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10 10: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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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第1篇

从2005年到2012年底,湖南省成功预报避让地质灾害317起,避免人员伤亡22727人,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防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湖南省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起伏大,降雨时空变化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高中易发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7%。同时,发灾时段集中、突发性强,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截止2012年底,全省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12229处,直接威胁人口数量达91.5万,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50亿元。从2005年到2012年底,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2199起,因灾伤亡485人,直接经济损失29.6亿元。同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成功预报避让地质灾害317起,避免人员伤亡22727人,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关心支持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相关政策体系。2011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下发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抓住机遇,本文由收集整理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省政府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2012年湖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湘政发〔2011〕51号文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以及《湖南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三个重要文件,初步确立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框架体系,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分工,提出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1358”工作目标。

二是狠抓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2007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8.46亿元,实施了一批地质灾害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应急补助项目,为近50万人解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配套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地质环境问题。从2010年开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个重点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查项目,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将为地方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还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等偏远落后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避险解困。

三是进一步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商机制,做到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组建了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正在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覆盖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平台,年内将实现省市两级及重点县市区的互联互通,形成了以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属地化地勘队伍为技术支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网络。

四是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湖南省1.8万余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承担着全省1.2万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任务,近五年成功预报了突发地质灾害182起,避让人员伤亡10413人,避免财产损失3.34亿元。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湖南省提前完成了94个县市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今年,湖南省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浏阳市等14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创建活动。

进一步分析形势,认真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近年来,受极端气候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呈逐年加重的趋势。除自然因素外,一些企业和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薄弱、防治措施不落实,对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一定要进一步细化措施,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扎实搞好调查评价。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价要先行。只有在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灾害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的前提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各种灾害防治措施才具有科学依据和针对性。

“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主要任务是完成100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开展500处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勘查,推进重要矿区1∶1万矿山地质环境普查,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市州中心城市及重要城镇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

切实强化监测预警。成功避让地质灾害的实践经验告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监测严密、信息准确、预警及时,是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只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汛情灾情,才能做到科学应对。要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值班值守和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将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强化信息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能力建设,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灾害威胁群众,避免人员伤亡事件。

注重应急体系建设。各地要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点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人逐户发放防灾责任卡和明白卡,做到防治方案编制到乡、应急预案制定到点、防灾责任落实到人。中型以上的隐患点在汛前或汛期要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确保省市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之间,以及和气象、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急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认真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突况,能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2篇

Abstract: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refers to the excavation of rock and so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reinforcement;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project is harmful geological phenomenon of natural or anthropogenic effects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he latter includes more comprehensively for the reasonable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of 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thought. This article expounds on the connotation,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and geological disasters, geological disasters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hazard and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project main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construction and prevention measures.

Key words: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16.1

1 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也普遍增大,给我国十分脆弱的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地质灾害的频度和规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发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在我国,大多数地质灾害现象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至1/5,因此,减少或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采取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国当前减少损失的首要途径。

2 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由于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 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滑坡的诱因:①地震;②降雨和融雪;③地表水的冲刷、浸泡;④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⑤开挖坡脚;⑥蓄水排水;⑦堆填加载;⑧劈山放炮,乱砍乱伐。滑坡发生的规律: 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①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②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③易滑(坡)岩、土分布区。④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2.2 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崩塌的诱因: ①采掘矿产资源;②道路工程开挖边坡;③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④堆(弃)渣填土;⑤强烈振动。

2.3 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泥石流的诱因: ①不合理开挖;②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③滥伐乱垦。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2.4 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0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发生的规律: ①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②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③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④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⑤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⑥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⑦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⑧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⑨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2.5 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人为活动加剧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所带来的危害性大大超过正常状态下产生的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如: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铁道、公路等各种工程建设的开挖,亦经常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如:土壤侵蚀、地面塌陷与沉降、滑坡、岩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灾害。人工滥伐森林资源,也造成土壤侵蚀、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导致洪灾的加剧发生。人工爆破也会诱发岩溶塌陷、滑坡等灾害的发生,还有可能引起连锁性的岩溶塌陷。

人工诱发地质灾害的特点如下: ①诱发速度快。在自然地质演化及气候变化过程中,岩体由相对稳定至不稳定的变化,经历长时间过程。而人工因素诱发下,就大大地缩短了自然演化时间,加速岩土体的岩性变化,而导致突变灾难的发生,并造成更大的损失。②诱发灾害面广。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了特大灾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诱发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响面。例如由于生物资源———森林的破坏,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影响的是区域性环境恶化,诱发区域性旱涝灾害,以至引发全球性荒漠化。人类活动产生的升温效应,对气候及地质灾害诱发作用的影响也是全球性的。③灾害损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诱发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工诱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仍会不断增加,目前估计地质灾害损失每年约500亿元,而受到威胁的就是这些数据的数倍至数百倍。1998年洪灾损失2000多亿元,死亡1432人,其中不少损失是通过地质灾害而产生的。

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

3.1 主要的施工技术标准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

3.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治措施

3.2.1 做好防治工程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①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 ②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标准及资料分析,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

第3篇

【关键词】GIS;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归一化;栅格分析

本文就多年来宁夏地质环境调查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成果及宁夏地质灾害综合研究项目,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从数据、流程、技术限制等方面阐述了该方法的关键性细节问题。

随着地理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地理信息系统(GIS)被广泛应用于评价和预测地质灾害,尤其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活动频度。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依赖于多目标决策的模糊综合评判,即通过设立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人类工程活动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等评价因子建立决策评价集和因子权重集,再根据评价矩阵计算地质灾害活动程度。作为一种能将主观思想利用数学形式表现的科学手段,层次分析下的模糊综合评判避免了传统的主观决策中由于调查对象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不同得出大相径庭的结果,使整体更加系统化。但是,此方法在归一化区间、阈值限定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主观偏差性,数据质量要求较高,不满足个别条件将使最终处理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经试验及研究,认为关键性问题如下:

1 评价因子的准确性

1.1 栅格精确度

模糊综合评判依赖于层次分析法,即构建多目标栅格图层。决定栅格运算质量的是单位面积的精确度,即最小像元(pixel)分辨率。精确度不足将对后续计算、系统分析能力和最终结果产生直接影响。以DEM为例,1:5万比例尺DEM空间分辨率为25m,而小型滑坡体平面面积一般不大于25×25O,即1栅格,因此在栅格的叠加运算中很难直接识别其灾害发生点,仅能根据周边灾害发育条件加以推断。而例如降雨、地震动参数区划、岩土体类型等栅格图层一般由小比例尺矢量线段转换而来,单值范围大,精度差,在叠加运算中势必会在某区域造成巨大的系统误差(图1)。

1.2 收集数据的时效性。

考虑到实际条件及收集难度,各因子数据一般以已有成果的形式收集,其时效性是否适应最近情况则需要技术人员慎重考量。以宁夏某山为例,该区DEM数据约5年前测量获得,提取坡度区间在49°―73°不等,该山经过大规模露天开采,地形地貌已发生较大变化,现部分山体坡度仅5°―25°不等。原有汇水面的消失、汇流积量的变化将对河网(山脊线)及分析单元划分产生直接影响(图2),而采矿产生的渣堆及采坑又成为新致灾链的重要一环。

数据时效性的降低需尽早补正,否则影响后续所有计算过程。就层次分析的角度而言,该例修正误差的手段可补测DEM,或重新计算该区人类活动因子的隶属度。然而前者人力消耗大,制图周期长;后者则因为采矿工程的复杂影响而难以评价权重,需要收集大量数据进行计算。此两类方法从生产和技术角度的都难以在短期内实现。

2 技术方法

2.1 归一化(normalization)处理

评价因子各区间段对灾害的敏感性不同,为便于计算分析,技术人员常根据已有灾害的因子数 据为依据进行的统计分析并做出模糊处理,而此类方法带来的弊端性也很明显。以宁夏某县地质灾害因子归一化为例,将坡度、坡高、坡型作为基于DEM提取的三项因子,分别设以坡度10-35°,坡高0-80m,及曲率0-1进行线性归一化。此结果虽限定了灾害发育对应的有效变化范围,却无法在线性归一化过程中考虑实际灾害发育的密度区间将有效值合理分配。如在坡度10-35°的区间内,25°与30°坡度上发育的地质灾害却并非0.6与0.8的大小关系(见表1)。同理,坡高约25m的崩塌在宁夏境内极为常见,却仅得到0.3125的模糊逻辑值。线性归一化在多项因子的累积作用下,势必导致原始数据的客观性丢失。

2.2 重采样

重采样是评价因子整理的基础,容易被绝大多数GIS工作者忽略的一点是,在不同栅格层的重采样处理中,为保持离散数据为整型,一般多采用nearest(最邻近法)进行处理,将输入栅格上最近的单元中心位置的值分配给输出栅格上的单元。此方法将在相关性重叠(cohesion overlay)的处理上带来较大误差(图3),在河网划分、灾害单元划分等过程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3 主观因子与其它因子之间的矛盾性

不同的评价因子,尤其是主观性较强的评价因子将与其他因子存在矛盾性。以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为例,该因子多以“地质灾害发育点、面密度”的形式表示,数据以一定比例尺下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作为参考。根据地质灾害核查成果的分布显示,实际调查工作中受地形、障碍物等条件的影响很大,如原始森林及山区(图4左)。如此将导致现象点分布不均,无法做为系统参考。此外,由于不同调查人员的认识差异,对灾害点的定义和描述也有较大偏差,部分地区小型沟岸崩塌点定义过密也将对系统运算产生一定的误导性(图4右)。

4 结语

本文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在利用GIS平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中的几个关键技术问题。在此类处理中,最好严格把握数据质量,仔细处理各个因子,并坚持科学、合理的统计方法。处理过程中应注意方法,选择正确的归一化形式,综合考量各类因子,才能得出较客观的结果。相较此类方法,传统的决策分析法往往能在成因复杂的区域得到比数学方法更加接近灾害情况的结果,在实际工作中应予结合应用。

【参考文献】

[1]Wei, H,Chengbin,D & Michael,D,‘Differentiating tower karst(fenglin) and cockpit karst(fengcong)using DEM contour, slope, and centroid’, Environmental Earth Sciences, 2014, Vol.72(2): 407-416, Australia[Z].

[2]Guri, P, Champati, P & Patal, R et al 2015,‘Spatial prediction of landslide susceptibility in parts of Garhwal Himalaya, using the weight of evidence modelli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Vol.187(6): 324, India[Z].

第4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地质环境

众所周知,地球在不断的运动和变化,地球上各板块间也存在着相对运动,加之人类为满足生产活动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大自然的改造力度,随之也引发了出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应加强地质灾害的控制与预防,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保证防治效果[1]。

1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概述

①地质灾害:受自然界变异和生物活动的影响,我国自然灾害现象频频发生,地质灾害是其中最为频繁出现的其中,其通常是指由于自然地质结构及相应板块的运动,或由于人为地质作用,导致地质环境恶化,进而导致资源,生命和经济损失的一种灾害。灾害发生时,人们往往无法提前感受到任何征兆,且地质灾害强度及受灾规模都相对较大,面对灾害时,人们只能尽最大力量来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给我国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②地质环境:地质环境是地球演化的结果,通过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等在能量和物质基础上相互作用,发生能量交替和流动,最终形成相对平衡的地质环境体系。地质环境有两大特点,一是开放性特点,地球表面各个圈层都与地质环境相关,二是周期性特点,从渐变到缓慢,再到突变和灾变,地质环境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呈现一定周期性的变化[2]。一旦当地质环境处于突变阶段,就很有可能引发出地质灾害。

③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关系: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两者关系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一方面,地质灾害发育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等构成了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影响了反映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的地质环境各要素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程度,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预测时,可从地质环境中分析地质运动的规律,以有效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2地质灾害防治策略

(1)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勘查周边地质界线,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②预测灾害的危险程度,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③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及破坏程度,制定出相应的等级预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相关预警应急措施[3]。

(2)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手段是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主要是通过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反映地质灾害的防治成效,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区域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监测预警体系在第一时间利用防灾减灾警示信息提醒工作人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为救援、避险争取宝贵时间。地质灾害具体监测预警流程。

(3)建立健全搬迁治理工程体制:当接收到监测预警体系发出的报警时,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分析该区域的灾情,若发现灾害的波及范围较大,危险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时,应采取搬迁避让加强工程治理,确保受灾区域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另外,在治理灾害工程中,应充分考虑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实现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达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由于我国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三大特点,因此,为最大程度的降低地质灾害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应利用现有的经济科技条件,建立并整合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其核心内容包括完善应急处理技术体系,建立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以及配全应急设备。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可按照科学合理的流程第一时间进行准确的应急反应,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带来的风险和威胁,达到最少的财物和人员损伤。

(5)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是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应加强科学研究技术的能力,对地质灾害的典型地质环境、内在机理及成因等进行研究,开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模拟和仿真系统,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

3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地质环境应用

(1)构建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为确保地质的安全性,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和地质环境安全的研究,建立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具体来说,该体系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工程地质环境的实际质量评价;②地质环境中的工程容量评价;③工程地质环境的功能区分评价;④治理的风险调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范。在对区域地质环境应用的实际评价中,应充分考虑该区域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环境调查,从而有效分析该区域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使得该地质环境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减少灾害的发生,

(2)加强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地质环境安全包括地质结构、地质成分、外部形态和工程性质等。加强对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有利于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性,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①相关部门应树立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理念,注重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将人类生产行为与自然改造进行有机结合,促进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②相关人员在评价环境前需搜集与地质环境有关的信息和数据,综合数据提炼出对工程地质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并完善,提高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效率;③注重地质环境安全中技术层次,包括建设工程区域地质安全评价、建设工程场址地质安全评价以及建设工程单体地质安全评价。

4结语

综上所述,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新形势下,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应密切结合具体的地质环境,从地质环境的规律出发,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探求出最适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并落实,有利于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效果。

参考文献:

[1]孙佳茜,王鹏瑞.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和地质环境应用探讨[J].科技展望,2017,27(1):23-24.

[2]刘传正,刘艳辉.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J].吉林大学学报(地),2012,42(5):1469-1476.

第5篇

【关键词】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

0.前言

人口、资源、环境是当今人类面临的三大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密切关心和注意。我国政府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对此非常重视,正式把控制人口,保护环境列为国策,并已取得明显效果。地质环境是自然环境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人类活动所涉及的地球岩石圈的一切物质和作用的总和。它包括各种岩、土及所含矿产资源、地质地貌景观和由内、外动力形成的各种地质作用及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场所。

1.地质问题的提出

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共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或岩、土碎屑及其与水的混合体的移动事件。“地质灾害”一词一经被提出,先行者就考虑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地质技术因素、相关立法社会保险方面的需求。今天,地质灾害不但是科学界研究的课题,也是公共管理和社会建设共同关注的涉及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2.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相关性

2.1地质环境对地质灾害的制约作用

无论何种类型对地质灾害必然涉及到地质体, 既要以地质体作为地质灾害的载体,又将地质全作为灾害作用的对象。而任何地质体均存在于特定的地质环境中,是构成地质环境要素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此,地质灾害的发生必然受到其所处的地质环境的制约。

2.1.1地质灾害赋存于特定的地质环境

所谓地质灾害即指那些对地质环境造成劣化影响,对人类生存构成危害的地质事件,而这些地质事件的本质就是地质体的相对运动、状态改变如地壳应力的释放产生地震, 反映形式为地壳震动与地表破裂,形成地裂缝、砂土液化及软土震陷, 表现形式是地表岩土的运动和移位; 其他灾害如崩滑流、地面沉降、塌陷等也均以岩土体的移位或状态改变形式完成成灾过程。

2.1.2地质环境制约地质灾害的发生

如前述,地质灾害是在特定地质环境条件下孕育发展的,若环境条件不具备,则灾害难于形成。即地质环境一方面构成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又限制其发生, 起制约作用如泥石流灾害有其发展阶段性,对应于地质环境条件则在沟谷发育的成熟期为泥石频发期, 此前,随着沟谷地貌形态的发育和地质环境的变化,泥石流处于孕育发展阶段,并不成灾.由此可见地质环境对于地质灾害的制约作用。

2.2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的改造作用

2.2.1地质灾害的发生伴随地质环境变化

我们说地质灾害是某地质体相对于所处环境的运动变位及状态改变。那么地质灾害发生的过程也同时完成了地质灾害对于相关地质环境的重塑即改造过程。随着岩崩、滑坡的发生一部分岩体失去势能, 由不稳定而达到暂时稳定。这时完成移位的地质体―灾害载体得到了新的环境条件下的平衡。而地质体的周界―崩塌后形成的临空面及滑坡后壁则改变了原始的应力状态及在环境中所处的地位而构成新的灾害载体,重新孕育下一次地质体的运动变位. 在整个过程中,一部分地质体经过运动变位达到稳定, 另一部分地质体变成了新的灾害载体构成不稳定因素。此间地质体所处的环境相应产生变化。

2.2.2两类灾害环境效应的共性与异性

由前述地质灾害的成灾特性可知两类灾害都具有后效性,对环境产生劣化影响,此为其相同点.突发型地质灾害对环境的改造明显直观,灾害突发,地貌改造均为一次性完成, 缓变型地质灾害对环境的改造不明显。要经过一个累积过程, 灾害长期作用的累进影响反映为环境的变化, 其长期效应明显,且环境效应渐次增强。

3.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与防范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体系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避让搬迁与治理、应急体系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支撑等。

3.1调查区划体系

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是为了建设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基本目的是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价其危险性,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为省级和国家层面决策管理提供支持。

3.2监测预警体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包括技术和行政2个方面,是防灾减灾成效突出的重要手段。一个运行良好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能够在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捕捉前兆信息,针对不同对象及时发出防灾减灾警示信息,为地质灾害避险决策或应急处置提供依据。搬迁治理工程体系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结果,对确认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过地质勘查评价,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在条件具备时,治理工程可以和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结合考虑,以实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3.3应急处置体系

坚持以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现有科学技术资源集成整合,逐步建成适应公共管理需要的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机构、信息网络系统平台、技术装备体系和应用技术系统,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服务。

3.4科学技术研究支撑体系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对重大地质灾害成生的典型地质环境、内在机理和成因模式进行研判,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监测预警、防控方法和防灾减灾技术标准等研究,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

由此可知,我国地质环境利用的无序性与有组织的地质灾害减轻行动之交叉与矛盾,即战略层面的被动和战术意义上的主动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期,因此非常需要树立更加主动地为人居环境建设的地质安全服务,更加主动地为国家重大工程规划、建设与安全运营提供地质服务,更加主动地为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推动和支撑各级政府科学管理地质环境的理念,以实现地质环境利用效益最大化,地质灾害风险最小化。

4.结语

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风险,就必须树立持续利用地质环境的科学观,把人与地质环境和谐共存放在第一位,把规范人类自身的行为融入到顺应与改造自然过程之中,跳出单纯工程地质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的习惯性思维,突出立足地质环境变化研究建设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变保护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为持续利用地质环境和主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风险管理,从而避免出现地质环境的不可持续利用现象和减轻地质灾害。

【参考文献】

[1]刘传正.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理论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第6篇

一、处置范围

(一)因自然地质灾害及其外界原因导致的国省干道,农村道路阻断的;

(二)因地质灾害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处置程序

(一)省、市、乡、村级公路发生阻断事件,要立即处置,并同时报告公安局、交警队协同、配合维护交通秩序,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当向市政府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二)地质灾害造成公路损毁、阻断交通,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报告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公路,确保交通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如地质灾害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应立即报告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同时组织机械设备进行抢险救援。

(四)视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在采取其它措施难以保证公路运输畅通时,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实行交通管制。

三、处置原则

(一)按照交通系统各单位职权范围,指挥决策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处理的原则。

(二)坚持疏散疏导相结合原则,省、市、乡公路交通阻断后,应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抢险维修,确保在短时间恢复通车,同时上报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三)协调配合,统一指挥的原则,交通安全畅通。

(四)确保领导到位,组织有力的原则。市政府所属各单位都要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地质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成立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领导负责。

四、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提高我市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反应速度和能力,特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非常设机构)。

(一)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按照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指挥有关部门及交通业务部门做好特别重大、较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副组长及成员按照分工所管业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研究决定交通系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组织和指挥一般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当突发事件为较大以上级别或超出本系统处置能力时,按程序报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3.依据突发性地质灾害总体预案,建立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组织体系、预案管理体系、预测预警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和善后处理体系;

4.修定和完善《市交通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检查指导所属单位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对预案进行评估和评价;

5.组织所属各单位职工培训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全市紧急救援、避险、避突、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7.接收和办理省、市主管部门及市领导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督促落实市领导和市防治指挥部的指示和指示精神,适时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8.承办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联动机制

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一)建立交通运输动态数据库,掌握市交通网络分布和等级水平,使用状况及运输车辆的保有量,分布等情况;

(二)干线公路收费站开辟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绿色通道,对执行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各类车辆免费通行,保证应急交通运输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通行;

(三)运管站、公路站行政管理股,要加强巡逻检查,维护公路运输秩序,道路安全畅通。对经常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区域设置警示、警告标志;

(四)突发地质灾害后,可按政府指令征用各种车辆和船舶,用以处置突发事件。

六、确定重点,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做好监测,预警和治理工作

(一)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地的动态监测。提高群防群测意识,层层签定责任书,建立和完善群众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体系;

(二)继续落实“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到群众手中,使其在灾害发生前能及时得知预警和知道灾害发生时的撤离路线;

(三)严格执行“汛期灾害天气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能立即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处理,同时能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坚持易发区,危险区公告制。继续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段设置警示牌、公告牌,简要说明警示、公告事项。

第7篇

1.1搬迁治理工程体系主要是在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发出的信号的基础上,对所指定的灾害隐患区域的危险点进行综合分析,如果确认其危害性较大且发生的概率也较大,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即搬迁避险或者其他合理的灾害预防或消除措施。如果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灾害治理、灾后重建以及地质环境利用等可以进行综合考虑,以达到灾害防治和环境利用的双重目的。

1.2应急处置体系在充分利用当前先进的科学技术资源的基础上,从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导向出发,逐步建立起一个系统、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体系,使其能够在灾害发生后,可迅速进行响应,并能够将灾害引发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1.3科学技术研究支撑体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任何工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地质灾害防治同样离不开科学技术,为了更好的制定出一套完整、高效的灾害防治体系,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支持,如监测预警系统的开发,地质灾害成因和内在机理的研究,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模拟和仿真系统的开发等。

2区域地质环境利用评价体系

区域地质环境利用评价主要是考虑到工程地质工作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服务性等特点,通过开展不同力度的地质勘查和环境情况调查,得到地质环境安全情况和地质灾害的可接受情况,最终得到该区域地质环境的可利用情况,使其能够充分的得到利用,服务于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又能够把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区域环境评价工作。区域环境评价的结果要有实用性和可行性,不仅仅能够满足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调控的目的,还应满足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利用的要求,这就需要工作和研究人员尽可能的脱离传统稳定性研究的束缚,积极探索出更为合理的地质环境评价方法。

本文为此初步提出的环境利用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区域地质环境的质量评估;(2)区域地质环境功能划分;(3)雨区地质环境工程容量评估;(4)地质灾害防治风险调控评价。上述每个方面都是围绕区域地质环境可持续利用和开发这一根本目的的要求。但需指出,在实际的情况下,还应充分考虑具体区域地点的特点和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对上述评价体系进行完善或微调,以便更加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3结语

第8篇

关键词 :地质灾害防治;武鸣县;现状;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地质灾害的防治现状

南宁市武鸣县位于我国广西省中南部,全县主要以山地为主,其东部、南部和北部均以山体围绕,平原面积占全县总面积20.9%,丘陵谷地的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63.5%。近年来,南宁市武鸣县频繁发生规模大小不一的地质灾害,据不完全统计,造成的房屋损失、农田耕地损失以及公路毁坏等经济损失达到了上百万,地质灾害隐患更是时时威胁着武鸣县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因此,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已经成为国家减少、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重要部分。

为了有效的预防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各项损失,我国政府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已经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的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形式依旧十分严峻,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急需进一步解决和克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质灾害多具有隐蔽性、复杂性,难以准确的预警和预报。南宁市武鸣县的地形主要以丘陵谷地为主,其占地面积达到了全县总面积的63.5%。复杂的地质构造往往会将地质灾害隐患隐藏在地下深部,当一段时间不发生地质灾害的时候,深埋于地表之下的地质灾害隐患还会随着外界环境的改变而随之改变,因此,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加强调查,深入了解地质灾害的成因,尽量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此外,突发地质灾害多会伴随地震、暴雨,甚至山洪等灾害,但是此类灾害的形成机制尚不十分明确、监测体系均不是十分完善,尚不能对其进行准确预测,从而严重制约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行。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体系仍需改善。在一个大部分面积均为丘陵谷地的地方,许多居民的房子均是依山而建,又由于公路建设或其他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改变了原始的地质环境,而且随着武鸣县的不断发展,这种改变会越来越大。虽然现有的危险性评估体系有效防治和减少了一些由工程项目的引发的新增突发性地质灾害,但是对于大范围的斜坡建屋、公路建设等并没有进行相关的危险性评估工作,鉴于这些地方又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极易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因此,对于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评估工作亟待加强,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3)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范意识仍有待提高。目前,许多群众仍然缺乏地质灾害的防范和避险意识,对于地质灾害的基本防治手段以及紧急避险方式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均比较欠缺,直接造成了他们在建房时往往选择依山建房、斜坡建屋的情况,留下了较大的地质灾害突发隐患。此外,对于已经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部门虽然建立相应的群测群防体系,监测力度有待加强,尤其是需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能够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充分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做出避险措施,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以及应急避险体制仍需完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城乡建设的不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市级以下的基层单位,但是广西省整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均不够完善,导致地质灾害的相关防治措施不能及时有效的落实到位,以及在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大型地质灾害的时候,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应急救治措施,错失地质灾害临发和始发的最佳避险时机。因此,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将其落实到县级、乡镇以及农村等基础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项急需解决的任务。

二、地质灾害应对措施

南宁市武鸣县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多发区,根据历年来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情况来看,武鸣县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以及不稳定斜坡等。针对以上频发的地质灾害类型和武鸣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应对措施:

1、各种频发地质灾害的应对措施。

(1)滑坡:滑坡一般易发生在岩层结构疏松的斜坡处。根据滑坡产生的条件以及滑坡产生的特点,可以通过在滑坡区表面种植植被、减缓滑坡角度、降低滑坡高度等方式降低滑坡发生的可能性,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采取修筑防护墙和钢筋混凝土固定桩,以及修补裂缝等方式对边坡不稳定的岩体进行加固。

(2)泥石流:泥石流主要是由于强降雨、洪水等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带有大量泥沙和碎石的特殊洪流,经常发生在山区以及地形险峻的地区。对于泥石流易发地带可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修建防护墙、挡墙等建筑物;建立完善的泥石流排泄系统;在山体表面种植植被、避免滥砍乱伐;科学修建铁路公路,合理开采矿山等,废杂不乱弃置。

(3)崩塌:崩塌一般发生在较陡的山体处,其最大的特点是速度快,毁坏力强。通过分析发生崩塌的诱发因素,可以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设置排水通道,在易发生崩塌的山坡处修建拦截和支撑防护措施,减缓陡坡和降低颇高等。此外,居民和其他工程项目人员应有意识的尽量远离崩塌易发地带,将崩塌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2、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防治力度。

为了有效的降低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排查力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应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进行监测,深入了解地质灾害的形成机理、发生频率和规律,并建立一套的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治方案,以便在地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加强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体系。

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体系是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部分,建立县、镇、村监测网络,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专门的监测员,针对当地具体情况,及时有效的对地质灾害做出预测,并为有关部门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依据。此外,随着我国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可以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等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进行全天候监测,快速、准确的了解地质灾害的实时动态,有利于科学合理的采取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4、加强地质灾害科普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关于地质灾害的广泛宣传以及科普教育工作,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应给予充分重视。通过各种媒体、网络等手段的宣传,对广大群众普及地质灾害的相关常识。经常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演练,让广大群众能够更加系统全面的了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在地质灾害发生时掌握一定的自救能力,从而有效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效率。

三、总结

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国民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南宁市武鸣县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多发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武鸣县的人为开发也越来越多,使得武鸣县本就脆弱的地质环境更加恶化,加剧了该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国家有关国土资源部门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的重视,针对武鸣县的地质灾害情况,采取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由于地质灾害本身的复杂型和隐蔽性,以及我国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的一些欠缺,使得武鸣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仍不是十分健全,还需要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加强,做到充分保证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郑吉云,谌岚,徐文杰. 地质灾害及防治措施实践分析[J]. 华东科技:学术版. 2013(5): 423.

[2] 柯刚. 对地质灾害成因及工程防治对策的探讨[J]. 大科技. 2012(24): 335-336.

第9篇

为了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市地处山区,丘陵与山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3%以上,地质环境脆弱,地层岩性复杂,地质构造发育,盆地、阶地内膨胀土广布,地质灾害类型较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属省重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根据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4263.11km2,占国土面积的15.65%;中易发区面积6857km2,占国土面积的25.17%;低易发区面积10239.49km2,占国土面积的37.58%;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21359.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8.40%,高出全省18.9个百分点。特别是受“5·12”地震及近两年暴雨、洪涝灾害的影响,地质灾害隐患急剧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51处,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为主,威胁全市22851户、94311人及78991间房屋、39所学校和多处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潜在威胁财产损失已逾26亿元,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将认识和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上来,认真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于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大力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要结合《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0—2020)》整体部署,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将具备搬迁条件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全部搬出,最大程度的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第三、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加强调查评价。目前,全市已有七个县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汉台区、城固县、洋县、佛坪县要主动与省上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尽快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并将调查与评价成果作为县(区)人民政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在科学详查的基础上,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编制完成市、县《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指导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安排,优先将受威胁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实施避险搬迁。对于搬迁安置点选址,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新址避开和消除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对象的审查工作,切实做到应搬尽搬,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地质灾害治理要与基本农田保护、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规划相衔接,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应遵循和贯彻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筑节能等理念。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争跑项目并做好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

四、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一)提高群测群防水平。按照陕政发59号文件要求,在县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基础上,其余各县(区)必须在三年之内达到“十有县”标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每年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二)完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要在今明两年内建立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要尽快投入使用,勉县、略阳、宁强县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须在今年年底前投入运行,其余各县(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实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相关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通过联合监测预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全面开展动态巡查。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每年要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建设

(一)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要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评估,在矿产开发利用之前,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工程。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应进行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要主动与驻汉各地勘单位协调沟通,争取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指导,建立与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水平。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市级专家库的作用,加强对县、镇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于政策倾斜,要按照行政国土面积和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合理配备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

(三)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要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视应急队伍的组织和建设,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按照《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0〕142号)要求配置必要的应急车辆、通讯和监测设备,形成软硬件齐备的高效应急工作机制;要及时组织应急调查和落实抢险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做到“出得去、查得清、报得出、靠得住”,最大限度的消除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范。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镇、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适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灾、险情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紧急情况下,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县、镇级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一)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县(区)、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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