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7 11:08:0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又是风险经济。投资活动的产生是基于企业对未来市场发展,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作出合理预测后所作的决策。投资,尤其是长期投资,产出后即成为企业总资产的重要部分,但是与其它资产不同的是:投资资产不仅会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在实质上发生变化(如短期投资),而且还会因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在实质上发生变化(如长期投资),如果对此认识不足,将严重歪曲企业资产信息,尤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而言,其财务信息的公开性决定了其所有财务信息将成为在宏观上引导社会资源有序、高效流动的指南针,其财务信息不真实所导致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有鉴于此,我国经过有关专家、学者国际准则以及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并于1998年6月24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该准则的实施,为规范会计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准则包括引言、定义、投资的分类、投资成本的确定、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投资的划转、投资的处置、披露、附则共9个部分。其中,引言段说明投资准则规范的范围;定义段分别对投资、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成本法、权益法、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可收回金额和公允价值等8个名词进行定义;投资的分类段将投资分为短期投资成本的确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收益份额之间的差额)的摊销;投资账面的调整段分别规范在投资期间内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投资减值所涉及的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投资的划转段说明长、短期投资之间划转的价值确认;投资的处置段规定投资处置时的会计处理;披露段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应披露与投资有关的事项;附则段说明该准则的解释权和实施期限。
二、比较
本节仅就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英国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号-联营公司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对子公司会计》、加拿大的《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手册第3010章、3050章》、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第1060-合营投资》和《澳大利亚会计第1016准则-1016联营投资》、台湾的《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5事情-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以及其它国家会计准则中有关投资的部分作一比较。
(一)关于范围
投资准则到底涉及哪些项目,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对投资所下的定义,二是与其它具体准则的分工,即,虽符合投资的定义,但在其它准则或拟订中的其它准则中涉及。
财务会计中的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投资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两大类,狭义的投资一般仅包括对外投资,而不包括对内投资。我国准则所指的投资,仅指狭义投资中的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即除了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投资等对内投资外,还不包括在其它准则中规定了的以下各项:外币投资的折算、证券企业以及专门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其它企业的证券投资的核算、合并会计报表、企业合并、房地产投资、期货投资等。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中也排除了其它准则中规定的对附属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商誉、专利权、商标权和类似资产、融资租赁、对退休金计划的人寿保险企业的投资,对投资所得的利息、使用费、股利和租金的确认基础。美国的投资会计所依据的准则散见于会计准则委员会意见和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以及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解释、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技术公报。
(二)关于定义
1、投资《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将投资定义为:“投资,指企业为通过分配(如利息、使用费、股利和租金)来增加财富;为资本增值或通过贸易关系,而给投资企业带来其它利益而持有的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所述的各种存货不是投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所述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也不是投资(投资物业除外)。国际会计准则对投资的定义先提供一个大的概念,然后在大概念的框架下再剔除诸如存货、固定资产等虽符合定义,但国际会计准则认为不是投资的部分。我国的准则将投资定义为:“企业为通过分配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它利益,而将资产过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从此定义看投资通常中将企业的部分资产转让给其它单位使用,通过其它单位使用投资者投资的资产创造效益后进行分配所取得的,或者通过投资改善贸易关系等从而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另一方面,某些投资,如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短期性质的股票或债券的买卖,这种投资实际上是将现金投资入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机构),通过证券的买卖获取收益。这种收益实际上是对购买证券的投资者投入的所有现金再次分配的结果,以使资本增值。
2、短期投资各国对短期投资的的定义中有一些共同的术语,如“现金等价物”“可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等,但仍存在一些差别。我国准则中将短期投资定义为“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我国对“短期投资”从两个方面界定,一方面是易变现,另一方面是意图短期持有(时间界限定为不准备超过一年)。国际会计准则、德国、加拿大、中国香港与我国的定义基本一致。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在定义中仅指出短期投资的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打算持有至一年以后至期日,此投资应属于长期投资。中国台湾将短期投资定义为“随时可变现,并准备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的投资”,与我国的定义相比,二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三)关于投资的分类
《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中要求:在会计表中划分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的企业,应将短期投资列作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列作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不划分流协资产和长期资产的企业,出于计量的目的,也应对投资的计价按短期和长期的要求作一区分。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划分,不同的国家有不同标准,在德国、中国香港、国际会计准则将短期投资比较严格地限定以一年为标准;但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对期限的标准并不是很严格,而是更多的考虑企业资产的连续使用;我国的准则要求,长短期投资的划分主要依据管理当局的意图而定,管理当局意图短期持有的,作为短期投资;意图长期持有的,作为长期投资。但投资是否作为短期投资,应当符合两个条件:(1)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例如,各种上市的股票和债券,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这一条件取决于管理当局的意图。不符上述条件的投资,作为长期投资。
(四)关于投资成本的确定
投资成本的确定是投资的计量,即为取得一项投资发生多少耗费。投资成本的确实是确定企业为取得一项投资而发生的支出有多少可以计入投资账户、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并在资负债表资产方的相关投资项目中列示。投资成本的确定主要涉及到三个问题:一是取得投资额同时取得一项债权的处理。其处理有二种:(1)将该债权计入投资成本,待实际得到股利或利息时,再冲减应收项目。二是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的处理。例如:若取得一项长期债券投资,对于取得长期债券投资时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成本是否构成投资成本。一种认为,相关费用应当直接或分摊计入损益,另一种认为,相关费用应计入投资成本。三是以放弃非现金资产(不含股权,下同)而取得的长期投资成本的确定是按公允价值呢?还是按评估确认的价值。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对实际交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交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长期债券投资成本扣除相关费用及应收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以放弃非现金资产(不含股权,下同)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以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规定“投资成本包括佣金、各种服务费、税金和银行手续等购置费用”:“如果一项投资是全部或部分通过发行股票或其它证券来购置,其购置成本就是所发行证券的公允价值,而不是名义价值或面值”:“结果一项投资是全部或部分地通过其它资产的交换而取得,其购置成本应参照所放弃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如果所购入的投资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此作为购置成本”。另外,国际准则还规定“与一项投资有关的应收利息、使用费、股利和租金,通常作为收益即投资的回报处理”:“债券投资的购置成本与偿还价值之间的差额(购置时折价或溢价)通常应由投资者在从购买至到期前的期间内摊销,从而使投资的收益前后一致”。从以上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国际准则中的投资成本即购置成本,购置成本中所包含的应收利息、使用费、股利和租金不作为应收项目,而是成本的一部分,待这些应收项目不计入投资成本的处理不同。再者针对债券投资发生的相关费用,我国准则中规定:对购入长期债券发生的相关费用,我国准则中规定:对购入长期债券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投资成本,但同时采用重要性原则,即如金额较小,可于购入时一次计入损益;如金额较大,计入投资成本,并单独核算,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费用,作为折溢价而在购买日至到期的期间内摊销。
(五)关于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1、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方法(账面价值)。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内期末计价方法有以下三种:一是成本法。即指投资成本入账后直到成本变现前均不调整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按成本计价在投资持有期间内,不确认由于对短期投资进行估价而产生的未实现损益,直到短期投资出售时,再确认损益。这种方法在中国香港及日本允许采用,如日本规定在市价低于成本不到50%时,应采用成本法。二是市价法。即指在每一会计期末编制会计报表时,短期投资账面价值按市价调整,并据此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上的方法。这种方法在中国香港和国际会计准则中提介采用。三是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指短期投资的市价在购买日以后减少时,投资成本也应减少到一个较低的价值所采用的一种子计价方法。在具体处理时,当市价低于成本时按市价计价,当市价高于成本时按成本计价,这种方法在加拿大、德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法国、国际会计准则等多数国家、地区和组织采用。在具体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时,有的专家建议采用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代替市价,如澳大利亚、英国准则规定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另外,对于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的情况下,具体采用哪种,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它们的理由如下:有的认为,或投资者所关心的是短期投资整体的价值总额,而不是每项个别投资,因为这些投资是作为共同财富的储存形式为企业所持有,因而,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的投资是以投资总体为基础,而不是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计价。也有的认为:短期投资采用成本法计价时,是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而存货在计提跌价准备时也以单项为基础,既然存货以单项为基础,而短期投资同样属于流动资产为什么却要在整体基础上进行比较,按谨慎原则惯例是以单项作为比较基础的的。还有的认为:短期投资种类不多,但不同的投资项目具有不同的投资风险和报酬,因此建议至少按投资类别或总体计提跌价准备。在英国和香港一般只允许以单项投资为比较基础,国际准则为迎合不同国家的需要,三种方法均可采用。考虑到我国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有一个熟悉过程,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但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则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
2、短期投资未实现损益的处理。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可采用三种方法,即成本法、市价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采用成本法,由于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不调整短期投资账面价值,因此,不确认由于对短期投资进行估价而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如日本。若采用市价法、或市价与成本孰低法时,由于市价波动,期末需地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因此,需对未实现的损益中以确认。对未实现的损益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将市价高于或低于成本的估价损益均计入当期损耗益。如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以市价计价的短期投资,市价的降低与回升,均计入损益。中国也采用此处理方法。二是将未实现的收益不确认,仅将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中国香港规定,未实现收益不确认,未实现损失计入损益。采用这种方法的还有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我国准则规定“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的损失,已确认跌价损失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时,应在原确认的投资损失的金额内转回”。即,未实现损失计入损益,未实现收益在一定范围(原确认投资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3、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方法。长期债券投资的溢折价是指长期债券的投资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投资成本高于债券面值的部分,称为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投资成本低于债券面值的部分,称为长期债投资溢折价,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溢折价的会计处理不尽相同,大致分以下几类:一是不要求长期债券投资的溢折价在存续期内摊销。如法国、德国、澳大利亚。二是要求将长期债券投资的溢折价在存续期内摊销,但未规定采取什么摊销方法,如英国、中国台湾。三是要求采用直线法摊销。如日本。四是要求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采用这种方法的有我国、加拿大。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上采用第二种方法,其具体规定为:债券投资的购置成本与赎回价值之间的差额(购置时的折价或溢价),通常在投资者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摊销。折价或溢价的摊销额如同利息一样借记或贷记收入,并增减债券投资额账面价值。其规定中没明确指出溢折价的摊销采用什么方法。
4、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计价。长期债权投资一般按摊余价值或摊余成本计价。债权投资的摊余价值,包括投资成本、应收利息以及债券溢价或折价摊销调整后的金额;分期付息债券的摊余价值即为摊余成本,包括投资成本以及债券溢价或折价摊销调整后的金额。美国FASB115号准则中采用摊余成本计价,但是规定这类投资只要没有发生永久性价值减值或投资分类的变化,其账面价值一般不做调整。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规定,长期债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一般应按成本列示,若市价发生下跌,也可按重估金额列示。我国对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计价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是长期债权投资发生价值减损,应当按照账面价值计价,即摊余价值扣除有关投资减值准备后的余额计价。
5、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计价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计价一般有两种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少数国家还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所谓成本法,指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所谓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对长期股权投资在什么情况下采用成本法,什么情况下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美国规定,当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低于20%普通股,采用成本法;持有20%-50%普通股时,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程度来决定采用何种方法。如我国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加拿大、澳大利亚也按控制程度来决定期末计价方法,且澳大利亚准则指出影响控制程序的因素除持股比例外,还有对董事会的控制程序或在股东会上投票权的控制。少数国家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价期末计价只能采用成本法。如德国规定对长期权益性投资的会计处理不取决于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无论其是否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均采用成本法核算。比较特殊的情况是:中国台湾的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评价时,如有市价可循时,则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者评价。国际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计价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应当根据权益法核算,不过,在购入和拥有投资是专门为了在近期卖出时,则应当按照成本法核算。自以下日期起,投资者应当中断使用权益法——投资或者转移资金的能力,所以不宜使用权誉法。
6.股权投资差额。所谓股权投资差额,是指权誉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盛开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誉份额的差额。对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涉及到两方面:一是股权投资差额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帐务处理,有两种意见。其一是作为单独的资产或负债。如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美国准则中均规定,将股权投资差额作为商誉,在确认后单独入账,作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其二是不单独作为资产或负债,而是将其调整到长期股权投资中,把股权投资差额作为投资成本的调整项目。我国采用这种作法。二是股权投资差额如何摊销。针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针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有三种意见。其一是按资产的使用期限摊销。如美国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确认的商誉按“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在不超过40年期限内,按其有效使用期限摊销。其二是按规定年限平均分期摊销。如国际准则中规定商誉摊销应使用直线法,摊销期限不应超过5年,除非超过5年更为恰当,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其三是按借差或贷震荡分别确定摊销期限。我国准则采用这种作法,且规定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摊销期限的,按合同办;没有规定摊销期限的,借差(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贷差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内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7、长期投资的减值。长期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受长期投资期末计价的会计政策的影响。长期投资市场价值的减损应不应减记投资成本;其次,未实现损益是计入股东权益还是计入当期损益;再次,发生市场价值回升时,调减的账面价值能否转回;最后,同短期投资一样,对长期投资的市场价值计价时,是采用整体为基础的方法还是单项为基础的方法。以下仅列示我国、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台湾和国际会计准则对长期投资减值的有关规定。
我国准则规定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应控制个别投资项目计算确定,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首先冲抵该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抵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美国准则规定所有以成本法核算的证券以总额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当总市价低于总成本时,调减账面价值,未实现损失,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当认为价值下跌为永久而非暂时性的,这部分损失计入当期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投资的市场价值发生永久性减损时,调减期账面价值到市场价值。
中国台湾财务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如属公开市场交易之股票者,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评价,其方法采以总成本与总市价比较之,并设置“长期投资未实现跌价损失”及“备抵跌价损失”科目,前者不列入损益计算,于资产负债表上列为股东权益之减项,后者则列为长期投资之减项。长期投资未实现跌价损失,若有证据显示市价回复之希望甚小时,应即转为实现跌价损失,列入当期损益计算,该投资之成本应降低至市价,并作为新成本。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之股权,如有证据显示投资之价值确已减损,且回复之希望甚小时,应承认其损失,并以承认损失后之该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新成本。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被投资公司股价发生持久性之大幅度下跌,且回复之希望甚小时,投资公司应承认其跌价损失,列为当期损益。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长期投资通常以成本计价。不过,当长期投资价值发生非暂时性减损时,其账面价值应予抵减,以确认这种减损。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通常逐项确认。不过,在某些国家,作为长期投资的有价权益性证券可以总体基础上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价值的暂时性下跌及所续恢复计入权益。长期投资价值因非暂时性减损对其账面价值的抵减,除冲销前期重估增值外,应计入利润表;当该项投资价值回升或减损原因不复存在时,其抵差部分可以转回。
英国准则规定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利值孰低计价,若权益性投资的市场价值发生永久性减损,减值部分作为已实现损失。
加拿大准则规定如果判断投资价值发生永久性的减损,需调减其账面价值,以确认损失调减的账面价值,除发生重大回升外一般不再转回。
(六)关于投资的处置
投资的处置,除确认相应的处置损益外,还涉及到投资跌价(或减值)准备的处理、处置时投资成本的结转、部分处置某项投资相关的跌价准备的处理等。国际准则规定,当处置一项投资时,处置的净利收入与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收益或费用。如果该投资是一项流动资产,并且在投资总体组合的基础上按成本与市价孰低列示,销售的利润或亏损应以成本为基础加以计算。如果该投资以前进行过价值重估,或按市价列示,并且已将账面金额的增加数转入了价值重估盈余,企业应采用如下的政策,或将保留有关价值重估盈余贷记收益,或将其结转至留存收益。这项政策应根据国有会计准则第8号“本期净损益、基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一致地采用。我国准则规定“处置投资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收入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通过以上对比看出国际准则对投资处置的规定更详细、更具体。”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备;会计
1 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的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应当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并报送有关各方备案,按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处理关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说明对于坏账的核算。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应当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持有到期收不回的应收票据,应转作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也应将其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有四种情形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计划重组的应收款项”,“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无确凿证据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与企业的其他应收款项一样,也应当在期末时分析其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一般不能全额计提。
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以及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也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账龄分析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售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自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如果发生的坏账又收回,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在企业中,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可能会发生改变。
2 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期末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存货,其中,成本是指存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到完工估计将要好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确定可变现净值时,重点是确定存货的估计售价。企业在确定存货的估计售价时,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为基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存货的估计售价: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利值的计量基础。
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超过销售合同订购数量时,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在期末对存货进行计价时,如果存货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两个部分,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销。
企业应当对存货按单项或分类对存货价值进行确定。如果期末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仍按期末账面价值列示;如果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必须在当期确认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期末,比较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跌价准备,如果应提数大于存货跌价准备的已提数,应予补提;反之,应冲销部分已提数。提取和补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冲回或转销存货跌价损失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但是,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得以恢复,其冲减的跌价准备金额,应以“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减记至零为限。
3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期末对短期投资(包括短期股票投资和短期债券投资)进行检查,如果短期投资发生减值,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在计提时,可以按单项投资计提,也可以按投资类别或者投资总体计提。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如果某项投资比较重大(例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 及以上),则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每期期末,企业应将股票、基金、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与成本进行比较。市价低于成本的,应当按其差额确认投资损失并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当期应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当期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代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跌价损失准备;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小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在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其成本应按原取得时的投资成本为基础比较。如果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或利息而冲减投资成本的,则应以冲减后的新成本为作为比较的基础。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时,应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处置投资时,其成本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结转: 短期投资的损益通常随着短期投资的处置而实现。全部处置某项短期投资时,其成本为投资的账面余额。
4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按照单个项目进行检查企业应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逐项进行检查。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业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长期投资而言,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出售净价与预计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面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资产的出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长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按照个别项目确定的减值金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企业会计;具体体现
1.谨慎性原则的基本意义
从字面上来讲,“谨慎性原则”的重点便在于“谨慎”二字。意为敦促会计人员要谨慎地处理公司的财务。这种谨慎并不是一般意义上讲的小心翼翼,不弄错一个数字。因为数据的正确性是最基本的,所以并不需要再多加强调。谨慎性原则的更深层次的含义便是:在企业面临不确定的因素的情况下,不会多记资产和收益,同时也不会少记负债和费用,尽可能地合理地估算企业的收入与支出。这样一来,公司的资金链处于流通状态,公司的领导制订计划时也能够有坚定的支撑,保证了该项决策的稳健性。
2.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中的作用
在如今的企业会计环境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记账行为,这往往会导致企业的资金流失,或是项目得不到后续资金的支持而瘫痪等一系列严重的后果。由此可见,会计确认的重要性是不可磨灭的。企业中一旦出现了虚增利润,夸大资产以及隐瞒债务的情况,便十分容易造成企业领导发生决策性错误并无法挽回。谨慎性原则的存在便是为了防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的时候,会计人员应准确地把握信息,不掺杂主观臆断,利用谨慎性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公司的收入与支出。
3.谨慎性原则在存货计价方法中的具体体现
存货计价的方法有许多,在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时候,大致有五种方法。分别是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时候使用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例如:物价上涨之时,如若企业采用的是先进先出法,便会导致本期的成本偏低,使得显示出的利润当中掺杂了较大的水分,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然而若是采用后进先出法来计价,会造成本期的成本十分接近当期成本,利润中的水分也随之减少。如此,期末存货的价值偏低,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好处。
4.谨慎性原则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具体体现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折旧有加速折旧法和平速折旧法两种。加速折旧法又可分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综合法;平速折旧法也包含两种不同的方法,分别是工作量法以及平均年限法。一直以来,经无数企业家长期有效的实践得出,当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时,可以使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前几年多提折旧。通过这样一种减少利润,但是可以早日收回投入资金的方式,实现了企业资金的有效利润。与此同时,无声无息之中还相当于收获了一份无息贷款,何乐而不为。这便是谨慎性原则的优势所在。
5.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其他方面的具体体现
根据《制度》第51条规定:“企业应该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希望企业通过对各方面资产以及其可能发生的损耗等一一考虑清楚,并且依据实际情况记录相关费用,从而保证企业的财务状况是真实有效的。使得企业拥有坚实的基础,并以此为堡垒,制定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计划。
5.1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根据《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成本和市价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进行孰低计量。其具体意义则是指:当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高于成本时,那么便当根据成本计价;反之,若是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低于成本,显然就该根据市价计价了。除此之外,如果出现了市价已经比成本差额都还要低的情况,就要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为减去其跌价准备之后的净额。这样一来,企业便只能够在市价下跌之后,确认其造成的损失,但是却无法确认当市价上涨之后收益是如何的。但是,在风云诡谲的证券市场,短期投资项目不失为一个保证企业稳健增长的好方法。
5.2存货跌价准备
当今时代下,科技发展十分迅速,新产品出现的速度越来越快。各个企业为保证能够在如今的经济洪流中保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不断地推陈出新,以迎合当代消费者的需求。然而,由此产生的存货问题便无法被企业家们所忽略。产品不断地被全新的物品所取代,但是存货的成本是根据历史成本来计价的,可是其真正的价值早已下降。若仍然按照存货的历史成本计价,显然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根据谨慎性原则,对于存货的计价建议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值孰低法。即按两者较低的一方计价的方法。若出现成本低于可变现值的情况,毫无疑问,则按照成本来计价,反之,则按照可变现值来计价。但是,当可变现值已经比成本差额还低时,那么便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3其他跌价准备
坏账损失准备: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坏账损失准备,以防出现相关情况时无法应对。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市场上存在着太多不确定的因素,在长时间的发展当中,企业可能出现固定资产减值的情况,所投资的项目也有出现问题的可能,对于这些情况,企业都应该有一个预估,以抵御发生此类情况时对企业产生的危害。
除此之外,还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债务重组以及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以上各种情况,均是为了使企业能够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中屹立不倒并坚实发展的有效方法。
总结
无法否认,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学当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充分并且正确地使用谨慎性原则,是企业走向成功的捷径。
参考文献:
[1]郭喜露.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运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3(07):147-148.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投资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066-02
中国财政部在2006年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金融资产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对2003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投资的内容作了较大的改动。新准则指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旧准则制度下,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回收期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新准则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概念更注重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并力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分类保持一致。旧准则中短期投资则是根据企业本身,即管理当局的持有意图和准备持有的期限划分出来并进行定义的。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新制度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旧制度下的短期投资的不同之处。
一、两者确认条件的不同
1.短期投资的确认条件。在旧会计准则下,短期投资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有明确的市价,否则,无法维持其“易变现”的特点。二是持有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短期投资的流动性和获利性。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下,交易性金融资金产的确认条件为:一是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二是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三是属于衍生工具。主要指期权和期货。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如果一项金融资产被划作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1)企业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获取差价,而且企业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该项金融资产的目的是短期获利。所以,旧准则下的仅仅是为了出售获利而进行的短期投资,应当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2)该项金融资产必须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在市场上有报价,从而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取得或者说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该项资产还可以随时变现。(3)该项金融资产可以是股票、债券、基金单位,也可以是以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为标的的衍生金融工具,但其必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取得时初始成本的确认与计量之间的区别
1.短期投资的取得成本的确认与计量。企业的短期投资应在取得时按投资成本入账。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和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的价款或者是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企业在购入各种债券、股票、基金时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经纪人佣金等一起购成短期投资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买价+税金及手续费等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的确认与计量。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为初始成本,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就是指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者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成本入账。账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分析二者的不同。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取得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账户。旧准则规定,将交易成本计入短期投资的初始成本中。因此,旧的准则并不能真实地反映短期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企业当期损益的影响,新准则加强了对公允价值的考核。
三、账户的设置不同
1.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并且设置“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账户,用于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和其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还要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用于反映其公允价值变动的收益或损失。
2.旧准则规定,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需要设置“短期投资”账户,用于反映短期投资的投资成本。
四、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和利息的确认与计量的不同
(一)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的持有期间应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在资产负债表日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在已到付息期时确认投资收益,而不是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应遵循重要性原则,为简化核算期间,可以不确认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其基本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1.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发放债券利息时:
借: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其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收到现金股票或者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其应收利息)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和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息应在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价值(但原初始计入“应收股利”或者“应收利息”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息的除外,应该冲减“应收股种”或者“应收利息”,即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开始计息时,投资单位不做处理,持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息时才进行账务处理并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而不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初始取得时已计入应收项目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初始取得时已计入应收项目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短期投资(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
五、期末计价方法的不同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价。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对其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不是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账面余额与期末公允价值的不符,则应调整该资产的价值,同时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则应按其差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做相反会计分录,则处理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为了体现谨慎性原则,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应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终了时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若市价低于成本,按其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市价又得以恢复时,则应价按恢复的金额冲销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若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高于成本,则应将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全部冲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二者之间的区别。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引起公允价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旧准则中,短期投资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的损益。
六、处置时的会计账务处理的不同
1.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会发生交易费用,将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出售价格减去交易费用的出售净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原账面余额)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或贷:投资收益(差额)
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向转入“投资收益”账户,其基本账务处理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或者是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短期投资处置时的会计处理。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冲销,将获得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去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其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余额)
借或贷:投资收益(差额)
当有价证券的市价低于成本时,按其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若已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市价以后又回升,按回升增加的数额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参考文献:
[1]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解析[J].商业会计,2007,(14).
[2] 孙玉芹.分析新旧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与短期投资会计处理的区别[J].教育学院报,2007,(4).
[3] 杨有红,林纲.短期投资概念及相关账务处理[J].北京工商大学,2000,(2).
[4]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概念及处置[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
一、美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5、非现金方式取得权益性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不同。我国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换入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而美国对非现金补偿方式取得投资,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一、美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5、非现金方式取得权益性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不同。我国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换入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而美国对非现金补偿方式取得投资,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一、美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5、非现金方式取得权益性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不同。我国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换入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而美国对非现金补偿方式取得投资,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等。
2.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提取数额由企业自行确定。
3.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方法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既可以采用按投资总体计提准备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按投资类别计提准备的方法,还可以按单项投资计提准备的方法。
4.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5.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以根据持股比例及控制程度的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长期债权投资折溢价摊销可以选择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摊销。
6.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可以选择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也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1.在存货计价方面的运用——后进先出法和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后进先出法是计算存货发出成本的计价方法之一。后进先出法是依照“后入库的先发出”的假定确定成本流转顺序,据以对发出存货计价的方法,特别是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期末结存存货的账面价值反映最早进货成本,发出存货使本期成本接近存货近期的成本水平,减少利润中的水分,期末存货价值偏低,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该方法工作量较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指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二者之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成本指存货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该方法可有效地估计价格风险和应对市场竞争,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先进的存货计价方法。
2.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方面的运用——加速折旧法。我国《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一定范围内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加快折旧的速度,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期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选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可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多提折旧,从而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等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又可使投入的资金尽早收回,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3.在短期投资期末计价方面的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第52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即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低于成本时,按市场价格计价,当市场价格高与成本时,按成本计价。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这种方法只确认市价下跌损失,不确认市价上涨收益,在目前证券市场频繁变动的情况下,能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稳定。
4.在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会计处理方法方面的运用——务抵法。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时,应依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坏账准备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应收账款的备抵项目列示。备抵法核算应收账云消雾散的损失,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反映企业应收账款的实际价值和企业利润实现情况,是对我国会计核算比较适用的方法。
5.在资产减值方面的运用——固定资产减值、无形资产减值。新制度针对我国企业当前普遍存在的资产虚增现象,进一步扩大了谨慎性原则的实用范围。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在原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跌价准备等四项准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这四项减值准备。而且在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企业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如对于坏账准备,原制度规定必须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计提,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必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账。固定资产也存在类似情况。这些都是导致企业资产不实的重要因素。新制度则规定,坏账准备和累计折旧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均由企业自主合理确定。这样就能使会计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的有效价值,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借此提供更加真实稳健的会计信息。企业应在期末或定期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设备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由于技术陈旧市价持续下跌或其他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净值,必须定期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无形资产项目按照减去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6.经营成果方面的运用——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收入必须在若干相关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确认。如果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项目对收入分别以以下情况确认和计量:(1)如果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算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2)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确认的金额小于已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当期损失;(3)如果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应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二、谨慎性原则的局限性
虽然谨慎性原则可以规避各种风险,客观反映企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1.由于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较强,使用谨慎性原则未必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譬如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都是由企业自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而出现不同的结果,造成资产价值和利润不实的情况。
2.由于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较强的倾向性,本期的利润稳健了,后期的却不稳健。比如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存货价值减少,会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对于期末存货占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这不失为操纵利润的手段。由此,企业可能在某一会计年度注销巨额呆滞存货,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巨额冲销,然后次年就可以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净利润。这种盈余管理只需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而无需在次年度大量冲回减值准备即可实现,而且不易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