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2 14: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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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卫生保洁质量的全面提升,提高保洁人员劳动技能及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商场保洁服务质量,加强团队合作精神。
二、比赛项目:
1、男卫生间清洁
三、比赛办法:
通过比赛,评选第一名(200元物品)、第二名(150元物品)、第三名(100元物品)纪念奖品(50元物品)。
其它奖励:
1、每位参赛队员及评委发参赛纪念奖品(50元物品)。
预计奖品总费用:2000元
比赛规则
一、物资准备
清洁工具:抹布、厕刷、拖布、胶手套等。
清洁剂:洁厕剂、芳香球、垃圾袋等
二、场地准备
1、场地:正常维护保洁时间段一、二、三层男卫生间。
三、卫生间清洁程序及检查标准
1、进门:先用手指关节敲门3下, 敲时声音要适中,并用礼貌温和语调报明身份---“请问男卫生间有人吗?”, 如果没回音,则停约5秒后重复一遍, 仍无反应才能将门轻轻打开。如无人应答即刻进行清洁; (5分)
2、进门准备:进门后把门固定在开启状态,保证通风及窗户为开启状态 ,并把清洁工具带入开始清洁,每位关闭的格挡门未锁闭状态也应敲门询问无人后方可开门清洁。(5分)
3、收垃圾:将垃圾娄垃圾清倒在外间大垃圾桶内,更换新的垃圾袋;垃圾袋更换标准化,摆放位置合理。(5分)
4、清洁大便器及小便器; (1)、用清水冲洗刷洗大小便池;有严重污渍可使用洁厕清理干净。 (2)、同时清洁洁具外部如:水箱、小便器开关等(3)、用抹布将洁具全面擦干。(10分)
5、擦尘:按照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顺序擦拭窗台、暖气、纸隔断门及里外门框把手等。(5分)
6、地面:先要拖擦便池上周围地面,然后是内间地面擦净边角,将杂物带出。地面无积水、无刮迹。(10分)
7、全面检查是否有遗漏清洁的地方及清洁效果,如果地面较脏,在重点清洁一下。适时补充耗材(芳香球)。(5分)
8、收尾:收拾工具,收工作牌出门。(5分)
四、比赛评分标准和成绩评定
1、每个比赛项目由商户、员工组成裁判组。
2、满分为50分,以检查标准要求评分。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优化措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大环卫保洁机制,实施精细作业,强化源头管理,着力解决道路保洁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道路保洁制度,落实道路保洁责任主体,合理配置作业资源,制定奖惩措施,将“道路清爽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突出重点,分级管理。以重点行动区域和一般行动区域相结合原则,将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道路和街巷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相应的保洁保序管理指标及标准,实行分级保洁保序管理。其中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以及与海曙、江东连接的成熟路段作为本次我区“道路清爽行动”的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行动区域),参加市的“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市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区域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以下简称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按照区保洁保序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80平方公里以外的镇乡(街道)和城区城中村参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
3.提高标准,同步推进。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保洁水平为标杆,落实《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同步推进,全面提高道路洁净度,道路后退空地以“能绿则绿”为原则,清除卫生死角隐患。
4.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搭建市民互动平台,多渠道提高全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5.加大投入,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道路保洁定额标准,加大道路保洁经费投入;同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考核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将道路保洁经费与保洁质量挂钩,提高道路保洁效益。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清爽行动”,逐步做到源头控制见成效、路面洁净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把中心城区打造成市最清爽城区之一。具体目标如下:
落实一个标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
健全两种模式:“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和“日扫夜洗”作业模式。
推动三个转变:作业方式从人工为主向机扫和人工有机结合转变,从单一保洁向综合作业转变,从被动保洁向主动服务转变。
实现四个指标:重点路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机扫率达到75%,长效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市民投诉办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实施市“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按照市城管局意见,确定下应北路(东)—大道(南)—机场路(西)—环城南路(北)合围区域(加上宋诏桥、长丰区域)作为重点行动区域实施“道路清爽行动”方案,其中包括钟公庙街道、中河街道、首南街道、石碶街道、潘火管委会和客运中心管委会的保洁道路。
中心城区33平方公里以外80平方公里以内的建成区道路(包括全区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保洁道路)作为一般行动区域,参加区“道路清爽行动”,其中福庆路按重点行动区域要求执行。80平方公里以外区域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道路清爽行动”方案执行,以不低于市四级道路标准参照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
全面梳理和明确全区每条道路的保洁责任主体,健全保洁机制,实现长效保洁的全覆盖、无缝隙。健全从墙角到墙角的“一把扫帚”保洁模式,将道路两侧建筑红线退让区域、绿化带纳入到道路保洁范围,实现同步保洁。探索实施重点难点区域整体保洁方式,将大型商圈、主要交通枢纽、菜市场以及餐饮聚集地周边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落实责任主体。
(二)再造作业流程、提高道路清爽水平
优化作业工艺,提高保洁针对性。在优化机械清扫、人工清扫、路面喷淋、道路冲洗、沿街店面收集等工序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污渍清洗、快速巡捡等保洁工艺,全面清除白色垃圾、泥沙降尘以及污渍等道路污染。健全“日扫夜洗”等作业模式,夜间(22:00—7:00)以全面清扫、道路冲洗、污渍清洗为主;白天(7:00—22:00)以路面喷淋、垃圾收集、保洁巡捡为主,重点清除新产生的白色垃圾、降尘等污染物,努力做到垃圾在重点路面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健全沿街单位垃圾收集制度,逐步规范沿街单位倾倒垃圾行为,确保垃圾不落地。
(三)加大装备投入、提高道路保洁效率
增加装备配置,提高机械作业范围和频次,重点行动区域争取机扫率提高到75%以上,机扫、冲洗每天2—3次。拓展装备功能,推广道路清洗、污渍清洗和绿化带吸扫、电动保洁车等装备的应用,推进道路保洁装备配置系列化、功能集成化、性能环保化。统一装备标志标识、作业提示信号、电动保洁车牌照设置,提升市容环卫作业形象。同时,要求对全区环卫作业车辆安装GPS系统,并将该系统接入到区智慧城管系统,以进一步规范作业,提高作业质量。
(四)提升人员素质、打造环卫行业新形象
健全培训机制,加大对保洁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规范、作业技能、文明服务等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规范作业、主动服务意识。增加保洁人员配置,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作业实效。规范保洁人员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保洁人员待遇,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调动一线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稳定作业队伍,改善行业形象。
(五)加大源头管理,深入开展四大文明行动
以四大文明行动为载体,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提升公众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减少道路污染产生。开展“店面文明行”,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店面招牌设置规范责任制度,做到管理为先、服务完善、执法保障。开展“工地文明行”,全面落实建设工地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布置,逐步推行建设工地运输车辆清洗和出入口保洁模式,加强建筑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超载和滴漏洒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对道路的污染。开展“驾车文明行”,倡导市民自备车载垃圾盒,引导市民不从车内向外乱扔垃圾。开展“行路文明行”,加强“市民十不规范”的宣传,减少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六)强化部门联动,提高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和区有关部门要对各自责任区内存在的保洁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摸底,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以块为主,部门联动,加大巡回保洁力度,彻底治脏,全力治乱,杜绝死角,提高道路及其周边环境洁净度,确保目光所及处无暴露垃圾。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在辖区内定期组织建筑工程渣土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各类工地的源头控制管理,降低“滴漏撒”对道路环境卫生的影响。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乱倒渣土行为和不按规定路线清运渣土行为。认真治理户外广告、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做到整洁有序。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4月-6月)
对方案实施范围内所有道路属性进行统计与核实,分析保洁工作现状,提出行动目标和任务,测算经费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
开展社会宣传,制定考核细则。各职能部门和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行动经费,明确每条道路保洁责任主体,购置作业装备,调配保洁人员。
(三)全面推行阶段(2012年8月-10月)
各保洁责任单位按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强化对道路污染产生源头的控制,创新管理作业方式,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推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道路清爽行动”。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0月以后)
全面总结评价“道路清爽行动”的实施效果,巩固成果,完善道路保洁相关制度和举措,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道路清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文明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全面开展“道路清爽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协调、督查、考核、评比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作用的监督管理。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利用监控网络配合开展驾车文明和行路文明,配合开展渣土整治,并配合做好环卫一线保洁人员安全保障和环卫作业车辆的牌照设置工作。
区住建局: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文明施工行动,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落实出场车辆冲洗制度,督促物业小区做好相关物业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落实所属菜场、市场和餐饮聚集地及周边区域的保洁责任主体,做好垃圾产生源头的监管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店面文明行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前置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治理跨门营业和无证经营现象。
区交通局:负责主要交通道路保洁管理,提升主要交通道路保洁标准,配合驾车文明行动做好各类客运车辆卫生行为的监管工作。
区卫生局(区爱卫办):组织、指导全区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农村改水改厕、城乡除“四害”及健康教育工作。
区城管局:牵头做好全区“道路清爽行动”的组织、指导、考核、协调工作,落实“道路清爽行动”的各项工作。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推进落实“道路清爽行动”。重点抓好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针对辖区内的背街小巷、菜市场周边、公园、店面招牌、停车秩序提出专门的管理方案,并按照区环卫专项规划要求做好镇区内环卫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对区政府组织实施的环卫基础配套建设全力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二)资金保障
按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道路清爽行动”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保洁责任单位负责,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指导单价落实保洁经费,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实施区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在区城管局本年度环卫保洁预算资金基础上提增2000万元,以确保“道路清爽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监督考核
区“道路清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每月检查各部门“道路清爽行动”推进情况,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市民对道路清爽情况的满意度,完善由智慧城管、公众投诉、媒体监督等组成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考核成绩每月通报制度,并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清爽行动”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处理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农村乡、村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使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具体目标任务为:第一步,至20年底,县、各乡(镇)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实施方案,并着手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年省试点村庄要全面启动垃圾处理工作;第二步,2009年上半年要全面启动所有村庄点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年底,农户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第三步,进入正常规范化运行后,县、乡财政规范投入和奖补范围,实行乡(镇)、村自治管理。
三、操作模式
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按照县、乡、村、户四级联动,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最佳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县城近郊的农村,可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偏远村庄可采取“户集中—村组简易填埋”的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组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模式;各乡(镇)、村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模式。各地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要按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处理,防止造成垃圾污染。
要注重“户集中、村落社区收集、乡(村)转运、县(乡)定点处理”农村村落社区保洁四个环节的分层运作。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户应将稻草、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并将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村(组)收集,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35户以上)的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固定的垃圾池,由保洁员把农户和公共场所的垃圾集中清运至村落社区垃圾池。乡(村)转运,乡镇要建设一个垃圾集中转运站,配套一辆小四轮汽车负责各村落社区垃圾池的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转运站(垃圾中转箱)。县(乡)定点处理,县城和部分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各乡镇按照就近原则集中处理。
四、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宣传部、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有长效管理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
2、明确部门职责。(1)规划建设部门:全面负责垃圾处理技术指导。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置的布局、用地、规模等作出明确界定,并着手构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2)环卫部门(环卫、环保、爱卫)要切实履行好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环境卫生执法和检查。(3)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沼气推广力度。(4)财政部门要建立全县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经费投入。
3、落实操作方式。圩镇:达到“七个一”。即有一个圩镇卫生管理机构、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垃圾中转站、有一队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齐全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日扫日清,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处理率达到95%以上;省试点村:达到“六个一”。即有一个卫生管理理事会、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90%,处理率达到85%;其它村庄:达到“四个一”。即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工具,垃圾做到及时收集、集中销毁,垃圾清理达到80%。
4、做好基础工作。县将垃圾处理工作纳入09年新农村建设现场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在11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县新村办。
(1)各乡(镇)要落实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辖区日常卫生保洁;明确乡(镇)、村、组干部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是新农村建设点及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的具体督查监督员。
(2)县建设局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这一机遇,指导抓好村庄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村庄内建设垃圾池、垃圾屋。
(3)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评、“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加强农民保洁意识教育,把卫生保洁与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村广泛开展各种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目的和要求
各镇(工业区)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为出发点,以落实“万人就业项目”为契机,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必须坚持“组织实施以区县为主、项目开发以公益服务为主、解决对象以困难群体为主”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队伍,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使其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形式和管理
(一)各镇(工业区)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性质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隶属各镇(工业区)城乡环境管理所;服务社作业人员原则上按每100户农户或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每3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的比例招聘。
(二)就业对象为:具有*区行政区域户籍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纯农户,重点向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双困”对象和纯农户中的困难人员倾斜;男性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50周岁以下;热爱环境卫生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苦、脏、累工作岗位需要。
(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各镇(工业区)该项目作业人员的就业名额;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具体负责作业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培训内容,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培训采取*郊区农民远程教育和面授相结合的形式。
(四)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和区农委等部门负责项目的策划、协调和推进,指导和协调各镇(工业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镇(工业区)具体负责组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五)成立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署),具体负责对各镇(工业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的行业指导及管理。
三、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并运输至转运点;
(二)负责生活垃圾容器(间、房)、公共厕所的清洗保洁;
(三)负责村域内等级道路、非等级道路、桥梁、村宅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
(四)负责村域内河道(沟、浜、塘)、灌溉(排水)渠等水面的保洁;
(五)负责病死畜禽尸体的收集,并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六)完成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四、经费标准和来源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67号)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两委三局《关于组织实施郊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的指导意见》(沪劳保就[20*]20号)文件的规定,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经费标准包括:
1、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实行计时工作制,每人每月收入不低于500元;
2、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劳动保护费用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劳动工具维修费用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
3、招聘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纯农户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应按照非正规劳动组织的缴费标准或农保的缴费标准予以缴纳;
4、必备的日常办公管理经费。
(二)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经费按以下渠道和比例开支:
1、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2、区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3、不足部分由镇(工业区)予以解决。
一、工作目标
街道力争保洁保序检查考核全区第一;社区、商街确保街巷保洁保序检查零失分;*执法中队确保道路检查零失分。
二、责任主体
保洁保序工作的责任主体:街道城管科、*执法中队、以及所在社区、商街、街道物业公司。
三、工作考评
社区保洁保序考评工作,由街道城管科、执法中队组织实施,考评依据以市检查公布成绩为准。
(一)奖励措施
1、月评月奖。街巷保洁在检查中零失分,并且当月街巷清洁度街道排名全区前三名的,则当月奖励社区等责任单位1000元(主要奖励给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街面保序检查,当月街道得全区第1名的,奖励执法中队1000元、第2名奖励500元、第3名奖励300元;街巷保序零失分的,则奖励社区等责任单位300元。
2、年度优秀奖。街巷保洁年度考核成绩第1名社区奖励5000元、第2名奖励1500元、第3名奖励500元。街面保序街道得全区第1名的,奖励中队10000元、第2名奖励3000元、第3名奖励1000元;社区第1名奖励1000元、第2名奖励500元、第3名奖励300元。
(二)责任追究
对检查中,因失分影响街道保洁保序排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1、街巷保洁检查中,因静态因素(果壳箱破损、窨井盖不洁等)、动态因素(有色垃圾等)造成一条街巷扣0.2分以上的,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分管人员的责任,列入个人年终考核,年度考核成绩倒数第一名的社区,扣该社区有关责任人员全年奖金的5%,倒数第二名扣3%,第三名的扣1%,并纳入街道“双末位”考核。
2、街面保序检查中,对管理区域中失分的执法队员、协管员及相关人员,由执法中队追究责任。
四、工作措施
1、每月公布“四项”排行情况。街道对7个社区、包括信义坊商街、街道物业公司,实行“四项”排行制度,公布保洁、保序、数字城管和清洁楼道的排名。
2、每月出一期*信息专刊。通报交流各社区、责任单位保洁保序工作的开展情况。
3、每月召开一次保洁保序讲评分析会。街道于每月底召开一次科队长、社区主任、卫生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讲评分析会,寻找薄弱点,完善监管措施。
一、活动目的
通过集中开展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环境质量和全民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全力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确保年底前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推荐考核。
二、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五乱”(广告乱贴乱画、房舍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行、垃圾乱倒乱扔、污水乱泼乱倒),清理整顿“五小”(小餐馆、小发廊、小旅店、小浴室、小歌厅),实现城区“四净”(市容市貌净、主次干道净、社区楼院净、重点区域净)。
三、时间安排
2012年3月13日至3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卫生,美化生活环境
1、全面开展“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公共设施完好)。加大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巷道清扫力度,并实行全天候保洁,道路无果皮、纸屑、塑膜、杂物等垃圾。(责任单位:街道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城管城北大队、各居委会、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2、垃圾桶(池)、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完好美观,无破损、积水、外溢、污迹,桶(池)内无积存垃圾,周围地面整洁、无污水流溢。(责任单位:各居委会、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3、排水沟、下水道等疏浚淤泥,捞除漂浮物,捡净悬挂物,清除河岸的暴露性垃圾和乱堆乱放。(责任单位:水务站、各居委会、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4、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马陵河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强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务工人员聚集地、集市、小区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责任单位: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城管城北大队、卫生服务中心、各居委会)
5、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公共场所、学校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单位和社区的小餐饮店、旅店、美容美发店、网吧、洗浴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大对学校、幼托机构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责任单位: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卫生服务中心、各居委会)
6、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通过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药械、统一方法的物理及化学防治,消除“四害”滋生地,使老鼠、蟑螂、蝇、蚊密度防控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要求。(责任单位:卫生服务中心、各居委会)
(二)整治秩序,优化社会环境
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卫生,工作人员文明用语,服务优良。严禁汽配、摩配及修理点占道经营、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城管城北大队、各居委会、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五、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创卫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环境整治行动。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督促整改、考核验收,做到不漏一条街道、不漏一户人家、不漏一间房屋、不漏一处环境,彻底整治好城区内的“五乱”现象。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对接融入中心城区步伐,创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按照区政府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自即日起到12月31日止,在街道辖区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活动范围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点范围是街办驻地各主次道路及各村主要道路。
二、整治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街路:华路、北路、西路、中心街为整治重点道路。
开展以安全畅通、整洁美观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行动,严控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和破旧废弃建筑,清理乱贴乱画和乱扯乱拉、白色树挂,垃圾死角,乱堆乱放的柴草堆、建筑物料堆(花岗石等),以及渣土堆,规范广告牌匾,不得私设户外广告以及横幅、条幅、灯箱、招牌等。
查纠占路为市、占道经营、路边烧烤,无证洗车等行为,道路保洁和设施管护要进一步加强,坚持每天“两扫全保”即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全天侯保洁,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管护好垃圾中转站、路灯、辅道花砖等。同时加大对道路两侧绿化树木的管护力度。
牵头单位:城管科(所)、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城管科(所)、执法中队、各管理区、交管所、工商所。
(二)村街容貌整治
此次活动以治脏、治乱、治暗为重点,在街办各村内全面开展治理脏乱差行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各村居要突出解决乱搭建、乱堆垃圾、石材和排水不畅等脏乱差现象,防止焚烧秸秆,清理垃圾死角,控制白色污染,全面清除村内道路两侧视觉污染,取缔占道经营。按照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要求,各村要做到进村道路和村内道路保洁全履盖,雇专职保洁人员,落实好本行政村的村内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工作,居民的生活垃圾应倒入指定位置或垃圾收集桶(车),并由专人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杜绝乱倒垃圾、污物、污水。
通过治理,提高群众公众意识、环卫意识,逐步建立自助为主的村居环境管理制度,为群众提供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通过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各管理区要推选出两个整治效果突出的村居。
牵头单位:各管理区;责任单位:各管理区、村。
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清阶段10天(12月13日-12月22日)
第二阶段:集中清理阶段5天(12月23日-12月27日)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阶段5天(12月27日-12月31日)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为加强领导,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行街办领导包挂管理区主要街路责任制。同时,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管理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管理区、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班子,分派任务,落实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2、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各管理区、村、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活动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自的整治活动方案。整治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脱离群众,切忌形式主义。要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文明村街活动及节庆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策划,使街办、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3、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整治工作要坚持高起点,体现高水平,在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实行边治理边管理,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实现长效管理。
4、广泛发动,全民参与。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把街办、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形成整治舆论声势;倡导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关注,吸引社会参与支持,自觉履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包容貌)。
随着金融危机效应的逐步显现,实体经济已开始受到影响,大批中小企业遭遇了生存和发展的难题,其中贷款难、担保难已成为其中最大的障碍。数据显示,在除4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13家股份制银行中,个体私营短期贷款余额仅为1418.11亿元,不足这些银行短期贷款总额的5%,在全部贷款余额中仅占2%。
作为政府理财的核心部门,财政已经积极采取了资金投入和其他相关行动,审视现实,财政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在资金投入、平台搭建、服务监督等各方面都尚待改进。
财政投入:引导与放大
财政的投入与放大是我国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财政直接投资的信用担保机构占所有信用担保机构的比重较大,加之互助担保机构投入不足、再担保投入建设滞后,财政资金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杠杆作用一直难以发挥。
对此,财政应加大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完善以担保财政补助、担保风险基金补助、担保财政投入、财政借款、税收优惠政策等为主体的多种财政扶持手段,还可以出于盘活存量资产的考虑,政府扶持担保出资采用多种形式:如预算拨款、土地使用权、其他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国有不动产等,提升担保信用度。此外,对于政策性担保机构,既要减少行政干预,又研究制定长期资本补充制度,促进担保机构以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为导向,实现社会资金的有序流向,推进有前途的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保障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还必须推动再担保体系建设和互助担保基金发展。一方面,由政府牵头注入启动资金,中小企业、银行共同出资建立互助担保基金,与银行分担贷款风险,减少政府预算压力,降低财政代偿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财政主导投入建立分层次的再担保体系,从业务层面上实现有效分散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风险。再担保机构可以采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运作方式,切实承担起对担保业务规范的监督责任。
财政协调:银保要互动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积极推动者和中坚力量,但我国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积极性还不高,在支持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建设方面也相对滞后,担保机构只能独自承担风险。这种状态下,财政未能充分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在推动银行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协作方面起到的作用也不是很大。
因此,除了投入财政更需要协调银保联动起来。通过财政补助或者奖励,以及政府牵头推动银保对话协商交流等方式,政府可调动银行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比如:放大担保机构信用倍数,适当分担担保责任,积极参与再担保和互助担保体系建设,形成担保业务信息共享机制。由此逐步形成担保业与银行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并依靠社会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资信评级活动。
同时,还可以通过损账补贴来分担担保机构的风险,使担保机构和银行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鼓励担保机构做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引导建立多渠道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并把对担保机构的损账补贴与对担保机构的监管及奖励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扶持担保机构来间接支持中小企业,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效应。在充分体现稳健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区别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发展阶段,给出补贴比率的浮动范围。
财政服务:平台和监管
一般而言,多数担保机构借助第三方机构了解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水平、发展前景等全部情况,以选择信用度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自己担保的对象。我国的现实环境中,银行、信用体系、担保机构之间缺少有效的合作和信息沟通,信息共享不充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担保业的发展。因此,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亟需建立良好的服务平台与政策环境。
一方面,通过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另一方面,要以推动社会性的有偿配套服务为主要目标,以政策性和公益性的政府支持为重要补充,在担保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业务开拓、信息共享、行业自律、人才培训、政策优惠、办事手续简化等方面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平台。
此外,长期以来担保行业未明确政府监管的主体地位,导致整个行业很长时间处于监管的真空状态。这种状况直到2009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后才有所明确。在《通知》中,决定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明确了由地方政府负责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
目的意义
以加快推进生态型工贸旅游海湾城市化建设和争创省级文明县城为目标,以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广泛发动全街道各部门、村(居)参与,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乡面貌“新绿亮美”,村镇环境整洁干净,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县1730周年和霞浦一中建校110周年。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努力构筑良好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松港形象和竞争力,有效地促进松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时间安排
1、宜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8日—6月15日)
组织召开全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农村宣传栏、广播、标语等向社会公告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并开通举报投电话,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尽快投入到集中整治活动中来,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使整台工作开好局。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16日—9月1日)
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同时要将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街道党政办及街道文明办。
3、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9月)
由街道文明办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缺补漏,对达不到整治工作要求的,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治,直到取得应有效果。街道文明办负责对城区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促进整治活动有效开展。
整治内容和要求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社会监督”的要求,重点围绕解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建设、治理、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努力实现“街道路面清洁、市容店貌整齐、主次干道畅通、主要街区亮化、行为举止文明”的工作目标。
1、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⑴落实居民“门前五包”责任制,实现生活垃圾袋装化;提高非主要街道和背街小巷敞开式垃圾箱设置率和使用率,严格实行“两收集”服务(早上、下午);进一步改善居民社区生活环境,保持居民社区环境整洁卫生。
⑵改善东大门、南大门等城区进出口的“脏、乱、差”的现状,彻底清除头桥坡至赤岸大道公路两侧及重点部位的垃圾、杂物和废弃物。
⑶结合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集中整治城区主要街道及重点部位的垃圾、污水、畜牧等“脏、乱、差”现象,切实提高城区卫生环境。
2、村镇整治内容
各行政村参照中心城区整治内容,结合本村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村容村貌等方面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并尽快展开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做好5个方面工作:⑴居住环境整治。实施“五清、五改”工程,清理村(院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杂物。⑵环境卫生整治。对乡村道路、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集中收运处置,保持乡村环境整洁。⑶水源污染整治。畜禽集中入区养殖,加强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禽畜粪便污染,实现达标排放。⑷村落容貌整治。加大庭院环境、农家建筑、道路绿廊等管理,重点治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⑸“农垃”成果巩固。有专人保洁,按“户集村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和各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声势大、措施实、标准高、效果好”的要求,负总责、亲自抓,全力以赴把治理整顿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全街道干部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联合执法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为民办的实事、好事来抓,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确保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