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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问题优选九篇

时间:2023-11-16 11:02:5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土地利用规划问题

第1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利用规划;规划实施;实施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07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持续增长,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带来的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项未来发展的战略决策,是协调人地矛盾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各国研究的重要课题。规划的有效性体现在规划的实施结果上,规划实施评价是检验土地规划是否有生命力的重要手段,是整个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综述已有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成果,并以此为基础寻找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研究领域存在的不足,探讨其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与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协调与管理作用,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已有所显示,但规划中的许多决策和措施还停留在文件及图纸上,并没有变成现实,需要通过规划的实施,从时间上、空间上、措施上作出具体安排,逐项地加以落实,因此,在完成编制规划任务之后,能否很好地组织规划的实施,就成为实现规划目标、发挥规划作用的决定性环节。

一般来说,土地的规划利用包括两个阶段,土地利用规划的具体编制和实施。这两个阶段是相互关联的,缺一不可。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如果只是注重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对具体的规划实施全过程不够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的功能就难以得到发挥。进行土地利用规划,要保证实施功能的具体发挥,两者相互联系,才能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土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相互统一。进行规划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实施的有效进行,要保证对利用规划过程进行相应的管理。土地具体利用 的过程中,要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其进行监督,采用多项措施对土地利用的编制计划、土地保护区的具体协定、开发项目的具体审查等进行管理,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动态性发展,对土地的利用规划实施进行综合的管理,这样能保证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保证规划能够落到实处。

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管理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进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之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的总体的部署和长久的计划,土地 利用规划是进行土地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根据其可以进行具体的土地利用编制工作,保证从宏观控制方面对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总体的把握。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要制定出相应的计划,对具体的规划内容作出阐述说明,要根据规划的具体指标作出科学合理的活动安排,在规划中,对具体事项的详细执行要表述准确,保证能为具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提供积极的帮助。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有利于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的用地关系,从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有序地发展;(2)对土地利用实行规划管理是落实“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3)是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手段,对土地用途管制,主要是保证土地利用的性质;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则侧重于数量控制。

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措施

1.用地审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各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的审批程序要及时不断地完善,保证审批手续的完整,进行项目立项时,对土地的供应量要进行认真地考虑,进行用地选址时,对土地的具体用途要进行了解,保证用地的规划符合城市发展的规律,能够有效促进城市发展,对用地进行一定的管制,要保证项目用地审批时,按照完善的程序进行。

2.完善土地开发政策措施

进行土地规划利用时,为了保证土地使用的及时策划和执行,要设立相应的土地专用资金,不断地进行土地的整治开发工程,保证花比较少的钱,保证土地的使用达到最佳的状态,要进行相关的服务创建,保证土地开发中的各项工艺、物料等的提供,保证土地的规划和开发能够按照规划的步骤进行具体的实施。

3.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严格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这样一方面用地单位会从实际经济效益出发,主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另一方面,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又可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经费来源,从而有效保证了用地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实施。

4.土地利用规划检查

土地使用的计划下达之后,要对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跟踪检查,保证其正常合理的进行,保证利用现状与利用规划相互一致。进行土地利用检查的过程中,要对其下达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测,要坚持规划是龙头的宗旨,保证具体的工程实施按照利用规划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保证规划方案能够具体的实施,合理的利用各项土地资源。要对土地利用规划的执行状况进行审核,保证能够及时发现规划中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保证规划编制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推广,保证规划内容能够具体的实现,同时要加强对土地策划的监管,要保证用地的合理合法,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进行及时的制止,避免对土地造成破坏,避免规划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发生,保证土地的合理使用,保证策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5.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理论

规划的本质是面向未来。未来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且其是按照既定的内在轨迹运行的,研究这种既定的内在轨迹将有助于降低不确定性因素对规划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的专家学者强调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研究,从非理性、不确定性和弹性的角度补充和完善以往土地利用规划的理性、确定性和刚性理论,从而使土地利用规划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弹性理论在规划实践中的应用可以分为灵活调整规划体系和规划时序;构造弹性发展思路和弹性发展政策;注重规划目标体系的弹性化、规划期限的弹性化以及多目标规划方案的弹性化。弹性规划理论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有较强的适应性和指导性。

6.土地规划管理方法的不断加强

我国土地规划管理体系与其他国家对比的突出特点表现在管理方法上,有强烈的政府干预和用途管制以及建筑许可制度,其局限性包括缺乏弹性、群众参与度不高。我国现有规划在规划编制上大多是采取指标加分区的规划模式,但现有规划模式刚性有余,弹性不足,传统的终极静态规划忽略了规划过程,在规划背景和规划条件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下无法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与冲击。规划是对于不确定未来的关注,不确定的未来要通过规划不断地被实践校正,因而需要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价,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以便于揭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效果的变化趋势及原因,监测相关政策实施的效果,以及规划实施部门及时发现问题,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及相关政策的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综上所述,进行土地规划管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保证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保证土地的利用规划符合城市发展的步伐,保证利用的土地能够得到很好的管理,这样才能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规划,促进地区经济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坚,许超诣.土地发展权、空间管制与规划协同[J].城市规划,2014,01:26-34.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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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玉波.中央与地方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博弈治理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11,11(4):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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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关键词:建筑幕墙;土地利用;问题研究

在现代城市建筑中,建筑幕墙是集装饰、结构、功能与一体的建筑物外墙墙体材料,使用建筑幕墙可以取得良好的建筑效果,根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以将幕墙分为石材幕墙、金属幕墙、玻璃幕墙等,作为建筑物的有机构成部分,建筑幕墙既是建筑的有效维护构件,又使建筑物具有了鲜明的艺术气息和时代感,因此,建筑幕墙在城市高层建筑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国内建筑幕墙的具体情况

建筑幕墙是由多种板材以及金属构件所组成的,其主要悬挂于建筑主体结构上方,不作为建筑物的防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的承载体,从1983年开始,我国的建筑幕墙工业初步发展,在经过了近30年地发展以后,已于本世纪初成为了世界上最重要的建筑幕墙生产国和使用国之一,并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世界幕墙生产大国。例如,2004年,我国完成的建筑幕墙总面值约为1500万平方米,是世界建筑幕墙总用量的60%。

我国幕墙的主要包括三个发展阶段。萌芽阶段:1984年—1994年,在这一段时间内我国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其中,框件式的明框玻璃建筑幕墙为主要幕墙材料,当时我国仍未能建立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且建筑幕墙的技术水平和整体质量水平较低。成长阶段:主要时间段为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这期间我国幕墙产品的发展迅速,品种涵盖了隐框幕墙、明框幕墙、点支承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等,种类较为齐全。我国建筑幕墙从2003年起正式进入全面发展时期,随着铝合金门窗幕墙的出现以及建筑幕墙产品的不断丰富,五金配件、中空玻璃、隔热铝型材的相继开发和使用比较的不断攀升,在国际市场上中国特色的产品增多,智能幕墙、双层幕墙、光电幕墙得到了较大发展,部分企业的建筑幕墙技术已经与国际接轨,我国的建筑幕墙表现出了稳定持续增长态势。

二、建筑幕墙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建筑幕墙规范和标准相对滞后

在进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应注意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观,加强建立既能够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可以为后代带来一定需求性的、具有积极贡献的建筑,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建筑幕墙政策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而且面对不断发展的建筑幕墙市场,也必须建立健全建筑幕墙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建筑幕墙规范和标准从无发展到有,这是一个以建筑结构安全指标为中心的各向规范由单一发展之齐全的渐变过程,所以,当前我国的建筑幕墙标准和法规基本满足了国际建筑幕墙的基本需求,但是从安全性、标准型以及实效性来看,我国的建筑幕墙规范和标准仍然相对滞后,还需改进。

2.建筑幕墙施工企业挂靠现象现象较为突出,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对城市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专业的建设队伍和严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当前的建筑幕墙行业中,部分生产条件不理想、检测手段不健全、技术力量较为欠缺的施工队伍积极寻找可以挂靠的单位,在二者取得联系后施工单位立即承揽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工序,被挂靠单位又对施工单位建设的相关项目缺乏有力的技术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导致了部分幕墙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无法满足幕墙在配合城市规划和发挥应有使用要求上的标准规范。

另外,在建筑幕墙施工的过程中也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作为一门新兴行业,建筑幕墙的管理队伍和相关技术仍需要成长和进一步发展,在这一行业中,主要有三大监管主体,即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幕墙设计审核机构以及施工监督机构,但是目前市场上普遍缺乏拥有建筑幕墙专业知识的专门人才,在城市土地规划中,相关部门对幕墙建设的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3.存在乱加竞标现象,缺乏完整的质保体系

当前,建筑幕墙行业缺乏完善健全的质保体系,幕墙工程易出现工程质量隐患。在施工队伍中出现的低价抢标、乱价竞标现象会造成施工时的偷工减料、设计简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不良现象,这样既对建筑幕墙行业的健康发挥展造成了一定影响,还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建筑行业而整体发展,进而对整个城市土地利用规划造成恶劣影响。

当低价竞标、乱价抢标现象产生以后,建筑幕墙的质量稳定就会受到影响。在进行幕墙工程时,高质量的五金配件是保证幕墙质量基础,目前,我国的五金建材市场还未完全规范,五金器材的种类和规格都不齐全,各类五金器材的质量还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国外市场上的五金配件规格种类繁多,对国内市场的供应有限,这也对我国的城市土地规划和幕墙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性影响。

(二)改进方案

政府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对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析研究,坚持政府的监督指导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对现有的幕墙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城市幕墙工程定期进行鉴定、维护和调查。

加快制定建筑幕墙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鉴定标准。现有的幕墙主要是作为建筑物的外墙维护组成部分,因此,幕墙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合理性、使用中的安全性是其最重要的性能,目前,国内缺乏一部用于幕墙检验的标准和规范来对幕墙的合理性和标准性进行检验。

加强对幕墙设计的审核,保证参与建筑幕墙设计单位的相关资历和经验,在设计过程中应加强对建筑幕墙专业人才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另外还应成立专门的幕墙设计监理服务机构,满足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三、 结语

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幕墙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高层建筑或者大型公共建筑上都可以看见幕墙。当前建筑幕墙仍然存在多种问题,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应本着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建筑幕墙的发展,加强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杨嗣信,吴琏.关于外墙保温技术的现状及发展建议[J].建筑技术,2007.

[2]王焱.浅谈既有建筑幕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

第4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建设

一、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完善

第一,重总体规划,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上不具备强制性,是总体规划的补充,有利于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和落实,编制该类规划的驱动力来自于行政命令和用地调整的需要。第二,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现行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每一级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上是一样,上下级规划之间,大都是有战略到战略的简单重复。

2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陷。

3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

首先,土地规划不科学。我国土地总体规划特别强调土地利用,对总体规划的重视程度较高,然而对于专项规划却只作为一种补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样就会出现,在实际过程中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缺乏明确分工,导致土地规划太过于片面,缺乏战略性和协调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偏轨”情况,提升了农村土地规划难度。其次,机构设置不全面。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由县、乡(镇)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而在落实上主要有县级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样造成了实施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在城乡土地规划利用收益上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这种差异将更加明显。再次,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规划管理上应用也非常广泛。但在大多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滞后,信息化管理现状令人堪忧。最后,土地利用率较低。农民对拥有土地只能承包使用,不允许出让或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一模式导致土地市场配置作用无法发挥,土地资产价值得不到体现。

4土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对于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来说,土地资源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对其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不强的话,那么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自然也难做到位。目前国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并不高,专业知识也有待加强,这是当前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1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发达地区是土地规划管理的重点区域,这些区域的土地整治资金相对充足,应制定长远的规划目标,把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其整治方向应放在农村宅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引导村民向中心村靠拢,形成产业园区,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

(1)迁村并点。农村宅基地占有大量土地,在整治工作中,尽量将分散居住的村庄迁移到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基础的中心村。在迁移之后还要进行复垦工作,从而保证村民的正常生活。统一的住宅布局、完善的配套设施,复垦带来了更多的耕地,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

(2)整村搬迁。对地处偏远、居住环境差的村子整体搬迁到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地理条件较差、不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不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配套设施较差,改造起来成本较高。然而,如果进行整村搬迁后,原地点的土地还可以整体规划,提高了耕地使用率。

(3)旧村改造。在原村地址上进行旧村改造,提高闲置空房的利用率。

(4)建立城镇化社区。将农村土地规划与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城镇化转变,使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

2 次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次发达地区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而稳定的粮食生产是国家稳定生产的基础。在农村土地规划过程中,要采取以下方式:

(1)农田改造。对较好的农田进行改造,同时健全相庆的配套设施,提高产量、质量,形成标准化农田。

(2)农田产品发展。通过农村土地的整治,给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平台,从而可以为地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创造便利的条件,并且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土地整治方面,一定要与现代化农业产业形势发展相适应,符合现代化土地规划及产业化发展的具体要求,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基地。

3 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3.1 特色农业。为特色农业提供配套设施,基础平台。比如有的地区有丰富的光热资源和灌溉条件,这是发展特色农业的基本保障。通过土地整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使农作物能够得到充分的光热资源和养分,为优质农业奠定良好资源基础。

3.2 生态保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土地整治,在地质环境脆弱区以及城市生态隔离带等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整治规划方案,进行分类整治,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

4加强规划可操作性及个性,深入规划体制改革

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无论从规划的定位还是规划的内容、编制程序等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规划数量少而精,规划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因而实施起来比较顺利,操作性提高。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5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实施”。编的再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很难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实施监管制度,不但能对违法用地起到震慑作用,更能体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严肃性。加大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改进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试试效果,改变行政监管为主的方式,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管理为主的转变。

综上所述,如何在农村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做好土地规划与管理,以实现农村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目前应当探讨的重要课题 ,“珍惜方寸土,留与子孙耕”,身为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保护好土地是我们的责任,要“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为搞好国土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当前,各级政府正在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时研究当前土地利用规划面临的各种问题并实施相应措施,对于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背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以及空间之上来作的总体上的布局与安排,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根本基础。

至今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进行了三轮编制,分别是1987~2000年、1997~2010年和2006~2020年。总结已经进行的这三轮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研究其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措施,对今后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2、当前规划修编中存在的问题

2.1、规划修编规范和技术规程不成熟

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还不成熟,全国和各省市多次制定规划修编技术规程,一边规划一边修改,造成了工作中的不便,例如由于最初规划图鉴的格式没有统一规范,较早开展修编的地区为达到后来的统一要求,不得不修改图鉴格式,耗费了人力物力。

2.2、规划的科学性不够

2.2.1、基础数据不准确,信息不全面

(1)变更数据不准确

首先,变更数据的年限较短,数据年度变更调查更新等级跟不上,对规划的科学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修编单位通常只能提供较短年期的土地变更数据,仅凭这些数据,很难精确预测未来各土地类型的面积;其次,还存在变更数据的随意性大、变更数据与现实不吻合等问题。例如很多地方存在对成果数据进行“技术处理”的现象,主要是减少耕地,增加城镇村用地和荒草地圈的统计数。

(2)基础图件不全

修编的成果不仅是文本与数据,还要以图件的形式来表现出来,完善、准确的基础图件是进行规划图与专题图绘制的基础。有些修编单位不能提供完备的基础图件资料,存在图上反映内容不全面、图上数据与变更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3)国民经济各项数据统计不一致

修编不是国土部门一家能够完成的,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只有全面、客观、真实的分析区域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的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才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在不同单位提供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中,统计指标各异,即使同一个问题,在不同的文件、文本中所用的数据也各不相同,数据的准确性无法保障,而且在一些年鉴里面,感性的描述性语言居多,准确的基础经济数据统计较少。对“城镇人口”理解不同,统计口径不统一,导致城市化水平、城镇建设用地的预测存在偏差。

(4)信息互通不充分

即土地供给与用地需求信息对接不好,预留的建设用地无人看好,企业要用的没有预留,如果地方为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就会由规划的主动调控变为频繁的被动调整。

2.2.2、部分规划队伍专业素质较差

土地规划系统性较强,要求规划队伍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专业素质。但目前我国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总体素质不高,精通业务的较少,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人员业务培训不够,对许多基本涵义理解不清。另外,由于规划编制手段落后,并缺乏应有的基本工作设备,使得许多规划队伍实际上并不具备从事规划的能力。

2.3、规划编制缺乏充分的论证

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围绕着耕地保护这一主题展开,土地类别的数量平衡主要是在耕地数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其它类型用地数量进行调整。从当前第二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过程和结果来看,很多地方存在挤占现存园地或农村居民点用地等非耕地农村用地的做法来获得地类平衡,而且减少的数量非常大。

2.4、土地利用规划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威性不强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不强,法律地位不够明确。虽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区域的基础性规划之一,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一部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是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地位得不到体现的根本原因。按照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各部门都必须按照总体规划的安排使用和分配土地。

2.5、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一直走的是封闭性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规划的路线,对规划的讨论和定案多是“层次进行的”。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结果是社会产品,其消费者是公众,不仅仅是现在的公众也包括未来的公众相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化,原有的土地利用规划形式已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需要。

3、对策分析

3.1、科学预测,合理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以规划理论为基础,以现实情况为依据,科学预测!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确保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以满足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因此,规划不能仅仅停留在对表面数据上的数字预测,需要对区域各方面进行深人研究,增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交流,增强公众参与程度,深人实际,科学规划,在掌握各行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预测用地需求,为用地提供合理的依据。

3.2、投入力度,摸清家底

在修编之前,首先要立足准确的土地家底,找准问题所在,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一是扎扎实实开展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二是切实加强土管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素质,是提高数据准确度的关键;三是协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规划修编是一项公共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再分配达到利益的再分配。

3.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土地利用规划权威性

制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配套的法律和规章,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深入开展规划修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按规划用地的意识。进一步明确规划修改调整的条件、类型、审批权限、阶段、程序和修改调整方案内容要求等等,制订相关实施意见或办法,使规划调整、修改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只有加强规划法制建设,才能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才能严肃查处、纠正违反规划批地用地和违法修改规划的行为。

3.4、积极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力度

严格按规划的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这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维护当前良好发展局面当务之计。为此,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必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一是深入开展公众土地国情教育,普及土地知识,强化土地法制教育,增强土地忧患意识和依法用地、按规划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意识。二是疏通公众参与的有效途径,为公众参与提供法律保障。

结束语

当前,全国都在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此次规划修编是在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的国际大背景下展开的,规划修编不仅仅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同时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顺利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梅志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问题研究[J].北京农业,2013,24:228.

第6篇

关键词:土地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两规不协调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imed at the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and the urban planning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coordination problem of planning theory and analysis between, and find out the cause two rules don't coordinate the cause of the problem, and to these questions some personal opinion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ving these problems and methods of the path, and I hope to these key solutions of the problem of help.

Keywords: land planning; Urban planning; Two rules don't coordinate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推进,在我国规划学术界出现了许多争议性的问题,而其中极具代表性的问题就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问题(以下简称两规协调)。个人认为,在两规不协调的诸多问题中首先要解决就是规划功能定位不清的问题,他们之间没有的明确相互关系,这与其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有关。究其本质原因就是我国规划体系缺位,没有明确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就两规协调问题解决措施和方法提出个人的一些观点看法。

一、两规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协调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关系。也就是从那时起,在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开始有两规协调问题的研究和讨论。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总体上认为,两规是具有相同之处的,主要表现在其法律依据组织领导和规划审批方面。但是两规的规划范围和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这种控制是刚性的。而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则不同于前者,它不是依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依据城市的社会、经济、地理、资源、人文背景等多个人因素综合分析而建立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设计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计划,满足需求,重在发展。换句话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有控制规划,而城市规划属无控制规划。此外,两规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两规中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两规中关于城市人口规模的内涵存在很大的差异,前者明显大于后者,直接影响根据人口规模计算的城市用地面积。

为了解决两规协调问题,我国其他政府部门也参与此项研究,针对构建中国规划体系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法和途径。国家建设部也提出城乡规划的建议,主要包括有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等。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全国的城乡规划工作的主管。国土资源部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领域中统筹社会、经济、环境过程的基本规划,一切其他各项规划均应当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齐,用地规模与布局要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二、两规协调宏观层面:上端规划功能缺位

两规不协调宏观层面上的重要原因是上端规划功能缺位的问题。上端规划功能缺位具体指规划体系中区域规划功能缺位和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功能缺位。两规协调是土地规划工作需要的,由于两个规划出于不同的目的和任务,导致其目标、任务、内容和编制思路有很大的无法统一协调的差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差异,这就要求上一级规划充分发挥对下一级规划的综合协调功能和作用。建设用地指标是两规协调的焦点问题,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配确定的这些指标,“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因此想要协调这之间的矛盾,就要在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进行协调解决。从这一方面来看,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但从经济发展方面来看,区域经济发展是以城市的发展为依托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是区域经济中心,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作为重要依据的,二者本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的,在城镇用地规模与布局上紧密协调。两规协调宏观层面上就是上端规划功能补缺,具体来讲,就是要开展区域规划或国土规划,做好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三者之间的协调工作,为下端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两规协调微观层面: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作为两规协调的重点。目前,在我国无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本着 “以人定地”的方式,即依人口规模和人均建设用地测算建设用地规模。在两规协调过程中,要求在统计规范人口和建设用地时统一口径。在进行人口统计时,两规协调时应当采用相同的城镇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统计数。

而建设用地作为两规协调中的焦点问题,则要求统一建设用地尤其城市建设用地的概念。还有工业用地、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其发展特性主要受产业结构、交通需求、经济增长和自然生态等的影响更大,这类用地规模应考虑产业类型和产业结构对用地需求特性,采用分组控制加以确定。

结论:

从宏观层面上讲,两规协调要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开展区域规划工作,在区域层次上协调安排土地利用与工业化、城市化之间相互关系。从微观层面上讲,解决两规之间不同的地方,主要针对解决人口和建设用地的统计口径的问题。发展与保护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只有通过走发展的道路才能增强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保护也是为了能够持续发展。城市规划是以发展为主要特征的,不过在进行规划工作时要注意优化发展方式,以低代价求发展,发展模式中要注意寻求低占地的发展,走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土地利用规划是以保护为特征的,但也改变过去的消极保护模式,要进行主动保护,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的土地利用方针,研究在发展中求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的策略,。

参考文献:

[1]陈银蓉,等.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的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 30一33.

[2]曹荣椿.论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协调 [J].经济地理,2001(5):605―608.

第7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 规划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P28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通过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掌握土地分布现状和土地利用动态, 是土地管理部门行使土地管理职能的重要基础工作。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的管理、更新和应用效率, 是土地管理工作水平的标志之一。传统的土地详查靠手工完成, 其成果为纸质图件、表格实体, 案卷数量庞大, 查询、检索不便, 变更调查的配套图件编制更为困难, 相关业务( 如土地利用规划) 对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的应用受到制约。如何有效地利用计算机技术, 提高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管理与应用的效率和科学性, 已成为土地管理再上新水平的重要环节。

二、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的相关性

研究我国当代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 需要对当前城市规划学术实践, 有一个综合性的认识。现代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虽有区别, 但却密不可分。概而言之, 在建设实施过程中, 土地利用是在城市规划指导之下进行的, 并随着建、构筑物和城市空间实体的渐次建成和充实, 而越来越增多其相对独立性的具体活动内容, 诸如土地招标、拍卖、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地产经营管理, 包括地权、地籍、估价、收益、分配等具体业务。但在规划阶段, 土地利用却是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当然,城市规划除了土地利用这项基本业务外, 其涵盖远比土地利用更深更广; 它在我国, 已成为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 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合理进行城市建设的基本指导文本和蓝图, 简言之,就是城市开发建设管理的龙头。城市规划除了要确定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和各项利用图文指标之外, 还要上承区域和城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驱动, 下覆城市空间内各项设施的统筹安排。

三、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逐步加快, 我国在城市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用地规模扩张过快, 用地供需矛盾尖锐目前全国共设有660 个城市, 两万多个建制镇, 2005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43%, 大体上每年增长一个百分点; 而全国城市土地面积2000年为2. 24万平方公里, 2003 年达到2. 83 万平方公里,2004年全国城市建成区总用地面积约3 万多平方公里, 年均增长8%左右, 远远超过城市化的速度。并且, 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 以产业园、软件园、物流园、大学城等多种形式, 大量圈占土地, 占用了不少耕地, 导致土地资源透支, 难以在数量上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用地需求。

2、城市已占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在城市用地大规模外延扩张的同时, 我国城市 已占用土地的利用效率却非常低下, 绝大多数城市建成区内或多或少都有一定数量的闲置或废弃地。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 目前全国城市有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供土地近400万亩, 占建设用地的7. 8%, 城市人均用地面积明显高于亚洲近邻国家和地区, 例如去年北京市经清理后, 仍有占而未用土地144平方公里, 按建设用量10年也用不完。同时,城市中存在住宅建设项目用地、商服建设用地等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普遍偏低、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产出水平低下等现象, 远远达不到集约用地的要求。

3、城市用地结构比例失调

我国城市用地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城市中工业用地比例过大, 商业服务业及市政环境用地比例过小。目前我国城市工业用地占城市用地比重一般在20% - 30%之间, 远远高于建设部关于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控制在15% - 25% 之间的规定,而发达国家城市工业用地比例一般不超过15% 。此外, 全国城市人均道路广场用地、绿地、市政公用设施与国外综合性城市相比低5 - 10个百分点 。城市的工业用地比重过大, 影响了土地的价值收益率及城市商务中心功能的发挥, 有碍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

四、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几点建议

树立正确的规划观, 强化规划意识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目标, 其具体目标至少应该包括: 区域经济快速增长( 如GDP) 、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保护( 如耕地、基本农田) 、合理的用地结构和优良的生存环境, 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学院校的合作, 加强各项专题研究。

1、建立合理的规划指标体系, 提高实用性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的国家,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 在市场机构发育滞后的法制建设还不完备的今天, 实行计划指标控制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规划手段。例如, 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指标都是限制耕地减少、补充耕地数量, 努力达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强制性指标。一是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确保规划指标基数的准确性。二是规划指标的指令性与指导性结合, 保证规划指标既有刚性又有弹性,三是建立规划指标( 如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和耕地保有量指标等) 与各地经济指标( 如GDP、固定资产投资额等) 、人口数量、城市规模等的对应关系, 以增强指标确定的科学性。四是超前预测规划期内经济高速增长的用地需求, 确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指标, 防止只顾眼前、不顾长远, 强调保护、忽视发展现象的发生。

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提高科学性指标体系确定以后, 对土地资源的空间布局,要运用GIS 等先进技术进行。首先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的标准, 建立规划基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然后根据城镇体系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农业资源开发规划等规划资料, 以及相关部门的用地需求资料; 通过计算机编制规划图并与指标体系中的数据进行对比调整, 确保图形和数据的相互一致,实现土地资源定点定位、定性定量的全部数字化。同时,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将规划实施过程中每个地块土地利用变化的信息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有助于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管理和分析评价。

坚持统筹规划原则, 实现综合协调功能

依法做好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是规划修编的重要内容。在城郊结合区域, 如何确定建设用地预留区域、边界及其走向, 首要考虑的就是规划的协调性。从土地利用规划的角度看, 对城市或城镇仅仅划分建成区和规划区是不够的, 应该在概念上有所拓展和延伸, 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层面可将城市( 镇) 划分为/建成区、建设区、准建设区、发展区、控制区, 实行分区控制, 分类指导。强化规划的实施管理, 提高应用性一是进一步确立规划的法律地位, 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连续性,从而进一步强化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功能。二是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和编制方法。一方面必须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 另一方面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和实施透明度。在规划的修编过程中,通过听证形式汲取社会各界对规划修编的建议和意见。规划修编完成后, 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 让全社会自觉执行规划和监督规划的执行。三是加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划必须依赖年度计划付诸实施,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科学、合理与否, 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规划实施的稳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因此,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必须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有关经济指标, 实行分类指导, 合理确定, 不能一刀切。四是运用经济手段调控规划实施。对经济发展确需占用耕地的, 除采取政策措施控制, 严格规划管理外, 还可以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用市场手段调控对农用地的占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占有耕地的, 实行平价政策; 当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完需要调剂或追加计划的, 实行议价或高价政策, 除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追加计划指标外, 高额征收占用农地调节基金, 运用市场手段对建设用地总量进行调控和引导。各类项目用地尽量选址在建设区, 对选址在发展区或控制区的, 同样征收占用农地调节基金, 对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进行调控和引导。

结论

我国对已占有的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较弱, 导致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城市水平。这就要求我国要从根本上转变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 针对当前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系统的角度加强、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功能, 使之与城市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相协调, 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

【参考文献】

[ 1] 黄鹏, 卢静. 国外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启示. 现代城市研究,2004 ( 8) : 53 - 56

[ 2] 毕凌岚, 黄光宇. 对现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反思. 城市规划汇刊, 2003( 5) : 52 - 58

第8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资源合理使用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的土地资源不断的开发利用。但是城市的扩张也是有极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利用是具有短时间内的不可逆性,很多的建筑或设施一旦建成,就无法进行随意的拆毁及更改。由于城市人口的集中程度和城市的功能,就使得城市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的运用是具有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可以说,城市的每一寸土地都有着其使命,不容一点浪费和不合理的使用。所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必须依赖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

一、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盲目与短视

有学者指出,如果一个国家城市化已经达到30%,那么这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已经接近加速阶段。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化早已超过这个比例,但在城市化的纵深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大量急功近利的短视现象。比如开发商抢占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在水质优良的河流湖泊资源旁开发高级别墅区;部分地方照搬发达城市的发展模式,脱离本城实际,侵占良好的耕地资源,盲目扩大建设规模;以及为吸引开发项目,随意调整城市规划等等。这种规划仓促、论证不足就开始投入建设,缺乏对城市总体发展的把控,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会造成城市建设的反复性和耕地资源破坏的不可逆性,从长远发展来看,最终往往得不偿失。在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中,应当提倡因地制宜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减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例如云南省的山区、半山区占全省总面积的94%,其盆地、河谷和耕地等土地资源十分有限。为解决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和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云南省立足自身特色,提出“城镇上山”理论,扬长避短,既巧妙地利用了特有的优美山区景观,又保护了稀缺的耕地资源。

2、资源利用不协调

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的法律法规配套体系较为完善,但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仍显薄弱。随着形势的变化,加之各地情况的千差万别,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之间仍然存在着不相协调之处。

(1)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不相协调

城市规划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而土地利用规划则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如果两个部门在各自规划编制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两个规划就会出现统计口径不一致等不相协调的地方。

(2)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步调不尽一致

土地利用规划已经编制,但城市规划还没有覆盖的地区,未批先建现象比较多,这个问题在城市边缘尤为突出。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给规划管理工作造成了被动,使规划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规划管理的失控。

3、浪费与低效

土地资源的浪费突出体现在城市建设的无序蔓延等问题中,以各种开发区为名的圈地运动此起彼伏,新城建设脱离实际发展需求。土地资源的浪费与低效还体现在未将可相互协作的职能单位形成集群。比如医院、学校和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过于分散,既浪费了土地资源,又不便于人们的使用,增加了城市交通的负担。应根据城市人口的分布情况适度集中布局,部分设施合理共享,形成土地的混合高效使用,提升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再者,许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过大,占用了较多土地资源,应坚持实用主义观念,不搞面子工程。

4、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城市规划中又一个需要考虑的严峻问题。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人们往往过度重视土地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土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如新城开发大量侵吞农林用地和生态敏感地区,工业园区占用良田、污染水源等。土壤污染、水污染及雾霾等严重大气污染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健康和日常生活,这是城市发展中对生态环境重视不足的苦果。科学长远的城市建设,应当是变盐碱地为滋生财富的地方,而不是将优美的自然环境变为寸草不生之地。

5、土地市场的不规范

我国现如今的城市土地市场并不健全,其管理与监督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如土地交易存在着一些暗地里的不合乎法律法规的交易和操作等,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流失和不合理利用情况。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1、加强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必须规范土地市场,加强立法、加强监管,加强对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监督与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集约利用。并设立投诉体制,接受公众的监督,增加土地买卖的透明度,从而杜绝违法、违章建设侵占土地资源等现象。

2、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需求,土地效益则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规划建设来实现,这就决定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两个部门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合作就是资源,加强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两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可有效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中因两部门各自为战所致的“规划实施难”和“土地效益低”的问题。

3、保护自然生态

应当以维持自然生态为土地开发的第一条准则。新区的规划建设不能以侵占基本农田、植被良好的山林地为代价。我国是人口大国,耕地资源本就稀缺,必须坚持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而山体的开挖、植被的破坏等容易造成山体滑坡、沙尘暴等问题。应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在保持城市生态的基础上,进行交通、居住、公共服务、景观、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系统合理规划。城市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还要考虑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划分和严格控制禁建区与限建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为生物的栖息和迁徙预留空间。

4、科学规划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城市规划必须要明确的核心精神。土地是城市的根基,是一切城市设施的承载者,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科学的城市规划,可以使城市在纵深发展过程中不断得到优化,避免因仓促规划和短视在盲目建设后又不断拆除重建,避免劳民伤财,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应该是本着人文主义的关怀,对建设生态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理想的身体力行。循环的城市土地资源使用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当下以及未来的选择。要做好科学的规划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地块建设强度控制

进一步加强规划用地的开发强度论证与控制:一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土地的潜能,使每一寸土地物尽其用,做好长远规划,为城市未来发展预留备用土地,从根本上杜绝浪费;二是做好城乡统筹,综合考虑土地承载力,在集约利用城市周边土地的同时保持其优良的自然生态性,使山林水体等优良自然景观与城市景观形成良好的衔接与互补。

(2)提倡可持续开发政策

加强对旧城、旧村、旧厂等城市荒废及低效土地进行梳理整合,通过城市更新达到土地的循环使用。加快扭转城市建设中的急功近利的短视观念,稳步推进发展。城市的核心服务对象是人,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需要全面考虑大众的感受与需要,做到公开透明的城市规划与建设。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是决定着一个城市在未来的发展建设中的重要课题。所以,合理且高效的利用城市的土地资源,就决定着这个城市在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潜能。随着城市的功能及城市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就需要城市规划建设的管理者以及城市的建设者们努力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只有着眼于未来,立足于公众的城市规划建设,才能真正的把城市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并且可以发挥最大效能。

参考文献

[1]王二超,谢冬恒.谈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9).

第9篇

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Abstract: the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from the current existing problems (index allocation is not reasonable, the plan layout not science, planning rigid control strong, etc), the thesis analyzes its existing reason and influence, and discusses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Key words: the land use planning;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F30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实施一年多时间了,实践证明,通过新一轮规划修编,我们在对规划的认识和编制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就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在编制的时候应用了现代信息技术,为规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编制理念上引入了弹性理念,加强分区管制等,使得规划更加灵活和切合实际。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新一轮规划编制中依然存在着一些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认清并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加科学和实用。

1 新一轮规划修编的背景

上轮规划(1997~2010 年规划)解决了有规划的问题,鉴于当时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有限,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不是很强。由于对社会经济发展预测不足,导致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建设用地供给严重不足,很多地方在规划实施中期已经出现无地可用的局面。由于前两轮规划图件基本都是手工绘制,实际应用中存在诸多不便。近年来,随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家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投入不断增加,这便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了契机。

2 新一轮规划修编存在的问题

2.1 规划指标分配不合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关键的一点是规划指标的分配。本轮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配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基础数据不准,导致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规划修编工作具有一定的时限性。例如广东省在2005年便着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期研究,2007年即全面开展了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由于规划编制首要任务就是分配规划指标,而利用2006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作为基数进行规划指标的分配,未能充分预见规划编制期间土地利用发展对规划指标造成的影响,而在落实规划指标时是用的2009年的二调底图,导致新一轮规划指标被提前“占用”,部分县市甚至出现了建设用地指标负增长现象。二是在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配时,忽视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区域之间自然条件、 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的发展阶段都有所不同, 土地资源禀赋、 土地利用特点也有很大差异。[1] 在分配规划指标时,地方政府往往对区域经济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及潜力、 区域发展战略等研究不足, 更多的根据领导层决定的发展方向来进行指标分配,主观色彩比较严重,使得指标分配不合理,导致日后土地规划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

2. 2 空间布局有待优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合理引导土地利用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缓解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虽然,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设有相关章节论述土地利用的布局优化,但大多形同虚设。实际上许多市县的规划布局根本没有进行过专题研究,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布局,企业喜欢哪里就将项目规划到哪里。这样不仅不能优化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而且不利于土地资源,尤其是优质耕地的保护。

2.3 刚性有余,弹性不足

长期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给人的感觉就是刚性有余,弹性不足。虽然,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入了扩展区理念,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过强问题,通过扩展边界的划定和严格管理,能有效约束住宅、工业和公共设施类项目的分散选址,以控制城镇无序扩张,保护自然生态资源。[2]但是,扩展区有它的局限性,扩展区更多的是保障城市扩张的灵活性,而建成区以外以及一些需要单独选址的项目则得不到保障。通过一年多的规划实施可以发现,许多单独选址的项目由于规划编制时未能准确定位,而需要进行规划调整。

3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探讨

3.1 查清现状,合理预测及分配指标

从规划指标下达至规划完成实施,期间有两至三年间隔,仅仅依靠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指标分配会导致指标预测不足。故应在下达规划指标前,结合前期研究切实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在现状数据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合理预测规划基期年的土地利用数据,根据预测的数据来进行指标的分配才能到得较为合理的指标分配方案。由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实行总量控制,为了维护土地规划的权威性,可对上轮规划期末突破规划指标用地的市县,在分配指标时结合上轮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扣减建设用地指标,将奖惩制度跟规划编制结合起来。

3.2将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跟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3]在下一轮规划编制中可尝试在规划中增加一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通过写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得城乡挂钩项目能够更好地实施和管理。综合考虑各地市的情况,对一些位于限制发展区的、土地利用水平不集约的或是上轮规划违法用地较多的市县,规定部分项目只能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得规划指标,这样既可兼顾经济发展又可切实提高节约用地水平。

3.3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预测模型

第三轮规划修编相较于第二轮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上已经充分很多了。但是目前的应用仍处于较低层次,仅仅用到一些信息软件的编辑和制图功能,几乎没有用到空间分析功能。下一轮规划编制时应更多地借助信息技术的空间分析及其他高级功能,建立合理的动态预测模型,计算各种关键因素的相互作用效果,寻找最优的土地利用的发展布局,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地预测城市土地利用的发展。只有建立在科学预测之上的布局优化才能真正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相协调。

3.4 灵活落实规划指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毕竟周期较长,在如今社会高速发展的时期,想要准确预测十年间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是不可能的。重点项目的用地安排也不可能在规划编制时就能完全准确确定下来,严格将指标落实到地块的结果将导致规划实施期间因项目位置偏移或规模增减而频繁调整规划。实施有扩展区的用途管制可以严格但又灵活地控制城市有序扩张,对于规划近期的重点项目也基本可以通过项目前期研究确定位置和规模,但是远期的规划重点项目大多只有初步意向,有些线状项目甚至连走向都不能完全确定。这种情况下,要将规划指标全部落实到地块,要么在未确定位置和规模的情况下随意切割图斑,要么忽视远期项目用地,先将指标安排到别处,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将导致规划实施时不可避免地进行规划调整。建议在规划编制时,合理保留部分规划指标,不落实到地块,将其分配给不能确定位置和规模的远期重点项目,以增加规划的灵活性。当然,针对这种项目需要在规划实施管理中配以相应的管理办法,既要在项目审查时严于一般符合规划的项目,又在办理用地手续时较不符合规划的项目简单。

总之,土地利用规划是对未来土地利用的一种宏观的预测安排,规划期间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影响因素,未来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肯定会引入更多的先进技术和规划理念,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加科学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魏长晶, 王振伟, 李江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几个问题及新形势下的战略趋向[J].安徽农业科学2006, 34( 9) : 1993-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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