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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城市;环境卫生;问题;治理措施
1当前城市卫生环境状况
1.1城市人流量大的场所环境问题严重在一些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如汽车站、火车站、公园、景区、学校等,因为人流数量多,来来去去的人群总会带来一些污染,随地吐痰因为没有人监管所以随处可见,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和人们的呼吸健康,我们总是会看见白色垃圾遍地,还有果皮碎屑“横尸遍野”、另外凌乱满地的饮料瓶和宣传单更是屡见不鲜,即使环卫工人流动打扫可是保持状况也是差强人意。
1.2公厕数量不足虽然在一些商务区如大商场,宾馆处的厕所设置较为合理,卫生状况也不错,但在其他区域,别说卫生状况差的厕所没有,根本就是走了几百米也寻不到厕所,真的是僧多粥少,给日常生活引来了不便。
1.3早晚时间城市环境恶化严重早上和晚上是最能反映城市的一片狼藉。菜市场里熙熙攘攘的人流不仅带来了菜商生意的兴隆,也留下了菜叶垃圾。露天的小吃摊和烧烤,给城市弄得脏乱差,虽然早市和夜市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居民和上班族的生活,但也使生活区设摊处污染严重,不仅影响了交通也损害了市容。
1.4城郊环境卫生差城郊的卫生以及城中村的状况也很令人担忧,因为这里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而且大多数以外来务工等为主,人们的收入有限,所以成了小商贩青睐的地段,大街小巷的乱摆摊,摊位之稠密,光顾人数多可谓一派繁荣,堪称是比肩接踵,另外因为人们素质低下,环保意识不强,所以垃圾遍野,各种乱倒垃圾和未清理的垃圾多而密,更是没有人打扫。
2造成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下降的原因
2.1环卫基础设施破旧,投入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城市人口需求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一些地方在城市环境卫生的投入方面力度不足,对于破损的垃圾容器更新换代缓慢,数量更是不足,造成很多民众想扔垃圾到垃圾箱而无处可扔的窘况,所以不得不扔在地上,这与其说是民众素质不高,倒不如说是政府工作没有到位,如果此类情况不加以改善势必危害城市卫生。另外各种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的数量不足,清洁打扫工作做得不彻底,很多地方的环保容器所在地是臭气熏天,不仅造成居民生活的不便,也危害身体健康,也可能会因长期堆放的垃圾没得到及时中转而带来二次污染,这样下去会给环卫工作造成更大的困难。
2.2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存在漏洞在管理层方面,领导干部没有把城市卫生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仅致使下拨的环卫资金不足,环卫设备不齐全,没有及时更新,这在物质基础方面就造成了短板。在管理方法上更是不进行创新,对于一些新问题没有好的应对措施。例如工作流程的设置仍以四十年前的为参照,殊不知世化大,今夕已非昨日能比。还有就是监管不严或者是,还有一些人以职位为变进行牟利,对于一些违规商贩一味收取金钱作为保护费,这也造成了违规摆摊现象无法根除。再次我们就不得不说政府机关没能认真履行它的宣传教育职能,一些环卫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或者说根本没有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在宣传教育上。还有一点是政府的监管不利,处罚系统不完善,没有及时做到巡查巡检,仅仅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白天有人偶尔查检乱摆摊设点的,晚上就无人问津,造成晚上下班后“脏乱差”现象严重。从总体上看,整个环境卫生工作没有形成科学合理及有效完整的体系,给城市的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文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3城市市民特别是流动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薄弱一些人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社会瓦上霜,很多人在家里还注意保持卫生,但是出门就乱扔垃圾,没有公德意识,一些市民以及流动人口素质水平的薄弱,生活在城市中严重威胁了城市的卫生及文明,而居民在公共场所的习惯直接关系到城市卫生。
3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的治理措施
3.1政府机关应当加大资金投入,使公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多设置垃圾容器以及使生活垃圾统一处理,特别是一些人口稠密地区,比如城中村以及城郊聚居区因为居住人口多而杂,更应该加强其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布局中转站,实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及运送。同时加强公厕的卫生管理及设置点的布局的人性化,做到百米可见,方便居民生活。从长远出发,着眼于未来,搞好卫生工作,还清洁环境于民众,尽最大努力做好垃圾处理及治理工作,把城市卫生当大事来抓,造福当代和后来者。
3.2加强城市繁华地带卫生保洁工作很多繁华热闹的城市商业区不分昼夜的灯红酒绿,而且往往是车水马龙,人口流动密度大的地区,也由于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夜生活,来这里娱乐消遣的人很多,对此情况,政府部门应加大保洁人员配置,不仅是白天加大卫生管理,而且晚上也应该配备保洁人员,实行黑白倒班制,确保晚上卫生有人问有人查,同时请营业者履行义务一起搞好保洁工作。
3.3监管工作应做到位,城市的环卫监察工作应该全面工作人员应该加大对卫生工作的考核力度,定期检查,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每周每天每时都有环卫工作者的身影。监察队伍把考核信息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回馈,建立起群众和政府之间在环境卫生上的有效沟通。根据不同季节对城市环境卫生作出调整,例如冬季易有积雪,应根据情况对被雪花掩埋的垃圾进行清理,保持道路卫生不留积雪,政府应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4提高全民的保护城市环境意识全方位的提升民众的环保意识,例如可以通过普及环保知识,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保护氛围,以广播、电视、报刊为媒介的媒体进行宣传教育,以公益的形式宣传教育知识使它家喻户晓。也可以在社区街道办墙报和制作展板,同时把录制环保视频在生活区不定时播放。印发宣传物使流动人口和市民的环境保护知识能够一定普及,人口问题不再成为城市卫生的难题,不再出现城市市民特别是流动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薄弱,出门就乱扔垃圾,没有公德意识的现象。
4结语
生活环境的好坏关系到每个人的身心健康,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动起来一起为城市环境卫生保持工作作出贡献。不让过去的山清水秀、林木茂密永远成为愿景,打造宜居怡心怡人的文明都市。
参考文献
[1].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1年.
[2]张叙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问题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1年.
一、加强工场、塘口、码头的管理
(一)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场地、开山塘口、货运码头等易造成污染的场所,除依法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外,应采取隔离措施;中心城区应设置景观围墙,所有机具、设备、建筑垃圾或货物必须堆放在隔离区内,隔离设施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主次干道两侧施工场地的隔离设施应进行适当美化。施工场地、开山塘口、货运码头进出口道路必须硬化,采取覆盖草垫等防护措施,并配置符合标准的冲洗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避免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
(二)运输车辆应根据装运货物的性质采取覆盖、包扎、密封等相应措施,以避免泄漏、遗撒,严禁运输车辆沿途抛洒。
(三)施工现场、开山塘口、货运码头应尽量减少噪声污染,向外排放的噪声应控制在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标准内。市中心城区的红旗桥至上窑天桥、长江干堤至湖滨中路区域内及学校、医院周边100米范围内夜间19时30分至次日6时,其它城区区域内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场地禁止使用打桩机、搅拌机、震动棒、电锯、风钻、装载机等机具设备。
(四)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二、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
(五)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在建筑垃圾产生前7日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按标准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在接到申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建设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单位按前款规定申领《建筑垃圾处置证》后,方可施工。居民个人家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到所在城区建筑垃圾清运部门办理委托清运手续,缴纳处置费用。建筑垃圾处置费标准由建筑垃圾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订。
(六)建筑垃圾清运应严格按《建筑垃圾处置证》规定的时间、装载地点、运输路线和消纳处置场地进行。应委托依法成立的清运企业清运建筑垃圾,使用专用车辆清运。清运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厢完好、装载合理,实行封闭运输,严禁运输途中车轮带泥、垃圾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七)需要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申报,实行统一安排有偿调剂。严禁私自乱挖乱采和私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严禁在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及其它垃圾混倒。
(八)市规划部门应将建筑垃圾处置场地设置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筑垃圾处置场由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统一设置、建设和管理。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应将建筑垃圾处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回填相结合,发挥综合效益。
三、处罚规定
(九)违反本规定第一条的,未在施工场地采取隔离措施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500元罚款。
(十)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的,由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奖惩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处以300元至2000元罚款。
(十一)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8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停工整顿。
(十二)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至第七条有关建筑垃圾清运、倾倒规定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非指定场地倾倒垃圾的,责令限期清运到指定的消纳处置场地,按规定缴纳处置费用。当事人拒不清运的,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专业队伍清运,所发生的清运、处置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十三)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市公安交警部门应拦停或扣留车辆,交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处罚:
1、运输车辆车身不洁的,责令立即打扫或冲洗干净,并处以20元罚款。
2、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的,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泄漏、遗撒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元罚款。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巩固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按照《县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解决城乡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全力打造山清水净、管理有序的城乡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在全县开展环境卫生治理行动,重点是国有林地上的违建清理和林边环境清理及负责督促各乡镇(区)做好集体林地违建清理和林边环境清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林边环境卫生治理,完成垃圾、柴草、违建、安全隐患清理任务,达到城乡绿化美化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和标准
(一)垃圾清理。
各国有林地周边堆放的生产生活垃圾、烧柴、秸秆进行及时清理,达到林边无乱倒垃圾、乱堆烧柴秸秆的目标。
(二)违建清理。
全面清理占用林地违法违规建设的各类建筑物。
(三)安全隐患清理。
严禁在林边挖沙取土等一系列破坏山体结构的行为,消除因山体破坏产生的山体滑坡、坍塌等安全隐患;及时清理林边道路两侧枯死树枝,避免树枝断落伤人情况发生,避免树枝与电线缠绕导致起火。
四、职责分工
(一)县林业局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县林业局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局法规科负责本局“七边”环境卫生治理整体工作,研究制定本局工作方案,按照序时进度,推进落实。
负责与各乡镇(区)进行对接,督促各乡镇(区)集体林地内“七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每月对各乡镇(区)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赋分。
要充分发动各国有林场、各相关科室,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七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国有林总场。
一是负责组织各国有林场林区林边生活垃圾清理。
安排布置各林场对本单位林区林边乱堆乱放生产生活垃圾、林地与耕地交界处堆积烧柴、秸秆进行及时清理。日常检查由各国有林场护林员进行定期巡护检查,着力美化林区、林边卫生环境。
二是负责对国有林地内违规建筑进行清查。
组织人力开展林区违建情况摸底调查,建立违建台账,上报局“七边”领导小组,并协助局相关科室做好后续整改拆除的全面工作。
三是负责林区林边安全隐患问题排查。
组织各国有林场对辖区内具有安全隐患的林边裸露山体进行调查,及时设立警示牌,并做好其他相关保护措施。对林区道路两侧枯死树枝进行修剪,避免因枯枝掉落产生的安全隐患发生。
(三)法规科。
负责对各国有林场排查违建台账进行汇总,并结合环保督察问题及时做好违法违规建筑的整改拆除工作。
负责协调县森林公安大队、林业稽查大队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处罚。
(四)党办。
负责“七边”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寻找好的经验做法,表现突出的先进事迹对接相关部门做好整体宣传工作。
五、时间安排
从2021年2月至9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一3月)。
召开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各国有林场要迅速启动,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分解任务,细化标准,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4月一6月)。
各国有林场、各相关科室聚焦“七边”专项治理重点任务,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7月-8月)。
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的成熟经验,逐步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9月)。
县林业局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国有林地林边初检验收。县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县林业局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国有林总场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国有林场、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二)强化工作落实。
此项工作经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列入2021重点工作安排,全局各相关科室将围绕此项工作开展全年工作。
(三)压实主体责任。
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两位副局长、国有林总场负责人全面调度各分管科室,相关单位、科室认领具体工作分工,由各科室指派具体工作人员完成具体整改工作,建立任务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及时处置林边环境卫生各类问题。
(四)严格落实包保制度。
按照科室负责人分片包保制度,原包保乡镇不变,增加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分工,执行谁包保谁监督、谁出问题谁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密切配合。
各国有林场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配合、条块结合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宏观指导、检查协调职能,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协调到位、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局党办要通过新闻媒介,如广播电视、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加大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号召群众积极参与,及时发现、推介典型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治理期间,县林业局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局法规科牵头,国有林总场、党办及相关科室共同组成督查组,对照时间表、任务台账,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各国有林场自我评价、社会群众评议、实地查验等方式,对整改工作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督导,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含乡)政府所在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第五条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履行职责。
第六条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及时查处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并为举报人和投诉人保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益宣传。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八条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设区的市、风景旅游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九条城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加强对沿街市政公用、供电、通信、防空、交通、消防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完好和整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十条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定期粉刷、油饰和清洗;顶部、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不得擅自设置遮雨(阳)棚;设置安全网的,安全网不得超出墙体。
第十一条城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道路改建、扩建的,应当将原有架空管线同时改为地下管道(管廊);废弃的杆、管、箱等设施,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街道地面及树木上涂写、刻画,不得擅自张贴布告、通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霓虹灯和灯箱等应当规范、整洁、美观。
第十三条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牌的设置必须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设置城市户外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户外广告外观应当图案清晰、式样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保持安全牢固、整洁完好;
(二)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更新陈旧、破损的广告;
(三)霓虹灯、电子屏(牌)、灯箱体形式的户外广告应当保持显示完整,显示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修复。
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招牌和指示牌,应当规范设置。招牌和指示牌不安全、牌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品,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城市广场周边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要街道两侧的店铺,不得超出门槛和窗经营、作业以及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
第十七条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摆摊、沿街叫卖。城市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在城市的非主要街道规划设置临时的购物、饮食、修理、理发、补鞋、洗车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摊点。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
第十八条城市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现场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街工地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
(二)道路施工场地周围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离护栏、警示标志和施工铭牌;
(三)施工机具和材料应当摆放整齐;
(四)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作业扬尘;
(五)施工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和堵塞管道。施工废水和泥浆需排入下水道的,必须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排放;
(六)施工造成的路面破损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修复,工程竣工时应当平整现场、恢复路面;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
第二十条机动车应当在城市停车场、道路、居民小区等划定停放车辆的位置有序停放。禁止在城市广场、人行道、绿地以及未划定停车位置的区域停放。
非机动车应当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划定停放车辆的位置有序停放。禁止在城市广场、绿地、桥面、过街隧道等不准停放的区域停放。因停放车辆损坏人行道路、城市广场、绿地、桥面、过街隧道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建、改建道路应当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点纳入规划,合理设置。
第二十一条城市雕塑、雕像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持雕塑、雕像的整洁、完好。
第二十二条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体保持清洁,水面无漂浮物;
(二)驳岸、护栏、涵闸、泵站等设施外观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重点地区临河驳岸的排水口应当设置在隐蔽处或者采取措施遮挡,保持驳岸立面整洁;
(四)停泊船只应当保持外观容貌整洁,船上物品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改善环境卫生作业条件。
第二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以及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二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二十六条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果皮箱、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停车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其有关附属用房等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纳入城市规划,合理布局,符合方便群众、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临时利用城市道路、广场等举办商业、文化及其他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设置临时环境卫生设施,保持道路、场地的卫生整洁。活动结束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清除临时设施及废弃物。
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下列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规划建设公共厕所:
(一)城市广场、公园;
(二)市区街道;
(三)旅游景点、饭店、旅馆、商场、影剧院、图书馆、体育场(馆)、飞机场、港口、车站、停车场、医院、集贸市场;
(四)其他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物。
第二十九条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造型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内部设施齐全;公共厕所的进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导向标志;化粪池应当设置在粪车能通行的地方。公共厕所的粪便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雨水管、水沟、江河。有污水管的地区,应当排入污水管;没有污水管的地区,应当建立化粪池排放系统,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下水道、水沟、江河。
第三十条公共厕所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者由公共厕所所有人、经营管理者进行建设、维修、保洁和管理。公共厕所必须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应当及时打扫,定期喷药消毒,保持清洁卫生、设施完好。
第三十一条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门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者经批准可以适当收费,具体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和建设大型公用建筑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三条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其用途的,必须征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迁、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因建设需要拆迁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拆一还一的原则,重建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各类开发区由其管理机构负责清扫保洁;
(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竣工后未交付使用的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待建地块由业主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三)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区域,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四)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带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由城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人;
(五)跨城区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由设区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三十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居民的原则,确定生活垃圾和粪便投放、倾倒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居民应当维护居住区的环境卫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和粪便。
临街店铺经营活动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指定的地点投放。
第三十八条除由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外的其他城市环境卫生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凡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支付服务费。具体收费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中或者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二)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污水;
(三)从楼上向地面或者从车内向车外抛撒各种废弃物;
(四)在城市道路上占道冲洗车辆,向城市道路排放洗车污水;
(五)在城市道路上筛选、堆放或者晾晒建筑材料、谷物和其他杂物;
(六)将固体废弃物丢进下水道和厕所管道;
(七)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各种废弃物;
(八)在街道上从事家禽家畜屠宰、肉类和水产品加工等活动;
(九)将门前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
(十)在道路两旁堆积清掏出的下水道污泥;
(十一)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一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猪、羊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医用和其他特殊业务需要饲养的,必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处以20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倾倒、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1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处以被占道面积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以及未按照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以该设施建设费用3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对个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共厕所或者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申请验收。逾期不申请验收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可处以3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侵占、损坏城市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市场化;思考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1249
1龙文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龙文区的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分成三个部分:一是城市主、次干道(街道)和公共区域的保洁由环卫部门负责管理;二是商品房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大院由相应的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三是农村、安置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由环卫部门和镇村联合多级管理。目前,龙文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已基本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环卫市场化率达100%,即通过政府公开购买服务,由有资质的保洁公司承包运作,从而形成了保洁公司负责作业、环卫部门或镇村监督考评的管理模式。应该讲,龙文区垃圾管理体制和主体是明确的,但垃圾随处可见、随处倾倒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那究竟问题出在哪里?龙文区现有常住人口1829万人,流动人口约4万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共计2229万人,按每人每日产生1公斤的生活垃圾测算,该区每日约产生223吨的生活垃圾。但是,每日进入蒲姜岭垃圾焚烧厂的生活垃圾平均只有174吨,这意味着每日仍有近50吨的生活垃圾囤积在区内的某个角落,一年就达18250吨,这还不包括农村和企业大量的建筑垃圾、生产工业垃圾、生活杂物等。长此以往,人们将被垃圾包围,垃圾也将逐步腐蚀生活的环境。
2龙文区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成因
21保洁经费无法保障市场化的高标准
龙文区目前执行的保洁单价是城市道路 486元/O年、公园景区134元/O・年、农村和城乡结合部13元/O年,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较低的水平。省内一些城市(区)保洁单价如表1所示。
以城市道路保洁单价为例,龙文区按照城市中心区的功能定位,城市道路需执行二级以上的标准,按照国标配套的定额是:每个环卫工人每班次的清扫保洁面积是3125O,每天至少需25个班次(每班次有效工时为65小时),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定额标准进行测算,保洁单价将达到了12元/O・年以上。而龙文区现行清扫保洁的招投标成本是按照每人每班次负责清扫保洁面积8000~8500O(四级道路保洁标准为3375O・/人・班)每天1个班次进行预算,而实际中标额每人每班负责的清扫保洁面积超过了10000O。对照国标,相当于不到04个班次的环卫工人配备数量需要去完成25个班次的工作量。因此目前龙文区道路的保洁档次仍然较低,清扫保洁时间大多只有8~10小时,保洁空点仍大量存在。财政缺口使保洁经费受限,使保洁质量和标准都难以有效提升。
22城乡保洁责任体系存在多头管理
目前按照龙文区的城乡保洁责任体系划分:城市道路属环卫部门管理、公园景区和绿地属市区园林部门管理、下水道属市政部门管理、公路的机动车道属市公路局管理,农村、安置小区、镇道、城乡结合部等属环卫部门和镇、村共管。这种保洁责任体系的弊病:一是路面作业相互影响;二是作业时段不同,使区域洁净度不一;三是作业的质量标准不同;四是保洁专业程度不一致。各管理部门交叉管理,各自为政,推诿扯皮,使保洁合力难以形成实效。
23非生活性垃圾渣土管辖机制缺失
非生活性垃圾主要有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工业垃圾等,其行业主管部门有执法部门(渣土办)、建设(房管)部门、环保部门。但是目前应管部门对垃圾渣土的专业性管理不够重视,管理机制处于失控的境地,而龙文区正处于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阶段,但路面滴、撒、漏现象相当严重,小区物业和工业企业垃圾杂物、土头随处乱倒在工地、港道,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24基层环卫管理机制缺失
镇村对于垃圾治理重视不够,有严重的“一包了之”的“大爷”情绪,同时镇村尚未配备专职的环卫管理机构和人员,未建立完善的镇村环境卫生综合考评机制、市场化的委托监管,也使区镇两级推诿扯皮的现象增多。而治理责任和服务思想的缺失,构成了卫生监管的盲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各镇村将突击式的应付检查作为农村垃圾管理的重点,而不是将心思放在长效机制的构建上。同时,群众(甚至保洁人员)卫生意识不足,对垃圾治理参与度较差,有的甚至破坏创卫成果,从而在垃圾治理上造成了恶性循环。
3解决城乡环境l生问题的对策思路
31公布和保障环卫市场化指导价标准
环卫服务质量与当地财政状况息息相关,因此要在环卫劳动定额的基础上,公布全国各城市的清扫保洁市场化指导价,以确保财政资金足额供给。各地再根据区域差、人流量进行适当系数调节,严格执行。我们以龙文区为例,推算全国各城市的指导价以供参考。由于环卫清扫保洁是以人工为主,配合机械作业,因此,可在原市场化价格标准的基础上,以最低工资标准和保洁时间、密度的提高幅度为依据,确定龙文区的环卫指导价。对此,根据龙文区的人口密度,笔者因地制宜,认为城市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公共区域等清扫保洁时间须达到16~18小时;农村保洁时间只需12小时。考虑到从2011年至今,龙文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4次,从950元/月提高至1350元/月,如表2所示。
因此,2018―2020年新一轮市场化运作,最低工资标准预计将比目前提高25%~30%,同时增加50%的保洁密度。据此,相应的清扫保洁市场化指导价(城市)的合理取值范围应在8~10元/O年;农村的保洁单价应在2~3元/O年;风景园林的保洁单价可保持25%~30%的增幅(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持平),维持在17~2元/O・年。按此标准,龙文区每年的清扫保洁经费需增加3000万元左右,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指数的增长因素,实际用于提高保洁质量的投入估计在30%以内。2016年龙文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3亿元,而用于环卫清扫保洁约4000万元,按照目前的增幅,到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将近30亿元,而7000万元的保洁费应是在区财政的可控范围。综上,按城市线类划分,漳州应属三线弱城市,应比龙文区(漳州的新区)提高一个档次。因此,一线城市保洁市场化指导价应在25元/O・年以上,二线18~25元/O・年,三线12~18元/O・年,四线7~12元/O・年。
32提高市场化准入门槛
改变按道路、镇街、村落划分标段,由不同资质保洁公司分别承包的方式,引进上市公司或大型国企,整合市场和资源,以县区为单位一个标段统包,由真正有实力的公司承担保洁任务。同时,在市场化中采用PPP的模式,中转、设备、车辆由中标企业一次性投资,按折旧纳入市场化预算,环卫部门按合同每月核拨,以减少财政压力。推行先进的“桶换桶”垃圾不落地收集方式,以高品质的公司管理来提高保洁标准。
33建立多渠道筹资新体系
对环卫市场化资金应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体系,转为区、镇、村三级负担的筹资新体系。按区域划分经费负担体系:城市道路、景区公园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农村、安置小区、镇道等由区、镇(村)各负担50%。村按村规民约的形式向村民收取20~30元/年的卫生费,不但能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也能弥补镇(村)级的配套资金。
34实施齐抓共管的市容监管体系
一是将原属各部门管理(公路、园林、市政等)的环卫保洁职能全数划归环卫部门管理,配套资金同时划转环卫部门,整合环卫保洁职能,形成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城建、房管、谭ā(渣管)部门应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小区装修以及渣土车的管理,推广湖南、广东等地的模式实施建筑渣土押金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土头临时堆放点的管理,强化文明施工和扬尘的管控,实施“痕迹”执法,全面杜绝渣土撒、漏和乱倒的现象。
35建设“智慧环卫”管理模式
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应用GPS定位,对接“数字城管”,建设以“智慧环卫”为核心的大公共事业管理平台,以云服务方式随时为管理者及作业人员提供所需服务。及时分配任务,反馈整改成果,同时对管理范围所涉及的人员、设备、车辆到作业面和垃圾多发点以及工作流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合理规划管理和考评模式,提升作业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形成规范化、智慧化、精细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
36建立并完善大环卫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镇级环卫机构建设,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镇分级管理模式。二是在加强区级乡镇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推广四川等地先进经验成立城乡整治办,将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镇一级的政绩考核评价,从而形成“镇村日常巡查监督、环卫部门定期考评、区整治办协调监管”的分级管理模式,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三是将小区、店面、企业垃圾上门收集纳入市场化范围,使整个市场化运作体系不留死角。四是应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风水学、致富学等,利用网络、动漫、壁画、LED、广告车走村入户,进学校、入企业,开展“美丽庭院”“卫生家庭”评选,进行铺天盖地的宣传推介,引领群众从配合垃圾治理到参与治理、美化家园的工作中来。
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配以强力的执法以及群众的宣传发动,才能将此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转变为城市化进程的助推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公众;参与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城市居民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公众对于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不重视,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从而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危及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公众要主动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保持正确的环保意识,并付出实际行动来保护环境,从而营造一个清洁、美丽的城市环境。因此,本文将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为重点,进行相关的探讨和研究,并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方案。
一、加强市容环卫管理中公众参与的措施
1、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保障公民参与环卫管理的合法性
(1)明确公众的环境诉权。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对公民的权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这不利于公众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也不利于公众对环境管理的监督。中国应在立法上放开诉讼权,确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法律地位,加大公众参与的深度,落实公众对环境管理的参与权。
(2)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中国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公民的知情权,并规定有关机关应实事求是地环境质量日报、周报,每年召开环境状况会,经常举行环境事务听证会,让公众及时了解环境状况,引起公众对环保的关心。
(3)环境管理中,要使公众的参与权得到实现,就必须增强实行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设立或指定处理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事务的机构,如环境部门,及时收集群众呼声,及时反馈,并及时处理,同时对公众和公众环境团体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拓宽各种参与渠道,实行政务分开。
2、加大公民参与宣传力度
城市垃圾主要的生产者是城市居民,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受益对象也是城市居民。因此,我国政府本门应该高度重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问题,发挥一切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灌输城市居民强烈的环保意识,使其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以下是媒体宣传公共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三个方面:
首先,将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成果进行展示,使政府政务做到真正的透明化,从而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使公众更加相信政府,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
其次,要让公众各种广泛的参与,宣传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人让公众能够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使其保持正确的环保意识,自主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此外,政府要对各种参与途径进行着重宣传和教育,激发更多城市居民对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视和关心,能够主动加入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队伍中,并带动身边人进行环保,为以后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保障。政府还可以开展一系列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宣传活动,通过生活情境、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使青少年以及更多城市居民接受城市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思想,从而能够积极参加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为城市的美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再次,是具体的公众参与,是一种群众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的公众参与方式,这种宣传方式效果也比较明显。政府可以通过开展一些实践活动来让公众对这一环境现状进行评价和分析,并亲身体验其中,增加城市居民的自主性。与此同时,在进行活动与参与过程中,对于公众的参与要给予适当的鼓励和刺激,刺激其参与到活动中来,并在活动中对其进行鼓励,让公众能够保持长期参与的行为。另外,可以采取一些奖励的措施,对于参与者发放一些小赠品、小礼物等,使参与者能够更好的投入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自发产生环境保护的意识,从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效率,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发挥居委会与街坊层面的代表作用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居委会下设环境卫生委员会,代表一个居民区全体居民的利益,了解居民区内与市容环卫治理相关的问题、矛盾和纠纷,向政府部门转达居民的诉求,与作业单位、环卫部门和经营者进行交涉。
其次,居委会还可以承担组织实施居民区卫生自我管理的使命。除日常管理和项目实施外,可以在居住区内组织以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为目标的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以楼组为单位清洁公共部位,制定村规民约、表彰和批评等。
再次,除了居委会外,还要建立街坊层面的公众参与机制、街坊实际上是一个依托体制机制,实现对各种组织要素进行优化整合的虚拟层级,重在发挥街道和居民区之间承上启下的功能。”街坊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能代表居民对作业单位、管理部门、经营单位进行监督、规劝、交涉。同时,参与对环卫和道路作业的监管,代表居民拥有签字权。也接受环卫管理部门对本街坊居民公共行为的评估,并通报所有居民,发起相关宣传和规劝活动。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首先,是建立市容环卫治理信息披露和机制。在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中,政府应采取多种方式向公众公开信息、提供咨讯,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也是实现公众参与的先决条件。凡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定期新闻会制度,对信息披露的程序、内容做出具体规定。
其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面向公众的市容环卫管理网站。既方便公众简单便捷的获取信息,又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提供了一个发表意见、表达愿望的有效渠道。从而克服公众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参与障碍,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在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领域,应根据群众的要求提供培训。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城市的环境卫生是靠公众共同参与来保持的,这不是一个人就能解决的事情,而是整个城市居民共同解决的问题,城市环境卫生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城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大对环境保护教育的宣传力度,使城市居民以及青少年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增强其强烈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自发组织环境保护活动,为城市的文明建设做贡献,从而提高城市整体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城市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环境卫生;管理;途径
中图分类号:[X33]文献标识码:A
前言
近年来,各个城市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积极探索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实行生活固废处理、餐厨垃圾收运、“三乱”清除、道路清扫保洁等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广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开展文明示范路段创建;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机制创新,推进行政执法综治化,提高城管执法效率;逐步形成职责明确、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在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中,既要清理、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筑和设施,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解决好群众买菜难、吃早餐难、垃圾处理难等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将创建过程变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
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边缘地区及部分市区内都存在死角、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薄弱的现象,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机制没有建立,没有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环卫经费不足等问题。在城市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乱丢垃圾现象较为普遍;同时还存在基础设施不足的情况。环卫工人人员编制缺少、招工难、队伍老龄化、工作环境差、经费压力大、管理机制创新不够。市区停车秩序、犬类管理等等都是目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最为突出的问题。
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途径
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的要求,联系城市具体实际,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针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解决,提升城市品位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城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的改善,但脏乱差等问题仍有存在,市民反映强烈。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改善人居环境,保障身体健康,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改善城市形象,彰显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的需要。重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突破了原有的管理模式,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和网格化管理,做到有新意、有创意。加强管理工作,严格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全面履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市容环卫督查督办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形成合力,加大力度,重点解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检查力度,广泛宣传,清除卫生死角。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深入实际进行调查,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渠道,改善环卫工人的待遇,解决招工难、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市区停车秩序管理。进一步完善停车场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空间,因地制宜,立体开发。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重点地段机械智能停车场建设,限期督促规划中被占据停车区域(场所)的功能恢复,科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和相关标识,制定和实施年度建设计划。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健全管理机制,理顺部门职责,坚持严格执法,实行信息共享,相关部门紧密协作配合,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推行市场化停车管理模式。坚持“严格控制、规范管理、限管结合”的原则,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机制,加强城市建成区犬类管理。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切实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强化责任,注重协作,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数字城管”作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根据专业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继续加大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建设力度。同时,要加强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指派专人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各种设施的正常使用,更好地发挥环境卫生设施的作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城管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城管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城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去。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树立全局意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努力建设和造就一支具备较高素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在政治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城管执法人员,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消除后顾之忧。加强协调工作,形成管理合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不是城管部门一家的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配合。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作用,与城管部门一道共同做好工作,努力创造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真正把城市建设成生态工业城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切实纠正不文明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共同维护城市形象,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经过调查,云南省临翔区存在着很多环境卫生问题,而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落后,大多停留在卡片、图纸及表格等原始资料的人工管理阶段,普遍存在分类、检索困难,定量、定位分析薄弱,正确性、实时性差等问题。本文提出基于WebGIS的临翔区环境卫生曝光台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使市民能在线实时地举报环境卫生问题,使环境卫生举报信息根据问题类型用不同的图标在地图上实时显示、直观明了,环境卫生问题处理的责任部门能对其进行及时处理,并让处理结果地图实时反馈显示、高效互动。
【关键词】森林临沧 WebGIS技术 智慧城市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大大刺激了环卫设施的需求量,随着城市功能向外扩展,“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垃圾的收支处理模式已被广泛推行。全国8成以上的人口居住在二三线城市甚至农村,庞大的人口决定了环卫设施的需求量,但二三线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却呈现较为落后的局面,临翔区也不例外。经调查,云南省临翔区存在着三大环境问题,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差、破损严重,建筑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问题突出。
针对目前我国边疆城镇对环境卫生设施信息的管理比较落后,大多停留在卡片、图纸及表格等原始资料的人工管理阶段,存在着数据信息在存储、管理上的人力、物力的浪费,分类、检索困难,定量、定位分析薄弱,正确性、实时性差等问题。本文以临翔区为例,应用WebGIS技术建立“临翔区环境卫生曝光台GIS系统”,这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一个新的技术支撑平台,投入环保部门及环境卫生相关责任部门使用,达到人人监督城市环境卫生问题,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打造一个“森林临沧”。
1 临翔区环境卫生现状
为进一步推进临翔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特别是街道城乡的环境卫生,对临翔区进行了环境卫生进行调研,调研发现其主要存在如下环境问题:
1.1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差、破损严重
首先,表现为商业区、汽车站、菜市场等人口密度大、流动多的地方,果皮、烟头、口痰、宣传单等随处可见;夜晚露天烧烤、路边小吃等占道经营带来了严重的城市环境卫生问题,同时给周围居民的生活带来术大的影响;一些小型饭店、旅店及城乡结合部的公共厕所脏乱不堪。其次,各类公共设施破损严重,路面坑洼不平,路灯、垃圾桶等破损,各类花草树木层次不齐,次外,清扫保洁不到位,居民区、绿化带都不同程度存在生活垃圾,公厕管理也不到位。
1.2 建筑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严重
经调查,临翔区因建筑施工造成的环境环境卫生污染及乱堆乱放造成的占道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居民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车辆乱停现象突出,建筑材料、沙石堆放突出,且散乱不整洁。
1.3 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问题突出
外来务工大量涌入,本地居民出租房屋不严格把关导致辖区收购废旧物品、医疗废物、冷加工、家畜家禽导致环境污染。很多租住在城乡结合部,致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各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长期滞留,成为苍蝇、蚊虫、老鼠等滋生繁衍的温床。
针对调研结果中环境卫生地下脏、地上差、地面乱和市民环保意识差的实际,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制定措施,科学整改。本文提出基于WebGIS的临翔区环境卫生曝光台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使市民能在线实时地举报环境卫生问题,使环境卫生举报信息根据问题类型用不同的图标在地图上实时显示、直观明了,并让处理结果地图实时反馈显示、高效互动。
2 基于WebGIS技术的环境卫生研究的背景意义
2.1 基于WebGIS技术的环境卫生研究的现状
随着人们对地理信息需求的增加, 基于Internet地理信息数据, 供全球用户查询、检索并提供GIS 服务的WebGIS系统已成为地理信息系统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目前,基于WebGIS技术也已如火如荼地进入到城市规划应用中,例如城市土地利用信息系统、公交导航服务系统、物流配送路径规划系统、城市信息一体化平台等的开发研究已有很多,但针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是针对边疆小城镇的应用为数不多。在国内,针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平台的研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多数是基于传统GIS的,而且投入实际使用的也不多。本文拟通过建立临翔区环境卫生曝光台GIS系统,利用社会公众通过地图举报卫生环境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实时处理和在地图上实施反馈处理结果信息,达到全市民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并对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成为处理城市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的新的技术手段。
2.2 基于WebGIS技术的环境卫生研究的发展趋势
继数字城市和智能城市后,人们又提出信息化城市的高级形态――智慧城市,这必然是未来城市发展研究的发展趋势。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信息资源,充分利用Internet和3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系统RS),以人为本,构建城市发展的智慧环境,形成生活、产业发展、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和新的城市形态,并实现城市经济信息化,让城市中各个功能彼此协调运作,为企业提供优质发展空间,为市民提供更高的生活品质。不可否认地,WebGIS技术将长久地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城,进而成为发达国家,但这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2.3 基于WebGIS技术的环境卫生研究的实际意义
目前,我国城市化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边疆小城镇所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诸如城市化质量差,具体表现在:基础设施差,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滞后,适应不了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环境差,城市绿地少,水土流失严重,大气污染严重,水环境质量差和“城市热岛效应”明显等;管理差,管理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管理法规不健全,管理不力,离城市现代化管理要求相差较远。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利用WebGIS技术,首先打造一个“数字临沧”,然后开发出能在Web上分析临翔区的环境卫生信息数据,为市民公众提供空间数据浏览、查询和分析服务的临沧市区环境卫生曝光台,并能实现市民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可拍照上传,相关处理部门可根据用户上传的照片及时处理,并把处理结果上传,使市容环境卫生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整顿城市环境卫生,配备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理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建“美丽临沧”。
2.4 基于WebGIS技术的环境卫生研究的理论意义
针对目前我国边疆城镇对环境卫生设施信息的管理比较落后,大多停留在卡片、图纸及表格等原始资料的人工管理阶段,存在着数据信息在存储、管理上的人力、物力的浪费,分类、检索困难,定量、定位分析薄弱,正确性、实时性差等问题。本文以临翔区为例,应用WebGIS技术建立《临翔区环境卫生曝光台GIS系统》,这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一个新的技术支撑平台,投入环保部门及环境卫生相关责任部门使用,达到人人监督城市环境卫生问题,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希望这一研究可以为边疆小城镇的环境卫生管理提供参考,也可为GIS开发应用领域的其他科研人员提供参考,为同行提供决策指导。
3 环境卫生GIS系统功能结构设计
基于城市环境卫生信息化管理和保护对科学技术手段的急切需求和对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监控的需要,“临翔区环境卫生曝光台GIS系统”通过调用百度地图,利用WebGIS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让全民实时监控临翔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及时处理环境卫生问题,从“传统被动响应”变为“科学主动处理”,让城市环境问题变为“实时感知、及时处理,动态预测”,保障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长效健康运行。
3.1 公众用户权限
公众使用公众举报模块可以直接在地图上标注出实际的违章地址,填写举报信息,上传违章照片。公众用户可进行基本的地图操作,卫生环境举报点的地图定位、地图全图、地图漫游、距离量测、面积量测、地图打印、矢量和影像图切换等。
3.2 环境卫生问题处理责任部门权限
支持以多种彩色图标区分违章类别实时生成违章点分布图,使用地图框选、属性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快速定位违章位置。支持管理部门,在线实时查看和审核举报信息,根据电子地图的实际违章地点,确定责任单位,违章信息。让处理结果地图实时反馈显示、高效互动。
3.3 数据操作
数据查询:可根据查询条件查询相关举报信息,并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某个结果则在地图上定位。
报表输出:利用条件查询,可把符合查询条件的结果信息导出Excel等文件。
数据审核:相关负责部门登录系统后可对负责片区内的举报信息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实时在前端进行显示并对公众进行公示。
3.4 系统运维管理
主要有用户管理、系统日志管理、权限管理等。用户管理主要有用户添加、编辑、删除、查询及密码重置等功能;系统日志管理主要有用户操作日志查询、删除等功能;权限管理主要有用户权限添加、删除、编辑等功能。
用户角色分为责任单位用户、管理员,权限如下:
责任单位用户:查看可处理其负责片区内的举报信息。
管理员:用户管理、用户权限配置、数据库还原、备份、系统日志管理等。
4 系统开发技术路线
(1)系统中地图操作,如违建点定位、地图的矢量或影像图切换等功能利用ArcGIS JS API或百度地图API相关功能实现。
(2)举报点信息和系统运维信息利用SQL Server2008R2 进行存储,违建图片等数据利用文件系统进行存储。
(3)地图底图利用ArcGIS JS API或百度地图API调用“百度地图”地图服务实现。
(4)前端开发采用html+css+javascript+jquery+easyui等,增加用户体验。
(5)整个系统开发平台采用微软VS2012。
(6)系统逻辑设计和网络结构图。
总体采用B/S三层结构架构设计,每一层相对独立,能够有效的实现安全性、可移植性、扩展性。系统架构图如图1所示。
根据实际情况服务器可采用Web服务器和数据服务器合在一起共用和为了提高数据安全性, Web服务器和数据服务器分开的方式。 根据系统实际和规模,本文采用前者,网络结构图如图2所示。
5 结语
伴随着城市化进城的发展需求,城市环境卫生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城市环境卫生信息化、智慧化需求越来越迫切,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的治理,基于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和3S技术的城市环境卫生的研究孕育而生。本文运用WebGIS技术建立“临翔区环境卫生曝光台GIS系统”,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一个新的技术支撑平台,投入环保部门及环境卫生相关责任部门使用,达到人人监督城市环境卫生问题,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本着以民为本、服务边疆,提高环境卫生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为落后家乡略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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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继承.生活垃圾回收市场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4]马晓霞.在农业生产中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的现状与趋势[J].科技传播,2012(12):82-83.
作者简介
徐兰声(1985-) ,女,硕士学位。现为滇西科技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城市空间信息。
关键词:城市环境 卫生 作业监理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使环卫作业部门的管理模式更加清晰、作业标准更加规范、操作性更加灵活是各级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所面临的问题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工作的开展,无疑是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途径。1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现状近些年来,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由市、区和县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设置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设专人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但成效不明显。
1、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执法力度不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加大整治力度。但从现状看,城市环境管理缺少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而且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从小到行人随地吐痰,大到不法人员随意倾倒垃圾渣土等现象,政府没有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2、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职能不清,管干不分
各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理念。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将环境卫生作业和服务从现有的体制分离。分离后政府主要进行管理、规划、监督、协调等工作。有些地区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经常出现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现象,容易出现卫生死角和三不管地带。另外,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倡导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往往是跟着上级部门检查走,上级部门重点检查哪,下级部门就狠抓哪,没有一个统筹的管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3、 城市管理机制不完善
城市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也导致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无法落实,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主要责任区和责任人没有从实质上履行责任区和责任人的职责,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其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也缺少硬性措施和刚性手段。相关机构齐抓共管意识不强,工作起来往往各自为战。
二、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的重要意义
1、 建立健全监理机制、提高环卫作业管理整体水平
通过环境监理手段,不断推动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制定合理的监督检查方案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城市道路、公共厕所、垃圾收运设施等环卫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环卫服务和管理质量,逐步提高环卫管理整体水平。
2、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搭建各级沟通桥梁
通过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走访问题多发区,听取当地居民意见,直观了解民生民意。作业部门也可通过环卫作业监理及时反映在作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3、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供可靠依据
通过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专业的环卫监理指标评价体系和监理方法,以搜集到真实有效的监理数据,经过分析整理,为各级部门提升环境质量及时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三、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1、建立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系统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引进市场化运行机制,建立一套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模式,聘请专业的监理队伍,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时对公众月度、季度、年度监理报告,以作为评价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绩效的依据,督促各级政府重视环境卫生问题,明确划分责任区属,做到谁管理、谁负责。国内不少大中型城市引进了环卫作业监理机制,其中上海宝山区对辖区内建筑垃圾、村庄环境、道路保洁、生活垃圾进行月检;河北省廊坊市市建设局环卫处组建了2家专业的环卫监理公司,对城区的日常卫生质量进行监管,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作业公司和个人依据标准严格奖罚,变领导监管为专业监管;北京市市政管委及各区县市政管委也陆续制定了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机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考评体系。但以上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仅局限于人工检查、纯手工操作录入方式,缺少借助于网络、电子信息系统进行交换和分析的能力。同时,政府要加大在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信息化系统的投资。通过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处理和政府少量补贴,从以往的政府纯投入转变为能自身维持正常运行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每年可以为政府节省大量财政支出。又由于本项目为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技术成熟,工艺可靠,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大部分表现为难以用货币量化的社会效益;同时,本项目的实施还将大大改善周边的环境,对环境治理起到一定的作用,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根据经济评价原则,兴建该项目是必要的,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2、数字化信息系统的开发
环卫监管评价系统的建设可以使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从专业和社会的不同角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环卫工作现状以及环卫设施运行状况,为政府提供改善环境卫生工作的直接、翔实、科学的依据,促进环境卫生作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
水平的提高。同时可以及时发现环卫设施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为政府指导环卫设施规范化、科学化运行提供基础数据,如政策法规、城市保洁管理动态、保洁质量监理信息、公众评价平台等。环卫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构成环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立了基于GIS、局域网及远程互联网为硬件基础的信息管理工作平台。该平台由办公自动化系统、WEB网站信息系统及基于WEBGIS (网络地理信息系统) 的可视化信息管理分析系统所构成,并涵盖了GPS跟踪、路线监管和数据信息采集等功能。该系统可实现客户端用户通过普通的浏览器和客户端界面来进行信息操作,分析和统计GIS系统采集的环卫监管数据,形成监管评价数据库,并进行分析和统计,提出环卫改进决策方案,该系统可以实现数据的远程维护。
日常监督和检查、考核评比等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包括检查成员、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标准等情况说明、数据录入、数据校验、数据查询、数据上报等功能。环卫监管的社会评价系统为实现全民监督提
供了可参与的网络评价调查信息收集工具。WEB网站信息调查系统主要为公众评价提供服务,充分利用INTERNET/ INTRANET技术及多媒体技术进行公众评价意见的采集和评价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实现广泛的评价信息结果、公众评价满意度调查以及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政府职能。此外,该系统还可为专业评价机构提供深层次公信度调查和评价侧重点调查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四、结束语
随着各级政府部门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了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理模式很好地解决了现有环卫作业执法力度不够、管干不分、责权不明、管理机制不完善的种种弊端,而且运用数字信息化手段,快速、高效、准确地了解环卫作业现状及公众对环境卫生的反馈意见,做到监督检查有计划、有实施、有落实的长效管理模式。通过对环境卫生作业的监理,可以美化我们的环境,让我们人民生活在更加优美的环境中,对其身体健康非常有益,也有利于推进社会主光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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