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7 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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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赛、证;教学模式;电子商务实训室
电子商务人员具有多种能力,对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都有一定的了解,电子商务对IT技术和商务运作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电子商务人员的知识水平也是非常高的,他们必须精通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网络的市场营销、电子银行的支付和转存、物流的分配和批送以及电子商务安全等各方面知识。但是拥有这些知识还是远远不足的,因为电子商务的涉及面是非常广的,它对学生的知识和能力都有较高的标准。因此加强师资水平、增加学习的时间等都有助于学生的计算机与网络的学习。为了满足当今时代对电子商务人才的要求,培养新时代的接班人,我们要逐渐将学生所学到的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灵活地、创新地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难
题。本文基于这一背景,研究了“创、赛、证”专业教学模式的电子商务实训室的建设,这一研究对于高职院校的进一步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创、赛、证”教学模式
“创”是创新、创业的代名词。目前,全国的各大高职院校的教育是以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为目的,将“创、赛、证”的电子商务专业学习模式与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目的相结合,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思想打下基础,提高人才“创”的能力。为了这一目标,我们可以开展创业大赛、邀请专家亲临指导等来促进“创、赛、证”的电子商务专业学习模式的发展。
为以后学生在企事业单位的顺利工作做准备,鼓励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建立一种自主创新的精神。
“赛”是“竞赛”的代名词。竞赛是培养电子商务人才的主要方式,因为竞赛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包括学生的课本知识、业余知识以及学生掌握企业的基础情况、对计算机技术应用的熟练程度等。在竞赛中,还可以将其内容和题目现实化,激励大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利用现在的网络合理地解决难题,进而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主导作用。
“证”是“考证”的代名词。电子商务人才必须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拥有这些证书对其从事这一行业具有很大的优势,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对电子商务专业的老师和学生都提出了“考证”的要求。目前,我校的电子商务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率几乎是100%。这不仅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电子商务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而且对学生未来的职业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例如网店的创业、网页的设计、网络的营销、产品的拍摄等,因此这一考证标准对学生是有利的。
“创、赛、证”是相互联系的,参加竞赛的学生的各项能力都是非常突出的,在赛后进行分析和反思,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在实际的企事业单位中,如果积极参加创新项目的研发,就会增加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还会受到社会的肯定和专家的承认。因此,这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将“创、赛、证”三者有效地结合起来,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因为这对学生的学习和创业思想的建立有很大的帮助,对他们以后的学习也起到了借鉴作用,我校经管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就为 “创、赛、证”相融合的教学模式提供了证据。
二、教学模式探索
“创、赛、证”相融合的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对于学生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它们相互联系,共同起作用,下图是我校的电子商务专业实施设计图。
“创、赛、证”相融合的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教学模式是以专业课程标准为主要实施目标的,它涉及学校和企业两个单位的合作,是一种和行业相关的体验式、实践型的教学模式。
电子商务课程教学中的各项目示例来源包括学生自己的创业项目和企业的真实项目两部分。其课程的展开是以项目为基础的,然后组织开展各课程核心职业能力的技能竞赛,以丰富学生的竞赛经历,提高临场发挥水平,为学生今后的工作提供方便。而且,如果把“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内容加入到学生的课程学习中,对学生的帮助更是不可计量的。
例如,当学生在学习“电子商务实务”“网页制作与设计”和“网络零售”等课程时,如果将中国服装网有限公司的服装网网店项目和艾丽丝网络商城的建设等项目作为示例,这些实际的、真实的内容对于学生了解电子商务有很大的帮助,而且对于学生创建个人淘宝网店、开展个人C2C网店、设计和装修个人店铺有很好的规律、实例可循。与此同时,鼓励学生参加“助理电子商务师”的证件考取对于提高学生的网页设计和制作、买卖、推广、订单履行等水平是有利的。基于此,老师要对学生的学习负责,学生要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逐渐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校的电子商务课程的学习是比较容易的,其中“网络营销”“产品拍摄与处理”课程是以服装网网店营销项目、艾丽丝网络商城的建设项目和个人网店为示例进行教授的,这样就有利于网络营销竞赛项目的设置,有利于学生学习、了解网络营销的方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网络营销水平。学习“客户关系管理”和“电子商务平台应用专员”等课程时,是以银泰网电话客服项目为示例进行教授的,这样就有利于网络客服竞赛项目的编制,有利于增强学生的电子商务知识水平,有利于培养人才的创新意识。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竞赛,如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浙江省电子商务大赛等都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能力。因此,当学生想在各大网站上进行B2B电子商务实践和开展个人C2C网店上就有了工作经验,对自身的能力是非常有利的。另外,当学生学习“网络分销管理”“电子商务策划与运作”等课程时,将艾丽丝网络商城的运营项目作为课程的研究项目,有利于网络商城运营项目的编制,有利于增强学生的项目策划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了保持自己的工作优势,支持企业的网络发展策略,学生可以进一步学习平台建设和维护、电子支付和结算、商城分销管理和物流配送内容等。
学生有了竞赛和实际的工作经验,他们可以进行各种实习,如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从往年的经验来看,银泰网中的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做得比较好,学生对企业文化和工作环境是比较满意的,因为实习的关系,很多学生就直接留在实习单位了。
三、实训建设探索
“创、赛、证”实践教学模式是连接课堂和实际工作的桥梁,尤其是对理论知识和各行业具体情况的联系。一般情况下,学生的学习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掌握基本知识,第二阶段进行具体的技能实践,第三阶段综合各种知识和技能,第四阶段是迈入社会,进行各种实践活动。在每个阶段中,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都是不同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种从简单到困难,从辨别到实用的过程。教师应主动将学校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水平、能力以及教育的资源和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结合起来,利用各种方法增强学生的思想意识、理论知识、技能水平等,培养全面的人才。
1.实训基地的建设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现在我国教育的投入力度是非常大的,在建设综合物流、电子商务仿真实验室的同时,还应为校企合作提供帮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在建立完善校内实习基地的同时,应以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法,产生适合学生需要的校外实训基地。
2.“创、赛、证”专业教学模式实训室建设的发展建议
(1)加强领导的重视和经费的投入。高等院校的作用是比较明显的,它不仅要协调控制各部门,还要为学生打造适合的教学环境,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方便。
(2)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教师团队。电子商务是一个才发展起来的专业,因此在教学技能、教学方法和师生沟通等领域,对学生、对教师都是非常陌生的,为了克服这一难题,可以培养一个或者多个高素质的专业教师团队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这样不仅有利于整个电子商务专业的发展,还有利于学生和教师的就业发展。
(3)准确定位专业的培养目标。电子商务专业与行业的发展、市场的需求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及时了解社会需求的变化并作出相应的改变,以调整学生的思想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多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契机,尤其是输送技能型、实际应用型的人才。
不光是传统企业有互联网焦虑症,传统IT企业也有互联网焦虑症。面对互联网的冲击,传统企业需要考虑两个问题:
第一,如何攻--即如何利用互联网转型升级;
第二,如何防--即如何不被互联网化抄了后路。
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再是传统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而是新商业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是新商业模式——互联网化的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
互联网化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主要原因有三点:
1、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商业手段的更新。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等都促进了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
2、互联网消除了时间限制和空间距离,产生了更多的商业交易新方式,如B2B、B2C、C2C、O2O,等等。
3、互联网改变了传统商业的交易过程,将人、信息、产品和服务在线连接起来,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条件。
互联网化的商业模式大多是由互联网企业创造引领的。互联网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商业模式与传统企业进行竞争。这注定是一种不对等的竞争,许多传统企业就像中世纪的武士一样拿着大刀长矛与拥有核武器的对手作战,战争还没有开始就胜负已定!但这也是一种公平的竞争——因为,没有人规定传统企业不能互联网化,不能运用互联网化的商业模式!
而对于满天飞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概念,传统企业该如何应对呢?一方面,传统企业认真理解,认真辨析,认真学习;另一方面,概念不重要,重要的是概念背后的商业模式、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传统企业要更多的投入到新的互联网化的商业模式、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实践探索中去,即学习和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推动企业发展,从而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
这里把从电子商务诞生以来,关于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商业的主要概念总结如下: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社会化营销;微营销;云商;微商;社交电商;10大基本模式(B2B/B2C/C2C/C2B/B2B2C/C2B2B/O2O/O2M/F2C/C2F);新商业文明;新商业模式;互联网商业;产业电子商务;产业互联网;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传统企业互联网化;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想;互联网基因;互联网方法论;互联网兵法;等等。
这些概念分为六类:
第一类,新营销概念:网络营销;微营销;社会化营销。
第二类,新商务类型概念:电子商务;云商;微商;社交电商。
第三类,新商业模式概念:10大基本模式;新商业文明;新商业模式;互联网商业;产业电子商务;产业互联网。
第四类,转型概念: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传统企业互联网化。
第五类,思维概念: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想;互联网基因;互联网方法论。
第六类,转型战略战术概念:《互联网兵法》就是探讨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的战略战术问题。
【关键词】电子商务;阿里巴巴;商业模式
一、新商业模式的评价
阿里浪的联合对阿里巴巴商业模式衍生的影响---全方位生态电商。全新生态电商式实现了PC端到移动端的全网络覆盖,并将阿里巴巴从单一电商扩展到了SNS社交电商,使人们能够随时随地的购物,充分利用了人们的碎片化时间,将网上购物真正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同时随着中国网民的逐步增多和全新生态电商的不断发展,线上线下的市场信息将会逐步统一,最终促进阿里巴巴C2B的电商模式的建立。
(一)用户体验
新浪作为一个相对自由的社交平台,其主要功能为查看新闻、进行社交。随着阿里巴巴入股新浪,也必然代表着阿里巴巴的相关商品信息也将进入新浪,新浪微博的商业气息将会更浓。用户将会担心微博上会不会充斥着各种电商卖家的营销信息,微博上的言论是不是会受到商业力量的侵蚀而不够独立中立。微博的中立性与隐私权的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新浪微博的用户将会选择更中立、更自由的平台。新浪微博的作用也将不能得到很好地发挥,阿里浪的结合也不会有较大的进展。
(二)竞争对手
腾讯搜搜地图、百度地图皆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以电子商务起家的阿里巴巴,在这一领域相对来说比较空白,但是在移动端,地图入口十分重要,因此入股成为最有效率的方式。与阿里巴巴的合作除了资本层面,双方将在地图搜索、产品商业化、数据共享、云计算等领域展开合作,特别是在数据共享方面,将共建一个大数据服务体系。中国所有的电商巨鳄均开始开发移动电商与SNS社交电商,企图抢到新兴商业模式的船票,以在最初建立并巩固自身的地位。这是一场近身的肉搏,阿里巴巴在企图通过阿里浪联合打开进入新兴商业模式的大门的过程中也应时刻警惕各大竞争对手的相关战略。
(三)数据消化的复杂性
阿里巴巴通过入股新浪微博获得数据,但能不能对这些社交化数据进行消化是一个难题。电商时代,信息流是最重要的。而数据就是信息的基础。社交化数据不同于电商数据,不是简单的个人的购物习惯,或直接根据用户近期浏览商品进行推荐。社交化数据的分析则倾向于将使用者的形象立体化,以便提供更为精准的推送。换言之,在分析新浪微博提供的社交化数据方面,其复杂度要比原来大得多。阿里巴巴数据分析的团队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是不是能够足以弥补成立团队的成本,甚至于更高的价值都值得深思和时间检验。
(四)企业联合的管理问题
阿里巴巴入股新浪微博,对于新浪微博本身来讲,联姻不可避免的结果之一就是致使其他电商公司与新浪的合作有所顾虑,因为毕竟平台的资源有限。阿里巴巴在对新浪微博的未来发展战略来讲,是比较希望能够制定对阿里巴巴发展的方向。对于剩下的72%股份的持有者来讲,他们则更希望新浪微博在长期发展目标上注重盈利性以及企业的独立性。在以后的发展中,两者会不会因为新浪微博的发展方向有分歧,能不能解决这个分歧都是个问题。
(五)生态圈的庞大性
在移动客户端的发展方面,阿里巴巴还是相对于腾讯电商晚了一步的。如今,两家公司入股成功,阿里巴巴势必要对两家公司的发展以及经营都要有所动作。意味着,阿里巴巴需要很强大的队伍帮助进行消化。阿里巴巴现在的涉及面很广,似乎就有了广而不精的嫌疑。受众面大,就很容易产生资金链、管理层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很容易对本公司进行反噬。阿里巴巴的目的无非是达到规模效益,但是规模效益的风险也是相伴而来的。
二、新商业模式的启示
(一)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没有永远的高峰,要具备长远眼光
企业之间的联合是为了能够取得规模效益。在能力可承受范围内,企业不应仅仅满足于目前的现状,应该树立长远眼光,将自己的战略布局进行合理的扩展,进而形成企业的规模经济,来规避竞争,从而为竞争对手进入自己所在的领域建立屏障。阿里巴巴在已经成为PC端电商的巨鳄时,并没有满足,它意识到自己在社交和移动互联网方面具有短板,所以在深思熟虑之后依然投资新浪微博。这笔投资也无疑成为近年来互联网领域最大的一笔投资,阿里巴巴根据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选择了进军移动端市场,不断的扩展自己的战略布局,把眼光放在长远的未来,这就彰显了企业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魅力。
(二)以客户为中心,与时俱进,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
电商移动化,它的趋势便是以用户为主导,旨在随时随地满足客户需求。无论推出怎样的发展战略,都应从用户的角度出发,增强用户体验。同时,在发展过程中,要时刻把握时代潮流的动向,才能留住顾客并不断的吸引潜在客户。“阿里浪”打造了一个更便捷、更有用户针对性的电商网站,针对消费者的兴趣爱好,进行个性化定制,以消费者为导向,介入产品生产、影响企业战略战术,准确的把握消费者的偏好,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以此来加强企业的竞争力。这增强微博用户的用户体验,同时为用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渠道,加强用户对移动电商的可接受度。
(三)全面整合资源,发挥竞争优势
资源是企业进行竞争的重要优势,阿里巴巴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交易公司,具备良好的口碑、完善的平台基础设施等资源;新浪作为中国最大的社交平台,具备的社交优势和庞大的用户数据、完善的移动端优势是阿里巴巴所不及的。在阿里巴巴建立全方位生态电商,进军移动电商和社交电商的过程中也正缺乏一个已经发展完善的且口碑良好的社交平台和一个能够为阿里巴巴所用的移动端的接口,所以阿里巴巴选择与新浪进行联合,以充分利用新浪的社交优势和完善的移动端优势,并把新浪微博的客户数据与阿里巴巴的客户数据进行整合,以更好地服务于阿里巴巴。通过阿里浪的联合,阿里巴巴实现了内外资源的全面整合。
为此,以8亿用户占据移动互联网流量入口的社交平台微信,被视为是颠覆淘宝电商生态的最大威胁者,结盟京东、开放微信公众平台、发力微信支付,大有一番血洗拍拍电商前耻的火药味。以至于,稳坐电商头把交椅的阿里巴巴也不淡定了,以5.86亿美元入股新浪微博、在数据接口封杀微信来源、布局移动社交产品来往、微淘等。纵观电子商务局势,二马终将在社交电商领域掀起一场鏖战。
然而,一年多来,社交电商的概念很少提及了,反倒是朋友圈电商、人人电商、微店等依托微信社交生态产生的“微商”引起了社交震荡。在朋友圈卖面膜、卖眼睫毛、卖女装、卖佛珠还有一些做海外代购的生意越来越多,单月流水竟可达到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水准,制造了一个个创富神话不说,更是释放了大众对于微商美好未来的全部想象。
微商陷入“传销化”困境
但,好景不长,最近微商陷入了“传销化”的舆论炮口之下。其实称之为“传销”并不合适,有点舆论情绪上的排斥反感,因为传销是直接以发展“人头”下限来非法获利的,微商的内核毕竟还是商品本身,只不过是在商业模式上有所偏离,沾染了“传销”的味道。如果按照人人电商的概念,微商借助社交化平台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为何如今落到被“传销化”的境地了,原因是微商病态化了,生存环境越来越艰难,甚至有点病入膏肓了。
一、在微信社交平台成长初期,尝试做微商的人比较少,贴近商业本质,整个微商生态较为良性,确实有不少微商主赚到了钱,但随着微商创业者的鱼龙混杂汹涌而入,竞争者多了,卖同一品类的微商面临着残酷的竞争,有不少微商主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把这个微商生态搞混了。
二、一开始,社交软件还是个比较新鲜的产物,朋友圈里出现个别做生意的个人,只要不是严重刷屏,大家还是有一定接受度的,而现在,微信生态成熟了,熟人圈关系基本确立了,大众对朋友圈充斥的太多刷屏卖卖比较反感,遇到了就会自动屏蔽,很多微商主前期积累下的社交关系链中有效用户占比越来越小。
三、很长一段时间,借助微信平台做生意,微信官方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随着微商生态的恶化,微信迫于压力,不得不实施一系列平台政策进行压制。比如:限制微信公众账号引导式分享,限制微信好友5000人上限,加强举报处理等等。
种种困境之下,很多做微商做生意的逻辑发生了改变,过去还是以商品买卖为根本,现在都以扩大层级为盈利点,一个总代如果有10个一级,每个一级下面又有50到100个二级,以这样模式来出货,到最后,总代都不需要担心货有没有真正卖到消费者手里,反正只要分发给商钱就到手了。而产品怎么样,消费者用的怎么样,反倒不怎么关心了,如此这般,命运真得堪忧啊。
微商离社交电商有多远?
从形势上来看,微商处境并不乐观,是否意味着“社交电商”走向穷途末路了?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需要阐明微商跟社交电商的关系,其实微商正是借助社交红利自然衍生出来的社交电商初级模式。成熟的社交电商生态应该是这样的。
一、流量问题:社交平台本身是个庞大的流量入口,用户黏性比较高,用户大部分碎片化的时间都消耗在社交软件上,如果把这些流量转化成电商流量,其商业价值不可预计,而且这些流量都是自然成圈层小生态的,一个卖面膜的,只要有1000个女性潜在客户群体,生意就会持续做下去,相比之下传统的电商生态本质上还是地产出租的概念,过于中心化,店家过多依赖平台的广告位推荐,搜索优化推荐等,流量分发存在天花板。
二、信任问题:传统的电商生态需要依托第三方平台做信任中介支撑,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习惯培养。而社交平台天然具有熟人关系的基因,用户之间容易建立信任,能够降低交易门槛。很多微商到现在都是先付款后发货,完全没有第三方平台保障,用户的信任起主导作用。
三、传播问题:传统的电商生态口碑和品牌的参考标准都是消费者口碑评价,这种硬参考有效,但是可能会存在刷单和刷好评的弄虚作假行为,况且这些口碑信息还是被隐藏的,需要自主去搜索。而全新的社交电商生态口碑是在熟人间传播,分享传播会直接通过朋友圈平台迅速传开,一个好评的传播影响是呈梯级的,很容易通过二次传播被无限放大。微商作为社交电商的初级模式,能享受到流量、信任、传播上的一切红利,在发展早期一切都是失控的,而一些原本好的方面如果使用不好,很容易造成负面效应。从微商到社交电商的全面爆发,需要的是只是时间积累和沉淀,不断有新问题爆发,然后出现新的解决办法,趋势是挡也挡不住的,是这样么?
社交电商面临的挑战
此次微商爆发的脱离商业本质的病态化问题,算是微商向社交电商模式探索的一个比较大的障碍,跳过这个坎前景很美好,跳不过生死未卜。不过,过早的问题暴露,倒是能让我们认识到社交电商模式可能存在的严峻挑战。
一、互联网巨头放慢脚步:近一年来,社交电商并没有一年前那么火热,原因在于阿里、腾讯貌似在这方面的探索节奏都慢了下来,除了前段时间微博和微信的平台大战能隐隐约约看到电商布局的影子,社交电商的厮杀从气势和实质动作上都放缓了。阿里今年的宣传重点也在淘宝无线端,而来往、微淘等社交化产品,网上还有多少声音?腾讯更是,对微信的战略布局眉毛胡子一把抓,搞社交游戏靠一款打飞机的游戏弄的满城风雨;做本地O2O布局,战略入股58同城;做微视频布局,试图靠一个小视频掀起一个全新的视频时代;微信到底要做啥?与京东合作的电商入口似乎并没有太大起色,何况现在的微信购物入口,还是淘宝式的电商生态,跟社交电商并没太大关联。目前的互联网环境,概念性的方向,如果没有巨头的掐架和布局,想发展起来势必会慢半拍。
例如,你在电视上偶然看到一档有趣的比赛节目,却不知道节目名称,可又想知道更多节目信息、选手背后故事,怎么办?使用智能手机中的社交电视应用(APP,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录制一段节目音频,社交电视应用会为你分析出节目名称,进而获取主创信息、剧情梗概和精彩看点等内容;如果你有兴趣,还可以直接在此应用上点击选手头像,支持某人,参与节目竞猜,为自己赢得积分奖励……
“第二屏”的市场
8月28日,美国市场研究公司IHSiSuppli研究报告称,2013年全球智能手机销售量在手机总销售量中所占比重将会达到54%。尼尔森的调查同时表明,目前在看电视同时使用智能手机的观众中,有34%的观众边看电视边用手机查阅体育赛事比分,29%的观众会查看电视节目相关信息。根据美国最大的电视指南服务公司TV Guide的调查数据,49%的观众会边看电视边在社交网络上谈论对节目的感受。
伴随着智能终端的崛起,第二屏幕的机会逐渐增多,与电视挂钩的应用也越来越多。截至今年4月,全球已经有20多家与社交电视应用相关的初创公司获得了总计超过3亿美元的风险投资,预计在5年内会形成超过12亿美元的收入规模。“国内有超过100个团队从事与社交电视相关的创业,有大概20-30个左右的社交电视应用产品已经推出。”曾任中国联通视频公司负责人的张磊说。
去年10月,新浪推出了“看点”功能,除了网页版,还开发出iOS和安卓版本,为用户提供视频内容动态、看点、节目表和画面截取功能,配合新浪微博,可以实现实时互动;此外,网易推出了“网易电视指南”,同样具有整合视频内容、收看提醒、微博评论的功能;金山也适时推出了其社交电视应用“微看电视”;凤凰网则在去年推出了社交电视应用“卫视通”。此外,目前国内专注于垂直社交电视应用开发的除了我爱我聊公司出品的“电视粉”,还有“段落”、Dopool、酷云等,并陆续有节目走向预测、电商广告整合类的集成应用推出。
当然观众也有兴趣,拿最近大热的《中国好声音》来说,最近播出的哈林组晋级情况的微博讨论,居于新浪微博热门话题第一位,而目前大部分社交电视应用都有实时发送微博的功能,也可通过点击应用界面的“好声音”选手头像,竞猜谁能够出线,从而获得积分奖励换取奖品。
左手互联网 右手电视
“微看电视”是金山网络今年四月推出的一款社交电视应用,目前已经聚集了50万左右的用户数。负责“微看电视”业务的金山网络副总陈睿表示,这类社交电视应用之所以能够在视频网站客户端之外吸附互联网用户,是因为这类应用可以聚焦最火热的电视内容和视频内容,同时鼓励用户在这个平台上分享、交流、讨论。这也是目前很多视频网站客户端所不具备的功能。
事实上,目前基于互动理念的电视产品,并不局限在移动终端上,还包括IPTV和互联网电视在内的多种电视产品,但是“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是基于家庭的,而移动社交电视产品是基于个人的,它是第二屏,并且不影响电视的实时观看。”张磊表示,“从用户个人体验来讲,我更倾向于移动终端的社交电视应用。”
在担任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策划、北京电视台制片人,又曾任中国联通视频公司负责人的张磊看来,社交电视的兴起,首先得益于智能手机的发展,但社交电视应用的出现,也带给了电视新的机会:首先它会有效提高收视率。根据TV Guide的抽样调查,有17%的观众因为在社交电视服务上看到朋友提到某个节目而观看该节目,有31%的观众因此持续观看某节目。“社交电视平台上的好友推荐形成了个性化的‘社交电子节目指南(social EPG)’,观众可以快速在数百个频道中找到自己想看的节目,极大挖掘了内容价值。特别是对一些小众频道或节目来说,社交电视更具拉动观众的作用。”
陈睿也表示,这类应用可以帮助电视台与电视观众进行更加直接的互动,是目前看电视体验的非常有益补充,比如投票、用户调查等,通过“微看”这样的社交电视产品进行,比传统的办法更高效更简单;还能帮助电视台更直观地了解观众反应,有助于改进电视台的内容运营;可以供电视台投放节目和广告,可以把用户按节目分类。另外,有业内人士介绍,通过对使用社交电视服务的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还能预测电视节目收视率,目前,尼尔森正在和相关社交电视服务商合作,社交电视收视率(Social Rating),以使收视率数据多元化。
“可以将这类应用看成是一个CBS(Content Based Service基于内容的服务)的产品,基于精彩节目内容,将用户、电视台、视频网站联系起来,帮助用户获得更好的观赏体验,合作伙伴也可以通过这个产品获得更多与用户接触的机会。” 陈睿说。
说到底还是创意产业
什么是真正的社交电视?在中国互动媒体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数字文化产业工作组组长包冉看来,社交电视就是社交网络、社交功能和传统电视产业链的有机结合。“理想中的社交电视应用模式,应该是将电视内容的制作、播出、发行、营销、测量等各个环节,都与社交网络深度渗透、彼此融合。”
从目前国内外社交电视应用来看,逻辑结构与用户体验基本上 “大同小异”,通过智能终端,让用户更加方便地检索EPG、在收视同时发表评论、找到同时在线的收视同好。“我认为这类应用并非真正的社交电视,因为对于用户来说,首先其电视收看和社交行为是分开的,其次终端的物理形态也是分离的,这跟早前看着电视发短信、刷微博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包冉说。“不仅如此,从目前的情况看,运营也是分离的,电视、社交和应用三者并没有整合到一起,是分属于不同利益主体的离散平台。”
张磊介绍,目前在摸索过程中的中国社交电视应用,基本有三类:一类是让用户在看电视之前使用;一类是边看电视边聊;一类是看完之后评论。基本上目前各家产品都有这三个功能,但是各有侧重点。比如强调EPG的准确、或者强调互动。
此外,从目前的市场情况看,传统互联网企业旗下开发的社交电视应用和垂直领域的社交电视应用基本划分了两个阵营,并没有大的传统电视内容制作商或者拥有大量正版视频内容的视频网站进入这一领域。
之所以说这个产业处于摸索阶段,是因为要做好这项垂直领域的垂直产品,需要整合的环节很多,张磊说,“可能一个EPG就需要公司好几个人去做,还不见得是准确的。国内并不像美国有专门做节目单的公司,同时,目前行业内的多数公司是技术公司,对内容的运营和把握能力并不是特别强。”
无论是包冉还是张磊,所提出的问题都包括一点——内容的真正互动。因为说到底,社交电视的重点并不在于终端。
国外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尝试,据Variety网站报道,风靡全球的Draw Something(你猜我画)游戏真人秀节目将由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播出,并由索尼影视公司、Ryan Seacrest Productions和Embassy Row负责制作。哥伦比亚打算在节目中,让名人与素人用社交电视软件互相竞赛,电视机前的观众也可以在家画画,和节目中的人一起玩 Draw Something,并有机会赢得奖品。
但是放眼国内,各社交电视应用都还停留在积极开拓内容呈现的合作阶段。例如,"火花"是SMG、优酷土豆、搜狐视频的官方合作伙伴。“酷云TV”同包括CCTV体育、CCTV综艺频道、江苏卫视、天津卫视等频道开展了合作。“微看电视”提供包括SMG、CNTV、乐视网等在内的视频网站的内容观看和讨论。具体的合作则是根据互通有无,资源交换的方式来谈。“比如依托金山网络在PC客户端的影响力帮助合作伙伴进行页面导航、产品推广等。”陈睿说。
因此,要做到真正的“社交”,社交电视应用仍然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问题和前景
新的互联网应用出现,盈利模式也是各方关注热点。从目前的具体运作上看,“并没有一个很明晰的商业模式,先把用户量做起来再说。未来我们可能会尝试广告模式,比如和版权方广告分成。”陈睿对记者表示。
众所周知,目前电视内容主要有三种盈利模式,分别是广告盈利、付费内容、电视购物。付费内容虽然已经有实践,但电视广告仍是主流,同样,在社交电视中,广告也会是收入的主要来源。此外由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都有让收视率提升的能力,未来不排除电视台、视频网站和社交网络针对网络收视率进行分成的商业模式。
国外在这方面走的更早一些。Zeebox与英国最大的收费电视供应商Sky达成了合作。目前Sky拥有Zeebox 10%的股份,这种合作为Zeebox在英国的发展提供了帮助。而美国社交电视网站GetGlue获得12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投资方包括时代华纳。除了内容上的整合,国外的社交电视应用还不乏购物、调查、支付等功能。
除了盈利模式,对于社交电视应用而言,要整合的资源和要突破的壁垒还有很多,比如此类应用还只能根据电视台编播的EPG来提供互动基础,更不消说在节目制作和生产环节烙上自己的烙印。此外,在海量的移动互联网应用中,至今还没有特别惊艳的社交电视应用出现;社交电视应用所提供的评论内容,也绝大多数是没有价值的“灌水”。
尽管如此,张磊依然看好社交电视,“它能帮助观众快速找到想看的内容,帮助电视台获得观众的反馈意见,帮助广告主更加精准定位消费者,虽然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发展速度非常快,下一步有赖于电视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通力支持和合作,改善看电视的体验,把观众从PC屏拉回到电视机前来。”
在包冉看来,社交电视应用从属互联网产品,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本质是流量经营,包括流量聚合、流量导流和流量兑现。虽然从目前情况看,社交应用本身可能还不足以构成完整独立的商业模式,但具备聚合大量有价值流量的可能性,如果相关应用产品的用户体验足够好,一样可以通过流量的导流与兑现,实现不菲的商业收益。
国外“社交电视”应用
Hot Potato
一个提供各类活动/事件“签到”(check-in)的在线服务。用户可以Check-in的内容包括:正在看的电视,正在听的音乐,参加什么会议,正在看的书,正在想的事情,正在玩的游戏以及其他任何正在做的事情。
Miso
一个关于你正在看什么影视剧的在线平台。用户可以查看目前正在播放的影视剧,然后进行Check-in。Miso目前与视频网站Revision 3合作,用户在观看Revision 3网站上的视频时,可以随时通过Miso进行“签”到。
PlayPhilo
主要模式是通过check-in的方式鼓励用户分享电视节目、赚取积分获得奖励。
GetGlue
个性化内容推荐系统,用户可以Check-in在看的书,在看的影视作品等,在用户为电影、书、游戏和音乐评分的同时,会不断有相关的推荐显示出来。通过这种Check-in用户也会赢得不同的书签。
IntoNow
可以通过用户正在看的电视声音鉴别出电视节目。IntoNow收听节目声音后,能识别出你正在看的电视节目或电视剧,并同时完成“签到”。
Boxfish
不仅可以让用户“跟踪”电视上最近在播什么,还可以按主题搜索、设定喜欢的频道、设定提醒和通知,甚至创建自己的节目信息流。Boxfish已和DirecTV、 TiVo等机顶盒厂商达成合作,用户可以直接在平板终端上更换电视频道,而且未来可能还会加入录像服务等。
Loyalize
白标签平台可以让用户通过移动设备连接到实时电视节目,以一种游戏化的方式参与电视脱口秀、体育比赛、政治讨论等节目,可以参与调查、讨论和分享。参与者可获得奖励。Loyalize目前已经和雅虎、维亚康姆的MTV达成合作关系,其公司平台也被美国著名橄榄球联赛超级碗和格莱美音乐大奖使用。
[关键词]S2b2c;社交电商;税收征管
1我国社交电商发展现状
根据《2019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的统计,2019年社交电商交易额占整个网络零售销售额的20%,当时预计2020年会超过30%。其中社交电商行业的佼佼者云集和拼多多都已经在美国成功上市,社交电商正以迅猛的速度在发展,已成为电子商务不可忽视的规模化、高增长细分市场。目前社交电商的运营模式多样化,有微商型、会员分销型、拼团型及导购型等,其中以云集、贝店、斑马会员等为代表的会员分销型社交电商,可以使会员实现“自购省钱、分享赚钱”,因此发展势头强劲,其模式内核即为S2b2c型社交电商:S即分销平台,由S(Supplyplatform)连接商品供应方、为小b(business)店主提供供应链、物流、售后等一系列服务,由S和小b共同为c(customer)提供商品销售和服务。这种模式比传统电商模式B2C及C2C等在价值链条、运营模式、盈利分配方面都更加复杂,因此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2S2b2c型社交电商的特点
2.1价值链条比传统电商更复杂。相较于传统的B2C电商模式,S2b2c型社交电商多了分销平台S和小b店主这两个角色,其中S一般是正规注册的公司,办理了税收登记,受相应税务机关的直接管辖,纳税行为一般比较规范,重点在于小b店主。小b店主运用自己的私人流量和影响力,为S吸引顾客(c)。小b无须囤货与发货,只要引导c在S上成功购买产品或服务即可获得相应的佣金收入,S平台提供采购、物流、数据处理及售后等一系列供应链服务。这就使得S2b2c型社交电商的价值链条不同于传统的电商模式。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那么小b获得的佣金也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跟实体经济的店主相比,小b虽然在各大平台上是店主身份,但不需要实体店铺也大都没有进行工商、税务登记,自然也没有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同时鉴于互联网的无纸化、隐形化、不好监管等特点,现行税法对于小b店主的纳税问题尚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随着社交电商行业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必然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日渐流失,也不利于市场的进一步深入、有序、健康发展。因此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引导并规范社交电商行业中小b的涉税行为迫在眉睫。2.2S2b2c型社交电商的盈利模式及分配方式的特点。目前,S2b2c型社交电商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会员礼包及平台商品的销售,这两类本质上都是销售商品,不同之处在于,会员礼包是顾客获得分销平台S会员资格而必须购买的特定产品。比如云集,目前如果想成为云集的终身会员,可以选购几款一定价值额的特定礼包产品或在一定期限内购买平台任意商品累计达到一定额度,因此其核心依然是销售商品。以云集为代表的会员分销型社交电商就是典型的S2b2c型社交电商模式,跟京东、唯品会这些传统电商不同,云集不直接面对顾客进行销售,而是赋能于小b店主,顾客c购买的产品均是在小b名义的店铺里,由小b来直接面对c。这样一来,顾客c基于跟小b的社交关系和推荐产生购买行为,而顾客c下单后,平台S和小b共同服务于顾客c,这打破了传统商业冰冷的买卖关系,加入了社交情感因素,因此在这样的模式下,顾客可以更精准地获得想要的产品和服务,平台也可以更好地为顾客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这样不仅提高了顾客对平台的黏性,同时降低了获客成本,实现了双赢。而小b店主只需将商品信息分享到社群、朋友圈或直接发给朋友,朋友购买后,小b店主即可获得佣金;同时,朋友成功购买后,还可邀请其成为自己线下的新店主,之后还可持续获得新店主在平台上购物的销售佣金。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S2b2c型社交电商与传统B2C电商盈利分配方式不同,传统B2C电商模式下,商品销售利润全部留在B这里,而S2b2c型社交电商模式的商品销售利润一部分留在了S平台,而另一部分则分给了小b店主。就目前来看,有部分小b店主的收益金额是非常可观的,但是由于税收监管政策的缺失,这部分收益正处于税收的盲区。根据《2020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春季版的统计,2019年社交电商从业者人数已经接近5000万人,2020年这一数字将继续增长,中国全民社交电商时代已来临。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依法进行扣缴的情况下,个人需要主动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但在实际中,由于S2b2c型社交电商是一种新电商模式,税收法规中还没有明确此类行业的具体征管办法以及此项所得应属于什么税目,税率又如何确定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更加没有涉及,只是一些比较笼统的规定。这就造成平台企业S没有明确对应的税法条款可依,在很多事项上没办法精确处理,比如分销商小b的所得,是按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纳税并没有明确规定,财税人员很多时候也没有履行小b店主的个税代扣代缴义务;另外,大部分小b店主往往纳税意识薄弱,甚至根本不懂税法,当然也不会主动去进行个税的汇算申报,这样就造成了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
3S2b2c型社交电商税收征管的难点
3.1税务登记。我国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但是就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很多小b店主并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也没有缴纳过相应税款,原因是虽然《电子商务法》有相关条款规定,但具体执行还需要税务机关的监督。对税务机关的很多人员来说,一方面并不熟悉S2b2c型社交电商行业的内在价值链和利益分配模式;另一方面想要取得平台上所有小b店主的信息也具有一定阻碍和难度。同时小b店主分布在国内甚至国外各个地方,仅通过互联网即可开展经营,这对税务机关的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3.2增值税“以票控税”的制度不适用。“以票控税”的增值税税收监管制度,在实体经济及传统电商模式下,起到了保障税款应收尽收、避免偷税漏税的重要作用。但是在S2b2c型社交电商模式下,顾客名义上是在小b店主的店铺购买商品,大部分情况下,顾客不会主动索要发票,那这部分销售则无票可依。虽然我国增值税申报相关法规也规定了,无票收入也要申报纳税,但因为没有发票作为依据,销售数据就很容易隐瞒少报。另外,平台S通过小b销售商品给顾客c之后,一般都需要支付部分返利给小b,而小b一般为未进行税务登记的自然人,虽然收到了平台S给付的佣金,但在目前的发票管理制度下,无法开票给平台S,这样造成了平台S的增值税税负较重,不利于进一步健康发展。3.3小b店主的个税适用税目问题。小b名义上是店主,但实质上大部分是从事社交电商的自然人,从实质上看,小b一般没有跟平台S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按点上下班,工作时间和地点都是自由的,甚至分享赚钱还是自购省钱也完全由自己决定,从这个角度看,小b店主的佣金收入更倾向于“劳务报酬所得”。但是就店主身份来讲,小b店主应该进行工商登记后成为个体工商户则更符合其形式身份,也更便于进行税收征管和监督,那么这种情况下,小b店主的收入则属于“生产经营所得”。但目前由于针对性的政策缺失,小b店主的所得没有明确的税收规定,因此其征收也是无准确依据,政策的缺失直接造成了税款的流失。3.4依法主动纳税意识薄弱。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源很大一部分来自工资薪金所得,而这部分所得相应个税的缴纳一般是由单位进行代扣代缴,所以很多人没有主动进行个税申报和缴纳的意识。另外,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一般是包含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所支付的价款里,所以很多非财税专业人士对增值税非常陌生。加上我国公民普遍主动纳税意识薄弱,这体现在公民日常消费时,有很多商家都会提供开票和不开票两种价格,而显然不开票的价格是非常具有优势的,那么很多情况下,大部分公民一般都会选择不开发票。所以当自然人公民成为S2b2c型社交电商行业的从业者———小b店主的时候,由于本身就不懂税法,再加上整个社会主动纳税的氛围和意识比较薄弱,所以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小b店主一般都没有主动纳税的意识。
4S2b2c型社交电商税收征管的建议
4.1创新税务登记制度和手段。目前,税务登记还是以纳税人主动申报登记为主,但是在S2b2c型社交电商行业里,由于小b店主的特殊身份加上税法知识和纳税意识的缺乏,建议税务机关充分发挥主动监管的优势。首先,对于小b店主做到事前引导,也就是小b店主在分销平台S上进行注册的时候就直接设置税务登记步骤,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小b店主的主动纳税意识;另一方面简化了税务登记的后续步骤。其次,可以做到事前控制,为接下来的税收征管打下良好基础。税务登记具体步骤建议简化,不一定非要到税局网站上,可以设置税务登记小程序,便于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手续。4.2创新“互联网+”下的增值税税收征管制度。传统的“以票控税”制度不仅不利于“互联网+”形式下新型商业模式的增值税税收征管,反而会导致征管效率低下。建议针对新业态采取创新的增值税税收征管制度。一般平台交易体系对销售成交支付数据、物流数据等信息都有完整的记录和存储保护,结合电子发票的全面推广,“数据管税”已经具备各方面条件。基于大数据统计分析等技术,直接对分销平台S的后台交易数据以分类统计的方式进行相应的增值税税款征收,不需再依赖于发票这种形式介质,直接根据真实的业务数据进行分析,提取相应的税收征管所需信息,不仅更准确而且更高效。当然实现这一点,不仅需要技术和制度的创新,更重要的是征纳双方观念的改变与提升。4.3加大税收优惠力度。S2b2c型社交电商基于“自购省钱、分享赚钱”的理念,吸引了一大批自由职业者,在肺炎疫情期间社交电商行业在物资供应方面也发挥了很大作用,不仅及时供应了物资,同时也为一些受肺炎疫情影响没有收入或收入减少人群提供了一份事业机会和收入来源,为社会提供了很多就业机会,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缓解了社会矛盾,为维持国家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作用。所以要鼓励和支持S2b2c型社交电商行业的发展,对于行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小b店主,在不断规范依法纳税行为的同时,加大相应的税收优惠力度,非常有必要和现实意义。比如在小b店主的个税收缴方面,提高免征额度,同时降低相应税率。对于增值税,可以比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b店主免征收增值税等。4.4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民主动纳税意识。目前,S2b2c型社交电商行业的小b店主大都为自由职业者或其他个人,纳税意识薄弱,纳税知识缺乏,对税收征管带来很大阻碍。首先,要通过平台S进行相应的税法政策宣讲和考试,让小b店主明确自己的纳税义务与适用政策,及时进行税务登记,为接下来的税收缴纳打好基础;其次,税务机关要加大对S2b2c型社交电商从业者的税法政策辅导,鉴于从业者分布在各个地方,建议采用网络直播视频课程、定期推送相关政策法规等方式,对从业者进行宣导,让从业者明确自己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申报缴纳的方式方法等,同时进一步简化申报缴纳流程,方便纳税人进行税款申报和缴纳;最后,全社会要强化税收法规普及宣传以及纳税光荣、纳税就是在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的意识,让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依法纳税及税收对国家财政和基础建设的重要性有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更加积极主动地去申报缴纳税款。
5结论
S2b2c型社交电商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相较于传统的电子商务,价值链条更复杂、涉及的利益方更多,对税收征管带来很多新的挑战。因此必须针对S2b2c型社交电商行业的特点,尽快制定具体的税收法规政策,改革相应制度并提升相关利益方的纳税意识,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并引导行业向更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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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第三方移动电商平台“拼多多”所在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IPO(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书。文件显示,拼多多计划通过IPO交易筹资最多10亿美元,拟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据悉,此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扩大运营、研发以及一般企业用途和运营资本,包括潜在的战略投资和收购。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拼多多暂未确定发行价、发行量,也未敲定将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或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
中国的电商经历了近20年的高速发展,以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零售电商生态日臻完善,很多人认为,不可能再有新形式的电商平台出现,而拼多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新电商”平台。成立于2015年9月的拼多多,是主打“拼团”的社交电商平台,用户可通过发起和朋友、家人、邻居的拼团,以更低廉的价格买到商品。2016年9月拼多多现任CEO黄峥创办的“拼好货”合并,组建成为目前的拼多多公司。据相关数据显示,拼多多以22.4%的渗透率超过京东(22.3%),成为第二大综合电商平台。
拼多多的快速崛起于成功,也引发其他电商巨头的纷纷效仿。2018年上半年,淘宝推出了一款名为“淘宝特价版”的App,直接对标拼多多的拼团模式。而在3月,京东推出类似拼团拼团“京东拼购”,并开放独立招商入驻。
此外,垂直型各类社交电商也纷纷启动融资与IPO。4月23日,分销型社交电商“云集”宣布已完成B轮融资1.2亿美金融资,4月19日,工具性社交电商“有赞”借壳中国创新支付公司在港交所上市;加上4月12日,导购型社交平台“什么值得买”再次向证监会递交《招股书申报稿》,冲击“导购电商第一股”。移动社交电商一时暗流涌动,成了群雄逐鹿、巨头纷争、资本重兵布局的最热门电商领域,长期关注社交电商行业的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
二、专家观点
对此,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EN)电商快评予以评论解读:
亮点一: 急速扩张 成长惊人
1、营收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2017年全年和2018年Q1收入分别为5.05亿元人民币(下同)、17.44亿元和13.85亿元,2018年Q1收入同比增长37倍。
2、GMV
拼多多成立近三年,2017年一年做就到了1412亿元人民币GMV,相比之下,京东2014年年初GMV才达到这一数字,这也相当于阿里2009年中的GMV水平。此外,2017年每个季度GMV几乎都翻倍增长,而阿里2017年GMV的同比增速为22%,京东为38.4%。
3、活跃用户
根据招股书数字,拼多多年度活跃买家,到2017年底是2.44亿,约为阿里的47.3%,2018年第一季度活跃买家为2.94亿,为阿里的53.2%。
因为拼多多和京东的业务模式不同,拼多多的公布的年度活跃买家,而京东披露的是年度活跃用户,但比较京东2017年底2.92亿和2018年Q1的3.018亿年度活跃用户数字,拼多多的年度活跃买家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京东。
4、订单数量
招股书显示,2017年全年和2018年Q1,拼多多总订单量分别为43亿单和17亿单。这一数字可能已经超过了京东。京东近期并未公布订单量,仅在去年第二季度共订单量为5.9亿,因为第二季度有618大促,所以这一数字应当在四个数季度中算高的,即便依此为平均值计算,京东一年的订单量也为24亿,低于拼多多2017年的43亿订单。
“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竞争目前相当激烈,拼多多也面临传统电商巨头、垂直电商、实体零售商的挑战,但由于拼多多拥有大量且活跃的消费群体、创新互动性强的消费体验、社交+电商无缝对接的能力、性价比极高的商品和留存商户的能力,这些都支撑着拼多多的快速成长。”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经过了前期的快速发展,面临巨头的夹击,拼多多能否持续盈利,提供相对低价的商品同时保证质量、避免被贴上“低廉质量差”的标签,是今后营业收入高增长的一大挑战。但单从交易总额上,拼多多在2017年一年的快速增长足够引起阿里和京东的不安。”
亮点二:在线营销收入占八成
招股书显示,拼多多的收入主要包括在线市场服务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两部分,拼多多平台的收入主要来自在线广告和交易佣金,与目前其他电商平台在商业模式上具有一致性。
在线市场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在线营销服务和佣金收入两部分。在线营销服务类似于淘宝的在线广告系统,2018年第一季度了贡献了80%的收入。佣金收入是指拼多多依照商品价值向商家收取的0.6%的佣金。2018年第一季度,佣金收入约占总收入的20%。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网络服务年费、交易佣金、营销广告费是传统电商平台盈利模式的“三板斧”,此外,随着拼多多平台大数据的积累、用户画像的完善、人工智能的应用,还可能衍生的出诸如2C端的消费金融、2B端的在线供应链金融,以及物流服务、云服务等新的盈利模式,预计不出两年拼多多就可以实现盈利,实现自我“造血”。
亮点三:创始人绝对控股 腾讯持股18.5%
招股书中披露了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前的持股情况,个人方面,拼多多创始人、CEO黄铮持股50.7%、绝对控股;机构股东方面,腾讯持股18.5%、为第二大股东,高榕资本持股10.1%,红杉中国持股7.4%。
腾讯和拼多多关系密切。腾讯产业基金在B轮融资时介入拼多多,拼多多起家于微信生态,其低价、拼团的策略正是借由微信群、朋友圈的社交关系链条病毒式传播、快速起量。
2016年7月,拼多多获得来自腾讯等机构共计1.1亿美元的B轮融资,正式加入腾讯的电商联盟;2018年2月,拼多多与腾讯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腾讯同意向拼多多提供微信钱包接口上的接入点,使其能够利用腾讯微信钱包的流量。此外,拼多多和腾讯已经同意在支付解决方案、云服务和用户交互等多个领域进行合作,同时探索并寻求潜在合作的机会。
曹磊认为,拼多多“社交+电商”的模式非常符合腾讯胃口,而美团点评和京东亦是腾讯的左膀右臂,这三家在零售电商、生活服务电商等业务上互补,共同构成了拱卫腾讯系电商版图的“三驾马车”,分为对标阿里系的淘宝、天猫、口碑和飞猪等平台,从而对阿里巴巴发起了新一轮挑战。未来腾讯若能进一步加大对拼多多的投资,不仅拼多多能在美团和京东的优势整合下拥有更大价值空间,腾讯也能借力拼多多来制衡淘宝。
亮点四:成立三年“火箭”上市 创电商新纪录
对此曹磊认为,首先,拼多多成立三年递交招股书启动IPO,应该是电商行业有史以来最快的一家,而在此之前的积累则是“聚美优品”保持:成立四年就上市。此外,拼多多比较低调,与媒体和公众外界直接沟通较少,所以更给大家急速成长起来的“黑马”印象。
其次,拼多多的拼团模式是以用户来发展用户,所以引流成本非常低,整体的运营成本相对比京东这样的大平台,更加可控。虽然财报数据显示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金额不是特别大,只要开源节流、开发盈利产品,加上IPO后有融资进来,现金流还是非常充沛。因此,拼多多选择此时启动IPO,我认为应该说背后应该更多是资本的力量在推动,当然公司上市后,对于拼多多的品牌、平台、商家、用户发展,以及公司治理的完善、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投入也大有推动作用。
第三,成熟型创业公司“独角兽”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二次发展”,在当下非常普遍存在。曹磊注意到:最近包括小米、美团点评、齐家网、宝宝树、拼多多、找钢网、优信二手车(已上市)、有赞(已借壳上市)、同程艺龙、什么值得买等电商平台、品牌都有纷纷披露招股说明书或成功IPO,此外还有沪江网、51信用卡、微贷网、猎聘网等互联网公司也冲刺IPO。此外,还有一大波互联网创业公司和“独角兽”也即将宣布启动海内外资本市场IPO进程。
对此,电商、互联网公司“现象级”IPO浪,曹磊预测:互联网中概股IPO “第四次浪潮”已经开启,而有别于以往任何一次,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已小米、美团点评、拼多多等为代表的“新电商”成为引领这股上市热潮的“主力军”,这也意味着一个“新电商时代”正在开启。
缘何是拼多多引领“新电商时代”2.0时代?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传统电商的发展遇到瓶颈,流量红利消失殆尽,电商用户增速大幅放缓甚至负增长,而移动互联网上的用户购物比例占全网购物70%-80%的份额。过去以为搞个APP提高用户下载量就万事大吉了,很多人走了个弯路。近期,以拼多多(拼团模式)、云集(分销模式)、有赞(工具模式)、小红书(社区模式)、什么值得买(导购模式)为代表的五类不同模式社交电商,接连获得融资或启动IPO的“行业级”现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本对于社交电商模式的认可程度更高了,这也意味着有别于传统电商平台的“新电商时代”正在到来。
曹磊指出,与社交网络的嫁接正在成为电商平台的“标配”,这标志着消费零售电商行业正开启“去中心化”的新纪元,其中仅微信生态圈体系内的基于社交的电商年GMV规模不在1万亿元人民币话下。社交媒体将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克服获取新客引流瓶颈的重要工具。以拼多多、云集为代表的裂变式的社交拼团模式,依靠用户“口口相传”能形成“裂变式”传播,以极低的成本带动新用户增长,是移动电商、社交媒体相结合的商业模式的创新,成为零售电商行业与平台电商、自营电商并驾齐驱的“第三极”。
曹磊进而指出,多家社交电商平台接连完成融资和借壳上市,社交电商会得到资本的这般青睐,主要是在平台获取用户流量方面,社交电商平台的模式决定了他们天生就是流量磁铁,低廉的商品价格,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的朋友圈等体系实现裂变式传播,以非常低的成本代价取得了海量的用户流量。而传统电商平台以内容营销、竞价、广告推广等获取流量的方式的成本,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多变得越来越高,盈利的难度也加大,在这种环境下趋利的资本集团自然更倾向于流量成低,发展空间和潜力大的社交电商,资本抢占入局、电商平台涉足社交第三模式已成趋势。
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报告研究表明:目前国内的社交电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B2C类平台:小红书、美丽说、蘑菇街、萌店等;(2)B2b2c类平台:云集、有好东西、爱库存、环球捕手、好不满仓等;(3)导购类平台:什么值得买、美柚、堆糖、省钱快报等;(4)“拼团”模式:如拼多多、“淘宝特价版”、“京东拼购”、洋码头“砍价团”、苏宁易购拼团、贝贝拼团等;(5)服务商类:有赞、点点客、微盟等。
此外,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进而指出,目前国内社交电商发展有以下四大特点:
第一,社交裂变模式:社交电商运营拼团、分销和社群三大模式能以较低成本获取大量用户。例如“拼多多”所采用拼团模式中,用户通过拼团模式分享商品、店铺链接,相当于免费在做平台推广,因此为平台带来了低成本的用户流量。同时对于用户而言,拼团带来的较低价格则节省了购买成本。在传统电商平台购物中,消费者时常会碰到难以挑选出满足自己需求的合适商品的窘境。社交电商平台将社交流量与电商结合,通过社交媒体让商品信息更快更准确地传达至消费者,同时来自友人、大咖的背书还能提高对消费者商品的信任度。此外,社交电商通过社交媒体渠道下沉,开发了三、四线城市以下的用户资源。以拼多多、云集为代表,通过社交电商模式,消化了大量滞销农产品,为农村地区电商体系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二,门槛低 服务周全:社交电商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平台入驻比较条件宽松,以此吸引了大量用户成为店主、卖家。部分社交平台如云集,还会为入驻商家提供全方位服务,从选品、物流、客服、IT系统、内容等(美工设计、营销方案)到商家培训等,统一提供。
第三,高效供应链:电商平台发展社交模式的益处还在于,能够通过拼团等模式分析各类产品的用户需求量,将数据反馈至上游供应链中的生产商,能解决供需匹配问题,同时还可提高物流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不同于传统电商模式,社交电商基于个体信任,通过社交关系链实现商品信息的传递和交易的达成,实现商品与个体之间低成本、高效率链接。
一、创新社交电商新模式
将社交元素引入线上推广,把营销重点放在建立和客户之间的信任和情感上,微信O2O模式属于新型社交电商。而社交电商的运营重点在于其社交基因,商家对社交的利用若只是作一些简单的、无连续性的促销或朋友间的红包传递、优惠推送,并无法成就其社交基因,只有将基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信任”和“情怀”引入社交电商,将电商的社交常态化,才能真正增加消费者对商家平台的黏性。口碑是最好的营销,而在网络时代,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越来越感性,感性的情怀引导更易促发转化。另一方面,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体验建立的信任感也更易促进消费者之间的口碑传播,这也将成为移动互联网电商社交常态化的一种趋势。由此,可解决社交定位与商业推广的矛盾。
二、用户体验至上为目标
微信启动界面的画面内容是一个孤单的人仰望一个星球。对此,张小龙进行了如下阐述:可以将微信看作是全部用户综合需求的集合。微信提供的服务面向全体用户,将全部用户当作是一个人。它具备抽象的含义,没有社会属性的具体差别,包括年龄、性别、民族、生活地、学历背景等,将所有用户需求看作是一个个体的需要。其能够在交流的过程中集中展现最本质的要素,通过微信的使用满足相关的需求。用户要采用全新的理念对此进行了解,微信软件的商业品质不同于阿里巴巴的软件,后者是以产品系统为核心,在此基础上进行交流的服务,微信是人际交流作为探索重点,存在微信群的共同价值理念,同时也包括潜在的价值思维。微信群的高端商业品质正是体现在一个人的生态理念,不以客户或产品生态作为关注重点,这是微信所具备的最大优势。因此,商业化运作的前提是坚持以用户体验为首要参考标准,失去了用户体验就意味着失去了强大的后盾,微信也就不再具备与阿里巴巴以及百度抗衡的实力。
务必要革新传统营销方式。当前营销的主要内容是大量采集用户的各方面数据信息,通过细致化研究后带来市场需求,能够用优秀的服务或产品满足用户的各方面需要。如今已经进入到全新的买方市场时期,消费者有着更多个性化与积极的消费意愿,能够对周围人产生氛围式的作用。微信成为国内顶级移动社交平台,在开展O2O模式时需要关联消费群体与商家机构,要从整体角度构建营销体系,消费群体成为探讨核心要素,所有营销举措的制定均以消费者为前提。高效的营销要快速获取所有环节中的精准反馈信息。所以,企业营销机构不仅要能够预测消费群体的消费行为,同时也需要探索潜在的商机,由此制定出行之有效的产品宣传策略。不同的商业交易进程均能够满足消费群体的切实需要,在此环节中能够产生共同的消费价值理念,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度。另外,创新微信营销机制,需要高度关注交流的效果,以及服务品质的水准。
实行功能定制。首先,在手机通讯录与用户二级功能中探索商业机遇。用户参考个人意愿选择喜欢的O2O选项,由此能够显著提升内嵌式轻应用软件的效能。其次,在微信启动的两个界面中融入商业价值要素。从微信软件角度分析,这种探索成为提升微信商业属性的重要渠道。用户的选择具有极强的目标属性,通常情况下用户不会对第三级页面产生浏览的意愿,所以需要采用垂直服务的方式,以此获取更好的用户体验度。再次,提升智能移动设备交互的APP客户端兼容属性,不仅要优化功能的全面性,同时要突出功能的重要性。最后,要不断革新O2O通讯链接功能。微信软件可以在首页界面上增设功能操作选项,由此可以解决多级页面浏览的低体验度问题。
三、谋取盈利的新途径
高技术投入保证了用户体验的提升,那么如何能够降低运营成本以提高利润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软件开发商,必须有自己的软件应用开发团队,在对微信平台主体程序进行不断完善的同时,可加入适当的娱乐和游戏功能,通过合理收费增加收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并购的形式,掌握资源,利用其他平台吸纳资金,待微信O2O过渡到发展的平稳期,再合理加大广告的投放量和企业的准入成本,以帮助利润增长。
四、回归商品与服务的本质
商业经营需要做到的是把顾客变成常客,用服务和产品吸引顾客,才是商业的本质目的,也只有如此,才能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任何概念都只能促进商业的发展,任何宣传都只能吸引消费者一时的注意,商业本质一定还是得尽心做好产品和服务,因为消费者需要的永远是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体验。消费者的愿望是一块钱当两块钱花,如果企业的商品能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就算没有移动互联网,企业也可以做得很好。但有了移动互联网这个工具,商家就有了打时间差的资本,移动互联网使信息获取的便利性、传播的快捷性得以大幅提升,因此消费者端对商品使用的反馈、需求变化信息也能以更快的速度到达企业层面。商场如战场,分秒必争的优秀企业势必不会忽略这些宝贵信息,进而改进产品,改善服务,占领市场。同时,这也让零售企业能够更专注用户的消费诉求和服务口碑。
五、多重安全保障并加强用户引导
高度关注用户信息安全,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技术与内部监管等,有效规避各种情况下的信息丢失问题。与之相对应的是,如果存在用户安全问题,需要以最快的速度告知客户,采用积极承担的方式予以解决,根据损失的程度给予对应的赔偿。鉴于移动网络平台具备开放性特征,需要在软件版本更新的过程中研发相适应的安全防护软件,以此保障微信客户端的信息安全,能够从根本层面上有效规避各类安全风险。中国电商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机构的姚建芳助理分析师指明,微信安全工作是要增强用户自身的保护意识,以及安全支付的关注度,养成安全支付的使用行为。尽量减少社交环节中信息泄露的问题,不点击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链接,及时举报非安全账户或商业机构,当出现问题后能够快速进行申报的操作。
六、关注行业发散与平台累积
2013年,微信构建支付闭环系统,由此开拓商业化的发展。目前,国内O2O模式正处于新兴阶段,尚未达到有效统筹线上与线下的工作,同时也未营造出理想的商业生态环境,未能获取有效的商业收益方式。微信在获取@性效益的同时,当前的核心工作是累积运作经验,创建操作平台,吸引更多的用户与商家,能够为商业交易提供高端的媒介。O2O商业模式的根本出发点体现在平台的吸引力上,越具有黏附性的平台,将会具备更高的商业价值和潜在商业价值。微信需要遵守共赢与开放的理念,积极和卓越机构进行广密的商业交流,能够获取有效整合商业内部机构的各项资源,运作的重点是发挥平台的内在价值与O2O产品服务品质,变竞争对手为合作伙伴,实现利益共享。
中国社交化电子商务行业迅猛发展,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提出,更是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社会化电子商务希望通过人们的网络社交行为来实现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我国社交性电商市场规模呈现高速增长,年增速在60%以上,其交易额在2018年达到57370亿元;其用户规模人数每年都保持着高速增长。社交网络平台与电子商务的结合,不仅给消费者提供交流信息的平台,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理念与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在查阅了国内外社交化电子商务的相关文章后发现,发现目前对社交性电子商务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研究方向主要是社交网站的特点、消费者的兴趣偏好、社交性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趋势等。
Rheingold通过研究,提出了网络社群这一新概念,这个观点是指个人的关系网会由人们长时间多方面的利用网络来交流、互动、沟通而形成,因此也产生了新的基于网络空间的社会聚合体,这个聚合体具有能够汇集用户的商务兴趣、话题、利益的特点。此外,Wang和Lai为“网络社群”这一概念提出了另一种观点进行补充,他们将此定义为一个新的虚拟组织,这个组织中包含了兴趣爱好相同的用户,他们也拥有同样的目标。吴菊华的研究团队则着重比对了社交化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和企业价值链的变化,将社交化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创新点一一阐述。李洁娜的研究则构建了一个新的模型,这个模型能够在社交化电子商务模式购物过程中从信息行为等方面多角度探析这一模式。
三、研究方法
在社会化电子商务模式中,企业借助网络平台对商品或服务,利用社交化媒体和信息进行宣传和推荐,发现新的市场机会,吸引广大消费者。本文主要从企业的价值主张、目标消费者群体、分销渠道三个维度对中国社交网站商业模式发展进行研究。
(1)价值主张。以消费者偏好为导向,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宗旨为中心,是商业模式价值主张的核心理念。因此价值主张企业应为顾客带来符合顾客需求度优质商品与服务。
(2)目标消费者群体。随着网络时代信息的更加便利快,消费者的消费倾向由被动转向主动,产生了不同的消费群体。社交化电子商务将目标定位在节约时间型、购物逃避型、追求时尚特色型等群体。这些群体多以个人心理为基础挑选和购买商品和服务消费更具个性化以此充分体现自身价值。
(3)分销渠道。社交网站种类广泛的,如朋友圈、微博和贴吧等,其进行的营销活动更加具有创意和丰富性。电子社区的用户专业性更强,爱好更为相同,对相关产品有更高的要求和消费力;商家应对网站与社区中的信息多加分析,推广更符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让这些社交媒体的用户互相推广并分享,从而提升自己的销售能力。
四、总结与建议
目前我国社交性电子商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范,推动电商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对价值主张、目标消费群体和分销渠道的分析,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增强用户体验,以顾客为中心。平台或网站应以顾客需求为中心,根据其个性化需求制定营销策略,提高用户粘性。利用专家建议和第三方评测,识别消费者的需求,并根据其需求和消费习惯帮助消费者选择产品,增强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