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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搜狗地图、Google地图越来越受到使用者的欢迎,在电子导航,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Google地图以其强大的地图信息和卫星云图为使用者提供了强大的帮助,学习并熟练使用Google地图、尤其是Google Earth地标在线分享对于水利管理工作者受益匪浅。
【关键词】电子地图 工程管理 软件应用
据老一代水利工程技术人员讲,建国初期进行水利工程设计建设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一般都需要进行野外勘察测量,弄到某一地区的高精度地图是一件非常难办的事情。那年代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基本上要靠人工测量地形图,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电子地图不知不觉的得到了极大地发展,如今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搜狗地图、Google地图越来越受到使用者的欢迎,在电子导航,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Google地图以其强大的地图信息和卫星云图为使用者提供了强大的帮助,学习并熟练使用Google地图、尤其是Google Earth地标在线分享对于水利管理工作者受益匪浅。
1 Google地图注册与使用
Google地图有一些功能需要注册才能使用,在使用之前首先要注册一个Google地图账户, Google地图默认邮箱为邮箱,因此最好先注册邮箱,然后使用注册Google地图账户,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使用。经过简单的学习,使用起来得心应手,其乐无穷。在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经常要用到地图,尤其是大比例尺地图对工程管理更是密不可分,借助Google地图、尤其是Google Earth地标在线分享能够帮助人们实现许多水利工程管理任务。Google地图、Google Earth地标在线分享主要功能有:
1.1 移动地图
在地图上按住鼠标左键拖动或点击地图左上方的方向图标移动。
1.2 放大/缩小地图
可以通过滚动鼠标滚轮来放大或缩小地图,也可以通过地图左上方的加减号或滑动杆来缩放,另外双击地图上的某一点可以直接放大。
1.3 当前坐标
右上方“当前坐标”栏目动态显示的经纬度为当前地图画面中心点的经纬度。其中经度正数为东经,负数为西经,纬度正数为北纬,负数为南纬。
1.4 切换地图显示
地图画面右上角的三个按钮是用来切换地图显示模式的。从左至右分别代表“街道电子地图”,“纯卫星地图”和“有标注卫星地图”。请根据需求和喜好自行选择。
1.5 分享地图
可以点击屏幕右上方的“与朋友分享当前地图”,系统会自动生成当前位置的网址链接,任何人通过这个链接都可以访问这个位置。
1.6 地球在线子频道导航
2 Google地图一些特殊功能
Google地图实验室功能是Google公司免费向全球使用者提供的重要功能,在水利工程测量中经常能够用到,Google地图首页页脚显著位置显示重要提示:您必须登录您的 Google 帐户才能保存已启用的实验室功能。
2.1 Google地图实验室功能
登陆Google地图网站,网页右上角显示“Google 地图实验室”,点击后弹出窗口显示7项功能,默认状态下该7项功能全部处于停用状态,使用者需要使用某项功能时将该项功能选择“启用”然后点击“保存更改”即可。
2.1.1 距离测量工具
在 Google 地球上测量某条路线的距离。启用该功能后,网页左下角比例尺左侧出现一个尺子标记,通过点击这个图标实现地图上两点间距离测量,简单易用。
2.1.2 “在此显示!”
该功能向右键菜单中添加一个选项,利用该选项可在光标位置处直接缩放到最大缩放级别。
2.1.3 划定区域放大
该功能能够简单快捷地放大地图中的特定区域。只需点击“划定区域放大”按钮,在地图上绘制一个方框,就可以放大方框中的区域!十分简单!
2.1.4 回到测试版
基本用不到。
2.1.5 经纬度工具提示
在鼠标光标旁显示一条工具提示(说明光标所指位置的经纬度)。按 Shift 可激活工具提示。
2.1.6 经纬度标记
可向右键菜单中添加一个选项;添加后,当您调出右键菜单并选择这个选项时,就可以放置一个显示光标所指位置的经纬度信息的小标记。
2.1.7 智能放大
您是否曾经因为过度放大图像而看到类似“我们没有能放大到此级别的图像”的提示?智能放大功能可以预先检查现有的图像,防止出现超范围放大的情况。
3 Google地图的搜索查询功能
在Google地图搜索窗口输入地址或者经纬度即可检索到用户需要的地图信息,例如在搜索窗口输入“吉林省四平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即可查到该区域的地图或者卫星地图。输入经纬度信息(注意输入格式“纬度,经度”经纬度单位为百分度),如果需要搜索的信息为度分秒格式或者大地坐标X、Y、H格式,需要使用软件加以转换,常用软件有万能坐标转换9.70免费版,用起来十分方便。
万能坐标转换9.70免费版与注册版的差别在于转换精度,对于一般要求而言免费版完全能够满足应用。我国的常用坐标系有北京54、西安80及国家2000坐标系是平面高斯投影坐标系统,三者因为采用的地球参数不同,有少量差别。原先一般都使用北京54坐标系;现在正向西安80坐标系过渡;国家2000坐标系参数最接近国际WGS84坐标系,我国测绘局公布几年后将再过渡为国家2000坐标系。
作者简介
王秋颖,女,吉林省四平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工程管理科助理工程师。
【关键词】测绘工程;土地管理;利用应用
一、测绘工程在土地管理及利用中的应用
(一)在土地利用及更新情况调查实践中的应用
土地利用及土地更新调查,就是为查清不同类型的土地资源面积及其分布和利用状况,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为省级和全国的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而进行的调查,通过测绘工程的实施能够来获取的土地数据,然后和已经确定的信息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将原始信息数据与整合后的信息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及时进行更新,为以后土地管理及利用提供依据。
(二)在土地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测绘工程的应用不仅能及时调整和更新土地管理的信息,还对土地规划的设计过程有一定的影响。土地规划的设计工作是土地进行建设的基础,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根据每一块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才能合理地规划和设计土地用途。
(三)在土地勘测及位置界定中的应用
测绘工程不仅能够对土地规划和管理提供重要的工作依据,而且在土地勘测及位置界定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土地勘测及位置界定指的就是测绘工作人员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土地面积进行测量工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信息整理汇总、外业测量和土地信息数据的储存这几个方面。
二、土地资源开发管理与土地测绘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土地资源开发管理方案与规划的制定必须以土地测绘为基础
土地资源的管理开发,必须是建立在全面了解和掌握目标土地的地形、范围等相关要素的基础上进行的。利用测绘技术获得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方案制定的依据,同时也为后续环节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开发是建立在土地测绘基础上的。
(二)土地测绘为土地资源开发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在土地资源管理开发的过程中应用土地测绘技术,对于土地数据精确度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假如没有先进的测绘技术作为依据的话,那么土地测绘工作就必须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完成,而这不仅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同时也会影响到土地测绘的效率和数据信息的精确度。所以,只有充分发挥土地测绘技术的优势,才能促进土地测绘数据准确性的有效提升。
(三)土地测绘推动了土地资源开发管理效率的提升
精确的土地测绘数据是土地资源管理方案制定和规划审批的基础。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土地测绘数据出现偏差的话,那么将会对后续工作的开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三、测绘工程的应用分析
对于3S的技术来说,在日后的土地管理中,也是存在着比较频繁的一个利用,因为这项技术也是作为土地管理的时候具有着较为重要的一个内容,目前,gps也是作为其他信息的一个根源,并且遥感影像也是作为其参照物,在计算机中通过利用GIS平台可以直接地绘画出相应的图形,之后可以完成每一个具体地方的信息标准,这样能够有效地去完成土地查询的任务,同时也是可以将药膏数据利用数字化软件去进行数字化的处理。
(一)GIS技术
所谓的GIS技术,也是称之为地理信息的技术,目前在互联网的支撑下,这项技术也是把每一种关于地理数据都做出了相应的排序,进而使其可以形成图形编辑和数据库管理等集体的概括计算机系统,这项技术最开始的时候便是直接应用到了土地管理和开发等系统之中,进而可以构成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所构成的土地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土地开发管理系统首要任务便是需要对土地的数据做出相应的统计,或者是对各个方面的任务进行管理,使其能够建立起相应的法律依据提供出相应的参考。
(二)GPS技术
GPS就是我们所说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这一技术就是利用衛星讯号的传播和三角测量的原理来对地理位置进行定位,这一技术的特点主要是全天候、高效率及高准精性等,是满足现代化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必然要求。现在GPS技术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和完善,在土地测绘中应用GPS技术时,主要就是利用静止形态下的定位和快捷的静态定位这两种方法满足测量过程中对精准性的高标准要求。而且在具体应用过程中,能够及时地对各种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使得测绘工程在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应用中更加灵活。GPS技术的应用相较于传统的测绘技术来讲,能够更及时更详细地了解地形结构的变化情况,能够有效使得数据信息测绘的精准性大大提高,并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人力、物力的不必要消耗,大幅度地提高土地测绘工作的效率,能够更有效地掌握土地资源的信息。
【关键词】市政工程 软土地基 强夯法 施工流程 地基沉降量
根据市场调差,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大约为7711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大约为60346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百分之五十六。距世界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未来数十年中城市建设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建筑设施需建设在软土地基之上,软土地基施工技术水平对构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及使用性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1 市政工程中软土地基的概况
软土是一种天然含水量大、压缩性高、天然孔隙比大于等于1、抗剪强度的细粒土、包括淤泥、淤泥质黏土、泥炭、泥炭质土等。大多数软土成因为沉积相。由于软土具有孔隙比大、含水量高、强度低、变形量大、压缩性高、压缩稳定所需时间长、侧向变形大的特点,给工程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作为市政工程施工的主要病害,软土地基在工程中常会遇到下列问题:
(1)软土地基承载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在静载荷或动载荷的作用下,发生局部或整体破坏影响构筑物功能实现甚至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2)软土地基的沉降量超出设计范围,这将会将致市政工程使用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在发生不均匀沉降情况下会使路面裂缝及地下管线断裂等情况产生。(3)由于软土地基含水量高,当地下水浮力超出地下建筑自身重量时会引起建筑物的结构破坏,这种情况在埋深较大的筏形基础和箱形基础上尤为明显。(4)由于软土地侧向变形大的特点,降水施工中如控制不合理,将导致土体出现侧移现象,进而影响到施工区域建筑物与地下管线的质量。
2 市政工程中软土地基的施工技术的运用
软土地基进行处理主要是想达到控制沉降、变形和增加强度、抗滑力的目的。根据加固原理常用的软土地基处理方法可分为:强夯法、灌入固化物法、排水固结法等方法。
2.1 强夯法
本方法为选用重锤从相应高度下落对土层进行夯击,达到土质快速固结的方法,也叫动力固结法。其工作原理为:通过起吊机械,将重锤(10~40t)提升至(10~40m)高,然后让重锤自由下落,在夯击力与冲击波的影响下,对土层进行夯实作业,通常用来处理砂性土、非饱和黏性土及杂填土的软岩地基。在非饱和黏性土地基常用不间断夯击或分遍间歇夯击的方式施工。夯实次数、深度可以利用现场试验的方式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如夯实能量为100kN・m~200kN・m,夯实有效深度可控制在3~6m之间。
强夯法施工流程:施工场地清理与平整场地高程测量及施工夯点位置标注起重机就位放置夯锤于夯点夯前锤顶高程测量起吊夯锤脱钩装置开启吊钩放下锤顶高程测量完成夯点夯击作业。如在测量时发现坑底偏移现象,必须对坑底进行平整作业,避免夯锤施工误差的产生。
2.2 粉喷桩法
粉喷桩法属于灌入固化物法的一种,往往应用于饱和软黏土加固施工中。其工作原理为:将加固料通过压缩空气送到软土中并与软土搅拌充分混合,通过固化剂与软土之间的相应反应,硬结软土,确保地基的整体性和强度。常用的固化剂主要材料为水泥、石灰等。
其施工流程:(1)桩机就位:测量粉喷桩位置,架设粉喷桩机械,确保其安装稳定性。通过技术手段矫正水平度和垂直度,确保桩机定位准确。(2)钻进:启动空压机,将双螺旋搅拌头钻进至桩底设计标高,钻头原地旋转,不能停钻。(3)加入固化剂并搅拌:钻机反向转动,启动送灰机后开始输送固化剂,当固化剂到达喷灰口时钻头开始提升。提升过程中,遵循相关规定,对调速电机进行调节。在提升作业时添加固化剂、搅拌工作同时进行以确保充分搅拌软土与固化材料充分混合。(4)复搅及复喷:钻机正转下钻复搅,反转提钻复喷,达到设计重复数次。(5)停机:钻头提升至桩顶标高下0.5m时,停止发送器孔内喷射粉料作业,原位搅拌2min,充分利用管内余灰喷搅,钻头提离地面0.2m。完成成桩作业。
为保证作业安全,本桩孔作业完毕后,应等待全部管道压力消除,钻机主电机停机后进行移位,在新桩孔位置重复以上流程,直至设计范围内地基处理完毕。
2.3 排水固结法
排水固结法的原理是:在载荷的影响下,通过竖向和横向的排水通道,缓慢地将土体内孔隙水除去,降低土体孔隙比例, 达到固结地基和提升地基强度的目的。本方法常用于饱和软弱土层地基处理中。排水固结法可以较好的解决沉降和稳定问题,所以应用比较广泛。但由于一般的泥炭土质软弱土层渗透性较低,排水效果不理想,不适用该技术。在选用排水固结法进行软土地基处理时,应先对其作业原理、应用环境进行分析。在施工中为提升土体固结的速度, 可将排水设施增设到天然土层内,将排水长度大大降低,以达到快速固结、缩短工期的目的。以袋装砂井施工为例,其施工流程如下: 场地清理及放样―砂井就位与压管―填砂袋―成井检查与补砂。
3 市政工程施工中软土地基施工的质量控制
(1)在采用强夯法处理软土地基时,填筑料应当混合均匀并对其含水量进行有效控制。当填料水分不符合规定时,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分层虚铺厚度应根据选用的夯压机械进进行确定,各层的碾压次数要达到设计规定。通过严格施工的质量控制可以效控制软土地基的含水率,提升地基承载能力。(2)在排水固结法处理软土地基时,应当控制施工速度和加载速率。加载速度和加载间隔可以通过现场加载试验进行确定,通过对加载速度和加载间隔的控制可以掌握地基沉降规律并避免塑流挤出现象。(3)质量控制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施工人员素质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市政工程软基处理施工中,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对施工质量的控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 东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软土地基实例分析
深圳新周公路位于珠三角地区,软土基层厚度为7米,根据设计采用深层搅拌桩,所以沉降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在新区路段,软土基层厚度为3米,对此部分的沉降量进行了观测统计,K2+331部位的沉降量为0.723米,K2+631部位的沉降量为0.637,K2+990部位的沉降量为0.563,K3+200部位的沉降量为0.652,数据可见,沉降量均匀且稳定。
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地处松花江平原中游地带,位于北纬45度38分至45度52分,东经126度28分至126度36分。在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塑料排水板对软土进行处理,以便合理的控制软土沉降的速度。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对沉降进行了观测,观测结果如下:在K48+100左时的沉降量为151,在K48+100中时沉降量为172,在K48+右时的沉降量为82.3,在K48+920左时软土地基沉降量为72,在K48+920中时沉降量为89,K48+920右时沉降量为64。观测结果可见,软土地基的沉降量大约为1.8米,且与温度的变化有相互联系。在的沉降观测对东北地区的软土地基沉降具有以下几点特点:沉降不均匀、变形大、沉降稳定所需的时间较长。由于受到地质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因素,道路的稳定性、安全性及使用性会大大的降低。
5 软土地基施工技术取得的效益及意义
随着对软土地基施工技术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我们在实际工程中已取得了不少的经验,通过不断完善软土地基的施工技术,在施工工艺方面、施工机械器具方面、施工效率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各施工单位因地制宜发展了一系列的对软土地基处理的技术,给市政工程带来了良好的效益的同时,也给社会产生了诸多的经济效益,为市政工程对软土地基的处理奠定下了丰富的经验。
在市政工程的道路施工阶段,常常会遇到条件差的地基,如软土地基,软土地基在实际施工时容易出现破坏和失稳现象,无非极大地增加了施工难度,它具有含水率高、透水性差、抗剪前强度低等特征。在路基的施工中,由于沉降不均匀会引起失稳现象,严重时会导致路基整体的坍塌,极大的危害到了道路的安全,因此,对软土地基的处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施工中不可避免的环节,通过处理必须使其稳定性和使用性满足要求,从而保证道路使用时减少甚至排除沉降的可能性,提高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6 结语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对市政工程建设提出新要求,软基处理技术作为市政工程地基处理的重要方式,软土地基处理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市政工程功能的实现,所以施工单位需高度重视软土地基的处理。在软土地基施工中,要充分进行地质调查,明确软土的类型和特性,选用恰当的处理方式和施工工艺,严格质量管控,确保软土地基处理后合乎设计规范以提高市政工程的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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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志敏,李本林,管吉磊.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软土地基沉降的计算及其分析[J].东北市政工程学报,2005(07).
[3]王中立,李有才,潘伟聪.高速公路软土地基处理方法及分析方式[J].高速公路工程,2008(07).
[4]贾晨晨,王利来,金成辉.珠三角地区高速公路工程软土地基处理方法[C].全国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技术学术会议论文集,2009.
关键词:土建工程师;房地产;职责;土建管理
中图分类号:T-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作为房地产公司工程建设中土建项目,投资和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相当大,投资者在付出巨大的代价后最终能否获得理想的、满足适用要求的工程产品、获得良好的社会企业声誉与效益,这无疑与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和土建、水电工程师三大甲方代表在其中的管理工作息息相关。其中关系到现场施工最为重要直接的当属建设单位的现场土建工程师,他所管辖的范围最大最广最全,所以本文重点探讨土建工程师的职责及一些具体的现场管理工作。
土建工程师的内涵及作用
土建工程师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项目配备的配套工程师,也就是甲方委派的指导现场工作的现场代表,该职位的从业人员不仅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工程实践以及必要的社会交往能力,还必须具有责任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好的职业道德及较高的权利义务观,必须切实考虑居民用户的切身利益,进而提高土建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土建工程项目质量,争取最快最好最大最有效的满足项目的预期工程效益。
我国全面推行的土建工程师的下程监理制度对提高我国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确保国家建设计划和下程合同的实施,逐步建设起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秩序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监理自身性质决定了它是为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服务,它只能在建设单位委托和授权的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监理,因此建设开发单位委派的现场代表是必不可少的,他为监理单位与房地产等建设单位的决策层及下程建设的外部环境起到一个桥梁和良好的纽带作用。
土建工程师的职责管理目标及职责范围
职责管理目标
土建工程师的岗位职责管理目标主要有三点:①熟悉房屋开发项目工作程序,了解设计原理,严格掌握各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②按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质量、工期、资金方面进行控制,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周边的关系;③完成合同中所要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制定具体的工期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职责范围
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的土建工程师,应熟悉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熟悉和掌握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房地产公司土建管理工作,相应变动比较大,主要体现在国家政策等方面,熟悉和掌握相应的政策导向,从而有效的指导房地产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合同文件是现场管理最重要的管理依据,是土建工程师对整个管理项目有效实施监管的依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合同是过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把控的重要依据;设计图纸是指导施工的依据,是整个过程施工的在主体,熟悉和掌握设计意图,对设计缺陷的合理的及时的反馈,是工程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作为一名合格的管理人员,在工程的设计阶段以及施工过程中,除了要做好合同及设计图纸等方面问题以外,还要做好技术交底和管理协调两方面的工作。
图纸会审后的技术交底是技术协调的重要环节,技术交底的目的是让施工队、班组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了解施工的各道工序衔接,从而减少交叉作业矛盾的发生。管理协调包括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建设方、监理人员定期组织协调会议,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对于较复杂的工序和部位,在施工前应组织专门的协调会,使各专业队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把交叉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
我国房地产建筑市场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恶意低价中标,施工单位在采用不平衡报价或不合理低价中标进场后,通过采用低质材料降低造价或大量设计变更的方式,强迫业主增加施工内容,抬高施工造价;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方面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筑施工队伍技术力量薄弱,对各种材料的使用性能缺乏深入了解,导致流入市场的劣质的建材水泥、钢筋等不合格的产品用于工程建设中,造成了工程质量不达标。最终不但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利益受到损害,也直接造成了企业的综合效益和市场声誉受到严重影响。作为建设单位的土建工程师,更应该强化土建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材料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工作。
土建工程师在项目全程管理中应做的工作
土建管理同其它管理活动一样,需要运用科学系统的方法,结合先进、适用的管理技术,对项目的目标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土建工程师在房地产开发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中需要做好以下工作: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材料等的管理控制。
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是工程之根本。要达到预期的工程质量要求,就必须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坚持过程控制,样板先行的原则;做好现场检查制度,对过程中质量问题及质量隐患采用书面形式下发到施工及监理单位,对整改不彻底,拒绝整改等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采用局部停工整改,直至全部停工整改。在质量管理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过程控制”的原则,同时要加强对监理质量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一切以施工质量为前提。
做好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进度控制就是时间效率、工程质量、效益三者间的协调管理过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把进度提上去,节约工期,就是提前完成公司的预售计划,回笼资金。结合现场条件、政策变化,考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选择等工作,全面编制项目总控制计划,做好各个环节的调控工作;土建工程师要严格执行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坚持审核施工单位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安全控制是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在安全方面要做好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应急予案,做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坚持例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跟踪落实;及时组织召开工程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会议,加强安全全面监管。
做好成本管理工作
成本管理是管理造价。合理降低工程造价,能为企业创造利润,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土建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①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工作;②现场实际变更的审核工作,③做好现场签证的办理工作。
做好材料管理工作
做好材料采购、材料进场验收、抽检抽样、材料分类堆放等工作,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凭材料出库单发放使用,并且需对发放材料进行追踪,避免材料丢失,或者浪费,对易燃品、防潮品要采取相应的材料保护措施,注意新材料的使用等。
重视协调管理
组织协调好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使参建各方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发挥,是土建工程师综合能力的体现。甲方工程师作为管理的一个重要岗位,做好项目的协调是关键,其中,对应对监理及施工单位之间矛盾冲突、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之间的问题等,都可以去梳理,最终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解春香.住宅工程质量及管理的分析[J].低温建筑技术,2000(1):71-72.
[2]王建中.项目管理在房地产开发程实践中的应用[J].福建建筑,2008(6):175-17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省辖市(行政区)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军队各大单位土地管理部门: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1988〕国土〔籍〕字67号《关于扩大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和开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军队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队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按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
二、军队用地单位在填报军事设施和保密的企业化工厂土地用途时,分别填“军事设施”和“军事工厂”。没有开展军用土地详查的用地单位对使用面积不清楚的,抓紧时间自行勘测丈量准确。军队申报单位,向当地政府只交纳土地登记和领证的工本费。
三、军队和地方有权属争议的用地单位,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服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国家土地管理局、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关于《军用土地利用现状及地籍调查技术规定》的通知要求,把争议问题及时解决。
Abstract: FIDIC contract terms are generally used in civil engineering projects. Combined with a number of engineering practice, this paper made a number of applications of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the content abstract.
关键词:FIDIC合同条款;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Key words: FIDIC contract terms;civil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8-0045-01
1FIDIC合同条款的简介
FIDIC是位于瑞士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简称。沿用了ICE合同条款的格式,这些合同条款的重点在于这些条款能适用于国际工程项目,且其仲载条款是遵循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的规定。
2FIDIC合同条款的主要条款
FIDIC合同条款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条款;第二部分是特殊适用条款。FIDIC合同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①谁负责设计、施工及配套设施;②业产和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摊方式;③各方面之间监控合同执行的程序和安排;④分包商的使用;⑤工程进度、工程延长、完工和交付使用;⑥对工程延误、质量缺陷及其他末履约项目的措施;⑦付款程序和条件;⑧保险;⑨施工安全;⑩合同变更;???合同终止;???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3FIDIC编写分类
一、定义和解释;二、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三、转让和分包;四、合同文件;五、一般义务,;六、劳务;七、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八、暂时停工;九、开工和延误;十、缺陷责任;十一、变更、增加和取消;十二、索赔程序;十三、承包商的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十四、计量;十五、暂定金额;十六、指定的分包商;十七、证书和支付;十八、补救措施;十九、特殊风险;二十、解除履行;二十一、争端的解决;二十二、通知;二十三、业主和违约;二十四、费用和法规的变更;二十五、货币及汇率。
4FIDIC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4.1 计量
4.1.1 工程计量FIDIC合同中的工程计量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对承包商已完工程量和进场材料等进行核查和量测,并相应检查工程记录和图纸等。①工程量清单中开列有工程量仅是该工程项目的估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过程中应予以完成的工程和实际准确的工程量。②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通过计量来核实工程量和确定按合同已完工程的价值。FIDIC合同条件规定了相应的计量方法和承包商应给予的配合。③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商提交的包括在投标书内的每个总额支付项的分细目都应取得工程师的批准。工程计量的方法。一般在工程量清单前言中有明确说明。
4.1.2 支付条款经工程师或代表签订由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直接关系到合同总价及工程投资的控制。①现金流动估算表,以供其参考。②由于发生工程变更影响合同价格的增减支付问题。③计日工一般是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上项暂定金额内。④工程师指示用暂定金额支付用于完成工程或供应货物、材料、设备,提供服务等支付的款项。⑤承包商在每月末应提交月结帐单。⑥发生紧急补救与抢修工作时,应支付费用的问题。⑦合同价可随劳务费和材料费等市场涨落面变动时的付款以及由于工程项目所在省的法律、法规的变更,使承包商的工程费用发生增减时。均应计入合同价格之中。
4.2 风险分摊FIDIC条款风险定义为一切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因此在FIDIC合同中风险不再只是一个负面的概念,在某些情况下风险可能是积极的正面的。因些,项目管理在多年实践的经验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FICID合同条件中,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分类并予责任划分。
4.2.1 业主承担的风险责任FIDIC同条件已明确规定了业主的风险和特殊风险。若该类风险发生并引起工程损害,风险过后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商有义务进行工程修复,所花费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包括发下几种:①特殊风险。②工程还未办理正常移交手续,业主提前使用造成工程的损害或损坏。③对于工程变动风险、合同缺陷风险、不可预见的恶劣自然条件或地下障碍风险等,一般应由业主承担。
4.2.2 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责任①对于承包商提供的材料、工程缺陷、施工技术和方法不完备、临时工程倒塌等造成的工程损害,应由承包商自费负责修复。②对于单价的报价风险、材料及设备的采购风险、施工工艺和技术风险、工程进度与质量风险、因管理不善造成内部工人罢工等风险,则应由承包商承担。
4.3 支付证书在FIDIC合同条款下,共有5种类型的证书,分别是中期支付证书、初验证书、终验证书、最终付款证书和合同终止时的评估证书。中期支付证书:通常是按月向承包商支付已经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证书。初验证书:在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对已完成的工程或合同规定的部分工程提出申请后的28d,如检验合格,工程师可对申请的整个工程或合同规定的部分工程出具初验证书。终验证书:工程师应该在缺陷责任期过后28d,在对所有工程进行验收并确认所有缺陷责任证书中所列缺陷得到纠正的基础上,向承包商出具终验证书。最终支付证书:在出具终验证书后,工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商出具最终支付证书。
4.4 索赔的解决方法工程索赔通常的两类:第一类是可以根据合同随时解决的;第二类是需要司法解释或经征求工程师意见后提交争端调解委员会或最终提交仲载解决的。为有效处理索赔并尽量减少对工程合同的负面音响,最关键的是无论是工程师代表还是承包商的代表,在整个合同期间要保存如下全面详尽的记录:现场日记、进度资料及照片、人力和设备损耗、周报和月报、更新的施工计划、会议记录、现场指令变更指令、图纸的登记、财务卷宗,往来函电卷宗等,并就特别事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业主提交索赔意向、索赔报告及程序性文件。FIDIC合同条款包含了保证合同双方不承担应由对方承担的风险的程序。
5结束语
FIDIC合同条件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已基本普及。如能灵活与熟练地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CID)应用到工程实践中去,加强对工程分包、风险的管理、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延期、费用索赔等争端问题,进一步增加市场经济与法制观念,运用法律、经济和科学管理手段来执行过程中合理使用FIDIC合同进行项目管理,可以保护承包商的权利和应得的利益,合理转嫁施工风险,从而避免不应有的损失,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还更加紧密结合我国的工程实践经验,注意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和一致。
参考文献:
法定代表人:李维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人:滕建国,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徐富荣,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住所地:上海市崂山西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蔡育天,该局局长。
委托人:陆银华,上海市虹口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委托人:蒋荣,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上诉人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城公司)为与被上诉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房地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沪高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992年6月8日,中美联合信托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上海新城房产企业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上海市虹口区房屋综合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与上海房地局签订沪土(1992)出让合同第13号《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A地块出让合同)约定:信托公司、新城公司、开发公司以4,205,800美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上海市吴淞路31号街坊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自1992年8月15日至2042年8月14日止。1993年2月24日,信托公司、新城公司与开发公司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投资组成合资企业虹城公司,上述A地块土地使用权即转为虹城公司。1994年9月10日,虹城公司与上海房地局又签订沪土(1994)出让合同第75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B地块出让合同)约定:虹城公司取得上海市吴淞路31号街坊B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虹城公司如不按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虹口区政府)签订的《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支付费用,上海房地局有权解除本出让合同,已付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同日,虹城公司与上海房地局签订《A地块出让合同备忘录》载明:双方同意将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至2043年10月8日止,与B地块土地使用权期限相同。同年9月9日、9月10日,虹城公司分别与案外人虹口区政府签订《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合同》、《补充协议》、《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约定了虹口区政府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费用数额及违约责任等事宜。在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履行上述合同、协议过程中,虹城公司发现受让的地块存在民防工程。
1996年10月,虹城公司以虹口区政府违反《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拆迁期限、且在拆迁过程中发现该受让的土地存在民防工程为由,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依法解除拆迁合同,由虹口区政府返还其支付的动迁费,并支付违约金、设计费、勘察费及A地块土地使用年限减少等损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9月18日以(1996)沪高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有关上海市吴淞路31号街坊B地块的《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及《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合同》有效,继续履行;二、虹口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虹城公司赔偿金2,645,912.13美元;三、虹口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虹城公司受让的A地块土地使用年限减少损失130,146.91美元;四、虹城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五、虹城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虹口区政府委托动迁费7,170,505美元,并自1997年6月17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7,170,505美元为总值按每日万分之三给付滞纳金。虹城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并申请追加上海房地局为该案第三人。本院于1999年10月11日作出(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认定,虹城公司在二审期间申请追加上海房地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实际是对双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有争议,属于另一个性质的法律关系,不属本案第三人。由于虹口区政府并非在合同约定的14个月内完成拆迁,虹城公司根据不安抗辩和同时履行抗辩的原则,有权迟延付款。在虹城公司诉讼后,虹口区政府在一审法院开庭时才主张已经完成拆迁,且双方对拆迁范围存在争议,因此,在法院没有作出判决上的认定前,不能以开庭日作为已经履行的日期,应当以法院判决生效的日期作为虹城公司付款的日期,一审法院判决虹城公司自1997年6月17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7,170,505美元为总值每日按万分之三给付滞纳金,缺乏依据,依法应当纠正。据此判决:一、维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6)沪高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项。二、变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6)沪高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虹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虹口区政府委托动迁费7,170,505美元。
2000年9月11日,虹城公司依据本院(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以上海房地局没有告知其出让的土地上存在民防工程,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其与上海房地局签订的B地块出让合同;由上海房地局返还其土地出让金,并赔偿其拆迁的经济损失。上海房地局则提供了由虹城公司1995年1月12日、同年9月6日签收的虹口区民防办发出的《停止施工通知书》及《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办法》的复印件,以此证据证明虹城公司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另查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1993年6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民防工程的产籍档案由市或区民防部门管理,房地产权籍档案由市或区房地局管理;上海房地局在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当对出让的土地自然状况包括地表下的设施情况告知受让人,以保证其出让的土地不存在瑕疵。另据虹口区民防工程管理所档案卡记载:虹城公司受让的A地块有一处建筑面积69平方米的民防工程;B地块分别有建筑面积76平方米及建筑面积42平方米的民防工程,其三处民防工程合计为建筑面积118平方米。上海房地局在与虹城公司签订《A地块出让合同》、《B地块出让合同》时,未履行告知出让土地现状的义务。虹城公司亦没有向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拆除民防工程的审批手续,其受让的A、B地块未实际开发建设。
一审诉讼期间,一审法院委托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对A、B地块118平方米民防工程的拆除费用进行了评估,结论为:拆除A、B地块118平方米民防工程的费用为49,511.98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上海房地局代表国家以合同形式将讼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虹城公司,双方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权利义务履行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上海房地局要求以行政合同定性,不予支持。上海房地局就虹城公司诉讼已超过时效所提供的证据为复印件,依法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即便上海房地局提供的虹口区民防办谈话通知书能证明虹城公司已于1995年1月12日知悉讼争地块下有民防工程,但是,早在1996年11月1日,虹城公司已提出质疑,因此,上海房地局认为虹城公司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的理由不能成立。可认定上海房地局出让给虹城公司的地块是有瑕疵的,对此,依法应由上海房地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已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可以确认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的《拆迁合同》等有效,并继续履行。而《拆迁合同》又是本案B地块出让合同解除与否的前提,且虹城公司关于解除本案讼争合同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因此,对虹城公司请求解除B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请求,不予支持。对虹城公司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张,因民防工程拆除费用为49,511.98元,应由上海房地局承担。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确认虹城公司在委托拆迁及大市政配套方面也存在违约,因此,虹城公司的违约行为亦是造成其土地开发工作闲置的原因之一,虹城公司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上海房地局提供的土地存在瑕疵,土地使用权又是有价值的,故可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来折价赔偿。据此判决:一、延长虹城公司受让取得的A、B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即从2002年1月1日起算持续50年;二、上海房地局赔偿虹城公司民防工程拆除费用49,511.98元;三、虹城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571,410.30元,由虹城公司负担71410.32元,由上海房地局负担500,000元;评估费3000元,由上海房地局负担。
虹城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海房地局出让的A、B地块存在民防工程,致使其不能达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预期的经济利益,上海房地局应当赔偿土地出让金、拆迁费、工程设计费及利息等经济损失;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受让的A、B地块拆除民防工程费用评估为49,511.98元,并非实际发生的费用,该费用的数额应当以实际拆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为依据。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判决,依法予以改判。上海房地局答辩同意一审法院判决,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维持,驳回虹城公司的上诉请求。
本院审理认为:虹城公司依据与上海房地局签订的《A地块出让合同》及《B地块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上海房地局依约交付了出让的A、B地块,且虹城公司对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主张及以延长虹城公司受让的A、B地块土地使用权年限作为虹城公司使用土地年限减少的损失之判项没有提起上诉,因此,虹城公司上诉主张上海房地局赔偿其土地出让金及利息,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上海房地局与虹城公司之间不存在拆迁补偿的法律关系,在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履行《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及《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的合同》中,由于虹口区政府对B地块逾期拆迁,导致虹城公司已经受让的A地块延期开发建设,为此,本院(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已经判令虹口区政府偿付虹城公司赔偿金2,645,912.13美元,赔偿虹城公司A地块土地使用年限减少的损失130,146.91美元。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的拆迁合同合法有效,已经履行,因此,虹城公司主张上海房地局支付其拆迁费及利息损失,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民防工程系防空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拆除民防工程必须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拆除。虹城公司至今尚未向有关民防部门提出拆除民防工程的申请,该工程项目用地至今亦尚未开发建设,且本院(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已经认定:“虹城公司在委托拆迁及大市政配套方面也存在违约”,因此,虹城公司的违约行为亦是造成其土地开发工作闲置的原因之一。虹城公司主张上海房地局赔偿工程设计费、工程款等费用,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因虹城公司没有办理拆除民防工程的报批手续,民防工程尚未实际拆除,一审法院委托中南会计事务所对该民防工程的评估结论,应当作为上海房地局支付虹城公司拆除民防工程费用的依据,虹城公司以中南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非实际发生的费用为由主张上海房地局再行支付民防工程的拆除费用,没有事实根据。一审法院根据上海房地局在履行双方签订的《A地块出让合同》及《B地块出让合同》中,没有将虹城公司受让的土地存在民防工程的现状告知虹城公司的违约事实,判决由上海房地局赔偿虹城公司受让取得的A、B地块使用权年限,即从2002年1月1日起算持续50年,上海房地局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虹城公司没有举证证明其他实际经济损失发生的事实,本院不予认定。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条 凡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活动(以下简称土地招标、拍卖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省城市(含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增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包括商品住宅、写字楼、商铺、宾馆和高级娱乐设施,不包括福利房和工业厂房)用地,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
第三条 市、县(含县级市,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土地招标、拍卖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拟招标、拍卖出让的土地,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 土地招标、拍卖活动应有计划进行。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年度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上级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制订,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送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六条 土地招标、拍卖出让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建设、规则、财政、房管、计划等有关部门按计划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拟招标、拍卖地块的开发,确定规划设计要点,编制用地宗地图、投标(拍卖)须知、土地使用权投标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应遵循合法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社会和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监督。
第八条 举行土地招标、拍卖活动,土地管理部门应提前发出公告,公布竞投(买)的时间、地点、地块,并向竞投(买)人提供拟招标或拍卖地块的有关资料(包括面积、位置、用途、开发程度、规划设计要点、土地使用年限及有关规则、参与人须具备的条件和竞投(买)的规则等),接受咨询。
第九条 土地招标、拍卖的出让底价应经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规范程序评估,并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竞投(买)人应了解招标或拍卖地块的有关资料,遵守规则,依法参与竞投(买),不得弄虚作假或串通压价。
第十一条 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招标,可选用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确定中标人:
(一)在竞投期内出价最高者;
(二)根据竞投出价与规划设计方案等,经评标小组综合评定最优者;
(三)在竞投期内最先付清规定的标价款者;
(四)在竞投期内实际交付地价款最多者。
第十二条 土地抬标活动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截标之日前30日发出招标公告;采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四)项规定的中标条件的,应同时公告标价或出让底价、付款方式;
(二)投标者报名并索取有关招标文件;
(三)按公告的决标条件及程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为中标条件的,应经评标小组评定后决标;
(四)土地管理部门向中标和不中标者发出书面通知;
(五)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10%的定金;
(六)中标人按规定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及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第十三条 土地拍卖活动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以下程序公开拍卖:
1.主持人简介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2.公布拍卖起叫价;
3.竞买者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
4.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10%的定金;
(五)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第十四条 按本办法通过招标、拍卖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向有关部门申办基建立项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等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按有关规定指定或委托有资格的不动产拍卖机构或地产交易机构负责土地拍卖具体业务。
第十六条 中标人或竞得人交纳的投标(或竞买)定金可抵作地价款。
第十七条 土地招标、拍卖成交后,中标人或竞得人反悔,不按规定时间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书的,应赔偿组织招标、拍卖活动支出的全部费用,该地块由土地管理部门重新组织招标、拍卖。
第十八条 中标人、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的,土地管理部门可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解除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并将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不动产无偿收归政府所有,同时可按地价款总额的10%扣收违约金。
中标人或竞得人已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土地管理部门未按约定提供出让土地的,中标人或竞得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双倍返还定金,中标人或竞得人并可请求相当于地价款总额10%的违约赔偿。
第十九条 市、县土地招标、拍卖结果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对下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招标、拍卖活动要进行监督,并可以对不符合规范的招标、拍卖活动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招标、拍卖活动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宣布其招标、拍卖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
第二十条 所有竞投(买)人报出的最高地价低于出让底价或达不到中标条件的,组织竞投(买)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宣布停止该幅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活动。
第二十一条 政府工作人员在土地招标、拍卖活动中,接受贿赂,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凸版印刷采用透明非结晶氧化物半导体,试制出了将制造工艺控制在低温状态的涂布型薄膜晶体管“Thin Film Transistor(TFT)”,并成功地驱动了电泳方式的可弯曲显示器(E-ink电子纸)。
该显示器通过印刷法涂布氧化物半导体层,其它层采用与普通TFT相同的制造工艺形成。凸版印刷与德国材料厂商赢创工业(Evonik Industries AG)共同改进了透明非结晶氧化物半导体材料,并将TFT制造工艺中的最高温度降至比原来低100℃之多的较低温度(270℃)。由此,可以将TFT的基材由玻璃改为具有柔软性的树脂(耐热薄膜)来实现柔性显示器。另外,通过在制造工艺中使用涂布方式,与原来的真空成膜法相比在简化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等降低制造成本方面已有眉目。
显示器相关专业调查公司韩国Displaybank表示,由于以美国为首的电子书阅读器的普及,预计电子纸市场将在2017年达到接近6,000亿日元的规模。电子纸要求具有轻量性和柔软性,此次新开发的产品可在塑料基材上制造TFT,容易满足这些要求。氧化物半导体的使用自2004年11月东京工业大学教授细野秀雄领导的研究小组开发出α- InGaZnO TFT以来备受关注,由于拥有高迁移率、稳定性、低工艺温度、可大面积均匀成膜以及可形成透明涂布等原来硅类半导体和有机半导体所没有的特性,许多企业都在积极进行研发和试制工作。
试制的显示器的参数如下,尺寸为对角2英寸(像素数为80×60),TFT基材为玻璃,半导体材料为透明非结晶氧化物半导体。特性方面,TFT迁移率超过0.5cm2/Vs,ON/OFF比超过105(与普通的非晶硅TFT相同)。
彩色电子纸开发不断升温,实现动态影像显示的同时更像“纸”
可显示色彩的电子纸将会在2010年以后不断面世。例如,普利司通将于2010年春季开始,为日本关西Urban银行试验运行彩色电子纸终端。该终端上采用的电子纸为普利司通开发的“电子粉流体”技术。该终端可显示4,096色,尺寸为A4大小(13.1英寸)。
决定收购全球最大电子纸厂商――美国E Ink的台湾元太科技(Prime View International,PVI)也计划于2010年6月前后开始供货彩色电子纸。E Ink和元太科技在2009年10月底举办的“FPD International 2009”展会上,均展出了9.7英寸及6英寸的彩色电子纸。此外,收购了排名电子纸业界第2位的美国矽峰(SiPix Imaging)公司的台湾友达光电(AU Optronics,AUO),也计划于2011年年初开始提供彩色电子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