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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消防要求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8 09:21:1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工地消防要求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工地消防要求

第1篇

(1)施工工地现场火灾负荷大。施工工地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板材、油漆、沥青、各种装饰材料、复合管材、焊接用的氧气瓶、乙炔,这些物质的存在,使建筑工地现场火灾负荷增大,一旦遇到火源极易引起燃烧,迅速蔓延。

(2)火源随处可见。在施工工地上,员工吃住都在临时建筑内,用火用电不够注意,电器线路随意乱拉,电线未套管保护,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设备,未安装空气开关,由此极易产生线路短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超负荷现象;用明火做饭,冬天生火取暖,烘烤衣物等,另外,随意乱扔的烟头同样潜伏着火灾事故的危险。

(3)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一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进度,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工地甚至根本没有消防器材;临时消防水源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用水量和压力,或者使用生活用水充当消防水源;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沙子、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

2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防范对策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应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消防法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并落实到位。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应加大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笔者所在漳州消防支队为例,支队开发了“十部联防”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平台,各部门之间发现的火灾隐患通过该平台进行抄送,相关监管单位根据抄送的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有效解决了各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的顽疾,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认可。

(2)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明确规定,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满足要求;办公用房、宿舍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同时对这些建筑的层数,面积,疏散楼梯,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都有量化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造成先天患。

(3)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施工工地应该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利用天然水源或者市政消防水源设置室外、室内临时消防给水,配备水带水枪。在相应的场所内,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并符合宽度要求。

(4)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上的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低,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应采用工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推广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适时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工人的初期火灾扑救能力以及疏散逃生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可建立义务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积极开展自救。

第2篇

关键词 建筑;消防;思考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5-0086-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深入发展,建筑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防火管理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特别是大型重要项目的建筑施工工地,更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

1 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原因分析

1)在建工地临时性建筑较多存在火灾隐患。由于建筑工地的特殊性和时限性,工地上的建筑除了规划建筑外,其余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建筑皆为辅的临时建筑,且一般在主体建筑完成后将被拆除,大部分的建设单位为减少投资成本,基本上采用搭建临时建筑的方法解决。

(1)工地的临时工棚采用的大都是金属面聚氯乙烯泡沫夹层板,此类建筑材料的使用使得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建筑物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容易发生坍塌。由于此类材料遇明火易引起火灾,而建筑施工前期所需塑料蓬布安全网毛毡、木材壳子板竹排草毯油漆及施工人员工棚内被褥等多为易燃可燃物品,有些可燃物堆积在房屋边缘,紧邻周围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蔓延,造成大的火灾损失;

(2)建筑工地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建筑工地未及时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施工时未及时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对工地周边的池塘、湖泊、市政消火栓等天然水源的清理、维护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不能第一时间保障消防供水,容易使火灾扩大蔓延酿成大事故;

(3)用火用电违章作业,电器设备质量不合格、电线私拉乱扯等现象严重存在电气火灾隐患。大部分临时建筑物内电器设备在采购、敷设、安装时都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把关。部分临时建筑内居住的工人为了用电方便,存在有擅自拉接电线和安装插座、使用较大功率电器,同时,建筑工地上为了加快工程进度长时间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给临时建筑带来了较大的火灾隐患,容易因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等引发带电设备火灾事故;

2)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现象时有存在。在检查中发现多数在建工程实行总承包制度,在实际施工中存在许多分包施工队伍,因而在逐级消防管理中往往存在越级、脱节现象,在抓落实、抓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只顾施工进度和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留下火灾隐患。近年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安全意识差,管理不到位;二是对特殊材料、周围环境、遗留火种的监管不力。三是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不强;

3)施工人员素质较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多为民工,人员组成复杂,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这些人为因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消防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建筑工地的其特殊性,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消除管理过程中脱节和漏洞,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工程建设消防安全。

1)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必须强调领导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工地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至上而下,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逐级负责,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总承包单位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要有制约机制,要克服只抓工程质量和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的错误思想,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包单位应明确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源、火源的管理;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要从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两个方面着手。要从源头把关规范临时建筑物的搭建。消防部门应在建设工程的许可过程中,对临时建筑的搭建提出合理、适当的消防工作建议;

3)加强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临时消防设施主要包括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临时消防设施可尽最大可能利用既有水源。同时考虑到成本问题,消防水源可尽量选用天然水源,市政消火栓,周围建筑或自身消防水池,实在无法解决的,再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4)加强工地防火安全管理。首先要进行严格的功能分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功能众多、布局复杂,既有施工操作场地、原辅材料堆场、仓库,又有办公区、生活用房等辅助设施。施工中油漆、装饰、涂装、电焊等高危作业,都极易引发火灾。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等高火灾危险性场所和临时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进行区域划分,以减少火灾发生概率;其次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在工程施工时同步建设消防车道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十分重要;最后需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开展针对性的检查;此外,在施工中有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巡检,并配备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在施工人员住宿区域,要加强对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情况的发生。

5)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进行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火灾的一般规律、特殊工种作业消防安全、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初期火灾的处置和报警等等,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刘孝君.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职业技术,2007(8).

第3篇

关键词:在建 火灾 识别 对策

1.引言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一幢28层高正在翻新维修的高层居民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火灾系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起火建筑虽不是在建建筑,但当时由于正在进行外墙节能改造,整个建筑完全被脚手架包围,实际等同于在建建筑。而近几年来,国内在建工地建筑火灾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笔者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识别及整治对策的思考。

2.火灾隐患识别

2.1对在建火灾案例进行分析(案例分析法)

本文列举了近年来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些典型的在建建筑火灾的案例。

2004年6月9日,北京市京民大厦施工人员在大厦西配楼游泳馆内焊接二层平台的不锈钢扶手时,焊花引燃一层地面上的聚氨酯防水涂料,起火并蔓延成灾,火灾共造成12人死亡,9人重伤,4人轻伤,22人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81.9万元;2005年1月17日15:00许,南京市最繁华地区新街口中山路一高层建筑工地因焊工作业时电焊火花落在下面电梯的油布上点燃易燃油布成灾;2005年6月7日1:53许,上海市江浦路、茭白园路路口,一幢在建高层建筑因电焊火花引燃尼龙护网发生火灾;2005年11月13日2:40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正在施工的财富大厦13层发生火灾,该大厦12、13两层被烧毁,据调查,12日晚24:00左右,有工人电焊作业; 2008年10月9日15时59分,位于哈尔滨市经纬街与田地街交叉口处的在建工程“经纬360”高层商服住宅楼双子座A座和4层裙房发生火灾。经查,造成本次火灾的原因是电焊操作不当,引燃该建筑外墙部位聚氨脂硬发泡保温层,蔓延成灾。

通过查阅了大量在建工地火灾案例资料,发现电焊作业引起火灾的占90%左右。

2.2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调研(专家调研法)

经组织市级以上的公安、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专家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调研,总结分析当前在建工地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一)建筑工地火灾负荷大。因工程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部分建筑外墙采用易燃保温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多数工地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有的甚至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严重后果。

(二)建筑工地防火分隔不到位。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增加了火灾负荷,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三)消防安全意识谈薄。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在进行在建工地现场检查时,大部分施工负责人认为消防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事,与己无关,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同时,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低,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没有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建筑工地一般都为临时用电,但是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私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甚至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施工期间,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普遍。施工单位氧气、乙炔使用频繁,部分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保护措施缺乏,存有不清理现场的可燃物或边使用边施工现象。

3.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整治对策

(一)通过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整治

施工现场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施工工地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建筑材料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要保障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除堵塞现象;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能存在使用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自制配电箱和乱拉、乱设临时用电线路;检查简易建筑等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火灾隐患;在建工地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器材等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不能存在伪劣消防产品和不符合安全规范设置要求现象。

(二)通过改变环境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在建筑行业, 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的促进作用应得到足够重视。主要的表现有两个: 一是应注重环境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在消防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应有总平面布置图, 使施工现场道路通畅, 材料堆放井然有序, 合理配置水电资源, 不仅可以提高作业效率, 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安全风险。二是应重视文明施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 作业现场不良的微气候、噪声、振动、照明、粉尘等条件,会导致作业者疲劳、烦恼, 引起意识水平下降、反应能力降低而增加事故发生率,还会影响作业者正确感知信息的能力, 酿成错误判断而导致事故。

(三)通过改变人的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要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常开展灭火演练,要针对本工地项目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确保职工掌握消防知识程度满足“三懂三会”要求,增强此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要针对电焊工等重点群体开展严格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焊接作业时要派至少一人监护,焊接作业确定焊接的可行性,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四)通过改变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整治

在建工程应按照规定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等手续,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情况,确定各部门、岗位的消防责任人;施工现场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和消防措施;要根据建筑施工中安装、装修各阶段的特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人员、材料等消防安全措施情况,要在工地加以落实;还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2]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

第4篇

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难点及建议

1建设工地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和手段不健全

由于建设工地的临时性、流动性,消防监督管理中难以象对待重点单位一样建立固定的监督抽查、排查模式。一些建设道路、桥梁、隧道等工地更远离城市建成区域,难以纳入消防机构监督视线。建设工地随着工程进度推进,施工现场及服务生活区域内一些临时建筑以及务工人员随时间变动较快。一些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还未及落实,施工已经结束,施工队伍已撤离现场。新的施工队伍进场,又会产生新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手段始终被动滞后。

2建设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突出

建设工地设置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临时建筑,大多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尤以彩钢板活动板房为常见。由于彩钢板芯材多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至2012年10月以来,全国共发生彩钢板房火灾694起,造成26人死亡、2人失踪、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45万元,过火面积7.8万m2,受灾户数309户。因此建设工地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已非常严峻,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工程建设。2.3建设工地消防管理法规不健全针对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的现状,2011年建设部和公安部颁发了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从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设计、临时消防设施设计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技术和管理措施,全面建立了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体系,终于使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得以有章可循。但是该规范仅仅是技术标准,而非法律法规,消防机构在监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时尚无有效的法律手段强制建设单位予以执行。例如该规范4.2.1条提出了对施工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必需使用A级材料等硬性要求,这是遏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但是建设单位在搭建临时建筑过程中不需经建设、消防等部门审批即可实施,难以保证临时建筑符合规范要求。如果设置搭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行政审批,又将增加建设单位审批程序,不符合政府职能改革和转变趋势,实际上在各级立法机关也难以通过。因此亟需立法创新强制施工单位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机制,才能彻底扭转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被动局面。

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立法实践

当前,立法建立和完善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成为加强这一领域消防监管,称补法律空白的当务之急。2011年以来,笔者有幸参与了重新制订地方消防法规《贵阳市消防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细化建设工地消防管理的相关条款,初步完善了地方法规机制。该条例已于2012年10月31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在此,简单介绍一下该条例中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条款,以供各位同行参考。

1细化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贵阳市消防条例》在“消防安全责任”一章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一)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二)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四)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标志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上位法中对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以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的进一步细化,并结合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等工作要求也纳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使这些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在法规体系中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

2明确违反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

《贵阳市消防条例》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施工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未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此外,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不能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标志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这些行政处罚条款中,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设置了不附前置条件的较大数额罚款处罚,主要是考虑到这些事项涉及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的硬件基础,其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将决定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这些事项无法也不必交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只能由行政强制力进行事后监督。此外,施工单位拥有较多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建设行为本身也是在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关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技术标准也是其应有义务。设立简便有力的行政处罚,必将有利于消防机构执行及时的事后消防监督,结合上位法赋予的对火灾隐患单位部位查封等行政强制手段,消防机构将取得有力的法律手段,对此类违法行为产生震摄效果。

第5篇

【关键词】施工过程;防火监督

结合近些年来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相关案例,我消防部门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建立了专项安全监督检查组,抽调了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通过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检查,现将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总结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防火责任意识不强

目前工地上的一线施工人员,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且流动性较大,缺乏最基本的防火知识及自救常识,在施工过程中无法规范自身的行为来避免一些火灾的发生,且一旦发生了火灾,既不会利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也不能阻止相关人员进行疏散。

甚至一些项目负责人自身的消防意识也不强,既不了解在消防管理方面个人应承担的责任,也未对一线施工人员开展相关的消防知识培训。防火安全思想松懈,对一线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制止,更有甚者存在带头违章,违章指挥的现象。

二、施工现场存在火灾隐患的客观因素较多

建筑现场的场地一般极为有限,而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程施工机械、建材、施工工作人员等等。在赶工期的情况下存在大量交叉作业行为,不仅是平面上交叉,在高度上也有交叉,火灾隐患的客观因素较多,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建材未能分类规范存放,特别是一些易燃材料的放置风险性极高。如目前的建筑外墙需要保温材料,大量保温泡沫板和油漆等易燃品堆放在一起,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另外,大量建材堆积在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上,给后期火灾的扑救及人员的撤离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2、电气设备负荷过大,线路敷设不够规范,易造成过热短路。工地上的机械化设备较多,如卷扬机、塔吊等等,都属于大功率设备,此外为了保证夜间施工照明,大功率的“小太阳”照明灯具使用较多,灯具表面的温度极高,容易将周围设备辐射传热而引发自燃。加之工地私拉临时电源,乱接线路空气开关等现象非常普遍,随时都可能出现过热短路现象,最终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3、动用电火焊时未能对周围环境进行兼顾,不规范现象突出。大型建筑多采用钢架结构,此外需要敷设大量辅助金属管材,这些都需要动用电火焊进行施工。而电火焊施工直接产生明火,火星必然要溅到下方区域,而交叉作业过程中下方可能存在一些易燃物品,那么这种情况下将其引燃的几率是非常高的,如上海静安区高层大火就是很明显的一个教训。此外部分施工人员存在无证上岗,在危险场所不经申请审批直接开始动火,操作过程中又不能规范有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这些都增加了电火焊引发火灾的几率。

4、施工人员住宿环境火灾隐患较多。现在施工人员宿舍大多为简易泡沫板房,房体本身就极易燃烧,且室内住宿人员密集,存放大量衣物、被褥等易燃物品,再加上用燃气或电炉进行取暖,做饭,因此发生火灾的几率较大。洛阳市近几年发生的工地火灾,有相当一部分是工地宿舍火灾。可见施工人员住宿宿舍也是必要做好防火监督的重点区域。

5、在管理上,由于一个工程项目经过分解或层层转包,一个工地可能存在多个施工队伍,这样就造成了消防主体责任不明确,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可能出现人人都管等于人人都不管,给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

三、建筑工地的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

由于施工工地属于临时性的一个作业场所,所以在资金投入上将会受到意识的影响,舍不得投入资金去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有的施工现场虽有相仿设施,但数量远远不足,或者是型号不正确,灭火器丢失现象也时有发生,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消防通道不畅通。施工现场建材较多,而消防通道这块“空地”自然成为最容易被占用的部位,消防通道堆积大量建材,甚至临时工棚的搭建,在火灾发生时,消防车根本无法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火灾扑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做好施工工地的防火监督及火灾预防工作,消防部门自身以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好如下几点工作:

首先消防部门自身要做到监督到位,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及技术指导。定期对辖区内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不定期抽检,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个消防体系运转良好,措施能够落实到一线的实际工作当中去。在检查中,消防监督人员要严格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对工地上相关的消防器材配置,建材的对方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指导施工现场负责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第6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查清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并进入整改程序,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成立以蒋丰年主任为总指挥、蒋友南总工程师为副总指挥,相关委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设立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徐寅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统筹指导,定期分析、研判、调度专项行动情况。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城市燃气、市政设施)。

(二)排点

1、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各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整治措施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函告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提请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2、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停工。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查封、停用。

5、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住建委将依法书面报请市人民政府解决。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7月1日-7月18日)。各单位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对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最低标准排查整治,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大门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排查整治(7月19日-9月20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建设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管理措施,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4、总结验收(9月21日-10月5日)。市住建委及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

六、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各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地;消防安全问题;监督检查

1.建筑工程工地容易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由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存在周期大多为1~2年,一旦工程完工,人员、设备全部拆除,施工单位出于对工地用地限制、临时建筑使用时间较短、工人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投资成本较高等因素的考虑,建设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场地、器材设施,尽可能的减少工地安全保障性投资,不可避免的出现大量火灾隐患。

1.1工地规划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办公室、宿舍、厨房、仓库等建(构)筑物之间和可燃材料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仅有的通道也常常被水泥、钢筋、木材、易燃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占用,极易造成火势蔓延,阻碍消防扑救,扩大火灾损失。

1.2住宿、办公、厨房、仓库等临时建(构)筑物多采用木板或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板式材料搭建,此类板材本身耐火极限低,大多数耐火极限仅为0.6h,极易被烟囱飞火和烘烤等高温源引燃,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该类型板材火灾蔓延速度快,建筑物将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而坍塌,且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对被困和营救人员造成极大威胁。

1.3工地可燃材料和化学危险品种类多、储量大。各项工程建设普遍需要大量的油毡、木材、油漆、墙面保温和塑料制品等易燃建筑材料,以及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上述物品在工地的使用、储存过程中,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未分类存放、超量存放等现象,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条件下私建、乱建沥青储罐,架锅熬沥青等火灾隐患更是比比皆是,再加上吸烟、违规明火作业,引起火灾事故在所难免。

1.4电气线路纵横交错,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各种电气设备的广泛使用,客观要求工地架设大量电线,但随着施工部位和用电设施的不断变更和增加,工人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不断变大,用电负荷达到超过额定负荷时,便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加上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安全受到严重的人为威胁。众多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电气线路跑电、漏电、过负荷、短路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是引起火灾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1.5临时用火多和违规动火现象严重。目前工程结构日益复杂,离不开电、气焊割以及沥青灶、烘炉,电炉及喷灯等临时用火,特别到了北方的冬季,施工现场还要增设锅炉、火炉等生产生活用火设施,但是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忽视配备防火性消防器材的重要性,由此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的火灾更是不胜枚举。

1.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短缺。施工单位最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降低甚至拒绝在施工现场消防方面投资,灭火器等基础消防器材严重不足,即便是配备了器材,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加以固定,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为节省开支,工地普遍没有设置消火栓,设置的临时水源和水池,其水量、水压也得不到有效保障,使消防部队扑救火灾时面临无水可用的尴尬局面。

1.7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为追求工程进度,在结构和设备安装两个阶段普遍存在大量油漆、电焊交叉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同时熬制沥青、电焊、切割等重点工种工人违章操作,违规施工点燃可燃材料,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1.8施工现场人员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质量,对消防安全强调少、培训少、管理少,且大多施工人员素质较低,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

1.9建筑施工工地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特别是在大型建筑工程中,由于工程量巨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由于施工工地管理混乱而造成的火灾事故将比比皆是。

2.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2.1加强对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

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除在签订承包、转包合同时另有规定外,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公安部61号令)。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要对分包单位形成制约机制,严禁只抓工程质量、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由建设、施工、项目部分级管理,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模式,督促其成立各级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巡视检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从经理、部门、班组、人员至上而下的管理网络,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从而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住建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第8篇

关键词: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在现如今的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对于住所、环境、娱乐等方面也越来越重视,他们也给建筑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活力,但是随着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难度的不断增加,给施工单位也带来了许许多多消防安全的问题。所以我们在施工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对于消防安全的认识和管理,避免更多的事故发生。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施工现场存在可燃物和易燃物,易发生火灾。

建筑工地一般都是建筑工人工作和生活的地方,工地的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都是简易搭建的,大部分使用的是布类和竹子等易燃可燃物品,还有许多的公用物品,像手脚架,高架也常用可燃物品代替。还有施工现场也堆放了许多油漆,木材,塑料之类的装修材料可燃物。一旦接触了明火,燃烧起来火势大,火焰蔓延速度快,有可能还会造成爆炸。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务实

人们在这个浮躁的年代,快节奏的生活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连同建筑行业也照样是这样,一些建筑公司和施工单位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在一定程度上根本没有去管理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他们很多情况下让一些施工人员们自己做主,胡乱的连接电路,违章使用电气设备,还有一些施工单位请来的人员都是一些没有专业做工能力的农民工,经常会出现无证上岗。施工单位也不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正是因为这样的对待安全管理的不务实才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就像2010年11月15日吉林的“11.5”重大火灾一样,烈火带走了58条鲜活的生命,而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就是有两名电焊工在进行大楼的装修作业中违规施工作业,短路起火,迅速的造成的密集火灾。这则事故中调查结果中有施工人员没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在严重违规操作造成大火后还不及时补救反而逃之夭夭。

施工现场消防设备不足

在我看来其实这一条也是由于施工单位的不上心,认为消防安全并不重要,所以在工地上基本不配备应有的灭火装备和其他的一些消防装备。大多数情况下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都远离水源,灭火装置的配备是完全有必要的。在一些小的工地施工现场可能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灭火器,可燃材料到处堆放一旦着火,后果严重。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火灾形成原因分析

1.电气线路的负荷过重,造成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的可燃物、易燃物的起火,这类原因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的乱搭临时用电线路,比如同一插板连接着各种用电器,负荷过大,或者电路中的电流电压过大,却使用并不匹配的用电器超过其范围线路发热过于严重,还有为了方便使用铜丝和铁丝来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等方式造成的火灾。

2.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的地方都需要电焊操作,由于大多数的电工并未没有专业的也受过培训,有的接受过,但是工地太为混乱,也缺乏严格的管理,电工的普遍违章作业,电焊熔渣都是比较高温的,一旦遇到易燃物那么就是一场火灾。

3.生活电火引发火灾,在工地上人员混杂,工地的负责人也不可能时候时刻刻的监管着那些施工人员,往往更多的是在管理宽松的环境下,工人们累了就席地而坐,坐下来抽烟,并且燃着的烟头还到处乱扔。另一方面就是,工地的施工也有在夜间进行的,照明线路的混杂,照明器材的粗略固定,距离可燃物近。这些都是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原因。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预防措施

1. 加强现场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的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建筑单位必须建立,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要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所以施工单位也要落实各项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认真对待消防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要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动火部门及其操作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的监理人员,方可动工。

2.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设备的建设

建筑工地要按照相关条例,在每个楼层和比较重要的防火部位都设上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沙袋等器材,消防器要放在明确的地方,要贴有明确的标示。施工现场应该备有消防水源,设置室外消防栓系统,并按照系统要求配备水枪和水带、水泵接合器,工地要有蓄水池,要满足初步的消防供水要求。要确保建筑外部的消防通道和内部疏散通道的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可以立即疏散,消防车也便于到场地进行灭火作业。

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针对施工人员大多数都是农民工,他们的流动性大,也没有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缺乏防火和灭火的常识和手段,所以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的消防安全的岗前培训,重点的要对油漆工、电焊工、木工、仓库管理等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特殊工种要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对于那些工期比较长的施工方,施工过程中也不是每天都在进行作业,有一部分时间是空闲的,在这段时间里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施工单位也要时刻警醒着工地的人员,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在员工吃饭睡觉的地方进行宣传,加深人员对消防的认识,只有施工方表现的对消防安全的极大重视才能带动手下的人员也重视消防安全。

四、总结

建筑业是我国的经济支柱产业,我们不仅仅是要重视建筑业给我们带来的经济发展,更要注意这项工作中存在的消防问题,从以上的言论中我们可以发现,要健全施工方的消防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但这也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们只能一点点不断地改正,慢慢提高我国建筑业对于消防安全的整体素质。在这个工程中需要部门门齐抓共管,社会联动。国家部门对于消防安全重视了,那么施工单位也会重视,这样消防安全就能够很好的展开和发展,只要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加强监督,加强消防知识普及,落实相关的人员资格证,落实人员的消防训练,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杜绝消防事故的发生,避免了生命财产的损失。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Abstract: due to the thought not value, careless, measures don't implement,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poor management such as that causes, fire accident happen is site, serious and cause serious economic damage and casualties, thu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and preventing fire accident, ar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he safety situa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o fire safety work 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e; Sit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 城市建设、 工程建设、 住宅建设、 开发区建设、 会展中心、 工业园建设等等处处可见。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措施, 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 麻痹大意、 措施不落实、 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 导致工地火灾事故是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 因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的大量修建和广泛使用出现了许多问题, 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在建造改建、 拆除或修缮过程中,不论其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如何, 总是比施工完毕或拆除结束后更容易遭受火灾。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 用电、 用火管理混乱

建筑工地要施工绝对离不开电,但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所以临时布线过多, 导致线路安装很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 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极易导致绝缘层破损,从而引起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更为严重的是有许多配电箱被随意安装, 大多都被安在木板上,有的甚至用木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便携式或临时性供暖、 供水设备安装不当, 明火设备管理不善现象严重,尤其是在冬季, 许多施工现场工人使用明火取暖,一不小心就会引起火灾。另外,工人吸烟、 乱扔烟头现象严重,尤其是在一些易燃、 易爆场所及危险作业过程中后果更为严重。

2、建筑工地火灾负荷大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到处可见易燃、 可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 没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及相应防范措施,尤其是在一些建筑内部装修施工现场,更有大量易燃、 可燃材料被使用, 主要有木龙骨、 木质板材及易燃可燃的装修贴面材料和油漆、 稀料等,一旦引燃, 极易蔓延成灾。在) 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还有用于风焊的氧气、 乙炔气瓶等, 也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另外, 一些工程的外墙还设有脚手架, 这为火势在建筑内外的发展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一旦发生火灾, 热烟、 火焰、 火星即可沿着水平及垂直方向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燃烧,危害严重。

3、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总结近年来众多建筑工地火灾案例, 从中可以发现由于违章作业而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有些还造成人员伤亡。如 如 2009 年 12月 25 日,洛阳东都商厦丹尼斯超市,员工违章电焊引起火灾,造成四楼歌舞厅 309 人窒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3.5 万元

据调查,由于建筑工人不固定, 施工单位使用这些人员时, 大都从不过问有无上岗证, 特别是对电气焊作业等专业人员, 在建筑工地,大家经常能看到工人在忙电焊或气割,火花四溅, 而旁边则是些易燃、 可燃物的情景。

4、现场堆放杂乱, 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

在一些建筑工地中,有些施工人员为图方便,将) 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 除容易被引燃外还影响人员通行,造成消防通道不畅。大部分建筑工地消防通道过于狭窄,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接近起火部位。笔者通过调查发现, 除了极个别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 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 此外对于正在施工中的建筑, 没有固定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用水量不足,火场供水难度大, 且无法保证不间断供水, ) 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5、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据了解,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家初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 有的甚至是文盲, 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不高。他们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 而且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有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无大问题。由于工人大都从事重体力劳动, 下班疲劳睡觉不易醒, 一旦发生火灾, 发现不及时, 极易酿成火灾。另外,许多工人组织纪律性差,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往往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而且人员较散,教育管理难度大, 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外来民工,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 给安全培训工作增添了难度。

二、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1、严把工程开工前审批关,加大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消防法》 第十条、 第十一条规定对民用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赋予了消防部门对工程审核、 验收的职责。 严把审核质量关。 在工程审核时,一定要按照《 消防设计防火规范》 认真审核,对于不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改正,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存在;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性地对工地进行检查,对于没有按照图纸施工和擅自降低装修标准的,坚决予以查处和改正;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工程,坚决不能投入使用。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要按照《 机关、 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目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知。平时加强监督、 检查, 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 设施早到位, 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3、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从事建筑施工、 装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由于施工人员比较复杂,流动性强,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进场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并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4、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防火措施。 在施工现场,要牢记消防安全意识这根弦,尤其是在重点部位用火用电时 。施工现场要严禁吸烟,严格禁止擅自运用各种形式的明火 。电焊 、气焊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在进行焊接工作时,要清理干净周围的易燃可燃材料,防止焊珠火星四处飞溅。

5、配齐灭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 建筑施工现场无论大小,都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配备,特别像电气焊工作点、 办公室、 食堂、 仓库重点防火部位等。 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明显标志。 为了方便及时和就近取水,建筑工地附近如水源不足,应设置足够大的消防水池。

6、焊接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状况千差万别。 故在焊接施工防火措施的编制时除按基本防火要求考虑外, 还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作针对性考虑。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区内, 易燃易爆物应移走并清理干净 。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将某些非危险品可燃物用石棉被覆盖严密。如果许可应用水淋湿可燃物, 以加强防火性能, 但是 ,易爆物等危险品必须移出动火区 。动火作业处建筑上的孔 、洞应临时封闭 ,以免焊火花经孔 ,洞落至作业区外, 在动火作业区内配备手提式灭火器、防火石棉被。

(2)乙炔气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 、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与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距离不得少于30m,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 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电焊、 乙炔气焊(割)作业区 ,焊接操作点下应设焊渣接收盘(盒),并在焊接操作点下方0.5-1.0m处铺 (挂 )一张面积6m2 的防火石棉被 ,以阻挡焊火花乱飞溅, 至于焊接操作点侧面是否挂防火石棉被 ,可视焊接操作点的施工高度及周围可燃物情况而定, 石棉被使用时应用水淋湿。

(3)电焊、 乙炔气焊(割) 作业结束, 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 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 ,关闭电源、 气源, 把焊割炬安放在安全的地方, 由于电焊 、乙炔焊(割)作业的特性, 往往会在作业场所留下不容易发现的火种。 因此 ,除了作业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检查外 ,下班时还要主动向现场值班警卫人员或下一班接班的施工人员交代, 加强检查, 除了对焊割作业场所进行防火清理外 ,还应对焊工下班时换下的工作服进行彻底检查 ,看是否有隐燃情况。

(4)现场应加强电源管理, 电弧焊接的导线应铺设在没有可燃物质的通道上, 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施工现场设置电话一部 以便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险情 。高空焊( 割)作业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 ,还设专人在作业处上下方及周围巡视检查, 以便及时报告火情并扑救。

参考文献:

[1] 李建川. 浅谈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J]. 建筑安全, 2011,(05)

[2] 郑小波, 傅小坚, 王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探析[J]. 科技风, 2008,(21)

[3] 曲东, 徐东兴. 临港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水上消防, 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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