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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课程优选九篇

时间:2023-11-15 10:12:3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法治教育课程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法治教育课程

第1篇

 

一、《经济法》与《经济法律制度》

 

目前,非法学专业开设的法律课程除一般法律基础性课程外,主要是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绝大多数经管类专业将《经济法》作为学科必修课。但从法律学科的分类角度看,《经济法》并非单单是一门法律课程,而是一个学科体系。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受前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当时的法律界人士曾力主将经济法作为调整我国各类经济关系的基本法。但部分学者不承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认为它缺乏统一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标志着历时7年之久的论争最终以“民法派”的胜利而暂时沉寂。但经济法学并未因此而退出法学的视野,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学科仍在法学学术领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当前,尽管法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仍未达成统一,但较为一致的认识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并以自治为基本理念,但民法的自治难以解决市场的失灵、外部性及公共产品投资问题,因而需要国家权力的监管、调控以及并从新的角度来思考公共产品投资的法律规范形式。由此经济法至少应包括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环境资源法、社会保障法等内容。其所调整的不是私人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而是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与调控。基于此认识,市场主体法如公司法、市场行为法如合同法,以及物权法、侵权法、婚姻家庭法等均属于民法的内容,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税法、环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则常被划归于经济法的体系范畴。

 

根据上述关于民法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基本划分,可以说,民法和经济法均调整市场行为,均与经济关系与经济活动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民法侧重于市场主体及其自主决定的经济活动,而经济法则侧重于对市场主体自主决定行为的局限进行政府干预。在很大程度上,民法构成了经济法的基础,因为不了解民法所调整的私主体行为,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公权力干预的正当性。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劳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被划入经济法体系范畴的单行法,其所涉及的侵权关系、合同关系均以民法上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因此,对于经济法专业的法学本科生而言,民法是必修的基础课程。

 

由于经济法与市场监管与调控紧密相关,常常被列为经管类专业的必修法律课程,但受专业课程计划的限制,不可能为法律课程留下充分的空间。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缺乏基础的法律知识背景,他们很难真正理解经济法的真正内涵。即使学到一些“法律知识”,也很难能在实践中准确地运用,实际上不能达到教学目的。

 

因此,对非法学类专业而言,单纯一门经济法课程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开设更多的法律课程从专业课程规划的角度又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受学科意义上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限制,而应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从“经济法律制度”的视角来进行课程设计。相对于“经济法”,“经济法律制度”不仅能够涵摄民法范畴内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内容,从而有助于解决经济法课程前提性法律基础之不足,而且也便于将相关法律制度根据具体的需要进行系统性的整合。

 

二、非法学专业法律教学课程设计的三个层次

 

即使通过经济法律制度整合民法中有关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律,单单这一门法律课程仍嫌不足。因为在学习经济法律制度之前,学生需要对法律的一般理论,经济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经济法律责任所涉及的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问题均需有基础性的把握。一般而言,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应当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基础课程。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的一般理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造、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及诉讼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及其基本内容。课程教学目标在于让学生对我国法律的基本体系与内容有个概括性的了解,并在此基础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与法治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为全民法治观念,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从中小学即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据此可以肯定的是,基础法律课程将成为高校所有专业的必修课程。

 

目前,各高校经管类大多仅开设《经济法》一门法律课,很少未开设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尽管思政类课程中涉及法律基础的内容,但其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并不在于基础法律知识的介绍和法律理念的培养,而是将法律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来对待的,其侧重点在于尊法守法意识的树立,与作为专业类法律课程的基础以及十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相差较远。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基础类课程中的《经济法学》课程的讲授缺乏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背景,仍需先行介绍法律的基础知识,从而严重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二层次即经济法律制度。该课程属于学科基础类课程,其内容主要介绍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在于认知和理解,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目标则应适当增加法律的具体应用能力。

 

第三层次为专业类课程。这类课程是根据具体专业方向的需要而有针对性地开设的课程。经济法律制度由于涉及到的法律领域十分庞杂,只能侧重于基础,而难以具体和深入。更为深入的内容只能就不同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另行开设。比如人力资源方向,需要专门开设劳动法,工程管理专业需要开设建筑工程法,物流专业方向需开设物流法规,而对外贸易专业方向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海商法的专业法律知识。这一层次的法律课程由于是针对具体的专业方向需要而特别开设的,故在教学目标上应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

 

上述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课程,经济法律制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相对于法律基础课程,它已经较为偏向专业需要,是对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的进一步深入。但相对不同专业方向的特殊需要,它又属于经管类的基础类课程。

 

三、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设计与创业教育之协调

 

当前,已出版的各类《经济法》教材近百种,但大多数是针对法学专业学生而编写的,虽然部分教材考虑了非法学专业的需要,但并未针对特定专业的自身特点,而是力争“包罗万象”,由各专业根据不同需要自行选择需讲授的内容。由于缺乏明确的针对性,这样的编排内容全面有余,但系统性不足,几乎毫无例外地均是依照单行法律来设章分节。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这样的教学内容安排只能使他们掌握一些零散的经济法律知识,而难以形成体系化的认识,更无需谈法律的具体应用。

 

为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部提出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并要求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尽管法律教育并非创新创业教育之重点,但法律课程建设无疑是创新创业——尤其是创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迄今为止,法律专业课程设计还未能充分考虑创业教育之需要。

 

创业法律教育的关键是让学生了解创业过程中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并能将之运用到创业工作中去,而相关的法律知识——企业的设立、公司治理、投资者内部关系、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市场经营与竞争等等——几乎均与经济法律制度密切相关,故此完全可以与经济法律制度的课程内容设计统一起来。在此基础上,《经济法律制度》课程的内容设计可考虑以创业过程为线索,将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贯穿起来。这样不仅可满足非法学专业尤其是经管类各专业法律课程教学要求,而且有助于法律知识的体系化理解和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综上所述,非法学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设计与法学专业有很大的不同,但这一问题目前并未受到足够的关注。从当前相关教材的内容编排情况看,也大多没有充分考虑不同专业的专业需求,从而使教学效果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一些影响。针对非法学类专业的专业特点,分三个层次进行课程设置,并结合创业教育的需要将《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内容与创业法律教育相结合是必要而且可行的。当然,非法学专业的法律教育问题由于涉及的专业范围相当广泛,不同的专业还需根据自己的需要设计相应的法律教学方案。

第2篇

在“教育学”教学中,教师可以让学生作为教员,对有教学的内容认真备课,然后上台讲解,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主动学习,又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锻炼学生的勇气。具体实践如下:教师布置讲课任务,在上课准备10分钟后,鼓励学生上台讲课,讲课时间为20分钟,之后引导学生对其讲课内容进行评价,指出优缺点,进行补充完善。这样,试讲的学生通过试讲得到了锻炼,明白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而其他学生因为要参加点评,他们的自我学习动机就会增强,听讲的热情很高,也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很多知识,提高对自己的认识。

二、启发式教学法

早在春秋时期,我国的大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了著名的教育要求“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在高职“教育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使学生进入问题中去,引导学生不断思考,引导学生不断探究获得正确答案,这样,教学才能成功。比如,在复习中就可以应用启发式教学。对于学生而言,复习考试是很重要的,在复习过程中,教师可以提出一个问题,引导学生围绕问题,把所学的知识串联起来,当学生思维产生障碍时,教师可以适当地提醒学生一两个词,鼓励学生继续回忆有关教学内容。这样,通过启发式教学,在很短的时间内,学生就可以有效进行复习,提高复习效率。教师也可以鼓励学生之间互相提出问题,进行复习活动,通过启发教学促进教学效率的提升。

三、引导学生自学法

第3篇

【关键词】“基础”课;教学;改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一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课程,旨在对大学生开展“三观”、“三义”教育。这门课程的性质就决定了“思想道德修养”课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教育性、科学性、实践性和针对性等特征。而如何增强“基础”课教学效果,提升课程的实效性就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探索新课程改革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

1 课程教学改革的立足点

1.1 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育人宗旨

为了推动十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新课程方案从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问题出发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为逐渐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国梦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不能背离这一宗旨,而是要更好的在教学实践中服务于这个宗旨。

1.2 打破以往传统的教学模式

长期以来,在我国高职院校中,“基础”课的教学活动主要是以教师为中心,其传统的模式就是教师讲授、学生倾听的单一的授课模式。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教师发挥主导作用,便于教师组织课堂教学及知识传授;但它的缺点也是明显的,作为认知主体的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受灌输的被动接受地位,学生学习方法机械、呆板,其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学校创新型人材的培养。

1.3 紧密结合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

第一、高职院校的大部分学生来到职业院校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一技之长,对与自己职业生涯没有直接关系的政治理论普遍不感兴趣。从而在心理上排斥这门课,感觉上课枯燥无味,也就不能很好地集中精神,课堂上经常心猿意马,听课的时候不可抑制地分心,导致上课说话、逃课、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吃零食等现象频频出现,第二、高职院校学制短,只有3年,而且大部分高职院校都采取“2+1”教学模式。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学习基础课和专业课,对人文素质的重视程度是远远不够的。由于人文素质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对学生身心发展、个性特征和思维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利于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2 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原则

2.1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对于“基础”课来讲,真正意义上的教学改革,或者说教学改革的实质就是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都要以切实转变学生的思想观念为目标。否则,不但不能使教学本身摆脱被动局面,而且还要影响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最终甚至危及到高校培养目标的实现。目前,任课教师存在着对学生思想状况缺乏透彻的了解,因而造成了教学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够的问题。有的教师没有把握准学生的思想脉搏,仅仅局限于围绕教材泛泛讲述一遍了事。所以,要从根本上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教学实效,就必须围绕理论联系实际这一核心,把突破学生“逆反心理”作为教学改革中的突出课题认真解决。由于青年学生的思想会随着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实际而变化发展,因而教学中所倡导的理论联系实际应该是处于动态中的教学原则。这就要求广大教师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间,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要求,在扎实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安排教学内容,有意识地将思想工作溶于教学之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教学效果。

理论联系实际,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教学中,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它需要教师动脑筋、耗时间、花精力,不计较个人得失,确确实实地付出艰苦劳动。教师如果没有这种锲而不舍、以苦为乐、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就不可能了解学生,不可能称为良师益友,也不可能取得实效,更不可能在最大限度上调动学生学习和思考的积极性。

2.2 根据学生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的原则

求新求变是当代大学生最为突出的特点。如果一个教师始终以一个固定模式授课,非但收不到良好的效果,而且极可能引起学生的厌学情绪。教师应针对这一特点,采取灵活多样、新颖独特、多方位、多视点、多科学渗透的教学方法

2.2.1 采取互动式教学方式

长期以来,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传统的说教式灌输法,简单直接的去地灌输正面的思想观点,往往不注意教学艺术和方法,上课脱离学生思想现状,师生间缺乏交流,学生觉得乏味、枯燥,课堂内容根本往往达不到教学目标。要改变这种状况,教师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将其视为学习活动的主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心理学研究和实践表明,学习兴趣越浓,学习积极性就越高,学习的效果就越好,因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首先应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精心备课,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在教学过程中,多给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

2.2.2 采取针对性的教学方式

不同专业的学生,专业知识结构不同。在教学中,要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加强针对性,采取灵活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在教学中,在讲授有关职业道德的内容时在教学中可以结合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特点进行。在艺术类院系上课时,希望他们将来能够“德艺双馨”;在理工科院系上课,针对学术界出现的某些伪造实验数据、制造学术泡沫等学术不端现象;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现象;在工程技术活动中,“豆腐渣”工程以及出于急功近利目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计算机专业人员利用网络犯罪等。引导学生敢于坚持真理、刻苦钻研,力戒浮躁不专,发扬精益求精的职业道德精神。

2.2.3 采取传统讲授和多媒体手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使用,能使课程图文并茂,音像兼备,从而把有关的知识理论形象地表现出来,给学生深刻的印象,具有生动性和强烈的吸引力。通过多媒体教学,让大学生在耳濡目染、身临其境中受到感染、受到熏陶。通过教师精心选取的多媒体资料不仅具有很强的艺术性,而且具有很高的思想性,可以在无声中激励大学生去追求人格的完善,在无言中促使大学生在美的享受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这样的效果,往往是其他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所难以达到的。

2.2.4 灵活考试方法,改变考核机制

第4篇

关键词: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开发; 教师; 教育智慧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学校及教师的课程观念得以更新,尤其是自主开发课程的意识逐步增强,并着手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工作,如新课程教材的实验、校本课程设计、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等。但在课程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在校本课程的开发实践中,部分学校和教师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比,只占很小的比重,无足轻重,要么把校本课程作为“装饰品”,当作一种“点缀”,要么“视而不见”,搁置一旁,如一些学校认为校本课程开发对教师专业水平、办学条件等要求太高,目前自身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从而导致校本课程在学校课程中的“缺席”。由此可见,校本课程开发还是当前课程改革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是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待加强的一项工作。本文拟从校本课程开发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层面,思考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及促进教师教育智慧增长的策略。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特点及其对教师的要求

尽管目前教育理论与实践领域对“什么是校本课程”的认识还不够统一,但基本上把校本课程理解为是由学校自主开发的,能够体现学校办学思想和特色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由此校本课程开发就是学校自愿、自主进行的,建构具有本校特色的、可供学生选择的校本课程的实践过程。这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对校本课程进行建设与改进的动态过程,需要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社会人士等共同关注、积极参与,需要了解并利用各种课程资源,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不断修正。由此,对校本课程开发主体──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校本课程开发给教师赋权增能,扩展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

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课程开发模式,教师不可能直接参与课程开发,只能作为课程的执行者,教师专业发展着重于所教学科知识在数量上的占有,着重于教育方法的改进、教育技巧的熟练等,对教师的培训主要采取“知识本位”或“能力本位”的取向,强调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扮演着“教书匠”的角色。

校本课程开发给予教师充分的自,是对教师主体性的真正解放。校本课程开发打破了“官方课程”、“制度课程”一统天下的局面,给学校和教师完全独立自主开发课程的机会,为教师主体地位的确立和创造性的发挥搭建了一个宽阔的“平台”。校本课程开发主张教师成为课程的开发者、编制者,主张教师在真实的教育情境中寻求课程的“生长点”,创造出富有特色的、适应学生需要的课程,由此,对教师的参与意识、自主精神、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以及相应的多学科的知识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自主开放,凸显了教师的教育智慧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地位

校本课程开发是基于学校真实的教育情境,关照学校所在社区和广大学生的需要,由学校自己开发出来的课程。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情境性和针对性。校本课程开发是在学校范围内开展的课程实践,它力求反映学校自身的特色、满足学生和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此,就需要把教师、学生、课程等放置在一个具体的情境做整体的考察。通过对学校实际的整体把握,针对学生及学校发展的具体需要来开发校本课程。第二,实践的课程范式。由于校本课程确立了教师、学生在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同时也强调了学校、社区、家庭等关系的协调,所以“集体审议”应该成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办法,通过课程集体的建立,通过集体内部各类成员的沟通、对话、协商,可以使学校的教育哲学不断澄清并得到认同,从而为校本课程开发指明方向。第三,课程创生取向。课程创生取向把教师定位成“课程的开发者”、“课程意义的创造者”,把课程看成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把课程变革看成是教师和学生个性的成长与发展过程。校本课程开发作为教师发挥自主性、创造性的“重要场所”,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基本途径。

三、校本课程开发与教育智慧增长的关系

“智慧”的本义是指“辨析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智慧是知识、能力、态度的综合体,是一个人所具有的全部能力,集中体现在他所具有的思想与观念的创新能力、获得知识与应用知识的能力、选择方法及使用方法的能力、掌握技术与技术实践的能力、承担外界压力与把握心理平衡的能力等。

这里所讲的“教育智慧”是一种形象的比喻,所指代的是教师面对复杂多变的教育情境和具体的教育问题,能够灵活应对、顺利解决问题的本领。教师的教育智慧涉及教师的教育信念、教师的自我知识、人际知识、情境知识、策略性知识、批判反思知识等,与教师的个性特征联系在一起,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所积累的经验的结晶,而非单纯的教育知识传授和教育技能训练能够形成的。

有研究指出,在教师专业发展中应重点关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优先内容,即教师的四种能力培养:协调人际关系与沟通表达能力、问题解决与研究能力、创新性思维与实践能力、批判性反思与不断学习能力。这些能力可以说是教师教育智慧的组成部分,而教育智慧的构成又不限于这些内容。正如有专家指出,真正意义上的教师专业发展不是基于行为主义基础之上的教师能力本位的发展,而是基于认知情境理论的“实践智慧”的发展。

联系上述教师教育智慧的内涵和校本课程开发的特点,不难发现二者间的相互关系,一方面校本课程开发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教师的教育智慧是其顺利开发校本课程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校本课程开发是教师教育智慧增长的重要途径,教师只有在课程开发实践中积极参与、深入钻研、合作互助、大胆创新,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课程开发能力,积累经验,增长智慧。

四、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增长教育智慧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如何有效展开反思性实践的问题

校本课程开发作为一种反思性实践,要求开发者对课程开发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反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使校本课程的开发能够更好地从实际出发、更好地满足学生和学校发展的需要,从而保证校本课程的“适切性”。

从校本课程开发促进教师教育智慧增长的角度看,在进行反思之前,教师是否具有理性的批判精神?是否坚持以批判的态度来审视自己开发的校本课程?关系到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和教师的专业发展。因为,在当前的一些校本课程开发实践中,存在着立场模糊、标准单一、急功近利等问题,对自己开发的校本课程不能客观地审视,满足于成果的形成而忽略对问题的分析和成果的修正完善,这是值得注意的问题,否则,会导致校本课程开发的“形式化”与“浅表化”。教师敢于以批判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不仅有利于课程质量的提高,而且有利于教师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主体性的发挥。此其一。

其二,作为反思性实践,需要解决“反思什么”、“怎样反思”、“如何在反思中提高”等问题。围绕校本课程开发,需要反省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应该紧扣校本课程开发的目标来进行,如关注校本课程开发的程序、关注教师参与的程度和在开发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关注开发出的成果是否切合实际等。教师要学会用自己身上发生的课程事件、学生的感受、同事的经验、相关的理论成果等为参照,来审视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与结果,在反思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不断积累经验,形成灵活驾驭动态教育过程和开发适宜的校本课程等能力。

其三,反思中还需要考虑反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问题,以避免“面面俱到”的做法。目前,一些学校要求教师全面周密地反思自己课程设计和实施,于是,出现了教师在每一次写反思日记时,都需要“平铺直叙”地全面总结回顾,比较局限在内容的完整和格式的规范上。教师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来做繁琐的文案工作,反倒使主要问题被掩盖,以致于反思变成了流于形式的事务性的工作,教师不能在反思中得到充分锻炼并积累经验、增长智慧,甚至把反思当作一件“苦差事”。实际上,教师的反思可以采取“由面及点”、“以点带面”的思路。刚开始反思时,可以考虑得全面周密一些,了解并熟悉反思需要关注哪些问题以及反思的基本要求,随着工作的推进,反思的问题可以集中,抓住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可以使问题研究得更加深入透彻,切实解决课程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保证校本课程开发取得实效。

其四,针对关键问题所开展的行动研究也要争取更大的功效。行动研究是将研究过程与实践过程合二为一的,参与者与研究者也是合二为一的,具有亲历亲为的特点,强调反思在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联系校本课程开发,应该把对学生需求以及学校和社区实际的调查研究,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前提,但在把握学生需求时,应兼顾多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确定开发校本课程的思路和程序,并着手校本课程开发,再将设计好的校本课程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如广泛征求学生、家长等对校本课程的意见,综合测评学生的学习结果及教师的工作成绩,再针对问题进行不断地修正、完善。这样的过程,课程开发与教育科研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可以达到一举多得的功效,既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完成校本课程开发的任务,又可以增强教师的问题意识和课程意识、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

(二)校本课程开发评价的功能定位问题

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评价是校本课程开发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校本课程的质量及校本课程开发的深入。校本课程开发评价包括对开发过程的评价和开发结果的评价。既有形成性评价,又有终结性评价,既有量的评价,更有质的评价。校本课程开发评价一般以学校内部评价为主,辅以适当的外部评价,评价标准的确立以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的发展为根本取向,即以发展性评价为校本课程开发评价的基本方式。

在对校本课程开发进行评价时,教师常采取以下工作方式。

1.实践记录

实践记录是评价时需要查阅和使用的基本材料,包括工作日记、会议笔记、教学后记、工作总结、实验报告、课程故事、访谈记录等。教师可以建立专门的校本课程开发档案,对各类材料分类整理、归类保管,以便于对搜集的各类资料加以充分利用。教师也可以经常对所搜集的各类材料进行筛选加工,区分“主次”,边搜集边利用,边使用边补充,通过这种经常性地接触相关材料,也能够加深印象、关注问题、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

2.产品检验分析

校本课程的开发所产生的直接成果,就是有关校本课程的设计方案、内容文本等,一般以课程标准、教科书、课外读物、教学光盘等为内容载体,对校本课程开发产品的检验,是校本课程开发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这类产品的评价,有着一整套具体的评价指标,涉及内容本身(如科学性、深浅程度、容量等)、内容的表述、内容的呈现方式、载体的质量等多个方面。针对校本课程开发的特殊性,对产品的检验分析,首先应注意校本课程的“适切性”即符合本社区、本学校的实际,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避免简单套用一些技术指标评价校本课程的做法。其次应注意处理“成品”与“半成品”、“原材料”之间的关系,既然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就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承认和肯定教师的局部劳动成果,如一个活动方案、一个活页文本等,鼓励教师的点滴积累,改变短期内开发出完整而成熟的校本课程的想法,将校本课程的开发过程与教师的专业发展过程融为一体,让教师与新课程一同成长。

3.经验的整合与共享

校本课程开发作为反思性实践,教师参与其中所得到的多是一些感性的、个人色彩的、多样化的经验,甚至是一些“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经验,而要促进教师在实践中不断的增强本领、增长智慧,就应该提倡教师对个人经验的梳理、整合与积累,提倡教师之间经验的传递与分享。教师可以借助经验交流、论文写作、成果展示等方式,将个人的内隐经验外显出来,对感性经验进行理性地加工整理,用有关理论对个人经验作出合理的解释,将反思与学习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经验的传递与分享,可以达到集思广益、相互启发的效果,可以培养教师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为此,学校可以开辟专门的“窗口”,如学校报刊专栏、宣传橱窗、黑板报、科研简报等,也可以制订一定的会议制度,如“周例会”、“阶段研讨会”、“理论学习日”等,及时反映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动态,展示校本课程开发的成绩与问题,交流经验,强化学校及教师自主开发课程的意识,丰富教师的课程开发经验。

参考文献:

[1]沈兰.浅析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困惑和问题[J].当代教育科学,2003(3).

[2]钟启泉,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3]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4]王玉恒.智慧分类与个性[J].智慧网.智慧宝典,2003.

[5]张民选.专业知识显性化与教师专业发展[J].教育研究,2002(1).

第5篇

[关键词]法制教育 德育 改革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3-0189-02

一、法制教育课程改革之必要性

(一)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刺痛社会大众的心灵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

从这个年龄段来讲,他们应该是在学校接受初中、高中或者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是祖国和社会的希望。但是,有的未成年学生却走上偏差之路,不得不令人扼腕叹息。笔者作为一名一线的教师,见证了学生们的奔放性格与学习热情,体会到了学生们的青春活力与创造力。然而,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涉世未深,只具有初步辨别是非的能力。也就因为只限于“初步”,所以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往往容易因“近墨者黑”而沾染上不良习惯,有一些更走上了犯罪道路。

我们可以观察到,在校园内外,吸烟、酗酒的学生数量不是少数;驾驶摩托车时(当然是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更有甚者,一辆摩托车上载着数人,在马路上肆无忌惮、旁若无人地超速行驶,让人触目惊心;有的学生家庭条件比较好,居然在没有小汽车驾驶执照的情况下,也驾驶汽车上路;在课堂上不认真听课,看课外书,玩手机,甚至顶撞教师,校园内的打架斗殴事件也时有发生,且造成人身伤害的不在少数。而近年来,各类媒体也在关注、报道、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与特点。

在中国法院网上登载的扶民、汪同瑛的《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一文中谈到:“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在法律图书馆网站上的统计数字表明:“以前未成年人作案的高峰年龄为16至18岁,而近几年则为14到16岁。从2000年到2007年,广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犯罪手段成人化、团伙化、智能化。”谢昌逵先生在他的《改革开放中的青年和青年研究》一书中,也谈到了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不断上升,低龄化的趋势。[1]这一出现在未成年人学生群体中的不和谐现象刺痛了社会的心灵。

(二)学校德育遭遇的“瓶颈”问题

诚然,未成年人犯罪这个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各级各类学校也因此而加强了未成年学生的道德教育,包括政治思想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例如,在中学的《思想品德》教科书中,道德教育的内容很丰富,而有关法律的内容只有零星分布。但是,笔者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曾亲身体验过,也和多位教师交流、探讨过这样的现象: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对教师的批评和教育满不在乎、不屑一顾。相反,他们也能够滔滔不绝地说出一番本应该由教师说出的话语。有的学生甚至说:“老师,不要再说了,那些我们都知道。不就是遵守纪律,好好学习,做个好学生,对得起父母吗?”家长也反映说,现在的孩子对说教很反感,总嫌家长罗嗦。

笔者认为,现在的社会变化日新月异,我们的教育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道德的教育与养成是一种长期潜移默化的精神力量。对一些思想比较偏激、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学生,德育似乎显得苍白无力,而他们很有可能是未成年犯罪的“后备军”。这便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问题:一方面,学校加强了德育;而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仍在上升。

(三)法制教育相关内容仍存在调整的空间

1.《法律基础知识》《中国历史》教科书法律史内容的缺失

“中国古代的法律也曾成为邻近的东亚地区国家的立法蓝本或楷模。这种历经了三千年的法律传统在世界上也不多见,因此中国古代的法律和世界上最为宏大的印度法系、罗马法系、伊斯兰法系、普通法系并列为五大法系之一。”[2]而唐律因为立法技术高超与完备,更是中华法系的代表。可是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2年初审通过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中国历史》中,讲述隋唐的辉煌文化时,仅在七年级下册第29页的非正文部分提到了《日本书纪》中对唐朝的记载:“大唐国者,法式备定,珍国也,常须达。”该页脚注“法式,法度,法则。”这说明,该套教材还是承认唐朝是个有法之国,但是在正文中却没有提到关于唐律的内容。宋朝与明朝的法制基本上延续了唐律。笔者认为,虽然是封建王朝的法,可是作为中国辉煌历史的一部分,在《中国历史》教科书中没有此部分内容,专门教材《法律基础知识》也没提及,不能不说是法制教育内容的缺失。

2.《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内容仍须适当调整

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委员会审定的、人教版《法律基础知识》教科书中,囊括了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法律援助和救济等内容,是比较合理的。为了增加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书中举了不少案例,这是值得肯定的。笔者在与学生的谈话中,也听到了学习法律的肯定呼声。然而,也有的学生反映说,书里的法律好像离他们很远。这一反馈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该书51页有一个案例:某商场以“偷一罚十”为由,对一顾客罚款2000元,说明商场的罚款是违法行为。而在我们的生活中,随着法在社会上的普及,商家也知道这样的罚款是违法的,这类事情已经很少发生了。书本所举案例中,一些案例的时间过于久远,有1992年的、1998年的、1999年等,无怪学生们会有这样的看法。由此可见,法制课程的教学内容应该与时俱进,教材仍有调整的空间。

3.法制教育课程的安排与专业师资的配备不足

校园内的法制教育课程,中学、中职院校大多只安排了一个学期的学习时间,期末采取非考试而采用考查的形式,学生的重视程度自然不够,所学的法律知识最后归于平静。

专业的师资配备不足也是一个问题。学校中的法制教育课由非专业教师充当的不在少数,这会导致教师对法律解释以及学生理解法律不够充分的后果。如“许霆案”、多宗“飑车案”中,当正面信息不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负面信息对学生们的影响是令人后怕的。

二、法制教育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之探讨

(一)理论探讨:“德法并举”,即提升“德、智、体”三好学生为“德、法、智、体”四好学生

未成年学生德育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这对学生的道德养成无疑是一种有效手段。然而,法律与道德毕竟是现代社会两大不同的规范体系。德育可以通过道德教化的力量,激发个体的内心需要,与人、与社会和谐相处。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来保障社会的秩序,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可以危害公共安全,不可以伤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从外部规范人们的行为,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目的。在教育部2006年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通知中,明确规定“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因此,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既不可相互代替,更不可偏废,而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应该“德法并举”。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通过道德与法制教育的牵引,激发学生们的学习求知热情,塑定学生们成长的方向,教育学生成为“德、法、智、体”的四好学生。

(二)实践改革之探讨

1.法制课程的安排应与德育课程并行

目前,德育课程几乎贯穿了初中、高中、中职学校三年的学制生涯,而法制教育课程的安排明显少于德育课程,很多学校只安排了一个学期,或者把法制教育的内容零星地包含在德育课程之中。这是有失偏颇的。既然道德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应该独立成为一门课程,并且应该与德育课程并行,而且要有连贯性,贯穿初、高中以及中职学校三年学制的始终,才能够真正实行“德、法、智、体”全面发展。

2.完善法制教育课程专业教师的配备

处理过校园内发生的学生打架事件的教师们,都会对学生这样的抵赖言辞感到气恼:“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啊,我是劝架的”,“我不知道啊,我一来就被打了”。笔者也曾针对这种“抵赖”情况,让学生们表达过他们的看法。有的学生这样说:“送他们去派出所吧,一去就老实了。”这样的回答虽然表明学生有点法律意识,但是学生气较浓,也表达出学生对法律的理解是非常肤浅的。

因此,在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课中,不仅要学习法律的规定,笔者认为,更加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他们明白触犯法律底线之后的法律后果与法律责任,专业的教师可以做到这一点,优势是非常明显的。虽然在《解释》中,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然而在教育的背后,依然存在着少管所;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伤害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专业教师能够从实际出发,通过法制教育,充分阐述法律的权威性、震慑性、确定性,以及“不可为”的行为类型,形成法律在学生心目中的崇敬与信仰,这无疑有助于减少未成年学生的犯罪。

3.与时俱进,增加、调整法制教育课程的内容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课程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帮助未成年人自发地调整自己的行为,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法制课程的内容要从未成年人身边的法律、法规学起,对未成年人有保护和教育意义的法律法规都可以作为法制课程的内容,可以引导学生们学习有关中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关网络的法律知识等等。随着年纪的增长,再逐渐过渡到“三大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还可以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社会上出现的最新的、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例来学习法律。当然,要注意分析、批判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可能有消极影响的负面信息。

三、结语

由于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有上升趋势,引发了笔者对未成年人校园德育、法制教育的思考,对法制教育的现状、理论、教材、师资做了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细微探讨。谨以此文,抛砖引玉。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发动机构造;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5-0007-2

高职院校教育是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培养社会各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出的人才在具备一定理论基础的同时,应具备较高的实践能力。适合高职院校教学的基本方法有很多种,如:讲授式、学导式、讨论式、任务驱动式、对话式、实验式。《发动机构造与原理》课程是一门较为特殊的课程,既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发动机基础理论,又要熟悉发动机的详细构造。结合课程的教学特点,最常用的是讲授法、学导法和实验室教学法。

一、讲授式教学法

讲授式教学模式的特点。讲授式教学模式自古就有,是一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在现代教学思想的指导下加以改造,仍不失为高职教育教学的一种基本模式。《发动机构造与原理》课程,理论性强,比较适合采用讲授式的教学方法。经过改进的讲授式是以讲授为主,以传授知识过程中教会学生思维为基本特征的。强调合理地采用自学、对话、讨论、作业等教学方法,使之有机结合,相互补充,以便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使教学过程成为教学双方交流和互动的过程。比如,在讲授活塞顶部形状时,教师先提出问题:什么样的活塞顶有利于充分燃烧,经过讨论总结最后得到结论。这样,知识是学生自己总结得到的,根本就不用学生死记,却能使他们牢牢掌握。

讲授式的教学过程。教学过程是教和学的有机统一。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应是相互适应的,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生的能动作用。根据这一教学思想,《发动机构造与原理》课程的教学模式应由两个相适应的过程组成。一是教师教的过程。它的结构一般采用“提示——精讲——指导自学——组织讨论或对话——指导和检查作业”五个基本阶段。二是学生学的过程。它的结构一般采用“预习——听课和提问——自习——讨论或对话——作业”五个基本阶段。上述两种过程五个阶段的划分是就讲授的一般过程而言,根据不同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对象和教学时间,还可以对上述阶段划分进行调整和补充,从而形成许多不同的放式。比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既可先自学后讲授,比如四冲程发动机工作原理,就可采用这一方法;又可先讲授后自学,例如可先讲授燃油粗滤清器的构造,再让学生自习细滤清器的构造,二者结构相近既培养了学生举一反三的自学能力,有巩固复习了已有知识,一举两得大大提高教学效率。讲授与讨论相结合,既可先讨论后讲授,又可先讲授后讨论。比如,发动机有液冷与风冷两种冷却形式,可通过讨论比较两种冷却方式的优缺点。讲授与对话相结合,既可在讲授后对话,又可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对话。在作业或讨论之后增加小结,回答讨论和作业中遇到的问题。

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在讲授的课程中,要注意多联系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这样学生在学习中会更有兴趣,学习效果更好。比如,在讲到油箱加油口内滤网时,可以给学生讲授这样一个实际应用例子:有的驾驶员加油时图方便,把滤网取下,一次把抹布掉落在油箱中,堵塞了进油口,造成发动机熄火。又比如,讲解系的防锈功用时,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某人买了辆新车,冬天天冷不舍得开,一个冬季不用,部分零件已锈蚀。

二、学导式教学法

学导式教学法是我国教学改革中兴起的一种教学模式。在运用过程中,结合《发动机构造与原理》课程的特点,对学导式教学法作了一些变动和充实,从而形成了适合高职教育教学需要的学导式。学导式是从课程自学入手,实行教师引导和学生自学相结合的一种教学模式。它的基本特征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学教材及参考资料,获取知识,提高能力。它的教学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引导自学、研究深化、巩固提高;六个步骤:提示、自学、解疑、精讲、作业、小结。

确定学习目标。在这一阶段,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知道自己需要学什么,学习应达到什么标准,以及如何达到这些标准。在多数情况下,他们的学习目标要由教师来制订。教师给学生制订的学习目标在体现一节课学习的重点和难点外,还要尽可能的具体、明确,便于学生对照着学习目标自学。例如,在讲授曲轴连杆机构时,活塞组的构造是重点内容,在上课前,就应向学生明确提出。

激发学习动机。严格地讲,激发学习动机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教学环节,它应该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教师在学生的每一步学习中发现其进步,都应该对他们表扬、鼓励,激发他们进一步学习的兴趣和热情。

组织讨论。通过自学,有些学生已经达到了某些学习目标,有些可能没有达到。这表现为有些学生的练习题做对了,有些没有做对。这时候教师还不要急于讲解,可以引导学生对练习结果进行讨论,力求通过集体讨论,使学生自己纠正,解答一部分没有做对的习题,进一步理解、掌握学习的内容。

教师重点讲解。经过自学和讨论,有些学习内容和问题已经被学生掌握或解决,而有些内容学生还没有理解或掌握,这时就需要教师进行讲解。在学生进行预先学习基础上所进行的课堂教学是一种高水平的教学,它的特点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用于解惑“精讲”。比如高压柴油泵是发动机的一个重要部件,构造和工作都较为复杂,这就需要教师详细讲授。

第7篇

高职院校担负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发展培养技能人才的重大任务。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既要具有国家规定的统一性,又要具有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灵活性。因此,高职院校课程设置非常重要。与此同时,确保获得相应职业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应当成为设置高职课程的基础和评价教学目标的标准。因此,高职教育课程设置的目标不单纯是针对职业岗位,还必须扩展到着眼于劳动者整个职业生涯,使学生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

二、内陆欠发达地区课程设置的现状及成因

相较发达以及沿海地区,内陆欠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课程设置有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专业培养目标没有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企业等输送技能人才,但发展至今,许多内陆欠发达地区的高职职业教育在培养人才时仍旧没有很好地和企业结合在一起,没有抓住职业教育最基本的属性——职业性。其中,最明显的体现就是没有体现和完成专业培养目标。职业教育专业目标仍然使用“知道”“了解”“懂得”“熟悉”之类的动词来规定培养目标,是典型的知识本位目标,所描述的课程目标非常模糊,只能记忆而不能指导实际操作,不适合职业教育。

(二)课程模式单一,形式僵化

现在我国许多中高等职业学校大部分沿用了大学和普通教育的课程模式,这种模式适合知识的识记和逻辑思维推理,不适合以形象思维为主的职业任务的完成。内陆欠发达地区的该类课程设置居多。

(三)教学实践性不突出,技能训练形式落后

目前,许多内陆欠发达地区的高职教育仍采用以学校为主的单元教育,即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获得都在学校内完成,少有企业的参与。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的根本点就在于职业能力的获得,职业教育以职业能力的获得为最终教学目标,学校的实践教育实质是基于理论教学的实验课,只能起到理论知识的巩固和验证,没有生产过程知识技能的学习,更谈不上生产经验的积累,没有真实意义上的实践性。具体表现有:学校实习课堂组织管理落后于企业生产组织方式,使学生不可能体会到现代企业生产模式下的过程知识和管理理念;教学设备更新远远赶不上企业设备的改进,造成学生上岗需要企业二次培训;教师技能水平低于企业岗位对技能的要求,学生学不到企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学校实习是以单工种分段进行,形不成现代企业面向完成某一任务的综合能力。

三、内陆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课程开发的思路及对策

高职教育的完善和发展势在必行,而课程设置与开发是其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针对内陆欠发达地区高职教育课程设置的缺陷与不足,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革新。

(一)进行市场调研

根据内陆欠发达地区经济市场需求的空白,塑造品质,锤炼技能,发展职业教育。一方面从当地实际出发,培育和发挥本校学科和专业特长,办出特色,形成优势;另一方面,对于不具备条件或同比不具备优势的专业暂时不办,待时机成熟后,再“借鸡下蛋”,发展壮大自己。这里的“借鸡下蛋”是指与有实力的高职院校形成帮扶对象,借助其雄厚的教育资源,借鉴其优秀的教育模式,互取所长,共同提升办学质量。

(二)整合优势资源,程序化、科学化地做好课程开发

职业教育不等同于学历教育,其受关注程度远远低于相对专门的学历教育。因此,在课程设置方面更应该集合各种资源,如结合市场发展,积极筹备校内师资力量,聘用企业人才等一起研讨,找到每个工种或专业不同阶段的典型工作任务,依据典型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项目,细化工作任务,然后设置确定课程教学内容等,打造具有特色的精品课程。

(三)根据高职院校新型课程“厚基础、宽专业、强能力、高素质”的办学培养目标,对课程设置

进行重组1.优化专业设置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要站在市场的最前沿,在办好传统的骨干专业的同时,瞄准市场热点,根据本地区的优势,设置相关的专业。2.改革教材设置删除老教材,引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具有职业特色的课程和教材。3.改革课程分配打破传统课程过死、过紧,学生只能学习本工种知识、根本没有时去学习其它工种知识的尴尬局面,转而实行弹性课程制度,培养学生的个性、兴趣以及对新技术、新知识的吸收。

(四)将开发的课程严格落实到教学环节中去,并通过加强校企合作、校企联办等多种办学模式,在实践中对其进行检验、反馈和调节

第8篇

2015年9月25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下简称《议程》),系统规划了今后15年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蓝图,设立了17个大目标、169项子目标,涉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三方面内容,涵盖消除贫困与饥饿、健康、教育、性别平等、水与环境卫生、能源、气候变化等多个领域。根据国际专家的解读,《议程》中有两个目标与职业教育直接相关。其中,目标4为“确保包容性和公平的优质教育,促进全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目标8为“促进持久、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促进实现充分和生产性就业及人人有体面工作”。在目标4的框架下,要求世界各国面向全民提供公平、包容性的职业教育机会,以此增加具有恰当就业和创业能力的青年和成人数量;在目标8的框架下,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扩大高质量的技能人才供给,确保所提供的技能不仅适应工作世界的需求,还有利于促进终身学习,支持整个社会向包容和低碳经济过渡。

总体来看,《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在资源利用、发展方式、发展路径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促进全球经济和社会向着可持续的增长方式转型,其核心是通过全面普及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绿色经济和绿色就业的发展,促进整个社会实现可持续的永续发展的目标。从这一角度出发,作为与经济、产业和就业联系最为密切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体系要从一种更广泛的方式支持和促进所有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即实现整个职业教育的绿化(Greening TVET),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根据这一要求,职业教育要在两个方面作出有效行动:

首先,从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出发,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实践原则和价值观等纳入到职业教育的政策发展、教育治理、人才培养、学校运行的所有方面。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是生态问题,更是一种新的社会发展观,是涉及人类久已习惯了的资源观、价值观、道德观等许多基本观念的深刻改革。因此,必须在最根本的指导思想上,将可持续发展内化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

其次,职业教育要从绿色经济、绿色产业和绿色就业发展的需求出发,培养适应绿色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的人才。2008年,国际劳工组织(ILO)、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国际就业组织(IOE)等多个国际机构联合的《绿色工作报告》指出,“气候变化和环境恶化正在危及世界经济活动的可持续性。在这一过程中,向绿色经济转型可以为新的科技、投资和就业创造无限机会”。亚洲企业理事会编辑了一套绿色工作指数,对13个亚洲国家绿色就业发展的评估显示,中国在绿色就业创造方面的环境是最有利的。因此,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是根据绿色经济和绿色工作的发展要求,培养适应性的人才。一是所有行业和职业的绿色发展要求提升现有工人的技能水平,并调整其资格要求;二是绿色经济发展中的新兴产业创立了一系列新的技能需求,要求开展专业化的培训;三是绿色经济发展导致的经济结构性变化需要对一些工人进行再培训。

第9篇

关键词:中职;学前教育;教学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促进了教育的发展。在当今的中职学校中,琴法课程的开展已经全面普及,由原来师范类的脚踏风琴的学习发展到现在的电钢琴的学习。琴法课程是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重要技能课程,应根据幼儿教育专业的特点和需要出发,以学习致用为目标,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出合格的幼儿教师。那么,怎样进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班的琴法课教学呢?

一、帮助学生识谱,为练琴奠定基础

职业学校学前教育班新生入学普遍存在“低分低能”的现象,大多学生来自农村,音乐基础参差不齐,有的学生连最简单的音符都难以唱准,可以说是五音不全,更谈不上弹琴了,部分学生甚至连琴都没看过或摸过。针对上述现象,教师应从帮助学生正确地识谱、形成正确的弹奏姿势人手。首先,在上琴课之前,让学生先复习和巩固有关五线谱的一些基础知识,如:高音谱表、低音谱表、钢琴谱表的识别及双手对照谱表的弹奏;常用音符(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休止符(全休止符、二分休止符、四分休止符、八分休止符)的识别;击拍方式(可用手、脚打拍或心理默数拍子法);c大调a小调自然音阶上、下行音准的唱法等有关乐理知识。虽然这些内容是乐理课的知识。但在上琴课前给学生进行复习是极为重要的,这既帮助学前教育班学生复习和巩固了乐理知识,又大大提高了她们学习琴法的积极性。其次,让学生理解五线谱――键盘对照表。教师把五线谱――键盘对照表画在黑板上。然后让每位同学坐在弹琴位置上。眼睛看着黑板听老师一边讲解一边示范,然后对着电钢琴逐个指导学生,让每位同学都知道五线谱上的各音在键盘上的位置。这也是练好琴的必备条件。

二、指导弹奏姿势,端正学习态度

正确的弹奏姿势是弹好琴的先决条件。弹奏姿势包括:坐的姿势;肩、臂、肘、腕的姿势;手的姿势三部分。在这个环节,老师首先在讲台上摆放一台琴,然后就依着以上三个步骤一步一步讲解示范给学生看。坐姿要求:人对准琴的正中坐端正,全身保持自然,腰部挺直坐在琴凳前半部,上身略向前倾。双脚自然置于踏板附近。肩臂肘腕要求:双肩放松,上臂自然下垂并略向前伸,双肘自然垂于身体两侧,稍向左右展开,手腕与键盘平行,略低于手背。手势要求:手指自然弯曲与手背保持弧形。双手在键盘上保持第四指基本垂直于琴键的姿势。其它各指能落在相对应的键上为宜。用指端肌肉触键,大拇指触键部位在指端侧面。弹奏时以掌关节带动手指上下活动。手指每个关节须凸出。要防止指端关节和掌关节塌陷,离键时手指不能翘。弹奏时五个手指均应在键盘上,切勿将大拇指悬在键盘外。养成良好正确的弹奏姿势,可以帮助学生更好、更快地学习琴法。

三、循序渐进,彰显琴法教学层次

中职校学前教育班的教师必须因材施教,按照先简后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不同层次地提高学生的琴法技能。练琴时,教师要求学生做到以下几点:一要保持正确的弹奏姿势,确保正确的弹奏手型。每次上琴课时,教师都要仔细观察每位学生的坐姿和手型,并让学生互相观察和相互学习,也可让做得较好的学生上台表演和展示,学生可以互相促进,相互学习,进而打牢基础。二速度不能过快,不要急于求成。教师教导学生弹奏一首曲子时,首先要看这是几拍子的乐曲,右手旋律怎么弹,左手旋律又如何,整首曲子有几种弹奏法(连音奏法、非连音奏法、跳音奏法等),采用哪些指法弹奏,乐曲表现何种情感,共有几个乐句或乐段等。然后,一边击拍一边试唱,对乐曲做初步了解,接着,分手、分句进行弹奏练习,根据乐曲速度按指法、弹奏法反复弹奏旋律,最后有表情地弹奏乐曲,做到能背谱弹奏乐曲,这样才算把一首曲子完全练会。通常我也会让练好曲子的同学上台表演.让同学相互评价并给以掌声鼓励,教师最后点评,这样既增强了学生的信心又培养了学生的耐心。锻炼了学生的毅力,也让学生有一份成就感。三要持之以恒。坚持每天练半小时,要比过了几天练几小时效果要好得多。练琴还要按照先简后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若违背了这一规律,一味地拔高,即使能勉强地练下来也是很不成熟的,还容易养成许多不良习惯,影响以后的学习。练琴只要坚持,按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日积月累,熟能生巧,琴技自然会提高。课余时间学生都按排琴点练琴,教师时常抽空到琴房观察学生练琴并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因材施教并及时鼓励勤奋上进的学生。利用课前几分钟时间让一些琴法有进步的学生登台演奏,这样学生会增强信心,相互激励,一起努力,从而激发学生练琴的热情。

四、举办琴法技能竞赛和演奏会,提高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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