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11: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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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新理念,确立检察机关工作的目标和思路
检察机关控申部门主要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案件当事人刑事、民事申诉、刑事赔偿要求。控告涉及的内容较广泛,其主要包括控告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民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及其他刑事犯罪以及控告一般违法、检察干警违法。举报主要包括举报贪污,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利的犯罪。申诉是指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和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民事判决和裁定不服的申诉。检察机关在受理属于本院管辖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时,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报案、控告,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也应当接受。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是检察机关对外宣传的窗口,是与广大群众联系的纽带,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希望所在,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获取腐败线索的重要途径。因此,接待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党和政府及检察机关的形象,能否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检察机关工作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虽然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作为政府部门,面对所有部门和社会的问题,而检察机关则主要针对犯罪,因此只有更新理念,使每一个控申科干警都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每位同志的工作使命感,在干警中形成“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共识,为检察机关工作提升奠定思想基础,明确目标和思路。
二、如何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开展好检察机关的工作机制
检察工作与民生司法问题密切相关,群众上访反映的司法问题都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与其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能不能做好工作,关系到能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重大问题,关系到密切党和人民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形成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是由于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不满造成的,这其中虽包括当事人对执法行为的不理解和误解,但确实包括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公、违法行政、枉法裁判的现象,因此,在工作中,我们感受到,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解决好利益分配、利益调整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就要高度重视工作,强化责任,提高效率,落实问题。一方面,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最大限度的避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逐步减少社会矛盾,减少群众上访,立足本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畅通诉访,建立矛盾调处化解机制
矛盾纠纷宜疏不宜堵,加强控申工作,认真接待申诉和,为群众提供一个交流感受,诉说委屈,发泄情绪,提出建议的司法诉求途径。妥善处理好案件。同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院领导再次强调在处理上访问题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一定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院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皆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处理,并且要求对上访案件实行一案一方案,定时定人,领导包案、专题研究等方式,妥善予以解决,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在接待方式上,为方便群众上访,我院曾公开向社会推出“检察长首问约见制”,受到群众的好评和肯定,今后,我院仍将继续执行该制度,力求满足上访群众的需要。同时提出“贴近群众,耐心倾听,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的工作要求,杜绝出现“冷、硬、横、推”等简单、粗暴的接待方式。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目前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防止出现冤、假、错案,我院制定多项内部监督机制,相互制约,同时纪检部门还专门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执法的公正性。
检察机关的工作应从疏通渠道开始,工作的“窗口”建设固然重要,但检察机关工作不应仅停留在“窗口”的点和面上,而是要结合检察机关的分布情况,主动收集信息,对老上访户、有可能酝酿成的集体上访不是压制,而是主动访上门,尽力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的发生。
四、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工作长效机制
一、社会组织的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工程
在社会管理中,承认各个利益阶层个性化、多元化的利益,通过社会组织,建立政府与各利益阶层的交流机制,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必然选择,也是在为建设和谐社会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是要真正形成国家与社会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协调的社会管理力量,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社会是一个自治体系,社会管理是以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协调和发展为目的的管理活动,其前提是社会建设,社会建设的核心是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的基础,是连结各个社会单元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成员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基本方式,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作用发挥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和重要特征。只有建立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才能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因此,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工程就是要进行社会组织的创新。
二、社会组织在稳定社会方面具有独特作用
第一,社会组织的平台,有助于构建民主的表达机制。理想的公民政治参与以及理想的公民社会管理参与,是公民有组织的参与,而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是很重要的,不仅能实现公民的有序参与,代表一定的利益群体表达和集中他们的利益,而且,能够减少或者防止分散的利益表达或者政治活动引发的政治风险或者冲突。
第二,各种社会组织既是各种利益的主体,也是协调各主体冲突的渠道和手段。个体的社会成员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被组织在不同的社会组织之中,不同的社会组织有不同的群体利益,政府可以通过各种社会组织传递政府的各种信息和主张,通过沟通、对话、谈判、协商、妥协、让步、合作,沟通政府与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平衡关系,使其有条不紊地进入政治系统,从而减少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成本。
三、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建议
第一,观念创新,大力提倡并为建立和发展多元化社会组织创造条件,培育社会组织建立与发展的环境。要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加快社会组织投资主体和服务内容的多元化以及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化进程,尤其要大力发展、发挥其稳定社会的作用,积极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格局。
第二,正确认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性质,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良性的互动关系。从现代社会管理发展的趋势看,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二者是合作关系,在管理内容和方式上,政府要扮演引导者、培育者、合作者的角色,由此调整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政策,在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同时,建立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积极引导和适当监督。广东省已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其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
第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虽然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出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但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定位尚不符合社会组织的特性和发展规律,应尽快促成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完善,使之适应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形势的需要,使之走上自治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四,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组织自身实力,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应有意识地建立社会组织的公信度,包括政府信任和社会公众信任两个方面,即政府在培育社会组织成长的同时,还要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其能力,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社区或者城乡社区正逐渐成为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利益关系的交会点、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因此,应将社会组织建设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同时,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并提倡在行业组织建设中建立专业的矛盾协调处理机构。
【关键词】 劳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是指指劳动过程中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物(自然环境劳动条件等)的关系。它客观体现了劳动者与劳动组织之间,因劳动而产生的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经济权利、民利,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当前,劳动关系复杂化、多样化、市场化进程加快,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逐渐增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任务紧迫、艰巨复杂。
一、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一种和谐融洽的良好状态。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首先,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和谐首先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而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和谐社会必定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不和谐也必然影响到全社会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而社会和谐又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体现与保证。
其次,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包括明晰的产权关系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两大层次。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是没有生命力的,在此基础上不可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广泛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确保生产者和经营者、劳动者与建设者和谐相处、平等合作、互利共赢,使企业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再次,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协调稳定的,职工利益得到了较好的实现。但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多样化和复杂化,一些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有发生。只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协商协调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才能巩固职工队伍与社会政治的稳定。
二、当前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具体表现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社会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急剧变化,呈现出了劳动关系的企业化、契约化、合同化和运作市场化等新特点。劳动关系在总体稳定的大背景下,还存在劳资关系不稳定、劳动管理不规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等不和谐的因素。特别是在建筑、加工制造、服装、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小型非公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容忽视。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他们之间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固定化、具体化、以此规范和约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并且通过劳动合同的履行,实现双方各自的权利。任何一方违约侵害另一方权益的,都要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意识,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就不续用,以此盘剥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许多劳动合同虽然有劳动报酬的条款,但没有写明具体数额,有的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有的甚至规定 “发生事故企业不负任何责任”等违法条款。有些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甚至让劳动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劳动合同法定约束力失效,一旦发生劳务、劳资纠纷,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是工资分配制度不合理,职工劳动报酬的权利受到侵害。一些企业为追求成本的最小化,自订土政策,有的随意调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劳动者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定额任务,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有的实行口头协议工资,工资发多发少,全凭企业主的意愿,反映在建筑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和餐饮服务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企业无故拖欠,有的企业前清后欠,有的企业主甚至把欠薪当作谋利手段,拖欠后恶意逃匿。
三是存在超时加班现象,劳动条件差。一些企业违反规定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并且不付加班工资,特别是一些生产季节性强、突击任务多的企业,劳动者每日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很少有正常休息日。一些企业设备陈旧、作业环境差,劳动者直接受粉尘、噪音、高温甚至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容易产生职业病危害,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对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存有异议,企业主就以“你不愿干,有的是人干”相要挟,迫使劳动者不得不以牺牲人身权和健康权来作出让步。
四是不缴纳社会保险,损害劳动者的长远利益。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不为劳动者依法参保,部分企业在参保对象上实行双重标准,城市职工和外来务工者同工不同权,前者参保后者不参保。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已经摆在社会面前,养老问题暂且不谈,当外来务工者出现失业、疾病、工伤后怎么办,特别是许多农民工,他们通常从事着最累、最脏、最重、最险的工种,没有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他们最基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都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之我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最基本的内容。针对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把实现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机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创新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政府调控与社会组织共建、共管有机结合起来,把企业的兴衰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实践构建劳动关系的和谐。
一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来单一化的劳动关系被新型的多样化的劳动关系所替代,创新和实践新机制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变化发展的要求,迫在眉睫。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约定个性劳动条件的合同。这种合同的法律意义和属性有三点,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事实具有惟一性、约定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具有补充性、规定个体化劳动条件的证明具有个性。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是协调就业关系的基础,是劳动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纽带,书面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积极作为,可抑制劳动纠纷的发生 。
二是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关键,中国是农业大国,在现实中,80%的农村劳动者需要外出求职,这就要求当地政府从劳务输出地抓起,杜绝盲目打工者,把农民工(劳务输出)源头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建立档案,对输出的农民工的工作地点、工种、有记载。进行输出前的培训,学习基本法律常识,提高懂法、守法意识。对技能的培训,要有针对性,要有一技之长,有计划的劳务输出,做到人尽其才。在劳务输入地,加强上岗前的培训,尤其是劳动安全保护,操作技术的规范性,提高劳动技能,减少劳动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是保障,首先加强法律监督。《劳动合同法》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只有严格监督其实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把劳动纠纷、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监督检查到位,对违法者决不手软,才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扫清障碍。
四是加强工会监督。督促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是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加强民营企业的工会组织的建设,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让工会充分发挥它的职能和作用,成为劳资双方信赖的桥梁,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才能创造一个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另外,每个公民和劳动者都应提高法律意识,掌握劳动法律这一维权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最低限度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地协调解决人与人之间经济矛盾的过程。劳动关系作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劳动关系和谐了,则有益于形成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良好局面,继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简介:
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解民间纠纷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切实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作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依据。
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始终,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要坚持质量为本,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进一步强化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手段和方法创新,善于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调解工作,善于依靠人民群众开展调解工作,善于运用法、理、情结合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善于依托司法行政资源和借助社会力量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调解效力。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明确受理、调解、履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严格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居)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消费者协会等建立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监管场所作为国家依法设立的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劳教人员和罪犯的特殊场所,处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沿阵地,没有监管场所的稳定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谐上有所作为。
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谐,要切实更新执法观念。用正确的和谐观指导检察工作、用正确的稳定观谋划检察工作、用正确的监督观强化检察工作,用正确的政绩观检验检察工作,是和谐社会语境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谐,要求检察机关确立查办监管场所及相关职务犯罪必须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服务于和谐的执法思想;确立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纠防超期羁押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法理念;确立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公平正义的执法观念,以达到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根本目的。
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谐,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要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发挥检察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这条主线,最大限度地增加监管场所和谐因素,减少监管场所不和谐因素。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严肃办案纪律要求,在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及相关案件上取得新成效;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打击服刑人员又犯罪,突出监管场所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和服刑人员又犯罪预防,在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上取得新成效;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维护刑罚执行的准确性,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在维护监管场所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要认真解决群众涉检问题,在化解社会矛盾上取得新成效。通过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为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谐,要全面提高监所检察队伍建设水平。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为核心的素质建设上来。要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良好检察形象;要以强化执行力为关键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促进监所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要积极深化监所检察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通过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推动监所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为保障监管场所稳定和谐、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坚决打击“”分裂破坏活动
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始终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任务。针对目前新疆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新特点,必须坚决打击“”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对形形的民族分裂组织、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团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加强综合指挥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出现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果断处置。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和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力求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服务,让每一个流浪儿童都能回到温暖的家,让每一个青少年都能得到组织的关心和培养,让每一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扶贫帮困政策,让每一位居民都能进入社会管理服务体系,让每一位公民都能依法享受权益,正常履行义务,达到社会文明进步。
医疗卫生安全的平稳运行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它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百姓对卫生工作的质量要求期望值也越来越高。由于我国现行医疗卫生体制机制还不十分完善,医疗技术水平在各地发展不均衡,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疾病和健康等的需求,因而医患沟通难度较大,关系显得较为紧张,加上法律的不健全,医疗安全保障机制的缺失,在市场及经济利益的趋势下,不断诞生医闹,这就不得不让我们要求与时俱进,改善和完善医疗运行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健全医疗风险保障机制,增强医院和医务工作者抵抗医疗风险的能力,保障医院和医务工作者的安全,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环境的改善,维护卫生事业有序开展和发展。现就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医疗保障机制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及影响谈如下观点:
一、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逐步走向市场经济运行轨道,医疗卫生行业也逐步推向市场,形成了以药养医的格局,群众看病贵的现象日益显现,医患矛盾不断滋生扩大,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随之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医院的工作秩序受到影响,医生的天使形象随之发生巨大改变,医务工作者再不是前人们崇拜的偶像,医疗卫生行业从此步入了高风险职业的行业。
二、医疗体制机制的不完善
医疗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对医疗质量带来了影响,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了高考招生制度,废除了张铁生的自卷老茧上大学“人才”制度,随之一大批优秀大、中专毕业新生补充到了医疗卫生岗位,充实了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大中专学校的自主招生,致使学生质量标准降低,教育质量随之下滑,医疗卫生人才大打折扣,多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工作者无基本从业资格,加上优秀人才的双向选择,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困难,导致卫生人才匮乏,青黄不接,日趋严重,严重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技术的更新,大多数的基层医疗单位设备闲置,加大了群众对疾病和健康要求的距离,群众对医院的形象和对医生的信任度随之缺失,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以药养医,药价虚高,日益加重了医患矛盾。
三、法制的不健全,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医生在追求经济利益的时候,必然忽略对患者的理解,医德缺失,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了对患者的良知和责任,而患者对医生的要求也十分苛刻,稍有闪失也就有了生财之道,医闹也孕育而生,医院的院长负责制,监管缺失,个人说了算,如遇医患纠纷闹事,给钱了事,形成了医闹对医院的事好闹,钱好要的印象,更有甚者,内外勾结,不乏其例……法制缺失,弱者优先,不论缘由情节,都得赔偿。
综合上述,反映的医疗活动中具有典型和普遍性的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任重而道远,现就上述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一)抓人才: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医疗质量的好坏,主要靠人才队伍,只要有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医疗团队,就能够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疾病和健康的基本需求,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环境的改善,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强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业务综合能力培养,造就一支业务素质精、政治品德好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强素质、重责任,给老百姓一个入院放心、医疗贴心、住院安心的医疗环境。
(三)重管理:加强医院内部运行体制及机制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分工明确、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机制灵活、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四)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及体制,对纠纷及事故做到及时评估,科学鉴定,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关键词:群众文化 社会和谐 和谐发展
文化是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沉淀下来的,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的生活中的方式、地方习俗、行为规范、价值观等的体现。群众文化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来自于人民群众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其中包含着人们期待美好生活的心情也蕴含着深刻的和谐精神。顾名思义,群众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而社会的和谐是需要全民的配合和支持的。群众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的觉悟、认识、以及思想等的提高和改变,直接影响这社会的和谐发展,两者是息息相关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针对群众文化的特征,和社会和谐的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群众文化的发展的前提和意义,进行简单的分析讨论,更深一步了解群众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意义。
1、群众文化的特征之一是和谐
群众文化的主要特征就是和谐,和谐就是以人为基础。人类活动的和谐就是社会的和谐。人们常说的“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天时地利人和”等无不昭示着“和”的重要性,以及它在社会上起到的作用。和谐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代代相传的美好传统。诸如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端午节、重阳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中国传统的节日,那种喜庆和谐的气氛,全民同贺的快乐,无不体现着和谐的氛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是群众文化的基本特征,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共同携手建设的结果。群众具有强大的力量,是宣传和继承文化的基础。它能够促进人和人,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相处之道。和谐不仅是中国群众文化的重要特征,也是新时代群众文化的时代精神。因此,群众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
2、群众文化的提高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进步是相辅相成的
群众文化和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只有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涵养及素质,社会才能和谐进步,才能看到和谐快乐的场面。试想曾经的远古时期为什么人都是野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是用最粗暴的方式,那是因为人们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生活方式,没有文化的教育和规范,更没有一定的制约,一切都是混乱的,也就没有和谐之说。所以群众的文化,是千百年来人们生活中所提炼出的生活模式,是一种生活的规范准则。群众的文化越高,认识越高,社会的整体素质就会越高。社会是由一个又一个的群众组合起来的。群众和谐了,社会也就和谐了。群众文化发展了,那社会和谐也就会进步了。社会的和谐进步更加快带动了群众文化的发展。两者是相互关联,相互进步的,是互利互惠的,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要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步,就必须要以群众文化的发展作为指导的方向,找好群众整理文化发展的重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以最有效的方法达到最直接的效果。譬如可以发动政府重视起群众文化,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努力积极的倡导群众学习的热情,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也认识其重要性,认识到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建设公共的文化学习体系,尤其在农村或偏远的地区,发展和健全这种体系措施,组织群众积极学习,让整个社会能够平衡稳定的前进,不能让任何一个地方的文化认识落在最后,否则也不能达到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
3、加强群众文化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保障和前提
社会和谐的进步不是一步到位的工程,它需要漫长的路程,是长期的工作。群众文化的提高也是漫长的过程。群众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的进步上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需要时间的积累,需要逐步的加强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的进步。群众文化的教育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是社会和谐的精神支撑。群众有很强的传播信息的作用,文化在人民群众之间的传播速度是惊人的。所以我们要广泛的建立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成立文化中心、休闲驿站、文化馆等等,让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播和发扬,让社会和谐的进步的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得到全民的认可和支持。通过文化活动的传播和发扬,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丰富了人民大众的生活精神内涵,塑造了他们美好的灵魂,提升了他们的精神境界,社会风貌就会因为群众文化风貌的改变而改变,社会和谐就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
4、提高群众文化,创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要充分发挥群众文化的和谐功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随着社会的高速迅猛的发展,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逐渐明显、人们的心理变化,矛盾的扩大和激化,社会现象越来越复杂,人与人之间变得不信任,相互猜忌指责,抨击,所以人们在长期生活工作上的压力日益加大,心态开始变得浮躁。在社会体制的影响下,金融危机、住房危机、事业危机等等都可能激化矛盾。群众都存在不安的情绪和心理的不平衡。面对社会的现象,需要宣泄一种不满的压力,导致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的时有发生。所以要改善这种社会矛盾的计划,提高群众的认识,正常、公平、客观的看待面临的问题,妥善的处理所面对的困难,社会才能和谐的发展,才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可见群众文化提高,创建和谐社会意义远大,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和奋斗。
综上所述,群众文化提高意义远大。群众文化以其独有的和谐的特征,影响着社会和谐的发展;社会和谐的发展直接制约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群众文化的提高和社会和谐的发展是无法分割的整体,两者的进步和发展是相互的。社会和谐是一切事业发展之基本,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和谐是前提,群众是基础。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群众文化的丰富多彩和生活的安居乐业。社会由群众组成,群众来自社会的大家庭。加强群众文化的教育,社会和谐也必然就随之进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欧阳小英.浅谈政府在新时期群众文化建设中的角色定位[J].新余高专学报,2007年05期.
关键词:群众文化 社会和谐 和谐发展
文化是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沉淀下来的,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的生活中的方式、地方习俗、行为规范、价值观等的体现。群众文化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来自于人民群众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其中包含着人们期待美好生活的心情也蕴含着深刻的和谐精神。顾名思义,群众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而社会的和谐是需要全民的配合和支持的。群众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的觉悟、认识、以及思想等的提高和改变,直接影响这社会的和谐发展,两者是息息相关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针对群众文化的特征,和社会和谐的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群众文化的发展的前提和意义,进行简单的分析讨论,更深一步了解群众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意义。
一、群众文化的特征之一是和谐
群众文化的主要特征就是和谐,和谐就是以人为基础。人类活动的和谐就是社会的和谐。人们常说的“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天时地利人和”等无不昭示着“和”的重要性,以及它在社会上起到的作用。和谐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代代相传的美好传统。诸如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端午节、重阳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中国传统的节日,那种喜庆和谐的气氛,全民同贺的快乐,无不体现着和谐的氛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是群众文化的基本特征,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共同携手建设的结果。群众具有强大的力量,是宣传和继承文化的基础。它能够促进人和人,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相处之道。和谐不仅是中国群众文化的重要特征,也是新时代群众文化的时代精神。因此,群众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
二、群众文化的提高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进步是相辅相成的
群众文化和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只有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涵养及素质,社会才能和谐进步,才能看到和谐快乐的场面。试想曾经的远古时期为什么人都是野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是用最粗暴的方式,那是因为人们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生活方式,没有文化的教育和规范,更没有一定的制约,一切都是混乱的,也就没有和谐之说。所以群众的文化,是千百年来人们生活中所提炼出的生活模式,是一种生活的规范准则。群众的文化越高,认识越高,社会的整体素质就会越高。社会是由一个又一个的群众组合起来的。群众和谐了,社会也就和谐了。群众文化发展了,那社会和谐也就会进步了。社会的和谐进步更加快带动了群众文化的发展。两者是相互关联,相互进步的,是互利互惠的,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要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步,就必须要以群众文化的发展作为指导的方向,找好群众整理文化发展的重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以最有效的方法达到最直接的效果。譬如可以发动政府重视起群众文化,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努力积极的倡导群众学习的热情,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也认识其重要性,认识到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建设公共的文化学习体系,尤其在农村或偏远的地区,发展和健全这种体系措施,组织群众积极学习,让整个社会能够平衡稳定的前进,不能让任何一个地方的文化认识落在最后,否则也不能达到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
三、加强群众文化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保障和前提
社会和谐的进步不是一步到位的工程,它需要漫长的路程,是长期的工作。群众文化的提高也是漫长的过程。群众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的进步上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需要时间的积累,需要逐步的加强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的进步。群众文化的教育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是社会和谐的精神支撑。群众有很强的传播信息的作用,文化在人民群众之间的传播速度是惊人的。所以我们要广泛的建立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成立文化中心、休闲驿站、文化馆等等,让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播和发扬,让社会和谐的进步的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得到全民的认可和支持。通过文化活动的传播和发扬,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丰富了人民大众的生活精神内涵,塑造了他们美好的灵魂,提升了他们的精神境界,社会风貌就会因为群众文化风貌的改变而改变,社会和谐就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
四、提高群众文化,创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要充分发挥群众文化的和谐功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随着社会的高速迅猛的发展,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逐渐明显、人们的心理变化,矛盾的扩大和激化,社会现象越来越复杂,人与人之间变得不信任,相互猜忌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