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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05 10:39:2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知识产权与管理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知识产权与管理

第1篇

一、知识经济与知识管理

第一,从宏观上看,知识管理是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知识的生产率取决于知识的开发与传播,而不论是知识的开发还是传播,都必须以一定的知识库、知识交流机制以及知识实际应用为基础;知识管理正是一种通过知识整序并鼓励知识共享而实现知识创新目标的组织过程,其根本目的是运用集体的智慧提高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相对完整的知识管理系统应由以下几个环节构成:知识信息管理,即建立知识库,用以固化知识;知识应用管理,即如何获取知识并应用于具体实践;知识交流机制管理,即鼓励知识创造与共享,这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挖掘知识的制度和方法;知识财产管理,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第二,从微观上看,知识管理通过一系列核心功能的发挥,切实优化企业的商业活动。根据OECD的观点,知识经济中的知识可以划分为四类:是什么的知识,为什么的知识,怎么做的知识,是谁的知识。在这四类知识中,后两类知识的重要性在增加,它们常常成为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权项,成为知识产业化的基点,也应是知识管理的重点。根据美国经济学博士、知识管理及有关商业和信息技术问题资深专家YogeshMalhotra的观点,知识管理揭示了观念的转变,即从“信息价值链”转向“知识价值链”。“知识价值链”认为人力系统是最关键的组成部分,只有人们不断地认识和评估技术系统提供的信息,才能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没有人力的主动参与,所谓的“最佳方案”也不会被施行。由此可见,积极开发人力资源,掌握并运用第四类知识,是知识管理的核心功能与重要任务之一。实现知识共享则是知识管理的另一项核心任务与功能。当个人或小团体的知识转变成公司的知识后,共有的知识由这个企业共享并恰当地使用,才有可能创造出新的知识,形成知识生产的良性循环。

第三,知识管理既是一种策略和思想,又是一种可操作的技术。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方式,必须建立一定的机构,包括知识管理的负责人、知识库、负责知识管理和流转的知识中心、计算机网络及协同工作软件的技术基础、智力资本管理队伍、具备有利于知识共享和增值的文化氛围等。而作为一种技术,知识管理应当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即在工程上和生产中把知识管理落实到技术层面。

二、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知识经济是一种信息密集与智力密集的经济,它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存在着天然联系。知识的占有与法律确认,知识与信息的传播与管理,都可以说是知识经济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中心任务。因此,知识产权是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

三、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

不论是知识库的构建与知识共享,还是人力资源开发及知识管理技术的具体实施,都必须明确知识的拥有者、加工处理者、使用者、管理者、操作者等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也就是说,知识管理需要知识契约,应当关注知识管理的合法性。

第一,二者以推动知识创新为共同目标。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知识,知识的核心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核心是创新,因而知识经济的本质是知识创新,企业知识创新则构成国家知识创新的重要基础。不论是知识管理还是知识产权,都以促进企业知识创新活动为主要目标,因而二者在努力方向上具有一致性,只是功能和途径存在差别。一方面,知识管理通过开发智力,促进知识共享,进一步激发企业员工的智力创造活动,从而产生更多新的知识,实现知识创新;另一方面,知识创新意味着新知识、发明、技术的涌现,这些新的无形财产只有在法律上获得合法产权,形成知识产权并得到保护,知识经济所需要的良性知识创新机制才能健康运行。但是,知识管理和知识产权在推动知识创新活动中是交织一体、相互作用的,知识管理过程是构造知识契约的过程,二者又是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

第二,知识管理构造知识契约的过程。知识管理系统化过程事实上内含了构造知识契约的过程,而知识契约的确定,成为知识产权机制建立的重要基础。其过程的几个环节:明确企业的知识结构;确定汲取知识的方法签订知识契约共享知识。

第三,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的相互促进与相互协调。一是知识管理对知识创新起着重要的激发作用,推动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如前所述,知识共享是知识创新的加速器,但在实现知识共享时应注意权级限制问题,以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公司的核心机密。如公司数据库目录可以全部开放,但如果需要详细资料则必须经过授权。二是人们的思考成果属于谁?是否有人有权迫使员工公开他们的思考成果呢?如果认为知识是一种“实物资产”,那么知识管理就非常容易。按照企业的知识是存储在企业界中的一切的认识,命令某一员工输出他的知识以便其他人能使用,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与知识管理有关的绝大多数管理人员、咨询人员和研究人员都持这种观点,大多数知识管理的实际操作也以此为依据。但事实上,员工头脑中的知识只是个人认识过程的体现,而不是一种实物资产,难以套用实物管理方式。因此,应注重知识管理中的柔性管理、个性化管理,结合一定的激励机制,既尊重个人的知识产权,又达到知识共享的目标。激励机制有利于稳定人才并鼓励企业员工进行知识与技术创新,其中包括企业内部员工技术创新呈报制度、企业员工技术创新奖励(包括分配股权奖励)制度等。

第2篇

论文关键词:软件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管理学 知识产权策略

一、引言

在社会各行业中,软件企业总是能够走在技术发展的最前沿。伴随着技术而产生的就是一系列以软件开发利用为依托的知识产权。因此,对于任何软件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管理与实施策略对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至关重要。本文试从软件企业的角度,并结合软件企业自身的特点,从管理学与知识产权法学两个角度来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管理及其策略,以期对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一)软件与知识产权

我国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由于计算机软件的易复制性,自它诞生那一天就面临着被非法复制和使用的威胁,所以为了保证软件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促进软件工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从法律上对软件知识产权予以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是软件技术得于继续创新的根本,因而政府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义不容辞。

目前国际社会已形成以《著作权法》保护为主,《著作权法》(包括《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实施交叉和重叠保护(如:源程序及设计文档作为软件的表现形式用著作权法保护,同时作为技术秘密又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为辅的趋势。由于软件具有技术含量高的特点,使得对软件法律保护成为一种综合性的保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切忌对仅依靠某项法律或法规解决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问题抱有幻想。

(二)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

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其日常运营活动主要包括软件市场调研、软件研发及软件产品销售等。软件作为知识产权所保护重要客体之一,势必导致软件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否则企业依靠软件所带来的财富将荡然无存。因此,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降低潜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软件企业在软件研发初期就要有意识地预防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严格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购买一份软件只能装入”单机”使用;必须意识到,复制软件并向他人提供是一种商业性行为。只有在和拥有该软件知识产权的企业达成协议后,方能进行关于该软件的商业性活动;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平台熟悉其他企业的软件,在开发软件时避免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确实要使用时,必须和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企业应聘请法律顾问,在可能遇到法律纠纷时,要向公司法律部门咨询,经其严格评估后方能实行。

2、避免及防范知识产权侵权

由于我国软件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软件企业必须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需要企业必须采取必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从而能够最大程度地防范他人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软件企业若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可以对该领域内的研发水平、研发成果何一个初步的了解,以此能够对整个市场及技术领域进行把握,从而能够避免无价值研发的财产损失,同时也能够避免可能由于重复开发而导致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被诉风险。

三、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分析

(一)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可分为以下个层次:

1、宏观战略目标。应有利于促进我国软件行业的进步、经济增氏和社会发展。

2、中观目标。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是软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中观目标。如我国《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推广应用”,就是企业在确立专利战略的中观目标。企业应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护好自主知识产权,并推广应用于企业与社会。

3、微观目标。最终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并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只有制定了准确与有效的管理目标后,企业才能够真正朝着所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去发展,从而促使企业能够健康成长。

(二)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

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就是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总目标,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要素配置在一定的位置上,确定其活动条件,规定其活动范围,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根据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的经验,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晰。每个机构以及这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每一部分,都与特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任务、目标有关,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必须以”事”为中心,因”事”而设机构、定职务、配人员。人与”事”要高度配合,不能以人为中心,因人设职,因职找”事”。因此,在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原则就是目标、任务明晰原则。

2、分工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专业化原则进行分工,明确每一具体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个人的职责,但分工要适当,既要考虑分工的专业化,又要从合作的角度来考虑把各种分工组合起来,对类似的工作应该尽可能组合在一个部门,这样可以减少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的工作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3、权责对等。企业的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应按权责对等原则设置。有一定的职务就应担负一定的责任,同时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力。责任是随权力而产生,又是权力的对等物,权力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责任与权力应该一致,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不应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或权责不相称,更要避免”因人设事”地建立机构。

(三)建立保密协议制度

软件企业与企业员工、外聘人员之间应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应就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的保密事宜进行约定,建立劳动利益关系合同以及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协议。一些目前不宜马上实行劳动合同的企业,也通过建立或者健全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方式进行过渡,以鼓励企业员工的创造性劳动,明确企业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软件技术成果归属关系,以预防l瓜业技术人员流动时造成的技术流失和技术泄密等软件企业非常”苦恼”的问题。因此,签订保密协议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

四、结论

第3篇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8-0040-02

所谓知识产权,即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知识产权基于“创新”而产生,能够获得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的技术、标志和作品必须有创新点的特点,其为权利人所独创,与现有的技术、标志和作品存在“显著”的区别。例如,能够获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或成果必定是与现有技术或成果具有“显著性”的区别,在其制造方法或操作程序方法上与现有技术或成果明显不同。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智力成果创造者或其合法拥有者的一种法定的无形财产权,因此,知识产权的确立或者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如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必须为法律所认可(如专有技术所有权、版权)。知识产权的主体一旦为法律所确认,其权利即获得了法律的保护,权利人则拥有对知识产权之客体的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权,其他任何人在没有获得权利人许可或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这种权利。尽管我国法律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然而,由于企业对其知识产权管理的不足,现实中侵权现象还经常发生。因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即是现代企业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1知识产权管理对企业发展的意义

11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双重背景下,知识对经济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当今市场经济时代无疑又是“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实质归根结底是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而知识产权制度又是维护企业的有形技术或者无形资产不被他人侵犯的制度。具体而言,一项发明创造一旦取得了知识产权保护,就可以享有独占权,投资者就有权独自使用该项发明创造并赢得竞争优势,如果其他人想要取得该项发明创造的使用权就必须经过发明人或发明企业的允许,否则就会被视为侵权,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样的,对于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所创造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该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是与企业的产品、服务质量相联系的,表征着企业的商业信誉,同样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样一种竞争力也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企业只能强化对其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管理,才能使法律保护这些权利的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从而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为他人掌控。

12保护投资者利益

知识产权还具有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任何一项技术的发明创造都需要以一定的资本投入为基础,尤其是在高新技术领域,一项科技成果的取得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还要面临着高难度和高风险,往往需要经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复杂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付出大量的艰辛劳动。例如,一种新药从研制开发到生产,需要花费几十年的时间和几亿美元的经费才能上市,然而复制这些知识几乎不需要太多的成本,因此作为知识财产的这种科技发明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它极易丢失、难以控制。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企业只有寻找各种有效手段以防止自己的研究成果被仿制,才能有效避免本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丧失。也只有这样,企业的投资者所进行的技术开发才得到应有的收益,从而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进而鼓励投资者对本企业的投资,形成投资与研发之间的良性循环关系。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

实践中,我国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从而导致了其合法权益屡受侵犯。在我国,国内企业对其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措施而导致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案件中,海信商标被抢注一案具有典型意义。海信集团是在我国注册成立的一家特大型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其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1999年,德国西门子集团抢注“HiSense”商标,从而使得海信既不能在德国获得“HiSense”商标的注册,也不能销售标有该商标的产品。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意识。当今世界是一个全球化高度发展的世界,在这个时代中,资金、技术实现了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而与此相伴的,则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即企业知识产权不仅应当争取国内法律的保护,还应当争取获得国外法律和国际法律的保护。而我国企业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意识,很多企业往往限于争取其知识产权获得国内法的保护,而忽略了对国外法保护和国际法保护的争取。

22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战略

当前很多企业并没有将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到企业发展战略的层面。也就是说,很多企业在制定其发展战略时,其发展战略往往包括了薪酬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等,但唯独没有制定其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战略。知识产权的管理,更多的是处于一种被动应对的状态,即有相关纠纷产生了,就临时召集人员进行应对,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缺乏提前谋划。

23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机构

实质中,很多企业运用法律进行保护的能力不足。具体而言,我国很多企业在遭遇知识产权问题时,其首先要做的不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其合法权利,积极进行或应诉,而是求助于政府,希望通过政府的力量进行处理。这种情形即反映出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能力是不足的。制约其保护能力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则是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即很多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事务。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改善

31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企业首先要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是作为市场主体而存在的。在市场贸易当中,如企业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或者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问题,国家当然有义务保护本国企业的合法利益,协助企业采取行为主张权利。然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而存在,国家对其利益的维护只能起到“协助”的作用,其合法利益最终还是要求自己采取行为去维护。因而,企业树立起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其合法利益之维护而言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基于此,企业一方面应当加大知识产权注册意识。如前所述,在我国,近年来,随着商标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的强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有了一定的提高。然而,很多企业的产权保护意识还不够,特别是在专利权注册领域,害怕一经注册后其专利技术为他人所掌握。然而,这种情形的存在也造成了企业知识产权屡屡被侵犯的现象发生。这种情况之下,我国企业就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注册的意识,从而使其商标获得保护。另一方面,企业亦应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当其合法权益被侵害,一定要不惜成本进行追究。这是因为,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一定不会超过追究责任所负担的成本,如果侵权行为没有被追究,则这种行为将可能再次发生。这种情况之下,企业只能承受更大损失。

32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企业如果想要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其就应当建立起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将科学技术作为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养。一方面,面对发达国家主导下的以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所形成的技术壁垒,企业应积极加入或自行组建标准联盟,打破贸易壁垒,以求在国际市场中占有更大的份额。另一方面,企业应当将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企业发展战备纳入企业计划中,加强对本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商标的注册保护工作和侵权追究工作,同时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为企业经营及管理的重要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的形成、申请、管理、运用和维权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中。

33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如上所述,在我国,很多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并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机构。其原因在于这些企业没有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没有将知识产权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这种情形下,笔者认为,企业为提高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其应当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这个部门可以设置在企业的法务部之下,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管理、知识产权合同签订、纠纷解决等方面的事务。通过这样一个专门的机构的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高。

参考文献:

[1]王钮国际贸易壁垒的经济分析与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第4篇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国际化

引言

如今,中国企业纷纷“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创新水平毋庸置疑是企业国际化最重要、最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之一,也是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但是近几年,一些科技创新水平很高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碰壁的新闻屡见不鲜,在各自领域创新水平首屈一指的科技公司却无法顺利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开展国际化业务。导致企业生存问题的原因不再是类似之前的经验不足、产品印象等简单原因,更多受制于人的是企业创新水平和相关法律和制度问题。近年来,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创新和专利法问题在美国屡遭337调查。随着国际贸易形式的变化,知识产权成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限制企业在海外市场创新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将知识产权管理(IPM)与企业战略管理相联系十分必要。本文通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探讨,可以为企业更好的国际化生存提供部分理论支持。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概念综述

虽然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定义虽然表述形式不统一,但是内容均围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作用展开。学者冯晓青早些时候就从管理角度提出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这一概念,借鉴了管理学的基本原则,把知识产权管理作为组织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和程序,从而实现既定管理的目标。赵星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从管理主体、管理、管理目的三个方面对概念进行完善,明确指出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是满足企业战略目标、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定义IPM管理是企业有关部门(或者人员)围绕上述目标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维护、运用和保护进行的一系列企业管理活动(计划、组织、监督和控制)。陈清爽、蒋丽梅从竞争力角度提出了一个高新技术企业的IPM的概念性模型,二位学者认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分为两部分:基础管理和辅助管理。其中基础管理包括知识产权导航、知识产权创造与维护、知识产权战略运用三个部分,辅助管理的作用是为基础管理宏观指导和保驾护航。因此,通过回顾和整理学者过往的研究,在本文中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划分成四个维度,知识产权的创造(IPCreation)、知识产权的运营(IPOpera-tion)、知识产权的保护(IPProtection)、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IPStrategicmanagement)。知识产权的创造(Creation)。知识产权的创造途径有很多,除了常见的自主创新、合作创新或委托研发等直接途径,还包括知识产权的购买、知识产权的许可授权、收购并购等能够间接获取到企业发展或业务活动所需的知识产权成果。知识产权的运营(Operation)。已经有学者指出要想提高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要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能力。如果企业的知识产权只停留在创造层面是无法直接增加企业利润的,而企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是可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成果与企业实际生产成果之间的转化效率的途径,能够帮助企业将知识产权从权益转化为最大化的价值和利润。知识产权的保护(Protection)。对于企业而言,一是防止自身知识产权被侵犯;二是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最核心的工作是需要掌握企业所拥有或者即将拥有的知识产权对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或具体经营活动的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保护的主要工作是要对企业知识产权定期进行评估,不仅要对知识产权现状形成明确的认识,还要清楚各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作用,为之后的知识产权创造提供正确的方针、为知识产权运营提供精准决策、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行动依据。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Strategic)。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是为了促进企业经营活动与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深度融合所进行的综合性管理及系统性谋划,可为知识产权其他管理实践提供制度保障。正因为许多企业正在开发创新能力,迫切需要在国内或国际市场上保护其知识产权,因此企业需要将其知识产权战略与未来的业务战略保持一致。但是整体来看,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的战略工作并未得到重视,进而导致企业其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足。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现状

在国际商务研究中,有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还处于发展中阶段。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层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和国际化的积极影响。比如石丽静的研究表明地区的知识保护水平越高,增强创新能力对企业国际化的促进作用越大。近几年相关研究也逐渐下沉到企业层面并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概念框架,但是主要是基于调查、访谈的规范性研究。邓翠薇、陈家宏对四川省21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进行调研和分析后发现仍旧在创造、运营和保护几个方面存在不足,并对于如何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出建议。学者陈学文在对广州高新技术企业的调研中发现与知识产权有关管理与服务存在明显的供给不足问题并给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已有研究从宏观层面验证了母国和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企业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有着积极影响。可见现有研究集中在从地区和国家层面阐述知识产权对于保护企业创新成果、促进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作用,或是通过企业访谈来剖析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现有实施情况和不足,较少研究会从企业层面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作为科学管理的一环,探讨其对于企业战略目标或者绩效的影响。但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也许对于企业生存合法性的重建提供了一条思路。

3企业国际化生存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从资源角度考虑,知识产权的创造是企业的创新水平转化为创新成果的过程管理,知识产权运营是将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直接经济效益的过程。也就是说企业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转化为创新成果、不转化为企业的合法性资产是为无法为企业的国际化绩效发挥其作用的,而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营正是连接创新与产权和绩效的桥梁。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和权益,为企业塑造良性科学的企业创新氛围,进而促进企业和行业的创新效率。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管理从顶层设计上决定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效率,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可以使企业以较低的投入获取较高的效益。尤其是对于一些知识产权敏感的行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可以促进一些新产品的出口绩效。从制度角度考虑,尤其是在贸易摩擦为主导的逆全球化背景下,企业拥有完善的海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仅可以在不确定的国外市场环境中保障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和企业竞争力的合法性和准入性,而且海外专利布局是企业在东道国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武器,能够降低企业在海外发展中遭遇创新成果侵权风险,进而降低企业投资风险和交易成本。此外尊重创新成果的企业向外界释放积极的企业形象信息,有利于企业在当地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的提升。

第5篇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2-0031-02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日益加快,人们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关注与重视。很多人都开始意识到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是十分关键与重要的。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仍然漏洞百出,与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让高校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让其众多的科研人才与雄厚的科研实力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让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减少知识产权流失率。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使得我国教育综合实力也在发展之中,高校作为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生产基地,它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愈发受到重视。很多高校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出台之后,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利申请获得了质的飞跃。同时,高校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加深,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了向法律权力化发展的推动力。此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受到各界重视的同时,很多企业开始了与高校的合作,这就让高校科技成果有了转化的可能性。因此,我们说,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在不断的提升之中,其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总量也在不断增加之中。但是,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率目前来看仍然较高,这是因为很多高校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无专人进行管理。这就让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与未来愿景的实现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较为欠缺。我国已经出台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我国高校具有法律约定的知识产权。因此,我国高校管理层开始密切关注起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但是,高校领导层并没有把知识产权提升到战略高度,这是因为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较为薄弱。我国高校现有的体制还没有真正跟上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步伐,很多科研活动表面上看只是一种独立行为,似乎与教师的切身利益毫无关联。因此,有些高校教师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感到漠然,也不能意识到要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知识产权的个人权益。当然,也有些高校教师也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科研成果应该要申请专利。种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欠缺现象直接导致了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得不到位,知识产权流失率较高;

(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不健全。我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高校应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逐步形成一个较为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很多高校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只是让下属部门比如说科技处等进行附带管理。这种情况不仅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不够专业化,同时还无形中增加了其他部门的管理难度与工作量,有时会造成兼职管理部门的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我国高校在科学技术攻关项目中获得的成就基本上占据了大概一半的比例,但是,高校申请的发明专利却只有百分之十几,很多获奖科技成果并没有去申请专利,这就造成了这些科技成果被白白浪费或者闲置在那里。因此,高校的这种知识产权导向机制就不够完善,普遍存在着“重论文轻专利、重成果轻转化”的不良现象,这就让知识产权面临着流失的可能性。在高校的管理机制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教师的待遇和职称晋升等几乎都没有关系。一些教师离开学校后还直接带走了自己的科研成果。这些种种不良行为都让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同时,高校还缺乏对教师的完善管理制度,在当前市场竞争尤其是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高校的人才流动现象较为频繁,而这就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纠纷和流失。一些高校科技成果会随着人员流动而出现被盗或者流失的问题,有些高校教师甚至会出于私利而把科技成果低价转让给其他单位。

三、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高校应该尽快树立起先进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国教育部已经在2004年的时候就召开了专门针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会议,其中明确提出了我国应该尽快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让知识产权在高校的科技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中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事实上,高校作为一个知识的集散地之一,它要想获得较大的竞争优势,就应该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手段。因此,我国的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就应该把知识产权列人高校科技工作体系当中去,并把此作为考核高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高校领导层应该从宏观层面上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调控与规划,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倡导者与实施者。这就需要高校领导不断培育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充分发挥出管理部门的协调监督作用,真正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去做。同时,高校还应该强化宣传与培训工作,让高校教师切实体会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及时掌握各种知识产权流失的可能性渠道,真正从思想上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此外,高校还应该有计划的培养或引入一批知识产权专业工作者,让他们具备专业技能,同时又能够处理一些知识产权矛盾与纠纷。这就是说,高校应该尽快建立一个知识产保护的人才培养网络体系,提高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与保护能力。那么,高校可以开展一些知识产权基本理论课程的教学,还可以开设一些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强化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活动,真正让高校领导层改变观念,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通过统筹规划来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6篇

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与日俱增,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成果转化能力成为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新要素,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成为企业发展新战略,本文立足于此背景,探讨企业档案及档案工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对知识产权战略下的企业档案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的英文是IntellectualProperty,即智力成果权,是国家赋予公民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力。早在18世纪,智力成果权就与物权、债权并列于财产权之中。[1]尤其是进入21世纪,国际竞争的激烈化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知识成果的占有、传播、转化和应用进入白热状态,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经济秩序新的制高点。

二、企业档案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企业档案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社会及企业有保存价值的信息集合,其必然包含了企业在研发中形成的智力成果以及智力成果的形成记录,因此企业档案是知识产权的存在形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之一。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档案包括科技档案、专利档案、商标档案、商业秘密档案等。其中科技档案的范畴较大,是技术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一切图、文、声、像记录,如企业编制的手册、标准、规范、通用图,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或程序,企业的工程图纸、设备数据等;专利档案是专利申请、受理、保护过程中形成的直接记录,也是企业科技创新的核心智力资源;商标档案是企业商标注册及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注册名称、域名、商标、图形标识等;[2]商业秘密档案是指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且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如企业的产品配方、项目设计方案、招投标计划等。广义上说这四类档案都属于企业的科技档案范畴,是企业的科技结晶,受知识产权保护。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企业档案是对企业活动的真实记录,对企业行为的真实反映。档案的参考凭证价值和法律效力决定了企业档案可以作为维护企业知识产权的有力凭证,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发展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知识产权战略下企业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工作在企业、行业间的发展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及不均衡性,知识密集型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视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的生命力,但在大多数中小企业中,知识产权意识及保护力度依然薄弱,甚至屡有侵权事故发生。[3]总体来看,知识产权在企业间的运作水平仍然较低,体现在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就反映出诸多与知识产权战略不相适应的问题。

1.知识产权档案范畴界定不清知识产权档案或重要的科技档案较一般档案而言,凝聚了更多的企业智力成果,其经济效用、科技效用乃至法律效用决定了知识产权档案的特殊性,一般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应当采取特别的保护策略。但是目前一些企业档案工作者缺乏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在归档过程中存在不能将知识产权档案与其他类型档案区分的情况,各类档案无差别保管,给知识产权信息的遗失、泄露或产权纠纷的发生带来风险;[4]有些企业虽然将知识产权档案单独设类保管,但由于对知识产权档案范畴界定不清,会存在归档不全的情况,如只关注各类专利,而对于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其他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的资料未能给予同等重视;另外,不同类型产权资料其保护期限、开放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的界定都存在差异,档案工作者如果不具有充分的产权意识和产权知识,就难以区分各类技术成果对档案管理的不同要求,对知识产权档案的保密、降密及解密工作也就难以为继。

2.知识产权档案归档质量不高产权档案的详实完备是保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但是由于产权档案的特殊性,在现实管理中,其归档质量往往难以控制。首先产权档案的经济价值致使一些技术人员在归档时不愿意将自己所掌握的全部资料提交档案部门,少数技术人员拖延归档或将核心资料占为己有,以大量的一般性材料或复印件应付档案部门,致使一些高价值的知识产权资料随着技术人员的流动而遗失;其次产权档案的科技价值致使一些部门只专注于科技成果奖的申报或科技成果的推广而忽视了对科技文件的专利申请以及对技术文件的保护,致使一些技术成果长期堆积在技术部门,或被其他企业抢先申请专利;[5]另外档案人员由于专业受限或权利意识不足,对待知识产权档案的归档工作采取被动的态度,不督促项目组及时提交材料,对提交后的材料不仔细检查核对,发现遗漏或问题不及时处理,也会导致大量技术资料伴随项目结束而难以收集。

3.科技档案管理缺乏监督机制科技档案的形成取决于技术资料的积累,技术资料的积累渗透于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从项目的立项、研发,到小试、中试,再到申报、投产,每一个环节都会形成种类繁多的技术文件,技术人员由于工作接替或缺乏档案意识,在日常的文件材料积累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不规范、不重视或不全面的情况,这就需要档案人员深入课题组,督促、指导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材料的日常积累工作,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移交和归档。但是许多企业的档案管理部门并没有建立健全的项目监督机制和规范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人员与科研项目相脱节,与项目管理人员缺乏沟通,对项目形成过程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不能形成有效的过程管理及前端控制,不但影响了科技档案及产权档案的完整性,也使企业产权保护工作受到掣肘。

4.科技档案的利用与保密工作难以协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内部智力成果为企业专享,并激励企业智力成果的积累和增长。科技档案作为企业智力成果的结晶,由于其价值性与机要性并存,在开发利用方面往往难以掌握好“度”,容易产生极端情况。一般情况下,档案部门出于对安全性的考虑,对科技档案以“守”为主,为了确保科技资料的不泄密、不遗失,通常将归档后的科技档案束之高阁,不开发、不解密、不转让、不销毁。[6]由于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具有时效性,同时知识的更新周期日渐缩短,长期搁置的科技档案其知识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然流失,因此科技档案的被动保管实际上带来的是资源的流失,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初衷相违背。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对科技档案的机要性没有采取应有的重视和特别加以保护,档案部门对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利用不加以限制,致使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出于利益、职位或评奖等考虑,而随意复制、翻译、传播、转让技术成果及专利,同样造成企业知识资源的损失。

四、知识产权战略下如何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完善的档案工作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当前企业档案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与知识经济要求、知识产权战略不相匹配的问题,如何从法律、制度及技术层面加强档案工作,尤其是科技档案工作,使企业的科技档案真正参与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规划与应用中是知识时代给档案工作者提出的新的要求。

1.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增强法律运用能力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是目前大多数企业管理人员存在的问题,也是产权保护工作在企业间应用不均衡,甚至难以为继的思想根源。档案工作者要做好科技档案的管理与开发工作,首先应该具备一定的产权意识和产权知识;其次,科技档案的开发与保护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产权保护的有效性也是以法律保证为前提的,因此档案工作者必须增强自己的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

2.建立健全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科技档案是涉及企业技术核心的专有档案类型,其专业性的特点及价值对于企业的知识积累及知识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密切联系的对象。为了保证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需要从制度层面上给予更严格的管理与控制。首先是归档制度,这里值得说明的是,档案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科技成果的类型对企业科技档案的归档范围给予明确的界定和说明,以防止由于档案人员的主观认识差异而带来的差异化归档,归档制度还应对归档时间、归档手续、归档内容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的控制,以便将科技档案归档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阶段、部门乃至人员,从而使归档工作有据可凭、有据可查。[7]其次是监督制度,档案工作者应该在项目开展之初就对技术部门提出文件质量控制要求,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实时跟进,定期监督、检查文件收集情况;在项目结束后清点全部文件,对遗漏的文件应及时催补,并就项目的文控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另外就是关于科技档案的安全制度,如档案的复制、借阅、利用的程序控制和手续控制,对或涉及产权的文件材料的保密控制等,都应纳入到安全制度规范内。

3.提高电子文件的技术保护手段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电子办公更加便捷,文件的形成、传递、加工都更加高效,电子文件与档案之间的联系也更加密切,但信息技术的发展也给电子文件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风险,恶意篡改、删除、盗取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对于企业科技档案乃至产权档案的保护,除了实体的安全控制外,更要注意信息在个人IP端和局域网系统中的保护。一般的技术保护分为宏观保护和微观保护,[8]宏观保护即防止外来计算机对用户计算机信息的获取,主要通过加强网络信息管理的“防火墙”系统来实现,除此之外文件系统过滤驱动技术也可以实现对文件的访问控制、对重要文件的还原处理以及对机密文件的加密操作;另外加强网络监测系统对于控制内部人员的规范化操作,防止对机密信息的有意传递和泄露有监督作用。[9]微观保护即对电子文件本身的保护,在其被恶意访问或窃取后仍能保持内容的机密性,目前微观保护的主要手段即数字加密技术。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仅是保护自主技术的问题,也是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一种体现。企业档案是企业高价值信息的凝聚,其中技术档案和产权档案更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息息相关,既是产权保护的对象,也是产权保护的依据,同时是产权开发利用的基础,档案工作者应当从知识产权需求角度出发,思考如何通过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档案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方面发挥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李红,罗军.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战略性管理刍议[J].档案学通讯,2010(3):88-90

[2]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

[3]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基本问题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0(4):59-63

[4]何京芳.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J].陕西档案,2008(3):34-35

[5]林园子.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7):83-85

[6]牛万福.知识产权保护与档案管理[J].黑龙江史志,2013(21):136

[7]罗军.将档案工作纳入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J〕.档案学通讯,2005(5):79-80

[8]常宁,赵岩.浅谈档案管理机构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J].黑龙江史志,2009(23):72-73

第7篇

关键词:软件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管理学  知识产权策略

一、引言

在社会各行业中,软件企业总是能够走在技术发展的最前沿。伴随着技术而产生的就是一系列以软件开发利用为依托的知识产权。因此,对于任何软件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管理与实施策略对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至关重要。本文试从软件企业的角度,并结合软件企业自身的特点,从管理学与知识产权法学两个角度来探讨软件知识产权保管理及其策略,以期对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一)软件与知识产权

我国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由于计算机软件的易复制性,自它诞生那一天就面临着被非法复制和使用的威胁,所以为了保证软件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促进软件工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从法律上对软件知识产权予以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是软件技术得于继续创新的根本,因而政府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义不容辞。

目前国际社会已形成以《著作权法》保护为主,《著作权法》(包括《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实施交叉和重叠保护(如:源程序及设计文档作为软件的表现形式用著作权法保护,同时作为技术秘密又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为辅的趋势。由于软件具有技术含量高的特点,使得对软件法律保护成为一种综合性的保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切忌对仅依靠某项法律或法规解决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问题抱有幻想。

(二)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

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其日常运营活动主要包括软件市场调研、软件研发及软件产品销售等。软件作为知识产权所保护重要客体之一,势必导致软件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否则企业依靠软件所带来的财富将荡然无存。因此,软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降低潜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软件企业在软件研发初期就要有意识地预防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严格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购买一份软件只能装入”单机”使用;必须意识到,复制软件并向他人提供是一种商业性行为。只有在和拥有该软件知识产权的企业达成协议后,方能进行关于该软件的商业性活动;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平台熟悉其他企业的软件,在开发软件时避免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确实要使用时,必须和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企业应聘请法律顾问,在可能遇到法律纠纷时,要向公司法律部门咨询,经其严格评估后方能实行。

2、避免及防范知识产权侵权

由于我国软件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软件企业必须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需要企业必须采取必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从而能够最大程度地防范他人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软件企业若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可以对该领域内的研发水平、研发成果何一个初步的了解,以此能够对整个市场及技术领域进行把握,从而能够避免无价值研发的财产损失,同时也能够避免可能由于重复开发而导致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被诉风险。

三、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分析

(一)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可分为以下个层次:

1、宏观战略目标。应有利于促进我国软件行业的进步、经济增氏和社会发展。

2、中观目标。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是软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中观目标。如我国《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推广应用”,就是企业在确立专利战略的中观目标。企业应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护好自主知识产权,并推广应用于企业与社会。

3、微观目标。最终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并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只有制定了准确与有效的管理目标后,企业才能够真正朝着所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去发展,从而促使企业能够健康成长。

(二)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

软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就是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总目标,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要素配置在一定的位置上,确定其活动条件,规定其活动范围,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根据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的经验,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晰。每个机构以及这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每一部分,都与特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任务、目标有关,否则就没有存在的意义。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必须以”事”为中心,因”事”而设机构、定职务、配人员。人与”事”要高度配合,不能以人为中心,因人设职,因职找”事”。因此,在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原则就是目标、任务明晰原则。

2、分工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专业化原则进行分工,明确每一具体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个人的职责,但分工要适当,既要考虑分工的专业化,又要从合作的角度来考虑把各种分工组合起来,对类似的工作应该尽可能组合在一个部门,这样可以减少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的工作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3、权责对等。企业的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应按权责对等原则设置。有一定的职务就应担负一定的责任,同时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力。责任是随权力而产生,又是权力的对等物,权力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责任与权力应该一致,每一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不应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或权责不相称,更要避免”因人设事”地建立机构。

(三)建立保密协议制度

软件企业与企业员工、外聘人员之间应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应就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的保密事宜进行约定,建立劳动利益关系合同以及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协议。一些目前不宜马上实行劳动合同的企业,也通过建立或者健全本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方式进行过渡,以鼓励企业员工的创造性劳动,明确企业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软件技术成果归属关系,以预防l瓜业技术人员流动时造成的技术流失和技术泄密等软件企业非常”苦恼”的问题。因此,签订保密协议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

第8篇

具体任务目标:力争完成专利申请量。在确保专利申请数量达到增长目标的前提下,提高原创性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占有比例。加大专利执法力度,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企业参加专利产品展示会,展示我区专利成果。结合实际,面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培训知识产权骨干200人次;培训和指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具体实施,提高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的意识和能力。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区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好的做法与经验,宣传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果。

2、多措并举抓好专利申请工作。在抓企业的专利申请上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结合起来,在确保专利申请量的基础上,重点抓规模以上企业的专利申请,抓好发明专利申请,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积极培育专利申请大户,集中有限财力扶持专利申请大户,不搞一刀切,抓点带面。在区内培育专利申请过30件的大户2-3家,完成全区专利申请量,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比例不低于25%,职务发明不低于50%。

3、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区知识产权局多媒体网站、党员一体化远程教育网站等网络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我区的专利产品、专利信息,为供求双方搭建桥梁与纽带,使知识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帮助更多的专利产品走向国内国际市场。

4、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专利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专利执法队伍的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5、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区创建工作。坚持在省、市局的帮助下,认真按照创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区的要求,细化方案,逐一落实各项任务指标,提高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6、落实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在搞好专利工作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商标、版权等其它知识产权工作。

7、贯彻落实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抓好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的学习,紧密结合区实际,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工作

以创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区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省、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与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科普下乡等大型活动,组织企业和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技成果展示。举办知识产权战略培训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二、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重点对食品、药品及重点生产企业开展集中监督检查,杜绝假冒专利产品的源头,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他人专利;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中国(区)潍县萝卜节、杨家埠风筝年画艺术节等重要节会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好专利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经济秩序。

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结合创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区工作,培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开展试点示范作用,通过试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支撑,进一步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9篇

【关键词】 图书馆管理;知识产权;合理使用

一、知识产权的产生与普及

1.知识产权的历史背景。为了保护智力劳动成果,促进发明创新,早在一百多年前,国际上已开始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883年在巴黎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在瑞士伯尔尼签署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91年在马德里签署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2.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逐步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983年3月,中国实行了商标法;1985年4月实行了专利法;1990年9月又颁布了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月起开始实施。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5年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0年12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成立。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备忘录》,至1994年5月,中国已经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全世界国家和人民的一个共识,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二、高校图书馆管理与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1.高校图书馆管理现状及其发展。图书馆管理是对图书馆的文献信息、人力、财金、物质资源,通过计划和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协调等一系列过程,来有效地达成图书馆的目标的活动。传统的图书馆管理模式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来对图书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实现图书馆管理的目标。随着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网络的普及,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日新月异。数字图书馆(Digital Library)是用数字技术处理和存储各种图文并茂文献的图书馆,实质上是一种多媒体制作的分布式信息系统。它把各种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用数字技术存贮,以便于跨越区域、面向对象的网络查询和传播,它涉及信息资源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利用的全过程。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网络数字化图书馆已成为21世纪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世界各地的文献、数据等信息资源通过互联网在进行着全球性的共享与传播。

2.传统图书馆管理中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传统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以纸质作为载体,书本系传统图书馆的采购、储存、流通和编辑对向。由于高校图书馆所采购或租借的书籍系已经出版流通的出版物,高校本不应当对书本的形式和内容承担知识产权风险。高校应当作为遵守社会规范的楷模,在不违犯法律法规的同时,亦应当主动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首先通过公开合法渠道采购、租借书籍,认真审查书籍销售者的资质与商业信誉;其次规范高校图书馆的流通与管理,保持高校图书馆公益性;最后支持、协助著作权人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3.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中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数字化图书馆在给人们生活学习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侵犯知识产权纠纷。2002年6月27日,北京市海定区人民法院审判了我国首例数字图书馆侵权案,原告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陈兴良,被告系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2月份,原告发现其享有版权的三本书《当代中国刑法新视界》、《刑法适用总论》、《正当防卫论》已经上载到被告的网站上,并发现读者只有在付费后,成为被告的会员才可上网阅读并下载作品。据此,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允许将自己的作品上传至其网站上,侵犯了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及承担诉讼费8000元。自2002年至今,在北京地区此类著作权诉讼已过百起。在已审结的数字图书馆侵权案件中.除了原被告双方自行和解而结案外。法院无一例外地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2004年,谷歌这家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开始对图书进行大规模数字化,准备建立全球最大的电子图书馆。5年多来,谷歌已经将全球尚存有著作权的近千万种图书收入其数字图书馆,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仅在中国大陆地区,被侵权的作家就达五百多名,导致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我国大陆地区的高校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部份高校的数字图书馆的数据是以商业的形式从市场上的数字图书馆处购得的,也有一些实力比较雄厚的高校利用自身的资源自己独立构建数字图书馆,大部分高校的图书馆则是兼而有之。

4.合理使用。大部分高校的图书馆是不对外经营的,图书馆资源是公开免费面向高校的师生,由于高校图书馆所享有的独特的公益性质,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方面具有法律法律上的优势。合理使用是指依据法律明文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其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合理使用所限制的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作权人身权。合理使用作品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著作权法》还明确列举了以下行为属于合理使用:(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4)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5.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的举措。但是由于目前大量高校的数字图书馆的数据系从市场上购买得来的。由于市场主体逐利性、以及目前规范管理的欠缺,高校数字图书馆在购买数据时难免会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故而高校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风险不可轻视。首先要对数字图书馆数据来源进行有效长期的甄别。高校图书馆应当与数据提供商订立正式的商业合同,并让数据提供商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在订立合同之前进行必要的商业调查,考察对方的品牌、规模、信誉和实力等信息,规范图书馆采购部门的商业行为,严厉惩处商业行贿、受贿和收受回扣的行为。其次对于自建的数字图书馆。建设者应当对数字图书馆信息来源负责,对于上传的信息必须查证属实,明确版权;对于信息的下载、复制必须及时完整登记备案,查明用途。最后高校数字图书馆应当恪守公益性,尽量避免收费经营。经济实在困难的高校,可以对外实行适当收费管理,所收费用应当以设备损耗及必要开支为限。高校数字图书馆在运营期间,如果相关著作权人与高校数字图书馆的数据提供商之间发生权利纠纷,甚至诉争至司法部门,高校数字图书馆应当及时停止相关内容的上传和下载、已经上的传的应当及时删除,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数据购买合同向数据提供商索赔。

6.数字图书馆管理人才的培养。数字图书管理系一门新兴交叉学科,管理者需要熟练掌握图书管理知识技术,又要掌握计算机的相关技能,这对图书馆管理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数字图书馆管理者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习和提高。高校应当适时为人才的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智力支持,各个高校同行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亦可以展开必要的国际交流。

参考文献

[1]麻利民.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探讨[J].江西图书馆学刊.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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