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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4、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5、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远离犯罪!
8、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9、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0、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11、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2、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13、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14、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15、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16、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1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18、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9、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抓紧抓好!
20、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1、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22、珍爱生命,远离。
23、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4、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学校、家庭责无旁贷。
25、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26、全社会关注青少年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27、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8、有事想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9、青少年学生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
30、社会、学校、家庭联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31、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32、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33、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34、学习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3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1.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相对低下
现阶段我国教育仍然偏重于学历教育,并没有转移到素质教育方面,经过多年来的教育改革,虽然“重学历、轻素质”的教学观念有一定改善,但是并没有非常理想的效果。现代高校一般只是在大一课程中开设了“法律基础理论”这门基础课程,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教学目的。同时,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往往采用的是“灌输式”教学方式,教师一般都是直接按照课本生搬硬套,照着文本念,并没有将学生法制教育和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很难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学校以及社会对于现代大学生的影响分析
目前,虽然大学生在法律意义上已经属于成年人,但是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较少,心理年龄普遍较低,心智不成熟,极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如果从社会层面上分析,从小学生们接触最多的应该是书报杂志、电视等,但是其中不乏很多不良影视作品以及杂志,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道德观、人生观,对学生的一言一行产生很大影响。有的学生在中学阶段一直接受“高压管理”,而大学教育比较自由、放松,大学生一旦进入大学思想上很容易放松,极易走上歧途,现代大学生犯罪现象日益严重。从学校方面来看,民办大学生犯罪现象比较严重,其次是成人教育学院。虽然民办大学为很多低分学生以及高考落榜学生提供了一种受教育途径,但是办学理念一直强调经济效益,而且学生管理相对较为松散,在学生法制教育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
二、和谐校园视角下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1.加强现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1)明确大学生法制教育与和谐校园建设之间的关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手段。和谐校园建设要求各项校园管理活动能够全面、有效、协调发展,通过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可以有效实现这一目标。大学生是校园管理的主体,想要加快和谐校园建设步伐,就应该使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使大学生能够明确法制教育对于构建和谐校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学生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自然也不会形成相应的法律行为,这样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也无从谈起。(2)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使大学生养成自觉的法律意识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会对大学生的精神状态、思维方式、道德素质、价值观等诸多方面产生相应的影响。现代很多大学生犯罪,并非是他们不知道犯罪行为会遭受法律惩罚,而是因为大学生的价值观以及人生观出现极度扭曲。为此,高校要想培养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首先应该加强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教育,准确找到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切入点,以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从而使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使大学生能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减少大学生犯罪行为,构建和谐校园。(3)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引导他们从法律角度思考、看待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形势下,只有在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中融入法律意识,才可以使他们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认可法的权威性,以法的思维以及精神参与到实际社会生活中,这样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比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会利用自己的暑假时间在外勤工俭学。但是,一些调查表明很多学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都会有上当受骗的现象,有的用人单位随意侵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学生能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就可以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进一步优化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
高校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大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法制观念教育、基本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等。目前,很多类别不同的高校都是统一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实施法制教育,但是因为这门课程的内容比较系统、繁杂,课时比较少,而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往往为了赶进度而简单地罗列各种知识点,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为了应付考试过关而死记硬背,最后造成师生都苦不堪言,这样显然无法达到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为了有效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成效,学校应该进一步调整、优化法制教育内容,根据学校类型开设相应层次的法制教育课程。不仅需要向学生普及民法、刑法、宪法等大法知识,同时应该结合学生的专业需求开设和学生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这样更容易使学生了解到法制教育的实用性,满足大学生的实际需求。
3.改革大学生法制教育方法
法制教育的专业性较强,相关的法律条文、法规内容比较枯燥乏味,如果仅仅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很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会感觉索然无味,很难达到法制教育的目标。教师应该转变传统的法制教育方法,笔者认为,法制教育可以采用案例教学以及实践教学的方法:(1)案例教学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提出一些模拟或者真实的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分析。在选择案例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选择一些大学生常常会出现的犯罪行为案例,这样可以增强案例教学的说服力以及震撼力。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入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视频、声音、文字等多种功能组合向学生更加生动、形象地展示案例的内容,这样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2)实践教学法。法制教育的内容也应该尽可能贴近大学生的实际思想,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贴近社会,从而有效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及实效性。比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也可以定期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或者开展法律征文活动,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法律服务信箱,鼓励大学生诉说自己困惑的法律知识,及时为学生解答。其次,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或者旁听一些关于行政、民事、刑事、经济等方面案件的审判活动,这样可以使学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形成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
4.营造和谐校园环境,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
关键词: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
【中图分类号】G420
现今,众多学校都如火如荼地进行小学生法制教育,有学校开始编写教材,有学校聘请专门的法律教师,有学校专设小学生法律课堂,有学校开展了众多关于法制教育的宣传。当然,这些措施对于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法制教育依然是一个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着小学生,形式化、成人化的特点突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加大了学生的学业负担。总之,这样的法制教育是没有真正触及小学生的灵魂的,没有唤起他们知法用法的热情,没有形成一种法律的信仰。随着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的进行,如果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止于原地,不能顺应教育生活化理念的潮流,不能深入小学生的日常生活,不能引起小学生的情感共鸣,不能赢得学生内心深处对法律的敬畏,不能将权利与义务的意识萌芽播种于他们的生活之中,那么法制教育终归只会流于形式,那么我们又如何去幻想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公民社会。从此角度来看,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是至关重要的。
一、 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的内涵
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通过进行法制理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他们的明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那涉及到小学生相关的法律究竟有哪些呢?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得知,主要包括《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的法律法规教育,此外,《民法》《经济法》等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款也与小学生有关。
什么是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所谓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是和脱离生活的法制教育相对而言的,法制教育生活化就是要法制教育回归现实生活,找回其本来面目,并以小学生的实际生活为本源来考虑法制教育中的所有问题。这一理念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其一,法制教育在生活中。教育内容源于生活。法制教育要围绕生活而展开,直面生活中的问题和困扰。其二,法制教育是为了生活。教育目的是引领生活。生活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超越性的过程。法制教育就是为了生活,更好地生活,而不是隔离生活,在知识的"真空"中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满足于学生当下的现实生活,更旨在引领学生逐渐走向未来的可能生活,它旨在塑造合格的公民。
二、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的必要性
第一,教育本身的要求。著名教育家杜威提出的"教育即生活"对教育界的影响深远,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就提出生活教育理论,包括"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和"教学做合一"。"教育即生活"的内涵就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而教育,可见,教育只有与生活融为一体才能成为真正的教育,教育的生活化是教育本质的要求。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其生活化亦是教育本质的要求。
第二,法制教育的目标诉求。法制教育源于生活的需要,法制教育理应为人的生活服务,其根本目标是促使人过一种美好的生活,在此点上已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同。法制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要增强小学生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守法、用法的能力,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学会正确地行使权利,积极地履行义务,更重要的是要为培养学会生活的合格公民做准备。可见,"生活"与"法制教育"的关联何其紧密。
第三,小学生心理特点的要求。小学阶段,特别是低年级的儿童,注意力不够集中,易受外在事物的干扰,对生动活泼的事物感兴趣,法律知识如果以一种机械的条款呈现,这很难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此外,法律知识中一些高度抽象和概括的法律规定对学生的理解造成了一定困难,对于这样有理解难度还有些枯燥的法律知识如果用传统的教学形式显然不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就是要将法制教育与生活紧密结合,将法律条条框框的内容与小学生的具体生活情境紧密结合,将课堂教学与学生的个体经验相联系,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又进一步促进学生经验的改造。这是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的。
三、怎样实现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
第一,小学生法制教育理念生活化:回归生活,培养小公民。
在小学生法制教育理念上,要坚持把法律启蒙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结合起来。教师在教育理念上应树立教育生活化,实践公民教育的理念。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引导小学生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了解社会生活中处处有规则,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了解法律的作用和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面对困境学会选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校在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应牢记我们培养的是公民而不是臣民。
第二,小学生法制教育内容生活化: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在小学生的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事件比比皆是,与其照本宣科,不如将生活中的违法问题、侵权现象以及发生在小学生身边的生活事件作为素材来进行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小学生从违规到违法到犯罪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我们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应与小学生行为习惯教育结合起来,对日常生活中小学生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正面引导、合理教育。许多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来源于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不当。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自己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因此,法制教育不仅要重视预防犯罪,更重要的是应当提高对生活中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教育的重视程度。小学生理解能力差但模仿能力强,所以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多联系小学生的日常生活,多关注小学生的日常行为,对不当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同伴交流,多进行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为教育,从生活细节上指导他们,总之,小学生法制教育是建立在培养小学生正确的行为习惯的基础之上的,而小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正是源于生活点滴,因此,法制教育的内容应源于生活,服务与生活。
第三,小学生法制教育方法生活化:立足生活,走向实践。
曾看到一则关于学校生命教育的案例,或许对学校法制教育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案例中,一名学生在学校跳楼自杀,此类事件一般是学校的"封杀"事件,然而该学校的校长却不顾政府、媒体的压力,毅然带领全校师生为这名学生举办追悼会。大多数学校在进行生命教育的时候总是对学生高呼珍爱生命,生命何其珍贵,另一边却对周遭生命的陨落置之不理,这样的生命教育的意义在哪里?同样的,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大肆宣扬法律知识,号召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可是当学校公共生活中学生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学校漠然处之,这样的法制教育又怎么会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因此,在学校公共生活中不仅要教给学生法律知识,还要将保障权利与履行义务落到实处。比如,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果在学校中出现此类事件,学生能敢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学校能保障学生维权的顺利进行,那么,这样的法制教育才是鲜活的,才是服务于生活的。只有将法制教育置于生活情景之中,利用生活事件进行法制教育,将小学生的生活体验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真正在实践中、在学校公共生活中进行法制教育,才能达成法制教育的目标。
在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我们面对着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成人法律意识的淡薄,违法现象的泛滥,维权意识的缺失。连成人的法制教育都存在问题,我们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的期望值不能过高,也不能急于一时,但是,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通过对小学生进行生活化的法制教育,在年幼的时候将"法"的意识植于他们心灵之壤,将权利与义务的概念种于他们幼小的生命之中,他们心中不会燃起民主法制的希望之光。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就是将法律的条款细化到学生的生活之中,让学生面对问题学会选择,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的合法权益,最终,学会更好地生活。
参考文献:
[1]过振兰: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实践与思考,载《科研经纬》。.
[2]李翠君:对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方法与手段的探讨,载《学科教学探索》。
[3]许灵:生活化的道德教育,载《天中学刊》2005年6月。
一、在校大学法制教育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
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认为,大学生是从众多中学生中严格挑选出来的,文化基础好,素质高,很自然地,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也很高,已能适应当代依法治国的要求,不需要在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了,这种思想认识是错误的。十四中全会的主题就是依法治国。现阶段,在大力开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抓紧抓好这项工作,不能有丝毫的忽视和放松。
法制教育是高校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行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级人才。大学生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中坚力量,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的希望所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使大学生在提高文化素质的同时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懂得怎样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切实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全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专门人才。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提高法律素质为核心进行加强
在国家教委、中央综合办、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指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这是根据当时全国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势和要求做出的。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已大为提高,而法律素质仍然较差,有待加强和提高。因此,普法教育的重点就转向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上来。高等院校的法制教育也应与时具进、顺应潮流、紧跟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高校法制教育的的核心内容。
大学教育是一个人步入社会前最后一个正式的学校教育,对一个人的一生影响重大。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必须把法律素质教育与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只有教育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有可能使他们养成正确的法制观,从而为提高法律素质奠定良好的基础。
(2)必须把法律素质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重在惩罚恶行;道德作为一种内在规范,重在劝善勉进;法律施加压力,道德提供动力;法律治身、治标,道德治心、治本。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3)必须将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当代新形势下社会所需贯彻的思想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更深刻、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要依法治国、我们应该有什么样的法律等一系列问题,提高大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积极性、自觉性。“三个代表“的本质在于执政为民,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则是全国最广大人民根本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和反映。两者本质是相同的。要以法律的形式确保“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在给大学生讲法律课时,要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使之成为每个大学生的行动指南,将来走入社会也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4)必须将法制教育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马加爵事件”充分说明了对大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的重要性。
(5)必须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讲授与发生在大学校园的形形的具体案例介绍分析结合起来。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另一方面又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分析理解能力,同时也更容易使他们汲取教训,防患未然,较单一空洞的说教更有针对性和说服力,效果也更佳。
(6)必须将法律素质教育与弘扬、培育民族精神结合起来。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式这种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战胜了一切艰难和困苦,缔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与时具进,开辟民族复兴的新纪元。
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是指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在当今法制社会中,法律素质是一个人重要的素质之一。随着企业技能人才的缺乏,职业学校已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将动手能力作为培养和选拔人才的关键。企业到职业学校选聘员工的时候也多考察学生的动手能力如何,很少对学生的法制素质做考核,致使学校也忽视了学生法制教育的强化。
(一)课时少,教学方式单一,学生不感兴趣。在当前的职业学校中,法制教育也以课堂教学为主,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多采用法律常识或是法律基础课本。授课多是每周两课时,因需要开设实习课,法制课至少间周开课。该课知识点多,内容丰富,但总授课时数每学期一般只有14课时上下。一般学校一节课的时间在45分———50分,也就是说要利用不到14小时的时间完成庞杂的教学内容,授课教师难处理,学生也难掌握,其学习质量很难保证。为了赶进度,教师多采用填鸭式教学方式,讨论式、案例式教学方法没有时间完成。
(二)法律知识掌握不牢固,无法指导自己的行为。由于学生对这种教学方式不感兴趣,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全面、不牢固,只会在考试之前,按照老师划的要点死记硬背,然后应付考试,不能对理论深刻的理解和领会,更无法指导自己的行为,对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收效不大。
(三)法制讲座形同虚设。有的学校把法制讲座作为法制教育的辅助形式,但是很多学校的法制讲座形同虚设,只是在年初制定计划的时候,印在计划表上;有开展好的聘请专业教授举办讲座,但形式单一,内容专业性过强,对于职业学校的学生来说不容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讲座对提高法律素质来说缺乏实效性。
二、职校学生法制教育有效途径
职业院校法制教育是我国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素质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素质之一,尤其是在当今法制社会里,一个不知法、不守法、不信法的人,是会同社会格格不入的,很容易触犯法律,葬送自己的一生。因此,职校为了培养合格人才,一定要注重提升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注重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
(一)引导学生从思想上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学生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职业学校的学生,尤其是中职学生有的是初中毕业后入校的,年龄在15岁到17岁之间,对违法犯罪懵懵懂懂,在加上学校多强调专业学习,重点放在学生技能的提高上,致使有的学生只把精力放在专业课学习上。要让学生认识到法制教育并不单单是为了让学生懂法、守法,还要让学生“信法、护法”,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信仰。如果学生对法制缺乏信仰,不尊重法律,即使做到了“知法、懂法”,仍有可能践踏法律、知法犯法。有的职校学生在明明知道会违法的情况下,还以身试法,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因此,在法制教育中,我们首先要让学生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以督促其重视日常的学习和行为规范。
(二)运用丰富多彩的教育方式。提高职校学生的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需要学校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方式,例如在讲课时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教学时间、案例分析、讨论、观看法制教育片等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还要理论联系实际,能找到学生和法律知识的兴趣点,让学生愿学、乐学,提高学习的针对性。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法制教育课内容多而课时少的问题,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当前我国医学生法制教育未受重视、教育内容不成体系。新时期对医学生法制教育理念的要求是树立医学生的尚法意识和培养医学生的尚法理念。医学院校应该构建以学校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辅助、学生自我教育为目标的推进式教育模式。
关键词
医学生;法制教育;教育理念
目前,法律基础教育已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普及到医学院校。如何正确引导与规范医学院校大学生的行为是医学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而实现的方法则是法律信仰的培养。然而,医学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着重知识传授、轻信仰培养的倾向,大多数学生仅仅将法律作为一门课程学习,学而不用;少数学生因个人兴趣或家庭因素能现学现用来帮助家人或朋友;还有极少数学生则对法律的理解出现了很大的偏颇,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可以向合理的学校规章制度甚至合理的社会规范挑战的一个坚强的理论后盾,给学校乃至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和危害。医学院校的学生由于专业的特殊性,在今后工作中面对的是患者的生死,承担的责任重大。笔者针对医学生法律意识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的特点,从医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入手,结合新时期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要求,进行医学生法制教育观念理论的研究,通过培养医学生尚法意识,树立法制教育在医学院校素质教育中的核心地位。
1医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1.1医学生对法律的理解现状
1.1.1法律意识滞后,对法律的理解较为片面。
随着知识的积累和视野的扩大,医学生开始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更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法律知识掌握不完整,医学生往往缺乏法律正义,对法律法规理解缺乏理性的思考和分析。
1.1.2自我意识强化,对权利过于期待和对义务不尊重。
医学生因为年龄、阅历、学识等因素,容易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影响,特别注重自我表现,喜欢强化自身权利,要求国家、社会和学校给予其各项权利,但缺乏对义务的同等付出,体现出其对法律权利义务的不尊重。
1.1.3法律理论指导实际生活能力不强。
部分医学生关注国家法制建设,了解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较多。但受消极文化因素的影响,其现实守法行为的自觉性较差,同时,对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法律解释能力不够,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的现象。医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够,导致部分医学生能基本辨别是非,但态度不坚决,有可能影响今后职业中对价值的判定。
1.2医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2.1医学生法制教育未受重视。
医学院校更重视医学生对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医学技术操作的掌握,导致医学生法制教育课程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不仅教学课时逐步减少,从必修课转为选修课,更缺乏经济投入。由于学校的忽视,医学院校中法律课程师资储备严重匮乏,相关教师对学科发展没有信心,不能组成良好的学术团队,很难获得科学研究立项批准,也很难获得培训学习的机会,缺乏课程创新的原动力。
1.2.2医学生法制课程的教学内容不成体系。
医事法律未建立成熟的学科,教学内容分散,缺乏理论体系性。由于医事法律课程研究时间不长,缺少法律专业人才对医事法律的研究和探讨,使得医事法律庞杂、无序,缺乏缜密的逻辑,理论不太成体系。在并不成熟的学科研究中,相关研究成果也比较散乱,教材内容较为分散。因此,在向医学生传授医事法律时,很难体现一个缜密而有逻辑的学科体系[1],医学院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仍未达到医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现在医学院校的课程改革也只是让医学生感受到形式的变化而缺乏内容的变化,学生在现有的课堂教育中不能真切感受法律规范对其职业行为的要求。部分医学生对自身职业道德认识不足,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较为漠视。法制教育更多沦为课堂教育,而非素质教育,不能够给学生展示正确的法律思维模式。同时,缺少法庭听证、医患纠纷等切实的法律实践活动的参与,学生很难真正了解医学法制教育中所传递的正确法律思维。
2新时期对医学生法制教育的要求
2.1构建与时代特征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理念
2.1.1突出法制教育的主体意识和目标意识。
法制教育不能脱离主体存在。医学生是未来医学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制教育的主体自然而然是医学生。有了主体意识,还需树立尚法意识作为目标意识,尚法意识是新时期医学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法律信仰的培养是医学教育培养的目标之一,而现在的法律课程往往因教学设备不足或授课内容不能联系实际而使学生将其作为理论课程,不能够学以致用、学以致信,甚至曲解法律设立的目的,往往不能达到医学法制教育的目标,更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求。
2.1.2突出法制教育的内涵。
医患关系的紧张大多数是因为医务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引发医患双方在理解处理病患问题上出现偏差,而被患者认定因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仅仅是医患矛盾中很小的部分。医务人员具有缜密的法律思维和扎实的医学功底是避免医疗纠纷最重要的方法,同时也能解决医患矛盾中大部分的问题。如果医学生在大学期间就具备了良好的法律意识,则可大大减少今后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同时,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
2.1.3突出法制教育方式与方法的创新。
医学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高昂的学习劲头以应对医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良好的法律信仰则可帮助其规避因法律意识缺失而在工作中可能引发的影响今后发展的各种问题。这些都需要在法制教育中突出方式与方法的创新,不仅要改变原有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还要能促进医学生的自省,更要促进法制教育理念的创新。法制素养是医学生所应具备的基本的人文素质技能。
2.2构建以加强医学生实践能力为主旨的法制教育理念
按照教育部和医学院校自身发展的要求,医学院校正在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其他学科改革,以加强学生动手操作能力为主旨,增强医学毕业生的竞争能力。应在医学生法律课堂上,减少理论课程,增加实践课程。这种医学生法制理念的培养不仅对医学生个人法律意识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教育单位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传统的授课式教育正在被这种实践性强的授课模式所取代,法律理论知识的压缩与法律实践操作的增加已经成为新授课模式的必然要求。在法律课堂上,医学生从未来职业、国家发展变化角度对自身的法律需求有了更为直接的认识,并且需要在课堂中得到快速体现,这种学生法律需求的扩大化是推动法律课程改革的内在动力。国家、社会、学校对于医学生的法制培养,更多地依据国家社会法制化进程对医学生法律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这种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成为推动法律课程改革的外在因素。有了内因和外因,对于推动医学生法制理念的培养有了更好的社会环境。但也必须考虑,这种新思路新方法在法律课堂上带给医学生的提高和帮助是否达到了国家、社会和学校的期许。笔者从辩证思维角度审视了新时期医学生法制理念培养模式的利与弊。
3新时期医学生法制理念培养模式的利与弊
3.1新时期医学生法制理念培养模式的优点
从目前进行的思政课教改成功方面进行分析,法律授课学时精简不少,对学生的评价方式也不再用一份试卷来衡量,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比以前有了较明显的提高。由于学习负担的减轻,学生能比较轻松地理解课堂上所讲授的重要知识点。愿意课外花费时间进行深入学习,不再产生因法律晦涩难懂而导致的逆反抗拒心理。这种方式将被动学习转为主动了解,产生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3.2新时期医学生法制理念培养模式的弊端
创新的授课模式以减少法律理论的深度换得医学生法律学习的减负,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也就是在有限的学时内了解和掌握医事法律课程中的一个或几个知识点。很多医学生不清楚法律思维逻辑的缜密性和延展性,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全面不透彻,甚至某些学生认为自己所掌握的浅薄的法律知识就是法律教育的全部,理解出现了偏差。有些缺乏理解能力的学生甚至会对一切事情产生怀疑,不仅对自身的职业发展,甚至对学校、工作单位、社会及国家造成危害。
4新时期医学生法制教育理念的新构建
当代医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迫切需要教育工作者转变教育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确立新的医学高等教育价值理念[3]。法制教育理念应在体现时代精神的基础上,既有利于实现法制教育既定目标,又有利于实现教育的创新。法制教育理念必须在目标、过程、方法等不同层面上全方位地构建,从问题切入,通过分析、思考、启发的方式,提出切合医学生的法制教育思路和有效途径。按照国家对医学生尚法理念培养的要求,笔者认为医学院校应建立以学校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辅助、学生自我教育为目标的推进式教育模式。
4.1学校教育是医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
4.1.1法律课程教育是培养医学生尚法理念的主要方式。
正确理解法制,是医学生学习法律最重要、最基本的前提。只有传播正确的法制教育理念,才能树立医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因此,医学生法制教育必须建立在有意义的法律学习的基础上。医学院校大多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卫生法学”两门课程,教师在课堂上可以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PBL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将生硬晦涩的法条生动地对学生展示和讲解,教育学生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通过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等法律实践教育活动,使其掌握国家司法机关的办案模式并且理解司法人员的理性思考模式。法律课堂是学生了解法律、认识社会的主要媒介体[4]。
4.1.2课下活动是培养医学生尚法理念的有效补充。
因为学时的限制,法律课堂教育不能长期灌输法制理念,这就需要学生在课下活动中继续获得法制教育。在学校的社团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中,可以通过法制宣传周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医学生辩论赛等渗透法制理念,强调法律学习的必要性;同时,在树立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活动中,也可以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
4.2社会教育是医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方式
社会教育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医学生法律素质也受到社会舆论导向、公民法律意识水平高低以及城市发展的潜在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社会上一些医务人员收红包和患者维权的事件屡屡发生。医学生能够通过网络、报纸等方式了解到公众对医务人员责任心、医疗技术和医德的要求,也明白某些医患矛盾可以通过遵守法律、技术法规等尽量避免。应促使医学生提升法律修养,形成自身良好的医学品行,符合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制对医务人员的要求。同时,城市文明程度发展的快慢也影响着医学生的行为举止。城市文明程度越高,城市居民整体法律素质越高,对当地医务人员的要求越高,当地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则整体偏高,反之,医学生法律意识偏低。
4.3自我教育是医学生自我发展的深层要求
医学生不仅具有法律学习的潜能,而且作为学习者,是法制教育的主体,自我发展的主体,以及为自身发展提供服务和承担责任的主体。通过学校教育让学生对法律知识产生兴趣,必然会加强其课外的自我学习。就业压力的增加也促使医学生能够在学校教育中提高法律意识,而在学习、生活中受到的各种法制教育的熏陶,使得医学生能够逐渐明确法律与生活密切相关,懂得的法律常识越多,就越能对自身行为规范进行评价并进行自我监督。
作者:卫学莉 张帆 卫学芝 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参考文献
[1]缪露,常耀明.关于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思考[J].西北医学教育,2008,27(6):17-19.
[2]卫学莉.医学生法律素养对其职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J].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59(1):50-53.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并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主体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这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早在100多前年,梁启超先生在深刻总结失败原因的基础上,就提出了“新国必先新民”,“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的论断,强调要建成民主法治的“少年中国”,必须先着手改造国民性,培养造就一代“新民”。现在,我国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又要切实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既要进一步加大对全民的普法力度,提高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更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国家始终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就是要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公民意识基础。
其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素质教育的核心之一是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学会做人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学法、知法、尊法、守法、护法,学会依法办事,既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又要学会依法规范自已的行为、依法履行作为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因此,是否具有现代法治意识和较好的法律素质,是衡量学生基本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有效方式。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的态势,形势比较严峻。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原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缺少对法制尊严的敬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世界著名法理学家贝卡利亚曾指出:“预防犯罪,最可靠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实践证明,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可以有效引导青少年自觉守法,可以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也是一项“希望工程”,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应该下大气力抓好,也必须下大气力抓好。
明确学生法制教育的任务和要求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现代公民意识,而不是要求学生学习和熟知所有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成为法律专家。
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都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要适当加大对《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建立对多元文化、少数人群和弱势人群权利的尊重与平等意识。
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
高级中学、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治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辨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
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扎实做好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能为进一步开展好大学生法制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且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中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过程中,其心灵如同一张白纸,如果能在其心灵中从小就种下现代法治文明的种子,就能为中小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
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遵循德育规律,按照将德育融入课堂学科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之中的科学方法,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充分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作用。
全国“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也明确提出:“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2007年颁布的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更是明确而具体地提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
中小学学科内容中,无论文科还是理科,乃至体育学科,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法治精神、人类优良思想品德等内容或因素,而且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一大特点,就是在学科课程中强化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学科教学本身就应当挖掘和拓展这些内容的教育。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加强和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要通过加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课题研究,深入系统挖掘中小学学科内容中蕴含的法制内容或法制因素,形成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教学指南,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增强教师具体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在中小学相关学科乃至全部学科中启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学科教学中适时、适度渗透法制教育,是学生最容易、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法制教育形式,既能使学生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学到法制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又能使教师通过备课和教学提升法治素养,还能有效解决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难题,能实现学校教师“全员育人”的目标。
二是加强中小学思品课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中小学思品课,并强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课程中的法制知识的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以《中小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中小学校,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增设法制教育或公民意识教育课程。
三是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制教育。专题教育具有主题鲜明、针对性强、题材鲜活、教育面广的特点,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种好形式。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思想实际、认知能力和发展形势,紧密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重大事件,积极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国旗下的讲话、党课、团课、主题班会、主体团(队)会、征文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和宣传栏、板报、漫画、小品、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坚持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可以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组建法制宣讲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巡回宣讲。
五是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局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综治、司法、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电信、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和改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手净化社会环境,共同抓好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六是建立健全中小学法制教育监督评估考核制度。任何一项重大教育政策、教育工作的实施,不加强监督评估考核,不建立健全监督评估考核制度,都是难以落到实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情况,纳入“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纳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纳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的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的内容,切实建立健全年度评估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质评价制度,将学生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情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在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抓好对大学生、中职生的普法教育,使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校园法治文化是重要的育人环境,是无声的普法教师,对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素质能起到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环境育人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荣八耻、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内容,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一)全力做加法,不断丰富法制教育形式
为避免枯燥的说教式宣讲引发受教育对象产生抵触情绪,河东检察院根据长期以来的工作实践,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及发案原因,适当增加对未成年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频率,不断丰富教育形式。一是“宣讲法律”强调“通俗易懂”。找准案件易发时段,在寒暑假前、开学之初及时深入学校,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采用适合其年龄段的语言和表达方式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使其从被动接受灌输转变为主动用心倾听。二是“法庭观摩”注重“深化认知”。针对发案率偏高的学校,选取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观摩真实法庭庭审,使其在庄严国徽下真切感受检察官代表国家指控犯罪,法官依法判决惩处罪犯,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庄严性、权威性以及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三是“文艺活动”力求“喜闻乐见”。干警利用业余时间编写剧本,排练演出,将情景剧《明天,我们重新起航》送进校园,以生动、直观,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二)认真做减法,建立“四位一体”帮教模式
针对未成年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结合其家庭背景和身心特点,与学校做好对接,创设了“心理辅导、公益服务、跟踪监督、定期回访”四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模式,全力减少涉案学生再次犯案的情况发生。一是开展心理辅导。邀请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涉案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对于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心理、修复家庭亲子关系具有明显效果。二是组织公益服务。组织未羁押未成年人前往养老院进行公益劳动,并将之作为日后案件处理的参考因素记录在案,帮助其增强社会责任感。三是全程跟踪监督。要求办案人与未成年涉案学生、家长和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根据案件情况在审查前、作出判决后及判决期满后分别向涉案学生的法定人发放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涉案学生表现,对行为不规范、表现不稳定的学生适时开展法制教育,进行训诫谈话,确保帮教工作覆盖整个案件流程。四是定期进行回访。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老师、社区志愿者、团区委工作人员、辩护人以及检察干警组成的帮教小组,定期对涉案学生进行回访考察,并每季度出具一份《监督考察报告》,作为处理案件的参考。坚持每季度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人进行回访,做好相关记录,认真阅读涉案未成年人上交的思想汇报,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正面干预,切实提高帮教成效。
(三)科学做乘法,整合力量强化教育实效
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乘数效应,全力打造预防在校学生犯罪的社会化体系,从根本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一是与学校、团委、街道社区合作,与常州道街、天津第54中学、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等单位会签承诺书,建立法制教育宣讲长效机制。将街道社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军事教育基地、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作为检校共建的“连接点”,定期组织学生前往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二是与区教育局建立“法制风险评估及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涉及在校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总结梳理,对涉及罪名、发案学校、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科学评测校园案件易发“风险点”,并及时将评估结果通报区教育局,以便其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教育。三是举办“家长培训班”,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防线”。将学生家长纳入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组织参加过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的干警深入辖区街道举办心理咨询会,围绕“如何陪伴孩子顺利度过青春期”、“如何看待孩子的小个性”等主题与家长展开深入探讨,特别加强对单亲、特困等家庭家长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营造关爱和谐、沟通良好的家庭氛围。
(四)用心做除法,增强对特定对象的犯罪预防工作
在校内和校外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在预防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的同时,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尽力消除涉及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犯罪隐患。一方面,在校内建立特别对象预防机制。会同学校开展基础性摸排工作,有效、及时地发现心理或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并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好分层、分类帮教,指定老师开展日常辅导,对其进行教育和矫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校外配合社区开展“蒲公英计划”,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法律知识、设立“小苗圃”读书园地、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从心理疏导、德育培养、自我认知等多个方面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帮扶教育,帮助他们摆脱心理困惑,实现自我能力和品格的提升,从而有效预防其参与犯罪行为,并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犯罪行为侵害。
二、当前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新形势、新情况也对我们如何开展好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观当前的法制教育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模式比较落后
目前对于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模式,往往是重视灌输、轻视综合性培养;重视理论、轻视实际锻炼;法制教育的方式也比较落后,很多学校中甚至都没有开设法制教育课,有的学校尽管已经开设,但是方式很单一,而且讲授的理论与实际没有联系起来,使得本来很丰富的法制教育转变成为了一种课堂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二)法制教育的内容有待完善
很多学校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但很多教育内容不能与社会相适应,不能满足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主要表现为的教育内容方面仅仅是注重义务、轻视权利,注重实体、轻视程序,这样就会导致义务、权利、程序、实体之间的错位,这种教育使得很多学生都以为自己不过是义务的主体,而不是权力的主体,导致的结果就是致使学生只是消极守法,难以自觉主动接受相关知识,甚至会形成逆反心理。
(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当前,各机关、部门及社会团体都认识到了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也都各自开展了一些法制教育活动,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并没有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不能做到有机配合,从而制约了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主要应对措施
(一)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制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
在中小学深入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机关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净化校园环境
有关部门要继续大力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加强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赌博、吸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司法部门要依照法律加大对相关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尝试现代化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开辟网上宣传途径,将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送上互联网,开通法制热线电话和QQ群、微信群,建立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的全方位网络平台。
(五)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全方位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教育、民政、司法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提高家长素质与家教水平,引导和规范家庭教育,弥补家庭教育缺陷。
(六)落实依法治校
从个体来讲,青少年思想尚未完全定型,具有相当程度的可塑性。从大局来讲,学校是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因此,对国民法律信仰的培育应从娃娃抓起。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信仰就显得刻不容缓。结合现行学校教育的实际,我认为实施学校法制教育,培育学生法律信仰的工作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育学生法律信仰,始于法律知识的系统宣传和教育
1.按照学科特点,把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作为教学目标在各个学科中予以渗透
例如:在语文教学中,规定语言文字法、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在历史教学中设置法律发展史、法制思想史、国体政体等宪法内容;在地理教学中渗透环境法、海洋权益等国际法内容;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宪法、民法、经济法等内容;在自然科学中渗透环境资源法,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总之,生活处处有法律。密切联系生活实际,把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与各门学科的教育教学结合起来,并把各科中的法律知识作为学生考试内容是我们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条有效的途径。
2.明确并严格落实学校教育中法制教育的专题职能,充分整合各项资源,有效发挥学校教育的德育功能
首先要定编定岗,通过招考或培训等形式,培养并充实法律专业教师队伍。目前各学校聘请的兼职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因各种因素制约,法制教育作用极其有限,系统的长期的法制教育任务必须有专业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来担当。其次要编写符合学校教育和学生成长实际需要的法制教育教材。特别是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攀升的现实,教育界应编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规范学生行为、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目的法制教育教材。第三,科学安排法制教育课的教育形式和课时。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要按照法制教育教材和教育管理的实际需要上好专题式的集中辅导课、对班主任的培训课;班主任要上好法制教育班会课;各科教师要上好学科内的法律知识普法课。第四,针对教育经费紧张的现实,教育部门必须投入和落实法制教育的专项经费,并监督专款专用。
二、培育学生法律信仰,应严格依法治校,发挥教育功能的示范作用
身正人之范。依法治校不但是法治社会的要求和体现,而且是学校实施法制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帮助学生培育法律信仰的示范和榜样。试想:像学校这样的承载教育职责的机构,如果有法不依,违法办学,我们怎样去要求学生遵纪守法?像教师这样的肩负教书育人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如果本身违法乱纪,肆意践踏学生合法权利,又怎能唤醒学生的法律信仰,让他们去崇法尚法呢?学校要担负起法制教育职责,培育学生法律信仰,就应严格依法治校,发挥教育功能的示范作用。为此,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肆意逾越法律的底线;学校建章立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师生各种合法权益,避免“一个将军一个令”的人治嫌疑,做到合法合理,持续稳定,使师生对其产生法律一样的敬畏感而自觉遵从;教师应该自觉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施教,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成为学生自觉学法、守法的模范。
三、培育学生法律信仰,应关注学生的权利,唤醒未来社会主体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责任
“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重视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这是培养法律信仰和培育法治精神的前提条件。社会公众的权利是一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部没有权利内容的法律就激发不了公众对它的渴望。”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在纷繁芜杂的法律海洋中捞出公民的各项权利并交代给学生,唤醒学生的权利意识,让他们了解社会公民理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必须履行的各项责任。例如,作为公民,应该享有选举权、话语权、知情权、监督权。除此之外,还应从劳动者、消费者、家庭成员等角度社会主体的各个角度分别介绍不同的权利内容和相应的义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