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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律素养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18 10:21:4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教师法律素养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教师法律素养

第1篇

关键词:法律素养;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途径

一、学前教育师范生法律素养现状

1.法律课程单一化

当前高校对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法律素养提升课程中使用的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本教材,它是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高校大学生统一使用教材。教材内容包括大学生适应期教育、品德教育、情感教育和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从涉及知识点的广度和内容的深度来说,都是比较浅显的。学生们只能从中了解一点和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实用性不是很强。除此之外,高校没有对师范生再开设其他的法律相关课程,也没有提供辅助教材。学生对教师法和儿童法都缺少了解的途径,而这些和他们未来的职业是息息相关的。

2.理论教学形式化

目前我国高校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上课普遍是大班额面授,上课教室同时容纳不同班级和不同专业的学生,生源不同,人数众多。教师主要通过讲授法向学生们讲解知识点,对全体同学采用同一种方法。教师只管授课,在规定课时讲完大纲规定的内容,一味讲授,课堂枯燥无味,拘泥于形式,不问成效,也不关心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学生们也只是为了考试而学习,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理论教学形式化倾向明显。

3.教育成效低质化

现在我国高校大学在校生都是“90后”,他们思想自由,自主性强,面对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缺少相关的法律素养,会使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损失而不自知。高校的任课教师只管授课,不问成效,不注重增强他们的法律技能,很多同学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新闻中时有报道,高校学生参与“校园贷”,导致巨债压身,被威胁,甚至恐吓,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还有一些大学生轻信他人,误入歧途,被带入传销组织无法逃离。还有学生陷入网络诈骗的、替代他人参加考试的等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说明很多大学生对身边的违法乱纪事情缺少判别能力,不懂得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也不会通过法律渠道捍卫自己的权利。更有甚者,经常看到教师体罚或侵犯学生的报道,有些教师知法犯法,有些教师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这些事件让观者义愤填膺,其中显示出来的法律素养缺失问题是我们高校教育体系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学前教育师范生法律素养缺失的原因

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本文将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1.高校重视程度不够,课程定位不准确

高校的重视程度不够是导致学前教育师范生法律素养欠缺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高校教育中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对学生专业知识的教授和专业技能的培养上,他们更加关注学生在校期间是否通过学习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否为将来就业做好准备,为学校提交一份较好的就业答卷。此外,学校重视学生在专业方面是否能够获得成就和奖项,为学校争得荣誉。在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方面关注太少,只是安排教职人员完成教育部规定的教材教学任务,没有从学生的特殊需求出发,安排与学生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和辅助资料。并且普遍把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纳入品德教育之中,法律教育的独特地位在高校教育中难以凸显。

2.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学形式单一

高校教育体系中极少有法律专业的教师任教,很多高校甚至没有,所涉及的课程也都是由德育教师统一担任,教师们教学水平参差不齐,他们自身法律知识欠缺,专业性不强,在教学中难免避重就轻,难以给学生提供系统的、扎实的法律知识。并且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们大都是一如既往的讲授理论知识,教师单一的讲,学生单一的听,教学形式单一,课堂略显枯燥。学生对这些法律知识只有浅显的认识,更不能谈及理解和应用了。

3.理论与实践相脱离,教学缺少成效

在学校现有的法律课程中,教师也只是在课堂上进行理论讲授,加之教学方法是传统的讲授法,任课教师法律背景欠缺,故而不能很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即便能够在教学中举例说明,也与学生所关注的问题相差甚远。这样的教学缺少成效,并不能帮助学生很好的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反而使学生厌烦课堂。

三、提升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较高的法律素养可以帮助个体成为更好的社会人,可以使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生更加明确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在关键时刻能够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也为胜任未来的工作岗位做好准备,为成为一个遵法守纪的社会工作者打好基础。所以,提升学前教育师范生的法律素养是一项重大的任务。

1.掌握法律知识,助其法律素养提升

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提升法律素养的前提,只有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才能在行动中有正确的引领。在当前的高校教育中,教学主管部门要在课程设置上进行调整,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同时,要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不同需求给予特别关注。对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的法律素养培养课程要进行增设,让他们能够了解到与他们自身和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能够了解作为学生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未来走上教师工作岗位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权利公约》等与自身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应该由专业教师进行教学,帮助学生对这类知识进一步理解和掌握。

2.加强法律能力培养,促其法律素养提升

法律是一门理论联系实践的课程,在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社会中发生的与本专业学生相关的违法事件进行分析,让学生从真实的案例中学到法律知识。此外,教师要引导学生走出课堂,通过不同的形式帮助学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之中。[2]在校园中开设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新相关法律知识,拓宽学生们的视野。开展法律主题的文娱活动,利用小品、相声等活动形式,让学生在活动的参演和观摩中切身体会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可以开展校园法制文化节,成立学生普法宣传队,将法律知识普及到校园的各个角落,还可以走出校门,走上街头,向来往的行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既服务了社会,又加强了自身的知识掌握。另外,学校还可以带领学生去与法律相关的部门进行参观和学习,比如律师事务所、看守所、监狱等机构,可以让学生身临其中,切身感受违法乱纪的后果,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素养 实践教学

法律素养指的是人们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进而形成法律意识,并且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解决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因此,法律素养的提高,不单单要求法律知识的具备,更要有法律实践能力。

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调查

为了解本校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状况,我们设计了22个问题,其中10个问题是关于对法律意识的调查,还有12个问题是各项法律的最基本知识。针对本校学生发出调查问卷1000份,收回855份,统计结果不容乐观,本校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我们首先请问卷对象先评价一下自己的法律意识水平,只有9.5%的学生认为自己有较高的法律意识,31%的学生认为自己的法律意识较低,其中大一的学生中竟然占了50%。相比而言,大四学生的情况要好很多,只占16%,说明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他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但从总体来讲,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还亟待加强。问卷调查反映出大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存在以下问题:

1.在思想意识上不重视法律。有43%的学生对于“是否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的态度是“无所谓”,表现出对法律十足的淡漠。37.5%的理科学生认为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对自己意义不大,因为可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地方太少了;46.5%的学生认为了解法律基本知识有意义,但是自己基本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此,文科学生所占比重更大,占到59.25%,反映出大多数学生在观念上、意识上、情感上对法律的疏远和不信任。

2.学生了解、学习法律的途径比较单一。39.6%的学生,其法律知识来源于学校设置的法律基础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45.3%的学生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了解法律知识;10.5%的学生平时不怎么关注法律,认为日常生活用不到法律,只有4.9%的学生会自己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法律知识。29.75%的学生希望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能从案例中说明相关法律理论;42.25%的学生希望教师尽可能介绍能解决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所幸几乎没有学生认为这门课应当被取消。

3.权利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商场购物时遇到搜身,你会怎样做”,对此问题,13.38%的学生选择自认倒霉,大多数选择强烈抗议,不买东西走人或者找负责人讨说法,但如何讨说法并不清楚。调查显示,当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只有3.5%的学生选择用诉讼的途径维权,大多数人认为诉讼成本高、程序繁琐、耗时长,而且还影响人际关系,宁愿吃“哑巴亏”,还有一部分同学对审判结果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不相信司法机关会公正处理案件。对“法律至上”的观念不能从内心认可,没有认识到法律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4.对基本法律知识掌握较差。法律知识是构成法律素养的基础,法律知识拥有量的多少是大学生法律素养高低的重要尺度之一。很难设想,一个不懂法的人,一个法盲会有很高的法律素养。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2道最基础的法律知识题,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适婚的年龄”“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等,能够准确回答的同学不足25%,足以说明大学生们对法律基本知识的缺乏。

目前大学生法律素养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不尽合理。高校为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在大一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除绪论外,共八章内容,法律基础有两章。课时共54学时,其中,法律基础部分计划占16课时,不到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而实际教学中根本达不到这个量:“十一”长假影响的课程,将会最终占用法律基础的课时;法律基础部分往往安排在接近期末时,作为公共课又要提前考试,实际减少两周的教学,因此,能上到8课时就不错了。这样,导致法律基础部分的课时大大缩水。

2.教学模式过于单一。由于当前高校对这门课程多以思想道德修养为主,教师也将主要精力放在思想道德修养的教学上,对法律基础部分本身重视就不够,教学方式也多以课堂教学为主,更谈不上使用学生欢迎的实践教学手段。

3.教学内容难以满足学生需求。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要求大学生能够自主地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将法律真正融入到实践中去。

4.教学目标侧重思想道德,忽视法律基础。各高校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大纲中都要写明教学目标或目的,各校写法不同,但大多都将侧重点放在了思想道德修养,如本校的教学大纲写道:“要使学生明确‘基础’课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基础’课与自己的成长成才密切相关,能否学好这门课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前途和人生价值的实现,从而激发起努力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这一教学目标中,根本没有给法律基础以一席之地,必须调整。

5.教学主体单一。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任务放在了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师身上,期望通过教师讲几堂课就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不违法不犯罪,这无形中给从事法律基础教学的教师增加了压力,对这些教师并不公平。

改革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

1.在原有教学目标基础上,增加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内容

任课教师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讲解上,更要通过组织各种不同的法律实践活动做到知与行的真正统一,通过实践活动加强学生法律素养的内化与外化,使受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素养都得到质的飞跃。

2.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采取分流教学方式

由于该课程仍将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主战场,为了让该课程发挥应有的作用,建议采取分流教学方式:将思想道德修养仍由原承担德育教学的老师教授,法律基础部分由本校法学专业的老师教授,这样做的优势:

(1)可以保证法律教育的课时量,使内容不会缩水。无论思想道德部分是否讲授完毕,法律基础的教师都要按原计划交接。在有限的课时内,做好教学设计,合理分配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根据学生需求选择一些重点的部门法,辅以实践教学手段,使枯燥乏味的法条文字变成生动形象的生活事例。

(2)能保证法律知识传授的准确性。法律课外实践活动多表现为模拟法庭、法院旁听等活动,这就要求学生必须理解相应的理论知识,对实体法和诉讼法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而在复杂繁多的法律内容中,如果教师对选课的内容没有重点、难点的划分,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必然会受到很大程度的阻碍。

(3)可以充分利用法学教师的实践教学资源,如观摩法庭庭审实况,并结合庭审情况进行讲解和点评,这样不仅使学生对程序法有一个直观的感性认识,更能通过老师的专业点评进行理性的思考。

3.拓宽法律教育的课堂,丰富教学手段。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应仅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学校可以开设内容丰富的博雅课堂,可以脱离课本,结合一些大学生熟悉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剧作品中的法律问题开设专题,吸引学生兴趣。

4.高校可成立法制教育办公室,负责课程外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法制教育办公室的工作内容应当制度化:其一,宣传教育工作: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重点法律编制成宣传小册或海报在大一新生入校时发放;其二,对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进行摸底,对问题学生,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辅导员向法制教育办公室及时汇报,便于重点教育;其三,可以由本校法学院牵头,设立法律咨询室,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使之成为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一个有效途径;其四,与公检法等司法实践部门密切配合,可以分别从公检法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一些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驻校法制观察员,他们不仅能够配合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在高校内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

实践证明,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公民特别是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大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修养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成为社会中遵纪守法的楷模,要做到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也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纠纷的发生。高校应当将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养,输送高质量人才,视为自身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司法实践部门也应当树立共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社会责任感,与高校通力合作,不断开发、创新实践教学手段,努力培养出拥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大学生,这对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春燕、欧伟贞:《和谐社会语境下新疆高校法制教育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2011年1月。

[2]郑文姬:《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探析》,《前沿》2009年7月。

第3篇

一、理论引领,自我提高

媒介素养自我教育是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媒介素养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一方面自我教育的动机要强于学校教育,如日常的媒介接触,学习并吸收的媒介素养知识等。另一方面自我教育的形式要多于学校教育,可以采取各种地方的、部队的,历史的、现代的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教育。

首先,旅团部队政治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坚定政治信念。对于政治干部来说,政治素养决定了政治立场坚定与否和使命责任感的强弱,同样,媒介素养的高低说到底也取决于个人的政治素养。政治干部只有通过提高政治素养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这样才能认清媒介传播的目的、意义及影响,掌握和利用好媒介工具,为部队服务。要正确认识、合理利用媒介,批判地接收媒介信息。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应该把大众传媒作为了解信息、认识社会、丰富知识的工具,合理利用。同时,面对各种信息,要仔细思考、认真审视,不能成为被动的信息接收器。旅团部队政治干部作为本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头羊",要有极强的政治敏感性,一定要谨慎细微地处理媒介对军营内部的影响,通过提高政治素养来提升正确操控媒介工具的能力。

其次,旅团部队政治干部要掌握媒介运行的特点规律,提升运用媒介的技能。我军虽有独立的媒体工作部门、专业的媒介工作队伍,但大多政治干部并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媒介教育,他们的媒介知识相当匮乏,对媒介的属性、特点、运行模式等不甚了解,对信息传播的有关理论更是知之甚少,普遍政治工作者的媒介素养不能满足时展的需求,具体来说是应对不了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给军队政治工作带来的新问题。现实情况要求他们必须通过以自我学习为主的方式进行媒介基本理论的学习,倡导政治干部利用网络、广播、报纸和电视进行媒介素养的自我教育,常与广大新闻传媒工作者交朋友,向那些善于捕捉新闻信息、媒介经验丰富的媒介业内人员学习,对媒介有一个整体认知,便于日后将自己零碎的媒介知识进行整理,奠定自身基本的媒介素养。

二、见学启迪,实践感悟

媒介理论知识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但媒介素养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参观见学在开拓旅团部队政治干部视野和思维能力等方面,有着其他教学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要通过感官认识获得启示,进行知识的融合和重组。例如,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应多与媒介机构积极互动,定期组织政治干部参观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介机构,在电台、电视台定期举办知识讲座,普及媒介知识,利用一切宣传渠道专门讲授媒介信息教育方面的知识,还可以在网络上设置专门的网络论坛,给大家提供讨论和互相学习的机会,并在必要的时候请专家解答疑问。通过见学活动,使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在总体上了解媒介机构的运作和运行机制,获得言语、视觉、听觉的感悟。要让政治干部明白媒介运作呈现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是有差别的,学会区别一些真实现象和虚假现象。主要是通过见学活动拓展旅团部队政治干部的视野,对媒介的基本知识有更深的理解,对媒介特质、媒介信息特质和媒介生态与组织等内容有深层的思考和研究。

二要通过实践活动形成自己的认识和感悟,力求能掌握媒介使用技巧。在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利用媒介进行权利表达的能力虽然不足,但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直接影响其媒介素养的提高。要及时对旅团部队政治干部进行思想引导和行为指导,使其积极参与军内外媒体组织的活动,或者亲自参与一些媒体节目的制作过程。实践活动的过程可以使政治干部了解到什么样的事件能够成为新闻,经过记者编辑的采制后,这一事件将通过怎样的形式表现出来。着重分析影响和制约媒介生存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因素,让政治干部学会判断媒体信息的多重意义。还可以组织政治干部利用身边资源和素材编辑制作媒介产品,选取有价值的,符合军队风格、战争场景的作品发表,或者举办大奖赛,征集作品,鼓励广大政治干部参与制作,使他们从自身的实践中加深对媒介产品制作流程的认识。在实践过程中还可以积累应对媒体的经验,这也是提高领导干部媒介素养的目的之一。

三、案例剖析,情景模拟

案例剖析就是为了让旅团部队政治干部通过研究某一特定利用媒介工作的案例,如实、准确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变化的各个阶段,并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得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从这些解决方法中寻找出最有效的一种,如此,对部队政治干部媒介素养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帮助。通过案例研究,还可以分享他人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又可以反省自己,自觉地调整观念和行为,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典型案例提供的是真实事件,同样的事件在不同的背景下可以做不同的分析,在相同的背景下因为研究者的视角不同也有可能做出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因此,不管是什么样的案例,都存在着从各个侧面进行分析、研究和解释。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剖案例必须贯穿于整个媒介素养教育过程中,实现工作、教育与研究一体化,着眼于解决媒介素养教育过程中出现的真实问题和突况,强调实践与反思、合作与分享、调整与改良,增加政治干部在运用媒介、使用媒介的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

所谓情景模拟就是指旅团部队根据部队政治干部担任的职务,编制一套与该职务实际情况相似的测试项目,将他们安排在模拟的、逼真的工作环境中,要求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用多种方法来测评其心理素质、潜在能力的一系列方法。以情景模拟的方法开展媒介素养教学,就是设置特定的事件,通过模拟逼真的情境,让政治干部扮演特定角色开展与媒介相关的政治工作,如:对外媒体沟通,应对媒体访问及负面舆论控制等。例如模拟参加新闻会、记者招待会,接受记者访谈等形式的媒体活动,"身临其境"地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面向媒体开展公众沟通,在角色体验中,实现认知与技能的贯通。

四、探究借鉴,分类指导

旅团部队应将媒介素养教育列为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从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抓起,在培养军队政治干部军事、政治、文化素养的同时紧抓媒介素养的培养。在新媒体环境下,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尤其是中高级领导,身兼多重身份,他们既是受众,也是媒介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更是媒体和舆论监督的对象。作为受众,应培养正确理解分析媒介信息、提出批判意见、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等素质。而使用者除了具备受众的媒介素质外,还要进行媒介操控能力培养,传媒职业精神教育及心理学课程学习等。所以政治干部的媒介素养教育不能局限于从受众的角度来开展,应当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进行分类指导:按工作性质可以分为媒介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按媒介种类可以分为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网络媒介素养教育;按职务等级可以分为中高级政治干部和基层政治干部; 按任务性质可以分为舆论战军事斗争行动、多样化军事任务进行分类指导。

第4篇

论文关键词:职业素养;课程设计;措施

职业素养是指社会人完成和发展职业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意识、能力和知识的集合,反映了从业者在从业过程中的精神状态和能力水平。职业素养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职业道德、职业思想(意识)、职业行为习惯、职业技能。前三项是职业素养中最根基的部分,又称为隐性职业素养。而职业技能(又称为显性职业素养)是支撑职业人生的表象内容。

现代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具有客观要求,近年来用人单位也非常重视毕业生的职业素养。智联招聘副总裁赵鹏所言:“现在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成绩、知识和经验的欠缺,而是职业规范和职业意识等职业素质的缺乏。”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主要面向地方或区域经济,服务于一线生产、管理部门,要求大学生具备过硬的实践动手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因此,高职院校在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同时,更应重视学生隐性职业素养的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有利于提高毕业生择业就业的竞争能力、职业变化的适应能力和立业创业的创造能力。否则,不但就业理想不能实现,可能还会面临就业困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高职德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要任务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教师应该把教育工作融人到学生的整个学业的指导中,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让学生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严谨的学习态度、科学的求索精神。基于职业素养教育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对我们基础课的教学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贯穿职业素养教育,让学生毕业后更好地企业、社会接轨。因此,笔者挑选了文秘、会计两个专业进行专业调研,希望以此为契机,寻找基础课增强职业素养方面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一、高职文秘专业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调查

11月5日至11月20之间,本人针对高职文秘专业需具备的职业素养进行了综合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有文秘专业的老师、公司企业的负责人、已经毕业了的文秘专业学生。调查的地点分别是学校、校外一些公共场所及网络。

文秘专业教师在谈到培养学生具备怎样的职业素养时强调:我们培养的文秘学生既要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又具有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谦虚好学和与人合作的职业素养,安心在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工作,让企业单位放心。在制定专业培养方向和课程教学目的的时候都是以这个为指导思想。

在和企业人员进行了解的过程中,企业认为高职文秘专业学生需要具备的个性特质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如自信、细心、热诚、稳重、诚信、宽容、乐观、严谨,诚实守信、严谨踏实、朴实大方、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责任意识、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强,主动的沟通协调、处理与解决问题的意识;亲和力、能与人和睦相处、合作共事。但是,他们认为最需要培养的个性特质主要是服务意识、保密意识以及灵活性。一位医药公司老总说正准备辞掉他公司的一位文员,笔者追问其原因,他的回答是:“这个文员的工作态度太不认真了,经常迟到,工作时间如果没有太多事情做的时候,没有认真的学习了解业务,而是在上淘宝网,经常会听到她接快递的电话声音,这样的员工要尽快地炒掉。”由此可知,企业需要的人员并不是说要求有多高深的知识技能,更加重要的是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

对已经毕业了的文秘专业的10位同学做了调查,几乎100%的学生在回答“你认为在你的工作中,什么品质是最重要的?”这个问题时,答案是“勤奋、认真”放第一位,可见,职业道德的第一条“爱岗敬业”的重要性,75%的毕业生认为职业道德中第二重要的是“诚实守信”。50%的毕业生认为在工作中需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要想在工作中升职必须和领导同事搞好关系。一位同学回答问题的时候说出一定要有责任感。

二、高职会计专业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调查

11月5日至11月20之间,在开展文秘专业调研的同时,进行会计专业的调研工作。调查对象主要有会计专业的老师、公司企业的负责人、已经毕业了的文会计专业学生。调查的地点分别是学校、校外一些公共场所及网络。 转贴于  会计专业教师谈到他们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主要是向社会输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毕业生,能胜任基本会计工作岗位和会计电算化岗位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在教学过程中,重点强调作为会计工作从业人员基本的诚信和需要认真仔细的从业态度。

在和一些相关企业的人员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企业对于会计人才的职业素养有:诚信意识、职业技能和职业判断力、协调能力、敬业精神和对工作的责任心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合作意识、持续学习能力等。尤其是内外协调能力,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对会计人员的对外协调能力方面的要求也较高。从一定角度讲,企业与工商、税务、银行以

及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与供应商、经销商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财务、会计方面与他们的关系。如果会计工作者不具备这些环节的协调能力和技巧,就会影响企业发展。一个企业的老总说他公司不招应届毕业生,问其原因,他说:“应届毕业生傻乎乎的,不会和其他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交流。”由此可见,我们在培养会计专业的过程中一定要走出误区,认为会计人员就是老老实实算好几个帐就可以了。

在对会计专业毕业生的调查结果发现,学生们的意见100%认为作为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放在了第一位,绝大部分同学认为勤奋、认真也是必须的。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会计专业的学生普遍有一种非常强烈的追求继续深造学习的渴望,也就是持续学习,这是和会计本专业的特点决定的,很多的同学都想拿更高一级的证书,会有更好的工作待遇,这样提醒我们在培养会计专业职业素养的时候需要有意识的引导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学习的能力,这样更有益于学生职业发展。

通过开展以上两个专业的调研工作,笔者对于如何更好地把职业素养教育融入到课程教学中来也有了更深的体会,结合课程第四章的内容: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一)在课前充分了解所教学生的专业背景,学生毕业后将从事工作所需要的职业素养,如文秘和会计虽然是比较接近的专业,同属于管理类,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也有一些区别,搞清楚其中的异同,对我们的教学更有针对性,学生上课更受益。

(二)具体课程设计

导入:以两个与学生专业相关的职业素养的案例入手,案例可以是从正反面反应出不同的职业素养会有不同的结果。引导学生思考职业道德,由此扩大到道德的含义。

1、结合课前的案例讲解道德的主要功能和社会作用。

2、例举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经典的案例,讲述从古至今在职场上都需要过硬的职业素养,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始终不能放弃,到今天对同学们修身、齐家、治天下依然非常有用,如“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显得尤为重要。

第5篇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 法律素质 教育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5-0017-02

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是指中小学教师在其教书育人过程中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依法执教能力的综合反映。2012年,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提出“卓越教师”计划,其中着力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是教育部工作要点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现今是法治社会,教师自身的法律素质理应成为优秀教师、卓越教师的标准之一。但是,当前某些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状况是令人堪忧的,如不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造成的不利影响将是恶劣的、长远的。

一 问题的提出: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现状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对中小学教师而言,不仅要给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在教学的过程中给学生指引人生的方向、承担着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然而,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中小学教师违背职业道德,不依法执教、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最常见的是对学生进行不同程度的体罚,甚至侮辱学生,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公正评价权等,严重的如、伤害等构成犯罪。这些现象是不容忽视的,频发的中小学教师的侵权为对我国目前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模式是一个强有力的批评。

除了对学生的侵权之外,一些中小学教师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维权意识缺乏、维权手段过激,在其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后,不能通过正常的救济渠道进行维权,而是采用如上访、罢课、将压力转嫁给学生等方式来达到目的,这些不合法的手段和做法非但不能维护自身权益,反而会适得其反,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秩序,也有损教师的良好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小学教师的授课对象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基本的法律判断和保护能力,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其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中小学教师犯罪、不依法执教的行为,不仅引起公众对教育的质疑,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了授课对象的身心健康。频频见诸报端的中小学教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又将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问题推上风口浪尖。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教师职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同时也侧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机制存在的问题,其实效性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及改进。

二 反思: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低下的原因透视

1.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

依法治教是当今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共同趋势和特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逐渐加强了教育立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中小学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目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规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这为依法执教提供了制度前提。但是,在目前的教育教学实践中,部分中小学教师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依法执教并没有引起其足够的重视,致使大量侵权、犯罪行为在教学中屡屡发生,败坏师德、触犯法律。

法律意识是依法执教、合法行为的基础。教师具有法律意识,才能对自身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行为是否侵害了学生的权益进行正确判断及评价;有了法律观念,才能在教育教学行为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2.法律教育内容局限且流于形式

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地提高,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关部门已经认识到了提高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急迫性,从各个层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通过对在职教师和师范生的法律课程设置、岗前培训、在职教育等各种方式进行普法,但是更多的只是形式主义。过于形式的培养模式不能够起到真正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作用。

同时,在法律教育的内容方面,更多的是注重教育法律法规的介绍,而忽视其他法律如刑法、民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导致一些中小学教师不知道何为犯罪、不知其行为已造成侵权。如体罚致学生受到伤害是在中小学教学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侵权现象,不仅违法教育相关法律,也符合民法中的侵权行为,甚至构成犯罪。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很多中小学教师成为“法盲”,法律素质自然不高。

3.教育执法不严、监督不力

目前,一些涉及中小学教师的违法犯罪案例,教师的侵害行为多达数次,甚至长达数年,这不得不引人深思。造成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有两个:(1)教育执法不严。对一些违法行为,基于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及私利等因素的影响,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对此却视而不见,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违法不究(或缓究),造成这些教师藐视法律、肆意妄为。(2)监督不力。我国目前缺乏对教育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被及时地发现,致使该行为屡禁不绝。

教育执法不严、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不依法执教及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地惩治,违法成本低,因此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教师会“趋利避害”,选择违法。因此,不难理解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因何出现诸多违法犯罪案例了。如不严格执法、有效防范监督,提高违法成本,体现依法执教的价值,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提高将成为空谈。

三 理性探究:构建有利于推动中小学教师提高法律素质的新机制

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不仅需要引导其自身提高法律学习觉悟、增强法律观念,还需要科学有效的法制教育实现机制。笔者建议采用以下模式,

1.引导:以加大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宣传为常态

教师具有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执教的理念是其有良好法律素养的理想状态,实现这个理想,不仅需要教师自身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也需要整个社会形成依法执教的法治环境。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化的思想灌输和知识传播过程,要想将依法执教深入“教师”心,必须在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将法律教育和宣传作为常态机制,引导教师学法、懂法、用法。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依法执教环境的影响来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律观念。

第一,强化教师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因此必须重视其法律知识的学习。对教育教学法律法规要重点组织学习,而且要掌握及理解其理念及精髓。除此之外,对刑法及民法、行政法等和教师息息相关的实体法也要学习,至少要明确何为犯罪、何为侵权、权利救济渠道及法律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第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执教氛围。依法执教教育氛围的营造,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协作。首先,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要重视对中小学教师法律教育和宣传,确立本辖区中小学教师法律教育目标及宣传计划;其次,中小学校教育主体要将教育和宣传落实到位。在阶段性培训的基础上,扩大法律教育与宣传的广度与深度。通过宣传栏、校园媒体、QQ群、微博、短信等各种方式,利用教师会议、座谈等时机,适时的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再次,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也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利用舆论工具,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教师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使其能够依法执教,同时,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能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

2.管理:以完善教育监督机制为重点

法律意识的提高关键在自身觉悟的提升,但并非每位教师都能达到这个状态,还需要从外部进行管理、约束,以管理促发展。要重点完善监督机制,使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有效运行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能够通过监督,对教师的违法行为进行防范,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其违法行为,采取措施防止侵害后果扩大。教育行政部门可设置专门针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监督机构或监督专员,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直接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对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校长、教师之间也可进行内部监督,社会、媒体进行社会监督。同时应畅通热线、短信、网络等多种渠道,使家长、学生及其他主体能够无障碍地将教师的违法行为进行反馈。

3.评价:以强化教师法律素质考核为手段

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维护者。在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的培养中也需要将其法律素养和其利益相结合,即在业绩考核中强化法律素质的地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对其法律知识学习的考核。可以通过考试、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掌握其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并把该考核成绩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价教师的一项依据。换个角度讲,这也是督促其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其法律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2)对其依法执教的考核。构建一个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的依法执教评价体系,通过问卷、走访等形式了解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是否依法,把此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挂钩。当法律素质的提高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时,教师自然会选择最优——学法、懂法、用法,其法律素质自然得到提升。

4.惩治:严格执法,以法律责任的承担为震慑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针对媒体报道的几起教师侵害学生的恶性犯罪案件指出,“对教师中的这些败类坚持‘零容忍’,对个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行为,让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树立法律权威,以儆效尤,给其他教师以震慑和警示,认识到不依法的严重后果,使其不敢违法,利用反面实例起到正面的教育作用。

总之,法律素质的提高并非旦夕之功,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多管齐下、常抓不懈,才会见成效,才会形成一个良好的依法执教的环境,使学生在学校教育和教师的言传身教示范下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刘新.中小学青年教师要具有法律素养[J].当代教育科学,2010(24)

[2]董爱玲.浅谈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及其培养[J].教育探索,2008(8)

[3]蔺艳娥.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推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教——基于陕西省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类法律素质的调查[J].教育探索,2011(4)

第6篇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教师不仅教给学生知识,更承担着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还要具有父母般的关心与爱护以及朋友间的平等和尊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然而,一些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如打骂学生、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等时有发生。这充分说明了一些教师法律素质缺乏。在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大气候下,教师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一、要深刻认识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极力推行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在教育领域也展开了教育法制的建设。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权力机关在教育立法方面进展很大,相继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教育法律。进入21世纪,国家对教育法规的补充、修改、完善和一系列新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出台,使教育的改革发展纳入了依法执教的法治轨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断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培养教师的法律素质,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更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法律修养的必然选择。教师必须能够适应时展的这一要求,树立教育法制观念,养成教育法律意识,成为知法、懂法、能够依法行教的新型教师。

(二)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教师队伍现状的要求

据我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教师1151万人。广大教师队伍从总体上看,主流是好的。他们在教育岗位上兢兢业业,为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在教师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教师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学生,随意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以“教育名义”对学生进行人格污辱、殴打,以至一些学生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而在老师看来,这都不是违法,而是教育管理学生的“有效”办法,是为了让学生成才。其思想根源还是古已有之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和“师道尊严”等传统观念。殊不知,正是这样“个别”的教师导致了整体教师队伍诚信度下降。

(三)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需要

青少年在学校接受教育,与老师接触的时间最长,受教师的影响也最大。学校作为青少年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是青少年步入社会的必经之路,同时,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 人生观、世界观正在初步形成, 因此, 对其法律素质的教育要以引导为主, 注重法律观念的形成,法律情感的培养, 科学权利意识的确立, 不能急功近利, 强调法律知识的灌输。培养青少年法律素质要注意与学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在潜移默化中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熏陶。然而,很多教师认为自己业务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就足够了。实际上,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为人师表,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

二、要深刻认识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紧迫性

提到教师一词,很难与违法犯罪联系起来。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教师的心理和行为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不断出现教师对学生擅自停课或随意开除,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或是对学生谩骂、侮辱、挖苦,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罚款、没收或长期占用学生财物,侵犯学生的财产权;甚至体罚学生、女生等恶性人身侵犯案件,还有的利用学生变相向家长勒索钱财。由此可见,教师的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不但不能很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而且对于青少年学生的日常行为也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据调查显示,近几年由于教师法律观念淡漠,而导致、引导青少年学生犯罪的比例在逐年升高。

因而,提高教师法律素质,使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依法执教,必将使学生受到法治的熏陶。这对年轻一代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成为新一代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教师职业最重要、最典型的是其典范性。许多优秀教育的经验表明,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己首先要做到。教师如果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而自己却不能守法,就会使学校的法制教育苍白无力。因此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促进全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三、要着力拓宽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途径

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是一项经常性、持久性的工作,要结合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发展的特点和环境,抓重点、分层次,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把教育部门对教师法律素质教育、培训与教师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自觉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首先,进行师范教育课程改革,把教师职业法律知识纳入师范教育的本科课程计划及教育硕士课程计划,使所培养的新教师具有依法行教的能力,并将这一课程的学习及学分的获得作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促使准备当教师的公民引起重视。 这样做,相当于提高教师行业的法律门槛,可以从“入口处”对教师法律素质进行把关。

其次,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法规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教师的师德观念,让每个教师都深刻认识到,不懂法律、不依法执教是不合格的教师。并采取一定考核方式使其落在实处。

第7篇

从法理的角度看,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是教育法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教师作为教育主体可以承担教育法律赋予的教育资格。对教师教育权构成问题进行研究,可以促进人们对教育法律问题的法律思考,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和评价教育法律实践中产生的问题。从学理的角度看,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且中小学教师的教育对象以未成年人为主,他们的身心发展尚未成熟,认识问题不够全面、深刻,自制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因此,明晰教师教育权的构成要素,能促使教师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对教师教育权构成的描述过于抽象,不利于指导实践,所以,根据教育的需要应将教师权利量化,对教师教育权构成进行深入研究,进而出台具体的条例、规定指导教育实践。

有的学者从两个维度对教师教育权的内容进行了阐述,从静态看,教师行使其教育权主要涉及到三个要素,即教育环境、学生和家长,相应地教师应该享有教育环境创设权、学生管理权和对学生家长的平等协商权;从动态看,教师要改进、发展教育教学,必须享有教育改革实验权。而教育环境创设权包括教师有权使用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有权要求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条件;教师有参与教育教学决策的权力,教师有选择教科书、教学方法的权利。而在对学生的管理权上,则首先是教师有管教权,其次是教育有评价权。

有的学者认为,教师在法律上的权利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另一方面是指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本文所谈的教师权利,就是针对教师的职业权利而言的。关于教师的基本权利,我国的《教师法》作了专门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教师的教育权与教师的基本权利不是同一个概念,再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教师的教育权主要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专业性活动中所享有的自主性权利。显然,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权利,都应属于教师教育权的范畴。

在各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法理与学理两个方面探讨中小学教师教育权的构成问题,即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中所享有的法理与学理层面的专业性权利分析,教师教育权应包括教学自、指导学生权、评价学生权、教育惩戒权、管理自等五个要素。《教师法》中明确指出: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笔者认为教师教学自就是教师所拥有的国家法律赋予的,可以依据教学规律与学生实际在教学工作中自主决策的一项职业性权利,这其中包含了教学改革权与实验权,即教师拥有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的权利。因此,教学自应包括以教材选择权、教学进度安排权、教学方法决定权为核心的若干项权利。《教师法》中明确指出: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权利。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关注每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个性化发展的呼声越来越强,教师理应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与特点,及时在学生的特长、升学、就业等方面予以指导。《教师法》中明确指出:教师有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学业、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恰如其分的评价。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在行使评价学生权时,不应受外界因素的干扰,教师应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采用各种评价手段,以保证教育效果。《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但未阐述何为体罚,这一笼统、抽象的表述使得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失去了一切的惩罚手段,给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了严重的阻碍,并不符合有奖亦应有惩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教师应有权利以促进个体健康发展及绝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权不受侵犯为出发点,在法律、师德允许的框架内,根据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及承受能力,对犯错学生实施合理惩戒,帮助其改正错误或纠正不良习惯。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管理权限的问题鲜有提及,教师管理权利的不明确性,使得教师在管理工作中常受外界因素干扰,同时,教师对管理权限存疑,严重影响了其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这对保障受教育者学习权是极其不利的,因而,教师应有权根据职业操守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在班级管理、课堂教学、课外活动、个别教育等工作层面,自主决定管理策略及实施方法,不受外界干扰,即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各种管理策略、管理手段,以保证教育、教学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宋熙炯.《论教师教育权》.[J]江西教育科研.2007.(1).

第8篇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相信学校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制教育心得,供大家参考。

法制教育心得1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法制教育心得2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通过倾听学习,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法制教育心得3通过学习,让我深深的知道:“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到底什么是师德?所谓师德,就是教师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诲人不倦,有教无类 ? ,这都是师德。 “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踏上三尺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

未来世界的竞争是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教师,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要培养造就二十一世纪高质量、高规格的人才,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教师的师德,教师的师德决定了教师的素质,教师的素质又决定了教育的质量。因此,加强师德建设工作是时代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队伍建设的总枢纽,也是搞好教育战线行风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成败与否的关键。

当前,由于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有悖师德的现象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教师良好的整体形象。例如:教师急于求成,往往口不择言,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因做错题而罚抄卷子,迟到就罚打扫除等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教师不公平地看待学生,把学生清晰地分为三六九等,做不到一视同仁。对优生“笑脸相迎”,对后进生“横眉立目”,给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追逐短期效益,盲目地乱办班,乱收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

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一个心理品质有问题的老师我们怎么能寄希望他能教好学生。近年来的大量调查资料表明有相当多的老师有心理疾病。资料表明,老师把学生打成残废有之,让学生相互打耳光者有之,罚学生抄作业几十遍者有之,要学生吃屎者有之,等等,这些都是心理有疾病的表现。老师心理不健康就不能正确理解学生的行为,更无法巧妙地处理学生问题,轻则影响师生关系,重则可能伤害学生心灵。

因此,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老师自己首先必须是心理健康的人,只有心理健康的老师才能培养出心理健康的学生。老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高会使其在智力、情感、意志等方面机能都得到正常的发挥,从而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应该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去上课,尽管我们在课前受了委屈,我们也应该把这些抛在脑后。不应该把丝

毫对他人或领导的不满情绪带进课堂。因些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时刻调整自己的心理,维护和提高心理健康,从而保持自身良好状态的心理健康去影响学生。三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面对新的情况,在推进素质教育,倡导更新教育理念的同时,怎样树立新时期的师德形象,已成为广大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想讲以下几点:

一 尊重个性,因材施教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因此教书育人不可急功近利,需从大处着眼。部分教师受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习惯于只看眼前,不顾将来,以剥夺学生个性为代价换取教师的师道尊严,以牺牲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代价,过分苛求学生的成绩,换取暂时的高分。众所周知,爱迪生七岁上学,因成绩差退学,爱因斯坦两岁说话,上学智力迟钝,德国诗人海涅是尽人皆知的后进生,普京上小学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而现在成为力挽俄罗斯经济大滑坡的总统。事实表明,学习成绩与创造力无明显的联系。创造力有早晚,先后之分,越是有个性的人,创造力越突出,个性是创造的前提,把个性多样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种财富来加以接受,我们就不会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我们眼中就会没有差生,只有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二重视沟通,情感育人搞教育不能搞形式主义,这也是一种不理智的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因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其阶段性,不能强求一致,无法整齐划一。而真正能够给学生以伟大启迪和深刻影响的往往是一些教育细节。课堂上,先与学生进行沟通,问问他们想听什么,怎么讲才能调动兴趣,然后引导学生自读、自悟,让每一个学生都对学习有新的认识,不训斥学生,总是能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给予及时的表扬,真诚地赏识他们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我们的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责任心都很强,然而,仅仅有责任心是不够的,变单纯的“责任”为丰富的“情感”,按理说现在的学生在家里是小皇帝,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与其父母相比,我们再去关心他们的生活岂非多余,如果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生活在学校里的学生当然希望得到来自

老师的关心爱护。时常关心学生的衣食住行,会让学生感觉到长辈的关怀,集体的温暖。作为学生,都愿意与有道德的人接近和交往,当然也愿意接近有道德的教师。作为教师,也都愿意与有道德的人接近和交往,当然也愿意接近有道德的学生。所以,要做一个让教师和同学都愿意接近的学生,或者要做一个让教师和学生都愿意接近的教师,你本身就应当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法制教育心得4我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坚定了学法和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在教师法制学习的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通过这一次的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违法行为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教育服务,为学生服务。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学法、用法”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抵抗违法的坚固防线。反对违法行为,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过学习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教师法制教育的学习,可以时刻让我进行自我约束,增强防范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教师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我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小学生生命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小学生,与不遵守法律的人和事做斗争,保护小学生的生命和利益。

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后,我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教师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从事教育的老师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法律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校园的违法的现象出现。二是要加强对小学教育教学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等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小学生预防犯罪的意识和小学生自我法律的防范能力。

法制教育心得5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第9篇

1.幼儿教师法律、法规意识。

依法保教是幼儿教师从事保教活动的先决条件。只有懂法、守法的幼儿教师,才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调查关于幼儿教师法律意识中显示,有91%的幼儿教师认为有必要学习幼教相关的法律法规,8%无所谓,1%不需要;当问到“你认为虐童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什么?”,30%的幼儿教师认为不懂法,72%认为职业道德素质问题,6%学历低,23%认为心理问题,26%认为管理问题,5%幼儿顽皮,21%认为社会问题,9%认为心情不好;你了解幼儿教师要学习的法律法规吗?有41%的幼儿老师了解,33%的幼儿教师了解一些,26%的幼儿教师不了解;然而在问“你学过以下哪些内容?”76%的幼儿教师学习过《幼儿园工作规程》,49%的老师学过《未成年人保护法》,26%的老师学过《儿童权利公约》,41%的老师学习过《教师法》,72%的幼儿教师学习过《幼儿园管理条例》,18%的幼儿教师学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3%的幼儿教师学习过《幼儿教师专业标准》,86%的幼儿教师学习过《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以上内容没有学过的幼儿教师占4%。通过以上数据分析,目前大多数幼儿教师认同学习幼教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性,但是从学习和了解法律的层面看,大多数幼儿教师对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认知还是相当匮乏的。

2.幼儿教师教育行为规范。

对于当“幼儿不听话时,你会怎样处理?”85%的幼儿教师耐心引导教育,24%批评教育,4%隔离教育。你每节教育活动都会认真备课吗?18%会认真备课,做好活动准备。76%幼儿教师基本上会备课,6%不会,领导没要求要备课。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广大师生对涉及师德的一系列教育行为有比较正确的认识,且能采用规范的教育方法与行为,但是在工作态度上却不尽人意,幼儿教师的自我职业道德素养有待提高。

3.幼儿教师师资、待遇。

本次调查显示:在师资结构上,18-30岁幼儿教师占87%,30岁以上幼儿教师占13%;在婚姻结构上,未婚幼儿教师占69%,已婚幼儿教师占31%;在学历结构上,高中以下的幼儿教师占(16%),中专学历的幼儿教师占(21%),大专学历的幼儿教师占(46%),本科学历的幼儿教师占(17%);从任职资格上调查,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占(38%),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占(16%),目前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占(46%);在工资待遇上,(77%)幼儿教师工资在1500元以下,(13%)幼儿教师1500-2000元,(10%)的幼儿教师2000以上;在工作时间上,(20%)的幼儿教师工作8小时,(33%)的幼儿教师每天工作8-10小时,(46%)幼儿教师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从以上数据并通过访谈可以看出,幼儿教师学历低,年轻化、缺少从业资格,从而影响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美国教育活动发展研究所执行主席萨瓦指出:“从最深远的专业意义来说,教幼儿的老师可能做的工作,比研究生导师可能做的工作更令人兴奋,更为重要。”在美国,对幼儿园的教师的要求与对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是相同的,必须具备大学以上文凭,并接受过一年以上的专业训练。因此,我国的幼儿教师整体文化水平有待提升。在福利待遇上,幼儿教师工资低,时间长,无编制,与公办教师相比同工不同酬,连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导致幼儿教师主人翁意识与责任意识的缺失,滋生了消极心理,对幼儿缺乏了爱心及耐心,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影响队伍的稳定。

二、影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因

1.社会因素。

随着社会各界对幼儿教育的广泛关注,幼儿教师待遇有些改善。但是,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生存困局使幼儿园教师成为我国教育系统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工资待遇低、同工不同酬、工作压力大,不断削弱着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热情,也降低着他们的职业自豪感和幸福感,使其忽视了对师德修养的追求。

2.管理因素。

首先管理者对幼儿教师准入资质审核低,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多数没有教师资格证,三分之二是非学前教育专业。其次对幼儿教师开展的各种教育培训、考核,大多集中在幼儿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安全事故预防的学习,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往往是形式化、走过场,缺乏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培养和科学引导,影响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

3.幼儿教师自身因素。

首先幼儿园教师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且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整体提高。其次一些幼儿教师受功力主义、物质主义观念影响,职业责任感下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虐童、体罚幼儿事件,给幼小的孩子造成了心理伤害,造成了家长对幼儿教师的不信任,影响了幼儿教师的社会形象。

4.家长因素。

由于家长为了孩子能受到老师额外的照顾而给老师送礼,这对教师队伍的廉洁性造成了很大影响,使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形象大打折扣。

三、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对策

1.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

国家应加大对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有效的提高幼儿教师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确保其享有合法的职业待遇。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幼儿教育的重要意义,肯定幼儿教师的价值,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教师,增强幼儿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幼儿园管理者应严格控制班额,减轻教师的工作量,为教师创设良好的宽松的工作环境,使教师能在工作中感受到乐趣。

2.制定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国家应根据幼儿教育的特点,制定统一的、切实可行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幼儿教师有章可循,有则可守。如美国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仅规定教师“应该做什么”而且还规定了“不应该做什么”,如“不应该瞒报或歪曲自己的职业资格”“要记住班级每个幼儿的名字”等,因此,尽快出台《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利于督促、激励和约束幼儿教师的行为,提高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品质是非常重要的。

3.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培训和考核。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提高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证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的质量。在加强幼儿教师培养、选拔和在职培训三个环节中,要重视法律、法规教育,使幼儿教师掌握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养成健康的法律心理,形成成熟的法律思维能力,重点进行《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儿童权利公约》、《3-6岁幼儿学习发展指南》、《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专业指导等幼教相关学习内容。其次,将师德考核纳入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特别是对于师范生,在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时更要加强对其师德教育和考核。

4.加强社会、家长、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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