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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跟上高速增长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设备的采用率,各个行业正在加大他们的移动预算,金融行业则在其中引领潮流。5月份来自移动广告网络Millennial Media 和 comScore 的数据显示,全球金融行业的移动广告预算支出在Millennial Media上占比最高,预计未来增长仍然继续,comScore的数据显示金融相关的移动广告预算在2010年和2011年间增长了34%。
广告主称他们的移动金融活动重点在于用户引导潜在客户注册和开发;70%的受访者将这视为他们的首要目标。维持市场展示只有16%。目标方面,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相差甚远,在营销目标方面,总体来看,客户引导和开发,维持市场展示几乎是旗鼓相当。
而移动金融用户,研究发现他们智能手机的拥有率高达80%,他们也更可能拥有非手机的移动联网设备,如电子书。针对用户进行平板体验优化可以为金融品牌带来好处。
分析金融移动广告的点击数据发现,54%的二次行动包括注册,加入或订阅动作,是最流行的点击后的行动;51%的广告鼓动用户点击呼叫,24%则请求用户下载金融相关的移动应用。
当问及用户首选何种方式获取信息时,用户显示出了对APP的偏好。多数金融行业用户仍然首选通过浏览器获取金融信息的同时,也有很高比例的用户愿意使用品牌移动应用。当完成那些比较频繁的操作如查看账户明细时,用户更倾向于使用移动金融APP。(来源:199IT)
关键词:金融抑制;利率市场化;县域经济
JEL分类号:P22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4-0107-05
近年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在稳步推进,由于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具有“先农村、后城市”的特点,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也存在较大差异,利率定价行为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影响尤为值得关注。因此,本文选取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三地共39个样本县(市)作为研究对象,以考察利率市场化对县域经济的影响,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一、相关文献回顾
(一)有关利率市场化的相关理论述评
在发展中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路径与方式上,理论界存在两种看似矛盾又紧密联系的理论。一种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提出的“金融深化论”。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由于普遍存在人为的利率管制、较高的通货膨胀,造成实际利率低于市场均衡利率,不仅减少了国家储蓄,降低了实际经济增速和金融发展的规模,且由于技术选择不利于劳动密集型经济的发展,造成低效的资本密集型投资重复进行。基于此,金融深化论学派提出“金融自由化”为特征的政策主张,主要措施包括放松对利率的人为干预、抑制通货膨胀、将银行转化为社会组织、鼓励民间金融以及促进金融业的竞争等,通过实际利率的提升促进经济增长。
另一种是Hellmann(1994),Hellmann(1996),Hell-mann(2000)在对东亚的经济研究后提出的“金融约束论”。该理论宣称,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应该采取“金融约束”政策,通过控制存款和贷款利率、限制金融市场准入、管制竞争等,将实际利率维持在正的、低于市场均衡利率的水平上。这样。银行由于资金成本较低,放贷意愿较强;企业也由于贷款利率不是很高,有动力进行一系列的投资和生产活动,从而推动一国的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
根本上讲,“金融约束论”与“金融深化论”并不存在本质对立,金融约束强调不能急于否定政府的干预,认为政府进行选择性干预有助于金融深化。政府干预金融的深度和广度,应该随着金融深化的加深而减弱。金融约束与金融抑制的区别主要在于:在金融抑制下,政府将名义利率控制在低于通货膨胀的水平,从民间攫取租金;而在金融约束下,政府将名义利率维持在适度水平以确保实际利率为正,并低于均衡利率,从而为民间部门创造租金。
(二)实证研究综述
就实证的结果而言,Maxwell Fry(1989),Alan H.Gelb(1989)支持金融自由化的理论假设,认为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实际利率的提升,能够显著促进储蓄和投资。进而推动经济增长。而另有学者则认同金融约束论的推断,指出利率市场化后实际利率的提升并没有对经济增长产生应有的促进作用,二者的关系甚至为负。
国内关于利率市场化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早期研究侧重于利率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沈坤荣等(2000)、庞晓波等(2008)都指出实际利率的提升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长。其中沈坤荣等(2000)的研究指出,麦金农关于实际利率提升促进储蓄和投资的理论假设,是以短缺经济为背景的。由于20世纪九十年代后我国商品市场已由短缺经济变为结构性过剩,造成这一时期实际利率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明显减弱。值得一提的是,张效岩等(2010)首次采用农村经济数据对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效果进行了研究,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有效的,利率市场化水平的提高直接影响了贷款、投资和储蓄的增长,由此带动了生产、消费乃至居民收入的增长,从测定的利率市场化的宏观经济效果来看,利率市场化首先引起的是投资的显著增长,表明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抑制仍然存在。金融约束过于强化,不利于金融市场效率的提升,现阶段农村地区金融抑制理论更适合其实情。
对于中国的研究,大多采用全国性的数据。未考虑我国利率市场化“先农村,后城市”的特点,也未对区域性差异进行深入探讨。基于这些考虑,本文从县域角度出发,选取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共39个样本县(市)作为研究对象,考察了1994-2009年间利率市场化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发展的影响。
二、江苏县域金融机构利率定价概况
为全面了解县域金融发展概况,我们在江苏省共选取了39个样本代表性强、数据资料相对完整的县(市)作为考察对象,其中苏南、苏中、苏北分别有11、13和15个样本县域(见表1),研究区间为1994-2009年。
(一)不同地区县域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受利率统计资料可得性的限制,本文选取苏南、苏中、苏北县域统计资料相对完整的9个县,考察县域贷款执行利率变化情况。由于没有关于县域贷款执行利率的直接统计数据,我们用当年县域所有金融机构利息收入除以年初贷款余额与年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得到县域贷款执行利率的近似估计,基准利率选用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数据显示,不同地区县域贷款执行利率走势与基准利率走势基本一致(见图1),经历了1994-2003年的总体趋降和2004-2008年的持续回升,2009年受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影响有所下降。可见,虽然2004年10月后我国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管理,但基准利率对贷款执行利率仍具有重要的指示意义。
分地区看,苏南县域的贷款执行利率总体高于苏中、苏北。2004年之前,苏中、苏北县域贷款执行利率比较接近,但2004年后苏北县域贷款执行利率明显高于苏中县域,与苏南县域执行利率基本持平。不仅如此,2004年后不同地区县域贷款执行利率与基准利率差值的波动也明显加大,该差值在苏南、苏中、苏北县域的标准方差分别由1994-2003年的0.95、0.78和1.23个百分点,升至2004-2009年的1.74、1.59和1.98个百分点,表明2004年贷款利率上限管制放开后,各地区贷款利率定价的波动都有所加大,市场力量对贷款最终执行利率的影响明显增强。
关键词:现代银行业国际化;历程;影响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5-0020-04
一、前言
作为开放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银行业国际化,伴随着世界经济不断走向全球化和一体化,其步伐不断加快,通过利率、汇率、信贷等途径直接或间接地使东道国的金融市场和外界的联系更为紧密,有时会影响到国内银行业甚至金融和宏观经济的稳定,且这种情况也容易出现在发展中国家。由于银行业国际化发展进程、特点和对东道国的影响均与其所处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投资国和东道国的经济发展背景息息相关,因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呈现不同的特点,所以本文从现代银行业国际化的形成阶段入手,就其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对东道国金融市场的影响进行了阐述。
二、现代银行业国际化的主要进程
(一)形成阶段
发展阶段上,理论界一般将银行业国际化分为三个阶段,即早期的欧洲时代、近代的殖民地时代和现代银行业国际化阶段。
在早期的欧洲时代,银行业国际化程度极为有限。在殖民地时代,虽然跨国银行伴随殖民统治的扩张而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一时期的银行业还谈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因为殖民地国家已经丧失了国家,对外开放市场是被动的。全球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业国际化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20世纪50年代末,这一时期银行业国际化的发源地在西欧,其国际化进程较快,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其缘由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前提和两个基本条件。
两个主要前提是:其一,战后欧洲经济与国际贸易的恢复和发展,主要货币开始自由兑换等因素促成了欧洲美元市场的兴起和发展,使银行业国际化进程跃入了一个新台阶。其二,美国巨额的贸易赤字以及为了防止资本外流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性措施,为欧洲美元市场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巨额的资金来源渠道。如规定利率上限的Q条例等政策使美元大量地流向欧洲,进一步刺激了欧洲美元市场的发展,乃至扩展到以后的欧洲货币市场,并在欧洲形成了伦敦、苏黎士、卢森堡、巴黎等西欧离岸金融中心。由于这些中心所在国监管当局对外资银行活动的管理比较宽松,众多的外资银行纷纷进入这些国家,银行业国际化出现了快速的发展。
两个基本条件是:其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为银行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载体。从20世纪60年开始,西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活跃,许多新的金融工具和产品不断涌现;进入80年代中期,金融创新达到高峰,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尤其是零售业务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产品空间。票据发行便利(Note IssuanceFacilities)、互换交易(Swap)、期权交易(Option)、远期利率协议(Forward Rate Agreements)这四大国际金融市场上主要创新产品的推出,为金融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并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中被广泛使用的金融投资和避险工具,加速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并为银行业国际化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基础。[1]其二,技术的进步为银行业国际化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计算机和电子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客观上为国际化银行的经营管理创新、降低经营成本等方面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二)发展阶段
受全球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影响,银行业的国际化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进入鼎盛时期,并于90年代末达到高峰。在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发达国家加快了对外开放市场的步伐,银行业国际化开始向其他地区扩散,其国际化重点区域转向环太平洋地区和欧洲大陆部分国家,传统的领先地区走向了以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带动银行业国际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放松金融管制,极力推行金融自由化,银行业出现了快速的国际化,如中东欧、拉美、亚洲和非洲等一些国家。该阶段的主要特征有:一是大规模跨国并购成为银行业国际化的一种主要形式。金融全球化导致全球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国跨国银行都希望通过扩大规模来降低经营成本获得规模效应,通过扩大经营范围获得范围经济以提高核心竞争力,这样,“超级金融寡头”之间的跨国并购成为扩大银行规模的一条捷径。据2003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对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数据,世界前10家大银行中,有5家是自1995年以来通过跨国并购实现规模扩张的。[2]二是金融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剧,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日益明朗化,带动了全球银行业不断走向全能化,银行业国际化进程加快。
(三)发展趋势
主要表现为:国际银行业的经营绩效日趋改善,各国银行市场呈现不断开放势头,且形式多样。据统计,2004年,54家国际大银行股权回报率在全球平均达到了11.5%的高水平。[3]开放程度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银行业的开放水平高低不一。开放方式上,东道国允许外资通过新建方式设立银行、允许外资银行参股本国银行、采取合资银行的方式。开放区域上,国际性银行分布广泛,在北美地区、外资银行控股比重较大;在欧洲地区,银行业国际化趋势突出,近年来欧元区内有很多银行通过跨国并购的形式来达到国际化的目的。另外,拉美国家外资银行的比重高,而东亚地区国际化速度较快。
三、现代银行业国际化对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的主要影响
从要素流动的角度分析,银行资本作为国际资本的一部分,其国际化的实现促进了国际资本流动的流动速度和规模不断升级;从市场主体角度分析,随着外资银行的不断进入,作为金融市场主体的商业银行,其数目不断增加,信用创造功能进一步扩大。所以,银行业国际化的形成和发展使各国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且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扩大,涉及到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的国际化以及金融立法、交易习惯、监管等方面,对东道国的金融、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影响面不但涉及行业本身,而且关系到一国宏观经济和金融的稳定,影响其国内外均衡目标的实现。
(一)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东道国银行业的效率和稳定性
1.正面效用。从影响金融业宏观经营环境的角度分析,跨国银行以国际金融中心的母行作为依托,具有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方便快捷的国际支付、清算系统,而目前多数发展中国家金融业较为落后,出于竞争等方面的需要而对外开放市场会促使东道国不断改变现有的金融环境,有利于促进金融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同时,为了适应开放经济发展的需要,客观上要求东道国采用国际通行的银行业标准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提高银行体系的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有利于金融业的稳定。从银行业国际化的“示范效应”角度分析,伴随跨国银行的进入,新的金融工具、创新产品,先进的管理技术、人力资本培育等机制,完善的业务制度也会相应进入东道国,有利于金融工具的多样化和金融资产的多元化发展,从而推动东道国银行业效率的改进或提高。
2.负面效用。从产业组织理论关于市场竞争的角度分析,按照以梅森(Edward Mason)和贝恩(Joe Bain)为代表的哈佛学派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分析思路,即“结构-行为-绩效”(Structure -Conduct-Performance)范式,认为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绩效,所以国外银行进入后会通过竞争机制使东道国银行业在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等方面发生显著的变化进而使其效率改进或提高的同时,还会加剧市场的竞争形势,对银行业效率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外资银行会极力通过各种经营策略和手段来抢占市场份额,使国内银行原先受到保护的租金和特许权价值(Franchise Value)受到侵蚀,其筹资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对业务的争夺也会更为激烈,导致业务规模萎缩,经营收入下降,间接对国内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产生冲击。Barajas,Steiner & Salazar(2000)、Clarke(2000)分别对哥伦比亚和阿根廷的外资银行进行了考察,发现这两个国家银行业国际化后,其原有的利润率水平很难再保持,利差下降,国内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大幅度上升,本国银行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4]
(二)影响货币市场的规模和结构,加大货币政策的调控难度
由于东道国市场准入、资本管制等条件的放松,伴随外资银行的进入,一方面,国际资本的大量流入会导致东道国的外汇储备同幅度增加,在固定汇率制度下,所增加的外汇收入会相应地转化为本币供给的增加,进而加大货币量的调控难度。为了实现经济的内外均衡,客观上要求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其他手段来进行大规模对冲和常规对冲操作,如当前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外汇储备需求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储备进行干预和投资与国内资金成本之间如何保持平衡等已成为当前问题的焦点。另一方面,外资银行进入后使国内银行业市场结构发生变化,如在原有信贷规模的基础上国内信贷市场进一步扩大,会导致货币市场规模的扩张或结构变化进而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当东道国宏观经济出现衰退或者经济预期不景气时,可能引起外资银行信贷业务的收缩或者资本外流,使国内货币市场萎缩,严重时还会危及国内银行业的稳定。国际清算银行统计表明,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各成员银行的信贷总量较少了20%;John & Rankle(1993)、Mish kin(1999)证实: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加剧东道国国内银行风险集中的趋势。[5]所以,如何测度并预防市场开放后对货币市场的影响以确保国内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客观上要求东道国对外资银行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管。
(三)改变外汇市场供求关系,汇率风险加大
随着资本账户自由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银行业国际化会使国际资本的流动更为便利和快速,导致东道国外汇市场在流量和存量规模、结构、功能等方面发生较大程度的变化,改变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市场预期因素增多,汇率确定难度增加,汇率风险增大,并通过利率-汇率机制的作用加大对该国金融、经济的影响程度,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还可能导致一国固定汇率制度的崩溃。尤其是在金融管制存在缺陷或进一步放松的情况下,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运用在增强金融资本在国际间流动的同时,还会加大国内银行业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使东道国金融、经济领域中的虚拟成分越来越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国际资本的投机活动更为活跃,客观上为东道国的银行业埋下了系统风险的隐患。[6]这一点可以从东南亚金融危机得到验证。Weller(2001)通过对1973-1998年间27个新兴市场国家经济数据的分析建立了一个“金融自由化货币危机银行危机”的传导机制,该机制显示银行业国际化后,会有大量短期的投机性资本流入到新兴市场国家,使汇率高估乃至产生货币危机,随着本国货币的高估,银行危机也随之而来,且发生的概率逐步增加,因而这些国家在银行业国际化后较有可能遭受银行危机冲击。[7]
(四)加大了资本市场与其他资金市场的联系
从资金流动的角度分析,外资银行进入东道国以后,尤其在东道国资本帐户不断开放的情况下,国际和国内资金可直接或间接通过银行业的信贷和证券等业务这一渠道流入或流出东道国资本市场,这样,东道国的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原本“被隔绝”的通道会被联系起来,尤其在银行业不断走向混业经营的形势下,情况更是如此。东道国在其内外均衡经济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将会处于“三难冲突”的境界:资本的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度和自主的货币政策目标中只能选择其中的两个。Pierre-Richard Agenor(2001)的实证分析认为:银行业国际化进程中,资本账户的开放会在一定程度上诱发银行危机的爆发。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资本账户开放后,由于国内银行资产规模小、资本充足率低且面临更多的道德风险,同时国际游资会大量涌入,会严重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固定汇率制度,引发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8]所以说,如何把握好资本账户的开放速度是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国际化进程中的又一重大抉择。
四、对银行业国际化的几点思考
银行业国际化的理论和实践均表明,国外银行的进入一方面为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带来竞争活力,另一方面也会对国内银行业形成一定的冲击。如何借鉴、探索国际同业在国际化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是开放各国金融经济理论界、决策层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当国内金融业尚不够发达且金融体制还不够健全时,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背景下推进银行业国际化的过程中,必须从全局意识出发,既不能盲从也不能冒进,应客观地认识和评价银行业国际化对国内金融和经济等方面的影响:
一是银行业国际化效应的发挥要受到东道国金融业内在的金融结构特征的制约,尤其会受到银行业初始竞争状态、金融制度、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等因素的影响。
二是金融自由化背景下的银行业国际化是一把“双刃剑”,尤其在混业经营趋势不断明显、资本账户逐渐开放的情况下,银行业国际化有可能突破汇率和资本管制这两道“防火墙”的束缚,通过国内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等途径,直接或间接地向东道国金融、经济领域渗透,进而影响其宏观经济内外均衡目标的实现,最终关系到一国的金融和经济安全,对此必须谨慎。
三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银行业对外开放目标应定位在以提高本国金融体系的效率、提高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推进本国金融发展和深化方面,在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坚持效率和稳定并重的原则,合理、适时地推进银行业的对外开放顺序,力求在维护金融稳定的前提下提高国内银行业的效率,最终确保国内金融和经济的发展免受外来因素的摆布。
参考文献:
[1] 生柳荣.当代金融创新[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8.
[2] 郝全洪.金融全球化与银行业的国际化发展[DB/OL].中财网,http://省略,2005-06-28.
[3] 贺力平. 银行业国际化趋势及其对中国的影响[J].国际经济评论,2006,(1-2).
[4] George Clarke, Robert Cull, Maria Sohedad Martinez Persia and Susana M.S anchez. Foreign bank entry: experience, implication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agenda for further research. October, 2001, The World Bank, Working Paper 2698, pp.25-32.
[5] Mish kin,Frederic S. Financial consolidation: dangers and opportunities.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1999,Vol.23.pp.675-691.
[6]姜波克.国际金融新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7] Christian E.Weller. Financial crises. After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 or structural weakness? The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Vol.38, No.1, October, 2001, pp.98-127.
[8] Pierre-Richard Agenor. Benefits and cost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tegration: theory and facts. The World Bank, WPS. No.2699.
Globalization of Banking Industry and Influence over Financial Market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XIE Jian-gan
(Institute of Economics and Trade ,Hunan University,Changsha 410079,China)
关键词:农村地区;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准入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7―0062―02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为了解决农村资金供应紧张,资金倒流城市,城乡差距拉大的问题,2006年末至2007年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陆续制定和了一系列关于“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标准的政策性条例和规定。依此法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种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三机构)将首先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六个试点省(区)的农村地区建立起来。经验成熟了,然后将向内地推广。
这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举措,据说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涉及“三农”的金融市场资金供需矛盾,对于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乡村”,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发挥相当的作用。然而,由于这是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个全新的做法,因此其中还有些值得探讨和研究的余地。
一、农民金融自体现得不够充分,三机构的产权结构有待向农民倾斜
按照现代产权理论和股份制的原则,一家企业里谁是最大的股东,谁往往就是该企业各项经营事务中的主要决策者。并且,主要决策者往往是按照自己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做出决策。另外,企业产权归属划分的清晰与否、所有者对自己资产的控制程度等,也直接决定着该企业的运作效率和分配的公平程度。当所有者对资产的控制权下降或虚置时,就会出现“人问题”,即经营者往往不是按照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做出决策和经营企业,而是本着经营者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去决策、去经营。多年以来,我国国有金融机构(包括股金名为社员所有、实际由上级领导任命的理事长控制的农村、城市信用社或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断产生的呆坏账问题,就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按照银监会刚刚的关于在乡村组建乡村金融机构的暂行规定和审批指引,单个农民或农民企业仍难以成为主要股东,农民的金融自仍未充分体现,难以调动农民投资这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更详细地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就更加明确地规定:“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规定实际上保证了作为发起人或主要投资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为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最大的股东或惟一的股东,进而保证了它就是这些乡村金融机构的主要决策者。我们知道,现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么是国有银行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入股的所谓股份制银行,要么就是被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操控的信用社类所谓合作金融机构,总之,基本上都是按国有方式运作的金融机构。那么,上述《意见》和《规定》让银行业金融机构成为发起人和最大股东,除非又是走了按国有方式管理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的老路吗?几十年的中国金融史已经充分证明,按国有方式管理金融机构是产生呆坏账的根源,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非常低,因为它的产权归属不清晰,存在严重的人道德风险问题。
因此,如何落实农民\农户或村镇企业对乡村金融机构产权占比的最大化,保证他们对自己投入资金的自和控制权,以调动他们参与该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真正保证他们愿意投资,并且能得到贷款,就成了政府的金融决策部门必须研究的重大问题。
二、三机构的资产结构界定不够明确,农村资金供需矛盾仍难弱化
应该说,银监会制定和建立乡村金融机构的目的就是要扶持“三农”发展,这一点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为了真正保证它们的资金全部用于当地的“三农”经济,就必须在其资产的具体运用上态度坚决和明确,不应该在资产结构上再开口子。比如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说:“村镇银行……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则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满足社员贷款需求后……也可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等等。这种为乡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运用留有活口的规定,恐怕会给这些机构的管理者从事非农投资留下余地和借口。一旦农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被用于非农投向,农民对这类机构失去信心自不必说,更重要的是它违背了把从农村流入城市的资金吸引回农村、缓解“三农”资金供需矛盾的初衷。因此,这种资金投向上的模糊规定应予取消,或者将贷款公司规定中的“主要”二字改为“必须”。总而言之,是要保证农村的资金真正被用在支援“三农”发展上。
三、未提及扶贫性贷款的发放。特别是未涉及专门服务于贫困人口的微型金融
众所周知,中国还有800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绝对贫困人口就有3500万之多,这些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中西部的农村。如何解决这些弱势群体的脱贫致富问题,应该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否则谈“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将会是一句空话。因此,现在筹建和已经建立的乡村金融机构理应考虑到扶持贫困人口的问题。然而遗憾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若干文件和规定中根本未提及让这些乡村金融机构“扶贫”两个字,更不用说扶持贫困妇女了!只是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无关痛痒地说:“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这种纯粹的乡村金融机构都不去扶贫,正在商业化的国有金融机构就更不屑去做了。也许有人会说,那就让国务院扶贫办去做吧。但不要忘了,扶贫办的资金是极其有限的,而且大多数扶贫资金还是通过准国有制的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对贫困人口的贷款到户率并不高(很多农村信用社将扶贫资金挪用给了当地中小企业)。而且由于后续管理跟不上,贷款偿还率又非常低,形成了很多的呆坏账。结果是“扶贫资金年年拨,贫困人口年年贫”。因
此建议银监会增补条文,要求乡村金融机构不仅要发放对农户、农村企业的贷款,而且还要发放一定比例的扶贫性小额信用贷款。在小额信贷的扶贫方式上,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利用微型金融(Microfinance)扶持贫困妇女开展种、养、加工和小型商贸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借鉴的。
四、一些操作性规定不够合理、不够明确或未做规定
一项行业性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必须对涉及政策的所有当事人一视同仁,不能对任何一方构成歧视或不利。否则,就得不到公众的支持和响应。银监会制定的上述规定和指引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不明确甚至不太合理之处。
第一,按照《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二十七条,社员退股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其中第(二)款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当年盈利”。言外之意,当年农资社如果不盈利,社员就不能退股。试想一下,如果农资社当年盈利好的话,还会有人退股吗?只有农资社由于某种原因经营亏损时,社员才会提出退股的要求。显然,这样的条件直接限制了社员退股的自由。这一方面不利于社员捍卫自己的物权,另一方面还会助长农资社管理人员利用社员的资金去冒险,导致风险的加大,最终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另外,退股条件的第(三)款规定:“退股后农村资金互助社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这一条又要求的太低了,因为农资社毕竟不像商业银行那样主要靠负债来经营,如果农资社的自有资本(社员股金)占比也降到8%左右,那它还能称为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吗?没有了这种合作性质,又何谈扶助合作经济呢?
第二,通读上述一个《意见》、三个《规定》和三个《指引》以后,发现没有规定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社放款的利率。没有利率的规定,将使这些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资产的定价上无所适从。因此建议银监会规定出一个具有一定波动幅度的指导性利率。
【关键词】金融行业 风险 应对措施
一、风险与金融风险
风险是事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种不确定状态,无论事件的最终结果如何,只要事件进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就称之为风险。它是金融行业的基本属性,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从微观层面来说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活动中出现资金损失的概率,从宏观层面来说是指社会财富的丢失所导致的整个国民经济的衰退。为了应对金融活动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各类金融机构都采取了各种措施进行风险分析和管理,以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
按照金融活动中主体的不同可以将金融风险分为政府风险、企业风险和个人风险。按照金融活动从事的范围不同可以将金融风险分为全球性风险、全国性风险和省市风险。按照金融风险影响范围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二、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受市场、国家政策以及经营措施的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和信誉遭受风险的可能性非常大,成为影响其经营效益的主要因素。按照巴塞尔银行风险分类方法将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转移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型风险、法律风险和汇率风险。
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类型较多,产生风险的原因也非常多。首先,风险的产生跟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有关,目前大部分的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各种类型的纰漏。为了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一些金融机构超权限放款,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
其次,政府机构过多的参与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一些政府重点扶持项目在贷款时并不符合贷款标准,但是政府出面要求银行为其贷款,严重干扰了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同时政府还要求银行按照其制定的项目发展策略为项目提供资金保证,直接将政府风险转嫁到银行身上。
第三,有些银行掌握信贷审批权力的决策者其业务水平有限,不能够准确把握市场的动向,在审批过程中不能准确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导致银行存在较高的风险贷款。同时由于管理环节的薄弱,导致金融机构挪用公款和私设外帐的情况还时有发生,造成银行资产的不必要流失。
最后,由于金融机构内部监管机制不严,金融秩序混乱导致银行经营中存在风险较大。目前虽然大部分银行设置了专门的督查部门,用于对银行中各项业务的审计和监察,但是由于赋予督查人员相应的权利和方法,导致在督查过程中无法真正实现对银行各项业务的监督。
三、风险应对措施
金融机构中产生风险的原因有很多,为了更好的规避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鼓励银行自主经营
政府通过央行能够直接参与到各类金融机构的经营过程中来,如给企业发送扶植贷款资金等,这样就将政府风险转移到各类金融机构上,增加银行承受风险的可能性。所以要尽可能降低政府对各类金融机构的不正当干预,给予金融机构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使其能够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二)加快各项金融体制的改革
政府部门要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治理,建立跟我国市场相适应的金融结构体系、市场体系和调控监管体系,保障银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还要引导银行进行多元化投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实现银行利润的稳步提升。
(三)建立健全风险监管机制
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的要求,银行的资本储备率应该超过8%,银行经营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其运行过程中的透明度,确保其储备率达到监管要求。
中央银行还要根据银行的经营情况建立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定期对各类金融机构不同阶段存在的风险等级进行预测,以便于银行指定正确的防范措施。同时还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批和管理,严格考察其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四)健全外汇储备和汇兑机制
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及时关注外汇、股票以及期货市场的变化,加强对其风险的防范。政府还要制定采取各项措施增加国有商品的出口,保证国内外贸易的顺差和我国的外汇储备量。不断健全外汇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和防范国际市场上金融风险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影响。
(五)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不良贷款是银行经营亏损的一部分,必须控制其数量。银行要坚决回收各类不良贷款,如果确实无法回收的可以采用抵押担保方法。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引起的不良贷款,可以通过债务重组的方法解决;由于经营不善引起的不良贷款,要慎重注入资金的数量,确保到期能够收回相应的贷款本息;对于无法通过货币偿还的贷款,可以通过实物变现尽快完成资金回收。
(六)重视金融人才培养
金融行业的繁荣离不开好的人才,因此必须重视对各类金融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金融队伍。由于我国金融机构承受风险能力较强,运行平稳,导致人们风险意识淡薄,投资随意性大。因此必须积极开展各项金融知识教育,不断提升人民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同时还要定期开展各项金融培训,加强金融业务人员的学习,确保我国金融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行业中存在各种类型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操作型风险和汇率风险等,给银行的经营带来较大的损失。本文着重分析了金融机构风险产生的原因,为了降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在未来的经营过程汇总应该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金融监管机制,加强对风险的预警和应对,同时还要注重对各类金融人才的培养,确保金融机构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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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勇.国际金融危机、区域市场分割与工业结构升级[J].中国工业经济,2013(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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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资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商业银行
一、外资银行进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原因
近期,汇丰、渣打等外资银行纷纷在国内加紧实施“中小企业攻略”,希望在这一曾被国内商业银行忽视的领域实现新突破。外资银行选择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作为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的突破口,其主要原因有:
(一)我国中小企业长期面临融资困境和巨大的资金缺口下隐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截至2004年底,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3%,创造了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从最近几年的政策来看,我国已经注意到了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并着手颁布相关的政策法规等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如2000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法,最近颁布的小额贷款的相关规定等。外资银行注意到了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侧重,其看准的正是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巨大潜力。尽管我国现有3万多家以独立法人形式存在的农村信用社以及网络密布的商业银行的分行,但信用社总份额还不到整个银行业的15%,商业银行的分行大多没有下批贷款的权力。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10%左右,全国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仅占银行短期贷款的14.4%。可见,我国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支持非常少,这与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比例是极不相称的。资金的短缺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短期贷款缺口大,长期贷款更无着落,81%的中小企业认为,一年内流动资金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需要,60.5%的中小企业没有1―3年中长期贷款。巨大的融资缺口下面隐藏着同样巨大的市场潜力。今天的中小企业就是未来的大企业,进入了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未来的市场份额肯定会相应的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的战略是注重长远,而不在乎一时的得失,所以,外资银行一致看好的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未来的广阔市场。
(二)中小企业融资市场长期被中资商业银行忽视使得外资银行进入相对容易
中小企业因为财务不透明。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选择合适项目的难度大,银行贷款投放既不经济,风险又大。中小企业自有资产少,可抵押物更少,且抵押物的折扣率高。而且,银行抵押担保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评估中介服务不规范,对抵押物的评估往往也不按市场行为准确评估。随意性很大,费用也较高,造成企业抵押贷款困难。另外,我国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在实际工作中,贷款偏好投向政府支持的大企业、大项目,即使贷款产生问题,也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避免或减轻责任。但如果贷款给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却往往不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容易受到审查和处罚。另外,《商业银行贷款通则》规定的贷款条件非常严格,很多中小企业达不到规定条件而得不到贷款。因此,贷款准入和监管的严格,使银行向中小企业谨慎贷款。总之,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未能满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中小企业的发展又面临融资困境。这就为外资银行进入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提供了条件,因为在这个市场上,没有我国商业银行这样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与之对抗,外资银行进入要相对容易得多。
另外,与中资银行相比,在大企业的竞争方面,外资银行有很多劣势。比如,在存款业务上,中资银行有大量的营业网点,有吸纳居民储蓄的优势;在贷款业务上,中资银行和政府的关系密切,在基础设施建设、居民消费信贷等领域有着天然的优势。因此,外资银行为扩大其市场份额,正积极地进入竞争相对不激烈的中小企业金融市场。
(三)外资银行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为其进入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提供了保证
外资银行的风险管理优势体现在组织架构和技术运用上,外资银行风险管理渗透到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体现了全面和全过程风险管理原则:在技术运用方面,外资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包括了各类信息数据的归集、信息技术的加工处理和风险信息的输出。由于外资银行有着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所以能够有效防范中小企业的风险问题,从而为进入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提供保证。
二、外资银行进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特点
(一)在战略上把中小企业作为重要目标客户来发展
很多外资银行在经营中不仅将中小企业作为目标客户,甚至是作为重要目标客户。例如渣打银行提出“专注于中小企业”,并第一家为中小企业业务设立专属团队,力求将其自身积累的中小企业理财经验及对本土市场的理解有效结合,为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融资产品;花旗银行早在2004年就发起了中小企业(SME)方案,筹建商业银行部,这是外资银行在我国较早针对中小企业设立的专门服务部门:泰国德富泰银行2002年重新将战略重点转向中小企业,定位于“中国民营经济的推动者之一。此外,汇丰银行、大华银行等也都积极表示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客户。
(二)在经营模式上以供应链融资为纽带进行对公信贷业务渗透
在经营模式上,外资银行在我国主推3种中小企业信贷经营模式:一是适当降低抵押担保条件,创新金融产品。渣打银行推出的“无抵押小额贷款”、“快捷贸易通”以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就是通过降低抵押比率和创新金融产品推出的。二是供应链融资模式。该模式主要适用于贸易型和加工制造型企业,主要以与母国有业务往来的跨国公司为核心。通过拓展多个“供应链”链节中的中小供应商,逐步延展、扩大其中小企业客户网络,这一模式已成为当前外资银行拓展中小企业客户的切入点。三是从零售业务向对公信贷业务渗透。外资银行通过入股、结盟和提供VIP服务等方式,获取中小企业主的资料并了解其需求,通过办理日常零售业务来筛选和发掘优质中小企业客户,为其提供一站式、交叉式金融服务。
(三)在业务布局上以京沪深为中心不断向周围地域延伸
目前,以京、沪、深为主的经济发达地区是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首选地域,并以京沪深为中心不断向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延伸。随着鼓励外资金融机构为西部大开发的实施而提供金融支持的政策的不断深入,我国金融服务对外开放区域的不断扩大,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地域分布也将不断向中西部延伸。
(四)在客户选择上目标群体定位鲜明
外资银行通常选择加工制造业和进出口贸易业等行业内的中小企业作为目标客户,但对中小企业客户具体准入标准却不尽相同。如德富泰银行一般选择销售额在5000万-5亿元的中小企业,行业主要为加工制造业。渣打银行将员工人数和销售额作为中小企业客户的主要选择标准。把能耗大、与建筑行业有关的企业列为高风险客户。另外,外资银行对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十分敏感。如环保受限的中小企业客户通常不在外资银行的考虑范围之内。
三、外资银行进入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影响
(一)外资银行的进入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市场环境并拓宽了融资渠道
外资银行的进入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影响主要通过两方面显现出来:一是对一些外资银行目标中的中小企业而言,外资银行的进入直接拓宽了其融资渠道,使其融资变得容易。对于外向型的中小企业来说,外资银行的进入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了资金的保证。二是对那些非外资银行融资目标的中小企业而言,外资银行的进入同样改善了其融资环境。由于外资银行的进入,我国的商业银行注意到了中小企业的需求,意识到了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角色缺失对其未来发展不利。从现在来看,也许我国商业银行的份额仍然占有绝对的优势,但是,一旦外资银行与现在的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我国银行的绝对优势必受到削弱。所以,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在尽力来弥补原来对中小企业的忽略,开始争夺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并且我国商业银行出于解决传统的大企业和集团客户贷款过于集中,分教信贷风险,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要,也竞相推出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说,外资银行的进入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市场环境,拓宽了融资渠道。
(二)有利于中资商业银行对先进金融产品的引进和创新
外资银行在传统银行业务和新兴银行业务方面都具有丰富经验,这些经验通过技术外溢,将使我国的商业银行更快掌握先进的业务技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外,创新是促进金融发展、提高金融业效率的重要手段。外资银行本土化策略,有利于我国的商业银行学习和掌握外国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金融创新产品,为我国培养银行业发展的后备力量。这对我国金融业务的扩大、金融电子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服务手段的优化将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双重挑战
从管理体制看,外资银行完全是以利润为中心的商业性经营,营业方式遵循的是国际惯例,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还或多或少地承担政策性业务,其政策性贷款仍占25%以上,在短期内仍将无法彻底摆脱政府干预。从运行机制看。国外银行大多采取混业经营的管理方式,即集商业银行、证券以及保险于一身。而我国的商业银行虽然正酝酿着混业经营的变革,但由于银行发展水平和经营状况参差不齐,混业经营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发展才能具有规模效应。
(四)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残酷的金融服务市场的竞争
其增长的原因为自2014年以来,该行在加强产品创新和资产管理,积极创造非利息业务收入的同时,还充分把握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的改革机遇。
加强产品创新及资产管理
据了解,目前中信银行的金融市场板块主要包括金融市场业务、投资银行、金融同业业务和国际业务。2014年上半年,市场资金供求和市场利率均有所波动,在这种情况下,中信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在继续践行稳健的资金管理原则和策略,同时开展了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其货币市场业务发挥了增加流动性资金来源、提升短期资金运营效益的重要作用。在此期间,中信银行积极参与公开市场操作,灵活使用创新产品,并优化了该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中信银行表示,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带来的变化,中信银行还通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期权等创新产品组合及交易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满足了客户汇率避险及负债增值等需求。2014年6月,中信银行成为银行间人民币对英镑直接交易做市商,此为继人民币对日元、澳元和新西兰元之后,中信银行获得的第四个人民币对非美元直接交易做市商资格。
与此同时,中信银行还将继续推进人民币债券做市和利率衍生品做市业务发展,来积极满足客户利率风险的管理需求。通过稳健推进人民币参团申购业务发展,择优参团来提高定价和市场走势的把握能力;通过稳健的投资策略,把握市场趋势,调整组合久期,优化资产结构,兼顾了资产收益性和市场风险的平衡。
据中信银行透露,在外币债券投资方面,中信银行注重选择风险可控、收益较佳的债券品种,整体资产的收益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都有进一步增强。另外,中信银行结合市场需求与自身优势,还推动了黄金租赁业务与自营交易业务的发展。上半年自营和租赁业务交易量均快速增长,较好地满足了客户需求。
投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中信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围绕“融资投放”和“增值服务”两个核心经营理念,不断提升盈利能力。该行中报显示,今年上半年,中信银行成功注册成为国内首单创投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率先上报国内首单项目收益票据。该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累计为客户提供的融资规模为2615.20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投资银行非利息收入26.50亿元,同比增长16.92%。根据Wind资讯2014年上半年债券总承销笔数排名,中信银行承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数量位列国内银行业第四位。
中信银行中报同时显示,该行按照监管要求,加大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债权直接融资工具等创新标准化投资性产品和投资性资产的研发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多元化的产品体系。截至6月底,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5455.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86.83亿元,同时增长27.81%。该行理财业务实现非利息收入20.03亿元(含银行理财产品、代销基金、券商、保险、信托产品),同比增加9.24亿元,增长85.66%。
国际业务收付汇量居股份制银行首位
从中信银行半年报中,不难看出中信银行的国际业务已遥遥领先同行业。2014年上半年,中信银行的国际业务是以顺应人民币国际化趋势和国家鼓励中资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为导向,紧紧抓住了汇率改革和利率市场化契机。在此期间,先后推出了换汇宝、汇添盈、无忧利率等外汇资金产品,融租通、保汇通、银证通、人民币NRA全额质押融资、上海自贸区与苏州工业园人民币境外借款及国内证应收账款质押等创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拓宽收入来源,实现规模与收益协同发展。
与此同时,中信银行在国际业务电子类结算产品创新方面,完成了首笔银行付款责任(BPO)业务,并在国内同业保持领先地位。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加强了对转口贸易、大宗商品等业务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来确保合规经营。
其中报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中信银行实现进出口收付汇量1864.10亿美元,同比增长17.8%,市场份额达4.55%;实现跨境人民币收付汇量1646.89亿元,同比增长43.4%;上述两项指标均保持同业领先,全国排名第六,居股份制银行首位;全行国际业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24.51亿元,同比增长41.1%。
金融同业存款增长逾四成
关键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一、短期融资券市场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2项配套规程,标志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正式确立。截至2008年4月,已有352家企业累计发行了689只短期融资券,发行面额为8,967.8亿元;未到期短期融资券为280只,余额3,728亿元;今年以来,共有105只、共计1,275.2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短期融资券余额净增加524.9亿元。
短期融资券之所以在国内发展如此迅速,有其不可忽视的优点:
1、申请手续简便。(1)注册制:短期融资券由交易商协会依据自律规则和指引进行自律管理,发行人将相关申请材料报交易商协会注册,由交易商协会组织注册会议对其进行形式要件审议,接受注册后即可发行;(2)无需担保:短期融资券是以企业信用为支持的债务工具,是企业的一般性债务,无需为此寻求资产抵押或担保;(3)额度管理、分期发行:企业只需一次性注册融资券发行额度,额度有效期两年。在两年内,企业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额度内灵活确定融资期限,分期发行。分期发行融资券只需提前两天备案发行文件,无需另行注册。
2、融资成本低。企业凭借自身信用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融资券,可以以资金市场利率水平融资,有效降低财务成本。
3、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发行人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平衡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
4、提升企业市场地位。(1)参与直接融资市场成为企业较强融资能力的标志,优先发行短期融资券,对提升企业市场形象意义重大,长期参与金融市场有利于强化企业的市场地位;(2)通过多次发行,使企业发展成市场上的经常发债主体,逐步建立企业在市场上的利率基准,为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的财务管理打下基础。
5、市场需求旺盛。(1)人民币投资渠道不足:当前国内人民币投资渠道少,各种银行存款激增,闲置资金纷纷寻找高收益的短期投资渠道;(2)银行间市场活跃:银行间市场成员众多、资金量大、交易频繁、需求旺盛,有利于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
二、中期票据市场
200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原《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配套规程同时废止。中期票据在国际金融市场称做mtn,是一种中期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是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一般性债务,无需担保、资产支持或其他复杂交易结构。它是一种广义的融资性票据,它是一种经监管当局一次注册批准后、在注册期限内连续发行的公募形式的债务证券,是货币市场上一种较为特殊的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属于非金融机构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在监管等各方面都吸取了短期融资券产品发展的经验,鼓励市场主体的自律管理,继续发挥市场的约束激励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在4月15日推行试点7家企业,后续又推出3家企业。表1、表2是这次发行的数据统计资料。(表1、表2)
1、中期票据的优点。与目前资本市场上中期融资工具——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相比较,中期票据有明显的优越:银行贷款存在严格的企业授信制度,决定了只有资质条件较好的企业才能获得银行贷款;而且银行受资本金约束无法满足企业的巨额资金需求,一般资质的企业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获得巨额中长期资金。企业债券的审批制度较为繁琐;是非市场化的利率体制;一般强制要求担保;只与确定项目相匹配;目前,企业无法便捷地通过企业债券的发行来筹集中长期资金。而相比较之下,中期票据:(1)发行主体宽泛化:中期票据的发行主体范围更为宽泛,只要市场能够接纳,凡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均可发行;(2)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申请程序简单:中期票据作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在人民银行领导下,由交易商协会进行自律管理。企业只需将相关发行文件提交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即可发行,手续简便;(3)完全市场化的发行方式:表示为评级较高的企业融资成本会低于同期贷款利率,所以充分利用资金市场的较低利率环境会降低融资成本信用;(4)
无需担保或其他复杂交易结构,企业直接发行,操作简单易行;(5)募集资金用途自主化:赋予发行人更大的财务自主性,可用于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结构、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并不排斥用于支持企业的并购和资产重组等,并且没有固定的使用限制;(6)发行机制灵活化:一次注册,分期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具备相当程度的灵活性,匹配企业的多元化资金需求,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
关键词: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6-0063-03
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及债务融资工具分析
在国家发展债券市场的政策推动下,近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迅猛发展,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扩大,融资品种不断创新,有效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目前,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与申请银行贷款相比,非金融企业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具有以下优点:
(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优化企业融资结构
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有效降低发债发行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平衡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优化企业债务融资结构。
(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众多、资金量大、交易频繁,企业凭借自身信用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可以以资本市场的利率水平融资。对于信用等级良好企业而言,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价值,提高企业议价能力,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满足企业多元化资金需求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机制灵活,可一次注册、分期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具备相当程度的灵活性,可以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资金需求。
(四)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提升企业市场地位
由于直接融资市场对企业信息公开和企业信用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利用直接融资市场筹集资金是企业规范发展和企业融资实力的重要表现。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提升发债企业的市场形象,强化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地位。
(五)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手续相对简便
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多以企业信用为支持,因此除集合债券外,一般无需抵押和担保,企业只需将相关发行材料提交交易商协会,一经获准注册,即可发行。
二、天津市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现状
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天津市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的步伐逐步加快,融资规模明显增加。2006年至2010年年末,天津市共有19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54只,累计融资额达707.2亿元。近年来,天津市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呈现以下特点:
(一)发行债券品种以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为主,中期票据发行迅猛
截至2010年末,全市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54只债券中,16只为企业债,涉及发债企业9家,发行规模286.7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1只为短期融资券,涉及企业11家,发行规模238.5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发债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需要;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推出了中期票据。截至2010年,全市已发行中期票据7只,涉及企业4家,发行规模177亿元,中期票据发行势头迅猛。
(二)发债活跃企业主要是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
截至2010年末,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债规模最大的四家企业依次是: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亿元、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5亿元、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75亿元、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60亿元,四家企业的债券发行规模合计482亿元,占全市债券发行额的68%。
(三)债项信用等级整体较高,发债主体信用等级呈多元分布
近年来,全市发债企业的主体信用等级均在A级以上,其中AAA级的9只,占16.7%,AA级的(含微调)30只,占55.6%,A级(含微调)15只,占27.8%,主体信用等级呈多元分布;已发行的54只债券中,有39只债券的信用等级为同类债券的最高级,债项信用等级整体较高。
(四)发债成本低于银行贷款成本
目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成本主要包括票面利率、承销费(约占融资额的0.4%)、评级费(不低于25万元)、律师费及担保等增信活动产生的费用。以2009年天津市发行的6只短期融资券为例,票面利率为2%-3.45%,加总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后,其发行成本仍低于5.31%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差基本维持在3%左右。对于信用等级高的发债企业和债券,其发行成本优势更加明显。
三、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与发债活跃地区相比,全市发债企业数量偏少
以2009年为例,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的313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其中,发行规模最大的北京、上海、广东、山东四个地区,发债企业数量均在20家企业,而当年天津市仅有5家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二)发债企业以投融资平台或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为主
截至2010年末,全市19家发债企业中,有12家是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或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12家企业的债券融资额合计590.2亿元,占全市债券融资额的83.4%,募集资金均投向了全市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实体企业很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
(三)发债企业集中于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尚未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筹集资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
2009以来,人民银行推出了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截至2010年末,全国非金融中小企业已通过发行集合票据融资46.6亿元,而全市尚未有民营中小企业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
(四)企业对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缺乏足够认识和了解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对全市多数企业而言还是新生事物,很多企业对债券发行的条件、程序以及发行债券为企业带来的好处了解不够;有些企业由于不愿披露自身信息而不愿选择发债;还有部分企业顾及与银行的长期合作关系而不愿去尝试自身不熟悉的融资渠道。
四、进一步推动天津市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对策建议
目前,在加强对通货膨胀预期管理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和银监会贷款限额管理、增加拨备、补充资本金等多重政策压力,商业银行放贷整体趋紧。在此背景下,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不仅可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为企业今后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奠定基础。为鼓励全市更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顺利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筹集资金,建议:
(一)组织成立全市债券融资指导机构,指导债券发行工作
债券融资指导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宣传、组织、指导全市企业的债券发行工作,为拟发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与债券审批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债券融资最新动态,并向企业进行;协助债券承销机构筛选优质企业参与发债;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和担保机构为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服务等。
(二)对全市企业进行初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天津市发债企业备选库
可考虑将全市贷款余额较大的企业、外部信用等级在BBB级以上的企业、具有发债意愿或经相关部门推荐的企业先行纳入备选库。债券指导部门可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对备选库中的企业开展分类辅导,帮助企业做好债券融资的准备工作。
(三)开展宣传培训,引导企业积极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筹集资金
由实践经验丰富的承销商、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对全市大中型企业或拟发债企业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债券融资知识培训,推介债券融资品种,讲解债券融资流程,使有融资意愿、具备发债条件的企业充分认识到债券融资对于优化企业负债结构、改善经营管理、降低融资成本的好处,提高企业发债的积极性。
(四)推广中小企业集合债,推动民营中小企业集合发债
一是建立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的组织体系和推进机制,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工作;二是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筛选优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重点筛选出财务基础优良、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为集合发债提供优质企业资源;同时引进优秀承销机构和专业中介机构为参与集合债券发行的中小企业进行发债前的指导工作;三是完善担保机制,解决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增信难题,提高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成功率。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机构可以是地区性也可以是全国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可考虑统筹利用全市的担保资源,组织财政出资的多家大型担保机构组成统一担保人,或者对全市目前发展比较好的担保机构进行注资,以提高其担保实力,为地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提供担保;也可引入全国性的担保机构为全市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提供担保,只要能够获得市场投资者的认可、达到信用增级目的即可。
(五)出台发债企业扶持措施,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发债
对企业债券融资给予股票融资类似的优惠措施,通过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债券发行;为降低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成本,支持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可考虑对集合发债企业给予贴息政策支持,或通过补贴担保费用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成本。通过政策扶持,引导企业积极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