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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部队 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 运用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0-147-01
近年来,随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不断深化,消防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常态化,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意识逐步强化,经济管理工作逐年规范。但在领导干部结果运用上还存在着运用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等问题。部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能否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既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也关系到干部选用的质量,对部队经济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长远发展都会产生较大影响。本文就如何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组织功能
1.细化领导小组职能。要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领导小组职能,将领导小组职能由宏观笼统职能向可操作、可执行、具体化层面引深。如审批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阅批审计报告,讲评审计工作情况和阶段性审计成果,研究确定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提出对审计人员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奖惩建议,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对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对象进行谈话诫勉,督促有关审计意见落实等等。
2.整合优化部门合作环境。各级要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规律,按照各部门业务分工和管辖范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工作程序,降低组织协调的难度。要将由审计、政工、纪检、财务等及部门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范围,必要时,与经济管理相关的业务部门负责人也要列入审计联席会议,提高领导小组的领导力。要根据干部选任、管理、监督等工作的需要,研究制订年度审计计划和实施方案,审查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研究运用审计结果的具体方案,及时互通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定期向单位党委报告工作,确保审计结果运用的完整性和不间断性。
3.进一步提高意见落实质量。要加强审计意见的落实,采取挂牌督办、实地督导、限期整改等有效措施,提高审计意见落实质量。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党委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记录在案。此外,被审计单位党委还要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的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杜绝审计问题再次发生。
二、建立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保障制度
1.建立和落实“先审后离”制度。虽然审计法规对此未作出明确要求,但从实践来看,领导干部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是审计结果得以运用的关键因素。审计部门在会同政工部门研究拟定出应审计的领导干部名单时,应对其拟离任领导干部优先安排审计,审计结果必须在干部调整命令宣布之前送达政工部门;年中若发生拟审计领导干部名单增减变化时,政工部门应保证给予审计部门足够的审计时间的前提下,提前通知审计部门,以便及时调整审计计划。
2.建立和落实信息反馈制度。要建立和落实审计情况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和审计结果运用反馈等制度,定期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向所在单位党委专题报告。审计部门要及时向上级审计部门报送批准后的审计报告,向政工部门移交被审计领导干部审计报告表。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审计部门书面反馈审计意见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问题原因要予以详细说明原因。对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要及时向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反馈,便于审计部门掌握情况制定下步工作任务目标。
3.建立和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审计部门要结合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以审计情况通报会、审计结果通报等形式,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通报部队官兵,增加审计结果运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官兵的监督。要及时通报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处理结果,保障官兵的知情权。要把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要求、审计结果运用等内容纳入年度党委扩大会议工作部署,以引起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对象和参审单位的高度重视。
4.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应包括审计过失、审计结果运用过失和审计意见不落实等责任界定及如何处理等内容。因审计过失或隐瞒、截留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而造成审计结论严重失真的,应由审计结果提供人和直接参与审计人员负直接责任,审计部门负责人负领导责任;审计结果汇报环节出错导致没有运用落实到位的,由汇报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负责人负领导责任;审计意见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且无正当理由的,由被被审计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被审计单位党委书记负领导责任。对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人员的处理,应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重性分别实施纪律处分、诫勉谈话等。
三、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方法
1.建立审计资料库。审计部门应将对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基建工程审计和专项审计等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分类收集整改,建立审计问题及情况整改资料库,对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详细记录,便于后续审计时查找使用和借鉴。
2.加强宏观督导。要定期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排序,选择一些影响面较大、发生率较高的问题作为研究重点,深入剖析发生原因,及时向党委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整改或整改问题的宏观建议,以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对部队建设的促进作用。
3.强化监管措施。要定期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通过公安局域网和文件通报进行公布,不仅有利于官兵对被审计者的监督,提高审计执法的透明度,而且对其他领导干部具有教育、警示作用。审计部门应合理划分公示范围,周密确定公示内容,严格设置查阅权限,经党委审批公布。对一些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倾向性问题、被审计单位屡纠屡犯的问题等,不仅要公开曝光,而且要限期整改,并反复追查其整改措施与结果。
参考文献:
[1] 何玉荣.浅析加强和改进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内蒙古电大学刊,2015(6)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实效性不强。
“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一般来讲,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由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所处环境的特殊性,目前大部分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在领导干部换届换岗的时候进行的,往往都是“先离任后审计”,即组织部门在考核任用干部时,没有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用人与审计脱节。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给追究责任带来了困难。
2、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不足。
⑴、财务收支是桥梁,责任到人是结果。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活动,它的着眼点是人,由事及人,单位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只是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桥梁和中介。因此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除按照财务收支的有关内容及规定程序操作外,还必须将财务收支的结果进行提炼和升华,要把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落实到领导干部个人头上,也就是李金华审计长所说的: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结果的人格化。
⑵经济责任和资金活动的关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围绕“经济责任”这条主线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是以“资金活动”为着眼点的,经济责任涵盖财务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经济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只陷于对单位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等内容涉及较少。有限的审计资源难以应付工作量日渐增大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政策难以落实,审计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审计技术方法面临新挑战。
3、审计力量不充沛。
石化街道财务审计科是“2块牌子1套班子”,审计人员又是财务人员,在完成日常财务工作以后,再把精力投入到内部审计工作。由于时间和自身建设的限制,可能对审计工作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三、建议和意见
1、加大日常工作的协调力度。
⑴作为负责牵头的组织部门,平时多与纪检、审计等部门了解、沟通,并督办工作进展的情况;各事业单位、部门也要及时、准确地将掌握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向组织部门报告,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更突出、对问题的监督更及时,形成对审计对象进行动态监督的效果。
⑵加大推行任期内审计的力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将监督关口前移。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要遵循两点:一是通过任期内的审计积累相关资料,在干部调任时尽快拿出审计意见,缩短调任时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以解决“审”、“任”的衔接困难;二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根据部门和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年度审计档案,储存、利用常规审计成果,使经济责任审计由“离任算账”变为年度考核。
⑶要狠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要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的制度。对审计对象限期整改,对久拖不办或拒不办理的,要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经济责任审计属于受托审计,审计部门应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广泛听取相关意见或建议,降低审计风险。在审计调查阶段,应收集被审计人任期内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述职报告等内容,并征求企业管理层、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等意见和审计线索,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应与被审计单位相关领导、员工进行访谈了解相关情况,并做好涉及问题的审计跟进落实,同时在现场审计结束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事项的意见;在审计报告下发前,应就审计报告内容征求被审计人及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工作需要征求本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企业管理层意见。
二、审计内容应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较为宽泛,审计内容应至少覆盖企业资产、负债、权益、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情况;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经纪律,以及贯彻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部署等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情况;与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遵守职务消费及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等。审计中应充分利用历年财务、税务及各专项审计结果,综合业绩考核、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反馈情况等各方面内容,把控审计重点:1.做好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财务收支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内容,在财务收支审计中应重点关注:(1)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有无虚列、少列或转移收入问题。(2)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错列、多列、少列成本费用等问题。(3)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性及变化情况、资产运营效率及变化情况、有效资产和不良资产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如不良资产处置、应提未提及应摊未摊的折旧或费用、资产费用化、未决诉讼、应收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产生的或有资产或负债的确认等。(4)经营成果真实性。企业主要经营指标是否得到有效分解落实,有无为完成经营目标而弄虚作假的情况。2.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审计。主要是对内部控制流程设计、制度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健全性、有效性的审计,重点关注采购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授权管理、资金管理、存货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是是否存在制度缺失、职责是否清晰、执行是否合规、有效,相应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3“.三重一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重点关注“三重一大”范畴内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程序,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国家、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决策结果有无损害企业利益的条款,有无个人谋利行为有无给企业造成损失等。4.职务消费及廉洁自律相关情况。主要检查被审计人任期内是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定,其占有、使用的企业资产是否符合有关政策的规定;有无、损公肥私、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弄虚作假或骗取荣誉的行为等。
三、客观进行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积极推动审计成果应用
财政部2009年1月份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以加强对金融类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金融类企业的绩效评估工作。根据金融类企业的特点,新办法设置了盈利能力指标、资产质量指标、经营增长指标、偿付能力指标四大类二十项指标。
国资委在2006年1月份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规范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内容、程序和评价内容。国资委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指出,企业经济的责任审计主要工作有三方面内容: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由企业财务基础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论对企业的负责人在任职过程中的主要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
审计署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结果应用制度,制定研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的体系,逐步对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以及操作流程进行细化,探究及推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逐步地建立起来。
金融产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
(一)设计原则
1.统一性与适用性相结合。审计署、国资委等有关管理机关已就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提出了指导原则,具体到各个单位有关管理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将二者结合使用,并具体分析,提高评价指标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全面性与重要性相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基建、财务、营销管理等业务活动,应围绕经济责任核心,对相关指标予以甄选,设计能反映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重大经营决策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
3.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以财务指标评价为主,在衡量经营成果时以数据说话,客观性高,说服力强,易为当事人接受。但是完全以定量指标评价具有一定片面性。定性指标受会计信息局限性较小,可以弥补定量评价指标的不足。将二者结合使用,使得到的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二)层次分析法模型应用
美国运筹学家A.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简称AHP方法),是对方案的多指标系统进行分析的一种层次化、结构化决策方法,它将决策者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确定各评价指标,在实际应用中利用Excel表格计算经济责任审计各指标的权重。
实证研究
本文以国家电网公司金融产业单位的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利用Excel表格计算经济责任审计各指标的权重。金融产业各单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金融产业单位市场化程度较高;金融产业各单位业务差别大,并面临较为严格的行业监管;金融产业对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有较高要求。
金融控股集团主要指英大国际控股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金融产业单位的控股母公司,结合对控股公司的管理要求,参考财政部《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增加对重大风险事件的控制情况、资金运作安全情况和协同业务完成情况评价指标。共有会计信息质量、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发展能力、经营绩效和外部测评结果九个一级指标构成。
具体如表1所示:四、结论及建议综合汇总得分在90分以上,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优秀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80~89分,给予经济责任履行良好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70~79分之间,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中等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60~69分之间,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一般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或存在严重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经济责任履行较差的评价结论。
对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无论任职于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无论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本文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分清其在职期间在本部门、本经济单位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
(一)审计委托滞后和临时集中交办,不利于整体审计计划科学合理安排
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程序,一般是每年先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即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分别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提出计划草案,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由组织部门向审计机关出具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审计机关依据委托书将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由于计划酝酿环节多、过程长,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往往滞后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项目计划下达时间,同时由于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也造成部分任务安排的临时性或集中性,特别是在换届时,时间刚性,任务集中,有时不得不暂停正在进行的计划性工作,完成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果与业务上级安排的时间性较强的审计项目相冲突,就会给审计力量协调带来一定难度,影响了审计部门工作全盘安排的计划性。
(二)先离或先任后审,不利于维护审计制度的严肃性
现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鉴于干部调整工作的敏感性,组织部门大多是在干部已离职,或到达新的领导岗位后,才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即“先离或先任后审”。这样做容易造成:第一,法制严肃性降低,社会威信提不高。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和离任者三方面的事,一定程度上是社会非常关注的政治性工作,“先离或先任后审”容易给人造成“走过场”、“马后炮”的感觉,影响了工作的严肃性。第二,易使干部降低责任意识,产生侥幸心理,推诿扯皮:反正是生米已成熟饭,审与不审已不影响本人的调动和升迁。审计审出了问题,前任已不在原岗位,无法执行审计结论;而接任者又推给前任,拒不执行审计决定,造成新官不理旧账,审计部门反而进退两难。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同一问题会在同一单位屡查屡犯。第三,审计结果难以充分利用,隐性风险易给组织部门造成被动,影响党的形象。由于干部调动或者升迁命令已经下达,审出了一般性问题,也不好改动任职决定,只好权当没问题;而审计一旦审出了重大问题,造成干部任用的失误,会使党政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陷入被动,影响组织威信。这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求相违背,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制度覆盖面有缺口,轮审周期比较长,不利于对审计对象的公平及时有效监督
中央两办制度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是指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时,有的从制度上留下了审计缺口,一般要求在领导干部任期内,原则上应安排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任职时间较长的,重点审计近一任期年度,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其他年度,并对特殊审计对象予以免审,如:对任职的单位已经撤并一年以上的、已经离开任职岗位一年以上的、已被提拔使用可能影响审计公正进行的领导干部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目前大多数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干部离任或转任时进行,有的领导干部任期长达十几、二十年,任期中从未审计过。这样一方面易使当事人在麻痹中放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积累较多问题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使审计工作量加大,审计风险也随之进一步增大。此外,制度覆盖面的缺口,也对干部监督有失公平,使个别特殊领导干部脱离审计监督。
(四)审计结果运用和公告制度尚待完善,不利于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有效发挥
两办《规定》虽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但目前由于各地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运用程度不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尚在起步探索阶段,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运用缺乏标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使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难以充分有效发挥。
二、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审计计划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计划统筹安排
改进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方式,建立审计对象信息共享平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沟通情况,严格落实两办《规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委托程序,在每年年底前就应确定下一年审计对象,组织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应在领导干部届满、辞职、退休前或有职务变动的意向性考察期间下达,委托的审计对象数量应与审计力量相匹配,审计机关也要根据组织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使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审计机关整体审计计划有效衔接,并保证足够的审计力量对每一个项目审深审透;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实际,建立健全审计对象分类审计办法,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从全局和长远考虑,规划好五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当年的具体审计工作,减少临时调整和集中交办,力争做到对审计对象至少在其每一届任期内轮审一遍。
(二)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促进降低审计风险
采取审计对象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任期轮审等有效方法,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将“先审后离(任)”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目标去努力实现。在现阶段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暂不排除“先离或先任后审”,应灵活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的时机和方式。对拟升迁或拟调任重要领导岗位的,应坚持“先审后离或后任”,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审出了问题,也能及时下结论和处理,避免给社会上造成“走过场”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对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或先任后审”,等将来干部监管机制完备了,条件成熟了,再全面推行“先审后离”,使法规规定和实践完全统一起来。
(三)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实现对审计对象全覆盖的公平有效监督
应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尽量减少制度覆盖缺口,不留盲点,达到用制度约束人,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杜绝审计对象侥幸和特殊化心理,体现干部管理监督的公平有效性。加强审计与干部管理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及相关数据库,不断提高审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等其它专项审计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缩短轮审周期,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任中审计周期的最长年限和任职条件,如:每3年或5年必须审计1次,未经审计不得任用等,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上下统一建立专职机构,强化运行机制,充实审计力量,奠定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和质量提高的基础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最高层次的领导机构是由国家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各不相同,且未建立健全。有的是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般在审计机关,但具体审计业务由审计机关各业务部门分担实施,而有的审计机关专门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机构保障力度相对较强。应上下统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选配与审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充实审计力量,强化联席会议运行机制,从机构、人员、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
(五)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和公告制度,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力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作用
一是科学审计理念逐步确立。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审计理念统一审计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解决工作中“不符合、不适应”的突出问题。围绕“实践科学审计、强化监督服务、促进富民强省”,形成了新时期审计工作思路、中长期规划和若干具体改进措施,对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为我省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二是审计工作绩效显著。五年来全省共审计4万多个单位,查出违规等问题资金4833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94亿元,移送案件线索209件,推动建立健全制度2342项。总的看,我省财政审计大格局基本形成,民生审计成果显著,投资审计力度加大,绩效审计初步见效,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资源环保审计从无到有。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与中心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有力配合了宏观政策贯彻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建设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升。五年来通过实践锻炼、全员培训、交流轮岗、用人导向、严把进人关等不懈努力,全省审计干部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由23%提高到57%,具有审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职称人员比例由52%提高到79%,计算机审计中级人员由12人增加到485人,工程造价资格人员新增加484人,审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近年来,吉安县审计局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发扬“务实、公正、廉洁、高效”的审计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突出审计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审计方法,勇当经济监督“卫士”,争创一流审计业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近3年来,该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377个,查处违规违纪金额2.1亿元,审计收缴财政3 980万元,向有关部门提交审计报告信息274篇,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案件22起,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100%。2011年以来,该局先后荣获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省市优秀审计项目、优秀审计报告、文明单位、信息宣传先进单位、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优秀AO应用实例、审计信息化、计算机审计应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10年荣膺吉安市审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
一、忠于职守,当好经济监督“卫士”。一是积极构建“一主两翼”的财政审计大格局。即坚持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为“两翼”的审计工作格局。我局树立全部财政资金为审计内容,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视野,统筹安排乡级财政决算、国库管理、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民生资金、政府扩大内需资金等各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推进政府性资金全口径审计、全过程审计、全方位审计,以解决条块分割、纵不到底、横不到边的问题。先后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77个,审计(调查)查出各类问题金额2.1亿元,审计后避免经济损失近4 000万元,投资审计核减工程造价4.2亿元,核减率为16.64%。二是敢于亮剑,及时发现移送案件线索。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吉安县审计局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做到“利剑高悬”。如2011年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存在被套取、骗取现象,我局及时将涉嫌套取、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个案件涉及5人线索移送至县纪委(监察局)。同时将题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被套取(骗取)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作为审计要情上报至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政府,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3年来,先后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经济案件线索22件,涉及人员31人,涉及金额近280万元。三是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为目的,狠抓审计问题整改。我局坚持定期报告审计整改工作,积极争取县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积极推动县政府建立审计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和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制度,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常态化管理。3年来,全县被审计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100余条,相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17项制度办法。审计和财政部门依法撤消和归并银行账户8个,取消违规收费项目26个,纠正违纪违规资金246万元,审计问题整改率达90%以上。
二、勇于创新,打造具有吉安县特色的审计“名片”。一是打造政府重大投资审计“名片”。2011年以来,我局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重点把好标前审计和决算审计“两道关”,在审计过程中,做到“五个结合”,即工程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定额价审计与市场价审计相结合、工程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审计监督与反腐倡廉相结合等。如201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172项,其中竣工决算审计项目84项,送审工程造价金额52 10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金额10 187万元,核减率为19.55%;标前审计项目88项,为建设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467条,均被采纳,既节约了财政性资金,又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打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名片”。党的十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显得更为重要。2011年,我局以县乡换届为契机,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19个党政部门19名党政领导进行了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统一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制定了《经济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标准》,根据审计结果,建议组织上给予重用、正常使用或按法定程序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将结果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促进了审计成果利用。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我局按照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地方税务局20xx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市地税发〔20xx〕68号)文件要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积极发挥内部审计“基础防线”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重点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全县地税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到位,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强化。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局党组高度重视内审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内审工作,要求各所、股(室)、稽查局积极配合监察室开展内审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监察室、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按照全市地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制定了《**县地方税务局20xx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明确了内审工作目标、审计重点和具体要求,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详尽安排和部署。
(二)方法创新,机制完善。
建立内部审计“四结合”工作方法,即:将实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审计监督与被审计单位和干部自查相结合、现场审计与案卷资料审计相结合、审计监督与整改落实相结合。通过工作中不断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内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两个配合:一是实现内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二是形成内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配合。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内审制度不断完善,机制随之健全。
二、执行到位,内部审计工作进展顺利。
(一)重点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为目标,对照《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川地税涵〔2011〕307号)规定内容,对第三所所长和稽查局局长等2人进行了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对涉及重大财务管理决策和重大税收执法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及科学效益性,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效益性进行了重点审计。同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要求。
(二)继续完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围绕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审计办法》(川地税发〔20xx〕113号)规定内容,对局机关、第三税务所和稽查局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表明,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xx年累计征收入库各税及附加*****万元,较上年增长9.33%,增收1401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局与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收入任务。
三、作用到位,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一)税收服务更加优化。
通过有针对性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对重大税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的原则明显强化,税收征管、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提高,政策落实能力明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深入推进,税收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内控机制更加完善。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审计职能的发挥,坚持把查错纠弊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相结合,加强对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达到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
(三)内部审计更加深入。
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信息技术运用程度,充分利用各方面综合数据,审计风险持续降低,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审计结果更加真实可靠。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将其作为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的重要依据。
(四)审计队伍更加强化。
内部审计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不断提高我局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领导小组共组织4次现场讨论会,及时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工作方法。通过这些学习,内审人员开拓了视野,找到了差距,对内部审计工作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
虽然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方面。今后,我局将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继续加强审计人员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内审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县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一年来,经过xxx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xxx案卷的质量比起上半年有了显著的提高,重证据、讲事实、依法办事的意识在xxx干部中已逐渐扎根,但是还应进一步加强。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查办案件的质量还不是很理想,法律知识的欠缺,如真实、合法、有效证据的采集就目前情况而言,就是个薄弱环节。如果发生税务行政诉讼,胜诉的几率并不很高。要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仍需全体人员全面提高素质,尤其补充有关法律知识将是今后要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推行阳光xxx.
我局拟自XX年开始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实施“阳光xxx”工程。为了配合“阳光xxx”这个新生事物的正式实施,10月18日xxx同志为全市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分理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举办了保险业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这是我局自“一级xxx”成立以来首次派员外出讲课,也是尝试“阳光xxx”的第一步。首开先河的反响很好,企业人员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又能很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以具体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真实体现
二、做好重大案件的移送及听证、复议工作。
全年共向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移送重大案件28起,协助市局法规科对这些涉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进行审理。受理了江西椰岛营销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听证申请,做好了听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企业要求撤回听证请求,故未举行听证会。对申请复议的江西飞宇制药有限公司组织了调查举证,并及时回复了市局法规科。
六、规范xxx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为了理顺xxx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的职责,规范管理,加强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税收执法水平,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局xxx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工作衔接的暂行办法(试行)》,通过市局反复酝酿和讨论,以正式文件下发,从而更进一步加强了xxx与各县区局的协调与配合。
为了规范xxx报告的制作,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我们翻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资料,编撰了《xxx工作指南(之一)》,在4月份分发给6个xxx科,供xxx员在办案时借鉴。《指南》从xxx报告必须反映的十个方面详细地进行了解说,并将处罚的法律依据逐条进行了罗列,同时重申了税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标准、xxx案卷需附的资料及排列顺序,为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一级xxx”运行一年来的启示。
1、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我局自XX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后,内设了办公室、案源股、审理股和执行股四个正股级机关单位,并按行业划分设置了六个副科级的检查科,分别负责工业、商贸、金融保险、涉外企业、专业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检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机构设置上存在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如缺乏综合业务部门来协调整个xxx工作,在不增加机构的情况下可在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协调全局的业务工作,进行xxx业务指导,制订并落实xxx工作各项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做好各种业务报表的编报,及时总结“一级xxx”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其次六个检查科按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专项xxx工作的开展,但同时又制约了xxx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大规模xxx工作的进行,在建制上可采取专业化分工,但在人员配备上应考虑业务力量搭配均衡,以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
2、要抓好xxx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尽管xxx局在人员的配备上大专以上学历占93.7%,二级以上xxx员占71%,并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了一批熟悉税收业务、了解法律知识、懂xxx操作规程、会运用计算机的人员充实到xxx局,但人员素质还是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有待更进一步提高。为此要在提高全局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营造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采取培训、自学、查前业务辅导、案件查摆会及业务能手帮带等多种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加大政治学习力度,坚持每星期的政治学习制度,从而使全局人员综合素质上一个新的台阶。
税务职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一、明确目标、精心安排。
为了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得到保证,更好地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提高我市税收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年初各县局根据《*市国家税务局日常执法检查办法(试行)》,制定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将一般纳税人税务管理、按帐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帐簿设置情况管理、重点的定期定额户管理、欠缴税款管理、特种发票、普通发票(特别是收购凭证)管理、税务稽查的实施、外勤岗位执法情况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并就此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日常执法检查的指导和督促,对日常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责任认定,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二、认真检查,及时通报整改。
为了使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得到保证,使执法检查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我局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与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使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始终贯穿于其他各项工作中。在检查考核中,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统一组织人员实施,检查结束后,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分析综合,将执法过错情况在市局局域网页上进行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XX年度,全市各级国税机关通过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
1、存在漏征漏管现象。既有办理税务登记未进行税种认定现象,又有未办理税务登记缴纳税款现象,有关税款定额不足;
2、特种发票开具不规范。开据发票和税票不能够相互注明号码;
3、使用有关税务文书、条款不规范,文书告知时限错误;
4、个别管理分局存在执法不当现象,越权进行处罚;
5、有的分局行政处罚程序不符合征管法要求存在多种税务文书填写一份送达回证现象;
6. 税种认定中将行业认定和税目认定错误。如将商业认定为其他行业;
7.执行税收政策理解错误。如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收优惠问题、进行生产性加工纳税人起征点标准和适用税率问题。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根据*市国税局《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责任追究。XX年全市国税系统共有442人次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54人次、限期改正139人次、扣发奖金168人次(11774元)、作出书面检查36人次、通报批评45人次。
三、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市局的《日常执法检查实施办法》,我们将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放在日常化上,对有令不行、执法不规范,出了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做好执法检查后的总结分析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属于征管中的客观问题还是执法人员的主观思想意识问题,开展过错人员集中座谈,杜绝在今后工作中重犯同样的错误。二是根据过错责任情况通报,开展执法讨论,将日常执法工作提高到思想政治高度,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警醒自己,珍惜手中的权力、珍惜自己的家庭。三是总结执法检查工作经验,使执法检查做到与时俱进。随着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推进,执法工作中较容易被发现的错误也越来越减少,这就要求我们检查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适时发现问题解决新的问题。
XX年以来,虽然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我们工作中还有不足,与*局的要求尚有差距,今后我局将在*局法规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税收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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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08年,我区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然要从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不断深入。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少数干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四是抓好区、镇、村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完善三级服务中心,规范为民服务程序,扩展服务内容。
三、继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二是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督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四是继续完善教育和卫生系统惩防体系行业构建工作;五是开展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农村基层惩防体系构建工作。
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政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推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和承诺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途径和办法,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八个严禁”的有关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推进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