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00: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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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资源的共享现状
共享的形式。调查表明,3个省份的高校正在进行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共享方式的探索,共享的形式主要是有以下几种。(1)重点、特色专业的建设与示范。教育部、教育厅或高校自身对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或资金扶植,进行特色专业和优质专业的建设,培育和建设优势教学资源,并进行示范推广。各高校通过委派教师到这些示范点进行考察学习或挂职锻炼,学习先进和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从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的软实力。(2)精品课程建设。为了进行“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建设,2001年,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积极推行教育质量工程和素质教育。从2003年开始,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精品课程建设作为《质量工程》的重点项目在全国各高校展开,教育部专门设立了共享平台———国家精品课程资源网。同时,各省份和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也进行不同等级的精品课程建设。精品课程的建设大大地推进了高校信息化建设和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学习的平台。(3)实验、实训设施设备的开放与共享。为了支持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从2002年4月开始国家财政部启动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的建设工作。近年来,在原有共建实验室的基础上,财政部从2007年开始实施了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大大地改善了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条件,特别是实验、实训条件,进一步推进了优质资源的建设。共享的范围。为了了解西部3个省份优质旅游教学资源的共享范围,笔者随机从3个省份中抽取了9所高校进行电话调查,结合精品课程和案例资源等的网上共享查询,结果表明,9所高校中有8个的实验、实训设备在校内实现了专业间的资源共享,有一个实现了同城高校间的资源共享。而对精品课程的抽样调查发现,有部分精品课程的网站不能访问或出现网页错误,能访问的精品课程网站都或多或少地对用户的权限进行了限制。例如37%的精品课程网站要求有本校IP才能正常下载课件和教学视频,94%的精品课程网站要求有用户名和密码才以登录BBS。
优质资源共享存在的障碍
重申报、轻建设。当前,在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考核和绩效评比,以及第三方机构对高校进行综合排名时,诸如精品课程、优质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质量工程项目是重要的评价指标。因此,各高校对这些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积极性很高。但当项目申报完成后,例如精品课程网站申报成功后,很少进行维护和更新。我们随机调查的9家精品课程网站中,本年度作过资料更新的仅有2家。有少数网站建成后从未进行过更新。缺乏规划、重复建设严重。当前,我国用于高等教育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迫切需要集约使用资金,提高资金、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然而,由于缺乏规划,存在大量重复建设的情况。以旅游管理专业较为流行的导游模拟实验室为例,很多高校采用3D景点虚拟平台,其硬件建设就需要100多万元,软件投入还需数十万元,且每两年需升级维护一次,建设运营成本很高。但多数高校建成后应用的仅为每年1—2门课程,大部分时间设备处于闲置状态。而在同一城市不同高校往往都建有相同类型的实训室,且没有此设备的高校也正在申请筹建中,重复建设相当严重。共享范围有限、共享形式单一。笔者对不同高校实验室的调查和访谈,发现目前西部3个民族省份都没有大学城,大多数高校的实验设备主要是在校内不同专业之间共享,高校间共享非常少,共享范围十分有限。对精品课程而言,虽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共享,受益群体较广,但由于高校间课程体系存在较大差异,且大多数精品课程网站仅有少数教师的示范性授课视频,对于案例资料、优质教学素材的共享较少,且交流平台往往仅针对本校师生开放,受益面较窄。共享利益机制不健全。当前,不同高校相同专业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专业排名不仅关系专业生源的质量和数量,而且关系到专业的综合绩效考核。因此,为了保证和保持自身的领先优势和人才培养质量,高校往往不愿其他高校分享自己专业建设的经验和优质教学资源,从而避免让自己处于竞争劣势。同时,在资源共享的利益协调分配方面,由于缺乏协调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高校和教师在资源共享上的给予和获取严重失衡,主动性不够。
关键词:股权转让限制
持有公司的股票,便成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财产权的一种,无论那种公司,股东的股权都可以转让,由于公司性质等因素的不同,对于股权转让的限制也就有所不同,有轻有重。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本文重点对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一、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进行限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一般会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进行规定,这些规定有时与公司法一致,有时相异。其原因有两种,一种是股东故意要求作出这样的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以后的股权转让顺着自己的意思发展;还有一种就是对公司法不太熟悉,不知其间的冲突,是无意造成的。当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转让条件能否有效,还要看具体的情况,以区别对待。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高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应当被视为有效。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章程的性质决定的。有关公司章程的性质目前学界还没有统一看法,有契约说、自治规则说,综合说。契约说是指公司章程是由股东或者发起人共同商议协定的,在公司成立后对股东或者发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总的来说具有契约性质;自治规则说是指公司章程不仅对参与制定规则的股东有约束力,对后来加入的以及持反对意见的股东也有约束力;综合说是指既认为公司章程对发起人权利,义务等出资方面的规定具有契约性质,在其他方面又具有自治规则性质。公司章程的性质多采用综合说,对于股东自治规则如果不与公司法发生冲突,应该生效。另外还与有限公司的性质有关。有限公司注重的是股东之间的稳定以及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转让条件高于公司法的规定时,则对于股东之间的稳定性有益。《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即必须经过一定比例(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若公司章程的规定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就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则属于无效条款,若达到(包括超过)公司法规定的比例要求,即满足了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应属有效。考虑到有限公司的性质问题,《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效力。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三分之一或者更低比例的股东同意,这样的规定应当是无效的。因为《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属于强制性规范。其中,过半数是最低要求。
如果公司法没有涉及,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条款效力。对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法没有涉及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要考虑的因素,一些人认为公司章程不该超越公司法的规定,对股东转让股权问题作出限制,股东转让股权是自由的。还有一些人认为公司章程是在不与公司法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作出的特别规定,则是可以的;主要是因为,在公司法对股东转让问题已经做了规定,公司章程就不应该再作出高于公司法的规定,但是考虑到我国公司制度实行时间较晚,股东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公司章程在不与法律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作出进一步的明细补充是对的。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公司法也要活用,要考虑公司股东的意愿。
二、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
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是有很多理由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本的联合,股东人数有上限规定,资本也有封闭性特点,体现出来的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和“资合”的双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公司性质,股东之间愿意投资成立公司,他们之间往往是有一定的信任因素的,外人很少愿意进入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中的股东。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质,主要表现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的限制态度。这种限制主要是为了维护股东间的紧密关系。股东之间成立有限公司时,其间的合作不仅仅是资金问题,在一些高新技术公司中,多方合作可能是互补关系,比如,一方具有充实的资金,主要出资,另一方拥有专利或者非专利的高技术,其他方则擅长管理运作等,如此的互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提高公司的效益。这样的公司股东是紧密结合的,任何一方要退出,都会给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对股东转让股权进行限制也是必要的,是有利于公司发展的。
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方式主要有过半数股东同意。《公司法》第35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根据该法第38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股东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因此,股东会的召开是必要的。股东会对股权向非股东转让进行表决,必须通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的过半数应该是说股东人数超过一半同意即可以通过表决,实行的是一人一票制而非持股多数决。:
三、股东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影响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该条例第31条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我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有两个变更登记,但是这两个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没有联系,也不会发生什么影响。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比如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未经批准的,股权转让合同不发生效力。这里面牵涉到股权变更问题,其实股东未办理变更登记是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因为股权转让是当事人的一种自治结果,是当事人自己愿意的。而对于变更登记,则主要是对于权利的转移来说的。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是受到很多限制的,公司法对其有所规定,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又做了比较细化的补充,很多规定对股东转让股权来说是更高限制。一般情况下,这些限制是为了加紧股东间的关系,是为了让公司向着更有利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解学智.国外税制概览:公司所得税[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论文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法律问题;对策
引言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给予股东以公司减资、股权转让、公司解散的三条路。而公司减资将会受到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的原则的严格控制,所以,为了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将可能保持公司股份恒定以满足公司的利益,从而维护了社会交易的安全。但是资本不变原则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动。而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宣布公司破产,小股东或者个别股东是很难通过公司破产来达到其变更股份的目的。
但是,股权转让是现在的有限责任公司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维护股东自身利益的手段。这也是目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最有效的一种经济补救机制。它还能有效地减少股东的利益损失。因为合理的股权转让可以通过股东变更,让更多的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达到拓宽公司的筹资与资本流通、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最终目的。但是,当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转让中还存在了诸多的漏洞与不足。因而,我们在股权转让之前、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之后进行协调,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寻找更好地解决措施。
我们通过对股权转让中的限制,对转让制度与程序设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制度中的转让方、受让方等各方的利益冲突进行研究分析,从而有效地解决了股东股权转让,减少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经济损失。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可以分为内部的股权转让与外部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主要在于外部股权转让,也就是将股权转让给新成员的一种方式。所以,转让行为会给其他的股东产生信任危机。在不同的环境影响之下,对股权的转让产生了多种限制性规则。而这种特殊性规则主要来自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资合性与人合性。
(一)资合性的影响
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显著了两个特点,一个是资合性,另一个是人合性。
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属于资合性企业,公司股东都具有股权转让与退股的自由。资合性主要是可以让股东有权自由转让股权,这样有利于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股权的自由转让是指公司股东自由转让股权,不受他人的干涉与影响。股权的自由转让有效地尊重了公司股东自主意识,也是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经过上述描述可知,股权的自由转让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相同的重要作用,股权的自由转让与有限责任公司有效地构造了现代公司的基本特征。
股权的自由转让是在股权的财产属性、股权转让的合同本质、当事人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前提之下进行的规定。股权的转让由我国《公司法》规定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为中心,对公司股东的利益进行平衡的调整,也是对公司法资本运转、股权流通的一种补救调剂措施。转让股权可以解决目前企业的股东经济利益问题。所以,我国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小股东的股权可以自由转让,以保障小股东的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地减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经济损失,实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民主与公平。
(二)人合性的影响
人合性主要表现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较少、公司股份缺乏有效的流通市场、股东很少参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与经营等形式。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内存在着很多的相互信任与内部契约等信赖关系,对于外部的干预较少,所以,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从而使股东之间增加了信任,让外来的股东更快地适应公司的资本运转、市场流通等程序。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信用,其他的股东无权进行干预。这样,股东可以在实现自身的权益的同时,还可以维护公司的稳定进行,尽可能减少公司损失,而且还没有损失公司内部与外部的利益。
(三)人合性与资合性之间的平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公司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内的特定身份与资格的特征表现,它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公司股东的社员权。公司股权是民事权利,在取得股权与转让之后都体现为自益权。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益权可以表现为财产权与公益权,公益权具有一定的团体性。
股权转让其实就是股东将自身在有限责任公司内的财产权进行转让,但是没有受到外界与内部的损失,同时还使团体利益不受到损失。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与人合性不是股权转让的最本质的特征。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权的自由转让不受外界或者任何人士的干涉。
资合性与人合性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的影响较为明显。资合性与人合性的影响存在相对的矛盾。资合性的股权转让尽可能不受外界的干涉,最终追求的还是效率;而人合性主要是根据公司内部股东的意愿进行转让,转让最终追求的还是转让利益的最大化或经济损失程度最少,同时还考虑到安全的问题。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主体的瑕疵纠纷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登记。公司的成立日期就是公司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出资人取得股东的资格。但是,目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存在着隐名出资的形式,所以,在有限责任公司内不得利用他人的名字或者出资他人的财产进行设立公司,而且在公司章程与股东名册上以他人的名义记录了股东的信息,这样将会给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权转让带来转让主体的瑕疵纠纷。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转让主体存在的瑕疵纠纷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纠纷,也就是实际出资人跟第三人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但是名义出资人拒绝履行并主张股东权益所产生的纠纷;另一种是名义出资人股权转让纠纷,也就是在名义出资没有得到实际出资人同意之前,转让给第三方股权所产生的纠纷。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谁享有股东资格,从而确认股权在转让合同中哪些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客体的瑕疵纠纷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存续必须严格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在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不变等原则上进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客体就是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权受让人是为了获得股权而买下或者换取转让方手中的股权;而股权转让方是在买卖合同标的存在风险转移的情况之下,将自身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一种方式。转让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转移股权的价值,从而有效地降低股权效益的损失。股权的转让,是把自己在有限责任公司内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是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权利义务之间的转让,但是作为转让方又不会损失自身的权益,也不会损失有限责任公司的经济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股权的瑕疵纠纷让股权的转让不能顺利地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受让方往往会利用欺诈、显失公平或者没有获得优先受让权等理由,使股权转让不成立。对于受让方采取非法谋取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可以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甚至拒绝交付股权转让证明、不予工商变更登记等措施。目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瑕疵所引起的股权纠纷逐渐成增长的趋势。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内容的瑕疵纠纷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内股权的转让,股权转让的内容是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权利与义务的瑕疵主要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所导致的。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内容一般为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转让股权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种是不符合公司章程约定而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纠纷。这两种股权转让都没有效力,所以,股权转让合同不能成立。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须依法遵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范要求。
五、结束语
关键词:股权转让限制
持有公司的股票,便成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财产权的一种,无论那种公司,股东的股权都可以转让,由于公司性质等因素的不同,对于股权转让的限制也就有所不同,有轻有重。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本文重点对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一、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进行限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一般会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进行规定,这些规定有时与公司法一致,有时相异。其原因有两种,一种是股东故意要求作出这样的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以后的股权转让顺着自己的意思发展;还有一种就是对公司法不太熟悉,不知其间的冲突,是无意造成的。当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转让条件能否有效,还要看具体的情况,以区别对待。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高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应当被视为有效。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章程的性质决定的。有关公司章程的性质目前学界还没有统一看法,有契约说、自治规则说,综合说。契约说是指公司章程是由股东或者发起人共同商议协定的,在公司成立后对股东或者发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总的来说具有契约性质;自治规则说是指公司章程不仅对参与制定规则的股东有约束力,对后来加入的以及持反对意见的股东也有约束力;综合说是指既认为公司章程对发起人权利,义务等出资方面的规定具有契约性质,在其他方面又具有自治规则性质。公司章程的性质多采用综合说,对于股东自治规则如果不与公司法发生冲突,应该生效。另外还与有限公司的性质有关。有限公司注重的是股东之间的稳定以及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转让条件高于公司法的规定时,则对于股东之间的稳定性有益。《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即必须经过一定比例(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若公司章程的规定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就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则属于无效条款,若达到(包括超过)公司法规定的比例要求,即满足了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应属有效。考虑到有限公司的性质问题,《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效力。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三分之一或者更低比例的股东同意,这样的规定应当是无效的。因为《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属于强制性规范。其中,过半数是最低要求。
如果公司法没有涉及,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条款效力。对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法没有涉及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要考虑的因素,一些人认为公司章程不该超越公司法的规定,对股东转让股权问题作出限制,股东转让股权是自由的。还有一些人认为公司章程是在不与公司法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作出的特别规定,则是可以的;主要是因为,在公司法对股东转让问题已经做了规定,公司章程就不应该再作出高于公司法的规定,但是考虑到我国公司制度实行时间较晚,股东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公司章程在不与法律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问题作出进一步的明细补充是对的。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公司法也要活用,要考虑公司股东的意愿。
二、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
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是有很多理由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本的联合,股东人数有上限规定,资本也有封闭性特点,体现出来的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和“资合”的双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公司性质,股东之间愿意投资成立公司,他们之间往往是有一定的信任因素的,外人很少愿意进入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中的股东。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质,主要表现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的限制态度。这种限制主要是为了维护股东间的紧密关系。股东之间成立有限公司时,其间的合作不仅仅是资金问题,在一些高新技术公司中,多方合作可能是互补关系,比如,一方具有充实的资金,主要出资,另一方拥有专利或者非专利的高技术,其他方则擅长管理运作等,如此的互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提高公司的效益。这样的公司股东是紧密结合的,任何一方要退出,都会给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对股东转让股权进行限制也是必要的,是有利于公司发展的。
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方式主要有过半数股东同意。《公司法》第35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根据该法第38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股东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因此,股东会的召开是必要的。股东会对股权向非股东转让进行表决,必须通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的过半数应该是说股东人数超过一半同意即可以通过表决,实行的是一人一票制而非持股多数决。
三、股东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影响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该条例第31条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我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有两个变更登记,但是这两个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没有联系,也不会发生什么影响。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比如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未经批准的,股权转让合同不发生效力。这里面牵涉到股权变更问题,其实股东未办理变更登记是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因为股权转让是当事人的一种自治结果,是当事人自己愿意的。而对于变更登记,则主要是对于权利的转移来说的。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是受到很多限制的,公司法对其有所规定,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又做了比较细化的补充,很多规定对股东转让股权来说是更高限制。一般情况下,这些限制是为了加紧股东间的关系,是为了让公司向着更有利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解学智.国外税制概览:公司所得税[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很大提高,旅游已经成为我国人民休闲、度假的良好方式。我国的旅游事业蓬勃发展,旅游市场营销是发展旅游事业的重要问题,本文在研究、分析我国旅游市场营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探究了旅游市场营销的合理发展趋势。
新世纪的中国旅游业开始从新的经济增长点迈向新的支柱产业,从世界旅游大国迈向世界旅游强国。中国旅游业正处于蓬勃兴旺时期,近年来取得了辉煌成就,中国旅游业已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代。各地的旅游开发也蔚为壮观,旅游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它们纷纷展示自己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极力吸引游客,形成了激烈的旅游市场营销竞争,面临这种现象,研究旅游市场营销十分必要。
一、我国旅游市场发展概况
我国的旅游业较长期地保持7%年均增长率,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带动了相关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产业的概念是从供给方出发的,生产同一类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的集合,而旅游业是一项以需求方来定义的活动和产业,这是旅游产业界定的特殊性。所以旅游产业的定义从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两方面来看,旅游需求与旅游供给之间的相互作用使旅游经济活动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经济现象和经济关系,形成了旅游产业,主要由旅馆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旅行社与旅游景区管理组成,其中旅行社,旅馆业和交通运输业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游产业是一个关联性很强的综合产业。一次完整的旅游活动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所以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直接或者间接推动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发展。旅游产业也是一个形象产业。旅游业的开展为旅游目的地与客源地的相互交流搭建了一个平台,游客会从旅游的过程产生对旅游目的地的综合印象,旅游目的地在这个过程中向游客展示地区的整体形象。旅游业推动旅游城市经济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提供社会就业机会,促进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的改善,加强地区间的交流和互动,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所以,旅游业是一项对地区的经济、文化、环境有重要推动意义的产业。
二、旅游市场的消费特征
旅游市场营销既指营销活动,又指营销理论。作为一种营销理论,旅游市场营销是研究旅游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以旅游者为中心,在旅游环境分析、旅游购买行为分析、旅游市场调研和旅游市场细分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目标市场,找准本企业和旅游产品的位置,通过营销战略、营销策略的整合使用和科学的营销管理,实现旅游企业、旅游者和社会“三赢”目标的实现。
旅游市场是市场学的一个分支,但与一般市场学相比又有其特殊性。表现在:(1)以旅游行业为背景进行研究,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第三产业龙头的旅游行业有“朝阳产业”之称,具有增长快、脆弱性、服务性、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旅游企业市场营销必须适应这些特点;(2)旅游消费需求不同于一般需求,它是一种高层次、高品位、以无形产品和服务产品(观光旅游产品尤为明显)为主的需求,人们通过旅游消费满足其精神享受和发展的需要,旅游市场营销也要体现这一要求;(3)旅游市场营销是一种具有较高知识化要求的营销(旅行社等企业营销表现更为明显),知识型游客研究、知识型旅游产品开发、知识化手段、知识化管理等显得尤为重要。
旅游市场营销作为市场运作活动,是指通过创造和交换旅游产品、旅游服务及其价值,以满足旅游欲望和需要的社会过程。其中交换是核心,满足旅游欲望和需要是目标,交换过程是否顺利,取决于旅游产品创造者或提供者所提供的旅游产品、旅游服务和价值满足游客需求程度及对交换过程的管理水平。
三、发展我国旅游营销市场的办法
(一)要建立行业协会,制定价格标准。使各个旅游公司都能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进行有序竞争,对违反价格规定的旅游公司,行业协会应当给予相应的制裁。协会成员应当预先缴纳价格保证金,存到行业协会,当哪个公司出现问题,协会立刻扣罚该公司,同时,开除协会,协会成员单位不许同其协作。
(二)要积极建立完备的旅游产品售后服务体系。旅游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对于一个长期发展的旅游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应包括:对游客售后服务满意程度的跟踪调查,获取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要求和意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旅游者建立一个完备的资料库,以便今后在进行旅游市场营销及开发新的旅游产品时避免主观性和盲目性。另外,旅游产品售后服务体系的建立还可以帮助旅游企业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建立口碑效应,为今后旅游服务产品的市场营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这同时也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要注意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在各级导游证考试当中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考核,鞭策导游人员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在旅游公司经营活动中,旅游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定期深入旅游市场,常抓不懈。聘请监督员,微服探察,适时进行监管,对有问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小结
旅游业的发展是21世纪国民经济的有力支柱,只有对旅游市场营销作好充分的分析,才能更好地发展我国旅游产业。
参考文献:
[1]加里·阿姆斯特朗,菲利普·科特勒,营销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旅游的发展,旅游业和电子商务结合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本文研究当前旅游业中电子商务的应用现状,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旅游电子商务系统功能简单、公众对网络安全缺乏信心、以及电子商务人才匮乏等。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提高我国旅游总体水平、提高我国旅游企业竞争实力。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高级生活质量心理诉求的发展,旅游业规模正在逐年迅速增长。与此同时,全球旅游电子商务连续5年以35%以上的速度增长,一度占到全球电子商务总额的20%以上。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我国旅游业电子商务的应用有着典型的意义。
1 旅游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背景
1.1 旅游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泛指一切通过电子方式开展的贸易活动。旅游电子商务是指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信息化网络所进行并完成的各种旅游相关的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综合服务活动。
1.2 旅游电子商务的特点:旅游业是典型的信息密集型和信息依托型产业,是最适合应用电子商务系统、提高顾客服务水平的行业之一。在旅游业中应用电子商务,可以为游客提供更加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旅游电子商务具有三个特性,即聚合性、有形性、服务性。网络时代,电子商务营运成本低、用户范围广、无时空限制、能同用户直接交流。这无疑能提高顾客满意度,赋予旅游业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1.3 旅游电子商务的现状:在欧美发达国家,旅游电子商务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是整个电子商务领域最大、最突出的部分。我国旅游电子商务还处在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国内网民登录旅游网站仅限于携程、e龙旅行网几个大型网站,网民在网上旅游预订也局限于机票、酒店的预定。目前,我国旅游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总体水平很低,信息服务能力有限,国际竞争力较弱。
2 旅游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2.1 旅游企业不重视:大多数旅行社包括一些知名旅行社都认为,目前大多数消费者依然凭借传统的服务方式选择旅游公司,因而忽视了应用电子商务系统所能带来的潜在收益。从成本角度考虑,建设电子商务网站需要较大支出以购买相关软硬件设备、引进人才,但是相应的回报却难以保障。从实施角度,电子商务是新生事物,旅游公司没有相关经验和人才,不清楚如何着手开展电子商务。
2.2 旅游网站信息匮乏:很多旅游企业即便建设了网站,网站上也只是进行一些诸如景点、旅游路线、旅游知识等介绍性的描述,还没有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在商家与顾客之间架起“直通桥”,也不能提供全面的、专业的、实用的一整套的旅游服务,不能尽显网上旅游的无限魅力。旅游网站功能非常简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站功能简单,内容更新不及时,搜索功能差,网络广告形式单一,虚拟社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网站不能给浏览者的留言予以及时回复。
2.3 旅游企业人才缺乏:目前,旅游网站信息构建所需的硬件和软件都已比较成熟。旅游网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涉及多方面的知识,从业人员不但要具备较高的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知识,同时还应具备旅游专业知识、市场营销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事实上,现在缺乏既熟悉电子商务又精通旅游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正是由于人才的缺乏,致使旅游公司的电子商务不能顺利开展和发展壮大。
2.4 公众对网络安全缺乏信心:目前,影响网上交易的阻力之一就是安全问题。电脑病毒和非法闯入等均构成对电子商务网络系统的威胁。很多用户不愿意进行网上支付是因为担心网络安全没有保证,以致自己的信用卡等资料被网络黑客窃取造成损失。除此之外,就是网上做交易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用户认证程序,用户大量的隐私被暴露在网上,这使得越来越重视隐私权的公众不愿意进行网上交易。目前,在线的网上支付尚未真正解决,仍大量沿用“网上交易,网下支付”的支付模式。
2.5 电子商务信用安全有待加强:尽管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是普及率还有待加强。据调查,目前我国有网购行为的网民还局限于年轻人,广大的有经济实力的中年人并没有发展起来,除了一部分人不会使用电脑以外,更大的原因是因为人们对电子商务信用的顾虑。如旅游公司景点描述不符,旅游团队组成夸大宣传,纪念品以次充好等。如何保证旅游公司在网络上的宣传所述属实,如何保证旅游公司本身的信用,成为进一步开拓旅游网络市场的问题。
3 旅游电子商务发展对策
3.1 领导作用,专人负责:旅游企业想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立足,就必须明确开展电子商务的决心。企业领导要足够重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全公司开展电子商务,制定负责人管理电子商务质量。开展电子商务不能局限于建立网站,更要宏观规划统筹全局,保证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有效进行。包括旅游电子商务网站策划、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旅游电子商务网站运营与维护、网络营销和网络支付、做好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分析。
3.2 统筹全局,加强合作:首先,积极加强与酒店旅馆、旅游景点、特产经销商、银行和交通部门等部门合作,保证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游客流这“五流”顺畅运行。酒店旅馆、旅游景点、特产经销商、银行和交通部门可以推行电子票务、电子消费券。其次,积极加强与交通部门的合作,推行电子票务(机票、车票、船票等),抢占市场份额。电子票务的出现可以提高供需双方的效率,节约印票、取送票的成本。此外,还得加强与银行合作,解决网上安全支付问题。
3.3 校企合作,引进人才:旅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需要的许多负责网站日常建设与维护的工作都是这些学生学过的专业课程,优秀的学生们是能够胜任的。企业可以挑选一些优秀的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负责网页设计及内容更新等工作,进而负责系统设计和开发工作。同时,可在学校里聘请一些知名的教授或者熟谙前沿知识、有影响力的教师学者指导。还可以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任务教学”活动,在课堂上安排实际任务,这样学生学习也有的放矢,企业也可以从各个项目中获利。
3.4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网上交易能否做到保密和安全将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安全问题是推广电子商务的关键。企业自身首先要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如从事电子商务的旅游网站要安装确实有效的防火墙,防止“黑客”攻击,保障网民的隐私权和财产安全,使游客对网络安全有信心,敢打开页面,敢在网上支付。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世界经济的新热点,其安全性的措施随着信息化的深入而要求越来越高,必须同步升级,不断改进。
3.5 加强网络信用保障:从政府角度,需要为旅游业应用电子商务建立必要的法制条件,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和执行就有效地规范和改善了旅游企业网上支付信用。我们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除此以外,网络信用的保障还需要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支持。比较权威的相关机构,如银行、电子商务平台都可以发起网络信用联盟,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着手来建立旅游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有效评估并定时公开旅游企业的信用,以保证旅游电子商务业内信用。
综上,我国旅游业若能迎接信息化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努力适应网络时代的变革,利用电子商务为消费者提供更满意的旅游服务,实现旅游业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和市场创新,通过旅游电子商务的实施,必将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促进旅游业的新飞跃。
参考文献
[1] 章素华.北京城郊型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研究[j],价值工程,2010,(29):1-2
漳江口保护区涉及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东厦镇的竹塔村和船场村,两村有2681户,约11186人,社区村民主要从事粮食、蔬菜生产、海水养殖和海洋捕捞。
1.1资料
通过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国家林业部、环境保护部、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林业厅和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局门户网站,查阅了相关文献资料,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论文、报道和文件等。
1.2问卷调查
1.2.1管理人员的调查问卷
在专家咨询基础上,经过反复修订,设计了《漳江口保护区管理的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23位专家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内容效度检验,检验结果显示,17位专家认为非常可行,5位专家认为比较可行,1位专家认为一般可行。该检验结果符合研究要求。选择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局、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林业厅、漳州市环境保护局、漳州市林业局、云霄县环境保护局和云霄县林业局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开展调查,采取面对面访谈的形式,并对问卷中的疑问给予解答,提高了问卷回答质量和回收率。问卷的调查时间为2013年7~8月。共向81人发放调查问卷81份,回收调查问卷77份,其中,有效调查问卷76份。对调查问卷的调查结果进行了内部一致性检验,经检验,调查问卷的信度系数为0.87,表明调查问卷具有可信性。
1.2.2专家的调查问卷
设计了《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23位专家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内容效度检验,检验结果显示,16位专家认为非常可行,3位专家认为比较可行,2位专家认为一般可行。该检验结果符合研究要求。按照具有代表性原则,选择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单位的专家,选择科研院所和高校中主要从事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调查问卷的调查时间为2013年9~10月。共向78人发放调查问卷78份,回收调查问卷75份,其中,有效调查问卷73份。对调查问卷的调查结果进行了内部一致性检验,经检验,调查问卷的信度系数为0.86,表明调查问卷具有可信性。
1.3数理统计
采用MicrosoftExcel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处理,按照重要程度给予赋值,分别以5分、4分、3分、2分和1分的赋值,最后用总得分除以选择人数,得到平均分。
2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利益相关者指受一件事的原因或者结果影响的人、集团或者组织。利益相关者分析是通过确定基本特征、内在联系等方面来推定关键参与者或利益相关者的工具或方法[4]。公共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更强调参与者和组织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在影响的背后就隐藏着公共管理问题的答案[5]。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能很好地协调利益相关方,使复杂的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案趋于理性化。2.1管理中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利益相关者具有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3个特征[6]。根据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定性判断,将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分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同时具有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3个特征),包括政府、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企业与旅游公司;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具有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3个特征中的2个特征),包括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具有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3个特征中的1个特征),包括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和旅游者。专家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利益相关者中的政府(包括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局)、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企业与旅游公司的重要性高,重要程度都大于4.50分(图1);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重要性较高,重要程度在3.00~3.50分;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和旅游者的重要性低,重要程度都小于2.50分。图1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Fig.1ImportanceofthestakeholdersintheManagementofZhangjiangkouNatureReserve根据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利益相关者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定性判断,结合专家的问卷调查的结果,界定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为政府(包括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局)、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企业与旅游公司;预期型利益相关者为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潜在型利益相关者为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和旅游者。2.2管理中确定型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取向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由于确定型利益相关者的角色、责任和任务不同,其价值取向的差异较大,造成利益者相关者之间的冲突。通过专家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分析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确定型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取向。从表1可以看出,有71人(97.26%)认为政府的价值取向为生态价值,有69人(94.52%)认为当地社区的价值取向为经济价值,有68人(93.15%)认为非政府组织的价值取向为社会价值,有70人(95.89%)认为企业与旅游公司的价值取向为经济价值。政府追求的是漳江口保护区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功能发挥以及生态效益提高,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和政策,调控和规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实现漳江口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价值管理的目标,所以政府关注的是生态价值。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局作为政府为湿地保护和生态价值管理设立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执行湿地保护的法规和政策,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生态效益为目标,所以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局关注的是生态价值。漳江口保护区建立和管理制约了当地社区的发展,限制资源的利用造成漳江口保护区当地社区经济收入的减少,而当地社区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漳江口保护区当地社区为了发展生产,追求经济利益,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当地社区关注的是经济价值。漳江口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加工企业利用保护区的自然资源获得经济收入,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企业关注的是经济价值。漳江口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旅游公司利用保护区内的资源环境发展旅游,其主要目的是以营利为主,追求利润最大化,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旅游公司关注的是经济价值。非政府组织通过培训漳江口保护区的社区居民,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文化水平,为漳江口保护区管理提供了社会支撑;另外,非政府组织通过湿地保护和发展生态环境项目、推广科学管理技术,提高了当地社区和社区居民的经济收入,实现非政府组织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使命,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关注的是社会价值。
3漳江口保护区公共管理模式的构建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各种社会公共组织以有效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宗旨,运用政治、经济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依法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活动。公共管理需要整合以政府为核心的各种社会公共组织的力量,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有政府,还有社会中为追求公共利益服务的非政府组织等[7,8]。漳江口保护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具有公共物品的特点,在管理中会造成“搭便车”、“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等[9],需要政府、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企业与旅游公司之间的配合与互动,所以作为公共管理对象的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主体应该多元化。
3.1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面临问题的分析
管理人员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分别为缺乏分类管理、缺乏社区共管、缺少管理经费和缺少管理编制,其重要程度分别为3.95分、3.57分、3.03分和2.29分(图2)。管理中缺乏对漳江口保护区具有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分类管理,在管理政策上没有体现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的差别,影响了漳江口保护区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的发挥。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注重当地社区生产、生活对保护区湿地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而忽视了建立保护区给当地社区居民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在禁止当地社区居民不合理利用资源的同时,没有为其寻找可持续生计的发展途径,使当地社区居民从保护区中所得的收入减少,当地社区居民缺乏参与漳江口保护区的管理,造成当地社区居民对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消极抵抗,影响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上级财政拨款是当前漳江口保护区管理经费的主要来源,上级财政拨款只能基本满足职工的工资,缺少基础设施的维护与运转、宣传等管理费用,由于管理经费匮乏,致使湿地保护管理的技术手段还停留在粗放的管理阶段,对保护区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目前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局为副县(处)级建制级别,而管理人员编制维持在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时的人员编制,影响了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开展。图2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面临问题的重要程度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面临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单一的政府管理,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工作要达到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当地社区需要和社会公众期望相一致的综合目标,而政府机构难以独自解决面临的所有问题,因此,漳江口保护区需要推行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以促进该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3.2漳江口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的选择
漳江口保护区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主要体现在防灾护堤、保持土壤、气体调节、环境净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效益功能,提供生产有机物产品(包括木材、凋落物、渔业)、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游憩等经济效益功能,发展当地社区经济、增加社区居民经济收入、提高社区居民健康和文化水平等社会效益功能[10],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漳江口保护区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和管理中面临问题的分析,对漳江口保护区具有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分类管理[11],构建合理的公共管理模式(图3),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达到漳江口保护区有效管理的目标。
3.2.1政府主导的管理型
漳江口保护区生态价值指保护区内各种生态服务价值,包括防灾护堤、保持土壤、气体调节、环境净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功能。而作为正外部性的公共物品,漳江口保护区具有非排他性,会产生“搭便车”现象,私人从利润最大化角度不会提供此类物品。通过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分析可以看出,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政府(包括漳江口保护区管理局)关注的是生态价值,因此,采取政府主导的管理型对漳江口保护区生态价值进行管理。政府作为公共经济主体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政府作为漳江口保护区管理的主体,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矛盾,向参与漳江口保护区管理的其他主体提供经费,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等对参与漳江口保护区管理的其他主体进行规制和监督。
3.2.2政府指导下的社区共同管理型
漳江口保护区经济效益指通过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使保护区当地社区、加工企业和旅游公司获得经济收入,包括提供红树林木材、红树林凋落物、滩涂海水养殖和景观资源等。漳江口保护区的建立对湿地生态保护、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漳江口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社区发展,限制资源的利用造成漳江口保护区社区居民经济利益的下降,而社区居民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社区共管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保护区管理方案的决策、实施和评估的过程,目标是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区可持续发展。从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分析中可知,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当地社区居民关注的是经济价值,因此,采取政府指导下的社区共同管理型对漳江口保护区经济价值进行管理。政府作为漳江口保护区社区共同管理的启动者、组织者、激励者和实施保证者,为当地社区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补充当地社区在管理漳江口保护区公共资源上的需求;当地社区组织在提供市场信息、推广先进技术、项目示范、宣传和落实政策等方面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共同管理的直接受益者和主要实施者,依法享有规定的产权,以决策者的身份参与社区资源利用规划,以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力量参与实施和管理。
3.2.3政府指导下的企业与旅游公司管理型
漳江口保护区相关企业利用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发展养殖业和加工业获取经济效益,旅游公司利用保护区内优越的自然环境和景观资源,在实验区开展生态旅游项目及相关服务业,获得经济效益。通过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分析可以看出,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企业与旅游公司关注的是经济价值,因此,采取政府指导下的企业与旅游公司管理型对漳江口保护区经济价值进行管理。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政府为企业与旅游公司提供制度的保障和激励,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在政府指导下让企业与旅游公司通过市场竞争,以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
3.2.4政府指导下的非政府组织管理型
漳江口保护区社会价值指保护区社会效益的价值,表现为当地社区居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和社区居民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水平的提高以及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等。漳江口保护区作为向公众介绍、传播和展示自然保护事业的良好场所,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感染力;非政府组织作为公益服务的社会群体,致力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从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分析中可知,在漳江口保护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关注的是社会效益;作为公益性事业的漳江口保护区,是一项复杂的生态系统工程,政府在其建设与管理中必须处于主导地位。因此,采取政府指导下的非府组织管理型对漳江口保护区社会价值进行管理。政府通过制定支持性的法规和政策,赋予非政府组织充分的权利,承担湿地保护的责任。
4结论
【关键词】旅游行业员工;计算机技能学习模式;学习模式的构建;知识层面需求
一、引言
对于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城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成长教育与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一样,都历经院校教育、实际工作实习学习、工作过程岗位学习、行业创新拓展教育等阶段的各种技能提高教育和学习。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旅游从业人员的计算机学习需求,对学习者和培训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游从业者的学习不再满足于过去学习打字,文字排版,简单的表格处理的层次。随着互联网应用范围的日趋广泛,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
为旅游景点做世界范围内的宣传活动,需要构建旅游资源的查询和宣传网站;随着旅游公司业务的发展,旅游企业大量合同快速准确处理,需要建立自动旅游合同管理系统;对员工奖励和惩罚制度的规范化,需要建立员工业绩自动生成系统;旅游网站的建设,需要实现远程订单的自动化;为快速准确地获取客户信息,需要建立动态客户信息数据库以便能随时提取。这些都是在计算机职业技能学习中要研究和考虑的内容。
只有把这些层面的学习融合到旅游从业者的学习活动中,才能对提高地方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旅游管理工作的效率,促进旅游事业在互联网环境下的蓬勃发展。
下面从学习模式构建的基本思想,学习模式的具体内容,学习模式动态修正原则,学习模式构建的注意事项等方面做些探讨和分析。
二、学习模式构建的基本思想
1、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与基础教育不一样,培训更注重外部环境的相适应。Watson,John Broadus(1878年1月9日—1958年9月25日)是行为主义的创始人。我们理解Watson,John Broads是认为培训对象的研究主要是学习者的行为而非学习者的意识,学习成果是以自然科学常用的实验法和观察法来考察的。学习者的行为都是后天习得的,环境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模式,可以通过在实践学习中更改、增加或消除。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实际上就是外部的环境,那么对从业者的学习必须要结合这样的外部环境来确定他们的学习行为。巧用现有有效的资源确定被学习者的学习环境,是行为主义在学习活动中的最基本的选择。而利用实验法和观察法来考察学习者的学习成果,是行为主义在学习模式检验阶段的理论依据。
2、自主探究式教学理论
自主探究式教学理论是学习者借助各种教学资源库,根据实际环境、学习任务和学习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和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方式。这种模式旨在引导被学习人员自主选择学习内容,独立进行探索性学习。根据旅游行业从业者的需求,确定学习的主要课题和方向,形成框架,根据学习者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充具体的内容。
培训教育和基础教育的方式完全不一样,学习对象中的大多数旅游从业员工都是中专以上的文化程度。由于从业人员在大中专甚至本科的教育中,已经掌握了最基本的计算机应用的知识。在时间方面,学习班一般是短期的,学习者需要在实际应用中将学习内容填充应用。所以职业学习的内容应该尽量避免重复以提高效率。教学资源库的建立,学习者学习计划的确定,以及学习方法都应该因人而宜,自主探究式的方式在从业人员的学习中是应用最多的一种基本教学模式。
3、项目学习模式理论
项目学习模式是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理论和情境学习理论为基础的一种注重应用的教学模式。旅游管理人员涉及最多的工作量是客户资料的数据库建立查询筛选,员工基于业绩的奖金扣款统计,旅游网站建设中的图片处理等,使用人工完成不但工作量繁重而且容易出错,不但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多,而且准确率也不高,办公自动化的计算机应用项目的学习以及模式建立势在必行。
三、学习模式的具体内容
1、旅游网站的建设及维护
旅游景点的开发,除了做好基本的景点建设外,还需要进行景点的宣传、酒店网上预定的人机对话界面、机票和旅游票预定的网上导航等。同时背景音乐,动画链接,图文音并茂的平台,以及拥有数字挖掘功能的各种引导链接,都需要建立旅游网站来实现。那么在学习内容中,网站的建设,更新方法,资源数据的获取,人机交互平台的构建等知识的学习必不可少。建立好网站后,旅游网站管理人员可以熟练地利用网站平台的强大功能拓展业务,网站建设与维护知识的学习也是学习内容的一个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方面。
2、自动旅游合同管理系统的创建
旅游合同的管理也是旅行社的一个重要工作。旅行社管理人员如果能使用计算机来完成合同的管理,不但减少了合同单据的漏填,还可以筛选出满足各种条件的,拥有个性化数据的记录。
美观的框架构建知识,基于网络后台的数据库知识,基于关系型数据库的知识都是学习的重要内容。这些知识可以让从业人员能对框架系统进行维护和扩展。
摘要:本文以武陵山片区吉首大学为例,对地方高校广告专业人才培养如何服务于区域社会人才需求进行探讨。首先分析了广告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基础,分享了广告专业人才培养服务区域社会需求的实践与经验,最后提出了广告专业人才培养重新定位与创新思路。
关键词:地方高校 广告专业 人才培养 社会需求
2011年国家启动武陵山片区作为“十二五”国内率先启动的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试点区,2012年吉首大学提出了建设服务武陵山片区的特色专业群建设,广告专业依靠多年服务区域社会的基础与积淀成为首批建设专业,并进一步开展了专业人才培养与区域社会需求对接的新探索。
一、广告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基础
1.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学管理与人才培养质量。相对地方高校而言,目前吉首大学广告专业建设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专业任课教师中,“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教学名师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人。由于注重师资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建设,近年来广告专业取得了诸多成果,如积极带领本专业团队与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共同协作,创造优秀的教学管理环境,使得本专业所在学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吉首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学生专业素质过硬,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各种大赛中获得好成绩,学生就业率接近95%,获得用人单位的好评,获得社会的良好认可;组织建设的佛山广告学实践教学基地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教学实习基地;组织参与建设的湖南省精品课程《传播学概论》顺利通过教育厅专家验收。
2.注重专业学术研究和实践能力的良性结合。近年来,广告专业团队承担了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以及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5部;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3项。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广泛参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旅游公司等部门的CI设计、项目规划及传播营销设计,为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广告专业师生创作拍摄的电视艺术作品与广告作品先后获得80多项国家级、省级奖项,20多部电视、广告艺术作品在各级电视媒体播出,现已公开发行了电视纪录片和专题片20多部。其中专业团队教师创作的《凤凰城印象》、《张家界土家风情》被列为中国驻外使领馆对外宣传广告片,译制有10种不同语言的版本供对外宣传使用。
3.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抓好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现建设有民族影像传播研究所和现代传媒实验中心。2010年,现代传媒实验中心获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该实验中心拥有平面广告设计制作室、苹果电脑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线性编辑实验室、广告摄影教学实验室、摄像教学实验室、演播室等7个教学实验室。其中苹果电脑实验室和非线性编辑室居全省同类专业实验室前列。在湘西州、长沙、深圳等地设有10多个实践教学基地和实习基地,其中,广东佛山广告学实习基地为湖南省优秀实践教学基地。聘请中南传媒集团、红网、佛山广告协会、深圳市福田区委宣传部等各单位业界人士为实践指导老师。
4.整合资源提高效益,形成协办学同机制。一是与学院内部的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进行积极合作,在课程上、资源上形成良好共享机制。其次是积极与学院以外的美术学院、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进行积极合作。如在艺术设计课程、市场营销课程、文化创意产业等课程方面,广告学专业与美术学院、商学院等学院积极合作,形成师资共享良好局面。同时,在历届的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中,都是广告学专业牵头组织,积极发动和组织全校各学院特别是商学院、美术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生参赛,形成良好的参赛信息共享机制与组织架构。
二、广告专业人才培养服务区域社会需求实践与经验
1.整体经验。吉首大学广告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区域社会需求的经验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注重专业发展的普适性与地方性相结合,强调专业办学路子的地方性特色。第二,注重师资团队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强调师资能力的实践性品格。第三,注重教学资源的集成性与开放性相结合,强调专业内外的开放性互动。第四,注重学生能力的技能性与创意型相结合,强调培养学生思维的创意能力。广告专业秉承学校开放性办学的基本理念,顺应武陵山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专业师资力量和优秀学生团队为核心,积极与大湘西地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广告制作与广告策划业务活动,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方案策划、形象宣传、品牌推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2.为地方民族文化发展提供参考或承担具体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将科研、教学成果转化成服务地方民族文化发展的资源,为地方民族发展提供了各种有效智力支持。如本专业团队成员担任了湘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专业团队成员挂职吉首市市长助理等职务,着重协助管理吉首市文化、旅游发展事务;团队还参与承担了《吉首市民族文化创意产业规划(2012—2020)》、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编制等工作。
3.为地方政府各种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参加区域政府部门的各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建设策划与实施工作,如积极承担湘西州政府“特色村寨、古村落保护调查研究”的具体项目;承担湘西州政府做CI系统标识;承担湘西州政府“导游员民族文化培训”的教学指导工作;承担吉首市“旅游标识牌”的设计与制作;参与湘西州委、州政府“十二五文化强州战略方案”的制定;参与湘西州“旅游广告语”的最终评选;参与吉首市“市树、市花、市鸟”的最终评选;参与吉首市“城市品牌标志”的最终评选。专业团队创作的《凤凰城印象》、《张家界土家风情》被列为中国驻外使领馆对外宣传广告片,译制有10种不同语言的版本供对外宣传使用,为武陵山民族文化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
4.为区域文化企业、旅游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或智力支持。积极参与旅游开发的各项项目,且发挥了实际作用,取得良好效果。本专业的教师团队带领学生在芙蓉镇景点圈、德夯景点圈、乾州古城景点圈、里耶景点圈等景区的开发与创意中,都承担具体工作内容。如组织策划了吉首市吉凤工业园开工典礼、韶山领墅广告大赛、芙蓉镇形象设计大赛、边城醋业广告设计大赛、州气象局的园林规划等项目。团队教师带领学生承担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情韵桃花源”、“烟雨张家界”两台节目演出的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广告专业人才培养服务区域社会需求的重新定位与创新思路
1.根据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重新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紧贴武陵山片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扶贫攻坚的现实需要,围绕武陵山区域旅游、民族文化产业等地方产业群发展实际开展教学和科研服务工作,积极探索专业群建设的机制与体制;加强专业与专业、专业与地方政府、专业与区域企业间协作,发展以“项目教学”为核心的广告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校企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长效合作机制。
2.积极探索共享创新机制,加强专业群建设的机制与体制建设。积极促进广告专业与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设计、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的沟通与协作,探索建立该专业群在教学、科研、实验等方面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专业的整体办学水平。将广告专业示范性建设与改革中的先进教改理念、校企合作的经验和做法等通过学习交流,影响到专业群中各专业、各位老师,推动专业群的整体改革,带动专业群建设,形成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3.做好区域人才需求调研,提升专业人才培养针对性与规格。做好武陵山片区经济发展对广告人才需求调研工作,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职业资格标准,组织企业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进行共同研究分析,明确培养岗位、工作任务、任务领域及能力需求,再根据能力要求进行归类,形成满足于武陵山区经济发展需求的课程体系。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体系,加强教学手段与方法革新,培养具有系统的广告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武陵山片区文化传媒业、旅游业、信息咨询行业、文化产业等部门从事广告经营管理、广告设计、广告创意、广告营销策划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创新性专门人才。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方面,在专业课程和部分专业基础课程中,按照武陵山区对广告专业人才的能力和规格要求,实施课程体系的改造,使每一个教学内容都能培养一种职业能力。
4.推动区域协作,抓好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平台和“产学研”建设。产学研合作可以通过学校的优势学科服务地方,培养锻炼一批掌握前沿、具有解决科研与工程实际问题能力、可以进行创新性教学的人才梯队。广告专业在原有系列实践教学实践基地基础上,积极与湘西州电视台广告部、德夯旅游公司、芙蓉镇景点圈旅游有限公司、一鸣广告公司等单位合作,建立3个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平台,积极探索实践教学体系新模式。针对武陵山地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申报一批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和科研课题,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并积极促进研究成果的社会服务转化。同时积极推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选题研究。
5.抓好专业改造工作,推出系列特色课程与特色教材。重点结合武陵山片区传媒产业、民族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需求,加强广告专业改造。在加强已有的主干课程的基础上,针对性设置《旅游广告策划》、《文化产业广告营销》、《民族文化广告创意》等特色课程与教材体系,调整与充实教学内容。在遵循广告人才培养基本规律的前提下,根据武陵山片区广告人才的特殊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建设期内出版与武陵山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联的特色教材3部以上。
参考文献:
[1]姜正国,盛正发.以产学研合作促进新建本科院校学科建设[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2(1):14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