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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资银行;积极效应;挑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1-0071-05
随着2006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在审慎监管的框架下对外资银行实施国民待遇,中国银行业已全面开放,对外资银行运营将不存在更多的区域和顾客限制,银行业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截至2007年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1714.63亿美元,比年初增长47%,占全国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2.4%,其中各项贷款余额951.56亿美元,比年初增长54.7%,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5%;负债合计1554.23亿美元,比年初增长45%,占全部金融机构负债合计的2.3%,其中各项存款余额606.63亿美元,比年初增长68.8%,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1%。可以说,外资银行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进一步加大,外资银行已逐步成为中国银行业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已经一年多的历程中,金融界此前探讨过外资银行进入的影响已经被现实验证,但是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外资银行进入对我国银行体系究竟会产生如何影响?中资银行乃至中国的金融监管层如何应对这影响?这是实务界、理论界都在热切关注的问题。
一、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现状
(一)经营规模迅速膨胀,网点扩张迅速
截至2007年底,外资银行的总资产由2002年的338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2623.6亿元,增长了3.72倍。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在中国银行业总资产中的占比也由2002年的1.43%提高到2007年的2.4%(见图1)。由此可见,外资银行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规模迅速膨胀。
外资银行在网点铺设的发展阶段上,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步调一致。截至2007年底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增加到437家,较2002年中国加入WTO第一年的180家增加了257家,增长143%,平均每年新增设近43家营业性机构。截至2007年末,外资法人银行,其中17家已经完成改制开业。在华外资法人银行26家(下设分行及附属机构125家、支行160家);外国银行分行117家(下设支行9家)。在网点扩张的区域选择上,外资银行大都是采取从上海、北京出发,逐渐将业务网点辐射至全国,其中有197家位于上海和北京,占总数的45%。仅有少数银行选择从省会级城市进入,逐渐向其他地区扩张。近年来,外资银行还加快了在中西部、东北地区及农村地区发展的步伐,目前,共设立营业性机构超过30家,占全国外资银行机构总数的10%。[1]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2年-2007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6年-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2002年-2007年)等资料整理。
(二)盈利迅速增加,资产质量稳步提高
2007年外资银行的盈利能力与资产质量显著增强(图3)。2007年在华外资银行实现盈利达10.6亿美元,为2002年1.84亿美元的5.7倍,盈利能力明显提高,而其不良资产从2002年的13.73亿美元下降到2007年的3.39亿美元,外资银行的资产质量明显提高,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2]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2年-2007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6年-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2002年-2007年)等资料整理。
(三)外资银行在中国的股权扩张稳步推进
外资银行在稳步增设网点和机构的同时,还积极参股中资银行,通过股权投资迅速提高他们在中国银行业市场的份额。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主要集中在加入WTO后的近几年;2001年加入WTO后至2005年初,外资开始尝试参股我国中小银行,在此期间外资的商业银行开始成为入股中资银行的主力,股权投资的对象主要是一些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参股的城市商业银行主要集中在大型城市和经济比较富裕的中等城市),投资金额合计达到了190.16亿元人民币。2005年以后,随着中国对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限制的逐步放开,中国大型国有银行改革的稳步推进并陆续进入上市阶段,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银行业市场的步伐明显加快。
截至2007年末,共有25家中资银行引入33家境外投资者,投资总额212.5亿美元。2007年末有外资银行参股的中国3家国有商业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注:3家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的总股本为9428.38亿股,这14家银行的总股本占中国银行业总股本的比例超过了80%,因此这14家银行的外资股占比情况基本反映了中国银行业的外资股份额。其中外资股在这14家银行总股本持股达1046.14亿股,所占的比重已经达到了11.09%,可以说外资银行对中国银行业的参股程度已经相当大。[3]
(四)业务扩张立足于中间业务和创新业务,业务发展由单一趋向多元化
受网点数量和政策的限制,外资银行很难与中资银行直接在存贷业务等同质化较严重的产品方面进行竞争。因此,外资银行普遍将更多资源用于开展中间业务和金融创新,如衍生品交易、QFII、QDII、个人理财等。2007年外资银行在国内市场加快推出与黄金、石油、股票等重要资产挂钩的创新理财产品,加强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的投入,加大对高端客户的争夺。在非利息收入的竞争中,外资银行拥有绝对优势,占总收入比重超过40%,并且业务类型广泛,高附加值的财务顾问、银团贷款服务等占据相当的地位。
随着政策管制的逐步放松,外资银行业务发展的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有80%的外资银行已开展了人民币存贷款业务,95%开展了外汇存贷款业务,85%开展了外汇资金兑换业务,40%开展企业现金管理业务,10%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50%开展外币理财业务,100%开展国际结算、清算业务,40%开展消费信贷,5%开展信用卡服务。总体上看,针对公司客户,主要提供国际结算业务;针对个人客户,主要提供外币个人理财及信用卡等服务。[4]
二、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积极效应
(一)构建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完善治理机制
股权结构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导致中资银行内控制度不严、经营不规范、不良贷款大量产生的重要制度根源。外资银行参股可以改善我国银行的治理结构状况。引入外资银行股东,能够丰富银行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增强股东的监督作用;推动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建立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机制。最终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有效制衡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出现内部人控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规范公司的市场行为,有效提高银行经营效益。
(二)外资银行的进入有利于引入国际资本
外资银行进入可以促进我国从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和吸引外资。表现在:第一,外资银行在我国的经营运作以及对母国客户提供有关来华投资咨询等服务,增强了一些外国企业来华投资的信心,间接地促进了外国资本的流入。第二,外资银行分支机构为我国境内“三资”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广泛的金融服务,便利了“三资”企业的资金与结算等要求,实际上直接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增加新的融资渠道。第三,外资银行吸引带动跨国公司向东道国投资的间接作用亦不容忽视。
(三)外资银行的进入对推动我国金融产品的创新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
创新是促进金融发展、提高金融业效率的重要手段。国外金融机构的进入,将把不断创新的金融新产品带入我国,尤其是把主导现代国际金融市场新潮流的金融衍生工具和产品带入我国,将为我国银行业提供难得的参照体系,通过借鉴外资公司已经成熟的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传统业务以外的高附加值业务能力;外资金融机构丰富的管理与经营经验将产生较大的外溢效应,善于学习借鉴的中资机构在合作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管理与业务能力,从而产生明显的“学习效应”与“示范效应”。这也将促进我国银行进行内部改革,吸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竞争力。[5]
(四)增强外部竞争,有利于中资银行加速内部改革
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很大程度上是金融业长期垄断、抑制竞争所致。长期以来,国内市场被少数几家大银行垄断,导致银行业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率的低下,社会整体福利遭受损失。随着我国金融开发的不断深入,一些具有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赢利水平以及强大的产品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等优势的外资银行不断进入增加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数量,客观上对中资银行形成了外在压力,迫使中资银行加快内部改革,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在业务创新和产品开发方面,中资银行近年来加强了技术引进和学习,例如对外资银行推出的结构性存款和卓越理财等理财产品,中资银行能够较快地引进和学习,并做出了积极的市场反应。未来一段时间,伴随外资银行的快速成长,中国银行业格局将发生一场深刻变革,这场变革的主旋律是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由此而至的是,中国银行体系的运作效率将不断提高,中国银行业整体的发展水平将得到提升。
(五)有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水平
外资银行的进入有助于建立和完善东道国的银行监管体系,降低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和保证银行以较低的成本和更高的质量提供稳定服务。一方面,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外资金融机构活跃程度高,监管国际活跃性银行显然需要更多的监管技巧和评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程序的能力。这将迫使监管当局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接触和学习世界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方法,运用到中国的监管实践中。[6]
三、外资银行进入对我国的挑战与威胁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后为中资银行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机遇,有利于引进国外资本,改善中资银行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水平,增强外部竞争,促进我国银行业监管水平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外资银行给中资银行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与威胁。对此,学术界有大量的讨论。外资银行进入的负面影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一)我国银行业面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挑战
从管理体制看,外资银行完全是以利润为中心的商业性经营,营业方式遵循的是国际惯例,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而目前我国国有银行还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还或多或少地承担政策性业务,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仍占25%以上,在短期内仍将无法彻底摆脱政府干预。从运行机制看,国外银行大多采取混业经营的管理方式,即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保险于一身。我国银行业目前虽正酝酿银行混业经营的变革,但由于银行发展水平和经营状况参差不齐,混业经营政策难以出台。这些都将成为我国银行业今后面临的环境方面的挑战。
(二)外资银行从内资银行手中抢占大量业务和市场
外资银行信誉卓越、服务质量上乘,且大多是混业经营,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商业银行服务,能够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业务要求。外资银行会利用这些优势,与中资银行展开激烈的优质客户资源争夺战,挤占中资银行的市场份额。外资银行凭借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以及与跨国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不仅与中资银行抢夺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中间业务,而且还向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进军。而与之相反,内资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低、以存贷款为主要业务、金融服务技术不成熟,因而还不是外资银行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因此,外资银行的进入必定削弱中资银行的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
(三)外资银行会加剧国内银行业的金融风险
一是我国国内银行业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近期虽然采取了充实资本金和成立资产管理等办法,但在力度上还不够。随着外资银行在我国市场份额的逐步增加,外资银行将逐步分流中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从而影响中资银行的流动性,引发财务风险。二是外资银行的国际性强,金融交易技术复杂,但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监管力度不强、监管部门尚欠协调,使得中资银行的不稳定性和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大金融体系的风险,如果监管不善,极会引发金融安全的风险。三是外资银行可能把中资银行作为其转嫁风险的一个工具,将其在全球市场上的金融风险转移到中资银行身上,将自身的经营风险转嫁或传递到国内。[7]
(四)中外银行的人才竞争进一步加剧
本土化是外资银行的一项基本战略。随着外资银行产品线的不断延伸和机构网络的迅速扩张,对人才的需求量也在成倍增长。为了在竞争中取得先发优势,外资银行会设法“猎取”中资银行体系中的优秀员工和业务骨干,利用高薪、出国培训及优越的环境来吸引国内商业银行高素质人才加盟,使本就稀缺的国内商业银行优秀金融人才流失,削弱国内商业银行竞争力。一项针对35家外资银行的调查显示,目前这35家银行的员工总数为7000人,2008年将增加到17000人,增幅为150%。估计未来一段时间,外资银行从中资银行竞争人才将不再仅仅局限于中高层管理人员,各层面的人员都将涉及。特别是对零售业务和公司业务的客户经理、资金交易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领域的专业人才的争夺将更为激烈。
(五)外资银行进入增加金融监管难度
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后,银行业将呈现混业经营发展趋势。这对我国的监管体制及水平提出了挑战。首先,外资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运营资金不到位、将境内资金调入国外套利、少缴或漏缴存款准备金、转移利润逃避税收、利用非价格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而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还比较低下,如果对这些行为监管不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金融体系风险。其次,外资银行进入将带来许多我们并不熟悉的金融创新产品和金融工具,这使得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和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增加,对这一体系的监管变得更加困难,谨慎性监管成本将大幅增加。
总之,伴随着中外银行竞争的不断加剧,外资银行不断扩张与成长的趋势是难以逆转的,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和发展格局也将由此而发生变革。未来几年,中国银行业整体市场格局的变化依然不会太明显。但是,随着外资银行进入规模的不断加大,外资银行将在局部地区和业务领域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局部市场的格局将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四、我国银行业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对策与建议
虽然外资银行进入整体上有利我国银行业的持续发展,但其全面进入所导致的激烈的客户竞争、人才争夺、市场扩展等如果处理不好,也将对我国银行业的盈利能力、风险水平以及整体金融稳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何积极应对外资银行进入引导其积极效应的发挥规避其负面影响,成为我们所必须深刻思考的命题。我们认为;从商业银行微观层面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从宏观层面优化政府行为策略正是我国破解这一难题的必由之路。
(一)从微观层面来说
我国国内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应大力培育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应对外资银行激烈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借鉴世界知名外资银行的成功经验,通过准确市场定位培育核心客户、加快产品与技术的创新、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和零售业务,来优化自身的经营策略;通过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给予优秀管理技术营销人才有效激励以应对外资银行的人才争夺;通过充分挖掘自身比较优势加强中外资银行的合作,从而应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市场扩展;通过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控制有效管理在同外资银行竞争中所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保持整体银行业健康发展。
(二)从宏观层面来说
政府应通过转变自身的职能、优化对外资银行监管、放松银行业对内准入管制,鼓励民营银行发展等手段,积极发挥外资银行进入的积极作用而规避其消极影响。为了提升商业银行自身竞争力,我国政府应该从计划经济体制中的直接干预与限制市场和企业活动,转到加强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转到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管制方法,健全金融管制的法律、法规基础,为金融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上。与此同时,为了规避外资银行进入的负面影响,我国必须优化对外资银行监管,通过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使得外资银行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提高监管专业化程度减少相应的监管成本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通过增强监管的审慎性而非强调具体经营行为管制来提高外资银行监管的有效性维护整体金融稳定与安全。■
参考文献:
[1]李晓峰,陈光.在华外资银行经营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0,(5).
[2]杨华.中、外银行核心业务、核心竞争力对比[J].国际商务研究,2000,(5).
[3]陶士贵.外资银行争夺优质客户的策略分析[J].经济与管理,2002,(11).
[4]中国银行国家金融研究所课题组.外资银行在中国:业务竞争状况及其发展趋势[J].中国金融,2003,(4).
[5]李良,陈晓红.外资银行的专利壁垒与我国商业银行的专利战略[J].金融论坛,2004,(4).
[关键词] 中外投资银行业务比较 发展对策
投资银行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金融中介机构之一,我国投资银行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主要业务涉足证券承销和经纪、企业融资、兼并和收购、资产管理、创业投资、财务顾问与咨询、资本市场研究开发与创新等。与国际投资银行业相比,我国投资银行业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其发展的因素。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深以及我国加入WTO后资本市场的开放,我国投资银行将面临一些列挑战,同时也面临很多发展机遇。
一、我国投资银行的现状与问题
1.我国投资银行的现状
投资银行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投资银行一般仅指传统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主要指从事证券发行承销和证券交易业务的证券公司;广义的投资银行是指任何经营资本市场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顾问、资产管理公司等。本文主要分析狭义投资银行业务。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产生和证券流通市场的开放,产生了一批以证券公司为主要形式的投资银行。1997年以后,随着商业银行法的实施,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及管理的体制逐步形成,银行、保险、信托业务与证券业务脱钩,诞生一批金融集团附属的证券公司,如中信证券、光大证券等。截至到2009年末,我国有证券公司106家,其中12家股票已在A股市场上市;总资产中位数为109.2亿元,总资产最多的是海通证券公司为1103.5亿元,最少的是长江保荐2.36亿元;净资产中位数23.6亿元,净资产最多的是中信证券为524.6亿元,最少的是航天证券为1.27亿元。这些证券公司主要承担了国内1718家公司的国内上市,共26162.85亿股股份的发行、上市流通;股票市值达243939.12亿元,占2009年GDP的72.7%。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投资银行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实力。
2.目前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问题
(1)业务单一、缺乏创新能力。中国投资银行呈现出业务结构雷同,业务品种单一,主要集中在经纪、承销和自营三项业务,企业并购、资产证券化、创新业务、国际化业务等其他业务还有待开拓。从收入来源看,中国大部分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收入占到总收入的80%左右,其中,前5大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2.18%,也就是说,国内证券公司对风险较大的股票自营业务依赖程度较高,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而在美国,证券公司收入来源多元化,经纪、自营、承销三项业务之占总收入的40%左右。高盛、摩根、雷曼兄弟、美林、JP摩根等国际投资银行的国际性业务收入依次占总收入的45.9%,37.3%,36.8%,34.8%,26.2%平均达到36.3%。其中高盛的国际化程度最高,在其2006年376.7亿美元的净收入中,有45.9%来自于国际业务。
(2)资本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2009年底,我国前 106家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和约为124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规模约为4400亿元人民币,与国外单个投资银行数千亿资本资产规模比较相差甚远。我国最大的投资银行银河证券的注册资本金为45亿元人民币,最小的投资银行注册资本金只有1000万元人民币,而摩根斯坦利的注册资本就有1231亿美元;资产方面,中国证券公司的总资产规模为1240亿美元,同期美林集团的总资产为4072亿美元。中外投资银行的资本资产规模差距巨大。
中国投资银行由于资本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在每一次系统风险来临时,破产、关闭、合并重组等都不乏其例。1996年万国证券炒作“327国债”失败,被迫与申银证券合并;2006年,南方证券由于代客理财导致亏损严重,被法院宣告破产。
(3)公司治理不规范,违规违法现象多。我国投资银行公司治理不完善表现在融资业务上,我国证券商靠拉拢、腐蚀、贿赂上市企业领导的行为不在少数;在自营业务上,非法挪用巨额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大规模从事违规自营;在经纪业务上有相当多的咨询服务是为券商的自身利益着想,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使股民上套。公司治理不规范,必然导致违规违法现象增多。2005年南方证券、闽发证券、辽宁证券、汉唐证券、大鹏证券、五洲证券等13家券商也因类似原因先后被托管、重组甚至关闭,2006年约有50家中小型券商被关闭、托管或者合并给大型券商。
(4)缺少核心竞争力。目前国内有106家券商业务基本雷同,只是规模稍有不同。各家业务鲜有特色,创新能力不足,加入WTO后,与外国同行相比缺少核心竞争力。美国美林是世界领先的债券及股权承销人,高盛以咨询业务闻名等,都在各自领域特色鲜明。
二、我国投资银行业务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缺陷
体制缺陷是制约我国投资银行发展的原因之一。我国投资银行业实行的是特许经营制,这一方面在国内使新投资银行的进入非常困难,另一方面,也使很多券商跨出国门,进行国际化业务也很困难,获得资格的投资银行对外竞争乏力,难以形成一个真正竞争自由的市场化环境;券商的融资渠道被严格限制,渠道少,融资困难;对券商的公司治理缺少严厉的制度安排等。
2.法制不健全
我国的《证券法》虽已出台,但是还比较笼统,还未涉及到许多具体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法有待出台。目前在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中还存在着大量的违规行为,一些管理条例还很不完善。例如《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与投资银行本身的业务相矛盾。它规定任何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而根据国际惯例,投资银行在从事并购时,可以为并购公司提供资金融通。要使投资银行规范其行为,首先要有完善的法规体系,稳定的法律框架,方能有法可依。
3.多头管制、政出多门
我国目前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体制是:证券机构的检查与审批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从事债券交易的财政证券公司由财政部管理,其它证券业务由中国证监会管理。这种多头管理格局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各管制部门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使投资银行业难以得到协调统一的管理,并由此造成效率低下。
4.缺乏专业人才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单一,缺乏创新性,这主要是因为相当多的投资银行人员是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经验丰富的投资银行家。
三、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途径与趋势
1.政府政策和监管措施的完善
中央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要逐步采用市场化的政策,放宽进入门槛,允许公平竞争,严把公司治理关。
政府更多的是完善监管的法律法规,近些年来,世界各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出现了由自律管理向立法管理过渡的趋势。我们必须根据自己的国情,一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对投资银行的管理主体、设立条件、业务范围、行业原则、检查和稽核作出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通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按照证券法规的要求对投资银行进行监控和管理,保证投资者和融资者双方的利益,谋求投资银行业在自律的氛围中得以健康发展。
2.投行正确的战略定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迅速发展和我国加入WTO,我国的金融市场将在更大领域和更深层次上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使我国的证券公司面临国内国外同行的极大挑战。为了不再重蹈日本证券公司的覆辙,我国的证券公司不管是在规模上还是在业务上都无法同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相比,因而要想获得生存和发展必须要市场定位,进行金融创新,形成自己专业化的业务特色。
3.产品创新与人才培养
目前我国投资银行的产品大同小异,没有形成差异化服务,而争取客户的关键是提供个性化服务。我国的投资银行应该顺应投资银行发展的历史潮流,以新产品开发为契机,强调金融创新,突破传统业务局限,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推动主体业务从传统型向创新型以及衍生型转变,走多元化发展道路,从而实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增长,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满足来自企业等不同层面的需求。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创新最主要的是依靠对人才的培养。在不断培养国际型人才的背景下,使创新成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投资银行的公司治理制度。第一,严格贯彻执行统一法人体制,对属于高风险行业的投资银行来说,统一法人体制是减少管理层次、淡化行政色彩,从而达到高度集权、控制风险、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第二,严格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等级管理和授权管理;第三,尽快建立垂直领导的内部稽核审计体系;第四,要逐步构建与完善风险管理架构,在公司最高领导层的支持下,实施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合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制定系统、持续的风险管理流程,选用胜任的风险管理人才和顾问,采纳先进的风险管理知识及风险管理工具,运用支持风险管理体系运作的信息技术与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1]宋国良:投资银行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赵雪情:投资银行发展模式探究.消费导刊,2009
[3]csrc.省略/pub/zjhpublic/G00306204/zqscyb/201001/t20100115_175451.htm.[EB/OL].[2010-10-25].
[4]罗晓青:我国投资银行的现状及发展分析[J].甘肃科技.2009.
关键词: 区域经济 银行业交叉销售客户关系
中图分类号: F83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1770(2009)08-054-05
交叉销售是以企业与客户的现有关系为基础,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满足客户多种需求,销售更多的产品的营销方式。早在1965年,交叉销售的概念就出现在国外银行业,目前是跨国银行获取盈利的重要方式。北京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中心,基础设施完善、技术发展迅速,同时还是金融服务发展最快的区域,但竞争也最为激烈。北京地区的银行业不仅要面临着众多国内银行业的激烈竞争,而且还要应对国外强大竞争对手所带来的威胁。因此,伴随北京地区金融需求的增长,促进交叉销售对北京地区银行业来说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一、银行业开展交叉销售的利益
银行业通过实施交叉销售可以为自身带来多种利益,尤其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交叉销售能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交叉销售是关系营销的体现,通过对同一客户销售产品使得银行能够更好的理解客户、搜集到客户的有用信息,并从中分析客户的行为模式和购买规律,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随着购买产品的增多,银行与客户之间越容易建立信任和依赖关系越强,客户越不容易流失,银行也就有更多的信息和机会交叉销售其他的产品和服务。研究表明,如果顾客在银行中只有一个支票帐户,银行留住顾客的概率为1%;如果顾客在银行只有一个存款帐户,留住顾客的概率为0.5%;如果顾客同时拥有这两个帐户,则银行留住顾客的概率会增加到10%;如果顾客享受到3种服务,概率将会增大到18%;而如果顾客使用4种或更多的产品和服务,则银行留住顾客的概率将会增大到100%。
(二) 交叉销售能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由于金融资产的同质性,交叉销售使顾客资源、信息管理、经营管理、技术开发、营销渠道等等方面产生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尤其是由一个整合后的金融集团提供一整套金融服务,可以比由专业金融机构分别提供一种金融服务的成本更低、利润更高。美国管理科学院的一项研究表明,开发一个新客户的费用是保持现有顾客的6倍。而且,将产品或服务推销给原有顾客的成交机会比推销给新顾客高出很多。从成本方面来考虑,交叉销售是建立在现有顾客基础上的,随着银行与顾客关系的深入,向顾客销售的边际成本也随之降低。据美国西北银行估计,对顾客销售2个产品,每年可从他身上获利22美元;销售数增至4个,获利增至113美元;销售数增至6个,获利额将跃升至147美元:一旦销售数达9个以上,获利额将激增为391美元。
(三) 交叉销售能获取协同效应
通过交叉销售可以获取以下几种协同效应:第一,运营管理的协同,即在多种产品上共享资源,如共享销售渠道、信息平台、管理和研发人员等;第二,客户或市场协同,即向老客户销售新产品并提供一体化服务,能够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稳定性,如银行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和营业网点,利用营业网点和现有客户群实施交叉销售的边际成本很低,边际收益却非常高;第三,财务协同,即在金融控股集团层面,实现资本和规模优势,使经营风险和资金成本降低,通过对财务资源进行统一规划使用,产生正向现金流的业务可支持产生负向现金流的业务,使内部资金运用更有效率;总而言之,通过交叉销售可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减少重复的岗位,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拓展市场增加利润。
二、 北京地区银行业交叉销售现状
北京地区的经济、金融的发展水平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市场竞争的激烈与未实现的客户需求缺口同时并存,为交叉销售提供了机遇与挑战。
(一)北京地区银行业实施交叉销售的SWOT分析
北京地区的银行业的分析有两个参照点,一是外国先进水平,二是全国平均水平。从SWOT分析可以看出,北京银行业交叉销售既有广阔的前景,也面临制约:
从内部看,北京地区银行业的优势主要来自银行业的信誉与基础设施,尤其是以银行网点为代表的销售渠道极为广泛,是零售业务开展的绝佳条件。就外部的机会来看,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于一身,市场潜力巨大,相对全国水平来说,客户经济实力较强、金融需求多样化。2008年北京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88亿元,全市人均GDP达到63029元。2008年北京地区银行营业网点3379个,存款总量达3.77万亿,贷款总量达1.98万亿,分别占全国存贷款总量的9.4%和7.2%,实现各类证券交易额9.98万亿,保险收入498亿,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为5.5%和3099元,居全国首位。2008年年底,北京共有A股、B股和H股上市公司139家;同期,北京市在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所取得的总市值占全国A股市场总市值的53.4%,总资产占全国上市公司总资产的68%。
北京银行业的内部劣势主要来自分业经营制度、市场定位重叠、产品差异不足,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使用虽然领先于全国水平,但远远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所面临的外部威胁主要来自缺乏对交叉销售的法律支持、地区市场竞争激烈等方面,尤其在跨国银行大举进入的情况下,高端客户容易流失。还面临高端的企业客户“脱媒”,以直接融资替代银行间接融资,如2007年,北京企业集团发行139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期数和发行额分别占全国的22.9%和43.2%。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一些企业集团的直接融资规模超过了银行贷款,降低了对银行信贷渠道的信赖程度。
因此,北京地区银行业实施交叉销售,既面临机遇的诱惑又面临强烈的挑战。
(二) 北京地区银行业交叉销售形式多样
随着国内银行业营销意识的觉醒,北京地区银行业占据得天独厚的条件,交叉销售的开展形式日趋多样。在我国分业经营的体制下,除了银行业内部产品的销售外,跨行业的交叉销售也较为丰富,如银行代销保险、银行代销基金。针对公司客户和零售客户,交叉销售的内容不一样,并且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之间还可以通过私人银行、保险、信用卡等进行互动交叉销售,如向企业的股东推销私人银行、向员工推销保险和信用卡等。
(三)北京地区跨行业交叉销售模式正从初级阶段向更高层次过渡
在分业经营的制度下,只有光大、中信、平安这样的金融控股集团可以在集团层面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的业务互动来实施交叉销售,如2008年上半年中国平安产险业务保费收入的14.0%、银行业务新增对公存款的9.1%及新增信用卡的55.8%、年金受托业务新增规模的12.5%及投资管理业务新增规模的12.7%来自交叉销售。但是,绝大多数银行是通过兼业的形式销售保险、基金、信托理财等产品,此类代销协议往往是短期的,主要目的是利用银行的网点、客户资源来销售产品,银行收取一定的费,属于交叉销售的初级阶段。随着金融市场、政策法规的变化,以股权合作为特征的更高级形式逐步出现,如2008年《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允许银行投资保险公司,使进一步的银保合作、交叉销售成为可能。
(四) 银行在金融行业交叉销售中扮演“被动”主导角色
银行借助其优质的信誉、广泛的客户资源、营销渠道,在金融业交叉销售扮演着主导角色。但是,通过分业经营下的代销业务,保险、证券、基金借助银行的网络优势和信誉扩大了客户基础和市场,银行虽借此可获取一定中间业务收入,但主要是为其他金融机构“打工”,而所销售的投资保险、分红保险、万能人寿保险等同时具备了储蓄、投资、保险的功能,因而对银行的储蓄、基金、国债具有较强的替代性,而非互补性。交叉销售的利益主要是从银行流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到银行的利益流向较少。现实上,银行在交叉销售过程中存在被动的一面。
三、 北京地区银行业交叉销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分业经营成为交叉销售的制度障碍
分业经营限制了银行向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其影响在批发业务方面更甚于零售业务。大部分银行只能在分业经营的框架下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交叉销售协议的方式来进行,这种方式属于交叉销售的较低层次,较容易产生不同利益体间的利益冲突。如银保间交叉销售协议中,银行由于其相对强势地位,不断提高利润分成,导致其代销保险的手续费由一开始的0.3%不断上涨到5%-6%,挤占了保险公司的大部分利润。银行与证券间的交叉销售也因利益冲突的存在而难以深入,如银行需要证券的支持来开展理财业务,而证券业完全有能力自行帮助顾客理财、因此不愿银行分享自己的利润。
(二)基于交叉销售的资源共享层次较低
实施交叉销售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由于目前的兼业的交叉销售模式的资源共享多体现为营销渠道共享上,而产品设计、信息平台、后台服务、组织协调、流程优化方面则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客户信息资料方面,数据平台不统一,客户信息难以做到切实共享。绝大部分的银行与证券、保险公司没有数据互通。
(三)各类银行目标市场重叠、产品单一
虽然北京集中了全国的金融资源,金融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金融机构数量位居全国首位,但北京地区银行业所能提供的产品依然单一,营销意识仍然停留在以产品为中心上,以顾客为中心的营销流于形式。各类金融机构云集北京,但各自的市场定位并不明确,造成了同一客户群、同一市场中竞争激烈。而针对特定市场开发新产品的经验和技术不足,营销模式仍为大量营销,一对一的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营销依然停留在口头上。
(四)交叉销售的管理比较落后
北京地区银行业对于交叉销售的管理方式上还是较国际水平相对落后的。就交叉销售的四个环节:整合客户信息、识别交叉销售机会、实施交叉销售、评估交叉销售绩效来说,首先,客户信息集中、整合的能力差,难以运用CRM系统识别交叉销售,我国银行业实行实名制还不到八年时间,也就是说银行的历史数据中有客户信息的并不多。实施实名制后,客户信息也也仅限于姓名和证件号。在不同系统中存储的客户信息彼此是矛盾冲突的, 无法全面反映真实的客户信息。因此,北京地区银行业大多依赖柜员推荐、销售人员自身发现交叉销售的机会,实施成功率低。在营销渠道方面,仍以银行营业网点为主要平台,网络平台、呼叫中心、直邮营销渠道的利用率低,尤其是网络平台的交叉销售功能不强。呼叫中心是目前的一个新兴的识别机会方法,但是顾客的接受程度,以及真正能够为银行业带来多大交叉销售机会还有待考察。
(五)交叉销售带有盲目性
交叉销售的直接评价指标为交叉销售率,但根本目的却是提高银行业的利润,然而,迫于竞争压力各大银行的交叉销售存在着盲目性,忽略了获利能力这一根本目标。例如,北京地区信用卡市场如今成为各大银行较量的战场,北京市银行卡发卡市场继续保持增长。截至2009年4月,全市共发行银行卡9898.85万张,较去年同期增加1218.12万张,同比增长14.03%。其中,发行贷记卡1581.44万张,较去年同期增加509.69万张,同比增长47.56%。但实际使用信用卡的用户数量大约只有这一发卡数字的三分之一。大多数银行的做法是将信用卡交叉销售给自己企业客户下属的员工,但这些信用卡是否被使用、是否能给银行带来增量的效益则没有评估。这种无利可图的交叉销售越多给银行带来负利润越多,因此,营销成本和顾客赢利性是交叉销售必须考虑的因素。通过赢利性分析还可以使得企业在交叉销售的实施过程中正确地分配营销资源。
四、 若干策略选择
(一) 不同银行确立不同的交叉销售目标市场
为了提高交叉销售的效率,不同层次的银行需要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依托核心竞争力,确定交叉销售的目标市场。在推进其他业务的同时,深度发掘目标市场,提高交叉销售的精度。
(二)从银行整体上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
1. 从组织结构上保障以客户为中心
为了提高交叉销售效率,促进银行利润提高,应当在组织结构上进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改革,优化流程、全面推行扁平化管理;建立起包括市场部门、业务支持和管理部门以及保障服务部门三个层面的组织机构,将所有的营销资源集中于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按授权管理原则,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流程的无缝衔接,全面提高部门间协同工作的能力和效率。同时,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人员之间的协作,使各部门自觉地将利益同银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建立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员工之间的交叉销售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而调动各个客户经理及银行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开展交叉销售的积极性,从而顺利实现交叉销售。
2. 从产品的设计上满足客户需求
2008 年北京市银行业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分析发现,北京市消费者对银行业服务的满意度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北京地区银行的服务与客户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不同客户的需求是不一样的,而我国银行业的金融产品存在严重的趋同化现象,加剧了同业间的盲目竞争。因此银行一方面要对已有的金融业务品种、功能进行整合完善;另一方面要根据市场定位,在深入分析顾客需求的基础上,加快产品创新步伐,开发出个性化产品,把细分市场做深做精。
(三)建立有效的客户数据库、利用CRM发现识别客户实施精准营销
在建立客户信息为中心的综合业务系统平台之后,需要建立统一的业务应用平台,实现经营模式由以“账户”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因此在CRM建设中,银行应将原始数据转化为策略性的信息,为商业银行提供准确、及时的业务和管理信息,更能对信息进行功能性的查询、分析和决策建议,为营销活动的开展提供详实的信息支持。并且要进一步切实落实银行的交易系统对接信息管理功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客户信息。使银行的信息建设充分与业务接轨,使IT投资产生具体的业务价值。
(四)充分利用各种营销渠道,拓展网络银行的销售功能
根据国外研究,不同销售渠道的销售效果是不一样的,三种营销渠道――零售营业网点、呼叫中心、直邮交叉销售的成本由高到低排列,但营业网点的预期回报率最高、呼叫中心居中、直邮最差。根据2008 年北京市银行业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北京地区有53.56%的消费者选择自动存取款,有34.78%的消费者选择到柜台办理一切业务,有5.93%的消费者选择自动缴费,有5.14%的消费者选择网上银行,只有0.59%的消费者选择电话银行。这意味着北京地区的营业网点仍然是与客户接触的主要渠道,也是实施交叉销售、建立客户忠诚度和深化客户关系的最佳选择。因此,在营业网点现有的交易服务功能基础上强化销售和咨询功能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以ATM为代表的自助终端、在北京的普及率非常高,但是主要限于存取款功能,没有实施销售功能的附加,随着网上银行的迅速发展,银行不但需要继续增强网上银行的交易与结算功能,同时需要拓展网上银行的销售功能。
(五) 加深银行业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目前, 北京地区的银行通过代销各种集合理财计划、基金产品、保险产品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产品线, 但在与证券、保险公司的渠道共享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从银行与保险、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上看, 按照整合的程度,自低而高分为普通关系、排他关系、战略联盟关系。可考虑通过与证券、保险公司相互渗透的联盟战略, 将银行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 并通过客户资源整合与销售渠道共享, 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结论
综上所述,北京地区银行业在交叉销售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既面临机遇又遭遇挑战,需要在制度完善的过程中,进一步通过市场定位、组织结构改革、流程优化、产品设计、信息资源集中等措施来提高交叉销售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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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银行业 监管现状 发展趋势
一、我国对银行业监管的现状
1.利率政策
我国利率改革的方式是明确的,即渐进、有序,原则上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农村、后城市,先大额、后小额的步骤。但是中国目前还没有明确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时间表。利率市场的起步较晚,从1996年开放同业拆借利率开始,此后又开放了银行间债券利率。2000年开放了外币利率(小额外币存款除外),2004年存款利率管上限,贷款利率管下限的格局。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至今也尚未形成基准利率体系,自然也没有简单的金融衍生工具,如期权和期货。这使得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存在差距。
2.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即城市商业银行不能跨区域经营。《城市商业银行暂行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在地级以城市设定,一个城市只能设立一家城市商业银行;第二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主要为本市中小企业和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分析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是清理整顿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物。与此同时还承担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重担。城市商业银行人员素质较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风险高度集中。这是监管政策明文规定城市商业银行不允许跨区经营的背景。
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推进,城商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城商行提出了拓展发展空间、实现跨区域发展的要求。对此,银监会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达成共识,城市商业银行完全可以走出城市。2009年4月,银监会调整了中小商业银行的准入政策。规定中小商业银行的机构发展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从而实现了基本上统一监管标准,实施同质同类监管。
3.混业经营
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最初期,我国金融业并不是分业经营的。当时,商业银行可以设立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比如,交通银行和太平洋保险就是连在一起的。但是,由于后来金融业出现了一些混乱情况,当时一种主流的看法认为这些混乱来自于混业经营,因此就逐渐把金融业务切分开来;同时在立法上加以保证,形成了一种比较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1995年通过并于200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相关思路
我们正处于一个金融市场迅速创新、竞争不断加剧的年代。这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和银行业法规建设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监管部门应当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明确相关政策法律改革调整思路,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完善调整金融市场主体关系的主导性法律制度。首当其冲的即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法律制度的调整。这些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银行业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不仅为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剥离不良资产,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风险控制、财务管理、薪酬激励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但由于进行市场主体制度设计过程中主要按照政府意志展开改革,而未按照私法原理明确主体权利与义务,导致体制和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改革在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未来几年,法律需要在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出资人制度、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行为约束、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在深刻理清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作出科学明晰的规定,在私法层面明确银行在市场中的商事主体地位,保护其自治权利,维护市场对于市场主体的选择和对于金融资源的配置。
建设开放性市场准入制度,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主体。银行业是有限持牌的行业,我国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这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但过高的准入门槛也容易导致市场垄断,我国现有金融机构之间在服务方式上、组织构架上、经营模式上、服务对象上、产品设计上、业务流程上都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同质化情况严重,供给动力不足。因此,如何实现经济的平等性是今后中国银行业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方面。作为国际政府管理的长期趋势,放松管制对于银行业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金融机构的丰富可以使优质资本进入银行业,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实力;另一方面,各类金融机构可以提供不同的产品,实现服务多样化,从而解决金融市场供需矛盾。
1、“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体制。《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和《商业银行法》(1995)确立了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的原则,1998年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开始建立分业监管体制,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撤销省级分行,成立跨省区分行,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成立。至此,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工明确、互相协调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在我国形成。
2、较为完善的监管法律框架。《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进行金融监管的权利,人民银行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金融行政法规和规章,出台了《金融机构管理规定》、《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了金融监管和金融业务的具体内容、操作方法和程序,建立和完善了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监管的法律框架。
2003年修订了《商业银行法》(1995)并出台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04年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在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方面建立了一套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标准和程序。
3、不断明确的监管目标。《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指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规范金融机构管理,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是对金融机构监管的目标。《人民银行法》(1995)规定“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商业银行法》进一步提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它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监管目标。《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监会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4、较为全面的监管内容。(1)市场准入监管,包括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2)业务运营的监管,包括对业务经营的合规性、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流动性、业务范围、盈利能力和内部控制;(3)对有问题银行的处理和市场退出的监管,主要方式是接管、解散、撤销和破产,如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关闭了5家城市信用社、1998年关闭了海南发展银行、16家城市信用社和广东省恩平市18家农村信用社。
5、直接监管为主的监管方式。大力加强现场监管。2004年银监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次大规模的检查活动,对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汽车等行业贷款实施专项检查,对电石、铁合金、焦炭等行业贷款开展专项调查,对在建和拟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予以全面清理,配合查处了江苏铁本、宁波建龙等案件的银行贷款违规行为。据银监会统计,2004年全系统共派出现场检查组16700次,检查各类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74911个,检查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金额5840亿元,提出整改意见58247项,处罚违规机构2202个,处分相关责任人4538人,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244人,发现涉嫌案件274起。
在非现场检查方面,我国已建立了监管报表的报送、分析和信息披露制度,改进了银行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考核指标,按照金融机构的属地原则建立了至上而下的非现场检查责任制,确立了对非现场监管的报告制度。2004年,在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加大和高风险机构支付风险逐步显现的不利形势下,各级银监机构实行了不良资产按月监测分析制度,督促银行加强对已核销贷款的管理,规范不良资产处置行为,不良贷款继续实现“双下降”。截至2004年12月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3946亿元,比例较年初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下降544.64亿元,比例较年初下降6.27个百分点。
6、不断加强的监管国内和国际合作。2004年6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签署了“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经常联系机制及联席会议机制。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国际合作,陆续建立了双边及多边合作机制。2003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已同美国货币监理署、英国金融服务局等分别签署了“监管信息交换协议”和“双边监管谅解备忘录”,成立了银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和经验丰富的监管人才担任委员以强化银行业的风险监管,为实施有效金融监管创造了条件。
银行业监管的差距
银监会根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进行的自我评估表明我国的银行业监管离《核心原则》要求有七大差距:
1、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受内外部环境的制约较大。从外部环境看,评估小组认为我国宏观经济从总体上看稳定性和持续性在增强,但仍存在结构失衡等影响持续性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制约着对银行业的有效监管。从银行监管的内部环境来看,主要存在监管者责任不够明确,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受到制约,银行监管法规框架存在缺陷,监管支持系统还较薄弱等。
2、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还不够规范、高效和透明,现行法规规定的有关发照标准存在缺陷,没有制定明确的细则;对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准入设限不科学,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也影响着银行监管有效性的提高。
3、还没有建立结构完整、层次清晰的监管法规体系,法规的制定、修改还不够及时;对商业银行资本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的监管存在诸多缺陷;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尚没有提出一整套有效的办法等。
4、持续银行监管手段如现场检查尚未实现制度化,缺乏计划性、连续性;非现场监测的风险识别、分析和预警功能较弱;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的有机结合不够;对商业银行特别是国际活跃银行的并表监管能力不足。
5、监管信息的统一性、完整性、真实性和透明性方面尚需花大气力改进。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信息的连续性和相关性、银行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都急需加以调整、改进。
6、是目前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由此导致监管机构对有问题银行处置不及时,成本高,也影响了监管的效率。在其他方面也存在着监管者权威不强的问题。
7、对商业银行境内外并表监管的能力严重不足;与一些东道国监管当局信息交流的范围和深度十分有限等等。
提升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对策
1、监管处罚的范围应包括与银行违规经营案件有关的企业单位。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表明:需求决定供给。目前我国的银行违规经营案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些不法企业不法分子勾引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所导致,但在检查出问题时处罚的主体是往往是银行工作人员,那些不法分子与不法企业却难以受到应有的惩罚。应当从源头上堵住银行业的违规经营的诱因,建设诚信企业和诚信经营,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贯彻并改进《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提高资本充足率。资本监管是银行审慎监管的核心,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状况离巴塞尔协议的8%的资本要求和核心资本4%的要求尚有一定的距离。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03年末,中国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7.35%,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6.13%。《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严格贯彻实施将促进银行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产的质量,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但该办法未对操作风险进行量化,缺乏有效的风险评级模型,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相比尚有一定差距,是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
3、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监管的工作重点。(1)促进银行继续降低不良贷款比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要通过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积极催收,采取多种形式处置,最大限度回收,减少损失。要通过加强内控,完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制度,健全贷款评审决策机制,严格控制发生新的不良贷款。(2)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要完善银行内控机制,加强管理,改进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此基础上,实行彻底规范的重组和改造,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其他商业银行也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3)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明晰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整顿农村信用秩序,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
4、建立银行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根据我国的实际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制定详细可行的银行金融机构市场推出机制的制度框架,以便对有严重问题机构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或勒令退出市场,及早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系统的安全。
5、加强对外资银行机构的监管。随着全面履行入世协议,外资银行机构进入国内金融市场的越来越多,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应全面研究借鉴发达国家并表监管的经验和资本账户开放趋势下的银行业监管问题,提高监管的技术水平,维护金融安全。
关键词: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对策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5-0370-0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国外银行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给国内银行业发展带了强大的冲击。同时,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中、农、工、建四大国有银行业也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革,走上了商业化经营的道路,我国银行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必然引发银行业在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这都将会给银行从业人员带来强大的思想风波,导致无法适应当前的思想文化要求。因此,加强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必要性
(一)可以最大限度调动银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同行业竞争,归根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人的需求,尊重人的地位,专门研究人的思想和行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并协调员工之间的关系,重视培养职工的集体主义意识。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还坚持“以人为本”,把员工看作是企业的主体,关心人、培养人、塑造人,从根本上最大限度地调动了银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人的自我完善和自身价值的实现。
(二)可以促进银行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的思想根源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还涉及了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在当代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我们必须要将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银行经营管理相结合,从根本上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集体荣誉感,通过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技能培训和正向的思想传导,合理的激励和惩罚制度,推动银行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经济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银行业的和谐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之中,随着改革浪潮的不断推进,人们的利益关系越来越明显,内部矛盾越来越突出,并带有明显的群体趋势和隐形危险。银行是国家的小金库,人民财富的小管家,无论是银行员工的不良作风问题,还是工作失误、处理不当,资金一旦出现问题必将引发国家的动乱,经济的停滞,社会的不稳定,而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从源头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矛盾的激化,将问题扼杀在摇篮中,对银行业的和谐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认识日益淡化
随着全球化经济形势日益严重,大部分银行业领导及员工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识日益淡化,忽视了党的理论和政治学习,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有可无;个别工会部门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但也是流于形式,不讲求实际效果;部分领导贪图享乐、拜金主义严重,不惜触碰风险底线,来达到分行的营业指标;还有个别员工只计较个人得失,置人民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于不顾。每年各大银行内部员工发生的盗用银行存款和外部人员勾结骗取银行资金的例子屡见不鲜。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地位日益减弱
当今部分银行网点负责人误读了总行下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资料和营销工作任务文件,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独立于银行管理和业务活动外的工作,忽略了其对银行管理及营销工作的促进作用,甚至将其与银行经营管理相对立,一味地追求绩效和考核;个别市分行没有设立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而是由银行领导兼职,多数银行领导更关注网点的管理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思想政治学习会议变成了绩效考核会等,无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存在。
(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工会人员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引领者和实施人,其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现阶段银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队伍参差不齐,主要表现为:第一,银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大多为退出一线的老员工,工作方法和思想都存在局限性;第二,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无用论”充斥其间,其工会人员自身对党的理论政策学习缺乏兴趣和主动性,自身修养不足也很难在实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作用;第三,由于部分银行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重视,工会人员自然得不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培训,这就导致在对其他的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这都严重影响了银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方法相对传统、单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外部环境不断地发生了变化,但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并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大多数银行工会工作还停留在发宣传资料、开汇报会议、面谈教育等活动方式,交流的形式也只是“我讲你听”、“我说你做”、“我压你动”的单向传递方式,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同事之间互动性差,员工参与度低,不能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部分教育内容陈旧,方法死板硬套,与实际工作联系较差,宣传作用和实际开展效果并不明显;个别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措施存在明显的片面性和物质倾向,错误地引导了员工的思想,偏离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初衷。
三、解决银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私人银行业务;制约因素;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0-0104-02
私人银行的业务是商业银行面向社会高收入阶层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国内金融业务取得的进步,为我国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但是在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时候,仍然面临着一定的障碍,会影响到我国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速度和质量。这就需要中资银行充分认清发展现状,克服面临的困难,积极推进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
一、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一)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驱动力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快速发展,造就了一批富裕阶层的兴起,且这个阶层的人数还在呈逐年增长的态势。随着个人财富的广泛积累,富裕阶层的金融服务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财富保值、增值、传承的问题接踵而来。那些高收入阶层的群体则是需要银行为他们提供更为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理财,且保密性极强。富裕阶层成熟的投资理财服务需求的增加为我国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机会。
(二)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现状
1.外资银行抢滩私人银行业务市场
近年来,外资银行凭借其在高端财富管理领域的优势,将目标瞄准了我国新晋富裕阶层,开始了在我国的私人银行业务。2005年9月,美国国际集团旗下的瑞士友邦银行,经银监会批准,成为首家在我国获得私人银行代表处牌照的外资私人银行,标志着外资私人银行正式进入我国。从2006年开始到至今,各外资银行已经陆续进驻到我国,并以其成熟的经验先后开通了私人银行业务。
2.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业务显露头角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面对外资银行的抢滩布点,中资银行积极应对挑战,纷纷着手备战私人银行业务,陆续推出私人银行业务。2007年3月,中国银行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开展私人银行业务,首开中资私人银行先河,由此掀开国内银行开展高端财富管理业务的帷幕。随后,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全新打造的私人银行相继开业。进入2008年后,这场国内商业银行为争夺高端客户布下的战局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各股份制银行也纷纷宣布加入这一阵营。中资银行由于受到分业经营等方面制约,对全球资产运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虽然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但也己经初尝高端战略的甜头。
二、制约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外部环境因素分析
1.分业经营的限制
1993年我国正式提出实行分业经营模式。2003年修订了《商业银行法》,依然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能从事证券经营或信托投资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作为直接面对客户的机构,其固有的严谨的风险管理文化难免与合作方产生不同程度的沟通障碍,进而影响产品管理流程上的衔接。这使得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很多产品在开拓过程中举步维艰,创新范围和创新深度都比较有限。这也使得国内的银行所提供的产品十分的单一,同质性很强,缺乏差异性。这既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要求,同时也有很高的风险性,使得私人银行的发展更加的艰难。
2.缺乏成熟的金融消费环境
我国目前的金融消费环境尚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不利于零售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比如,在银行有偿服务方面,社会公众的意识不强,普遍存在对银行金融服务合理收费采取不理解、不支持态度的情况。虽然已经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为推动银行中间业务收费进程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依据,但是,因为社会公众对于银行长期提供的“免费午餐”式的金融服务存在依赖和惯性,所以,在现有的金融消费环境中有偿服务并没有得到大范围的推广和实践。
(二)内部环境因素分析
1.服务理念落后
在服务理念上对于私人银行服务,中资银行是不够成熟的,首先,私人银行不能充分认识到客户服务属性,其中心主要是产品销售,投资咨询还基本停留在充当理财顾问的阶段,多数情况仍是局限在现有的产品上,不能很好的满足私人银行客户的需求,同时在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二是不能充分且全面的认识私人银行客户以及客户需求,容易局限在客户表层、一般的需求层次上,不能准确且清晰的洞悉客户潜在、独特的需求;三是缺少整体性经营结构调整的战略规划,不能充分发挥服务性业务收入对银行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
2.相关专业人才匾乏
私人银行业务成功的关键还在于如何保持和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水平,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以跟上或超前于金融环境和市场发展。而目前私人银行业务还刚刚起步,多数从业人员的财富管理意识和理念还在逐步形成之中。特别是在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咨询、顾问等增值服务的能力和素质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使得现有的私人银行业务还难以迅速上升到以提供财富管理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更高层次上。随着私人银行业务的开展,加快打造一支具有本土经验和全球视野的私人银行管理团队、专家团队和客户关系管理团队,是私人银行业务开拓的重中之重。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9-000-02
摘 要 2007年第一家中资银行私人银行部成立以来,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及管理资产规模不断增长,产品及服务的种类不断增加,离岸市场也在不断发展,但是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在此背景下,笔者首先对私人银行的客户数量和管理的资产规模、产品及服务以及离岸市场发展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其次根据第一部分的内容得出中资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面临的:投资品种有限,银行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离岸业务发展处于竞争劣势。最后,笔者提出了解决问题,推动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措施:充分挖掘潜在客户,建立长期沟通机制;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积极拓展非金融增值服务;注重离岸业务发展。
关键词 中资银行私人银行 客户数量 产品 离岸市场
2007年3月28日,中国银行与其战略投资者苏格兰皇家银行合作,在上海和北京成立了私人银行部,在中资银行中率先推出了私人银行服务。随后,其它中资银行纷纷成立私人银行部。私人银行业务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投资品种有限,银行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离岸业务发展处于竞争劣势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探讨私人银行发展的对策,提高中资银行私人银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现状分析
(一)客户数量及管理客户资产规模
依照客户数和资产管理规模来看,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以及建设银行可作为中资行私人银行的第一等级,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属于第二等级,刚开展业务的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属于第三等级。
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迅速,相对于2010年末,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客户数量增幅分别为:35%、15.32%、58.72%、22%、21%、24.75%;其管理客户资产规模的增速分别为:21.43%、16.82%、18.63%、2.83%、48.88%。截止2011年6月,这六大行客户数量约为10万人,管理客户资产规模约1、37万亿元,专家估计截止2011年末,国内中资银行客户数量约为15万人,管理客户规模约为1.5万亿元。
(二)产品及服务
目前中资银行私人银行服务正在向欧洲私人银行看齐,涉及的产品品种不断增加,私人银行不仅会在基金、股权投资、新股申购、证券投资、结构性理财产品、外币业务、债券、信托、慈善计划方面指导客户,而且还能在在出入境、子女教育、高尔夫服务、看病、艺术品收藏与拍卖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增值。但总体而言,私人银行产品还是集中在债券、股票等方面,创新性不够。
中信银行私人银行研究中心和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课题组在《2011中国私人银行客户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研究报告》中指出:中资银行目前在私人银行业务方面仅可从事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服务,自主的产品设计与开发亦集中于其固有领域——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债券市场。整体上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仍然围绕传统的储蓄、信贷和中间业务,辅之以销售为实质内容的公募基金、信托集合理财、阳光私募和PE产品等,产品主动管理能力与创新能力不足。
(三)中资银行私人银行离岸业务发展状况
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在岸市场上,但是随着业务的发展,中资银行正在探索离岸市场业务的发展,具体如:2009年10月中国银行在港附属机构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成为香港首家向私人银行客户提供高端财富管理服务的中资金融机构;2011年4月招商银行副行长丁伟在表示,招行正在通过其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永隆银行,搭建境外私人银行管理平台;2011年12月建设银行副行长朱小黄对记者表示,该行将为私人银行用户设计离岸资产信托产品,并考虑收购欧洲私人银行的业务等等。
二、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品种有限,银行自主研发能力不足
私人银行业务作为银行领域最高端的综合投资服务,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专业化的投资咨询服务。二是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三是高端客户专享的增值服务。从文章第一部分内容可知,中资银行主要从事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服务,自主的产品设计与开发亦集中于其固有领域——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债券市场,其提供的服务产品主要集中于证券、基金、保险等领域,缺乏结构性衍生金融产品,产品单一性特征明显,难以为高净值人士提供完善的风险投资计划以及满足个性化财富管理需求。
(二)离岸业务的竞争劣势
在离岸业务方面,对于大部分具有海外资产的客户来说,会更倾向于选择外资私人银行进行管理,外资银行对当地市场及管理制度都相当熟悉。很多高净值客户都拥有海外资产,并且都有子女在外国留学或者已经移民至国外,外资银行在海外的众多网点是的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外资银行。根据建行和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的《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报告,2010年,全球离岸财富规模为7.8万亿,这一增长的动力源于市场表现以及特别来自于新兴市场的资产流入。虽然中国私人银行客户对于离岸财富管理的需求还处于初始阶段,但一线城市和沿海地区的客户已经明显表示出了兴趣。
三、推动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建议
(一)充分挖掘潜在客户,建立长期沟通机制
当前国内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私人财富快速增长,高净值群体日益扩大。为此中资银行应当根据我国财富市场以及高净值人士的各项特点,重点挖掘、拓展,瞄准并抓住目标客户。只有准确了解客户的需求、偏好以及消费习惯等,才能为其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吸引并保留住的客户;只有准确地细分市场,了解客户的不同需求投其所好,才能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因此,中资银行应当根据国内财富市场以及高净值人士的特点,重点挖掘、拓展目标客户,通过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大私人银行业务。
(二)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积极拓展非金融增值服务
中国高净值人士除了注重资产管理,对银行提供的增值服务也越来越看重,这就需要银行在高品质的服务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以便发挥“家庭管家”的作用。
首先,应通过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招募专业研发人员,组建强大的研发团队。进一步加强现有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其次,应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私人银行的理念,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创新研发出适合当前国内市场的投资产品。再次,应及时了解掌握私人银行客户的投资需求,量身定制适合的投资产品。非金融服务是私人银行最具差异化的产品,提供非金融服务有助于中资银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三)注重离岸业务发展
中资私人银行应把握好时机,注重客户需求的满足,不断克服自身对市场不熟悉、管理能力不强、服务能力偏弱、美誉度不足的劣势,发挥客户存量的优势,努力拓展其海外的分销渠道、投资渠道、运营中心以及资产全球配置的网络,为离岸金融业务做好充分的准备。
从路径选择上看,香港的金融市场较为发达,具备完善的监管条件,也是中国境外唯一可以提供人民币服务的地方。同时,由于经济文化差异较小,环境较为熟悉,可从香港首先试水,选择香港作为中资银行海外扩张的首要区域。另外,新加坡相对成熟的金融环境以及其开放的市场氛围,使其成为私人银行业务的风水宝地,几乎所有中资银行都会考虑在此布局。为顺应金融业开放和市场环境变化,中资银行在大力发展在岸业务的同时需注重离岸业务的开发。在未来几年,中资私人银行会加快进军海外,不仅仅要向中国客户提供国际离岸私人银行服务,还要向当地居民提供国际在岸的私人银行服务。
参考文献:
[1]冯静生.论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财贸研究.2008(04).
[2]耿丹丹.私人银行业务法律问题研究.金融论坛.2010(02).
[3]冯静生.论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8(10).
一、私人银行业务的内涵
历史上对私人银行起源的说法不一,但大致都归于欧洲古老而显贵的家族需要值得信任的专门人员帮助打理大笔的财富,于是就出现了一批忠心耿耿的会计师、律师、银行家等为这些贵族提供投资、避税等一系列规划。这些专门人员逐步形成了第一代的私人银行家。
2005年5月2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正式提出了私人银行的概念,并做出如下定义:“私人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与特定客户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合同,客户全权委托商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计划、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客户进行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依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私人银行主要是为最高端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细分为四个大类:对现有财产的保值、增值;提供独特的金融解决方案;退休计划;财富的延续。
目前私人银行业务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进入门槛高。与针对普通个人客户的个人银行业务不同,私人银行业务的进入门槛较高。从现有的资料来看,私人银行开户“门槛”最低为5O万美元,最高为500万美元,且有些银行在不同地区的规定也有差别。一是服务个性化。为满足高端客户群的特殊需求,私人银行业务的个性化特征非常突出,更注重产品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服务私密性。私人银行面对的客户,大多坐拥亿万财富,协助管理如此庞大的财富,自然要求保证其私密性。西方私人银行通常为客户提供具备高度技巧、训练有素的客户关系经理(relationship manager),由客户经理针对客户的所有需求提供全方位与专业化的财产管理服务,并设计综合性的解决方案。四是明显的批发业务性。据世界银行估计,全球高净值财富的总人数约700万,持有 27万亿美元资产。其中私人银行存款规模约1/:请记住我站域名/7万亿美元。从交易角度看,通常一笔交易的金额都以几十万美元为单位,私人银行业务毫无疑问是零售领域的批发业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私人银行服务品种单一、结构不合理
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需求早已出现,然而尚没有一家商业银行能够提供全面的私人银行服务。尽管国内也出现了不少为不同客户度身定制的差别化理财产品,但是多数个人理财品种内容相近、投资品种有限、收益和投资期限相近、创新品种也相对较少,不能满足高收入群体多元化的理财需求。而且,现有的产品结构也不尽合理。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重较低。这种品种与结构上的缺陷,导致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缓慢。
(二)营销体系不健全,售后服务不到位
随着信息化、电子化进程的加快,个人金融产品尤其是私人银行产品往往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需要专业人士提供详细的解释。而国内银行过分依赖固定的柜台服务来推销产品,没有专门的营销部门、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以及完备的营销网络来进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加之宣传方式及营销手段落后,相关的业务咨询、功能介绍、金融导购等售前售后服务严重滞后,使得客户对私人银行业务一知半解,不能正确认识其风险收益特征,甚至于一些客户忽视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客观规律,认为私人银行的业务一定是低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对银行提出过高的回报率要求。同时,在当前以客户为导向的新时代,私人银行业的经营核心在于收集潜在客户的信息并充分挖掘、调整,设计出高附加值、富有个性的金融产品。但目前我国国内银行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普遍还处于初始阶段,结构化数据的挖掘、存储和处理技术仍相对落后,不能满足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要求。
(三)人才不足,制约私人银行业务发展
私人银行业务提供的是综合性的财务规划服务,需要从业者掌握关于税收、法律、金融等多方面的内容,对从业者的要求比一般业务要高。另外,私人银行业务进展是否顺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经理与客户的交流过程,在交流中打动客户,使客户产生共鸣和信任才有利于业务的顺利开展。众所周知,私人银行业务服务的客户对象往往都有自己不平凡的人生经历,积累了丰富的人生经验,要使他们产生沟通的,增进其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同,无疑对客户经理的沟通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而私人银行业务在我国尚属新兴业务,国内缺乏对此有较深研究的专业人才。国外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虽然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经验,也储备了丰富的专业管理人才,然而因其法律、金融、税收等诸多方面均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国外人才在我国开展业务有可能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
。人才不足是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四)分业经营所带来的业务限制
私人银行业务主要是为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富裕阶层提供个性化的金融综合服务,这不仅意味着服务的非标准化,也意味着服务的全面性,因而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不同金融领域。但我国目前的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跨领域金融服务的顺利开展。以商业银行为例,尽管各大商业银行相继建立了专门的私人银行业务机构,但其所能提供的产品还是非常有限的,主要仍为储蓄、信贷和各类代销产品,并且这些产品都具有标准化或格式化的特点,无法与私人财富管理中所强调的个性化要求相吻合。正是由于这一技术的存在,商业银行在提供高端服务时往往过分强调服务形式,如专人配备、专属场所、优先服务、亲情服务等,对服务的内容及质量并不能做出有效的承诺,而这些正是客户最为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