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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确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2.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科目设置、考试组织、录取实施等环节着力完善规则,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3.坚持科学选才。注重人才评价的系统性和综合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满足学校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和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选择,提高选拔水平,促进科学
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实施。4.坚持有序推进。按照“统筹谋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要求,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改革,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稳妥进行、不断深化。(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有序推进选拔方式、制度设计、保障机制、管理办法的改革,坚持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选才、有序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1年左右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1.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将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实验操作(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一并纳入考试范围。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我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5个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并由市命题及组织实施。音乐、美术考试着重考查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信息技术考试着重考查学生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掌握操作和使用信息技术工具的基本技能,应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应充分发挥实验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和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着重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3.考试方式。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现场测试、口试、实践考察、现场实验操作、计算机辅助测试等多种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主要采取现场测试的考试方式,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外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考试方式,理化生实验操作采取现场实验操作和计算机辅助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4.考试时间。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课时要求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其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按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市中招办确定。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地理、生物科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10科,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及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各科的卷面分值和权重比例如下表:
科目卷面分值(满分)权重比例备注语文1201 数学1201 外语1201含听说考试道德与法治1000.7 历史1000.5 地理1000.5 物理1000.8含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21分化学1000.8生物1000.5体育与健康1000.6 按权重比例折算后,总分为800分。等级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6.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法。依据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以课程标准列出的必做实验为考试内容。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每年将提前在3月份公布当年的实验操作试题,同时公布当年考试所需的实验器材目录。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考试时,每名考生随机抽取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的一套试题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所得的成绩即为理化生实验操作的总成绩(满分为21分)。考试过程中采用专门考试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和全程摄像。
(二)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1.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基于初中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按上述五个维度进一步细化形成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方式。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写实记录指在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活动中收集的相关事实材料、成果证明。写实记录由学生登陆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如实录入,班主任审核。记录采取“谁实施谁记录”的做法,由组织实施方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学生参与情况记入信息平台。记录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教师评语和家长评语等四部分内容,重点描述学生的基本素养、特长和潜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同样数量的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项,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的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计分,反映学生特长发展和个性化发展。
3.评价类别和对象。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学期评价每学期(共6个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学期评价综合考量学生在各个维度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素养和能力的提升。毕业评价在九年级毕业前完成。毕业评价要坚持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变化,避免集中突击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初中阶段,评价对象是初中阶段全体学生。
4.评价程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录入写实记录、审阅遴选、公示确认、提交评语、评定等级、形成档案等7个操作环节。
5.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综合性评语、评价等级两部分呈现。学期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写实记录、多元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得分等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毕业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根据6个学期综合性评语撰写。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撰写、班级审查、年级审核,学校认定。
学期评价等级根据学生重要观测点得分及在年级排名情况,按比例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毕业评价等级根据学生6个学期的重要观测点得分按15%:15%:15%:15%:20%:20%的权重比例进行计算,得出的分数再按比例生成评价等级。
每所学校获得A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获得B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50%,获得D等级的学生人数严格控制。学生在初中毕业时,除仍有严重违纪并记大过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外,一般不评定为D等级。
6.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一是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二是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普通高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B、C等级的学生,各普通高中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具体限定条件由各校自定;三是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7.市外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在外市就读但回本市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由外市转入本市就读,或市内转学、残疾学生、休复学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由所在镇(街道、园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三)改革招生录取模式
逐步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
1.改革招生录取办法。我市将继续实行特长生招生、自主招生、名额分配、划线录取等综合招生录取政策。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等级科目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及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从2021年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等级科目的合格科目数量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2.健全招生录取机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均须由市教育局统筹,通过招生录取平台,按照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统一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本校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情况的招生标准和办法。相关标准和办法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健全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考试安全和考试诚信。
1.切实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根据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以及区域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等原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将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条件与招生范围等基本要求,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我市将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普通高中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布。
3.完善名额分配办法。市教育局将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4.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严格按省的要求,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5.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规范成绩,不得炒作考试“状元”和升学率等。严禁各初中学校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6.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加大学校招生诚信机制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提高考试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按国家规定严肃查处、坚决打击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的行为。
7.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增强招生吸引力。各初中学校要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我市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8.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调配教育资源,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升学的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五)探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考试的新方式
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时,应注重考察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美育鉴赏能力,避免过度依赖传统的笔试手段,形成新的应试模式,我市将积极探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考试的新方式。同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依托先进技术手段提供事实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改革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并成立东莞市教育局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统筹和组织改革工作的实施。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顾问团队和校长顾问团队。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和信息化科,负责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方案》,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道德与法治、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加强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命题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确保考试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积极发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诊断的功能,促进初中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加强督导,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把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评估镇(街、园区)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学校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加强考试条件建设,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维护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开支。加强考试机构及其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卷库建设,建立和完善命题组织保障和审查制度,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黄冈新中考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
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2.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目的选择性,采取现场测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标准化考试,采取统一机考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依据学科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和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5.学科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口语4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历史4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10分。
6.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1—22日;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
7.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2黄冈新中考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1.健全评价制度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2.把握评价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3.改进评价方法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
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4.注重结果运用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五个维度各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个维度比例以学校为单位,A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50%,B等以上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80%,D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3黄冈新中考改革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完善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招生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推行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指标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等多种形式的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统一招生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以等级呈现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成绩,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成绩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评定等级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
2.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
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依据各地初中毕业生数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注册新生学籍。
3.完善优质高中分配生政策
坚持和完善优质高中学校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制度,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并逐年提高。名额分配以初三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给予特色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特色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资格和计划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后研究确定。
自主招生的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合理确定自主招生规模,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市总计划的5%以内。自主招生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
5.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
积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中职学校实行“知分填志愿”,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
进一步推进“3+2”、“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职业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
关键词: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体系;层次分析法;国家奖学金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2-0061-03
研究生的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觉悟、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健康身心以及职业发展能力等。研究生综合能力的高低是高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直接体现,也直接反映在研究生毕业求职和职业发展中。科学合理地评价不同阶段研究生综合能力,能够有效帮助高校推动研究生素质教育,检验高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有利于高校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也有利于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体系研究现状
许多国家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进行了大量研究与实践,对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美国,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通过课程学习、资格考试、选题、实践能力、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尤其把重点放在课程结束后的资格考试和论文开题审核这两方面;英国对研究生综合素质的要求主要强调独立工作能力、文献综述、学位论文是否有创造性成果、论文答辩等方面。日本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重视对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的培养,看重研究生创新能力。德国对研究生课程学习要求不高,但是对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要求严格。这些国家在开展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评估方法和理论:如泰勒的“行为目标评价模式”、布卢姆的认知领域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斯塔弗尔比姆的“CIPP模式”、斯克里文的“目的游离评价模式”以及斯塔克的“应答式评价模式”等。我国研究生教育起步晚,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随着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很对高校和学者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因子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现状、方法、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大量研究。同济大学虞丽娟采用模糊评价方法,并将知识、能力和人格三要素扩展为32个评价指标,构建了才质模糊评价系统;华北电力大学易晓喻等以学校日常单项评价评分为基础,建立了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优、良、中、可、差”五个级别来评定研究生综合素质;宁波大学张云华等利用层次分析法,研究了专业理论、思想道德素质、实践能力及扣分项目4个方面中的9个相应指标,构建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虽然很多高校对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进行了不同研究,但基本上针对研究生群体总体能力评价方面,没有考虑研究生不同阶段有所侧重,因此无法客观地反映某已培养阶段研究生培养效果。此外,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影响因素众多,许多学者均是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研究,评价模型中评价的因素和考评重点各有侧重,很难将某一种体系直接应用到另一个高校。因此,有必要对不同培养阶段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体系开展研究,建立一套针对不同阶段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动态反映不同阶段研究生培养效果,对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构建
1.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发放问卷、座谈交流、邮件征求意见以及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调研。(1)问卷调研。本次评价体系构建过程中制定并发放调查问卷100份,调查覆盖硕士生各个年级。(2)与学院教师代表、组织学生组织负责人以及班级代表开展座谈研讨四次。(3)通过邮件征求全体师生意见,收到导师反馈意见数十条。(4)对兄弟院校走访调研。走访了大连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调研了兄弟院校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体系和评价指标。
2.确定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根据调研反馈和传统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素,确立了不同年级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针对一年级研究生,指标体系包括学习成绩(GPA)、科研学术成果、社会工作能力及日常表现以及科学技术活动等4个一级指标以及5个二级指标;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指标体系包括科研学术成果、社会工作能力及日常表现、科学技术活动以及突出贡献等4个一级指标以及5个二级指标。
三、综合能力测评指标体系权重构建
综合座谈研讨、意见反馈、问卷调查和数据测算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不同阶段工科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调研反馈和教授意见征询,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方法)确定评价体系所包含的指标要素、层级、权重等相关内容;对要素进行排序,对权重进行预估。根据Saaty等建议,采用数字1-9及其倒数作为标度(表2)。
对于一年级研究生,一级指标考虑GPA(B1)、社会工作能力级日常表现(B2)、科研成果(B3)以及科技学术活动(B4)四个指标,一级指标对目标层判断矩阵如表3。
权向量及相关检验值计算结果如下表4。
由以上权重值和检验值,利用随机一致性指标(CR=0.09164771
对于二级指标相对于B2层的判断矩阵,同样使用上述方法。判断矩阵表5。
权向量及相关检验值计算结果如下表6。
表中(CR=0.04371
对于研二、研三各年级,一级指标考虑社会工作能力级日常表现(B2)、科研成果(B3)、科技学术活动(B4)以及突出贡献(B5)四个指标,一级指标对目标层判断矩阵如表7。
嘞蛄考跋喙丶煅橹导扑憬峁如下表8。
表中(CR=0.05661698
根据层次分析法所得各指标权重系数,结合各年级学生特点,构建不同年级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公式如下:
研究生一年级:M=B1×70%+B2×15%+B3×10%+B4×5% (1-1)研究生二、三年级:M=B3×70%+B2×15%+B4×10%+B5×5% (1-2)式中:B2=C1×35%+C2×30%+C3×20%+C4×10%+C5×5%
四、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在国家奖学金评审中的应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用差额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个人答辩和综合能力展示打分确定。2015年、2016年采用本研究提出的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初选出的国家奖学金答辩候选人,专家打分结果和测评得分吻合度较高(2015年吻合度0.84,2016年吻合度0.92),而2012至2014年未使用本测评体系的吻合度仅为0.77左右。根据结果对比,可以间接反映出本测评体系能比较客观地反映研究生不同培养阶段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裴劲松,张影强.高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理论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6,(9):24-27.
[2]虞丽娟,孟宪明.大学生才质模糊评价系统的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5,(7):4-8.
[3]易晓喻,张照青.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0,(34):54-57.
[4]张云华,等.高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研究[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31(5):64-67.
Study of Comprehensive Ability Evaluation System of Different Stages of Master Students
REN Feng,ZHANG Bing,WANG Qing-feng
(College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of BUCT,Beijing 100029,China)
答:确实如果仅仅是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按照原来每科120分总分计算,同分的人数会大大增加。为此,在方案设计中,我们将三科单门总分从120分提高到150分,三科总分达到450分。这样预计1分有数百个考生。为增加区分度,在分数区分之外,我们增加了等级科目的区分,方案中设计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等九门等级科目。如果按A、B、C、D四个等级,不考虑D等级的话,9门学科将有27种组合;如果将等级再进行细分,等级的组合将更多。根据我们推算,这样同分上面的人数经过等级区分之后,将缩小至两位数或两位数以下,新的录取办法能有效克服录取分数线上同分人数过多的弊端,避免普通高中学校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
2.新的中考改革方案是不是预示着学生只要学好语数外就可以,其它学科都不重要了?
答:不会这样。原因基于以下三点:
(1)普通高中招生时,高中学校可以提出自己包括学科等级要求的录取方案,如果考生想考取某所学校,就必须按照该学校制定的等级科目要求认真准备。
(2)不同学校会有不同的录取方案,考生需要报三个志愿,也需要兼顾学好不同志愿学校要求的等级科目。
(3)等级科目的组合也具有筛选功能,并未弱化区分功能。反而制度的设计,会使孩子更应抓好均衡,努力学好各门学科。
3.什么时候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等级科目要求?
答:高中阶段学校在初中学生完成初中一年级学业后(每年7月初),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可对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考试学科(9科)中的若干学科提出等级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4.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考试是怎么规定的?
答: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实验操作技能合并为综合实验操作,综合实验考试采取现场试验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本着“学完即考”的原则,生物的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学年末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
5.在高中招生录取过程如何体现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力抓手,它将有效的引导家长和社会形成科学的人才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舆论氛围,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为调动初中学校、家长及学生本人对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视程度,在改革方案加大了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权重。方案规定: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在报考时,其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C级以上。如未达到所报考学校指定科目等级的考生,但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经招生学校同意,可在学校要求的等级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
6.等级科目的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答:根据文件规定,新的招生办法自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本届初一距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还有近三年的时间,这个过程中间时间较长,存在改革发展、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此次出台的政策方案以框架原则要求为主,阐明改革方向,具体等级科目的等级划分的细节已有论证,但并未在文件中过多体现。届时我们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市实际出台详细的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7.按照新的招生政策,能够保障完成指标生任务吗?
答:在起草的方案过程中,我们对前三年的中考数据进行了详细的数据测算,按照新的招生方案,科学划定的科目等级是能够保障各初中学校完成指标生任务。
8.按照新的考试招生政策,依照学校制定的等级科目等级标准,过线的学生少于高中录取计划怎么办?
答:统招生录取时,对于无科目等级要求或者按照指定科目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其招生计划或者剩余招生计划根据学生志愿,直接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录取分数线上同分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按照剩余科目等级组合高低确定录取人选。
9.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是什么?
答: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发展性、过程性、激励性、补偿性、实践性5个基本原则,使学生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学习积极性,培养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要求评价主体多元化,本着“谁熟悉,谁评价”的原则,根据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的了解程度,科学、合理地设计不同评价主体的评价内容,力求获得评价效果。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学校对学生的表现记录及时、准确,定期公示,接受监督。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结果,最终以A、B、C、D四个等级的方式呈现,对应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坚持“底线管理”,除非触及底线,一般不评定为D等级。
10.关于午间留校学生管理问题?
根据甘肃日报报道,甘肃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后,全省将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的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将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
本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旨在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此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面,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共12门课程。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六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其中外语可加试听力、口试测试;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测试;艺术课程省教育厅将另行制定测试办法;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试。在成绩呈现方式上,采取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A、B、C、D为合格,E为不合格。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采取“4+6”招生录取计分模式。“4”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所有计分科目总分原则上不得超过800分,采取“学完即考”方式,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考试,分散学生备考的压力。
本文通过课题组研究开发出来的软件对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中的主要成分进行分析,以求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建立起一个更完善、更合理、更符合高职院校学生实际的综合测评系统。
一现有的综合测评体系
综合测评得分=品德测评得分×15%+学业测评得分×65%+文体测评得分×10%+能力测评得分×10%。品德测评得分=基本分×50%+形势课×20%+奖励分×30%;学业测评得分=基本分×90%+奖励分×10%;文体测评得分=基本分×50%+奖励分×50%;能力测评得分=基本分×50%+奖励分×50%。
品德、文体、能力的基本分是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班主任、班长、班干部和非班干组成)和班主任在听取相关同学的盘点的基础上,结合同学的平时表现,评出来的合成分数=综合测评小组×70%+班主任评分×30%。而奖励分则=本人原始奖励分÷年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30%。本人原始奖励分是学生自己根据平时参加的活动(品德、文体、能力分门别类)所应评上的分数和。
学业测评的基本分=本人学年平均分绩点÷年级或专业学年最高平均学分绩点×90%。学业测评的奖励分=本人原始奖励分÷年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10%。
二现有综合测评体系的不足
第一,综合测评公式比例不合理,未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无法正确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从综合测评体系设立的目的上说,综合测评体系的建立是为了评价学生上一年在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结果用于评优评先,以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类似于管理学上的绩效评价激励理论。但是,就当前评价体系的比例来说,学业测评比例高达65%,而作为反映学生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重要综合素质的指标只占到可怜的35%。试问,这样一个测评公式所计算出来的公式,有什么可能可以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有什么可能可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综合测评体系中的学业测评没有科学区分开考试课和考查课的地位,影响着综合测评的效果。从面文学业测评的公式中,我们不难发现,学业测评中区别考试课和考查课地位的指标是平均分绩点,也即学分。这样简单的区分笔者认为是不严谨的,因为考试课和考查课无论在学习任务量上,还是在专业相关性上,甚至在考试方式和评分上,都是有着重大的差别的。单单靠学分的差别,根本无法科学地反映两者之间地位的差异。这种差异,将直接影响学业测评成绩的科学性,从而令综合测评的效果大打折扣。
第三,综合测评评价指标缺乏针对性,未能切合实际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就当前我们综合测评的指标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学生活动与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素质之间相关关系的深入分析与探讨的,所以无法正确地引导学生培养自身的素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专业素质地位没有突出。何以见得呢?先从学业测评的角度来说,当前的学业测评学业成绩比例高达90%,也就是说,还是成绩至上。而关于专业素养、创新素质、实践能力体现的比例只有可怜的10%。因此,笔者认为,现行的学业测评是无法准确地体现学生专业水平的。而关于其他方面的测评,专业的地位也难以得到体现。其他方面测评的成绩除品德测评外,都是由综合测评小组打分和奖励分构成的。经本课题组的调查,由于当前综合测评的标准比较模糊,所以综合测评小组的打分往往是无差别的打分甚至是随便分。因此,这个分数,在测评学生专业素质和引导学生提高专业素质水平上是乏善可陈的。至于奖励分,仅仅就是根据学生参加活动的等级以及所获得的奖项将其考分化,根本没有真正考虑到学生专业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对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例如,一个电子系的学生,因为书法比较优秀、文笔较好,所以平时参加相关的活动较多。根据我们现行的综合测评体系,自然而然他的综合测评成绩会比较高。所以,在学校的评优评先中他往往能脱颖而出。长此以往,他很有可能会形成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为分数而利用自己的长处参加特长活动却忽略了对自身专业活动的参与,从而影响了自己专业素质的提高。当然,鼓励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无可厚非,但“专业为先”应该是前提。而在当前的综合测评体系中,这个前提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第二,综合测评的评价指标缺乏指向性。所谓的指向性,简而言之,就是指综合测评应该通过评价指标去引导学生培养符合自己将来发展需要的素质。这种具有指向性的评价指标,在系与系之间、专业与专业之间,应该有所区别、有所不同的。即,一个学电子的和一个学中文的,在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时应该是有所差异的,所以作为衡量并引导两者行为的标准应该是区别开来的。可是,很可惜,当前我们综合测评体系对于这个评价指标的制定明显是忽略了这种差异的。
第四,综合测评体系中缺乏对学生不同阶段的培养针对性,没有根据年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就现实的情况来说,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在心理素质、专业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的。因此,我们在对学生进行测评时应该在标准上和侧重点上有所区别,而不应一概而论,草率测评。但当前的综合测评却偏偏就是一套体系通三级,对大一和大三学生的测评几乎都是无区别的。这样的测评,是不可能引导学生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综合素质的。
三对完善当前综合测评体系的建议
第一,调整综合测评公式的比例,建立科学的综合测评体系。对于公式比例的调整,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进行调整:第一,适度提高学生人文素质在测评中的比重,以求令测评的成绩在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上更具代表性。品德测评的成绩反映的是学生的思想素质情况,对学生整个人生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15%的比例体现不出这种作用,也无法引起学生的重视。但品德的测评是一个很难量化、精确化的过程。所以,综合考虑以上两点,提到20%为佳。能力测评,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察。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也是我们高校的一个重要教育目标,因此,为了令学生真正意识到综合能力的重要性,调到15%这个比例无可厚非;第二,为了增强综合测评的科学性,应该科学调整能力测评公式的比例。对于能力测评的公式,应该下调基本分的比率,将原来的50%下调到35%,从而将能力奖励分的比重提为65%。因为能力的高低,是应该由各种实实在在的活动来反映的,而不是靠别人的评价来体现的。所以,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建议对能力测评的公式作出以上的调整。
第二,综合测评中应该严格区分考试课和考查课的地位,以求更准确地反映学业测评的效果。在综合测评中,对于考试课和考查课地位的区分,我们除了通过学分差异外,还应该加入考试方式和专业相关性。对于考试组织方式严格、专业相关性强的考查课,我们需要纳入学业测评的奖励分以求缩小与考试课因学分差异造成的测评偏差;对于那种考试组织宽松、专业相关性不大的考查课,应该通过降低成绩的绩点来拉大其与考试课地位的距离;对于考试组织宽松但专业相关性强或者考试组织严格但专业相关性不强的考查课,则直接以学分差异来区分其与考试课的地位。
第三,增强综合测评评价指标的针对性,以求科学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关于加强评价指标的针对性,应该围绕以下两点展开:第一,坚持专业为先的原则,调整学业测评的公式,提升专业素质的测评地位。首先,当前学业测评成绩占的比例过高,应该由现行的90%下调到75%,以提高学业测评中学业奖励分所占的比重,从而更科学地反映学生的专业能力。其次,以文件的形式向各级综合测评小组明确打分的标准并强调打分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水平,突出专业能力的重要。最后,在将学生活动分数化的时候(即奖励分),要提高专业水平活动的加分幅度,以鼓励学生多参加具有专业性质的校内校外活动,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第二,增强综合测评指标的指向性,以培养更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指向性的提升,需要全校的各个系根据自己系学生发展素质的需要,制定出更符合本系实际情况的评价指标,从而引导各系学生进行更科学、更高层次的发展。
第四,综合测评要有年级性的观念,科学地引导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提升。大一的学生,由于刚从高中过来,心智未够成熟,对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未必能一下子适应,所以对于大一学生的测评应该侧重于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生活处事能力的测评;大二的学生,经过一年的适应期,对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基本上都了如指掌。因此,综合测评应该侧重于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大三的学生,已经步入找工作的时期,那么综合测评的重点应该放在实践能力、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上。只有有侧重点地对各级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发展阶段实际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发展好自己的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的综合测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但由于综合测评体系的不完善,现在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已经走入一种“学生排斥,老师头疼”的尴尬境地。为了使其更人性化,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笔者的看法可能是不成熟的、不深刻的,期待大家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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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艳玲,邵强,罗杰,赵俊平.大学生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J].大庆石油学院学报,2008(10):7-9.
《通知》涉及《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能力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基本素养测试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评及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试行)》等5个文件,对各科目的考试目的、命题依据、测试结果运用、分值、测试方式与范围等作了具体安排。《通知》显示,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评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课程学习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特长发展等6个方面;课程学习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13科。其中,贵阳市2018级及以后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英语听说能力考试由全市统筹,着重考查学生在听说任务中运用语言的能力,包含语言知识、听说技能、文化意识、思维品质、学习能力等,考试满分为30分,答题时间约30分钟。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三个学科满分均为30分,每场次上机测试包含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三个学科,每场次测试时间共计30分钟,测试结果按参加测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设A、B、C、D四个等级。英语听说能力,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测试均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测试中,生物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对象为八年级学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对象为九年级学生,每科每场(组)次测试时间为20分钟,实验操作技能测试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方式呈现。
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由统一现场考试和体育综合素养评价两个部分组成,统一现场考试项目采用“1+N”的模式进行,“1”为必考长跑项目,“N”为其他体育考试项目,分别安排在七、八、九年级的下学期进行,共计40分;体育综合素养评价为10分,总分为50分。
相关新闻改革后的贵阳中考将有哪些变化?
1、英语将增加听说能力考试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记者注意到,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能力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考试命题依据、考试能力要求、考试题型及结构等内容。《方案》提到,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能力考试以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以贵阳市现行中学英语教材为依托,主要考查初中毕业生的英语听力理解及口语表达水平,着重考查学生在听说任务中运用语言的能力,含语言知识、听说技能、文化意识、思维品质、学习能力等。《方案》明确,英语听说能力考试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进行,试题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命制,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按照题型相同、难度系数相当从试题库中随机抽题组卷,制卷及评分由计算机软件系统自主完成。题型含听力、朗读、表达三种类型,考试答题时间约30分钟,满分为30分,其中听力题为15分,朗读题为11分,表达题为4分。据了解,该《方案》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考试成绩与英语笔试相加之和为英语科最终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是学生毕业和升学录取的重要依据。
2、将增加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据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贵阳市2018级及以后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意愿报考贵阳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进行测试。《方案》指出,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纳入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旨在突出自然科学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学科育人功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贵阳市初中学校实验室建设,深度推进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教学改革,培养初中学生科学探究的意识、方法、技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思维能力、合作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据悉,生物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对象为八年级学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对象为九年级学生。测试均由贵阳市教育局统筹部署,各区(市、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规定的学生实验内容,选定其中若干项作为各学科待选测试实验项目,如《制作并观察植物细胞临时装片》、《测量物体运动的速度》等,测试前1个月由市教育局从各学科待选测试实验项目中随机抽选一项作为当年该学科实验技能测试项目。同时,每科每场(组)次测试时间为20分钟,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将采取学生分组现场实验操作、监测人员现场评定的方式进行,并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筑教发〔2018〕161号)的要求,结合贵阳市实验教学的现状,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方式呈现,并将其作为初中生毕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3、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将进行登记考评测试据贵阳市教育局印发的《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基本素养测试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贵阳市2018级及以后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科目将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计算机辅助考试,每学科满分均为30分。据悉,此次改革旨在适应新时期课程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学科课程标准(或纲要)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学生为本的原则,促进初中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培养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知与热爱,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方案》明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考试着重考查初中学生对基础性知识、应用能力、基本技能的掌握。我市2018级及以后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意愿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进行该三个科目的考试。测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举行。在考试命题方面,音乐学科、美术学科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为依据。信息技术命题以《贵阳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指南》(另文下发)为依据。其中,信息技术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基础性知识、基本应用能力等,该科目分为单项选择题和综合运用题。音乐学科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音乐基础性知识、音乐演唱能力、音乐识谱能力等,该科目分为单项选择题和视唱题,值得一提的是,视唱题要求学生根据出示的乐谱,视唱出歌曲的旋律;美术学科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美术基础性知识、基本技能等,该科目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分析判断题。《方案》指出,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学业水平考试测试结果将进行等级划分,原则上设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5%、D等级控制在5%左右。测试结果将作为初中生毕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实施高中课程改革要整体策划
课程改革牵动着学校的各个方面,改革要有成效,就必须有一个整体全面的规划,我校的整体规划主要有3个部分。
3年安排,一次性考虑。从时间上一次性安排3年的课程。考虑到高考,我们采取了“倒过来”考虑的方式,即以高考月为时间起点,向前推算课程和复习的日程。比如考虑选修课开课时间,合理安排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的学时等。以3年作整体考虑,既可保证学科课时的安排,又使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一些容易被挤压掉的课程确保落实。同时,也保证了高三有足够的复习备考时间。
3年课程,一次性落实。以综合实践活动为例,首先,把7天军训作为军事生活实践体验课,安排在高一暑期。其次,在高一期中考试后的一周里组织社会生活体验,让学生广泛接触社会,接触大自然,了解地方文化,培养热爱家乡、热爱城市的情感,扩大视野,开阔胸襟。另外,在高二期中考试后一周安排劳动生活体验,让学生到农村与广大农民一起生活和劳动。通过3次安排,社会实践课程在内容、时间和科目的要求上都一一得到了落实。
管理组织,一次性到位。在组织管理上,我们采取了年级主任分管负责制,核心小组领导制,“三个第一责任人”问责制的管理系统。具体就是一个年级从高一开始就由一位教务处副主任分管,一管3年,中途不换。同时,年级有一个以校领导为主体的3人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领导,组员为分管主任和年级另一位主任,还有1-2位年级组长列席组会议。这个领导组代表学校要求,指导、督促年级组加强课程实施,并为年级提供服务,起到服务协调的作用。组长在中途也是基本不变的。还有“三个第一责任人”的问责制,在年级管理中,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分别是年级课程实施、学科课程实施、班级课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这3个责任人中,除个别班主任因特殊原因可以作调整以外,其余在一般情况下也是3年一贯制。这三方面的管理系统保证了课改实验稳定、持续地开展。
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改革的攻坚战
我们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课程改革实验的攻坚战。从课程改革的实际出发,在课堂教学改革上突出了以下5点:一是课堂突出学法指导原则,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课程改革理念。鼓励教师运用最适合自己需要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强调把时间充分让给学生,体现“少就是多”、“少教而多学”的原则,强调学法指导。此外,我们还要求教师重视学生的学习反思,让学生总结自己的学法,组织学法交流,以此提高自学能力。二是课堂突出效率原则,充分体现“轻负高质”的课程改革目标。三是课堂突出文化生成原则,充分体现教材二次开发的课程改革精神。四是课堂突出环节完整性原则,充分体现系统性的课程改革要求。在课堂教学中,我们提出了“课前自学、课堂研学,课后拓学”的三段一体的教学体系要求。五是课堂突出适应性的原则,充分体现在实践中创新的课程改革要求。基于这个观念,我们首先从学科模块教学的需要出发,实施了“70分钟大课”和“40分钟小课”的大小课制。其次,我们把组织学生到阅览室自由读书、对课本剧进行排练和演出、让学生开展自由创作等活动,都看成是课堂。
另外,我们还在课堂教学的评价考核和督导检查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学校专门成立了“督导办公室”,由5位有经验的骨干教师组成,专门到班听课。
针对改革过程的难点进行重点突破
课程改革的难点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校本课程、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它们涉及面广,组织管理困难,实施考核评估费力,可控性差。对此,我们在实践中一一作了突破。
突破难点一:课程组织管理。新课程的组织管理主要难在类别多、活动多、社会接触多、协调面广。比如社区服务活动,如果仅仅靠教学校长和教务处去协调就很困难。我们首先将全校力量整合起来,由校级领导牵头,分别成立了学科课程实施小组、社区服务实施小组、社会实践实施小组、研究性学习实施小组、校本课程开发实施小组。这5个小组分别由校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一位校长分管一块,各负其职,代表学校对内组织领导,对外协调社会力量。
突破难点二:社区服务。一个年级学生人数多,社区服务的时间地点安排、考核制度等都是问题。对此,我们和社区教育办公室合作,根据社区的要求安排课程,使服务开展得有条不紊,学生既得到了锻炼,又获得了不少社会实践知识。
突破难点三: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既没有统一安排,又没有资料可以参考,学分课时多,评估过程可控性差,管理难度很大。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作了这几个方面的思考与安排。首先,将研究性学习进行3年的切分,切分成4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高一年级的第一学期。主要为技能培训,定为2个学分。具体做法是学校根据实践经验,参考相关资料形成研究性学习的指导文件和校本培训资料、培训师生。培训以后教师设计将要指导的课题,然后,全校统一培训动员,班主任个别指导,让学生基本掌握研究性学的内涵、方法、实施过程等,掌握基本要领。
第二阶段为高一年级第一学期的寒假和第二学期的暑假。这一阶段为初级研究阶段,定为4个学分。研究以学生身边比较熟悉的事物为对象,方法是按照学校培训的一般要求进行分组,自主选题、进行课题设计、调查分析、展示成果、课题评估等,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大胆假设、精心研究的能力,增强创新意识。
第三阶段为高二年级。这一阶段为中级研究阶段,共7个学分。
这一阶段研究的对象是以学生学习领域的内容为重点,试图让学生了解相关学科知识领域里一些新鲜前沿的资料,了解现代科学和发展趋势,拓宽学生视野,增加学生知识面。
第四阶段为高三年级。这一阶段为高级研究阶段,共2个学分。
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增加自选研究项目,适当加分。这一阶段是对学科领域综合知识的研究,试图解释一些自然和社会现象,寻找其中的科学规律。
对3年的研究性学习进行阶段切分以后,再按照以下7个方面的要求进行管理。一是成立小组。小组以本班学生为主,教师指导,4人左右成立课题小组。二是选择课题。让学生收集相关信息,初步确定2-3个课题。三是审定课题。指导教师帮助审查指导筛选课题后确定研究课题。四是组织实施。在教师指导下,展开调查和收集材料。五是检查指导。中期由指导教师对研究情况进行初查和指导。六是课题结题。各小组形成课题报告,进入评审阶段。七是成果交流。以年级或学校为单位进行优秀成果展示和交流。最后,进行学分认定和成果评比总结。
突破难点四: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我们从实际出发,确定了校本课程开发的三个领域,即学科领域、人格品行教育领域和特色教育领域,并把后两个领域作为重点来开发。比如我校开发了以校园文化和校史传统为主的校本课程,如以南京石头文化为特色的石头文化系列的校本课程以及以金陵文化为特色的校本课程。
切实用好两个机制
一是用好学分机制。学分的好处是防止分分计较,重视过程管理。在实施中,我们除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比如公示、自评以外,为了执行得更到位,在3个方面作了一些改进。一是对学分进行等级划分,把学分分为A、B、C、D4个等级,分等有利于学生向更高层次努力。二是学分评定中对不合格的学生如何补修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学科课程考试不及格的不能得学分;如果考试成绩合格,但过程的其他方面不合格或不全合格的,也不得给学分。对以上两种情况,前者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补考,后者必须在利用假期补修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得到学分。三是对学分的过程考核作了详细规定,印制了《南京市第十三中学学习过程评价册》。这一手册从考核过程的内容、记载方法、过程评定、评价方法、综合评定、过程要求等7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让考核的过程成为教育的过程,促进学生发展进步的过程。这充分体现了考核的重点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强调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感悟。
二是用好综合素质评价这一机制。综合素质评价涉及了“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在评价体制的制定上,我们体现3个主要原则。
首先,以对学生教育为主,以学生的成长进步为主,以允许学生在错误中成长为主的原则。因此,绝大部分学生都认定为B等,对一些小毛病着力于教育而不着重于评价,只对重大问题进行记载和评价。
今天,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事关所有人哦!
通知原文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2.考试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包括现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劳动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应结合实际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各地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考试各科目分值的设定,应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有条件的市(州)外语考试可增加听力测试、口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可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我省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鼓励多项目抽考选考,由市(州)统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由市(州)确定具体要求。地方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各市(州)确定。文化学科可以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考试。
4.命题要求。考试命题要充分发挥学业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要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由省教科所组织,其他科目考试命题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地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联合命题。各级教研部门应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业水平考试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办法,通过教师培训、编写考试说明等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促进初中教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全面理解和把握。省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命题指导和必要的培训,每年对各地试题进行评价并评价报告。
5.考试时间。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一般于每年的6月中旬进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7科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
6.成绩呈现。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采取等级呈现方式的,可以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音乐、美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应用,由各地制定学业水平衡量和招生录取相关实施意见予以确定。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
7.考试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市(州)要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各地和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
3.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搜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依据写实记录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记入综合素质档案。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4.结果运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择优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评价实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借鉴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市(州)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研究制定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试点具体任务包括两项,一是计分科目的构成。要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计分科目。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要避免人为设定不同等级学生的比例和名额,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结合近年来各地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经市(州)申报,专家论证审核,决定在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要制定试点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各地要立足实际逐步改革过渡,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统筹普职协调发展。各市(州)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创新中职招生考核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打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立交桥”,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选择机会。
3.继续实行优质学校指标到校。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可给予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从严控制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各地要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实际适度审批自主招生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计划,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等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招生管理。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中阶段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严禁未经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可面向全省范围自主招生。各地要积极支持重点(示范)中职学校和经教育厅批准的省级重点(示范)中职学校的宣传和招生工作。
2.严格招生时间管理。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当地中小学招生时间,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严禁学校剥夺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和录取的机会和权利。
3.严控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4.实行阳光招生。各地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12月底报教育厅备案。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要充分考虑考试招生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充分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各市(州)要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各级教研部门要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试卷命题、印制、运送、保管、阅卷等全过程保密制度,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要切实维护中考工作的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提前私自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高自主招生比例等违规招生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处分。
本《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
内容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实施意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所制定。
二、《实施意见》是怎么形成的?
教育部出台的《指导意见》,对基本原则、改革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做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制订实施意见”。随后,教育部又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交流研讨各地已经实行和准备实行的中考改革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要求。
我厅将制定我省《实施意见》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推动解决现有问题的重要工作举措,组织力量深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厅于今年6月将《实施意见》(草案)报教育部初审,并按教育部反馈的修改建议做出修改,教育部原则上同意我省《实施意见》。近期,《实施意见》通过了教育部正式备案审核。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
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这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包括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强化招生管理。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实施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我省大多数地区过去已经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这次改革是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同时,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 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设计,一般仍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没有纳入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三)这次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有什么新的要求?
一是评价内容上,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三是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四)高中招生录取看什么,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将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逐步总结推广。
一是明确改革试点的两项具体任务:高中录取计分科目的选择构成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的使用,其中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
二是确定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改革。三是明确试点外地区的实施步骤,试点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但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全省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五)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如何规范?
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可给予经批准的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明确规定了市域范围内和跨市州两类自主招生资格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同时,要求从严控制招生比例,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名额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的招生名额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