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16: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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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行社;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旅行社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由于各大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个性产品,降价成为了市场竞争的常用手段。而这样的竞争方式使旅行社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许多旅行社为了从低微的收入中增加利润,缩短景点和旅游时间,大量安排自费项目、安排购物点,甚至强迫游客购物,将风险转移给游客。2016年5月全面“营改增”后,旅行社面临着一个新的税收环境,通过税务筹划减轻旅行社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健康发展。
二、旅行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分析
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旅行社在收取团费、提供旅游团合同约定条款以外的额外接送服务、合同约定条款以外代旅客办理签证及通行证、销售旅游纪念品时会分别产生按生活服务中的旅游服务、按交通运输服务、按现代服务中的经济服务、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的纳税义务;而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产生于购进自身经营所需货物、服务和提供旅游服务两方面。在经营过程中,旅行社购进汽车、人力资源服务等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为旅客提供旅游服务时,购进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娱乐、保险、电信、货运客运场站、租赁等服务时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纳税义务。
三、旅行社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殊情况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旅行社不同的计税方法不同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的税率,如表1。
旅行社不能仅就税率高低选择纳税人身份,应全面考虑发生进项税额的多少、取得进行税额的难易程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差异大小等来选择。例:某旅行社增值税进项税额为A,其中可取得专用发票的金额为A1。销售额为X。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纳税额1=3%*X,若为一般纳税人,则应纳税额2=17%*X-A1,比较应纳税额1与应纳税额2的大小。若应纳税额1
四、旅行社增值税进项税的税收筹划
(一)票据抵扣进项税
“营改增”后,旅行社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如出差住宿、广告、门市装修、物管水电房租、办公用品的专用发票等都可用其作为进项税抵扣。以上可用于抵扣的发票类型仅6种:上游旅行社的发票、住宿、餐饮、交通费、签证费和门票。其中,可抵扣的签证费发票是今年营改增后新增可抵扣的费用类型。
若为一般纳税人,就旅行社购进固定资产等取得的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一点,旅行社购进固定资产等时,应选择能够开具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取得可抵扣的专用发票;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购进固定资产等或发生以上出差的住宿费等费用取得了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所以可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
(二)税收优惠的使用――零税率政策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具体包括(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跨国、境业务,旅行社可以根据不同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有利的交通运输方式。
五、旅行社增值税销项税的税收筹划
(一)分开核算不同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对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旅行社在提供旅行社、经纪服务(6%税率)的同时,也会提供一定的交通运输服务(11%税率)或销售纪念品(17%税率),此行为属于兼营行为。兼营行为可能涉及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兼有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根据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如某旅行社作为一般纳税人,既提供旅游服务,又销售旅游产品。
税收筹划前:该旅行社旅游服务收入和销售旅游产品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而财务部未分开核算,旅游服务收入和旅游产品销售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00+60)×17%=95.2(万元);税收筹划后:该旅行社将旅游产品销售部门独立出来,成立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子公司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在会计上独立核算。旅游服务收入应纳增值税=500×6%=30(万元),旅游产品销售收入应纳增值税=60×3%=1.8(万元)。应纳税额为30+1.8=31.8,可节税63.4万元。可看出,分开核算对业务多元化,有销售旅游产品且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旅行社尤其重要。
(二)选择全额或者差额计税方法
旅行社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 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销售额;选择此办法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某旅行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A(假设A1适用6%,A2适用17%),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为B,购进固定资产、不动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C。
方案一:不采用差额征收。
应纳税额1=A1*6%+A2*17%-B*6%-C
方案二:采用差额征收。
应纳税额2= (A-B)*5% -C
A2=0时,应纳税额1>应纳税额2;A2≠0时,当B>A1+12A2时,应纳税额1
参考文献:
[1]官波, 刘春花. 旅行社 “营改增”的影响预测及对策[J]. 税务研究, 2016(01): 102-104.
[2]赵霞. 旅行社企业税收筹划――基于供应链合作角度[J]. 价值工程, 2013, (18): 27-28.
[3]韩丹. 海南旅游企业税务筹划研究[J]. 现代商业, 2014, (32): 132-133.
[4]刘淑琴. 浅议“营改增”对旅行社行业税务的影响及建议[J]. 现代商业, 2016(02): 127-128.
(一)资金管理风险
1.融资风险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业主通常要求电力企业提供保函,国内银行对开具海外工程项目保函的条件较为苛刻,在保证金支付比例和授信额度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二是部分大型电站项目采取的是BT(Build-Transfer)和BOT(Build-Operate.Transfer)等模式,承建方需以全额垫资的方式建设项目,利息和各项贷款费用给企业形成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再加上近年来中国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多次上调,财务费用增加,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规模受到一定的影响和限制。
2.资金安全
资金安全性主要包含资金收取和支付两个方面。资金收取受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某些国家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对于政府项目轻则延期支付工程款,重则单方废弃合同,拒付项目债务,这将给项目经营带来重大损失。资金支付主要涉及汇款渠道和预付款。对于后者,如果比重过大,则很有可能存在蒙受损失的潜在风险。资金安全方面的隐患极大地降低了电力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
(二)外汇风险
1.外汇汇率
人民币持续升值不但使中国电力企业应收海外外汇账款等外币资产发生直接汇兑损失,还使得存置于海外的施工设备等资产出现相对贬值。同时人民币相对升值使企业丧失低成本优势,如果企业提高投标报价,只会造成工程项目中标数量和金额进一步减少,一些海外施工企业已经撤出海外市场,有相当一部分低利润率的企业由于资金无法及时回收而陷入困境。
2.外汇管制
东南亚和非洲的很多国家(如印度、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等)均实行外汇管制,企业资金的回流难度较大,甚至增加税收成本和手续费用等,项目闲置资金、经营利润难以汇回。
(三)资产管理风险
1.重购置、轻管理
目前,电力企业在海外工程项目具有地理位置相对固定和施工作业场所流动的特点。例如,输变电线路工程的中标项目线路有几百甚至几千公里,抑或市场集中在同一国家的不同电站建设现场。施工作业一般由项目部或分公司完成,而企业总部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忽视现有资产的合理搭配,资产闲置和资产重复购建并存,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资产损失风险
首先,在海外电力市场低迷、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中国电力企业海外新签合同额减少,开工率下降,部分海外施工机械设备开始出现闲置,加上汇率变动导致的资产贬值,形成了很大的资产损失风险。其次,社会政治因素,如今年年初利比亚局势发生动荡,迫使中国央企采取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人员撤离行动。虽然员工安全撤回,但滞留在海外的大量财产和资金存在损失风险。第三,资产回运风险,部分国家对出口设备回运做了详细规定,如印度等国通过交纳高额税费等手段限制资产出境。
(四)税收管理风险
1.税收政策风险
各国税收政策和制度的差异给电力企业海外项目的税收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截至2011年3月底,中国与96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不含香港、澳门),但部分协定目前还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很难落实到实际操作中。二是企业对各税种政策的掌握程度,因为很多国家或地区的关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目较为复杂,因此在各税种的政策把握和计征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2.税收筹划风险
海外项目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应用,以及合理避税筹划方案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五)工程成本管理风险
1.外部成本管理风险
由于海外工程项目的执行时间较长,外部成本受很多难以控制的客观因素制约,如社会环境、汇率、材料价格、设备运输等,容易发生管理上的偏差,计划工期的延误也会直接影响项目成本控制的有效性。
2.内部成本管理风险
海外工程项目的内部成本主要有:保函费、财务费用、保险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人工费、费等。
(六)财务人员专业能力风险
海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人员的素质,财务人员对各方面专业知识、信息的积累,对税收金融政策的把握能力,以及会计核算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领导的决策,财务人员对资金、资产的专业能力甚至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索赔、工程结算等。此外,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完全接轨,海外工程项目与国内企业所处财务环境有很多差异,在会计准则、税收制度、报表统计口径等方面也给财务人员的核算、内控管理带来了难度。
二、财务风险防范对策
(一)资金管理风险防范对策
1.融资风险
首先,在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发展能力等方面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提升银行资信等级,在保函业务上给予授信额度支持,降低保证金支付比例。同时,积极与业主洽谈,争取不同合同段分别提供保函或直接出具部分保函,减少资金压力,分担资金风险。其次,在贷款银行的选择上,尽可能地选择条件优惠的政策性银行或者优先选择融资业务经验丰富,设计运用金融产品组合能力强,在项目融资方案的落实上能创造更有利条件的外资银行,以提高融资方案的可行性、降低融资成本。
2.资金安全
在资金收取方面,必须规范工程结算行为,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进行验收和结算,全面满足合同中有关付款的先决条件,及时与业主沟通,核对账目并回收工程款。在资金支付方面,按照跨境交易真实业务原则通过正规外汇账户支付。确因工程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控制好适当比例且取得供应商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同时,加强资金账户及资金收支的监管,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二)外汇风险防范对策
1.外汇汇率
为了更好地弥补汇率损失风险,建议在合同中约定结算货币(人民币、美元、当地货币等)比例,适当增列保值条款(如锁定当地币和国际可兑换货币美元等的汇率或浮动范围)。做好汇率分析,利用远期合约等金融衍生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降低汇率损失风险。
2.外汇管制
根据项目预算情况,当地货币总额最好控制在现场材料采购、分包结算、人工费等管理费用范围内,尽可能少使用项目所在国的当地币结算,以减少因所在国外汇管制利润和存量资金不易汇出带来的风险。
(三)资产管理风险防范对策
1.资产实物管理
很多大中型电力企业考虑到海外工程项目地域分布广、项目众多、管理幅度受制约等因素,因此资产一般是在总部授权下各自
采购。建议加强项目间物资和设备融通,采取内部租赁等手段,减少设备闲置,提高资产效用,降低项目成本。
2.资产价格管理
资产价格波动可以通过集中批量采购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加以对冲。
3.资产保险管理
针对非市场化的风险,如政府法律法规和恐怖袭击等,通过国际通行的出口信用保险办法加以化解。尤其是针对海外大额机械设备等,除投工程险外,根据项目所在国的情况适当选择政策性的保险以弥补战争导致的经济损失。
(四)税收管理风险防范对策
1.政策掌握
税收是海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重点之一,建议项目初期阶段,聘请当地具有一定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制定详细的税务安排,并查阅资料,准确掌握项目所在国/地区的税收政策、法规,以及与中国的税收双边协定等内容。
2.税收筹划
了解项目所在国/地区的财税政策后,合理筹划各税种的计征。同时对各税种优惠政策的执行要积极与当地财税部门沟通,以取得最大额度的税收减免。充分利用中国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做好“免、抵、退”,降低企业税负。
(五)工程成本管理风险防范对策
1.外部成本管理
在材料、设备方面,应建立合理的采购与付款控制程序,加强计划、审批、合同签订、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重点集中在长周期设备、仪器仪表、电缆、钢材等大宗材料,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选择价优质好的供应商。对于施工分包成本,在控制招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注意工程工期和质量隐患,避免返工和罚款。实际工作中,可以向分包商收取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并视具体情况要求分包商垫付部分资金,以转移风险。
2.内部成本管理
内部成本主要集中在可控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人工费等方面,需强调的是,应该健全组织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同时,充分利用合同、资料积累,做好索赔申请,追补工程损失。
(六)财务人员专业能力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税制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
(一)互联网金融的界定
互联网金融是借力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从而实现资金融通、支付,还有信息中介功能新兴的金融模式。比较典型的是互联网支付、P2P的网络借贷、众筹融资,还有一些金融创新的互联网平台。普遍的互联网金融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化,是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达成各种各样的业务。
而笔者认为的互联网金融并不是单纯的“通过互联网技术的金融”,而是“基于互联网思维的金融”,技术是一个必要条件。互联网的定义是高于计算机技术本身的,包含交互、关联、网络。核心是参与者,是人类而不是技术。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创新的参与形式,而不是传统金融技术的升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让一切成为可能。特别是搜索引擎技术、数据挖掘、数据安全数据产生和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强大后盾。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形成了庞大的数据量。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大数据挖掘成为可能。数据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而搜索引擎使个体更加容易获取信息。
(二)互联网金融的现况
针对互联网金融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第一、法律定位不明确,可能会越界触碰法律的底线;第二、尤为明显的风险是一部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金是由第三方托管制度决定的,存在资金安全隐患;第三、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会引发经营风险。(下图是其中一种经营模式)
担保机构担保交易的P2P运作及盈利模式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的主流是高效共享、平等自由、信任尊重,是点对点、网格化的共享互联,从而形成信息交互,优劣互补,资源共享,从数据信息中挖掘闪光点。而我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从传统的公众媒体转向自媒体时代。我们的成分都在变成生产者和分享者。
而互联网金融将对金融行业产生以下影响:
1、将单一的渠道转化为平台,提升直接融资范围。互联网金融拓宽了融资范围,使客户能够主动选择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新型业态的发展也由传统的孤立渠道摇身一变成为互联网式的渠道。
2、“客户是上帝”的服务宗旨,极大的促进了金融混业经营。金融服务的多渠道整合使得客户能够自由的选择在何时何地获得怎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嵌入人们众多的生活场景中,最常见的例子,微信红包,微信支付在你的生活中随处可见,现在出门不带钱包也有安全感了。
3、互联网金融加强了对小众城市和农村地区的覆盖。传统金融服务的主要服务是发达地区而在三四线城市仍然是空白。余额宝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年,三四线城市有40%的余额宝帐户,四线城市增势最猛,拉萨以14.5%的占比成为全国手机支付占比最高的城市,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是和四川。
4、互联网金融很大程度上支持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传统信贷模式使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成本大幅度提高,而且小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互联网金融能够将目标客户群落在难以获得传统金融企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不仅提供了融资新渠道,还能改善融资服务体系,何乐而不为呢。
展现优势,渠道资源优势是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具备的。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停留在利用传统商业银行有漏洞的业务。因为收到外界不可控影响,没有办法预测风险;人们还是对新兴事物持有观望态度;传统金融业务本身自带属性缺陷。商业银行保持传统业务稳扎稳打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发展新业务,必能在新领域大有作为。
二、互联网金融税制
互联网金融税制现状。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做大程度的是现行制度另辟蹊径,互联网金融和现行的税收理论、征管制度、政策方面都带来了冲击。主要表现有:
(一)冲击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具有相等纳税能力者应负担相等的税收,不同纳税能力者应负担不同的税收。互联网金融涉及广、参与者的多元化,使应纳税所得不仅在性质、金额、类别等要素上缺少明确的界定,由谁来承担应税所得也难溯其源,难以实现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要求政府,征税不能阻碍经济发展,还要有可能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最大限度的减少征管成本。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对税收效率有一定的牵绊:1、如果按照对传统金融产品的征管方式进行严格征管,又形成对金融发展设置障碍的被动局面。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产业,其中许多业务在现行税法中没有明确的界定,有一些业务模式依照现行税法很难找到征税依据。2、与传统的金融工具不同,互联网金融需要纳税人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成本等界限模糊,有一定的时效性问题,进而造成避税或税收筹划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税制问题
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基于网络进行业务与产品流动,交易过程是虚拟化的,方式多样。从税务登记的角度,虚拟无形的互联网难确定税收管辖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挑战了税收征管的发展和难度。
(三)互联网金融税制解决方案
1、开发税务登记新系统
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特殊性,税务机关掌握最新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强认知能力,努力研发适配的互联网税务登记系统,确保税收监管落实,推进网上交易信用体系的建立。首先,要求业务双方在登陆互联网金敲企业网站时,必须在注册登记、申报身份信息后才可进入主巧进行交易。这样既可确保税收腔管到位,同时也有利于增加罔上交易的信用度。其次,针对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要具备该行业经营的相关资质、获得相应许可,并在申请成立时到相关管理部口注册、备案、备查;同时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网站设置注册页面时,设置申报身份信息。
2、创新科学管理手段
“票控税”是现行税收征管机制的重要基础,创新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对于完善互联网金G税收征管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电子平台中数字化、无纸化的凭证会因电子平台的监管漏洞被篡改。为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税收征管,可考虑使用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专用发票。首先,在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专用发票在互联网金敲交易完成时,由互联网金融企业立刻开出,并自动通过系统将开出的电子专用发票,通过电子通信技术送达给纳税人电子账号开户的银行、进行款项结算,至此通过创新票据管理的新手段,使得税务监管过程贯穿于整个互联网金@交易的过程。其次,纳税人在银行设立的电子账户时必须同时将真实有效的有关信息、通过联网登记给在税务机关,生成定制税号以便征管。最后,通过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将税务系统网络同金融系统的相关网络进行关联,使得关联的银行结算账号与纳税识别号联网,进而可以让纳税人的相关资金动态随时被税务机关所监控,交易资金的具体流向也因此得详细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