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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任何企业都承受着外部环境风险和企业内部经营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有国家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企业内部经营风险主要有经营管理风险、财务风险、产品技术风险等。而作为专业为中小企业担保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其外部风险主要来自被担保企业的风险,它指的是作为被担保的中小企业客观上因自身经济活动存在的不确定性,也即风险性,而使企业在偿还债务上出现问题,或主观上恶意违约,导致担保代偿的风险。
中小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资金实力不强,融资渠道缺乏,抗风险能力弱。相对而言,在经营上更容易受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由于中小企业人力、财力、物力、信息等资源上的不足,多数中小企业在产品开发、市场定位、资金投向等方面存在较大盲目性,技术含量不高,开发能力不强,低水平重复建设较为严重,投融资风险大。因而,为中小企业担保是一个高风险业务,探讨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外部风险控制就是研究通过何种方法和手段来降低和控制担保的风险程度,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一、融资性担保外部风险控制方法
由于外部环境复杂,被担保企业(担保的客体)情况千差万别,主客观因素多样,风险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各个担保项目的客体风险更多主要体现其个体特征;因此应具体项目具体分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或组合,以提高对担保客体风险控制的效果。从担保业务实际运作情况来看,担保客体风险控制方法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抑制、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补偿等。
(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指设法回避风险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回避一般有两种情况下采用,一是对于担保客体风险特征明显,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大,风险难于化解的担保项目应予以拒绝,回避风险;二是对某种业务风险的防范处理成本大于其可能产生的效益。原则上,担保公司放弃的是它不熟悉、没有把握或不具备条件和能力来控制的担保业务,而倾向选择那些自己比较熟悉、有条件或有优势去经营和控制的担保业务,即是将风险控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具体经营活动中要有所不为,才能更好地有所作为,有选择、有取舍的经营方式是规避担保客体风险的最好手段。
(二)风险抑制
风险抑制它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在担保客体风险发生之前,做好风险防范和提前预警,抑制风险的发生;其二,在风险发生之后,采取化解手段,降低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风险预防的手段多样,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预防风险通常适用损失频率较高而损失程度相对较低的风险种类。针对具体担保项目中担保客体风险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减少可能导致损失的各种风险因素,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1、风险发生之前
在担保公司为企业出具担保之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担保服务,而在承保之后,不能因事后发现问题而单方面解除担保责任。因此,抑制担保客体风险的措施一般在担保之前设立,根除或削弱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担保客体的道德风险是担保业务中较常见的风险,应特别注重防范。在担保实践中通常通过反担保措施设置,提高被担保企业的违约成本,来抑制道德风险的发生。反担保措施可为经营者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房产设备等动产及不动产抵押、存货、应收账款、股权、着作权、专利权等形式质押,等等。反担保措施的设置应根据被担保企业的具体情况,原则上,一要抓住企业的"要害",提高违约成本; 由于作为担保对象的中小企业以民营企业居多,企业所有权及经营权一体,企业的运营常常主要依靠经营者在内的一个或几个重要人员,因此在审核担保申请过程中,对经营者或企业主要人员的审查十分重要,同时有必要要求其个人及配偶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以抑制因个人恶意违约的道德风险;二要注重反担保措施的变现能力及价值,提高被担保企业的违约成本,同时,如一旦发生担保代偿后,执行反担保措施仍可降低风险损失。但在反担保设置中对物的抵押,不能过分强调所谓的抵押率,放松对项目的调查和风险审核。
2、风险发生之后
当出现担保风险发生征兆或实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恶化,争取化解风险,或者尽量减少风险造成的担保代偿损失,这也是对担保客体风险的发生进行抑制。因此在担保贷款未到期之前,加强走访,配合贷款银行敦促企业及时将销售回款转入在该贷款行帐户,控制帐户进出;并从反担保措施上对企业及经营者施加压力,在担保公司的督促之下,最终企业从其他渠道筹借到资金按时偿还了贷款,担保公司顺利解除担保责任,避免了代偿损失。
(三)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是指在风险导致的损失发生之前或之后,通过采取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将风险单位分割成许多许多独立的小单位而达到减少损失的一种方法。分散风险的办法通常适用于损失程度较高而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的情况。主要方式有:
1、担保项目风险组合。这是为了控制担保客户风险过于集中,而力求担保项目品种多元化,担保项目所属行业分散化。在担保实践中,担保项目风险组合实际包含的内容很多,例如,对被担保企业及所处行业的分散,避免担保风险过于集中在某一行业、某一企业,将担保公司的整体担保风险分散到彼此独立,关联度较小的不同性质、不同类别、不同特点的业务,如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承兑汇票担保等等,一旦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中某些业务出现风险时,其他业务收益不受影响,而把整体风险控制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另外合理控制单个客户担保额度及单笔额度;担保公司对单个客户最高担保额度控制在担保公司净资产10%以内,单笔额度控制在该客户单月销售收入额度以内。对客户总体融资担保额不得超过企业的净资产,其中个人贷款担保额不超过净资产的60%;流动资金信贷担保额一般为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0%以内。
2、与银行比例担保。在担保业务操作上,不是简单地将风险由银行一家承担转嫁由担保公司承担,而是遵照风险由企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各方面都能接受的风险分担机制,由三方共同承担担保风险。应将与银行进行比例担保作为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操作平台,通过与银行签定比例担保协议,做到信息共享,风险共担;贷款银行作为借款企业(被担保企业)的往来银行,可通过其帐户往来及结算情况获取客观信息,并且银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素质较高的信贷人员,银行对融资项目的审核意见为担保公司在独立审查相关担保项目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由银行自身承担一定比例的融资信用风险,避免贷款行因担保公司提供的100%连带责任担保而放松对融资项目必要的审查标准,忽视贷款资金用途和借款企业经营情况的监控,增大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此外,在与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后,不仅在担保前可以作好信用调查工作,担保后能更好地进行项目的跟踪管理;同时在被担保企业出现临时资金困难时,也有助于企业融通资金,减小在保项目的代偿风险。
3、共保。即与其他担保公司比例担保。多个担保公司共保,可以利用各自资源了解和帮助被担保企业,有利于对担保客户风险的控制。
(四)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担保经营机构出于避免风险损失的目的,有意识地将可能发生的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机构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风险转移方式有特定风险转移和综合风险转移两类。特定风险转移是对于担保公司承担的特定担保客体风险进行转移,如担保公司接受的物品抵押,有可能发生缺损风险。为转移类似特定的担保客体风险,担保公司可以强制要求被担保企业对相应物品以担保公司作为受益人进行投保。综合风险转移即将担保公司承担的整体担保客体风险进行转移,如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作为反担保人、向再担保公司申请再担保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的意义主要在于为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问题,而从一定程度上也是为社会解决融资互保问题,因此一般情况下,在担保业务实际操作中,如担保申请企业可以提供反担保单位,为不增加担保申请企业的负担,仅会要求其关联企业提供反担保;但如果担保申请企业规模太小,抗风险能力弱,不能提供较强的自身资源作为反担保措施,但经营尚好,符合担保公司扶持的条件,可以要求经营者通过其个人资源寻求其他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提供反担保,借以部分转移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客体风险。
(五)风险补偿
担保公司承担着巨大的担保客体风险,风险的损失在所难免,风险补偿是担保公司维持连续经营的重要基础。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公司收取的费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50%,而在通常情况下,为减轻大多数中小企业负担,担保公司实际收取的担保费普遍远低于此标准,与其承担的风险极不匹配。同时为了保证担保资金的安全性,该规定要求担保资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企业债券、部分投资基金等风险较低、收益率低的投资品种;并且规定担保公司应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建立风险损失准备金。而正常的担保费收入及投资收益在维持担保公司的经营费用支出后,远无法补偿担保代偿的缺口。因此担保公司在呼吁政府建立有效补偿机制的同时,应注重自有资产的运营,在不违规的前提下拓展担保资金的理想投资途径;在担保业务方面,应重视业务品种的创新,推出适合市场需求且能带来较好担保收益的业务产品。
内容摘要:本文阐述了担保公司风险控制体系设计的重要性,分析了担保公司健全风险控制体系须解决的问题,文章重点从若干方面论述了担保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构建。
关键词:担保公司 风险控制体系 构建
担保公司设计风险控制体系的重要性
担保公司依靠经营“或有负债”生存和发展,因此风险控制过程的实质就是化解担保公司的或有负债风险,是担保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经营的前提。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典型的“高风险、低收益”特征,要实现可持续经营,就要尽力减少担保代偿赔付,不断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能力与风险控制能力。建立了一整套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管理控制机制,在保证担保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将有负债的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点。风险控制能力是担保公司市场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建立规范的担保公司风险控制体系至关重要。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须解决的基本问题
银行放贷需要的是标准化的信用保证,而信用短缺是担保公司产生的基本原因。担保公司要生存,就是要做银行想做而不能做的信用补充。因而,担保公司必须具备比银行更强的风险识别、风险管理、风险控制与风险化解能力,才能稳健生存。担保公司可能遇到的风险来自不同方面。担保可能遇到的风险既有来自内部的管理控制风险,也有来自外部的风险,这决定了担保风险控制体系必须具有系统性。
(一)来自公司内部的风险
来自担保公司内部的风险本质上包括内部管理控制的系统风险和道德风险。担保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内部业务流程、内部制衡机制等不健全和不完善,都会通过担保决策机制上的缺陷或失误,使担保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出现风险。
(二)可能面临的外部风险
担保业务可能面临的外部风险主要是来自担保对象(客户)的违约风险和反担保资产变现能力。区分担保对象的企业或个人性质,外部风险内容构成又有很大的不同。
对中小企业的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价模型包括针对担保对象的内在风险和外来风险。其中内在风险包括: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者素质、竞争能力、技术和产品市场、经营信息不透明等风险;外来风险包括:政府干预风险、政府政策风险、与贷款提供者串谋、现行法制缺陷、市场服务体系不足等风险。
对个人担保要全面考虑个人资信的若干内容,综合评价:个人征信纪录;受教育的程度;家庭成员构成;身体素质及健康状况;心理素质;社会交往信誉;职业素养;业务技能;职业稳定性;收入情况及稳定性;个人或家庭当前资产构成;个人当前资产负债状况等。
担保业务必须根据风险来源结合具体业务分析。在担保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对外部风险信息,可以根据构成因素设置权重,建立风险评价模型,并用模型的计算结果来指导担保业务决策。
构建和增强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系统设想
(一)完善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要提升管理风险的能力,至少应该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完善,进而形成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
1.完善内控机制与业务制衡机制。公司应通过集体智慧和廉洁的制度来建立制衡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可按风险管理的前、中、后三个阶段设置三个业务部门:担保业务部为业务开拓部门;风险管理部为业务合规审查、合同文本审核的部门;综合管理部为章证管理、重要档案管理的部门。部门之间按“审保分离”原则,明确职责与分工,互相制衡。应完善项目审批决策程序、保后监管程序、代偿追偿程序等,并制定内部业务管理制度,将这些程序规范落实。为使制度有效,应建立以公司领导、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外骋行业专家共同组成公司的“担保决策委员会”,执行决策职能。
一方面,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制衡的治理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机构和法人治理,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会一层”的管理体系和业务部、财务部、综合部、风险控制部与审查监督部等内部机构,确保公司的“专业化运作”与“规范化治理”相协调。制定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或有负债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完善从项目受理、项目调查、反担保措施的设计与落实、项目评审与决策、保后的动态跟踪监管、代偿后的追偿、补偿等专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经营效率与风险防范能力。
另一方面,可通过吸引外部股东,引入外部监管机制;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担保业务,应加强和政府的合作,建立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服务机构参加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实现公司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相协调。
2.建立科学的担保风险评价体系。担保风险评价体系可参考银行的客户评价体系,减少人为误差,可结合公司目标客户群的特色与业务开拓的需求而建立,应体现公司担保经营特色,对申保客户进行保前风险评价,作为决策的依据。当然,对风险的把握应定量与定性结合,普通评价与特殊评价结合。担保公司要首先建立审、保、监管、追偿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业务流程,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储备或聘请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经济管理、法律、技术人员;建立模型化的项目评估系统,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审查;注重客户关系管理,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群,积累完整详细的客户资料,稳定评估的信息来源;严格担保的业务流程,避免盲目决策;加强对担保项目的跟踪管理,完善事先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强化内部监控,防范道德风险。
3.制定科学的尽职调查程序。较好的尽职调查程序应是:“一分析,二看,三听,四问,五查”五步调查程序。从分析客户的申保资料开始,要带着问题去担保对象,对企业的考察,要听企业负责人、一般职工、相关政府部门、供应商与客户对企业的评价,带问题去企业寻找答案,判断企业申保资料与财务指标的合理性,针对可疑点,确定核点,查清企业实际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应发挥项目经理AB制的双人智慧,共同把关,互相配合,以A为主形成调研报告。
4.对反担保资源进行创新组合。公司服务申保企业,反担保措施是关键。但是,中小企业及个人的特点决定了其难以提供足额、变现能力强的反担保资源。但担保公司面临的反担保政策环境差,特别是抵质押、反担保政策环境差,《担保法》虽已出台多年,但其中规定的许多担保措施难以实施,特别对非银行机构而言。如登记机关通常差别对待担保公司与银行,对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抵质押物,可抵押给银行而禁止抵押给担保公司,使缺少有力的反担保措施的担保机构难以有效防控风险。
因此,公司须具备能力对担保对象的反担保资源进行创新组合,通过对各种反担保措施的组合,控制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或产生相对可靠的第二还款来源。如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专户管理与订单核数法结合加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层的无限责任保证反担保;核算企业订单产生的收益及成本,估算出企业的资金需求量;对跟踪企业订单履约状况、与订单买方企业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确认函、与合作银行建立专户对企业销售回款封闭管理,从第一还款来源上控制企业的违约风险。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层的个人无限责任保证可以从心理上加强企业核心层的履约责任,避免恶意逃债。
5.以项目经理负责制造就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团队。项目经理应对项目风险的控制负主要责任。要通过制度,使项目经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可建立项目经理的AB制,由两名项目经理共同处理同一项目,共担责任,互相制约。为此应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项目经理的问责制,对项目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是项目经理的基本素质。可通过内外部培训,使担保公司的项目经理比银行客户经理有更好的风险意识、创新意识。
6.积极主动争取政府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我国目前分层次的金融体系中,缺少面向个人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机构,担保公司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金融体系结构性不足。政府为鼓励担保公司作为信用补充,出台了多种财税政策,公司应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二)通过业务创新与组合提高公司风险控制管理能力
公司应结合市场设计业务组合,分散担保风险。在对个人担保和企业担保、长期与短期的担保业务、高风险与低风险的担保业务、不同行业担保项目的业务等进行收益和风险上的互补。传统意义上的担保业务是一年内的短期银行融资担保。
随着担保业的发展,担保业务种类不断增加,出现了新的业务组和趋势:一是非银行融资担保业务种类骤增。如工程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证券、期货保证金担保、售后服务担保等;甚至,担保公司可代替保险公司的部份职能,如获得置业担保公司的全程贷款担保便无需投保财产险等; 二是担保业出现与其他相关行业结合的趋势。如,担保与投资的结合―担保投资业务的开展,担保公司利用信用优势,由目标投资企业贷款,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付息,贷款作为担保公司对目标企业的投资;再如,担保业与典当业的结合:将担保业务的反担保措施与典当业结合,除控制风险之外还可谋取典当业的超额利润,如果申保客户在债务到期时未能履行其债务,担保公司通过典当行将反担保抵质押物进行典当,由典当行向申保客户收取较高的利息,如果典期内申保人仍未能赎当,则典当行还可取得典当品并可能获取超额回报;此外还可以将公司担保业务与集团的拍卖业务相结合,进行业务创新组合。
公司经营的永恒课题是如何通过业务创新来化解风险、获得收益。创新使担保公司信用价值提升:信用资源是担保公司赖以生存的资源,创新使担保业务的外延扩大,业务外延扩大使担保公司拥有更大的信用资源,从而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同时,创新也是担保公司控制风险的需要:担保公司由于未列入金融机构的范畴,有更大自主性,这便有了业务创新的空间;由于担保业风险大,生存空间小,这便使担保公司有了创新的源动力。担保公司业务向非银行融资转移,也是担保公司为谋求生存与发展的无奈之举:担保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化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但应对这些风险,担保公司所面临的政策环境并不宽松,许多反担保措施无法落实,因此,将业务扩大到风险较低的非银行融资业务以及对反担保资源进行创新组合都是风险控制的需要。
(三)严格财务管理并规范风险补偿机制
担保公司需建立代偿风险对冲和缓冲机制,避免风险集中暴露对公司财务造成不利影响。应该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准备。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的余额10%以后,可差额提取。还需根据担保业务经营和拓展,结合需要,建立资本金追加机制,对于同政府合作的担保业务,应利用财政补偿机制,持续注入和代偿补偿,保障风险抗御能力。
(四)加强同业合作提升抗风险能力
除传统的担保业务外,担保公司经手的大宗担保业务不断增多,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担保等。其中有些业务担保风险未必是主要的,而是合同或合作制度性需要,其中有些可能隐含着重要的商机。对于这些大宗业务,仅靠单个公司独家难以完成担保,应该通过行业内部的合作,通过联合共同担保,分散风险,拓展行业发展空间,增强行业长期集体风险控制能力。
结论
担保公司是一类特殊的企业,为了持续经营,风险控制是经营管理的第一要务。担保公司必须从内外两个视觉,根据业务拓展的需要,设计系统化的风险控制模型,从规范业务管理和业务创新组合入手,建立风险控制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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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风险管理 担保公司 融资
一般而言,正规的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某一担保公司某年度按3%的年担保费率共做了1年期100笔2000万元的担保贷款项目,有97%的成功率,3%的出险率。那么我们来看,该年该公司的担保费收入为:97×2000×0.03=5820万元;而仅仅出险的3笔资金合计为:2000×3=6000万元。从这一简单的假设来看,即使出险的3笔资金可以通过反担保措施或其他措施来弥补全部或部分损失,但对担保公司在商业银行的信用、资金的占用、出险项目处置成本来说都会让担保公司陷入疲于应付出险项目的困境,更不用说如果无法弥补而带来的损失。也正因为如此,处在低收益高风险行业的担保公司对项目风险的控制模式相对于商业银行来讲或许会更加严格。
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通常有两个:其一,是与合作的商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在项目通过担保公司审核后由商业银行进行放款;其二,是担保公司自有资金。无论是哪种资金来源,对担保公司来说不出险或出险额在可控范围内,正常获取收益才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理想状态。
为实现这一状态,担保公司一般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对通过审核的项目
(一)反担保
反担保是相对于第一种资金来源而讲,因为被担保人反过来要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所以叫反担保。担保公司根据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要求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目前《担保法》是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风险控制的主要法律依据。《担保法》明确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共五种方式。担保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会使用其中一种方式要求反担保,也可能用其中几种方式进行组合反担保,譬如可能会在要求被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同时按一定比例收取定金,定金的收取是降低担保总额的一个办法。实践中组合反担保可能更为多见。
(二)担保
担保是相对于第二种资金来源而讲,其实跟第一种措施一样,只是因为资金来源不同而叫法有差异。
(三)联合担保或比例担保
处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或受制于担保公司自身净资产的大小,担保公司对于资金需求超过其担保能力或国家担保政策范围的项目可能会采取联合其他担保公司或比例担保的措施来进行担保。
二、再担保
有些项目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以后仍认为风险较大,此时,可通过再担保进行风险防范。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担保人在本文中指“担保公司”)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再担保方式主要采用固定比例再担保、溢额再担保和联合再担保三种。
三、审核后认为风险不可控,放弃对项目进行担保
被担保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贷款时,按要求提供诸多资料并由业务部门写出项目报告后一并交由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出于业务正常运营与风险控制两者的平衡要求,再加上担保行业竞争激烈的现实,正常情况下,只要判断风险可控,都尽量提供担保贷款。但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自我矛盾资料、明显夸大自身经济实力的资料、过度夸大反担保物或担保物价值的资料,必要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再次核实或要求被担保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以佐证对项目的判断,再综合对被担保人征信状况的调查等等多种因素,如果判断实在是风险不可控,风险控制部门会形成风险控制报告,建议放弃。如果最终的风控会议同意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那么项目就会被放弃。
实际上,除了项目本身可能带来的风险外,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也有自身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大体如下:
(一)业务部门的业务量与风险管理部门自身的矛盾问题
任何一家担保公司都要因业务量的扩大为公司带来收益,并因业务量的大小受公司的考核奖惩,特别是面对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只要有项目自然想全力促成。而风险管理部门出于风险控制的角度与责任,总是尽量把风险点提炼出来,供决策层最终决策,于是部门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
(二)人员流动与相关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
保持人员的相对平稳是担保公司发展的基石。但担保公司由于体制不同而会带来收入分配机制不同,导致人才流动频繁,一方面人才流出给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带来掣肘,甚至可能导致部分业务一起流出,更有可能是与现有的公司开展竞争;另一方面,新人的加入也需要一个时间段来适应新的行业与环境,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风险控制人员。正因为如此,吸引并留住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之道。
同时,融资担保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部分,其从业人员也可能因巨大的利益诱惑而产生道德风险。特别是如果精通业务的人员与被担保人串通骗取担保资金,那么动辄成百上千万的资金就会变成出险的资金而面临难以收回或无法收回的境地。也正因为如此,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制衡机制、教育机制等需要随之建立,且要警钟长鸣。
(三)风险资产处置的问题
一旦项目出险,反担保物或担保物价值在风险资产处置时就显现出来。按照《担保法》而设置的反担保物或担保物,除了定金的收取,其他几种在变现时都会或多或少面临许多问题。比如,部分被担保人以不易变现的偏僻的土地作为抵押物获得资金,在到期后故意不还款,那么出险后,表面上来看担保公司拥有了土地,但实际上会因对此土地的处置而使担保公司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上升,从而给担保公司带来额外的负担,也会因抵押物难以及时变现而给担保公司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对后续业务的发展带来阻碍。
(四)法律法规问题
除《担保法》、《公司法》外,人行、银监等7部委曾于2010年3月8日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中因有具体的一些规定,也是担保公司目前要重点参照执行的法规政策。比如,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且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以一家净资产为1亿元的担保公司为例,其为单个被担保人至多只能提供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如果还有关联方也要提供融资担保,那么最多也只能提供15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且在担保责任余额达到10亿元以后,担保公司即使有新的项目来源和好的项目也不能再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这些规定都是担保公司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不能因任何原因而超过这一额度,否则就会面临受处罚的问题。
其他诸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保证人的资质问题、抵押物性质权属的问题、风险资产处置的问题、出险后与某些被担保人对簿公堂的问题等等,都是担保公司需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五)政策性风险
从其第一种资金来源来看,一旦国家采取紧缩的或从紧的货币政策,那么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或额度就会相应的进行紧缩或从紧。即使是通过担保公司审核的项目,也有可能因为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或额度不够等类似的原因而无法放款。一旦出现此种情况,担保公司正常的业务自然要深受影响,而类似的外部政策性风险属于不可控风险,基于此,担保公司在做好微观风险控制的同时,也要关注政策的变动并有相应的对策以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担保公司对项目所进行的风险评估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即使是最严格的风险评估也难以保证所有的项目都不出险。再加上担保公司所面临的内外环境、政策的变化,所以在实务上业务与风险并重,甚至把风险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也可以理解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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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星甫,丁宇辉.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J].ADF.2013(4).
(一) 明确界定了产权, 物的担保价值得到了有效地提高
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后, 经济高速发展, 各种融资手段层出不穷, 但是作为一种高风险的手段, 必须要有相应的措施去降低这种风险。担保业就是这种能够减少融资风险的行业, 近几年国内担保行业做担保业务时一般以不动产为担保物,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 许多不动产的产权不清, 归属不明确, 这就导致一旦出现无法偿还贷款, 需要用担保物进行拍卖等偿还款项时, 担保公司因不动产产权问题无法顺利售出, 导致这一步坏账只能由担保公司或担保人进行赔付, 这对于担保公司及担保人来说都是极其不公平的。新的物权法对存在产权不明, 归属不清的不动产的归属权做了明确的界定, 这样在出现问题时, 可以明确担保不动产的归属和权责, 更好的降低担保公司风险, 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
(二) 物权登记制度进一步降低了担保公司风险
1.新的物权法要求对不动产所有权进行登记, 但是可能会有很多人会产生一个疑问, 即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后是否会对双方的不动产买卖或担保合同产生影响, 在这一点上, 我们大可消除这份疑虑, 因为物权的登记和担保合同这两者的效力是分离的, 即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后并不会对担保合同产生任何影响, 因为新的物权法明确指出不动产是否登记只会影响该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或变动, 而不会对买卖或担保合同产生影响, 担保或买卖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一旦订立则产生法律效力。由此看来, 新的物权法仅对物权的转移产生影响, 但并不会对担保合同产生影响。
2.新的物权法给出了预告登记和登记异议, 这两条制度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对担保合同中不动产担保物的双方交易安全产生了一定的保护作用。所谓的预告登记即在买卖双方签订了相关的买卖合同后, 作为买方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对该交易合同中的不动产进行预告登记, 以保证在房屋所有权正式变更到买方名下之前, 防止卖方对该不动产进行二次买卖, 保护了买方利益。而登记异议即, 在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中认为错误的可以提供相关资料证明错误的前提下, 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更改。但当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对更正不赞成的可以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进行登记异议, 在异议登记正式生效后利害关系人必须在15日内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所有人提起上诉, 15日内未上诉的该登记异议自动失效。这种登记异议制度一方面保护了与该动产确实存在利害关系的人或机构的关系, 另一方面对于担保公司来说, 对于产权变更后, 原产权人在所有权登记上故意制造的问题起到了有效地抵制, 保护了担保合同后续的顺利执行。
二、新物权法下影担保公司经营策略的应对
(一) 反担保合同为独立合同, 减轻担保公司偿还压力
由于贷款行为主要风险是在还款时, 如果一旦无法偿还, 若抵押物在当时可以满足还款要求还好, 一旦无法满足则扣除抵押物后, 由担保人进行偿还剩余部分, 这就导致了担保人或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为了更好地减轻这种风险, 一般担保公司也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不动产或者股权等质押物作为担保, 即为反担保。这种经营策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担保公司的业务风险, 即使借款人因各种原因失信无法偿还贷款, 担保公司也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损失。
(二) 适当利用财保+人保以减轻风险
担保公司要求客户进行反担保时, 一般不会让客户提供十成的反担保, 因为如果那样的话, 担保公司本身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债务人完全可以通过与银行签订100%的反担保合同来完成借贷行为, 而无需担保公司这种中介机构。所以, 即使是反担保存在, 也不能完全消除担保公司的业务风险, 但是担保公司可以通过以债务人财产另外加上该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作为签订担保合同前提的方式, 来进一步的降低业务风险, 同时在新的物权法的规定下, 利用合理的政策加快资本回收速率。
三、小结
综上所述, 新的物权法的出台对担保公司的业务开展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这些影像中有积极的影响, 也有不利的因素。如何在新的物权法下, 更好的开展业务, 减少融资风险, 是当前的担保公司需要进一步实践和解决的问题。担保行业需要在新的法律法规下, 遵纪守法, 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业务行为, 对于存在的现今无法解决的问题, 等待国家相关法规解释的出台。
参考文献
一、担保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一)外部风险: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
国家政策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情况、整体环境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如进行货币政策、金融政策的调整,这些政策的调整都会对担保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我国去年针对担保公司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等,为担保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稳定性,但不可否认的是,整体经济环境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如2008年席卷全球的次贷经济危机,给许多中小型担保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损害,甚至导致了一大批中小型担保公司的破产,至今许多担保公司仍处于公司恢复过程中。
(二)内部风险:公司管理风险及信用风险
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时间不长,许多担保公司在公司的管理结构上尚未形成现代化企业的管理结构,存在着管理不当的现象。如有部分小型的担保公司在进行担保决策时,没有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而是仅由个别股东单独进行决策,影响了公司的生产与运营。另一方面来看,担保公司中的专业人员数量不多,导致了担保业务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专业性,业务熟悉程度也不够,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担保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指的是被担保公司出现了违约行为所造成的风险。被担保公司一旦出现了违约行为,许多担保公司缺乏相应的风险防控能力,容易出现无法进行相关债务偿还的情况,影响了担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此同时,由于担保公司需要进行大额的债务的偿还,难以再承担较大数额的担保,其社会信用程度也会相对降低,造成客户流失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担保公司风险管控能力的措施
(一)积极应对之政策跟进
对于担保公司所面临的外部风险,无法通过公司自身的改进来进行风险的管控,因此,担保公司应当积极应对,紧密跟进相关的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我国法律法规的变动、金融政策的变化都对担保公司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担保公司应当深入领会政策精神,消化政策内涵,结合当前的政策对公司所面临的外部风险进行风险等级的评定。
(二)体系建设之风险防范体系
风险的防范体系可以由立项前风险的测评、项目反担保、立项后风险的预警和后续监督和代偿控制四个方面的内容组成。
1.立项前的风险测评。风险测评主要包括尽职调查和征信调查两个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尽职调查和征信调查对委托人的风险程度进行调查,并且实行打分机制。从0~100分设定分数段来划分不同风险程度。如果打分越高则说明该项目风险程度比较低,项目施行的可能性越高;反之,打分越低,此项目的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就会越高;若低于六十分,则该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反担保。项目立项后,立即执行项目反担保程序,对于委托方的抵押资产进行权属检查和未来可变现能力的评估。以预防和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和代偿危机。
3.风险的预警和后续监督。项目立项后,风险的预警和后续监督工作主要是在项目立项后到结项前这一段时间内,对委托方的实时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观测,并依据项目风险值设立预警机制,一旦发生突发的临时的状况或者对未来预期的剧烈下降,达到风险警戒线,则会触发预警。
4.风险代偿的控制。对于代偿控制是在项目委托方出现经济困难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违约行为,如果已经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该情况,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能够将本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做到积极追偿损失金额和处置反担保抵押资产,度过企业危机。
(三)战略制定之风险管理战略
为了进一步加强担保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需要制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战略有利于担保公司对外部风险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的应对,也有利于对公司内部风险进行防控,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
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需要对公司相关的信息进行了解,包括资金流动情况、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公司风险准备金数额、公司代偿损失率等内容,在了解这些信息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当前的管理结构,实现公司的管理与经济收益的平衡。
其二,对公司管理结构进行明晰,明确的公司管理结构是确保风险管理得到有效执行的保障。因此,必须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结构,使得担保公司在进行决策时,经过了合法、合理的结构审批,防止出现盲目担保的情况。
其三,风险管理战略是渗透到担保公司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中的,为了确保风险管理战略得到有效的执行,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与制度。风险管理战略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制度设计,而是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的具体工作,因此,通过相应的风险管控配套制度,能使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于风险管控的目标、内容进一步明确,更明确自身的工作内容在风险管控中所发挥的作用。
一、融资性担保企业的生存现状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为增加这些企业的融资能力,成立担保公司以帮助其解决自身的信用不足,担保业开始起步并迅速发展。
很多公司基本上都是以所在地区的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但是目前,由于经济增速整体放缓,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不断上升,特别是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集中代偿,金额超过担保公司的承受能力,严重威胁其生存问题,这类代偿风险是目前担保业务中最直接的也是最重要的风险。
二、融资性担保企业财务风险的表现
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可以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是来自于担保对象的风险和来自于银行、市场环境和法律制度方面的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是担保企业由于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制度或业务操作方面的风险。
1.来自于贷款的中小企业的风险
担保企业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由于其规模较小,财务、采购等主要部门多为家族亲戚,人员素质不高,为了获取贷款,中小企业大多会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虚假的经营数据,隐瞒重要事实等手段,骗取贷款担保,当面临激烈的市场竟争时由于设备落后、人员素质低,研发能力弱,而被社会淘汰,从而引起担保企业的风险。
2.来自于银行方面风险
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要求入围的担保企业交纳保证金,把需要贷款的企业推荐给担保公司,如果贷款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担保公司必须全额代偿,所以导致银行在评价贷款客户时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会有所降低,各方面的审查也大多会流于形式,加大了贷款企业的违约风险,从而也加大了担保企业的代偿风险;而且现在银行入围的门槛也越来越高,四大国有银行基本上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且有国有投资背景,这使得越来越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续期。
3.来自于政策、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成立应当前置审批,即由当地的工信部门颁发融资经营许可证,然后凭该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现在工信部门监管力度越来越大,融资性经营许可证续期越来越难,好多担保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续期,导致只能转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再办理贷款担保业务,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而且 贷款企业逾期未能归还贷款时,担保公司代偿后再追偿,但往往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财产加以执行,而向法院申请执行个人财产时可能会产生法律争议,如只有一套住房,或者抵押物重复抵押等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些问题无形中会加大担保公司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
4.来自于担保公司内部的风险
在存在各种风险因素的情况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重点分析因自身存在的管理缺陷而使公司面临潜在的财务风险的原因。
三、融资性担保企业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1.缺乏长远的公司战略目标
大多数担保公司急于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最大的收益,这就使得公司担保项目多却不优,同一行业,同一地区,相同类型的担保项目没有限额控制,如果某一行业受到国家政策调控或市场冲击,譬如煤炭、钢铁、有色金属、房地产,全行业亏损,将会使担保公司代偿率过高,资金链断裂。
2.缺乏财务管理意识和专业的风控人员
融资性担保公司属于高风险行业,前几年随着担保公司急剧增加,风险管理人才明显匮乏,现在融资性担保公司人员分为四类:(1)业务员:大多数担保公司工资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所以业务员为了能够获取高额的绩效工资往往会为贷款企业隐瞒一些事实;(2)银行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往往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但毕竟长期在银行系统工作,固守成规,过于死板,不能灵活的运用风险管理知识去把控风险。(3)法律人员,这类人员虽然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但是却不熟悉财会知识。(4)财会人员,这类人虽然有一定的财会知识,但因为担保公司要面对的客户群体行业不同,如没有10年以上各行业的从业经验,或者是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理论知识,很多中小企业的假账或存在的问题就不能发现。
3.反担保措施设置不合理
一般贷款企业规模较小,也没有足额的抵押物,提供的房产一般没有房产证;抵押的机器设备都使用多年,折旧磨损较大;抵押的商品或原材料因为流动性较大或占用较大面积而不能随时监管;为了业绩,往往凭业务和风控人员的职业判断来推断违约的可能性,做出是否为其担保,这就为担保公司埋下了隐患。
4.内部评审制度有待完善
融资性担保企业一般都设有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总监、风险总监、法律人员等组成,但现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私企较多,评审会成员素质高低不一,而且总经理往往会拍脑袋决定担保项目,而其他成员往往会顾及总经理面子而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使得评审委员会流于形式。
5.保前审查不严,保后监管流于形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前应认真审核被担保人担供的资料,并深入企业内部全面核查,比如销售、采购的出入库单、上下游企业核查、车间、仓库等等,然而现实中很多担保公司实际操作人员或由于对该行业不了解,或由于提成等各种原因,不恰当地做出了判断,给公司带来了潜在的财务风险。
对已实施担保客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控;特别是对于主营业务变更、重大收购兼并、实际控制人变动的企业应重点关注,但实际情况下公司更关注新业务的拓展,而对于保后监管却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地看一下,而没有细致地观察、了解,一旦被担保企业出现问题,不能提前预警。
四、融资性担保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针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管理的问题,应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制定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防范对策,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提高业务发展规模。
1.认真核查担保对象情况
担保公司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认具审核,看其从事的行业是否是国家支持的、禁止、限制的,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能否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抵押物;企业的资信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在核查时,要充分运用网络信息调查企业的资信情况,包括查询当地信用、工商和法院系统网站,了解企业是否有诉讼、纠纷或处罚,企业有关的诉讼、行政处罚对其声誉、经营、未来前景等是否产生影响;此外根据核实后的财务数据进行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发展能力分析等。
2.制定与公司匹配的风险管理战略
要制定与自身匹配的风险管理战略,就要求公司决策层对内对外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外,要及时了解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要及时嗅出商机,发现不利因素,采取应对措施。对内,公司决策层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各类信用等级的客户实时分析,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及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架构、人员构成。
3.配备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和复合型的风控人员
担保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金融、财务、法律、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加强对高素质财务、风控人员的培养,通过开展定期培训,促进财会、风控人员对担保公司各项流程的了解,加强财务和风控人员风险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控制能力,推到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战略发展。
4.认真落实反担保措施
符合担保条件后,业务人员应按照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和贷款企业沟通确认反担保的设置,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认真核查抵押人对抵押物权利的完整性、合法性;抵押物价值与变现能力情况,抵押登记、市场价值及拍卖等法情况。
5.完善企业评审制度和监管体系
融资性担保企业应设置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业务总监、风险总监、风控部经理等组成;评审会评委根据A、B角报告开展评审工作,对业务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会评委须在《评审会评委意见表》上明确填写"同意"、"反对"或"再议"等评审意见并阐明理由、签字,过半以上的评委同意视为业务评审通过,过半以上的评委反对视为业务被否决,否则为再议;评审会决议为再议的项目,A、B角应对要求再议的内容进一步落实,初步确定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后,填写《再议申请表》,安排重新上会评审。
6.加大保后跟踪监管力度。
保后监管是指对担保客户经营管理、产销情况、财务状况、反担保物的价值及状况等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保后检查分为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当发现担保业务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时应对客户做连续跟踪调查,加大监管密度及频率,当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担保项目,专项小组应适时与企业保持接触,落实解决方案,如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冻结、查封其财产,迫使被担保人增加担保措施或其他可接受的方式进行处理。
但从这年开始,方仁恩开始演绎属于他的财富传奇,低矮简陋的作坊转眼间变成了气宇轩昂的现代化工厂,身家也从不是百万飙升到2000多万元。
勤奋、精明、长于捕捉商机,与大多数浙江商人一样,方仁恩有着良好的创富“基本面”。但是2005年6月8日,他见到记者时,执意要把这个财富传奇的起点归因于新街镇担保有限公司。
和大多数中国的个体商户、中小企业主二样,方仁恩一度饱受资金短缺之苦。在几次贷款碰壁之后,他认定外表富丽堂皇的银行只是一个嫌贫爱富的冷血动物。
新街镇担保公司的出现,让方仁恩觉得银行开始亲切起来。
不一样的担保
2001年,新街镇担保公司和萧山区的其他镇的类似担保公司几乎同时成立。与一般的担保公司不同,各镇担保公司实行“会员制、封闭型”运作――企业要想获得担保,就必须“入会”,出资5万到20万元不等,成为担保公司的股东。根据出资额,企业在向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时,担保公司将提供最高5倍于出资额的担保。
除了5万元的最低出资额限定之外,企业是不是有发展后劲,在镇上“名声”如何,企业主是不是“不不赌”,这些条件也左右着企业能不能人股担保公司。
2001年,方仁恩加入新街担保公司时颇有些戏剧性。当时他的企业注册资金只有8.5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他只能㈩资注册资金的一半,达不到最低5万元的出资标准。因为他在镇上的口碑颇佳,在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的账户记录和纳税记录不错,镇政府特地网开一面,让他破格人会。
出了5万元之后,方仁恩可以向银行贷款25万元,但必须与担保公司签订25万元的反担保协议,他就以自己多年积蓄买的一辆本田小轿车作抵。反担保协议在加入时一次签订,平时贷款时不再签订,但会员企业增资后需要增加反担保金额。
方仁恩加入不久,就从萧山市农村合作银行借了一笔10万元的流动资金,所需时间不过几天。虽然方仁恩要付给担保公司1%的手续费,但贷款的成本并没有增加,因为对有担保的贷款,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给予20%的利率优惠。
如果不加入担保公司,诸如方仁恩的天恩金属制品公司这样的小企业很难得到贷款,往往只能走上借高利贷的险路。
解决了融资问题,再加上外部机遇惠顾,方仁恩的企业开始乘风而起。
从2001年开始,他开始给一些在萧山投资的台湾家具企业做配套。每年6月是订单旺季,每次缺钱买原材料时,方都找担保公司帮忙。
“以前是‘养鸡生蛋’,现在是‘借鸡生蛋’,得到的蛋当然就多了。”方仁恩说。2003年,他在村里的开发区买了一块32亩的土地,盖起了新厂房,2004年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
从新街担保公司获益的当然不止天恩一家企业:2001年以前,33家会员企业没有一家销售额达到500万元,而今天,已有22家企业的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从2002年开始,方仁恩逐年将自己在新街担保公司的股份增加到50万元,一方面,他可以获得更多的贷款,另一方面也推动了担保公司的发展。
而担保公司的发展也的确“神速”:4年内3次增资扩股,会员从2001年的9家发展为现在的33家,注册资本金从88万元变为1080万元,为企业累计提供了441笔、2.08亿元的贷款担保,不仅没有发生一笔坏账,甚至没有一家企业申请过延期还款。
随着事业越来越精彩,方仁恩现在成了银行竞相追逐的“香饽饽”,萧山农村合作银行为了留住这个优质客户,去年主动给了他1000万元的授信贷款,而那些从前压根不理睬方仁恩的商业银行也纷纷抛来“媚眼”。
“我现在是两条腿走路,”方仁恩笑眯眯地说,“既从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也从其他商业银行贷款。”他解释说,农村合作银行几年来帮助他起步,他不好意思一下子就去别的银行贷款,但从融资成本考虑,今后势必要往利率更低的商业银行走。
实际上,这正是新街镇担保公司的一个优越之处,企业做大之后,逐步脱离担保公司,保证了担保公司能持续瞄准中小企业。
用乡土对抗风险
给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收益小,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哪里来的动力?而且,仔细琢磨,担保公司的制度也并非那么周全。比如,虽然担保公司与每家会员企业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并且规定会员之间互相担保,一家企业贷款出问题,其余企业共同承担风险,这固然增加了抗风险的能力,但反过来看,一家企业出了问题,可能殃及全部企业,增加发生不良贷款的可能性。
另外,企业在反担保协议中用不是很规范的抵押物往往也能得到贷款。这是对现有《担保法》的一种突破,但对担保公司和银行就意味着不小的风险。
“我们不担心风险。”萧山农村合作银行信贷部总经理戴建兴说。
他介绍,担保公司不论是在设立之初,还是在后来的增资扩股过程中,银行都始终参与,对企业的存款、老板的素质、家庭的情况、产业的前景都进行了事先调查,并且在这些过程中,银行还有一票否决权,银行不放心的企业,就不能加入担保公司。
由于贴近社区,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可以把信息不对称降到最低程度。比如,萧山农村合作银行新街分行的7个信贷员就每人分管两三个村。6月9日下午,负责新街镇新盛村的信贷员马崇恩陪同记者前往方仁恩的工厂时,边开车边介绍路边经过的企业情况,谁交了新生意伙伴,谁新买了飞机,谁家业务旺季到了等等,马崇恩都了如指掌。
贷款发放之后,会员企业每个月的报表都通过担保公司汇总给银行,使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十分透明。一家企业遇到了困难,其他企业也可以帮助。“33家企业都会去找关系,施加压力,有时在管理上点拨点拨。”萧山农村合作银行新街支行的副行长蒋鉴妙说。
乡里乡亲加政府支持,还有银行的监督,都使企业的老板特别注意维护自己的信誉。方仁恩说:“搞企业的人要面子,贷款到期了,拼死拼活都要将钱还给银行,不能丢人。”
担保公司为什么能在萧山区这么普遍地发展起来?直接原因是萧山区政府的推动。一直参与担保公司创建的萧山区发改局副局长陈继新,向记者讲述了担保公司的来龙去脉。
1999年时,萧山民营企业非常活跃,其中70%是中小企业,要进一步发展,都面临尖锐的融资难题。于是,萧山区开始考虑建立“民间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信用担保公司。经过一番考察后,最终一种“封闭式、会员制、非赢利”的金融担保制度雏形浮出水面,后来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加入反担保的环节,使整个制度更加完善。
有趣的是,中小企业刚开始时对此将信将疑,并不买账。比如在新街镇,当初只有8家企业愿意“试试看”,如今,要求人股的企业越来越多,甚至出现排队的现象。
萧山区政府为鼓励担保公司的发展,现在还采取了奖励措施,比如每个镇成立的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一旦超过80万元,就奖励10万元风险基金,超过500力元,就奖励30万元,超过1000万元,再奖励30万元。
关键词:担保公司;风险;来源;应对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3.0120.02
随着民间中小型企业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以及我国对信用的逐步重视,信用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将会越来越重要。担保公司可以说销售的就是信用,由于担保行业的收益是固定的(主要来源就是担保费),而其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控的,往往会出现风险远大于收益而导致担保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担保行业的竞争在愈发激烈的同时,在风险管理上目前还缺乏成熟的经验和方法可供借鉴,对于机构所面临的风险还缺乏精确的度量工具,在风险监管、控制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措施。传统的企业管理方法已不再适用于这个行业。
因此,研究担保公司怎样来应对其在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包括系统性的风险、非系统性的风险,外部的风险、内部的风险,以及面对风险以后如何预防、控制、分散或者转移,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胜出,保证公司自身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显得非常重要。
1担保公司风险来源
1.1外部的风险
(1)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环境。我们国家往往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经济战略需求,如果在一定时期对某些行业做出了规范和调整,往往会导致一些不太“合格”的企业难以生存,如果这些企业恰好是担保公司的客户的话,担保公司往往也会受到牵连。而担保公司的客户往往是各行业竞争力相对较弱的企业,比较容易受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这种风险就显而易见了。此外国家法律的调整也会影响到担保公司。
(2)银行。银行可以说就是担保公司的合作伙伴,也是担保公司要谨慎应对的敌人。在有担保的情况下,银行十分积极主动地向中小企业放贷,来获取高额的利息。因此,如果担保公司承担全部或者接近全部的风险,而银行不承担或者只承担很小的一部分风险的话,银行就有可能放宽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条件限制,甚至是出具有利于中小企业贷款的材料,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套取贷款。
(3)被担保的企业。担保行业在这一点上有些类似于保险业,就是存在着逆向选择的问题。即有实力、经营良好的企业不需要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而实力较弱、经营困难的企业往往是担保公司所面对的绝大多数客户。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那些具有高风险的中小企业往往最积极地寻求担保,通过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来骗取贷款。
(4)国际大环境。如西方一些国家针对国内企业的反倾销诉讼,或经济危机等,都会影响我国众多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营。而中小企业又是担保公司的主要客户源,中小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势必会使担保公司的代偿风险增加。
1.2内部的风险
(1)盲目追求业务量而不重视业务的质量。要知道担保公司经营的绝不是一般产品,而是风险,并不是业务量越大利润越多,如果我们的目光一味地盯着那些看似利润很大而风险更大的业务,很有可能在短短几个合同到期之后担保公司就不得不关门大吉了。
(2)风险识别能力有待提高。由于担保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许多从业人员没有辨别相关行业风险的知识和能力,再加上后期培训的缺失,经验的传递往往靠口耳相传而不是科学的体系,所以担保公司就很难控制他所接到的每一单业务的风险。
(3)缺乏足够的资金储备来应对风险的发生。随着担保公司的不断发展,业务量的不断加大,发生代偿风险的可能性也会不断地增加。而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只是有限的担保费和利息收入,一旦发生了重大的代偿事件,担保公司就有可能无力应对了。
(4)反担保措施不到位。很多担保公司没有采取各种有效的反担保措施,没有和相关机构分担风险而是独自承担风险,一旦发成代偿的话,也是独自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就是不到位的反担保措施无法对代偿损失进行足额的补偿,造成担保公司的资产流失。
2担保公司风险应对
担保行业虽然在国内还是一个比较年轻的行业,但是在国外已经发展的相对成熟了。结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我们已经有了不少应对风险的策略:
(1)加强担保公司的领导层的素质和能力。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充分的说明了领导是多么的重要。作为担保公司的领导层,单纯的会拉关系,管理员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出色的战略眼光,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法律环境能够做到了然于胸,把握大的发展方向不出错。切忌做决定的时候拍脑袋,不干涉下级的工作,避免因为人情的原因而做出决定,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流程。
(2)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有了高素质的领导,也需要有高素质的员工作为配合及补充。担保行业现在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不同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不同,更有甚者可能会出现道德风险的问题。
(3)制定科学的尽职调查程序。首先是针对申请担保的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验证,看其中是否有虚假信息。因为在实践中的却存在着大量的申保企业提供虚假的,至少是经过美化装饰过的信息来粉饰自己的企业形象,希望获得担保资格。其次,要到企业实地去进行考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实地感受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评估其偿债能力,降低可能发生代偿的风险。最后,根据所收集到的材料,由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来进行评估,至少要有二个以上的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才能最终认定该企业的申保资格。
(4)模仿银行建立类似存款准备金的制度。担保公司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无论其风险管理措施如何到位,出现担保损失的情况都在所难免,这是由担保业务的性质决定的。因此,担保公司要稳健发展,就必须建立类似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我们可以暂时称其为风险准备金,进一步根据行业的代偿率,从营业利润中提出相应比例的金额作为准备金,一旦发生了代偿风险,我们至少有一定的金额来弥补,从而支持担保公司进一步的正常运转。
(5)担保公司应该加强同行业之间的合作来提升抗风险能力。企业找担保公司来分担风险,担保公司之间可以互相合作来分担风险。对于一些大宗业务,仅靠单个公司的实力不能也不敢去接手,这往往意味着一大笔利润的流失。如果有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共同来接手这一业务,风险分摊了,利润也得到了,这无疑相当于通过合作,极大地拓展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对整个担保行业的长期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6)利用不同的担保制度来分散和转移风险。一比例担保制度。即担保公司只代偿事先约定好的那部分比例的贷款,这样担保公司的代偿金额会得到控制,银行放贷也会有所收敛,从而也可以达到控制代偿风险的目的。二反担保制度。反担保制度可以在担保公司和被担保人之间分散风险。比如可以把被担保企业的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抵押给担保公司,也可以把被担保企业的一部分股权抵押给担保公司,这样一旦发生了代偿的话,担保公司也可以通过变卖这些财产来弥补一定的损失,同时也可以避免被担保企业的一些不负责任的骗贷行为或者恶意变卖财产、改变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更有效地去督促被担保企业履行其义务,减小代偿风险的发生。
3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我国的担保公司可以说在特定的国情和特定的发展阶段下,有着种种的“内忧外患”,但是却并不是完全的孤立无援的。目前的政府支持我们的社会力量来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有大量的国外经验可以借鉴,随着国内人才的汇聚,国家经济实力的上升以及我国对信用建设的重视等等,有许多对担保行业有利的条件也在不断地成熟和完善着。担保行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势必将占据一席之地,而担保行业的发展需要担保公司及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不断的借鉴、尝试和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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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惠,陆岷峰.担保公司的风险类型与基本管理策略[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
[3]李元香.金融担保公司风险防范的法律规制[J].消费导刊,2007,(13).
提到融资,中小企业主首先想到的是银行贷款,但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却存在一些问题:其一,银行放贷偏重大额、长期资金,这与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往往存在偏差;其二,银行贷款从申请到批复一般需2~3个月周期,而且审核门槛高;其三,由于技术和监管力量不足,银行无法提供完善的质押业务。
温州的工业以轻工制造业为主,99%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但是,对这些最活跃的经济细胞来说,融资难一直是老大难问题。
绝大多数企业家将融资贷款渠道受阻列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大银行认为中小民营企业贷款规模太小,成本太高,同时也不相信中小企业有还款诚意。所以,除了要求有十足的担保外,银行对它们的贷款设置了很高的门槛。究其根源,就是中小企业缺乏信用。于是,信用担保机构就成了很多民营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惟一出路。信用担保机构是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型机构,尽管他们目前数量有限,影响甚微,但他们的作用却至关重要。融资难已经是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大的障碍。一方面,中小企业往往因资产少、财务不健全、信用低、缺乏担保等原因,银行不敢贷款;另一方面,即使运作良好的中小企业,银行因其贷款数额小,放贷成本高,也不愿意放贷。如果向私人借款,不但成本高,而且常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麻烦。担保业的兴起,缓解了融资难的矛盾,担保公司因反担保措施灵活多样,不但使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贷款,而且简化了手续,很多企业通过担保获得贷款,企业起死回生,并由此走向良性循环。如某一信用担保公司就曾为当地一家塑料公司抵押贷款担保680万元人民币,由于资金的及时到位,使该公司提前两三个月投产,直接经济效益增加了200万元左右,现该塑料公司年产值近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