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网络社会治理问题及对策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7 16:09:1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网络社会治理问题及对策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网络社会治理问题及对策

第1篇

>> 大数据背景下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策略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网络舆情与政府危机管理 面向大数据的网络舆情多平台交互机理研究 大数据背景下网络舆情预警机制的建立 大数据语境下网络舆情的价值转化 大数据环境下网络舆情分析方法探讨 大数据影响下网络承载问题研究 网络大数据助推网络舆情研究与政府管理实践 基于大数据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对策研究 大数据背景下的高校舆情管理研究 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研究 大数据背景下IM交互设计研究 大数据背景下网络自制综艺节目的特征及趋势探析 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网络舆情分析与应对 政治稳定背景下网络舆情的应对 大数据下的网络舆情应对 大数据环境下网络稳定性测试模型研究 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网络借贷监管对策研究 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数据管理对策研究 大数据时代下网络视频的发展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2] 相丽玲,王晴.信息公开背景下网络舆情危机演化特征及治理机制研究[J].情报科学,2014,32(4):26-31.

[3] 王芳,王晴.微博舆情的演化机理、价值特征与治理机制[J].情报杂志,2014,33(1):120-124.

[4] 杜建华.风险传播视域下舆论安全及其治理[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7):143-149.

[5] 蒋明敏.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风险的特点、成因及其治理[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3):173-177.

[6] .公共危机事件的网络传播与舆情治理[J].东岳论丛,2012,33(9):140-143.

[7] 张健华,李娜.智慧城市理念下的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研究[J].理论与现代化,2014(6):79-84.

[8] 张勤.网络舆情的生态治理与政府信任重塑[J].中国行政管理,2014(4):40-41.

[9] 梅松.基于电子政务的网络舆情危机治理[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1(4):41-46.

[10] 谢金林.网络舆论生态系统内在机理及其治理研究[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3,14(4):90-101.

[11] 李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中的政府决策:过程与机制[J].青海社会科学,2014(2):94-99.

[12] 张小明.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综合治理:体制建设与制度保障[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3,14(5):81-87.

[13] 马荔.新媒体视域下网络舆情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关系及治理路径[J].江淮论坛,2015(3):106-109.

[14] 李阳.危机管理模式下新媒体网络舆情治理路径研究[J].社会科学辑刊,2015(4):49-54.

[15] 韩舒立,张晨.网络舆情治理中的政府逻辑:困境与重塑[J].电子政务,2013(5):15-22.

[16] 舒刚.风险社会视域下高校网络舆情的治理机制创新[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5(9):33-39.

[17] 常锐.的网络舆情及其治理模式与机制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2.

[18] 张杰,张文胜.食品安全智库参与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治理研究[J].食品研究与开发,2015,36(15):143-147.

[19] 王向文,图登克珠.舆论场+:一种探索性思考――兼谈对涉藏舆情治理的启示[J].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0(3):28-32.

[20] 刘泾.网络舆论生态视域中的谣言治理研究[J].情报科学,2014,32(5):42-46.

[21] 张佳慧.中国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政策研究:态势与走向[J].情报杂志,2015,34(5):123-129.

[22] 盛明科,邵梦洁,徐厌平.国内网络舆情治理研究:主题、范式及展望――基于CSSCI数据库2005-2013年的数据分析[J].情报杂志,2014,33(8):190-195.

[23] 维基百科:大数据[EB/OL].[2014-08-28].http:///ch-cn/%E5%A4%A7%E6%95%B8%E6%93%9A.

[24] 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53.

[25] 曾润喜,徐晓林.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警系统、指标与机制[J].情报杂志,2009,28(11):52-54.

[26] 兰月新,曾润喜.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传播规律与预警阶段研究[J].情报杂志,2013,32(5):16-19.

[27] 蒋启源,谢金星,叶俊.数学模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243-245.

[28]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管分散在四类政府部门[EB/OL].[2016-04-01].http:///shendu/xxsb/detail_2013_0

7/22/27739989_0.shtml?_from_ral-ted.

第2篇

关键词:网络政治参与;民主政治;治理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催生了新型的政治参与方式,为民众的网络政治参与提供了全新的生态环境。民众可以通过网络参政议政,参与公共管理,行使民利,进行舆论监督等。然而,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始终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丰富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形式、拓宽了政治参与渠道,推动了地方政府开放及治理创新,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以及参与主体的非平等化、非理性化和无序化等制约性因素,加大了政府对其掌控和监管的难度,给政府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可以说,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治理的日益渗透使其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

一、我国网络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网络政治参与,有效拓宽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渠道,架起了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推动了政府治理体制改革。但我国网络政治参与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以参与主体、内容、成效来衡量,仍处于较低水平。

(一)政治参与的无序化。

首先,互联网与生俱来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容易助长公民的无政府主义、非理性参与等倾向,导致政治参与的无序状态,使得政府难以把控,造成社会秩序紊乱。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多发期,一些别有用心的利益集团把网民当成他们利益诉求或利益团体的工具,利用社会情绪操控网络舆论,制造群体极化现象。甚至故意激化现有的社会矛盾,制造群体性危机事件,威胁到政治体系的稳定。

其次, 各级政府对网络政治参与的认识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网络舆论、突发事件的控制能力相对较弱,不能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网络谣言、诽谤、人身攻击这些非常态的参与方式,无疑会导致并加剧网络政治参与中的非理性因素。

(二)政治参与生态环境脆弱化。

当前网络政治参与的生态环境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较为脆弱。

首先,“数字鸿沟”的存在加大了网络参与的不平等。“数字鸿沟”也叫信息鸿沟,指的是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穷者之间的巨大差距。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发达,在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各地区之间、各城乡之间均存在着数字鸿沟的问题。例如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参与主体多是高学历及高收入人群,他们掌握着较多的信息资源;而那些老年人群、偏远地区人群、基础设施匮乏地区人群等则只掌握着相对较少的信息资源,信息贫穷者则无法利用网络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其次,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能力较弱。相当一部分网民只是借着网络的便利,仅凭着个人冲动和情绪而参与政治,并不是出于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考虑;同时,网络上海量信息泥沙俱下,很多网民无从辨别, 因而导致政治盲从。这些显然都与公民政治参与的初衷背道而驰。

二、我国网络政治参与的治理对策

作为现代政治的新形式,网络政治参与社会化和制度化是大势所趋。积极构建和治理网络政治参与,规范预防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一)建设有序政治生态环境,引导理性网络政治参与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虚拟社会中的诸多问题不断暴露并影响着现实社会秩序。网络作为公民实现政治参与的媒介,其本身是不具备价值判断和导向功能的,因此要促进网络政治参与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要先建立起和谐有序的网络政治生态环境,才能使网络政治参与在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1.树立“公民意识”

公民对国家和公民关系的理性认识即为公民意识,它包括主体意识、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民主参与意识、政治宽容意识等要素。在公民意识支配下,公民若普遍自觉地以自身的政治参与去影响具体制度、程序、渠道的设计与建设,那么网络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形式就会越来越多,制度和程序也会越来越完善。因此具有公民意识的网民是网络政治参与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网络政治参与行为若缺乏公民意识,必将导致无序化和非理性的政治乱象。

2.构建政治参与文化

网络政治参与,既需要积极理性的文化氛围,同时其本身的发展也会促进积极政治参与文化的培育。政府应借助网络为公民搭建更多主流文化培育的平台,公开透明包容的去引导民众,当社会主流政治文化内化成为公民自己的价值观时,民众才能认同和支持政治系统,才能构建健康的政治参与氛围,在此氛围下的政治参与必然是相对成熟和理性的,这样才能促进网络参与的有序发展,进而推动政府社会治理创新。

3.提升信息技术

当前,我国网络信息的“数字鸿沟”现象几乎在各地区、各产业及社会各阶层之间都普遍存在,造成网络政治参与的不平衡。目前我国网络参与主体以知识分子、市民居多,而占中国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民,由于技术条件限制,还不能够广泛参与网络政治,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非常突出。作为信息不对称的弱势群体,农民缺乏有效的政治参与机制和渠道,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此层面上看,数字鸿沟已经影响了网络政治参与的积极意义。因此,必须强化公共服务提升网络技术,进一步弥补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 缩小政治参与的不平衡性,使网络参与的代表性与参与质量得到提升。

4.加强网络道德建设

网络道德是一种非正式规范,即运用社会核心价值的感召作用,指导和规范网络政治参与行为。一旦绝大多数网民认同网络道德规范后,它将会产生巨大的约束作用。

整治网络生态环境的社会基础就是网民及网络组织在道德约束下加强自律,自觉遵循公共空间应有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建立道德信念,增强道德责任感,自觉抵制网络暴力、煽动、谩骂、攻击等不理,不信谣传谣,敢于同网络中的非法和不道德现象做理性的辩论和斗争。

5.借助疏解性政策工具

网络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前所未有的烦恼,如因沉溺网游而患上网络成瘾症、网络孤独症,因网络交往带来的人际信任难题、因网络舆情使得社会不良情绪蔓延、因网络侵犯行为造成的社会纠纷等。这时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对网民进行心理辅导、社会情绪疏导、社会纠纷调解,这种网络治理手段即疏解性政策工具,它是政府指导下的一种民间活动,具体包括网民心理辅导、网络舆情疏导、网事社会仲裁等。疏解性政策工具在网络平台上使用,缓解网民心理恐慌社会恐慌,防止负面情绪积聚,维护网络公平,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网络生态环境和谐有序发展。

(二)完善网络立法监管,规范网络政治参与

随着人们对网络越来越多的依赖,人与人、人与信息的相互关系开始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涉及国家安全与犯罪、网上隐私权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的事件被嵌入网络。法律便成了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政策工具。加快推进网络立法,把立法、监管和惩防一体化,形成一套理念明确、 架构完备、 操作性强、 与时俱进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网络立法体系,推动民主立法的进程。以法律作为评判事物的标准,加强对我国网络政治参与的管理力度,并颁布网络管理的法律,做到网络危机事件产生时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我国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目前我国为了保障政治稳定也颁布了一系列诸如《维护互联网安全决定》、《电子签名法》在内的法律条文,但伴随着网络日新月异的变化,一些法律法规体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因此我国的法律体系也要不断完善,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构建网络预警机制。网络预警机制主要分为预警分析和御空对策两方面的内容,其中预警分析是指对网络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评估,并对网络事件进行监测或自动报警等;预控对策是指对预警分析所输出的信息进行综合的评估,并对诱发网络事件的高危因素进行跟踪,实现对其的早期控制[9]。通过建立起这个网络预警机制,能对网络的运行实时监测,有效掌握诱发网络暴力事件的原因,并针对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控对策,促进政治的稳定。

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就是对网络预警进行风险分析。同时针对网络危机,有效配备人力资源以及应急资源,以便于在网络危机真正产生的时候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就是要将政府、地方以及公民紧密相连,在网络危机事件发生之时,地方组织和公民能够协助政府进行打击,促进危机事件的解决。与此同时,应急联动机制也需要世界各国的良好沟通,在政治全球化的当今社会,网络危机事件呈现出世界性的特点,这就要求应对网络危机事件,需要国际间的合作和广泛参与。

(三)打造良好的政府形象,进行“政府网络营销”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促进公民网络参与。

各级党和政府应充分重视各级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深入了解民众需求,利用政府网站、微政务等为民众提供更快捷更有效更具人性化的公共服务。完善政府网站栏目,促进电子政府从“管理型政府”向“管理服务性政府”转变。树立信息权威,积极引导民众理性政治参与。

2.扩大信息公开力度,注重网络舆论引导。

政府确保充分的信息公开是避免网络信息瀑布出现的最好办法。譬如,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政府及时公开信息,引导舆论,能使网络谣言不攻自破;在公共政策或法律出台前的广泛征询民意,公开草案文本、 背景资料等相关必要信息,能避免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误读,等等。

3.推进网络治理创新,积极应对网络

创新网络治理,首先必须树立全新的网络执政观念,善待并重视网民的参政议政权利,正确对待网络舆论和网民意见,积极应对网络。其次,党员干部要转变作风,多深入网络听民声、纳民意,通过网络平台建立政府与民众的双向甚至多向反馈与交流,不断提高对网络突发舆情的反馈、应对能力。在面对网络时,应及时公布事件的进展和处理情况,第一时间正确的指导信息,及时有效的将网络扼杀在萌芽阶段。

4.提高广大干部网络素养,建设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在网络时代政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网络时代的干部队伍,必然是人、网络和政治高度融合的队伍,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提高广大干部网络素养的迫切性。加强网络知识培训与学习,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网络素质的干部队伍,为适应网络环境下的政治参与奠定基础。(作者单位:保定市委党校)

2015年度河北省委党校系统科研项目

参考文献:

[1] 郑兴刚.论网络政治参与治理的三大原则.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2.

[2] 周朗生.网络政治参与的成效、问题及其治理研究.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4(5).

第3篇

中国政府机构中的弹性要素——基于议事协调机构的一项分析

嵌入性治理:公众利益诉求理性表达的路径探析——以基层征地拆迁纠纷为视角

英国公共服务类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视阈下的地方政府间关系

灾害治理:政府与公益组织的良性互动

组织平台创新与虚拟社会管理的科学化——以宁波市江东区“社区网络发言人”建设个案为例

社会服务购买延续机制的中国语境

公司型地方政府的运作过程及其特征

科学发展观意涵:基于政府决策维度的认知

网络反腐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

双向同构:缩小三大差距的政情话语机制

论涉法涉诉的传统法律文化困局

行政规划的法律内涵研究

行政指导的程序规范探讨

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与对策——以上海为例

乡村社会变迁下的民间规则认同模式研究

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化与应对

房地产调控的难点误区及对策

非常规突发事件动态应急群决策:“情景—权变”范式

公共权力理性建构的逻辑进路

高可靠性应急管理政府:借鉴与构建

网络监督的兴起与政府行为模式创新研究

中国公务员职业倦怠现象与职场生态优化探析

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腐败终端机制——以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为起点

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的内涵阐析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哲学底蕴论析——以后现代主义哲学作为解释视角

房价失控与政府公共管理的矫治

探析应急管理理论的跨域治理网络模式——“5·12”汶川特大地震全国研讨会观点之启示

论权威主义的功能与发展前景

论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能力建设

中国政治学研究与政治实践的价值取向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实基础、种类及立法控制

公私合作行为的行政法实证分析——以“治安承包”为中心考察

我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困境及其纾解

论专业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的发展

社会工作介入民族地区的空间及特殊性探讨

欠发达地区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探讨

背景下公共财政的本质

论公共事务治理的二元对立特征及其缺陷

服务型政府的理论误区与实践策略

公共管理学中必须厘清的几个概念

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对我国“大部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对行政学院行政咨询职能的分析

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环境建设

区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社会信息化迅猛发展背景下的政治参与和沟通

行政区划视野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公权异化再思考——基于古典社会契约理论的阐释模式

公民监督:监督权利和监督权力的会通

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刍议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

关于增强行政复议公正性的若干思考

在视界交融中认识风险社会

第4篇

摘要:网络现在已然成为了大学生学习和交往所必不可少的工具。诚然,网络给大学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带来了方便,但是却又有不少大学生因沉溺于网络而不能自拔,这样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健康。为了帮助大学生克服心理健康障碍,正确对待和使用网络,本文将针对网络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从而导致网络犯罪的成因进行分析,思考并探索解决此类问题的途径,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犯罪;心理健康

一、 网络时代:

1.网络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21世纪是个网络的新世纪,网络如今影响着当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当今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地影响。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浏览全世界各种信息,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网上交易,极大方便的人们的日常生活。可以说,网络的出现,是人类史上一项重要的发明创造。

2.网络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毫无疑问,网络的出现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使人们的工作学习更加方便快捷,极大提高的人们日常的工作学习效率,提高了生产力,相应也推动的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是,不能否认,当今网络时代的高速发展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系列负面效应,这不是我们想要的,但这些负面效应却也是的的确确真实存在的。比如,价值取向上,重个人轻他人而弱化伦理道德规范。交往方式上:虚拟化、隐秘性使人际关系慢慢疏远和淡化。消费方式上,个性化、奢侈性而主体性被无限削弱。同样,大学生作为国家的生力军,而又处于时代的最前沿,对新生事物具有极大的好奇心理,导致迷恋网络进而被网上不良信息诱导导致违法犯罪的问题是一个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的问题。

二、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

1.校园里的网络文化:

相当今,“网络文化”已然成为了大学校园里的最新的一种文化现象。通过调查,目前来说,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智力、心态、道德等几个方面。“网络文化”不论是内容还是就其形式来说,都不同于之前的所有文化,并且网络文化还对传统文化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效应。网络生活中的糟粕文化对这些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消极影响,甚至引发更严重的网络犯罪。所以有一些学者专家不无夸张地说,“网络文化”继活字印刷、语言文字的产生和形成的发明之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第四个里程碑。

2.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心理分析:

目前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犯罪动机无非就是两方面,一是好奇心理和表现欲望强烈,二是爱慕虚荣,贪图钱财。大学生由于社会经历少,与社会上的人交流不多,再加上好奇心重,很容易落入不法分子设置的网络骗局,容易被一些不良信息如黄色信息、暴力信息所吸引从而在这些信息的影响下导致违法犯罪。而大学生通常是二十多岁年龄阶层的人群,可以说是年轻气盛,虚荣心强,表现欲望强,为了不劳而获,或者是单纯为了取乐,很容易做出一些对社会有害的事情。就比如,有很多大学生制造计算机网络病毒目的并不是为了报复社会,或是想扰乱社会,不合法的侵入、盗取他人的账号或者虚拟的财物,大多只是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确实有这方面的实力,满足虚荣心,却不是以单纯的窃取财物为目的。他们这样做甚至只是想要向其他人表现自己高超的计算机水平。所以,好奇心理和表现欲望强烈是当代大学生实施网络犯罪的很大诱因。再者,有一部分大学生错误地认为只有经济实力和家庭状况才能让自己在同学、异性或者是在整个学校中的地位得到证明,他们之间会进行盲目的攀比。而大部分大学生还没有创业,家庭条件好的学生又在少数,他们没有过多的经济来源。因此,这样因为生贪图钱财,不惜铤而走险的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就时有发生。另外,内心挫败,寻求刺激和宣泄,法律意识以及道德意识上的淡化或者人格发展不健全也是导致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3.针对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对策:

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人群,我们应采取不同的措施来杜绝大学生网络犯罪。诚然,网络在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方面有积极的影响,但我们也不可否认,网络文化也给校园以及社会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我们应该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正确对待网络对于大学生的影响,尽可能减少网络文化给大学生带来的的负面影响。网络心理问题的产生并不像某些人所归因的教育失败、世风颓废那么严重,它只是网络时展过程中的必经过程。作为学校应该构建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我们应该正视时代的挑战,把学生的主要精力集中到学习竞赛上来,引导他们正确使用互联网,摒弃不道德、不文明的上网行为;家庭方面应该转变教育方式,帮助学生明确网络的意义和作用,让大学生感受到社会的责任和家庭的温暖,同高校一同督促学生健康文明上网,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健康的文体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培养大学生广泛的爱好和兴趣。通过行政和法律、技术等手段正本清源,凸现网络的有利的价值,强化社会管理者对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督作用以及法制化和制度化的保障作用。各大高校应该也有必要适当的引导大学生建立他们健康积极的人际关系和人生态度,引导他们正确的对待网络时代下现实中人与人间的交往方式。外界的引导和监督都需要围绕学生的内在动机和欲望来展开,教育的关键是要有针对性,让学生自我教育,引导学生自我反省才是对大学生网络心理问题真正有效的教育方式。

三、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网络心理的问题,不能仅仅依赖于医疗机构的努力,也不能单纯通过监管网络运营、治理网吧的手段,更不能仅仅进行心理疏导和道德教育,应该综合治理,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要整合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等各个必要因素的力量,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生理还有社会支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看待问题用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才能全面预防并进而解决网络心理问题给大学生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河南警察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参考资料:

[1] 施今.网络对大学生的心理影响及引导[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2] 于波.大学生网络心理教育浅析[J].中国林业教育,2007

第5篇

一、微时代背景下网络社会呈现的新变化与新特征

网络社会是在网络环境中形成的公共领域和大众空间。手机作为网络终端的普及,极大地推动了信息获取和社交行为的便捷,使网络社会的舆论氛围、传播路径以及公众的行为逻辑和思维方式发生重要变化。

1.自媒体特征与自主开放的话语权。在微时代的网络社会,人际交往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成为信息的者和传播者,信息不再由自上而下单一传播,而是在多元互动基础上交汇扩散。这种“人人都是记者”的自媒体特征使人们享有的话语权和获取的信息量大大增加,也使民众对政府活动和公共事务更加关注,话语数量和影响力往往爆发式增长。

2.信息内容的泛娱乐化与碎片化。以微信、微博、QQ等为代表的手机应用程序,在微时代以迅猛之势占据了网络社会的话语主阵地,甚至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手机掌控下的微时代,信息传播被赋予了娱乐化的属性,快餐式的网络娱乐消费成为常态,广场式的全民狂欢在网络空间此起彼伏。与之对应,网络信息传播呈现碎片化,出现垃圾信息泛滥、热点信息频生的现象。

3.交互式的传播方式和隐蔽性的信息源。从传统治理环境下的人与人对话,到微时代的人机对话,政府、网民的互动进入了公开与隐蔽交织的网络环境。这种博弈突破了现实条件下的身份、地域、层级限制,使信息来源呈现高度的隐蔽性,容易导致对网上言论的监督无门,使网络成为滋生虚假信息的温床。如微信的“摇一摇”功能,因其高度隐蔽,一度成为犯罪分子便捷的作案工具。

4.与现实社会的高度融合性和互动性。网络社会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存在和发展的,由网民以虚拟身份进行社会问题的探讨与交流,但却是立足于社会现实,是社会现实的反映。微时代的到来和自媒体的兴起,使网民的线上活动与线下生活高度融合,网民可以更轻易地通过社交网络即时信息,召集具有相同意向的网民在线下群聚,演化为实际行动,甚至导致发生。

二、政府治理能力在微时代背景下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微时代的到来正在深刻改变着政府和公众话语权的整体格局,政府在网络社会舆论中的参与更趋复杂、充满变量,传统的社会治理理念和方式面临着新的问题与挑战。

1.信息传播的管控难度加大。网络社会治理的首要问题,是对信息传播进行有效管控。随着自媒体的广泛应用,信息的传播与扩散异常迅速,真伪辨析难度更大、引导管控风险更高。从近几年影响广泛的网络热点事件的传播处置过程看,政府部门对自媒体的应对与管控难度很大,往往是被动应对,甚至管控失效、负面效应激化。

2.网络非理数量激增。手机的大范围普及,使网民的主体趋向低龄化、低学历化和低收入化。活跃于虚拟社会的“主人翁”,普遍存在公共理性不足的短板,容易将简单问题极端化、个人问题社会化、民生问题政治化。以网络谣言、信息欺骗和网络暴力为代表的网络非理日益增多,成为政府网络社会治理的“三座大山”。

3.舆情危机应对能力不足。近年来,因政府不当决策或公职人员不当言行引发的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层出不穷,就应对成效来看,虽有比较成功的案例将负面影响降低甚至正向化,但大都呈“自成自灭”的波浪式发展状态,政府的应对措施实际是失效甚至负面的。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沿用传统的“删字诀”和“拖字法”,治理和应对能力不足,损伤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提升政府网络社会治理能力的实现路径与转型对策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面对日益复杂、敏感的网络社会形势,必须优化治理、加快转型,加强引导和规范,以实现善治。

1.加强网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网。应尽快出台一整套网络法规体系,保证网络信息在自媒体上的、运行、反馈和转化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规范政府在网络社会里的管制行为,约束公民在自媒体上的言行秩序,重视保护互联网包括自媒体上的人格权和知识产权,防范和整治网络谣言、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非理。

2.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优化自媒体环境。在网络环境下,信息是最根本的介质。政府治理要重点打击违法信息,澄清虚假信息,引导低俗信息,传播正面信息。要注重从技术手段上加强对不良信息的防范和管控,有效管理搜索引擎、网络媒体和电信运营商等,切断不良信息的传播渠道。

3.加强网络资源整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探索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创建基于大数据的政府公共服务移动互联平台,推进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官方手机应用程序等对接共享,打造全方位、便民化、常态化的网络问政体系,实现政府服务在自媒体平台的整体拓展,发挥集群化和矩阵效应。

4.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网络技术水平。政府要及时转变治理思路,基于微时代的网络社会特质,对原有的互联网管理部门和体系进行评估和优化,科学整合职能职权,提高党政干部的网络执政能力,培养网络技术应用人才,建立多部门、跨区域的网络治理协调联动机制。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5年2月)[R].北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5.

[2]孙静.论新媒体环境下的虚拟社会治理[J].观察与思考,2015,(3).

[3]苏伟刚.自媒体时代政府网络治理新探究[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7(5).

[4]李景怡.论大数据微时代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J].赤峰学院学报,2015,31(6)下.

[5]陶鹏.微时代背景下的虚拟社会治理[J].求实,2015,(4).

第6篇

随着机的逐步深入,网络犯罪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犯罪形式,本文从当今世界网络犯罪的现状,成因以及解决的对策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引起的关注,在立法司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网络管理制度,从而对网络犯罪实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因特网是覆盖全球的最大网络,网络的开放性,多层性以及共享性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可能。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对于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活动也带来一定的困难,这种犯罪的不断发生,形势的日益严峻是我们探讨网络犯罪必须予以关注的。

由于独立于主流社会的另一种价值追求“黑客文化”是网络犯罪产生的精神根源,信息与财富的密切关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自身缺陷,对于网络规制的不完善,犯罪分子对于网络技术的某种渴求,都是网络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在原因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客观形势,法律的规制程度和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以及引起这种动机产生的诱因。

对于网络犯罪,我们不能坐视不管,一个新的社会现象的出现,我们就应该制定规范其合理性的对策,一种新型犯罪的产生,也为我们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从管理对策,法律对策,社会调控等综合方面的手段制定等方面的对策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社会危害性。

总之,对于网络犯罪的治理,我们必须依靠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加大各种力量的合作,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形势的要求。

关 键 词

网络 虚拟空间 开放性 社会原因 自身缺陷 法律漏洞 对策

当今的世界是信息的,计算机及其通讯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今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组成部分。自从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1],计算机技术也在伴随着的,而不断给人类创造奇迹,它在发展、国家安全、国民和社会管理方面也在不断发挥着主导作用。可以说,我们的时代在分享着高科技给我们带来的便利。计算机网络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也在改变着人们固有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但是,在我们为高科技的神奇而感到由衷兴奋的同时,我们不可忽略了计算机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个方面,即网络犯罪也在不断地向我们和平的世界宣战,在极大地破坏着我们安定的社会秩序,使人们更加感受到了不安全感。事实上,网络犯罪是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而出现的新的犯罪现象,“与传统犯罪一样共同地受着某些社会及个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也必然有着特殊的背景及诱发影响因素。”[2]因此,面对这一新型的犯罪类型,分析产生这一犯罪现象的原因,探讨我们的应对措施,是社会给法学家们提出的新的课题。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以利于应对网络犯罪的挑战。

一.网络犯罪的概况

网络,也就是指因特网,又称国际互联网,它是人类步入高科技信息时代的表征。因特网是目前覆盖全球的最大的网络。事实上,因特网已经成为了计算机网络的代名词,而绝大多数的计算机犯罪都是在因特网上发生或者与因特网有关。我们所讲的网络犯罪,也就是指行为人利用因特网或者针对因特网而实施的犯罪。当前,信息的流通,取决于因特网的开放性,多层性,数字化,信息传输分组化,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因特网所提供的诸多便利,也成为其网络安全的薄弱环节。这是因为安全需要的是封闭,防止外部的非法入侵;资源是独占的,不希望为更多人所知。这种信息的开放需求,与网络本身的安全形成了一种矛盾。为了获得更多的需求信息,同时,还要保障网络本身的安全,人们在二者之间作出取舍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可能。

网络犯罪是利用的虚拟空间,犯罪人可以不在现场就可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这是因为网络的开放性,可以到达网络上的任何一个终端,这也就是传统的犯罪现场已经不复存在,它不具有现实的物理性和确定性,这种网络犯罪的特性可以使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危害到世界的任何地方,而且,他可以利用不同的网站和区域网络系统实施犯罪。并且,其低成本的犯罪投入,就可以快速地产生巨大的危害结果,这也成为了我们关注网络犯罪的原因之一。1999年,美国一个经纪人因为“似乎存在”的一亿美元的债券交易而得到了900万美元的佣金。但是调查人员现在觉得这些债券从来没有倒过手,完全是利用计算机虚拟的交易过程。[3]由此可见,人们在享受高科技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在经历着一场严峻的考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的表现形式:1,袭击网站。犯罪分子可以通过网络信息的传播,摧毁他所希望的目的网站,这种数字化的犯罪工具可以让其犯罪目标完全瘫痪。在这个高度发展的信息社会,这种结果的危害是巨大的,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大大超过的传统的犯罪手段。2,传播病毒。所谓病毒,实际上是一种破坏性的程序。因为所有的计算机网络,都是数字化的信息,是一定的系统文件。而这种病毒可以使网络上的文件破坏,丧失,以至于使计算机本身完全丧失功能。它的破坏是严重的。这种病毒的传播,往往是计算机“黑客”所为。“国际上将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者称为‘黑客’(hacker),这一词据说来源于麻省理工学院。”[4]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黑客都是网络犯罪分子,同时,黑客们的行为动机并不影响其犯罪行为的性质认定问题。3,网上实施走私,洗钱,诈骗等犯罪行为。网络的便利,也为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犯罪行为方式。除以上列举行为之外,还有在网络上传播物品等犯罪行为的发生。总之,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也在不断增加,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对于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活动的侦查,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种犯罪的不断发生,形势的日益严峻,是我们探讨网络犯罪必须予以关注的问题。

在我国,1986年发现了首例计算机犯罪。[5]而在1989年3月,我国首次发现了计算机病毒,以后计算机病毒开始在全国蔓延。[6]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是计算机犯罪的升级形式,它不完全等同于计算机犯罪,而是有着其自身独特的特性:第一,较强的专业性。网络犯罪分子,必须具备专业的计算机知识,而且有着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据1995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报告显示,在计算机犯罪人员中,计算机专业人员约占55。8%,美国财政部公布的界计算机犯罪案件中,计算机专业人员约占70。5%。”[7]不能熟练运用网络的人,很难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这种高科技的犯罪,同时也要求具有高科技知识的犯罪分子,这也是新的社会形势下,对于我们与犯罪作斗争提出的新的技术要求,否则,我们很难有效地制止网络犯罪活动。第二,网络犯罪的严密的隐蔽性。由于网络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而且,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犯罪分子很容易在任何地方实施犯罪行为,而这种开放性也为我们的侦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众多上网的人员中,行为人的犯罪活动是极为隐蔽的。第三,网络犯罪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与传统的犯罪手段相比较,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较大。“据美国的统计,其运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电子盗窃犯罪,平均每次可得25万美元(即造成25万美元的损失),而采取抢劫银行的方式,则平均每次可得3551美元。”[8]可以看出,网络的便利,同样,为犯罪分子提供的方便。这种中性的“技术”,也使犯罪分子进行更大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成为了可能。第四,网络犯罪具有跨区域性和跨国性。网络犯罪的危害范围没有界限,行为人可以在一个国家,实施危害另一国家的犯罪行为。而由于各国的管辖不同,主权原则,犯罪分子就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或者得到较轻的处罚。这种跨区域性和跨国性就我现实中的司法协作提出了要求。通过国际或区域协定来解决这一问题。

二,网络犯罪的产生及其原因

网络犯罪的产生,是特定社会条件下所发生的必然性结果之一。它的产生,不仅具有社会的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且,还有着行为人自身的特殊因素。因为网络的开放性,公开性,就要求我们加强对于网络秩序的规范,这是我们主流社会的要求。而网络的诞生,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倾向,即独立于主流社会的另外一种价值追求,“60年代的民权运动和嬉皮士文化与人类上具革命性的技术-----电子计算机的结合,诞生了黑客精神。亦或可以称为‘黑客文化’。”[9]而网络犯罪的产生,部分程度上是这种精神的极端化的反映。这并不是对于“黑客”文化的否定,这种文化从整体上并没有危害社会的倾向。网络犯罪只是部分行为人在利用黑客精神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具体其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信息与财富的密切关系是导致网络犯罪的社会原因。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经济的社会,创造财富的多少往往成了衡量一个人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而追求财富的手段问题也成了实现财富追求的关键所在。当前的世界是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控制,运用信息的能力是一个社会人所必须具备的重要因素。网络,作为传送信息的平台,更多的人开始关注网络实现财富的可能性。这也为网络犯罪提供了社会背景,一些人开始运用这种信息的交流,在网络上或者针对网络实施其犯罪行为。犯罪人往往为了获取其所需要的信息,而不择手段,如果不能很好的达到其目的,便开始破坏网络,损坏信息。

第二,计算机信息系统自身的缺陷为网络犯罪提供了客观的条件。

网络,作为一个技术系统,它不可能是完美的,它有着其自身的薄弱环节,诸如设计,实施错误而造成的安全漏洞等,都导致了网络的安全问题。而且,网络系统间存在着一种信赖的关系。系统之间的连接,就可能为犯罪分子留下犯罪的机会。这是一种无法避免的可能,我们可以尽可能地提高技术水平,完善我们的信息系统,以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

第三,法律对于网络规制的不完善,为网络犯罪的产生提供了法律的漏洞。

网络空间,是一个巨大的立体空间,虽然它是无形的,是一种虚拟的空间世界。但是它却为犯罪提供了沃土。这是因为空间的文化与法律冲突造成了一定的混乱,给司法带来了很大的困境。从国际社会来看,缺乏统一的网络法律控制,不同的国家对于网络的规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反差,为网络犯罪的产生提供了机会,即使出现了危害社会的网络犯罪,法律也很难予以规制。从我们的法律规定来看,我们对于网络的规范很是欠缺,即使我们的刑法规范,也仅仅有三个罪名是对于计算机犯罪的规制。总体上说,我们现在缺乏系统的法律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规范。

第四,犯罪分子对于网络技术的某种渴求为网络犯罪提供的屏障,而这种动机的追求成为了犯罪的推动力之一。根据刑法原理,判定一个行为是否犯罪,我们必须注意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的危害与主观恶性的统一。网络犯罪的认定也必须根据这一原理来认定。由于网络犯罪较强的技术性,犯罪分子往往以渴望技术的提高为由,而掩饰其真实的犯罪目的。这为司法对于网络犯罪的认定增加了困难。

总之,网络犯罪的产生,是客观的社会原因与行为人的主观要素的结合。我们在分析,探讨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客观形势,法律的规制程度和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以及引起这种动机产生的诱因。

三.关于犯罪的对策

一个新的现象的出现,我们就应该制订规范其合理性的对策。一种新型犯罪的出现,也为我们的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网络犯罪的出现,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必须利用综合方面的手段,制定多方面的对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社会的危害性。对于网络犯罪的治理,我们必须综合各方面的积极力量进行规范和治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管理对策

机系统的安全依靠的是操作人员的具体操作,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也就成为了网络安全的重要之一。诸如加密技术,认证技术,病毒监测和清楚技术等等,为计算机的安全运行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先进安全的的机器和高效的杀毒防攻击软件是可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的。”[10]大力开发安全软件和防火墙系统,提高管理技术水平,是加强我们的管理对策的重要方面。同时,加强对于管理人员的严格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本身,以保证在网络管理方面不为犯罪分子留下任何漏洞。

(二)对策

网络犯罪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刑事法律介入到网络范围之中。而且也加强了司法中的实际操作。在法律方面,我们可以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予以考虑。一方面,我们应当加强关于网络犯罪的立法工作。当前,由于我国处于化的低水平阶段,我们的立法采取了“渐进式的立法模式”,从危害最大的犯罪行为开始规范起,逐渐扩大刑法所规制的范围。这是完全符合我国现有的国情的。随着我们形势的不断,网络范围在人们生活中涔透程度,我们的立法也必须不断增加新的犯罪种类,以适应社会形势的需要,加强对于网络犯罪的调控。另一方面,完善司法控制体系,以把好社会的最后屏障。我们要不断完善刑事侦查系统,提高侦查人员的技术水平,以严密地打击网络犯罪;同时,要加强司法审判的运作。更好地利用法律的具体规定,以惩罚网络犯罪分子。

(三)社会调控对策

我们不仅要依靠管理和法律方面的对策,以加强对于网络犯罪的社会监控,而且,还要加强其他方面的社会对策的作用。加强法治和计算机安全,推行网络伦理的,以及加强关于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等方面,以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制订合理的社会综合调控政策,以适应打击网络犯罪的实际需要。

总之,对于网络犯罪的治理,我们必须依靠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加大各种力量的合作,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形势的要求。

注释及

[1] 参见魏晴宇主编:《计算机基础》,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

[2] 宋浩波主编,《犯罪学新编》,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6页。

[3] 李文燕主编,《计算机犯罪》,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5页。

[4] 参见黄绍平:《黄与黑==电脑空间犯罪面面观》,载《电脑报》1994年4月5日,第5版。

[5] 康树华主编,《犯罪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30页。

[6] 于志刚:《计算机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版,第9页。

[7] 参见杨博,计算机犯罪的若干法律思考,载《法商研究》1995年第2期。

[8] 参见张远煌:《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10页。

第7篇

>> 日本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研究现状及防治对策 关于中小学校园欺凌的调研报告 对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的分析与思考 中小学校园暴力预防对策 国外中小学校的快乐教育 中小学校园规划的思考 教育部启动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杜绝校园暴力 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效性提升的制约因素与应对策略 浅谈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监控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中小学校园网络文化的影响及优化策略 构建中小学校园网的思路与策略 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开展弥补美育的对策分析 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对策的探析 辽宁省中小学校园足球开展的对策研究 谈成都市农村中小学校园足球发展现状及应对策略 日本中小学校园欺凌的现状及其对学生个人造成的危害 浅析中小学校园网络安全及其应对措施 再谈京剧进中小学校园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3]李爱.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探析[J].教学与管理,2016:66-68.

[5][12][17]李峰,史东芳.挪威反校园欺凌“零容忍方案”研究述评[J].教育导刊,2015(3):91-95.

[6][16]童小军,漆光鸿.美国学校欺负研究综述[J].中国青年研究,2009(8):9-14.

[7][11][15][21]胡妍,朱丹.南非防范校园欺凌行为的“全校参与”模式――《学校安全体系工作手册》解读与启示[J].科教导刊,2014(8):233-250.

[8][9]陶建国.韩国校园暴力立法及对策研究[J].比较教育研究,2015(3):55-60.

[10][14][20][23]李冬梅.看日本如何防止校园欺凌[N].中国教育报,2016-05-20.

[13][18][22][25]陶建国.瑞典校园欺凌立法及其启示[J].江苏教育研究,2015(12A):3-6.

[19][28]罗怡,刘长海.校园欺凌行为动因的匮乏视角及其启示[J].教育科学研究,2016(2):29-33.

[24]朱曦.特殊权利保护下解决学生欺侮行为的法律问题与对策[J].教育科学研究,2016(2):34-37.

[26]郑明达,艾福梅,袁汝婷.校园欺凌已成社会问题[J].小康旬刊,2015(16):88.

第8篇

传统的政策执行导致的政策偏差在于政策执行的单向而非互动性、单一而非系统性、一维而非关联性、强制而非适应性,政策执行中的弊端很难消除。那么就公共政策的执行而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怎样脱离传统的研究视角,并依赖于研究视角的转换和研究方法的创新带来更有效的政策执行。这为政策网络分析视角留下了很大的研究空间。基于对上述政策执行困境的思考,本文试图引入政策网络这一视角,并在此理论的启示下探寻政策有效执行的对策。

二、政策网络理论与公共政策执行:关系与向度

(一)政策执行研究的简单回顾

要从政策网络视角研究政策执行问题,有必要对以往关于政策执行的研究作一个简要的回顾。自普雷斯曼和韦尔达夫斯基的《执行》一书面世以来(1973年),西。方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策执行研究热潮。对执行问题研究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视角,关注的焦点是政策的制定者,认为执行中起关键作用的是权威性的指挥链条。二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关注的焦点是基层执行者,认为执行者的承诺和技巧是影响执行的关键因素。三是综合研究视角,试图综合前两个阶段,主张建立动态的执行图景,运用混合的方法建立一个整合模式来研究复杂的多层次和多变量的执行问题。

(二)政策网络理论与公共政策执行:关杀与向度

随着“公民社会”的出现,许多公共政策都是在公共组织与社会其他组织共同影响下形成并执行的。以上模式都将政策执行视为政府部门单方面的责任,而忽视社会利益团体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参与功用,而政策网络理论的出现为研究政策执行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第一,政策网络理论为政策执行开辟了一条新的研究途径。在政策网络中,各个参与者必须就政策内容进行交涉,普遍遵循妥协和谈判的行为逻辑,是因为各参与者拥有各自的政策需求与资源,使政策在规划与形成阶段必须负担较高的成本,包括协议、资源交换与行政成本。当决策权力与行政结构相互依赖时,并且政策资源是高度分散时,行政部门必须通过与社会团体建立政策网络形式的互动关系,以得到公民社会的协助与合作,以利于政策顺利推动,并降低政策监测与控制成本,从而避免政策失灵。

第二,政策网络理论揭示了政策执行的本质。按照学者博雷尔的观点,西方政策网络理论可以归纳为两个理论流派:利益协调学派和治理学派。利益学派基于理性选择理论认为,政策网络的重要特征在于其利益导向的本质。政策网络的参与者之所以加入网络,就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对政策过程中利益多元与利益联盟两者并存的这种意识觉醒和知识发现,是政策网络研究途径对政策过程研究的重要贡献。政策执行本质上是政策相关方之间基于利益得失的考虑而进行的一种利益博弈过程。

治理学派则认为政策网络是在市场、科层外的第三种治理范式。政策网络分析能够较好地反映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以及这种新背景下政策过程(即治理过程1的特征。当代社会的治理过程或公共政策过程是包含政府、私人组织、第三部门、公民等正式与非正式主体的政策网络。而政策过程本质就是各种政策主体通过非正式互动,交换信息、资源,协调目标、策略和价值,以期解决公共问题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

三、政策网络视角下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对策分析

(一)扩大政策执行主体:由单中心格局转向多中心治理格局

传统政策执行模式中,政府是政策执行的主导者,担负着所有公共政策重任。这种模式在特定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社会公共问题日益增多且渐趋复杂化,公民意识的觉醒,使得公民对政府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政策执行力的低下远远打破了公众对公共政策贯彻实施的美好期望。而政策网络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私人组织、第三部门及公民都纳入到公共事务的参与主体,各主体通过资源依赖建立伙伴关系,建立政策执行的网络结构,打破了原来有政府垄断公共执行权力的局面,降低了政策执行成本,提高了政策执行效率。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此领域的退出和责任的让渡,相反,政府更能发挥其在政策执行中的重要作用,更有责任促进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二)丰富政策执行工具:从权威、强制走向竞争、灵活

政策执行应丰富自己的工具箱,大力借鉴市场化、社会化和工商企业的方法、技术。比如政府可以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采用民营化、用者付费、合同外包、凭单制、内部市场等方法来执行公共政策。政策执行的具体实践中应根据不同情况优化组合政策工具,使政策工具发挥最理想的功效。对于准公共物品性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方面的政策,政府可以面向社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业务出租、承包、签订合同的方式将这些决策执行交给非政府组织承担,政府主要行使监督执行的职责。对于纯公共物品性质的特殊管理方面的政策(如国防、外交),应该由政府部门负责执行,但应在政府内部形成竞争机制,采取灵活的执行方式。政策执行工具的丰富化将有助于政策的有效执行。

(三)优化政策执行的外部环境:积极培育社会资本

第9篇

1.1安全问题

安全问题是网络银行的首要问题,因为安全对于客户、商家、银行都是至关重要的。传统支付手段的支付信息是在银行内部网络上传输的,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般都有稳妥的安全隔离措施,内部网的安全性是比较高的。网上支付信息是在互联网上公开传递的,存在支付信息被篡改和窃取的隐患。据《中国计算机用户》所做的调查中,47%的受调查者没有用过网上银行,其中68%是因为感觉网上银行不安全。

1.2法律依据问题

目前中国涉及网络银行的立法还不健全,由于网络银行业务是一个全新的银行业务领域,其业务的开展牵涉到电子商务的方方面面和参与方的各种利益,然而,现有法律尚滞后于网络银行的发展,譬如说,客户的义务、银行的责任及相互间的权利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使得网络银行的参与各方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1.3社会信用环境问题

近几年,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社会信用体系发育相对滞后,经济活动中失信现象比较严重。在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我国目前还基本属于空白,这也是绝大多数客户对网络银行采取观望态度的原因之所在。

1.4经营观念和治理体制滞后

传统银行的实力源于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和资金信贷能力,从事的业务也主要体现在资产和负债业务上。此外,我国传统银行业一直遵循着静态的单中心多层次的治理理念。然而,网络银行的实力主要源于投资和决策的聪明性,其业务主要表现在中间业务和向社会提供各种金融咨询上。网络银行的发展要求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多中心、多层次动态的对银行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进行治理。然而,我国网络银行还基本上处在将传统业务搬到互联网上处理阶段,若传统银行的固有观念和机制不及时转换,将会给网络银行的发展带来困难。

1.5网络银行业务品种少

我国网络银行产品多是传统业务在互联网的实现,网络银行主要起到—个增加传统银行业务服务渠道的作用。在产品上没有摆脱传统业务功能的局限,科技含量高、适应客户个性化需求的网络银行新产品和新服务不多,难以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我国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型的产品相对较少,而很多银行是将其网络银行作为低值业务的分流渠道,因此查询、转账、代缴费老三样成为各网络银行的主流业务,仅仅是对传统业务形式包装,缺乏对客户的吸引力。

1.6网络银行系统设计开发缺乏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

网上银行服务的开展依靠于银行后台的资金清算系统的网络化。但是,中国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缺乏具有承载性、扩展性、安全性、不间断性、低治理性的平台,导致一方面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差;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本身的统一性也不如人意。除了几家新兴的商业银行外,国有商业银行在各地的分行都有自己的电脑系统,软硬件不一。要在这样的多平台系统上针对各个平台开发出网上支付系统,难度可想而知。

1.7缺乏适应网络银行发展的人才

网络银行决定了计算机网络和金融的高度渗透性,既通晓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又懂金融实务的双栖人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迅速、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并做出积极回应,网络银行尤其是其治理层迫切需要这样的人才。

2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对策

2.1加强网上支付安全

为了解决网上交易和支付中的安全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和十几家商业银行早就于1999年8月,建立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作为—个权威的、可信赖的、公正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专门提供基于PKI的数字证书服务,为参与网上交易的各方提供安全的基础,建立彼此信任的机制。此外,商业银行通过与支付公司以及国际信用卡组织合作,为各种行业的网络商户提供安全而快捷的网上支付解决方案,通过采用数字签名、全球互通付款的安全技术、安全电子交易协议、国际通用数据安全传输认证SSL128位加密保护等国际先进安全措施确保网上支付安全,从而提供了快速、简单的安全验证服务。值得欣喜的是,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网上支付、数字签名的法律依据,确定了电子合同、数字签名与纸合同的同等效力;同时承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书具有同等效力。从网上贸易来看,它确定了网上交易参与者的合法身份,增加了交易双方的信用度,进一步确保交易双方实现安全的网上交易和支付。

2.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网络银行是基于Internet的、虚拟的银行服务手段,银行与客户可能会产生不信任感。总结美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优势,可以看到,美国的社会信用机制非常完善,社会信用程度比较高,所以网络银行在美国能很快发展,而这一点正是我们所欠缺的。在我国,个人和企业赊欠银行帐款的事情屡有发生,若开展网络银行业务,可能会引发很多经济问题,给社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已刻不容缓。银行要协调工商、税务、公安、保险等部门关系,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机构,采用同一种规划平台、同一种标准手段、同一种技术流程,建立统一、高效、客观、公正的社会信用体系,降低金融信用危机,以提高人们对网络银行支付方式的信任程度,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

2.3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策略

由于银行之间的不同差异,非凡是网络状况、技术条件相差很大,我国商业银行选择网络银行的发展策略应该在不同的时期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银行由于其众多的经营网点,占有80%左右的市场金额,对传统经营依靠很强。长期以来与客户建立的合作关系和信用评价体系需要银行与客户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这些是无法用计算机替代的,因此短期看国有银行网络银行发展的重点宜在涉及面不大的支付结算领域。此外,国有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制度弊端问题要加快解决,从这一意义上讲,国有银行网络银行业务宜采取重点关注,有限度的发展策略。相比较而言,中小商业银行由于没有历史包袱和较多的共性特点,推行网上业务无论深度和广度都比较可行,关键是采用何种技术模式,并抓住时机做大网络银行业务。

2.4加强与外资金融服务公司的合作

治理理念的更新需要技术实力的支持。商业银行无论是在网站设计理念和技术上,还是在网上产品研究开发和市场推广上,或者在后台整体治理技术及流程再造计划等领域中都与外资网络银行存在明显差距。假如只依靠自身更新观念、锐意创新来缩小差距,在客观上存在不少困难,并且从行业竞争角度分析这是非专业化、非理性的策略。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在构建网络银行系统的技术上已相当娴熟,并且具备丰富的治理经验。通过引进国际化的金融治理服务来提高竞争力,是商业银行实现网络银行治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央行已答应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建立合资合同,并逐步放松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因此,国内商业银行要提高警惕,做好长远规划。

2.5重新架构银行组织机构,再造业务流程和经营机制

借鉴国际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发展经营模式,组织结构向以利润为目标,网络化、虚拟化、小型化团队为基础的、富有弹性的扁平性治理体系再造已是必然的趋势,以流程再造为契机展开全面质量治理、塑造核心竞争力因而成为我国银行业的战略选择,也为全面开展网络银行业务提供了全面灵活的组织体系和经营方式。第一是以顾客的需求为最高原则,排除没有附加值的工作,专注于核心能力的提高,通过业务外包实现虚拟经营,摆脱原有的“小而全,大而全”的企业模式。第二,强化灵活性治理,推行多样化的流程安排,同时打破职能分工,提高业务集成处理水平。第三,采用并行工序,提高银行的反应速度。

2.6加大网络银行业务的营销力度和创新力度

美国的金融业非常注重市场营销,用市场营销观念指导银行业务的经营,商业银行重视贴近市场,不断推出个性化服务。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深刻熟悉到这一点,并将美国的经营理念真正落实到网络银行业务的开展中。首先我们要看到,我国传统商业银行通过机构和网点扩张实现规模经济,通过批量生产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但是,网络银行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和期望比较强烈,这就迫使商业银行必须打破传统的批量化和标准化经营理念,从客户需求出发,确立以质胜出和客户驱动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量身度造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争取达到同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目的。在营销方式上,不能被动消极等待客户通过搜索引擎及其他网站的链接来获取网络银行的产品和服务信息,而是要主动出击。

2.7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在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必须拥有先进的金融电子化信息网络系统,网上银行服务手段的更新发展也依靠于银行后台的资金清算系统的网络化,而不可回避的现实是,目前中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相对滞后,各家商业银行的支付信息系统普遍适应不了网络银行发展。为此,在世界银行和英、美等计算机公司的支持协助下,中国人民银行在网络基础设施建成的基础上早已开始大力实施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CNAPS为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个良好的支付平台,为人们体验电子支付的优越性,接受电子货币打下基础。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