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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从整体的房地产市场来看,商业类房地产是所有房地产类型中最复杂、最具风险、盈利性最高的不动产形式。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包括多种类型地产项目的综合物业,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商业街、购物大厦、地下商场、电影院、写字楼大型超市等属于商业类房地产的范畴。房地产企业,对商业类房地产进行的税收筹划,本质上是一种事先设计安排的经营活动,可以说是企业财务管理战略的一部分,通过使用巧妙、合法的会计技巧,优化财务管理组合、提升效益,减少或延期缴纳相关税款,以此降低企业付税额。在企业实际运行操作过程中,商业类房地产的税收筹划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第一,最基本的特点是其具备合法性,这也是税收筹划可以实现的法律保障。第二,事前预测性,企业在确定基本纳税方案时,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投资计划,进行事前准备,调整相关活动项目,以设计最合理的纳税方案。第三,税收筹划本身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政策、税法环境等还处于快速发展变革之中,对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适应了新的环境需要,及时与新的政策法规接轨,具备一定的时效性。第四,税收筹划体现出的整体综合全局性特征较强。
1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业近年来多次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税务专项检点行业,以下是几类比较常见的重点问题:
1.1 目前,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仍然存在较高的风险 从房地产业的基本属性来看,商业类房地产企业所涉及到的项目一般都比较大,其资金规模也相对庞大,需要缴纳的税款种类比较多。一般来说,商业类房地产企的税负在25%-30%之间,相对来讲,这是一个很高的税负比例。基于这种基本情况,对于税收筹划的进行,商业类房地产企业是十分迫切的。但是,由于目前相关税收筹划的政策法规没有清晰明确的规定,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常常会发生超越法律、法规的界限,潜在隐藏着许多风险。而过高的税收筹划风险,意味着企业税收筹划活动失败的可能性的增加。这不仅使企业无法实现预期的财务目标,还会使企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甚至可能还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1.2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制约税收筹划实际效果的发挥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税收繁琐复杂,对财务管理的水平要求很高,但是,在实际的企业内部,大多缺少与之配套的会计核算制度。对于商业类房地产,比较常见的会计核算跨期摊派,收入的确认,成本的计算冲销会计期内的损益等,不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影响企业真实税收筹划效果。
1.3 企业配备的税收筹划人员水平不高 税收筹划是一种很专业的税务工作,涉及到财务、税务、税法、公司法等多方面的知识,对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的专业性要求很高。企业人员对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或在综合性的税收筹划过程过程中,对于企业的整体性和相关税收政策的宏观性把握不恰当,会造成税收筹划执行效果的不理想。同时,具体执行负责人员的经验不足,也不利于税收筹划的顺利开展。在具体操作环节,有的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为了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税负,可能使用一些特别技巧,容易导致企业的故意偷税、漏税,过于急功近利的税收筹划,使得企业偏离了税收筹划的本质,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1.4 现阶段的税务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影响了税收筹划的实施 国家税收法律在制定过程中,主要是从收税的角度考虑的,在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一些细则不够明确,而相关约束性条款又卡得过严、过死。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税收的形式和征税的政策,跟不上企业自身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日益多元,企业组织形式越来越灵活,而现阶段的税务行政法的诸多条款依然比较滞后,参照标准有很多不合理之处,这些不合理之处,阻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正常开展,不利于企业降低税务负担。
2 商业类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相关对策分析
2.1 提高对税收风险因素的防范力度 首先加强对营业税纳税风险的防范,根据房地产企业纳税的一般条件,可以得知,营业税纳税风险主要受到以下几种因素的制约: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以上这三个因素是决定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负的关键因素,因此也是税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必须进行税负测算和方案选择以降低税收负担及纳税风险。其次加强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防范,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产品的处理方式。二是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三是开发产品的转让方式。四是开发产品的成本。五是共同成本的分摊方法。因此,要从这五个方面,加大对土地增值税纳税风险的防范。第三,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的防范。企业所得税是对房地产企业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无论是销售还是持有,无论是有偿转让还是受托代建或投资入股,均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征收的,因此,影响经营所得的收入以及成本水平就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关键因素,所以要加大对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的防范。
2.2 及时关注税法变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只有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了如指掌,才能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税收筹划方案及时作出调整;企业应该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全面掌握税收规定,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内涵,严格按照税法来进行筹划,严守税收筹划合法的底线,正确处理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漏税的关系。
2.3 提升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素养 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素养包括道德素养和专业素养。第一,商业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要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企业税收筹划人员自身必须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情操,因为企业的纳税行为不仅关系企业自身的利益,也涉及到国家的利益。任何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要以现行国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为底线,在法律框架内,通过科学合理的财务运作,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提升企业的税负结构质量。第二,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负责人员要切实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增强实践经验。税收筹划需要综合很多学科的知识,其中税务,法律、金融等学科为主,这就需要税收筹划相关负责人员必须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在实际企业内部税收筹划设计时,不断丰富实践经验。学习业内先进的税收筹划设计方案,提升税收筹划设计的科学性。
2.4 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税法的具体执行者是税务机关,许多法规条文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在税务机关。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往往在征税范围、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税收处罚等方面留有一定的余地,税务机关可以凭借实际操作的经验和对不同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在这个范围之内进行灵活的操作。同时,税务机关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适合本地的税收征管方法,导致各地税收征管情况存在差异,而房地产企业的业务往往又遍及各省,税收筹划受当地实际情况的影响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
“营改增”,简单说就是原来按营业税征收的行业,现改为按增值税征收。“营改增”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减的是企业纳税负担,增的是企业发展底气。商业地产业实施“营改增”后,对地产企业会有两方面的内容变化。第一,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是商业地产企业的减轻税负的时代,通过“营改增”政策的落实,加上一些业务操作规范、各类收支票据齐全、财务健全的商业地产企业,容易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益处。而一些包括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成本核算不清晰的房企,反而会税负增加。所以这个政策会使得房企有动力去改进企业管理模式和财务核算模式。第二,企业产品开发模式的转变。从商业地产企业避税的角度看,后续精装修住房的投资力度或加大。因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可以减轻企业纳税负担,而精装修住房能够扩大抵扣额度,这使得企业对传统的毛坯房的投资规模会减少。假设商业地产企业在销售房屋100万时,由于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装修成本等大约占了70万,也就是说房屋的增值部分大概只有30万,而增值税是按照增值部分进行征税的,也就是30万×11%=3.3万;如果是按营业税来征税的话,也就是100万×5%=5万,也就是说,“营改增”后该房地产企业税负减少了1.7万元。
一、商业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现状研究
2015年,全国营业税收入1.9万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占的比重最大,占比31.6%。由于营业税没有抵扣机制,营业税成本只能由企业自行承担。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房地产业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税率5%变更为增值税税率11%,且税改前是按企业的销售收入来计征营业税,税改后是按增值部分征税的。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报道,2016年5月-11月,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税负下降7.9%。对于增值税,符合抵扣条件的,企业就有一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税负便不会上升,这是房地产业税负下降的主要原因。目前商品房库存巨大,有增无减,各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策略,特别“营改增”后,开发企业的成本会有所增加,在选择施工合作企业的时候,除了企业资质外,还要将增值税发票的出具作为重要的问题来考量。
二、商业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分析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完善我国流转税制度,减轻企业纳税人的税负并促进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但并不是所有房地产业在“营改增”中都能减轻税负,如对于房地产企业自身无法解决且有行业共性的问题,如土地成本抵扣、销项进项不匹配等,都会增加企业纳税负担。商业地产企业的实际税负,由于业务模式、成本构成的不同,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房地产业对于材料、劳务费等可能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或发票抵扣等的问题存在,也会增加企业纳税负担。因为行业中许多原材料可能由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个人等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几乎很难拿到。我国商业地产业全面推行“营改增”后,有些商业地产企业依旧不重视寻找与一般纳税人资质企业的合作,这将会失去可以在税前抵扣的机会。同时,商业地产项目分布的广泛性,也加大了发票收集管控的难度。商业地产投入项目的周期较长,大多数成本与收入周期背离,如固定资产等,容易导致“营改增”实施过程中销项税额与相应的进项税额匹配不上。有些商业地产业所需劳务人员多,但流动性也很大,没有与资质好的劳务公司合作,没有取得劳务服?赵鲋邓胺⑵保?也就不能在税前抵扣,导致劳务成本也很高。没有取得合法的材料增值税发票、劳务增值税发票,以及固定资产的购买或租赁发票等,都会导致商业地产项目成本不断增加,最终影响房地产项目的定价,使商业地产企业在同地段地产项目中的销售价格处于弱势地位。
此外,“营改增”后商业地产企业可能会出现税收风险大过于减税的机会。由于商业地产产业增值税税率11%比原营业税5%高,而土地成本也不一定能抵扣,这些因素极有可能增加企业的税负;若土地成本无法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开发商会因为建造成本、安装成本占的比重大,也会面临税负增大的风险;若开发商的毛利越大,增值部分大,税收负担越大;有些企业有可能出现未能及时确认销售收入,导致大量的留抵税无法抵扣,这也是房地产行业要面临的一大税收风险。
在土地成本上,按照《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对其全部增值额计税(包括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部分)。有些房地产企业没有理解透彻该政策,所以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出现纳税筹划失败的问题。
三、商业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对策和建议
商业地产行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全面贯彻“有效税收筹划”这一理论,企业的其他非税成本和隐性成本等指标也要进行纳税筹划。对于如何解决当前商业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
第一,“营改增”的政策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商业地产企业财务人员不仅要熟悉和掌握“营改增”政策及征管操作流程,也要根据“营改增”政策和自身涉及的具体“营改增”涉税业务,做好税收筹划。“营改增”将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契机,充分运用增值税可进项税额抵扣的特征,逐渐扩大业务范围,加快其业务的转型升级。
第二,加强财务人员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运用。“营改增”改革对商业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与具体会计处理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所以,要求财会人员要加强对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运用,多与内部采购、销售人员沟通,了解各方面的信息,思考并运用具体措施达到合理降低税负与经营成本的目的。同时还必须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不要被纳税筹划风险的突袭打得措手不及,应当随时能应对风险以及充分了解和掌握现有的法律知识,谨慎选择税收政策,尽可能的避免风险。还得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能力,全面掌握各种相关的税收信息,选择科学恰当的纳税筹划政策。
第三,企业应选择能够提供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取得可抵扣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降低税负。
第四,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增加销售量有利于降低税负。较低的价格,销售数量的增加,有时会使营业收入减少,但销售利润可能会增多。
[关键词]房地产 新会计准则 资金
一、新会计准则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1.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在旧会计制度中,将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而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则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进行了明细分类,分为了投资性房地产、代建房地产、自用房地产和存货。这种明细划分,提高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帮助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更为合理的经济决策。
2.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影响。新准则规定:企业应于会计期末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的取得,则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而传统会计全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新会计准则使投资者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来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
3.对损益确认的影响。一方面,当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进行转换处理时,房地产企业要确认相应的损失,却不能确认相应的收益,而是记入资本公积,这将影响企业损益金额的大小,特别是拥有较多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都将大幅上升;另一方面,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而以资产负债表的公允价值作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并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会影响到房地产企业各个会计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稳定性。
4.对房地产企业融资能力的影响。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后,被低估的投资性房地产更贴近市场价值,扩大了企业的总资产规模,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借贷规模随之上升,有助于企业提升融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5.对房地产税收体系的影响。由于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首次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房地产盈利会大幅上升,按现行的税收政策会相应增加企业的应交所得税。而按投资性房地产原值的80%征收1.2%的房产税,若以公允价值作为征收依据,影响程度也会大幅上升。
6.对房地产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影响。旧准则认为只有固定资产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新准则扩大了其范围,允许符合该条件但是归为存货或投资性房地产上的借款费用也可以资本化。我国房地产业的开发资金回收期比较长,借款金额巨大,《借款费用》准则中对利息资本化条件放宽,有助于提高企业业绩,使房地产企业的当前年度的会计利润得以上升。
7.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披露。新准则规定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原来的固定资产中分离出来,并且需要单独披露其金额、种类和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这使报表使用者能够获得更加真实的企业信息,从而做出准确的决策。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状
1.现金流量大,资金短缺。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在资金周转过程中存在资金短缺的风险。许多企业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都呈负增长,尤其是筹资过程中的现金流量净额大量为负。
2.高投入和高风险并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资金筹集方式主要是债务筹资和股权筹资,债务筹资有偿还本金和高额利息的风险,股权筹资有引讼的风险。有些企业就因为涉及多讼,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担保纠纷等问题,负债累累,无法持续经营。
3.未开发房屋空置率较高,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从我国开始实施住房改革至今,房地产投资平均每年增幅在20%左右,但房地产业的供给和需求的结构性矛盾仍较严重,商品房价格与居民购买力之间差距仍然较大,商品房空置率较高。许多企业盲目投资,资金得不到有效运转,资金的缺乏和对利益的追求,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损害企业的长期利益,最终走向破产倒闭。
4.税收负担较重,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若企业的项目未办理决算,遗留了一些纳税事项,就会面临沉重的税收压力。近年国家相继出台了调控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政策,如对土地增值税采用预征制度,规定了对完工和未完工开发产品、合作建造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等,对纳税和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计量和核算,使其可能会因纳税造成现金流量的变化。
三、利用新准则,加强企业管理,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面对新准则,房地产企业需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迎接变革,这对房地产行业本身和国家的宏观经济都是有利的。企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利用新准则关于公允价值和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积极争取银行贷款。(1)企业可通过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之间的转换,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2)新准则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而通过将借款费用资本化而使当期利润水平得到提高,从而努力加快开发进度,提高企业利润水平。
2.选择适当的投资比例。对于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一般既有投资性房地产,如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出租的建筑物,又有作为存货进行开发的土地储备,如何让所取得的各项资产所占比例为最优,让各项资产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带来效益,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3.重视税收筹划。若以公允价值作为征收房产税依据的设想得以实施,将会对企业的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
4.加强结构调整。对于资金周转困难,负债累累的企业,可以通过重组、兼并的方式对资产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注意资金的多元化。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应多元化,不能仅依赖于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有将近80%的资金来源于银行,银行风险越来越大。在筹资策划中,尽量选择较多的渠道,完善合同、协议,避免诉讼风险。
6.谨慎投入商业地产。由于数据统计显示,近三年商业地产的投入产出之比为负数,销售小于竣工面积,风险比较大,因此投入时需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