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市场经济体系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12 09:36:4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市场经济体系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市场经济体系

第1篇

但是诚如所料,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是机遇,也是挑战。所获利益越大,遭遇危机的风险也越大。当前我国外向型产业就由于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蔓延遭遇了寒冬。于是,就有人开始质疑改革开放是否过头了?加工贸易是不是罪魁祸首?外汇储备是不是拱手送给美国人去消费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议论?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当前我们所面临的是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比起美欧日等经济大国,我们所受的冲击是最小的。现在,中国人照样购物、照样旅游、照样购车。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依然完好无损,信心十足地向着保持8%的增长率而努力。全世界都把目光投向了中国,期盼中国带领世界走出危机的阴霾。

一些人受金融危机困扰,有些怨言,自然难免。大家都来探讨应对危机之道固然也是好事,但切莫误以为融入世界都是罪过,百害而无一利。一定要避免“倒洗澡水把孩子也泼出去”的情况发生。

这次危机带来的最重要的启示,就是世界各国都认识到国际金融货币体系需要进行重大改革,这也是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长期追求的目标。20国集团的形成为中国参与国际金融货币体系的改革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它向世界宣告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行之有效、生气勃勃的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该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国完全有能力对世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一轮改革可以说是全球经济的大洗牌,不仅涉及多边金融货币体系的改革,对于各国而言,也必须进行根本性的结构改革来适应全球经济格局的变化。谁先迈出正确的第一步,谁就可能占据上风。

目前,中国已经处在相当有利的位置。但是中国也要加速进行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自身的改革,以适应来势凶猛的全球化进程。我们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汇率体制、宏观调控机制、银行监管体制、风险管理体制和资本账户体制都面临重大的改革压力。若改革成功,就可能使人民币成为人们企求的可兑换货币;若满足现状、不求进取,那就只好继续仰仗美元的颠簸起伏了。

一方面,危机逼得我们的产业加速升级换代、加速技术更新,以质取胜、以自主品牌取胜已经成为了产业调整的必然方向。更重要的是,危机使我们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们认识到,需要用全球视野来制定自己的经营战略,需要历练足以同全球同行竞争的品质和能力,否则就难以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生存。

30年改革开放成功的奥秘在于不断地进行改革,调动人的积极性,解放生产力,使人人都有创造财富的机会。应对危机,就是转危为机。这场危机应当成为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动力。因为,改革的成功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

第2篇

关键词:合同 合同法 市场经济 作用

一、合同、合同法的概念、适应范围和基本原则

明确合同及合同法的概念有利于深度了解它们在经济体系中的作用。

1.合同的基本概念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这些法律特征也就构成了合同法。下面简要说明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主要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3)合同是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2.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的概念其实很简单,它是一部法律,用来调整和谐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关系的一部法律,它主要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有效和无效及合同的履行、解除、变更、保全、违反合同的责任义务进行规范约束。

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法适用于两个或多个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义务关系的相互协议;(2)合同法适合使用的合同是各类民事主体订立的民事合同,这类合同要求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签署,如果在被动强迫下订立则无效。(3)合同法适用的范围很广泛,包括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等协议、从这里可以看出合同法不适用于那些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所签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不能用合同法来规范约束的关系

(1)政府部门依法执行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类活动,就不属于民事关系,它属于行政管理关系,要用于政府部门有关的行政管理法律来调整;(2)法人或者组织内部的相互管理关系,因为其属于公司、企业内部的矛盾,不属于合同法应有的范围,所以不适用合同法;(3)属于家庭内部的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也不适合用合同法来调整,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有特殊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调整。

5.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才能够更好、更灵活的运用合同法,避免因错误的理解而造成法律上的纠纷。以下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的原则。《合同法》第3条明确指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2)以公平、公正、诚实为原则。可以根据《合同法》的5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力义务。”来了解。(3)还应当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一基本原则可以从《合同法》第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中得出。(4)依据法律而拟定、签署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经过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合同法最基本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从而对探讨合同法在当代经济体系中的作用更加有利。

二、中国当代的经济形势

据笔者多年研究调查和分析,据说当代很多人不看好中国目前的经济形势,甚至有一定的误解和误区。大多数人认为中国经济市场中的泡沫太多,前期的发展太快,而后期的经济增长过于平缓,甚至有下滑的趋势,认为中国的经济开始走向衰退的道路,国民生产总值与实际的人民收入相差较大,不符合人民心目中的期望而不看好中国的经济发展,有的人甚至还产生了消极的想法。在下面的研究讨论中,笔者会分析目前中国的形势及对误区的纠正。

1.过去几十年的经济飞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经济快速增长主要是依靠国家的投资建设带动,在沿海地带的外汇及内地的房地产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等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2.由于世界经济的缓慢和外贸出口率的降低对世界各大国家的经济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中国的资本投入与国民生产总值是同步增加的,所以对中国所产生的创伤较其他国家较小。3.目前,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但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就进入了衰退期,而是,国家对目前的经济形势进行一定的调衡,这种调整需要一定的磨合期,使中国的经济平稳的发展,减小城乡差距,真正达到共同富裕的阶段。4.加大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就业保持稳定的增长,工人是企业发展最大的支柱,有足够的工人,才有足够的产品和利益。

由于过去中国的经济发展过快,导致现在经济体系的改革具有一定的矛盾和困难,发展过快,经济基础得不到时间稳固,给小企业的发展增加了一定的困难。这个是经济改革中势必会产生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可避免,中国经济要改革成功就一定要跨过这个坎。

三、合同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当代市场经济基本的法则之一,关联着我国市场经济提的形成。在人类很早以前的发展中,奴隶制度国家的出现,对原始习惯提出法律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打破了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之间的界限隔阂,增加了交易的成本和交易的成功率,使交易越来越普通、平凡。研究历史轨迹,通过法律和文化经济的交错发展可以看出法律与市场、经济、商业都是交织相错的,它们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共同发展,一方面的进步势必会造成另一方面的进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变得越来越大,各种事物都将可能变成商品,范围越来越大企业由于生意的拓展而需要签订的合同也变得多了起来,其内容也变得丰富起来,对合同条款的要求和格式也越来越高,签约的程序和手段也变的规范得多,这都需要法律程序的约束和法律的保护。根据笔者的研究调查,主要总结出以下几点合同法在经济体系中的作用:1.平衡协调作用是对经济法的有效运用,从全局出发,平和协调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各行业育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因素。对我国的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给予保护。并且市场主体进行了规范,给个行业个主体进行了规定,这有助于对市场的有效运转的提高,也可以保证市场的良性运转。给整个经济体系起掌控全局的作用,它为整个经济体系提供给了一种指引,给在经济体系中产生的活动提供了一种必要的保护。合同法以合同的形势在经济体系中出现,经济体系中活动的建立都是以合同的形势来表现的,民事当事人根据合同确定自己履行的义务以及享有的权利。2.合同法为民事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减少法律的纠纷,当个体产生合同的纠纷的时候,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给民事当事人一种经济财产的安全保障,在当代中国的经济发展中经常会产生法律的纠纷,大多数是因为合同而产生的,大部分当事人由于不了解合同法适用的范围或者细节而签订了错误的合同,有的甚至不签订纸质合同仅仅是定的口头协议,这就会在工程完工以后产生利益上的纠纷,合同可以给法律提供一种证据,保证了企业的良性发展,为企业的做大做强起到了促进作用。3.合同法最终会使经济趋向于统一化,世界在进步,人类也在进步,合同法也在若干年以后逐渐的更加完善、更加完美,适用性更加广泛,漏洞及缺陷也会越来越少,完善的合同法就促使了经济体系的统一化,统一的世界经济化体系把世界各地经济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促进各国经济的共同进步。

四、结语

合同法与经济的发展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合同法调整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市场经济也补充着合同法,合同是两者间的枢纽。合同法明确提出了它的适用范围,从而节省了人们在草拟合约、交易谈判、组织经营、改革制度、维护治安、诉讼纠纷等方面所花费的成本。合同法也给予了一种人权保障,不论年龄,不论性别,在合同法的面前都是人人平等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给大家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合同法是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法律,熟悉了解合同法,可以减少经济利益上的纠纷。

参考文献:

[1]张建武,高松茂.《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09年02期

[2]吴宏洛.经济全球化下的中国劳资关系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

[3]邱友锋.新劳动合同法与企业用人决策、员工人力资本投资[D].复旦大学,2011

第3篇

【关键词】经济伦理;市场经济;资源。

一、经济伦理的定义及表现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对经济伦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对经济伦理的学科性质和定义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1)经济伦理学是关于经济制度伦理和经济行为伦理的学说。(2)经济伦理学是经济活动中的伦理精神、气质和看法的理论化形态,或者是从道德角度对经济活动的根本看法。(3)经济伦理学是研究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以及直接产生于人们经济生活和经济行为中的道德观念的科学。(4)经济伦理学是研究对经济行为的合理性的价值论证的科学。(5)经济伦理学是研究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完善人生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基本规律以及明确善恶价值取向及其应不应该行为规定的学问。(6)经济伦理学是一门经济实践的道德科学,它以研究经济与伦理的关系、经济活动中的伦理道德的形成、发展规律以及经济行为的伦理正当性等问题为对象。(7)经济伦理是人们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生活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这些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国内外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和认识现状。

任何学术的讨论都不应该离开现实的生活,经济伦理和经济行为是密不可分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伦理问题,那么经济伦理指的是规范经济学对经济制度和平等、效率等经济范畴以及个人消费等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研究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经济伦理指的是经济活动、经济行为的道德前提和背景条件,人们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应该与不应该问题,它也涉及经济制度、经济秩序的合理性,经济主体的伦理关系性状以及经济范畴的价值判断。

二、经济伦理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也随之共同发展,相伴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伦理已成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经济伦理一旦形成就会对人们的经济活动产生作用,为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经济伦理是协调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经济伦理对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这种调节和协调作用,表现为用伦理规则调节和协调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为经济发展提供一系列的伦理道德原则。从而调整人们的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并促使人们的经济行为朝着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道德基础是经济伦理体系的基石,是经济伦理的第一层次。职业道德、经济信用即为这一层次的内容所在。

2.经济伦理是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保证。从“经济人”的角度看,其经济活动的目的只是获“利”,而不是讲“义”。但在全面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人们的物质生活有了保障,导致市场经济上确实存在着一只无形之手,这只手不管“经济人”的主观动机如何,它都会把种经济行为调整为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达到有效、合理地配置资源的目的。以经济活动中的交易行为为例,有交易活动就必然需要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所需要的成本。交易费用的增加或减少与经济伦理道德有很大关系。一个缺乏伦理道德规范的社会,将引发大量的交易成本,在没有伦理道德约束的条件下,交易成本是很高的,比如,定金和鉴定费等;而有了经济活动的道德规范,则可大量节约交易成本。当经济伦理引入经济活动中并要求交易双方都遵循道德规范时,就会产生一种彼此信任的关系,它意味着双方提供的关于商品、服务、工作效益的信息是真实和可靠的,双方对于合约的执行是严格的,因而经济风险相对就少,那么为此付出的交易费用自然就会降低,才会以较低成本实现自己利益上的最大化。

3.经济伦理是一种经济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一些明智的企业家之所以对经济伦理给予特别重视。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经济伦理可以带来效益,能够促进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经济伦理在主体经济活动中的价值和作用表现在多个层次和方面,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考察。如果从经济活动的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来作简要概括,可以认为:在宏观社会层面,经济伦理是一种社会资本;在中观企业层面,经济伦理是一种无形资产;在微观个人层面,经济伦理是一种人力资源。经济伦理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行为规范和价值精神,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它通过优化经济主体的素质,激发生产经营者的能动性,协调经济活动中的人际关系,营造经济发展的优良环境,促成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推进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转贴于  4.经济伦理是社会经济制度的精神要素,是一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在我国传统文化中集中反映在儒家思想及其他诸子百家的思想上,对市场经济伦理的形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包含:(1)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完备的法律体系构成现代社会秩序的框架。因此,守法是道德基础,是公民的基本素质。

(2)市场经济关系以等价交换为基础,反映在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关系上。所以,一切包含等价交换关系的行为都是合乎道德的,并有利于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

5.经济伦理在经济活动中主要发挥作用的是其对象——人。人是创造一切经济价值的主体,通过激发人们的伦理意识、协调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改善社会的伦理状态,使主体的能力得到更为充分、更加有效的发挥,去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在此经济伦理研究的既不是生产关系,也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研究人们(或经济主体)经济行为与伦理道德的内在联系。同时在范围上,包括人类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行为规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改革开放为经济伦理注入了新的内容,它要求人们从观念上扫除阻碍经济发展的旧经济伦理,使人们伦理观念与经济发展同步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三、建立伦理约束的必要性。

1.伦理约束对市场的经济建立具有重要作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经济一体化日益突显,而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竞争经济,竞争的前提是需要社会形成一种公平、公正的经营氛围。将来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全方位的竞争,现在和未来的竞争已不仅仅局限于资源、技术、产品、营销、人才等基础层面,更多的体现在管理、道德、文化的竞争上。伦理,作为管理的一种新趋势,对于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规范市场经济又是由法制和伦理两种手段完成的。因此市场经济又被称作“法制经济”和“伦理经济”。所谓法制经济是指要依靠立法与执法来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运用法律来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而伦理经济,是依靠信誉、人格、良知来建立相互交往的关系,保证人们的行为不仅合法,而且合情合理。

2.伦理约束的建立对企业管理的重要作用。伦理观念在管理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完全缘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它同样面临着一系列伦理问题。其中,诚信和道德是经济伦理最重要的内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保持经济伦理天平的平衡,需要从他律与自律两个角度考虑。在他律方面,经营者一定要有法律与制度的约束。目前,在企业管理中,相应的法制建设需要跟上经济发展的过程,尽快地健全与完善,使不讲伦理的人没有可乘之机。但是任何法律制度都会有不足之处。这就需要人们借助自律的形式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自律方面,诚信和道德问题的实质在于文化。企业的诚信和道德要借助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企业经营中,不能取信于人,就会万事无成。以诚信为本的道就是商道,就是伦理的最基本要求。企业制定自己的发展战略,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最终获得竞争优势,无不得益于这种商道。这种道的核心在于人。企业的管理者要取信于自己的员工,取信于自己的顾客;同时也要指导员工取信于外部利益群体。就是说企业的管理者要将诚信和道德作为自己的管理价值观,用以指导企业的管理实践,彻底明确管理在于得人。

参考文献。

第4篇

一、对监管者缺乏监管的证券监管博弈分析

证券监管博弈模型的博弈双方是证券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从证券监管的实践来看,证券监管者是多元化的,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交易商协会,还可以是证券交易所或者别的什么机构。不过几乎各国的证券监管都是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共同完成。我国采取的也是这种模式: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代表政府进行强制性监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进行自主监管。至于被监管者,笼统的说就是整个证券市场,即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以及他们在证券市场上的活动和行为。不过绝大多数国家都把证券监管的直接对象定位于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具体包括发行各种证券的筹资者(政府、企业)、投资各种证券的投资者(政府、企业、个人)、为证券发行和证券投资提供各种服务的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托管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以及为证券发行和证券投资提供各种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实施证券监管对于监管者是有成本的,即监管者的行政成本。为了实施监管,监管者需要设立监管部门来专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关条例和细则(如证券发行审核、证券稽查等),这一过程中自然需要耗费人力、物力以及监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并且监管越严格行政成本越高,为了分析方便,假设监管者只有两种纯策略选择,分别为低成本(low cost)的普通监管(监管成本为cl)和高成本(high cost)的严格监管(监管成本为ch.chcl) 。

实施证券监管对于被监管者也是有成本的,即被监管者的奉行成本。被监管者为了遵守或者符合有关监管规定不得不承担额外成本,如为按照规定保留记录而雇佣专人的费用、提供办公设施和材料的费用、聘请专门中介机构的费用等,只不过这种奉行成本以抵减收益的形式存在。在利益的驱使下,被监管者有可能为了增加收益(包括一非法收人)、降低成本(包括奉行成本)而进行违规操作。所以假设被监管者的纯策略选择是遵纪守法或违规操作。若遵纪守法则可稳定获得收益凡(已扣除了证券监管的奉行成本);若违规操作且未被查处,则可获得超额收益(违法所得或降低的奉行成本)r ( reward ),但若被查处则不但要没收非法所得,而且还会被处以罚款,此时的罚没总成本为p( punishment )。进一步假定,在被监管者出现违规行为的情况下,低成本的普通监管是查不出来的,而一旦监管部门采用高成本的严格监管,就一定能予以查处并处以罚款。

基于前述假设,考虑到证券市场上博弈双方得益信息的可获得性,建立证券市场上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并用矩阵形式示如表1。

利用划线法可以很容易地找出该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监管者实施普通监管,被监管者进行违规操作。最终结果是:监管者虽然付出了一定的监管成本却毫无作用;一部分被监管者违规操作获得了超额收益但却使其它的证券参与者遭受损失。显然,这是一个低效率的组合,只会加重证券市场的不规范性,违背了实施证券监管的初衷。

二、对监管者实施监管的证券监管博弈

若我们对证券监管部门实施监管,那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这里让我们进一步假设,如果监管者通过严格监管查处了被监管者的违规行为,就会得到一定的鼓励b(bonus),这种鼓励既可以表现为物质奖励(比如来自违规者的罚款,用以增加办公经费),也可以表现为社会公众对其褒扬带来的精神鼓励,或者兼而有之;但是如果监管者为了节省成本(或偷懒)只进行了普通监管而导致被监管者的违规操作得以成功,则要对其施以一定的惩罚f(fine),这种惩罚可以是行政上的、法律上的或是经济上的。如此一来,上述博弈模型就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博弈模型的得益矩阵如表2。

仍然利用划线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当对监管者的监管力度较大、使得对其的鼓励与惩罚的量化绝对值之和大于监管者实施普通监管和严格监管的成本差时(即f+b>c-c}),该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从而避免了(普通监管,违规操作)这种低效率策略组合的出现。这种情形下,博弈双方都将在博弈中采取混合策略,即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各自以一定的概率随机选择严格监管或是违规操作。让我们定义:监管者进行严格监管的遨纤二几登三寻多笼罐熟:弓多雀诺态咬乏导铸泉录名室圣聆多石杀涟返络题透汉蛋定召砖罗亨恶璧三兮概率为r,进行普通监管的概率为(1-r);被监管者选择违规操作的概率为e,遵纪守法的概率为(1-e)。

给定e,监管者选择普通监管r=0和严格监管二1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即,若被监管者违规的概率小于(c‑-c,)/(f+b),监管者会选择普通监管;若被监管者违规的概率大于(c‑-c洲(f+b),则监管者选择严格监管;若被监管者违规的概率等于(c‑-c,)/(f+b),监管者就随机地选择普通监管或者是严格监管。

给定r被监管者选择遵纪守法e=o和违规操作e=i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即,若监管者进行严格监管的概率小于r/(r+p),被监管者的最优选择为违规;若监管者进行严格监管的概率大于r/(r+p),被监管者的最优选择为遵纪守法;若监管者进行严格监管的概率等于r/(r十p),被监管者则可能违规也可能遵纪守法。

因此,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是:r=r/ (r+p).e=(c,}c,)/(f+b)即,监管者以r/(r+p)的概率进行严格监管,被监管者以(c‑c,)/(f+b)的概率选择违规也可以解释为,市场上大量的被监管者中(c,}-c}/(f十b)比例的被监管者选择违规,(f+b-c‑+c,)/(f+b)比例的被监管者选择遵纪守法;监管者随机地对r/(r+p)比例的被监管者进行高成本的严格监管,而对剩余的被监管者则仅采取普通监管。

三、结论

第5篇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都明确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省第十次党代会也明确提出,要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推动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和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互促共进,大力建设诚信贵州。因此,完善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三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贵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

社会信用体系是发展的基本保证

政府信用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无法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有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贵州而言。政府信用建设事关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事关投资软环境的改善,事关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事关贵州经济社会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上海、广东、浙江等地政府已经将政府诚信建设作为“必修课”来抓,因此获,导了世界各地金融界、企业界客商的青睐,也获得了当地民众的普遍赞许,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企业信用建设是市场经济繁荣的必要保证。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构成,企业信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实已经证明,企业信用的发展与发达程度决定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发达程度。由此可见,企业信用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贵州经济基础薄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资金短缺,融资难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老问题。尽管历届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呼吁,但是实际收效甚微。原因何在?实际上,信用认同是融资成功的关键,因为在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中,一个诚信缺失或是无法了解其诚信记录的企业,是根本不可能获得银行或投资人的资金的。

因此,加快贵州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是解决贵州企业融资难的前提,是推动贵州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个人信用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建设个人信用体系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为每个人建立一个信用档案,为每个人提供一个经济身份证,从而提高个人之间或个人与机构之间的合作效率,减少违约、失信、欺诈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在中央银行的具体推动下,覆盖全国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在建设之中,目前上海、深圳、四川、重庆、云南等地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构建诚信贵州

从2003年11月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开始,我省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各职能部门从各自分管领域展开了企业原始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企业诚信意识有所提高;个人征信工作在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的大力推动下也取得积极进展。

但总体而言情况并不乐观,仍然存在有关政府部门及领导对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感认识不够,部门责任分工不明确,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滞后,征集信用信息范围不宽和信息质量不高,信用信息的深入研究和有效利用不足,政府信用体系有待建立,群众广泛宣传教育工作不够,信用专业机构参与程度较低,专业信用产品缺乏等等问题。

上述情况与周边省份和地区的差距较大,已经远远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已经与建设贵州市场经济体系的目标不相适应,直接影响贵州经济社会的历史性跨越和又好又快发展。加快贵州信用体系建设,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高度重视贵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政府主要领导应对该项工作给予进一步地重视和支持,把它作为影响贵州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亲自挂帅、亲临现场指导工作,组织制定《贵州信用环境建设总体规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相关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制约工作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推动信用法规体系建设,使得信用工作有法可依。人大立法机构应该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调查和研究,积极学习和借鉴目前国内先进省区的建设经验,结合贵州地方实际,尽快推出一整套适宜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信用法规体系。

建立信用信息的收集、沟通、共享机制。要整合党委、政府、党派、社团组织、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各种资源,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主体信用信息收集渠道,解除部门信息垄断,提高信息整合效率,降低协调成本,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利用和社会共享。

加快推动政府信用体系建设。要努力打造“守信于民、服务社会”的诚实服务型政府。参考上海、浙江等地做法,从服务、决策、执行、监督、信息五大方面人手,建立起政府服务信用、决策信用、执行信用、监督信用和信用信息五大机制,建立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公务员信用档案,形成高效、廉洁、诚信的行为规范,较好地垂范于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企业信用评价、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全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长远发展规划框架,明确以企业信用自律为基础、以政府政策支持为导向、以信用评级为激励惩戒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全省企业信用服务体系的建设,突破政府部门之间企业信用信息壁垒,实行信用信息互连互通、信息交换,充分调动专业中介机构参与征信、评级、咨询服务和深入研究等,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机制的工作基础,使“诚信品牌”成为企业的生存之本,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推动企业信用产品在政府行政运作中的广泛使用。对于政府各级行政部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无偿、无息或低息专项资金,或是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出面招商的项目。以及各项企业资质认定审批和评级评优工作等,应该做出相关规定,要求相关企业必须提供信用状况报告,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作为企业是否获得政府相关工作认可的重要前提,这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诚信意识的建立,而且也有利于政府部门进一步规避运作风险。

推动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利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人行系统对个人征信工作的开展,扩大信息收集的渠道和范围,加快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高公民诚信意识。此外,借鉴湖南、上海等地做法,推动个人信用报告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比如在招聘、借贷、婚介、扶贫等方面广泛引入运用。

大力支持和培育市场中介组织的成长。由于信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要求,我们应该借鉴上海、四川、云南等省区培育中介绍织的经验,在市场发育的初期,加大对信用征集、咨询、评级、担保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允许合格中介机构向政府部门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参与技术性工作。同时,要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性政策,落实试点范围,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从而调动企业和有关方面参与和配合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第6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

经济效益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国家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企业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这是它赖以生存、求得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国家财政资金和增加积累的源泉。因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利益之所在,同时也是发展国民经济、增强国力之所需。何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产量和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人则认为是市场畅销或上缴利润,也有人认为是产值。笔者认为这些都是考核企业的单项经济指标。马克思曾经说过,“真正的经济――节约――在于节约劳动时间,即低限度的,降低到最低限度的生产成本,但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马克思这一论断完全反映出现代管理中有关“投入产出法”的实际运用。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指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有目标、有规则、有计划地按着“优质、低耗、高产、安全”优化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目标,有程序、有系统地组织企业的生产技术,分配销售等环节的工作,通过产品销售回收资金。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方面的数据运用现代数学方法计算其投入、产出比例,以最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产出,从而体现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在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及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我国国民经济真正形成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两个基本层次。对此,分别研究建立它们各自的管理规律和管理途径,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基于上述认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八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奠定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抓好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二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三是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经济体制改革上述三个相互联系的任务提出既指明了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向,又提出了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管理体制所必须具备的市场条件和微观基础。这标志着我国对于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问题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是相对而言的,它们二者之间虽然没有天然的鸿沟,但也决不仅仅是范围的区别、量的区别、层次的区别。

一、从内涵上划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主要有两个标志

第一,是否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一个企业、公司,它的范围再大,产值再高,但它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微观经济范畴。而县、乡的经济,它的范围再小,产值再低,由于它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因而属宏观经济范畴。在旧的体制下国家直接经营企业,国家统负盈亏,企业实际上是国家政府部门的附属物,而全国实际上也是一个大企业,也就很难区分宏观与微观经济。第二,是否是经济总体。一般说宏观经济表现为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而微观经济则表现为一定的经济个体或经济系统要素。据此,不难得出结论,宏观经济就是指一定范围的经济总体及其总体运行。其外延包括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地区、城市、部门、县、乡镇总体等。微观经济则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及其活动,其外延包括企业、公司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经济单位。因此,单从管理主体方面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凡是国家政府机构发挥其应有的经济职能所进行的管理则是宏观经济管理。这一点也是划分宏观、微观经济管理的显著标志之一。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宏观经济管理就是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大体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经济效益,对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所进行的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等过程。在这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是宏观管理的主体,一定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及其运行是它的客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是目的。规划、调节、监督、服务则是它应发挥的主要经济职能。

二、理解、掌握宏观经济管理的本质特征

综观我党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都包含了两个基本方面:即一是要坚持搞活企业,搞活微观经济;二是要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这两个基本方面是相互统一、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忽视任何一个方面,国民经济就不能协调稳定地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就不能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管理体系,这是由它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首先与微观经济管理相比,它的特点主要是:(1)管理主体的行政性;(2)管理客体的总体性;(3)管理方式的间接性;(4)所需信息的综合性;(5)管理目标的全局性。其次,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与资本主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也有本质不同,主要表现在:(1)指导思想不同;(2)管理主体与客体不同;(3)管理内容不同;(4)管理方式不同;(5)管理目的不同。

总之,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经济体系不同于过去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且在指导思想、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从指导思想上说,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是建立在社会主义产品经济基础上的,而宏观调控体系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力求做到计划与市场即价值规律调节的统一。从管理的内容上看宏观调控体系则以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为前提,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混淆一起,统包统揽。宏观调控体系的着眼点主要放在国家政府部门以对整个宏观经济的长远和全局发展进行规划、调节监督和服务上。从管理方法上看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主要运用间接管理的方式,运用指导性计划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间接的调节和引导,而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则运用直接管理,指令性计划、行政手段为主的方法进行直接的全面的控制。

三、完善探索实现经济管理结构规律

第7篇

[关键词] 市场 市场管理体制 经济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是,从总体上看,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我国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还存在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问题,但从现代经济增长的规律和中国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看,粗放型增长是没有出路的,必须改变相关的经济增长方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及市场管理体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一、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一)我国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资源约束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例如,我国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数的25%,人均耕地为世界人均数的12.4%,森林资源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3%,草原面积为世界人均水平的33.4%,矿藏综合人均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50%。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资源短缺问题更加严重,严重的资源约束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重大挑战。

(二)生产要素的粗放利用制约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

我国目前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依靠物质资料的高消费实现的。据有关专家分析,我国创造每单位GDP的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4倍。日本的11.5倍,美国的4.3倍,德国和法国的7.7倍。我国不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无法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生产要素的不可持续利用导致生态环境破坏,自然承载能力下降。

经济发展欲望的无限性与自然承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不断在深化。我国高速增长的人口伴随着快速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同时也加快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森林资源减少,温室效应,沙漠化,污染加剧,河水泛滥,水土流失,气候异常等。

二、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战略决策

(一)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

由于中国经济多年的快速增长,现阶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备了较强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市场化改革不仅仅给我国带来了持续20多年的繁荣,也给中国带来了深层次的变革,它从根本上改革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基本关系,从本质上变革了中国社会的权力格局。因此要正确引导市场主体优化配置资源,完成由政府主导经济增长方式向市场主导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市场不仅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市场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国家必须对市场活动加以正确的引导和调控。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又处在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尤为重要。市场的消极性,必须靠国家对市场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来加以弥补和克服。

(三)转变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供求变化,由价格调节资源分配的经济,其本身要求自愿,自由,有序的进行,反对超经济强制。但是,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至今政府的改革仍然滞后,行政配置资源的做法大量存在,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因此,必须下决心转变政府职能,让政府的权力从市场过动中抽身,走宏观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三、结束语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也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既然是一个新的理论尝试,肯定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它会有我们意想不到的问题发生,这些问题都是前进中的问题,这些矛盾也是前进中的新矛盾,它正好说明我们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继续努力探索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完善国家的各项职能,完善市场体系及其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振兴中华的强国之路,正是由于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块坚实的理论基石,中国才找到了通往现代化的道路,开启了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过程,改变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命运。

参考文献

1. 王亚飞〈我国经济可持续增长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年第4期总第112期

第8篇

(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镇政府,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摘 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上,信用始终是一项内在要求,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市场经济越是发达,就越是需要诚实守信。为了能够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有必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并以此来推动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本文立足于这一现状展开讨论,并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相关环节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举措。

关键词 :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中图分类号:F0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0-0240-01

前言

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且不完善,导致经济生活当中的信用缺失现象屡见不鲜,极大地提高了交易的成本,使得资源配置效率极为低下,对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也是极其不利的。在这种情形之下,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当务之急,我们有必要从多个方面着手,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1、当前信用缺失现象的影响

1.1国家经济建设蒙受损失

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因此要以人民为主,为人民服务,并以此来促进我国社会实现良性发展。但是,在现实条件之下,我国很多地区的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考评缺乏科学的体系以及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这就是使得政府当中的失信行为屡见不鲜,最终严重影响到了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影响,使得国家经济蒙受损失。

1.2市场混乱,代价沉重

目前,我国存在一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的环节当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失信问题,这也终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阻碍。有的企业为了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谋取较高的利益,生产劣质产品,使得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重受损,尤其是食品类企业,一旦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就极有可能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甚至会出现丧命的情况,前几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就导致婴儿死亡,其造成的后果令人触目惊心。如果企业不能够约束好自己,那么众多企业的作用之下必然会导致市场混乱,在给企业的名誉带来巨大的损害的同时,也会使其受到惨重的代价。

1.3影响人与人的交往,纠纷迭起

人与人的交往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有了信用,人类之间才能够实现良性的交往,如果在社会当中,信用程度普遍低下,那么每个人心中都会封闭起来,相互防范,不能够真心相待。那么,在进行经济活动的时候,主体之间的交流会使得成本急剧增加,并使得办事效率不断低下。有的时候,人们为了一己之私就会做出危害他人的事情,最终导致纠纷迭起,阻碍企业和国家经济的繁荣发展。

2、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2.1强化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公平竞争的经济,也是一种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完善发展的阶段,在有些环节依旧存在没有可靠的法律保障的情况,譬如说,对于违背信用的商家,我们没有相应的惩戒机制来进行约束,甚至还有很多失信者逍遥法外,屡次触犯道德底线。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制建设经验来看,惩戒机制的建立是极其必要的,尤其是对于我国的国情而言,只有当违法成本升至大于预期收益的时候,才能够强有力地予以失信者一定的打击,使得失信行为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转。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只有法律法规的完善,才能够让社会各个领域都能够强有力的认识到社会信用的重要性以及失信所带来的破坏性,从而能够将市场竞争引导一个良性的平台上来。

2.2转变政府职能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当中,政府信用始终在社会信用建设当中占据主导地位,它不仅影响着到经济的秩序和社会的稳定,还会影响到政治的安定。我们应当重视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使得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思想道德素养都能够提升到一个崭新的层面上来,从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此外,还应当建立起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考评体系,让政府官员的所作所为都能够在阳光下进行,从而保证政府职能的履行。长此以往,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财政负担,减轻贪污腐化的现象不断滋生,使得社会的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地配置,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

2.3培育信用精神,加强道德建设

我们有必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信用道德教育,目的就在与让我们的公民具有诚实守信的意识,并且将信用视为一种极其重要的不可丢失的财富。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当中,如果没有信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将寸步难行,甚至会身败名裂。为了能够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利益,为了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们要尽快培养人们的现代信用意识,用这种意识带动各个领域的进步。

3、结语

总的来说,社会信用是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不能一蹴而就。在这一过程当中,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树立诚信意识,充分意识到社会信用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之上用现代的信用制度催生崭新的信用理念。

参考文献:

[1] 高煦照.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诚信问题[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1).

第9篇

一、公证的效力

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具有以下法律效力:⑴、证明效力,《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是相反证据足以该项证明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除外”。⑵、执行效力,《公证法》第37条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人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⑶、法定公证效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的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二、公证为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信用的社会基础

诚实信用,本是以商业习惯的形式存在于市场经济活动中商人之间的道德准则。最早将这个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规范的是《法国民法典》。诚实信用虽然是西方法律的产物,但他作为一项基本的道德准则,我国自古就有之,民间商人信奉的“童叟无欺”、“买卖不成仁义在”,说的就是诚信这个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虽然强劲发展,但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造成急功近利,损人利已等观念膨胀。一些人靠不择手段获取了大量非法利益,不但没有被追究反而越来越风光。而一些讲求市场规则与诚信的个人或企业,却因为有“老实本分”而赚不到钱或吃大亏。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最终造成了人们思想观念的扭曲,诚实守信者不被尊重,不讲规则、不讲诚信却成了理所当然。债权人要为债务人送礼,欠债的不还还理直气壮。在计划经济时期,信用靠国家公信力来维护。而市场经济时代,只有靠法律和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并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才能消除上述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作为的公证机构,在信用体系的构建中,却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公证是靠信用吃饭的行业,其出具的公证书被看成是诚信的法律形式,因为公证机构所出具的公证文书不外乎是对一个事实或者人们的某一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公证的信誉是这份法律文书在社会上的公信力。其次公证在社会上已树立较高的信任度。有的学者认为,公证具有“准司法”的法律地位。这是其他任何社会中介不具有的法律地位,也是公证自身优势所在,在市场经济中,与律师等其他社会中介相比,其社会公信力表现的越来越强。第三公证活动的结果,可以作为建立信用制度的基础,如每个公证处都建立一种信用记录档案,并完善它,使其成为一种可靠的社会资料,必将促使社会信用和制度的建立。反映在具体的公证事项中,作用就更加明显。我国合同法第101条对这种债务提供了提存这一清偿方式,如一方当事人想提高租金而拒收承租人的租金,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债务人为保护自身利益向公证处申办提存公证,将租金提存在公证处,及时而又全面的履行了合同义务,不给出租人有机可乘。这就为当事人讲信用,全面履行义务提供了社会环境。同样在充满机会也充满陷阱的市场经济中,每个参与者斗智斗勇,要时刻防范如诈骗、各种违约造成的诸多风险,提存公证提供了防范风险的有力保障。当事人可以将定金货款等提存于公证处,等约定条件成就时再交付。真正的交易可以放心地履行,而商业诈骗在提存公证面前会原形毕露。

三、公证为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目前有些管理机关或部门对外承诺非常好。但许了愿却不能很好地落实,言而不信,行而不果,无法取信于民。有些执法者在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时,因私利而不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降低了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社会上各种评选活动中的假选票、假唱、剽窃他人作品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有违诚实信用的种种作为,不仅严重干扰了经济生活的正常秩序,更为可怕的是它极大的扭曲了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正常关系,致使公众对管理者或社会上组织举办的一切事情,都抱着不信任的态度,认为他们在欺骗别人或自已是被欺骗者,对谁都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然而,对公证机构,社会上却情有独钟,这是因为公证是专门证明机构,同时又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其证明效力优于其他证明,公证的这种“二重性质”得到了社会上的青睐。因此,公证在社会上可信度不断提高。如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彩票开奖、拍卖等一些需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操作的事项,均有邀请公证人员参加,从而增加透明度。某县举办一期开奖活动,主办单位邀请了在关单位领导和观众代表以及公证人员参加开奖现场活动,因为公证人员的制服没有明显的标志,当会议开始时,台下观众要求承办单位邀请公证人员参加,以示公平、公正。当举办单位说明公证人员在场,公证人员出示了工作证,观众查明确实是本县二名公证人员后才放心,这是社会渴望公平、公正的环境,同时也是对公证的高度信任。一些弱势群体签订合同,为寻求保护,首先想到的是公证机构,如目前颇具争议的术前医疗公证。对一个高危病人来说,手术是风险很高的,作为一个患者,万一出意外,担心医院推卸责任,要求公证。对于医生来,办公证却是解除后顾之忧,变压力为动力,有助于提高医疗水平,这样双方当事人都吃了定心丸。可以说,社会上哪里可能出现不公平、不平等的地方,公证就会出现在哪里,那里就洋溢着公平、公开的气氛。可见公证为营造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起了积极的作用。

四、公证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保障作用

公证制度是保障实体法正确实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个人诚信和外部约束机制之上的,要维持它的平衡点,单凭人们自觉行为这点不够,要有权威机构加以引导,规范人们的行为。而法律恰恰赋予公证这个职能,充当政府、企业、市场三者之间的角色,运用公证效力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法律上的干预,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1、公证的执行效力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起作保证的作用

在经济活动中,常常会出现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作为,及时制止或制裁这些不良行为使他们全面履行合同,恪守信用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是非常关键的。在这一点上,公证的执行效力起作很重要的作用。例如金融系统在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过去主要是在贷款出现风险时,依靠向法院来追讨,此时风险不仅已经发生,而且往往会陷于费时,费事、费力的诉讼。更经常碰到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在案件胜诉后无法归垫的。银行诉讼标的大,需垫支的案件受理费多,“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实教训,使银行一般怕对欠贷企业轻易,这是目前金融系统大量逾期贷款不能及时清收的一个重要原因。公证制度的特殊职能,正好非常适合金融风险防范,特别是信贷资金的安全保障。这是因为:⑴公证促进信贷关系依法建立,把信贷活动一开始就置于法律的监督保护下,有利于信贷资金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原则的落实。办理借款合同公证的过程,既是对借款活动的合法性,借款合同的完整性、有效性、抵押担保合同的合法性的审查过程,也是对借款双方进行法律宣传,落实各自权利、义务的过程,从而对借款合同的签订起到了监督、审核的作用。⑵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使借款人明确不按期履行还本利息的义务,将产生被强制处理其抵押财产的法律后果,从而增强了履行合同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性。⑶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震慑了债务人,简化了依法收贷程序,节省了依法收贷的费用。在经济活动中,充分利用公证的执行效力,既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履行合同自觉性,又能及时对一些不讲信用的人进行惩罚。从而保证整个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高效运转。

2、公证的证明效力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供重要帮助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