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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层及构造特征
评估区出露地层较为简单,大面积覆盖第四系马兰黄土。河(沟)谷内为第四系全新统堆积物。从板块构造学说的观点出发,兰州市位于祁连褶皱系东部,横跨祁连中间隆起带和拉脊山加里东褶皱带。大致可分为加里东以前、加里东、印支、燕山及喜马拉雅五个构造期的褶皱和断裂,其中以燕山期表现最为明显。燕山运动还使新近系地层发生强烈褶皱和断裂,并伴随着不均匀的升降运动,并产生褶皱和断裂。评估区发育的主要断裂有秦王川盆地西缘断裂(F2),秦王川盆地东缘断裂(F5)。
评估区位于青藏高原东缘,是我国重要的地貌梯级过渡带,其新构造运动十分强烈,以断裂和断块活动为基本特征。其主要活动特征表现为构造活动的继承性和新生性。在时间上具有阶段性,空间上具有差异性。概括起来,本区主要有大范围整体性、间歇性抬升和断裂、断块活动的继承性和新生性两个主要特征。
2. 水文地质特征
根据地下水的赋存条件,将区内地下水类型划分为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和松散岩类孔隙水两类。
2.1 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
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指存在于新近系中的地下水,在评估区分布很广,赋存于新近系砂岩、砂砾岩、砂质泥岩的孔隙裂隙中,厚度2m~5m不等,往往与第四系黄土、砂砾卵石等构成统一含水层,含水层透水性、富水性差,单井涌水量流量一般小于10m3/d,枯季地下径流模数小于0.1l/s?km2,水质较差,矿化度达3g/L以上,水化学类型以Cl?D-SO42-型和Cl-型为主。该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一般自高处向低洼处径流,绝大部分转化为沟谷潜水。
2.2 松散岩类孔隙水
可细分为黄土孔隙裂隙潜水和沟谷潜水两类。
(1)黄土孔隙裂隙潜水分布于低山丘陵区,赋存于黄土的孔隙裂隙中,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多以泉的方式排泄,水量贫乏,水质亦较差。区内大多地段为透水不含水的黄土,只在丰水年或雨季有季节性或暂时性的水流富集与赋存。
(2)沟谷潜水分布于孙家沟以及大西沟等较大沟谷的中、下部一带,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冲洪积角砾层中,含水层厚度较小,一般为2m~5m,地下水位埋藏较深,为40m左右。该类水主要接受降水及灌溉水的入渗补给,由北向南径流,向沟口一带排泄。富水性普遍较差,单井涌水量一般小于100m3/d,矿化度多大于1g/l,水化学类型为HCO3--SO42-型或Cl--SO42-型。
3. 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及特征
3.1 土体工程地质性质
区内土体根据其成因类型可分为一般土和特殊土两大类型,―般土包括粉土、砾卵石,特殊土为黄土。
(1)粉土:在沟谷中均有分布,其成因类型冲积、洪积和坡积。其厚度一般10m~15m,最大厚度20m,往往夹有多层砂土。由于成因复杂,结构多变,其物理力学性质差异很大,为中等压缩性土,稍密,具有Ⅲ-Ⅳ级自重湿陷性,承载力特征值为120kPa~140kPa。
(2)碎石土:主要分布于区内较大支沟沟谷中,上部为砂土,下部为角砾。呈稍密―中密状,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200kPa~300KPa。
(3)黄土:区内黄土分布广泛,以马兰黄土为主,厚度变化大,黄土层厚度一般为30m~70m。具中等压缩性,马兰黄土具低压缩性。区内黄土具强湿陷性,湿陷等级为Ⅱ-Ⅳ级,承载力特征值为140kPa~160kPa。据实验资料,湿陷系数0.001~0.142,自重湿陷系数0.001~0.079,易溶盐量0.57%~3.82%,塑性指数7.5~8.5,液性指数0.21~0.30。
3.2 岩体工程地质性质
根据岩体结构、岩性组合、岩石力学性质等特征,将评估区岩体划分为层状软弱―半坚硬砂岩、泥岩岩组(N),评估区范围内地表无出露,岩性主要为砂岩,岩层具层状结构,承载力400kPa~500kPa,变形模量40kPa~60mPa,重度22KN/m3~24KN/m3,凝聚力100kPa~200kPa,内摩擦角26°~35°。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评价得出黄土大部分具中-强湿陷性,并具自重湿陷性,为Ⅳ级自重湿陷,属很严重湿陷等级;黄土状粉土一般浅部多具湿陷性,以非自重湿陷为主,湿陷土层厚度一般在2m~5m左右。黄土湿陷或潜蚀现象主要表现为陷穴、陷坑、落水洞和竖井等。多零星分布于地形低洼地带和陡岸处,规模均较小,落水洞一般深2m~5m,洞口直径0.5m~2.5m。目前主要危害公路、渠道和农田,另外场地内黄土湿陷等级为Ⅳ级(很严重),且湿陷性较敏感,若地基处理不当或者排水设施不到位,发生黄土湿陷的可能性较大,黄土湿陷可能破坏建设项目地下给排水等设施,或引起拟建建筑物基础局部地段的不均匀沉降、路面沉陷等,判定现状评估区内发生黄土湿陷的可能性较大。
5. 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预测
(1)场地平整后形成填方边坡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预测评估。根据“平整方案”结合该区域地形地貌条件,场地平整后将会形成三处填方边坡,为X1、X2和X3,最大坡高分别为30m、15m和12m,坡体主要由人工填土组成,结构松散,预测在降雨、地震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外部作用下,3条填方边坡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均为大。(2)场地平整后开挖形成挖方边坡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预测评估。场地平整后将在规划区形成3块台地,1号台地位于规划区北侧,2号台地位于规划区中部,3号台地位于规划区南侧,3块台地周围形成1级~2级边坡,坡度25°~35°,边坡高度5m~6m。由于形成的边坡坡度较缓,坡高不大,因此场地平整后形成的边坡失稳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3)场地平整后回填土引发黄土湿陷灾害的可能性预测评估。场地回填区分布于建设场地沟谷地带,回填土为区内丘陵地段挖方地段产生的黄土,回填土厚度最大34m。由于场地平整过程中回填厚度大,分布面积广,以及回填施工过程中受降雨天气及施工方法的影响,在土体自然沉降及场地区大面积集水等不利工况条件下,易使回填场地区整体上或局部地段出现较大幅度的沉降变形,引发黄土湿陷灾害。填方区发生黄土湿陷灾害的可能性主要依据填方厚度判定,填方区厚度15m~34m,发生黄土湿陷的可能性大。(4)场地平整过程中引发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预测评估。建设场地区共分布有3条沟谷。强降雨期间,填方过程中推填的松散土体在雨洪水冲蚀作用下,在沟谷地带可引发泥石流灾害。由于区内各沟谷长度均较小,汇水区范围小,而且沟底较宽阔平缓,因而场地平整过程中引发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小。
6. 防治措施
6.1 黄土湿陷灾害的防治措施
(1)对项目区规划整平的建设场地应做好地表水的防渗、排水处理等防护措施,对雨水及其他生活、生产废水实行统一的排泄,减少地表水向场地内入渗,防止因地表水渗漏造成的场地区地面的塌陷。(2)严格控制绿化用水,尽量减少水体向场地区入渗,并按照湿陷性黄土地区绿化用水要求进行用水的管理,并不定期检查地面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对场地区已发生的陷穴,可采用灌砂、灌浆、开挖回填等措施。经夯填处理好的陷穴,其土层表面应用采用3∶7灰土填筑夯实或辅填其他不透水材料加以改善,并将流向陷穴的附近地表水引离,防止形成地表积水及水流集中产生冲刷。
6.2 场地平整后形成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填方边坡的防治措施:对于规划区边界处回填结束后形成的低于整平面的填土边坡,为保持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应使最终坡面具有安全坡度,并采取分级放坡、坡脚设置挡土墙、坡面设置格栅状浆砌块(片)石护面或采用三维垫固定植草护面、坡顶设置截排水沟的综合措施防治。
[关键词]地理区域 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 防治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2-244-1
所谓地质灾害,指的是受到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所引发的一系列灾害,给人们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等带来严重的影响。例如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裂缝、塌陷、崩塌以及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因此, 对于这些自然灾害进行评估,运用正确、科学的评估原则、评估方法和量化指标,并采取一定的措施达到防治的目的。
1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方法和量化指标
1.1评估原则
在对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时,首先要对其评估原则进行考虑,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1.1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的划分
在对其危险性程度进行划分时,将我国国土资源相关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文件作为主要的划分依据,对其危害性级别分为大、中、小三个级别。
1.1.2坚持“就急、就重”的原则
在对某个地质区域的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时,要将危险性进行明确的登记和分区,注重就急不就缓、就种不就轻。
1.1.3坚持“区域相异、相似”的原则
在对地理区域性的相关的拟建工程的危害级别、程度进行考虑时,首先要对该地域的地质环境条件、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解,对其进行划分的过程中,主要以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1.2评估方法
首先将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作为重要基础,然后通过对地理区域的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存在形式以及严重程度进行了解,最后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解决。
1.3评估量化指标
在对地质灾害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估时,主要对灾害分布的长度、土方体积、灾害影响范围、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灾害种类以及灾害程度等方面进行考虑,然后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测评估、现状评估和综合评估。
2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
2.1现状评估
对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不仅要具备大量、全面、系统的地质专业知识,而且还要采取专业性强的评估方法,对其进行现状评估,主要对以下两个方面:
(1)对地质灾害区域的水文、地质、地形、气象、岩体工程以及地震构造等方面进行分析和了解。
(2)对地质灾害区域周围正在建设的工程和以往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只有在对所有的区域信息进行全面、认真的评估之后,才能更好的进行现状评估。
2.2预测评估
对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其主要的评估范围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以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对实际的施工情况进行分析后,具有足够的论证后,对滑坡、泥石流以及崩塌灾害周围半径不超过50米的区域设置施工项目。立足于建设工程角度,需要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灾害和危险进行良好的控制和把握,进而对其灾害性进行评估。
2.3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指的是在实现预测评估与现状评估的互相结合的前提条件下,对地质灾害区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区域环境分布情况的差异性进行评估的一种方式。另外,在对区域内适应性进行评估之外,还要对区域级别进行划分,主要将级别分为适宜、适应性差、相对适宜三个级别;对其灾害危险程度进行划分,主要分为大、中、小三种程度。
3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3.1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通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后,针对其结果制定出一套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所制定的灾害方案除了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之外,还要对灾害种类、灾害级别以及灾害情况等进行全面的了解,然后选择具有针对性、目的性、严密性、可操作性的防治建议和措施。
3.2滑坡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针对出现的滑坡地质灾害进行防治时,首先要采取避让措施,尽量绕开出现滑坡地质灾害周围的区域。如果不能完全避开滑坡地质灾害区域,那么就要对滑坡地质灾害的覆盖范围、规模以及种类进行考虑,然后确定具体的防治措施。例如通过采取设置挡土墙设施、建造排水系统以及更改滑坡体等防治措施。此外,尤其要注意,在进行深挖方工作时,最大程度的防止在滑坡体前缘位置进行该项工作。
3.3崩塌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首先要对出现崩塌地质灾害的位置区域进行及时、快速的处理,有效的避免给以后工程建设的开展埋下安全事故隐患;其次,对于稳定性不强的后壁陡边坡进行治理,有效的防止崩塌灾害造成的重大威胁;最后,严格的根据实际的工程建设情况,按照建设工程治理标准规范对其进行治理和防范。例如对于那些建设工程中切坡高度大、开挖量大的工程项目来说,要着重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关注。
3.4斜坡不稳定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在部分区域中,其沟谷比较深,进而会很大程度的出现高陡边坡。所以,在对该类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可以运用将路基段转变为高架桥以及侧移等方式,来有效的避开出现高陡边坡的现象。另外,如果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高陡边坡,不能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避让,那么可以采用控制开挖深度、加固以及设置安全坡比和坡型的方法,来有效的保证高陡边坡的稳定性。
4结语
总之,伴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规模的逐渐扩大,建筑工程建设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如果人们没有引起对地域性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条件勘测的重视,那么很可能导致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留下安全事故隐患,进而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需要加强对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来对地质灾害进行预防和控制。
参考文献
[1]张驰,辛晓玲.浅谈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科技信息,2010,01(11):82-83.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法和内容
1 引言
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的任务是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危害程度,确定判别区段危险性的量化指标。
2 公路建设工程概况
某公路改建工程,全长52104km。公路按照所处地理位置的地形地貌特点,划分为两段:起点K44+600-63+000为山岭重丘段,长约17182km;K63+000-界为平原微丘段,长约34122km。该公路改建工程涉及山地、沟谷、盆地和洪积扇等多种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在线路沿线存在较大变化,且地质灾害发育。
3 公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法
3.1 预测评估
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灾害主要为崩塌、泥石流、边坡稳定、地面沉降。工程建设诱发、加剧的地质灾害可能为崩塌、泥石流、边坡失稳和地面沉降。通过预测评估,对该公路有危险的崩塌46处,泥石流5条,不稳定边坡1处。平原微丘段诱发和遭受地面沉降的危险性为小。
3.2 公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根据现场地质灾害调查结果、该公路沿线的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各地段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成果,依据上述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的定性和定量标准,对该公路沿线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根据表1可以看出,该公路全线划分15个区段,其中山岭重丘段划分14个区段,平原微丘段1个区段。山岭重丘段各区段位置及危险性等级见图1。平原微丘段危险性等级为“小”。从图1可以看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有1个区段,长101802km,占线路总长1154%;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有6个区段,长81635km,占线路总长1616%;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有8个区段,长421616km,占线路总长81186%。
表1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分级标准
危险性等级 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灾害种类 灾害点平均密度/个•km-1 灾害分布长度比例/% 分区说明
危险
性小 简单 1-2
危险
性中 较复杂 1-2 1.5-5.5 25-80 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有一种或两种地质灾害,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
危险
性大 复杂 ≥2 >5.5 >80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有两种以上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
图1 某公路改建工程山岭重丘段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2)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根据各区段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综合评估结果,81.86%的线路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小的区域,因此,适宜进行公路建设;16.6%的线路处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区域,公路建设用地基本适宜,但应对地质灾害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
4 公路建设工程状评估内容
地质灾害危险性由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稳定性)和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估(表2);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稳定性)主要以工程地质比拟法和地质历史分析法进行评估;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根据其已造成的死亡人数(或威胁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或威胁资产)进行定量评价。在起点K44+600-K63+000的山岭重丘区段,未发现滑坡、地裂缝、岩溶塌陷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主要灾害类型为活动断裂、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存在小规模的危岩体,各地质灾害的分布明显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发育程度、地形地貌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条件综合控制。在评估区内崩塌点共计51处,其中现状危险性大的崩塌点为1处,危险性中等的崩塌点计29处,危险性小的崩塌点计21处;评估区内发育5条泥石流,其中危害性中等的有1条,危害性小的有4条;南口山前断裂对本工程的危险性小。
表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危险性分级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危险性大 强发育(不稳定) 危害大(重、特重)
危险性中等 中等发育(基本稳定) 危害中等(中)
危险性小 弱发育(稳定) 危害小(轻)
5 公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公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问题比较严重,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防治。
(1)切方边坡引发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应确定合理的开挖坡比,自上而下采取阶梯状放坡分级、分段开挖等工程措施,边坡上部形成的危岩,及时清除或加固处理,坡面及时采用锚固、锚喷、修筑挡墙以及削坡减载等措施,以防止切方边坡产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危及拟建工程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
(2)填方边坡引发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首先应对地基土进行处理,做好填筑材料的选择,分层碾压,其次高速公路两侧填方边坡坡比、坡型应予以加强,坡面采用浆砌片石等进行护坡,同时防治路面及坡面等地表水下渗路堤基础,引起路基塌陷等地质灾害危及拟建工程本身及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
(3)隧道工程引发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避免洞身开挖引发地面塌陷以及洞顶崩塌等地质灾害,施工中应遵循先支护、后开挖、在支护的原则,地表划定安全区和采取保护。
(4)岩溶塌陷、采空区塌陷防治措施,沿线地基选择上应尽量避开大型岩溶洞穴、采空区,小型岩溶洞穴可采用回填灌浆处理,或采用桩基础直接跨越等措施,采空区应予以综合回填等工程处理措施。
(5)拟建公路沿线城镇、交通设施、厂矿、企事业单位较多,房屋较密集,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对道路两侧的厂矿企业、居民和沿线交通通行等的危害,应留有施工安全距离、加强监测预警,合理进行安全爆破等。
6 结束语
综合评估时,进行量化指标的统计分析,确定量化指标分区取值,应充分考虑环境地质条件的影响,并结合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结果进行危险性等级分区,如有出入再按评估原则进行调整或细分区段,达到所有区段划分既符合标准,更要切合实际。
参考文献:
[1]何维彬,,陈国华.道路工程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京开高速公路(辛立村收费站~市界段)为例[J].中国水运(下半月),2009(06).
1、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研究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地质灾害发育程度逐渐加重,我国越来越重视地质灾害的评估和防治工作,国内不少学者在这一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工作。柳源提出了常见坡面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的程序和方法。刘希林等对泥石流危险范围预测模型进行了具体研究。唐川等对城市泥石流风险评价等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宋光齐探讨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模型,对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及分布范围进行预报预警。高华喜等利用GIS平台对滑坡灾害风险空间进行预测,对滑坡危险性进行了空间预测与区划。梁国玲等应用GIS平台,建立地质灾害区划模型,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有力保障和依据。李向全等运用模型库技术理论,成功地研制了地质灾害预测评价模型库系统,为探索地质灾害减灾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技术途径,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目前,我国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涉足地质灾害和大部分领域。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并没有将理论成果充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在研究深度、宣传和群众重视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2.1对地质灾害危害性重视不够
目前,很多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预测工作并不重视,并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预防工作落实到专职机构和人员。在实地勘察时,没有对隐患点逐个排查,在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导致所编制的报告与野外情况不符。报告编制不实导致无法因地制宜的制定防治规划和预警预防方案。
2.2研究区域范围不够
目前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开展只在明显灾害隐患点或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而轻视该范围以外的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事实上,地质灾害的发生一个复杂的关联机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由多种因素综合而形成。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当扩大调查范围,这样才能精确的对地质灾害进行防范治理。
2.3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在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例如对于评估工作的规范标准不统一、编制材料审查不够严格、防治工程落实监管不够、治理施工监督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制约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实施。
3、存在问题解决途径
3.1加强宣传,提高重视
目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在基层单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基层,要在基层单位建立群防群测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对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排除,降低地质灾害危害。
3.2加强资料管理,规范相关技术规范
原始资料是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的基础,针对目前野外调查不细,导致原始资料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野外调查资料审核验收的力度,规范原始资料的管理制度。对于所编制的报告和规划要组织专家到野外进行实地踏勘,依据野外实际情况对报告进行验收和评审。对于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应组织有经验的专家,依据常见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制定比较适用的技术规范。并依据监测和调查不断更新,对于新增类型的地质灾害,要及时提出相应的评估、治理方案。要更加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先进的监测预报模型,提高地质灾害预测的精确度,在防治施工方面,改革施工技术,推行先进的技术方案,有效的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3.3加强区域管理
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区分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公布的划分范围,设立明显的标志,如警示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以免加剧诱发地质灾害活动。如必需开展建设工程活动,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论证后,先期修建防护措施,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4、结论
关键词:古丈县;建设项目;地质灾害
1前言
建设项目位于古丈县山枣乡林场村山枣溪北部海拔约325.0m山坡,周边属地质灾害易发区,评估区内现状未见各类型的地质灾害,但用地区内存在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条件,对建设项目造成损失,因此对古丈县公租房建设项目场地的地质灾害性进行科学评估极为重要。
2工程概况
古丈县民政避险搬迁公租房建设项目位于古丈县山枣乡林场村山枣溪北部,其占地面积4486.30m2,约为6.73亩,总建筑面积2000m2,项目包括公租房40套及水电等相关附属工程。
3地质环境
3.1气象、水文环境
评估区位于武陵山中部,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春暖多雨,夏季干热,秋高气爽,冬季寒冷,四季分明,南西部的地表水体有山枣溪,该溪自北西往南东迳流,其河床宽3.0~5.0m,坡降5~15%,本次评估野外工作期间测得流量约19.5L/s。
3.2地形地貌
评估区一带位于湘西断褶侵蚀、剥蚀山地在南东部,建设工程区一带主要为丘陵地形。
3.3地质构造
评估区所处大地构造位置为扬子准地台南缘,属新华夏第三复式隆起带中段,即古丈复背斜南东侧、古丈—吉首断裂带中部的南东盘,区内褶皱、断裂构造不发育。
3.4工程地质概况
评估区内地形条件简单,地貌类型较简单,地质构造属较简单类型,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复杂类型,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
4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经现场详细调查,评估区内未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类型的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区内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5工程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5.1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危险性评估
(1)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未来工程建设涉及切坡和填方,将于建设场地北侧形成相对高差1~4m,坡度约65°的边坡,切坡坡度虽较陡,但切坡高度较小,故预测评估其引发崩塌的可能性小,但存在引发滑坡的可能。
(2)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评估区内较松散的土体厚度为0~3m,成分为人工填土、强风化岩及较软的泥质粉砂岩,危害对象为坡体下部拟建的建筑物,约3栋,危险性等级为中等。
(3)泥石流地质灾害现状评估
建设项目用地区一带为丘陵地形,山枣溪自南向北从评估区边缘通过,长度约300m河床较平缓,在用地区附近其坡降小于3‰。用地内切坡后的土石方量一是作为建筑材料用作回填土石料,不存在大规模弃土渣堆,物源物质不丰富,所以用地区内工程建设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其危险性小。
5.2工程建设可能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
根据现状地质灾害分布,评估区内未发生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所以,预测评估工程建设加剧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5.3建设工程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
(1)可能遭受崩塌的危险性评估通过现场调查,评估区内没有发生过崩塌地质灾害,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也未见自然山体崩塌不稳定的危岩体,规划区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崩塌的可能性小,未来工程建设本身遭受崩塌的危险性小。(2)可能遭受滑坡的危险性评估通过现场调查,建设项目用地评估区内未见不稳定的滑坡隐患体。规划区南部一带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其它地段可能性小。所以,预测评估规划区南部一带未来工程建设本身遭受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其危险性中等。(3)可能遭受泥石流的危险性评估工程建设项目属侵蚀型丘陵沟谷地貌,规划区地势相对较高,北高南低,第四系残坡积层粉质粘土局部有分布,厚度小,部分地段基岩已出露,在长期暴雨的情况下,产生泥石流的可能性小,对本工程影响小,规划区一带未来工程建设本身遭受泥石流的危险性小。
6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建议
6.1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原则主要是根据综合评估分区中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和防治工程难易程度确定,可分为三级。即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的,防治工程复杂的划为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的,防治工程简单的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的,基本上不设计防治工程的划分为一般防治区。按照上述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分级原则,本建设工程区内可划分为1个地质灾害防治区,即次重点防治区,编号为B,需采用的防治措施有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监测措施等,其中工程措施简称为“工”,生物措施简称为“生”、监测措施简称为“监”。
6.2防治措施建议
6.2.1崩塌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建议
(1)工程措施:①对切坡地段形成的人工边坡易产生崩塌地段,采用护披工程进行防护,如修建挡墙、喷锚、锚杆+网格梁等。②对边坡上的松散岩块及节理裂隙发育地段进行处理,采用锚索、锚杆等各种方法处理。(2)监测措施:对场地平整开挖形成的斜坡进行监测,发现崩塌隐患,及时处理,并设置警示牌。
6.2.2滑坡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建议
(1)工程措施:对边坡采用护披工程进行防护,如放坡卸载,降低坡度与坡高;支挡,修建挡墙、喷锚、锚杆+网格梁、抗滑桩、排截水沟等。(2)生物措施:在斜坡体种植草皮、灌木等。(3)监测措施:对场地平整开挖形成的斜坡进行监测,发现滑坡隐患,及时处理,并设置警示牌。
7结束语
本次研究主要针对古丈县公租房建设项目场地存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其后期使用安全性提供数据参考帮助。
参考文献:
[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技术要求实施细则.
[2]杨顺泉等主编.《湖南地质灾害》.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2009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3—9月,区内大部分地区春、梅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略高于去年,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去年持平。春、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高陡边坡崩塌及滑坡。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山区滑坡、崩塌、小流域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对象。双桥、太真、上方、黄坛口、湖南、大洲等乡镇汛期降雨强度大,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对象是:大中型水库岸坡、新建新修简易公路沿线、山区中小学、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渣堆放点、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及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和上方镇界头村后山滑坡隐患防治点,由所在乡镇设立防灾明白墙,并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现状确定年度防治任务、目标,编制防灾预案,交区国土局备案。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黄坛口乡黄泥岭村桃源滑坡隐患、上方镇姐妹山滑坡隐患、上方镇大坪地村石灰石矿弃渣堆泥石流隐患、杜泽镇庙前枧头坞村泥石流隐患、双桥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并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年底,我区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滑坡13处,占28%;崩塌13处,占28%;泥石流19处,占40%;地面塌陷2处,占4%。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419户1736人,财产5599万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由于残坡积物相对较厚,修路、建房削坡、矿山开采、开垦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破坏了山坡的平衡状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比较发育的上方镇,冒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石煤、方解石等坑采矿山较多的上方、峡川等乡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防治对象,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国土局备案。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特别注意自然因素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特别要根据农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汛前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及山地斜坡地带、河流两侧边坡、库岸、矿山采空区及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除隐患。
(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补充抗台风及暴雪低温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内容,并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估,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汛期防洪,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设立安置区,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对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在汛期前编制完成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经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不合理、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则实施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用简易监测措施来监测灾体的地表位移,通过预警预报、临时避险等方式摆脱地质灾害威胁。通过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和预警预报项目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我区上方、灰坪、太真区域是*市三大石灰石集中开采区之一,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对废弃矿山,应进行削坡、复垦还绿,消除隐患;对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对待采、待批矿山,要按照开采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严格管理、规范采矿行为。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新建矿山、移民迁建、旅游开发等,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和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建设工程,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迟迟不整改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以处罚。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能选择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逐户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在汛期,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八)抓好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存在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在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加强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和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认真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因地质灾害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
5、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水利部门。加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水利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人员居住的大中型水库岸坡,要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划分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边坡未治理的交通沿线,要进行详细调查,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公路沿线巡查。
(四)区教育部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五)区旅游部门。加大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要风景名胜区,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须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六)区规划、建设部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区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督促乡镇、村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应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严禁全垦造林。
(八)区财政部门。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五、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强化责任落实,并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凡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同时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成立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防灾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落实。
我市地处皖南山区,80%的国土面积为山地、丘陵,地质结构复杂,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市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地质防灾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是实施**生态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早日实现“三最”目标,推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绝不能违背客观规律,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发展。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定,狠抓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防灾能力。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市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风景区管委会都要设立地质灾害值班室,落实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并建立迅速、准确的信息反馈系统。
(二)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责任,会同建设、规划、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各类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查管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认定,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和审查,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审查和工程建设活动管理。计划部门负责项目审批,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防治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编制本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严格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
(一)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地质灾害是城乡防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选址关。从严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进行除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设活动。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前,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的,或虽经评估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上形成联动机制,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审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部门要把严防地质灾害作为规划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与国土部门一道,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符合规划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未经国土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要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预防,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进行工程设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主体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进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在建设场地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无证、越级、挂靠、出卖图签、代盖图章等违法方式,从事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三)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做好完整的隐蔽工程记录,加强监测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层高、结构、体量和施工工艺等影响建筑质量安全和基础稳定的参数。凡边坡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或支护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主体建(构)筑物施工;凡地下工程未完成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地上工程建设。如施工中发现实际地质状况与工程勘察资料不符或存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入使用。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要加强对各区县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工作人员防治地质灾害的技能培训,提高区县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关键词】地质灾害;量化指标;评估;对策
1.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所谓的地质灾害,就是由自然的原因、人为的活动等引发的,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地面建筑安全等的诸如山林的崩塌、土体滑坡、山洪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以及地面出现沉降等一类与地质环境作用配送的灾害。在实际情况下,查清相关地质灾害在地质特征、分布情况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并恰当准确地评估这些的危险性,以便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与治理,对我国的国意义和现实意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础是对这些地质灾害有充分的认识和深入的专业了解,对其形成原理与诱发因素有科学全面的调查研究。以下就对几种主要地质灾害的成因与相关情况进行介绍:①滑坡的形成一方面是因为岩土的岩层层面、岩石的断面层面、岩石裂隙倾向引起的,在这些发育部位,极易形成风化,抗剪强度也较低,在内部形成滑坡的条件另一方面是因为大气降水或地下水的作用,也降低了岩土抗剪的强度。②崩塌形成是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气候降水以及外灾害多在一些新构造运动的地形下发生,这类地貌下,山地处于持续缓慢、间歇性的抬升状态,河流沟谷较发育,多呈现崇山峻岭、悬崖峭壁的地貌。而评估地区如果地层岩性较为复杂发育节理组数较多、与母岩的联系较差、大量频繁地发生持续性降水、人类活动处理不当等也极易引起崩塌灾害的方式。③泥石流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地壳抬升导致陡峭的斜坡与深发的沟谷等地形地貌条件下,横断面呈现两边高、中间低的峡谷状,沟谷的上下游的较大的高差。另一方面,如果存在多斯地质构造作用,岩石会较容易破碎,也会诱发泥石流。
2.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
原则、方法及其量化指标对地质灾害进行评估首先要确定一定的原则作为评估的根据。一般的地质灾害评估原则主要有:①依据国家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文件中对地质灾害评估提出的技术要求,将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按照其严重程度划分为大、中、小不同的级别。②遵从“区域内相似、区域间相异”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对区域内相关拟建工程、已有建筑等的危害程度和级别,充分地考虑到地质条件形成与发展在环境方面的差异,对评定区域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程度进行分区。③如果在同一个评估区域内,存在多种灾害隐患并存的情况,应该就其具体灾害的危害程度,以“就重不就轻,就急不就缓”的原则,来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分区和等级。
地质灾害评估方法的具体确定是在遵循评估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评估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存在情况、分布情况及其严重程度等,以滑坡、崩塌等灾害的种类、土方的体积、灾害的分布密度和长度、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的群众人数等为具体的量化指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3.具体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1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需要应用到大量专业的地理地质常识,采用一定的专业手段和方法,对评估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进行评估。首先,进行现状评估要对评估地区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在充分考虑到评估区域的气象、水文情况、地形地貌情况、岩土体工程的地质特征以及构造地震等的情况,对于一些沟谷众多的地区还要充分考察其谷坡、边坡的陡峻情况,岩基在片理、节理、裂隙等方面的发育情况。同时也要了解评估区域内正在进行或者历史书曾经进行过的采矿、路桥工程、建筑工程等项目建设的情况。在对评估区域的详细了解基础上,再通过一定的方法来评估相关现状对评估地区的潜在危害、项目建设可能诱发或者加剧某类地质灾害的隐患等。
3.2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主要的评估范围是评估区域施工项目所在地以及可能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产生影响的附近区域。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充分分析和论证,施工项目应该建立在周围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不大于50 m的半径范围内。就实际的施工情况而言,还要通过很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来把握和控制相关情况对评估地区的潜在危害、项目建设可能诱发或者加剧某类地质灾害的隐患等。
3.3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
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主要结合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的结果,再根据评估地区相关地质环境的差异性与地质灾害的潜在隐患点分布,对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做一个综合性的评估。同时,也要进行场地适应性的评估,将评估区域按照全面的地质评估数据区分为适宜、基本适宜以及适应性差等不同级别,基本与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的小、中、大等分级区段一致。
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建议
4.1根据实际的危险性评估结果,制定一个全面的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这个方案一定要全面综合,也要突出防治的重点,并且根据相关的灾害种类、灾点的防治分级提出针对性较强、实效性较高、突出灾害分级层次的防治措施与建议。建立一个灾害防治标准与指导方针,以更好地引导日后的灾害防治实践工作。
4.2几种具体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①滑坡的防治措施和建议。要防治滑坡灾害,首先应该考虑采取避让的措施,如果实在无法绕避,就应该根据滑坡的类型、滑坡规模及其主要的影响因素,采取设置截排水设施、设置支挡设施、更改滑坡体的几何形态等措施,并尽量不在滑坡体的前缘部分进行深挖方作业。②崩塌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一方面,要对崩塌体或者有崩塌趋势的地方进行及时的处理,避免其成为日后的灾害隐患。另一方面,还要对不稳定的后壁陡边坡进行治理,消除其的继发崩塌威胁。如果工程项目建设中包含有大量切坡高度较大的挖方工程,就要密切防范潜在的崩滑情况。在具体的工程建设中,可以按照边坡的相关治理规范进行崩滑的防范。③泥石流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对泥石流灾害的防治可以通过在泥石流的沟谷种植固土草木的措施,防止水土的流失,还要通过预留一定的泄洪通道,并保持其畅通,减少其他施工设施对泄洪通道的影响等措施来减少泥石流的方式概率。在评估区域如果要进行桥梁的墩台施工的,就一定要通过增大桥梁的跨度等办法确保桥面的足够安全。④不稳定斜坡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一些沟谷深切的区域,会出现较多的高陡边坡。进行工程建设时应该采取适当侧移、改路基段为高架桥等方法尽可能地避让。如果还是不能避让的,就一定要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法,控制好人工边坡开挖的深度、设置安全坡比和坡型、对较为完整或者新鲜岩面的坡面进行加固,以确保斜坡的稳定。
5.结论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等方面都呈现出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城乡居民在生活水平等方面都得到长足的进步,总体的城镇化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很多城市规模也在急剧的扩展。在这个扩展的过程中,社会各界对自然的地质地貌环境的勘测和相关灾害的防治往往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为出现各种各样的地质灾害埋下潜在的危险,极大地制约与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施工建设项目的开展以及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等实际情况,造成了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所以对其问题的的认识、分析和解决对策的提出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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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98页)【参考文献】
[1]徐至钧,赵锡宏.我国地质灾害评估报告[M].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2006.
[2]韩庆华,谷岩.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与防治建议[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
引言
地质灾害勘察可以有效地指导其防治工作,因此,需要处理好地质灾害勘察和地质灾害防治之间的关系。二者虽有一定的联系,但却属于两个方面的工作。地质灾害勘察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地质灾害勘察阶段;第二,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三,初步设计阶段;第四施工图和施工阶段。在进行这些阶段的工作之前必须要进行地质勘察工作。地质灾害勘察主要目的有:第一,查清地质灾害的灾情;第二,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第三,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第四,地质灾害的形成机制;第五,地质灾害的防治可能性;第六,提出一定的方案。
地质灾害勘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1.进行勘察的地质灾害点,不必都要进行治理
并不是所有的地质灾害点都需要进行防治,其治与不治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治理的经济效益;第二,治理的可能性。若一个地方在进行完地质灾害勘察工作之后,得知该地质灾害点形成的地质灾害不会造成很大的危害,或难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此时,就没必要对此种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工作,可以另寻他法解决这一地质灾害,比如采取搬迁的措施等。
2.地质灾害勘察与一般的工程地质勘察不同
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目的是弄清楚工程建筑的地址构造情况,以为工程建设和灾害防治提供参考依据。此外,地质灾害勘查还承担着弄清楚地质灾害的成因、运动机制等的任务。而地质灾害勘察须特别重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第一,灾情调查;第二,灾情评估。当在填写相关报告时,应仔细填写这两方面的内容,否则,地质灾害勘察工作就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其中,地质灾害的成因以及其运动机制可以为制定防治方案提供一定的依据。如果缺乏这种数据或资料,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就难以开展。在进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时,需要有的放矢,也就是说首先要查清其成因以及其机制,而后做出相应的防治方案。
3.地质灾害勘察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是研究防治条件
这种防治条件指的就是有没有必要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的条件。一般情况下,由地质构造所引起的地质灾害,往往难以治理,此时,应采取躲避的措施;而其他外力造成的地质灾害,是可以进行治理的,可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减小或消除其危害。但是,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即为治理的效益问题,有没有必要治理的问题。具体说来,地质灾害的防治效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社会效益;第三,环境效益。地质灾害有无必要进行防治必须结合这三种效益进行考虑。
4.灾情评估工作
地质灾害指的就是给人类生命财产引起一定的损失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如果某一事件不会给人类生命和财产带来损失或不对环境产生影响,则就不能称之为地质灾害。比如,深山荒林中发生泥石流等现象,但它不会给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因此,这一现象就不是地质灾害,充其量也只能是一种地质作用。地质灾害一定会引发灾情因此,需要对灾情进行评估。第一,应全面权衡其影响,而后做出估计,列出各种损失。在实际的评估过程中,应仔细分析地质灾害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
5.地质灾害勘察还要密切地与灾害防治方案研究相结合
在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勘察工作,不能不去进行勘察工作,而直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成因及其形成机制。此外,在野外进行调查工作时,还应积极学习当地的灾害防治措施,以使最终的治理方案更为合理。只有采取这样的举措,才可以制定出最为合理的防治方案。同时,如难以进行工程防治工作时,可采取躲避的措施。
6.地质灾害勘察过程中一定要紧紧抓住成灾因素研究
由于地质灾害勘察的最终目的就是弄清有没有必要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若有必要的话,则灾害的防治工作就成为重点。制定防治方案必须结合地质灾害的成因等因素。只要弄清地质灾害的成因,防治方案就会很好制定。因此,在地质灾害勘察工作中,一定要查清地质灾害的成因等。地质灾害勘察不是所谓的地质调查,单纯的地质因素也不可能造成这一地质灾害。比如,引发泥石流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大气降水。没有大气及降水,泥石流一般也就不会发生,因此,在仅泥石流灾害勘察工作时,需要考虑到大气降水因素。
7.要注意动态监测问题
动态监测工作对于灾情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就崩塌滑坡实例谈一下,现如今,一般采用的是数值计算方法来评价崩塌滑坡稳定性。这一方法往往得出的结果不准确,如重庆嘉陵江某镇石庙,在斜坡方向上出现一条裂缝,而分析结果却显示的是较稳定。此时,只有找出一些变形监测资料才能判断上述计算结果的正误。因此,需要注意加强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工作,以对地质灾害活动做出科学的评价。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地质灾害勘察工作中,需要理清地质灾害勘察与地质灾害防治之间的关系,并做好灾情评估工作,处理好灾害的动态监测工作,从而可以较为全面地了解灾害的成因等,为制定防治方案提供充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