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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25 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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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1篇

关键词:土地规划 统筹土地规划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行的我国国民的经济发展体系当中,关于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编制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不同的。在行政级别上这两个主管部门是旗鼓相当的,他们都有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但这种分管体制却使得这两个主管部门各行其是,无法有效的进行沟通,造成了两种规划的差异性非常大,相互之间很不协调,导致了严重脱节的现象。有些地方将城市规划摆在首要位置而看轻土地规划,造成了土地价格波动,城市用地吃紧,城市用地不合理,城市的发展也出现了畸形。另外,还有一些地方将土地规划作为重点而忽略城市规划,惜土如金,只看重局部城市发展,有些应用作住宅的用地却发展商业,完全不重视城市发展总体的布局,造成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相脱离。因此,想要使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得以实现,应当从大局着手,统筹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形成互利共赢、互补协调的新格局。

一、 统筹两个规划的思路。

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规划的深化是区域规划,而对于区域规划来讲,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这两个方面又是不可缺少的。从时间上来讲,两个规划应当统筹编制,编制城市规划的时候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因为城市的总体发展直接受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的影响,在城市规划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便是土地规划;而在进行土地规划的时候城市规划也要兼顾,判断城市土地规划有效与否要看其是不是与城市发展总体标准相符合。从空间上来讲,两个规划应当是互利互补的,城市区域发展中一定要坚持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指导,一定要坚持土地规划为城市规划所服务,也就是土地规划的发展是为城市规划的发展做铺垫的,城市规划的发展是让土地规划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所以要做到如下几点:(1)做到弹性规划。不管是土地规划还是城市规划都应该有可量化性,应该留下一些空间。而弹性规划对于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可以有效的适应,依据不同时期、不同地点适时地做出调整,避免出现重复规划以及规划失灵;(2)做到协调规划。对于整个城市的区域规划,不可以只重视城市规划,也不可以片面的强调土地规划。它们二者并非彼此独立的,想要做好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就必须要做好,而土地规划的状况又由城市规划的大局决定,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协调好二者的关系,达到互助发展的目的。(3)做到多元规划。规划目标并非是单一的,在具体编制两个规划的时候,要明确规划的目标,不可以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也要注重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多重效应叠加到一起,使社会能够全面发展。(4)做到效益规划。如果规划没有价值那么规划就没有意义了,市场成败由效益的高低所决定,所以,在编制两个规划的时候,要特别注重其效益性。(5)做到整体规划。在实施两个规划的时候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将整体布局好,既要做好物质与非物质方面的规划,又要做好局部和整体规划。(6)做到实用规划。所有的规划都是对发展实践起指导作用的,因此编制两个规划时,应当注重规划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使其能够在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得到落实。

二、 统筹两种规划的具体途径

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不同的,造成两个规划的目标、标准、侧重点的差距较大,两个主管部门无法及时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交流,也不能再规划时共同发展、相互吸收、相互借鉴。因此,统筹两种规划,必须合并两个部门,制定统一规划,使规划管理体制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这样制定的规划可以与城市发展实际更为适应,这样的规划可信度强、透明度高、能够使全社会的发展愿望得到满足。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优势有如下:第一,统筹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可以有效地避免在编制两个规划时各自为战、相互脱节的现象。第二,这种结合一方面可以使上级实施规划的执行力得到满足,加快土地利用与城市建设,也可以将地方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第三,一旦在实施规划时出现问题的话,这种结合就可以及时的进行处理和纠正,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第四,这种结合途径将局部土地优化利用考虑进来,提高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

三、统筹两个规划,创新制度。

就眼下的法律体系来讲,城市规划已经有了《城市规划法》作为保障,但是在我国,至今都还没有土地规划方面的法规法律,这就造成了在实施规划时相较于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显得更有可操作性、更为科学、更为严肃。而从管理方面讲,由行政级别相等的两个管理部门分别对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进行编制,这样必定会造成两个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各行其是,浪费资源、效率低下的后果。而且,我国如今已经变为市场经济的国家,还有着非常浓厚的规划行政属性,在实施和编制规划的时候经常会将市场经济规律忽略掉,主观行事,不根据客观状况,导致规划与市场经济脱轨,与经济规律不服的严重后果。所以,根据上述状况,要统筹两种规划一定要对制度进行创新。1、创新法律制度。使相关的法律制度得到完善,使两个规划与统筹战略有法律制度的保护。2、创新管理制度。把两个部门合到一起,统一政令,提高社会经济效应和规划的执行力度。3、创新环境制度。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客观的经济规律,使统筹战略有环境保障。

四、结语

虽然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概念各不相同,然而,站在大局上看,他们却是能够统筹的,它们是相互促进、相互弥补的,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不能分离。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为了两个规划统筹地更好,在制度创新、发展途径、发展思路上,都应该进行有效的改革,从而提高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赵英丽;;城乡统筹规划的理论基础与内容分析[J];城市规划学刊;2006年01期

[2] 梁进社;;论城市规划和管理中的规制和利导原则及其应用[J];城市发展研究;2006年02期

[3] 李兵弟;关于城乡统筹发展方面的认识与思考[J];城市规划;2004年06期

第2篇

【关键字】土地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实施;关系

在时代的发展下,对于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来说就显得更加的有必要,特别是在城市化的影响下,城市用地资源的紧张稀缺性越来越凸显,使得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两者间的矛盾不断的增加,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利于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的,因此,就需要对城市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1.城市规划实施的体系结构分析

从城市规划的地位来讲,它是属于一个相对独立且较为完整的体系,从它的管理主体来说它的管理主体具有明显的地方性,其所制定的规划方案中,规划的内容设置需要依据于实际的状况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在规划方案的制定工作完成后,还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和鉴定,确保它的实施是具有很高的实施价值的,可以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简单的来说,城乡规划的实施一定要依据于城市的具体实际来进行,不能脱离现实。

2.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2.1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它对土地资源的利用主要表现在,对国有土地进行固化的过程中,实现在空间结构和经济结构范畴之内的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在土地规划管理的作用下,不仅可以维持现有的土地使用面积,而且还可以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是相一致的,一个科学合理的土地规划体系可以有效的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对经济发展结构来说也是极为有利的。

2.2对土地资源的具体使用起到有效的管控

我国的地域面积辽阔,但是可以用来作为直接使用的面积却十分的有限,这也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在土地规划管理体制下,可以实现有限的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目的,对于土地的具体使用能够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进行有针对性和层次性的区分,对不同的使用性质又适合的归类,并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使用策略。这样的分类可以给土地的使用提供一个明确的导向,使之更具有目的性,使不同的土地资源类型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利用,并且随着现代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有了新的追求,因此,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也就更多的关注在建设、保护、环保三者的均衡点,起到多收益的效果。

2.3有利于土地规划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从大量的实践证明,土地规划管理是一项周期性的工作,具有较长的时间,它的规划效果是否高效是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可以提现出来的,因此,就需要在具体的规划实施前,做好规划的前期调查工作,对受到外界影响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虑,根据这些因素的实际状况来保证规划方案的合理。还可以在大量的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实践经验,对规划进行合理的检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这样可以给后续使用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提供参考依据。

3.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析

自古以来,土地的使用规范问题都是经济建设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管理者也对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改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各项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不断增大,造成土地资源的紧缺,国家针对这一状况,也出台了很多的指导性文件,有效的协调了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两者之间的关系。

3.1强化土地管理的核心地位,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从目前来说,我国的乡镇建设用地规划作为常用的模式是增减挂钩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对于推动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这一政策的引导下,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可以使农村土地的利用更为高效,有利于农村居民向集中用地的方向发展,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进一步的调整城乡结构和布局,在耕地供给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使城乡发展矛盾缓和。

从政策的实施执行来看,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常常会出现于民意违背的现象,导致用地矛盾的紧张,要减少这种现象的出现就必须强化土地规划和管理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增减挂钩的政策效用,在执行的过程中根据实际的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目的的合理定位,尽可能的减少农田的占用面积,以确保其实施性的增强。

3.2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建设用地的合理扩大

我国在现阶段,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的重要时期,很多的城市开始对旧的地区进行改造扩建,同时也在进行着新区的发展规划,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当前土地规划的模式,对于这两者模式需要进行合理化、协调化的引导发展,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最大程度的节省土地资源。具体的来说就是,在一些小城镇或者是新的经济开发区,可以借助于新区建设的方式来进行城乡规划,这些是较为适合于规模不大的城市,而对于规模基础相对较大的城市来说,则需要对土地的使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把新区的开发和旧城区的改造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的协调,确保有序健康。

从实施的具体措施上来看,需要把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之间的关系进行一定的调整,具体的调整模式有:在对建设用地有良好的控制基础上进行当前城乡发展状况的全面详细的调查工作,并重点对规划方案中的经济结构和土地的使用布局进行合理的分析,然后在土地的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对用地的具体类型和侧重点进行合理的区分和应用,并积极的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多模式并用、产业集中等等实施方案的高效执行。

3.3加深土地规划的深度,采用先进的管理体系

上述提到,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对于城市的发展来说是极为有力的,因此,要确保城市规划实施效果的不断改善,就需要充分的发挥土地储备的调控作用和引导作用,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周期性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加强宏观层面的土地调控,对土地的规划进行严格的细化区分,确保其用途的明确,从而推动城市规划的实施性增强。另外,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城建呈现出信息化、网络化的特点,因此,在土地的规划中就需要规划人员及时的完善自身素质,加大对新的规划体系的引导作用,增强城乡规划的可执行性,从而起到降低投入成本的作用,进而使土地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实施之间的关系更加的良好。

4.结 语

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城市用地建设不断的增多,这就需要管理者制定良好的、符合实际状况的土地规划方案,降低投入资金的额度,从而发挥出土地规划最大的作用价值,使两者的关系更加的合理科学,推动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吕维娟,殷毅.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探讨[J].城市规划,2013,(10):34-38.

[2]竺豪杰.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J].中国农业信息,2014,(03):202.

[3]赵维威.浅谈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J].经营管理者,2014,(25):309.

第3篇

关键词:土地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两规不协调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imed at the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and the urban planning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coordination problem of planning theory and analysis between, and find out the cause two rules don't coordinate the cause of the problem, and to these questions some personal opinion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ving these problems and methods of the path, and I hope to these key solutions of the problem of help.

Keywords: land planning; Urban planning; Two rules don't coordinate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推进,在我国规划学术界出现了许多争议性的问题,而其中极具代表性的问题就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问题(以下简称两规协调)。个人认为,在两规不协调的诸多问题中首先要解决就是规划功能定位不清的问题,他们之间没有的明确相互关系,这与其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有关。究其本质原因就是我国规划体系缺位,没有明确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就两规协调问题解决措施和方法提出个人的一些观点看法。

一、两规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协调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关系。也就是从那时起,在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开始有两规协调问题的研究和讨论。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总体上认为,两规是具有相同之处的,主要表现在其法律依据组织领导和规划审批方面。但是两规的规划范围和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这种控制是刚性的。而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则不同于前者,它不是依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依据城市的社会、经济、地理、资源、人文背景等多个人因素综合分析而建立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设计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计划,满足需求,重在发展。换句话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有控制规划,而城市规划属无控制规划。此外,两规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两规中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两规中关于城市人口规模的内涵存在很大的差异,前者明显大于后者,直接影响根据人口规模计算的城市用地面积。

为了解决两规协调问题,我国其他政府部门也参与此项研究,针对构建中国规划体系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法和途径。国家建设部也提出城乡规划的建议,主要包括有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等。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全国的城乡规划工作的主管。国土资源部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领域中统筹社会、经济、环境过程的基本规划,一切其他各项规划均应当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齐,用地规模与布局要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二、两规协调宏观层面:上端规划功能缺位

两规不协调宏观层面上的重要原因是上端规划功能缺位的问题。上端规划功能缺位具体指规划体系中区域规划功能缺位和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功能缺位。两规协调是土地规划工作需要的,由于两个规划出于不同的目的和任务,导致其目标、任务、内容和编制思路有很大的无法统一协调的差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差异,这就要求上一级规划充分发挥对下一级规划的综合协调功能和作用。建设用地指标是两规协调的焦点问题,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配确定的这些指标,“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因此想要协调这之间的矛盾,就要在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进行协调解决。从这一方面来看,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但从经济发展方面来看,区域经济发展是以城市的发展为依托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是区域经济中心,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作为重要依据的,二者本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的,在城镇用地规模与布局上紧密协调。两规协调宏观层面上就是上端规划功能补缺,具体来讲,就是要开展区域规划或国土规划,做好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三者之间的协调工作,为下端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两规协调微观层面: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作为两规协调的重点。目前,在我国无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本着 “以人定地”的方式,即依人口规模和人均建设用地测算建设用地规模。在两规协调过程中,要求在统计规范人口和建设用地时统一口径。在进行人口统计时,两规协调时应当采用相同的城镇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统计数。

而建设用地作为两规协调中的焦点问题,则要求统一建设用地尤其城市建设用地的概念。还有工业用地、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其发展特性主要受产业结构、交通需求、经济增长和自然生态等的影响更大,这类用地规模应考虑产业类型和产业结构对用地需求特性,采用分组控制加以确定。

结论:

从宏观层面上讲,两规协调要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开展区域规划工作,在区域层次上协调安排土地利用与工业化、城市化之间相互关系。从微观层面上讲,解决两规之间不同的地方,主要针对解决人口和建设用地的统计口径的问题。发展与保护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只有通过走发展的道路才能增强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保护也是为了能够持续发展。城市规划是以发展为主要特征的,不过在进行规划工作时要注意优化发展方式,以低代价求发展,发展模式中要注意寻求低占地的发展,走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土地利用规划是以保护为特征的,但也改变过去的消极保护模式,要进行主动保护,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的土地利用方针,研究在发展中求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的策略,。

参考文献:

[1]陈银蓉,等.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的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 30一33.

[2]曹荣椿.论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协调 [J].经济地理,2001(5):605―608.

第4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相对关系

中图分类号: 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发展的要求、经济建设的指示、国际接轨的需要,城市的扩建工作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重点已经成为政府建设规划的重点内容,要想使我国城市建设过程更有计划和成果,难么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就必须要做好城市规划内容,而就就目前的城市规划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诸多与城市规划初衷想违背的内容,如对土地的利用不合理、土地使用浪费等等一系列问题,要想彻底改变这一城市发展现状就必须先明确规划与土地利用的相对关系,透彻理解城市规划的概念,以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看待城市发展问题。

一 优质的国外发达国家中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相对关系

城市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相对关系,这没有一个统一的约定俗成的概念,但我们可以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积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城市发展经验,用来确立我国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就国外发达国家的城市演变过程来看,大体可以将其分成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我们可以称之为“城镇化”阶段,这个主要是一个“聚集”的过程,使发展较好城镇的周边城镇聚集过来,逐渐形式一个中心区域,并得到集中发展,最终形成城市;第二个阶段我们可以称之为“外扩”阶段,是指当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开始向着城市周边农村地区扩展,在这一发展阶段中能够使城市发展与建设范围扩张,并同时提高城市周边农村的生产化水平,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打破两者之间的二元化发展界限,使城市与农村形成一体化的发展形势,从而有效约束了城市建设的规模和对土地利用的要求。国家城市化的进程带动了农村的发展,无论是经济环境上还是生活环境上,农村与城市之间的隔膜正变得越来越小,从而实现了国家城市化这一整体的宏观概念,国家城市化这一概念是城市规划的终极目标,也是使城市扩建与农村土地占用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的重要方式,是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关系的本质。

二 如何优化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之间的相对关系

借鉴城市规划结果较好的发达国家的城市建设经验,并且切实结合我国城市建设规划的实质性内容,将其先进的城市规划理念引入我国城市建设之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出一套有地域特色有针对性的城市规划理念,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强化我国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相对关系。

(一)在探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相对关系时要注意强调区域的发展概念

就当前的城市发展观念而言,城市规划再也不是一个单独存在的规划理念,而已一个整体理念,城市规划要立足于满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各个区域的均衡,利用发展较快的、发展较好的经济地区带动发展速度较慢的区域,不仅要考虑城市内部区域之间的平衡发展,同时也要兼顾城市周边农村发展换环境与城市城市的发展关系,将“统一建设、整体发展”理念切实的融入到城市规划的理念之中不仅能使我国国家城市建设进程加快,更能从内部限制土地利用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使发展中占用的土地使用更合理、利用率更高、占用的资源土地更少、开发的贫瘠土地更多。在城市土地分配利用过程中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正确的土地建设、社会发展等相关政策,把握时代赋予的发展机遇,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建设的指导思想,这样才能使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工作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起到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在探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相对关系是要紧密结合政治、经济、社会这些要素

城市规划是城市土地建设的基础,而城市土地建设则是社会行为、政治经济等一系列社会活动的重要基础,在城市规划设计阶段要注意提高对土地的合理利用,这里所指的利用并不是单单指对的资源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对贫瘠土地的建设处理,土地利用在城市建设中所含有的更重要意义在于对城市土地的重新分配和利用,城市规划是一个统筹的概念,而土地利用是城市规划的重要手段,在规划过程中设计者根据城市的建设需要,综合考虑社会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的主要内容,然后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内容进行整合编排,合理安排各个区域部分的组成框架以及城市分化区,对外要将周边农村的土地利用计划一并考虑进来,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化的发展势态,使两者能够形成一个共融的整体,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城市扩展内容更明确、对内对外的土地利用内容更科学合理、城市带动农村发展形势被确立、发展过程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政治发展的和谐共融,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能起到实质性的帮助。

(三)在探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相关关系时要注意生态发展这一概念

生态发展是当今的重要主题,其触角已经延伸到经济、政治、发展、建设以及社会活动中的方方面面,对于城市发展当然也不例外,土地利用是生态建设的基本基本内容之一,在城市的生态建设过程中城市规划为土地利用提供基本方向,而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计划又反过来对城市规划起到限制性作用,使建设范围、规划内容不至于超出生态建设的总概念范围之外。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要更精准地确立哪些是生态建设区、哪些是生态储备区、哪些是可控发展区、哪些是不可控发展区,准确掌握影响城市生态建设的主要因素,并在设计计划中对这些重点内容作重点处理。在土地编制利用阶段,要做好土地的地质调查、土壤取样分析、土层结构分析、土质类型分析等等,做好对土地基本组成结构的调查和分析之后才能更全面、细致、准确地对土地的建设内容进行确立,最大程度的提高对土地的保护和利用率,同时也为城市的生态建设规划指明了方向。

总结:

城市建设是我国未来的城市发展内容的重点所在,也是我国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要想使城市建设得效果更理想,我们就必须优化城市建设规划、提高对土地的综合利用率,明确这两者之间存在的内在关联性和本质上的统一性,在大力开展城市建设过程中以城市规划为指导、以土地利用为具体的实施方式,掌握好两者的相对关系,使两者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出在城市建设过程之中的实质性作用。

参考文献:

[1] 孙田;陈龙乾.浅谈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衔接[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1,42(01):124-126.

[2] 董铭;杨爽.浅析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利用与发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1(08):190-193.

第5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城市规划;控制;导引

Abstract: Land is our fundamental human survival, is the basi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but also a source of wealth. Fewer people and more, the lack of land per capita possession of resources is China's basic national conditions. I believe that the need to strengthen the control and guidance of land, land resources for the efficient use of urban development goals, urban planning.Keywords: land use; urban planning; controls; guide.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导致人地矛盾不断升级。如何有效地解决人地矛盾,以较小的用地代价实现城市发展建设的宏伟目标,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主要问题。因此,在土地利用问题上,城市规划必须发挥好控制和引导作用。

土地利用的含义

笔者认为,在城市建设中,土地利用就是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这一阶段内,人们通过城市的规划,按照土地的性质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1]协调好农业生产耕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的关系,将有限的土地进行合理化的配置和高效的利用,使其能够满足城市经济、环境、社会和生态等各方面发展的需要。

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利用出现的问题

3.1破坏耕地,强制性征地,损害农民的利益

我国已经进入了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城市的工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做支撑。然而城市的土地供应不足、资源紧张。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占用农耕地的现象。有些地方受利益的驱使,大量强占农民的土地、强制征用,然而对农民的补偿不足,严重损害的农民的利益。据统计,2008年至2011年,我国建设占用耕地1540万亩,因灾损毁耕地155.9万亩、退耕还林49.6万亩、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2万亩,耕地总体净减少128.8万亩。

3.2工业用地比例高,土地利用率低

据调查发现,我国城市内工业用地面积占比较大,超过了一般水平(25%左右),有些甚至超过35%,远高于国外15%的水平。虽然占地面积大,容积率却不高:全国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仅为0.3至0.6,而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在1.0以上。韩国国土面积9.9万平方公里,与江苏、浙江的面积相当,然而其国土经济密度和土地容积率却是江苏的2.8倍、浙江的4倍。

3.3土地浪费现象比较严重

除正常城镇用地外,也出现过于追求城市形象建设,大广场、大学城、宽马路、大办公楼,超占、浪费大量土地。例如:2007年,《京华时报》报道,省级贫困县河南省濮阳县,在区委书记冯刘成的决策指导下,花费7000万建起外观像是白宫的政府大楼,结果因贪污受贿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种现实例子在全国并不少见,建豪华办公楼悄然风靡。这些现象背后,除了一些政府官员的错误政绩观作崇外,更重要的还是制度和管理上的问题。

3.4土地污染比较严重

城市工业化生产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许多垃圾和废水、废气等。这些垃圾和废物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就会回到自然中;然而自然环境的承载力是有限的,超出其承载力的部分,就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 垃圾的焚烧和掩埋、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改变了土地的结构和化学性质,造成的土地污染、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十分严重。

城市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我国已经走向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现代化建设。市场经济能够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生产要素的流动;在城市土地利用中,能够加快城市土地市场的形成,带动城市的经济建设。但是市场经济也有缺点,过分的追求经济效益会导致土地价格无限上涨,并引发各种投机活动;然而市场自身又无力解决这些问题。所以,城市规划就要发挥其强有力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4.1城市规划的控制作用

4.1.1城市规划控制作用的含义

城市规划控制指的是,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划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把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公共干预的手段,采用科学的、经济的、法制的、行政的先进管理手段,[3]统一安排和控制城市的各种工程建设及用地活动并把这些活动限定在已经设定好的范围之内,从而确保城市长期稳定的发展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4.1.2城市规划控制作用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以市场经济为主导,在这一背景下,城市规划控制能够有效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协调各种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比如:实事求是的编制城市土地的利用规划;严格审批各种土地开发项目;加强对已通过审批项目的管理力度;加强对用地面积和开发强度的控制等。

4.2城市规划的引导作用

随着国家各项政策的调整、完善以及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城市规划也要充分发挥其适应性和灵活性,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跟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这就是城市规划的引导作用。显然,城市规划的引导作用是间接的、规范的而不是决定性的。

城市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土地利用的兼容性引导

这种兼容性引导是指,根据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把土地的用途和地块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改变。因此,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就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选择;开发商也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城市土地规划必须明确制定土地用途更改的多种方案,界定好用途更改的必要条件,以方便管理。[4]例如:把一块商业建设用地改成农田或者居住用地,就必须相应的降低地价,而且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

(2)适当变更定量指标

为保证城市土地的合理高效利用,促进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多种选择,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改变土地开发的容量。例如邹城市对开发商提出的增加容积率的要求,采用收益累计分成法。通过审批的,按照表1的标准分成;未通过审批的,由政府获得所有收益。[5]

表1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在土地利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够以最小的用地代价换取最大的经济收益。城市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控制是引导的有效保证、引导是控制的必要前提,二者相辅相成、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因此,在城市土地利用中最好综合运用两种手段,以加快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参考文献

[1]运迎瑕.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利用问题研究[J].城市规划,2009,(8):122-125.

[2]郑平.论土地利用中城市规划控制和引导作用[J].规划研究,2010,(1):15-17.

[3]王国恩.市场经济下城市规划控制与引导作用[J].城市规划汇刊,2012,(3):98-101.

第6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资源;合理应用;对策措施

我国对城市土地的使用是城市规划在实际操作中最重要的对象,是城市规划研究的重点内容。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是与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辅相成的,城市土地利用行政划拨的具体方式。我国城市土地的无偿使用这一特点,使其决定了传统的城市规划只注重在对城市土地进行实物的管理方面。在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不断改革的今天,城市土地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城市土地性质地回归、大型房地产新兴企业的兴起、城市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机制的介入,都在一定程度上让城市土地在制度、理论和技术上产生了改变。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历程,也在随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刷新着我国旧有的城市土地管理体制和落后的模式,同时,也向只关注于城市土地功能划分和容量指标控制的传统城市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现如今,我国的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用地的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矛盾中,城市土地问题是首当其冲最基本、最重大的现实问题之一。

1.1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不协调

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的法律法规配套体系较为完善,但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仍显薄弱,随着社会主义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加之我国各地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之间仍然存在着不相协调之处,只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不相协调。城市规划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土地利用规划则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如果两个部门在各自规划编制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两个规划就会出现统计口径不一致等不相协调的地方。第二,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步调不尽一致。土地利用规划已经编制,但城市规划还没有覆盖的地区,未批先建现象比较多,这个问题在城市边缘尤为突出,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使规划管理工作趋于被动,使规划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土地的实际利用情况,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规划管理的失控。

1.2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未能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

城市土地收益是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资金保障,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需条件。城市土地资源只有得到合理地开发利用,才能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客观需要#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的现象却普遍存在,首先,城市土地市场化运作未能很好的服从城市建设既定规划。一些城市通过拍卖土地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来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特别是对于城市黄金地段的土地资源,在拍卖过程中往往过于注重土地出让价格而忽视了城市功能分区的需要,使土地开发建设未能严格按照城市既定规划加以控制,以致把本应为市民服务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地让地产商利用"侵占,损害了公共利益,干扰了城市建设既定规划效果的实现。其次,城市土地收益未能很好地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土地收益的一部分应用于城市的规划建设,促进土地有效利用,从而获得更大收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一些城市土地收益并未很好地用于诸如城市园林绿化"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的投入,从而制约了诸如城市景观形象提升"城市交通状况改善和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等能够促使土地增值的积极因素,制约了城市的建设发展。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调节合理应用的思路

2.1土地问题的解决思路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的调控工具,经过长期的计划经济,城市规划在现代人的脑海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概念,被认为是城市发展的“蓝图”,这就使传统的城市规划关注的只是为规划蓝图确定一个有目的地指标,却未能考虑宏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与过程的长期性,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指导作用和调控功能相应缺乏。因此,应该紧紧围绕城市发展战略,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计划、有意识地加强与城市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协调处理好规划管理与土地管理之间的关系,科学严谨地制定和实施规划,利用好城市的土地资源,这是运用规划手段调节解决规划建设和土地利用中一些问题的具体解决思路。

2.2加强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

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需求,土地效益则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规划建设来实现,这就决定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两个部门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合作就是资源,加强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两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可有效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中因两部门各自为战所致的“规划实施难”和“土地效益低”的问题。

2.3实施科学严谨规划,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土地资源价值增值是无限的,土地要增值、城市要发展,就要向管理要效能、向规划要收益。因此,城市规划应当兼顾好两方面,即: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效益,促进城市发展为核心,力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三、结束语

随着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对经济利益地过度需求这一负面影响中,城市规划在对城市土地利用管理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管理方面的失策,让城市规划在作为协调城市建设、有序发展城市模式重要手段的同时,反思城市规划自身存在的不适应的问题。城市规划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的现实,促使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理论体系的建构和中国未来城市规划发展等问题的研究得到城市规划界的首要关注。

城市承载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向往,也承载着区域政治文化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的发展主要靠市场需求与资源约束的双重动力,城市职能也由原来的单一取向趋向多元化,土地价值的实现也已成为影响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土地管理工作应紧跟时代形势,提升服务水平,做好相关工作,切实解决好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居民生活和谐安定贡献一份力。

【参考文献】

[1]宋启林.土地有偿使用将促进城市规划的新发展,城市规划,2009(2)

[2]周干峙等.发展中国房地产与房地产业政策框架.城市规划,2000(1)

第7篇

[关键词]土地资源 合理利用 持续发展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8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6-0173-01

一、土地资源概述

土地是人类宝贵的资源和国家最大的资产。土地资源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是关系到民族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大事。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资源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是一定区域空间内的气候、地貌、岩石、水文、土壤和动植物等自然要素与人类过去和现在的劳动成果相结合的一个自然生态D经济综合体,具有自然、经济和社会属性。合理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对于我市经济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合理利用是土地资源主导核心

土地利用是指人类通过一定的行为,以土地为劳动对象(或手段),利用土地的特性来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过程。人类利用土地来满足自身需要,一方面是指利用土地,创造物质财富,以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指改善生态环境,以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包含了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四方面深刻内涵。利用是最终目的,开发是利用的基础,整治是利用的措施,保护是利用的战略。

在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关系中,土地资源居于其它资源无法替代的核心地位。这种特殊作用主要通过土地资源的三大功能表现出来:生态系统生产功能、空间场所功能和景观功能。人们对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就是对这些功能的开发和利用。人类利用土地满足自身需要,一方面是指利用土地创造财富,以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指改善环境,以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

土地可持续利用包含了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深刻内涵。开发是人类首先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将一定的土地资源投入使用,并将其改变成可使用状态;利用是指土地开发后,利用土地的特性来满足某种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整治是指土地利用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类对土地某一方面的要求,克服原来土地特性中的某些缺陷,对土地进行改良,如配方施肥、平整土地和水利设施配套等;保护是指为了长期持续地利用土地,防止土地质量劣化而丧失某些特性,所采取的某种综合措施,以保持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因此,为了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土地持续开发与利用成为了自然资源研究的重要领域。

三、河北省承德市土地资源现状

承德市国土总面积3.95万平方公里,截至2015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5927万亩(395118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551万亩(30342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8%;建设用地136.6万亩(91069.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未利用地1238.76万亩(8258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这些未利用地分布零散,无法组织实施大规模的土地整治项目。新增加耕地速度远远满足不了承德市建设用地增加的需要。为了解决占补平衡的矛盾,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整治迫在眉睫。

四、承德市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耕地数量日渐减少,肥力下降,利用条件逐渐变差。耕地面积减少趋势目前仍未得到控制。近年来,农药、化肥、农膜的使用量逐年上升,大量及不合理地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土地肥力下降,土壤质量退化,部分地方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因素增加。

2、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合理,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普遍存在。目前,全市城镇建设用地粗放利用方式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形式是:城镇用地规模外延扩展,占用了大量耕地;另一方面大部分城市旧城普遍存在,建筑陈旧改造艰难,产业率低等问题;二是城镇体系比较单一,各级政府以行政手段使各级城镇的自我服务功能比较完善,而不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使各级城镇间相互依存,从而形成了大批“大而全,小而全”的城镇,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土地利用效益低下;三是城市内部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不合理,各类用地混杂,用地结构比例失调等现象。

五、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措施

土地资源是最主要的自然资源,为了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不断更新和永续利用,需要在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措施。

1、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土地质量。首先,应做好土地生态建设的科学规划。为实现总体利益最大化、长远化,土地生态建设的布局和规划必须建立在对众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基础上;其次,依靠科技进步提升改造传统产业,控制工业发展对土地的污染。通过努力改造传统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及技术创新等解决农业环保重要技术难题,减少“三废”排放,并建立一批资源节约型高新技术产业,把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污染降低到最低水平。同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工业艺术水平低、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取缔;三是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生产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防止农业利用中对土地的污染。

2、加大土地流转,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鼓励把那些耕作力不从心的荒废的土地流转到有能力的机械水平高的农户手中。有些农户因老、弱、病、残,无能力耕种承包田,也可以承包给有能力耕种或机械化水平高的农户手中,农户剩余出来的劳动力可以外出打工,也可以在家从事二三产业,多数土地流转后实现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经营,生产的产品可以通过创品牌、网络等方式进行销售,比起自己剩余产品卖不出去或卖不上价要好得多。因此,在保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地鼓励土地流转。

3.、加强植树造林,完善保护管理机制 林业资源可以保住水土流失,也可以影响小气候,还是笔不小的财富,而不少地方对植树护林不够重视,对森林进行掠夺式采伐,参天大树所剩无几,所剩部分树林被许多村为了公益事业而被卖砍伐掉。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退耕还林,却因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被野火烧了一遍又一遍,出现了“年年还林不退林”。因此,提高森林覆盖面积是许多地方当务之急,而且为提高森林的覆盖面积必须植树与护林相结合。在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时,同时也必须加大护林管理机制,提高植树造林成活率。林业部门要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杜绝批少多砍、批次砍好及毁林开荒等现象的出现。

4、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城市建设离不开规划,城市规划主要内容是土地使用,承德市建设用地不足,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大量耕地,所以建设用地的管理同样离不开规划。一是要加强全市建设用地管理。在城市规划内进行建设的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经土地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

5、加强完善土地监察机制。土地制度是人地关系的综合表现,不同的土地法规和政策影响着人们向土地投资的力度,也影响着土地利用的方式和利用程度,从而进一步影响着对土地质量维持和保护的程度。因此,我们应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根据实际出现的违法占地问题,利用强有力的执法监察手段解决。针对目前存在的执法手段软、力度不足、阻力大的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以弥补现行法规的不完善。同时要把自下而上的群众公开监督机制与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给合起来,使土地监督工作公开化、制度化。

结语:实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缓解我市国土资源压力的有效途径。它能够改善我市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状态不佳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缺乏,而且土地资源和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协调一致,也是我市农业向前发展的必然选择。实践证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民的物质基础,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将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动力。

第8篇

关键词:土地收购; 储备; 城市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当前国内市场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成熟与完善,土地的合理使用体制革新方向也由有偿使用阶段迈入到了运营土地层面上,进而此时需要的是逐步适应这种演化过程,而对于运营土地的目标能否予以实现,关键还应当需要政府建立出、营造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土地,具体以不断优化城市资源为前提,去促进城市健康、良性的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从当前看,政府要促进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及变现,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是两个重要手段和前提,前者侧重为土地资产变现提供基础、创造条件,后者为土地资产变现提供平台,两者须协调配合,进行良性互动,才能有效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就将对城市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城市规划予以简单的阐述。

1土地储备实施过程中城市规划的参与

通常来说,土地储备工作分为收购、储备和出让三个阶段,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土地储备作用、实现土地储备价值,就必须使城市规划工作贯穿于这三个阶段之中,在收购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定储备土地的选址和范围,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适合或应当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从用地类别看,经营性用地,比如居住、商贸、娱乐以及部分工业用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而从用地选址看,土地储备应集中资金重点储备政府规划的增值潜力大的土地,因此,规划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基础上,从用地性质、区位、周边规划发展等多方面,帮助土地储备机构有重点地确定储备对象,特别是选择当前市场形势下易被投资者接受的地块作为土地储备对象;二是为土地的储备方式、时限等提供参考意见,规划部门可以配合土地储备机构,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一些近期增值空间有限、储备难度大或者位于城郊边缘的地块纳入规划储备库,运用规划手段对地块进行控制,待时机成熟再进行储备,此外,对于已明确进行储备的土地,规划部门也应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对储备时限提出建议,再与土地储备机构共同确定短期、中期土地出让计划,进而使土地出让计划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以利于土地利用的连续性和城市规划配套设施的建设;在储备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包括:一是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储备时间的长短,直接取决于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规划条件成熟度、政府财力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一般国外城市土地的储备期为2年~3年,较长的达7年~10年,其在储备期内往往赋予土地临时用途,但目前我国对于已储备土地的临时使用缺乏相关管理措施,以致使储备土地在未开发前长时间处于荒废状态,所以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储备土地所处的位置、规模以及周边建设情况,对部分储备地块实行年租和短租政策,研究提出储备土地临时使用的有关意见和规划条件,这样既充分发挥城市土地资源的价值,增加国有土地资产收益,也有利于满足一些城市土地的短期需求者,实现规划资源的合理调配;二是地块详细规划的编制,对于尚未编制规划的土地,在储备期应由土地储备机构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其中,依据各部门综合讨论确定的出让土地计划,对近期出让土地的详细规划都应当要求具有一定的深度,从开发强度、城市景观、市政配套、公建配套等各个方面细致地做出要求,而对于中远期出让土地,特别是规划储备土地,应更多地从容量限定、路网结构等进行总体控制,便于将来与周边地块开发相衔接,在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具体规划参数方面则也应留有一定的空间,从而便于政府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调节;在出让阶段,城市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包括:一是规划参数的再次核准,在储备土地出让前,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再次配合土地储备机构,在已编制详细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城市建设需要和土地市场的变化,合理选择出让地块,核准出让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并明确详细的开发条件;二是相关规划情况的公开,规划资讯的公开透明对于创造健康的土地交易和投资环境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在出让土地时,规划部门应配合土地储备机构公开完整的规划信息,其内容不仅包括本地块的规划参数,还应包括地块所属区域的城市规划发展计划、各类配套设施的现状和规划情况等资料,以增加城市土地市场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投资依据。

2城市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城市规划

一是开展完善的规划储备系统工作,服务土地储备。城市规划应充分发挥城市建设的“龙头”作用,深入做好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等系统性工程,从国家层面加大城市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的整体研究,开展申请国家“政策区 ”。

二是与城市总体布局保持协调统一,盘活、激活土地储备。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458平方公里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收储计划,在项目启动开发建设之前就完成收储工作,统一谋划,分步收储,同时要改变供地方式,在完成土地动拆迁和“七通一平”等前期开发,以及社会市政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性建设后,土地由生地变为熟地后,每年要按照一定比例、分阶段逐步上市供应,这样不仅能降低土地收储的成本,提高土地价值,而且也能避免作为“生地”出让后,出现房屋拆迁纠纷、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社会问题。

三是统一土地收储平台,保障土地储备。制定统一的土地储备开发集约化方案,并由政府统一进行收储,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在收储中我们应建立区域内资金平衡机制,储备开发成本较低的地块弥补开发成本较高地块的成本,从而促进所有可储备地块顺利实施,以保障项目收支平衡和社会公益建设资金,其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方面是统一融资,即区域内开发对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捆绑融资,所有筹得的资金放人一个帐户统一管理;一方面是统一核算,即对于开发区域内任何费用支出都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成本核算;一方面是统一平衡资金,即对区域内所有地块(包括公益项目)成本,按出让面积统一分摊成本,并按照统一底价上市交易。

四是加大品牌包装、城市设计力度,强化土地储备。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对用地的引导和控制作用,在大块完整土地收储之前,我们围绕低碳、节能、环保等新理念以及省、市新战略,通过生态、历史、文化、滨水、商贸等主题性开发,对土地进行策划和包装,做好城市设计等前期研究准备工作,再根据城市规划的用地功能划分,对城市新区、重点建设地区进行土地的整体项目策划,通过高档社区建设、滨水景观塑造、大型公共设施布置、核心功能区域打造等,增加地区建设的亮点,以使土地增值,并减少大片土地开发之前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五是建立多元化的规划储备运作模式,完善土地储备。从目前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布特点,能够用于土地储备的土地资源总量已经非常有限,主城区内可收储土地只占土地储备总量的极少部分,大量的土地储备资源主要分布在郊区的产业园区和城镇地区,因此我们应根据预规划的空间布局,建立多元化的规划储备方案,储备策略由对主城区存量土地的储备,转变为把增量土地作为下一步储备重点,借用土地增减挂钩等城乡统筹的土地政策统一进行收储,以推动郊区城市化进程。

3结语

综上所述,在面对二十一世纪一切经济、科学技术都在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在实现全球化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自身也相应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们只有在城市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过程中处理好城市规划问题,才能满足国家城市化建设的相关需求与需要。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统筹发展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统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两个重要部分。城市规划要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城市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城市规划为土地规划做铺垫,促进土地规划更好的发展。在时间上,两规划要统筹编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要兼顾城市规划,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发展中,坚持城市规划指导土地规划,土地规划服务城市规划,即前者的发展是为后者的发展做铺垫,后者的发展是为了前者的更进一步发展。同时,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在土地规划中,要始终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的原则,要做到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相互补充。

(一)弹性规划

无论是城市规划还会土地规划都会受到市场各种因素变动的影响,因此,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都要留有足够的空间以适应市场的变动,由于市场的变动不具有规律性,所以,城市变化与土地变化都要根据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来适时调整两种规划方案,不断的适应市场多变的环境。

(二)协调规划

在整个城市的发展规划中,要注意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性,不要一贯重视城市规划而忽视土地规划,同时,在进行土地规划中也不要忽视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又要顾好城市规划的大局,服务于城市规划,注重两者的协调关系,维持两者相辅相成的发展关系。

(三)多元规划

在协调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基础上,要明确两种规划的目标。在两种规划的编制中,不要只追求规划的经济效益,还要重视规划编制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多方面的效益,形成各种效益共同发展的局面。突出规划的意义,体现规划的价值,在追求经济价值的同时还要追求精神价值。

(四)整体规划

在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编制中,要从整个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关注经济发展的整体态势,在把握整体方向的前提下进行两种规划的编制,这样才能做好两种规划的整体布局,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不能忽略局部发展,要整体局部两手抓。

(五)实用规划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并不仅仅是一个蓝图,在规划的编制中,要结合不同地区发展的特点,将两种规划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实际中去,将规划的编制注入经济发展的实际中去,才能为经济发展做好铺垫。

二、现代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理念创新和发展

(一)对生态学原则进行合理应用

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对于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生态城市的建设,必须做到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密切联系,把握人和生态的统一。在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逐渐形成了一个人工形式的生态系统,但是有相当一部分资源是无法独立生产的,只能从自然中汲取。换言之,人工生态体系是不可能完全代替自然生态系统的,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因此,要对生态学原则进行合理应用。

首先,生态城市虽然经过了长期的发展,但是其本身只能算是一个相对统一的整体,其中存在的独立部分是有限的,要想真正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态环境,需要切实做好城市的布局和规划工作,两者之间既相互影响又相互配合,对于城市整体系统有着巨大的影响。

其次,在当前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观念也在不断降低。例如,我国东南沿海城市,虽然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违规用地、汽车尾气、人口的不断增长等现象相继出现,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这样的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了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在对城市进行建设的同时,要加大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力度,关注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城市生态化建设的方案,确保生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然后,从目前来看,影响城市发展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能源紧缺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减排,促进资源的重复利用,是摆在人们面前的关键。

(二)做好生态要素调查

在对现代生态城市进行规划设计时,首先要做的就是生态要素调查工作。对于城市而言,能否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直接受到城市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要素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植物、阳光、水分、大气等天然因素,以及建筑等人为因素。在对生态因素进行调查后,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完善的数据,确保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三)建立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的职能机构

在生态城市的规划设计中,机构以及人员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建立一个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需求的职能机构,对城市的规划和设计进行管理,监督城市生态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对于生态城市建设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四)充分利用自然生态基础

在我国大部分南方城市,如杭州、深圳等,都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因此,在对生态城市进行建设时,应该对自然生态基础进行充分合理的利用。一方面,要做好自然生态基础的保护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原有面貌; 另一方面,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提高和完善,通过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生态效益和共享性进行维持和提高。从实践经验来看,只有对自然生态基础进行充分利用,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

三、促进土地规划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 建立健全规划制度。为了尽可能避免土地规划中问题的发生,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我国在现有的土地规划基础上,应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土地规划制度,包括土地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土地规划的公示等,并对现有土地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的动态监测。另外,我国政府应加强出台关于土地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并逐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及约束机制。通过对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严格管制,推动土地规划的全面执行。

(二) 完善土地规划方法。我国当前土地规划方法过于单一和局限,必须对土地规划方法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可以通过完善土地规划方法,采取将定性分析改为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改传统的单一的静态分析为动态分析。由于土地的利用开发属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仅仅凭静态的角度分析,难以全面掌握,很难作出合理、正确的预测和判断,为了达到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相同步这一目标,并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均达到最大化,必须采取动态的方法进行土地规划。

(三) 深入规划体制改革。为了将土地规划的基本宗旨充分应用到经济建设中,就必须不断加大对规划方案的改革力度。一是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土地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让各级领导树立起规划管理的意识,明确土地规划的必要性,提高相关部门在规划执行过程中的自觉性。二是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地开展实施,必须深入改革规划体制,减少规划数量,加强规划的衔接力度,严格界定规划范围。三是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市场经济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四) 建立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我国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需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计划编报程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来进一步推动土地规划实施。

(五) 做好土地规划的实施工作。我们仍然需要不断思考,善于在实际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并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做好。不断创新土地规划理念,尽可能避免规划中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土地资源利用,是决定着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课题。合理高效地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决定着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潜能。城市功能和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需要城市规划管理者、城市建设者们努力去推动。

参考文献:

[1]陈海英.城市规划与土地储备问题研究[J].科技致富向导,2014,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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