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8 1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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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近以来,视觉文化课程在欧美大学本科和研究生不同层次上开设,有的学校开设了视觉文化专业。以下我们选择几所西方大学的视觉文化专业或课程设计,以期了解这一领域专业和课程设置情况。
1.美国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ofWashington)的视觉文化课程(本科)
授课教师:
AlexanderCampbellHalavais(halavaisu.washington.edu)
课程说明:
课程集中在以下理论的阅读和讨论上:视觉和符号传达与知觉、认知和社会关系的关系。课程将从社会学和心理学开始,进入到知觉研究、美学、符号学、空间研究和信息环境设计等领域(该课程在网上教学)。
授课内容:
第一周:知觉理论
阅读材料:柏拉图,《洞穴寓言》;埃柯,《一张照片》;曼诺维奇,《知觉的工作》
第二周:视觉知识和权力理论
阅读材料:米歇尔,《意图和人工性》;马特拉和马特拉,《文化工业,意识形态和权力》;莱维,《艺术和赛博空间的建筑》
第三周:符号
阅读材料:图夫特,《逃避平面国》;迪尔凯姆,《三种信仰的起源》;伯克,《人的定义》;弗洛伊德,《拜物教》;荣格,Aion;索绪尔,《任意的社会价值与语言学符号》
第四周:社会符号学和创造意义
阅读材料:巴特,《照片的信息》;马克思,《商品拜物教和秘密》;霍杰和克莱斯,《社会符号学》;费斯克,《电视:多义性与流行性》
第五周:视觉的机制
阅读材料:拉塞,《形象分析导论》;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品》;罗维,《电影形式与叙事》
第六周:模拟
阅读材料:鲍德里亚,《仿像与模拟》;埃柯,《在超现实中旅行》;莱姆,《第七次突围》
第七周:作为视觉域的城市
阅读材料:魏特姆,《物理空间》;西美尔,《大都市与精神生活》;芒福德,《隐形城市》;米歇尔,《进入生活的计算机》
第八周:信息环境
阅读材料:哈拉威,《虚拟狗宣言》;麦克卢汉,《机器新娘》;克卢兹,《本世纪的十大界面》;克兹维尔,《精神与机器即临的融合》
第九周:狂欢、交游、混乱和文化壅塞
阅读材料:贝伊,《时间自动区域》;埃柯,《走向一个符号游击战》;莱里,《屏幕》
2.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MonashUniversity)视觉文化研究计划(研究生)
研究计划说明:
视觉文化学科包括艺术史和艺术理论(包括建筑)、电影和电视研究。研究生研究或课程包括以下一些领域: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和建筑,1920世纪欧洲艺术和建筑,澳大利亚艺术和建筑,美学艺术和建筑,电影和电视研究,摄影、艺术画廊和博物馆研究,亚太艺术等。
研究性学位:
哲学博士学位
艺术研究硕士学位
澳大利亚艺术研究硕士学位
画廊和博物馆研究硕士学位
课程性学位:
澳大利亚艺术课程硕士学位
画廊和博物馆课程硕士学位
课程资格硕士学位
艺术研究生证书
视觉文化教师证书
3.美国加州大学河畔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atRiverside,本科)
专业名称:电影与视觉文化
主修:电影与视觉文化主修课程提供关于电影、电视、录像、多媒体和视觉文化的多学科考察,首先强调历史与理论,其次强调生产,主修课程由三组课程构成:
1)电影与视觉媒介;
2)电影、文学与文化;
3)人种志、纪录片与视觉文化。
辅修:电影与视觉文化辅修课程提供对于电影、电视、数字多媒体和视觉文化的多学科考察,突出理论和历史而非生产,以便培养学生的媒体知识。
课程选录:
电视艺术导论;当代艺术批评导论;数码成像导论;现代西方视觉文化;电影研究导论;世界电影批评方法;视觉人类学导论;电影与媒介理论;电影与媒介史专题;媒介之间:艺术、媒介与文化;大众媒介与通俗文化;居间摄影;社会性别、性征与视觉文化;种族、族性与视觉文化;电影与视觉文化专题;高级摄影实践;脚本写作;舞蹈与视觉研究;电影与媒介体裁专题;国际电影、独立制片电影和另类电影;比较电影研究;高级数码成像;摄影史:20世纪;日本电影与视觉文化;电影、录像与艺术:理论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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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视觉文化研究英文文献选目
Barnard,M.Art,DesignandVisualCulture(《艺术、设计与视觉文化》),London:Macmillan,1998.
Baudrillard,J.SimulacraandSimulation(《仿像与模拟》),NewYork:Semiotex(e),1983.
Berger,J.WaysofSeeing(《看的方式》),London:BBCPublications,1972.
Best,S.&D.Kellner.ThePostmodernTurn(《后现代的转向》),NewYork:Guilford,1997.
Bourdieu,P.TheFieldofCulturalProduction:EssaysonArtandLiterature(《文化生产场:论文学与艺术》),Cambridge:polity,1993.
Bourdieu,P.Photography:AMiddlebrowArt(《摄影:中产阶级的艺术》),Oxford:Blackwell,1996.
Bourdieu,P.TheLoveofArt:EuropeanArtMuseumsandTheirPublic(《热爱艺术:欧洲美术馆与其公众》),Oxford:Blackwell,1997.
Brothers,C.WarandPhotography:ACulturalHistory(《战争与摄影:文化史》),London:Routledge,1996.
Bryson,N.VisionandPainting:TheLogicoftheGaze(《视觉与绘画:注释的逻辑》),NewHaven:YaleUniversityPress,1981.
Bryson,N.etal.eds.VisualTheory(《视觉理论》),Cambridge:Polity,1992.
Bryson,N.etal.eds.VisualCulture:ImagesandInterpretations(《视觉文化:形象和解释》),London:WesleyanUniversityPress,1994.
BuckMorss,S.TheDialecticsofSeeing:WalterBenjaminandtheArcadesProject(《看的辩证法:本雅明与拱廊计划》),Cambridge:MIT,1989.
Burgin,V.In/DifferentSpace:PlaceandMemoryinVisualCulture(《在/不同空间:视觉文化中的地点与记忆》),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96.
Cary,J.TechnologyoftheObserver:OnVisionandModernityinthe19thCentury(《发现者的技术:论19世纪的视觉与现代性》),Cambridge:MIT1993.
Chambers,I.PopularCulture:TheMetropolitanExperience(《流行文化:大都市的体验》),London:Routledge,1986.
Cohen,S.VisionofSocialControl(《社会控制的视觉》),Cambridge:Polity,1993.
Dandeker,C.Surveillance,PowerandModernity(《监视、权力与现代性》),Cambridge:Polity,1990.
Debord,G.TheSocietyoftheSpectacle(《景象的社会》),NewYork:Zone,1994.
DeCerteau,M.ThePracticeofEverydayLife(《日常生活实践》),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4.
DerBerian,J.ed.TheVirilioReader(《魏瑞里奥读本》),Oxford:Blackwell,1998.
Entwistle,J.TheFashionedBody:Fashion,DressandModernSocialTheory(《时髦的身体:时尚、服装和现代社会理论》),Cambridge:Polity,2000.
Featherstone,M.UndoingCulture(《解析文化》),London:Sage,1995.
Fiske,J,UnderstandingPopularCulture(《理解流行文化》),London:Routledge,1989.
摘要:聚落是人类居住环境的基础单元,聚落的发展史也是一部人类生存的发展史。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刘森林教授《中华聚落》一书,详细、整体、系统的阐述和探讨了中国聚落的产生、发展、变迁与湮灭。通过多种的研究思路与方法,系统辩证的探究聚落景观艺术及民居建筑环境,完整的展现了中国区域内的聚落艺术。中国的聚落研究荆棘载途,然而刘森林教授以一己之力,用十年时间完成了研究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这对于研究聚落人居环境的研究者乃至整个学界来说,是积极的、向上的、具有榜样性的。
关键词:聚落景观;人居环境;村落市镇;民居建筑
1概述
聚落,作为人类居住生活环境最基层和最大量的空间单元,成为构建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结构体系与封建制国家机器赖以依托的基础地理单元。《汉书・沟洫志》中记载“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史记・五帝本纪》的“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管子・治国》篇中的“舜一徒成邑,二徙成都,叁徒成国”,以及《吴越春秋・吴太伯传》中“居三月,成城郭;一年,成邑;二年,成都”,这些记载细致的阐述说明了聚落在构筑国家体系框架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聚落广义上指的是人类居住的场所,而吴良镛院士称之为“聚落”的含义,已不再局限于“房子与房子的简单叠加,而是人们多种多样的生活和工作的场所”。聚落的释义不再是简单的群居场所,而是延至更深层、更广泛的系统化、多学科的人类聚居科学(Science of human settlements)。因此,对其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更加具有社会意义。
《中华聚落――村落市镇景观艺术》(以下简称中华聚落)是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刘森林教授历时十年撰著的“刘森林中华传统人居环境文化研究书系”的第四册,该书基于聚落在社会体系框架构建和国家行政机器组成的重要性,以聚落景观艺术为中心切合点,结合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军事、艺术、宗教、建筑等多方面因素,对中国传统聚落进行详尽的调查、分析、比较与探究。书中近千幅精美的图片,数百个乡陬聚落案例,以直观形式将中国辽阔疆域上风格迥异、独具匠心的聚落形态予以展现。其范围从寒冷、辽阔的东北平原到多彩、绚丽的西南盆地,从高亢、雄浑的西北高原到秀丽、别致的东南丘陵,从富庶的江南鱼米之乡到悠闲的巴蜀天府之国,从牛羊遍地的内蒙草原到湖光山色的豫章湖广,从港澳的围拢大屋到金门的客家宗祠……,可以说该书是一部集理论探讨、史料研究和田野调查于一体的环境艺术学术专著。
景观艺术,依托建筑环境而存在,是建筑在外部空间环境的延伸。《中华聚落》中的景观艺术,“指的是乡村环境和城镇环境中具有较高艺术价值、人文价值、历史价值和技术价值的自然与人工的物态环境”。这也就预示着该书中的景观艺术,是聚落中的环境艺术,其考察“范围明显小于普遍或宽泛意义上的环境艺术的范畴”。自从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在我国高等院校设立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以来,环境艺术专业发展空前的蓬勃、壮大,上千所高校设有环艺专业,从事环境艺术专业的研究员、高校教师等达上万人,职业设计师更众,然从事环境艺术理论研究尤其是聚落景观环境艺术理论研究者屈指可数,与之相关的文献,则更是寥若晨星,这更加凸显出聚落环境艺术研究的紧迫感和重要性。
2研究思路与方法
在聚落景观艺术的研究中,各种思路与研究方法不断被吸纳和采用,使得研究的范围、层次与角度得以扩大和提升,这使得人们能够更好的、全面的、多角度的了解聚落景观的历史文化与艺术价值。刘森林教授在《中华聚落》一书中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大致可归纳为四个方面:(1)纵向研究:所谓纵向研究,就是以时间为轴线,对村镇聚落景观的形成、发展、繁盛、消亡等进行分析,并针对不同时期聚落的形态进行比较研究和探讨。在《中华聚落》中,时间轴线“大体指古代至1940年,重点是近古时期,即宋、元、明、清、民国五代,尤其是明、清、民国三个时期,即明洪武元年(1368)至1940年代,时间跨度约为580年。为了论述需要,亦上溯至隋唐乃至上古,或下延至20世纪中叶后”。(2)横向研究:所谓横向研究,就是以地域空间差异为主,地势地貌、气候植被等差异为辅,对聚落进行探究。中国疆域辽阔,经纬度跨越幅度大,在中国的疆域内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地形地貌,如高原、平原、山地、丘陵、盆地、滨海等等。如此多样的地形地貌,势必使得聚落的空间形态和平面组织形式在其影响下产生多种多样。著者将其分门别类,并就每种不同的类型进行举例说明、分析与探讨。(3)民族差异: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共有56个民族。除占90%的汉族外,还有占不到10%的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居住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其聚居特点为大杂居、小聚居。各个少数民族的聚落特点各不相对,即使在同一区域内,不同的民族之间,聚落形态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同一民族因处于不同地理环境中,所形成的聚落形态也迥异不同。(4)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通过对生产生活中的田园模式、家族家庭观中的共居模式、堪舆风水观中的聚落模式、文化象征观中的人居模式、宗教习俗观中的村寨结构、安全防御观、政治权利观中的建筑方位布置和生态知行观中有关环境的悖论等八方面进行描述和分析,进一步探讨其实践理性精神、小农经济观念和方式与生态环境、资源利用和保护之间窖藏的悖论结构和矛盾。涉及社会历史形态、文化习俗、政治制度、人地和谐与持续发展等不同内容在村镇实体环境和空间景观中的映射,解析其成因和赖以形成或蔚成风尚的外部条件。
除上述的四点外,著者还运用经济学、社会学、考古学、语言学、地理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领域对聚落的产生湮灭、结构图式、空间格局以及演进变迁等加以探讨。这种跨学科或融汇诸种角度的探究,无疑视野宽阔,新景迭出。
3研究现状与局限
在聚落景观艺术的研究中,理论研究著作凤毛麟角,而众多的本专业的专家学者也极少触碰,究其原因,大致有六方面的原因:(1)分布广泛:中国疆域辽阔,幅员近千万平方公里,每个区域的聚落景观艺术都具有其独有的特点,很难举一反三或是以一盖全,所以在聚落景观艺术的研究中,大都选取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区域环境进行研究,如果对全国的聚落景观没有一个整体的、宏观的把控、掌握和了解很难做到对中国范围内的聚落环境进行全局性的、整体性的、系统性的考察、研究、论述、比较和探讨。(2)位置偏远: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也是中国城镇发展的三十年,城市化进程发展迅猛,城镇的面貌也日新月异。与此同时,大量的聚落景观被成幢、成片、成坊的圮毁、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摩天大厦、高档写字楼与公寓住宅。仅在较偏远、经济欠发达、城市化进程较慢、人口数量较少的乡陬山野还保存有较完整的聚落景观。之所以较为完好的保留是由于其远离“现代文明”,问题随之而来,对这些区域进行考察、研究、探访,是需要有较多的时间与财力、较好的体力与毅力的一项工作,这是聚落景观研究至关重要的前提之一。(3)圮坏严重:近年来,由于盲目的土地开发、追求高GDP、城市形象工程以及对于传统历史文化的漠视,致使大量城镇中具有人文历史价值的聚落景观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甚至是被拆除、隳圮,仅有少数得到了维护与整饬。现存众多的聚落面临着亟待整饬修缮及被拆除殆尽的问题,这在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城市、中国东部、中部及沿海地区,尤为严重和突出。(4)设施陈旧:中国现存众多的聚落大多兴建于明、清、民国时期,基于中国传统建筑青睐于具有生命力的木质结构,显而易见的把问题凸显出来,经历了上百年风雨洗礼的市镇聚落,建筑主体、构件及相关设施等均已陈旧不堪甚至已经圮缺、隳堕,有些构件经过风吹、日晒、雨淋,大多已风化,无法再发挥作用,危险系数成倍增加。部分建筑的屋顶、墙身也已破损,屋顶漏雨、墙体圮塌之类的问题频频出现,致使一部分的村镇聚落被圮废、拆毁。(5)文献资料少:中国自古以来重“道”而轻“器”,关于聚落景观艺术的专著也是极其稀少,仅《考工记》、《营造法式》等少量著作。其余相关记载星罗棋布的散落于卷帙浩繁的各类典籍中,如通史、地方志、家族谱及诗词歌赋等。而关于聚落景观的文化历史及建造时间等,则通常是由祖祖辈辈人的口口相传,鲜有文字记载。种种因素给聚落景观的研究、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带来了巨大的难题。(6)研究者的综合能力与素质:聚落景观的研究,通常要涉及到多学科的综合,这就需要研究者具备考古、民俗、建筑、艺术、地理等跨多学科的相关知识储备。并且研究不仅仅需要调查,更需要大量数据测绘、资料整理以及分类总结。因此,研究者不能只是具备某一领域或某一学科的专业知识,需要广阔的视野和渊博的知识这无形之中就把聚落景观艺术研究的门槛提高到了一个难以触及的高度。
4启示
《中华聚落》是一部集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田野考察、史料研究等多方面于一体的环境艺术学术专著。该书涵盖了民族宗教、建筑艺术、历史地理、社会考古等多方面的文化信息和价值,包含着丰厚宽广的人文观念、精神情感、价值取向和审美理想。正因为是一部涉及到多学科、跨领域的专业著作,文中涉及到的大量的文史资料,不仅需要有深厚的文学功底而且需要较强的汉字识别能力阅读起来颇费功夫。在进行案例分析时,对其所处地理环境以及堪舆风水等方面的探究和分析,则需要长时间、大量的阅读加以专业的知识才能得以理解,读者尚且如此,可知著者的艰辛。
《中华聚落》一书,体现了著者高度自觉自律严谨务实的治学态度,纵观全书,可见其付诸的艰辛劳动,“板凳坐得十年冷”,数十年如一日的秉承传统学人的治学精神。正如吴良镛院士在其《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中说到:“人居环境科学是一门以人类聚居(包括乡村、集镇、城市等)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它强调把人类聚居作为一个整体,而不像城市规划学、地理学、社会学那样,只涉及人类聚居的某一部分或是某个侧面。”这表明,研究聚落人居环境是一项全局性的、整体的、多学科领域的系统性工程。“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刘森林教授仗一己之力,耗十年之光景,撰著一套“中华传统人居环境文化研究书系”,“板凳坐得十年冷”的学术精神是值得后继研究者学习的。
参考文献:
[1] 刘森林.中华聚落――村落市镇景观艺术[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1.
[2] 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 藤井明(日).聚落探访[M].宁晶,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关键词:生态史学 思想框架 研究思路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生态史(或称环境史)[1]研究如新笋破土、蓬勃向上,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史学的一个崭新分支——生态史学正在逐步建立之中。然而,应当如何建立和建立怎样的中国生态史学?生态史学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思想框架?如何在史学体系中给予它以合理的学科定位?它与中国史学的其它分支、特别是目前居于显学地位的社会史研究是什么关系?对于这些问题,学者时或言之,专门系统的论述则未尝见,故笔者草成本文,陈述几点初步想法,期以抛砖引玉。
一、中国生态史学的本土渊源
从世界范围来说,生态环境史研究大约兴起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学者开始进行这方面的专门研究稍晚一些,80年代初开始出现在题目上标注“生态环境”一词的史学论文,90年代中期以后、特别是最近几年来逐渐成为热门课题,一些学者相继呼吁建立中国环境史学,笔者甚为赞同,但更愿意称之为“中国生态史学”。
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国外环境史学的影响,这一点毋须讳言。近三十余年来,欧美国家的环境史研究不断发展,新论迭出,渐成热门之学,并且有的外国学者还致力于研究中国历史上的环境问题[2],令国内学者闻风耸动。不过,根据笔者的观察,直至今日,除台湾学者之外,国内对西方环境史学的了解仍然很少,有关方面的理论方法尚处于初步引进的阶段[3]。也就是说,迄今为止,国内的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在思想理论和技术方法上并未受到欧美环境史学的显著影响,而主要是依凭本国的学术基础。换言之,由于“欧风美雨”的刺激,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在较短时间里快速兴起,以致最近若干年来标榜“环境史”或“生态史”的研究课题日益增多,但无论就问题意识还是就理论方法来说,它都具有不可否认的“本土性”[4],可从上个世纪中国史学自身发展的脉络中找出它的学术渊源和轨迹。只不过早先的相关研究是在不同学科中分头进行的,显得非常零散,也没有明确打出“生态史”或者“环境史”的旗号。笔者以为:构建中国生态史学,固须积极引进和学习国外相关理论和方法,对国内学者所作的前期努力及其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一番认真清理亦是十分必要的。唯有如此,中国生态史学方能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学术基础之上,更好地结合本国实际开展研究工作,并免受“邯郸学步”之讥。为此,笔者先对大陆学者以往的相关研究作一个简要的评述。
1.考古学和古生物学者的相关研究
在中国学术界,最早关注历史生态环境的是考古学和古生物学家。考古学向以历史早期的物质文化遗存为主要研究对象,考古工作者在清理出土文化遗存时,除了关心人体骨骸、人造事物(如器具、建筑、墓葬、手工业场所等)之外,也注意动物骨骸、植物籽粒或核壳等。出土动物骨骸、植物籽粒和核壳,指示着远古时代各地动植物种类的构成乃至整个生态系统的构造。上个世纪前期,当考古学家在殷墟遗址中清理出大象的遗骨和古文字学家从甲骨文中发现“获象”、“来象”之类的记载时,学者逐渐认识到这种动物曾在华北地区栖息,也很自然地想象当地古今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其它多种喜温动植物遗存(如犀牛和竹鼠的遗骸、水蕨孢子等)亦在华北各地不断出土,学者做出了远古中国气候和动植物构成与现代迥然不同的判断[5]。
上世纪末期以来,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受到社会的普遍关切,考古学者也深受震撼,在国外考古学的影响下,大陆和台湾都有一批学者积极着手建立中国的环境(生态)考古学,试图对远古人类聚落的生态环境进行某种程度的重建,并考察特定区域的生态环境因素对远古社会组织、经济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与此同时,古生物学家也不再孤立地认识某些野生动植物,而是逐渐采用生态变迁的大视野,根据动物和植物考古资料,考察某个区域动植物区系和物种构成和特定动植物种类分布区域的历史变化及其原因。应该说,考古学和古生物学家所开展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至少为我们长时段地考察中国生态环境变迁提供了丰富的和古今对比强烈的历史信息。
2.历史地理学和气候史学者的相关研究
历史地理学以自然和社会现象的历史空间分布为主要研究内容,致力于探讨人地关系演变的过程和规律,与生态环境史研究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由于特殊的专业优势,历史地理学者具有令人赞叹的广阔思维空间,他们不仅注意到了历史上的森林破坏、河湖变迁、沙漠扩张和一些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的历史变化,也注意到了历史上聚落、城市及经济产业的分布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虽然他们的思想框架和研究方法是历史地理学的,但前辈学者如史念海、谭其骧、侯仁之、文焕然、何业恒等人的不少论著实堪称生态史研究的经典。
气候史方面,早在民国时期,竺可桢就已注意到中国历史上气候的冷暖变迁问题。1972年,他在早年研究的基础上,发表了题为《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4]的著名论文,对中国东部气候的周期性寒暖波动进行了系统论述,成为学者引用频率最高的史学论文。继他之后,有一批学者先后在这方面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出版了数量可观的论著[5]。
从最近10多年的成果来看,历史地理学者显然不再满足于考察和描绘某些自然和社会文化现象的历史空间分布,而是日益关注自然现象与社会文化现象之间的彼此联系,在人口与环境、经济生产和生活方式与环境、社会变动与气候变迁、疾疫和灾害与环境、民俗与环境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卓有成绩的探讨;一些研究其实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历史地理学课题了[6]。假如它们仍然必须被称为历史地理学的话,那么只能说生态史学和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本来即有很大的重叠,两者间的界线事实上非常模糊,几乎无法断然划清。直到目前,我们所进行的许多生态史课题,往往是由历史地理学者提出并率先开展研究的。如果说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主要是从历史地理学中生长出来的,也不算言过其实。我们要想特别标立一种与历史地理学相区别的生态史学,必须从学理上进行认真辨别,对两者的理论方法和学术指向做出必要的判分[7]。
3.农牧林业史学者的研究
农业、牧业和林业的本质,是充分利用各种自然条件如水、土、光、热和物种资源,干预动植物的生命过程,促进那些经济动物和经济植物的再生产,获得以衣食原料为主的各种产品。任何一个类型的农牧林业生产都不可能离开特定的生态环境,它们的历史发展,与生态环境变迁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因此农牧林业史家比较早地关注到历史生态环境问题,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我国农牧林业史家关注生态环境,大约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8]。在此之前,个别学者已发表过若干相关论文,如雷海宗先生在1950年代曾发表《古今华北的气候与农事》[9],根据古书记载概述华北气候的变迁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但并未形成一种群体性的学术倾向。20世纪80年代前后,东西方农业科学界都在反思“石油农业”和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危害,提倡所谓“有机农业”(后来又提出“生态农业”,再往后则是“可持续农业”;日本则有人基于道家思想提倡所谓“自然农法”),不少中外农学家称赞中国传统农业技术方法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使中国农史学家受到了鼓舞,于是有人开始论说传统农作方式对维持生态平衡的积极作用,比如重视水土保持和积肥施肥、实行作物轮作间作套种、种植与饲养相结合、采用生物防治等等,对促进有机物质循环和保持农业生态平衡的作用和意义,试图阐发传统农学的现代价值,其中江南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桑基鱼塘”、“蔗基鱼塘”生态农业模式被赋予了典范意义。农田水利作为农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向来受到重视,有大量的论著发表,学者很早就关注农田水利建设对水资源调配的重要作用,及其对农业生态环境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与考古学家和历史地理学家相比,农牧林业史家对历史生态问题的论说显得更加专业,这一方面由于他们具备良好的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基础,另一方面则由于他们一开始就注重对生态学(特别是农业生态学)理论方法的运用。
90年代以后,农牧林业史家的研究思路渐趋开阔,对于中国历史上农牧林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渐渐不再只是强调好的一面,而是开始反思传统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弊病及其所造成的生态恶果,例如关于黄土高原过度开垦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宋代以后长江中下游的围湖造田和明清以来山区垦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问题,均取得了不少有深度的研究成果;一批学者从农业史和经济史入手探讨中国历史上的“天人关系”,也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绩[10]。尽管农林牧业史学者的研究范围大抵局限于对产业内部历史问题的探讨,但由于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直到上个世纪才开始走上工业化道路,此前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其实也主要表现在农牧林业生产方面,离开了这些方面的基础研究,想要真正认清中国生态环境变迁的历史,殆无可能。事实上,自谭其骧、史念海以来,历史地理学家探讨中国古代生态环境问题,亦主要从农、林、牧业入手。
由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在中国,与生态环境史有关的学术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前期,并且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为进一步考察中国生态环境变迁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我们着手建立中国生态史学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学术资源。
然而,已有的研究尚不足以构成中国生态史学。首先,以往相关探讨大抵只是考古学、古生物学、历史地理学和农牧林业史等学科研究的外向拓展和延伸,而非以系统绘制中国历史生态环境图像为学术指归。研究者对生态历史问题的考察仍是立足于各自不同的专业,并没有凸现出全面认识中国历史生态环境、最终对之进行某种程度的系统重建的意向,更没有从开始生态环境出发对社会历史运动进行系统解释的努力,这就造成相关研究与主流史学之间存在相当大的隔膜,其成果也未能很好地被一般史学著述所吸收;其次,尽管以往已经探讨了许多重要论题,在研究思路和技术方法上也作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为中国生态史学的建立准备了一些重要的构件。但是,这些论题、思路和技术方法显得相当零碎和分散,彼此之间互不关联,尚不足以构成学术界域分明、结构层次清晰并具有内在整体性和统一性的生态史学框架;其三,由于“自然”与“社会”二元分立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以往对生态环境史研究的理解和定位存在着不容回避的严重偏差:人们普遍将它视为社会历史之外的另一学术领域。传统史学一向重人事、轻自然,对自然的历史用力甚少,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几乎是一片空白,生态环境史研究者立志加以填补,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矫枉未免过正,早先的生态环境史研究明显偏重对自然层面的考察,社会层面的问题则被严重忽视了,从而造成了新的偏颇,以致许多人以为生态环境史的研究目标只是考察古今自然环境之变;其四、与以上几个方面相联系,尽管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认识到了开展环境史研究的必要性,实际介入这一领域者亦已不可谓少,但极少有人对这一新研究进行学理上的论说。迄今为止,国内的生态环境史研究仍局限于具体问题的探研,附属在不同的相关学科之下,如果上升到“专门之学”这个层次加以考量,则仍存在着严重的学科理论缺失。正因为如此,在一些人的眼里,生态环境史研究只不过是探讨一些边边角角的历史问题,算不上什么专门的学问,至多只能充当历史著述的“缘饰”和“花边”,难登史学的大雅之堂。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1] “生态史”又称“环境史”,中外学者都往往混用,但“环境史”的叫法更加流行。个人认为:这一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应是生态学,因此更愿采用“生态史”一词。另外,“环境史”仍有将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人为分割的嫌疑,而在我所主张的生态史学中,两者是一个彼此影响、相互作用、协同演变的整体,人类(社会、文化)系统应被视为地球生态大系统的一部分。
[2]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澳大利亚著名中国经济史和环境史家Mark Elvin (伊懋可),他在多年前即开始了系统的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其中包括对洱海、巢湖、杭州湾、近代结核病与环境等问题的专门研究。伊氏曾与台湾学者刘翠溶合作主编会议论文集——《积渐所止:中国环境史论文集》(上、下册),由台湾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2000年出版中文版,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英文版(Sediments of Time: Environment and Society in Chinese History,Cambridge and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与中文版所收论文略有不同),在中西方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最近,伊懋可又以《大象的退却:中国环境史》(The Retreat of the Elephants: 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of China,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为题,对中国环境史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
[3] 近年来,一些研究外国史的学者如侯文蕙、、包茂宏、梅雪芹、高国荣等做了不少这方面的译介工作,提供了相当丰富的学术信息,令人钦佩。
[4] 笔者这里使用“本土性”一词意在说明: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的问题意识和研究方法,主要并非导源于近30年来在国外兴起的环境史学,而是基于本国学者在相关领域的前期研究。请切勿作过分宽泛的理解。
[5] 例如关于远古动物,徐中舒早在1930年就发表了题为《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的长文[1](pp.51~71),根据殷墟出土甲骨卜辞中“获象”、“来象”之文,参以其它文献记载和出土实物,对商代河南产象及象之南迁事实进行了论述。其后,德日进、杨钟健、刘东生等人又先后,对殷墟出土哺乳动物群进行了系统研究[2][3]。这些均可视为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先声。
[6] 例如青年历史地理学者王建革关于华北平原和内蒙古草原生态、经济与社会史研究的系列论文,其实更多地采用了生态学而非历史地理学的理论方法,与传统的历史地理学研究大异其趣,可为显著的例证。
[7] 关于环境史学与历史地理学的关系,同行学者时有议论,但对两者究竟如何判分,并未形成成熟的意见。个人认为:环境史(生态史)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它的主要着眼点是“生命系统”,重在考察生物(特别是人类)与环境、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历史关系;历史地理学虽然一向强调人地关系,但其理论基础是地理学,主要着眼点是“空间构造”和“空间运动”。因此,历史地理学并不能包办环境史学的研究工作。
[8]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中国农史》、《农史研究》和《农业考古》等几家农业史刊物,均陆续刊载有题目上出现“生态”一词的论文。在同一时期的农业史著作中,更时常见有“生态农业”、“生态平衡”、“生态破坏”等词句,有关论述也不断增多。
[9] 该文收入氏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10]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农业史研究中,“风土”和天、地、人“三才”观一直是学者关注的重要课题,先后有不少论著发表。1999年12月,中国农业历史学会、中国经济史学会古代史分会和《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联合召开了“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 学术讨论会,分别从天人哲学、农林牧业生产实践、资源保护等多方面探讨人类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会议论文由李根蟠、原宗子和曹幸穗等结集为《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由中国农业出版社于2002年出版。 二、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中国生态史学
诚然,从不同学科出发考察历史生态环境的具体问题,是非常有意义、也是十分必要的,但相关研究必须加以有机整合。若欲改变目前的“零打碎敲”局面,开展全面系统的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以获得对环境历史变迁的贯通认识,并由此取得对社会历史的更加透彻的理解,就必须建立一种专门之学——生态史学,使之成为中国史学中的一个独立分支学科。
毫无疑问,生态环境史研究要想提升为一个专门独立的史学分支,必须具备独特的思想框架和理论方法。然而,完成生态史学框架体系的构建工作,恐怕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西方学者已就“什么是环境史”、“环境史主要研究什么”这些基本问题讨论了数十年,并提出了多种定义和构想,但各家的意见并不是很一致的;国内虽也有个别学者提出了一些设想[1],但事实上还没有人真正着手进行这方面的努力。在此,笔者也只能提出自己的一点粗浅见解。
我们认为:生态史学作为一个新的史学分支,其新颖和独特之处,不仅仅在于它的研究对象,更重要的是它的思想理论和方法,首先(应当)体现在它将现代生态学理论方法应用于历史研究,以生态学以及它的分支学科——人类生态学(生态人类学)、人口生态学、社会生态学和文化生态学等,作为观察和解释历史的思想导引和分析工具。简要地说,生态史学是运用生态学理论方法来处理史料、解释历史现象和历史运动(既包括自然现象和自然运动,也包括社会现象和社会运动)的一种新史学。它的基本学术指向是采用广泛联系、彼此作用、互相反馈和协同演化的生态系统思想,陈述和剖析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互动变迁的历史经验事实,并就如何协调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与一般的历史研究不同,生态史学的观察视野不局限于社会和人事,而是将目光较多地投向人类的生物属性和与人类社会活动发生过种种联系的那些自然事物和现象;但生态史学又非宽泛意义上的自然史研究,它事实上只着眼于自然界(特别是地球生物圈)中与人类活动发生过关联的那些方面。也就是说,生态史学的学科特点表现在研究对象上,是它立足于自然生态与社会文化的中间界面开展学术探讨,对于这个中间界面,我们或许可以借用“天人之际”一词加以概括。[2]在生态史学者看来,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乃是一个彼此影响、互动作用、协同演变的统一整体,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彼此施加于对方的历史作用,人们对这种彼此作用的认识和反应,以及这些认识和反应的道德、价值、符号、组织、制度和各种行为体现,都是生态史研究者理应探讨的内容。了解生态环境的历史面貌和变迁过程,固然是生态史学的一个重要目标,但考察生态环境及其变迁作用下的社会文化运动亦应作为它的基本任务之一,而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历史互动关系和过程,则是这一新兴学科的最高追求[3]。
很显然,生态史学虽然看起来应当集中考察历史“自然”问题(这既是先前的研究所造成的错觉,也是一种矫枉过正的结果),事实上却坚决反对将社会和文化排除在观察视野之外。不过,生态史学者之关注社会和文化,与一般历史学者关注社会和文化相比,在视角上有较大区别——生态史学强调人类的生物属性,以及社会现象与环境因素的历史关联,文化则被视为人类这种特殊生物同周遭环境(在这里,“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打交道的方式和方法体系。也许可以不甚恰当地说,生态史学在一定程度上有意将人类还原为一种动物——同其它动物一样需要空气、食物、水和各种其它资源,人类的繁衍方式、人口密度、生命维持体系和社会组织形式等等,同样深受特定生态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所不同的是,人类具有创造、学习和传承文化的能力,在应对环境的过程中,构建了复杂的工具、技术、组织、规范、价值观念和意义象征体系,而一般动物只是浑浑噩噩的寄居者;人类依靠其所创造的文化而生存,一般动物只是凭着本能而已。
在生态史学看来:人类的任何一种社会历史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的,离不开特定的环境条件,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种种生态因素的影响,如将生态环境排除在观察视野之外,就难以全面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秘密。因此,具体(而非抽象)、实证(而非玄学化)地考察生态环境因素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影响,理应成为历史学的一项重要任务。
与一般历史学相比,生态史学不但有其特定的观察视野和理论方法,而且具有独特的社会历史观。它特别强调:无论文明怎样发达、社会如何进步,人类始终都是动物界中的一员,人类的历史始终都是地球生物圈中生命系统流转的一部分。正如其它物种因生态环境的区域差异和时代变迁不断发生变化一样,人类社会和文化亦因所处环境的地域和时代不同而千差万别。因此,社会和文化的许多历史变异和差别,不但需从其自身的发生、演化过程中寻找答案,而且应从其所处的生态环境中求索根源。生态史学将告诉我们:在不同的时代和区域,社会文化如何受到各种生态环境因素的影响,并且在这些影响之下不断发展演变?
另一方面,与自然史研究不同,生态史学虽然重视考察各种历史自然现象,但时空界域圈定在人类诞生以来、与人类活动发生了关联的那些部分。而在这一时空界域内的生态环境变迁,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过程,人类的各种活动及其方式和结果,都是生态环境变迁的重要影响因子和表现。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不断增强,人类活动在生态变迁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生态史研究的另一重要目标,就是要弄清生态环境在历史上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人类在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它事实上想要搞清楚:由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第二自然”是如何逐步形成、并且不断发生改变的?这些改变又如何对社会产生反馈作用,影响人类的继续生存和发展?
要之,在生态史学的思想框架中,环境是有人类的环境,人类活动是生态环境变迁的重要促发和推动因素;社会是一定生态条件下的社会,许多生态因素都是社会历史运动的重要参与要素——从总体上说,人类社会文化系统是地球生态大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在具体研究实践中,我们既可侧重探讨人类活动影响下的环境变迁,亦可侧重考察环境影响下的社会文化发展——这两个侧重构成生态史学研究的两种学术指向,但两者事实上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割裂了两者之间的联系,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史学。
根据以上想法,我们对自己所设想的中国生态史学的基本框架作如下几点归纳:
一、生态史学作为一种新史学,并非刻意抛弃传统的史学理论、方法和命题,而是要在历史观察中引入生态学的理论方法,强化对生态环境与人类活动相互关系的历史探讨;
二、生态史学摈弃“人类中心主义”,人类及其社会和文化的历史被视为地球大生态系统演变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也不是简单地主张“生态中心主义”,虽然生态史学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对生态环境的历史进行系统描述和某种程度的“重建”,但人类活动及其方式和成果仍然被放置在关键的位置。因此,生态史学的历史观既非“文化决定论”,亦非“环境决定论”,而是“人类——环境互动论”;
三、生态史学从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中间界面寻找和选择论题,它的基本内容(根据侧重点不同)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历史时期的生态环境面貌及其在人为作用下所发生的种种变迁;二是在人类(社会文化)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生态环境及其诸要素所发挥的重要影响和作用[4];
四、生态史学研究的最终目标,是探索人类与其所处环境之间的历史互动关系与过程,系统地描绘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彼此影响、相互作用和协同变迁的历史图式。
显而易见,生态史学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跨学科研究,它所要考察的,不仅仅是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也不仅仅是自然现象和环境因素,并且也不是两者的简单堆砌和相加,而是自然和社会两大领域众多现象和因素之间的有机、互动的历史关系与过程。
毫无疑问,开展生态史学研究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工作,研究者需要具备复杂、综合和广泛联系的思想方法,需要具备广博的知识——最好兼受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方面的训练,并且需要具备超越于两个学科领域之上的进行综合、整体思辨的能力。由于以往学科划分和教学方式的局限,一般中国学者在知识结构和思维训练上都存在不可忽视的缺陷和不足。正因为如此,尽管目前生态环境史研究越来越热门,已经触及了非常广泛的问题,但就所见的成果来看,多数论著的学术水平并不很高,总体上说,研究深度仍未超出1993年香港“中国生态环境历史学术讨论会”的会议论文[5]。我们注意到:一般历史学者的相关论著中时或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而由具备不同自然科学背景的学者所进行的研究,又往往局限于各自的专业领域,彼此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结和贯通,未能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系统的历史认识。要想很好地开展这一研究,不仅需要有丰富的知识贮备、系统的理论方法训练,而且要求不同专业领域的学者密切交流、通力协作。
[1] 例如,包茂宏在《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一文(载《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曾就此提出了若干值得重视的设想。
[2] 之所以特别指出“借用”,是因为笔者并不认为“天人之际”的历史含义并非今天所说的“人类与自然之间”。一些学者将“天”理解为“自然”,将“天人之际”、“天人合一”解释为“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是很不恰当的。但从历史文献中,我们一时还找不到一个更简约的词汇来表达这种关系,只好暂且借用。
[3]景爱《环境史:定义、内容与方法》[6]一文认为:环境史是研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史,研究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历史过程。显然,在景先生看来,环境史所关注的“环境”并非宽泛意义上的“自然”,而是与人类发生了关系的自然环境。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不过,虽然他所主张的环境史研究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但观察的重点仍在于“环境”,而笔者所主张的生态史学是从生态学立场出发的,更强调人类与环境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不仅为了理解环境的历史,同时更是为了理解人类和社会的历史。
[4]景爱认为环境史研究应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第一,要研究自然环境的初始状态;第二要研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第三,要研究探索人类开发利用自然的新途径[6]。梅雪芹在吸收西方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将环境史研究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探讨自然生态系统的历史,二是探讨社会经济领域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三是研究一个社会和国家的环境政治和政策,四是研究关于人类的环境意识,即人类概述周围的世界及其自然资源的思想史[7](pp.10~11)。尽管他们都强调人类与环境的相互影响,但基本学术指向仍是理解“环境”,仍不能包容我们所设想的生态史学。
[5] 这次会议的绝大多数论文均收入前揭伊懋可、刘翠溶主编论文集。其中中文版除《序》和《导论》之外,设立了《比较的观点》、《对自然环境的诠解》、《人类的聚落》、《边疆地区》、《水文与水利》、《气候》、《疾病》、《环境的形象-官方的心态》、《环境的形象-文学的和通俗的感受》和《环境与近代经济发展-台湾和日本》等栏目,一些论文视角之新颖、论说之深入十分值得赞叹。 三、中国生态史学研究的两种理路
如上所言,我们所主张的生态史学,将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视为统一的整体,致力于探索两者之间的历史互动关系与过程,它所研究的是“天人之际”的历史问题。这就决定了它既不能像传统史学那样只重视历史上的社会和人事,曾被严重忽视的自然历史变动将被当作重点突破的对象;亦不能像先前的相关研究那样只对自然层面的问题情有独钟,众多的社会历史问题同样需要认真加以考察,传统史学所探讨的诸多重要问题,仍将成为生态史学的重要论题,只是采用了新的思想方法,变换了论说的角度。换句话说,生态史学研究的对象,既包括自然历史现象和问题,也包括社会现象和问题,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领域,是一种典型的交叉学科。
与多数成熟的史学分支相比,生态史学具有显著的“边缘学科”性质。然而,在这里,“边缘”意指它的思想空间是在多个多科领域的联结和交汇部分,而不是说它应该被定位在历史学科的边缘位置——尽管它目前仍然多少有些尴尬地被视为一种边角的学问。事实上,只要稍微回顾一下学术史,我们不难发现:一种学术究竟属于“主流”还是“边缘”,未必就是命定的,而是既取决于相关成果的积累,更取决于不同时期的学术兴奋点——而学术的兴奋点总是与人类社会的现实问题密切关联。随着历史条件和社会情境的改变,曾经的主流学术可能被边缘化,边缘学术亦可能向中心位移而成为显学。笔者大胆预测:生态环境史研究将逐渐登上中国史学的大堂正殿[1]。
当然,这仍需生态环境史学者做出持续不断的努力,开展更扎实系统的研究并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果。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还必须努力改变研究理路,具体来说,需要更多地关注人与社会的历史,从生态史学的立场出发切入主流史学所长期关注的那些相关历史命题,即在一定程度上向主流史学、特别是目前居于显学地位的社会史研究靠拢。这不仅仅是一种争取学术地位的“技巧”,同时也是推进社会历史认识的需要——观察社会历史运动和解释社会历史现象,原本即是生态史学的“应有之义”,只是路径和方法有所不同而已。
回顾过去一个时期生态史和社会史研究的发展,我们不难注意到:不论从学术动机还是从实际研究情况来看,两者之间都似乎少有瓜葛。直到最近10余年来,情况才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这两种分途发展的学术研究逐渐出现了互相交融、彼此会通的趋势。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和努力推进的学术走向,向来重人事、轻自然和将自然与社会相分离的史学传统,将可能因此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应该说,互相沟通和彼此联结乃是生态史和社会史研究不断深入而产生的共同学术诉求。
试细言之。
按照先前的观念,生态环境史研究的目标是认识自然环境、而非社会文化的历史。如前所述,中国学者早先的相关研究,正集中于历史上的气候、森林、野生动物、沙漠化和水土流失、河流湖泊、海岸变迁和农业生态平衡等方面,研究者大多具有一定自然科学背景,如气象学、地理学、农(牧、林)学、文水(水利)学等等[2]。欧美早期的生态史研究大抵也是如此,美国的生态环境史研究,虽然早期的研究已多与环保、边疆和拓殖的历史相联系,但重点仍在于自然方面[3],目前这一领域的权威杂志——《环境史》是由美国环境史学会与森林史学会合办的。但是,随着相关研究不断深入,学者日益意识到:生态变迁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过程,至少自农业时代以来,生态环境的诸多变迁与种种人为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无视人类活动的影响,就无法理解生态环境的历史变化。正因为如此,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关于生态环境的历史著述愈来愈重视社会性因素的影响和作用。美国“进入90年代以后,环境史与社会史合流成为一种趋势,性别、种族都被纳入环境史的研究内容。”[4]欧洲的环境史研究视野也在不断扩展,从欧洲环境史学会网所刊1976-2004年间的相关论著目录看,虽然近年的论著从数量上说仍以讨论气候、水源、森林、景观、污染、灾害疾病等问题者居多,但经济、社会和文化与环境的历史关系愈来愈受到重视[5]。在我国,关于近一万年来(农业起源以来)生态环境变迁是否主要由于人类活动所致,学者尚有不同的看法,但生态破坏的社会原因日益受到重点关注却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谭其骧、史念海等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其实已经率先做了若干十分精湛的开创性研究[6]。
社会史研究致力于考察人类群体(即社会)发展的既往经历,理所当然应以解释社会历史现象为鹄的。然而,单纯从社会来解释社会、或者仅将生态环境视为社会发展的“背景”,显然无法对众多社会历史现象做出圆融的解释[7]。从年鉴学派开始,法国的社会史家逐渐不再只是在理论上承认环境对社会的影响,而是将生态环境视为影响社会历史进程的结构性要素,通过实证研究探索其影响的具体机制,成为社会历史观察的一个新视角,并对欧美社会史、文化史和经济史研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引导作用。最近若干年来,中国社会史研究者特别是地域社会史、灾害疾病社会史和社会生活史研究者,也开始将生态环境作为能动因素纳入各自研究思考的范围[8];在经济史和文化史研究中,也出现了同样的学术趋向。
虽然国内迄今仍无人对生态史和社会史研究相互结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作专门系统的探讨,但在我们看来,这两个看似互不相干的研究领域发生关联,互相对话、借取和观照,走向汇流融通,却是一种必然的学术发展走向和趋势。这既是两者均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能途径,更是生态史学研究应取的理路。
站在目前主流史学的立场,人们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生态史研究对于认识中国历史究竟有何意义?最容易得到认同的回答是:有助于认识社会发展演变的自然背景。这样的回答自然并没有错,但从生态史学的立场来看,则仍然是不全面的,甚至是很偏颇的。这是因为,在生态史学观念中,生态环境不仅是社会发展演变的自然背景,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能动参与因素。对生态史研究进行合理的学术定位并与社会史研究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全可能为深化中国社会历史认识做出更多贡献,而不仅仅是为演绎社会历史戏剧铺设一个“自然的布景”。
笔者曾经指出:生态史与社会史研究互相渗透和结合,可能导致新的学科交叉,根据侧重点不同,形成两个学术分支:一是生态社会史,二是社会生态史[8]。前者的目标主要是了解自然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但与某些生态史研究相比,它特别强调并具体论证生态变迁过程中人类活动和社会(及其文化)因素的影响;后者则试图采用生态学理论来研究历史上的社会,强调自然环境因素的能动作用和影响,以期更好地认识人类社会及其发展演变,目的在于理解社会的历史运动。简而言之,前者是研究人类活动作用下的生态环境的历史,后者则是研究生态环境参与下的人类社会的历史。
为了进一步阐明我们的想法,且将自人类诞生以来的历史不恰当地浓缩为一个童话式的简短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茂密的丛林,林中有一个小村,村里居住着几户人家。村民们世世代代在这里劳作和生息……。”生态社会史家主要讲述这片丛林的故事,谈论这片丛林曾经有多大,生长过哪些树木,栖息过哪些动物?进一步,会谈论这片丛林逐步缩小、或至消失的历史过程及其社会原因,如由于村庄的人口不断增长,需要开垦更多土地、搭建更多房屋、樵采更多燃料等等,树木因此不断遭到砍伐,丛林面积逐渐缩小,原先栖息在这片丛林中的许多动物,也因无处藏匿和觅食逐渐逃逸、终至绝迹……等等;社会生态史家则主要讲述这个村庄中的人的故事,亦即描述由这几户人家所组成的社会的历史,谈论诸如村落社会结构、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婚姻风俗、文化娱乐、生老病死……等等问题。如果想把故事说得更加清晰和完整,就要进一步谈论丛林和丛林中其它物种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村民的谋生方式、利益分配、权力结构、生育死亡、安全保障、娱乐活动,乃至信息交流、观念情感等各个方面曾经发挥过的作用和影响。很显然,由于历史关注的侧重点不同,可能分别做出不同的历史叙述。而历史的真实情况是,丛林与村庄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彼此互为变化的因果,任一方面的变化都是促使另一方面发生改变的能动因素。
侧重“自然”一面的生态社会史研究,基于这样一个预设:人类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至少从农业时代以来就是生态变迁的主因之一。因此,有关研究虽然着眼于生态环境变迁,但强调人类活动的影响,对生态变迁的讨论不是从生态环境到生态环境,而是将人口、技术、生产与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乃至意识形态等等社会性因素,与水、土、光、热、生物、矿物等自然因素,一同视为参与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乃至整个生态系统演变的重要因子,在特定情况下,甚至视为比自然因素更加重要的历史变量。沿着这种思路所展开的生态史研究,实际上差不多是考察人类改变生态环境的历史。
社会生态史研究,则将人类社会视为地球生物圈内的一个特殊生命系统,它一方面承认人类与其它动物相比具有极为特殊的智能,即创造、传播、积累和更新文化的能力,承认由于这种能力,人类社会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它同时认为:人类必须服从生态规律的最终支配,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过程,从根本上说,乃是人类不断调整与生态环境关系(包括经过自己改造的生态环境)的过程——技术体系的进步、生业方式的改变、社会组织的变迁,乃至风俗习惯和思想观念的嬗变,都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社会对生态变迁的适应性调整,或者间接地跟从于这些调整;经济类型、社会结构、生活方式乃至精神风貌等等许多方面的地域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生态环境差异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同样导致上述方面发生种种改变。正由于人类社会在地球生态大系统中与周围环境存在着广泛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流,是其中的一个特殊生命系统,因此人类社会的历史,也就存在着采用生态学理论方法加以认识的可能性。
社会生态史的主要研究对象,仍然是历史上形形的社会现象、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流转不息的生命运动。但与一般的社会史研究相比,它更侧重探讨社会现象的生物性质和自然基础,致力于寻找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社会因子与生态因子之间的历史联系。在这里,纷繁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诸如衣、食、住、行、生产、消费、婚姻、生育、疾病、死亡、迁徙、社交、娱乐、战争等等,以及因之所产生的技术、组织、结构、制度、规范、习俗、思想意识,就不单纯地被理解为“社会的”或者“文化的”,同时还被理解为“生物的”,是在特定“自然”和“生态”影响下产生、并反映特定自然生态环境的;家庭、宗族、村落、城邑等等,也就不应只是被理解为社会的单元或聚落,同时还是大小不同的生态单位或系统,可以采用生态学方法加以考察。要之,社会生态史学者承认文化因素的生衍变异和社会系统的发展演化具有自己的内在逻辑,但却不认为它们是(至少不完全是)封闭、自限和自我决定的过程,而是与生态环境及其众多因素彼此影响、协同演进的过程。
这样一来,生态史学研究就有了两个侧重点不同的可取理路:即生态社会史和社会生态史研究。如果选取前者,即使在具体实践中十分强调人类社会活动的影响作用,也仍然属于社会史之外的另一学术领域,它的学术目标是系统地描绘生态环境及其变迁的历史图像,当然客观上也可为讲述人类社会的历史故事增添一个“布景”和“底图”;如果选取后一种理路,则不仅是生态史学研究的一部分,而且可以视为社会历史观察的一个新的思想框架。这种新的思想框架,将社会及其所处的环境视作一个有机、统一和整体的生命系统纳入考察范围,不仅考虑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而且将各种生态因素视为重要的参与变量,从而呈显出一种新的社会历史观,我们姑且称之为“社会(文化)——生态史观”。一旦采用了这种新的框架,史家对“丛林中的村落社会”的观察,既可能提出许多新的问题,对一些老问题的认识也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不仅仅是在叙述故事时简单地添加一些在过去看来无关紧要的内容。生态史家有信心为社会历史观察提供新的视角、问题意识、解释途径乃至新的历史观念,并对推进中国社会历史认识做出独特的贡献。
从生态史学的视角来观察社会历史可能会提出哪些新的论题,现在还难以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必定会提出并讨论许多从前不曾思考的历史问题;以往曾经探讨的不少论题,包括一些长期争辩的重大问题,亦完全可以、而且应当重新研究,并可望做出新的解释。事实上,已经有些学者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比如关于历史上中国南北文明进程的差异、胡汉民族的冲突与融合、周期性的社会动荡、经济重心的转移、水利与专制政体的关系[9]等等,已陆续出现了一些结合生态环境而重作思考的新论。还有不少重大问题,例如中国“封建社会”何以长期延续、何以历史上汉文化不断成功地向南扩张却难以向长城以北推进?……等等,亦都可从人类——环境的互动关系和过程中重新求索。微观层面上的许多历史问题,同样可以采用这一思想框架加以考察。当我们全面考察某个地域社会的历史时,决不能置当地的山川形势、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特别是经济动、植物)构成乃至矿产资源于不顾,因为当地社会在生产模式、饮食结构、服饰式样、居处方式、交通设施、疾病、灾害以及娱乐、信仰、知识等众多方面所呈现出来的地方特色,都毫无疑问是根植于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举例来说,一个地方的水资源环境,必然要影响当地的生产结构和生活习惯,迫使人们围绕水源控制管理和水旱灾害防治形成某些特殊的组织、制度和秩序,甚至进一步影响到当地民众的心态,形成某些特殊巫术、禁忌和神灵信仰。如果不充分生态环境因素对社会文化发展的能动作用,许多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历史现象都将无法得到合理圆融的解释。
当然,笔者也曾指出:采用社会生态史的框架来认识社会,只是社会历史观察的一个特殊途径,不能期望所有问题都能由此得到圆满的回答。这是因为,社会生态史研究并不能完全取代一般的社会史研究,有些社会历史问题并不在它的观察范围;更重要的是,现代生态学毕竟导源于生物学,而人类不仅具有生物属性,同时还具有文化属性(特别强调一点:文化具有自我演绎性),拥有复杂文化和思想情感的人类毕竟不同于其它动物,人类社会系统与其它生命系统的差距很大,其系统结构、系统功能与运行机制的复杂性远远超过其它任何生命系统,在观察社会历史问题方面,现有生态学理论方法的解释力仍然有所不足,对于现代生态学概念、术语和技术方法在社会历史研究中的适用程度,不能期望过高,更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而应在认真披拣、选择和改造其适用部分的基础上,努力构建符合中国历史研究需要的新的理论方法体系[8]。如果将人类社会简单类同于一般动物系统,而忽略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所得出的结论将可能是十分荒谬可笑的。
参考文献:
[1]徐中舒.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M].北京:中华书局,1998.
[2]德日进、杨钟健.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J].北京:中国古生物志(丙种第12号第1期),1936.
[3]杨钟健、刘东生.安阳殷墟之哺乳动物群补遗[J].北京:中国考古学报(中国科学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十三第4册),1949.
[4]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J].北京: 考古学报,1972,(1).
[5]葛剑雄、华林甫.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地理研究——回顾与展望[J].北京:历史研究,2002,(3).
[6]景爱.环境史:定义、内容与方法[J].开封:史学月刊,2004,(3).
[7]梅雪芹.环境史学与环境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8]王利华.社会生态史——一个新的研究框架[J].天津:社会史研究通讯(内部交流刊),2000,(3).
[1] 这一点可由《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中国史研究》、《史学月刊》、《历史地理》和《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等权威学术期刊频繁刊载有关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看出。
[2] 关于过去一个时期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发展情况,张国旺:《近年来中国环境史研究综述》(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03年第6期)、佳宏伟:《近十年来生态环境变迁史研究综述》(载《史学月刊》2004年第6期)分别作了较系统的回顾;王子今:《中国生态史学的进步及其意义——以秦汉生态史研究为中心的考察》(载《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也提供了一些线索,可参阅。
[3]关于西方环境史学的发展,曾华壁《论环境史研究的源起、意义与迷思:以美国的论著为例之探讨》(台湾《台大历史学报》1999年第23期)、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及《美国环境史研究的新进展》(载《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和梅雪芹《20世纪晚期的环境史及其学术意义》(收入氏著《环境史学与环境问题》,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等文分别有所介绍,可参阅。
[4]高国荣《美国环境史学研究综述》(“中华文史网”2004年9月22日刊发)。对于这一转变,包茂宏《美国环境史研究的新进展》一文也提供了不少信息。此外,J.R.McNeill“Observations on the nature and culture of environmental history”(载 History and Theory, Theme Issue 42,December 2003,5-42。兹据historyandtheory.org/McNeill.pdf)一文也有专门的论述。
[5] 由于笔者不懂英语以外的其它西方语言,以上印象只是根据 European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History (Eseh)网“Bibliography”英文部分得出的,读者若欲了解详细,请登录 eseh.de/bibliography.html 。
[6] 例如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收入《长水集》下册,人民出版社,1987年)、史念海《隋唐时期重要的自然环境的变迁及其与人为作用的关系》(收入所著《河山集》5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均为经典之作。
[7]尽管中国史家早就注意到自然对人事具有重要历史影响(例如司马迁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视为史家的基本任务,至少隐含了关注自然环境影响社会人事的思想倾向),近代以来中外史学家都曾就“环境决定论”和“文化决定论”展开过热烈讨论,但自然环境(中国古人多称“风土”)在传统史学中曾长期被视为一种恒久不变的客观存在,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被“玄学化”了,“究天人之际”并未真正付诸实证性的学术实践。
“易”的涵义在易学研究领域一直争论不休,人们从字源学、考古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角度对其进行了广泛探讨。大体有,(1)“蜥蜴说”。许慎《说文解字》:“易,蜥蜴,…守宫也,象形。”(2)“易字从日月”。《参同契》:“易字从日月。”《说文解字》:“日月为易,象阴阳也。”(3)“易牙说”。《殷墟书契前编》卷四:“王疾(疒)齿,唯易?”卷六“王疾(疒)齿,亡易。”前谓王由于换牙生了病,生出了新牙;后谓王由于换牙生了病,没有生出新牙。因此,杨树达“释易”认为“更易之易”当为换齿之意(第17页)[1]。(4)“易一名而三义。”《易纬·乾凿度》:“易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也,变易也,不易也。”(5)“生生之谓易”,明代喻国人《周易生生真传》:“先儒解易为变易、为交易,总不如系辞‘生生之谓易’五字最确。”当然还有其他一些说法,在此不再一一列举,但我们仔细审查这些说法,能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这些说法表面看来差异很大,但内在实质并非不相融。对易的各种释读,是一个典型的解释学事件,每一种解释,都力图探求到易的真义,但每一种解释又不得不接受阐释学语境的限制,阐释意图与阐释结果的矛盾,在语境转换后表现得最为突出。但又不可否认,每一种阐释,都是对“易”的语义空间的一次开拓,一次丰富。问题在于,能否找到一种方法,对“易”的语义空间层次进行合理的梳理呢?
按照著名学者李幼蒸的观点,“符号学只研究那些意指关系欠明确的现象”(第49页)[2]。语义暧昧模糊处,正是符号学的用武之地。“易”的符号学分析,首先面对两个大的层次,第一是“易”的字源符号学层次,第二是“易”的文化符号学层次,而这两个层次又有着一种内在的关联。就字源符号学层次看,汉字与西方拼音文字符号结构的最大不同,后者的符号能指为音,所指为义,即音义双面体,汉字则是形义双面体,汉字字型本身较完整地保存了文字起源时必然具备的指事喻物能力。从汉字的形义结构特点分析,“蜥蜴说”作为对“易”的字义阐释是合理的。从象形角度看,“金文易字作‘’ ”,像蜥蜴的头、身体和四条腿,其中的一条腿和尾巴合并在一起。”(第15页)[1]从字义分析,守宫乃蜥蜴的一种,遇敌能自断其尾而逃,且能再生出尾巴来,又守宫的“头能一天十二时改变颜色”,以适应周围环境,保存自己。(第15页)[1]“蜥蜴说”最符合文字起源的象形说,是易字符号起源的根。文字作为一种符号,是人类认识、应对外部世界的工具,其基本要求是以简化的形式来摹写外部世界,以简驭繁,以少驭多。因此文字发展的优先策略必然是从本义到引申义的语义扩展,以便能用有限的符号组织丰富、复杂的世界。“易从日月”,从字形上“易”与“日、月”缺少象形性的联系,但从字义上,日、月交替,应是狩猎农耕社会最重要的生活事件,这种日月交替的变化现象与易的本义有语义上的关联,也显示语义抽象力的提高,符合字义发展的一般趋势。至于“易牙说”,生活中的“换齿”事件,与“蜥蜴说”的本义关联虽然牵强,但也并非不可理解,它们毕竟都涉及到了生活中的变化现象。况且甲骨文的“见证”,也使人不能忽视“易牙说”的字源学意义。这是“易”在字源层次上的语义扩展。
但最能显示“易”的阐释学价值的应是它的文化符号学意义,“易”在《周易》文本中的首要地位就在于它的文化符号学意义。《周易》最初乃一部卜筮之书,这是易学领域所公认的。而卜筮乃先民最初的、最重要的文化活动,是先民借助符号应对世界的突出表现。卜筮最关键的操作程序其实是阐释,阐释的传承便形成特有的语义场,这一语义场,一方面借助既有的符号世界的规约,同时又要能够应对不断变化的生活文化场景,这就使它能够随着生活的历史演变不断拓展语义空间。《周易》作为一部卜筮之书,经受了数千年文化阐释的改写、丰富、完善、充实,已成为中华博大精神文化的集成,“易”在《周易》文本的文化阐释中也成为最重要的文化符号。关于符号的基本结构,索绪尔按能指、所指的二分法划分,叶尔姆斯列夫则在此基础上提出表达面—内容面的形式关系分析,使符号的结构分析更为精确、丰富,同时更具可操作性。叶氏分类法在符号结构分析中的方法论意义被艾柯、巴尔特进一步发展,其基本原则是结构分析的层级性,即低层次上,符号的表达面—内容面可构成较高层级的表达面,然后进行较高层级的结构分析。这种方法对文化符号学的分析具有重大意义。对“易”的文化符号学分析可分两条途径,第一从《连山》易、《归藏》易的文化符号学到《周易》的文化符号学;第二从“易”的字源符号学到《周易》的文化符号学,两条途径交汇于《周易》。
先从第一条途径开始,世有三《易》,其基本顺序为《连山》、《归藏》、《周易》,已是学界定论,但对三种文本命名的理解却不尽相同。郑玄认为“《周易》者,言易道周普无所不备。”孔颖达则不同意郑说,认为“郑玄虽有此释,更无所具之文。……案《世谱》等群书,神农一曰连山氏,亦曰列山氏;黄帝一曰归藏氏。既连山、归藏并是代号,则《周易》称周,……其犹《周书》、《周礼》题周,以别余代。”(见《周易正义·序》)孔氏的论据表面很有说服力,但对于《连山》、《归藏》的文化分析,还是太表面化。从直接指事的层次看,把“连山”、“归藏”、“周”对“易”的限定归结为年代号,有合理性,容易把握彼此的区分,事实上众多研究者也主要着眼于三《易》的区分。但三《易》作为先民日常文化事件的重要构成成分,得以发挥其应有的文化阐释价值,主要在于其语义空间的开放性,能够容纳历史性的文化惯约。事实上从《连山》到《归藏》再到《周易》,“易”作为文化符号,呈现为语义空间的不断深化拓展。首先我们来看连山易中“易”符号结构的语义构成。连山—易第一层次:表达面是符号“连山—易”,内容面是连山易,即连山氏时代的《易》。但这一层次的文化语义是很贫乏的。连山—易的第一层次在文化事件的阐释中,是作为第二层次的表达面来指涉其文化蕴涵的。贾公彦注《周礼·太卜》释“连山易”“其卦以纯艮为首,艮为山,山上山下,是名连山,云气出内于山……。大意为云出于山,山上山下连成一片之意。”(第24页)[1]在这一层次“连山”的文化语义已大大地扩展。连山易第二层次的表达面与内容面又共同构成了第三层次的表达面,指涉连山—易的最深层内蕴——变易。《汉魏丛书》载《古三坟·山坟·连山易爻卦八宫分宫取象歌》有崇山君、伏山臣、列山民、兼山物、潜山阴、连山阳、藏山兵、叠山象等(第22页)[1],伏、列、兼、潜、连、藏、叠等动词,显示了“易”在文化阐释中蕴涵的变换、更新等深层意义,但连山易爻卦取象歌除上列几个动词外,其它多为名词,偏于象的静态摹写,虽然汉字有名词活用的规则,但对易象的动态体悟毕竟相当欠缺,显示“易”作为文化符号在连山易中的阐释局限。相比连山—易,归藏—易的文化语义空间更为深入充实。分析程序与连山—易相同,第一层次,表达面是符号“归藏—易”,内容面乃归藏易,即归藏氏时代的易。第二层次表达面由第一层次构成,但在这一层面,归、藏皆为动词,相比“连山”只有一个动词“连”,显然更能充分摹写“易”的文化语义。孔颖达《周易正义·序》云:“归藏者,万物莫不归藏其中。”就语言的表达本性看,有表达就有遮蔽,有遮蔽也就有开启。故有归藏也就必然有生发,归藏与生发就共生于语义拓扑空间。归藏—易的第三层次更充分展示了“易”的语义空间,连山易的八宫取象都以山为主体,但归藏易的八宫则不同,分别是天气归、地气藏、木气生、风气动、火气长、水气育、山气止、金气杀。与连山八宫相比有三点不同,第一,除山外,增添了天、地、木、风、火、水、金七种元素;第二,以气为主体;第三,每一宫都以一个动词摹写该卦的化生属性。另外,对各分宫取象的摹写,连山易只出现了食、执、乐、谴、佐几个动词,并且在整个取象歌里都只出现了一次。归藏易对各分宫的摹写则分别用了归、藏、定、生、动、乘、长、育、造、止、居、杀、降、交、化、孕、克、受、从、违、顺、流、济、润、养等,并且许多词在每一宫都重复出现。应该说归藏易对“易”第三层次的语义摹写,已比较深入地触及到了易的深层蕴涵——周流六虚,生生不息。仅从后人总结的归藏八宫取象歌进行语义分析,可以看出归藏易已经比较接近今天的流行的《周易》文本。至于《古三坟·形坟·乾坤易爻卦大象八宫分宫取象歌》,其语义摹写比较偏于静态,比归藏易倒退,更接近连山易,虽然其构成元素较连山易丰富,因此其资料的准确性值得怀疑。而从“易”文化语义的递进层次看,山坟、形坟、气坟,山—形—气的顺序也更合理。故周易—易的符号分析应以《周易》文本为据。
从符号结构的层级分析出发,字源符号学层面的语义是最低层次,是人类以符号来应对世界的最初出发点,构成了文化语义扩展的基础,这也是“易”字源符号学意义的层级定位。同时,这一层级进入文化语义阐释空间,又成为文化语义的基础表达面,一方面,它意指了文化语义的扩展方向,另一方面,文化语义又是对这一方向的提升和超越,使之在文化事件中更具阐释价值与哲理性。连山—易,归藏—易,是对易文化语义层级的初步摹写,其层级顺序是连山—归藏,或山—气,《周易》则是对语义最高层级的摹写。其最高层级又可分为中心层次、衍生层次。中心语义层次即“生生”,《周易·系辞上》云“生生之为易”。对易这一语义的摹写从这样几个表达面进行:首先是阴—阳符号表达面,这是《周易》文本中最具生发力、概括力的一对范畴。其它如刚柔、动静、升降、显隐、曲伸等都由此衍生。《周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说卦传》“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庄子·天下》篇“易以道阴、阳。”王廷相《慎言·道体》“二气(阴阳二气)感化,纯象显设,天地万物所由以生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黄帝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本府也。”《周易本义·周易序》对此有一个很好的总结:“故易者,阴阳之道也。卦者,阴阳之物也。爻者,阴阳之动也。”“万物之生,负阴而抱阳。”(第186页)[3]太极乃气,气分阴阳,阴阳是万物化生、消长的基本动因,是大化流行、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根。其次是乾—坤符号表达面,乾、坤乃《周易》首卦,地位举足轻重。《周易·系辞上传》“乾坤其易之蕴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所谓“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所谓“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最后,整个《周易》文本卦爻象的阐释生发原则、卦序、爻位变换,作为一种语义表达形式无不指涉“生生”这一中心内蕴。由这一中心语义作为表达面辐射的衍生语义,即不易、简易。生生摹写了天地万象的生命场景与永恒原则,此即“不易”;此场景与原则不是繁杂生命构件的堆砌,它尚简,它是由阴阳、刚柔、动静、乾坤等最简而又最具活力的生命位相互根、相荡、相摩生成的,唯其简,才更具生命空间、场能的辐射力,此即“简易”。正是“易”中心层次的文化语义,才充分摹写出汉语言文化世界的生命景观。
通过“易”的符号学结构分析,其语义层级可总结如下,由低到高依次为:字源符号学语义,文化符号学语义。具体展现为:变换更新(蜥蜴说、易牙说、易从日月);变易(连山—易、归藏—易);生生、不易、简易(周易—易)。字源符号学语义是文化语义的基础,同时规定了易之文化语义的走向,文化语义则是字源语义的提升、拓展与哲理化,不同层级的语义共生于“易”这一文化符号的语义拓扑空间中,摹写出汉文化独特的生命世界,同时,它的生成又依赖于对汉文化生命事件的参与。
参考文献
[1]郭扬.易经求正解[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
关键词:比较文学 危机 研究生教学 中西比较
自上世纪70年代末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在中国大陆复兴之后,国内已陆续出版了多种主要以本科生或同类层次的人群为读者对象的比较文学教材。其中,比较重要的主要有乐黛云、陈、刘献彪、卢康华、孙景尧、方汉文、孟昭毅、谢天振、曹顺庆、刘象愚、杨乃乔等教授独立编著或与人联合主编的概论和入门类教材。(此外,苏州大学比较文学研究中心现任主任方汉文教授还独著有《比较文学高等原理》,该书系统性和理论性较强,主要以博士研究生为读者对象。)与此同时,国内也陆续翻译出版了数部国外比较重要的同类著作,如:基亚的《比较文学》、韦斯坦因的《比较文学文学理论》、约斯特的《比较文学导论》及迪马的《比较文学引论》等。然而,“就教学和研究的基础准备看来,我们似乎还没有一本真正是研究入门性质的书,没有特别考虑到比较文学研究生的需要而写的参考书”。 近年来,国内相关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中文系、外语系或比较文学系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已具相当规模。因此,在国内目前已有的多部比较文学概论或原理类教材的基础上,出版一本针对硕士研究生的教材或专业基础参考书就显得非常必要。
在此背景下,张隆溪教授独著的《比较文学研究入门》应运而生。张隆溪先生为国内著名的中西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学者,曾获北京大学文学硕士和哈佛大学比较文学博士学位,现任香港城市大学比较文学与翻译讲座教授,曾出版有《道与逻各斯》、《走出文化的封闭圈》、《中西文化研究十论》及《同工异曲:跨文化阅读的启示》等著作;2009年荣膺瑞典皇家人文历史及考古学院外籍院士称号。他新近出版的这部书是复旦大学出版社计划出版的“研究生•学术入门手册”系列中的一种。该书的写作目的是“希望能为攻读比较文学的研究生以及对此有兴趣的其他读者,提供一部切实有用的参考书。本书尤其注重介绍比较文学的学科历史和研究方法,注意把我们的研究与国际比较文学的历史和现状结合起来……力求为研究生和对比较文学有兴趣的读者们,探索研究的途径。” 该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简明扼要而有的放矢,非常适合于引导硕士研究生乃至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比较文学研究实践。
什么是比较文学(研究)?怎样的研究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比较文学研究?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西方学者屡屡断言的“比较文学的危机”?比较文学研究的前途何在?我们怎样才能进行真正有价值的比较研究?这些都是比较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们和其他研究者们必须首先弄明白的问题,但要对上述问题做出正确的回答,却需要对比较文学的学科史有所了解,要知道目前国际上比较文学研究的现状;尤其是对于中西比较研究,我们需要有更为深入的了解,明白我们当前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并且掌握研究的途径和方法。而《比较文学研究入门》一书正是按照这样一些问题开组织安排的。该书不到十三万字,主要分为“引论”、“中西比较文学的挑战和机遇”、“比较文学研究典范举例”、“中西比较研究典范举例”和推荐“参考书目”五部分。
在“引论”部分,作者首先简要回顾了比较文学自19世纪在欧洲产生以来的历史,尤其简要叙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整个历史状况和思想文化环境的改变,以及这种改变对比较文学研究所产生的影响。作者指出,比较作为研究方法并不是比较文学独具的特点,而是在很多学术研究中得到普遍使用的。“因此,比较文学区别于其他文学研究的特点,也就不在比较,而在其研究范围超出在语言上和政治上统一的民族文学。” 这一点与前几年聂珍钊教授提出的一个观点是一致的,即“外国文学就是比较文学”,以本国的视角所进行的外国文学研究理所当然的属于比较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们以本国或本民族的视角所进行的外国国别文学研究,其实都是属于“比较文学”(当然,目前国内是以“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为其命名的)这一大的学科范围的。比较文学研究既然有这样一个基本特征,就要求比较学者懂得多种语言,对不同的文学、文化传统有广泛兴趣和相当程度的了解。“不懂外文,完全靠翻译来研究不同语言和不同传统的文学,就难免会产生一些误解,而把握两种或多种语言和文字,可以说是比较学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指出这一点应该说非常重要,目前,我们比较文学研究界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中文系出身的学者一般在外语能力方面有所欠缺;而外语系出身的一些研究者则对我们自己国家的文学和文化传统和历史缺乏较为深入的了解和把握。这一缺憾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比较文学研究的发展。因此,培养能够用两种或多种外语来阅读原著的比较文学研究学者就显得非常迫切。
接下来,作者简述了比较文学研究在西方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即审美历史主义、法国影响研究和美国平行研究。其中,在谈到西方呼声不断的“比较文学的危机”和比较文学已死之说时,作者指出:“……宣告比较文学已‘死’,和尼采宣告上帝已死一样,多多少少是一种戏剧性姿态,是耸人听闻的夸张,是一种论证策略,其目的正是希望重振那被宣告已经死亡的学科…… 比较文学已死的讣告无论说得多么有戏剧性,其实都是虚假的,因为比较文学完全不会理会这类威胁性的预言和警告,一直存在下去。”作为一名在西方高校学习和执教多年的中国学者,作者此言可谓一针见血。他以真正国际学者的眼光,指出西方“比较文学危机”屡屡出现的真正原因是西方的很多学者把研究的范围囿于欧美的狭小地界之内,并特别批评了这种仍然把比较文学研究局限于以欧洲或西方为中心的做法。进而指出,“比较文学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打破欧洲中心主义,在世界文学广阔的范围内,以全球眼光来欣赏文学创造之多样性和无穷的可能性。依此看来,东西方的比较或中西比较文学,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取得成果的机会。”
第二章题为《中西比较文学的挑战与机遇》,重点阐述了在经济日益全球化而文化则趋向多元化的今天,如何使东西方比较研究成为国际比较文学一个无可置疑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在本章开首就指出,要使比较文学真正有所突破和发展,就不能把西方理论和方法机械应用到东方的文本上,而必须打破欧洲中心主义,以东西方共有的基本理论问题为基础,以开放的心态和多元的视野来研究世界文学。接下来,作者主要分析了苏珊•巴斯奈特的《比较文学批评导论》和克劳迪欧•纪廉的《比较文学的挑战》两部著作;进而批评了前者而肯定了后者。因为前者还主要的是以英国和欧洲为中心的;完全缺乏一个当代学者应该具有的基本的开放心态和全球视野。相反,纪廉的著作不仅充分承认东西方比较研究的重要,而且宣称从事东西方研究的比较学者们大概是比较文学领域里最有勇气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作者特别欣赏和认同纪廉的如下观点:东西方比较研究打开了东方文学的宝藏,使欧洲文学打破了欧洲中心主义,扩展了研究的范围和眼界,所以,在国际比较文学研究中,这是“一种真正质的变化”。然而,张隆溪教授在指出中西比较研究正在和将要迎来机遇的同时,也同时认识到我们面临的巨大挑战。“……某些西方汉学家,还有某些治中国文学或历史的中国学者们,总认为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的传统独特无‘比’,所以,对中西比较研究,他们总是投以不信任的眼光。” 这样,作者不仅批评了西方一些学者狭隘的“欧美中心主义”,而且还清醒地看到了我们国内一些学者的固步自封和盲目自恋的心态。其实,这些西方学者和中国学者虽然拒绝进行比较研究的出发点不同,但导致的结果却是一样的,即夜郎自大、自我封闭。这种放弃沟通和交流的做法显然与当前全球化的大背景是不相适应的,而且有可能带来本可避免的文化冲突乃至其他更严重的灾难。
第三、四两章的题目分别是《比较文学研究典范举例》和《中西比较研究典范举例》。在前一章里,作者以自己多年来的读书和研究经历,重点分析了弗兰克•凯慕德的《终结的意识》、彼得•布鲁克斯的《为情节而阅读》、帕斯卡尔•卡桑诺瓦的《文学的世界共和国》、戴维•丹姆洛什的《什么是世界文学》等几部在西方影响较大的有关比较文学、世界文学及文学理论研究的著作。通过对这几部著作的分析,作者力图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比较文学研究不能停留在浅层次的为比较而比较上。被比较的对象首先要有内在的可比性,从而能够使我们找出世界各个国家的文学和文学理论之间的某些内在规律。作者还指出,在确认西方的某些理论具有普世性之前,我们一定要避免将其生搬硬套到东方、尤其是与中国的时代和背景迥异的作品上。迁中就西或迁西就中的做法都是比较研究中的大忌。指出这一点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在当前国内的比较研究中,尤其是在比较文学的初学者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为写文章而生搬硬套、迁中就西、为比较而比较的拉郎配式的做法。而从一开始就引导我们的学生避免这种毫无价值的比较做法、少走弯路,无疑对于我国比较文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第四章中,作者主要解析了我国比较文学研究前辈们的几部重要著作,如:朱光潜先生的《诗论》、杨周翰先生的《攻玉集》和钱钟书先生的《七缀集》等中西比较研究中的典范之作,以兹为我们效法的榜样。因作者在书中对以上著作已进行了较为具体的例析,笔者在此不再赘述。当然,我们今天的一般学者是很难达到上述三位前辈、尤其是钱钟书先生的高度的,张教授本人也自叹弗如。但他还是激励我们要多读书,勤思考,尽量地扩大自己的知识视野和从事比较研究的能力。他认为,要想从事真正有价值的比较文学研究,只能勤于用功和思考,舍此别无他途,更没有捷径。“只有在多读多思考的基础上,我们在讨论一个具体问题时才可能左右逢源,从自己记忆积累起来的知识中,寻找可资使用的材料,并把它们组织起来,成功地回应时代的挑战。”
在以上四章之外,作者还另辟一章,列举了比较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和其他研究者们应该阅读参考的四十八部基本中外文书目。这些书目都是近三十年来国内和国外出版的在比较文学和文学理论研究领域影响较大的一些著作;其中大约有十六部还是2000年之后出版的。因此,阅读这些书目对于我们在新世纪进行比较文学研究是会有不少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的。
总之,张隆溪教授的这部《比较文学研究入门》是一部很见学术功底且极具针对性和实用的研究生教材。它不但非常有力地消除了经常困扰比较文学专业研究生的学科“危机”问题,而且通过分析几部经典著作为我们的研究实践提供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和典范。针对性、可操作性、资料的翔实和国际视野是该书不同于国内已有的一些同类著作的几个显著特点。相信该书的出版将会使国内的比较文学研究生和其他研究者们获益匪浅并将能够为国内的比较文学和比较文化研究注入一股强劲的生机和活力。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运用哲学中“互补方法论”的研究成果就当代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问题给出更加综合全面的方
法论指导原则。以“系统论与还原论”为基础,提出了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观念以及在保护过程中建立“复合层次性保护结构”的方法。
“认识世界,解决问题,一刻也离不开方法”。哲学家们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各种方法之后,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方法论思想。但是把这些方法论研究的成果摆在一起相互校正,我们常常发现从不同的视角出发,难以避免地会提出内容或形式恰好相反(互斥)的方法论思想或体系。在逐渐认识到这一规律后,哲学界提出了“互补方法论”研究。其主要思想就是“在宏观和多重视角下,在原来相互排斥的方法论之间发现彼此观点上的互补性,通过比较和澄明使各种方法论之间保持恰当的,必要的张力,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更加全面完整的解决之道”。它的提出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相当高度的产物,只有当人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把握现实的能力比较发达时,才能产生对不同的方法,对它们的应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哲学反思的必要和可能。也就是说,它并不是提出某种方法论的问题,而是解决了我们对于各类看起来都“言之有理”的方法论的认识态度和认识方法的问题,它的思想使我们的研究工作避免了方法论上的“先天缺陷”,其运用将是广泛的。
“系统观和还原论”就是一对互补的方法论思想。在人类的认识史上,“以分析为主的思维方式和以综合为主的思维方式”交替出现。近代科学的进步,是依靠经验的和机械论的思维方式达到的,分析还原论是主要手段。而现代科学的发展,却将系统观指导下的“以综合为主的整体”思维方式作为重要的方法论基础。“互补方法论”原理,认为系统论和还原论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它提出,“真正的系统观应该是与还原论互补的,它不排斥并且还借助谨严精细的分析手段,还原论是研究的基础。在充分利用还原论的基础上,促使系统观上升为主导思想。”
我国历史遗产保护过程中面临一些认识上的问题。根本上来说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客观全面评价历史遗产的价值,协调绝对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认识矛盾。通过“互补方法论”的运用,可以获得认识与方法上的跃进。
1系统整体性与历史遗产“整体保护”观念的形成
目前我国的遗产概念在对一些重要环节和内容的理解上,由于价值认识的不完整,而出现了概念的脱节,使保护体系存在明显的缺失。最主要的就是对建筑遗产中“艺术价值与历史信息真实性价值,社会主流历史价值与平民、大众历史价值”的理解。可以说,我国到目前为止,获得官方认同的仍然是“文物古迹的艺术、教育的价值以及精英文化价值”。这种认识基本忽略历史遗产中作为建筑物质实体而存在的特征,割裂了它们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把它们当做古董冷藏起来。这种人为的割裂和分解导致我们的保护观念滞后,进而造成保护方法和政策措施的片面。以系统论的观点,我们应该建立“整体保护”的意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整的认识历史遗产综合价值。1987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起草了《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在第二章保护原则第二条价值中详细列出了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见表1)
2)从保护的硬件来看,参照国外历史文化遗产概念的形成,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应该包含:有形遗产保护和无形遗产保护两大类。有形遗产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建筑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名城保以及它们中的精华“世界遗产”四大层次。建筑遗产包括: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
在我国就建筑遗产而言,除了《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保护内容(文物建筑)之外,还应该包括一般性历史遗存,即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概念。其实早在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 )已经通过《保护民间建筑的国际》明确了对一般传统历史建筑的保护。适时的将“文物古迹”保护概念拓展为“建筑遗产”保护概念,有助于完善遗产的系统。
3)从软件来看,由于许多历史古迹、文化遗产是与它的环境同时存在的。从文化信息来说,保护历史遗迹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历史信息。单体文物建筑所传承的历史信息是有限的,许多信息则承载于古迹周围的环境、区域的街区形态和结构,甚至包括在城市的景观风貌中。所以,我们必须以整体保护的观念看待历史环境保护。张松先生在《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中谈到,“历史环境保护,是从文物保护出发,保护与此有关的建筑、建筑群、街巷、广场和历史街区,……历史环境保护不是要绝对地保护某些特定的建筑,而是要从整体上保护城镇特色”。
4)从保护脉络上看,保护遗产从保护建筑艺术珍品,如宫殿、教堂、官邸、寺庙等建筑艺术精品,发展到保护反映普通人生活的一般历史建筑,如祠庙、会馆、民居、作坊等;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建筑,到保护建筑物周围的历史环境,再发展到保护成片的历史街区,直至保护完整的古城,这也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发展脉络。
2系统的层次性与保护结构的建设
富于生命力的系统都一必须建立“复合等级结构”的体系,因为组织性的维持和发展,有赖于一个连续的等级结构。我国历史遗产的保护在层次化建设方面也有待加强。
1)在遗产保护学科建设上,“遗产保护学”已形成一门专门的综合性强,跨“文、理、工、管”的新兴交叉学科。早在1973年印尼著名的婆罗浮屠(千佛坛)维修工程中,在修复设计之前,进行筹备工作涉及的学科就包括:航摄照片分析,考古学,建筑学,化学,保护技术,工程地震学,基础工程学,工艺学,园林规划,微生物学,气象学,岩相学,物理学,土壤力学,测量学,地球摄影测量学;而修复过程中还涉及到修复材料学、修复技术工艺学、修复经济学及修复施工管理学等一系列相关学科。
21世纪,各国遗产保护学发展迅速,研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具有“学科交叉性进一步突出,向着跨学科综合性的模式发展;基础保护科学理论进一步系统化以及实用技术与科学理论交融发展”三大特点。
在基础理论层面,保护活动的复杂性使得一系列文化精神的再领悟成为可能。21世纪的修复活动进人哲学高度思维的阶段,特别是“建筑的地域性受到重视,使保护学与地域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社会科技条件等相关学科关联”。(摘自O.N普鲁金《21世纪文物建筑修复》)
在保护方法上,比如说:新的建筑修复方法将不断在新材料、新技术的帮助下得以完善;历史建筑再利用设计方法研究已明显脱离了单纯的文物修复范畴,设计手法日趋多样化,丰富了当代建筑创作的语言,成为当代建筑设计的重要分支。
在实用技术方面:拓展对文物建筑损坏机理、过程、产物、结构、缓蚀机理、作用过程等方面的研究,并逐渐形成专门理论体系。根据保护领域对材料性能的要求,拓展文物保护的材料、方法及技术。
在相关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方面:“从对纪念性建筑的关注开始,朝着关注城市和城市生活的方向发展,挖掘历史建筑本身深层的与城市发展脉络相通的生活结构问题”,是现代城市规划和历史遗产保护理论双方面都要着重研究的课题。
在遗产管理方面:从遗产保护中法律建设、管理机制的完善到以城市发展角度进行“城市策划以及城市特色区域开发更新”等城市课题都将深人遗产保护研究。
2)管理机制的“多层次,多途径”。既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体系化管
理;又有社会专家社团以及市民良好的公众参与途径;还要有宣传机构的舆论监督等。
在西方保护遗产已经从“很大程度上依靠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保护体系转变成一套由行政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公众参与的社会化体系组成的综合保护体系”。
在法国,当巴黎的民居面临毁灭的厄难时,巴黎人挺身而出,在报上写文章,办展览,成立街区的保护组织(如历史住宅协会、老房子协会等等),宣传他们的观点。巴黎人认为,正是这些老屋、老街,构成了”历史文化空间”。在城市修复古迹的活动中,年轻人的历史文化敏感度提高了,保护古迹的意识增强了。这是一种文化熏陶,也是公民教育的一环。
3)保护与再利用方式的分级化。就历史建筑本身,就包括多个层次(见表2)
3“还原论”方法论对历史建筑保护方法研究的指导
我们认识事物的目的不仅在于解释还在于应用于社会的操作性研究,“前者致力于对社会活动及其产物的理解,探究其中的意义;后者着重为社会活动提供预测,评价和方案。”历史遗产保护具体到实际的操作层面,我们就要借助于还原论方法。
通过对保护历史遗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分别思考,我认为如果将这些问题纳人一个大系统中间的子系统来看,可以把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原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文物建筑综合价值量化评估登录方法的探讨;保护资金多渠道方法的探讨;历史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公共参与和民主决策以及建筑设计与技术层面的有关古建筑修复技术研究;新老建筑相结合的设计方法论研究等多个层面。这中间通过周密的调查,掌握大量的数据资料,运用数学工具进行定量分析,可以获得多种更具适应性的方法。
比如,针对我国传统历史遗产保护理论中有关文物建筑保护分级管理原则在指导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建立综合价值评估体系的基本构想”。
该构想指出,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将“决定和影响历史性建筑综合价值的大量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复杂因素层次化,条理化,并能够区分它们各自对评价目标影响的重要程度,并对评价的因素进行恰当的,方便的量化处理”,将得出我们在保护和再利用不同历史建筑的时候有完整的价值判断标准,它不仅可以决定历史建筑的保护级别,还可以针对性地运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不同的开发经营模式。发挥社会上各种可利用的资金和人员力量让全社会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具体评估内容基本包括以下部分:
1)历史遗产内在价值评估,包括:按“历史价值,建筑美学,艺术价值,科学修复价值”的高低进行分档打分,归人一定的等级。对以上价值的认定通过固定的专家团评定。
2)历史遗产社会价值评估,包括:按本身所处地区,是“中心城市,一般乡镇,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或者农村”等地理位置条件打分;按该文物在城市历史中所处对比历史价值,保存文物现状和多少打分;按文物在现在城市规划布局中是否纳人“重点历史保护规划区及建筑设计相关的历史城市规划因素”打分等。对以上价值的认定通过固定的专家团和市民代表共同评定。
3)再利用可行性价值评估,包括:区域地块土地旅游,商业利用价值调查,建立评估体系。对原有结构可靠性和结构适应性进行评估;再利用设计方案效益比较评估(按建筑预设计效益评估方式操作,加强对比性);再利用建设成本对比性评估以及加改建部分与文物建筑的适应性评估等。
[摘要]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来源相当丰富,人本主义教育理论、建构主义教育理论、后现代教育理论、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都包含了研究性教学的思想,共同构成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研究性教学;人本主义教育理论;建构主义教育理论;后现代教育理论;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
研究性教学是教师以培养学生的研究意识、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从学科领域、课程内容或现实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通过教学过程的研究性(教学与研究的有机结合),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学习与研究的有机结合)的教学。在研究性教学作为贯彻创新教育理念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手段以及大学教学改革的亮点,正在各大学普遍推行的今天,找寻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将有助于更理性、更有效地开展研究性教学。笔者认为,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来源相当丰富,人本主义教育理论、建构主义教育理论、后现代教育理论、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都包含了研究性教学的思想,共同构成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
一、人本主义教育理论
人本主义教育理论的起源可追溯到14世纪初~17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思想家提倡教育要使学生身心和谐发展,认为教学要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启发。如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家蒙田(MEdeMontaigne,1533~1592)指出:“教育的对象是整个的人”[1](P100),“每个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命运”[2],因此教师教学时要让学生摆脱知识的权威,独立地学习与研究,“使学生练选每一样知识;如果学生有能力,就去加以选择;如果不能够,就让他停留在怀疑当中”[1](P98)。当代人本主义教育理论是在号称心理学第三势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罗杰斯、马斯洛、罗洛梅等。
罗杰斯(CarlRogers,1902~1987)认为,传统的教学忽视了人,压抑了人,限制了人的需要、兴趣、个性等,重书本、重知识的学习,漠视学生作为人的发展,培养出的学生只能是“容器”,而非生机勃勃的全面发展的个体,因而必须进行变革[3](P185-187)。那么,如何进行变革呢?根据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观点,他指出,教学变革的关键在于确立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培养“全面发展的人”(fullyfunctioningperson),而全面发展的人的最根本标志在于创造性,因此教学要开发学生的创造性,发展其创造力[4](P455)。在教学中如何开发学生的创造性呢?首先,教师应充分相信每个学生都能以自己的方式学好,并为他们提供学习的自由,即所谓“要对人寄予深信,允许他有选择他自己的学习方式的机会”[5](P712);其次,教师应充当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允许学生自己学习,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即应知道“如何创造性地促进学习和如何去爱学生”[3](P18);再次,教师应教学生学习,因为“对于一个真正的教师来说,除了教会学习外,其他都是次要了,最重要的是知道如何教学生学习”[3](P18);最后,教师应采用“非指导性教学”法,完全不干预学生的思想,只起一个组织者的作用,让学生自己表达,自己指导,自己评价,自己创造,自己选择,成功的教育就在于学生学会了自我表现和自我选择[6](P84)。他还提出了教师教学的措施,如提出真实的现实的问题,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好奇心和学习动机;提供可选择的各种学习条件、情境和目标,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选择;组织有探索性和创造性的活动等等[3](P147-160)。不难发现,罗杰斯的这些思想与大学研究性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探究性相通。
马斯洛(AbrahamMaslow,1908~1970)提出了需要五层次理论,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宿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指出人的需要呈波浪式地从低到高逐步走向自我实现。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自我实现”,也就是把自我中潜在的东西变成现实,使个人内部潜能得到最大实现。他认为,“创造性是每个人生下来就有的继承特质”[7](P243),但创造潜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后天的学习和培养,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开发学生的创造性,帮助学生实现创造潜能[8]。
罗洛梅(RolloMay,1909~1994)描述了健康人的许多特点,诸如自主性、真诚、富有创造性、选择、责任心等,这些特点的充分表现才是“人的全部自我”,它们发自人的内心深处。他还认为,每个人生而具有长成一个人的先天潜能,都会努力将其天赋潜能表露出来,以期臻于自我实现。在这里,他强调人的自主性、真诚、创造性等品质与大学研究性教学重视培养人的自主性与创造性相一致。
总之,人本主义教育理论的核心在于以人为本的教学。“以人为本”的教学从满足学生的最根本需求出发,通过尊重、理解、关爱来调动他们的激情与活力,使他们的能力得到最有效的发挥,以实现自身价值。大学研究性教学由于提倡并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索和创新精神、研究意识和研究能力,使学生的智慧和潜能更好地发挥和发展,因而充分地蕴涵了人本主义教育理论的精华。换句话说,人本主义教育理论是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二、建构主义教育理论
建构主义教育理论的提出可以追溯到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皮亚杰坚持从内因与外因的相互作用的观点来研究儿童的认知发展,提出了儿童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两个基本过程:“同化”与“顺应”。同化即个体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自己原有认知结构内的过程,顺应即个体的认知结构因外部刺激的影响而发生改变的过程。儿童的认知结构就是通过同化与顺应过程逐步建构起来,并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得到不断的丰富、提高和发展。在此基础上,科尔伯格在认知结构的性质与发展条件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研究;斯腾伯格和卡茨等人强调了个体的主动性在建构认知结构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并对认知过程中如何发挥个体的主动性作了认真的探索;维果斯基创立了“文化历史发展理论”,强调认知过程中学习者所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的作用。
反映在教育上特别是教学上,建构主义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其一,认识是由主体主动建构的,而不是从外界被动吸收的,即认识具有主动性;其二,主体在认识过程中,不是去发现对立于他们头脑以外的知识世界,而是通过先前个人的经验世界,重新组合,且建构一个新的认知结构,认识具有建构性[9](P224)。不难看出,建构主义的核心是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9](P237);教师在教学中就是为学生主动建构创造条件,帮助学生建构。也就是说,教师要“引出学生参与教学然后以学生的现有经验为基础帮助他们建构新的、更多合理的、更多正确的以及原则性的解释”[10]。
建构主义可分为认知建构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认知建构主义教学观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感觉或交流而被个体被动地接受的,而是由认知主体主动地建构的,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学生学习必须主动,主动建构实现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相应地,在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应创造条件让学生自主建构、主动学习。社会建构主义教学观认为,知识是由认知主体与他人共同建构的,是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学习是学习者通过与教师、其他学生和其他社会成员共同建构知识的过程,教学就是让学生与教师、与文本(教材)、与同学对话或相互作用[11]。可见,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具有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学的意义上,学生是教学的主体,离开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任何学习都是无效的;而在教的意义上,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教师的作用就在于明确学生的主体性,积极利用所有可能的教学资源激发、引导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促进学生学习。所以,这种理论不仅要求学生由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还要求教师要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6](P89)。
概言之,建构主义教育理论特别强调主动建构的重要性,要求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自主性,这些思想可以为大学研究性教学重视并倡导学生参与并投身于教学中、师生共同研究与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等主张或做法提供理论依据,因此,建构主义教育理论是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三、后现代教育理论
后现代主义是20世纪中叶以来在批判现代主义强调绝对理性、规范性、确定性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哲学思潮。它所推崇的“不确定性”、“可能性”、“多样性”、“对话”、“创造性”等核心观点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的基本精神相吻合。
首先,不确定性和可能性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相吻合。后现代主义者对其主张和贯彻的思想观点、原则表现出模棱两可、莫衷一是的态度[12](P17-18)。因为他们相信只要努力,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正是源于后现代主义无所畏惧和放弃自我的批判精神,它有勇气去探索一切可能性,并且使这种探索不仅停留在理论和言谈上,而且也表现在冒险的实际行动中[12](P44)。因此后现代主义者提倡探索,大学研究性教学也推崇探索,要求师生敢于批判,不懈探索、探究和研究。
其次,寻求差异性和多样性、推崇多元化,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相吻合。后现代主义者寻求差异性和多样性,倡导多元化,例如,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德里达的“解构”、“延异”策略、罗蒂的“后哲学”、费耶阿本德的“什么都行(everythinggoes)”的无政府主义方法论等,都体现了多元化、差异性和创造性的气质。这些与大学研究性教学在不同思想、文化中汲取营养,尊重差异与个性的主张吻合。
再次,推崇“对话”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相吻合。后现代思想家从学习是主体主动建构的过程和教育“是人对人主体间的灵肉交流活动”[13]出发,高度重视教学中的对话。在他们看来,对话的本质并非是用一种观点反对另一种观点,也不是将一种观点强加于另一种观点之上,而是改变双方的观点,达到一种新的视界[14](P7-8)。后现代主义强调不同个体间的对话与交流,培养人们“倾听他人”、“学习他人”、“宽容他人”、“尊重他人”的美德[15]。他们认为,对话是教学的应然状态,正如克林伯格所说,在所有的教学中,进行着最广义的对话,对话是优秀教学的标志[16]。在教学中的对话不是一种知识授受活动,而是一种平等的精神交流,因此,师生之间要重协作、求互补、促成长。大学研究性教学也关注对话,认为对话是建立在师生双主体平等与自由互动的基础上,以“沟通”、“理解”、“意义建构”为目的,重视双主体的平等互动与融合,在“对话”或合作中培养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
最后,倡导创造性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相吻合。倡导创造性是后现代主义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征。后现代主义者最推崇的活动是创造性的活动,最推崇的人生是创造性的人生,最欣赏的人是从事创造的人。大卫雷格里芬认为:“从根本上说我们是‘创造性’的存在物,每个人都体现了创造性的能量,人类作为整体显然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这种创造性的能量(至少在星球上如此)。我们从他人那里接受创造性的奉献,这种接受性同许许多多接受性价值(例如食物、水、空气、审美和性等)一起构成了我们本性的一个基本方面。但是,我们同时又是创造性的存在物,我们需要实现我们的潜能,依靠我们自己去获得某些东西。更进一步说,我们需要对他人做出贡献,这种动机同接受性需要及成就需要一样,也是人类本性的基本方面。”[14](P223)福柯十分重视创造,他认为人要做的是“不断地创造自己,将自己造就成一个自主的个体”[17]。后现代主义者承认每个人都有独特的创造洞见和价值,教学应保护、发展学生的创造性。大学研究性教学要发现和挖掘学生身上所有的创造潜能,并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和空间,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综上所述,后现代教学理论所推崇的这些观点和具体做法,给大学研究性教学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前进的道路,成为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四、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
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是一种古老的思想。古谚语中提到“活到老,学到老”。孔子自己“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愈矩”。列宁强调要“学习,学习,再学习”。陶行知也说过:“活到老,学到老,进步到老,追求真理到老。”1923年,英国学者耶克斯里出版了《终身教育》一书,成为最早提出“终身教育”名词的学者。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成人教育会议上,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P.Lengrand,1910-)在其报告中正式提出“终身教育”的设想,认为终身教育是完全意义上的教育,包括了教育的各个方面与各项内容,包括了教育的各个发展阶段的有机联系,并得到了国际成人教育委员会的肯定,联合国也以此作为教育的基本理念。1970年,朗格朗将其思想整理成文,并以《终身教育导论》为书名公开发表[18]。1968年,罗伯特M哈钦斯出版了《学习社会》一书,在对以往教育批判后,提出到20世纪末应实现新的教育和社会——学习社会[19]。在学习社会里,人们必须终身学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总干事琼克劳德帕耶说:“未来的经济繁荣、社会和谐都有赖于对人们的良好教育……贯穿终身的学习已经成为了丰富人生经验、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护社会和谐必不可少的因素。”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认为,在赋予教育重要的地位和崇高的价值的社会应该叫做“学习化社会”[20](P202-203),在这样的社会,“教育正在日益向着包括整个社会和个人终身的方向发展”[20](P200),因此“每个人必须终身不断地学习,终身教育是学习化社会的基石”[20](223),“唯有全面的终身教育才能培养完善的人……我们再也不能刻苦地一劳永逸地获取知识了,而需要终身学习如何去建立一个不断演进的知识体系——‘学会生存’”[20](P2)。报告还提出突破学校教育的狭隘眼界,把教育扩展到人的一生,使之成为每个人最基本的生存能力和整个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80年代以后,终身学习理论受到各国重视并逐渐传播开来。终身学习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终身教育。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3)提出的报告,终身教育的定义是指追求“解放”、“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的教育,它要使学生学会学习,要促使学生深思熟虑地学习,使学生意识到他们正在进行的学习,并能开发学生的思维[21](P11),教师要通过运用面向终身学习的教学策略,在促进学生终身学习中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布莱指出,如果要学生学会思考,就必须将学生置于他们必须进行思考的情景中……学会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就要给他们需要解决的问题[21](P74)。关于教学的求知范式(learningparadigm),他也主张,大学的目的不是转移知识,而是创造一种环境,提供种种经验,以促使学生自己去发现和构建知识,使他们成为能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学习共同体的成员[22]。
显然,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的这些主张体现了大学研究性教学的要义,构成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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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学论;历史自觉;教学论史;实践转向;理论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3)03-0063-06
迎着践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浪潮,面对学校教育中层出不穷的教学问题,学人们大声疾呼,教学论研究应该“转向”并“回归”教学实践,使教学理论“走下去”[1],只有实践才是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的“根基”与“原点”。[2]教学论作为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学科,研究者当然应该积极投身教学实践、有效回应实践中的教学问题,构建具有时代感和针对性的教学理论体系,而非关在象牙塔的书斋里“六经注我、我注六经”。教学论研究的实践转向为教学理论创新奠定了基础,教学理论创新又引领着教学论研究的实践转向。然而,教学论研究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转向”和“回归”实践?教学论研究者应通过何种途径使理论向着实践“走下去”?换言之,人们在教学论研究中能否脱离已有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就而纯粹基于当下实践中的经验或现象?黑格尔曾经告诫到,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不能脱离学科发展历程中已有的思想和成就,他以哲学研究为例,提出“哲学就是哲学史”[3]。
借用黑格尔的著名论断及其思想,在一定意义上,“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4],尤其是在强调“回归”教学实践的今天,教学论研究(包括教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研究)尤其不能脱离教学论史,两者无法彻底分开。从学科建设的角度而言,教学论研究者不仅要适应学科建设的内在需要和教学实践的发展方向,也需要顺应国内外教学理论研究的演进逻辑和趋势走向,对教学论发展的历史轨迹持有清醒的认识,具有一种学科建设的历史自觉意识;从研究者个体的角度来说,数学研究者不了解数学史不会妨碍他成为一名卓越的数学家,但教学论研究不同,其关注的是人生命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这些问题内容的丰富和复杂正是在教学历史发展过程中展开的。教学论研究者只有与以往的教学论学人进行不断的“对话”,才能真正进入这些问题并对它们作出自己的解答。对教学论史一无所知,一来就大胆提出一整套“自己观点”的“教学论研究者”,难以真正进入教学论研究的殿堂。[5]只有站在时代的高度,具有历史的胸怀与国际的视野,研究者才能明了和把握教学论的发展方向,贡献自己的力量。
因此,要深化教学论研究,必须具有强烈的历史感,在遵循历史规律的基础上选择教学论实践转向和理论创新的发展道路。那么,在历史自觉的意义上,“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的意蕴到底是什么?其价值何在?是否能够脱离教学论史而进行专业的教学论研究?并以教学论的立场和方式面向教学实践?能否离开教学论史而实现理论体系的创新?本文将深入分析并努力解答这些问题,以期在教学论研究回归实践、创新理论的过程中,人们能够切实推动教学实践和教学理论的持续发展,而不至于脱离历史、矫枉过正。
一、“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的意蕴
所谓“教学论史”,顾名思义,是指对教学论这门学科发展历程的探讨。它通过剖析历史上教学实践和教学理论的产生以及变革过程,探寻教学论研究的历史发展规律,为当下的研究提供借鉴。教学论是教学论史的总结,教学论史是教学论的展开。教学论史实际上是积累教学知识和学说的一种方式,它与教学论的发展有着天然联系:一方面,教学论的发展要基于以往研究者所提出的问题和积累的成果。翻阅教学论经典著作,无论是中国的《学记》或是外国的《大教学论》,会发现当下关注和研讨的教学问题并没有完全超出这些经典教学论著所涉及的范畴,教学论研究的对象都是教学论史中“相似的问题和相继的问题”[6];另一方面,教学论史研究无法脱离对教学论的整体思考及其具体教学问题的考察。对教学论史的梳理和阐释要以研究者的教学理念作为参照系,需要不断借鉴教学论的已有研究成果。因为教学“相当忠实地重视人类的历史过程;无论是历史的兴盛时期,还是衰败时期;无论是历史的进步时期,还是失望时期i也无论是历史的和谐时期还是冲突时期。”[7]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学论史的研究,不是为了发思古之幽情,不再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史”,它同时也是教学论的研究,是将论、史和现状相结合的探索,主要是为了现在。到了一定层面,对教学论史的梳理和阐释实际上已同教学论研究的阐发难以隔离,最终达成两者的整合与统一。因此,“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强调教学论研究中以“思想”呈现的“理论和实践”同“历史”之间的内在联系,即教学论是历史性的教学思想,而教学论史则是教学思想的历史。
教学论是由研究者在对教学实践的探索中和教学观念的构建中形成的理论体系,研究者自身的思维特征、关注的教学问题、继承的教学传统、生活的社会年代等都会对其提出的教学理论产生深远的影响。研究者个体对所处时代教学现象和问题的思考与探究,同历史上已有的教学思想、所处时代的教学思潮密不可分。从古至今的教学论研究者,都是在以时代的名义阐发个体的教学思想,同时以个体的身份讲述时代的教学思想。因此,教学论研究是以“时代性的内容、民族性的形式以及个体性的风格”[8]去探索人类社会中的教学问题,总是以一种历史性的教学思想形态而存在。从这一意义上而言,由教学思想所构成的教学论史,就是教学思想的历史。在这一历史当中,不同时代的教学论研究者在其学说中展现了历史性的教学思想及其所思考和探索的教学问题,推动着各类教学实践不断发展、各种教学思想相互碰撞,并呈现了理论形态的教学研究成果,从而构成了教学论持续发展的基石。每个时代的教学论研究,都必须建立在这些基石之上;否则,无论是普通学者还是学界大师都无法在教学论研究的道路上前行和攀登。
虽然中国近现代教学论的发展与引进西方的教学论分不开,但在研究当下中国的教学问题时,“那种认为中国古代缺乏系统的教学原理的观点”,完全照搬西方教学论的思想、或打算在教学实践研究中丢掉“历史包袱”和“理论负担”、一味“创新立异”的“雄心壮志”,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中国古代教学思想在学校教育类型逐渐多样化、层次结构日益复杂化的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教学论体系。”[9]“我国教学论遗产是非常丰富的。先秦诸子百家之言、《学记》和‘朱子读书法’等等之中所蕴藏的教学论思想,有许多是非常精辟的,至今仍放射出智慧的光辉。”[10]因此,如果刻意忽视或脱离这些传统教学思想,便难以真正掌握并有效解决当下的教学实践问题。研究教学实践的过程,也是与传统教学论思想不断“对话”的过程。
教学论史作为“教学思想的历史”,在发展历程中,任何一类教学论学说都不是某个研究者的“自圆其说”,而是同一时代或不同历史时期教学论研究者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其基础则是理解和掌握历史上已有的教学思想。对教学现象或问题的研究如果脱离教学论已有的历史经验和研究成果,就会因为缺乏教学论史的根基,而误将某种教学理论视为能够解答所有教学问题的绝对真理,甚至把一些早已被时代和实践所抛弃的学说,当作新颖的教学论知识。因此,在研究教学问题时,以“教学思想的历史”中“历史性的教学思想”为背景或参照系,便是不可或缺的前提。就当代中国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发展而言,从根本上来说乃是中国教学论史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国教学论研究的科学化发展绝不是、也不可能是全方位的西方化,而只能是对多元的历史传统和外来文化,做一番符合时代要求的历史选择与文化重构。因此,应正确认识到“教学思想的历史”中内在的历史根据和源头活水,这种意识就是教学论研究者的历史自觉。
就教学论中的专业概念和术语而言,某一“概念的历史并不总是,也不全是这个观念的逐步完善的历史以及它的合理性不断增加、它的抽象化渐进的历史,而是这个概念的多种多样的构成和有效范围的历史,这个概念的逐渐演变成为使用规律的历史”。尽管人们会分析、使用各种教学论概念,但对于专业性的教学论研究者和普通的教学研究者是不同的。在前者眼中,这些概念中积淀着丰富的教学论史,是教学论研究的基本元素;而对后者来说,教学论概念仅仅是教学研究中的词条而已。以对“教学”的界定为例,在普通的教学研究中,只是一个确定的“定义”和“结论”;在专业性的教学论研究中,研究者往往是在古今中外的视野与比较中思考和把握这一概念,“教学”既不是给定的“定义”也并非固化的“结论”,由此才成为各个时代研究者批判反思和创新发展的对象,从而提出了各种富有时代精神和文化气息的“教学”定义。人们在阅读缺乏专业性的“教学论”著作时,通常会发现一种惊人的相似性,即其论点是“独到的”,论据却是“教条的”,论证则是“独白的”。之所以如此,就在于作者不了解教学思想的历史,缺少自觉的历史意识和坚实的研究基础。因此,深入理解并正确把握“历史性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思想的历史”之间的关系,从而将教学论史作为教学论研究的基石,就显得特别重要。
二、教学论研究实践转向的历史自觉
以历史自觉的方式转向并回归教学实践,是以掌握已有的教学思想和理论为前提。在教学论研究中,“理论”并不是枯燥的条文和现成的结论,而是由历史性的教学理念和教学实践所升华而构成的思想体系。现代科学和现代哲学提出了一种共同的说法,即“实践渗透理论”、“实践负载理论”、“没有中性的实践”、“实践总是被理论‘污染’”等[11]。这就是说,教学论研究者怎样认识教学实践、看到怎样的教学实践、如何要求教学实践、期待怎样的教学实践、将把当下实然的教学实践变成何种可能的教学实践、如何评价变革后的教学实践,都离不开教学论史中已有的教学理论。因此,研究者在研究和变革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应该明白,正在从事的实践探索“渗透”和“负载”着什么样的教学理论?是一种拥有深厚文化历史积淀的理论,还是某种“时髦”的、或“过时”的甚至“偏狭”的教学理论?
教学作为一种培育人的生命成长与发展的特殊交往活动,是随着历史和时代的推移不断生成。[12]当下的教学实践固然是历史的积淀,但对于缺乏历史自觉的研究者来说,当下的教学实践可能只有未来没有过去,或者只明白教学有历史,但是教学的历史在他们头脑中仅是一个概念,与当下的教学实践并没有联系。这种研究者发展到了极致,便成为关注于“当下”教学实践的“教学专家”,而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专业的教学论研究者。教学论研究毕竟不是局限于“当下”教学实践的研究,当然也不是专注于“过去”教学实践或教学理论的研究,而是作为历史和现实连续体的教学实践与教学理论的研究。“历史”和“当下”在教学论研究中并非截然对立,因为教学论“历史的知识是关于心灵在过去曾经做过什么事的知识,同时它也是在重做这件事,过去的永存性就活动在现在之中。”[13]教学论如果缺乏“教学思想的历史”,其本身便难以成立,研究者不仅无从了解教学论的过去,更无法在前任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教学论建设和发展的水平,从而有效推进实践研究。
研究者主要是通过教学经验与教学理论两种方式观察、理解和探究教学实践。教学经验作为教学实践与教学理论的中介,教学理论是对教学经验的提升,通过教学理论探索教学实践,两者之间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正是这种“距离”的存在,教学理论研究才能超越表象思维和形式推理,从而全面地洞察教学实践、深层地反思教学实践、理性地剖析教学实践、有效地引导和变革教学实践。因此,当前人们对教学论研究“脱离实践”的批评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是,人们通常忽视了教学论研究到底以何种方式“面向”并“回归”实践,换言之,究竟是以教学经验的方式还是以教学理论的方式转向实践。部分研究者甚至对教学实践研究持有一种误解,即以探究教学实践之名,往往只局限在“经验”或“表象”,而非教学论的层次上提出、思考和解答教学问题,并冠之以“叙事研究”或“行动研究”的名号。这种缺乏批判反思的“经验研究”或“实证研究”,缺少深厚的教学理论基础和扎实的教学理论探究,把教学实践研究变成“调研(实验)数据的堆砌”或“教学(经验)案例的总和”,[14]因而无法对教学实践做出应有的理论把握与提升,将实践与理论、现状与历史相对立,刻意限定研究的视野与范畴,就“实践”论“实践”。
例如,当前我国教学论学界正积极呼吁开展“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学术研究[15],这对于突出教学论研究的中国本土特色与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但有研究者将“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教学论研究狭义地理解为继承中国的传统教学思想、关注中国特有的教学问题。“中国不是孤立的中国,不是地球中的孤岛。”[16]实际上,当人们从国内外教学论史的视野看待这一问题时,便会感受到“中国特有的教学问题”实际上是当前中国所面对的世界性教学问题,以及研究者以何种方式解决世界性教学问题,而并非地域意义上在中国的教学实践场域中所发生和存在的问题。因此,教学论研究的实践转向一方面要强调教学思想有效转化为教学实践,另一方面也应重视教学实践积极向教学思想趋近。因为教学思想对于人们观察和解释教学实践问题、理解和变革教学实践方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价值。“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当代中国教学论研究,不只是要实践地“面向”世界、现代化和未来,更要以理论的方式“面向”世界、现代化和未来,从而在教学论研究历史自觉的意义上反映和表达中国教学实践的传统与特色,塑造并引导中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未来。
三、教学论研究理论创新的历史自觉
教学理论是教学论的构成与实体,其生命强度和发展趋势事关教学论学科的生死存亡。但在当前,随着教学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反理论倾向”的露头,教学理论无用论甚嚣尘上,教学理论的生存空间受到空前挤压,生存危机接连浮现。有学人分析指出,教育教学理论正处于“萎缩、退化”之势。[17]在这一“危机”下,为满足社会发展和学校教育的需要,教学论研究者胸怀历史、立足实践,切实推进教学理论创新就显得尤为急迫和重要。教学理论的创新需要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获取丰富的教学理论资源;二是发现教学理论中存在的矛盾。只有获取相应的教学理论资源,才有可能发现其中存在的理论矛盾;而发现了已有教学理论中的矛盾,才能优化并合理运用相应的理论资源。正是在获取教学理论资源和发现教学理论矛盾的双重互动中,教学理论的创新才能得以实现。
(一)以理论的方式探索教学问题
实现教学理论的创新,教学论研究者必须首先以理论的方式洞察并剖析所处时代的教学问题。学校教育充满着错综复杂的教学问题,涉及教学制度、教学政策、教学领导、教学目的、教学价值、教学模式等不同领域。虽然侧重点不同,但都属于促进人的生命成长与发展的教学问题,既不能仅仅凭借某个教学工作者或研究者的“经验”、“思考”或“独创”来解答,也不能只依靠“调研(实验)数据的堆砌”与“教学(经验)案例的总和”来论证,而是需要以建立在通晓教学思想的历史和成就基础上的教学理论思维为基础,才能在历史自觉的层面上达到对当代教学问题的全面洞察、深层把握、批判反思和有效变革。离开以“教学思想的历史”为基石的教学理论“创新”,既经受不住“教学思想的历史”的追问,也难以接受所处时代教学实践问题的考验。
(二)掌握教学理论的内外部冲突
教学理论创新,还需要教学论研究者在对所处时代教学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时,一方面重视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的外部冲突,另一方面深刻掌握各种教学理论之间的内部冲突。由于教学论研究者身处不同的社会文化、继承不同的教学传统、面对不同的教学情境,这些差异较大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背景或导向,通过研究者对教学实践和已有理论成果的研究,构成各种理论形态的教学论学说,进而成为人们观察和思考教学实践的教学理论。例如,教学论研究者在探讨基础教育改革中的“教学启发”、“教学对话”等主题时,无法回避西方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夸美纽斯、洛克、卢梭再到康德、赫尔巴特、杜威等人的教学思想。一个中国学者研究这些问题时,不仅要重视国外经典的教学理论和学说,更无法回避从孔孟、老庄、朱熹到程端礼、朱孔文、俞子夷、陶行知等学人的教学思想。离开对这些教学理论资源的关注和反思,就难以深刻地提出和研究教学问题,更谈不上教学理论的创新。
(三)化解教学理论资源中的矛盾
在把握教学论研究内外部冲突的基础之上,研究者应“从内向外看,由下往上看”[18],发现教学理论中存在的矛盾,以新的理论去突破和解决存在的矛盾,正是在不断发现和扬弃教学理论矛盾的过程中,教学论得以持续发展。忽视教学理论资源中的矛盾,缺少教学论史的深厚积淀,教学理论创新将始终是纸上谈兵。当然,发现和把握教学理论资源中的矛盾无法一蹴而就,研究者不仅需要长期艰辛的教学文献积累,更需要灵活扎实的教学创新思维和能力。比如,布鲁纳在继承杜威教学思想的过程中,客观地扬弃了杜威建立在“做中学”基础上的实用主义教学理论中存在的矛盾,诸如缺乏系统性、过于生活化等,根据当时美国社会发展和教学实践的新形势,构建了结构主义教学理论。在教学论史的意义上,正是由于布鲁纳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获取了杜威教学论的理论资源,真实地发现了其中的理论矛盾,并以变革教学现状的历史自觉面向教学实践,才提出了一套具有特定历史意义的结构主义教学论学说。
综上所述,要使教学论研究保持必要的实践张力与理论动力,必须将“教学思想的历史”纳入研究视域。因此,倡导教学论研究的“历史自觉”以及“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并非刻意标新立异,也不是反对教学论研究“回归”实践、实现理论创新,更非把教学论归结为教学论发展的历史或把教学论研究限定为对教学论发展历程的探索。其真实意蕴,是坚持教学论研究的历史自觉,避免将教学论研究(尤其是教学实践研究)与教学论史研究相互割裂,将传统经典教学思想有效地纳入当代教学论的研究范畴,从而在教学论研究的“历史”同“理论与实践”之间,建立起一种互动对话机制和思想交流平台。“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这个命题的真正价值,并不是要刻意凸显或夸大教学论史在教学论研究中的地位,更不是要以研究教学论史替代对当代教学实践问题、现象及其规律的探索,而是强调在教学论研究逐渐转向实践并积极创新本土教学理论的时代背景下,应避免将教学理论误认为教育家教学思想的罗列、教学文本的堆砌以及教学经验的总和。教学论研究的生命力,源于在教学论史的基础上,通过对教学实践的深入探究,不断丰富和创新教学理论。因此,只有理解和把握“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的真实意蕴与核心价值,才能实现以教学论历史自觉的方式面向和创新教学实践与教学理论。这种研究转向,要求从事教学论研究的学人深长思之、谨慎行之,在思想上悬置对域外流行教学思潮或研究模式的盲目崇拜,在实践研究中合理运用科学方法,避免对“实证”、“数据”、“经验”和“案例”的痴迷,让自己置身教学发展的历史情境之中,从历史源头开始,顺流而下,按照中西传统教学思想的内在理路,去呈现其所包含的教学思维方式、教学价值体系、教学知识性质等在内的完整的“教学思想的历史”,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血脉联系才能在教学论研究中重新贯通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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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超越论的现象学;第一哲学;现象学还原;共主观性
胡塞尔的《第一哲学1923/1924》构成了从1913年《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理念》到1929年《笛卡儿式的沉思》之间他的思想进程中现象学发展的里程碑和高峰;正如胡塞尔在1923年8月31日致茵加登的信中所说的,这是一个在现象学意义上并具有“第一哲学沉思”形式的哲学体系之构想,这些沉思作为“开端”,一定会从根本上开启真正的哲学。
胡塞尔在这里将他的超越论的现象学哲学称作“第一哲学”,是要强调,它是一种由最终根源奠立的普遍科学之开端部分和基础部分,它正是要研究那些最初的东西和自身包含一切存在与真理之起源的东西,即超越论的主观性(transzendentale Subjektivitit),纯粹的自我。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又称“第一哲学”为“考古学”。第一哲学将严格科学的哲学当作最高目的理念。这种严格科学的哲学是彻底有根据的哲学。它是以确定的绝对自明的基础为根据,按照最严格的方法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
《第一哲学1923/1924》由上卷《批判的理念史》和下卷《现象学还原的理论》两卷组成。上卷《批判的理念史》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是对超越论的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历史导论。在其中,胡塞尔按照由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对诡辩哲学的反应中产生的,并作为内在的主导目的决定以后科学发展进程的哲学目的理念,对哲学的历史进行了批判的考察。根据这种哲学理念,哲学应该是由认识者对他的认识成就进行普遍的和最后的自身考察,自身理解,自身辩护而来的认识,或者说,哲学应该是绝对证明自身正当的科学,而且应该是普遍的科学。在这种批判的考察中,使胡塞尔感兴趣的是历史上对作为认识之统一来源的超越论的主观性的认识。考察要揭示贯穿于数千年哲学史中的动机之统一。这种动机作为发展的推动力,存在于一切想要成为真正的哲学,想要获得真正哲学方法的哲学之中。胡塞尔说,对于历史上的哲学的进步来说,决定性的转折在于,从前想要成为科学的诸哲学之所谓的科这里提到的哲学史上统一的动机,在胡塞尔看来,就是追求严格科学的哲学,追求绝对证明自身正当的哲学之理想,而在其历史的具体实现过程中,这种动机就变成了追求实现超越论哲学之理想的各种不同尝试。胡塞尔的理念史批判正是针对这些尝试之成就与问题的。
在古代怀疑论哲学中,胡塞尔就已经看出了超越论哲学最早的倾向。古代的怀疑论哲学就已经以“超越论方式”将实在的宇宙,一般可能的客观性全体,当作意识的一般对象来考察了,它第一次实现了从朴素地专注于呈现着的对象向反思态度的转变,使进行认识的意识作为实行超越论功能的主观性进入到人们的视线中。古代怀疑论通过将科学的目的理念追溯到进行认识的主观性,将真实的存在本身追溯到科学真理,并追溯到认识真理的主观性,而使当时新发现出来的实在宇宙与主观性之本质关联所带有的不清晰性变得清晰可见。因此它具有划时代意义。
在苏格拉底哲学中,胡塞尔看到了理性批判的萌芽形式。苏格拉底的伦理学批判正是回溯到一切正当性的最初源泉,即确真的自明性(apodiktische Evidenz)。他第一个认识到理性的普遍方法的必要性,并认识到这种方法正是一种以确真的自明性圆满实现的进行澄清的自身沉思。他第一个认识到纯粹的和普遍的本质之自身存在。这种本质能够在普遍的和绝对的直观中,自身呈现出来。苏格拉底的方法是通过本质直观进行彻底澄清的方法。他要求用由这种本质直观而来的普遍理念对道德生活进行正当性证明。
胡塞尔给予柏拉图哲学以最高评价,称柏拉图有关严格科学的基本思想决定了欧洲文化发展的本质特征和命运。在柏拉图那里已经有了“全部科学的总体”这个概念和“普遍科学的统一”这个概念,而这所意味的正是新的哲学。这种新的哲学的理念就是要成为绝对证明自身正当的科学,它力求在每一个步骤和每一个方面都达到最终的有效性。在这里已经有了关于这种哲学之必然奠立和已经必然划分为“第一哲学”和“第二哲学”两个等级的概念。柏拉图将存在者看成是意义,并且认为,只有确真自明的被给予之物才可作为真理来认识。柏拉图第一个从诡辩哲学的悖论中看出了属于哲学之理念的真实存在、真理和认识活动三者的本质联系。柏拉图的辩证法就是认识论。它是第一个科学论,并第一次使科学成为可能,正是因此它是科学之历史的起源。柏拉图意义上的科学不是一般的认识,而是这样一种认识,它要求对它的每一个论断,每一个论证步骤,都能够作出普遍原理的说明。
关于近代哲学,胡塞尔认为,它的发展的最深刻意义,就是要以一种新的更严肃的主观主义,一种以理论上最彻底的,最认真的态度绝对证明自身为正当的主观主义,即超越论的主观主义,克服那种否定客观认识和客观科学之可能性的、似是而非的、不严肃的、轻率的主观主义。
胡塞尔说,近代是从笛卡儿开始的。笛卡儿是哲学的真正开始者。在超越论哲学的历史上,胡塞尔给予笛卡儿以最高的评价,称笛卡儿是一切真正的超越论哲学之父。笛卡儿以他的《关于第一哲学的沉思》为哲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方向。笛卡儿发现了一切真正哲学之开端的基本形式。笛卡儿认为哲学应该成为绝对证明自身为正当的普遍科学。哲学所思考的是普遍的绝对的认识之正当性证明的方法,它拟定这种方法,并论证这种方法的正当性。笛卡儿第一个试图从理论上满足作为怀疑论论证之基础的无可争辩地为真的东西,并第一个从理论上占有了即使是最极端的怀疑论也要以之为前提的,并在以怀疑论进行否定时要返向地联系于其上的最普遍的存在基础,即对自身毫不怀疑的进行认识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他将超越论的自我看作是一切认识的根源,看作是真正的哲学应该借以实现系统的绝对可靠的发展之“阿基米德点”。正是笛卡儿的这种对超越论的主观性的发现,才使超越论哲学得以开始。但是胡塞尔说,笛卡儿本人并没有了解这种发现的真正意义,他对于超越论的意识科学毫无所知,他完全囿于客观主义的先入之见中。
胡塞尔指出,如果说笛卡儿在追求一种作为绝对被奠立的,绝对证明自身为正当的科学体系的真正的真实哲学时,偶然发现了认识问题,并要求一种应该先行于一切真正科学的有关知性的理论,那么洛克正是想要真正阐明这种理论,而且正是为了这样的目的。洛克的新颖之处正是他将我思当成课题。洛克在其“观念”学说中就预见到了超越论的直观主义。洛克的哲学不仅按照它的原初形式,而且按照它以后继续发展成内在哲学的形式,都是通向真正的方法之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洛克是按照自然主义的观点行事的,在洛克那里,自我是预先给予的世界之中的心灵。
胡塞尔认为贝克莱是近代最彻底的、并且事实上是最有独创性的哲学家之一。他是近代经验主义和近代心理学最伟大的先驱者。正是贝克莱第一次系统地尝试使在进行认识的主观性中构成实在世界(物理的世界,动物和人的世界)成为理论上可以理解的。是他第一个提出了关于外在性作为纯粹自身封闭的意识内在性之现象的基本理论。贝克莱有关他人的身体与他人的精神生活的理论,是第一个以内在性为根据而建立的有关超越性的理论。当然,贝克莱仍囿于洛克的白板论的自然主义。
胡塞尔在休谟的《人性论》中看到了有关纯粹现象学的第一个构想,尽管它具有纯粹感觉论和纯粹经验现象学的形态。胡塞尔认为,在休谟的理论问题提法中第一次呈现出一些可以看作是新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之预备形式的问题。休谟式的实证主义是怀疑论的完成,同时又是迈向超越论的基础科学的决定性准备步骤。休谟式的心理学是对于有关纯粹意识之被经验物的科学之第一次尝试,是第一个具体的和纯粹内在的认识论。在超越论哲学的历史中,是休谟第一个通过具体内在的分析,通过对于内在领域的实际研究,寻求解答关于超越的客观性如何在纯粹的主观性中,在纯粹意识中被构成,以及与此有关的认识如何可能等问题。几乎在休谟所有的论述中,都能够同时看到现象学的关联。尽管在休谟的怀疑论中没有一个命题能从科学上得到真正支持,但它却是一种直观主义的和内在的哲学,因此是真正的直观主义哲学,即现象学的预备形式。但是休谟的怀疑论只能导致一切哲学和科学的终结,而且休谟也同样陷入自然主义之中。
胡塞尔认为,莱布尼茨是近解了柏拉图理念论之最深刻的最有价值的意义,并据此将理念认作是在特殊的理念直观中自身呈现之统一的第一人。对于莱布尼茨来说,直观作为自身呈现的意识,就已经是真理的和真理之意义的最后来源,任何以纯粹自明性看到的普遍真理,都具有绝对的含义。莱布尼茨在对单子的根本特征进行研究时,把握住了意向性的根本特征,但是对这种特征作了形而上学式的理解,他没有认识到,意向性能变成科学上可以理解的,并可以是科学研究的课题。莱布尼茨系统地构想了一种有关作为意识生活的主观并在自身中构成客观性的那个自我之纯粹的和绝对必然的本质的科学,认为以绝对自明性看到的自我之本质特征要求一种完全是绝对的意义。他将这种有关自我之本质的科学认作是一切一般认识和科学之最终根源性(这种根源性的先验性Apriori是一切先验性都在其中在更高阶段上被构成的最深刻的先验性)的科学。但是胡塞尔指出,莱布尼茨的哲学仍是朴素的和客观主义的,在他那里,世界是在自然意义上被给予的,并且是按照自然的真理被认识的。
胡塞尔也给予康德的哲学以最高的评价。他说,康德在哲学史上无与伦比的重要性,就在于人们谈论得很多却理解得很少的对于世界之意义解释的“哥白尼式的”转向,同时又在于他建立起一种全新的科学—超越论的科学。他将这种科学看成是对于世界的意义之严格科学解释的唯一形式。胡塞尔认为,康德的超越论哲学是对全部哲学思想方式的革命,它标志哲学研究的一种全新的形式和一种新式的哲学理论类型。康德是将超越论哲学引入真正可实行的理论形态中的第一人。康德实际上拟定了科学的超越论哲学之最初的体系,拟定了一种关于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中建立真正的客观性之原则可能性的超越论的科学的理论。康德的哲学是从自然的认识方法向超越论的认识方法转向,从实证的或独断论的世界认识和世界科学向超越论的世界认识和世界科学转向在历史上的第一次实现,是将自然,直观的自然和数学自然科学的自然,作为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之内在性中被构成的构成物而从理论上加以理解的第一次尝试。因此康德的超越论哲学构成了向超越论现象学过渡的一个环节。但康德只是超越论哲学的开路先锋,而不是它的完成者。
胡塞尔对康德的哲学进行了严厉批判,认为康德的理性批判以独断论的客观主义为基础,到处都运用了超越的形而上学的假设。康德不知道现象学还原。他陷入令人捉摸不透的人类学主义。他将人的主观当成心理能力的主体来讨论,将心灵和人格性的主观看作是与现实的意识相符合的超越物,表明他仍停留于心理学主义的立场上。总之,康德的理性批判是与认识本质固有的意义相矛盾的,它完全属于科学的认识论之前形态,本身并不是科学,即使按照可以作为科学之最微小的开端来看,也不是科学。
尽管有这些严厉的批判,胡塞尔并不否认自己的哲学与康德的哲学之间的联系。他说,尽管他自己的现象学从起源上就不是由康德及其学派直接决定的,但必须承认,它是一种将康德的研究之最深刻的意义付诸实际行动的一种尝试。
可以看出,胡塞尔的理念史批判完全是从他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的超越论现象学哲学观点出发的,其批判的范围也严格限定于历史上可以看作本身具有超越论哲学之倾向、萌芽,或某种预备形态的哲学。这种批判一方面展示出在哲学史发展中处于预备阶段中的超越论哲学所呈现的各种形态和所取得的各种进步,另一方面,也揭示出这些哲学的不足与缺陷,表明它们由于根本的不彻底性而陷于客观主义,人类学主义,心理学主义,一句话,陷入自然主义。因此这些哲学没有一种是真正的超越论哲学。而根本的原因是它们都不知道现象学还原的方法。这种批判的积极结果,就是引发了胡塞尔要重新开始的动机,即开始从根源上建立真正科学的哲学,即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
那么胡塞尔的哲学与这些历史上的哲学处于一种什么样的联系之中呢?
古代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关于严格科学的哲学之理念,显然是胡塞尔哲学的一个来源。
就近代哲学而言,胡塞尔把他的哲学思想发展与历史上的哲学之联系归结为两条路线。他吸取了笛卡儿《沉思录》和洛克《人类理智论》的最内在的意图,这为他的现象学发展之可能性创造了前提。他一方面吸取了洛克心理学之合理的最内在核心,另一方面吸取了笛卡儿关于被绝对奠立的普遍科学之合理意义,以及为它服务的向超越论的自我还原的方法之目的设定的合理意义。在这些动机的共同作用中,他将被澄清了的经验的自我还原为超越论的自我,也就是将洛克的纯粹心灵的经验还原为超越论的经验,使超越论的主观性变成直接经验的领域,并变成经验研究的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超越论研究是由心理学的描述的研究和发生学的研究产生出来的。这是胡塞尔思想发展的一条路线。
胡塞尔思想发展的另一条路线,是从莱布尼茨的动机出发的,而且是从莱布尼茨的柏拉图式的动机出发的。洛克对于柏拉图理念学说的解释对他的影响,与这条路线有联系。由此产生出一种柏拉图主义。将对于莱布尼茨作为“形式存在论”的普遍意义之再发现,以及莱布尼茨关于每一个对象领域都可以直观地获得的先验科学之要求(又是对于旧的莱布尼茨的动机之再发现),前后一贯地转用到心理学和超越论哲学领域,就产生出对可以用本质学方式实行的纯粹心理学和超越论哲学的必然认识。布伦塔诺对意向性的重要发现,对于这种哲学的真正实行提供了一种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但是布伦塔诺在对意识领域之理解中,仍束缚于普遍的自然主义,因此并未达到意向分析和意向描述的真正的方法。
所有这些有时被胡塞尔从一个侧面追求的动机(但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是彼此相互联系的),最终导致一种以越来越高的自信为自己辩护的有关超越论的主观性的严格科学,即超越论的现象学。
胡塞尔由上卷《批判的理念史》的历史批判得出,哲学按照理念本来应该是绝对证明自身正当的科学,但是历史上的哲学由于所指出的种种原因,并没有实现这种理念。胡塞尔由历史的批判还得出,一切正当性证明都在进行认识的,并能以超越论的纯粹性把握的主观性统一中有其最后的来源。因此哲学需要重新开始。因此需要一种有关超越论的主观性的科学,一种有关根源的科学,一种“第一哲学”。一切真正的科学都必须从这种科学中寻求它们的全部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它们的一切方法的,一切其它原则的最后来源。其它的科学由于它们的最终来源领域的这种共同性,本身必然呈现为这门唯一哲学的分支。但是历史上没有一种哲学是这样的哲学,只有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才会成为这样的哲学。在这样获得了超越论现象学之预备性概念—最普遍的目的理念—之后,胡塞尔就要开始单独实现这个目的理念,就是说,使符合这个目的理念的哲学———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从其最初的开端起引致现实的生成。该书下卷《现象学还原的理论》就是要完成这项任务。
下卷虽然讨论的是方法问题,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对现象学还原方法的讨论建立一种超越论的现象学形态的“第一哲学”,因此它涉及到了胡塞尔哲学的广泛内容。胡塞尔之所以将重点放到现象学还原的方法上,可能是出于以下一些原因。首先,一般来说,方法的构想与论证是哲学本身的本质部分。哲学按照其固有的意义,只有借助于一种能够从科学上进行最后辩护的思想而构想和论证的方法,才是可能的。哲学只有就其普遍的方法之系统形态达到最高的和最后的意识上的清晰性,才能获得真正的和真实的存在。其次,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是一种全新的反思方法,是完全不同于自然态度的“非自然的”态度。自然态度的生活是专注于世界,忘我于世界的生活,而这种非自然态度的生活是一种彻底的和纯粹的对自身思考的生活。它要求系统地摆脱自然的现世主义态度,使一切世间东西都超脱世间性并将它们提升到纯粹的主观性。正是因为它的这种非自然的、非世间的超越论的性质,在自然的世间的生活中并没有关于它的任何提示说明的样板。因此给人们的理解造成了严重困难。除此之外也许还有一种更具体的原因,即为了弥补此前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理念》一书中对还原论述的缺陷。胡塞尔说,在那里采取的“笛卡儿式的还原的道路”虽然好像是通过一种跳跃就已经达到超越论的自我,但是因为这个自我毕竟缺少任何预先的说明,看上去是内容空洞的,因此人们就不知道由这条道路会得到什么,甚至不知道如何会由此获得一种对于哲学具有决定意义的,完全新式的基础科学。因此,正如对该书的反应所表明的,人们很容易就屈服于本来就很具诱惑力的朴素的自然的态度,并且在一开始就立即倒退回这种态度。由于这些原因,全面阐明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就成了一项迫切的任务,因而也成了该书下卷的主要课题。而且正如该书编者在“编者导言”中说的,从1920年起,胡塞尔关于现象学“根本问题”的思考就已经集中于“通向还原的道路”了。为方便读者理解,这里就下卷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一简要说明。
一、普遍的科学哲学之理念,绝对正当性证明原则和确真自明性原则
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所追求的目的理念,是普遍的科学哲学,而他所遵循的原则是绝对正当性证明的原则和确真自明性的原则。
胡塞尔说,哲学的彻底精神使它本质上不同于任何停留于朴素性之中的其它文化信念,哲学从根本上反对一切朴素性,并试图通过克服一切朴素性而获得最终真理。一切实证科学由于没有从理论上研究被认识客体的起源(认识活动之赋予意义,确立存在的功能),没有研究进行认识的超越论生活和有所成就的活动,因此是朴素的,抽象的,片面的。即使是将主观性及其认识活动当成课题的心理学,也是如此。因此,面临开始的哲学家,对以前以朴素的实证的态度获得的一切认识成果、真理、理论和科学,不再满意了。于是对于继承下来的哲学和科学的朴素性的批判就成了第一哲学的沉思之最初的和必然的部分。这种批判,一方面使人们认识到,以实证主义精神建立完全是直向地指向世界和一切可认识物之绝对意义的科学与哲学,是根本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将人们的目光引向一切认识成就的根本东西,引向形成意义和有效性的意识的主观性,引向进行认识的和有所成就的认识活动和被认识的存在之间的相互关联。因此使人们能够预期一种新式的科学和哲学,一种返向地指向作为一切进行认识的理性和理性形态的,作为一切科学的根源领域的“超越论的”主观性的科学。由此获得一种作为普遍的和绝对的科学的有关这种原初提供根据的主观性的普遍的科学哲学之理念,并由这个哲学理念之可理解性中产生出绝对正当性证明之原则。开始的哲学家只想要绝对被证明为正当的、系统的和普遍的认识。他必须对这个目的之意义和实现这个目的之可能性进行思考,而这些思考的内容就构成通向哲学之路的必然的开端,并形成方法之基本部分。哲学本身的内容正是从这种方法的运用中,作为被绝对证明为正当的理论之体系产生出来的。因此胡塞尔说,这种普遍的科学哲学必须将绝对正当性证明的原则放到前面,要求在最严格意义上遵守这个原则。它要求哲学的确信应该是绝对自明的确信,是一种进行看的确信,一种绝对自身给予的确信,并将自身给予的绝对的最佳值看成是一切判断,一切意见之正当性的最后标准。这就是有关认识和合目的活动之方法上的第一原则,即自明性原则。
但是一切自明性又必须作为自明性而证明自身为正当的。在反思的意识中,将在判断的确信中被意指的意义内容的诸成分,与自身给予之物的诸成分比较,就意义内容的诸成分之被充实程度逐一检查。得到完善充实的成分被称作具有切合的自明性。(Adaguatel Evidenz)切合的自明性的特征是,这种由绝对自身给予而被把握的东西不可能是非存在或可疑存在。因此这样的自明性又被称作确真的自明性。
切合的并因此是确真的自明性这个指导原则,是认识的正当性证明之“形式的”而且实际上是不可超越的理想,也是哲学开端的指导原则。针对开端本身的考察涉及的正是询问作为最初的自明性必须获得的那些切合的自明性,因此所涉及的是要获得被规定用于整个哲学建筑之基础的那些被证明为正当的认识之基本领域,即超越论的主观性。实行现象学还原正是为了获得这个具有切合的自明性的基本领域。
二、现象学还原的两条道路
对现象学还原方法的论述是该书下卷的中心内容。胡塞尔在这里提出了现象学还原的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通过对世间经验的批判通向超越论主观性的道路,由于这条道路只不过是对在笛卡儿的最初几个沉思中隐藏的(而且也是对笛卡儿本人隐藏的)深刻内容的澄清和强调,胡塞尔又称它为超越论还原的笛卡儿式的方法。第二条道路是胡塞尔称作由心理学还原而通向超越论现象学还原的道路。下面就这两条道路分别作一些简介。
(1)第一条道路:通过对世间经验的批判通向超越论主观性的道路
胡塞尔是由探讨外部经验是不是切合的知觉这个问题开始的。他通过对个别空间事物的知觉结构,全面联合的总体知觉结构,以及处于连续进展之中的知觉过程的结构的分析指出,由于其本质结构的缺陷,世间的经验不可能达到切合性。他说,每一个别知觉一方面具有在它当中真实地被意识到的诸规定内容,另一方面又具有一些空的附带意指和预先意指的内容,这后一种内容并不是真正自身给予的。被知觉的空间事物总是依赖人们的经验的继续证实,而经验只能由经验证明自身的正当性,而且始终只是假定地证明为正当的。由于知觉本身的这种普遍本质结构,知觉的不切合性是不可消除的。因此空间事物性被给予之物的不同存在甚至非存在是无限可能的。
全面联合的总体知觉之普遍的连续性使我们持续地意识到一个统一的世界。但是外部知觉活动的连续的流事实上是以连续校正的形式进行的,通过校正消除一切不和谐而达到和谐,使人们总是能够意识到一个同一的世界在此存在。但是,尽管迄今为止普遍的世界知觉一直是以这种和谐统一的方式进行的,并不能保证今后一定会继续这样进行。这种和谐统一的结构也可能会解体,因而为世界根本不存在留下了可能性。因此根本谈不上世界确真存在的必然性。
不仅个别的知觉和全面联合的总体知觉的结构有这种偶然性性质,而且连续进行的知觉过程之普遍结构也具有这种偶然性性质。每一个知觉作为对事物的知觉都随身带有对未来一致的过程或通过可能的校正达到一致的过程之预期,就是说,相信知觉以后仍继续以这样的方式进行。这是世界知觉连续进程的普遍结构。但这是一种单纯经验上的相信,因此可能得不到证实,前后一贯的校正过程的结构可能会解体。因此世界的实存是十分可疑的,世界可能是一个单纯的假象。
在这样完成了对世间经验和世界实存的批判以后,胡塞尔就将这种批判的结果用于哲学的目的。他说,这种批判的结果表明,世界并不需要存在,不需要曾存在过,也不需要今后存在。开始的哲学家作为首先想到的开端将一切科学普遍推翻之后,呈现给他的就是这个认识:“我在”;还有这个认识:“世界存在”。但是世界的存在是在完全不切合的经验中被给予的,因此世界的存在也必须包括在普遍的推翻之中。那么“我在”的情况如何呢?
胡塞尔说,如果假定这个世界不存在,那么作为世界之部分的我的身体也不存在,因此作为人的我也不存在,于是就什么也没有剩下。然而被所有这些当作前提的知觉世界的活动却存在,并且我本身作为知觉活动的主观和世间的知觉活动在其中进行的整个具体的心理生活的主观,连同我的全部生活都存在,并且仍是我之所是。因此,如果我的经验的客观世界被消灭了,那么我,经验这个世界的纯粹的我,并没有因此被消灭。因此必须区分:在世间的自身经验中,知觉上原初给予我的人的此在,和在超越论的自身经验中,在纯粹反思的自身经验中,原初给予我的超越论的此在。在世间的自身经验中,我是心灵和心灵的自我,它属于被经验到的身体,这个自我会和身体,和世界一起消失。而纯粹的或超越论的自我并不随世界的消失一起消失,它并不拥有由我的世间经验而来的实存的意义,它的确不是什么世间的东西。我的纯粹的自我及其进行经验的生活仍然有效,它是我的考察得以进行的整个基础,如果抛开这个基础,我的考察就会是绝对无意义的。
这种对世界的排除,就是实行现象学还原。胡塞尔说,揭示超越论的主观性的方法根本是必不可少的。单纯的反思,不管多么完善,如果没有这种方法,就仍是自然的心理学的反思。在自然的平淡的生活中,没有理由要超出这种自然的态度。但是如果在我朴素地实行世间经验时,我赋予世间经验的那种有效性不起作用了,我将这个世界完全勾销了,那么这种超出自然的态度就成为必然的了。这时保留下来的就只是我的经验这个世界的自我和我的生活本身。因此在这里就是:“我存在,当我经验着这个对世界的经验时,我存在。”即使没有任东西存在,并且不管世界和人等等是否存在,这个进行经验的生活都存在,我的生活都存在。只不过这是一种超越论的生活,在其中实行的是将世界排除的态度。于是超越论的主观的存在及其生活领域就被作为超越论批判的课题揭示出来了。
(2)第二条道路:从心理学还原通向超越论还原的道路。
胡塞尔说,建立在被经验的世界可能不存在这种证明之上的笛卡儿式的还原,只具有一种有限的结果。它通过设定被经验的世界不存在,将目光仅仅指向作为进行经验的,此外也作为未被这种不存在涉及的主观性的主观性。因此这种方法必须得到进一步扩展,以使任何有关世界的思想设定完全失效,也使任何理想的对象性东西完全失效。为了划定超越论的主观性的整个范围,必须做一些补充的研究。只当这种研究结束,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本身才能作为一种成熟的方法建立起来。这条新的还原道路,即从低级阶段的单纯现象学-心理学还原有步骤地上升到高级阶段的超越论还原的道路,具有一种巨大的优点,即它向我们展示出对主观东西本身的结构(悬搁的可能性就是基于这些结构)之最广泛最深刻的理解,并提供了对主观性的纯粹意义之最深刻理解。因此胡塞尔说,它不仅提供了现象学还原的方法,而且同时还提供了一种现象学的还原的现象学。
这条新道路从那个实行随便什么行为并以自然方式与随便什么意向客体关联的自然的朴素的自我出发,对每一个别行为实行一种类似于在笛卡儿道路上针对世界与世界经验实行的悬搁。在这里进行反思的自我有可能在以自然方式实行反思时同时就变成漠不关心的自我,他排除对被反思的自我之当下兴趣的一切参与,禁止在这个方面进行的批判和认识中指向真实存在的一切企图。于是这个进行反思的自我在这样的悬搁中就发现了现象学上纯粹的行为,但这种纯粹性尚不是超越论意义上的纯粹性,而是现象学意义上的纯粹性,是经验心理学意义上的纯粹性。但是胡塞尔说,在经验的-人的自身行为上实行的这种个别的还原中,能够展示出一条获得超越论的主观性的道路。其方法就是,代替上述的操作,我直接将自己构想成超越论的-现象学的自我,这个自我实行超越论的-现象学的还原,将自己的超越论的主观性变成一般现象学的经验和研究之敞开的无限的领域。这样,我就变成了超越论的观察者,我的悬搁本身由于它在一种以前的心理学的还原尚不知道的意义上是普遍的和彻底的,而变成了超越论的悬搁。在这条道路上,我不仅获得了作为超越论的我的我本身,而且还通过将他人的主观性也包括到这种方法中,而获得了超越论的共主观性(Intersubjektivitat),作为以超越论方式把握的个别自我的超越论的共同体的超越论的全体自我。
在这里应该注意胡塞尔关于现象学心理学还原的特征说明。胡塞尔说,处于自然态度之中的心理学家,生活在他熟悉的周围世界中,并不需要放弃现实的世界和理想的世界,放弃客观的东西。为了获得纯粹心灵的东西,他只要求对个别行为及其意向性东西实行某种程度的还原,对被当下行为设定有效的客观东西暂时加括号,世界与人在背景中作为已经获得的习惯财富仍然有效。因此他实行的是一种抽象的行为,通过抽象,一方面获得单纯物理的身体这个成分,另一方面获得纯粹的心灵这个成分,而且正是作为“成分”获得的。而在以自然的普遍性实行这种抽象时,则导致整个世界的心灵成分,即一切人和动物之存在的纯粹心灵全体。胡塞尔说,这种个别地进行的,只对个别呈现的存在有效性加括号的现象学还原是不充分的。因为我们是处于无限的生活关联的普遍统一之中,处于自己的和共主观的(intersubjektiv)历史生活的无限性之中的。这种生活本身是无限生产的,而且又是在对现在的地平线(Horizont),过去的地平线和将来的地平线之侵入中无限呈现着的有效性之普遍统一。因此这种个别的还原始终还是留下了一些隐蔽的有效性和这些有效性之无限的作用范围。
在胡塞尔关于超越论的普遍悬搁的说明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关于地平线意识的揭示,也即关于对具体的知觉行为结构中的前景意识和背景意识的区分。前者指自我行为特别地指向的课题,以及课题本身所涉及的一切东西。后者指使空间对象的背景被意识到的意识地平线。胡塞尔说,我的生活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我决没有无地平线意识的被知觉物。每一个被知觉物只是作为具有其看不见的里面和看不见的背面的正面之呈现而被给予的。这种未被看到的里面和背面,是“非直观地”被意识到的,但是这种直观上空洞的意识仍然还是意识,是一个意识的地平线,当注意的目光指向那里时,人们就会注意到它。而且每一个被知觉物不仅有其非直观的内在的地平线,同样也有其非直观的外在的地平线,即它的空间和空间事物性的环境。这种环境首先是一个确定的预示的领域。实际被知觉到的东西由这个领域让人们去注意直接地邻近地共同在此存在的东西或能够预期的东西。这种预示任何时候都能够变成现实。当注意力指向那里时,被指示的东西就被意识为一起在此存在的现实性。这些空的地平线包括整个世界,将整个世界当作可经验的无限性包括于其中。世界之总是新的领域会在可能知觉活动之理想的全体中逐渐被知觉到。这种意识地平线不仅包括现在的周围世界,而且还包括过去与将来之敞开的无限性。在生动地流动着的现在本身中,包含着被意识到的过去的领域和将要到来的领域。这种地平线以特殊的方式包含着所关联的有效性之无限性。这种关于现实周围世界地平线的分析,对于理想的世界也是适用的。相关联地,在流动着的经验之每一阶段的结构中,都以地平线形式具有关于我的周围世界在此存在的确信。
正是这种有关地平线意识的说明,为胡塞尔提供了一种能使连续流动着的生活所包含的一切有效性一下子全部失效的手段。胡塞尔说,我的反思不仅能够针对我的各种各样个别的行为,而且也能够针对我的一段生活,最后也能够普遍地通观我的整个生活,并为我的整个生活作决定。如果我为了一种普遍的批判并为了能够由真理和真实性之根源形成新的和真正的生活之目的,而去追踪最高的意义,并去探询所谓的极限状态,我就能够达到一种与对生活之普遍概观相关联的以反思方式进行的自身规定,即同时禁止现在对我有效,以前曾对我有效,和将来会对我有效的一切有效性,将一切有效性普遍悬搁起来。这种普遍的悬搁之所以可能,是因为通观我的生活,相关联地,同时就意味着通观世界。这种通观也是一种行为,它的对象是我的这整个生活对于在其中曾被设定和正被设定的对象性全体的意向关联。我对这里的对象加括号,使我的行为之地平线含蓄地包含的全部有效性失效,而只保留地平线意识本身作为进行设定的意识为有效。于是我就获得这个通观自身的行为之纯粹主观的东西。如果我不仅对我现在的生活,而且对我过去的和将来的生活也如此行事,我就能够获得本身绝对自成一体的我的全部纯粹的生活,不管过去、现在和将来为我在此存在的周围世界之存在与非存在的情况如何。因此我能够纯粹就其本身考察我的纯粹的普遍的生活。
胡塞尔说,这样我就彻底实行了超越论还原这种新方法。超越论还原的方法使我放弃一切对世界的自然相信,使我停止将我看成一个现世主义者,一个自然的人,由此而为我敞开一个全新的经验之无限领域,即超越论的主观性之经验领域。这个新经验领域对我这个正在开始的哲学家所以是最重要的,正是因为“我-在”之在最初的把握中已经显露出来的确真的自明性。这种东西并不包含在自然的宇宙中,也不可能包含在其中。胡塞尔说,在我思的自明性中,以及以能够间接奠立的超越论的共主观性中,就存在具有绝对正当性证明的和具有我所寻求并能够最终达到的哲学意义的一切可能的真理与科学。对超越论的自我的认识,是在最后的和最高的意义上真正令人满意的一切科学认识和使哲学的生活成为可能的一切哲学认识的唯一源泉。正是因此,胡塞尔将哲学本身定义为:超越论的主观性根据超越论的自身经验及其派生物对自身之以系统的超越论的理论研究形式进行的系统阐明。胡塞尔说,超越论的方法是这样一种方法,它通过排除一切自然的真理,通过普遍的改革,而自动地实现绝对证明为正当的一切真理,将真理由其有效性之隐蔽的相对性中突出出来,并置于绝对的基础之上,在这个基础上,一切相对性东西都处于清澈的主题之中,并在普遍的转换中变成绝对认识的主题。
另一方面,忠实于彻底精神的胡塞尔又指出了纯粹现象学的超越论的朴素性之可能性和对超越论的经验实行确真批判的任务。他说,如果我们完全抛开哲学的目的,我们仍能够实行心理学阶段的现象学悬搁和超越论阶段的现象学悬搁,并能够实行所属的一切意识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朴素的经验和超越论的经验,朴素的科学和超越论的科学,同样也是对立的,而且正是在“朴素的”和“超越论的”二者对比的意义上是对立的。
但是胡塞尔说,我们也能够通过以下方式规定“朴素的认识”的第二个概念,即指并非由绝对的认识之理念指导的,并非由绝对的和全面的正当性证明而来的认识之理念指导的认识活动。我们也能够更普遍地就每一种采取的态度,每一种理性生活,按照这样的对立理解。在这种意义上,不仅未被超越论的悬搁触及的一切自然的认识活动是朴素的,而且建立在超越论的主观性基础之上的认识活动也可能是朴素的,只要它没有受到确真的批判,只要它对超越论认识的绝对正当性证明不做任何询问。
转贴于 三、超越论的自我学和向共主观性还原
胡塞尔说,超越论还原是向超越论的主观性还原,因此是向这个进行还原的我的超越论的自我和我自己的超越论的生活还原。在这里,我能看到的真正存在的东西,只不过就是我自己的——这个认识者的——生活之意向的事件。这样我就处于超越论的唯我论之中。因此超越论的现象学就只有作为超越论的自我学才是可能的。作为现象学家我必然是唯我论者。胡塞尔说,这就是他对于现象学还原最初的认识,而且在他发现移情作用(Einfiihlung)的道路以前许多年里他都没有看到将它形成为共主观认识的任何可能性。移情作用道路的发现,对于使一种完整的超越论的现象学成为可能,并在更高的阶段上,使一种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成为可能具有决定意义。
胡塞尔说,超越论还原直接地得到了我的自我,间接地得到了借助于可经验的身体而被指示的或可被指示的这个和那个超越论的他我,并且一般而言,得到了无限多的超越论的主观。
借助这种移情作用首先得到了他人。胡塞尔说,我的身体是我唯一能在其上以绝对直接的方式,原初地经验到心灵生活之体现的东西。我的身体是知觉他人身体的原身体,所有关于其他身体的经验都是由这个原身体派生出来的。他人的身体只是就其与我的身体和在我的身体上赋予其物理性行为以赋有灵魂的表现的那种东西相似而言,才能被理解为身体。但是在对他人身体的知觉之意义中包含有某种间接性,正是这种间接性将对他人身体的知觉与对我自己身体的知觉从本质上区分开了。在他人身体中体现的心理东西是以间接呈现(Apprasentation)的方式被意指的。在我自己的原初身体性中,我有一种关于主观东西结合到事物性显现者中的原初体验。当我在他人身体上知觉到这个在全部举止中与我的身体相似的事物时,我只能将它理解为在其中有主观东西得到体现的东西。借助移情作用,我作为自我就以知觉形式拥有关于其他主观,任何他我“亲身”在此存在的意识。我的这种移情作用也可以在他人身体中或借助他人的身体表现出来。据此我能将另一个人经验为某人,他本身又能够以另一个他人这种形式经验第三人,而这第三人又能够以同样方式经验第四人,如此等等。根据这种相互在此存在的原初形式,就形成极其多种多样的我-你-行为和我们-行为。这些行为对于其他人和作为统一的相互交往的众多人,又是可以移情的。这样一来,极其多种多样的共同体生活就变成可能了。不仅是众多的主观在生活,而且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借助移情的经验的意向性,提供作为他的他人的所有其他人,这些其他人作为共同在此存在的其他人,处于他的实存领域之中。而且每一个人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所有这些其他人处于社会联系之中。
胡塞尔说,如果在移情作用上以还原方式获取其现象学成分,就会遇到根本新奇的东西。我可以如同在我自己身上做的那样,通过仿佛进入到他们的行为生活中为他们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个知觉、回忆、预期、想象等等,将纯粹主观性突出出来。于是我就在他我中发现了作为他人意向成分的一切体验。在这种情况下,在直接的意向性和间接的意向性中,可能有相同的东西同时被给予,并作为相同的东西被视为同一;例如,我经验到某物,同时我经验到我的邻人通过经验指向同一个东西,一个第三者在观察这个邻人指向这个东西,等等。因此对移情作用的超越论解释表明一种向他人的主观性过渡,与此同时也向超越论的主观性过渡。胡塞尔说,在这里自然经验的每一个部分都被改写为超越论的经验。并在超越论的经验中表明其真正的意义。所有那些在各个方面都属于持久的和总是能够得到证明的对一个世界—一个由时而经验到,时而没有经验到,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的事物构成的世界——所确信的东西,在超越论上不外就是一种具有稳定的本质结构的现实的和可能的经验之能够确定地描述的系统,一种具有连贯的超越论的联系的经验和和经验可能性之系统;我能够在超越论的经验中和进行构成的直观中经历到这种联系。事物本身的此在,经验对象的此在,都不可分割地包含在超越论的经验关联的这种系统之中,如果没有这种关联,它就是不可想象的,并且根本就是虚无。其他主观随身带有的也正是这样的经验系统,并且一个主观的经验系统之意向客体,与另一个主观的经验系统之意向客体是同一个东西。
由于移情作用生效,我与他人在被知觉到的空间事物方面的广泛序列中相符合。而且他人的超越论的主观性在我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中被准当前化(Vergegenwartigung),我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也在他人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中被准当前化。正是在这里胡塞尔将事物性的周围世界在与人格关联方面的特征称作是共主观的(intersubjektive),即对于每一个人而言的周围世界,对于在我的主观性中间接呈现的和可间接呈现的每一个人而言同一的(dieselbe)周围世界,不仅在一个超越论的主观性中,而且在这些主观性之共同联结起来的全体中同一的周围世界,并且是每一个人可能的诸知觉之系统的以及一切在他之中间接呈现的他人可能的知觉之系统的基底极,而这些他人都带有被辩明是同一基底的附属的诸基底。
在主观性中只能通过间接呈现,但不能通过知觉被构成的东西,也就不再是内在于它之中的东西,而是超越性东西。这是在这里唯一能如此这般称谓的超越性(Transzendenz),即他人的主观。只是通过这种解释性的经验,与彼此超越的诸主观性相关联的共同体才被建立起来。内在于每一个别主观之中的对象性东西,如果不是实项地内在的,就能够被共主观地视为同一的。因此,世界是共主观的-理念的-内在的。胡塞尔的结论是,一切客观存在都是超越论的绝对的共主观的“产物”,而超越论的共主观性不可以再被理解为人。
四、现象学还原通向超越论的唯心主义
由现象学还原揭示出超越论的自我、超越论的他我和超越论的共主观性以后,胡塞尔便谈到了现象学还原的哲学意义。他说,由于对现象学还原的意义和成就的误解,人们以为纯粹现象学唯有作为超越论的自我学才是可能的,因此只能作为超越论唯我论才是可能的。只有最深刻地理解现象学还原的意义,才能防止这样的误解。胡塞尔说,现象学还原的道路通向超越论的唯心主义。其实在正确理解的现象学还原中,已经预先指出了通向超越论唯心主义的进军路线。因为整个现象学只不过就是这种唯心主义的第一个严格科学的形态。超越论的现象学作为最严格的科学,是对这种唯心主义之真正意义的第一次精确的澄清,是以最有说服力的形式对这种唯心主义所做的第一次真正的证明。
胡塞尔说,在自然态度的反思中已经表明,世界,我总能有意义地谈论的世界,是我的认识活动之被认识物,我的意识之被意识物。当我转入到现象学的态度以后,就比自然的反思者更认真地实行这种对于一切认识事件之主观性的认识,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之普遍关联中,从超越论的起源上,对从理性认识中产生的“真正存在”这个概念进行最后的澄清和意义规定。如果我设想,在我的周围世界中根本没有其他人的身体出现,因此我对于他人的身体毫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一切客观的现实性,整个世界,就只不过是我的现实的和可能的经验之系统的相关项统一,而“真正存在”就会是作为我的可能的普遍一致的经验过程同一性之相关项的可构成的理念,在我的可能的经验之理想的系统之外,它就什么也不是。如果我允许他人的身体,在这里就有他人的存在。我就能以移情作用的方式获得一切可能的他我不仅是作为处于我之中的意向对象性东西,而且是作为合法地相似地一起在知觉上被认识到的和被证明为正当的他我,他们对于我是“他人”,但对于自己则是“自我”。借助普遍的现象学还原,我就能在与我自己的自身意识中流逝着的生活之联系中,提供出第二种超越论的生活。这种超越论还原对于他们只是意味着,在我由移情作用方法以超越论方式将这种可能性之合法意义(超越论解释的意义)确定下来以前,我不能使用它们的可能性。如果我在与我自己的超越论生活之联系中考察他人的生活,那就会认识到,由于这种联系,我的事物世界的意向构成同样也获得与他人实行的意向构成的联系,而且是作为同一事物世界的意向构成的联系。我能够借助移情作用,在被我与另一些人知觉到的事物是同一的这种意识中,使我的知觉与他们的知觉达到综合的统一。一切对于我而言是真实的东西,对于每一个人而言也都是真实的,并且具有在每一个人的认识生活中作为认识生活的相关项而被构成的基本认识统一的超越论的存在。我由此获得了“客观的”(共主观的)世界之意义和“客观的”世界科学之意义,为一切以合法的真实性存在着的东西获得了合法的意义。但是这种统一的绝对的存在是共主观的存在,作为为自己本身而被原初构成的存在;而总体的绝对的存在,是共同存在于现实和可能的共同体中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之全体的存在。这里有关主观性的理论之整体必然是唯心论,但是超越论现象学的唯心论。这种唯心论并不否认物理的自然,物质的自然,以使心灵的存在代替它作为真实的存在登上帝王宝座。而是由被澄清了的认识即关于超越论的自我为一切存在和一切真理赋予意义的认识取得下面这种绝对自明的洞察,即一切存在本质上都在意向上返向关联到自我的存在,而这些自我从他们那个方面只是返向地联系到自己本身,他们对于自己本身是意向的存在,是为自己本身被构成的,而他们相互间只是间接地作为他我被构成。
胡塞尔又进一步将这种现象学的唯心论归结为莱布尼茨式的单子论。他说,根据对共主观性的分析,唯有处于其相互关联之中的诸自我才是绝对存在的。它们作为绝对的诸自我并不是世界的部分,并不是经验实在性意义上的实体。它们是绝对的主观性,没有它们进行认识的构成活动,一切实在的实体就不能存在。诸自我不仅为自己存在,而且彼此互为存在。而且是通过进行实体化的意义赋予而是这种东西的。社会性东西之绝对的存在就存在于每一个自我之绝对的存在和每一个我-你关系的绝对的存在之中,存在于一些自我与另一些自我的共同体关联中。它们在共同体中是世界之绝对的承担者,世界的存在是为它们而被构成的存在。
胡塞尔说,只有这种现象学意义上的唯心主义才提供给自我并提供给绝对的交往的主观性以真正的自律,并提供给人以力量,及其按照自律的意志而绝对地形成自身,形成世界之合理的可能性。因此,只有这种绝对的主观性,才是进一步研究的课题,是神学和目的论研究的课题,是有关历史之发展和意义研究的课题,最终是形而上学研究的课题。
五、超越论的现象学作为彻底的认识论
超越论的现象学还原还原到超越论的主观性,将作为反思的现象学经验领域之确真必然的存在突出出来,使之成为显然可见的,以作为超越论研究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所进行的研究,是认识论研究。
胡塞尔说,现象学是最彻底的认识论。现象学不是研究诸可能的世界或世界一般之可能性,不是直向地致力于存在论,而是对进行认识的主观进行研究,它将经验活动和思想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本质要素和本质法则当成研究的课题。这种研究的任务就是以现象学方式按照其种类、形式和本质可能性,研究有效的认识活动之本质、本质条件和可能性条件,研究认识的目的本身,以及真理之本质和意义,以获得有关认识的认识,形成有关认识的一切概念和规范。为要突出经验活动和逻辑思维活动之最普遍的东西,这里需要一种形式的现象学,一种现象学的逻辑学,以使在每一步骤上都证明为正当的科学方法,逻辑上正确的方法成为可能。这种研究最后一定会形成一种规范的认识论,拟定出一种有关科学的工作方法之普遍的反思规则,并且会为每一特殊科学领域拟定出一种有关认识活动的,使认识者在每一步骤上都有可能在进行正当性证明时与一些作为提供理解和提供正当性的东西的普遍的洞察联系起来,并由此而保证他的认识行为正确的特殊的方法论。现象学本身构成提供正当性的一切可能形态,并因此构成一切可能的规范,为认识活动和被认识之物,为真理与真实存在,为作为理论的理论,而且也为个人的和社会的一切可能的评价活动和意愿活动,构成规范的理念。精神科学的认识论如同自然科学的认识论一样,也属于现象学范围。在超越论现象学范围内,一切彻底的工作方法,都是认识论的,并以认识论为前提。
因此这里所研究的正是有关认识的理论,而且是以超越论的纯粹性,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之固有形态中研究认识的。这种研究不做任何自然存在论的假设,不由自然存在论形成任何前提。但是前后一贯地阐明了的现象学,一定会达到作为可能认识之相关项的对象性东西,达到处于其可能样式之中的真实存在。对认识活动就其本质和可能性进行研究,就会得出不可分割的存在论的任务,因此一切存在论都包含于现象学领域中——但是作为认识的相关项包含的。如果在这里作为可能的认识之特殊类型通向可能的自然认识,在这种可能的自然认识中就作为相关的可能性连带设定了自然之可能性。于是就能够进行完善的自然认识,并根据本质现象学追求哲学的目的。在本质现象学中,在可能的对自然进行构成的经验和对自然进行规定的思想之全部关联中,获得作为进行自然认识的理性之构成物的自然存在论,另一方面,作为对经验的事实的自然进行认识的事实的理性之构成物,获得经验的事实科学。就这样得到了有关自然的现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