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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10 15:57:5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第1篇

关键词:路基桥梁项目;分包管理

运用科学方法对分包方进行选定与评价,保证所选分包方具有满足分包合同要求的能力是实行分包管理的原则。常用的发包模式有:总分包模式、施工联合体、施工合作体、平行承发包。如何规范分包工程合同,加强分包工程的管理,在理论上还很不完善。本文仅就总分包模式中的分包工程合同及分包工程管理加以探讨。

1、工程分包的缘由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新建工程规模越来越大,一个工程完全由一个承包商完成是非常困难或不可能的。因此,很多大中型工程常采用总分包的模式进行建设。总承包模式通常是业主将某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家资质符合要求,报价合理的企业,他们之间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限。而总承包企业,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可以将工程按部位或专业进行分解后再分别发包给一家或多家资质、信誉等条件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分包商[1]。

在建筑市场中,资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施工企业往往凭借自己的实力获得总承包权后,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其主要原因有:①工程量大,工期短;②总承包商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可供投入的资源不足,需要借助于分包商的投入;③由于承包商对于某一些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面不具备长处,而借助分包商可以降低成本;④业主指定分包商。

除业主指定分包商外,总承包商选择分包商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总承包商在工程投标以前,即找好自己的分包伙伴,根据招标文件,委托分包商提出分包工程的报价,经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后,总承包将各分包商的相关报价进行综合汇总,编制成总承包投标报价表。一旦总承包商中标取得总承包合同,总分包双方再根据事先的协商意向和条件,在总承包合同条件的指导和约束下,签定分包合同。另一种做法是总承包商自行参与投标取得总承包合同后,再将拟分包的部分分包给分包商,一般采用议标的形式,由两家以上的分包商提出分包报价,经过价格、能力、信誉等条件的比较,择优录用签定分包合同。

2、分包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分包管理流程分为分包方案策划、分包方选定、过程管理与考评三个阶段。分包策划属于项目合同管理策划的一部分,主要对工程分包内容、分包采购的方式、分包人的类型、数量、进场时间等做统筹规划。总承包商应对合格分包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综合各项目考核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定期公布。分包策划、分包方选定、过程管理与考评通过后分阶段报送审核后实施;应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项目根据内外部变化情况及时总结、优化改进。

3、有关分包工程的规定和要求

3.1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可分为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均是法律允许的,但两者却有着本质的区别:(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2)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3)分包条件的限制不同;(4)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3.2制定分包方案

根据项目合同分析成果以书面形式形成项目的工程分包策划,确定工程分包内容、工程分包模式、分包方资质、数量、能力、资金、进场时间等。分包策划由合同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经主管领导审核,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候选分包方应从公司的“分包商数据库”中合格分包商名单中选择。当合格名单中没有合适的候选者或业主有特殊要求时,可在资质审查合格后将新的分包方纳入候选名单。每项分包工程的候选分包方原则上应不少于3家,且这些分包方不得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独家议标。在制订分包方案时,要注意分包工程项目对整体工期的影响。对于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分包工程,在不影响工程总体进度的前提下,原则上只设定一个分包项目。工程分包方案确定后,应根据合同策划审批流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方案会审,经过初审,复审和批复后,项目根据批复结果组织对分包方案进行完善,组织实施。

4、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

4.1总承包商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采用总分包模式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比较复杂,且分包商一般都不太了解总承包的总体计划,因此,总承包商应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及现场管理方面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

4.2总承包商应加强对分包商的合同处罚措施

总承包商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确保分包商不违约,保证分包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除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以外,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处罚措施如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保函、保修保函,制定质量、进度控制奖罚条款。

第2篇

【关键词】总承包管理;分包管理;协调管理

一、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分包管理现状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长期以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均是一个薄弱点。尽管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中,增加了总承包服务费。但目前许多项目工程量清单和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却难以企及和达到合同履约所必要的深度,特别是施工总承包对指定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范围和内容缺乏详细的约定。

目前部分总包施工企业把“土建主承包+收取专业分包配合费”理解为就是项目管理,从而引起诸多业主的不满,也妨碍了总承包管理的健康发展。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部分施工企业将项目管理的任务与项目本身的任务混淆在一起,他们忘记了项目管理的五项工作,即计划、组织、实施、激励、控制。

二、施工总承包中的分包管理

总承包企业专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将所有的具体施工分包出去,做好项目集成,做好分包管理,做好企业的不断提升,员工素质不断提升,管理效益的不断提升。而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对一个工程顺利实施至关重要,要求总承包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对分包界面的计划、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好,才能有效地控制住整个工程的进展。

(一)分包合同管理

一些项目经理认为使用了分包单位是转嫁了风险和责任,减轻了自己的压力,实际上FIDIC合同条款规定,不管是否使用分包商总包的风险和责任都未减少。

从市角度看,总承包单位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他即要对业主负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又要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履行有关的业务。

(二)分包的进度管理

对分包进行进度控制的目的,是要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节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整合、监督、检查、引导和纠正的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阶段性和不均衡性,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总包商对界面要划清,对进度要推进。

(三)分包的协调与沟通管理

在我们的分包管理思路中、计划、协调、进度的关系应该是:计划60%、协调25%、进度15%。沟通是以良好的管理理念与经验为前提,综合各方面的信息经验,建设并与分包单位相关人员问题所在可能出现结果的过程。

三、分包管理中的总包要素

分包界面的管理需要有强有力的总包团队的管理与支撑,从而对总承包商的管理、队伍建设,项目经理个人要素,都会有更高的要求。

(一)前瞻性的总包管理

(1)决策上的前瞻性,总包的工作必须要有超前思维,超前决策,决定在工作之前,前瞻性进行项目的全过程策划,分包界面的划分,计划节点的制定。

(2)经营上的前瞻性①合同管理的前瞻性分析、把关。②企业产业链延伸的前瞻性加入。

(3)技术的前瞻性①提前防止界面分工之间造成的技术风险。②引领技术发展方向,提升技术的技术含量。③前期制定项目的技术大纲。

(二)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服务意识

一个项目建设能否成功,能否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管理服务的水平。是否能为分包单位解决问题,服务分包,是管理分包单位的重要因素。

(三)总承包单位的队伍建设

在积极推行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同时,必须要高度重视项目管理班子的队伍建设。在传统管理班子的基础上增加新型管理人才。

(1)提高设计协调能力,增加设计、协调人才。

(2)形成技术创新体系,增加技术人才,为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履约能力,增加合同管理人才,是实现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有力措施。

(四)总承包单位的制度管理

总包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总包管理制度在前,工作在后。对内便于管理,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核算单位, 对外有一个明确的承担责任形式,便于社会监督与管理,获得分包信赖。

四、本项目在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分包管理

本工程为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整体迁建项目门诊,医技,病房楼。项目用地位于咸阳市区内,包括车库、设备用房、直线加速器室、儿科、ICU 及相关科室病房、会议室等,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本工程门诊,医技,病房楼,是由南北2栋高层病房楼和门诊,医技部分的裙房构成综合一体化建筑。建筑地下2层,裙房部分地上5层,两座病房楼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91231。

项目总承包管理部自成立以来,在合同上建议业主试行总承包管理,推荐试行总承包管理合同,与每一家参建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签订三方管理合同,并连签署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进度责任状、廉政责任书、各家的施工任务一并进入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对各家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承担连带责任。各家的施工任务有总承包单位负责,对业主负责。

各项目进场后,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展开项目策划,从施工技术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等方面做了工作专项策划;高大模板支设、加速器超厚混凝土施工、邀请专家做了专项论证;针对陕西省优质结构工程、陕西省长安杯、鲁班奖这三个奖项,项目总承包管理部派专人做创优资料、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创优策划、工序工艺策划。借鉴以往成功的经验,项目部针对各级奖项的要求标准,制定了专项检查措施、验收措施、纠偏改正措施。做到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解决了各种工程的通病,确保一步一步通过各级奖项的验收。

项目总承包管理部下设十几家分包单位。针对这十几家分包单位,结合项目特点及各专业进场时间,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参与编制完成了总承包管理制度、总承包进出场管理制度、总承包资料管理制度、总承包生产例会制度、总承包质量验收制度、总平面管理制度、施工奖罚制度、冲突协调制度等制度。内容涵盖了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能划分、总包方及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总包方对分包方的管理、来往函件的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对分包单位处罚管理规定等。

项目部通过等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要建立为分包解决问题同时也是在为自己解决问题的思路给各分包单位解决问题。通过办公条件提供、材料堆放协调、垂直运输、工序协调、成品保护、施工条件创造等服务,协助分包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在分包单位心中建立威信。

第3篇

笔者针对当前建筑工程分包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对建筑工程分包进行研究,并提出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认识。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概念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商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些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分包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勘察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承包商。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发包人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承包人是分承包人。

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承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总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二、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主强行指定分包。受人情关系和利益等的驱动,有些业主将总承包商承包工程的某些部分要求或强行要求交由其指定的分承包商来完成,并要求总承包商与所指定的分承包商签订合同。而被指定分承包商的能力往往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总承包商与被指定的分承包商在管理上常常不协调,多是以包代管,导致工程合同不能如约履行,极易出现工程安全、质量等问题。

2、违法分包。一些总承包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经业主认可,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承包商,或将依法不应分包的工程分包(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或分包后再分包)给分承包商,致使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不能保证。

3、非法转包。个别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全部转手给他人承包,或是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他人承包,从中收取费用,但不参与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的管理。转包是法律禁止的。由于层层剥皮,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再加上管理混乱,措施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也难以保证。

三、对策

1、做好建筑工程分发包管理。总承包商选择分承包商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总承包商在工程投标以前,根据招标文件,委托分承包商提出分包工程的报价,经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后,总承包商将各分承包商的相关报价进行综合汇总,编制成总承包投标报价表。一旦总承包商中标取得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双方再根据事先的协商意向和条件,在总承包合同条件的指导和约束下,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做法是总承包商自行参与投标取得总承包合同后,再将拟分包的工程分包给分承包商,一般采用招标的方式,由三家以上的分承包商提出分包投标报价等。经过价格、能力、信誉等条件的比较和评审,总承包商择优选择分承包商并与其签订分承包合同。在分发包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严格遵循分包程序和审批。总承包商分包工程时,必须经业主同意并在主承包合同中约定。主承包合同中未作规定的分包活动,应在分包之前征得业主同意。严防总承包商擅自分包工程。

二是严格确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工程必须是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分包工程必须是业主和总承包商约定包含的部分(数量与金额),防止把分包工程的范围随意扩大。

三是严格审查分承包商的资质和能力。分承包商是分包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分发包人要仔细审查分承包人资质、能力、资信等,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资历、机械设备状况等。

2、做好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将主承包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承包商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分包工程既是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又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合同的标的物,但分承包商在完成这部分工作的过程中仅对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由于分包工程同时存在于主从两个合同内的特点,总承包商又居于两个合同当事人的特殊地位,除分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外,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都要加强对分包工程合同的管理。

业主不是分包合同的当事人,对分包合同权利义务如何约定也不参与意见,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但作为工程的投资人和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业主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认定和批准。

监理工程师仅与总承包商建立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对分承包商在现场的工作不承担协调管理义务。监理工程师只是依据主合同对分包工作内容及分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行使确认权或否定权;对分承包商使用的材料、工艺、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为了准确地区分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就分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任何指示均应发给总承包商。分包合同内明确规定,分承包商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后不能立即执行,需得到总承包商同意才可实施。

总承包商作为两个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对业主承担整个合同按预期目标实现的义务,而且对分包工程建设的实施负有全面管理责任。总承包商需委派代表对分承包商的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承担如同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总承包商的管理工作主要通过一系列指示来实现。接到监理工程师就分包工程的指示后,应将其要求列入自己的管理工作内容,并及时以书面方式转发给分承包商要求其遵照执行。也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自主有关的协调和管理指示。

除此之外,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还要加强对分包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支付、变更、索赔等管理。

3、做好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现场人员、设备投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在监理月报中作为一项独立的内容反馈给业主和总承包商,以便随时采取措施。

总承包商要对每一分包工程设专人管理,随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克服以包代管现象。

第4篇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总承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与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总责。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5.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4.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6.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8.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帮助。

9.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0.服从总承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由于总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h内向总承包方报告,并按照××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补充条款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章)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5篇

【关键词】 分包 施工合同 管理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进行,城市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迅速,鉴于房地产行业发展之迅速,房建工程分包现象越来越普遍,如何进行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1. 分包商的选择

中国房地产行业正处在整个行业金字塔的顶尖,而为了工程质量与形象的保证需求,在招投标审查过程中,往往需要分包商的施工资质达到一级以上水平。对分包商进行选择时,应该审查法人资格、考察企业资质、检查市场准入资格证以及营业执照等;还要从施工经验方面、拥有施工人员数量和种类方面、施工相关机器拥有数量、施工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虑;财务状况以及管理人员素质也会影响分包商的施工能力。

2. 分包施工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初步选择分包商之后,要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制定应该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款式,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与《FID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相配套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英国咨询工程师学会(ICE)制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等,这些被采用的比较广泛,在国际上的影响也比较深远。本人认为,制定分包合同的同时首先,要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其次,分包合同中制定的内容要对总目标起到有利的推动作用,两者之间属于从属关系;最后,要注意分包商之间的相互关系,要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以至于分包合同的有序进行,而不影响整个施工工程的总体进度。

3. 分包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

在工程分包过程中涉及到两个合同,既房地产商与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之间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和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总承包合同由建设监理机构监督管理,分包合同由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代表监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3.1房地产商对总承包合同的管理。房地产商与分包商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对分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约定均不直接进行管理,但作为整个施工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和整个施工项目合同的参与人,房地产商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批准上。

3.2高级工程师管理分包工程的范围。工程师不承担分包商在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义务,而只是根据总承包合同内容中对分包商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和分包商的工作资质进行审核,对其具有确认权和否决权;工程师对施工工程过程中,分包商使用的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

3.3开发商或总承包商管理分包合同的作用。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作为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参与人,不仅对房地产商的整个工程必须按照预期目标完成的任务,并且负担有对分包工程全面管理的职责。职责内容涉及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对分包商履行合同进行监督、以及按照合同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材料外,限制分包商不可再将工程进行分包;需要派出开放商或总承包商代表对整个分包商的施工环节进行管理、监督和协助,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建设监理的职责。

4. 分包施工合同的支付管理

4.1分包施工合同的支付程序。在合同约定的某段施工日期内,分包商向开发商或总承包商报送该阶段施工的支付报表,开发商或总承包商经过详细认证的审核之后,将分包商报送的支付报表列入总承包合同的支付报表内,并提交给工程师审批。开发商或总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支付分包商的施工工程款,未能及时支付的,要支付延期利息。

4.2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代表对支付报表的审核。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代表在接到分包商报送的支付报表后,首先要对照分包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施工项目、施工价格审核报销经费的合理性和报表计算内容的正确性,并扣除分包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保证金、分包管理费以及对分包施工提供支援的实际应收等款项,审核无误后,确定该阶段应付给分包商的金额。最后,再按照总分包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取费标准,将分包工程完成的工作量填入到向建设监理机构报送的支付报表内。

4.3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的情况。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工程师对分包商提供的报表中的某些款项存在异议;房地产商未能按期支付工程师已签证的开发商或总承包商应收账款;分包商与总承包商或者开发商或房地产商因对工程量或报表中的某些支付情况产生争议。开发商或总承包商应该付款日达到之前向分包商告知将扣发或缓发工程款的缘由。

5. 分包施工合同的变更管理

任何对原合同内容的变化或者修改,都称之为变更。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多,例如质量标准、工程进度、更改工程量、甚至变更合同管理的参与人。而在建筑施工项目中,频繁的变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但是往往变更都会造成对开发商或总承包商的成本支出、计划安排等带来影响,而重大的变更会打乱整个施工计划甚至造成整个施工工程的停滞,更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必须引起和收到合同双方足够的重视。

《合同法》中对于变更的情况,在第77条做出了原则性的解释:“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施工工程合同在对变更的提出与处理上都会做出详细的规定,例如变更发生的条件、变更的费用、变更处理的流程等。双方需要在工作程序中做出具体操作的规定。

6. 分包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损害分包商的合法权益时,不管是房地产商或建设监理机构造成的,还是开发商或总承包商造成的,分包商都只能向开发商或总承包商提出索赔申请,并保证损害情况的现场同期纪录和事实认定的明确性。分包施工合同约定的分包商提出索赔通知和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要短于总包合同中规定总包商向建设监理提交的时间。

6.1应由房地产商承担赔偿责任的索赔事件:由房地产商承担风险责任的时间,例如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抗住的外接障碍或施工图纸出错等;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例如工程款的支付逾期等;建设监理机构的失职行为,例如发出错误的指令、对分包工程施工造成不利的协调管理干扰等;执行建设监理的指令后对补偿不满意的,例如变更工程的估计过少等。

6.2应由开发商或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

指发生在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建设监理机构不参与处理的索赔案件,双方通过协商解决。造成此类事件发生的原因往往在于开发商或总承包商的违约行为,或者分包商执行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代表发出的错误指令造成的。分包商提出索赔后,开发商或总承包商代表要对事件的起因和造成的事件损失进行客观的分析,并根据分包施工合同的约定分清责任,明确索赔内容。

结论

根据以上研究,分析了房建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的不同管理情况,对相应管理情况做出了明确界定以及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 成虎,徐崇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J],企业管理出版社,1994.

第6篇

关键词:工程分包 ; 质量;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Abstract :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proje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a key link,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the importance of process control, and analysis of the subcontract the common problem in the process and put forward the related proposal, explains how to better control project management of subcontracting process quality, in order to projects to improv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level.

Key words: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quality; project management

一 引言

尽管目前建筑企业在推行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但除少部分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由专业工程承包商完成外,如水利水电行业的围堰合龙、水下爆破作业、预应力混凝土施工及闸门的制作安装等工程,绝大多数一般性的施工作业还是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来组织分包队伍来完成。这样,分包企业的施工能力和分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就成为制约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的重要因素。

项目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条件和资源状况,从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出发,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承包商完成的过程。

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就是指工程的总承包企业与具有符合资质的分包承包商,以完成工程建设某一部分或几部分的分包。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劳务企业就提供人员劳务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完成建筑施工的分包。

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尤其是对于大型工程。由于存在不同的组织形式,而每个建设项目又不相同,而且位于不同的区域,所以采取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措施应相应的有所不同,作为施工承包商的管理人员要不断大胆探索新的管理思路,通过加强施工的现场管理来控制好项目分包质量,从而确保工程整体质量、进度和投资达到预期效果。

二 目前分包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的分包承包商的总体素质来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管理意识较薄弱。管理过程相对比较混乱,效率较低,难以形成系统化等问题。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分包流于形式,劳务企业实施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以收取管理费名义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包施工作业,帮助总承包企业逃避政府监督的情况较严重。

2、施工质量参差不齐。分包商经常在使用的建筑材料上以次充好,在施工中不严格把关,自检草草了事,结果导致施工质量不满足技术规程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3、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施工队伍素质偏低,在分包承包商队伍中,农民工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又占了将近六七成,关键工种的持证上岗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技工的人数比例不合理,初级技工多,高级技工少。

4、总承包商自身逃避义务。总承包方应与分包方一起就分包工程质量向业主负责。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总承包商的信誉和利益,为确保工程质量,总承包商应该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不能完全以包代管。

三 分包管理的对策

建设工程分包管理是整体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分包存在企业多、合同多、关系复杂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引起各种风险,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及进度。因此,必须不断加强管理,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建议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 分包承包商的选择

分包承包商的好坏,对分包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有重要影响,因此,在选择分包承包商时,应严审分包承包商的资质。《建筑法》对分包方的资格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首次分包工程的队伍,应做好以下资格审查:①严格审查分包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如有必要,还可审核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并注意证书的有效性,确定分包方可分包工程的业务种类。②严格审查分包承包商的人员资质、机器设备、资产负债等情况。通过这些可判断分包承包商的总体实力,判断分包承包商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③调查分包承包商以往的业绩,了解分包承包商所参加工程的总类、质量、履约信誉等,以此判断分包承包商能否可以在本工程里分包项目,以及能够分包哪些项目。

2 分包合同的签订

在分包承包商选好后,应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以确保签订规范有效分包合同,避免分包承包商的反索赔现象发生,减少责任风险。企业可以结合本企业分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的分包合同文本,供管理部门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使用。建议合同条款特别关注以下几点。①明确项目的施工和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质量职责和违约责任等细节。②明确分包工程或服务的工艺、质量标准所使用的规程规范。③明确对分包承包商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机器设备的认定审批要求。明确分包承包商从业人员的资格能力要求。④需在合同中界定双方安全责任也可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示分包承包商的履约要求,如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价额等,结算方式与付款办法。

3 分包承包商的质量管理

要对分包商的施工进行全程的监督,防止偷工减料,施工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防止施工质量不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而且要对机器设备定期检查,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分包承包商的现场管理能力也会制约着其分包过程的质量和进度,因此总承包商必须掌握分包方的管理状态,包括人员的中间变化,如关键岗位、持证人员、技术工种以及设备的调配情况等,这些都是影响分包质量的重要因素。

4 建立奖惩机制

总承包商应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以控制好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期对分包队伍的施工过程和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及检查结果的出具形式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有相应的奖惩机制。这样会大大促进项目施工整体质量的控制。

5 分包结算过程的控制

关于分包过程结算,项目部要建立一个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明确结算的程序和参与部门,明晰责任,界定审核和批准权限,并注意合同管理部门与财务结算部门的职能接口,分包合同及相关附件、经过审批完整的结算单作为分包结算的最终凭证。这样,在分包结算控制环节就会避免和杜绝少数人参与或直接结算的薄弱管理漏洞,从而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益。

四 结语

分包工程管理是工程建设分包过程中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文提出了目前分包工程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但是在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远多于这些,我们还需不断的探索。

参考文献:

[1]浅析施工单位如何抓好建设工程分包管理梁新刚工程建设与设计2011(z1)

第7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Abstract: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ensure the project requirements, quality, safety and other indicators of successful completion, the construction general contracting enterprises must establish the scientific integrity of the general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general contract management, to achieve the anticipated target. The author combines oneself practice experience, in-depth study of general contra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and its engineering application.Key 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project management; general contracting

中图分类号: TL37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由多个专业、多个工种共同参与的过程,同时,建筑产品单件性、固定性的特点决定了管理内容的多样性及管理条件的多变性,管理模式可采取总承包管理。总承包管理体系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完成管理目标,实现对业主的承诺而建立的由总、分包单位参加,并在业主监督指导下实施总承包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相应的总承包管理制度。

2总承包管理制度

总承包组织必须以总承包企业为主,并由总承包企业对业主全面负责,业主、监理、设计的监督指导不免除或减轻总承包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作为总承包企业既要按时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生产或其它会议,同时,要建立由总承包及分包参加的生产例会制度,通过生产例会落实业主、监理及总包要求,同时检查自身及分包对生产例会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听取分包的意见,及时改善管理和服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管理方案,及时解决诸如工期、质量、安全问题以及总分包配合协调方面的矛盾,确保整个施工过程沿着预定的目标前进。对检查结果要做记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业主监理等有关单位。

另外为及时反馈施工管理信息,便于业主及总包单位及时了解工程现状,总包及分包单位均应建立日报表制度。日报表包括进度日报表、质量日报表、安全及文明施工日报表、劳动力日报表及业主、监理要求的其它报表。总承包企业在对分包的协调管理中,要以服务为主,对分包要求提供的条件及要求协助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不得无故拖延。如果总包负责协调的主管部门未能按制度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分包单位可越过总包主管部门直接要求项目经理予以解决。

3施工总承包管理原则

在管理层组织构架中设置了“工程部”,该部负责总承包管理也是协调施工生产的关键。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基本原则可归纳为“公正”、“统一”、“控制”、“协调”、“服务”,这五个原则在施工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体现,施工总承包商只有完全落实这五大原则才有可能把整个工程做得尽善尽美。笔者把这五个施工总承包对管理原则分析如下。

(1)“公正”原则。

施工总承包商在总承包管理中,无论在选择材料,选择或管理分包商,还是在施工过程面对的各种问题,都应以业主的利益为重,公正对待,以确保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能顺利进行。“公正”原则能充分体现总承包商所派驻的管理人员的品德,只有一流的企业并配以一流的管理人员,才能形成一流的管理,把工程做成一流的工程。

(2)“统一”原则。

对于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而言,所有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都应在总承包商的领导下统一管理,而分包商则必须执行,同时总承包商将采取一些适当的手段予以保证。整个工程,只有统一于总承包商管理,才能更好的运转,为工程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控制”原则。

作为总承包商在总承包管理中,如何有效地控制各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是能否保质保量按时完工的保证,只有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控制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而总承包商如何控制?首先,必须配备有各种专业人员进行控制,其次是深入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控制,通过过程控制来保证最终的产品符合预定目标的要求。控制原则执行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4)“协调”原则。

在总承包管理中,协调能力的强弱是总承包商能力、经验的具体体现。协调包罗万象,施工中各要素的协调都是在总承包商的职责范围内,故只有把协调工作做好,整个工程才能非常顺利的完成。“协调”就像剂,能使整个工程正常有效的运转。

(5)“服务”原则。

总承包商在总承包管理中要充分体现“服务”职能,要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分包商在专业协作过程中,需要总承包商提供环境运输协调等诸项服务,因此,总承包商的职能不仅是管理,“服务”也是总承包商不可推辞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在总承包管理中,充分体现 “服务”职能也是总承包商实现对业主的承诺,达到总承包管理目标的基础。

在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五大原则中:“公正”是基础,“统一”是要求,“控制”是手段,“协调”是关键,“服务”是保证,只有这五大原则充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施工。

4施工总承包管理及措施

切实可行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是保证总承包管理和施工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因此,根据以往的总承包管理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可采取如下管理方案。

目标管理。

总承包商在进行总承包管理过程中,应对分包商提出总目标及阶段目标,这些目标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对各分包商进行管理和考评。总承包商提出的目标应是切实可行的,并经过分包商确认能达到的目标,而且该目标应符合业主合同的要求。目标管理中强调目标确定与完成的严肃性,并在合同中应有相应的条款予以约束。

跟踪管理。

总承包商在进行目标管理的同时,应采用跟踪管理手段,以保证目标在完成过程中达到相应要求。总承包商在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过程控制,要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分包商进行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检,建立完整的资料以使所有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事后发现问题,以免给业主造成损失。

平衡管理。

作为总承包商在总承包管理过程中,应根据施工阶段的施工特点进行综合平衡,平衡目标的大小,平衡设备的使用,平衡施工面展开以及平衡进度的快慢,关键是要抓住重点,来平衡其它,使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有重点、有条理。平衡管理是整个工程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因素,要求总承包商有敏锐的洞察力,有预见性,能预见工程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主要矛盾。而这种平衡管理能力是靠施工过较多类似工程的总承包管理经验的积累,而非一朝一夕就可形成的。

从工程实践表明,总承包管理方案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保证措施是否有力。因此,在实施总承包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通过工程实践经验,可采取如下的措施给予保证。

(1)实施总承包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并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只有健全的组织和明确的目标,才能做到管理方案有人落实、有人监督,从而实现管理目标。

(2)建立激励机制,奖罚分明。建立以考核奖罚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采用经济手段,可有效的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从而为实施总承包管理方案,打下良好的基础。

(3)采用微机手段,加快信息处理速度。在立体交叉、多层面、多工种的施工作业过程中,每时每刻都有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繁多的复杂的信息,以前采用手工处理,速度慢,决策慢,因此措施采取的不及时,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采用微机管理手段,通过采用Project、pkpm项目管理软件等一系列软件,加快信息处理速度,提高管理决策的及时性、准确性。

5结语

总承包管理通过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完成管理目标,从而有效地实现对业主的承诺。通过工程实践表明,为了有效地确保业主所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建立完整的科学的总承包管理体系,而且还需采取一定的管理原则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 黄大能,谢尧生.施工总承包的发展思路[J]. 建筑施工,2002,(03):35~39.

第8篇

关键字:总包;分包;安全管理

Abstract: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general contract project throughout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process, the common responsibility and security are all parties to participate in the project.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are completed in a large number of subcontractors involved in the case, therefore, to improve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projects,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sub contract team.

Key words: contractor; Subcontractor;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1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全面确立与发展,建筑行业已初步形成以大型国有企业为施工总包,以中小型成建制施工企业为施工分包的格局。但由于现阶段还处于探索和发展时期,企业的安全管理机制还没能在各方面与之配套,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做好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既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点,又是一个难点。如项目领导对此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则容易成为项目安全管理的一个盲区。

2 工程项目分包

2.1工程分包概念

工程分包是经发包人同意、合同约定从工程承包商承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按照风险管理理论,分包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方法。就是通过从项目执行组织外部获得货物、工程或服务而把风险转移出去。

2.2工程分包后的安全责任

《建筑法》第45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由于安全风险的特殊性,当承包单位为规避某些风险而采取分包时,安全风险不能随之转移。加强分包工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是保证承包商利益,使工程顺利完成的有效措施。

3 企业总分包体制下的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

第一,总、分包安全管理脱节,“以包代管”,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不够,难以到位。或是分包方没能建立与总包方相应的配套安全管理体系,不得不由总包方在施工现场直接、单方面对分包方的施工人员进行管理;或总包方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将工程分包后对分包方的安全工作不能统一规划、布置。

第二,分包方对安全工作不予重视,疏于管理,而且由于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形成“以包抗管”的局面。

第三,业主指定的分包不听从总包的统一管理,我行我素,形成各自为政,“以包拒管”的局面。

第四,总包方对分包方的监督措施比较单一,以罚款作为唯一手段,形成了“以罚代管”的局面。

4 如何加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4.1 严格分承包队伍的资质审查

根据分包工程对施工能力方面的要求,首先由工程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做好以下调查:

(1)拟选择的施工队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有分包工程的施工内容,营业执照是否在规定的经营期限内,有无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要求,该证书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年检;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是否办理并在有效期限内;

(4)有无工程所在省市人境施工许可证书(对外省施工队伍)并经过年度检验;

(5)有无建筑企业投标许可证;

(6)企业概况介绍资料;

(7)施工队伍有无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8)有无从事相关建筑安装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9)近几年主要施工项目创优情况;

(10)施工队伍质量、安全体系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如以上条件得到较好满足,得出该队伍是合格的结论,由项目部填写《外分包队伍调查表),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主管分公司。分公司根据工程项目上报的调查意见,予以进一步核实肯定,对该施工队伍作出评定,并将评定意见上报总公司主管部门。总公司主曾部门根据各分公司上报的拟使用的分包队伍资料,经公司工程管理、经营部门联合审定并报主管经理审批后,编制公司《合格外分包队伍清单》予以,要求各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及直属项目部在选择分包队伍时,应在《合格外分包队伍清单》中进行选择。

4.2 构建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加强项目安全管理

4.2.1健全项目自身安全管理体制。

一个工程的安全工作主要依赖于项目部自身的管理。因此项目部要建立起完整、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按照“PCDA循环法”及“FIDIC条款”实行如下图所示的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示意图:

4.2.2 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

在项目安全管理上与自己的队伍同等看待,认真落实以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分承包队伍进项目后,要把外包队伍当作自己的一支队伍来管理。

(1)要与分承包的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其按责任书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全管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各项职责。

(2)项目部应向该队伍提供本企业和本项目的一系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要求该队同本项目各队一样,认真遵照执行。

(3)项目安全网络系统也要将各分承包的安全机构和人员纳入其中。要求其每个班组都要设班组安全员,做到项目部对分承包单位的纵向安全管理直接插到基层班组。

(4)项目部在布置安全工作时,要吸收分承包管理人员一起参加。做到安全工作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要求落实。

(5)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同样给予精神与物质的表彰,在安全工作上失职的,给予必要的处罚。

(6)对分承包单位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技术部门要进行书面的、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

(7)要求分承包单位制定、上报有关施工措施,并给予认真审查,备案。

4.3 加强对分包队伍劳保用品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3.1监督分承包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投入与使用。

根据我们的了解,一般包工队对劳动保护的资金投入都很有限。有的队甚至连防尘口罩和手套等小件必需品也配备不足。碰到这种情况,作为总包单位的劳动职能部门必须站出来,维护好分包队伍工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分承包的负责人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上执行我项目部职工同样的标准。必要时,可采取代联系、代购的办法来监督落实。费用可在工程款项结算中扣除。

4.3.2分包队伍带进项目的设备、器材要经过安全验收。

分包队伍自带进场的设备、器材要经过严格的安全验收才可以进场。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要共同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在使用期间按要求跟踪检查,总承包单位还要对设备进场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在使用中要监督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带病运行”。防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4.4 加强对分承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做好分承包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档管理对分承包队伍中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受到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补上这一课。分包单位一般没有师资,项目部应主动承担起这一工作,并建档管理。对分承包队伍带来的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验证。如无证的或持无效证的,应监督其负责人将上述人员及时送出培训或复审。否则,不允许他们上岗操作。

总之,总包单位要监督分承包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按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提足资金,用来改善劳动条件;对设备进行安全技改,对危险区域进行治理。做到以安全保障经济效益,以经济效益改善安全条件,形成良性循环。

5 结束语

当前,建筑施工行业多种经济成份共存,相互补充,共同发展。多种经营模式同时存在,研究如何更全面,更有效地管好施工安全,理顺安全管理中的种种关系。要杜绝“一包了事”和“以包代管”的错误做法,切实负起总承包方应负的安全管理职责。特别是,如何加强分承包这一块的安全管理,确实需要我们深入地去进一步探索、研究和总结。

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总承包、分包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总承包的转包、分包、劳务分包一直是建设领域的热点问题,正确理解和掌握转包、分包、劳务分包的概念、特征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实践中更好地处理转包、分包、劳务分包相关问题。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及建筑工程总承包质量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总承包的转包、分包、劳务分包以及相互关系予以阐述,以便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减少纠纷。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分包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的行为,是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的承、发包关系,该总承包人或施工承包人并不退出与发包人的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建筑法》第29条作了相同的规定。

1、分包的禁止性规定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分包的项目内容仅限于非主体工程。对此《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2、建筑工程总承包的专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的概念。建筑工程的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承包的单位,将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中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专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专业工程分包的承发包人就分包的工程项目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承担的责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等责任,专业工程分包的内容包含完成专业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提供专业技术、材料采购、施工管理等,专业工程分包的分包人在履行了工程分包合同后所获得的是工程价款,包括劳务报酬、技术、

管理、材料等费用。

3、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接工程的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的劳务作业无需经过发包人或者总承包人的同意,但是仍然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劳务分包的相关规定: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的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3个序列。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劳务分包的类别: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劳务作业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等13种类别。

4、建筑工程总承包的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转让给第三人,承包人实际上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实际上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建筑法》第28条投标法第48条第1款及建筑工程总承包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3款均有相关规定。转包的禁止性规定,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从事工程建设,造成工程质量低下,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转包的形式:在工作实践中,常见的转包行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总承包转包给第三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总承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

二、对转包的处理

在实践中,有的单位获得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后将项目转让给第三人承建,从中获取转让费。对于这种行为,如果项目是经过招投标程序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8.58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转让中标项目,是无效的,如果项目不是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则可以认定为转包,也是无效的,两者并无实质性差别,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转包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转包人(中标承包人)不履行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转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并不成立项目经理部,也不委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往往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将全部工程转让给第三人,转包人不履行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应由承包人(转包人)履行的全部义务。

2)转包人将合同权利与义务实际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转包后,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建筑工程总承包任务,全部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均由第三人完成,这样在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

3)转包人对第三人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工程转包后,转包人并不退出原合同关系,转包人应就建筑工程总承包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建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转包人与第三人应就建筑工程总承包的质量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当前我国总承包的分包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及解决措施

1、以包代管问题及解决措施承包人通过将责任和权利等以合同形式分包后,承包包方对安全、质量等不再管理,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实质性的管理。要避免“以包代管”关键要督促承包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在进场后或者履约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承包方人员资格、关键岗位负责人、机械设备数量等是否符合投标文件要求,是否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各项体系制度是否正常运行,加强监管,决不捂着盖着,对于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2、风险管理问题及解决措施目前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状态仍然在持续,“僧多粥少”的局面使多数建筑企业处于被动之中,分包单位通过“借用资质”、“串标”等种种不规范行为已人为构成了总承包的项目风险。加强风险管理教育,树立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意识,并且在项目实施前进行风险预测及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预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因素,要树立风险管理的法律意识,依法履约,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违约的问题,完善项目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预案,从而把因风险造成总承包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3、分包商施工材料存在问题

当前分包商使用的材料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选取材料时,为了节约成本,就会选用质量不过关的次品材料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针对这一情况,可以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指出工程应该需要的材料的性能、品牌、质量等,严防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总承包力要对和材料

4、签订的分包合同

在当前的分包公司中,现场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针对这一情况,要在合同报价前对分包公司的职员素质、技术水平进行详细的考察为了避免素质小高的施工队伍进入,可以使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力法,来对分包公司进行实际审查,总承包公司要实时的要求分包公司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关键时可以参与项目管理。

有关的市场信息和材料知识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从而避免分包商钻空的可能性,提升企业自身的业务水平,定时的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对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的分析,并制定相对应的改进策略。

5、分包商延长工期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分包商拖延工期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总承包公司要加大对现场管理的检查力度,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并及时和分包商进行交流沟通。工期控制应该通过对进度计划的管理来实现,不光是加大现场管理的力度,要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有相应的奖惩办法等等,才能保证工期。

6、分包商不重视项目的完整性

部分分包商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项目的完整性没有足够的重视,针对这一情况,可以在签署和同时,对分包商提出承担协调配合的义务,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奖罚制度,来对现场进行管理,严格要求分包商遵守总承包公司的管理要求,让分包商建立项目完整性的观念。

7、总包公司不正视自身的义务

针对总包公司小正视自身义务这一情况,分包公司可以和总包公司,树立相同的利益观念,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各自对自己的义务进行担当,而且,要建立完整的书面证据。

总之,建筑工程总承包自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筑工程总承包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转包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需要我们在工程实践中加以区别,以期防范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减少纠纷,提高企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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