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3 18: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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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的认知心理学家唐纳德•诺曼说:产品的界面设计必须反映产品的核心功能、工作原理、可能的操作方法和反馈产品在某一特定时刻的运转状态。[2]这表明我们所创立的设计界面必须与设计原理,方法功能互相结合,真实地反映产品自身的特性。一件优秀的易用产品需要通过设计将原本复杂的功能简单明了地展现在其操作界面上,使用户通过这个界面可以轻松了解操作信息,快速掌握使用方法,如图3所示游戏手柄设计,其界面设计简单清晰、区域划分合理,按键分工明确,容易操作,主要按键设置于视觉中心,便于使用,其余附属按键分布四周,主次功能一目了然,使人快速掌握操作,圆润的按钮有效地保证了长时间操作时缓解疲劳,降低手指磨损。作为产品自身的界面来说,设计要尽量做到简洁明了,减少不必要的装饰和花哨的效果,但这里所要强调的是并不反对装饰,因为合理的装饰在一些界面当中可以有效解决区域的划分,使人可以更快掌握操作的内容。同时把过于复杂的功能按钮和信号指示按照一定分区划分,通过不同的色彩、材质、形状、指示进行区别,另外从设计师角度来讲,在设计过程当中要尽量使操作界面简单化,真正意义上从人的心理角度进行分析,充分考虑人在操作过程中的活动范围和心理需求,完美展现产品的各个部分的功能与操作,为用户创造一个良好的产品使用环境。另外作为现代电子产品的交互界面(触摸屏幕)来说,如图4所示IPad界面,虽然失去了以往具体的按钮形态,但图形化的视觉效果更需要将按键的形态、色彩和功能指示清楚的展现给操作者,通过合理的层级界面,将信息逐级分类的展示出来,形成有效的操作方式,同时可将震动声音等感官环境与界面图标相互结合,提升人的使用感觉,降低错误操作,带来科技信息化感受。
二、易用产品的功能信息指示
1指示识别设计
易用产品在形态塑造上应具有一定的识别性,这种的识别作用可以引导人们能在众多的产品当中快速地找到所要发现的目标。产品的外部形态实际上就是一系列视觉符号的表达,其形态设计就是综合产品的造型、色彩、肌理等视觉要素并作为独特符号,通过象征的手法表达产品的实际功能,说明产品的特征[3]。作为易用产品的指示是有效地表达出产品内在功能的一种形式,通过图标、信号、按键等将产品内部信息精准清晰、简明扼要地传达给使用者。为准确地传达信息功能,需要建立产品自身的造型和使用方式的界定,例如产品的外观变化、颜色搭配、材料肌理以及风格流派。造型当中的指示识别设计可以确定一种引导方式,通过各个不同的部件提醒人们正确地选择使用功能,同时以设计目标为先导,建立起传达信息的作用。在易用产品的使用与操作方式的设计中,通过优秀的指示识别设计可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吸引使用者的眼球,同时作为指示设计需要在合理的人机工程范围内,充分掌握人们的生理与心理习惯,使产品设计建立在易用条件下更加合理、舒适、安全。
2生理条件设计
作为不同的人群对于易用产品的要求各不相同,如儿童、中年人、老人、残疾人和智障人群等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易用产品的设计就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人的心理特征、行为习惯、认知能力、爱好取向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例如对于儿童产品的设计,要了解孩子们的活动能力,使之更加容易掌握、学习、探索,同时还需要保护儿童避免受到产品自身带来的伤害,这就充分要求在设计过程中防止出现产品尖角和锐利部分,另外易用产品设计应根据儿童生理需求提供诸如抓握、爬行等功能,帮助孩子轻松容易的使用产品。而对于肢体行动不便和视力听力下降的人群来说,应当充分考虑人们在使用产品时的活动空间范围和操作的便捷性。在盲人使用的产品中应在按键周围设计盲文凸字,在聋哑人使用的产品中应增加符号信息的提示,而在残疾人使用的产品中应增加可以上下左右高度的调节变化和语音提示等无障碍设计。
三、易用产品的情感化表现
一件优秀易用产品,它不单单是客观物体的存在,而且通过自身特点还能传递给使用者情感上的体验[4]。人们在造物的过程当中不断深化物体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丰富的感情融入到产品本质当中,增强产品的亲和力,与人产生心灵上的交流。作为易用产品来说,一方面设计应充分考虑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通过色彩、形状、材质的选用增加产品对人的亲和力和易用性,让消费者容易更接受产品,通过对产品造型细节的设计增强自身的观感,同时吸引消费者去关注、了解和学习新鲜事物,并快速掌握产品使用方法,建立一个充满愉悦的环境下完成体验的过程;另一方面,伴随消费者从产品的使用功能基本要求上升到心理功能追求的过程,易用产品在品牌、审美、包装、造型以及简便的操作和经久耐用的特性都需要不断提升,形成人们对其良好的认可程度。根据人们的使用习惯、审美习惯、情感需求、文化价值观,通过改变产品的形状、颜色、材质或者采用仿生设计、拟人化设计等方法来获取产品形态,能够实现良好的产品情感表达,实现产品与人之间的人机信息沟通,将情感因素融入到产品之中,使产品与人产生一种情感的交流,让产品具有“人的感情”[5]。这样便可以实现人与物的亲近感,从而被赋予情感化的易用产品更容易被人接收,更加具有人性化特点。如图5所示飞利浦的灯光闹钟,根据时间设定灯光会慢慢变亮,使光源在平缓的环境下逐渐改变而不突然产生刺眼的亮光,凸显产品的人性化作用,传达温暖的情感。
四、结语
「关键词社会本位、产品质量法
对于一个现实中已客观存在的问题争论的持续而激烈,既说明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关心并有所研究,又说明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因并没有一个公认的解释。真理愈辩愈明,对于经济法相关问题的争鸣,当然也预示着经济法的繁荣。经济法作为一个年轻的法律部门,对其所涉及的一些问题大家仍有异议,从调整对象到原则、价值,甚至包括其体系,学者们都能拿出自己的观点并提供相应的论据。争论的存在也并不是说完全没有一致的交汇点,单就其体系来说,产品质量法作为经济法的一块领地,似乎已成为所有经济法学者的共识。这样说的根据是现存几乎所有经济法课本及分论著述中无一例外地都将产品质量法收纳进来。而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也就是“为什么产品质量法毫无争议地归属于经济法?”
一
经济法从产生之日起,就与传统民商法有所纠葛。而近年来商法是否可作为“独立的部门法”的争论,又使得民法和商法愈来愈“分道扬镳”。区别地看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对于分析产品质量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分支而不是其他有着“纲举目张”之作用。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现在看来实际上并不复杂,仅从两者调整对象和利益本位的不同决定了经济法与民法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以个体利益为本位;而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的法律,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在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中,商法作为调整市场运行机制之法与经济法发挥着功能互补的作用,商法从保护商人的利益出发,着眼于商事交易秩序;而经济法则从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维护市场的整体秩序;相对来说商法具有基础性、前置性,经济法主要解决市场已经运行,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问题,如贫富分化、市场失灵等现象危机整个市场秩序存在时,才有政府自上而下,对这些运行机制中的偏差进行纠正。
通过以上经济法与民法、商法区别的重点归纳,如果还不足以说明产品质量法就归属于经济法,但可以明确的地方就是:产品质量法不会是民法和商法的领地。产品质量法是为了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由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其主体来讲,除了理论上的平等主体生产者、销售者一方与消费者一方外,还有国家质量管理监督机关。主体地位的不平等或者说监督管理关系的存在,将其排除在民法的领域之外。
商法,上文已经提及,乃市场运行机制之法,就其基本原则来说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提高商事交易效率和保障商事交易安全。同时商法的独特的调整对象也不可能将产品质量法包容进来。
与其说经济法与民法、商法之间关系因亲近而争论颇多,深究起来,不如说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更值得玩味,难怪有人至今都认为经济法不过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而已。按我国的通说,行政法是“规定国家各个方面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的总称。”是关于“调整行政关系和基于行政关系而产生的监督行政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的逻辑联系。行政法在本质上是限制政府滥用权力之法,虽然经济法在一定程度上所包含的政策性,但其内容并不限于经济行政,它还包括其它相关方面。从以上对行政法的分析来看,产品质量法也不能归属于行政法,尽管其中也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对生产者、消费者的监督管理成分的存在。
对于经济法是否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研究,则经济法与民法、商法以及行政法的关系必须区别清楚。因为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这几个的部门法的关系最为接近甚至发挥着功能互补之作用,对部门法关系的清晰区别,那么对其下子部门的分析则不易有所偏差。当然实践中的一部法律,在理论上部门法的划分来说,有些具体的规定并非完全专属于某单一法律部门,就产品质量法来说,我们之所以把它归入经济法的领域而没有争议,是基于它主要所体现的精神、原则、价值追求以及主要权利、义务的分配和责任形式。
二
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其价值追求,这种利益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它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个人之间利益的有机统一。经济法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在对社会共同尽责的基础上处理和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而在具体的经济法律关系中,国家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利),对社会负责不得妨碍或损害市场主体及非国有主体依法行使权利.企业和个人等经济主体也要对社会负责,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不得片面强调自身局部利益,置社会利益于不顾。
要对产品质量法所体现的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的分析,首先对其作为一个单行法的立法宗旨的理解是前提和基础,产品质量法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据以上法条的具体规定,产品质量法的宗旨为:1、保障并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和提高产品质量是产品质量法的直接目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势地位的取得的一般来说可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等途径,而产品质量的提高的所需条件如科学技术、管理等这些也需要企业本身的努力。但是在市场竞争中有些企业为了牟取利益,难免不惜以牺牲质量的做法,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这样的做法丧失了市场竞争应有的性质,对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也是破坏。产品质量法通过法律制度对此进行监督和管理显得极为必要的。尤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成,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尚未成为绝大多数市场主体遵循的行为准则、竞争法制尚未健全的条件下,对产品质量的管理显得尤为必要,同时也是对整体社会经济利益的维护。2、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所涉及,两者对保护对象的所处的角度又有所不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才能促进整个市场的顺利运行,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者损害都会影响到整个市场的有序运行。3、对市场秩序的规范。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价值追求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竞争秩序,良好的社会竞争秩序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中心内容,因此,围绕着市场竞争秩序制度的优化,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每一项立法都有使命实现这一神圣目标,并把它细化在法律规范的设计中。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同时第38条和40条并明确规定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措施,此外,第42条和第44条还分别规定了对以行贿、受贿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推销、采购不符合该法规定的有关产品的,以及在产品质量检验中伪造检验数据或者检验结论的处罚措施。产品质量法中的这些规定都是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有密切联系的。可以说是从产品质量管理方面来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三
关键词:保险产品;产品价值;保险契约;保险服务;保险创新
保险产品的经验质量特性,决定了保险产品的质量是通过消费者从购买、消费这两个过程中的体验来判断的,客户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以及各个环节的服务满意与否,直接影响到对保险公司诚信的评价。在实践中,保险公司诚信与客户的满意程度呈高度的正相关性,而客户满意是以客户需求的满足为标准的,保险需求的满足归根结底取决于保险产品(服务)的价值。保险产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保障性、收益性、服务性、安全性、社会性。
一、保险产品价值的相对性
(一)与可替代性金融产品的价值比较
保险产品是一种金融产品,其价值是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而言的。任何金融产品都只具有相对价值优势,即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保障性等方面,有着某种独特的相对优势,否则,其他金融产品就无存在的必要和可能了。如果一种金融产品具有的独特性越突出、不可替代性越强,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的价值就越高。
保险产品的价值既相对于同业间具有可比性的保险产品,又相对于金融行业(如银行、证券等)有着可替代性的金融产品。保险产品的基本功能是保障性,这种独特的相对价值优势,是保险产品的核心价值所在。许多保险产品(特别是寿险和投资理财产品)还集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于一体,可为客户提供一定的收益回报,进而增大保险产品的整体价值。虽然寿险产品与银行、证券等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替代性,消费者也习惯于比较各自的收益,进而做出购买的选择,但寿险产品一般期限都较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短期金融投资工具的再投资风险,获得相对稳定的长期收益,因而在价值创造上也有着独特的优势。
反之,如果一种保险产品不具有相对其他金融产品的优势,其价值就低。尽管保险产品在风险保障(转嫁和分散风险)方面有着其他金融产品难以替代的价值优势,但对于各种巨灾风险,保险则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而且,如果保险产品不具有经济性和效率性,人们也可能不购买保险。目前国内寿险业退保率高,成为影响寿险业发展的一大突出问题。据《中国保险业发展蓝皮书(2004—2005)》显示,2005年全国人身保险退保金高达486.9亿元,同比增长56.18%,其中分红险占比为62.75%,同比增长99.04%。导致寿险业务大量退保的原因,既有公司经营不规范,也有不少销售人员在佣金等利益驱使下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所致。营销人员为追求个人利益误导客户固然违背职业道德,但归根结底是一些寿险产品的产品定位和客户需求不相适应,不能为客户创造相对价值优势,保险产品价值低是消费者选择“用脚投票”的根本原因。
(二)保险产品价值与获得成本的比较
投保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公司的产品(服务)需要一定成本,这种成本既有可用货币衡量的有形成本,还有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无形成本,包括购买保险及获得保险赔付所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本,以及保险赔付具有的不确定性成本。
保险产品的获得成本越低,其相对价值就越高。保险产品的获得成本主要由两类成本决定:
1.保险产品价格。尽管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定价方式不同,其价格构成也互有差别,但从理论上大致可包括:体现风险价格的纯费率;稳定经营和获取正常利润的风险附加费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成本的附加费用率。通常,保险产品以“纯保费附加保费”的形式定价。对应预期损失的部分称作纯保费,它是由保险标的损失率决定的风险价格,理论上纯费率部分正好能够补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它取之于投保人、用之于被保险人(收益人),终将全部返还给全体投保者。对应保险公司营运成本的附加保费则不同,对投保人来说,附加保费是由其支付的保险产品的获得成本,附加保费越少,意味着保险产品越便宜,投保人的购买成本就越低。
2.保险契约成本。这部分成本主要是指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为订立和执行保险合同所支付的、除保险产品价格以外的成本,它包括签订保单过程中的信息搜寻成本、保险契约的维护成本、保险合同的执行成本等。
市场交易的契约成本包括寻找成本和信息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监督和实施成本,交易双方各自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成本。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承担的保险契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契约维持成本、合同执行成本。这些成本的构成中,还包括由于保险服务的不稳定性和理赔结果的不确定性,给保户造成的损失和为此付出的代价。
保险人和消费者所支付的保险契约成本部分是可以互相转嫁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从承保到理赔的各种服务越细致周到,付出的代价就会越高,但保险公司提供服务越到位,保户就越容易享受到各种保险服务,因而获得保险保障的成本就越低。反之就会加大投保者的成本支出。
(三)不同消费主体间保险产品价值的比较
虽然价值创造具有客观性标准,但对每一个保险消费者而言,保险产品和服务为其产生的效用满足,却是因人而异的。消费者在保险产品的价值判断上,有着明显的主观性。不同的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消费偏好不同,其风险意识和对待风险的态度也不同,因而对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判断标准不同,进而影响对金融产品的选择和购买行为。如冒险型的人偏好自担风险,在投资活动中追求高风险高收益,而避险型的人更倾向于将风险进行转嫁,更加看重经济生活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影响和改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消费偏好,也是需要成本的。
上述决定保险产品价值的各种因素相互关联,互相影响。例如,保险产品的可得成本越低,其相对价值就会越高;保险产品的相对价值越高,就越容易引导保险消费需求,改变消费者的保险消费偏好,形成保险消费选择的“锁定”,进而降低保险产品的获得成本。
二、保险产品价值创造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一)创新是保险产品价值创造的主要方式
保险产品(包括服务)创新通过对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进行新的组合,努力在产品价值上创造出相对优势,以满足新的市场需求,推动业务发展。保险产品创新的核心是为客户创造价值,它是保险产品价值创造的主要方式。
保险产品创新应以满足保险市场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一般而言,满足保险市场需求的途径大致有三种:第一,发现新的保险市场需求,并且能够以足够低的成本满足这种保险需求;第二,虽然保险市场需求已被揭示,但还未完全满足(市场未饱和),设法进一步满足市场的潜在需求;第三,向现有保险市场提供更加价廉质优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采取更先进的技术手段,更有效率的组织管理方式,更便利的销售方式和渠道等措施,促使产品和服务升级,替代已有的保险产品。只有通过保险产品(服务)创新,使保险公司从经营理念、组织效率、管理水平、员工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差异,才能更好地满足保险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出相对价值优势。保险产品创新活动并不仅限于开发新产品,如果保险公司对保险服务方式、业务管理模式、产品销售渠道的改进,能够为客户创造价值,同样也是产品创新活动。(二)保险产品价值创造的途径
1.拓展新的保险服务领域。保险公司开拓新的市场和服务领域,能够满足新的保险市场需求,保险产品的相对价值就越大。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为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提高保险覆盖面,积极发展社会和人民急需的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2.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设计真正满足客户需要的保险产品,依靠真诚、透明、便利、快捷的优质服务,赢得客户和市场。但是,客户真正的保险需求是什么?如何发现和认识千差万别的不同客户需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熟悉市场,深入细致地分析不同客户群体的风险特点和保险需求的差异,才能找准其真实的保险需求。
例如,我国每年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多达1亿左右,这些人员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但得到的经济保障很不充分。对这些群体不仅需要增强其保险意识,正确引导保险消费行为,更需要保险公司开发出真正符合农民工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做到保险责任适度、保险费率适宜、保险条款通俗易懂,并且使其能够获得便捷的保险服务。
3.改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本质上是对保险标的进行风险管理的一系列服务。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仅是向消费者销售保单,以及保险事故发生(或约定的保险事件出现)时向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而应该是围绕所承保的风险,为客户提供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服务,尽可能使客户满意,从而使客户对购买的保险既觉得放心、安心,又感到省心、舒心。
服务活动区别于有形产品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服务的不稳定性,这也是服务的最主要属性,成为影响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的重要因素。服务的不稳定性越大,服务的质量就越差,客户将支付更高的服务成本,服务的价值就越低,降低服务的不稳定性是提升服务价值的关键。外在不稳定性来自于市场,并且受市场竞争的驱动,可以通过为顾客创造价值和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加以解决;内在不稳定性则主要来自组织自身方面,如组织结构或管理程序、服务标准和服务过程的设计等,解决内在不稳定性则要靠优化组织设计,将影响服务质量的各种不确定性减到最小。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按照专业性、规范性、透明性的要求,增强服务的稳定性,提升保险产品的服务价值。
4.优化保险销售渠道。保险销售渠道对保险交易成本和保险产品的价值决定有着重要作用。保险销售渠道优化的标准主要有:可信性,能够增强客户群体对保险产品的认同和对公司的信任感,进而对渠道网络有越来越强的依赖性;便利性,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客户所需要的各种服务;经济性,能够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进行销售,进而以低成本优势扩大业务规模,产生尽可能大的规模效益,为客户带来更多的实惠和利益。
销售渠道优化的结果,会增强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信任与依赖,产生业务渠道和客户群体的“锁定”效应。但在业务渠道拓展上,应避免借助行政手段“搭车”销售,由于这种方式属违背投保自愿原则的强买强卖,损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是与销售渠道优化相背离的。一方面,行政手段对销售渠道的垄断,投保者难以真正了解和熟悉保险产品,也很难享受应有的保险服务,不利于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进而对保险缺乏信任和认同;另一方面,还容易造成保险公司对行政手段的依赖,不围绕客户做文章,而是把大量的资源投入到争夺业务渠道上,引发违法违规的恶性竞争,其结果会使保险产品的价值大打折扣。
5.改进业务经营模式。随着金融一体化程度的加深,金融业务相互交叉、渗透,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突破传统保险业务界限,各种衍生保险服务日新月异。保险公司的业务类型大致分为三类:即保险型业务、资产管理型业务和保险管理服务型(ASO)业务。传统的保险型业务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风险(包括损失率风险),包括各种直接保险、再保险等。资产管理型业务是保险公司以信托方式对客户资产进行投资管理,保险公司承担一定的利率风险,但没有损失率风险,如企业年金业务等。保险管理型业务是保险公司对客户的自保计划提供理赔、核保等日常管理服务,保险公司只收取服务费,不承担损失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业务类型的变化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就是要从客户风险管理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价值链中,找到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优势。
6.注重保险品牌价值。保险品牌包括保险公司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这些品牌间有着较强的关联性。保险品牌价值是一种专用性投资,它可以减少信息费用,引导消费偏好,降低服务的不稳定性,影响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价值判断。保险品牌的社会认知度越高,保险产品的价值就越大。保险公司可以从增强公司实力(包括资本金、偿付能力、机构网络、信用评级、广告宣传、以及营业场所等资产);提高高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营销服务人员的素质;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等方面,创建保险品牌和提升品牌价值。
7.增强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我国保险市场很不成熟,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特别是保险意识不强,对保险原理、经营原则和主要险种及其性质、保障范围、基本条款等方面知之甚少,对保险功能与作用的认识非常片面,影响了人们对保险产品价值的认识和评价。
要使消费者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使保险的基本原理、主要条款和基本规则成为人们的“共同知识”,需要对社会公众进行保险教育,加强保险宣传和普及保险消费知识。保险宣传既要有各种媒体的面上宣传,改善保险企业公共关系,扩大保险社会影响,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又要有针对具体险种的深入宣传,使老百姓能够深入、具体地认识和感受到保险的作用,进而产生相应的保险需求和促成购买行为。
8.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保险条款通俗化的目的是便于投保者正确理解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应尽的职责、注意事项和程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减少投保过程中的信息成本,以及投保后因信息不对称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纠纷。保险条款通俗化是为了解决保险条款在结构和表述上可能存在的晦涩难懂问题,它是相对于特定消费群体的理解能力和消费习惯而言的,没有一概而论的绝对标准。保险条款既不能相对于消费者而言过于专业化,也不是越直白和口语化越好。保险条款通俗化不能等同于简单化,更不能将通俗化变成了庸俗化。比如,涉外保险的投保对象大多对世界保险市场比较熟悉,对国外主要险种的条款和做法比较了解,因而在险种设计和条款制定上需要与国际接轨,只有这样才能被投保者认可和接受。但是,对那些文化水平不高,相关专业知识缺乏的农民群体,保险条款就不宜过于复杂,尽量避免使用晦涩专业术语,使保险产品易于宣传,易于推广,易于管理。保险条款通俗化应针对不同性质和类型的险种,根据特定消费群体的知识、文化、职业、习俗等方面的特点,使条款的通俗性切合消费者的实际。
[参考文献]>[1](美)埃里克,弗鲁博顿等.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2006.
1.从种植业成本来看,农业成本包括基本的材料购置,比如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还包括人工费工资和福利等,如果含有机械作业,成本中还包含机械作业费、灌溉费等费用。农业成本控制的难点在于对人工费用的计算,由于兵团广泛使用的是“两费自理”。农业生产人员的人工费用直接跟经营状况相关,这使农业成本的计算中人工费用较为棘手。
2.农业成本控制的观念需要转变,传统农业的管理,受天气季节的影响非常大,不少人认为农业就是靠天吃饭,农业的成本的计算和控制用处不大。二是由于农业是一项长期的投资,认为农业成本的控制很难看出效果。三是对于现代化农业,是集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活动。中间涉及的环节很多,影响农业成本控制的相关因素很多。许多团场农牧业生产由承包户来做,至于是否进行成本控制也是由承包户自己说了算,没有一个系统管理体制,对农业生产成本的控制难以实现系统、全面、有效地监控。
3.收入与成本的差额是农产品的净收益,农民除了考虑生产投入外,还必然要考虑相关的税费的轻重。农业成本的控制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对农产品的品种选择、品种结构优化、成本费用的有效投入都有影响。
4.农业循环经济的出现,现代农业除了对外销售农产品外,剩余材料还可以进行再生产使用,比如说种子、饲料、工业用的原材料,这部分再生产投入的计价,分为市场价格和企业内部消化的价格,从而影响到了下一轮产品的成本控制。
二、农业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农业成本的确认问题,农业成本包括种子、化肥、种苗、农药、水费以及人工和机械等费用,其中人工费用成本的计算往往涉及投入到农业下一轮生产中的比例,比如农业的收入,农场主既有用于个人消费部分,也会投入一部分进行生产活动,如何区分便是一个难题,另外人工费往往受到产量和市场的影响,无法事先估算,特别是非国有农业企业的人工费用,如果产量不佳,必然会比往年有所减少。另外,成本的确认还要涉及到耕地等固定资产的估价、往年费用的估价、主产品与副产品成本的计算等。
2.耕地、草原、矿山等固定资产尽管不提折旧,但作为耕地的土地是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要形成耕地,需要进行开垦、整理,必然会发生土地投资。这些投入虽然会提高农业的生产成本,但是会提高农业产量和抗灾害能力。另一方面也是生产消耗的一部分,评估购买的土地产量的丰厚程度,与地形、土壤、水源以及天地必不可分,如何控制投入成本来达到预算的产量,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3.成本控制的一般程序是:确定成本控制的目标,计算实际执行后产生偏差的范围,比较两者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执行成本控制。一般来说,农业成本的控制需要全程监控,比如事前预测、事中记录、事后对比等。农业成本在控制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避免的偏差,例如,发生自然灾害,农业产量和质量受到损害,需要根据受灾的程度对原来的成本目标进行修改。如果农作物的产量不佳,不适宜种植,可以改种其他作物,重新确立下一轮的成本控制目标。农业成本控制的难题之一就是农业的生产周期过长,尤其是种植业,农业成本控制的环节相对较为松弛,会加大成本计算的差异化。
三、农业成本控制的措施
1.转变成本控制的旧观念,农业成本控制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节约农业生产资源和成本的有效途径。从整体的农业生产来看,农业成本是可以控制的而且农业成本的控制在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益方面是十分必要的。树立科学的农业成本控制观念,包括效益控制观念、目标控制观念、相关控制观念。成本控制下的费用支出相对减少,提高了农业的效益,特别是受灾后,原来农业成本控制的目标效益,只要没有改变,就应该遵循这一目标,安排各项工作的进展。成本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尤其是对于农业来说,历时较长,而且中间涉及企业的各个方面,与农业生产管理结合、农田基本建设结合等等,做到系统全面的成本控制。
2.制定合理的控制目标。成本控制不仅仅需要考虑成本本身,而是需要考虑到长期的生产发展和生产基础。一是配合团场农业的发展战略,通过成本控制获取成本优势,在团场竞争中提高竞争力。在国有企业管理中,可以进行总场到分场的纵向目标控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在团场农业战略允许的范围内,降低成本范围,取得利益的最大化。
3.降低成本,对增加利润有明显效果,降低成本有两条途径:一是在既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质量标准下,可以通过降低资源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合理组织生产等方式降低成本;二是通过改变生产技术,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配置,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达到降低成本的办法。后一种短期效果不明显,但是长期来对降低成本有着重要作用。
4.加强成本管理人员的培训,所有产于生产经营的相关人员,从管理人员到生产基层人员,只要与农业成本控制相关的人员,加强成本控制意识,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体系,对每个人在生产环节的对农业成本投入进行记录和核算。增大团场职工的人力资本投资:加强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做好全成员参与成本控制,避免出现某个生产环节处于真空状态,成本无法的得到确认。
5.加强农业与其他产业的联系,控制农业生产成本。农业企业不同业别之间紧密联系,应该参考与之相关的业别的成本控制,计算与其他业别的成本费用转移,实行全方位、关联式的成本控制,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有更大的实效。
6.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生产方式优化升级等做好预算研究。农业投资的特点是:投资数额巨大、回报期长,农业投资常常会发生投资后资金流动性降低、投资收益率低得特点。如果不做好农业成本控制,会收不到预期增产的效果。只有在进行科学的项目分析,做好结构调整的预算,才能降低农业结构成本。7.合理选择成本控制方法,农业成本控制方法包括,目标成本控制法,定额成本控制法,责任成本控制法等。其中责任成本控制法和定额成本控制法,兼有成本考核的作用。而目标成本法是团场农业中较为常见的方法。农业成本的控制方法选择要根据农艺特点及其生产组织方式,加强预算的弹性管理。根据经济和市场的变化,合理调整成本目标,做好事先、事中控制,而且根据不同产业之间的联动成本,做好对团场农业成本的控制。
四、结语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课程标准是课程的灵魂[2],是编选教材、组织教学、评价课程教学质量和进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课程标准是教学大纲的继承和发展,二者都是规范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是人才培养实施过程的体现。“机电产品电气控制”课程标准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形成为重点来确定课程的教学内容标准,一是体现职业性原则,参照职业资格标准编写,充分体现职业性和岗位性要求;二是突出能力原则,以能力分析为基础设计课程,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组织教学、以能力形成为目标引导学生学习,建立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有效教学模式,以企业认可的能力指标体系评价学习成果;三是可学习性原则,“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已有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以学生的现有经验为起点,以学生的生活经验为基础,满足学生的兴趣与需求。“机电产品电气控制”课程标准涵盖电气控制和PLC两大类共八个项目。电气控制包括送料小车电气控制线路运行维护、C650-2车床电气控制线路运行维护、Z3040B钻床电气控制线路运行维护、X62W铣床电气控制线路运行维护等四个项目;PLC包括多种液体自动混合装置的PLC控制设计、十字路通灯控制、呼叫送料小车控制、PLC在C650-2车床电气控制系统改造中的应用等四个项目,每个项目由若干个人任务组成。
二、与实训设备相一致的教材建设
“机电产品电气控制”课程采用自编教材。教材的编写紧密结合实现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从内容选材、教学方法、学习方法、实训配套等方面突出高职教育的特点,突出应用能力培养的特点,摆脱理论分析长而深的模式,增加并充实应用实例的内容,对职业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结构进行恰当的设计安排。在知识的实用性、综合性上多下功夫,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操作与实训,把学生应用能力培养融汇于教材之中,并贯穿始终[3]。在内容组织上,以符合教学要求的工作过程为基础,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综合,层层递进,将职业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系统的串在一起,教材内容基本涵盖了基本电气控制规律、机床电气控制系统,PLC控制系统的组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每个部分都有实践训练,指导学生能够主动学习、提高效率,动手能力能够得到逐步提高。在教材编排上,打破以往教材先理论后实践的编写模式,以典型工作任务和任务的完整性及为主线,以提高职业能力为线索,理论知识够用为度编排教材内容。教材共有与《课程标准》内容相一致的八个学习项目,根据项目理论知识要求,将项目分解成各个子任务,每个子任务都有自己独立的知识点和训练内容,完成了子任务的学习,也就完成了整个项目的学习,并能使知识融会贯通。编写教材时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中学,学中做”的职业教育理念,强调以学生直接经验形式掌握融于各项实践行动中的知识和技能,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本位。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
树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学习不仅是为了获取技术,还需要在获取技术的活动中,培养学生的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使学生不仅要有技术适应能力,更重要的是有能力对社会、经济负责的态度,参与设计和创造未来的技术和劳动世界,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强调教师对学生引导的行为。针对不同的教学实施环节,我们选用了不同的教学模式。1.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是一边进行知识讲解和操作示范,一边让学生进行课程同步训练,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将知识点溶解到任务的实现中,完成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循序渐进地使学生最大限度地掌握知识。教、学、做三者融合,“教”为指导,“学”为过程,“做”为中心。学生在学了以后立即实施,实施完毕再进行总结,加强了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巩固了知识在脑海中的印象。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利用教学软件、仿真软件等课程资源解决课程疑问,提高学习主动性。2.项目引导,任务驱动化教学模式项目引导,任务驱动化教学模式是在校内维修电工实训室、机床电气实训室及PLC实训室完成。围绕“控制线路的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这一学习情境,把工作过程分成了8个项目,采取项目引导任务驱动,一步一台阶引导学生自主完成基本电气控制线路、机床电气、PLC综合技能实训领域的学习过程。在完成职业活动的学习过程中,也逐步训练和培养了学生系统的工作方法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了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能力与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教学过程贯彻“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原则,从教师指导学习教师引导学习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的指导作用逐步减弱,学生的主体作用逐步加强[4]。3.基于网络资源的自主学习这种方法突破了时空的限制,通过网络教学将学习延伸到课堂之外。我们将课程教学课件、实训课件和PLC编程软件与仿真软件挂接到课程网站。很多时候,学生在课堂实践中并不能通过一两次的模仿操作就可以理解操作要领和知识点的,少数学生不能独立及时完成一次完整的操作任务。因此,反复练习是提高理解和掌握技能的重要手段。
四、评价体系的改革
实践考核更注重学生的工作过程、职业素养,而非结果。同时,把学生的平时操行纳入考核的范围,对平时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给予加分;纪律及学习态度不好的,酌情减分。采取以过程考核为主的多元化考核方式的各部分考核所占的比例如下:职业素质考核方法:沿纵向以项目为单元,逐项考核。即在学生完成每个项目的工作任务和实操训练之后,对学生完成该项目的工作任务过程中的能力给予评价和认定。当本课程全部项目的工作任务和实操训练完成后,将各项目考核成绩累加。横向重点考核学生能力发展的渐进过程,即随着学习内容的扩展,评价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合作能力及个人素质等,将纵向和横向的考核成绩按比例综合,即为学生学习本课程的最终成绩。
五、结束语
1.1企业风险意识薄弱在很多的药品生产企业中,质量风险管理还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因此,其在发展过程中还处于起步阶段。药品生产企业在风险意识方面比较薄弱,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判断还一直停留在经验推定和感官方面,虽然一些企业建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但是这些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不能对工作进行指导。企业在生产方面没有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导致风险意识方面也比较低,使得质量风险管理对药品生产的重要性没有体现。
1.2企业缺乏配备所需要的资源,没有实施风险管理培训企业在进行药品生产时,应该配备充足的设备、设施以及人员,同时在厂房面积方面也要满足要求。企业生产的最终目的就是利益最大化,但是,在基本资源投入方面也没有给予重视,导致生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没有资质或者是没有经过严格培训的质量风险管理人员,对药品的生产将会没有任何的意义。在质量检测方面,操作人员要按照规程正确操作,对员工的理念也要进行培训,没有严格的培训,员工对风险管理的分析工具就不能理解,导致企业管理中不能很好的规避风险。
1.3企业没有进行合理的风险管理药品的质量风险管理在药品生产的全过程都要进行体现,在研发、生产、流通、供应以及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好药品质量风险管理,需要企业在每个程序中都要做到非常合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判断一直都是依赖某个管理人员的个人经验,导致无法对风险进行正确的预判,使企业承担巨大的风险。
2药品质量风险管理的方向
2.1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对所需的资源要不断的完善。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环境方面要做到非常的整洁,对厂区的地面、路面以及运输工具等也要做到非常的干净,避免对药品生产进行污染。对厂房还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必须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来进行,对厂房也要进行清洁和消毒。质量控制实验室要和生产区分开,避免出现混淆和交叉污染的现象。对生物样品和放射性特殊物品进行实验的时候要做到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对设备使用的敏感度也要进行控制,避免受到静电、震动、潮湿或者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最后,对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清洁,避免设备成为影响药品质量的污染源。
2.2企业要加强风险意识,做好风险评估质量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对风险的判断要在科学的基础上,同时,对质量风险产生的经验教训要进行归纳、分析,对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质量风险意识也要进行提高,为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危害的识别、对危害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对信息进行识别时,对产生风险的根源也要进行查找,做好质量风险前瞻管理。
2.3建立合理的管理机构,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企业可以建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对质量控制以及质量保证的职能进行履行,质量管理部门对质量相关活动要进行参与,对相关的文件也要进行审核。对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岗位的职责也要进行规定,按照相关的程序分配到具体的某个人。企业对相关的管理人员的职责也要进行明确,同时,避免出现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对质量授权的独立职责进行履行,避免受到其他人员的影响。药品生产的质量要由专门的人员进行负责,并且对日常管理工作也要进行重视。为了能够将企业质量管理的目标进行实现,企业负责人要提供必要的资源,同时,制定合理的计划,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生产管理负责人在专业素质方面要达到要求,同时,要受过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企业在对人员的职责明确之后,也要进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培训时不能出现盲目培训的情况,要和岗位的要求相适应。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药品的质量,对相关的法规也要进行了解,保证培训的效果能够实现。
3结束语
关键词:通信产品;生命周期;质量检测;作用
1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检测方法分析
通信产品的质量会对网络服务质量造成一定影响,而这也体现出对通信产品实施质量控制的重要性。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涉及多个环节,如通信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等,而对于通信产品的质量控制,也应从通信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考虑。网络服务的提供涉及技术研发、服务网络搭建等多个环节,而各个环节都会涉及到对通信产品的使用。因此,为了保证网络服务质量,可根据实施时间,将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与事后控制。其中,通信产品实施的事前质量控制主要是为了预防通信产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事中质量控制与事后质量控制是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把关,并采取适宜的措施对通信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以便更好地保障网络服务质量。从目前通信产品的质量检测来看,通信运营商对于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检测主要依靠多种检测方法来实现,如报名检测、飞行检测、到货检测等。其中,报名检测是指在对通信产品进行采购的时候,应要求通信产品供应商根据招标技术方案的相关要求,对通信产品进行送样检测,以便于对通信产品供应商的资格进行预审,为通信产品的选购做铺垫。飞行检测属于跟踪监测的范畴,是指在通信产品供应商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到货检测又分为两种形式,分别是到货快速自检与到货第三方检测。前一种方法是依靠通信运营商自有的检测设备及人员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而后一种方法则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两种方法各有优势。
2在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中实施质量检测的有效策略
2.1事前质量控制。事前质量控制是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检测的一个重要环节,属于前期的预防措施。对于通信产品的事前质量控制,报名检测方法更加适宜。在通信产品采购阶段,基于报名检测方法的使用,要求供应商对通信产品进行送样检测,排除对质量不达标通信产品的采购,以便确保所采购通信产品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而提升通信运营商的服务水平。基于报名检测方法的实施,通信运营商可从检测数据、生产技术的规范性等方面对比通信产品的质量,从而了解不同厂家所生产通信产品的优势所在。通信产品供应商也可在报名检测过程中了解自家产品存在的问题,并对通信产品的技术规范进行修正,以便为通信产品生产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例如,通信用环形混凝土电杆的质量控制。因通信用环形混凝土电杆的生产,在螺旋筋直径、间距等方面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不同厂家在生产该电杆时都会形成各自的技术标准,这也导致不同厂家所生产的通信用环形混凝土电杆内部的部分元件的尺寸、性能有很大差异。在采购过程中,通过实施报名检测,可帮助通信运营商更快、更准确的选出符合通信运营所需的通信用环形混凝土电杆,有利于保障网络服务质量。2.2事中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是针对通信产品实际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而较常使用的质量检测方法包括到货检测与飞行检测,有利于实现对通信产品质量的有效控制。对于到货检测方法的实施,根据对通信产品的实际需求,可分别选用到货快速自检或到货第三方检测。如果通信运营商想要控制运营成本,则可采用到货快速自检,通过利用自有检测体系及相关人员、设备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这种检测方法更具经济性、便捷性。如果对通信产品质量的要求比较高,则可选用到货第三方检测,选择更具权威性且设备更加齐全、检测人员更加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比如检测某个周期内通信产品的质量波动等。2.3事后质量控制。通信产品的种类比较多,如器件类等,而部分特殊通信产品在事前控制阶段检测出质量问题的几率相对较低,导致采购人员无法及时发现这类通信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然而,当通信产品在使用后,这类产品的性能会出现大幅度降低,导致网络服务质量受到影响。针对这类通信产品,可依靠在网监测等事后检测方法对通信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以便保证网络服务的质量。通信运营商为了更有效的降低检测成本,对于通信产品在网运行检测的实施,往往是依靠自检方式来完成,即通信运营商依靠自有的检测体系及人员、设备对通信产品的质量实施在网运行检测。
3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保障服务网络的运行,提升网络服务质量,通信运营商应加强对通信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检测,对多种质量检测方法进行慎重选择,全面控制通信产品的质量,以便为服务网络的运行提供保障,从而实现对通信运营商所具备在网服务能力的提升。
作者:张文强 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关键词召回可追溯性标识信息流
1产品召回与产品可追溯性概述
1.1产品召回简述
首先,来了解一下召回制度。它是针对已经流入市场的缺陷产品而建立的。所谓缺陷产品,是指因产品设计上的失误或生产线某环节上出现的错误而产生的,大批量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或危害环境的产品。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最早出现在美国,目前实行召回制度的国家还有日本、韩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美国的召回制度最先应用于汽车,1966年制订的《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召回缺陷汽车。此后,在多项产品安全和公共健康的立法中引入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使其应用到可能对公众造成伤害的主要产品领域,特别是食品。召回制度在美国等国家的实践表明,召回制度是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证,实施召回制度有利于提高生产商和销售商的产品质量意识,有利于企业关注技术改造和环保问题,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有鉴于此,我国去年就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并首先以缺陷汽车召回为试点。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为了有效消除各类产品因系统性缺陷所带来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要以缺陷汽车召回为试点,加快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并全面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要在成功实施米、面、油、酱油、醋老五类食品市场准入的基础上,推进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启动茶叶、糕点等第三批食品市场准入工作。
1.2产品召回的追溯
就前段时间的某公司的奶粉碘超标事件,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更关心的是市面上的奶粉是否仍然是超标奶粉,或者说所有问题奶粉是否已经全部被收回;故而就引出了关于产品流向与缺陷产品范围确定的追溯问题。从这一系列的产品召回事件可以看到,一方面由于缺陷产品往往具有批量性的特点,因此,当这些产品投放到市场后,如不加以干预,其潜在的危害是巨大的,有可能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或环境造成损害。例如,燃气灶存在缺陷可能会引发火灾,玩具过于坚硬或锋利可能会危害儿童身体,而轰动国内的三菱帕杰罗事件,即日本三菱帕杰罗V31、V33越野车因刹车制动管设计上的问题,致使车辆在正常行驶中制动突然失效的安全质量事故。更让人看到了产品如果存在缺陷,可能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延误迅速在社会上消除隐患的时机,使损害进一步扩大。为了确保所有问题或者说是有缺陷的产品能在被发现后及时收回,这就需要提到产品的可追溯性了。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也要看到产品召回是一个既费钱又费时的过程。如果没有良好的可追溯性保证,那些没有缺陷的产品也会被大量地召回并维修或替换,从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此外,在未来的几年中,相关法规和产品责任将使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扩展到整个供应链。
召回数以百万件产品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一次大的召回行动的成本非常巨大,同时也受到许多因素影响。有些成本是与召回行动直接相关的,如产品失效调查、给客户的召回通知、召回产品的运输、重新设计和维修成本及缺陷产品本身的价值等。有些成本与产品召回不直接相关,包括在召回期间由于负面的公众影响而造成销售损失等。另外随着召回的宣告,公司市值也可能随之下降,这通常反映在公司股市价格的走低上。产品召回至少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实施充分而合算的召回,制造商必须有足够的原始数据,以判断某一产品制造过程中是使用了缺陷部件还是存在工艺问题。可追溯系统有两个目的:一是当发现制造相关缺陷(缺陷部件或工艺问题)时,通过识别特定编号,减少产品需要召回或返回的数量;二是通过提供缺陷产品在组装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部件、岗位、班次和操作工的相关报告,尽量防止产品返回。这一目的将帮助管理层调整制造工艺以保证产品在发货前检测到更多的缺陷。
2基于产品召回的可追溯性分析
产品可追溯性在ISO9000标准体系中是这样来定义: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初场所的能力。当考虑的是硬件产品的时候,可追溯性可涉及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加工过程的历史,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个产品的可追溯性我们关心的是这三点,就是我们为什么要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这一点很重要,一旦我们失去或者在不明白这一目的的时候我们就会陷入为追溯而追溯了。
在成品下生产线后也会出现质量问题,如在配送途中出现的损坏、过期等等物流问题。因此了解产品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就能帮助我们了解寻找出所有可能出现问题的产品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现实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知道从产品召回的方面看产品可追溯性的目的是:在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尽可能及时的将问题产品召回,并且需要保证企业的和我们的顾客利益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所以对于基于产品召回的质量追溯需要充分考虑到它的时效性、广度、精度与深度。
3基于产品召回的产品可追溯的管理
首先,企业是怎么做到可追溯性呢?随着社会和企业不断的发展,以往简单的手工记录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和市场的变化要求了。这时就需要建立一个质量追溯的信息系统,这样的信息系统能包括制造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以及产品交付等信息;这样的信息流最终保留下来即可作为产品的追溯源。而工艺计划和生产管理是可追溯性的基础,将这两大块连接起来,就可实现产品与装配元部件或产品流程工序的可追溯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个可追溯性系统相当于一个工艺设计计划、物料管理、性能监控和质量管理以及后续的物流配送等等相关环节的组合,能够获取车间制造工艺的详细数据,并与计划好的制造工艺相比较,向用户提供差距的报告和警报。同时,它也能根据所给的工单提供生产工艺的详细历史数据。一个理想的可追溯性系统必备的元素包括识别、追踪和工艺的管理与确认,这些元素必须尽可能地自动运行,并在生产执行的过程中,把对当前生产工艺的任何影响减到最少。可追溯性信息也必须可从多种厂商环境中采集。
其次,企业在下生产计划时候会有不同的形式对该批产品进行批号管理,即设定一个批号,同样,这个批号将跟随着这批产品一直到出货,为了确保这一点的实现,企业会设计一些表单,如跟踪单、流转卡等,这些表单将跟随产品从工序开始一直到进仓,一般他们都会体现这些信息:批号,顾客、使用的原材料信息(批号)、各工序加工日期、班次信息等,在各工序加工的时候,按照规定又记录了各工艺参数,以及生产信息,这就为追溯产品加工过程提供了记录证据;通过全面的现场生产和质量管理形成完整的生产档案,这些生产档案成为质量分析和产品追溯的一手材料,查找到最小的召回范围,有效降低质量成本。不但如此,质量追溯系统的建立,不仅可以进行召回的业务处理,更获知了问题的根源,从而为预防和改进指明了方向。
最后,产品到了进仓的时候,仓库又将建立进仓产品的信息,以及发货信息,这样就能知道生产出的产品都发往何处;以上这些记录根据产品特性的重要性都需要在企业里进行不同年限的保存,直到法律时效的结束。当然对于不同企业的生产管理特点对追溯的不同程度的要求,从追溯成本上的考虑,以及计划与生产管理等系统的完善程度,可提供不同级别的可追溯性。它的最低要求也必须能够追踪产品的系谱信息,这意味着它必须能够识别哪一具体元件被贴装到哪个产品中,或者说是哪些原材料被用于哪些成品中。如此一来,元件既可以是一个独立、离散的元素。一旦发生产品回收,在识别缺陷元件时,可追溯性系统可通过序列号,找出使用了同批缺陷元件或原材料的其他产品的详细情况。
可追溯性的深度在于追踪工艺相关的数据,工艺相关的数据包含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错误。从工艺角度找出缺陷的根本原因。此外,在计划与生产管理的制造工艺之间进行比较,可在出货前识别出不合格产品,以避免回收和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利用每个产品的具体结构树信息,可追溯系统可以通过只召回那些用到缺陷部件或工艺制造的产品,来减少产品召回成本。当然为了建立完善的可追溯系统,也需要与企业的ERP、CRM等系统互联,建立一套完备的缺陷产品召回的追溯机制与系统,它可以使制造商更好地控制制造工艺的质量和表现,它降低了制造质量成本。其结果就是由于交付给客户的产品缺陷更少,客户的满意度提高,公司盈利增加。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几年,不论是客户还是法规要求,都会使得基于产品召回的可追溯越来越重要。这一需求的原因之一就是对于公司来说,产品召回的成本花费非常巨大。为了实现可追溯的基本功能,必须建立起企业与整个供应链的联系。一个完整的可追溯系统一方面能减少产品召回成本,另一方面我们在建立这样一个系统的同时,也能尽可能地避免缺陷产品与产品召回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熊祥玉.质量事故的可追溯性与全面质量管理[J].网印工业,2002(4)
1.1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当是食品工业发展的根本性原则。食品生产过程中经历原材料加工、储存、运输、包装等一系列步骤,中间必然要添加各种化学物质,任何一个细微的环节控制不好受到了污染,或是加工工艺本身存在安全漏洞,都有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危害。
1.2可提高食品企业的经济效益
对于食品企业来讲,产品质量安全是企业的根本。企业做好食品的质量管理措施,不仅可以在经济市场中赢得顾客的信赖和口碑,而且在利用先进检测技术降低了产品的不合格率之后,可以起到有效控制原材料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1.3可促进食品工业产品的良性竞争
市场经济环境中,良性竞争机制是各行业发展的有效推动力。而提高食品质量检测措施,将好的产品流通到市场之中,必然也会促进同行业的良性竞争,使得其它企业纷纷效仿,努力优化自身食品的生产和质量检测流程,从而在市场中建立起自己的质量优势,最终丰富食品市场的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的整体质量。也会使得食品工业在市场经济中领先于其它行业发展。
2我国食品工业产品检测现状及问题
2.1供应渠道问题
我国食品加工原材料供应渠道多且混乱,给食品质量检测带来了难度。有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市场上采购一些低价格、劣质的原材料,或者是供应商通过内部关系取得原材料供应权,而没有通过正常的竞争手段,使得食品供应链出现混乱、复杂的现象。
2.2认识程度不够
据食品部门的统计数据,我国食品行业中有90%以上都是中小型企业,其中又以传统食品的中小型企业占多数。例如街边小食摊、小作坊、流动盒饭等传统小型企业,给食品产业的规范增加了难度,这些传统企业与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并存在市场中,客观上降低了消费者对食品生产、加工程序的标准和要求,从而影响到了人们对于食品质量检测的普遍认识,产生一种忽视的心理,也使得企业的食品生产、加工降低了质量检测要求。
2.3食品质量检测问题
多数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自身质量检测人员少,整体检测设备、检测人员专业技能相对较为落后,有些食品质量检测人员甚至连国家相关标准、食品要求的检测项目都不知道,有的检测人员明明知道食品中肯定添加了违规物质,但因企业检测技术和设备的限制,无法对有害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导致检测结果不了了之。
3食品质量检测中的要点
(一)、宏观方面
1.加强管理,提高检测质量
食品质量检测的前提宏观条件是加强食品的安全管理,只有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才能从整体上改善食品卫生情况,进一步杜绝细菌的感染,若想加强管理,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的制度措施是社会发展的软实力,所以只有加强法律体系建设,才能进一步完善食品管理机构的职能。
2.从食品生产企业入手
食品企业使食品生产的摇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想加强质量检测管理建设,前提是明确企业目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建立食品质量阶段性的目标,这样才能对员工有一个行动上的支持,使职工从自身角度上认识到食品质量检测问题,无形中形成了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效应,同时建立食品质量目标还会刺激员工的工作热情,员工只有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才能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因此对企业而言,建立一个好的企业质量管理目标,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微观方面
1.样品的采集与制备
(1)食品检测首先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检测样本,采样过程中应遵循随机抽取原则,特别注意记录好样本的批号、生产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并保证所采集样本数量满足质量检测要求,以便于检测、复检以及备案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
(2)通常不同形态的食品其取样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取样工具必须满足卫生要求,对于固体样本应在不同部分取样,然后将其粉碎混合均匀,做脱水处理之后按照四分法取样,之后再次进行混合取样,从而保证样本的代表性。
2.检测设备和试剂
(1)检测设备是食品质量检测的基础,包括设备仪器的先进性、工作效率以及使用过程中操作的规范性与否等内容,都直接影响着质量检测的结果。检测仪器和设备除了定期检修之外,日常使用中也应当做好维护和保养,如自校验设备(天平)应注意在校验期限内使用,并定期对其进行自校。而对于自制蒸馏装置等气密性要求严格的设备,应注意在使用前进行气密性检测,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检测过程中化学试剂的选择和用量,对于检测结果有着决定性影响。因此应注意定期检查化学试剂的存放条件和环境,观察试剂在存放过程中相关性能是否发生变化。
(3)选择正确、合理的检测方法。食品企业质检人员应在送检前充分分析样本,并且针对不同的样本成分选择不同的检测方法。检验方法中的第一法为仲裁法,对检测结果有争议的也可以选用仲裁法。实验室条件有限不能运用仪器进行检验的,可以采取化学分析的方法来进行检验。
4.检测人员的自身素质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若想在食品质量问题上获得突破,加强检测人员的自身素质显得尤为重要;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会影响到食品质量检测的全部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因此,检测人员除了应应熟练掌握试验设备、方法、指标、流程等各项基本能力之外,还必须具备对检测结果的分析能力,以此保证检测的顺利进行。
5.相关检测项目的检查
有些食品中的检测项目具有相关性,通过对其相关项目的检查也可以发现检测结果是否准确,如通过对蜜饯产品的色泽进行检验,可判断出其二氧化硫含量的高低,白酒中的总酯和已酸乙酯,如果已酸乙酯含量高,总酯的含量也会高。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