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9 16: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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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乡镇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而在乡镇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确实为目前的现状和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做出相关结论感到特别棘手和困惑。如何针对这类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扭转不利局面,真正发挥审计职能,预防和杜绝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此,笔者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大体有五种:一是乡镇领导之间交流换岗的;二是组织安排由乡镇进城到机关的;三是由乡镇提拔到县领导岗位的;四是年龄到位切线下的;五是在职未做任何组织变动的。而目前的现状:(一)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离任审计,也就是组织上安排变动职务和岗位的对象进行审计,没有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
实施离任审计的时间都是在被审计对象到新岗位后审计人员才介入进行审计,使审计成了一种走过场的形式,这样一来,使得审计在乡镇领导干部中没有威慑力,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胆量更大。从近年来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相关问题有:(一)廉政方面:有分款挥霍旅游、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同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亲戚支付有关费用,包括电话座机费、接待费、自己手机费实报实销并领取相关话费补贴等等。(二)收入方面:收入不入账,乡镇领导为了避免调控,有的是为了不让见不得人的支出露面,有的确是为了个人违纪贪污、挪用、设立小金库。(三)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预算外资金管理票据,有的只交票据和部分金额,收入漏交,有的甚至在核销票据时发现金额和领取页码与事实不相吻合也随便放弃开绿灯。(四)收入不规范。具体反映在无证收费、无标准收费和无理由摊派上,有的是过期的票据等等。在支出上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支出不合规。表现在支出款项中有的是政策不允许的,有的是超标准范围的,有的支出与当地要求和法规不吻合的;二是支出不真实。表现在支出款项中有的虚列,有的是不与事实相一致,套取资金现象存在,有的支出是挂羊头卖狗肉;三是支出不合法。变现有的支出直接充抵收入,有的税收完不成的乡镇,出现买税和垫税,而且负担特别沉重,造成支出压力过大,有的乡镇还出现给税务部门的协税费,而协税费用于何处也无所知之,造成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从目前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状来看,至少对审计工作造成四个方面的困难和影响。一是配合不得力。原任领导离岗离位,现任领导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是他,思想不重视,因此造成有关人员配合不默契、工作不主动,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二是处理不到位。现任领导针对原任领导经济责任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总认为是过去的事,与他无关,以各种借口抵制,造成处理难下结论;三是结果无意义。审计报告中的评价和发现的有关情况问题由于不能处理到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到岗到位,使之评价意见对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成为提拔使用的依据,成为一纸空文;四是风险责任大,由于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利,有的资料甚至未提供到位,使得审计工作在实施当中无法核清核实,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隐患和责任风险。在对审计造成众多影响的基础上,也为乡镇领导干部提供违纪、违规、违法等化的空间条件,同时也给经济运行带来了不良后果。从收入方面讲,因收入不入账造成资金体外循环出现小金库,从表面上看逃避了有关税收和调控,实际上其中隐藏着腐败的现象,有的可能出现乱挥霍、请客送礼;有的可能出现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更严重的问题。从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讲,首先是漏掉财政的调控,造成财政资金不到位,同时也给一些干部形成方便,他们可大胆利用这些票据收取不合理的费用,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从收入不规范和票据不规范讲,一是增加了有关项目和农民的负担,造成有关对象不应有的经济压力;二是由假票据带来漏税和漏交调控,造成资金体外循环。从支出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一是违背有关经济政策,造成恶劣影响;二是容易造成腐败、挥霍现象的发生;三是违反了经济秩序和经济规律,不利于经济健康的有序发展等等。
为了防止和杜绝乡镇领导有关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和发展,从严管理干部,真心爱护干部,从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总体目标,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组织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首先,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组织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经济责任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强化乡镇领导的法纪意识、政策意识、廉政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和履行经济政策、经济规律和经济秩序。其次,从源头抓起,从负责经济审计工作的县主要领导做起,树立他们对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大局意识,强化他们骊乡镇企业局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的认识,真正使他们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乡镇领导提拔使用安排的必修课,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形成良好的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氛围。再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的成员单位、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作战,把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尤其是遵照先审后离的程序规则做到事先有计划,事中有分工,事后有结果。在此基础上,针对审计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原则,对号入座,坚决处理,决不姑息。最后,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要全力支持有关部门的工作,为惩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做坚强后盾,做到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乡镇领导采取以审计结论和评价作为提拔使用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对结论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的领导根据情节轻重,该撤的撤,该免的免,决不手软。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指以领导干部所在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查考核,从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领导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了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
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合理运用的必要性
作为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乡党委、政府是党和国家在基层的代表人,同时也在农村执行着党的路线与方针。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过程中,乡党政领导干部发挥着其不可或缺的作用。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已经成为了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上抓好基层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同时,乡镇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结果是了解、考察和监督管理乡镇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丰富干部管理监督的内容和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监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如今,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如何有效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经济发展模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也被逐渐纳入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因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结果就基本上涵盖了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水平的全部要素,显然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任用、考核管理工作中,在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中运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的必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三、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随着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铺开和有关法规要求,笔者认为,在审计结果的运用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不够重视。重审计形式,轻结果运用。有关部门只要求审计机关搞审计,对结果运用却不当一回事,将审计部门报送的结果报告等审计文书放在桌子上,锁在档案室,对审计结果不留意、不查阅。
二是审计结果的体现形式比较单一,利用程度低。审计结果的主要载体体现在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上,且主送的范围有限,一般只报送委托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社会的利用程度较低。
三是审计结果的质量差异很大。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因目前的条件限制和审计环境影响,使某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质量不高。加上审计人员本身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审计结果的质量差异很大,运用审计结果的风险也随之增大。
四是对审计结果运用欠缺应有的平台,没有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机制。审计结果只能在审计机关、委托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封闭运行,有的审计结果情况甚至只有个别领导掌握了解,使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无法利用,更难以对外进行公布。
究其原因,总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存在不正确的认识。有些部门领导干部思想因循守旧,认为审计结果报告披露的都是“家丑”,不便外扬。
二是社会总体对于审计的了解还不够。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整个社会中地位的重要性要远低于经济发展等其他工作的重要性,致使很多人对审计还很陌生,谈到审计都还是个新鲜事,就更谈不上审计结果的运用了。
三是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因审计评价指标没有规范的标准、审计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质量差异很大,其本身也有很大的风险。
四是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影响其结果运用的原因还有很多人为的因素和社会的因素。这些因素难以抗拒,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又还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审计结果的运用。
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体系的内容
一是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和合法性评价。重点是本级、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二是任期内资产情况评价。重点是国有土地资金、固定资产及货币资金管理情况。
三是任期内负债情况评价。重点是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构成、投向情况,偿还能力,资金效益情况及管理情况等。
四是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管理及效益情况评价。重点是有无挪用、截留,是否及时拨付相关基金、资金。
五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评价。主要是任内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或民主决策,以及其产生的效益情况。
六是管理制度评价。主要是任内是否按照规定,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和切实执行内部激励和制约机制。
七是任期内遵纪守法及廉政情况评价及其他评价。
五、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果运用的几点建议
为了能够运用好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结果,就目前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是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与其它一般的审计评价比起来不同的是,在对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评价中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更加具有针对性;它的评价对象是经济责任,特殊性较强;它的最终评价结果对干部的任用或考核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更具有严肃性。为使审计评价更加有依有据,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出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在该体系中明确考核与评价两个指标体系。清晰的界定出每一个指标所包含的内容与外延,将评价标准进行细致量化,实现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的有机结合,促进和提升审计评价工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形成统一的评价口径与考核标准。
二是提升审计人员各项素质。审计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所以需要审计人员根据各项审计要求,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对国家各项政策法规进行认真了解和学习,以提升自身的业务判断能力,严格遵守和执行审计程序,获得准确充分的证据,所执行的法规必须要准确。在进行整个审计工作评价中,审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应有的职业素质,能够保障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独立、公正、客观,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落到实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状况进行适当评价。审计机构应加大审计人员的培养工作,努力提升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及时开展相关研讨会以及各种经验交流分享会,以最终提升审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加大社会舆论的宣传力度,提高审计的社会声望和群众知晓度,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选择不同的审计时机,将离任审计,任期审计和任前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结合起来,人民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的口中去寻找审计线索,在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中去客观评价乡镇领导干部职责履行情况。
四是正确界定经济责任,让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正确面对“家丑”。审计工作人员只有通过对经济责任基础进行正确、清晰的界定,才能真正对领导干部作出适当评价。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需要做好以下责任界定:第一,做好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的界定。在乡镇领导干部所负责的工作上,除了要负责经济工作,还需要负责其它各项如:党建、行政、人等方面工作,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只需要关注领导干部在经济职权工作中所产生经济责任,或是与之相关的其它经济责任,这就要求审计工作中要对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进行准确的区分。第二,对前后任责任进行正确界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对乡镇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工作进行责任审计,但是经济责任不是长期不变的,它具有一定的后续性和连续性。也就是说即便是前任领导所进行的决策工作也许会在后任领导上任之时反映出来。所以,在审计工作中必须要对领导干部的前后任经济工作进行明确区分,前任的是非与功过不能够计算在后任领导身上,而本应属于后任领导的经济责任也不应该推卸到前任领导身上。第三,对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如领导有直接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是指使、授意、强令、包庇下属违法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行为,亦或是有渎职、失职等行为均应该界定为直接责任。如果出现领导干部没有切实尽到其管理责任,直属部门或是单位出现问题,应该界定为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第四,对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进行明确界定。经济活动的开展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比如因为领导干部的自私自利、玩忽职守等主观因素造成的国家或集体财产的流失属于主观责任;而因为受到自然灾害影响、通货膨胀、上级指令或进行各种探索改革等客观因素所产生的失误应界定为客观责任。
【关键词】宫颈环形电切术(LEEP术);妊娠方式;妊娠结局;疗效;影响
【Abstract】Objectives: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of cervical LEEP operation history on the childbirth and pregnancy outcome. Methods: 38 patients received the cervical LEEP operation in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department of our hospital from March 2010 to June 2010 were chosen as the research group. And 38 patients who didn’t receive the cervical LEEP operation were chosen as the control group. The childbirth and pregnancy outcome of two groups were compared. Results: Compared with preterm birth rate (5.26%, 2/38) of the control group, the preterm birth rate after LEEP was 21.05% (8/38), with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 P005. There was no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number of newborns whose weight > 3 kg, P>005. According to the neonatal apgar score, satisfying accounted for 7.89% and satisfactory accounted for 92.11%, which were not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from the control group (0%, 10000%), P>005. Conclusion: The preterm birth rates after LEEP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but there were no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vaginal births, the cesarean section rate and neonatal weight between the two groups.
【Key words】Cervical loop electric cut method (LEEP); Pregnancy; Pregnancy outcome; Curative effect; Impact
【中图分类号】R713.4【文献标志码】A
宫颈环形电切术(LEEP术)是一项既有效又最为安全的手术治疗方式。尤其是针对宫颈内瘤变行LEEP术,已经在临床上开展使用很多年[1]。其工作原理是运用高频电刀的电极尖端所产生的高频电波,在与病变组织接触的瞬间,利用组织本身发生阻抗所产生的高热较短时间内将病变组织切除,由于切割时间较短,还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2]。随着患者术后的随诊情况来看,因为尽可能的保留了患者的生育能力,所以大大的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但是有研究表明,曾行宫颈环形电切术后的患者,在治疗后妊娠以及分娩时,由于LEEP术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孕产妇的分娩方式和分娩结局异常[3]。本研究针对LEEP术对妊娠分娩方式及妊娠结局的选择的影响进行探究,得到了一些结论,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妇产科自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收治的38例曾进行过宫颈环形电切术、现来我院产科进行分娩的产妇作为研究组,另外选取同一时间段进行分娩的38例产妇做为对照组。其中研究组患者年龄在22~36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63±30)岁,均有宫颈上皮内膜病变史,其中CINI 4例,CINII 20例,CINIII 6例,重度炎症8例。对照组产妇年龄在23~3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78±32)岁,两组孕妇除曾患有以上妇科疾病外,在年龄、产次等一般情况上均无明显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12纳入标准[4]
(1)对照组产妇不具有研究组产妇的相关病史;(2)剖宫产和顺产总次数不超过2次; (3)在对研究组的随访过程中,无复况;(4)无其他影响该研究的疾病。
13方法
131LEEP术患者取膀胱截石位,暴露宫颈区域,擦净表面粘液,给予宫颈表面涂抹3%冰醋酸溶液,分辨可疑区域,再涂抹1%碘溶液,根据病变区范围选择不同型号的LEEP刀头,从病变转化区最严重方向入刀,绕病变区环切,锥切宫颈2周,切除组织需多出病变范围3~5mm,厚度7~10mm,宫颈管深度为15~20mm。再选用宽刀头环形切除宫颈管组织,深度控制在5~7mm,电凝止血,标本送往病理检查。注意对LEEP术后患者进行定期认真的随访。
132产妇入院后,需记录所有产妇的血压,脉搏等情况,记录产妇顺产及剖宫产例数,分娩后,记录婴儿的体征以及新生儿的Apgar评分分值。
14观察指标
统计两组产妇早产率、顺产率、剖宫产率、新生儿体重及新生儿Apgar评分。参照人民卫生出版社《儿科学》(8版)书中新生儿Apgar的评分标准:以出生后1min内的心率、呼吸、肌张力、喉反射及皮肤颜色5项体征为依据,每项0~2分,满分为10分。
15统计学方法
以SPSS130软件分析,数据比较以χ2检验,计数结果以[n(%)]形式表达,P
2结果
21比较两组产妇早产率、顺产率和剖宫产率
3讨论
宫颈环形电切术(LEEP术)是治疗宫颈上皮内膜癌变(CIN)、重度炎症、宫颈湿疣等妇科疾病的有效、安全的治疗手段之一,该技术运用高频电刀的电极尖端所产生的高频电波,在与病变组织接触的瞬间,利用组织本身发生阻抗所产生的高热较短时间内将病变组织切除,由于切割时间较短,还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5,6]。据国内外文献报道,LEEP术的手术时间较短,术中出血量较少,且手术费用不高,对于大多数妇科疾病患者及其家属来说,LEEP术可以作为其首选的治疗方式,患者容易接受[8,9]。因在LEEP术中会根据患者病变性质及病变范围确定切除的组织范围,因此,有很多学者认为,如若患者病情严重,则所切除的宫颈组织范围相对较大,那么术后宫颈的长度相对变短,宫颈机能衰退,术后患者妊娠过程中,由于宫颈的弹性较差,宫颈对宫内组织的支撑作用也相对减弱,宫颈管的伸展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且宫颈管缩短,患者发生阴道逆行性感染的可能性较大,这些原因都可能导致患者妊娠晚期流产或早产现象[10,11]。但是也有研究提示,LEEP术对于妊娠分娩方式及妊娠结局的选择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而我们的研究也表明,曾行LEEP术的患者其术后剖宫产率、顺产率、新生儿体重、新生儿Apgar评分等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明显差异,P>005。但是LEEP术后的患者早产率相对与对照组是较高的,存在差异,P
综上所述,LEEP术后产妇早产率增加,对其分娩方式无影响,新生儿体重及新生儿Apgar评分差异不明显,故LEEP术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手术治疗方式应用于临床是存在一定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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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审计成果 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对其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反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客观地反映相关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揭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工作业绩、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
一、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材料,除了具有审计报告的特点外,它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
这是由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决定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监督其廉洁自律,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评价和任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了被审计对象经营合规合法性及管理能力
这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其他审计报告最重要的区别。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突破了以往审计报告只是揭示单位经济活动事项的局限性,不仅对事而且对人,并且重点是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了既量化又直观可靠的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在较长一段任期内的经营活动,能够发现年度或专项审计中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示其任期内一些不易被发现的问题,有利于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促使管理者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能够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管理理念与管理风格,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可以发现被审计对象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注重合规经营,其经营理念和策略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检验机构自身的经营管理是否规范,可以揭示被审计对象所负责的业务领域,是否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借以判断所存在的经营风险的大小和程度,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尽最大可能及早挽回企业损失和声誉,为经营活动的良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内容必须完整客观并突出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对离任者负责,同时还要对接任者负责,帮助接任者弄清单位家底,核实盈亏。因此,对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要查深查清,不留死角。对任何内容审计人员不可主观臆断,随意取舍,人为地缩小审计范围,擅自调节审计内容,同时要突出重点内容,经过认真筛选反映被审计对象负有经济责任的事实,反映性质严重的问题,一般性问题不作为重点予以反映。
(四)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评价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具体进行分析评判,分清责任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报告中最关键的部分,是有关部门考核被审计对象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审计评价是否公正、恰当,直接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所以审计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评价时应做到权力与责任结合,成绩与问题结合。
二、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审计反映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因此,要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为经济责任审计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及结果利用需要良好的环境支持,要保证其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权威性,在工作上给予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充分考虑时间,合理安排批次,并认真对待和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相关部门应通过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提供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1. 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任免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等事项前,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调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凡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时,审计成果要作为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的直接参考依据,没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的不考虑干部任免。对在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所在单位任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以防止出现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管理监督相脱节的现象。
2. 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是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评价。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表彰和宣传,而对于那些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给国家财产造成浪费损失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示、教育和制约。同时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之一,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一方面可以让群众更全面、更具体了解拟任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和效果,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3.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案件移交、查处跟踪机制。各级审计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内审机构要加大对案件移交、查处跟踪的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问题该移交的要坚决移交。同时对移交案件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一定要跟踪到底。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要做好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相互监督案件线索的办理, 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转化。
4.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制度。加强分析,改进方法,深化和延伸综合报告环节,提高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水平。一方面,应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发现内控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措施,用制度堵塞和防止漏洞,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为扼制风险从源头上提供经验和依据。另一方面,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被审计对象在一个较长的任期内,其经营目标、理念、策略的转变和发展,有助于总结和检讨干部的培养、成长的经验教训,人力资源部门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好好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将优秀的管理经验加以推广,促进产生良性的人力资源培养机制。
5. 完善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审计问责以审计为突破口,落实行政问责制,是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可以作为对审计对象实行“问责制”的依据。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的问责法律,关于问责规章的制度仅仅是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稍有提及。问责法律的滞后远远不能满足问责实践的需要,致使问责制的效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完善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关键。
6. 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跟踪督察制度。要将领导干部责任审计结果情况书面告知相关人员,责成被审计对象单位定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建立归档。此外,组织、纪检部门还应跟踪了解审计对象在新岗位的工作情况,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在新岗位有无出现在原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这样一方面能使被审计单位,包括各个层次的领导干部受到财经法纪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另一方面也能使接任者从中汲取经验教训,防止和克服前任曾经出现的问题,有效促进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三)加强部门协调,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
作为委托方的纪检、人事部门和作为受托方的审计部门, 其共同目标一致,这就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实行资源共享,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一档两用”制度, 审计机关与纪检相关的对口部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要实行联网, 保障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四)提高审计成果报告质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
1. 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和一般审计评价相比,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对象是领导干部,更具有针对性;其评价内容是任期经济责任,更具有特殊性;其评价结果是对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更具有严肃性。为了使审计人员的评价有理有据,应要探索和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实用性较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包括考核、评价两个指标体系。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差异很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性质的部门其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研究探索能准确反映市场经济活动效果、领导干部经济业绩的科学指标,要对每个指标的内涵、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对评价标准进行量化,把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结合起来,使审计评价工作具有可操作性。要统一评价口径和考核标准,对于定性评价标准,应紧紧围绕经济责任来建立,突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则,效益性目标应明确界定。同时还应对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于定量评价标准,应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科学地从数据角度界定,分析衡量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衡量领导干部履行的经济职责、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
2. 要注重审计报告质量的提高。要突出审计重点,力求把重要问题说清、说透,文字要简明易懂,专业术语尽量少用或不用。同时,审计事实必须有充足的审计证据作支撑,经济责任界定要准确,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审计建议要有针对性。
(五)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要充分重视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研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政策和准则、规范,切实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内容和标准和审计报告要求,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持续地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促进审计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质量,促进审计成果的充分运用作出应有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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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正刚、阎桂洲《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十性》《审计月刊》2005年第9期第21页
[3]张建坤《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开发与利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6年5期第20页
[4]关晶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之我见》《现代审计与会计》2004年第6期第18页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指县属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镇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而需审计的下属单位领导。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分类,要依据审计对象所掌管的全部政府性资金数额、性质、权限,坚持突出重点和讲求效率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管理方法,科学合理地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调查以及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对重要部门、单位领导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一般部门、单位领导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必要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掌管使用政府性资金数额较小,管理相对规范的部门、单位领导,以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
A类是指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社会关注度高、掌管使用政府性资金数额大、下属单位多的重要部门、单位领导。
B类是指掌管使用政府性资金数额较大,掌管一定数额专项资金或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单位领导。
C类是指掌管使用政府性资金数额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管理相对规范的部门、单位领导。
第五条坚持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期审计为主,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
对A类对象实行“任中抽审和离任必审”制度,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必须接受一次审计,原则上两个会计年度安排一次审计。
对B类对象实行“任中抽审和离任抽审”制度。抽审对象主要包括:一是群众对执行财经纪律反映比较强烈的单位领导;二是在以往审计中反映出来的违纪问题较多且性质相对比较严重的单位领导;三是掌管社会公益性专项资金及群众较为关注的单位领导;四是由于其他原因,县委、县政府认为需要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领导。原则上三个会计年度安排一次审计。
对C类对象实行“财务收支审计和离任交接”制度。以财务收支审计结合离任交接手续或离任交接手续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离任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般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
(一)离任时已列入人大述职评议计划的;
(二)财务资料已损毁或无法查找,不具备审计工作基础条件的;
(三)已定居国外或死亡的;
(四)已离开任职岗位一年以上的;
(五)已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六)已被提拔或调任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岗位的;
(七)经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由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确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审计力量适时调整。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0)02―0009―05
作者简介:刘爱东,女,山东高唐人,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审计学会个人会员。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理论、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反倾销会计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完成和正在主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省部级及横向科研课题30余项,其中10项分别获省部级奖;撰写并公开出版教材、专著8部,在《会计研究》、《金融研究》、《审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等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历经十几年的发展,不仅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帮助政府、企事业等单位优化管理,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拓展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创新路径。为对这一具有时代特征审计模式的运行有―个基本了解,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课题组在对长沙、衡阳、永州、岳阳等地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进行实地调研的同时,设计了一套由32题组成的调查问卷,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回收问卷18l份,其中有效问卷180份)。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十分有价值和值得思考的问题,这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总体状况,我们选择了被调查对象的所在单位、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相关法规、制度等)指标反映。图1为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工作单位分布系列。
图1的统计结果显示,国家审计机关83人(占46.11%),地方各级政府部门16人(占8.89%),大中型国有企业72人(占40%),学校/事业单位9人(占5%)。被调查对象基本覆盖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各类型代表,包括省、地、市县各审计主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主管领导,计划、法制、经济责任审计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一线人员,被审计单位(对象)的代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或内容(即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与“事”的有机结合。“人”――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事”――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分别为46.11%和53.89%,这就为后续调查研究的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提供了保证。
表1和表2分别反映了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年龄结构及学历构成。
从表1年龄结构看,无论是所访对象的总体,还是被访的审计机关,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了70%以上,这从某一侧面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年轻化的基本状况,预示着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前景。表2的学历构成显示,被访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以上,且本科学历为主体(分别占58%和67%),而研究生层次的人才相对偏少(分别仅占3%和4%)。这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知识化总体状况相对不错,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是伴随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从1999年6月中办、国办下发的“两个暂行规定”(标志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式确立),中央五部委不断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各省、市、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相应出台的相关暂行办法、指导性文件等,到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法律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作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知晓理解、研究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反映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的质量。为此,我们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及对2006年我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研读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3-5所示。
从表3-5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尽管在具体调查内容或回答选项上有一定差异,但回答不了解、不清楚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小(分别为0.45%、2.78%和6.67%)。对新修订《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职责的相应调整内容,回答不清楚的比例略高(为6.67%)的原因,我们认为可能是被访审计机关以外的人员或由于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时间不长的原因所致。这除了启示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外,也实地测试出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内容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审计模式,其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内容。由于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故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为此,我们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的定位、划分的责任类型、党政领导干部及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等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6~11所示。
表6、表7的统计结果说明,为廉政建设服务、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为组织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应当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占了57.00%);同时,在进行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确认时,应重点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为首选。表8、表9说明,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以党政领导干部管辖的政府性资金运作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观与绩效观展开审计”(占52.12%);而“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次之(分别占25.87%和20.85%),回答“不清楚”的只有3人次(1.16%)。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52.78%的选择“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以及“检查与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规定”情况,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等为其主要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这一统计结果是比较符合目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情况的。
表10、表11是关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的统计结果。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应当是“对所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占46.67%,只有3.89%选择“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选择“以上均是”为48.89%,而只有1人不清楚。
我们认为,表10、表11的统计结果,基本反映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实践运作要求具有一致性。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自产生以来,是在不断创新、完善中求发展的。为客观认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状况,探寻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及其未来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就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评价、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地方政府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及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情况、影响我国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12~19。
表12―15分别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良好和一般占了约75%)、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好、较好和一般占了近72%)、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达55%)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情况(选择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例为91%以上)等视角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与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但回答存在问题、不理想或不够重视的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表16―19所调查问题的统计结果,可能会对我们有一些启示。比如,我们发现,在“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审计管理体制”为首选(45.57%);“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是“缺乏合理评价指标,难以做出客观评价”(58.44%);“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时间窗口”选择“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高达86.67%;而“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49.54%)也成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的首选。
四、结论与思考
(一)结论
综上各部分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及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对象(或样本选择)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和各类被审计、监督的对象,其比例分别为46,11%和53.89%,这是本次问卷调查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的基本条件。
2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具有年轻化、知识化、较好政策水平等总体优势,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3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基本验证了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差异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的不同。
4 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和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与政府等部门的协调情况等视角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二)思考
鉴于上述统计分析主要结论中,“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限于篇幅,我们仅就这两方面的问题思考如下:
1 关于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的思考
现行国家审计管理体制始建于80年代初,属行政型、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这种体制确立的初衷是为了从领导体制上保证依法审计和独立审计两项原则的贯彻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暴露出许多缺陷。由于审计机关定位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并隶属于政府部门管理,审计工作被界定为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约束,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权和监督权,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经济监督权与处理处罚权集于一身,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局面,制约了审计的监督职能,限制了国家审计的权力,使之一定程度上带有内部监督的性质。这种审计体制的弊端之一就是弱化了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经济活动难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审计目标和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受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意志的左右,审计发挥作用的程度取决于领导者素质和重视程度,在一些重大审计事项上难以保持审计独立性,无法突破地方政府保护的屏障。同时地方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决定于本级人民政府,因此,审计机关往往不得不做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以权压审的现象时有出现,审计结果极易被变通,成为地方政府的维权工具。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之路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对我国现行审计体制采取渐进的改良策略,进行结构性调整,向政府和人大同时报告工作(尹平,2001);(2)为强化人大立法监督和国家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组织应由行政型模式向立法型模式转变(杨肃昌,2002);(3)将我国国家审计适时地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设立即“一府三院”,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项俊波,2001)。课题组认为国家的审计模式应该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同时又要大胆吸收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第3种观点比较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主张以立法型管理模式作为理想目标,循序渐进,审势度时,从审计工作各方面着手准备,为最终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审计环境。同时,打破“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审计“盲区”;省级审计机关接受审计署业务领导,有利于对中央、地方两级财政资金的监督,也有利于审计系统加强业务建设。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能够从源头上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的审计形式,为管理者的考核、问责机制提供了依据。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层合法使用权利运营银行系统具很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内审机构执行。内审机构接受审计委托后,以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银行条例规定,审计银行各分支机构管理者在管理和经营所在分支机构过程中实施的各项经济活动以及相应的经济责任。可以说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银行高层管理者合法行使权利是很有必要的。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分析
1.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中缺少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标准和体系。虽然我们能够从各大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中找到明确、清晰的审计程序、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以及审计报告方法的相关规定,但是也很容易发现,在这些审计规章条例中,经济责任评价标准和体系并不是统一的,而且在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缺乏定量的评价以及核定标准,仅仅是对各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定性审核,这就使得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构随着相关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缺乏客观、公正性。
2.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科学合理的计划安排。目前,商业银行进行突发性和随意性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活动,这就很容易造成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项目的审计活动时间上的冲突,造成内部审计人员人手不够,工作强度增大,无法保证各个审计项目高质量完成。
3.很多商业银行无法坚持“先审后离”的审计原则。我国银监会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必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之后,方能离开原有职位。但是目前很多银行往往是负责人离职后,才对其任期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委托审计,以有利于需要审计的负责人顺利通过各项资格审查。
4.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缺乏独立性。确保审计公平、客观的重要因素就是独立性。但是目前我国很多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往往受到其他部门的影响,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都受到制约。
二、提高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几点对策
1.提高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行政地位,借助较高的权威性增强其独立性。如此一来,内部审计部门接受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后,可以不受其他部门约束执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平、客观、公正。另外,商业银行也可以根据我国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引入银行外部审计,这样一来既可以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又可以解决各项审计工作冲突下导致的银行内部审计人员数量的不足问题。
2.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在商业银行内部责任审计中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的内部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对于银行的健康运行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中,定量评价主要由审计对象任职期间机构盈利能力指标和资产质量指标组成。其中,机构经济活动成本、人均利润、资产收益率以及资本收益率是盈利能力指标的主要组成部分;不良资产清收完成率、不良贷款新增量、不良贷款率以及不良资产总额是资产质量评价指标的主要组成部分。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定性评价内容主要有:审计对象廉洁自律情况、责任事故和案件发生情况、诚实报告情况、财务收支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健全性。
3.重视实际调查研究,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只有在充分调查研究审计对象工作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设计最佳审计方案才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审计执行工作人员要依据实际调查的信息,分析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性,借助各种经济责任审计的技巧和经验,选择对审计对象开展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并且制定好具体审计方案。另外,针对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先审后离”原则无法贯彻现象,内部审计部门要与人事管理部门及时沟通,调整各项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银行也要明确规定所有负责人不得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之前办理离任手续,人事部门要在与审计部门沟通后方可为其办理各种人事手续。因为只有贯彻“先审后离”原则,才能够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价值所在。
4.构建有效的垂直管理内部审计模式,完善银行治理。目前,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垂直管理内部审计模式、以监事会为中心的垂直管理内部审计模式以及行长统一领导内部审计模式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三种基本组织模式。根据目前经济运行规律和经济审计实践经验,作者比较提倡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模式,这种模式下,银行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只向上级审计部门汇报,银行总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是公司组织中权利的中心,这就使得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得到较大的提高,同时也存进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结语
总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监督与管理银行负责人合理使用职位权力,合法合规进行各项经济活动,保障银行经济利益,所以,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使之发挥更大的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1]张 燕: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问题与对策[J].成都大学学报,2009(3).
(一)审计委托滞后和临时集中交办,不利于整体审计计划科学合理安排
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程序,一般是每年先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即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分别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提出计划草案,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由组织部门向审计机关出具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机关依据委托书将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由于计划酝酿环节多、过程长,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往往滞后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项目计划下达时间,同时由于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也造成部分任务安排的临时性或集中性,特别是在换届时,时间刚性,任务集中,有时不得不暂停正在进行的计划性工作,完成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果与业务上级安排的时间性较强的审计项目相冲突,就会给审计力量协调带来一定难度,影响了审计部门工作全盘安排的计划性。
(二)先离或先任后审,不利于维护审计制度的严肃性
现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鉴于干部调整工作的敏感性,组织部门大多是在干部已离职,或到达新的领导岗位后,才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即“先离或先任后审”。这样做容易造成:第一,法制严肃性降低,社会威信提不高。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和离任者三方面的事,一定程度上是社会非常关注的政治性工作,“先离或先任后审”容易给人造成“走过场”、“马后炮”的感觉,影响了工作的严肃性。第二,易使干部降低责任意识,产生侥幸心理,推诿扯皮:反正是生米已成熟饭,审与不审已不影响本人的调动和升迁。审计审出了问题,前任已不在原岗位,无法执行审计结论;而接任者又推给前任,拒不执行审计决定,造成新官不理旧账,审计部门反而进退两难。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同一问题会在同一单位屡查屡犯。第三,审计结果难以充分利用,隐性风险易给组织部门造成被动,影响党的形象。由于干部调动或者升迁命令已经下达,审出了一般性问题,也不好改动任职决定,只好权当没问题;而审计一旦审出了重大问题,造成干部任用的失误,会使党政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陷入被动,影响组织威信。这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相违背,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制度覆盖面有缺口,轮审周期比较长,不利于对审计对象的公平及时有效监督
中央两办制度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是指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时,有的从制度上留下了审计缺口,一般要求在领导干部任期内,原则上应安排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任职时间较长的,重点审计近一任期年度,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其他年度,并对特殊审计对象予以免审,如:对任职的单位已经撤并一年以上的、已经离开任职岗位一年以上的、已被提拔使用可能影响审计公正进行的领导干部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目前大多数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干部离任或转任时进行,有的领导干部任期长达十几、二十年,任期中从未审计过。这样一方面易使当事人在麻痹中放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积累较多问题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使审计工作量加大,审计风险也随之进一步增大。此外,制度覆盖面的缺口,也对干部监督有失公平,使个别特殊领导干部脱离审计监督。
(四)审计结果运用和公告制度尚待完善,不利于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有效发挥
两办《规定》虽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但目前由于各地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运用程度不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尚在起步探索阶段,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运用缺乏标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使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难以充分有效发挥。
二、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审计计划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计划统筹安排
改进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方式,建立审计对象信息共享平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沟通情况,严格落实两办《规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委托程序,在每年年底前就应确定下一年审计对象,组织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应在领导干部届满、辞职、退休前或有职务变动的意向性考察期间下达,委托的审计对象数量应与审计力量相匹配,审计机关也要根据组织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使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计划有效衔接,并保证足够的审计力量对每一个项目审深审透;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实际,建立健全审计对象分类审计办法,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从全局和长远考虑,规划好五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当年的具体审计工作,减少临时调整和集中交办,力争做到对审计对象至少在其每一届任期内轮审一遍。
(二)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促进降低审计风险
采取审计对象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任期轮审等有效方法,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将“先审后离(任)”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目标去努力实现。在现阶段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暂不排除“先离或先任后审”,应灵活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的时机和方式。对拟升迁或拟调任重要领导岗位的,应坚持“先审后离或后任”,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审出了问题,也能及时下结论和处理,避免给社会上造成“走过场”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对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或先任后审”,等将来干部监管机制完备了,条件成熟了,再全面推行“先审后离”,使法规规定和实践完全统一起来。
(三)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实现对审计对象全覆盖的公平有效监督
应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尽量减少制度覆盖缺口,不留盲点,达到用制度约束人,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杜绝审计对象侥幸和特殊化心理,体现干部管理监督的公平有效性。加强审计与干部管理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及相关数据库,不断提高审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等其它专项审计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缩短轮审周期,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任中审计周期的最长年限和任职条件,如:每3年或5年必须审计1次,未经审计不得任用等,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上下统一建立专职机构,强化运行机制,充实审计力量,奠定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和质量提高的基础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最高层次的领导机构是由国家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各不相同,且未建立健全。有的是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般在审计机关,但具体审计业务由审计机关各业务部门分担实施,而有的审计机关专门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机构保障力度相对较强。应上下统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选配与审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充实审计力量,强化联席会议运行机制,从机构、人员、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
(五)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和公告制度,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力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作用
摘 要: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审计类型,政策性较强,并且由于其涉及范围较广,审计环境相对复杂,加之其审计对象较为特殊,因而导致风险的发生。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对风险成因进行分析,加强防范,以降低风险的发生率。但造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产生风险的因素多种多样,这就给防范工作增加了难度。该文简要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合理建议。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风险 成因 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8(a)-0106-02
经济责任审计在防治腐败、整治作风问题的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有效推进了廉政建设进程,作为最具中国特色的审计工作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在权责明确以及监督管理上具有重要意义,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方式。其工作对象主要为领导干部,审计内容主要是审计对象工作期间所有的经济活动,对其经济活动中财政收支是否合理合法进行确定,从而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及工作状况,防治腐败。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诸多漏洞,相关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加之该审计工作政策性较强,涉及对象及内容相对复杂,因而工作要求相对较高,工作中风险产生的几率相对较高。如何防范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是目前关注的热点,加强对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以及防范的研究非常必要。
1 风险的成因
(1)客观因素。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内容涉及范围相对较广,因而导致其风险产生的客观因素多种多样。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导致风险出现的客观因素主要有三个。首先,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管理制度不完善就导致管理工作受限,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利益关系复杂,一旦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很容易令决策受到外界因素干扰,影响审计的公平公正,最终导致审计结果真实性受到影响,从而加大了风险的产生几率。经济责任审计需要独立的权力,但是目前我国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无法保证经济责任审计部门权力的独立性,这对审计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制约。其次,审计对象较为特殊。经济责任审查的对象主要是领导层,因此增加了审计的难度。最后,审计成本对审计工作造成了限制。由于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的内容越来越复杂、方式越来越多变、范围越来越广,经济活动中涉及的经济关系也更为多元化,但是面对越来越重的工作任务,经济责任审计投入却没有增加,由于资金短缺,致使审计工作中一些调查活动无法有效开展,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风险。
(2)主观因素。主观因素是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对实际工作中的主观因素进行总结主要包括:缺少风险意识、使用了不合理的审计方法、在岗人员专业素质不达标、现有审计标准存在漏洞等。作为国家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依法建立,受法律保护,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但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表示,一旦审计人员的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意见存在错误,没有法律予以惩戒,这就造成了审计人员忽略风险防范,对工作要求低,相应的审计风险出现几率便因此提高。另外,我国目前使用的审计方法以及审计手段相对落后,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经济问题无法深入调查,例如贿赂问题、假发票问题,方法上的限制也是审计风险发生的因素。审计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主体,因此想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必须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但是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还尚未完善,现有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也参差不齐,因而增加了风险。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但是不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是致使审计风险发生的因素之一,由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不完善,在评价体系以及评价标准上并未进行明确规定,因而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主观臆断以及超范围评价的失误。
2 风险防范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其工作质量要求相对较高,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审计标准,认真负责地完成审计工作,以确保审计结果准确真实。
(1)建设完善的审计队伍,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加强专业素质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加强审计人员的道德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审计人员意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更加努力认真地进行工作,从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2)依照审计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经济责任审计由于较为特殊,因而对其进行了工作程序以及工作标准的规定。在审计时,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必须恪守规范化程序、标准进行操作。此外,审计人员的相关报告、意见应当保证真实合理,符合审计规范要求。除此之外,针对不完善的审计制度以及相关管理机制,应当予以完善,从而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予以规范,避免由于机制、制度的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3)规范审计取证工作。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其工作性质,明确其工作结果的影响,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予以重视,突出工作重点,尊重客观事实,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审计前,审计人员应当进行详细的调查,认真了解审计涉及的相关材料,保证取证的真实性,并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建立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公正地做出评价,不夸大问题,不隐瞒弊端,不回避责任,将真实客观的事实呈现出来。另外,由于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特殊性,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拓展审计思维,全面综合各类因素,以适应多变的客观情况。
(4)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经济效益审计。采取合适的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经济效益审计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手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经济效益审计,不仅有助于经济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还可以有效地推进经济管理的现代化。将经济效益审计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注意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理念不要和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相冲突,保证两者协调统一。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要将经济效益审计的思维模式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相结合,保证两者之间不要互相矛盾。最后,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审计方法和经济责任审计有所不同,要注意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操作相对比,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5)建立相关性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目标和考核标准的模糊不清,建立健全相关性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就是将目标和标准具体化,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合理。在建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要注意相关性原则,保证审计评价不同类型的对象能够相互适应。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建立时要注意系统性,注意指标体系设置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建立相关性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所要承担的风险。
3 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对其审计工作质量会产生不利影响,因而如何防范风险的发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门特殊的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但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国有资产,还加强了对领导队伍的监督,遏制腐败。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廉政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梁小琴.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防范研究――以高校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2(3):1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