐步放大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收益价值,而忽视了互联网金融在资金安全方面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传导不足,社会公众投资呈现盲从趋势
社会大众对各种经营范围中包含理财顾问、众筹投资、资本管理、财富管理、金融咨询等公司的发展容忍程度提高,这些公司通过网络渠道开展线上产品宣传和线下产品营销,高收益吸引了大量消费者投资。作为普通投资人,大家对风险的识别和判断主要是国家的行政审批程序,符合金融管理标准的主体可信度较高风险低,审批程序放宽以后,大批主体获得了市场注入资格。在金融创新和金融伪创新面前,投资者缺乏理性的判断,传媒界也经常宣传理财产品和造富神话,在非理性判断下,一些储户将资金从正规金融系统转移到缺乏资金安全防范措施线上产品,客观上将资金存在于风险之中,造成资金损失是大概率事件。一部分投资者被社会环境催眠,重视收益忽略风险,对风险投资抱有侥幸心理,对管理部门的风险提醒置之不理,风险判断失真,投资者与市场主体信息不对称,投资出现非理性趋势。
同时,与传统金融宣传手段相比,互联网金融平台运营者在宣传上也很有迷惑性,采取类似饥饿营销、会员推荐、社交平台互助等方式发展客户,通过赠送礼品、虚构投资项目、编造财富神话等方法运用新媒体广泛传播,部分平台还通过电视台、报刊杂志等营造信誉可靠地形象吸引投资人,通过精心包装持续催眠投资者,最终使投资者对资金安全放松了警惕,做出非理性判断。一些以前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形式的公司、集团以及个人打着金融创新或者金融新业态的名义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广众筹、理财、融资、投资等产品吸引了大批投资者,这些被社会催眠的投资者开始重点关注资产收益,而对金融风险敏感度出现关注疲劳的趋势,非理性的投资者也引发了全民理财,大量资金游离于传统金融体系之外,个人信息被窃取以及资产风险隐蔽性更强,在投资泡沫破裂后投资者维权困难。
(三)法律制度设计不健全,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市场主体的繁荣掩盖了风险,一些原先被法律禁止的产品和服务形式开始披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外衣大行其道,由于法律制度不够健全,无法对此类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行政法的谦制原则,法律对市场主体和行为具有相对包容性,并不是所有的越界行为都能及时发现和规范。同时法律规制具有滞后性,法律规范的时间要晚于市场主体的行为。对市场主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对于行政管理者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立法原则导致市场主体自由程度高,而行政管理手段和措施则受到法律限制。目前,混业金融产品和市场主体越来越多,由于分业监管重叠、监管空白和监管不足的存在,增加了金融市场主体监管套利空间。“先照后证”制度将大多数的前置行政审批转变为后置行政备案,在极大限度的减少了市场主体的时间和机会成本的同时,也被个别市场参与者钻了制度的空子。
由于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导致个别互联网金融市场参与者在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后怠于办理行政备案手续,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不能准确掌握金融市场主体准入情况,工商部门也对金融业务缺乏管理权限,市场准入与市场管理衔接不足,市场主体无法控制风险传导,风险集聚效应加剧。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投资者和消费者在面对线上理财骗局时,缺乏有效的举证能力和证据保管意识,投资消费选择时重投机轻风险,个别投资者投资失败后因为举证不足而无法立案,证据意识淡薄和契约精神涣散使得投资者承担着较多的道德约束,法律手段维权难度较大。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顶层法律框架制度设计,逐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目前还只是停留在学术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层面,没有纳入现行法律制度管理框架,央行等十部委联合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虽然从宏观监管层面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发展,但是由于没有法律规范作为上位法支撑,无法对市场主体形成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力。互联网金融法律地位不明确,行政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支持,市场准入退出和行业自律不够规范,将会影响其可持续性健康发展。为保障市场主体、投资者、消费者、监管者合法权利,厘定各方行为边界,建议从立法层面统筹考虑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规范体系,梳理分散在各监管机构之间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金融行业内已达成广泛共识的管理理念和监管原则、行为模式、经营业务范围、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信息披露责任义务、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等整合形成一部基础性的互联网金融单行条例或者法规,从法律上确定其市场地位及监管规则,明确限定互联网金融内涵和外延,划清互联网金融与民间集资、非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有助于界定是非和定纷止争,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法治轨道管理。同时,根据互联网金融基础性法律原则,推动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立法或司法解释,及时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制度,重点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进行修订,将其明确为互联网金融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法律底线,对于违反基础性管理制度的市场主体将由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和取缔,最终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行法律制度管理框架。
(二)推动市场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融合深度
与传统金融经营方式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业务虚拟化、服务多元化,对象标签化以及扩散大众化的特征,同时兼具跨地域、跨市场、跨行业属性,目前“一行三会”单一分业的金融监管模式不能有效监管,监管权分散也削弱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改革的前沿阵地,在一些产品和服务上突破了分业监管界限,混业产品层出不穷,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无法全面覆盖互联网金融主体和表现形式,监管多头政出多门导致效率不高,社会认可程度低。建议结合互联网金融阶段性发展特征,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原则,并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将发展模式较为成熟的互联网金融主体纳入混业试点,加强监管协调,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探索建立“监管+自律”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信息披露平台,明确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义务,提高监管信息互通和衔接工作效率,主动公开监管业务中的风险点,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市场主体和参与者的实名认证进程,尽快组织实施互联网金融主体机构信用评级,通过信用等级向社会公众传导风险信号,引导消费者合理配置资金。通过市场手段约束经营主体,督促市场主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向投资者公示项目真实性情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以市场手段实现优胜劣汰。
(三)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优先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发展中遇到的参与主体参差不齐、价值规律明显滞后、市场失灵、外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困难是暂时的,全面规范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建议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增强政策包容性,清理整顿措施要遵守谦抑原则,以损害最小化的方式开展识别、管理和规范,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工作不搞“一刀切”,深刻领会国家清理整顿的目的是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而不是全面否定和取缔,将保护投资者、消费者合法利益作为清理整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具有真实项目背景的市场主体进行规范,不能以行政强制手段影响行业正常发展。客观看待市场主体的融资现象和手段,既对资金风险保持高度警惕性,同时也要考虑民间融资合理性,不能将投资者、消费者的合法收入片面认定为市场主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资金进行处理和打击,保障人民群众的投资自由和资金安全。针对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完善监管手段,探索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全国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咨询投诉服务平台,受理投资者和消费者投诉咨询,积极组织普惠金融教育活动,引导投资者和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提高电子证据保存意识,对身边的高息理财和非法集资现象保持警惕,远离和高息理财陷阱,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制定理财计划,理性看待投Y风险,逐步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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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移动互联网;巨大优势;发展现状;发展方向
伴随第4代移动通信技术的进一步普及,极大推进了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络的进一步融合,使得移动互联网得到了飞速发展。据国际电信联盟(ITU)的《2014年信息与通信技术》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世界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已经达到30亿左右,预计2015年年底,我国移动互联网消费规模将突破2万亿。在2015年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怀进鹏副部长也指出,我国的手机用户如今已经超过了12亿,其中有9亿用户开通了数据流量服务。而根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预计到2020年,全球支持移动互联网连接的移动终端数量将会达到250亿7500亿部。而预计到2018年,我国的智能手机数量也将是当前数量的2倍。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移动互联网拥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1移动互联网技术概念
移动互联网技术是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整合的产物,继承了互联网互动、开放、分享以及移动通信的随时、随地、随身的优势,可以说是对两者优势进行整合的升级版本。用户使用移动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连接进入互联网,从而获得互联网提供的系列服务和信息。
2我国移动互联网发展现状
伴随互联网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的日益密切,在整个社会经济市场中,移动互联网相关业务所占市场份额比重逐年递增。从过去的语音、音乐、彩铃、彩信等业务逐渐发展到现在的移动电子商务、物联网、信息交流、移动端娱乐游戏等业务,而且这些业务都具有非常巨大的发展潜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热门业务依然保持着极快的发展速度。如今的移动互联网的业务种类日益繁多,业务类型已经发展到上百种,热门业务诸如视频、音乐、语音聊天及游戏等,依然有着极快的发展势头。移动社交业务(如手机QQ、微信、微博、陌陌)和移动互联广告等流行业务的发展势头更是势不可挡。
(2)传统Pc业务逐渐移动化。除了最早的Pc业务(视频播放器、网页浏览器、E-mail等传统业务),购物(手机淘宝、京东商城)、理财(手机支付宝、各大银行手机客户端)、新闻(网易、搜狐、新浪)、社交(百度贴吧、YY)等业务也逐渐移动化,通过4G网络的网络速度,保证了服务的持续性。
(3)娱乐性业务仍然是主流业务。由于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主要使用智能手机、IPad等移动终端,而这些移动终端绝大多数持有在青少年手中。移动互联网企业为了迎合市场主流需求,加大了娱乐性APP的投入,因而诸如手机网络游戏等娱乐性业务的发展势头一直非常火热。2013年我国手游市场爆发,成为增长最为迅猛的领域,手游数量井喷,千万级的优秀产品涌现,吸引了大量厂商进驻。2014年我国手游市场逐渐趋于成熟,仅安卓游戏的总体收入就在100亿以上,整个市场规模则达到了178.5亿元。
3我国移动互联网未来发展方向
根据移动互联网技术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全球移动互联网信息发展趋势,结合移动互联网当前发展现状,预测我国移动互联网未来发展方向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向着多样化、多元化发展。随着移动智能终端逐渐渗透到社会各个家庭,移动互联网提供的各式各类的APP(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捷,即使足不出户,也能即刻感受外面世界的精彩。再加上移动互联网运营商们针对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给出了更多优惠,使得人们更愿意借助移动智能终端来购物、购买电影票、购买车票等。可以说,人们对于移动智能终端的依赖程度远远超出了大家的想象,甚至出现了“低头族”的代名词。伴随智能手机、IPad等移动智能终端的进一步普及和不断更新,人们对移动互联网的各项需求的与日俱增,4G网络技术的普及,必然推动其不断加速创新,从而向着多样化、多元化方向发展,最终促使移动互联网产业继续突飞猛进地发展。
(2)向着与物联网融合方向发展。在当前信息化时代,物联网是重要发展阶段,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与物之间相连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可以算是物联网的基础之_,它使得物联网的各种功能得到了拓展,使物联网的运行效率得到了提高。主要体现在几点:物联网可以将用户移动终端当作一个重要节点来识别和采集相关信息;移动互联网的组网技术与无线网络接入方式为物联网提供了最为关键的技术支撑;移动互联网中的云计算使得物联网的处理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物联网还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的节能、传输、定位等技术。因此,在未来,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融合是其重要的发展方向。
(3)向着金融化方向发展。如今,人们的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网络,几乎每天都要接触到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对网络更是产生了极大的依赖感。就拿移动电子商务来举例,为了满足人们网络炒股、网上购物、电子支付等相关商业交易的需求,移动互联网运营商们与国内相关金融部门加强了联合,手机彩票、快捷支付、手机银行等多项联合业务被开创了出来,并且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使双方实现了双赢。伴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运用,相信移动互联网与金融部门的联合将会在未来涌现出更多新的公司、新的商业模式、新的各项业务,其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 电子商务平台 互联网金融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进步与繁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信息化网络时代日益来临。近年来,随着高新技术逐渐广泛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极大程度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人们的金钱交易等方式也逐渐由传统的现金交易方式转变为电子交易,由此可见,互联网在当前信息化网络时代的现代化社会中日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为社会领域的发展都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促进了社会各行业的发展,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各行业带来相应的挑战,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国家股份制的新产物也面临诸多挑战,因此本文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如何运用好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互联网基础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一)城市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逐渐消失
城市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正逐渐消失是互联网基础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现状的表现之一。自从城市商业银行诞生以来,商业银行传统的优势便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分别为商业银行在国家相关政策的红利方面、商业银行的相应资金成本方面、商业银行的最低信用成本方面以及商业银行的作业成本方面,上述四个方面不仅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传统优势表现,同时也是城市商业银行在同行业中发展比较突出的方面。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时代日益到来,信息化网络时代中新的金融工具逐渐为各个主体的发展提供了比传统城市商业银行更为平等的竞争环境和竞争平台,致使以往城市商业银行中所独有的传统优势不再受人们的热捧,方便快捷的互联网平台则更受人们的欢迎,由此互联网基础上的城市商业银行所具有的传统的优势逐渐在竞争环境加剧的前提下消失。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地位逐渐下降
城市商业银行的地位正逐渐下降是互联网基础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现状的表现之二。在现代信息化网络时代中,由于互联网的崛起,城市商业银行虽然感受到重要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程度上的挑战,在当今互联网环境下,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较为堪忧,城市商业银行的地位逐渐下降。城市商业银行自诞生至今,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在世界经济发展范围内发挥着独有的作用,同时也是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和维护世界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在世界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就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城市商业银行的重要地位,互联网以其快速、方便等诸多优点逐渐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的实体地位。就银行的本质而言,风险的主要根源在于互联网时代下,新金融势力依靠更为平等的竞争环境和平台的优势逐渐垄断了银行客户的诸多信息,银行对于客户信息获取的相应渠道经由互联网技术性阻断,从而无法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发展。
二、城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发展空间
(一)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
在社会经济文化不断进步以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城市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共存,虽然互联网的出现以及应用使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但是城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环境下也存在相应的发展空间,城市商业银行应积极利用互联网金融力,通过积极开拓新的发展空间使互联网环境成为保障其自身发展的重要支撑。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在互联网环境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就目前城市商业银行总体的发展而言,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先天性的发展优势,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城市商业银行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是其能够在现代化社会中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的重要保障,其主要原因在于城市商业银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具有相对庞大的资金成本对其进行支持,同时银行在结算和信贷等方面的优势也相对明显,但城市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过程中,也应主义银行在战略定位和竞争定位方面的创新。
(二)城市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
城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另一发展空间体现在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环境下发展空间的拓取,主要是在商业银行发展各种业务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科技的力量,与最新化的互联网金融力量进行有效互动,将彼此之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的结构。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所起到的金融沟通能力在在于资金流动性转换强以及信用风险管理。城市行业银行凭借其相对庞大的资金优势在资金流动性转换方面做得比较到位,而互联网新金融势力则以其信息方便快捷的优势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着巨大的潜力,由此,城市商业银行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使二者通过优势互补实现良好的合作,从而不断促进城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发展。
三、城市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以促进银行的健康发展
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以促进银行的健康发展是城市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趋势。在信息化网络时代中,城市商业银行应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的发展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是一把双刃剑,既具有一定的机遇,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因此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有效在城市商业发展中运用互联网金融,将能够有效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应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积极利用互联网金融力,将二者之间的优势有效进行互补,从而不断促进城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有效发展。
(二)利用互联网金融推进线上评级风险控制制度
利用互联网金融推进线上评级风险控制制度是城市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进步与信息化网络时代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商业银行中的风险控制机制也应随着网络信息逐渐转变,面对互联网时代下的网络信用主体身份认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利用互联网金融对相应信息进行及时的掌握、创新和变化,从而实现城市商业银行中线上、线下的有效对接,促进城市商业银行逐渐朝着信息一体化和信息全网化的方向推进。同时尤其要注重互联网环境下城市商业银行对风险控制的模式思路进行改革和创新,通过改变城市商业银行传统风险控制思想,有效发挥网络线上的作用,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线上评级风险的控制制度。
(三)通过互联网金融全面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
通过互联网金融全面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是城市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金融的根本发展趋势。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城市商业银行在未来的发展空间仍是较大的,并且在新的形势下,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会有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状态。随着现代城市商业银行逐渐实行三位一体的发展趋势,并且商业银行平台逐步向个性化需求方面发展,城市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对而更多的客户及其相关信息有了更多的了解,利用诸多信息,城市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对更多客户和信息进行挖掘和分析,从而有效提升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有效运用,能够在信息化网络时代中一定程度的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
随着经济文化的进步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互联网广泛应用于社会各行业中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各行各业都应积极在互联网环境下寻求发展。本文主要对互联网基础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进行概括,同时从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和城市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对城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发展空间进行探讨,并从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以促进银行的健康发展、推进线上评级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全面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对城市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并具有实际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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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时代农业经济发展
一、“互联网+农业”的概述
“互联网+”在发展的过程中展现出一种全新的时代信号,带动了经济新的增长,这种经济模式的主要增长点在于依赖互联网的连接作用,通过互联网把生产和生活中的各个要点连接在一起,对农业的各个资源进行整合,通过互联网经济带动整个经济的增长,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表现出深刻的时代特点,对于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在十二届政府报告中,国家总理指出,不断加强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将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国家实体经济产业相结合,创新出新的经济模式,并不断为第一,第二产业服务,推动我国经济科学化增长,朝着智能化,产业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二、“互联网+”时代下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
(一)以互联网为手段高效整合农业发展资源
为了促使我国农业经济稳定发展,就必须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促使农业发展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首先,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全面秉持以人文本的战略理念,基于区域实际发展现状之上,构建具有针对性的农业互联网发展计划。与此同时,还应该对地区的自然环境包括土壤以及气候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借助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为接下来地区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最后,还应该全面整合农业市场的所有数据信息,基于互联网技术之上,全面把控好市场的发展动向,全程跟踪市场当中的价格以及走向,对接下来农业产品的发展趋势进行事先准确性的预判,最终才能够为我国农业生产迈向稳定发展方向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基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在我国农业经济稳定发展过程中,就必须对农业电子商务进行全面的建设与发展。首先,我国政府等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整体态势,构建完善的扶持政策,帮助农民更好的生产。与此同时,全面加强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依托于我国当前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充分的借鉴先进国家的相关建设经验,从而促使我国农业电子商务模式更符合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规律,为我国农产品流通具备较高的专业性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还应该积极鼓励社会各大企业投身到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工作当中,重视与物流等企业之间的合作,为我国农产品加快流通以及拓展经营范围提供有力保障。而为了做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管理工作,除了利用互联网技术之外,还应该秉持精细化管理理念,在农产品物流以及运输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最后,重视区域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发展,按照模块化的经营形式,加强超市以及企业等方面之间的联系,促使农产品流通具备一定的完整性,为农业经济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在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中,就必须对农业互联网基础设备形成高度关注。首先,根据不同农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方向,做好农业经济的布局建设工作,加强农村网络通讯建设管理力度,促使网络能够覆盖全全部的农村地区。与此同时,身为农业相关的技术人员,还应该紧跟时展步伐,不断的革新当前的技术手段,促使今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多的智能网络服务设施能够全面的应用,同时,全面研发与农业相关的数据信息,构建针对性的农村信息化网络服务体系,充分借助大数据技术,加以全面分析农业发展当中的所有数据,实现农村互联网基础实施的无缝化连接。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 互联网金融 结构调整 风险 创新
一、经济“新常态”基本特征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一)经济“新常态”的基本特征
经济“新常态”是目前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最热门的词汇之一,“新常态”内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为中高速,经济增长速度从过去的10%以上过渡到6%、7%。第二是结构发生变化,出口拉动、投资驱动增长模式可能在未来会有一定的转变。产业结构方面,第三产业逐步成为产业主体,传统的粗放式经济发展被转型升级的经济发展取代,投资率下降,消费率上升,消费需求逐步成为需求增长的主体。第三是经济增长动力由以前的政府主导转变为未来以私人部门和以创新为主导的方式,目前也是在过渡的过程中。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等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指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指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二、经济“新常态”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发生转变
2013年6月到2014年上半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基金销售兴起开始引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浪潮。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迫使传统银行业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逐步实现金融的互联网化,比如,多家商业银行正在利用自身在金融数据积累方面的优势积极部署自己的电商平台,筹建直销银行,甚至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或直接进军互联网金融,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在线服务,如平安银行“陆金所”和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等。互联网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向金融业务渗透,同时传统商业银行也开始推出电商平台。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促使传统银行业在社交金融、电商金融等方面作了尝试。因此,在“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既有竞争也有合作,“竞合”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主流关系。
(二)经济增速的放缓加剧了互联网金融风险
受潜在增长率下滑的影响,中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增速的换挡期,经济增速放缓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也必然导致各类金融价格的换挡。不良贷款增加、不良贷款率上升以及信贷增速的放缓都是经济增速回落情况下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增加的必然结果(陆岷峰,2015)。一方面,经济增速放缓,社会存在大量闲置资金,而银行存款利息较低,人们不愿把钱存在银行,并且随着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人们更愿意把钱作为收益较高的投资,互联网金融成为人们闲散资金的很好去处。但是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利用人们的投机心理吸钱、洗钱,增加了信贷风险,人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现阶段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已然“渗透”发展,互有牵连,外界环境的改变对两者发展的影响几乎同步到达。因此,经济增速放缓对传统金融的影响通过二者的“渗透”关系作用于互联网金融,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中,中小企业是创新最具活力的经济体,并主要依靠互联网金融融通资金。相对于传统商业银行有形封闭的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大、管理弱的问题较为突出,所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相应的监管措施也应随之完善。在经济进入新常态并催生金融新常态的背景下,金融管理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逐步完善,政府包容的“观察期”即将结束,指导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法律法规即将出台,以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策略
(一)加强与传统金融的合作力度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如此之快的情况下,未来实体商业银行会更加去应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去尝试着推动移动金融和电商金融的发展,有条件的银行甚至会主动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在线服务,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将不断地线下化,在新常态下,电商会积极与商业银行展开合作。以苏宁云商为代表的金融平台已经获得民营银行牌照,可以完全控制信息流和资金流,这是当前比较成功的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互融合的模式。互联网金融在地区应用中还有很大的局限性,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领域完全可以朝着农村金融的方向发展。
(二)全面深化互联网金融创新
(1)加快网络化数据化步伐。金融机构必须更快地进行自身调整,积极以各种形式尝试转型,利用互联网思想和技术创新盈利模式,改善客户体验。各机构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力改进目前业务开展中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促进信息的双向良性互动,增强平台的灵活性、模块性和智能性。
(2)大力提升内生能力。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战略中,从金融和互联网的特性出发,不断大力深化科技与业务的高度融合,持续提升科技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需要大力完善业务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内部业务流程的合理再造,利用互联网新技术确保提供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一致性与准确性。内因决定一切,银行等金融机构只有增强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的前提条件下才有可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
(3)加大外部开放合作力度。面临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大力加强与各大电信运营商、金融同业以及监管机构等的全面合作,积极拓展和不断深化与外部机构的合作领域,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提升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增强业务发展的合规性。同时,各互联网企业必须具有国际眼光、世界战略,积极加强与国际互联网金融的连接和合作,实现国内外中小企业充分合作。
(三)打造完善的自律体系
互联网金融从业者要有企业家精神,忠于职业操守,并切实履行对客户、社会和全民的责任。在传统经济发展条件下,互联网金融企业盲目追求效益,其“野蛮生长”的结果是问题频发,同时客户权益受损,是不负责任的自我膨胀式发展,整个行业属于混乱无章的发展态势。而在金融新常态约束下,互联网金融行业要强化责任意识,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强化内部控制。同时加强行业自律,不仅依靠互联网金融协会,更应同时建立各细分行业协会,以便有效发挥行业的自律机制。
(四)加强互联网平台的安全保障
为了更好地实施金融监管,保障国家经济金融运行安全,在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今天,必须首先从政策层面来规范其发展,才能保证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首先,当前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进程与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还极不适应,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不多,急需新制定一批引领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法律。同时,有些互联网金融业务起步早、发展快、涉及广,早期出台的如有关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的相关法规、规章已经不再适应形势的变化,需要废除或更新。一些涉及网络支付和网上保险领域的政策虽然内容较为完善,但是贯彻落实还必须加强。涉及网络借贷和网络金融超市的监管几乎为真空状态,风险点多,涉及面广,亟待出台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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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农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6.3;F83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2
前言
近年来我国除了不断加大城市化建设外,也对农业中小企业方面给予了很大的关注,众所周知,农业中小企业对于促进我国农村建设、提升我国经济实力等多个方面均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然而其目前却面临严重的融资问题,严重阻碍了农业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鉴于此种形势我国越来越多的农业中小企业选择应用互联网金融来解决此问题,事实证明互联网金融确实可以在此方面发挥极大的作用,但由于互联网金融融资在我国兴起较晚,因此在实际应用中依然会存在些许问题。
一、造成农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因素
(一)融资渠道不完善
根据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导致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融资渠道方面,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能够承受的融资风险也有限,而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信贷银行对中小企业缺乏信心,同时也不愿承担信贷风险,导致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时通常额度很小,但成本却很高,导致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得不到有效改善。另外,虽然我国一直在完善金融体制,但目前来看我国融资制度还不够完善,甚至不具备完善的融资体系,这使得中小企业在选择融资机构时遭遇了更大的困难,同样是农业中小企业融资,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尤其在内源融资方面,为了改善这一现象我国应尽量完善融资渠道[1]。
(二)融资成本高
由于农业中小企业的经济收益容易受到季节、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了融资风险高于其他行业的情况,而银行在选择放贷对象时通常不会选择该类企业,即使对其放贷也存在成本高的现象,中小企业多半难以承担。另外,农业中小企业因受到放贷额度的限制,导致其为了自身发展必须频繁的向银行进行贷款,而为了不承担过多的融资风险,融资机构必须对该类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确定其确有需要并且具备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才会对其放贷,而此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对于农业企业来说极有可能因融资不到位而造成巨大的损失[2]。
(三)农业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有限
受到金融制度的限制,我国融资结构在房贷方面均有一定的放贷指标,然而农业中小企业各个方面的优势均不明显,如发展观念落后、企业规模小等,此种现象的存在严重阻碍了融资机构对其进行大额度放贷,虽然我国经济实力提升的同时加强了对农业中小企业的支持,使其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却依然无法充分满足借贷条件。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各个领域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且不断扩大着应用领域,如今在农业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其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解决融资方面其具有的优势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融资不必受到融资额度的限制,也不必经过过多繁重的办理手续;二,互联网金融融资过程中能够对中小企业进行深度了解,了解之后则可以利用自身携带的功能进行资源整合,因此除了基本的融资之外,也可以利用闲置资源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融资资金;三,互联网金融除了上述优势外,其还可以大幅度减少融资风险,通过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来实时调整融资方案,并为各个中小企业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方式以及融资额度,从根本上降低了传统融资中的融资风险[3]。
三、互联网金融破解农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扩大了我国金融领域的发展范围,并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毕竟其兴起时间短,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多个领域的快速发展,势必导致其在很多环节中出现漏洞。为了能够使互联网金融不在繁乱的经济市场中迷失发展方向,我国应利用法律效力来规范互联网融资行为,同时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总体特点,结合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为融资创造更多方式,如引进市场管理机制来促进互联网金融与农业中小企业的合作,并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服务业务,使其在解决融资困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4]。
(二)促进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的合作
中小企业融资与大企业融资之间存在很多差异,而“短、小、急、频”已经成为其融资过程中的显著特征,虽然互联网金融可以利用高新科技迅速完成融资,但不可否认的是严重浪费了各项资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将当地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集中到一处,使其处于同一个机构中,根据季节、自然环境变化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现状对其进行统一融资,此机构即为目前普遍应用的合作性金融机构,该机构的形成可以充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也能够有效完善当地的信用体系[5]。
(三)中小企业提升自身发展现状
造成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是在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不足,若要彻底改善此种现象,中小企业必须迅速强大起来,因此应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这个平台,通过其融资帮助来不断扩大自身规模,这就需要企业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及素质,如此才能具备使用互联网技术的能力,足够了解互联网金融模式才能为自身发展制定更完善的计划,与此同时中小企业一定要注重提升自身的信用额度,这对于其今后的整体发展而言可以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