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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经济纠纷调解流程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07 15:45:2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民间经济纠纷调解流程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民间经济纠纷调解流程

第1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为打造“平安”,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近三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379件,调处成功428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9%。成功化解群体性上访107起,制止群众性械斗46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04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7起。白塔镇和南峰街道、圳口村、溪头村等调委会以及王镇荣等十余人调解员分别受到了省市政府、省司法厅的表彰。溪头村、圳口村通过人民调解取得了连续多年矛盾纠纷不出村的成绩,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健全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全县基本形成了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枢纽,村调委会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骨干,其他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共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775个,调解人员2625名。乡镇(街道)调委会20个、村居调委会732个、规模企业调委会23个、学校调委会15个、司法公安联合调委会4个。以20*年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调整了村级调解组织217个,充实了村级调解员233名,保证了村级调解组织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全县20个乡镇(街道)调委会的办公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各级调解组织基本建立了工作例会、岗位责任、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案件纠纷受理、调查、调处、回访、移送等整套工作程序。同时,通过开展“人民调解格式文书竞赛”“人民调解质量年”等活动,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创新机制,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各乡镇、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大排查、司法与公安“110”联调联动、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协调等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地化解了民间纠纷。如横溪镇建立了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预案机制,将处置范围辐射到周边乡镇,并将处置经验编印成书。各级调解组织在做好传统民间纠纷调处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不断拓宽工作范围,积极介入征地拆迁、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土地流转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处,调解非正常死亡、工伤事故、生产经营等社会突出矛盾,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

(三)注重培训,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近年来,县司法局应对新形势,通过抽调业务骨干、邀请法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培训讲师团,采取法律咨询、集中授课、下乡指导、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了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近三年来,全县共培训人民调解员6000多人次。同时,通过开展争创县“十佳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示范村”、“廉洁公正讲德守法调解员”等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提升了调解队伍整体素质。

(四)加强宣传,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各级调解组织在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的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始终,通过个案调解、以案说法、开展“新家庭十星评选”活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注重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律按程序解决纠纷,增强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三年来,全县各调解组织人员参与调解宣传8000多人次,公开调解、案例剖析、以案说法300多件,引导当事人走调解渠道案件1500多件,90%以上的群众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人民调解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人民调解工作面临新考验。随着我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纠纷大量增加,类型日趋多样化、复杂化。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发展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承包、山林权属等以资源权属、利益维护为主的新型矛盾纠纷。纠纷当事人从以往的公民与公民之间,已逐步扩大到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这些矛盾纠纷关系错综复杂,参与人数也呈规模化倾向,而且通过不当方式寻求解决纠纷的现象也比较突出,极易引发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这对人民调解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了更高的要求。

(二)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个别地方和少数领导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基层组织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客观上缺乏有力的领导和指导,导致工作开展不平衡。如近年来,还未召开过全县性的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二是全社会普遍关心、认可、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氛围不够浓厚。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尚未形成,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化解。三是不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程度有一定差距,认为人民调解没有强制力,不愿意通过人民调解组织来解决矛盾纠纷,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上访就是诉讼。

(三)工作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机制还不够完善,调解分工不明确、衔接面过窄、信息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指导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有待进一步增强。在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公正性和社会公信力、调解员专业素质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亟待加强。三是考核评估体系还不完善,调解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工作经费保障不够到位。由于经费紧张,下基层专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次数减少,培训的范围、规模较小,指导力度有所减弱,职能部门管理督促和指导的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四)村级调解组织功能有所弱化。全县各乡镇(街道)及村居虽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但一些村级调解组织还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和质量不高等问题,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一是调解员队伍不稳定。我县村级调解员一般都由村两委成员兼职,每次村级换届都会引起村级调解组织较大的变动,导致调解员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调解人员素质不高。目前,我县村级调解员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水平不高、调解业务能力不强等现象,难以化解复杂的民间矛盾纠纷。三是调解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在思想上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认为发生案件有公安,有了纠纷找法院,遇到矛盾能推则推,能拖则拖,甚至将矛盾直接上交。四是规范运作水平不高。仍存在不按立案、调查、调解、回访等一整套人民调解程序执行的现象。大部分调解以口头形式结案,没有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没有建立调解文书档案。现有的这种局面,使当事人对人民调解缺乏信任,削弱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五是调解人员报酬得不到落实,误工工资或补贴得不到兑现,客观上挫伤和影响了村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学习、创新“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估,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要适时召开全县性的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加强宣传,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环境。要加大投入,努力解决好人民调解工作必需经费,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

(二)健全网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一是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乡镇(街道)、村级调委会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发展私营企业、交通、医卫、建筑等行业性组织的调解委员会,调解专业性强的纠纷,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类民间纠纷化解上的职能优势,从而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要努力构建乡镇(街道)和村级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预防、预测、预警的信息网络,不断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反馈等制度,对掌握的矛盾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社会联动调处。突破人民调解工作单纯群众自治的局限,探索和建立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公安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积极探索实行简单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从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时,要通过审查,从法律上予以支持和保护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调解协议。行政机关在对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居中调解时,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又要积极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互动配合,从而及时化解矛盾。努力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工作格局。四是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建房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努力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

第2篇

一、整合资源,统一搭建社会管理平台

奉化将“六台合一”,设立市民情会办中心,并根据发现、研判、处置等社会管理环节相应设立了受理部、办理部、舆情部。将原有的12345市长电话、81890求助服务中心、96178廉政投诉中心、市委宣传部网管科、市公安局网警大队、奉化新闻网部等社会管理资源整合为市民情会办中心。其中,受理部由12345市长电话与81890工作人员负责管理,通过24小时值守的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统一受理群众各类来电、来信及网上;办理部由原市长电话与96178工作人员负责,将受理部移交的各类来电、来信等向相关部门转办、会办、自办、督办,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办理事件进行督查等。舆情部由宣传部网管科、公安局网警大队、奉化新闻网部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引导和处置工作。

“六台合一”是集收集、研判、引导、服务、督办等功能为一体的政府社会管理平台。通过“六台合一”整合,民情会办中心集中融合了民情搜索、投诉处理、办理督促、协调查处、政策咨询、求助服务等功能,实现了广泛搜索社情民意信息,快速回应各类投诉咨询,严肃依法落实督办的统一,有效解决了群众多头投诉,相关部门多头处理、相互推诿等现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快速反应高效服务的便民服务综合热线。

二、先行先试,探索新领域社会管理创新

大量增加的流动人口成为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奉化市在实践中闯出一条通过公寓式社区化管理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模式。

奉化通过企业化运作方式在工业企业和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西坞镇集中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为区内企业务工人员提供住宿和生活服务。同时,在外来务工人口公寓式聚居形成的新社区――力邦村,成立全部由外来人口组成的居委会并采用自治方式运作,由外来务工人员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种以“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外来人口适度规模集中居住、村民自治管理”为特征的“力邦模式”,成为了奉化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张新名片。

在此基础上,奉化市针对流动人口中的城市拾荒者――“破烂王”特殊群体,创新管理思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改“驱”为“疏”,通过建造拾荒者公寓,实行拾荒从业人员集中居住、集中作业、集中经营和集中管理的模式,对拾荒者实施公寓化、规范化、社区化“三化”服务管理,有效地加强了对拾荒者群体管理引导。

以力邦社区、拾荒者公寓为代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把大量“社会人”纳入社区管理,使其成为“社区人”,实现了社会管理由体制内循环到体制内外互动的工作模式,实现了有限的政府管理、有效的企业管理和有序的自治管理有机结合,

三、社会参与,发展志愿者队伍

奉化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志愿者参与的工作制度。奉化市积极探索借助和引导社会力量融入社会管理的思路,把建立工作志愿者队伍制度列为社会管理创新的自主试点项目,成立志愿者制度指导组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志愿者队伍并让志愿者参与陪访接待、包案化解、结对帮扶、案件督查、民情反馈等,帮助解决大量难题。

奉化市坚持自愿参与、好中选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事业心强、群众威望高的志愿者。志愿者制度指导组不定期对志愿者开展培训,使其掌握必要政策、法律知识、工作技巧,提高专业素养。坚持学以致用,适才选人的原则,指导组有针对性地安排合适志愿者参与陪访接待、包案化解、结对帮扶、案件督查、民情反馈等,通过实践锻炼和发挥志愿者才干。

奉化市镇两级志愿者已参与化解征地拆迁、环境整治、劳动社保等疑难问题150余件220余人次,已单独解决或帮助协调事项30余项,提出合理建议36条。志愿者不仅仅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调处矛盾纠纷,更是代表人督促各职能部门尽快、尽善地办好案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督促党政机关转变作风, 发挥了联络员、服务员、协调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五大员”作用。

四、警调对接,打造基层矛盾化解新平台

奉化市全面实施“民调入所”工程,在基层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完善“警调对接”机制,形成公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一)基层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

全市12个派出所均建立了调解中心,14个警务站设立了调解室,落实了专门办公场地,配齐配全各类设施,使驻所调解室达到“五有标准”,即有房子、有牌子、有标识、有人员、有台账。同时,加强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统一调解室的外观和标识,提高“警调对接”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充实调解工作队伍力量,全市共招聘专职调解员36名。同时,每个派出所由1-2名民警为专(兼)调解民警,主持调解室工作,加强对外联络衔接。调解员上岗前均进行培训,并进行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持司法调解员证件后方可上岗。

(二)理顺关系,规范“警调对接”机制,建立“二三四”工作模式

建立二级对接机制:采取派驻或联动方式,实现基层公安派出所与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社区(村)警务站(室)与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派驻式由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当地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派驻人民调解员常驻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动式由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社区警务站(室)联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调解地点一般选择在社区(村)社会服务中心、警务站(室)或辖区其它合适场所。

严把三道工作流程:针对“警调对接”工作受理、取证、移送、交办等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工作纰漏,制定了先期处置、分流调处、后续处置三个层面工作要求。第一层:先期处置。派出所接到群众110报警后即开展先行调解,及时固定搜集相关证据。其中属于民事纠纷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到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处或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第二层:分流调处。对可以调解处理的现行治安案件、适用和解的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纠纷和其它当场难以调解的各类纠纷,严格依法调处。当事双方愿意调解的,处警民警在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后,报派出所负责人审核后,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第三层:后续处置。对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和适用和解的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纠纷,调解成功的,由责任民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调解不成的,责任民警及时报请终止调解,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他民间纠纷,调处成功的,由人民调解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建立四项调解制度:一是建立公开调解制度。对外公开“人民调解室”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和调解人员基本情况,方便群众上门办事,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按照“警调对接”机制有关要求,落实纠纷排查预警制、先行调解制、现场取证制、移交督办制、办结报告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统一采用《案件受理登记本》进行登记,案卷制作采取全市人民调解案卷统一模板;四是建立调解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督促人民调解室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及时掌握公安机关负责的调解案(事)件进展情况。对于重大疑难一时无法调处的纠纷,及时向领导或上级报送信息,使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纠纷,避免矛盾的扩大和激化。

据统计,“警调对接”分流公安110接处警矛盾纠纷类警情数量达30%,各类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7%,顺利调解了一批重大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经济纠纷、意外死亡等易引起的各类纠纷。

第3篇

我们××县位于××省中部,××市东北部,幅员面积4238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辖11个乡镇,76个村,500个自然屯。近年来,我县切实把“调访一体化”工作作为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措施来抓,以“调访一体,强化基层,稳定全局”为重点,原创: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力度,创新工作措施,完善推进机制,做到了预测预报、接待调处有机结合,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使一大批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工作中,我们主要是狠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把“调访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积极构建党政齐抓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调访一体化”建设摆上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委书记×、县长××同志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调访一体化”工作,并提出明确意见。成立了以主管县领导为组长,组织部、人事局、编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调访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访中心,在县司法局挂牌子。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并在司法所设立调访办公室,实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访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基层司法所所长兼任调访办主任。并做到了“五有”:即有领导、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屋子。各村、社区分别设立了专兼职调访员,屯、居民组分别设立了调访信息员。全县初步形成了县有调访中心、乡有调访办、村(社区)有调访员、屯(居民组)有调访信息员的四级调访工作体系。二是保证资金投入。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们仍然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报酬和奖金,仅调访员工资待遇方面,县财政每年就拿出近16万元。目前村级调访员每人每月100元,乡镇员每人每月300元,并实现了“三个统一”,即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划拔,由乡镇调访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同时,我们积极改善基层调访机构办公条件。经过协调,乡镇、村级调访组织办公场所及设施由各乡镇、村负责解决。目前,全县11个基层司法所共有23间办公室,有统一制作的工作流程图17块,摩托车8台,电话8部,微机3台。三是配齐配强人员。为保证在调访一体化建设中有人管事、能管好事,我们切实在人员配备上狠下功夫,全力抓好“兼、调、聘、培”四篇文章。所说“兼”,就是县司法调解中心由县办主任兼任主任,办1名副主任、司法局1名副局长兼调访中心副主任,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兼任乡镇调访办主任。所说“调”,就是将11个乡镇的14名员统一调整到乡镇司法调解办公室,划归司法所管理,使司法所人员与人员合二为一。所说“聘”,就是采取“三荐两考”形式,为76个行政村、7个社区和1个街道择优聘用调访人员144名,其中老党员、老支书、老干部有58名,占总数的40.3%。同时,根据村屯及居民组大小,按照每20户至50户村(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要求,全县共聘用了827名基层调访信息员。所说“培”,就是加大队伍的培训力度。采取县司法局、县办培训乡镇人员,乡镇司法所培训村屯人员的办法,先后举办了30期调访人员培训班,培训基层调访员和调访信息员4000余人次。目前,全县业务用书《人民调解员必读》达到每村一本,2006年还征订了《人民调解》杂志120余份。同时,对基层新聘用的调访人员上岗前,县办、县司法局围绕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等内容,联合组织统一的业务培训,进行了统一的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了《调访员工作证》,实行持证上岗。

二、把完善推进机制作为“调访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切实规范工作行为。“调访一体化”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党委和政府形象。为保证规范有序地运行,我们坚持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不断完善推进措施。一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针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帮教组织工作职责》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人员情况九方面34条制度统一制作成规范化图板下发到全县11个乡镇76个行政村。并针对社区改革后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统一制作了7个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图板下发到社区。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基层调访办主任(司法所长)月工作例会制度、村屯调访工作人员月工作例会制度、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县、乡、村两级季、月汇报制度以及基层调访员定期学习、集中培训、例会交流等多项管理制度,用制度加强调访员管理,促使每名调访员当好“六员”,即党的政策的“宣传员”、党委政府的“参谋员”、矛盾纠纷排查的“信息员”、工作动态的“调研员”、矛盾纠纷调处的“调解员”、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员”,推动基层“调访一体化”建设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另一方面,强化工作考核。对基层调访组织实行“两固定一流动”的动态管理办法。即编制固定,由人事部门统一核定;工资固定,由县财政统一划拨;人员实行流动管理,视工作业绩随时调整或解聘。2003年7月以来,我县通过考核,已先后对51名基层调访员进行了调整。同时,还建立了司法所长(调访办主任)深入村屯抓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头,严格进行奖罚,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人民调解平息纠纷、缓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日益突显。

三、把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调访一体化”的重点,有效缓解压力。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作为“调访一体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化解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2005年全县共发生案件1170件次,同比下降23%。特别是在越级访上,年全县只发生78件次,同比下降了30%。一是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拍卖。为保证农村土地发包的公开、公正、公平,乡镇调访办公室对各村的土地发包拍卖全程参与,主动监督。2004年,××镇平安村七组因村委会在渔池发包工作中操作程序违背政策规定引发村民集体到镇里上访,镇党委、政府指派调访办牵头,带领经管站、驻村工作队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办公,通过公开竞标拍卖,使平安村鱼池发包价格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1.4万元,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达到了参与竞标者和上访人员满意,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5年,××司法所又主动介入平安、××、×××、&&、&&、××等6个村近800亩机动地发包拍卖工作,现场监督,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1万余元。二是认真调处群众纠纷。原创:对群众的涉法上访问题,司法调解中心都主动介入,认真调处。2004年××乡一中学生××来被砍伤致盲,因对赔偿问题不满由其母领着到县政府上访,县政府召开协调会议决定给予法律帮助,后经××法庭判决对方当事人赔偿,由于无法执行又引起上访,后经县调访中心和乡村调解委员会一同到当地进行调解,使法庭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平息了上访,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紧紧抓住推行“调访一体化”机制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有效衔接、信息反馈通畅的工作网络,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乡小山村五组74岁××老太太,因赡养问题与儿子儿媳发生纠纷,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能得到解决,村支部书记拨通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派干警到当地调查了解,及时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经过走访确认不尽赡养情况属实,符合援助条件,决定免费为老人先期调解,调解不成提讼,经过调解,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受到当地群众称赞。四是主动调处乡村土地纠纷。对“一免两补”政策出台引发的大量的土地纠纷案件,各乡镇调访办司法所不回避,不推诿,主动参与,配合各乡镇开展了以“清查土地、清理合同、清收资金”为重点的“三清”工作,维护了群众利益,保持了农村社会稳定。××乡永清村二组一村民为村委会看护了15年河套林,后因五荒开发解除用工,就用工补偿问题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常年到乡政府上访,司法调解办公室受理后,由调访办主任、员、村调委会主任、村调访员参加的调查组,通过认真细致调查走访、耐心诚恳的说服教育、公平合法的处理意见,使当事人心悦诚服,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乡五庄、后五两个村在“一免两补”政策实施后,30多户农户因土地纠纷问题到县、乡政府上访,××司法所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针对这项涉及农户100余户、土地2900亩的纠纷案件,认真进行了调处解决,共化解债务90余万元,平息了上访。自2003年以来,我县各级调访组织共调处成功各类民间纠纷1732件次,其中,土地纠纷856件次,经济纠纷373件次,婚姻及家庭赡养纠纷375件次,其他纠纷128件次,成功率达到98%以上,并先后防止群体性上访案件26件次。××镇社区7名新聘调访员上岗工作以来,先后调解纠纷289件,成功率达99%,并制止因群众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31起。在全力抓好调解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新时期调访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不断丰富调访工作内容,延伸服务触角。为加快全县劳务经济的发展,成立了县乡两级农村劳务输出法律服务组织,制定了《××县司法局农村劳务输出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和《全县贫困户法律救助工作方案》,出台了《××县司法局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制度》,设立了劳务输出法律服务热线电话,通过开展劳务输出前的预防性法制宣传、输出中的保障性公证见证、输出后的补救性诉讼,使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特别是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自2004年以来,全县司法所共举办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20余次,近万名劳务输出人员参加了培训,为外出务工人员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法律文书1000余份,办理各类劳务合同公证、见证800余件。2004年,××乡××、××等42名外出务工农民到大庆龙凤区打工时因发生苯中毒与用工方发生纠纷,消息反馈到××乡法律服务所后,该所人员立即前往大庆无偿给予法律援助,以诉讼人的身份,与用工方依法进行交涉,使用工方全额承担8名中毒农民全程医药治疗费,并在征得务工农民同意情况下继续履行用工合同,追回务工农民被拖欠工资4000余元,使事件得到圆满解决。为解决农村养老难问题,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解决。××镇原××村二组79岁白姓老人因土地纠纷问题引发不赡养问题到××镇调访办上访,××司法所与派出所、调访办等相关部门深入到白氏兄弟家中进行现场办公,在经过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和严历批评教育当事人仍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做出将白氏兄弟500多斤水稻做为赡养费用当场搬到老人家中的决定,围观群众拍手称快,既弘扬了尊老爱老的新风尚,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县电视台对此还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

虽然我县的“调访一体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乡镇调访人员力量不足。目前,我县基层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22名(含县公证处收回4个行政编制),加上各乡镇现有的14名员,乡镇调访办目前共有38人,虽然平均每个乡镇调访办达到了3人,但就目前工作情况看,面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问题发生量大、面广和排查化解困难的实际问题,基层调访人员力量仍然不足。二是基层调访办公条件比较落后。目前,全县11个乡镇司法所中,有5个司法所仅有1间办公室。3个乡镇只有2间办公室,仅有3个乡镇司法所是国家投资建设的办公室达到了工作要求。

为推进我县“调访一体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紧紧抓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基层建立“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出台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力度,坚持标准,规范运作,力争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调访组织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1、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编制中挤。按照市委关于“调访一体化”建设人员配备小乡镇不少于3人,大乡镇不少于5人标准,从余编中对基层调访人员进行增补。二是从社会上聘。采取“三荐两考”形式,面向社会,优先从懂法律、有文化、有专长,为人公正,群众基础好,热心调解、工作的老党员、老支书、老干部中,择优聘用调访人员,对现有不适应工作的调访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整。三是在村民中选。从村屯和居民组中的新老党员、做过村干部的农民和入党积极分子中,精心挑选有一定责任心、懂一些政策法规、善于处理矛盾纠纷的同志作为基层调访信息员,扩大基层调访信息员队伍。

第4篇

20世纪90年代,智能分析技术的雏形产品已在相关行业出现,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智能分析技术已逐渐成熟,也完成了从概念到产品的转变,并随着市场占有率和使用率的提升,智能分析技术已在公安刑侦、金融证券、统计科学、市场营销等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1]。司法行政作为同时面向社会公众、法律从业人员和管理对象的政府机构,集服务与监管为一体,其信息化进程对整个领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2]。如今,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利用先进技术为政务信息化提供更优质的解决方案,服务社会管理,是政务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目前,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还不太平衡,信息化在司法行政系统的覆盖面、融合深度和应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在数据分析层面,有些仍然停留于基础的信息统计、关联分析等,工作的智能化程度仍有待提高,大数据分析应用成效还不明显。例如,对于监狱管理工作,大部分监控系统仅可以提供监控图像,是否存在管理漏洞需要人为判断。大多数情况下,人作为监控者,受自身的体能、思维、环境等各种因素制约,实时监控能力还存在很多局限,使视频监控系统存在报警精确度差、误报和漏报现象较多、报警响应时间长、录像数据分析困难等缺陷,整个系统安全性和实用性降低。只能用于事后取证,无法起到预防、预警的作用。而利用智能分析技术中的监控技术,可以通过对整个监狱所在区域的监测,设置违域,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即自动发出报警信息,并将异常目标的位置标注出来,以此为上述问题提供一个有效的辅助解决方案[3]。因此,智能分析技术在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中的应用,对于提高工作和管理效率,推动服务型、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将智能分析技术引入司法行政业务监管中,并阐述具体用例和利用效果。

2智能分析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中的应用

计算机视觉是智能分析技术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其主要原理是通过将摄像机场景中的背景和目标分离,利用事先建立的应用模型和多种神经网络算法,分析并判断场景可能发生的各种状况,为用户提供判断依据。用户可以根据实际场景,建立不同的场景模型,生成在场景中出现不同状况后联动相应报警事件的规则。通过这种规则来对视频进行分析和判断,自动发出报警,输出联动信号,提示用户做出相应操作或根据报警场景采取相关措施[3]。在大规模监控系统的使用中,智能分析技术可以辅助监控人员开展工作,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防止视觉疲劳带来的监控漏洞。可以使监控系统由事后的追溯变为事前的预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当智能设备报警时,可以进行一系列的报警联动,如联动视频监控平台、电视墙以及自动转发到上级单位。实行联网监控,改变了传统本地监控的方式,满足集中管理的需求。而且,可以在原有的监控系统上进行改造,有效降低投资成本。由于基于标准的网络技术,系统扩容非常方便,而且没有数量限制[4]。随着智能分析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演进,其应用领域逐步扩大,涉及模式识别、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网络通信以及海量数据管理等技术。通常可以分为几部分:运动目标的识别(运动检测技术)、目标跟踪、行为理解(行为识别技术)等。本章节具体介绍上述几种智能分析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中的实际应用。

2.1运动检测技术及应用

运动检测是把视频中的变化的区域与背景图像精确分离出来,即正确分割出运动目标区域或轮廓,从而自动发现并跟踪出现在目标区域的运动目标,精准地对目标进行分析,并在原图像中验证,得到运动目标和其运动轨迹[5]。应用在司法行政领域中,可以结合监舍内部的监控摄像头,利用智能视频分析技术自动检测。一些区域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可以设置安全区域,来检测是否有人、物体或车辆进入预定区域,保护某些在一定时间内不允许进入或离开的场所。在监狱中的一些区域,比如操场、劳动场所等,为防止服刑人员或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可以设置安全区域,对该区域进行检测。当这些区域在禁止时间出现运动目标时,报警系统会发出报警通知,通知狱警。通过运动检测技术可以及时发现服刑人员是否存在自残、脱管、打架斗殴、倒地等一系列异常事件,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如图1所示。图1基于运动检测技术的区域性预警示意图监狱等可利用运动检测技术,结合指纹考勤、面部识别、移动视频监控等手段,实现对服刑人员的全方位精准管理,准确采集罪犯从入监到出监的各类基础信息,以及及时汇总服刑改造期间每天产生的服刑动态数据,为每名服刑人员都建立独立的电子档案。通过检测返回的数据,准确掌握与判断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心理状况和思想动态,有效提升监狱管理和罪犯教育成效。监狱综合管理系统流程图如图2所示:

2.2目标跟踪技术及应用

目标跟踪是通过对摄像头、手机、手环采集到的图像、位置信息进行分析,计算出目标在每帧图像上的二维位置坐标,并根据不同的特征值,将不同帧中同一运动目标关联起来,得到各个运动目标完整的运动轨迹,也就是在连续的视频序列建立运动目标的对应关系[5]。目标跟踪技术可用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由于目标人群的流动性强,教育和管理的难度很大,采用目标跟踪技术,结合手环等定位手段,可以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以及活动信息的监控。同时,通过对其入住酒店、网吧、进出港等信息的综合分析,确保可以随时监控到问题目标对象。通过目标跟踪技术获取数据,数据分析平台利用重新犯罪、脱管失控模型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脱管失控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堵塞管控漏洞。如通过对目标群体的定位,可以发现个别目标的位置不在其规定的活动区域。当发现目标出现异常情况时,管理人员收到系统自动报警信息,就需要重点关注这些目标,调取目标出现特定地点的视频监控,并及时与之联系和沟通,掌握其行动异常原因,降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概率。社区矫正人员行动轨迹追踪界面如图3所示:

2.3I2可视化分析工具及应用

传统的数据分析和调查往往采用人工分析的手段,或是复杂的数据统计报表等。这种人工的分析方法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难以发挥理想的作用和成效。例如分析的数据和信息通常分布在许多不同的数据源,信息量大且缺少关联性,并且人工的分析手段,通常被看作是一种特殊的专业技能,很难在一个大组织中进行经验的共享和传递,因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I2系列产品是一款专门为调查、分析、办案人员设计的可视化数据分析软件,可以将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转化为图形,为分析员提供一个直观的实体关系图。同时,该产品提供了丰富的可视化分析算法和分析工具,帮助分析人员快速找到线索和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识别、预测和阻止犯罪、危害社会安全等行为。I2软件不同于传统数据分析方法之处在于,首先将大量存在于组织内的各类数据以图形的方式展现出来,通过图形方式描述和展现数据和数据间的关联。进一步运用众多图形分析方法(关联分析、网络分析、路径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空间分析等)来发现和揭示数据中隐含的公共要素和关联。简而言之,通过I2软件,将大量的、未知质量的、低关联性的、低价值的信息转化为少量的、易于理解的、高关联性的、高价值的情报,从而为分析调查工作提供帮助。I2的可视化分析技术和解决方案基于一个基本逻辑,即“一幅图表胜过千言万语”。这种可视化的展现和分析方法提高了分析调查工作的效率。在司法行政领域中有多种应用场景和维度,例如作为司法行政系统主要业务之一,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多元调解”体系的基础。在调解工作中,I2可以提供强大的可视化能力和关联分析功能,将数据信息以图表的方式展现。同时,基于已建图表,利用各种图表分析技术进行进一步分析,找出数据中的公共元素和深层关联信息,建立热点分析模型。一方面,在纠纷调解和处理中,通过采集调解双方身份信息,建立关联模型,将数据以可视化的图表展示出来,找到各个关键节点的关键人物或事件,针对这些关键人物和事件进行深层次的问题分析,然后与矛盾双方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调解矛盾。另一方面,在宏观层面,可利用I2智能分析工具对全省或局部地区的全部矛盾纠纷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对全部案件的发生地区、类型等共性维度的关联,直观展示出矛盾纠纷高发的地区和案件类型,从而准确定位矛盾纠纷多发区和热点类型(如图4所示),及时挖掘并化解隐患[6]。图4矛盾纠纷高发地区、高发类型可视化分析图此外,在具体的案件层面,I2工具通过纠纷涉及的当事人职业、当事人经济情况、当事人性别、纠纷类型、发生地区等信息,将案件与案件进行关联,并结合预先设定的规则(如将涉及人数10人以上、涉及金额5万元以上的定性为重大矛盾纠纷;将某地区设定为贫困地区等),智能地将可能存在的重点案件标注出来,给数据分析人员以预警和提示。例如,在同一地区同时有十起以上经济纠纷都关联到了同一纠纷当事人,并且纠纷总额较大,系统提示调解员及时介入、深入了解,避免爆发或民转刑案件发生。隐患可视化分析图如图5所示:除了应用于人民调解工作外,I2智能分析技术还可对司法行政业务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通过使用I2软件,可充分挖掘业务数据价值,为全社会的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全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可通过I2工具,对公证业务中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和办件数据等进行分析,建立民间借贷分析研判模型,科学判断民间借贷违约风险,及时将资金链断裂、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隐患向党委政府和金融机构预警,为全省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例如,通过民间借贷分析模型,发现南京市某居民,在近5年内向100多人进行过融资,存在非法集资的隐患。对于这种情况,相关单位应及时通报金融部门,加强对其资金账户的监管,避免群众财产损失和发生。

3结语

智能分析技术是集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计算机视觉技术、大数据分析等为一体的综合数据分析技术,能够过滤掉无用的或干扰信息,抽取与分析关键有用信息,快速准确地找到关联关系,以最快和最佳的方式返回分析结果,并发出警报或触发其他动作。通过在一体化智能平台中增加智能分析模块,借助计算机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可以推动实现事前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及时取证的工作目标,有效增强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极大的便利[7]。司法行政的发展与智能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而真正有用的分析技术必须是建立在超大量用户使用数据的建模分析基础之上。目前,智能分析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应用还有很大发展空间。下一步,应继续加强智能分析技术与司法行政的融合,全方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提升,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增添新的动力。

参考文献

[1]丁晓刚.浅析智能高清视频分析的应用与发展趋势[J].中国公共安全:综合版,2011(10).

[2]卓伟.论智能分析在平安城市中的应用与设计[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2(24).

[3]高贝.智能视频分析技术行业化开发势在必行[J].中国公共安全:综合版,2012(18).

[4]李冬芬.智能视频分析技术在城市交通监控系统中的应用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0.

[5]尚青青.多场所多路高清视频监控中心的设计与实现[D].南京:南京邮电大学,2013.

[6]陈红.智能分析技术在司法行业的应用趋势[J].中国安防,2014.

第5篇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创业者通过网络向众多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争取资金支持,这种募集资金的方式,就是眼下被热炒的“众筹”概念。如今,众筹已普及到每个创业者的心中,但依然有诸多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

如何将股权众筹打造成知识密集型行业?平台如何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投资者尽最大可能消除信息不对称?面对大量不确定性、高风险性的初创项目,如何做到风险分散并顺利退出?近日,《齐鲁周刊》特邀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永健参与本期财经茶座,讲述如何通过股权众筹让创意项目进入资本市场。

时 间:2015年5月5日

地 点: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座谈人:李永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丁爱波(齐鲁周刊首席记者)

前端对应高新园区,末端接入区域资本市场

解永敏:众筹是个舶来品,所体现的金融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是怎样一种关系?

李永健:在我们中国,众筹概念由来已久。像过去很多钱庄等,都是由它而来。一直到今天,谁家孩子娶媳妇我们就随份子,这也是一种众筹。这种众筹不是股权众筹,是潜在的捐赠式众筹,但真正内容又像债权式众筹。你拿了人家的钱,明天人家儿子结婚时还得还给人家,所以说它有点像债权式众筹。在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众筹概念要比西方早,因为我们的文化中有些很朴素的哲理,如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也是众筹概念的一种体现。

丁爱波:目前看众筹模式有几类?

李永健:众筹模式比较典型的有五类,一是股权众筹,二是债权众筹,三是捐赠式众筹,四是奖励式众筹,最后是特殊经营品种的众筹。股权众筹是当下最火的众筹模式,也是我们目前大力推进的。

解永敏:股权众筹退出渠道有哪些?

李永健:目前看有四个,一是IPO后在二级市场退出,二是被兼并后退出,三是项目人开始就约定了回购条款,四是破产清算。借助齐鲁股权交易市场这样的区域市场,可以拓宽退出渠道,如项目众筹后在这里进行展示,再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后,接下来可以挂牌。挂牌后股权就能实现协议转让,一旦实现转让退出渠道就灵活了。当然,这是末端退出,但它的前端同样重要,众筹需要大量有创意有科技含量的项目。“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目前就是要借助高新园区、孵化器提供大量项目。在市场前端对应高新园区,末端对应区域资本市场,这样就形成了完整的产业生态链条。

众筹平台是第三方中介机构,但要有专家团队对项目进行科学筛选,筛选后通过众筹平台在线上和线下向投资者推荐。线上是这个项目的发展前景,线下需要路演,以增强诚信度和投资者的信心、筹资人与投资人的信息匹配。

解永敏:这样也就保证了项目的透明度,对吧?

李永健:必须要公开透明,使投资者对成功与风险有足够的估计。为保证项目众筹的成功,还要建立合格的投资人制度。要给投资者设门槛,没有门槛不行。尽管众筹愿景是人人可以成为天使投资人,这只是发展普惠金融的方向,但每个人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因此要实行合格投资人制度,把无力承担风险的人群挡在门外,这一点很重要,而且制度设计必须是领投人和跟投人的联动机制。领投人有丰富的经验,可能是业内或投资界有一定声誉的自然人或机构,跟投人不一定是专业人士,但要有风险承担能力。领投人队伍的培育比跟投人重要得多,比较而言跟投人只需要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就行。

多层次股权众筹平台:

从项目行业到区域架构

解永敏:资本市场是需要分级的,股权众筹平台也需要分级吗?

李永健:我们建设的就是一个多层次股权众筹平台。项目上不拘泥于某一个行业,可能是信息业,也可能是通信业,还可能是文化创意业,甚至是新能源产业和先进的制造业,这是一个产业业态多层次的概念。另外,在区域架构上,省里要有股权众筹平台,市里、县里都可以设。为什么搞多层次股权众筹平台?就是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要求。因为我们要打的是一场人民战争,不能靠少数人,要延伸到基层,既有各个业务层面的多层次,又有区域架构上的多层次。

解永敏:行业多层次,架构多层次,投资人呢?也需要多层次吗?

李永健:将来很可能也要划分,根据筹资人项目筹资额多少,划分出不同的投资人,适宜在不同层次和相对应的层次进行投资。钱多的可以选择大一点的项目,钱少的就可投资小项目,因为不光有一个人数限制,还有风险承担能力的问题,所以说今后投资人也要细分。将来的市场一定是细分的市场,这样就增加了科学性。

丁爱波:股权众筹平台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里,处于怎样一个位置?

李永健:在多层次市场体系中,一个是场内市场,一个是场外市场,场内市场应该包括沪深交易所市场,是指公开上市的公司。场外市场包括三板市场、区域性市场以及处于最低端的股权众筹。

丁爱波:股权众筹它处于最低端?

李永健:是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最底层、最根基部分就是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上一个层次是区域市场,区域市场再上一个层次是三板,场外市场就这么三个层次,再就是场内市场。

解永敏:去年11月19号,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大力搞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为什么中央对众筹如此重视?

李永健:目前看中央拉动经济有两大引擎,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客观的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应提供的产品,公益性强,经济效益不高。真正引领经济发展,有活力有动力的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它能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能把好点子和处于种子状态、萌芽状态的新创意迅速转化为生产力。股权众筹就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助推器。此外,股权众筹还能实现由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向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直接融资的转变。把一个企业的产业链分阶段,就看出资本市场在其中的作用。种子期是天使基金、初创期是股权众筹、成长期是PE基金、成熟期是产业基金,最后对接资本市场上市。从这几个阶段看,从天使基金、股权众筹、PE基金、产业基金到直接上市都是资本市场。如果企业一开始就对接资本市场,化解金融风险的压力也就没那么大了,银行的风险也同样降低了,也就由被动转化为主动,应该说这是一个发展方向。

丁爱波:成功的众筹项目存在哪些特质?

李永健:股权众筹成功概率高的,大部分发挥了人际关系,是个熟人经济。因为大家气味相投,有共同的志向和爱好,干起来成功的概率也就比较大。我比较赞成会员式股权众筹模式,特点是成本低,成功率高。

丁爱波:在众筹项目上,对行业有所引导吗?

李永健:就众筹来讲,我们的主要方向一个是文化创意产业,一个是信息通信业,再一个是先进制造业,这几个领域是主要方向。文化创意非常适合众筹,拿电视剧来讲,高满堂要做一个电视剧,我知道高满堂农村题材写得好,就信他的本子,他写《闯关东》不错,《老农民》也写得很好,我就凑上点钱。需要300万,可能三五十人就凑起来了。成功了大家跟着分,上演的多就分的红利多。要是砸到手里,那大家帮他一起承担。再一个,文化创意最需要前期宣传,众筹的过程本身也是一种宣传和推介。

丁爱波:一个众筹人要在这个平台上项目,大体进行哪些程序?

李永健:股权众筹的流程应该有几步,一要筛选项目,一个众筹项目提出来后,得经过平台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调查包括评估和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等。二是有了项目谁来投资,就是找投资人。三是有了一定的投资者意向,就得搞线上线下路演,反复阐述这个项目有什么好处和市场前景怎样,然后公开向社会。在这样的过程中,投资者认可了就跟筹资者见面签订协议。投资协议签完后,把钱打到第三方账户。筹集的资金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目标,项目就募集成功。这时候再把钱由第三方托管平台划转到项目筹资人账号上,并签订投资人和项目筹资人的合作协议,进行股权认定。一切结束后,项目开始实施,项目实施可由第三方监管机构监督,也可由众筹平台监督,以保证项目不虚不假,按计划实施。

股权众筹的未来难题:

制度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必要的民间调解组织

解永敏:股权众筹还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李永健: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首先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特定对象非公开募集资金不能超过200人,超过200人就成了非法集资。目前《证券法》是这样规定的,但实事求是地讲,只要做到风险可控,是为这个项目筹集资金,而不是筹集完资金就“跑路”了,这就应该说是个健康的众筹项目。如果不超过200人,弄了55个人,筹完钱人就跑了,那算合法吗?那是非法集资。所以说,要看具体动机和客观效果。当然,这是制度设计上的问题。再就是通过众筹运作的一些文化创意项目,有些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在线上只能概要的东西,核心的东西不能,只能让真正有投资意向的人知道,在小范围里进行沟通,而不能在网络上公开。

丁爱波:否则很容易被别人山寨,对吧?

李永健:是的,创意很容易被人窃取,这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个问题,为了解决筹集资金不超过200人的问题,有些人让别人代持,代持人和被代持人之间就形成契约关系,这个契约关系有时缺少法律保护,将来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因此,随着股权众筹的发展,今后必要的民间调解组织需要建立起来。这个调解的角色,应该由股权众筹平台来干,因为股权众筹平台本来就是一个中介机构,不能建立资金池,更不能挪用客户资金,它只是提取筹资人的一块佣金,这也是支撑它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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