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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徐小青
中国劳动力优势还可持续10年
中国的人口红利将在未来2至4年消失,但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可以使中国的劳动力优势再持续10年。中国在2004年已经达到路易斯转折点,即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到出现短缺,普通劳动者工资持续上涨;而以社会人口抚养比来衡量的人口红利转折点,将在2013年至2015年间出现。这说明,依靠廉价劳动力推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已经不可持续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研究所所长蔡
开发新型油料意义重大
我国目前每年食用油消费总量为2500多万吨,其中60%以上依赖进口。食用油的主要原料大豆缺口较大,2010年中国进口大豆5480万吨,2009年为4255万吨,预计2011年大豆进口量达5200万吨。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食用油缺口可能还会扩大。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开发不与粮棉争地的新型油料资源,对缓解我国食用油料短缺问题很有意义。茶叶籽是茶树的种子,含有20%-30%的脂肪,与进口大豆相当,是个新的油料来源。如果通过品种和种植技术的改良提高,发展叶果两用茶园,甚至开发以产籽为主的高产油料茶园,未来完全有可能实现年产超百万吨的茶叶籽油产业规模。 ――中国粮油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王瑞元
2012年农产品贸易增速将放缓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3-0056-05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给受害国和地区带来巨额经济损失。如据香港有关方面粗略估计,“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可能导致我国相关行业损失1000亿元,单是蒙牛乳业在香港的上市价格就蒸发了约400亿元。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安全问题呈高发态势,剧毒农药、添加剂的大量使用,工业污染、有害化学物质和微生物污染,农产品生产者的不诚实行为等因素都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安全性,严重影响了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声誉。从供应链模式来看,农产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农产品供应链全过程,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销售到消费,每一个节点企业、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这既影响整个供应链运营绩效,也增大了农产品安全的风险。
一、基于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供应链相关问题研究
Ingrid Hunt等学者提出应进行农产品供应链跨边界的、所有流程的完全整合。农产品供应链的业务策略不仅要考虑传统的经济利益,还应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环保生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廉价的食品。他们针对动物饲料和食品等行业进行了供应链的业务流程、战略和活动规划。并认为电子商务模式是未来供应链运营的趋势。J.Wooseung & M.Cerry认为小型农业生产企业多年来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如果它们可以采用适宜的供应链模式,基于科学的方法进行战略决策,它们将能够降低成本,改善服务态度,保持竞争地位。Mhand Fares & Elodie Rouviere通过实证分析,阐明了农产品生产者具有来自市场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动力,认为企业对农产品进行安全控制的经济驱动来自于市场的激励。研究表明,当农产品生产者感觉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会对信誉、销售额以及过程效率产生较大影响时,这些市场机制对农产品企业的约束作用,比政府规制和法律责任对农产品企业的约束作用还要强。Venturini提出为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绩效,政府的一些强制性措施是必要的,各国政府必须促使食品经营者提供更安全的食品。Edward也主张通过法律标准体系来保障农产品安全。
这些研究从不同层面对农产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我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大量有借鉴价值的成果,但现有的研究很少从供应链内部与外部多层次视角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当前我国现实资源禀赋、经济结构、相关产业等约束条件的影响下,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相关的政策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既需要考虑供应链成员之间的质量控制,也要考虑供应链外部行政、法律、技术等层面的监控。
二、多层次的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保障模式
供应链不仅是连接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到最终消费者的物流链、资金链和信息链,同时也是增值链和质量链。农产品供应链是一个为了生产、销售农产品而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组织系统。在这个组织系统中,存在多个供应链成员,农产品通过多个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易关系实现其价值。同时也通过各个成员的相互监督,保障其质量安全。笔者结合共生关系分析,将农产品供应链定义为:以伙伴式的共生关系为纽带,以实现整体利益或增值为目标,由供应链成员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性柔性网链结构模式。这里的供应链成员包括农产品供应商、加工企业运输商、批发商、零售商,以及消费者等。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属性,决定了农产品供应链具有区别于其他供应链的特殊属性,如产品自身的生物性、主体构成的复杂性、物流控制管理的高难度性、时间竞争的局限性和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等。这些特殊属性决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首要目标。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可能严重损害上下游企业的利益,甚至导致整个供应链解体,同时可能危害人类的健康与生命。而且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具有社会性的传播特性,其引发的信任危机会波及整个行业,使得行业损失巨大。
当前,随着生产的专业化趋势增强和社会分工的逐步细化,农产品供应链链条越来越长,环节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这些都加大了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监控的难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第三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其中任何一个利益相关方由于自身局限性。都难以单独有效地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源头管理问题应通过供应链内部协同解决,只有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农户、销售商之间相互信任,实现紧密合作,质量安全才有可能得到保障。在此基础上,还需政府及第三方等利益相关方的监管作为有效补充,通过法律、政策规制与社会监督等多元治理,彻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基于此,本文提出一个多层次的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保障模式,如图1所示。
1.质量安全保障层次
如前所述,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分为两个层次:供应链内部协同和供应链外部监管,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这两个层次的建立是基于质量安全管理应建立全面、预防式的主动管理思想,而不是被动反应式的,如果等到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后再考虑解决就为时已晚。因此,供应链内部协同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而供应链外部的法律、行政和技术等层面的监督是第二位的,是对其有效的补充。
2.质量安全保障方式
供应链内部协同和外部监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方式不同。
一是供应链内部协同。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建立有效率的供应链,解决质量安全问题需要供应链上所有成员的共同参与。供应链成员之间是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每个成员都有自身利益,成员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某些成员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降低质量水平,甚至出现损害供应链整体利益的行为。供应链内部协同是供应链成员(包括农户、生产商、销售商等)互惠合作、共同进化的结果。供应链成员在相互信任、互利及长期发展基础上,将最终消费者的需求转化为所有参与者的集体行动,每一个成员都在农产品的生产和提供过程中从事一部分活动,建立供应链信息的正向传递和逆向追溯机制,相互之间开展信息共享和合作行动,不但可以在相互支持、配合和协调中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也会使每一个参与者从中获益。如果市场需求导致企业出现技术、质量、规格或品种等方面的变化,要求农户也随之进行调整。供应链协同造成供应链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这样就能避免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供应链外部监控。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应建立利益相关者自我激励、多层次、多组织的治理机制。除了供应链内部协同外,供应链外部监控也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政府通过公开市场信息等手段,发挥市场在农产品质量控制中的作用;也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质量标准,规范和约束企业行为;建立相互约束、综合有效的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而由相关企业及部门组成的行业协会可通过系统收集、整理有关农产品安全方面的数据资料、建立农产品信息数据库、相关农产品安全标准,向消费者提供安全信息等方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控。
三、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保障建议
1.供应链内部协同角度
首先,基于信任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稳定供给。信任关系的建立可以加深供应链各方的依赖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保证农产品安全标准得以顺利执行。在实践中,信任关系的建立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这里的激励机制包括“显性激励”和“隐性激励”。“显性激励”是指“利益激励”,只有形成供应链成员互惠互利的利益机制,才能调动成员企业长期合作的积极性,避免成员企业投机取巧,从而有效保障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而利益分配主要体现在价格上,因此进行科学合理的价格分配有助于增强相互间的信任关系。所谓“隐性激励”是指基于声誉的信任激励,基于声誉的信任之所以能起作用,原因是由于声誉市场的存在。企业声誉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其破坏则是一次性的,农产品供应链成员也不例外。为了实现长期合作,成员企业需要保持良好的声誉。(2)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农产品供应链成员之间信任关系的维护,有效沟通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一般而言,供应链成员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尤其农产品供应链成员组成相对复杂,可能有众多分散农户的参与,差异性更大,需要成员之间经常进行沟通和交流。另外,作为相对拥有信息和技术优势的核心企业,也可通过帮助合作伙伴解决技术问题,或给合作伙伴提供相关信息等方式,增加相互间的信任,形成其对核心企业的长期依赖,从而实现长期合作。(3)建立适当的协调机制。农产品供应链成员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而破坏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具体包括建立以相互信任为最高宗旨的组织原则、设置农产品供应链协调部门(如农产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关系管理流程和方法等,为巩固农产品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起到积极作用。(4)建立规范的约束机制。农产品供应链成员应尽可能地制定出保护性合同或合法的契约,针对不合作的行为或违约行为进行惩治,这些合约条款可以使成员企业消除投机的心理,也可提高对其它成员的行为信任度。
其次,建立有效的信息正向传递和逆向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责任的不可追溯:一方面,农产品质量信息在供应链上的正向传递不顺畅,且可能发生信息失真的情况:另一方面,当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后,质量信息在供应链上的逆向追溯很难实现。供应链协同要求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实现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同时沿着供应链进行农产品安全追溯的体系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1)供应链信息的正向传递。农产品在产地的分散生产和分散交易,多个农户的同时存在,使得信息传递在供应链的源头就出现问题。对于农户和生产经营企业之间关系比较松散的农产品供应链结构,农户与生产经营商之间可能只存在一次或多次的简单契约关系,交易完成后合作即宣告结束,成员企业之间缺乏信息共享的动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很难保障。因此,需要改变供应链生产端的组织结构。减少供应商的数量,借助具有制度优势的介质——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连接企业和农户。构建“农户+龙头企业”或“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形式,以减少供应链成员和环节过多导致的信息流失,提高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联度、信赖度,从而促使企业与农户之间共享信息、协同合作。另外,供应链销售端往往出现质量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是由于农产品的经验品和信任品特征所决定的。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比消费者更清楚地知道每个单位农产品的真实质量,而消费者仅能通过自己的经验或观察判定农产品的平均质量。对于质量千差万别的农产品,消费者处于掌控质量信息的劣势。这时,品牌可发出有效的质量信号。企业要建立和维护其农产品品牌的信誉,必须保障质量安全,并承担质量安全方面的全部责任,而消费者也可通过品牌得到正向的质量信息。(2)供应链信息的逆向追溯。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可追溯体系要求生产部门及流通部门分别将农产品的产销流程等相关信息详细记录并公开,使消费者可以了解各个环节的重要信息,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能够迅速追溯到源头并寻找出原因。让事故伤害降到最低。至于如何建立农产品可追溯系统,Verdenius认为需要进行三个基本的操作:鉴定、登记和拟定数据。鉴定通过连接实物产品的信息,识别该产品并使之与其它相似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登记通过允许访问产品标识中有关产品的信息来确定产品处于什么阶段,如生产或处理阶段、流通阶段等;拟定数据取决于每个可追溯体系的目标。如只是进行危机评估和控制问题产品。可追溯系统对农产品的标识在整条供应链中应该是非常清晰的,要建立一个高效的可追溯系统,可能涉及相关的关键技术有:农产品的标识技术(如RFID)、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环境因素监测技术、基因分析技术等。因此,可以看出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是要付出一定成本的,企业对于追溯信息的广度(信息记录的数量)、深度(向前或向后追溯的程度)和精度(查明出现问题的来源的准确性)等问题都会进行考虑,寻找成本和收益的一种平衡。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企业才具有实施供应链逆向追溯的动力。为了充分发挥供应链成员企业的能动性,在可追溯系统实施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关的激励与监管机制。政府需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或补偿,积极推动可追溯制度的建立,在必要时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要求企业建立实施合理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2.供应链外部监控角度
一是制定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已成为很多国家农产品安全规制的主要特点。美国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既有综合性的,也有十分具体的。如美国在1890年就制定了“国家肉品监督法”,1939年制定了“联邦食品药品法”。目前,美国既有“食品质量保护法”、“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蛋制品检验法”等配套的具体的法律。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政府需要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于2006年11月1日施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9年6月1日施行了“食品安全法”,对于这些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需要及时修正、调整,建议进一步完善、修正“食品安全法”,尽快制定相关具体的实施细则,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各地方政府也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另外在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应当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充分听取消费者建议,确保法律法规能真正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建立科学、统一的质量标准体系。我国的食品相关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目前,我国已有1000多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000多项食品工业行业标准。500多项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这些标准种类繁多,但标准之间存在交叉、重复、混乱的现象,并且缺乏某些重要标准,有的标准实施情况较差。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统一的质量标准体系,清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解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相互矛盾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定位不合理的问题,促使标准体系结构合理,各类标准协调配套,在安全标准、具体操作标准中增加强制性补充条款,实现一些强制性标准和技术的立法,从法律层面保障这些标准的顺利实施。另外加强对质量标准体系的技术研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三是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检验体系。进一步明确农产品安全主管部门,并与市场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相统一,避免分散、多头的治理模式: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实行统一、多级管理;同时制订统一的监督抽查程序,完善质量检验的硬件条件,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执行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明确统一的安全信息机构,实现政府对农产品安全的标准化检验、监管。政府应成为农产品安全检测、监测的主要承担者,为了减低市场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成本,政府部门可帮助购置并更新安全检测设备,并承担一部分安全检测费用,这是因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检验属于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的范畴,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可在国家财政中支出相关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陕西省在8个市18个县、区实施项目。据初步统计,截至11月底,已完成投资1.25亿元,建设初加工设施616座,其中,果蔬组装式冷藏库324座,马铃薯贮藏窖240座,果蔬干制设施52座,新增果蔬初加工能力6.8万吨,预计年新增产值将达10亿元。累计举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培训23场次,培训人员达到2500余人次。
二、项目实施成效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在陕西实施三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广大农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是真真正正的惠民工程。
一是产地初加工项目设置非常契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抓住了广大农户面临的农产品产后损失大、初加工设施匮乏、技术落后这一突出问题,深受老百姓欢迎。二是完善了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体系,初步建成了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的产业体系。同时,初加工设施的建设投运为精深加工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储备。三是均衡了农产品市场供应,调节供应周期,解决了群众卖难和广大消费者买难的问题,大幅提升了农业整体效益。四是提高了农产品销售价格,大幅增加了农民收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以来,陕西省果蔬价格得到稳定和提升,2014年苹果收购价格4.5~6元/斤,猕猴桃收购价格稳定在4元/斤左右,大大提高了果农收入。同时,许多合作社为农户提品的初加工服务,使农民得到了贮藏保鲜带来的增值效益。
三、主要工作措施
在全面系统总结2012年、2013年项目实施经验基础上,根据农业部20 1 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精神,陕西省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大对项目申报、建设质量、检查验收、资金兑付以及两次公示、两次录入、编码标识等规定程序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并整合全省果蔬贮藏及干制领域的技术资源,以陕西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院为依托,成立了技术专家组,负责项目的本地化设计、技术管理手册编制、技术培训服务等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强化方案制定,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实用性
依据陕西优势特色产业布局,按照连片建设、示范带动,实现整县、整乡、整村推进的思路,经过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市、县主管部门、农户代表意见,制定了省级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及要求、基本原则、实施办法、技术支撑、保障措施等内容,并结合陕南生态农业、陕北有机农业、关中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优选了五大类、七个规格的设施作为建设重点,即渭北旱原建设苹果贮藏设施,秦岭北麓地区建设猕猴桃贮藏设施,陕北建设马铃薯贮藏窖、大枣烘干设施,大中城市周边县区建设蔬菜贮藏设施的方案,得到项目县区和广大实施农户的普遍认可。为了提高项目建设的先进性、实用性,组织有关专家深入项目实施市县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对大枣烘干、苹果、猕猴桃、蔬菜保鲜储藏等实地考察、走访,对设施实施性能、实用性、存在问题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完成了技术方案和使用指导手册,为做好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2.强化宣传检查,注重项目的社会影响和效果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效果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赞誉,也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陕西省农业厅向省委、省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已经被列为全省重点民生项目。2014年,由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联合对2012年、2013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该项目的实施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省农业厅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十分关注,多次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座谈讨论,力促项目促农增效助农增收效用最大程度发挥。陕西省农业厅由厅计划处牵头,纪检室、果业局、畜牧局等处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实施情况进行系统督查,大大提高了项目的社会影响和群众知晓率,为项目的组织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强化技术保障,注重项目的建管用一体化
为了突出项目建设成效,提高项目建设的先进性、实用性和科学性,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使用行为,确保农户对初加工设施会建、会用、会管,全面提升设施建设质量和农民初加工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作用,陕西省加大了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依据农产品的生理特性、贮藏要求,组织编印了工程实施本地化施工设计图册、技术培训指导教材和管理手册,各发放700多册,做到实施主体人手一册。该手册包含了蛋、奶、肉、茶及果蔬保鲜贮藏技术设备维护、果蔬烘干技术与设备维护、马铃薯贮藏保鲜技术等内容。同时,组织技术专家先后在陕北、陕南、关中20多个项目实施县区进行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技术培训,对建设方案、实施细则、实施要求、设施操作及管理维护及农民提出的技术问题作了详细解答,解决了群众在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强化实施程序,注重项目的公开公正公平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抓住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最关键、最薄弱、最迫切的环节,联系着千家万户,是强农工程、富民工程。为确保项目公开、公正、公平,陕西省紧把重要关口:一是申报关。就是通过广泛的宣传,明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农户不超过2座,每个合作社不超过5座,而且申报者要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建设基础,有必备的项目建设用地及建设资金,以便于项目实现当年建设、当年使用的目标。二是公示关。严格执行两次公示制,即申报公示和项目验收合格资金兑付公示,做到项目主体和资金补助公开、透明。三是审核关。省级主管部门对各实施县上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厅计财、省财政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了联合审核,明确实施主体和建设数量。四是建设关。充分发挥实施主体的作用,按照项目实施技术方案规定的材料、标准指导项目建设,确保设施质量。五是验收关。项目建成后,由县级农业、财政、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按照项目验收技术标准逐一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设施,限期整改,对验收合格的设施,经公示后兑付补助资金、喷制标志和信息登录。六是廉政关。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允许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禁集中采购、搭车收费、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激发生产和流通主体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动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一。本文首先在新制度经济学框架下从农产品供给主体视角分析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然后总结了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内源动力和外源动力,文章最后给出的政策启示为:尽量保障安全农产品供给主体的经济利益,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机制,充分重视对安全农产品供给主体的激励作用,持续加强对不安全供给行为的制度约束。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生产流通主体;安全;供给动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因其关系到居民的生命、健康而成为政界、学界、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已在不同维度和视角上广泛展开。这些研究的基本关注点可以归纳为三大类:一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原因的考察;二是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的分析;三是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路径的研究。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是由生产者和流通主体的行为导致,从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决策着手进行研究成为必然。综述文献,这个视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安全农产品生产影响因素分析(周洁红,2006;赵建欣和张忠根,2007;陈雨生等,2009;代云云和徐翔,2012);安全农产品供给意愿研究(刘芳等,2010;孙世民等,2012;江激宇等,2012;张蓓等2014);安全农产品供给决策研究(周洁红,2006;赵建欣和张忠根,2007)。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陈君石院士曾说过“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靠监管出来的,更不是检测出来的”(陈君石,2011)。那么各经济主体为何不供给和不愿供给安全农产品?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如何促进经济主体供给安全产品?当前鲜有研究对这些问题做出系统回答。基于此,本文首先在新制度经济学框架下从行为主体的角度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然后探究行为主体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动力机制,最后给出激发行为主体动力机制视角的对策启示。
一、理论基础概述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在市场中人们追求效用最大化,并且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尽管人们具有财富最大化和非财富最大化的双重动机,人们会在二者之间寻找平衡点,但是不会一味牺牲自己的利益。人们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过程中,常常会走到机会主义上去。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给机会主义的存在提供了空间,而高额收益则强化了个人的机会主义动机。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约束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若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制度对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就视为制度中存在漏洞。制度漏洞会导致机会主义行为失控,给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原因:农产品供给主体维度的分析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已经在多个视角广泛展开:有的研究者认为质量安全问题源于产品质量信息的不对称(Grossman,1981;Weiss,1995;徐晓新,2002);有的研究者提出我国的质量监管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安全问题频发(夏英和宋伯生,2001;金发忠,2004),有的研究者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归因于我国监管的薄弱(李功奎和应瑞瑶,2004;张晓涛和孙长学,2008)。区别于已往研究,本文将在新制度经济学框架内从行为主体视角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追求利润最大化使生产经营主体有供给不安全农产品的动机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假设,人们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最终目的是为了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无可厚非。供给安全农产品和不安全农产品的利润差异是其行为选择的标准。根据经济学原理,利润取决于价格、销售量和成本。在我国当前的市场中,价格不能很好的传递质量信息,或者说大部分消费者不相信价格承载的质量信息,在真实市场上表现为安全农产品价格和常规农产品价格没有明显差异。采用安全生产技术和使用物理、生物技术生产安全农产品的投入远远高于运用化学技术生产的农产品,致使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普遍高于常规农产品。安全农产品的销售量受制于当前的消费水平,目前我国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只有少部分消费者有能力购买价格较高的安全农产品。由于价格较高的安全农产品面临较少的顾客群,与常规农产品相比其销售量极为有限。通过安全农产品与常规农产品价格、成本和销售量的比较,我们可以判断安全农产品的利润空间远远小于常规农产品,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利润驱动下,具有供给不安全农产品的动机。
(二)质量信息不对称为生产经营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可能
农产品具有信用商品特征,即消费者不能直观鉴别其质量状况,要了解其安全状况必须要借助专家或凭借仪器,这需要支付较高的成本。相对于消费者不能掌握质量信息而言,生产者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掌握得却较充分。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时,掌握信息的一方可能通过欺瞒、坑骗、欺诈等手段获取个人利益。农产品的质量信息不对称同样为生产经营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可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具有比消费者对化肥使用、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信息优势,部分生产经营者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提供虚假、隐匿、误导信息,甚至故意把不安全农产品销售给顾客。大部分消费者在无法甄别伪劣产品的情况下,选择购买价格低、卖相好的农产品。由于安全农产品的经营者缺乏价格优势,又不能低成本证明自己的产品质量,最终使得市场上的优质农产品失去竞争力。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机会主义在一次易和合作中表现的更为突出。我国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渠道流通的占半数以上,生产者和批发商之间多为随机交易,这种交易方式进一步强化了生产者生产不安全农产品的机会主义动机。
(三)政府的监管漏洞为不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创造了条件
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决策和他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制度结构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在分析行为主体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时,应当把制度因素列入考察范围。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是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引发,但要使动机变为现实还需要一定的制度条件。制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约束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如果制度存在漏洞,机会主义就有存在的空间。我国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分属不同的平行部门,各部门对农产品从“地头到餐桌”的产业链监管中存在权责不清,职能错位和缺位问题,实践中表现为存在监管的灰色地带和监管的空白区。这种制度漏洞为不安全供给行为留下了生存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为不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条件。此外,在分税制背景下,中央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的制定和地方政府的具体执行存在目标不一致问题,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产业常常不积极执行监管政策,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对地方产业采取袒护的态度,为不安全农产品的存在留下了制度空间。
三、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动力分析
动力机制在不同的研究领域、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面有着多种解释。本论文的研究对象是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供给行为,因此从如何激发人的积极性方面研究安全农产品安全供给的动力机制。文章把安全农产品的供给动力分为内源动力和外源动力,内源动力主要包括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外源动力主要包括制度约束和政府激励。
(一)经济利益是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原动力
新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经济利益是人们一切社会活动的最深刻的根源和动力,在经济利益的诱导下,行为人会自动采取不同的经济行为,以实现微观活动的自我平衡。在农产品的供给活动中生产者和经营者也不例外,农产品的收益是影响其行为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笔者对河北藁城和山东寿光蔬菜种植户的访谈中了解到,什么蔬菜收益高农户就种什么蔬菜。当问到“是否会用有机肥、物理防虫技术种植蔬菜”时,农户第一反应是,这样生产出来的蔬菜能否卖个好价钱,收益是不是比平时的种植方式高?由此可见,如果种植安全蔬菜的净收益大于普通蔬菜,农户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安全蔬菜种植。反之,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农户会生产成本低、产量高、质量安全水平低的普通农产品。生产主体根据收益决策,流通主体亦然。这就是市场上为什么会存在采用具有安全隐患的化学品保鲜,甚至明知有毒,还依然使用的道理所在。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要想生产者和经营者主动供给安全农产品,必须保证其供给安全农产品的利润至少不小于供给常规农产品的利润。也就是说,经济利益是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原动力。
(二)市场竞争是安全农产品供给的推动力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受竞争的刺激和竞争规则的限制。各经济行为主体之间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可以促使生产者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和安排生产,使生产与需求相适应。市场竞争尽管有低价竞争、品牌竞争、质量竞争等多种形式,但最终目的无非是通过竞争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在农产品市场上有一种竞争方式是渠道竞争,即各农产品流通渠道竞相争取更多的消费者。超市、便民市场、早市都销售农产品,它们面对的顾客群是有差别的。为了回应一些高收入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诉求,以质量安全为目的的渠道竞争已经在我国很多大城市出现。如河北石家庄某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占地一千多亩,杜绝使用化肥、农药、激素、转基因产品,全部使用有机肥和物理防虫技术生产蔬菜和水果。产品的销售实行会员制,成为该公司会员才能享受每周一次的送货到家服务。以这种方式销售农产品的公司在石家庄市场不只一家,各家除了与超市、便利店争夺顾客以外,同类型的公司间也展开激烈的竞争。与传统的价格竞争不同,各家比的是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竞争使实行会员制模式的经营者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也促使一些传统方式的生产经营者不断改善生产方式,从而提高农产品品质。
(三)制度约束是安全农产品供给的保障力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约束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制度漏洞会导致机会主义行为失控。如果有人利用制度漏洞实施机会主义而没有受到相应惩罚,会进一步纵容机会主义行为。有效的制度约束会抑制机会主义,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由于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理性“经济人”,在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且没有任何正向激励的前提下,生产和销售成本低廉、获利丰厚的不安全农产品成为他们的首要选择。尽管我国已颁布涉及质量安全的多部法律,但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是法律的操作性较差和执行力较差,致使违法者被发现的概率极小,即使被发现罚款金额也较低,这就使得农产品安全事件的违法者在巨大的违法收益和相对较小的违法成本前选择知法犯法。假如当违法行为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收益时,理性人就会倾向于选择供给安全农产品。此外,我国的一些农产品监管制度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缺乏监管,抽检的频率低,地方监管部门不主动,出现质量问题为保护地方利益采取姑息态度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引致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由此可见,完善的制度是安全农产品供给的有效保障。
(四)政府激励是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带动力
激励机制是激励主体通过激励因素作用于激励对象,从而实现某种特定目标。本研究的激励机制是指政府通过对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流通者进行经济激励和非经济激励以促进安全农产品供给。经济激励是以生产者和流通主体的经济利益为核心,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调动相关主体安全农产品供给的积极性。非经济激励机制主要是采用精神奖励、舆论宣传等非经济手段,对安全农产品供给行为进行鼓励。在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过程中,经济激励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引导、鼓励生产者供给安全农产品,刺激经营者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在信息不对称背景下,政府可制定一系列激励政策,在安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建立激励机制,采取相宜的措施来间接维持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动力。
四、供给动力视角的政策启示
(一)尽量保障安全农产品供给主体的经济利益
基于生产经营者的逐利动机,只有扩大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利润空间,各供给者才有动力供给安全农产品。根据上文的分析,利润和价格、销售量、成本有直接关系。因此,首先要完善安全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让安全农产品价格体现其质量差异。这需要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信息畅通,消费者能够比较容易的获得质量信息,并且信息可信、真实,这样消费者才愿意为安全农产品买单。其次,降低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一方面,国家应鼓励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让安全生产技术逐步替代化肥、农药支撑的农业生产。另一方面,降低生产者安全生产技术的采用成本,让农户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安全生产技术。再次,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扩大安全农产品购买的顾客群。就这一点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阶段性问题,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人们只有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后才会把注意力转移到商品的质量上。
(二)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机制
市场竞争使生产者和经营者有内在动力改善农产品质量。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有多种流通渠道,各种渠道间和相同类型的渠道为争夺消费者展开竞争。为提高产品质量,获得市场竞争力,规范流通渠道须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树立渠道诚信观念。渠道诚信缺乏会使该渠道的消费者流失,渠道诚信观念坚定并被消费者认同才能在竞争中以高质量超越竞争对手。第二,促进渠道内成员合作。在渠道链上的生产者、加工商、流通主体、终端零售商要通力合作,共同打造安全农产品供给链,保持整个渠道的竞争力。第三,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每个渠道成员都能得到相应的供给安全农产品的利润增值,以维持其安全农产品供给的内在动力。
(三)充分重视对安全农产品供给主体的激励作用
在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对策中,较侧重于通过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进行惩处,比较忽视对守法者的激励和支持,致使安全农产品的供给者动力不足。今后应完善各种激励机制,不断强化激励机制对安全农产品供给的拉动作用。首先,给安全农产品的供给者给予经济补贴。采用补贴的手段,对采用安全技术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给予奖励,鼓励其继续使用,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其次,发挥非经济补贴的作用。对安全农产品生产的区域或基地进行宣传,一方面提高该地生产者供给安全农产品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对其它生产者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持续加强对不安全供给行为的制度约束
即使行为人有供给不安全农产品的机会主义动机,没有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条件和环境,机会主义也只能存在于思想中,不会变成行为。要保障安全农产品供给,需要对机会主义进行有效约束。为此,可以着手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存在的机会主义进行预测,弥补制度漏洞,完善产品监管的各项制度。二是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2015年10月新的食品安全法又要实施。要想有效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必须保障法律不只是书面上的法律而是在实践中操作性强、能够有效实施的法律。三是加强对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如果违法成本小于违法收益,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依然会违法生产、经营。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可以有效遏制不安全农产品进入市场。
作者:赵建欣 李伟立 田新霞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人文学院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周洁红.农户蔬菜质量安全控制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浙江省396户菜农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6(11)
2.赵建欣,张忠根.农户安全农产品生产决策影响因素分析[J].统计研究,2007(11)
3.陈雨生,乔娟,赵荣.农户有机蔬菜生产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以北京市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9(7)
4.代云云,徐翔.农户蔬菜质量安全控制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12(3)
5.刘芳,李欣,王浩.农户农产品生产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以广东省油茶种植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10(6)
6.孙世民,张媛媛,张健如.基于Logit-ISM模型的养猪场(户)良好质量安全行为实施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2(10)
7.江激宇,柯木飞,张士云等,农户蔬菜质量安全控制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河北省藁城市151份农户的调查[J].农业技术经济,2012(5)
8.张蓓,黄志平,杨炳成.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质量安全控制意愿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4(1)
9.Grossman,S.J.Theinformationalroleofwarrantiesandprivatedisclosureaboutproductquality[J].JournalofLawandEconomics,1981,24(3)
10.Weiss,M.D.Informationissuesforprincipalsandagentsinthe“market”forfoodsafetyandnutrition[M].WestviewPress,Boulder,Colorado,1995
11.徐晓新.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2(10)
12.夏英,宋伯生.食品安全保障:从质量标准体系到供应链综合管理[J].农业经济问题,2001(11)
13.金发忠.关于我国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农业经济问题,2004(1)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 蔬菜;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F430.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07.001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国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1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一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立质检中心。建立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明确的专项整治方案;二要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建立密集常态的检测制度,开展全天候检测;三要完善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做好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区域风险监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四要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应用联网,信息平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建设打下坚实的信息通畅基础,保证信息互通;五要在基层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服务站。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检查和巡查,并制作详细记录的巡查单,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督促整改,确保生产和消费安全。
2 开展蔬菜生产O督抽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1对蔬菜的农药残留超标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严禁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
开展蔬菜与水果速测筛查工作。建立蔬菜生产基地速测筛查产地项目。从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准出风险监测、提高监管能力等方面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2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
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要充分利用已配备的检测设备,重点开展对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类食用农产品生产、运输和贮藏环节的监测,不定期速测筛查,强化认证后监管,定期对“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进行检查和巡查,并出具详细记录的巡查单。
2.3 结合重要节假日开展蔬菜生产基地准出性检测
节假日是水果蔬菜大量上市的季节,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影响范围广,危害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开展秋菜上市质量监测试点工作。
3抓好源头,监管到位,建立全方位的保障体系
以白城市洮北区为例,洮北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在青山镇、到保镇、林海镇、德顺乡等6个重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配置了农残速测仪和检测药剂,目前洮北区共为9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配置了农残速测仪。同时组织检测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速测技术指导。
据白城农网报道,白城市洮北区农业局组织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对林海镇、青山镇、平安镇等11个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以“面对面”、“手把手”的形式进行了培训,共开展培训11场(次),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50人次,发放生产记录手册及宣传资料3500余份。
通过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更深刻地了解农产品质量知识,并将安全知识普及到各个生产基地和大型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确保洮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洮北区农业局在今年初组织农产品检测中心开展节前农产品检测工作,检测中心开展农产品专项检测。本次检测工作共出动检测车辆14台(次),检测人员28人次,共抽检蔬菜样品90个(基地样品10个),水果样品140个。抽检工作覆盖全区农贸市场及大型综合超市6家,蔬菜生产基地1家,保证了抽检蔬菜及水果样品的全面性和多样性。通过检测分析,230个抽检样品农药残留情况符合使用标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民舌尖上的安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项目的开展,更好地贯彻了《农产品量安全法》,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洮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手段,既要体现工作成效,增进群众的理解,又要加强监督,强化部门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我约束,将消费者变为监督者,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的农产品,达到有效供给、合理供给、优质供给,共同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1]周帮扬,范沁宁.从生产者角度探究农产品质量安全免责事由[J].集美大学学报, 2015(07):18-20.
[2]李哲敏,刘磊,刘宏.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2(10):132-134.
保增长的基础是农业 ,扩内需的潜力在农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增加涉农补贴规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等多方面人手,稳步扩大农村需求,这既是扩大内需举措的新亮点,也是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新定位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农业为保增长扩内需提供基础保障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2009年中国全年粮食实现连续第六年增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其他农产品也稳定发展,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是稳定农业生产最有力的措施,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最基本的保障,2009年以来,国家较大幅度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扩大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实施品种和范同,适时启动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完善农产品国际贸易调控政策,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效果明显
此外,国家继续巩固、完善和强化各项农惠农政策,目前中央财政已安排农业“四补贴”资金1230亿元,增长19.4%:在四批扩大内需投资中,安排农村沼气、优粮工程、标准粮田等农业投资200.5亿元
为了防止谷贱伤农,保障农业经营收入稳定增长,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巩固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农业补贴和价格支持制度,保持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水平。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把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放在首位,统筹促进农业各产业协调发展。
农民创业将获得更多金融财税支持
扩大国内消费,农村市场最有潜力。据有关部门测算,农村居民消费每人增加1000元,全国就能增加内需9000亿元,让农村市场“火”起来,将带动一系列行业的发展,进而拉动整个经济增长。
拉动农村消费的关键,是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强对农民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将成为农民“钱袋子”鼓起来的重要途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对农民创业的金融和财税支持,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这也成为新形势下农民增收工作的新亮点
对保定市县域经济发展来说,当前宏观层面最大的利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意志,京津冀三地实现区域经济捆绑式发展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如何抓住这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实现保定县域经济腾飞成为当前保定市最为关注的重点。而最好的切入点莫过于精准实施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优化升级县域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县域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率。
一、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和基本政策导向
供给侧与需求侧相对应,背后的经济理论依据分别为供给经济学和凯恩斯经济学,在宏观管理重点和政策工具上,需求侧对应的是需求管理,主要倚重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的驱动,重点在于通过刺激和提升有效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供给侧所对应的为供给管理,主要政策工具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和创新四大要素,重点在于通过提高有效供给,实现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的最优配置,来达到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从而在拉动经济增长数量的同时,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
推行供给侧改革,实现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是在当前中国经济增长增速放缓甚至进一步下行已成定局、各个层面结构性矛盾不断累积并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被迫进行经济增长驱动方式、管理模式和发展格局深度调整的最优化选择,可以说实行供给侧改革是对冲我国目前经济增速放缓,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供给侧改革”是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其核心在于充分激活生产要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全社会的有效供给水平,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的契合度,以满足人们生活日益提高的有效需求,从而实现经济良性增长。
在政策导向上,在微观层面,供给侧改革主要着眼于着力激发市场主体的自身活力,使各类生产要素能够便利地进出市场,自由地创造价值,自主地实现价值,形成经济持续增长的不竭动力;在宏观层面,供给侧改革主要着眼于提升政府制度供给,着力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宏观管理方式,打造市场主体能够充分释放潜力的良好环境,并使各类政策工具的运用有利于存量资源的不断优化重组,提高国民经济的总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二、供给侧改革对优化保定市县域农产品供给结构的指导意义
供给侧改革的政策目标是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效率,当前可以供给侧改革为切入点,以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为政策着力点,积极推进保定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为加速县域经济发展,保定市积极推进“大县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县域经济发展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就必须转换思路,释放更强烈的政策引导信号。农产品市场是最大的民生消费市场,市场需求潜力无穷。但是,由于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国内在农产品有效供需结构上存在严重错配的现象,农产品供给无法满足居民的有效需求。主要表现:一方面是高收入群体对高端、绿色、安全农产品的需求远远得不到满足,这部分市场更多地被进口农产品占领,价格居高不下,同时普通消费者对中低端农产品的安全问题也顾虑重重,但囿于收入水平有限而不得不忍受和接受现有农产品市场,但他们的真实有效需求是被抑制的,如果市场可以提供大量安全且价廉的农产品,被抑制的有效需求会重新释放出来;另一方面是很多农产品销售不畅,农民收入得不到保障,更得不到大幅提升。
目前,保定市县域农业的供给大多还停留在有粮即可的阶段,农产品多样化、高端化供给不足,随着居民生活质量要求的大幅提高,京津两地和全国大中城市对多样化、高端、绿色、安全农产品的需求旺盛,市场容量非常大,保定县域经济可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契机,按照供给侧改革的思路,以供给侧改革为切入点,以精准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为着力点,优化升级保定市县域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供给的层次、水平和数量,逐步扩大保定市各县农产品在京津乃至全国的市场占有率,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精准实施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调整
供给结构的调整需要需求结构的有效引导,精准实施保定市县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首先要细分京津及全国农产品需求市场,制定有差异的农产业生产策略,优化和升级保定市县域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1、充分发挥保定各县毗邻京津的地理优势,瞄准京津高端农产品市场,增加高端、绿色、安全的农产品供给能力。高端农产品需求刚性大,利润空间大,全市可按照各县的相对比较优势,分区域实施农产品供给结构调整策略。在有条件的、基础较好、拥有优势农产品的县,以原有农产品基地为依托,升级建立高端农业园区,专门培育生产高端、绿色、安全的农产品。邻近京津的县,可重点发展高端生鲜和蔬菜的生产供给,相对远离京津的县可重点发展无污染高端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需要注意的是,高端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同时要在农产品保鲜技术、包装技术和外观设计上多投入,好马配好鞍,好产品要有好外观,让保定各县的高端农产品更多地走进京津高端餐饮机构和高收入居民的餐桌。
对于高端农产品,除凸显绿色、安全、高端的特点以外,还要重点强调农产品的“鲜”和“安全”,把保定县域毗邻京津的地理优势发挥到极致,争取做到当日凌晨1~2点采摘,凌晨3~4点送达京津市场,5~6点到达采购人员手中。
2、瞄准京津、本市和全国其他省份普通餐饮机构和居民的餐桌,大力发展中低端农产品供给。更多的市场份额属于中低端农产品,但是现在农产品供给最大的问题是安全问题,因此在中低端农产品生产和供给上,要重点强调农产品的“绿色”和“安全”,以严苛的高标准,坚决保证农产品供给的质量。调结构的同时要调整产能,提高畅销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推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创新,发展农林特产的深加工。保定市各县农林特产丰富,但更多的农特产品在本地销售,附加值较低,在农特产品供给上,要强调农林特产供给的“绿色”和“优质”,以品质和品牌创造市场需求。同时,必须要下大力气推动本地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的创新,或引进新型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四、县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制度保障
供给侧改革的根本内涵之一是创新制度供给模式和运行机制,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时,政府部门的首选动作是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和效率。
1、破除生产要素进入障碍,搭建要素汇聚新平台,为人才、资金等要素的汇聚提供更为便捷的条件、通道和发展空间。采用更为接地气、更为优惠的措施,吸引更多各种性质的资本进入保定各县的农产品生产领域。打破条条框框,根据产业定位量身定制更为开放、优惠、体现人文关怀的各种人才引进措施,吸引更多有创业精神、有技术的创新人才到保定市进行农产品生产和技术创新、研发;同时,要加速本地农村劳动力的先进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技能的教育培训,加快提升县域经济发展中农业人力资本的积累。
2、创新县域农业制度供给模式和运行机制,以制度创新带动农业产业生产力的迅速提升。对县域经济来说,制度供给的改革应更多地体现在增加制度支持,减轻农业经营负担、减少制度审批环节上。如:逐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提升县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重构农村税费体系,采取更有优惠的税费减免措施;完善农业转移支付方式,增加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采用更有弹性的金融服务农业政策,降低农业企业融资成本等。
3、加速土地确权和流转,实现农业规模经营,迅速推进县域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步伐。土地确权是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的基本前提,不但有助于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而且土地流转后释放出来的县域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方面可以成为新兴农业产业化工人,变身为县域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人力资本;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市区,有助于推进保定市的城镇化进程。
4、加速京津农业科技合作,增加农产品生产、深加工和保鲜技术的研发投入,以科技带动农业供给结构优化和升级。保定市各县可在具有技术优势的京津设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鼓励保定市县域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的研发部门集中入驻科技研发中心,这样便于京津的科技人才“不为我有,但为我用”,可以更充分地利用京津的科技人才和技术优势,迅速提升保定市县域农业科技水平。
编者:“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我国粮食生产“十二连增”的喜人成绩背后,也存在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资源环境面临较大压力等问题。当前农业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难题,表现各不相同,但“病根”都出在结构方面。推进结构性改革,是兴农之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产品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既能解决当前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更有利于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李国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有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价格竞争力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对于大众农产品进行去库存,调整粮食供给;另一方面,除了保障农产品数量充足,中央目标是通过政策改革等方式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具体包括降低成本来提高价格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在质量安全上满足消费者需要。
目前我国农产品缺乏价格竞争力,生产成本高已成为我国粮食生产中的一大顽疾,进一步加剧国内外粮价倒挂形势,长此以往,将危及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生产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租金高,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加快流转,租金成本上升速度快;二是人力成本高,未形成适度规模化经营;三是物化投入高,农药、化肥滥用现象严重。“要想解决这三个问题,首先在土地制度上,引导土地股份合作制,让农民以入股形式参与分红,调低人们对流转土地租金上升的预期;其次是促进农业机械化,以机械替代劳动降低人工成本;第三是提升农田施肥方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药、化肥的利用效率。
蒋和平(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现代农业研究室主任):农业生产将从以数量为主逐步转向数量质量并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仍存在一定差距,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短板,农业要强,短板必须补齐。农业的短板问题同样凸显在供给上:一方面,我国农产品中低端供给较为充足,另一方面放心安全的农产品供给又明显不足。目前中国农业生产也表现为产能过剩,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而中国农产品以中低端数量居多。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就必须增加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的供给,减少一般农产品的供应,加快结构调整,以满足消费者更高层次的需求,提高中国农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下一步中国农业生产是将以数量为主,逐步转向数量质量并重上来,更加注重效益,满足消费者需求。如果农民为了收益而进一步追求产量、牺牲质量的话,结果自然是“谷贱伤农”。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产品供需平衡由低水平向高水平跃升,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程国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对“保供给”和“保收益”两个目标分而治之
中央提出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谓抓住了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关键。当前我国主要农产品已从过去的供需紧张状态转向紧平衡状态,部分品种还出现了结构性过剩局面。
以稳定价格为核心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
国际金融危机给保障我国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新的挑战,即如何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如何防止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去年9月份以来,国际主要农产品价格前高后低,波幅高达30%以上,影响国内农产品价格全面下滑,预计短期内很难明显反弹。这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非常不利。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农产品需求减少是农产品价格下行的重要原因,全球农产品供给增加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下跌,能源价格暴跌也加大了农产品价格下行的压力。农产品价格剧烈震荡,大大增加了我国调控农产品供需平衡的难度。因此,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仍是今年农业发展重中之重的任务。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形势总体不错,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可以确保,但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角度考虑,从确保实现扩内需战略目标的高度着眼,今年应该将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并适度回升作为重要任务。这就需要加强和改善农业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统筹处理好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的关系,通过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来实现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统筹处理好农产品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的关系,重点是避免个别农产品的数量变动影响对粮食安全形势的判断和宏观经济的预期;统筹处理好长期政策与短期政策的关系,既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又充分发挥临时收储和进出口调控等短期政策的效能。
以调整结构、完善体制为根本方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加深,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难度越来越大。沿海地区外向度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严重冲击,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稳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透视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矛盾,有着深刻的体制和制度原因。区域之间产业布局不合理致使大量农民工在省际年复一年地流动,过于偏重外向型经济致使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城镇化过程中相关制度改革滞后暴露出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矛盾。今后一个时期,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有四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趋势不会因国际金融危机而逆转,确保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应成为长期战略。二是为有效兑现“人口红利”,需要更快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缓解农民工结构性失业问题,将我国劳动力的短期优势变为长期优势。三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候鸟式”流动问题,需要统筹工农和城乡发展,加快制度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转移,逐步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由偏重投资和出口向投资、出口、消费并重转变,经济由区域非均衡发展尽快向均衡发展转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向一元结构转变。四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扩大农村内部就业。应在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上下功夫,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尽可能追求产业或产品的差异化,以拓展不同的市场空间。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生产性和生活业,努力提升农村专业化分工水平,不断拓展农村就业的领域和空间。
以强农惠农、改革创新为主要手段促进农民增收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增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农民增收困难,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农业增产不增收的局面有可能再现,而且增产后还有可能出现农产品“卖难”问题;二是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农民工资性收入有可能下降,并且很不稳定;三是有利于农民稳定增收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还不健全。今年中央1号文件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主题,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可重点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加大“多予”的力度。适度提高粮食直补标准,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并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以综合性收入补贴的增加来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生产性专项补贴的引导作用,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化、优质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有效利用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办法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在“放活”上继续深化改革。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按照“非禁即许”原则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拓展经营领域和范围。积极培育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鼓励农民开展多种要素、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以强化生产功能为取向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一直兼有生产和保障的基本功能。随着土地流转规模扩大和农民就业渠道多样化,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有所弱化。但在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的情况下,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再度凸显。土地保障功能虽有利于维持农村社会稳定,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配置效率。从农村实际出发,未来一个时期基本的政策取向应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矛盾,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在近期,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渐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二是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强化农村土地的生产功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农户为流转主体、农地用途不变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和支持农地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土地配置效率。
以创新发展模式为抓手推动乡镇企业发展
乡镇企业为探索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道路作出了历史性的突出贡献。在不同时期,乡镇企业发展模式出现过阶段性变化。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
销售,采取“离土不离乡”的就地工业化模式。在产业限制逐步放开后,乡镇企业又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拓宽了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但乡镇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受到严重冲击的事实说明,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单一模式不利于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乡镇企业应实行多元发展模式,既发展外向型经济,又发展内向型经济,将目光更多地投向广阔的农村市场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当前,促进乡镇企业发展,需要体现三点基本政策取向:一是坚持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原则。贴近农业,就是围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业,大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贴近农村,就是围绕转移农民就业、合理配置农村资源要素,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性和生活业;贴近农民,就是形成以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增收、增收促创业的良性循环。二是在地域分布上重点鼓励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劳动力回流较多的省份发展乡镇企业,引导这些地方承接东部地区和城镇的产业转移,壮大县域经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三是[,!]推动产业集聚,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和城镇集中布局,使乡镇企业职工的职业转移与空间转移相结合,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